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020-03-03 15:37:1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及

安全管理制度

微县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案例生产落到实处,在各项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3、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

4、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查好事故隐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品,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

7、对现场搭设“二架一网”、安装的大型机械、电器设备(配合机管员)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和验收手续,方能使用。

8、对工地不安全隐患,公司安全部门、项目部安全员所发出隐患通知书必须签字,并按通知期限整改。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虎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10、工地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部资料。

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在负责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施工组织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落实责任,认真向现场各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在工作安排中,不得违章指挥。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负责制定以管理为主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以技术为主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除职业病害。

4、负责行业各类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技术法规、标准的宣传和实施。

5、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材料的编制和安全技术交底。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时刻牢记管质量必须管安全,抓质量必须首先抓安全。

2、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及安全监督体系。

3、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项工程的检查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地进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合格的部分项目工程提出返工意见。

4、提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参与对安全事故进生分析,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科的领导下,督促下本队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企业制不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向领导及时汇报。

2、参加本单位承担工程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向班组逐条进行安全交底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3、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情况,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纠正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执罚要以理服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参加队长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在限期内整改完,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5.发生工伤事故,要协助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保护好现场,及时填表上报,认真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况,真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工长(施工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

2、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操作规程的要求,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交底,履行签字手续,确保施工安全。

3、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持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安全冒险蛮干的行为。

4、参加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负责纠正。

5、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求护好伤员,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好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范措施。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既班前班后的岗位安全检查,查操作工人是否按元规定佩戴了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先令其整改后再上班。

2、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生整理登记,对纠正和整改措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复查,复查合格后销案,并作好记录。

3、负责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这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行于形式,不但在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

4、坚持搞好班前活动,活动内容应针对本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新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公司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国家的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教育的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教育的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2、工人变换工种的,必须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接受有关人员的抽查。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当超越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必须进行复试,否则便视为无证上岗。

5、模范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主动上告。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持正上岗。

3、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史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检查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育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

5、有关培训时间的规定:

(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设部建教[1991]5 22号文件《建设企业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一次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 0学时;

(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于20学时;

(4)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建筑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言传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提高各级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觉性与责任感,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和寻求改进需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的形式包括:各管理层次的自查、上级管理层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

3、检查类型应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如班组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巡回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定期安全检查,如企业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企业的分支机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如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等专业安全问题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如针对冬季、高温期间、雨季、台风季节等气候特点的安全检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目前后的安全检查。

4、安全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安全检查的目的确定;包括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处理等项目。根据安全检查的形式和内容,明确检查的牵头和参与部门及专业人员,并进行分工;根据安全检查的内容,确定具体的检查项目及标准和检查评分方法,同时可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按检查评分表的规定逐项时照评分,并作好具体的记录,特别是不安全的因素和扣分原因。

6、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中,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规定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必要时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对纠正和整改措施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复查,复查合格后销案,并作好记录。

(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对事故的报告、调查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发现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写出书面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事故调查:

发现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生

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组织技术鉴定,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死亡、重伤事故,应按如下要求进行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斤、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在现场搜集到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3、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形式;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害人和永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细节或因素。证人材料搜集: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现场摄影,显著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事故现场全貌。利用摄影或录相,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肉容。事故图:报告中的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4、事故处理:行业管理部门即可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履行行政执法的职能。企业在事故发生的当时,应有组织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应严加保护事故现场,如必须移动现场某个物件时,必须作出标记,对物件位置、颜色、开关及其理化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原状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清理事故现场必须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和充分记录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真相。在事故调查中要提供实情,积极配合,对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现场发现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罚款10元。

2、酒后或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人次罚款20元。

3、在井架等垂直运输工具上乘人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时也包括起重操作工。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辞书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体,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元。

5、非电工操作带电设备者每人次罚款50元。造成设备损坏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

7、在木工场和防火禁区吸烟者每人次罚款10元,造成火灾的另行处理。

8、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者每人次罚款50元,造成机械损坏另行处理。

9、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5元。

10、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否则每人次罚款20元。

11、各项目部要按工地每季度评选出1—5名安全生产标兵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查后给予奖励。奖品及奖金从企业年度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中支付。

12、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在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者由公司给予奖励。

(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记录落实效果。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调协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调协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除规定。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为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问题,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2寸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手比(审批比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条件的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筑物内和施工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便,高层建筑施工时,可隔几层设置移动多简易厕所,以切实解决施工人员的实际问题。食堂建筑、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员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定期检查等。食堂应在明处张挂卫生责任制并落实到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施工现场应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备足够使用的沐浴设施。

3、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干净、无异味。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好,不乱泼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室内明明灯具低于2.4m时,采用BV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衣服。

4、施工现场应在生活区适当设置工人业余学习和娱乐场所,以使劳动后的人员也能有合理的休息方式。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治安保卫工作不但是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否的重要工作。

5、较大工地应设医院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应有保健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并有医生巡回医疗。为适应临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现场应备有急救器材以便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

6、工地施工不扰民,应针对施工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做到不超标(施工现场噪声规定不超过85分贝)。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现场应建立不扰民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或与社区定期联系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处理及时,工作应有记录。

(六)安全生产纪律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非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5、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摆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按照规定坚持执行。

2、班前安全活动应有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应有活动内容,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

3、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下降和岗位评评等。

4、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5、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结果记录。

6、抽查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责任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人员三方各留一方。

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并口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解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3、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1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4、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九)安全生产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质检人员必须坚持早上班,晚下班,检查不安全隐患。对不安全隐患有否决权,对违章操作有处罚权,发现问题先处理后再令其上班操作。

2、施工区域内要及时清除障碍,保证施工道路畅通无阻,原则上谁造成谁打扫清理,使工地成为有条不紊,有秩序的文明施工场地。

3、人人进入工地必须穿戴好防护衣帽,严禁穿戴影响安全的衣、帽、鞋等上班工作。

4、施工用电,非电工不准乱动带电设备和随便接电。禁止在脚手架上接电线,如需临时接电,必须加上绝缘材料,并要经常检查维修,拆除时不能留有带电线头。如果电线需要保留,必须切断电源。

5、三米以上脚手架必须设有十字架,并与建筑联结牢固,同时每平方米脚手架负荷量不能超过270公斤,需超过时必须提前加固,脚手架和斜道板应铺设稳固,不留空档。脚手架横杆两端超出部分不得少于50 cm,扣件上紧螺丝,脚手板宽度不得窄于90 cm,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 cm,上下大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2 m,小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5m。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紧锁裤脚和袖口,必要时还要佩戴安全带,不得将工具或材料上下乱扔,必须用绳子系牢后上下吊送,吊物下方不得站人,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在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检查,以防使用过程中断裂、脱落。卷扬机上严禁载人,吊盘下面不能站人。

7、高空作业应佩戴好工具袋,小型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牢固拴在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工地出入行人,路经高空作业下面先互通信息然后通过,如不打招呼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

8、砌砖时禁止站在墙上砌或在墙上走路,并禁止在轻型脚手架上堆砖,粉刷时不准站在窗台上工作,施工现场禁止游人,拆模板架应随意选择稳定的立足点,杜绝用推倒方法拆卸。拆除时严禁高空撬落,拆除物应边拆边运,不准堆放在脚手架上。

9、冷拉设备,地锚应埋设稳固。拉钢筋时必须注意观察,防止钢筋断裂打人,冷拉所用的锚头,应经常检查,卡齿磨损者不得使用。手

弯曲粗钢筋时,应先检查板口是否良好,防止断裂时伤人。以手在操作台上弯钢筋时应防止铁屑扎手,在制作搬运与安装钢筋时应防止碰撞电线,起吊时应绑结实,防止钢筋弯勾钩人和脱落。

10、机械设备严禁非专管人员使用操作,和乱开乱用,做到勤保养、勤维修,不准机械带病工作。振捣器作业前先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连接部分和振捣部分装置是否良好,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11、熬沥青要把握热量,盛器应置稳固,严禁火灾,浇注沥青防止烧伤。

12、高空安装玻璃、油漆、刷涂料等必须集中精力,时刻注意安全,严防摔伤。

13、施工场地和仓库严禁生火,堆放柴草一易燃、易爆物占日另外储存保管。

14、龙门吊搭设时一次不得超过两层楼房使用高度,同时埋好地锚,拉线紧固时严禁扭勾、扭圈损伤拉线。

(十)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穿高跟鞋、拖圭、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

(十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幅,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十二)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机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搭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弃材料、工具、砖石、砂泥等一切什物。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革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未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体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

9、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动磨水石操作。

10、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十三)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

3、焊制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品距离,均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制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补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可偿还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难以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安全用电十大禁令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

3、严禁金属外壳无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用电设备投入运转。

4、严禁在高压电线下修建楼房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私设电网。

6、严禁带电修理电气设备。

7、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

8、严禁随着停、送电。

9、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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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牌)

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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