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2020-03-02 15:17: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印发《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科组办发〔2007〕16号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五日

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信息办、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等单位共同提出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信息办、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等单位共同提出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十一五”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提升学校科学教育的整体水平,创新未成年人科普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科学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校内、校外、家庭有机结合的未成年人科普教育工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思想传播工作

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媒体机构增大向未成年人的科技宣传力度,组织创作优秀、积极、生动的科普作品,坚决抵制有害网站、不良读物,积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信息办、市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团市委)

2、广泛开展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做到中学、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体系相互衔接,学校、家庭科学教育环境相互促进。(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卫生局、市妇联、区县人民政府)

3、积极发挥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在未成年人科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调查。(团市委、市教委)

4、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市教委、市文物局、市科委、市科协)

5、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主题科普活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委、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社科联、市残联)

(二)不断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不断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索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索能力和实践能力。

1、把科学素质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进综合科学知识与实践课程的开发和教学工作;加强科学史知识教学,培养学生科学的态度、情感和价值取向。(市教委)

2、制定《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评价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定期对中小学和校外科技教育机构的科技教育进行督评,逐步建立相应的科技教育督导机制。(市教委)

3、发挥“北京金鹏科技团”和市、区县“科技教育示范校”的骨干、示范作用,倡导学校创设以科学文化为基础的校园文化。(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

4、开展校园科技节、科学小发明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科学实践活动,定期对学校科学教育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市教委)

(三)逐步形成“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体系

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6]21号),加强未成年人校外科学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校内、校外及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体系。

1、实施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成长计划,充分利用首都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等雄厚的科技资源,与中小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组织优秀青少年科技爱好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观摩学习、动手实践。(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社科联、团市委)

2、加强与国际青少年科技教育组织的交流合作,支持、组织优秀青少年参加国际竞赛和科技交流活动。(市科协、市教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残联)

3、利用家长学校、社区学校等形式,提高家长的科学素质,发挥家庭、社区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文化局、市妇联、团市委、区县人民政府)

4、继续命名北京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基地,整合校外、科技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教育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机制。(市教委、市科协)

5、加强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市教委、市科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6、每年举办北京金鹏科技论坛,建设北京金鹏科技团、科技活动示范校联动平台,提升开发科普活动新项目的能力,形成滚动发展的“区域科普品牌”和市级科普活动特色。(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团市委、区县人民政府)

7、每年举办“北京学生科技节”,完善市、区县、校三级“学生科技节”活动网。(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体育局)

8、组织青少年科技博览会。(团市委、市教委、市科协)

9、每年举办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四)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等群体的科学教育

加强农村中小学生、特殊家庭子女和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科学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1、组织“金鹏科技团指导专家委员会”指导农村中小学科技活动。(市教委、市科协、团市委)

2、组织科普活动进社区、进乡镇活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妇联、区县政府)

3、发挥北京校外教育协会等单位的作用,带动、支持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搭建未成年人科学实践活动平台。(市教委、市科协、市信息办、团市委、市妇联)

三、2007年重点工作

1、制定《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评价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市教委)

2、举办“第25届北京学生科技节”。(市教委、市科委、市体育局、市科协)

3、组织北京金鹏科技团、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市教委)

4、组织北京市第27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5、举办“北京金鹏科技学生论坛”活动。(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

6、开展2007年“阳光少年行动”科普活动,增加环境、天文等科普活动项目和活动宣传力度。(市教委)

7、组织北京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

8、举办北京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市教委、市科委、市体育局、市科协)

9、举办北京市中小学生天文观测、单片机(智能控制)、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头脑创新思维竞赛。(市教委、市科委、市体育局、市科协)

10、组织“科技大巴车——奥运号”系列活动。(市科委、市科协、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11、组织校内外科技活动有效衔接、有机结合试点和专题研讨活动。(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

12、实施2007年度“大手拉小手”活动计划,组织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对中小学科普活动进行信息、人力、设施等多方面的支持。(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社科联、团市委)

13、举办“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博览会”。(团市委、市教委、市科协)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将“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列入工作职责,确定执行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专项工作通报、检查和反馈制度。

(二)承办牵头单位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建立专项工作信息平台,每年至少召集两次承办单位专项工作会,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专项工作进行中和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提出后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宣传与研究。利用各种媒体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工作中要深入调研,注重研究当前未成年人科学教育的新特点,探讨未成年人科学教育的规律。

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汉中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计划

上海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靖江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计划

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科学素质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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