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制度

2020-03-02 14:20: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商学院团总支是经共青团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委员会备案批准成立,在商学院党支部领导下的商学院学生自治组织,现任书记成文老师,在院学生干部150余人,共设部门13个,团总支学生会始终坚持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一条】学生会会训:团结 务实 勤学 奋进 创新 【第二条】工作宗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第三条】工作目标:以良好的学风熏陶人;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以健全的制度塑造人;

以丰富的活动锻炼人;

以优质的工作服务人。 【第四条】工作作风:严于律己 身正力行

【第五条】工作方针:既往开来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求真务实 脚踏实地 自强不息

【第六条】学生会发展目标:实实在在学生会;

全心全意为同学; 一言一行树榜样;

时时处处是学习。 【第七条】学生会定位:教育性 可行性 创新性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工作心态:要的不是你得到什么?而是你

学到什么?

【第九条】学生会个人工作目标:在工作中追求快乐; 在工作中追求收获。 【第十条】学生会的基本准则是: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名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本院的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 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和二级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和二级学院的管理工作。

(三) 热情为本系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院和二级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 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五) 发展与各二级学院及外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系,使同学交流经验,扩大视野。

【第十一条】团总支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在学院管理

制度的允许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学生干部产生程序与任职期限

【第十二条】团总支学生会每年召开一次院部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并颁发聘书。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任期为1~2年。

【第十三条】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副职由部门负责人推荐并上报至主席团考察审批。任期为1~2年。

【第十四条】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根据院团总支学生会的章程产生,并报相关部门审批。任期为1~2年。

【第十五条】在团学工作期间,团总支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共同协商与研究,可调动、委任、聘用和指派各团学干部。 【第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换届选举分提名、公示、投票、任命四部分组成,并自觉接受组织上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本届开始实行干部聘用制,对新干部颁发聘书,并签定工作责任状,新任干部所有档案均由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三章 学生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学生干部都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四项基本原则,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本专业知识,起到带头作用。

【第十九条】学生干部都应在德、智、体、劳方面全面发展,认

真学习,积极参加院系的各种活动。诚信为人,不无故旷课、迟到,考试不作弊,论文不抄袭。以德修身,尊敬师长,主动向老师打招呼;进办公室前先敲门,出去时随手关门,在公共场所不喧哗打闹,注意提高自己道德水平修养。

【第二十条】团学干部都应积极配合院里的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对待院里的各项事务,不因个人情绪等原因影响团结和工作。各部之间应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共同进步。

【第二十一条】学生干部都应深入细致地了解关心周围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如处理上有困难,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如同学中有重大违纪情况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发生,对于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干部,按照规定给予严惩。 【第二十二条】学生干部都应坚决与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行为做斗争,坚持全心全意为全系同学服务的精神,热情接受同学的反馈、批评、监督。如发现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的行为经主席团核实决定,责令其书面检讨,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然后交相应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生干部都应积极参加学院应邀召开的各种会议,不迟到、早退,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假,无故缺席者,并经主席团讨论决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交由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四条】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团委、学生会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学院处分的学生干部,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并根据《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评估考核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基本义务:

(六)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七)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坏国家、社会、学院及二级学院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八)支持团总支、学生会各部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院部的各种活动,执行团总支、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团总支、学生会委托的工作,坚决维护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九)各级干部履行干部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五章 组织结构设立与职责分配 【第二十六条】团总支学生会部门的设立:

主席团、组织部、监察部、宣传部、文娱部、办公室、学习部、劳动部、体育部、外联部、生活部、女生部、社管部、心理发展部。

主席团包括团总支书记1人,主席1人,副书记2人,副主席3人。

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干事若干名。 组织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学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体育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生活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外联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文娱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纪检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女生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劳动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心理发展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社管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名。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职责: 【主席团职责】

(一)带领团总支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开展工作,总领全局;

(二)负责制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确保落实;

(三)认真督促整个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为同学和老师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四)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主席分管两到三个部门,并确保这每个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办公室的职责】

(五)整个团总支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公布,做好与各部长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六)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通知的发布,及时将二级学院信息及团总支学生会活动信息通知到班通知到人;

(七)每天做好办公室值班工作。 【组织部指责】

(八)做好新生团员的登记工作,并及时的掌握各班团支书的联系方式并与以存档

(九)组织并协调外联部组织好系学生会各种活动

(十)做好团费的收缴工作,并及时掌握学生的各团员证件及档案的管理

(十一)参与执勤工作。 【学习部职责】

(十二)组织院部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如讲座、英语角、各种学

科竞赛、演讲朗诵比赛、辩论赛等;

(十三)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我院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并为他们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

(十四)学生会查课工作的安排及汇报,要做到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到各辅导员手中,并做好记录交院总支审查

(十五)参与执勤工作 【体育部职责】

(十六)组织二级学院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 (十七)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十八)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竞赛﹙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

(十九)参与执勤工作 【生活部职责】

(二十)负责各类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物和活动,如及时反映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向同学们发送生活小窍门材料等; (二十一)负责学院寝室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保证学生宿舍环境的舒适;

(二十二)负责院部大型活动的后勤物品保障工作; (二十三)参与执勤工作 【宣传部职责】

(二十四)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如出海报、发宣传单等,使商学院团总支学

生会的工作深入人心;

(二十五)宣传商学院,树立商学院在学院的良好形象; (二十六)配合党总支的工作,做好党总支的宣传工作; (二十七)参与执勤工作 【外联部职责】

(二十八)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如筹集奖金、与其他兄弟高校、企业单位的联系等;

(二十九)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各类活动,加强我院同学与外界的互动联系;

(三十)通过自己的实际工作,在对外活动中树立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三十一)参与执勤工作 【文娱部职责】

(三十二)负责团总支学生会中与文艺有关的活动,如配合重大节日举行的文艺晚会、各类联欢会、歌咏比赛、舞蹈比赛、及文体艺术节的开展等;

(三十三)组织院部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 (三十四)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同学们的业余活动丰富多彩,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的舞台; (三十五)参与执勤工作 【监察部职责】

(三十六)根据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各种相应的规章制度,

并记录团总支学生会内部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十七)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实行值班制,由部长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保证日常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十八)配合学院、二级学院的检查工作,负责各班级的出勤率检查工作。

(三十九)做好学生会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参与执勤工作 【劳动部职责】

(四十)负责商学院的各项卫生检查工作,实行班级卫生评比制度;

(四十一)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团总支学生会活动; (四十二)组织各班生活,劳动委员搞好本院卫生工作; 【女生部职责】

(四十三)全面系统的开展女性知识讲座。

(四十四)配合生活部对各个寝室进行卫生,内务检查,做好寝室文化建设活动工作; (四十五)参与执勤工作; 【社管部职责】

(四十六)组织管理好社团工作 (四十七)参与执勤工作 【心理发展部职责】

(四十八)全面系统的开展心理知识讲座。

(四十九)参与执勤工作 【第二十八条】部门内部分工

(一)书记:全面督导、检查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

(二)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督促、检查各部工作的完成情况。了解各部的工作情况和学生干部的表现状况,并将情况及时反映到院部,以便对学生干部的全面了解,充分发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从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成长,做好传、帮、带,开好常务会议。

(三)副主席、副书记协助主席督促、检查各部的工作,及时向上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加分管举行的重大活动,主席不在时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四)部长﹙主任﹚直接对分管工作的副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和督促副部及干事的工作。

(五)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六)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级副部长交流。

(七)各部应有专人记录考勤、奖惩情况。

第六章 机构运作

【第二十九条】例会要求:

1、学生会在主席的统筹之下,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工作,布置任务,办公室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例会,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馈到主席团。

3、每次例会由主席或相关部长宣布会议议题,严格控制会议时间。

4、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或相关人员,在会上以书面形式详细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5、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或相关人员,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6、会上各学生会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

7、会上,主席或部长要做相关总结,汲取经验,指出不足,以便今后的活动开展得更好,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8、每次例会要做详细会议记录。

9、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第三十条】工作要求:

1、每个部门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送团总支学生会。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干部成员要做到“认真做好每件事”。

2、各部门按院里和团委书记,主席团布置的工作内容,结合本部特色,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活动。

3、工作中倡导团队精神,服从统一领导,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时需请假;倡导创新精神,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4、部长应熟悉学生会工作程序,能够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尊重其他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工作成绩,在其他部门需要时,应及时给予支持。

5、

6、按时完成正、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会干部应当经常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高尚;吃苦在前,不计得失;成绩优良,素质优秀。热爱学生会的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全体同学服务。

2、礼貌待人,尊敬师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胸襟宽广,不计个人得失;团结协作,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周围。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感召力,拥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善于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综合素质提高的各项活动;

4、服从管理,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同学监督,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

【第三十二条】干部任免制度;

1、

2、

3、学生会干部的产生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

院部和团委书记负责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和定期考察。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 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工作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 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4) 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迹象; (5) 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6) 工作问题较多,同学反映较大的;

(7) 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缺席、态度差的。 【第三十三条】奖励制度:

1、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统一评定,于每学期期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2、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学院、二级学院、班级在评优活动及其他奖优树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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