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大转专业细则

2020-03-03 21:22: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

(2009年3月)

为了帮助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在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情况下,根据我校本科培养方案和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

第一条申请条件

(一)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在读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校招收的定向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条办理程序

(一)每年春季学期的适当时间,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教务科向学校教务处报当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考核方式及内容。教务处汇总、公布当年度全校本科生转专业信息;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一览表”相关信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同意后,报相关接收学院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自定的考核方式和内容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考核成绩连同申请一起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四)教务处批准后,发文公布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同时变更转专业学生信息。转出、转入学院交接转专业学生入学以来的各种档案,指导学生选课;

(五)符合申请条件

(二)、

(三)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直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拟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三条学业要求

所有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严格按转入专业的学业要求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方能获得毕业资格。

第二章 转学

第四条申请条件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我校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一)确有专长,本校无相应专业,转入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或由于特殊困难,不适宜在本校学习者。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低于我校录取批次或学历层次的拟转入我校的外校学生;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生;

4、应予以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条办理程序

(一)申请转出到其他院校学习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经学院领导签章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二)学校教务处批准转校申请后,填报四川省教育厅统一的“高等学校转学申请表”;经学校教务处签字并加盖校章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审批;

(三)接收学校同意并签章后,由本人或接收学校报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批,如跨省转学,还须报接收学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四)学校接到四川省教育厅行政部门批准批复后,学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按本办法执行。此前校内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电大转专业申请

山大转专业面试指南

中南财大转专业心得体会

电子科11月份总结

电子科大生产实习报告

转专业细则

电子科学系毕业生欢送会策划书

电子科学系学生会学习部工作计划

电子科大迎级新生开学典礼致辞

焊接专业监理细则

《电子科大转专业细则.doc》
电子科大转专业细则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