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2020-03-03 10:53: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绵阳市涪城区****卫生院

目 录

1.门诊工作制度 2.注射室工作制度 3.抢救室工作制度 4.检验科工作制度 5.放射科工作制度 6.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 7.治疗室工作制度 8.病房管理制度 9.查对制度

10.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1.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2.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3.冷链及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4.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5.消毒隔离制度 16.财务管理制度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登记。

2.门诊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医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健康教育知识。

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8.服务热情周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注射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工作,禁止一次性注射器具重复使用。

2.凡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对病人热情、体贴,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必要时报告医生。

5.准备抢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清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

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做好防护工作。

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4.X线诊断要紧密结合临床,认真阅片,如实准确填写诊断报告。

5.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

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院领导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放射人员应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各种B型超声等检查。

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优先予以安排检查。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并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登记存档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

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各种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6.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8.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医生,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2.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筛查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做好本乡(镇)及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法定传染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2.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乙类中的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

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城镇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其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必须网络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4.使用统一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相关处理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妥善保存各种资料,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对传染病人滞留的场所、接触的物品、要立即进行分类消毒,避免医源性传播。

6.接受县疾控中心的指导、监督、管理。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儿童计划免疫程序,新生儿出生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1个月内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对外地居住本地7岁以内、3个月以上的儿童,应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证,享受与本地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实行县城每日、乡镇村每月20-25日预防接种工作。

2.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固定接种点按免疫程序接种。无条件的地方实行入户巡回与固定接种点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免疫接种工作。

3.接种卡册应由乡镇卫生院防疫专干或村卫生室统一保管,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统一保管。预防接种卡证保存期限应在儿童7岁之后保存期15年以上。

4.每月应及时清查应种对象及计划接种疫苗,按村列出接种通知单,通知乡村医生领取疫苗;乡村医生接种时,应及时将接种信息记入预防接种卡证,做到卡、证相符。

5.注射器的消毒、回收具体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

6.每月将疫苗接种情况填写常规免疫监测报表,按规定时限上报县疾控中心。

7.协助县疾控中心做好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抗体水平的测定工作。

冷链及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个月底前将下一个月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县疾控中心。

2.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给渠道严格执行:省—市—县—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3.建立疫苗领发台帐,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及相关记录,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进出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疫苗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

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

5.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冷链设备做到专人治理,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建立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建档建账:设备名称、数量、型号、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6.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2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他冰箱。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

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7.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对本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定期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巧教育。

2.建立院内固定宣传阵地,如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内容应每季度度更新一次。

3.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在本乡镇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重点做好计划免疫日、结核病日、碘缺乏病日、艾滋病日、世界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

4.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如艾滋病、结核病等的健康咨询和宣传教育。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各项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做到一诊一洗手。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不超过一周。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拖布要专用,定期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必须做好终末处理。

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实行隔离制度,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

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理。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编

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正确设立帐户,科目明确,帐目清楚,每月按时结帐,定期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表、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4.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

5.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票据报销。原始票据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票据单位公章、填制票据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票据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上报卫生局审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

(1)传染病暴发疫情:某种传染病就诊数突然增多,有可能发生暴发、流行时;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数天内就诊多例同一病症的不明原因的疾病,或就诊同一症状病例有相对地区聚集性;

(3)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历史上未曾出现过或本地罕见的传染病;

(5)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报告时限:卫生院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

3.报告方式:以电话报告为主,亦可通过网络报告。

4.对法定传染病疫情,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外,还需进行网络个案报告。

5.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同时开展灾后防病工作报告,如灾后居民伤情报告、灾后就诊变化等报告。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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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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