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1:40:5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2134”安全监管工程
为进一步理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关系,明确了两个主体的工作责任,采用十三项制度来约束和规范高危企业生产者、经营者、投资者和监管者四种涉及安全生产人员的行为,即“2134”安全监管工程,分别是用“培训制”、“奖罚制”管生产者;“考试制”、“淘汰制”、“隐患排查制”、“安全履职评估制”管经营者;“门槛制”、“等级制”、“百分制”管投资者;“联管制”、“责任评估制”、“弹劾制”、“通报制”管监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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