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4 00:17: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土地租用协议
甲方:宁南县景星乡黑泥沟村九社
乙方: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248线(原S212线)E标段项目经理部
为顺利实施G248线(原S212线)西昌缸窑至宁南汤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乙方需要租用甲方位于吴家湾子大桥附近的荒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的荒地位于吴家湾子大桥附近(E标段工农1号、工农2号桥的便道路)的集体荒地。
二、乙方所租用甲方荒地用于修建便道,供修建G248线(原S212线)E标段公路改建工程用。便道由甲方自行修建,修路的外围协调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施工,否则给予乙方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租期从2014年6月20日至该工程完工,一次性租金为: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待工程完工后,乙方将所租用的荒土地交给甲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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