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建设

2020-03-03 03:24: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同容可以包括内科急诊、外科急诊、儿科急诊,只要有利于医院的发展

尤其是那种内外科都搞的医生,千万不能像我们医院这些医生,内科的就不管外科的,哪怕病人情况危急都得等外科的医生来。急诊科室全才医生施展才华的地方,提升医院品牌,首先做好急诊建设。 \';; 急诊科的建设确实是我院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关系到医院的品味提升和发展前景,目前我院的急诊室充其量是急诊病人的转诊站。建议:首先是急诊医生和护士的培养,比如选择优秀且有事业心及责任心强的中青年医护人员到三级以上的医院进行短期培训;其次是稳定急诊人员,可通过提高待遇,如奖金系数、晚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还有增加急诊抢救设备,拓展急诊病员,如工伤、交通事故等创伤病人是外科急诊病人的主要来源。应该立即充分调动各种关系去争取相关病源。

急诊科的水平可反映一个医院的综合实力。 主要原因:

1.缺乏具有过硬急救技术的人才。 2.对现有人员的培养和使用不当 主要措施; 1.加强引进或培养真正的急救人才。现代急救人员的素质应该是医学基础知识扎实,懂得临床各科的常用、基本知识,且必须要有遇惊不乱,遇乱不慌,口齿伶俐。 2.合理使用人才。急救人员先必须经过临床各科的实践。

3.提高急救人员的待遇。急救人员很辛苦,许多医生不愿意。

2、相关部门的配套措施:

营销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导诊工作,实行导诊人员的24小时服务,对实在没有能力开展急诊的科室,由导诊人员直接送往相应的住院科室就诊,门急诊大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轮椅和担架床,以便随时急用,120接诊人员、导诊护士及临床各科室之间应建立非常畅通和方便的通信联系。通过导诊来弥补我院技术人员的不足。 外科急诊的夜班可以由一家科室负责,适当增加该科室医生的编制。如果没有一家科室愿负担这个任务的话,可以由几家外科轮流派急诊夜班, 外科各科室要配备心电图机,外科医生要学会做心电图;

尽快配齐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的人员,B超室要尽快派晚夜班; 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引进人才,先保证急诊科的运转,

3、医院的对外联系:

为了我院创伤外科的发展,医院应该在近期内做到各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与市劳动局工伤保险科协调好关系,争取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资格; 与市交警支队搞好关系,争取交通事故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争取市内120尽快实现公共化,实行资源共享。

与各下级医院建立广泛联系,争取下级医院接诊的病人把我院作为首先转诊医院。

医院急诊科建设方案(修改稿):

1、急诊科的经济管理办法:

参照其它医院的做法,实行急诊医生岗位津贴制度。标准如下:

在急诊科工作的医生,副高以上(含副高)津贴费1000元/月,中级职称津贴费800元/月,初级职称津贴费600元/月。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从第二年开始每超过一年,在职称基础上增加100元/月,但最高不超过1200元/月。津贴费由医院支出,不列入急诊绩效管理。从急诊科重新开业之日(儿科搬出之后)开始计算。护士暂不享受津贴,看以后的情况再说。 急诊科的绩效工资继续按原绩效方案计算,但原则上不低于全院临床科室的平均奖,如低于平均奖,医院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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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各种保险政策,医巡针对病人总费用超标及药品比例超标所执行的各项罚款政策,在急诊科不实施。只针对临床住院科室。但是要杜绝大处方,滥检查,以免破坏医院窗口形象。 以上政策主要是针对急诊内科。儿科,外科实际收入目前比急诊内科更少,更应该参照执行!

2、外科急诊白班暂时可由门诊外科承当,但是诊室要搬到急诊科。

外科急诊的中夜班最好能由几家外科轮流派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医师专门值急诊中夜班,每

一、两个月一轮。同时需增加外科每个科室的医生编制。

外科各科室要配备心电图机,外科医生基本上都会做心电图!只是报告权限问题!

3、相关部门的配套措施:

尽快配齐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的人员,B超室要必须派晚夜班;

营销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导诊工作,实行导诊或护工的24小时服务,对实在没有能力开展急诊的科室,由导诊人员直接送往相应的住院科室就诊,门急诊大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轮椅和担架床,以便随时急用,120接诊人员、导诊护士及临床各科室之间应建立非常畅通和方便的通信联系,提高效率。尽快通过引进人才和毕业生定向培养来弥补我院技术人员的不足。

4、儿科要派急诊夜班

5、医院的对外联系:

为了我院创伤外科的发展,医院应该在近期内做到各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争取市内120尽快实现公共化,实行资源共享。

2)与市劳动局工伤保险科协调好关系,争取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资格;

3)与各下级医院建立广泛联系,争取下级医院接诊的病人把我院作为首先转诊医院。 4)与市交警支队搞好关系,争取交通事故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卫生部要求:加强急诊科建设 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 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 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 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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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 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 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 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 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一条 急诊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

第十二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第十三条 急诊科应当设有急诊通讯装置(电话、传呼、对讲机)。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和保卫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并逐步实现与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的对接。

第三章 人员配备

第十四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十五条 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第十六条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七条 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护士,且不少于在岗护士的75%,护士结构梯队合理。

急诊护士应当具有3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合格,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技能,常见急救操作技术的配合及急诊护理工作内涵与流程,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十九条 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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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护士长应当由具备护师以上任职资格和1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

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护理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 急诊科以急诊医师及急诊护士为主,承担各种病人的抢救、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理。急诊患者较多的医院,还应安排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等医师承担本专业的急诊工作。

第二十一条 急诊科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行政管理和其他辅助人员。

第四章 科室管理

第二十二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十三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二十四条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二十五条 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二十六条 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七条 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二十九条 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三十条 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

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三十三条 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三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三十六条 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三十七条 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第五章 检查评估

第三十八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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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科进行检查指导与质量评估。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的对急诊科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地区,急诊医师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四十一条 承担核辐射及化学中毒等患者救治任务的急诊科,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设备和物品。

第四十二条 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并承担院前急救任务的急诊科,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车辆、设备和装置,按院前急救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十三条 设置急诊科的专科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四条 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急诊科建设的几点思考

急诊科是近20年来兴起的一门多个专业临床独立学科,具有应急性、综合性、风险性和不间断性的特点,在急性病、危重病的救治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难事件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已成为公共健康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急诊急救医学也是我国今后急诊、危重病医学发展的一大必然趋势。2009年5月卫生部刚刚颁布关于指导急诊科建设的《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就说明了这一点。

由于急诊医师专业队伍极不稳定,急诊科和急诊医师在医学界、医院内没有什么地位,急诊科医师常常为自己的前途担忧,绝大多数的急诊科仍然停留在原始阶段,急诊科仅仅起一个通道的作用,无法提高急诊医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我院成立了急诊部,是我国仅有少数几家医院把急诊医学作为临床专科来发展的医院。我想我们要积极努力构建了省内一流的急诊抢救新模式。

目前国内急诊科有多种运作模式,其中以“院前急救+急诊科+EICU”模式最合理、最有发展前途,最符合病人利益的救治急性病、伤人员的组织系统,也是当今国际上很多国家在努力组建的新颖的急诊医疗系统,称为急诊医疗体系(EMSS)。如能组建“急诊加强监护病房(EICU)”,则对急诊科医生的抢救水平的提高是非常有益的,也是锻炼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标志。

急诊专业主体方向都是危重病。危重病人生存链中的院前急救,院内急诊抢救及加强监护是环环紧扣的。危重病(特别是严重创伤,复合、多发伤)涉及多系统,往往出现各专科互相推诿病人的情况,而这些病人又往往殊途同归,都必须加强监护治疗。故本科除完成院前急救及院内急诊抢救室工作外,还设立了重症监护病床,主要接收中毒及不宜搬动危重症病人,进行加强监护治疗,使危重症病人得到连贯的整体治疗。

一、规范急诊科的基本结构

1、分诊处:

2、诊断室:要分为内科、外科、儿科、神经科诊室

3、抢救室: 3-4张床

4、留观室;6-8张床

5、输液室;

6、治疗室;

7、清创室;

8、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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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急诊病房:分为心内科、神经内科、中毒内科;创伤外科、腹部

外科和危重病房(EICU)

10、院前急救和转运。

11、EICU:一般8-10张床位。

二、加强急诊科医务队伍建设

一、增加具备硕士、博士学历医疗人才梯队,并进行强化培养。

二、加强医务人员素质建设

心理素质:反应敏捷,情绪稳定,自控能力强,思维宽泛。

人文素质:较强的人际关系能力,高度的责任心,爱心,同情心及奉献精神。

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广泛,基础扎实,实际操作能力强,经验丰富,成为一专多能人才。

三、急诊科医务人员需掌握和定期培训的基本技术

(一)心肺脑复苏术(CPCR)

(二)气管插管术

(三)呼吸机的使用

(四)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治疗

(五)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

(六)急性脑衰的诊断与治疗

(七)急性中毒的诊断与治疗

(八)急性心力衰竭的诊断与治疗

(九)急性肝、肾功能衰竭的诊断与治疗

(十)休克的诊断与治疗

(十一)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

(十二)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心电图诊断

基本操作技术

1.腹腔穿刺术

2.腰椎穿刺术

3.骨髓穿刺术

4.胸膜腔穿刺术

5.深静脉穿刺术

6.血液滤过术

7.电击复律术

8.临时起搏术

9.胸腔闭式引流术

10.三腔管放置术

四、急诊科需要增加配置的仪器: 呼吸机

急诊腹部B超 床头X机

急诊血气分析仪 快速床旁检验设备

五、发展方向

积极推动《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加强监护》三环一体化建设,急诊科发展应该达到:1队伍专业化2装备现代化3管理制度化4技术标准化5操作流程化6信息网络化7急救普及化8待遇对等化(劳动付出与收入对等)。这样有利于发展急救医学,突显急救特色,稳定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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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利于管理和发展急救医学。实现树立省内医院急诊急救模式的标杆科室。

医院急诊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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