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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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

[日期:2010-10-29] 阅读:1315 次

惠院教发[2009]133号

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确保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已有的各项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

(一)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最集中的体现是人才培养的质量,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必须处处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因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设计要始终围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进行。

(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关键在于教师,教师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可以提高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投入教学研究,努力关注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形成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学生处、教学单位等部门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网状监控结构。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总体构架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体系

1.人才培养目标系统——其主要监控点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改造和发展方向等; 2.人才培养过程系统——其主要监控点为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师资的配备、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性环节教学质量、教学内容和手段的改革、考核方式和试卷质量等;

3.人才培养质量系统——其主要监控点为课程合格率、各项竞赛获奖率、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毕业率、学位授予率、考研率、就业率、就业层次、用人单位评价等。

(二)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体系

由学院、系部、教研室构成三级监控组织,根据管理的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质量监控。学院最高监督机构是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是监控体系的督导部门,教务处是监控执行的中心,起组织协调、分析反馈作用;系部是实施教学及管理的实体,也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重要的组织;教研室是最基层的教学单位,是实施教学及管理的最基层单位,也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直接与最关键的组织。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方法体系

1.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学秩序检查,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系部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等常规教学信息收集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

2.教学督导监控——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经常性的随机督导和反馈。

3.专项评估监控——通过院内新建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材评估、实验室评估、试卷评估等,借助目标监控辅助过程监控,利用评估的诊断功能,促进有关方面提高工作质量。

(四)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

1.听课制度——学院领导、机关部处领导、督导组、系领导和同行相结合的听课制。

2.学生评教制度——每学期通过网上评教、座谈会的形式,由学生作为课程教学评估的主体,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3.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制度——严格执行《惠州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惠院发[2003]63号),加强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对新进教师进行岗前培训,认定教师资格。

三、监控体系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一)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在主管院长主持下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领导部门。院长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是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执行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统一领导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制订和实施;

2.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在监控体系中的工作关系;

3.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提出的重大问题研究整改建议和意见;

4.制订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5.定期研究本科教学工作,决定有关保障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

(二)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是本科教学质量的督导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对本科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2.对本科教学质量问题进行日常跟踪研究,汇总涉及本科教学质量的有关资料,并定期提出报告;

3.对涉及本科教学质量中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

4.组织对本科教学质量的评审和评估。

(三)教务处是负责对本科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进行总体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制定和实施教学工作监控指标体系及方案;

3.制定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质量规范;

4.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计划;

6.组织实施教学质量检查各环节事宜;

7.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学生处是学院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参与与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和毕业生质量调查工作,向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务处及时反馈情况;

2.有计划地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教务处及时通报情况;

3.针对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有关学生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五)各系部是学院教学基层管理部门。各系部应明确教学质量监控责任人,原则上由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担任,各系部及其教学质量监控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行。其主要职责有:

1.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控体系;

2.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的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3.组织本单位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5.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

6.做好各类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7.接受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和教务处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六)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学院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教学信息员由教务处教学科直接领导。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程序与要求见《惠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四、监控体系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行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职能部门为宏观主导,各系部为实施主体的两级化管理,均根据学院有关文件和监控体系的计划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各系部应首先根据监控体系的计划和要求及时开展自评,定期对被考核的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教学科。

(三)教学科综合系部评估、领导听课、督导组反馈和学生评教等情况,并作出分析和总结,经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的审查后,反馈到系部和教师本人。

(四)各教学质量监控部门要热情接待教师、学生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来访,认真做好记录,坚持全面、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监控体系的整改与建设环节

(一)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质量专题会议,对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二)各系部根据教学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教务处、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要对各系部和有关部门的整改和建设情况进行复评和验收。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七、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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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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