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书(县级部门)

2020-03-03 03:12:2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县级部门目标责任书

根据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确保完成2010年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共同目标责任

(一)健全领导责任制

县级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大投入,落实措施,着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级部门的目标考核,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层层签订环境治理目标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组织机构,配齐环境治理人员,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强化“五乱”治理

2010年底,城区“五乱”治理全面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县级部门要落实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协助相关单位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完成其它突击性工作。

(四)深化“七进”活动,大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专项活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抓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参与意识,市民的知晓率要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卫生责任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安排专人落实好参与社区文明劝导工作。

(六)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阶段性工作方案、总结。根据工作开展进度或完成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报送报表、信息及工作总结。

二、专项目标责任

“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2010年底,协助全县确定的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实施范围的镇、村(辑庆镇;富兴镇柳林沟村、观碑村,南华镇涌泉村,仓山镇响滩村,通济镇河株村,杰兴镇觉慧村,辑庆镇上场村,兴隆镇新湾村,黄鹿镇铜音村)及“市环境优美示范工程”镇、村(黄鹿镇、仓山镇、南华镇、凯江镇、富兴镇、龙台镇、继光镇;仓山镇人和寨村、三合碑村、偏偏店村、三江村、甘露村、送宝村、望乡村、郪城村,元兴乡火花村、跳蹬村、蒲溪村,龙台镇横梁村,兴隆镇五里坝村,南华镇苏家坝村,杰兴镇秀塘村,南山镇洪波村,黄鹿镇利兴村,辑庆镇书房村、柳林村,继光镇继光村),按照“一个达标、三个率先、四个到位”的标准完成示范镇、村建设工作,确保通过省、市的验收命名。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目标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便于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共同目标和专项目标及平时的日常管理工作,均作为目标考核内容。无专项任务的单位只考核共同目标,有专项任务的单位同时考核共同目标和专项目标。

(三)考核部门

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考核内容进行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总评,将考核情况纳入评先、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下达目标责任单位:

中共中江县委

责任人(签字):

中江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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