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2020-03-02 03:04: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韩城龙门公路隧道工程

计划、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进度,按期完成韩城龙门公路隧道工程,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二条 在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组织现场调查,结合本合同段地质、水文、气候、施工干扰、沿线社会关系和自然客观条件,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按照合同工期的要求编制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办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图,确定关键线路和关键工序,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充分调配好人、材、机等各种资源,确保施工计划完成。

第四条 总监办监理人员要深入工地检查进度情况,以各种形式协调解决施工单位遇到的问题、困难,为加快工程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三章 计划报批程序

第五条 施工单位根据总监办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目标责任进行逐月分解,在每月27日前向总监办提交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总监办对上报的月进度计划审核后于下月初下达施工单位予以实施,同时抄送指挥部和业主。

第四章 统计管理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应于每月25日前向总监办提交本月工作量统计报表。报表内容应包括投资完成情况及形象工程完成情况。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在每周星期日下午5时,向总监办以周报形式报告本本周工程完成情况,总监办整理后上报业主和指挥部。

第五章计划的检查及落实

第八条开工前,总监办对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开工准备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九条总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检查施工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估。如施工单位进度滞后,应分析原因,并通知其进行调整,及时将拖延的工程完成。同时将拖欠的情况及补救措施、整改意见上报业主。

第十条总监办每十天召开一次进度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弥补进度拖欠,确保完成月计划。

第十一条 总监办每月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对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人力和设备投入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较大时,总监办将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合同工期。

第十二条 如果施工单位因力量不足,管理混乱等自身因素造

成施工进度滞后,总监办将发出书面警告,并召开现场会,提出整改措施。如多次整改仍无效果,总监办将建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总监办建议业主采取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行分割,甚至终止合同,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工程被分割或被终止合同的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文件承担相关责任。

韩城龙门公路隧道工程总监办

2012年3月31日

稽核管理办法修改后

项目计划、统计管理办法(修正版)

统计管理办法

统计管理办法

修改后前厅部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修改后)

统计计划

生产统计管理办法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

质量统计管理办法

《修改后计划统计管理办法.doc》
修改后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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