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20:57: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问责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或玩忽职守,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责到底。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不能端正工作态度,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
3、工作不负责,严重违反安全、质量等有关规定,管理不当,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质量隐患或发生安全、质量等事故,生命财产损失的;
4、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问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及时等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中,对领导、同事等有打、骂行为,不服从管理,置公司利益于不顾,做影响员工团结,或有其他越轨行为的;
6、所属业务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的。对工作消极怠慢、积极性差,缺少团队精神,经常私下讨论一些蛊惑人心的言论的;
7、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厉行节约,铺张浪费;
8、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问责程序
若出现以上范围内的问责情形之一,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公司在调查清楚事实的情况下,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失误,讨论补救措施、应对策略以及问责方案。
第七条、问责惩处
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公司对责任人处于以下处罚:
1、对出现以上问责情形之一,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酌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罚措施;
2、对出现以上问责情形之一且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等处罚措施,责令弥补公司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并由公司决定对其任免、开除;
3、在第四条规定中,对存在的问题公司可随时进行问责,每次
问责处罚相关责任人最低200元。
第八条、问责申述
被问责者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述,公司应给予回复。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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