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2020-03-02 08:30: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深圳市奇辉电气有限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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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2

第一条:................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条:................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条:................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录用程序 ................2

第四条:实习生定义................2

第五条:接收流程...........2

第六条:...................2

第七条:...................2

第三章:管理规定 ................2

第八条:实习生管理职责分工...............3

第九条:实习生考勤................4

第十条:实习生培训................5

第十一条:.................5

第四章:实习生待遇 ..............5

第十二条:.................5

第十三条:实习津贴标准............5

第十四条:.................5

第十五条:.................5

第十六条:.................5

第五章:实习生离职 ..............5

第十七条:.................5 第十八条:..............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九条:.................6

第六章:附则 ................6

第二十条:.................6

第二十一条:...............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习生招聘与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中专生、技校生到公司进行上岗实习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由各实习生所在部门配合人力行政部共同执行。

第二章 录用程序

第四条 定义

(一)院校:指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院校和综合大学,以及职业教育序列高职高专、中专、技校。

(二)实习生:专指在校期间来公司实践上岗学习,包括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提前到公司实习,以及院校或学生本人为完成教学任务申请公司为其提供的教学实习的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接收流程

1、拟接收的实习生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校方招聘面试或公司按照校方招聘流程组织的面试;

2、公司确定了实习对象后,各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进行实习生资格审核,并安排填报《实习生入职登记表》(附:实习生面试评价表、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经公司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3、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公司指定部门工作,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

第六条:带岗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带岗实习生根据公司的岗位要求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的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再次组织面试,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

第七条:实习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或介绍信;

3、1寸白底正面标准照片4张。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八条:实习生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实习生的招聘;负责安排实习生需求申请的逐级审批;负责实习生薪酬标准的核定。负责实习生实习协议书的签订,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负责实习生需求申请审核。

2、负责实习生院校的选择、评估和考核,协助使用部门与实习生院校对重点问题的沟通,并签订实习生管理协议。

3、负责实习生的招聘。

4、负责组织批量入职实习生的公司级(一级)入职培训。

5、负责组织实

1、负责对实习生协议拟定与审核,提供公司与实习生院校、实习生个人三方实习协议的模版。

2、负责处理公司与实习生院校或实习生的法律纠纷。

习专项考核。

2、用人部门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主管领导审批;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日常管理。

1、负责制造本部用人需求的汇总和本部内的调控。

2、负责制造本部实习生的管理、统计。

3、负责与实习生院校的日常联系和管理对接。

4、负责组织制造本部实习生部门级和班组级(

二、三级)培训。

5、负责组织、指导用人部门(车间)对实习生进行的月度考核及结果应用。

(四)用人部门(车间)

1、负责部门(车间)用人需求的提报。

2、负责本部门实习生部门级、班组级(

二、三级)培训的实施。

3、负责对实习生的日常管理、统计及考核。

3、实习生的安排和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习生的具体工作岗位由实习部门的负责人安排。

(二)实习生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为集团对口专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2、原则上招聘男生,个别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少量招聘女生。

3、大专生、中专生、技校生16岁以上、23岁以下。

4、在校期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5、身心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视力满足工作需要。

6、有技能专长、优秀学生干部或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者优先录取。

曾在公司实习而个人擅自离厂或终止实习的,以及由公司淘汰或退回实习生院校而终止实习的,禁止再进入公司实习。

第九条:实习生考勤

1、实习生须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

2、所有实习生均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3、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实习生请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实习生培训

1、各实习部门要对实习生进行公司制度教育、安全教育、岗位等培训。实习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机器和仪器设备。

2、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对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实习部门可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第十一条:实习生在本公司实习期间,在非工作时间进行的一切活动及其后果由实习生个人负责,公司不承担管理职责。

第四章:实习生待遇

第十二条:实习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根据实习生个人学历提供实习津贴。 第十三条:实习津贴标准

1、中专生:1600元/月;

2、大专生:1800元/月;

3、本科生:2000元/月

第十四条:公司为实习生提供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第十五条:公司为实习生提供免费住宿,水、电费自负。免费午餐,晚餐按3元/天从薪资中扣除。实习生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津贴会根据缺勤情况进行扣减,具体扣减方法参照公司相关财务规定。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公司提供办公所需设备或生产工具,如发生非正常损坏或丢失,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赔偿。

②实习过程中,发现实习生明显不适合该岗位,建议劝其提前结束实习期,并告知人力资源部;

③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责令其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五章:实习生工作结束及离职

第十八条:实习生结束实习前两周,由实习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给予相应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实习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行政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并向实习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束前须做

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未办理完成交接手续,擅自离岗,公司有权扣减实习津贴,并向实习生所在院校发函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或根据需要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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