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奖惩制度

2020-03-03 01:46:2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提高社联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各项工作能够良好、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成员,予以惩罚。同时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社联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社联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主席团意见和办公室的考核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二部分:奖励

个人奖励具体内容:

1、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社联布置的任务的委员,经所在部部长向主席团提名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可由副主席提名交主席团给予适当精神或物质奖励;

3、社联成员可向主席团提出对社联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将给予社联内部通报表扬并存档,对社联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及适当物质奖励。

集体奖励具体内容:

1、对于某阶段工作完成出色的部门,由分管副主席提名予以适当的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

2、对于学年中本部门工作未发生失误及错误的部门,给予部门适当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备注:对于在一个学期中受到多次奖励的部门,在学年社联“优秀部门”的评比中优先考虑。

第三部分:处分

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1、社联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社联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社联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若再犯予以除名处分;

3、对于不服从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社联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社联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4、对于无故不参加社联组织的活动、重大工作不能配合的社联

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社联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5、对于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迟到、无故缺席的社联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社联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6、对于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的社联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社联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7、对于私自占有或损害社联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社联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社联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社联除名处分。若情节严重则视情况由主席团予以处分;

8、对于不配合上级部门,自行其事的社联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社联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9、对于虚报假报社联帐目,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10、对于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的社联成员,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11、对于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不遵守纪律的社联成员,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全社联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部长或副部长予以撤职),若再犯,则予以社联除名处分。

备注:凡受撤职处理的学生干部或全社联通报批评的社联干事,在下一学年中不得参加社联评优,不能担任学生干部。社联成员予以除名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委员和副部长,由所在部的部长提出,经分管副主席、主席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开除出社联,并予以公示。对于部长,由社联分管副主席提出,经主席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开除并予以公示。对于主席团成员,由分管社联校团委副书记提出,经社联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即开除出社联,并公示。

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1、对于学年中本部门工作出现两次以上错误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2、对于不准时交纳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敷衍了事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3、对于长期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4、对于主席团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未及时改正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6、对于举办活动或购买物品申报不实的的部门,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7、对于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自身责任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8、对于多次开展例会不做会议记录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9、对于未经主席团批准开展活动的部门,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0、对于在规定时间未履行好值班责任的部门,予以部门警告处

分。

备注:对于在一个学期中受到三次及三次以上部门警告处分的部门,在学年中不得参与社联“优秀部门”的评比。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2年11月20日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奖惩制度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制度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2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计划书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计划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奖惩制度.doc》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奖惩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