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021-06-24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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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一、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二、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五、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3、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4、厨房卫生制度。

5、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6、除害卫生制度

7、卫生检查制度

8、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9、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0、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1、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2、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3、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

14、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5、餐厨废弃物(垃圾)管理卫生制度

七、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八、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九、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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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由我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项目部选址于,项目部院内设置生活区和办公区,生活区设置职工食堂,食堂配套设施齐全,卫生条件达标,建筑面积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到位。现申请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请予以批准办理。

另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公司

*****************项目经理部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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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尊敬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梅园学校是所经牡丹区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寄宿学校。创办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学生生员年年增加,2014年我校又建立了一所分所,位于西安路西关体育场西门对过516号。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章。

学校食堂依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学校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为盼!

梅园学校:法人 张建军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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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012)第001号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由于,特申请注销 《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号码。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两联, 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申请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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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70号

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35号(市妇幼保健院对面) 电话:0933-4161190传真:0933-8219678 邮箱:plfdabgs@163.com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 餐饮服务许可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餐饮服务分类许可的审查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和审批的许可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食品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申请人提出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分别做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者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接收申请的原因;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做出受理决定。第三章 审核与决定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七条 对于已办结的餐饮服务许可事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许可材料及时归档。

第四章 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

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或者地址门牌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申请,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核准证明。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类别、备注项目以及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需要改变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原发证部门应当以申请变更内容为重点进行审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准予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记载内容或者准予办理变更手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第十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第二十条 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原发证部门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后,应当重点对原许可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是否有变化,以及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核。准予延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证号不变。 第二十二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延续的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领取变更、延续后的新《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当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

第二十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遗失《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于遗失后60日内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毁损的,凭毁损的原证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终止的;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的;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申请注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被注销的,原持证者应当及时将《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交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做好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关登记工作。 第五章 许可证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类别、备注、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样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规定。 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

第二十九条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十条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应当责令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限期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餐饮服务许可职责,应当自觉接受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的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有关违反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举报,应当及时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纠正。

第三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时,按照下列原则:

(一)申请人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承办人出具申请人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意见的,追究承办人行政责任;

(二)承办人认为申请人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主管领导仍然批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三)承办人和主管领导均有过错的,主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决定的其他情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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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 )第 号

由于 ,特申请注销

《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号码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两联, 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申请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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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管理办法

一、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分类及对应类别现场核查要求;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资料:

(一)申请材料要求:

1、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交所有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图纸需按比例尺寸绘制,详细标明布局流程、功能分区和设施设备,并对有关事项做出必要说明;申报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逐页签名;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法人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

3、餐饮服务许可图纸提交要求

① 电脑出图,图纸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 图纸根据经营场所实际,按比例尺寸绘制,包括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如总体图中无法体现,食品处理区应单独放大绘制。

③ 明确功能分区:粗加工、切配、烹饪、餐具清洗消毒、备餐场所各区域设置合理,注明长度和宽度。

④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顺序合理布局。

⑤ 凉菜、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等设置专间,专间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并设置预进间。

⑥ 按规定设置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⑦ 详细标明主要设施设备,并对有关事项做出必要说明。

(二)申请材料目录: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领取变更后的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当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交回。

1、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供下资料:

资料编号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资料编号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资料编号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

4、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核准证明;

2、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提供下资料: 资料编号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资料编号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资料编号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

资料编号

5、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拟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特别说明: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注销后,由新的经营者按新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重新办理。

注:根据国家《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3、变更地址门牌号码(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提供下资料: 资料编号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资料编号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资料编号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

4、地址门牌号码变更而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证明材料;特别说明:餐饮服务经营地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4、变更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提供以下资料 资料编号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资料编号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资料编号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

4、餐饮服务单位图纸及现场核查登记表(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图纸);

资料编号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图纸符合合理要求的证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图纸审核意见” );

资料编号

6、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5、改变布局流程、主要卫生设施的提供以下资料: 资料编号

1、《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资料编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编号

3、更改事项的情况说明;

资料编号

4、餐饮服务单位图纸及现场核查登记表(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图纸);资料编号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图纸符合合理要求的证明;

资料编号

6、现场验收核查意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意见” );

特别说明:餐饮服务提供者擅自改变制作加工场所布局流程、主要设备设施发生改变或者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要求的,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人直接向衡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安全监管股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者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接收申请的原因。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内容签章确认。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受理决定。

(二)审核与决定

1、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2、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六、办结时限:

1、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告知发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以上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及技术审查所需的时间。

3、对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地址门牌号码(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等不需要现场核实的事项,承诺资料齐全,现场审批办结。

衡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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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托管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县卫生局:

我是陆金泽,系德保县荣华乡马桥村圩屯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本人已在荣华街上租房办起一个私人的托管园—荣华平安托管园。服务对象是荣华中心小学的学生。现在要申请该园的配套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该食堂设在托管园一楼,宽敞舒适,可以供30人同时进餐。该食堂还配有专门可以贮存食品的冰箱和冰柜,有专用于消毒碗筷的消毒柜,门窗还安装了纱网,能够防老鼠,苍蝇和蚊子,也能够防尘。该食堂所有食品来源都来自由工商局监管的市场或店铺。所以的饮用水都是乡政府统一饮用的水源,安全可靠。本食堂的食品加工均由持有《健康证明》的业主和从业人员两个人操作。

本人承诺,本申请的内容及资料真实,本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我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希望有关负责人员认真核实,以同意我的申请为盼。

申请人

2014年7 月 21日

推荐第9篇: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程序

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程序

一、许可事项

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三、申办条件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终止的;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被吊销的;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申请注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四)授权委托书(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事宜时须填写)。

五、相关表格

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以上表格可在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gdda.gov.cn)公众服务——文件下载下载。

六、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处(汕头市长平路财政大楼市行政 服务中心二楼)。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申请企业或申请人)—→窗口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业务受理处) —→审查资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告知,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业务受理处)。

八、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终止。

十、许可收费 无。

十一、其他事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后,企业终止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二)已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拟再经营餐饮服务,按新申办核发程序进行申请。

备注: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表格应当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整洁,不得涂改。

(三)提供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上报材料一式一份。

附件: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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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概述

2009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为做好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证照内容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同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两个及以上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在不同地点或场所分别办理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者应当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主要内容包括:

一、名称及法人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三、许可类型栏:

(一)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四、许可证号格式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许可证号中的数字如不足相应位数,应在数字前加零补足。

五、备注栏:

(一)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

(二)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的,加注“工地食堂”或“学校食堂”。

(三)上述经营类别中的(一)-(四)类单位:

1.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菜”;

2.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办理手续

一、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二、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小提示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自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同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是各地的情况不同,有些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地点仍在卫生局,所以办证之前,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防跑“冤枉”路。

第11篇:《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集体食堂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包括企业设定法定代表人的决定或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组织机构人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花名册及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协议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等);

7、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含周围环境平面图、经营场所布局及加工操作功能分区平面总图、各功能专间平面图、工艺流程图,并应详细标注粗加工间、烹调间、餐具洗消间、餐厅、餐位数、原料库房、凉菜间、配餐间、裱花间、烧烤间、更衣间等场所)、卫生设施(各场所应有的冷藏、防蝇、防鼠、防尘、废弃物存放、通风等设备、设施,并准确标注各场所面积的尺寸、出入口、门窗等)、工艺流程(菜系流程、清洗消毒流程)等示意图及说明;

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添加剂的贮存管理制度、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人员培训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

9、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10、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的餐饮单位提供);

11、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包括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资料);

1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具体包括食品采购、贮存、粗加工和烹调以及烧烤操作、凉菜间加工操作、备餐等操作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等规程(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提供);

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提供);

14、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15、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16、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36条、第37条规定的申请人);

17、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18、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12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事指南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申报、打印《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电脑制作,应当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声明材料;

5.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2食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制度,○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所有人员健康证正反面复印)

8.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属于非居住性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经营得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无产权证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9.属委托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可用上月的自来水费发票复印件代替)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要求: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二、办事程序:

网上申请→ 受理 → 现场审查 → 核准 → 发证

三、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四、网上申报流程:

使用IE浏览器,登录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 企业系统端口(页面右下角)→ 餐饮企业申报入口 → 输入账号(密码123456)→ 进入系统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 选择“餐饮服务许可”

1.人员管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健康证号;

2.设备管理:名称、数量、摆放位置等;

3.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请正确选择类型和备注)。

→ 保存 → 上报 → 打印申请书。

第13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流程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

步骤/方法

一、

一、名称及法人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三、许可类型栏:

(一)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四、许可证号格式栏:

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许可证号中的数字如不足相应位数,应在数字前加零补足。

五、备注栏:

(一)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

(二)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的,加注“工地食堂”或“学校食堂”。

(三)上述经营类别中的(一)-(四)类单位:

1.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菜”;

2.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

六办理手续

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二、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ND 注意事项

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第14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程序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程序

申请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 (6)具有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流程

(1)申请人向南充市顺庆区食药监局行政审批股递交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见备注)

(2)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a、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依法予以受理; b、对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改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更正后依法予以受理;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送达《行政确认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正的,依法不予受理;

d、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的办理期限从该注明日期开始计算;依法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向申请人或代理人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注明理由和依据。

(4)窗口受理人员审查核实材料后,提出处理意见,正式受理后移交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填写《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现场检查验收结论,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政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

(5)对符合法定条件,应依法准予行政许可的,经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后,予以公开(在政务公开栏)。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制作并送达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到所属工商所)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指定医院的相关证明) □5.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租赁协议等);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二次加压单位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 □10.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

□13.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

□14.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 □1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1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如办理业务人员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需提供本款要求资料)

□17.控烟区域平面图:200平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确立禁止吸烟区(室)和吸烟区(室),室内吸烟区应当设有通排风设施,鼓励全部设置为禁烟区;

□18.其他资料。

备注:

授权委托书

本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负责我单位的证照办理相关事宜,代理人有权当场作出承诺以及对申报资料作出技术性补充,代理人在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日之日起至证照办理完毕为止。被授权人无权再次委托他人。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第15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经营性企业)

餐饮服务的种类有2种,分为产生油气和未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

特大型饭店:30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1000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3 大型饭店:500-3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250到100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250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5 中型饭店:150-5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75到250座以上的餐馆(不含75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2 小型饭店:150以下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的餐馆(含75座),食品处理区域与就餐经营场所面积比例1:2 饮品店(甜品店),茶馆,酒吧,咖啡店等 办理程序:

一、提前服务咨询

由申请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具体详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规范设计图纸,规定时间。由办理人员统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确认,确认后按图施工。

二、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表(餐饮服务许可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厨房布局图以及经营场所(标明面积、设施位置等)

5、场所证明(由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统一模式的填写证明材料,见附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见附件,不同的饭店用不同的管理制度)

7、A、B、C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正反面(即食品安全管理员、分管食品安全的单位负责人、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办理地址:共和新路2623号317B室,电话66312127

8、任命书(若法定代表人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则不能担任分管食品安全的单位负责人,法人需要出具任命书,任命持B证的人员为食品安全负责人,模板见附件)

9、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书(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如未产生油气的餐饮企业使用承诺书)

10、餐厨垃圾协议

11、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协议

12、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统一模式的填写委托证明材料,见附件)

13、油水分离器购销合同,购货发票,合格证,检测报告,如不是生产单位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书。(饮品店、甜品店、不产生废弃油脂的小吃店无需提供)

14、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食品供货合同、供货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16篇: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条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新申请(或延续)办证条件

一、现场检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书(包括投资金额、经营面积、人员数量、企业性质等单位基本情况,周围环境条件的说明,申请许可餐饮服务的具体项目);

2、法人代表/负责人资质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经营场所(包括仓库)产权或租赁合同;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需提交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2、《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3、餐饮服务管理组织名单;

4、各项餐饮服务管理制度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交药监局)(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餐饮服务检查考核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餐饮用具、容器、设备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服务知识培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及凉菜制作管理制度、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及烧烤制作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留样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申请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交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食品检验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5、厨房平面布局图(各功能分区平面图);

6、餐饮服务配置设施情况;

7、餐饮服务知识培训证明(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号,发证日期)

8、餐饮服务场所杀虫灭鼠计划;

9、签订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

10、以上所需提交资料全部用A4纸打印,并制作目录,装订成册。

连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连平县城东园大道88号) 联系电话:4339737

第17篇: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自2015年十月新的食品安全法发布以来,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加强管理,对于餐饮行业监管更加集中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实现政府机关的高效工作。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人和群体都应该积极服从国家相关法律约束,对食品的安全负责任。以下是关于如何办理餐饮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A需提交材料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B.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领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发放《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办理窗口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政府机构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注意: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国家对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手段。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相关部门已经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18篇:《餐饮服务许可证》申报资料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报资料

没有办餐饮许可证的注意:请报《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具备《重庆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按照第九条申报资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报资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6.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协议附房屋所有权证等);

7.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经营场地地形图、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工艺布局图);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包含以下内容: (1)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 (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3)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 (4)清洗消毒管理; (5)人员卫生管理; (6)人员培训管理; (7)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8)加工操作管理; (9)厨房垃圾管理; (10)消费者投诉管理;

(11)保障食品安全所需的其他管理制度。 9.自备水源的,需提供生活饮用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供餐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2)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品和食品原料验收操作规程、食品贮存操作规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操作规程、专间操作规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处理规程);(3)卫生检查计划;(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19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指南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指南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1张)

3.须提供业主现居住街道计生办所出具的诚信计生证明或大厅计生局窗口出具的诚信计生信息回执,非凯里市户籍的未在凯里市计生部门登记过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店内所有职员应办理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包括业主和管理人员,每人3张相片,业主4张)备注:①未办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的须在本部门登记和办理,②已办有的须提供有效期限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③凡只办有健康证的须及时带原件及一张相片在本窗口补办培训合格证,两张须配套使用。

5.经营布局平面图(须标明灶台,水池,冰箱,冰柜位置,有包房的标明位置)

6.中大型餐馆及小区、居民区须提供环保部门排污证明(小区餐饮店须有同意开办餐饮服务单位的证明)

7.严格执行“前店后厨”的改造要求,前厨后店的餐饮店须进行整改后再申报。

8.不再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而本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满的需凭店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到原办证窗口注销。

9.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须有详细的地址)。

第20篇:《餐饮服务许可证》各项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两年组织从业人员复训一次。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险,并上报应体检从业人员名单。组织漏检的从业人员补检和可疑阳性者复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80%以上。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的档案。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五、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五病”患者,必须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古丈县牛角山村农家乐

2013年10月8日

食品加工流程图

一、原料储存

1、鲜肉、鲜鱼具有易腐蚀性,必须在低温下保存。

2、储存的原料要新鲜、干净,每批原料进库时,采用标签的方式标明入库日期、品名,并按入库先后分类存放,严格执行先入先出原则。

3、食品由专人验收入库,严格把关。原料隔墙离地存放。原料储存应防止交叉感染,原料按品种分类摆放。

4、冰箱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消毒。水产品、禽、肉类要分类存放,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无异味。不得存放私人食品、药品、杂物。

二、主食加工

(一)程序:

米饭:淘米——上蒸箱蒸熟——分餐——加盖(由主食负责人负责)

面食:称面——加工制作——上蒸箱蒸熟——分餐 ——加盖(由主食负责人负责)

(二)卫生要求:

1、不用生虫、霉变、有异味的米、面、果酱、豆馅等原料。

2、蒸箱和各种机械工具用后洗刷干净。

三、副食加工

(一)程序:

摘菜(菜筐)——洗菜(专用洗菜池)泡10分钟—— 切菜(菜筐)——烹制——分餐——加盖(由副食负责人负责)。

(二)卫生要求:

1、菜筐、洗菜池无污垢,无残渣。

2、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泥沙、杂物,摆放 整齐。

3、蔬菜制作现摘、现洗、现切、现做。

4、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放调料的容器、车,要清洁、无污垢,用后加盖。

5、严格把关,腐烂、变质、霉变的食品一律不得入库。

6、品尝食品要用容器。

7、坚持每餐留验48小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古丈县牛角山村农家乐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2013年10月8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向社会公开承诺,另一份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餐饮店面管理制度

一、劳动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上午9:00—14:00左右,下午16:30—22:00左右,轮流值班

2、休假:员工每月有四个半天假,不累计,不扣薪。

3、辞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得到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手续完备方可辞职

4、试用:新员工从确认录用之日起签定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契约,试用期为1—30天,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业务技能可以考虑是否延长其试用期或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若有不称职的或犯有重大过失,店方可随时辞退员工并不作任何补偿,;

5、迟到、早退:上、下班时间10分钟之内。

6、矿工: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旷一天扣三天工资,月内旷工3天以上,予以辞退:

7、重大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

8、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严禁电话请假,托人带信请假,病假需出示医生诊断书, 请假期间均无工资;

9、假权:部长有半天事假权,大堂经理有一天事假权。一天以上,总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10、员工均有相互监督,举报歪风邪气之责。举报属实的店方给予奖励并替其保密。

二、订餐制度

电话订餐 :

1、接电话人员:收银员、迎宾和大堂经理(值班经理),其他员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接 电话。

2、接电话使用规范用语:“您好,四川老家歪嘴鱼庄,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3、记录内容:就餐人数、准确就餐时间、顾客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预订桌数及区域。记录好以后,要求重诉一遍,并且告诉订餐人,如果超时(30分钟),本店有权另作安排。

4、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准备。

来客订餐 :

1、有客人联系订餐时,应问清顾客姓名,联系方式、用餐人数和用餐的标准,以及预订桌号区域,桌数和用餐时间,全部作好记录,让客人过目之后在订餐单上签字,确认对订餐内容无异议。

2、订包席者按按订餐标准适当收取订金,最低500元,开收据(收据一式二份注明包席不打折、不优惠、不含票)客人若违背要求应按餐厅规定酌情收取损失费;

3、餐后结帐时,发现客人没有订金收据的,应收足餐费全额并作好登记,待交来订金收据,再退还客人订金;(订金条丢失的请对方写收回订金证明)

4、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电话管理制度

1、吧台电话专用于订餐,方便客人使用;联系供货商等,员工不准随便使用此电话,如

有特殊事情,经大堂经理同意后,可使用办公室电话。

2、吧台电话在上班时间只能由吧台人员、迎宾和大堂经理接听。

3、员工在上班期间,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接听电话,有电话找员工,通知其下班之后再 打进来,特殊情况例外。

如何接听电话:

1、电话响起三声之内,拿起话筒:您好,古丈牛角山村农家乐,有什么可以帮您?

2、如果超过三声:必须向客人致歉,问候客人、

3、注意事项:通话是一定要声音轻柔适中,一定要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话筒离唇边5CM用清晰柔和亲切的礼貌用语问候客人,声调自然。

4、倾听注意事项:仔细聆听客人通话内容,准确掌握客人谈话内容,要记清并重述客人提问再确认,并做好记录。

5、确认回答客人问题直至满意。

6、如果当时回答有困难,要向客人致歉,并记录客人联系电话,姓名,在一定的时间内答复。

7、向客人致谢,结束谈话时,等对方挂断电话自己才挂断,轻拿轻放。

四、会议制度

1、每月由店方经理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对餐厅营业情况,本月的其他事情进行安排和布臵、表扬先进,鼓励后进。

2、每周由部门经理定期召开部长以上行政工作例会。就当周以来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出安排、布臵探讨营运技能等相关内容。

3、每日由大堂经理或部长召开两次班前会,上午9:30,下午4:30

A、班前会一定要严肃开会时间

B、部长负责检查员工的仪容仪表

C、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有异议,必须实行先服从后上诉。

D、班前会的内容:列队点名总结昨天的工作,布臵今天的工作重点,今日定餐情况,今日估清,今日急推特推,个人卫生情况仪容仪表,心情情绪的调整、唱店歌、口号等

五、卫生管理制度

餐厅每周一次大扫出,由相关管理人员对酒店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A 个人卫生标准

1、做到勤刷牙、洗手、剪指甲、不留长指甲和涂有色指甲油;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洗 被褥。

2、工作时间不配戴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手足链) 工作牌必需佩带在左胸上方,要端正,明亮。

3、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做到整齐干净无皱纹、破损或开口的地方要补好。

4、男服务员发型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前不遮眉,不留鬓角不染发。

5、女服务员不得披肩散发、喷重味香水。不戴假睫毛、要化淡装

B 环境卫生标准

1、餐厅店堂要每日打扫,公共区域;确保一切公共设施的清洁,整齐光亮。

2、玻璃门窗;要保持清洁、白亮。要求无污迹、水迹、水印、手印、指痕。

3、窗台;不定期的由管理员安排值班服务员檫洗,保持干净。

4、地面;无杂物、光亮、无水迹、无油迹。

5、备餐柜:餐柜物品摆放整齐,无私人用品,干净无油渍。

6、桌椅:无灰尘无油渍

7、灯具:光亮清洁,无油渍灰尘;装饰物及植物要定期檫洗;植物要定期施肥、打药、杀虫、清除败叶和杂物。

8、家具;无灰尘无油迹、摆放端正适宜。

C 餐用具卫生

1、洗净后光洁明亮,没污点油迹。

2、能够按规格整齐摆放于消毒柜中消毒,每周定期对全部餐具进行统一的消毒一次。 D 工作卫生

1、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内不得抽烟喝酒,不得随地吐痰严禁面对食品、顾客打喷涕咳嗽,

严禁乱丢废纸乱放茶水杯。

2、严禁使用掉落地面的餐具和食物。

3、手指不可直接接触食物,不得碰触杯口,碗口、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位。

六、会客制度

1、上班时间内禁止会客,任何时候不准私自带朋友进餐厅聊天、玩耍。

2、下班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宿舍内会客,留宿、特殊情况,需请示大堂经理。

七、奖罚制度

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参加评选人选为经理、大堂经理、部长、服务员代表,评 选时间为每月一次。

一、奖励制度:(每一分按5元计算)

1、服务态度好,受客人表扬。(奖5元)

2、主动热情服务超出顾客期望者。(奖5元)

3、拾到顾客丢失的物品主动交吧台或失主。(奖10元)

4、主动承担脏、累、苦工作,毫无怨言者。(奖10元)

5、能承受重大委屈者。(奖50元)

6、对餐厅提出好的建议,经采纳后产生效果者。(奖50元)

7、办事认真负责,工作积极,乐于助人者。(奖50元)

二、惩罚制度:(每一分按5元计算)

1、迟到、早退者,(罚5元)

2、衣着不整,修饰不当,个人卫生习惯不良。(罚10元)

3、摆台不规范,卫生不彻底,值台检查不仔细。(罚10元)

4、服务操作不规范。(罚10元)

5、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扣5分

6、损坏餐具物品,照价赔偿。

7、服务出差错,弄翻食品及酒水,弄脏顾客衣服,(罚10元)

8、上班时接打电话、看电视,(罚10元)

9、站台不规范、吹牛聊天、玩手机、串岗(罚10元)

10、被顾客投诉,(罚50元)

11、行为不端,偷窃公、私物品,(罚50元)

12、上班时间在餐厅内私自吃东西,(罚10元)

13、员工间发生吵架、骂脏话(罚10元)

4、员工间发生打架,(罚50元)

5、非客人原因退菜(上错、有异物、太咸等)、买错单,买漏单,跑单,由责任人负 责赔偿。

八、人员管理制度

1、各工作岗位,统一服从主管经理管理调动。

2、领用物品,必须经主管经理签字同意。

3、着装整洁,文明礼貌,服务热情,不说脏话,粗话。

4、站队迎宾,归队迅速,翻台迅速,结帐清楚,不订错台,订错菜,不跑单。

5、熟记菜名菜价,下单快速,上菜上碟迅速,轻拿轻放,上菜完毕就与顾客对菜。

6、遵守《食品卫生法》勤洗澡、剪指甲、勤苦换衣不戴手饰工作,不随地吐痰,乱扔

果皮纸屑,每日小扫除,每周两次大扫除。

7、不串岗、交头接耳、闲聊吹牛,员工就餐严禁喝酒(业务除外),工作时不大声叫喊、跑动。

8、不准在经营场地打赤膊。

9、做清洁快捷干净,不得影响顾客进餐,对顾客要求和意见能做到的,自己做,自己做不到的立即报告上级,严禁任何员工与客人发生冲突,创造良好的进餐环境。

10、顾客未走完,值班员工不得离开或故意冷淡、怠慢、为难顾客。

11、拾金不昧,发现顾客遗忘的物品要立即报告,并交给上级。

12、随手关水关电,杜绝长流水,长亮灯,长明火,吃员工餐做到不浪费。

13、按时参加会议,培训和各种考核,不得借口缺席,迟到和早退。

14、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帮派,不说闲话、气话不挑拨是非。

15、严守商业秘密,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工作期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须

经大堂经理同意,接打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16、以上各条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违规分别给予罚款10-500元,辞退等处理。

九、宿舍管理制度

为规范宿舍管理,让员工有一个整洁,清静、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由大堂经理掌握,男女宿舍分别各设一名舍长,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共同抓好宿舍管理。

2、爱护室内外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丢失公共物品。

3、自尊自爱,严禁宿舍内传看翻阅不健康的书报及影碟影带等。

4、节约用水、电、气,严禁乱拉私接电线、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设备,严

禁床上吸烟,杜绝一切火灾事故。注意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

5、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干净,不乱倒污水、饭菜、果皮、烟头、纸屑、不

随地吐痰,衣物及种类用具整齐有序,进出锁好房门,防丢防盗。

6、服从室长安排,做好个人及室内外卫生值日表,每日小扫除,每周大扫除。

7、严禁猜拳闹事,高声喧哗和进行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8、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不说空话闲话,挑拨事非。严禁吵架打架。

9、严禁非宿舍人员在宿舍玩耍或留宿。

10、遵守作息时间,娱乐时间不得超过(11月-3月)23:30,(4月-10月)24:00分,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回宿舍,不回宿舍睡觉,应向室长请假,否则视同旷工,旷一罚三,并写检查。

11、应遵守宿舍区内物管及业主有关规定,不得违反。

12、离职人员自觉接受检查方可离开

13、以上各条,如有违反,分别给予10-50元罚款;

食品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臵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臵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识。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臵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8、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9、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臵。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古丈县牛角山村农家乐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如下:

一、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二、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四、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五、为防止熟食被细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开;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不吃隔顿凉拌菜。

六、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烧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煮熟焖透四季豆,使其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豆浆要彻底煮透,煮沸后持续加热5—10分钟。

七、食品存放要冷藏,熟食品和剩余食品放凉后臵于4℃以下冰 箱保存,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八、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九、搞好餐饮、食堂环境卫生及设备、公用餐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卫生。

十、严禁非餐饮、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餐饮、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 十

一、消灭苍蝇、蟑螂、红蚂蚁等细菌的传播媒介。

古丈县牛角山村农家乐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doc》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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