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实施方案格式范文

2022-12-31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关于印发《创业培训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市劳动保障局:

为了贯彻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2007]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市要结合各市创业培训开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同时报省厅备案。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就业工程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山西为主题,大力提倡和推动全民创业,壮大创业群体,拓宽创业领域,提升创业层次。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提高群众收入,以创业增强社会经济活力。面向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创业者成功地开办和经营企业,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促进和带动就业为目标,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力度,实现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加大创业培训技术的引进力度,在不断完善、消化、吸收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引进“欧洲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2008年对3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企业开业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5,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在我省的大同、晋城开展“欧洲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试点和组织推动工作。在省及各市加快创业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尽快形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

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我省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成立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考核和督导全省创业培训及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布局规划、师资提高、经验交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等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整合培训就业资源,集中优质力量,成立创业指导中心承担本市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管理、质量监控、资金管理、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开展示范性教学并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建立创业项目库,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加快发展法律援助、管理咨询、财务评估、信贷服务等创业中介机构。成立创业指导咨询团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各市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十七大提出的总目标和就业工作新需要,把创业培训向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回国留学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力延伸和拓展。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掌握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激发创业热情,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在按照统一的SI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的同时要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案例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的基础上,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充实“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技术,适时引进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创业核心教程、欧洲模拟实训公司等新的创业培训技术,满足不同创业人员的需求。

(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推进全民创业,培训是基础,培训机构是载体,要积极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严格按照机构选择的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培训机构的选择与授权工作,在原有培训授权机构的基础上,吸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创业培训工作,对授权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竞争机制,逐步淘汰培训质量差的机构。做好创业培训授权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授权机构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学员选择、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授权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档案,及时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

(四)加强教师选拔和管理,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搞好创业

培训,师资的能力和水平是关键,要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教师选拔的范围,将具备条件,并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大学教师和企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建立师资互派制度,加强创业培训教师档案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开发创业项目。省及各市要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省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通过社会公开征集、创业者推介等方式征集1000个与我省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创业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盈利能力及投资风险进行论证评估后,从中选择600个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向创业者推荐,帮助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各市创业指导中心也要加大创业项目的开发力度,选择适合当地创业经营的创业项目向创业者推介。

(六)建立专家队伍。省及各市要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并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为创业培训教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要结合国家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进一步规范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七)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要将创业培训作为信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规划和实施,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社区创业,为社区服务。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信用社区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要加强对创业者的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

(八)搞好创业孵化。各市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实训基地或创业园,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

(九)落实扶持政策。各市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办理税费减免有关手续。对所办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帮助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十)加强跟踪服务。要组建跟踪服务队伍,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开展贷款服务、财务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后续服务,及时为创业者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联谊会,沟通创业信息,

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十一)加强舆论宣传。创业是发展之源、富民之本、和谐之基,是加快地区发展、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思想观念解放、增强社会活力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中取得的新经验,弘扬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创业精神,树立“人人可以成才”、“人人可以创业”的理念,每年对全省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先进代表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的社会风尚,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措施,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统一部署安排。要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将创业政策扶持与创业服务有机结合的创业促就业工作体系。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创业培训质量和带动就业效果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协调,搞好合作。各市要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打造创业绿色通道。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将创业培训补贴作出专项安排,并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效果挂钩的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要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并加强与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共同做好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

(三)加强管理,打造品牌。各市要加强对创业培训的管理,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教师管理、统一机构认定、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打造山西创业培训品牌。

推荐第2篇:印发计划实施方案红头文件(定稿)

关于印发《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

结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经医院党总支和院务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望全院各科室结合本院实际,把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要融入到“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双年” 活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刑释解教人员包转化帮教”、“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长治久安”、“一普三提高”等工作的各环节、各阶段,按计划、分期、分阶段、有序、有效开展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有力稳步推进我院民族团结事业,持续巩固我院各民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的优秀成绩,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广覆盖、共同参与、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层层带动、深受欢迎、效果显著、全民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协作,提升档次,提高质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并狠抓落实,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教实践工作上水平,让全院职工、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当前强化民族团结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使民族团结意识和思想素质有所新的提高。

特此通知

拜城县人民医院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

践活动计划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各项实践活动,有力推进我县民族团结事业的总体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制定《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如下:

一、前期筹备工作(2013年1月1日~1月8日)

院领导召开筹备会研究制定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地点,明确领导小组和小组各成员职责,并形成文件以备下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和《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呈送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做好动员大会其他准备事项。

二、召开动员大会(2013年1月9日~1月12日)

召开全院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传达《县委书记杨发森同志工作报告》、《拜城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拜党办法【2012】90号《关于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宣布《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小组职责和各成员职责,宣布和解读《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计划》《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主要领导按《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对“2013年度民族团结工作做总体动员和部署。对创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做具体要求和安排。

三、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2013年1月13日~10月20日)

结合本院实际,把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要融入到“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双年” 活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刑释解教人员包转化帮教”、“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长治久安”、“一普三提高”等工作的各环节、各阶段,按计划、分期、分阶段、有序、有效开展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有力稳步推进我院民族团结事业,持续巩固我院各民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的优秀成绩,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广覆盖、共同参与、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层层带动、深受欢迎、效果显著、全民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教实践工作上水平,让全院职工、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当前强化民族团结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人心,民族团结意识和思想素质有所新的提高。

四、全面总结汇报(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0月31日)

各科室提交201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教实践活动总结;申报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对全年的工作做好汇总、效果评价、归档、总结和上报。

五、接受上级检查指导(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20日)

六、整改提高(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1月1日)

对上级检查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及时制定出针对性地整改提高方案并认真加以整改和充实,整改后再督导再检查并做好整改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评选先进(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5日) 完成2013年度维护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公示工作,经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党总支审定批准,报卫生局党委和县民宗委备案

八、召开全院总结表彰大会(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31日)

召开我院2013年度民族团结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2013年度维护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拜城县人民医院

2013年1月5日

2013年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和实

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把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有效融入到“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双年” 活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刑释解教人员包转化帮教”、“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长治久安”、“一普三提高”等工作的各环节、各阶段中,按计划、有序、有效开展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有力稳步推进我院民族团结事业,持续巩固我院各民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的优秀成绩,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共同参与、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层层带动、深受欢迎、效果显著、全民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民族团结宣教实践工作上水平,让全院职工、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当前强化民族团结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人心、民族团结意识和思想素质有所新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相关领导讲话、维稳文件精神,根据“七项工作法”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三非”识别、能力素质提升等内容为主的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发现突出问题、管理社会、引领示范、落实维稳措施、管理宗教事务、应急处突等六种能力。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院成立“拜城县人民医院深入开展民族团宣教和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张武军 (院长)

副组长:王建民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罗真理 (副院长) 艾山.塔西 (副院长) 高 潮 (工会主席)

成 员:盛国玲 (行政办主任)

王敏华 (医务科主任) 张伟伟 (总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盛国玲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为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三、主要内容

(一)紧紧围绕“十八大”精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相关领导讲话精神,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

(二)大力开展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及我县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尤其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的翻天覆地变化和辉煌成绩的宣传教育,宣传党和政府各以及我院的各项惠民政策和举措。

(三)大力开展《新疆三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国旗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非法宗教界定26条》的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1月13日-4月30日)

1、全院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教片,听一次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演讲比赛。

2、在全院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相关领导讲话精神、《新疆“三史”》、《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国旗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读本》、《中国新疆人权教育读本》等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的学习教育培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党的民族理论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根本指南,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身免疫力鉴别力,充分提高理论宣传教育水平。

3、宣传典型,认真挖掘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繁荣发展、共创社会和谐的先进典型,收集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在全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促团结、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实践阶段(5月1日-10月20日)

1、组织宣讲活动。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双年” 活动、“赴基层、转作风、服务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刑释解教人员包转化帮教”、“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和长治久安”、“一普三提高”等工作的各环节、各阶段中,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宣讲、街头宣传、进村入户、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历史性变化;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成功实践,大力宣传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和全国各地对新疆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自治区、地区和我县相继实施的惠民工程和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各项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教活动,共同参与、深受欢迎、效果显著、全民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当前强化民族团结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人心、民族团结意识和思想素质有所新的提高。

2、结合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及时挖掘和宣传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开展“学先进、比团结”活动。

3、按计划、有序、有效开展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的 “增进团结、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等主题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共同参与、深受欢迎、效果显著、全民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4、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和民生服务活动。以扶贫村结对帮扶和社区共建为有效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帮困送温暖和民生服务活动,真正把维护民族团结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儿、办好事儿,确保落实、注重实效,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感受到“民族团结、和谐稳定”形势的温暖。

5、开展丰富多彩的军民共建活动,有力稳步推进我院军民共建事业。

6、继续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慰问少数民族老干部老党员和少数民族贫困家庭。

7、加强“双语“学习。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双语”培训力度,制定出符合我院实际的“双语”学习计划并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把“双语”培训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双语”培训在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为转变作风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提供重要载体。

(三)验收审核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

1、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经验,根据地区考核验收标准要求,建立适合我院的民族团结长效机制,有序开展申报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对全年的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做好汇总、效果评价、整理和总结、上报、归档,接受上级检查、审核和指导。

(四)巩固和整改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考核验收结束后要做好“回头看”工作,根据上级领导对我院近年在民族团结宣教实践及创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重新梳理并及时制定出针对性地整改提高方案并加以认真整改和充实并做好整改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全面总结确认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认真做好2013年度维护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对全年“民族团结宣教和实践活动”效果做最终确认并大会表彰。

五、具体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活动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

2、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把我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及时宣传,为各项宣教、实践、和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3、健全档案资料。要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各项宣教、实践、和创建活动有关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的收集、且做好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拜城县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

推荐第3篇:关于印发思想解放大讨论实施方案

人医发[2009]10号

关于印发《深化学习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支部:

现将《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委员会2009年4月29日

深化学习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黄陂区卫生局委员会关于深化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的通知》精神,促进医院发展,按照区委、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院党员干部、群众中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患者至上,加快推进人民医院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主题开展“解放思想,服务创新,提高质量”大讨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局党委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总体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解放思想,服务创新,提高质量为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医院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尤其是我们即将搬迁的特别时期,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和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式、工作方法、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医院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使全院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力促进医院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思想观念大解放、解决难题新突破、体制机制求创新、医疗质量上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09年5月上旬至中旬。

四、讨论重点

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院建设的全局,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指导医院各项工作,增强医院综合实力,促进医院全面建设,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握发展规律,实事求是,用新的思维谋划医院建设,用新的观念指导医院实践,用新的办法改进医院工作。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医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建立相关制度,把优质服务贯穿于每一个环节。

(一)围绕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在解放思想方面开展讨论。对照分析本院在全区卫生事业发展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查找和解决不适应,不符合本院科学发展的问题。

(二)围绕着如何促进医院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并查找各科室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义的进行整改。

(三)围绕如何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开展讨论。对照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查找和解决医院在关心患者、服务意识、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发展观的问题。

(四)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行讨论。深刻分析当前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方法。

(五)围绕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讨论。用科学发展观深刻分析医院所处的形势,医院要科持续发展,必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分析探索

我院如何建立一支综合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群众较满意的医务工作队伍。加强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为全区医疗事业发展提供硬件支撑。

(六)围绕着医院发展的长远目光来开展讨论。分析如何把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创新体制机构,着力解决医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医院各项工作。

(七)围绕医院搬迁工作开展大讨论。分析如何利用搬迁新医院这一战略机遇期,从医疗硬件上改善到软件上的提高,促进医院快速、高效发展。

五、主要环节

1、做好宣传发动。各科室、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统筹安排,最广泛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讨论活动,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成效。

2、抓好中心组学习。院党委将于5月初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各科室、各支部要在大讨论活动中及时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带动党员干部的学习讨论。

3、组织好报告会。医院要举办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报告会、座谈会,促进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开展好集中大讨论活动。各支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

5、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院党委成员、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带头撰写1篇解放思想、服务创新、提高质量方面的体会文章,引导广大

干部群众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6、开好总结会。各科室、各支部在讨论活动后期,要召开一次总结交流会。总结大讨论活动取得的实效,对巩固和扩大讨论活动成果提出明确要求。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严密组织。要充分认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严密组织、统筹安排、精心计划,抓好落实。要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特色,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知识比赛等多种形式营造思想解放的氛围。

(二)紧贴主题,联系实际。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院领导及党员干部要深知什么是发展、靠谁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充分准备,积极落实学习科学发展,用解放思想来处理工作中的重难点。

(四)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解放思想大讨论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点环节,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互动、全院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简报等各种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推荐第4篇:关于印发热爱伟大祖国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额教党字【2011】25号

关于印发《额敏县教育系统“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额敏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额敏县教育局党委

2011年4月28日

主题词:印发通知 实施方案 主题教育

抄 报:地区教育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额敏县教育局

2011年4月28日

印发

共印30份 额敏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11年)

根据《额敏县“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11年)>的通知》(额党办„2011‟]58号)精神及县委、政府的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对额敏县教育系统第二阶段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即将召开的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立足实际,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开展主题教育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回顾“十一五”发展成就、展望“十二五”美好前景的宣传教育,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三个意识”和“四个认同”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进教育系统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内容

1、开展“六史”教育。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党的“三史”和新疆“三史”宣传教育。教育局党委已经下发通知,就开展中共党史和中共新疆地方史学习做出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并将以支部为单位下发学习书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六史”学习教育安排,落实教育内容。及时组织主题教育宣讲团,精心安排宣讲专题,在教职员工中、学生中开展不同层次的宣讲活动。各学校通过纪念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报告会、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深化各族师生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2、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抓好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学习宣传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阐释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纲要。5月-6月,围绕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的变化和发展,大力宣传额敏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新成果。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民生建设年”,广泛宣传额敏县重大民生政策及其产生的巨大成效,引导师生用切身感受,畅谈身边的变化,展望美好前景。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报告和双语教育典型事迹报告活动。

3、开展自治区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从5月开始,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开展“读爱国书籍、唱爱国歌曲、看爱国电影”活动,在各族学生中开展衷心献祖国、爱心献他人、热心献社会、孝心献父母、信心留自己的“五心”教育;举办“在国旗下成长”演讲比赛、“爱祖国爱家乡讲团结”少儿双语大赛、中华经典和红色经典诗词朗诵等活动,开展忠心献祖国、爱心献他人、热心献社会、孝心献父母、信心留自己的“五心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师生相互交流、相互欣赏、相互包容、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系统的团结稳定。

4、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额敏县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实施方案》(额党宣(2011)32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4月-10月,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大赛”、额敏县第五届“财险杯”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展新疆“三史”论文征集活动、开展“我身边的变化”主题征文活动、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征文活动”通过系列活动,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师生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从而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引向深入。

5、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开辟“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专栏,积极采编各学校开展主题教育信息,在校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大力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宣传一批教育系统的道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发挥典型人物的模范和示范作用,用先进典型的平凡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激励广大师生。

6、组织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新疆精神”大讨论。各学校要通过专题座谈、专题研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掀起“新疆精神”、大讨论热潮。通过大讨论进一步将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十二字”精神内化为各族师生的共识,适时召开“新疆精神座谈会”积极推荐“新疆精神”典型代表人物。

7、组织参加主题教育培训。3月至11月,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主题教育业务骨干培训,继续组织教育系统主题教育骨干人员进行主题教育培训。

(二)时间安排

从年初到“五一”前,围绕学习宣传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围绕“民生建设年”,宣传自治区党委在改善民生工作中的新举措。展示新时期新阶段新疆的新变化和各族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各族师生中兴起回顾辉煌成就、展望美好前景、竖定科学发展信心的宣传教育热潮。

从5月到8月,围绕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一周年,推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再学习、再提高、再落实,围绕“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的主题,开展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打牢各族师生员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O周年,深化“六史”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

从9月到年底,围绕新中国成立62周年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的召开,开展各民族共庆党的生日、共祝祖国发展、共建美好家园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进一步兴起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宣传教育热潮。

三、工作安排

(一)4月底,召开教育系统“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第二阶动员大会,专题安排部署今年的主题教育。下发《额敏县教育系统“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第二阶段实施方案(2011年)》。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学校第二阶段的具体落实方案。方案要严谨可行,目标清晰,步骤明确。

(二)适时召开“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专题会,认真总结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组织力量广泛宣传主题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三)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4月至年底,根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二阶段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教育局将对各单位进行主题教育督查。通过督查,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学校要把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第二阶段主题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制定主题教育第二阶段活动工作安排,层层动员,进行全面的部署。各学校要找准主题教育和本部门工作的结合点,将主题教育不断引向深入。同时,要将主题教育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主题教育第二阶段活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年内召开的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这“一条主线”,突出“六史”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新疆精神”大讨论、学校文化建设等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正确处理好重点和整体的关系,整体谋划、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工会、团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参与主题教育的积极性,力求在工作中做到重点突出,带动整体。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信息简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突出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指示精神,深入宣讲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的亲切关怀和各省市的无私援助。同时,也要宣传好各学校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开展主题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四)及时总结,增强实效。要在巩固深化第一阶段主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及时宣传推广主题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立足额敏县情和教育系统实际,紧密联系各族师生的工作生活实际和思想实际,从师生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问题入手,将主题教育和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让教育系统全体师生切身感受主题教育的意义和效果。

推荐第5篇: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黄梅县人民医院201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根据梅纪发2号文,现将《黄梅县人民医院2011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梅县人民医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法纪教育,不断增强医院党员干部“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实现卫生部提出的“三好一满意”,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目标,推动医院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县纪委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此平台推进“三好一满意”,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目标。

二、活动内容

在“宣教月”活动中,重点以“五个一”为载体开展“三好一满意”系列教育活动。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5月16日前后,召开全体党员动员大会,院主要领导亲自参加,让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组织一次演讲比赛。由各党支部组队参赛,讲述申报单人和身边的事,激励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创业奉献,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比赛时间暂定于5月下旬,医院将在比赛结果中择优上报县纪委。

3、上好一堂廉政党课。根据医院行业特点,我们将围绕行业新风,邀请县党校或者县检察院专家来院授课。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昂扬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投身到医院建设发展中去。

4、观看一场廉政电影。将选择晚上时间,全体党员观看《廉政中国》电教片,邀请县纪委领导做现场评说。

5、开展一次作风整顿活动。按照县纪委邀请,我们要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基本主题,结合医院“三好一满意”目标,集中开展“三查三治刹三风”活动,重点查机关风气正不正,查干部医疗作风实不实,查纪律要求严不严,突出治庸、治懒、治散,狠抓党员“奢侈风”、“赌博风”和严格考勤纪律,坚决制止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溜岗,甚至常年不在岗的行为。要通过纪律作风整顿,全面提高我院党员干部队伍的执行立,促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今年宣教月活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非常重视,成立了专班,加强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办。全院各科室、各党支部要引起高度重视,以扎实的行动促进活动取得实效。

为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成立2001年黄梅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峰 余宏

副组长:喻为人 汪义雄 王福元 任弘 王岚

宛鹏程 赵小英 王忠诚 成员由各党支部委员担任。

推荐第6篇: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81905

【发布文号】穗府[1997]14号 【发布日期】1997-01-22 【生效日期】1997-01-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1997)1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安居工程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6号)和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建房〔1995〕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一、

一、实施安居工程的基本宗旨

(一)我市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宗旨:以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为发展方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住宅建设,提高全市居民整体居住水平。实施安居工程的目标:现阶段主要解决全市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和提高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本世纪末实现我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2平方米,每户一套单元,住宅成套率85%以上。

(二)我市安居工程的范围:包括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对象的解困房、廉价房以及由市政府统一安排投资的机关干部、教师及其他系统建设的政策性住房。

(三)安居工程从投资、建设、销售到售后各项服务管理,都必须按照住房新体制的要求进行,实行政府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相结合的原则,使之成为加快住房建设、解危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示范工程。

(四)通过实施安居工程,调整我市房地产业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并对社会力量建房进行正确引导。

(五)实施安居工程,对党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教师、知识分子、科技人员、中低收入以及各类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基本不再零星划地建房,所需的房屋。按政策规定的价格,统一由安居工程解决。

二、

二、安居工程的组织和实施机构

我市安居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市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计委副主任、市国土局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外经贸委、规划局、公用局、财政局、物价局、市政局园林局、统计局、住建办、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广州电力工业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安居工程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我市安居工程的行政规章、政策规定,包括实施办法、住宅建设方案、销售政策和物业管理办法,审定安居工程住宅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审核安居工程住宅建设和投资计划,确定国家安居工程贷款分配方案,负责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和分配,监督安居工程资金的使用,制定全市安居工程统计工作制度等。日常工作由市住宅建设办公室负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是:

(一)市住宅建设办公室(简称市住建办,对外同时挂市解决住房困难办公室的牌子)的职责是,拟定我市安居工程的建设成本、财务、价格、统计、年度建设计划等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制度等,报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或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全市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补偿、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验收、出售、定价、售后服务及建设资金的落实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机关、教师住房及其他系统的政策性住房,纳入全市安居工程的范围。按照市的有关规定,仍由市政府机关住房办公室、市教委教师住房建设办公室等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三)市计委、建委、教委、财税、规划、国土、环保、市政、园林、供水、供电、供气、电讯、邮政、公用、公安、商委、人防、消防、环卫、卫生等部门对安居工程小区规划和建设中有关基础、公共等配套设施要优先安排,大力支持。

实施安居工程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报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有关实施安居工程的进度、资金、房源等情况的报表,应按规定定期报市住建办,综合上报国家建设部及国务院房改办。

三、

三、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

根据广州市建筑与房地产业“九五”计划,“九五”期间,广州市需新增居民住宅31万套,据此测算,需增建住宅建筑面积约1860万平方米,年均增建372万平方米,6.2万套。

安居工程住宅建筑面积拟占市区年施工住宅建筑面积的20%左右,即年均需增建约75万平方米,1.3万套,加上公共建筑面积(约占住宅建筑面积15%),全部按新征土地并按容积率2计算,年均需增建设用地43万平方米。

按安居工程多层住宅每平方米综合成本造价控制在约1900元至2200元,高层住宅控制在约2800元至3100元,并随每年物价指数上升适当幅度,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分别占总建筑面积的60%、40%测算,平均每年约需投资18亿元。

四、

四、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

(一)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选点与规划,必须符合我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适应我市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 目标要求。用地要符合节地和节能的原则,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市政设施条件降低成本。要合理分布,符合降低和疏散市中心区人口密度,有利于市区大片、连片、配套发展的原则。坚持综合开发,小区建设高起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做到经济、适用、美观。

(二)安居工程的建设用地,由政府提供,一律按行政方式划拨,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统一由市住建办分期征用,市属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要按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控制征地价格,办理征地手续。

(三)安居工程的规划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规范,小区应以多层住宅为主,适当建设部分高层住宅,合理确定建筑密度。

(四)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一经审定批准,由市住建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工作,向有经济实力、技术力量强、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招标。

(五)安居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必须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安居工程的开发建设凡是动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应按1%至3%的比例计取总包管理费,在政府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收益控制在5%左右,以适应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经济承受能力,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六)安居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和标准,加强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使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30%以上。

(七)安居工程住宅以中小套型为主,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相结合,充分考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既不搞高标准住宅,也不能建成简易住宅。每套住宅平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至65平方米左右,通过精心设计,提高和改善住宅的使用功能,基本满足生活需要。住宅的户室类型,要以二室户型为主,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至65平方米左右,比重占总户室数量的8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少量的三室户和一室户型,三室户型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至75平方米左右,一室户型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在满足住户使用的前提下,要提高住宅设计的科技含量,广泛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型墙体;外墙立面装饰美观,室内按一般水平装修;整体立面要新颖;小区要留有充足的绿化地带,保证小区环境的美化。

(八)安居住宅小区要努力完善配套设施。交通、卫生、医疗、教育、文化、体育、;邮电、水电、通讯、商业网点、燃气等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超前或同步进行。

(九)安居工程建设成本要按照国家安居工程规定的七项因素严格控制,努力降低造价。七项因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外的配套公建费,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小区内的公建配套计入房价)、1%至3%的总包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

五、

五、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

(一)为加快安居工程建设,缩短建设周期,实施安居工程单位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城市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售房预收款、低息贷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二)每年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商市计委和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我市安居工程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向国家申请贷款的额度;根据我市各安居小区的建设计划和进度核定对国家下达的安居工程专项贷款的分配额。使用安居工程贷款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配套自筹资金,并按国家规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向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申请贷款。所安排的安居工程贷款必须用于安居工程住房建设,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三)安居工程各实施单位,以及承担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开设安居工程配套资金和贷款的专项帐户,编制国家专项资金贷款、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运用的财务报表,定期报道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四)为确保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正常周转,要加快预售安居工程住宅,回收资金。各专业银行要建立个人或单位购房抵押贷款制度,扩大个人购房贷款辐射面,个人首次付款的比例要达到房价的40%以上,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在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中每年应尽可能地提取相当比例的资金,委托专业银行向我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解困房的个人提供购房抵押贷款。

(五)根据每年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和实际需要,按照国家低进低出的贷款规定,在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安居工程建设。

六、

六、安居工程住宅的出售、出租管理

安居工程住宅直接以成本价出售。为适应中低收入居民解决住房的各种不同要求,安居工程住宅80%组织直接出售,10%可以由银行组织抵押,10%组织出租。凡具广州市户籍,市属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街道居民,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存储,其住房条件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住户,均可申请购买或租住。安居工程住宅优先出售给上述住户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科技人员、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建办另行制定。

由市政府安排投资的机关、教师及其他系统建设的安居工程政策性住房,只限于本系统内向个人出售、出租或安排使用。

安居工程住宅是享受国家及市政府优惠政策而建设的专用房,只供符合条件的职工、居民家庭自住使用,不能私自转让和出租。如确需转售的,购房后5年内,只能由市住建办(或政策性住房建设机构)按已使用年限折价收购;5年后需进入市场出售的,须报经市住建办批准,由市住建办决定折旧收购或批准自行出售,对所出售住宅的增值部分的分成,按有关文件执行。因出售所购安居工程住宅而产生的住房困难,市住建办及所在单位不再负责解决。

七、

七、安居住宅小区的管理

(一)安居住宅小区应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由市住建办参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市安居住宅小区特点的物业管理规定,并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物业公司管理,使小区成为功能齐全,能为居民提供多方面、多层次服务,环境清雅,秩序良好的新型文明居民区。

(二)安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要立足服务中低收入家庭的居民,区别于商业住宅区,保证让居民享受价廉、质优的居住条件和管理服务。

安居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由管理安居小区的物业公司根据维修费用开支预算并报经批准后,按照一定比例向住户收取。

(三)安居小区按规划配套的商业用房、幼儿园,由投资单位组织管理或进行物业出租管理,以补贴小区物业管理费的不足,补贴的比例在保证能收回成本的情况下按其实际收入情况另行规定。安居小区商业用房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四)安居小区物业管理要走自我发展的道路,以服务居民为中心,开展多项经营,丰富小区的物质文化生活。物业管理公司妥协调好居委会和住户关系,支持居委会工作,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八、

八、实施安居工程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控制安居工程住宅的建设成本,保证广大中低收入居民能够买得起房、住得起房、租得起房,对我市安居工程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市政府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安居住宅小区建设、出售的费用,免征配套设施建设费(含市政建设配套费、消防设施配套费、污水集中处理建设费、小区配套设施缺口统筹金、教育设施配套费、人防设施统建费等)、征地粮食价差、新型墙体材料保证金等,减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供电、供水有关负荷及其设施费等,并免征各种有关的地方行政性收费。对于地方征收的各项税种,要按规定给予减免,对财政共享税种,要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法给予政策优惠,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居小区外的各项大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由政府负责出资组织建设。小区内的各项小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由承建单位按规划要求在土建工程竣工前建成或完善,确保安居小区能满足入住户的各种居住需求。

九、

九、安居工程建设计划

1997年12月底前,现在建的同德、大塘、棠下三大安居解困住宅小区的整体建设先后完成并逐步交付住户使用。现处于筹备阶段的琶洲、小新塘、大但沙三大安居小区及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集贤庄、黄金围、金沙洲、东沙开发区安居工程项目,应在“九五”期内全部建成。根据广州市的住宅建设发展需要,还要在芳村和其他地区划地筹建安居住宅小区,以适应居民对各方位居住地点的需要。努力实现2000年前全市居民的整体居住条件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推荐第7篇: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班主任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关系到学生成长和教育及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强我旗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班主任整体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6]3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实施意见》(内教师函[2006]15号)、《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08]7号)以及《兴安盟教育局关于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兴教人师字[2008]54号),我旗拟在2008年起,全面启动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全面提升班主任整体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培训原则

1.针对性原则

针对小学、初中和高中不同阶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学校班级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研究设计培训内容。培训工作采取短期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面授辅导和自主反思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2.实效性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班主任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面向中小学班级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实践,贴近现实问题安排设计培训,重视经验交流,突出实际操作案例教学。

3.创新性原则

积极创新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内容、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学生自身实践活动的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效率、质量。

三.目标任务

从2008年起,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全面启动全旗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岗前或岗后,均要对其进行不少于32学时的专题培训,对2007年底前已担任班主任工作但未参加班主任专题培训的教师进行补训,力争用四年时间完成培训任务。

四.培训内容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主要内容是:

1.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德育科研和德育论文撰写等。

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主要包括学生优良个性品质的培养、学生心理指导、心理卫生教育、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方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措施等。

3.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

主要包括班级活动的类型、特点及基本方式、班级活动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班级活动的组织及后续工作等。

4.班级建设和管理

主要包括班级建设的基本方法、班级管理的技巧和艺术、班级管理与团队建设、班风与班级文化建设、班级管理创新等。

5.中小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主要包括新课程背景下的德育基本原理,中小学德育内容、途径和方法、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及运用等。

6.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区盟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有关文件等。

五.培训组织

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按照区、盟、旗学校分级培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原则和方式进行。

1.自治区级培训。

负责部分优秀班主任的培训。参加自治区级培训的班主任一般应为获得盟教育局及其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人数为全区班主任总数的5%。

2.盟级培训。

参加盟级培训的优秀班主任,一般应为获得过旗教育局及其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教师,盟级培训人数为全盟班主任总数的15%。

3.旗级培训。

旗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全旗中小学班主任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旗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完成,并负责业务管理。旗教育局负责推荐区、盟级培训人选。

4.学校培训。

重点实施对本校班主任的日常培训。要充分利用校本教研、班主任会议、教师业务学习等活动,完成班主任校本培

训,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和技能。

六.培训教材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审定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教材和参考书目的通知》(内教师便字[2007]9号)选用教材和参考书目。

七.培训时间

为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时间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培训方式

苏木乡镇中小学可以采取送教下乡的方式进行培训,以减轻参加培训人员的经济压力;音镇地区中小学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

九.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班主任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校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培训措施得到落实。

2.各学校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班主任校本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教师进修学校要做好培训准备工作,组织安排骨干教师承担培训任务,将班主任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

理。班主任培训期间的考勤记载、学习情况及结业论文质量的综合评定结果作为其培训考核成绩。培训课时计入《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培训机构和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要制定班主任培训制度,保存好培训工作相关的文件和培训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随时准备迎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评估、验收。

推荐第8篇: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

甘高法„2011‟128号

印发《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

为有效遏制民事执行中的规避行为,破解因被执行人抗拒、逃避、规避执行造成的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现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1

主题词:反规避执行 专项活动 通知

(共印80份)

报: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 送:本院院长、各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

正厅级审判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干部、副厅级审判员 发:本院各部门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2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进一步巩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结合我省法院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开展本次专项活动,旨在通过制定、落实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以健全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活动为后盾,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二、活动安排

本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从今年一月开始,为期一年。划分为四个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推动,突出重点。具体部署如下:

(一)宣传舆论先行

全省各级法院要采取积极有效形式,在加强舆论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积累的经验以及典型案例,扩大专项活动影响面,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营造全社会支持法院治理规避执行行为的良好氛围。省法

3 院执行局收集整理全省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宣传处协调省级新闻媒体在今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组织两次集中宣传报导,形成舆论声势,力争使本次专项活动成为2011年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一个亮点,成为改善人民法院执行环境的突破点。

(二)动员部署阶段

全省各级法院要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为契机,在4月份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步骤和措施,使广大执行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建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负责制,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督导。

(三)具体实施阶段

针对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各地法院要不等不靠,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反规避执行方法,切实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针对辖区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在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执行措施进行反制的基础上,进行探索性实践,及时总结经验,为最高法院制定相关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提供参考。

活动开展期间,全省各级法院要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大运用各项执行措施的力度,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媒体公开曝光、追究拒执罪等手段,突出执行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打好组合拳,遏止规避执行愈演愈烈的势头,维护正常的执行秩序。1.认真贯彻执行省高级法院《关于执行中穷尽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的意见》(甘高4 法发„2009‟44号),强化财产报告制度,加大执行力度。2.大力推行限制高消费令制度。组织全省法院在主流新闻媒体上每季度集中发布一次限制高消费令,让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成为全社会的监督对象,挤压他们的生活空间,降低他们的社会公信度。3.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07‟29号),进一步细化公、检、法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的工作职责和办案流程,强化协同配合和相互监督,发挥惩戒、威慑作用。4.充分发挥各基层法院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设立的执行工作联络员作用,确保执行工作迅速反应和便捷联系。建立健全以党委为龙头,以各职能部门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为节点的执行网络。5.省法院拟在6月份召开全省金融机构协助执行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内各大商业银行参加,强化金融机构对执行工作的协助配合。

(四)总结建制阶段

年底召开总结会,展示成果,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建立反规避执行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反规避执行的改革和创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重当事人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成本,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从而形成大量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局面,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本次专项活动涉及到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落实。全省各级法院要健全完善加强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

5 的机制,形成人民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总结推广民乐经验,各级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在强化审执分立的同时,强化立审执配合,提高财产保全率、当庭履行率,把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纳入审判工作质效考核的范围。

各级法院要把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与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有效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反制工作薄弱环节,深化外部协助单位的协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协助执行秩序,推进反规避执行的改革和创新。建立通过公安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协助布控决定司法拘留的逃匿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和协助限制出境的机制;将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我省征信系统的机制;在金融、房管、工商等部门协商设置协助法院执行的绿色通道以及规范协助执行等方面的机制。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当前,转移、隐匿财产、躲避执行、利用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等各种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导致执行程序无法有序进行,执行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执行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切实开展好反规避执行活动,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提高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和法治权威,服务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政治高度,抓好专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

6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同志任组长,主管副院长王俊同志任副组长,执行局局领导、政治部教育处、办公室、宣传处、审判保障处和执行局三个处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执行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执行局1名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执行综合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全省各级法院也要成立由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上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工作指导,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抓好检查督导。

(三)精心部署。在专项活动实施阶段,全省各中级法院应将活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典型案例每月上报省高级法院。各级人民法院要积破主动地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专项活动情况,专项活动中的重大会议,邀请当地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参加,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活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协助,争取舆论支持。对活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积累的经验以及典型案例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发布、报导和宣传,扩大影响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四)积极探索。当前,部分被执行人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方式方法日趋隐蔽和复杂,加之我国目前社会信用和惩戒机

7 制尚不健全的现实情况,执行机构反规避执行的形势十分严峻,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法院要在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执行措施进行反制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判各种规避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调研,积极探索创新反规避执行方法,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建立有效破解各种规避行为的良性机制。要配合活动的各个阶段,及时总结提升反规避执行的做法经验并上报省高级法院,为最高法院制定出台相关反规避执行的司法解释提供借鉴,以促进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和执行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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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年4月8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在统筹推进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争创一流本科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十三五建设规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紧盯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和世界变

革的趋势,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聚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抓好专业内涵建设、课堂教学改革、质量文化建设等关键环节,重点推进“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人才”建设。

二、总体目标

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从规模、结构、运行、保障等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若干核心要素着眼,解决制约本科教育“上水平”的关键问题,写好奋进之笔,交出得意之作。

1.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秉承办特色、创一流的人才培养理念,深化招生模式、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目标多元、方式多样、制度科学、管理规范的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2.坚持以生为本,落实以学生学习与发展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观。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尊重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满足学生个性化选择与发展需要,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构建学生自由成长的氛围与环境。

3.紧扣内涵发展主题,加强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培育一流专业群,构建一流课程体系,打造一流本科课堂。统筹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进一步凸显经、法、管交叉融合特色。通过建立通识课程体系,凝练专业核心课程,优化课程内容,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学校拟充分利用教育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着力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

1.稳步推进大类招生与培养改革

坚持科学设计、稳步推进的原则,在目前学校教学组织架构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将同一学科门类或同一专业类中的不同专业(方向)进行合并,按专业和专业类分配招生指标,以逐步打通专业壁垒、拓宽培养口径,同时尽早适应国家按专业招生的制度改革。从2018级学生开始施行按照专业类和专业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第一年不分专业,着重进行通识教育和大类基础教育,强化基础融通。大学二年级,学生根据自身兴趣、能力、特长以及对学科、专业的深入了解,选择专业方向。

2.优化专业结构,实施专业动态调整

优化专业结构,构建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专业体系。大力建设优势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全英文专业;主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国家、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亟需的专业。

建立与招生、培养质量、就业联动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传统优势专业改造升级。根据招生调剂率、就业率、深造率综合排名情况,采取整改、停招、撤销等手段,持续保障专业竞争力。

3.全方位推进课程建设,构建优质课程体系

构建通识教育体系,提升通识教育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通识教育方案,建设高品质通识教育课程,到2020年重点建设30门左右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高水平核心通识课程。实施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

划,推进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支持思政课教学团队建设。全面推进数学类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公共数学课程教学质量。

加强大类平台课程和跨学科课程建设。发挥学校经、法、管学科综合优势,鼓励教师开设大类平台课程和跨学科课程,推动跨学科课程资源的整合和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帮助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和不同学科知识融通的能力。

建设高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面向,合理设置模块课程,整合课程内容,减少专业必修课程的数量,减少课程内容的交叉重复,增设专业选修课,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

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以现有各级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慕课)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为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在双语教学的基础上学校将大力发展全英文教学课程。

4.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教学方式和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鼓励教师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将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元素充分融入课堂教学,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辩论式等学生欢迎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让师生互动、教学相长成为课堂教学常态,提高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

加强数字化教学资源平台的建设工作。整合全校资源,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平台。完善和优化辅助教学系统(BB平台、MOOC平台等)、教学管理系统等。改进现有的教务管理系统软件,形成适合校院两级管理的操作软件平台,建设教学管理部门、学

生管理部门、师资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共享的数据库平台,进一步提高教务管理的工作效率。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全面推进信息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5.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把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

树立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各类课程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完善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允许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

6.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提高学生理论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 以第一课堂为基础,全面推进多课堂协同培养机制,营造开放的办学模式和育人环境。完善课内、课外和社会实践有机衔接的教育机制,以第一课堂为基础,推进各类课堂的协同培养。

进一步完善校企、校地、校校以及国际合作等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高校资源、企业资源以及实务部门资源)与国际教育资源。

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推进我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7.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推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继续支持各类人才培养试点改革项目,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总结并推广文澜学院、各类实验班的人才培养经验。

积极探索高水平科研支撑的本科人才培养的机制,吸引优秀学生投身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

发挥“拔尖计划”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转变教学理念,改革学生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管理办法等,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整合并丰富各院系以及跨学科交叉开设的各类暑期课程,形成对国内外优秀学生有吸引力并可持续的暑期学习项目。

8.加强教学研究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研究成果

深化教学研究改革,力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培养模式、教学管理方式等重点改革工作中有较大的突破,建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国家级教学成果,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大力支持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十三五”期间,拟立项200余项校级教研项目、80余项省级教研究项目。

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对结项优秀的教学研究成果进行奖励和进一步的培育,力争达到省级教学成果奖30余项,国家级教学

成果奖实现新突破。

9.服务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

以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心,促进受援高校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教师队伍水平和学校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显著提升。

重点加强受援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为受援高校定向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加强支援高校教师支教、管理干部挂职和受援高校教师进修、管理干部锻炼的双向交流。

10.推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多维的监测评估制度。完善多位一体的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的作用,对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的质量进行更有效的过程评估;逐步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和毕业去向跟踪机制;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本科教育体系外部专家评估、咨询机制;鼓励院(系)参与主流国际专业认证,根据国际认证标准改造相关教学环节和设施,提高毕业生质量和资质的国际认可度,提高人才培养竞争力。

健全教学督导体系。加大教学督导和同行评价力度,坚持“督”“导”并重,对教学实施全过程监控。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推进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重点,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推进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方法与模式的改革研究、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的

常态化、制度化。修订教师教学奖励办法,加大卓越教学激励,打造校园卓越教学文化。

实现学生学业评价多样化。加大开卷、口试、阶段性考试力度,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着手,有针对性地选择小论文、调研报告、文献综述、操作等考核方式,实行笔试与口试结合、理论知识考核与应用能力测试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引导教学由知识传授逐步向能力培养过度。同时,积极探索网络化考试方式的改革。

推进公共必修课“教考分离”。发挥考试对教与学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公共课程考试中采用统一的考核标准,探索试行“教考分离”。在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将课程教学的讲授环节和考试命题评卷环节分离,建立试题库和统一的考试和阅卷评分标准,统一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效果考核标准,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管理。

四、组织实施

1.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主体。全校师生员工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对建设一流的高水平人文社科类大学的重大意义,真正做到“以本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认真研究、明确目标,编制本院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方式,确定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把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2.保障经费使用进度。各项教育教学改革经费实行学院统筹、项目制管理,按年度预算,分期分项投入。学院应做好项目储备,有序

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保证专项经费按预算足额使用。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支持有力、使用高效。

3.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务求实效。学校教务部和财务部将对各学院的所有项目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作为学院年度教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依据项目绩效动态调整经费支持力度。以确保国家专项资金和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取得实效。

推荐第10篇:关于印发员工福利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员工福利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公司﹑部室: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秉承 “同船共渡百年航,与时俱进奔小康”的企业奋斗目标,抢抓鄂尔多斯经济大发展、大跨越的良好机遇,通过全体恒信人的共同努力,事业不断壮大、规模迅速扩大,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为了回馈广大员工,切实解决员工住房困难,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管委会研究,决定在装备制造基地为恒信所属全体员工建设职工住宅小区,以成本价供给恒信员工。具体方案如下:

一、享受福利住房条件及要求

1、在恒信集团工作的在岗正式员工,且男职工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女职工年龄在20周岁至50周岁,均有资格报名申请福利住房。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员工,股东,在恒信集团退休的高层领导不受年龄限制。

2、参与购房的员工必须在恒信服务相应年限。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3年,再签4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4年,再签3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的员工,再签2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6年以上的员工,再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7年的员工不受年龄和续签合同的限制。

3、外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特聘人才,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管委会研究另行决定。

二、福利住房分配原则

1、按职务级别划分住房面积,即各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三总师、副总裁以上领导、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5年的员工住房面积在173平方米;各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已在恒信集团工作满3年的员工住房面积在130平方米;普通员工住房面积在96-109平方米;双职工可购2套或选择更大面积住房。

2、凡购房面积在13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购买地下车库。

3、在划分住房面积范围内按学历、职务、职称、工龄、获奖情况打分,按分值大小决定选择户型的先后顺序。

三、选房评分办法

1、工龄:自入企之日起,按实际工作年限计分,每一年加12分,不足一年每月加1分。

2、职务:集团副总裁职务加30分;三总师职务加28分;各公司总经理职务加26分;集团部门经理和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加24分;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和各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加22分;各公司部门副经理职务加20分;各公司班组长职务加18分。

3、职称:正高级职称加30分;副高级职称加25分;中级职称加20分;助理级职称加15分;员级职称加10分。属公司统一办理的职称不加分。

4、学历:只考虑入本企时的第一学历。研究生学历加25分;统招本科学历加20分;成人自考本科学历加18分;统招专科学历加15分;成人自考专科学历加12分;中专、技校学历加10分;高中学历加8分;初中学历加5分。

4、荣誉:自治区级荣誉加25分;盟市级荣誉加20分;旗区级荣誉加15分;集团公司级荣誉加10分;各公司级荣誉加5分。

5、购房一次性付款者另加50分优先选房。

以上计分实行累加,作为同等购房条件下,优先选房的依据。

四、实施办法

1、报名申请阶段:报名购房的员工,到员工所在单位办公室填报申请表,并附上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荣誉证等证件复印件材料,逾期不候。

2、审核阶段:由各公司办公室按照申请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证件提交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3、积分核算阶段:各公司办公室将通过复核的员工,按照以上方法将员工积分进行排序,报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审核完毕要将结果张贴在员工公告栏内公示,员工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公示15天后进入选房程序。

4、住房情况公布阶段:恒信集团综合办公室将员工住宅楼面积、房价、位置,公布到各公司,以便员工提前做好购房预算。

5、房屋分配阶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分批次让员工自行选房,被选的房屋,各公司办公室及时做好跟踪及公布工作,以避免重复选房现象。

五、购房款交付

1、定价:凡满足购房条件的员工均按成本价供给,职工住宅全部为框架结构,加上土地成本价、小区硬化、绿化、管网配套费、管

理费、税费等,现因土地价格未定,所以具体的价格无法确定。暂定均价3300元/平方米,每层差价20元,最终以竣工决算价格计算。

2、付款方式:

①分期付款,签订购买协议7日内,先交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剩余房款在签订购房合同后3年内等额还清全部购房款,利率按18%计算。

②办理按揭贷款,签订购买协议7日内,先交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按照银行政策付足首付款,剩余房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③一次性付款,另加50分,优先选房。

六、违约条款

参与购房的员工在恒信工作不足相应的年限,若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被辞退或自动离职,不享受此《员工优惠购房条款》,在离职时要按购房当年市场价5000元/平方米计算房款,将购房款差额一次性补交回恒信集团财务部。若不能在此之前全部还清,公司将按法律程序执行。

七、附则

本方案由恒信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附: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购买福利住房登记表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11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通知

白政发„2011‟162号 关于印发白马乡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和居住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环保意识,经我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九月为我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月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白马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卫 方案 通知 白马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9月1 日印发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级生态乡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乡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经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题月活动,从而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我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乡内辖区,重点整治公路沿线村庄(涉及杜寨子村、马高庄村、王沟门村)。

二、整治目标

按照小城镇、村庄和农户三个层次制定标准,全面整治。实现乡容村貌户户整体达标,人居环境优美,村(乡)容户貌整洁,从而为建设市级生态乡奠定基础。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 小城镇整治内容和标准。

1、整治内容。彻底清除街(巷)道两侧违章、破旧建筑以及乱摆摊设点、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和马路市场、店外店、各类建筑垃圾和杂物;清理整顿违法广告、办证号码、破旧牌匾和亮化灯饰;刷新维修沿街破旧墙面,修剪、整形花草树木;小城镇规划区内居民禁止养殖。规划区外新办规模养殖厂必须经建设、

环保部门审批并建设“一池三改五配套”环保设施。

2、整治标准。

(1)绿化。公路沿线和城乡主要街(巷)道及空地、广场必须绿化,确保行道树、绿履不缺株断线。

(2)亮化。主要街(巷)道都要安装路灯,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亮灯率达到100%。

(3)美化。要以“新颖、美观、整洁”为目标,沿街道两侧陈旧的楼面和墙面必须及时刷新(统一色泽)或拆除改造,清除两侧倾倒的垃圾、残土、废弃物。

(4)公共管理秩序化工程。各村要确保达到“三个一”。即有一处市场、一处货车或三轮车停车场、一个便民活动广场。同时,要加强公共秩序管理,确保各类公共管理有力、有序、有效。

(二) 村庄整治内容和标准

(1)美化净化环境。村庄周围、公路两旁要达到绿化净化标准,尤其是要突出整治白色污染物,采取集中填埋等方式处理,严禁焚烧,各村组相关责任人要组织人力物力对卫生脏乱差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改。

(2)整治村容户貌。拆除所有乱搭乱建临时建筑物,整理电力、通讯、广电等乱拉乱接线路;村委会中心区域内要整治商铺广告、牌匾。

(3)保护水源。河流、沟渠要彻底整治,集中应用水源要

得到有效保护,禁止向河流、沟渠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定期清扫,保持河流、沟渠洁净,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4)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村委会中心区域内设有垃圾收集点、垃圾仓、户有垃圾屋(箱)等设施,且布局合理,垃圾清运及时,集中处置到乡垃圾填埋厂。

(5)健全保洁制度。各村要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工作制度,并指定专人定期清扫,保持环境整洁,村庄主干道、农户庄院巷道清扫干净,无占道堆放柴草、粪土或杂物。

(三) 农户庄院整治内容和标准

(1)门前整洁。彻底清理门前“三堆”(柴堆、粪堆、土堆)、“五乱”(牲畜乱跑、电线乱拉、污水乱泼、柴草乱堆、杂物垃圾乱放、乱扔),拆除门前不卫生厕所。

(2)户貌整齐。及时拆除危旧建筑及影响村容村貌的土围墙、大门,新建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的砖砌围墙及大门。

(3)舍饲养殖。房前屋后无散养家畜家禽,牛、羊、猪、鸡等畜禽都实行舍饲圈养,对散养家禽家畜的农户要进行说服教育,要求舍饲圈养。规模养殖户和养殖专业合作社等要建有中心沼气池。

(4)污水科学处理。生活污水入沼气池或实行容器倾倒,禁止乱排乱泼现象。

(5)庄院美化。农户院内设有垃圾桶,庄头建有垃圾收集屋,庄前屋后栽植绿化树,有条件的农户院内外可建花园或草坪,可安装庭院灯,美化人居环境。

四、整治重点

1、乡区及行政村。

(1)规划区内大街小巷环境卫生;重点涉及杜寨子、马高庄、王沟门三个村,尤其是王沟门村要加强环境整治,对街道餐饮、农机修理等污水排放户进行重点治理。

(2)交通治安秩序。

(3)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破旧建筑。

2、农村环境。

(1)开展地面水和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一是各村对境内所有河流,组织沿河农户集中进行一次环境整治和清理,确保地面河流水质;二是建立健全我乡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护组织及管理的长效机制。

(2)开展生活垃圾污染整治。以清除农户庄前屋后“三堆”(垃圾堆、粪土堆、柴草堆)和公路沿线“两乱”(乱建、乱堆)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村群众改变生活习惯,整治环境卫生。

(3)开展规模养殖污染治理。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在各规模养殖场要大力推广生态养殖经验,解决规模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染,从而发展生态养殖模式。

(4)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按照已出台的秸秆青贮氨化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实现秸秆青贮氨化全覆盖。大力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技术,扩大秸秆粉碎还田面积,利用秸秆微生物快速腐熟技术,将秸秆转化为有机肥料而实现焚烧。积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改变群众传统耕作习惯,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大力整治农村面源污染。

五、方法步骤

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9月1日开始,至月底结束,各村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从9月1日开始到9月5日,利用5天时间,进行全覆盖宣传,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乡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思想认识和文明素质。全面推进文明卫生知识普及和公民文明卫生习惯养成。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从9月6日开始到9月20日,利用15天时间,全面开展综合治理,集中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基础设施滞后和公共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从9月21日开始到月底利用10天时间,全面总结,考核验收,查缺补漏,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上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 华

副组长:赵振波 高旭东

成 员:柴建军 李长喜 王海刚 王义军 田海水 各村组、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联合行动,集中整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村、各部门要积极行动,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严格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居民、农民的法律法规教育,全面提高农(居)民环保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强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第12篇:关于印发水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安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帮助广大农户规避化解自然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财政支持。政府把握政策制定、调控和维护稳定的关键环节,在组织、宣传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县财政在落实国家有关农业保险补贴及其他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确保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兼顾、试点先行。既统筹兼顾国家、农户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各方利益,确保政策落实,又考虑我县及农户的实际,实行部分乡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三)市场运作、风险控制。本着“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要求,按照保险经营业务形式和专业技术手段进行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补贴保险费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巨灾风险保障机制。

二、工作内容及试点单位

(一)工作目标。以2013年水稻种植面积为基数,试点乡镇水稻全部投保。

(二)保险责任。根据我县主要灾害特点,因暴雨、洪水、内 - 1 -

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等人力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对保险水稻直接造成损失,按保险条款赔偿。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收缴标准。水稻保险金额300元/亩,保费18元/亩。其中:中央、省、县财政补贴比例分别为40%、25%、5%,农户承担30%。其中:试点乡镇农户承担的30%保费由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直接向农户收取。该保费在县人保财险公司出单前一次性缴清,以便出单承保。中央、省、县财政补贴保费在县人保财险公司出单后由县财政核拨。

(四)试点乡镇和期限。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窑头镇、枧头镇、百加镇、潞田镇及韶口乡、宝山乡为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限为二年,即到2016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职责

县农业局:负责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的综合协调和宣传等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导检查。县农业技术综合推广站负责协助县人保财险公司对各种灾害事故的鉴定、确认等专业化咨询和定性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政策性水稻保险各级财政补贴经费测算和组织落实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对“七项自然灾害”提供灾情气象证明等工作; 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政策性水稻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等工作;

试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辖内政策性水稻保险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保费收取、办理投保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10日——6月30日)。试点乡镇、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7月1日——7月31日)。试点乡镇、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承保签单等工作。

(三)风险管控。县人保财险公司在水稻受灾后,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减灾、减损工作,并根据责任范围内的“七项自然灾害”事故情况,及时赔付到位。

(四)总结提高。每年的三月上旬全面总结上一保险年度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情况,报请上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验收,表彰工作先进,布置下一保险年度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政策性水稻保险,对建立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增强农民的灾害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试点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成立县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张建明同志任主任,县农业局罗瑞安、县人保财险公司赖文红同志任副主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欧阳兵、县人保财险公司刘晓辉同志,各乡镇农业技术综合站站长,具体负责全县政策性水稻保险的日常工作。试点乡镇也要相应成立水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乡镇水稻保险事宜。

第13篇:关于印发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党委2011年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党支部、中心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文件(市委组通字„2011‟25号)精神,为了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一主题,制定今年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一、民主生活会主题

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以查找、分析、解决问题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1‟28号)文件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提高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民主生活会时间

暂定2011年8月26日下午。

三、民主生活会地点

局机关三楼会议室。

四、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

1、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邀请市招标局各科(室)负责人、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支部书记和主任参会;

五、方法步骤

(一)组织会前学习。学习方法为党组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规定学习的篇目: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及全会工作报告,学习《廉政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学习《地方党委党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学习《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坚持边学边查的要求,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7月20日至8月7日为征求意见阶段。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和征求意见电话等渠道向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征求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工作方面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谈心活动。7月25日至8月11日为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阶段。要做到“三个必谈”:党组书记与每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每位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通过谈心交心找准问题,剖析不足,达到化解矛盾,增加了解,加强领导班子团结的目的。

(四)撰写发言材料。8月5日至8月15日为领导干部撰写发言提纲阶段。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要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和载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廉洁从政、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结合查找个人和班子在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检查报告要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班子改进建议和个人整改措施,不回避矛盾,不脱离实际,不空泛议论。

(五)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拟定于8月26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重在分析问题,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明确方向,重在推动工作。通过民主生活会,

切实达到提高思想认识、增进团结协作、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1、研究讨论领导班子分析检查集体发言材料。客观分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在今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等方面形成共识。

2、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发言。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个人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方面、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查找和正视问题,注意防止和避免空泛议论、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等现象。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汇报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4、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剖析根源;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要做出负责任的说明;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解释。

六、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

1、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根据班子、个人发言材料,完善、修订分析检查报告,并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广泛征求各部门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2、对民主生活会中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

3、结合本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要求,逐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七、民主生活会情况及相关材料的存档、上报

1、民主生活会后,必须将民主生活会的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通知、实施方案、征求的意见、班子个人发言提纲、会议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等。

2、按要求将民主生活会的分析检查报告、原始记录、经过梳理的群众意见、整改方案等有关资料,分别上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第14篇:关于印发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科组办发〔2007〕16号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五日

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信息办、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等单位共同提出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市教委、首都精神文明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信息办、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等单位共同提出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十一五”北京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提升学校科学教育的整体水平,创新未成年人科普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科学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校内、校外、家庭有机结合的未成年人科普教育工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思想传播工作

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媒体机构增大向未成年人的科技宣传力度,组织创作优秀、积极、生动的科普作品,坚决抵制有害网站、不良读物,积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信息办、市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团市委)

2、广泛开展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做到中学、小学、幼儿园科学教育体系相互衔接,学校、家庭科学教育环境相互促进。(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卫生局、市妇联、区县人民政府)

3、积极发挥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在未成年人科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调查。(团市委、市教委)

4、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市教委、市文物局、市科委、市科协)

5、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主题科普活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委、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社科联、市残联)

(二)不断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不断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索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索能力和实践能力。

1、把科学素质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进综合科学知识与实践课程的开发和教学工作;加强科学史知识教学,培养学生科学的态度、情感和价值取向。(市教委)

2、制定《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评价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定期对中小学和校外科技教育机构的科技教育进行督评,逐步建立相应的科技教育督导机制。(市教委)

3、发挥“北京金鹏科技团”和市、区县“科技教育示范校”的骨干、示范作用,倡导学校创设以科学文化为基础的校园文化。(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

4、开展校园科技节、科学小发明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科学实践活动,定期对学校科学教育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市教委)

(三)逐步形成“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体系

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06]21号),加强未成年人校外科学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校内、校外及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体系。

1、实施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成长计划,充分利用首都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等雄厚的科技资源,与中小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组织优秀青少年科技爱好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观摩学习、动手实践。(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社科联、团市委)

2、加强与国际青少年科技教育组织的交流合作,支持、组织优秀青少年参加国际竞赛和科技交流活动。(市科协、市教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残联)

3、利用家长学校、社区学校等形式,提高家长的科学素质,发挥家庭、社区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文化局、市妇联、团市委、区县人民政府)

4、继续命名北京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基地,整合校外、科技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教育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机制。(市教委、市科协)

5、加强现有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市教委、市科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6、每年举办北京金鹏科技论坛,建设北京金鹏科技团、科技活动示范校联动平台,提升开发科普活动新项目的能力,形成滚动发展的“区域科普品牌”和市级科普活动特色。(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团市委、区县人民政府)

7、每年举办“北京学生科技节”,完善市、区县、校三级“学生科技节”活动网。(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体育局)

8、组织青少年科技博览会。(团市委、市教委、市科协)

9、每年举办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四)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等群体的科学教育

加强农村中小学生、特殊家庭子女和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科学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1、组织“金鹏科技团指导专家委员会”指导农村中小学科技活动。(市教委、市科协、团市委)

2、组织科普活动进社区、进乡镇活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妇联、区县政府)

3、发挥北京校外教育协会等单位的作用,带动、支持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搭建未成年人科学实践活动平台。(市教委、市科协、市信息办、团市委、市妇联)

三、2007年重点工作

1、制定《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评价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市教委)

2、举办“第25届北京学生科技节”。(市教委、市科委、市体育局、市科协)

3、组织北京金鹏科技团、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市教委)

4、组织北京市第27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

5、举办“北京金鹏科技学生论坛”活动。(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

6、开展2007年“阳光少年行动”科普活动,增加环境、天文等科普活动项目和活动宣传力度。(市教委)

7、组织北京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

8、举办北京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市教委、市科委、市体育局、市科协)

9、举办北京市中小学生天文观测、单片机(智能控制)、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头脑创新思维竞赛。(市教委、市科委、市体育局、市科协)

10、组织“科技大巴车——奥运号”系列活动。(市科委、市科协、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11、组织校内外科技活动有效衔接、有机结合试点和专题研讨活动。(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

12、实施2007年度“大手拉小手”活动计划,组织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对中小学科普活动进行信息、人力、设施等多方面的支持。(市科协、市教委、市科委、市社科联、团市委)

13、举办“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博览会”。(团市委、市教委、市科协)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将“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列入工作职责,确定执行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专项工作通报、检查和反馈制度。

(二)承办牵头单位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建立专项工作信息平台,每年至少召集两次承办单位专项工作会,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专项工作进行中和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提出后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宣传与研究。利用各种媒体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工作中要深入调研,注重研究当前未成年人科学教育的新特点,探讨未成年人科学教育的规律。

第15篇:关于印发某镇软环境宣传月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xx镇开展软环境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镇直镇办单位:

根据《全县开展软环境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镇委同意,现将《xx镇开展软环境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

xx2012年6月2日

镇党委

xx镇开展软环境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县委关于软环境建设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针对我镇软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全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活动范围

各村、社区,各镇直镇办单位。

三、活动时间

从6月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此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集中学习阶段(6月5日至6月14日)组织干部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省、市、县关于软环境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规定,要重点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一次全会精神、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软环境的“十不准”规定》、全

省软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县软环境大会上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xx镇民主评议软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活动期间集中学习次数不得少于3次,领导干部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一般干部不得少于5000字。

第二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24日)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走访调研活动,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网上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针对群众反馈的意见或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三个阶段:集中宣传阶段(6月25日至7月4日)结合泉阳镇实际情况,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设置永久性宣传牌匾、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软环境的目的意义;镇直镇办各单位要在办公室楼前悬挂软环境宣传条幅;各村要在主街路张贴宣传标语;镇党委政府要在主要街道路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匾。活动期间,通过报纸、新闻、网络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我镇软环境建设方面的经验和作法,并及时向镇纪委报送相关信息。各村,各单位至少向镇纪委报送1篇信息。6月22日为我镇软环境建设集中宣传日,届时镇软环境领导小组将组织全镇职能部门走上街头,通过现场咨询,现场办公,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宣传软环境建设辐射面。

五、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软环境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分工,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

二要整合载体、搞好结合。一是把软环境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二是把软环境建设工作与千名机关干部“大走访”相结合;三是把软环境建设与整顿作风专项活动相结合,形成软环境宣传活动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开展软环境宣传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各村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解决软环境建设事例上报镇纪委,同时把活动的影像资料存档并上报。各部门要通过这次软环境宣传活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在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上,确保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全面提升软环境建设的总体水平。

第16篇:青海省关于印发三位一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海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

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卫疾控〔2016〕26 号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青海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

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各项目单位:

现将《青海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 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全省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根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6〕 39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全面加强医防合作。进一步规范结核病患者诊疗和管理工作,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结核病人医疗服务质量。明确“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服务体系中各机构的工作职责,规范与结核病防治相关的工作内容,通过有效实施新型防治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我省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指导原则

(一)因地制宜,根据实际认真实施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二)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明确部门间职责,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以患者为中心,全面落实国家结核病免费政策。

(四)充分利用重大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医保资金、增加投入多渠道筹资,保证开展结核病防治服务的经费。

(五)各市州及县区要设立结核病和耐多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区)疾控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同协作开展区域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建立新型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

1.指定省第四人民医院为省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市县级定点医院转诊的疑难、危重、复治、耐药、合并症及多脏器结核病患的诊治及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

2.每个市州至少设立一家市州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做好疑难、危重结核病和耐药结核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3.每个县(区)至少指定一家公立综合医院为县级结核病诊疗定点医院,负责结核病患者门诊治疗,有条件的要设立专区开设病房,收治一般结核病患者的住院治疗。

4.所有市(州)、县(区)定点医院都建立符合要求的结核病实验室。

5.市(州)县(区)结核病定点医院按照国家要求,规范化开展结核病诊疗服务,做好患者信息资料的登记、报告、录入、上报。

6.省、市(州)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结核病规划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结核病实验室建设,做好对同级定点医院结核病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工作。县(区)级疾控机构结核病实验室要协助定点医院开展痰培养工作;市(州)级疾控机构结核病实验室要协助开展痰培养和药敏试验。

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地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访视管理、转诊、结核病疑似者的追踪推荐、开展患者的登记、管理、督促患者及时随访检查,负责当地群众结核病防治政策,基本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乡镇级负责对村医(社区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8、各类各级非结核病诊疗定点医疗机构(含当地综合医疗机构、乡镇和村卫生院、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行业医疗机构、私立医疗机构等)开展结核病疑似者和患者的转诊及登记报告工作,不得截留诊治结核病人。

(二)工作指标

1.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95%以上。2.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

3.以市(州)为单位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到95%,转诊率85%以上。

4.以市(州)为单位非结防机构报告疑似结核病人追踪率85%以上。

5.全省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90%以上。

6.全省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

7.全省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

8.以县为单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在结核病患者中艾滋病筛查率达到70%。

9.80%以上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工作,100%的市(州)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药敏试验工作。

10.以市(州)为单位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50%,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95%。

11.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

12.定点医疗机构可疑肺结核病人痰检率≥95%;随访肺结核病人2月末痰检率≥95%。

13.市(州)级实验室采用双盲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痰涂片进行复检,每年4次,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实验室反馈复检结果。

14.对定点医院结核菌实验室的室间质量评估(EQA)覆盖率达100%。

15.结核病疑似者及患者信息结核病专报网络报告及时率100%、完整率100%、准确率100%。

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规范管理率90%。

(三)考核评价指标 1.登记报告与转诊服务

(1)不掌握辖区内肺结核病患者及疑似者基本情况本项不得分。 (2)当地居民及常驻人口中结核病患者和疑似病例转诊率达90%,登记报告率达100%,转诊到位率达90%。各指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完为止。

2.患者管理

(1)未开展对结核病患者督促服药及随访管理和不良反应的观察工作本项不得分。

(2)对结核病患者按时开展督促服药及随访管理和不良反应的观察率达7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完为止。

3.追踪管理

(1)未开展对结核病患者及疑似者追踪管理工作本项不得分。 (2)辖区内转诊不到位和中断治疗及随访不及时的患者及疑似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85%,总体到位率达到85%。各指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完为止。

4.疾病筛查 (1)未开展对辖区内肺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到常住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筛查工作本项不得分。

(2)辖区内90%以上的密切接触者到常住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筛查。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完为止。

5.居民防治信息知晓率

辖区内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完为止。

四、职责分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病诊断、治疗、管理、报告等,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版)》、《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肺结核临床路径》、《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0年)》、《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手册》等规定进行。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负责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相关配套制度及检查考核方案。

2.成立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负责本地区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领导、协调和实施。

3.将结核病防治纳入新农合保障体系,制订结核病医保政策(包括门诊医保政策)并给予经费支持。

4.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结核病有关诊疗规范、诊断标准等技术规范。

5.将肺结核检查纳入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体检等健康检查。

6.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政策和措施,对工作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7.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8.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结核病项目、地方结核病专项资金等结核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监管。

9.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医院效能考核。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协助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的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2.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转型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及协调工作。

3.负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4.组织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5.对同级和下级定点医院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6.开展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结核病防治专业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

7.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8.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开展对实施地区和单位的督导检查、评价、年度考核工作。

9.协助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指标,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各相关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的相关数据资料。

10.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撰写、上报工作总结。

11.建立、健全本地结防工作制度:建立各机构间信息传递工作流程;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沟通;健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报告转诊工作机制;规范其他综合医疗机构的报告转诊工作;建立结防机构的追踪流程,规范县、乡村疑似患者追踪工作,保证病人的免费治疗和数据登记、网络报告。

12.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13.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14.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社区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15.负责落实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

16.负责区域内结核病防治经费的管理。

(三)定点医疗机构

1.省级定点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

做好市县级定点医院转送疑难、危重、复治、耐药、合并症及多脏器结核病患的诊治,同时做好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并负责把出院后的病人转介到当地的定点医院,告知其相关诊疗方案,督促落实后续治疗;协助省卫生计生委参与制订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诊疗技术规范、考核标准、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及调查与处置工作;协助制订全省结核病农合医保政策;组织成立全省结核病防治领域专家组,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开展全省结核病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及防治的国内外合作和交流。

2.市(州)级定点医院

根据我省耐多药结核病疫情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为耐多药诊治定点医院的需要设置病区和实验室,建立相关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严格按照结核病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收治需要住院的一般和耐药结核病患者,并负责把出院后的病人协调当地疾控中心下转到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告知相关诊疗方案,督促落实后续治疗;定期由质控科(预防保健科)组织对相关科室进行督查;做好发现患者的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对结核患者及其家属在治疗前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定期与疾控中心沟通,及时将结核病患者信息传递给辖区市疾控中心,做好继续进行治疗管理的对接。

3.县(区)级定点医院

(1)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制定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预防保健科等)工作职责:建立院内结核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工作流程、工作机制,规范肺结核病人(门诊、住院)的报告、转诊工作;建立确诊肺结核患者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患者用药、治疗管理工作;建立院内结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由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组织对相关科室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2)定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应增加结核病科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政策对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免费拍摄X线胸片和痰涂片结核菌检查,以及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至少免费提供3次随访期间的痰涂片检查和治疗结束时的1次胸片检查。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处理,随时调整治疗方案。需住院治疗的重症结核患者安排住院治疗或转诊至上级定点医院救治。

肺结核患者的诊疗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肺结核临床路径、耐药肺结核临床路径等操作规范进行。

(3)负责开展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 (4)建立结核病药房(药品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免费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要求管理药品,填写与药品管理相关的各类报表,保证药品的不间断供应。

(5)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6)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化疗方案及药品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治疗,并负责治疗前对患者进行告知(如讲清病情、服药方法、药物不良反应及应对方法等)。

(7)落实感染控制措施,防止机构内医源性传播和交叉感染。 (8)指定专人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按照《中国结核病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并完成工作报表。

(9)并及时将新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给乡村级结核病督导员进行服药督导管理。

(10)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宣传。 (11)定期与疾控机构沟通,及时将需要追踪患者或中断治疗患者信息传递给辖区疾控机构。

(12)对于门诊及住院的结核病患者的诊疗费用,按照新农合及城镇医疗保障相关文件给予报销,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医疗保障和项目等规定的相关免费、激励政策。

(13)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当地疾控中心的督导检查和培训工作。 (14)建立严格的工作机制,将肺结核患者诊断、转诊、报告、治疗的实施情况作为科室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保证无院内疫情的漏报和转诊丢失。

(四)非定点医疗机构

1.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报告、患者的转诊工作,建立院内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工作机制。

2.门诊或病房医生发现具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患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时限要求填写疫情报告卡,并填写三联转诊单,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每日收集各相关科室的疫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定期将转诊单(结防机构联)寄送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

4.开展对医护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5.对患者和家属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

6.原则上不得截留和收治结核病患者,发现或疑似结核病患者,及时将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五)基层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肺结核疑似者,协助追踪转诊未到位和中断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并进行登记报告,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本地肺结核患者的服药治疗进行督导管理。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职责内的各项工作。

(2)负责村医(社区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对辖区村级(社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登记。

(4)转诊:将本院(中心)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并登记报告。

(5)追踪:将各村(社区)转诊未到位的肺结核患者和中断治疗的病人通报给村医和社区医生,对村医和社区医生追踪后仍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并登记报告。

(6)反馈:将各村(社区)完成疗程病人的治疗转归情况反馈给当地定点医疗机构。

(7)对定点医院确诊反馈的肺结核病患者提供定期的督导访视、规范服药等,观察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8)对公众进行结核病防治策略,以及基本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1)发现有可疑结核病症状者,转介到定点医院就诊并登记。 (2)督促病人按时到定点医院复查、取药、留送合格的痰标本。 (3)负责对定点医院确诊反馈的本村(社区)结核病人的面视下督导治疗管理,督导病人按时按量服药,及时将病人治疗过程中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给当地定点医疗机构。

(4)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

(5)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应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归档备查。

(6)对本村(社区)转诊未到位和中断治疗的病人进行追踪,将追踪仍未到位的病人上报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对公众进行结核病基本防治知识和核心信息的健康教育宣传。

(六)卫生监督部门

依法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执业资格、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结核病疫情报告、诊疗工作、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定点医疗机构具备条件

(一)基本设施要求

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结核门诊和痰检实验室,痰检实验室可以由医院的实验室进行管理。X光室、预防保健科、药品管理等相关科室(部门)必须满足开展结核病诊治工作基本条件。

1.结核门诊

结核病门诊须按照传染病诊室的要求设置,应有诊疗室和处置室,配备有医用观片灯、台式计算机、疫情信息专用电话、宽带网络接入设备、消毒设备。

2.实验室

有“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可以开展结核菌涂片的镜检和培养”的用房,实验室应分区(痰涂片染色区域和读片镜检区域),布局应符合生物安全二级(BLS-2)防护的要求: (1)实验室墙壁、天花板的地板应易清洁、不渗液,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

(2)实验操作台面应耐热、防水,耐消毒剂、酸、碱和有机溶剂的腐蚀;

(3)实验室内应保证操作时的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闪光; (4)实验室应设置洗手池、洗眼器或喷淋设备;

(5)实验室中的器具和实验台应坚固耐用,在实验台、生物安全操作柜和其他设备之间及下面,应留有足够空间,以便于清洁;

(6)实验室中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纱窗; (7)实验室应有适当的消毒设备;

(8)在实验室门口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注:实验室应装备开展痰检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包括冰箱.恒温培养箱.生物安全操作柜.双目显微镜.离心机.电子天平.培养机凝固器.涡旋震荡器.酸度测定仪.移液器.磁力搅拌器(注:如外购培养基则不需要相应的制备设备)

3.X光室

X光室有符合国家对X线防护要求的X光机用房,配备X光机(500MA以上)、X线防护设备、洗片机、观片灯等。

4.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管理科室)

预防保健科基本设备包括多媒体投影仪、数码照相机、传真机、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疫情信息专用电话.宽带网络接入设备等。

5.药房(库)

药房应有免费抗结核药品存放柜(架),并药品存放应有防潮架、防鼠板及防盗设备,配备台式计算机、打印机。

(二)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结核病门诊至少具有结核病相关执业资格和经验的医生2名、护士1名,负责接诊、肺结核病人诊断、治疗(管理)、报告和登记等工作。

2.实验室1-2名专(兼)职检验人员,负责结核菌涂片镜检和结核杆菌痰培养工作。

3.X光室至少有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X光摄片和撰写诊断报告工作。

4.预防保健科(其他指定管理科室)有1-2名专(兼)职人员,承担本院结核病疫情报告、内部转诊的核查、管理、协调等工作。

5.药房(库)有1-2名专(兼)职人员,承担免费抗结核药物的接收、登记、入库与发放工作。

(三)感染控制要求

1.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结核病感染控制组织管理机构。2.结核病门诊应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或在医院门诊区以外的地方单独建立。门诊应保证良好采光、通风,并配有排风.消毒装置。

3.不同类型的住院肺结核患者(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不同阶段的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应分病区(病房)安置。

4.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材料均应在符合生物安全二级(BSL-2)的要求。

5.医务人员在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时,特别是接触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以及进行一些高风险操作如做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气管插管.吸呼吸道分泌物处理.实验室操作等均需要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如N95口罩)。

6.肺结核患者至少要配戴普通外科口罩。

7.医疗废弃物处理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执行。

(四)经费管理

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结核病防治经费专帐,及时记录经费收支情况。

2.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对结核病防治经费进行内部审计。3.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完成各自职责和补助经费。

六、督导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应对建立“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县(区)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工作,确保各级各类结核病防治机构积极履行职责,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质量。

(一)督导频度

各级督导工作应按照《指南》中规定的频度进行,也可根据新型防治体系的实际运转情况酌情增减。各级在实施规划督导的过程中,要将“三位一体”工作内容作为重要的督导内容之一。

(二)督导对象和内容 1.对卫生行政部门的督导

(1)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与结核病防治机构合作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情况。

(2)卫生行政部门下发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事宜文件情况,包括组织制定本地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实施计划。

(3)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合作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小组例会情况,包括讨论解决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障碍。

(5)监督肺结核患者发现、转诊和追踪工作的落实情况,将该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实施情况。

2.对疾控机构的督导

(1)在卫生行政部门安排下,定期对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年度考核情况。 (2)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情况。 (3)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合作机制情况 (4)对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经费拨付情况。 3.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导

(1)定点医疗机构院内肺结核患者发现、登记、报告及院内转诊工作开展情况。

(2)定点医疗机构各相关科室(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免费诊断与免费药物发放等治疗服务提供情况。

(3)专项经费接收和使用情况。 4.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医(社区医生)的培训、督导、反馈和乡村医生结核病患者的登记、转诊、追踪工作。

(2)对定点医院确诊反馈的肺结核病患者提供定期的督导访视、规范服药、观察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督促及时随访查痰和判愈。

(3)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三)督导程序和方式 1.督导前准备

制定年度督导计划,在现场督导前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被督导单位在新型防治服务体系下相关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确定重点督导内容和地区,召开督导准备会。

2.现场督导

听取工作进展报告,核查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相关政策的制定.制度的建立情况,现场调查相应的疾控机构.定点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督导访问患者,了解服务体系运转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分析总结与反馈 根据督导调查所见和收集的信息进行总结,分析发现的问题,与当地相关人员一起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结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我省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转型运转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局长任组长、定点医院主管院长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主任为主要成员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新型服务模式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协调会,通报病人发现、治疗管理、追踪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发现的问题,并制定相应措施。市(州)、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年度肺结核患者考核指标分配到定点医疗机构,并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定点医院切实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结核病三级防治网络建设,逐步构建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患者疫情报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方案制定、疫情监测处置、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绩效评估等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有效整合资源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投入,保障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培训、督导、宣传教育等防治措施的落实。结合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认真贯彻《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2011版)》,《青海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办法(试行)》,完善保障政策,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完善对基层医务人员发现和管理患者的激励机制。加大对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设的投入,对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结核病防治任务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其高质量完成结核病诊疗任务。

(四)加强医防合作

定点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建立定点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肺结核临床路径》、《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0年版)》的要求,规范开展诊疗服务。

(五)加强评估考核

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监督与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内容。市(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结核病防治日常工作的督导,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市(州)、县卫计委(局)和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推进工作的考核力度,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成绩优秀者予以通报表彰,未达标者予以限期整改。对定点医院工作开展不合格的单位,在医疗机构评审中取消资格,同时取消合作医疗定点报销单位资格。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院工作的领导,指导并协调做好结核病诊治工作从疾控机构向定点医院的过渡工作。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完善医防合作运行机制,至少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市(州)、县疾控中心负责日常督导考核,县(区)级对定点医院每月1次,市州级每季度1次,省级每半年1次,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通报。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结核病诊疗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体系,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本辖区结核病诊疗质量进行评估,开展对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监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医院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各市(州)、县(区)要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培训、管理、疫情处置及定点医院开展结核病诊治工作所需经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落实结核病防治人员的各项防疫补贴及有关津贴。

(五)各级定点医院不得为了经济利益,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应落实相应的免费诊治服务,减轻患者的负担。要建立内部转诊制度,预防保健科要统一协调患者的转诊工作,避免患者自行离开医院。对于放弃或中止治疗的患者,定点医院要及时将患者信息反馈当地疾控中心进行追踪。医院对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要给予分配政策的倾斜,每年对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六)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结核病防控工作,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监测,强化早发现早处置,提高学校结核病信息报告、诊断治疗和管理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加强对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技术支持。继续做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对结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检测。 强化属地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管理等工作。对跨区域治疗的患者,转出地应及时将患者诊疗信息提供给转入地,做好信息衔接。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场所的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协调当地医保部门,争取将结核病人门诊和住院治疗纳入当地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将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减轻患者负担。

第17篇:关于印发《廉政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信联党„2011‟2号

中共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 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信用社、联社各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联社党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信联党[2011]15号精神,现将•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单位:省联社常德办事处。

内部发送:联社班子成员。

联 系 人:陈肇群

联系电话:0736-5329878 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印发

(共印50份)

2 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现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省联社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九届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把专项检查与整体推动•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单位:县联社机关各部(室)、各信用社。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以下党员领导干部:联社党委成员、各信用社正、副主任中的党员负责人。

3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各部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找和整改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利用信贷管理、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基建装修、人事工作中的职权,索要、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二是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利用职务便利为家人亲友经商办企业违规提供贷款、采购等不正当交易机会;三是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购车、基建装修及公款送礼等奢侈浪费行为;四是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或者利用职务调整前突击安排人、财、物等工作,甚至以此借机敛财;五是虚报业绩、瞒报案件等不真实反映经营管理情况,以及虚报个人基本信息的行为。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制度、规定文件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

4 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3)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投资办企业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涉及假冒名贷款及违规担保贷款方面的情况,财务管理及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县联社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农村信用社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县联社党委书记杨坤忠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联社党委副书记易继东同志、纪委书记冯世辉同志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会计财务部、稽核监察室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联社稽核监察部,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二)各信用社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 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

5 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报上县联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下旬) 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要求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处理。自查面必须确保达到l0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自查情况负责。

联社党委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25目前交市办事处专档保管;联社各部(室)、各信用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统一于8月20日前报送县联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省联社组织的抽查。

(三)督查整改阶段(9-10月份) 县联社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检查面为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联社抽查时将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形式,对抽查单位开展•廉政准则‣

6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各单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总结,各信用社于10月5日前向县联社报送。

(四)建章立制阶段(截至10月底) 各信用社要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将建章立制融贯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制度,同时,对不适应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

五、工作要求

•廉政准则‣对于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此次专项检查是中央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信用社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中央、省委和省联社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信用社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

7 程。各信用社主任要亲自部署、具体安排、精心谋划、落实措施、形成合力,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各信用社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督查整改,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与到专项检查中去,对照准则做好自我检查,增强遵守•廉政准则‣的意识,做学习、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对专项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自查自纠不深刻,零问题、零案件,举报投诉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讲求工作实效,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信用社要全方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宣传栏、黑板报、网络、内部刊物等,加大宣传•廉政准则‣和本次专项检查,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以及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从而主动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为•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认真总结,深化成效。各信用社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整改。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制度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

8 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际成效。

附件:

1、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2、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3、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个人自查报告 撰写要求

9 附件l:

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白查自纠的报告 : ××纪委:

××党委年 月 10

日 附件2:

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纪委:

x单位××职务×××(姓名)

年 月 日

11 ×附件3: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个人自查报告撰写要求

认真对照•廉政准则‣,重点报告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自查报告内容要具体详实,体现岗位特点。重点是个人的情况而不是班子的,是“廉政”而不是“履职\",是如何“做\"而不是如何“抓”。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自查,并写出报告。

一、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任现职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包括是否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此项为“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自查内容);是否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情况(基建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规划调整等)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情况(在矿山、贷款支持的项目、餐饮、娱乐场所中投资入股或占干股,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和利用资产处置等内幕信息谋取私利等);本人任职以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操办或参与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等);任职以来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处理的情况(包括本人及配偶、子女收受的数额及上交、退还情况等)。

二、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本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包括相对固定使用车辆台数、车型、价格、排气量、购买时间及更换情况;是否使用军车号码等);本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包括房间数量及使用面积等);任现职以来因公出国(境)情况(包 括次数、时间、事由、组团单位及费用开支情况等)。

三、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配偶、子女的工作或从业情况(包括工作或从业单位,任职、提拔情况,是否移居国境外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包括证照的取得时间、有效期限及保管处所情况;因私出国境的次数及事由等)。

四、需要反映的其他方面情况: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投资办企业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涉及假冒名贷款及违规担保贷款方面的情况,财务管理及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的情况。

第18篇:关于印发某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关于在XXXX机关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在XXXX机关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XXXX机关委员会

2012年月日

关于在XXXX机关开展基层组织

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及XX组织部、市直工委相关文件,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XXXX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XX组织部提出的“突出一个主题、完成两项任务、明确三个重点、贯彻四项要求、实现五个目标”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夯实基础,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3月底以前,对XX机关党委和所属党支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从党支部入手,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采取先进、一般、后进“三分类”的方法,对XX机关党委和所属各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文件已发)。

2、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分类定级后,按照先进更先进、一般争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要求,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各党支部制定整改提高方案后,要报机关党委审定。分析问题一定要三结合:一是结合贯彻落实《条例》和XX贯彻落实《条例》意见的情况,二是结合加强“五治”、“十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作风建设,三是结合做好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3、健全组织,扩大覆盖。对任期已经届满的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换届。结合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对不胜任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选优训强带头人队伍,抓好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4月底以前,安排完成党支部书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参训工作。

4、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各党支部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尤其是后进党组织转化率要力争达到100%,整体提升XX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统一启用新的基层组织党的生活记录本。着眼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推动XX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活动,达到下基层转作风、察民情办实事、解纠纷保稳定、理思路促发展、

打基础强基础五项目标。落实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和党员“先锋创绩”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深入开展“XXXXXXXXXXX,创先争优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加快XX赶超发展的新征程中当先锋、展风采、创先进。

5、党建立项,规范推进。以抓经济工作的理念抓党建,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着力推进一批探索创新型项目,引导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设置等方面改革创新,努力破解一批基层党建的共性难题。各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党建立项工作,并上报给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建立党建工作项目库。机关党委从中选送一至两个项目上报市直工委。要实行 “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制度、一本台帐”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完成党建项目的设定、申报、立项、实施、结题、验收、评估、激励等八个步骤,推动党建工作出成果、出经验、出典型。

6、评选表彰,创先争优。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和总结工作,结合项目化党建督促推进和阶段性总结工作,年底对各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项目验收、评估和表彰。以此组织引导各支部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

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XX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把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认真落实XX班子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XX班子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进一步加强基层联系点工作(文件另发),加强工作协调,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工作合力。XX班子成员普遍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帮助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各党支部要及时向挂点领导汇报,进一步做好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有序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开展。

第19篇:关于印发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普陀山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普管局办〔2005〕44号

关于印发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普陀山节约型社会建设,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普陀山管理局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九月九日

普陀山管理局创建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有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示和《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舟委办〔2005〕38号)精神,推动资源节约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更好地提高各种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提高效能,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在局机关率先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搣三个代表攠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节约资源的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资源节约放在首位,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约水电、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燃油为重点,运用行政、科技和教育等手段,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节约资源,建立节约型的机关运行模式和消费模式,充分发挥局机关在创建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引导作用,促进普陀山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二、具体措施

(一)节约用电措施

1、建立用电登记台帐,加强电消耗跟踪检查;

2、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

3、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

4、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不得高于摄氏15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禁止使用移动式取暖设备、电炉、电炒锅等高功率电器;

5、逐步应用节约型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公共区域的照明灯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防止“长明灯”现象;

6、加强对机关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按实际用量收取电费;

7、定期巡查用电情况,防止逃电、跑电现象,主动与电力管理部门联系,排查超耗原因。

(二)节约用水措施

1、建立用水登记台帐,加强自来水消耗跟踪检查;

2、逐步安装并使用节水型龙头、便具,严防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有计划地淘汰、更新现有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3、加强对机关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按实际用量收取水费;

4、对清洗车辆用水严格控制,不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5、机关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6、倡导水的循环使用,减少使用自来水;

7、使用低泡型洗洁剂,减少冲洗次数;

8、定期巡查用水情况,排查超耗原因。

(三)节约燃油措施

1、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在集体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

2、机关附近的公务活动,提倡步行或骑自行车往返;

3、根据车型和排气量,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积极推行低能耗行驶;

5、积极采用小排量汽车,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基础上,优先选购油耗低、燃油经济性好的车型。

(四)节约办公用品措施

1、建立办公用品登记制度,对办公用品消耗跟踪检查,每季度公布一次;

2、试行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包干制度;

3、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可能降低纸张的消耗,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

4、重视对使用过的信封、复印纸等可再生资源的再利用,做好废纸回收工作;

5、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使用钢笔书写,逐步淘汰一次性签字笔;

6、打印机、复印机的墨水、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7、机关工作人员应使用自有水杯,尽量减少使用纸杯等一次性易耗用品;

8、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办公室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

(五)其他措施

1、精简会议和文件。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搞好结合,并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对必须印发的公文,在内容表达清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文章篇幅;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冠整洁,认真处理公务或利用时间学习业务,不得串门,电话不得聊天,不得用办公电脑进行娱乐性活动;下班或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处理公务或学习外,不要在办公室打牌、玩电脑等;

3、管理局内部会议,主席台不得摆放鲜花、水果;

4、食堂就餐逐步实行订餐制,提高购买主、副食品数量的针对性;

5、食堂采购要保证质量,主、副食品应科学存放、妥善保管,防止变质;

6、食堂应科学制定菜谱,搞好主、副食品搭配,提高烹饪质量;

7、严格执行行政客人接待制度,所有来山客人均由行政接待处按照接待规格和实际需要安排食宿,避免超规格接待和重复宴请,部门之间、处室之间不得公费请吃;重申效能建设“三不准”规定,违反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保障制度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加强对创建节能型机关的领导。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为使管理局机关资源节约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更好地提高各种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管理局机关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以组织人事处处长和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以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资源节约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资源节约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提高节约资源的自觉性,主动抓好本部门的资源节约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资源节约的效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勤俭节约的自觉性。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教育每个公民过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要用图版、横幅等形式,积极营造勤俭节约的氛围,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活动,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粮。普陀山有线电视台和《普陀山报》开辟节约资源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资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浓厚的节约资源社会氛围。积极宣传我国面临的资源形势,进行资源“国情”教育;宣传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普及节约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单位、个人的事迹,揭露严重浪费资源的现象。举行创建节约型机关倡议书签名活动,提高节约资源的自觉性和约束力。

(三)加强检查,及时督促,务求使资源节约活动取得实效。管理局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局机关资源节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检查每半个月一次,随机抽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第一次给予提醒,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在通报批评的基础上,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一个月奖金的处罚。对办公场所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除对相应的当事人给予一定处罚外,对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时给予一定的处罚。对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20篇:关于印发加强班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班组建设,强化企业基础管理,根据省、市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长葛市电力公司加强班组建设实施方案》(多经企业班组建设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为主线,以“四个服务”为宗旨,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抓标杆班组创建,增强班组活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经营管理、优质服务、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小家建设,促进长葛市电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二)建设目标

公司主业班组:2011年变电检修班、95598呼叫中心、抄表中心3个班组达到省公司标杆班组标准要求;运行维护操作队、调度班、信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结算中心6个班组达到省公司一流班组标准要求;石固供电所王天才班站长工作室通过省公司验收;其它班组(站、所)50%达到“六型一化”标准要求;2012年底所有班组达省公司六型一化班组要求。

公司多经班组:力争2014年底100%的班组达到一流班组建设标准。

二、实施步骤

- 1进行指导。

1.班组基础建设工作组 组 长:朱明军 副组长:何建军 关 鹏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 2.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组 组 长:孟晓学 副组长:何建军 孙立民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 3.班组技能建设工作组 组 长:朱明军 副组长:何建军 孙立民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 4.班组创新建设工作组 组 长:乔晓蓓 副组长:何建军 孙立民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 5.班组民主建设工作组 组 长:何建军 副组长:薛淑琴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 6.班组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组

组 长:田 华 副组长:李 朋 田丁燕 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兼任。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提出班组建设目标,定期研究和分析班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审核批准班组建设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考核奖惩。

2.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制定班组建设管理有关制度、标准和工作计划;负责按规范管理要求统一班组管理事项;负责推动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的日常有序开展;负责协调、督促、考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对班组建设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统一制定对班组的评比和检查标准;负责牵头并统一组织对班组的评比性检查。

3.专业工作组:

树立为班组服务的观念,负责对班组工作实施技术、操作、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具体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指导班组开展标准化作业、实施标准化管理;负责本专业技术经济指标的改善和提升,指导班组学习和探讨最佳实践;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技术标准或管理规程规定,对班组开展正常的业务巡查;负责按照企业班组建设管理的制度规定,配合开展对班组管理的统一评比性检查。

各专业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 4(2)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关爱员工生命安全,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强化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安全自我防范能力。

(3)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应急预案。

(4)建立健全反违章长效机制,开展创无违章班组活动。 (5)加强班组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

班组技能建设工作组:

(1)健全班组培训组织体系,加强班组兼职培训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建设,完善现场培训机制,改进现场培训方式,增强现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员工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建立班组学习制度,以职业能力培训规范为标准,充分利用现场和远程培训资源,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岗位学习活动,提高员工岗位任职能力。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拓展一线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开展员工岗位能力评价,调动一线员工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4)加强班组培训资源建设,完善培训基础设施,提供充足的班组培训教材、课件和书籍,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班组创新建设工作组:

- 6班组思想和文化建设工作组:

(1)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员工头脑,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法制教育、荣辱观教育,培养员工社会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培养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加强企业文化宣传,使企业愿景和企业精神深入人心,推动班组建立共同愿景和个人愿景,激励班组员工共同奋斗,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

(5)开展诚信责任教育,培育创新奉献精神,教育员工树立“诚信、责任、创新、奉献”核心价值观,培育员工“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6)培养员工文明习惯,遵守公司《员工守则》,规范员工行为。

(7)加强班组团队建设,构建和谐班组,塑造班组良好整体形象,提升班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四、检查与考核 (一)考核原则

- 8

一、基础管理(100分)

1、班组基础建设(20分);

2、班组安全建设(20分);

3、班组技能建设(10分);

4、班组创新建设(10分);

5、班组民主建设(10分);

6、班组思想建设(10分);

7、班组文化建设(10分);

8、班组队伍建设(10分);

二、专业管理(400分)

三、“六型一化”标准(100分)

以上三项考核满分600分。其中基础管理和“六型一化”为各类班组通用指标,专业管理根据班组专业不同,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具体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详见《长葛市电力公司班组建设考核细则》。

(四)考核程序

1.每年元月底之前,各基层单位上报当年一流班组创建计划。公司主业一流班组创建年度为2011年-2012年,2011年变电检修班、95598呼叫中心、抄表中心达到省公司标杆班组标准要求;运行维护操作队、调度班、信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结算中心6个班组达到省公司一流班组标准要求;其他班- 102.被省公司授予一流班组的,公司当年奖励5000元/班; 3.石固供电所王天才班站长工作室通过省公司验收,公司奖励6000元 /班。

4.其他班组(站、所)达到六型一化标准要求并验收合格的奖励5000元/班。

5.未达到上述标准要求的,当年不得参与公司十佳班组及十佳班组长评选。

6.多经企业班组建设考核奖励标准由多经企业参照公司考核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优质服务活动最基层的组织单元,是企业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加强班组建设,发挥班组作用,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激发员工活力,凝聚员工智慧和力量的基本要求;是贯彻公司党委决策部署,提升公司执行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四化”工作,推进“两个转变”,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重要保证;是提高职工队理,形成常态机制。

公司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跟踪考核工作,并实行例会制,每个季度的首月,公司召开班组建设情况通报会。

- 12班组建设要为企业的中心工作服务,应与创建“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标兵岗”、“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标准化变电站”、“标准化供电所”等活动相结合,把班组建设作为完成企业中心任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班组建设,要注重实效,不图虚名,不摆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六)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树立典型。

要广泛宣传加强班组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一流、标杆班组的创建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以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班组建设。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流、标杆班组建设活动,注重培养和扶持先进典型,以此带动整个班组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1:长葛市电力公司班组建设考核细则 附件2:班组建设网络图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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