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细则

2020-03-03 11:49: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二、查评标准

(一)、内务卫生(25分)

1、宿舍门前、室内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污水、无垃圾堆放。(3分)

2、室内卫生清洁,无异味、无怪味。(2分)

3、室内及门口两侧墙壁、门板上无污迹,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损。(2分)

4、门窗干净明亮,无乱帖乱画。(2分)

5、桌椅及桌面书籍、日用物品摆放整齐.(3分)

6、被子、枕头折叠符合标准,摆放一致,床铺上除被子、枕头以外,无杂物堆放。(3分)

7、衣物一律叠放进橱柜,被子、床单干净整洁,无衣物乱挂和脏衣、脏袜、脏鞋堆放。(3分)

8、床下鞋子、箱子及其他物品等统一归类,摆放整齐划一。(2分)

9、垃圾袋装化,放到指定地点,宿舍门口和楼道无垃圾和垃圾袋。(3分)

10、阳台、卫生间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卫生洁具摆放整齐有序。(2分)

(二)、品德行为(20分)

2、讲文明,懂礼貌,对到访和检查的老师、同学态度热情,积极配合,服从督导管理。(3分)

(三)、安全防范(20分)

1、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现象。(3分)

(四)宿舍文化(7分)

1、学生宿舍布局格调高雅,学习氛围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3分)

2、环境良好,就寝文明,秩序井然。(2分)

3、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学习努力刻苦。(2分)

(五)、节能环保(7分)

2、报修及时,无水管跑冒滴漏现象。(3分)

济南大学政管学院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zgzlh

发布时间:2008-10-30 双击自动滚屏

12:46:05

阅读:2589次

济南大学政管学院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合我校迎评工作政管学院自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宿舍卫生检查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行宿舍卫生检查的目的在于增强我院同学自我管理宿舍的能力,为同学们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

第二章

检查对象、方法与要求

第四条:检查对象为政管学院06级、07级、08级注册学生所在宿舍。

第五条:宿管部对宿舍卫生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由宿管部成员及各班生活委员共同协作完成。

第六条:检查人员分组进行,本着公平、如实、负责的原则,分别对学21#、学11#、学19#及学18#的我院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责任到人。评分公开,实行流动红旗制。

第三章

奖惩及评比

第七条:卫生奖惩办法

1、宿管部每周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并从楼管处抄取本周卫生分数,每周五张榜公布,根据此项分数评出优秀宿舍和不达标宿舍,分别给与奖励和惩处,成绩与综合测评挂钩。

2、每月根据宿舍得分情况评选优秀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3、每学期累计三次获得优秀宿舍的,每个宿舍成员加0.2学分,累计三次不达标的宿舍,宿舍每个成员扣0.2分,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条:卫生检查及评比准则

1、宿舍内卫生由本宿舍全体成员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每周一人具体负责宿舍卫生的清理及保持。

2、实行全日制检查制度,周一至周五,满分10分,低于7分为不达标。

第九条:卫生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地面(满分2分)

(1)没有打扫,杂物遍地,扣1分。

(2)地面有痰迹、烟蒂,扣1分。

(3)地面的污垢,扣0.5到1分。

(4)床下地面不洁,扣1到1分。

2、垃圾(满分2分)

(1)宿舍内垃圾较多,没有及时清理的,酌情予以扣分.

3、室内物品(满分2分)

(1)整个房间物品杂乱不整,扣2分。

(2)鞋子摆放不整齐,扣0.5到1分。

(3)衣服、箱子摆放不整齐,扣0.5到1分。

(4)桌凳摆放不整齐,扣0.5到1分。

(5)餐具、牙具、学习用具、脸盆、小瓶、等摆放不整齐,扣0.5到1分。

(6)其他物品摆放不整齐,扣0.5到1分。

(7)房间物品有灰尘,扣0.5到1分。

4、床面(满分2分)

(1)不叠被子,每床扣1分。

(2)床面不平整,衣服不叠,床面物品杂乱,每床扣0.5分。

5、杂乱挂件(满分1分)

(1)室内挂件多且杂乱无序,酌情予以扣分

6、气味(满分1分)

(1)宿舍内有异味的,扣1分

望同学认真打扫宿舍,“爱舍如家”,为自己,为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本办法根据《济南大学学生手册》制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政管学院自律会所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来源:学生会纪检部

作者:郭文彬 李莎莎

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加大基础医学院卫生检查的力度,响应学校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号召,增强学院全体学生安全卫生意识,提高我院安全卫生工作水平,为学院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意见》、《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班级卫生管理

(一)学生队队长或辅导员应充分发挥各年级专业学生干部在班级卫生安全工作管理上的作用,并深入了解学生宿舍生活状况。

(二)各专业年级的分队长组织本专业班委进行每周一次的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本专业学生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的监督工作。

(三)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制定值日表,坚持做到每日一扫,每月单周周日大扫除。

(四)宿舍成员要服从宿舍长的安排,自觉整理个人内务并维护宿舍公共卫生。 第二条

学院学生队卫生管理

(一)学院设卫生检查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宿舍的卫生检查工作,配合学校校风校纪纠察队的卫生安全检查,并指导监督各年级专业班委的卫生检查工作。

(二)检查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18-20人。由学院学生会纪检部、各专业2名班委成员组成。

(三)卫生检查小组工作形式

1、每两周一次检查,检查前不事先通知各专业。

2、由检查小组组长制定检查值班表,原则是使检查人员避开自己所在专业的宿舍,每个专业应至少有两人检查。

3、每次检查前先由检查小组组长分配检查任务,并下发检查登记表。

4、检查小组成员接到检查任务后应严格按照《基础医学院宿舍卫生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任务完成后,要及时上交检查登记表。

5、每次检查结束后由检查小组组长综合检查结果并总结各宿舍的卫生安全情况,上报给院学生队。

(四)检查小组工作人员准则

1、检查小组组长需做好组员考勤登记,制定检查值班表并于卫生检查前作好明确分工。

2、卫生检查一定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夹带个人感情。

3、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不得随意改动分数,若确有需要改动之处,需向检查小组组长讲明原因,私自改动的,将追查责任。

4、检查人员需提前到达集合地点,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前请假,经检查小组组长批准,以便做好必要的人员调整。

5、严肃组织纪律性,从大局考虑,服从组织安排。

6、礼貌待人,进入宿舍之前先敲门,经许可方能进入,并讲明身份和目的。对少数拒检宿舍,注意妥善处理。对锁门的宿舍,若有队领导带领,在三次敲门无人应答时,可用房卡或备用钥匙进入,但不得移动室内任何物品。在检查后迅速离开,并且关好房门。

7、检查时态度要认真负责。对存在不足的宿舍,适宜提出建议,对同学的询问要耐心回答。若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进展,按工作过失处理。若个人行为有损学生队形象,在同学当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批评。对同学造成财物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条

例会制度

(一)检查小组组长在点名会上公布每次检查的优秀宿舍和不及格宿舍,并总结卫生检查情况。

(二)宿舍卫生安全月总结会议

1、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2、由学生队队长或辅导员主持会议,学院宿舍卫生检查小组成员和各年级专业行政骨干参与。

3、会议流程:

(1)学院宿舍卫生检查小组组长总结本月卫生检查工作,各成员总结本专业卫生安全工作。 (2)与会人员指出卫生检查小组工作存在的问题,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 (3)队长或辅导员提出本月卫生检查建议。 第四条

奖励与惩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不及格四个等级,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 分为中等,7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二)奖惩细则

1、每次检查中的优秀宿舍,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流动红旗,对各年级前三名宿舍给予30度电的奖励。

2、对每次检查中的不及格宿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每月两次被评为不及格的宿舍,其所在班班长及宿舍长要向辅导员和队长说明情况,并拿出具体整改措施。

(三)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结果作为个人评优和颁发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并与班级的评优工作挂钩。

1、评为优秀的宿舍的成员可优先作为院优秀学生的候选人。检查成绩优秀的班级可优先作为优秀班级的候选人。

2、每学期三次以上评为不及格的宿舍的成员,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资格,不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不提供奖、助学金。

第五条

对本院学生的宿舍卫生工作要坚持服务为主、管理为辅、全面发展、共同提高的原则。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宿舍卫生安全管理。

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学生队负责解释。

基础医学院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制度.doc

标题: 关于学宿舍内务检查评比扣分制度通知

东莞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大检查评分制度

宿舍内务卫生评分以房间为单位,总分为10分。(此标准作为流动红旗班评比的重要依据) 十项评分标准如下:

1、房内及房前走廊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痰迹,地面干净。

2、房内毛巾统一排整齐,口盅、水桶、饭盆、洗发水、肥皂等洗漱用具分类摆整齐。

3、鞋子统一摆置整齐或成一线。

4、蚊帐统一挂好,床上用品叠成整齐划一。

5、房内行李物品统一放置整齐。房内书桌,椅子统一摆整齐。

6、房内墙壁、门窗清洁,无鞋印、球印、无乱张贴,房内无乱挂衣杂物。

7、房内通风透气,无怪味。(如烟味、酒味等)

8、水电做到人走必关。

发布于:2007-10-7

9、大声喧哗者、起哄者、宿舍检查时发现还有学生整理内务,每人扣3分。

10、发现公共财产损坏、搬移、改装扣1分。

宿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10年3月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0-04-26 10:04:09

作者:kdhq

来源:kdhq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减少宿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巩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切实保障学生宿舍人员财产安全不受到任何威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建立的三级检查制度,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科每月组织教职员工检查一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半月组织内部成员检查一次,宿管员每日负责抽查一次(每栋楼的宿舍半月巡检一次),消防安全易发季节应加大检查频率,每次检查都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学生宿舍违规电器,主要内容包括;电热锅、电磁炉、电暖器、电热煲、电饭煲、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电热杯、电热毯等;

2、私拉乱拉电线,内容包括:擅自使用消防应急用电,私自整改电线线路等;

3、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内容包括;私自挪用灭火器材、损坏应急疏散照明设施等;

4、占用安全出口的包括:私自将物品、自行车车辆、堆放在安全出口门;

5、私藏管制刀具、仿真枪支和烟花爆竹、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剧毒物品等;

6、凡是被查收的违规电器,管制刀具、仿真枪支和烟花爆竹、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剧毒物品,学校将进行统一销毁,不再给予返还;

三、建立学校学生宿舍安全惩罚措施,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内容的人员实施以下处罚措施:

1、

凡是因个人原因违规操作,违犯安全检查等主要内容的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认识错误端正并积极承认错误的将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

凡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不予以支持配合,并进行语言侮辱的,将给予严重警告至记过处分。

3、

凡是因个人原因违规操作,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包括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并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首都师范大学

科德学院

后勤管理办公室

保卫科

二○一○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合我校卫生检查,生命科学学院团工委学生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宿舍卫生检查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行宿舍卫生检查的目的在于增强我院同学自我管理宿舍的能力,为同学们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环境。

第二章 检查对象、方法与要求

第四条:检查对象为生命科学学院05级、06级、07级注册学生所在宿舍。

第五条:生活部对宿舍卫生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由院生活部成员及各班生活委员共同协作完成。

第六条:检查人员分组进行,本着公平、如实、负责的原则,分别对西区3#、5#的我院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责任到人。评分公开,实行流动红旗制。

第七条:不定期抽查由院生活部承担,每周抽查一次,每次10到20个宿舍,采取等级制度,卫生极差和较差的宿舍分别扣除该周卫生成绩8.0分和5.0分,并列入以后重点抽查对象。基本能够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不扣分,对宿舍卫生表现好的加5.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第八条:每周卫生例检评比成绩将予以公布。 第三章

检查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评分标准:基本分(100分)

宿舍未打扫

-100分

1)地面:扫而不净有杂物 -5分 2)门窗:未擦或没擦干净 -3分 3)床铺:被子未叠或叠放不整齐 -10分

床上用品摆放不统一或乱放衣物等非床上用品 -4分

鞋子摆放不整齐或床下其他物品摆放不整齐 -3分

床下未扫清 -4分 4)整洁度:墙壁乱挂、乱贴、乱画 -10分

书架不干净。书籍物品乱摆放而无序 -4分

室内墙壁有灰、蜘蛛网,灯具不干净 -5分

阳台不干净、乱放杂物 -5分

脸盆、暖瓶等日用品摆放不统一 -5分

室内有异味 -5分

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垃圾未倒 -5分 5)其他: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 -10分

宿舍未贴轮流值日表 -2分

不配合检查(对检查人员置之不理,睡觉等) -10分

拒检 -100分

第四章 奖罚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院内通报表扬:

1)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获得流动红旗者 2)在生活部组织的活动中成绩突出者 3)其他表现较好者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1)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倒数三名者

2)因宿舍卫生差而使我院在校内卫生评比中列入倒数五名者 3)拒绝卫生检查者

4)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者 5)在楼道内私拉电线、网线者 6)利用公共照明设备线路盗电者 7)往楼下乱扔东西、泼水者 8)有其他违反规定者

第十二条:一次受到通报批评者,扣除其该月奖学金其并追究其所在

班级班长及生活委员的责任。累计两次通报批评者,扣除

其一至五月专业奖学金,取消一切评优帮困资格,并撤销

其所获一切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各班班干部带头做好卫生工作,所有班干部所在宿舍卫生

从严要求。

第十四条:评比结果决定院内模范宿舍的评比及校五星级文明宿舍的申报。模范宿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团工委学生会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生命科学学院生活部 2007年9月14日

卫生评比细则

宿舍卫生评分细则

酒店客房卫生检查细则

中学卫生考核细则

职业卫生管理细则

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细则

小学卫生卫生管理细则

卫生方面积分细则

宿舍卫生检查细则

班级卫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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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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