经济法律工作总结

2020-03-03 07:03:4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2010年法律专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推进依法从严治企,深入实践企业法律事务五项功能,创新思路,扎实工作。

一、2010年工作回顾:

1、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根据省公司对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出的明确要求,出台了《徐州供电公司重大决策涉法论证管理办法》,保证重要决策涉法论证制度有效发挥作用。坚决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完善了法律监督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机制。成立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组织机构,修订完善了《徐州供电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由法律事务部牵头,会同监察、审计、财务等监督部门以及生产、基建、营销、农电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风险防范联动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诉讼案件管理中的责任,做到一旦发生诉讼案件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介入,有人负责、有人跟踪、有人协调,落实责任,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提高案件处理效能。出台了《徐州供电公司信访工作法律服务办法》,主动为公司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电力医院工伤纠纷、邳州公司学历造假事件),加大信访工作法律支持力度。强化供电责任险管理,出台了《徐州供电公司供电责任险理赔管理办法》,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进一步顺畅索赔渠道,适时掌握信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关于规范查处违约用电案件工作流程的通知》,为依法处理和解决用电检查纠纷、规范检查工作方式,对内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了法律事务机构的保障作用。

2、积极开展了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

召集了有关部门对照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的要求,加强横向业务联系,全面排查分析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注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应对的思路和对策,制作了《关于对公司员工办理担保事项的友情提示》、《关于加强电力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加强改进反窃电程序的法律意见书》,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对各专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3、加强案件管理,维护公司权益

2010年公司系统新发案件24起(公司本部含贾汪8起、铜山7起、丰县3起、睢宁3起、邳州2起、新沂1起),诉讼争议标的422.17万元(案件类型:触电人损12起,369.69万元;电力建设相邻权6起,9.17万元;劳动纠纷4起,19.97万元;供电合同纠纷1起,10万元;道路交通纠纷1起13.31万元),已审结11起,胜诉8起,调解2起(邳州、丰县均为触电纠纷,考虑到地方政府关系,给予了补偿);往年未审结案件7起(徐州5起、新沂2起),涉诉标的88.9万元,今年已审结5起,全部胜诉。2起未审结。通过对公司系统诉讼案件分类研究,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交流等多种举措强化案件管理,有效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打击盗窃电能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追缴案款5万余元。

4、完善加强合同管理,打造诚信企业

截至12月,公司全年共签订合同(不含供用电合同)4349份,合同金额达121055.08万元,其中公司本部共签订1700份合同,合同标的额82667.39万元。实施并加强合同归口管理,严把合同签订审核关,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公司系统没有发生因签约过失、合同违约和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的签约率、审查率、履约率保持100%。配合徐州市工商局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公司本部继续保持国家、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所属六个县(市、区)公司也继续保持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5、进一步做好公司相关资质证照管理工作

对公司《营业执照》及时参加了年检;对公司《承修试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业务许可证》按照电南京监办的要求,及时报送资料、报表。

6、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各项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五五”普法总体规划和“法制工作三年规划”,已安排各单位认真进行“五五”普法自查总结,系统回顾、整理五年来的法制工作成果,突出亮点,提炼经验,对系统各单位的收资情况进行检查。

7、积极开展了公司系统法律宣传、培训。

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公司新进大学生授课,讲解电力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了徐州市法制办、徐州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对来自市、县公司34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公司所属6个基层供电公司的法制专职进行了诉讼管理、庭审程序、法律实务岗位能力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岗位技能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新修订的《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举办了国网公司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培训班,公司本部合同承办人员以及各县公司法律专职、系统管理员、合同承办人共70人参加了培训。

8、积极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今年开展了一项新的工作,按照南京电监办和省公司《关于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电办〔2010〕3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实施办法》的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的信息公开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徐州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取得的荣誉:

1、公司本部继续保持国家、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所属6个县(市)公司也继续保持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2、2010年3月,获得江苏省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单位称号。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省公司依法治企的新举措和市公司2010年的工作任务,公司法治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随着涉法事务的增加,公司系统现有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业务水平难以满足工作要求。对照省公司关于法律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是合同管理中的“事后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案件管理工作还主要局限于事后补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

四是法治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司系统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程度不一,有的甚至很少涉及,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二○一一年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省公司法制工作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一强三优 ”现代公司目标,以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核心,以创新法律工作模式为重点, ,不断提升公司依法经营能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努力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1、完成公司2011年度普法计划任务。

2、落实省公司法制工作规划的要求,完成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3、合同管理工作:

(1)按照省公司要求,加大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公司本部合同签约率、审查率和履约率均达到100%;不发生签约失误和自身责任导致的重大合同纠纷。

(2)完成公司合同承办人年度培训、考核。

(3)继续保持省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管理标杆单位称号。公司本部保持国家、江苏省和徐州市三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6家核心企业(县、市供电公司)继续保持“徐州市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4、深化案件管理工作,加强法律风险源点的分析、控制。

(1)、进一步降低被诉案件发生率,提高应诉案件胜诉率。不发生承担法律责任的重大诉讼案件;

(2)针对阻挠电力建设、盗窃电力建设物资器材,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拖欠电费等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运用法律,积极维权,主动提起诉讼,提高主诉案件起诉率。

5、加强公司规章制度建设,提升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水平;

三、初步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为企业安全生产、电力营销、服务客户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目标,认真实施省公司系统法制工作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好依法经营的思想基础;完善法律工作制度体系,打好依法治企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加强法律人员培养、资源整合,打好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基础,着力抓好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深化合同管理和案件管理进一步提高法律为企业服务的水平;推动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制定并落实2011年度普法计划

1、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2011年度普法计划,要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要突出新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与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再次是新劳动法律法规等,

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学法的重点,坚持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考核制度。

实现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行为;提高各级各专业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应对和防范市场法律风险的能力,促使化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的观念,提高遵纪遵章守法意识的年度普法目标。

2、形式多样,灵活方便

普法工作要坚持经常性和多样性教育相结合,要做到既有广度也要有深度。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辅之以开辟法律咨询日、组织培训班、问卷测试、法律宣讲、法制宣传(日)月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

(二)、健全并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建立健全并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

加强规章制度执行力建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积极探索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行效果,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章制度的规范作用和法律风险防范作用。

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

(1)在公司本部范围内,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开展法律需求问卷调查,为查找分析法律风险源点、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寻求立足点和工作方向。

(2)进一步贯彻落实涉法事务法律论证制度,为企业在涉电、劳动用工、生产经营等涉法事项决策前,提供及时的法律论证服务和保障。

(三)、加强法律事务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律人员的整体素质。

公司系统现有法律事务人员数量与其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以满足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需求。因此要加强法律事务人员工作能力、应付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训练培养。努力建设复合型法律人才队伍,打造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法律事务工作团队,创造一流的法治管理水平。

1、根据省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培训制度》,着力加强法律事务人员依法治企管理知识、新版法律知识、法律事务操作知识的系统培训和综合素质、作风品质的训练培养。

2、按照省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岗位能力考核办法》,《法律事务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加强法律事务人员岗位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

3、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各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认真开展工作对标比较争优创先活动。

按照省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专业对标树杆,争先创优考核办法,在公司系统各供电单位继续深入推动专业对标活动。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获得专业标杆的兄弟单位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推动公司系统的法治工作建设,提高法治管理工作水平和应付和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涉电法律实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努力建设复合型法律人才队伍,打造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法律事务工作团队,创造一流的法治管理水平。

(五)、继续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加大纠纷案件处理力度,提高胜诉率和执行效率,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诉讼案件的管理,建立公司系统诉讼案件的法律预警机制,做好公司系统诉讼案件的应对和协调工作,努力提高案件处理技、效能,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继续加大现有纠纷案件的督办力度。要抓紧处理现有的各类纠纷案件,主动采取措施,加强起诉和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尤其对那些发生时间长、涉及标的大、潜在隐患多的纠纷案件,要抓紧处理,争取尽快结案。

3、加强对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把案件处理与改进管理相结合。整合公司系统诉讼人力资源,开展典型案例专题研究,加强对案件源、风险源和当年新发生案件的分析,寻求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措施,集中解决案件应对和处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已发生的每一起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法律建议,及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

4、开展岗位法律风险源点的排查分析、构筑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实现从事后处理向事前控制转变。

5、针对“三电”(电力建设、电力设施、电能)保护方面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现象,要运用法律手段,主动起诉,主动维权。

(六)、抓好合同管理工作,构建并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筑牢避免合同纠纷的“防火墙”。

1、深化合同管理,指导规范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

2、完善合同全程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预测、分析合同履行的效果。

3、进一步完善合同检查考核工作。2011年,将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细化考核标准,突出考核制度落实、职责履行、合同质量、合同管理系统运行等方面内容。

4、构建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本的信用体系。继续推进公司系统创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工作,既要重视创建过程,也要重视创建结果,促进合同管理工作达标升级,打造“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品牌,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度和知名度。

5、加强对合同承办人员合同法律知识和合同承办业务知识地培训,达到省公司提出的合同承办人培训、考核、发证率100%的要求。

(七)加强对电力建设、生产、营销、农电工作和多经企业涉法事务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服务。

经济法律工作总结

法律工作个人总结

法律工作 演讲稿

法律工作年度计划

法律工作情况汇报

海安县工会法律工作总结[新]

法律工作委员会总结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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