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弊大于利四辩总结陈词修改版

2020-03-03 11:08: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辨友,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想申明, 我方从来没有否认大学生打工是有一定好处的。但对方辩友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只强调大学生打工“有利”的方面,我想请对方辩友,明确我们今天的辩题,不要把辩题绝对化,只强调“利”的一面。我方坚持认为的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是从权衡其利弊的程度、影响事物深浅的程度来看的,而正方辩友以偏盖全, 以点概面,对实际情况考虑不足,这不正表现出他们在论据上的不足吗,也不正反衬出我方论点的正确吗?

不可否认,对方辩友发言滔滔不绝,但是,话语牵强,漏洞百出,对方辩友看似理直气壮,却是论据不足,强词夺理。现在由我来指出对方n点错误首先对方辩友有违马克思主义常识,那就是在事物的发展中的主次矛盾,对方忽视了事物的主要矛盾。我们是学生,学生的职责是学习。学习是用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参加校园各类活动去完善自己,而非兼职赚钱,这一点,对方辩友的观点未免太舍本逐末了。

如对方辩友所说

“兼职是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进行的”。纯属谬论!请问谁敢说自己学好了呢?张文洞校长在大学何为中,明确提到大学是取不尽的财富,而且,按照对方的逻辑,学海无涯难道是空话喽?未免也太荒谬了。

次之,对方辩友说打工可以锻炼自我,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我不禁要问:朋友,学业尚未完成,羽翼尚未丰满,大学生大多只能以低级工为工种。刷盘子洗碗拖地发传单,这就是您所说的锻炼吗?

还谈到挫折教育,更是八竿子打不着,明明知道前面是个火坑,还鼓动大家往里面跳,对方辩友用心何在啊?真为对方辩友感到汗颜和遗憾啊。正是因此,我方更坚定的坚持我方的观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中,首先把“学习”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是“实践”,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大学生做兼职,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

之木”。

第二,现阶段大学生所从事的兼职绝大多数与自己的专业技能无关,打的大多数为低级功,而是诸如洗盘子,发单子,站岗礼仪,保安之类的工作。这些很难说锻炼了我们的能力,更谈不上社会实践的积累。相反却浪费了本可以充分利用,用来学习的宝贵时光。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这样的兼职除了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第三,大学生的人生观,是非观,价值观还处于建立阶段,极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拜金主义,腐败思想极易趁虚而入。无数陷入传销,陷入社会陷阱,误入歧途的大学生不正是给我们敲响警钟吗?

第四,从法律层面看,大学生兼职的环境难以让人放心。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约束.遇到侵害权益事件,%80多的兼职大学生都选择忍气吞声,即使走法律途径,也是步履维艰。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收入税务问题,也只有模糊要求。这些问题暧昧地表明:国家并不太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连国家都表示

此般,对方难道还不能清晰的认识到兼职之弊大于利吗? 第五,鉴于中国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的现状,如果想提高实践能力,还有其他方式啊,大家可以看看我们周边啊,在校级领导的大力引领指导下,我们太原理工大学人文环境不断增强,学生工作万象更新,这时候参加学生会,学校社团,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等,岂不是更好的选择吗?为何非得挂在兼职的歪脖子树上,死死不肯下来呢?对方辩友赶紧从春秋大梦中醒醒吧。 最后用打油诗结束我的发言。

兼职弊大于利,选择需谨慎啊!时间精力打水漂,荒废学业是糟糕,克扣工资事常有,权益被侵到处有。有理无门气自吞,兼职害人真不轻啊。

综上所述,我方更加坚定我方观点,大学生兼职弊大于利。 谢谢大家。

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四辩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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