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5:30: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员 工 规 章 制 度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4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9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1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12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1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