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5:33:0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程序
第一步:申请单位(人)提出申请,经办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并要求申请者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部门核发的核名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属于被限定人员说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及工艺流程图; 5.房屋产权证及使用协议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复印件; 7.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8.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步:经办人接收申请书及材料后,出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限5个工作日内)。
第三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出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但能补正,出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且不能补正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因,出具《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四步:安排2名以上检查员实施现场核查,填写《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填写《餐饮服务许可审批表》呈负责人审定(由受理到决定共限20个工作日,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需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五步:审定准予许可的情况,10个工作日内给申请人制、发证。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