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制度报账员

2020-03-02 19:51: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区建设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报账员工作规则

为了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与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会计工作衔接,规范会计核算业务,保障资金的正常运转,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核算中心会计核算的特点,特制定报账员工作规范。

一、报账员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

1、报账员由建设局统一选拔委派,根据各单位会计业务量的大小确定,原则上一个单位委派一名报账员,单位的一切报账业务由报账员负责办理。

2、报账员要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掌握报销制度、审核权限等规定。

3、报账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4、报账员在核算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核算中心负责。

5、报账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所在单位与核算中心的财务计划报告及资金拨付,办理应缴纳财政专户款和其他结算收入的报账业务。 (2)根据预算和单位的用款计划及资金结余情况,及时申请拨款。

(3)负责向核算中心提报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4)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 (5)负责保管、使用所在单位的定额备用金。 (6)负责编制所在单位年初预算及决算报表。

(一) (7)负责将核算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传递到所在

(二) 协助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设立、登记及管理工作;

(三) 报帐员受理报帐业务后,应及时到集中收付中心办理报帐手续,不得积压;

二、报账员工作程序

1、审核原始凭证

报账员受理本单位业务经办人报来的收入票据和支出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包括: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银行结算票据填写的正确性、有效性;

(3)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

(4)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并符合本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 (5)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报账员需盖报账员审核章

2、整理原始单据

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单据,进行整理、归类、粘贴,并核清单据张数。

3、填制报账单 对整理好的原始单据按核算中心所规定的格式填制报账单。要求项目填写齐全,报账单上注明收入入账方式(现金或转账)或报销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4、办理报账手续 (1)审核单据

报账员将报账单及原始单据交核算中心审核员审核。 收入报账业务,经审核员审核无误后转会计予以入账,对于收入票据与银行结算票据金额不一致的,退回报账员核实更正后再报账。

支出报账业务,经审核员初审盖章报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如实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单据不完整或有涂改、错误的,交报账员退回经办人按要求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报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核算中心不予受理。

(2)报销支付

对于核算中心受理的报销业务,分两种形式支付: A、单位已用定额备用金支付的经济业务,核算中心按规定审核后开具现金支票,由报账员到银行专柜兑付。报账员在现金支票存根上签字。

B、单位已发生经济业务并取得原始单据的,由报账员提供业务单位的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其中开户名称应与出具发票单位名称一致),,核算中心按规定审核后开具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中心审核后付款;(以网银为主)由报账员与业务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2、核算中心在办理报销支付手续的同时,报账单第二联交报账员,报账员持此联与所在单位业务经办人清理报账手续,并登记辅助账。

三、对报账员的纪律要求

1、报账员在受理业务经办人的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对凭证进行严格预审。预审要按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不徇私情。

2、报账员应按规定对从核算中心取得的备用金的安全负责。严格按规定使用,按时向核算中心报送备用金盘存表。不得将备用金转存,不得挪用、私借备用金,不得将经手收入直接存入银行。

3、报账员受理报账业务后,应及时到核算中心办理报账手续,不得积压。

4、核算中心编制出会计报表后,报账员应及时传递给所在单位负责人。

5、报账员应自觉接受所在单位和核算中心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保证备用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

1、备用金为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金。备用金用以支付现 金支出业务,报账员应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

2、单位的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应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并主动配合单位财务负责人对备用金的实际结存进行检查;按时向“中心”提供备用金盘存表,必要时对账实差异进行分析说明。

3、单位财务负责人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不定期抽查备用金使用情况,督促报账员定期盘点备用金,并在向“中心”报送的备用金盘存表上签字认证。一旦发现报账员有利用备用金舞弊的行为,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单位应立即将其调离报账员岗位。

五、建立各种备查辅助账

1、建立财产、物资辅助账。报账员要按单位财产物资的种类分别明细核算,如有增加、减少、报废、毁损等财产物资变更情况要及时办理手续并报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2、建立往来款项明细登记薄。应登记借款发生时间、借款到期时间、借款项目等辅助情况,分别以往来单位和个人为明细建立备查账,并同核算中心对账。

3、建立预算外资金收入明细账。分别按收费项目登记明细账,及时将预算外资金及罚没收入分别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并定期进行核对。

六、报账员的纪律要求

1、报账员在受理业务经办人的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对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要按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不徇私情。

2、报账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备用金。不得将备用金 转存,不得挪用、私借备用金。

3、报账员受理报账业务后,应及时到“中心”办理报账手续,不得积压。

4、“中心”编制出会计报表后,报账员应及时安全传递给单位财务负责人及单位法人。

5、报账员应自觉接受单位和“中心”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保证备用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七、报账员的调整与移交

各单位报账员应相对稳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因工作需要调整报账员或报账员调离时,各单位必须于7日前书面通知会计中心,经会计中心主任同意并严格办理财务移交手续,方可调整。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由各单位承担责任。

会计核算中心发现报账员违纪,工作上不积极配合,故意刁难,制造矛盾,核算中心可向单位提出更换报账员,单位应在十日内予以答复,否则由财政局责成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予以推荐并审查确定。

二、不需局长签字的 :收入

交税、

三、增加报账员的审核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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