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自查自纠报告

2020-03-03 15:00:5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遵义县松林中学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自查自纠报告

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纠正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中,遵照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遵县教科办【2011】41号)文件精神。对照我校2011年度各种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等相关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认识,加强领导

我校认真执行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罗远光任组长,肖德强、何永专为副组长,赵宗举、李军、许佐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总务处,明确赵宗举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财务处配合总务做好相关财务数据汇总,检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内容

(一)、遵义县松林中学2011年度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情况。

1、根据遵县财教【2011】1号文件精神我校遵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寄宿生人数情况和2011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分配名额,学校在行政会议上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遵义县松林中学2011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评选小组由罗远光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分管领导,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工作的具体事务。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校园之声广播,在全校进行宣传,并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广泛的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生活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深入人心。

2、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学校召开班主任会议,专门布置寄宿制生活补助

工作。在会上。分管领导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了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初选资助对象,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作好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分配金额分解各班级的补助人数。发放申请表和班级补助对象汇总表,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初步确定资助学生的名单。春季学期补助学生644人,每生500.00元。总金额32200.00元。

3、成立监督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肖德强任组长,工会主席何兴光为副组长,张玉保(新庄村支书)、郭文莎(松林居支书)、刘恩俊(家长代表)等为成员,负责对此项工作作监督工作。负责对资助学生名单交监督小组审核工作,严把资助学生资格认定关。然后将名单在校内及学生所在地村、居、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财务处向学生按月发放、发放生活费时由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现金发放。学校和班主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资助费用。再次发放告家长书,明确其子女本学期为资助对象,告知学校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以便家长调整子女的生活费数额。

4、寄宿生生活补助办公室做好资料建设工作,将各班资助学生申请表、告家长书、各班资助学生名单分类汇总。对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资料库,并将工作过程资料整理建档。

(二)、遵义县松林中学2011年度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情况

根据遵县财教【2011】22文件精神,我校遵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寄宿生人数情况和2011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分配名额,开展此项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加强资金管理力度。学校在行政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遵义县松林中学2011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格认定委员会和监督小组,认定委员会由罗远光校长任组长,镇分管教育的领导为委员会副组长,学校总务处、德育处、村主任代表、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总务处主任负责工作的具体事务。

2、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校园之声广播,在全校进行宣传,并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广泛的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实施生活补助的政策和意义。

3、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学校召开班主任会议,专门布置寄宿制生活补助工作。在会上。分管领导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了文件精神,根据资助生生活费计划,确定资助对象,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作好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分配金额分解各班级的补助人数。发放申请表和班级补助对象汇总表,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初步确定资助学生的名单。秋季学期补助学生647人,每生500.00元。总金额323500.00元。

4、成立监督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肖德强任组长,工会主席何兴光为副组长,张玉保(新庄村支书)、郭文莎(松林居支书)、刘恩俊(家长代表)等为成员,负责对此项工作作监督工作。负责对资助学生名单交监督小组审核工作,严把资助学生资格认定关。然后将名单在校内及学生所在地村、居、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财务处向学生一次性发放、发放生活费时由学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现金发放。学校和班主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资助费用。再次发放告家长书,明确其子女本学期为资助对象,告知学校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以便家长调整子女的生活费数额。

(三)、2011年贫困生助学金发放工作

根据遵县教科计【2011】16文件精神,我校遵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2011年贫困生助学金分配名额,开展此项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资金管理力度。学校在2011年17日学校行政会议上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遵义县松林中学2011年贫困生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评选小组由罗远光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工作的具体事务。

2、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教工会再次面向全体教师传达文件精神,通过校园之声广播,在全校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政府对贫困学生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深入人心。

3、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布置贫困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在会上。分管领导组织全体班主任学习了文件精神,由各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和学校名额要求,初步确定资助对象,学校评选领导小组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作

好评选工作。每班交具申请2—3人,全校补助学生46人,每生300.00元。总金额13800.00元。

4、成立监督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肖德强任组长,工会主席何兴光为副组长,教代会主席,教师代表等为成员,负责对此项工作作监督工作。负责对资助学生名单交监督小组审核工作,严把资助学生资格认定关。然后将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财务处向学生造册发放,学校和班主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资助费用。

(四)、其他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不仅仅是针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还针对我校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学校财务资金管理与使用,学校有无乱收费,教师有无有偿补课,有无私自给学生乱订资料等问题开展了自查自纠。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正常,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无乱收费,无搭车收费现象。行政领导廉洁公正,认真办事,不以权谋私,不优亲惠友。教师严于律己,勤勉工作,不私自有偿补课,无私自给学生乱订资料现象。

三、整改措施

开展自查自纠,不仅仅是对执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自检,更是切实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深入人心,落到实处的自我检测。在此次自查自纠的工作中,发现资料建设不完整,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过程不连贯等问题。我校必将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检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着力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宣传政策更加到位,资金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

遵义县松林中学

2012年1月3日

遵义县松林中学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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