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教发言稿

2021-03-24 来源:发言稿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以案促改发言稿

“以案促改”专题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

根据《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按照局党委要求,项目党员干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以案促改”学习活动。通过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发布的案情通报、分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根源环节,思想上进一步清醒和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为汲取教训、防微杜渐,现对照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剖析自身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一 存在问题

(一)学习上还不够

特别是系统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注重。在学习中,不能认真读原著、悟原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及各级反腐倡廉指示精神的学习和理解不深、不透,学习还不够系统,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有时只顾忙于具体工作,自觉主动在挤时间学习不够,闲时学一阵子,忙时学的少,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新问题理解还不深,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得到提高。

(二)思想认识有偏差

认为自己位卑言轻,别人所犯的错误,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别人身上有的错误思想倾向,自己不会肯定不会有。有时候甚至错误地认为别人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太大,违法违纪事情离我还很远,只要自己在日常工作中干好本职就行了,不会出啥事,危机感不强。

(三)自我反思和自我检讨不够 平时只是忙于工作,很少自己静下心来对照党章、对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对照纪律处分条例自我剖析和检讨。

在项目班子及主要人员会议上自我批评少。有时批评自已还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触及自己内心感情深处,没有“刮骨疗伤”的勇气。

(四)工作力度不够

身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但由于工作经历缺乏,工作中有摸不着头脑的现象,从而导致不能很好地按照自己职责去开展工作。对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和思想上出现的偏差不能及时发现,发现了不能及时纠正,有时能及时纠正但碍于面子,纠正力度不够,不能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五)工作缺乏担当

对待困难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意识,不敢主动作为,不敢干、缺乏朝气蓬勃、斗志昂扬的工作热情,即使干了也不大胆,在干的过程中积极性不够强、创新意识不够,害怕出了差错被批评或处分。有时仅满足于领导叫干啥就干啥,领导叫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思想。

二 改进措施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高度重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讨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我知道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通过案例分析,参加廉政党课等学习方式,以摆事实、讲道理来引导,用发人深醒、令人深思的案例来警醒,进一步认清“明理、戒骄、敬畏、慎行”是保持清正廉洁的首要。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现象。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通过学习对照,既要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清醒地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因此,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拒绝收受贿赂。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

树立赶超一流的工作目标,克服小成即满的思想,对待工作多思、多想,研究规律、研究特点,发现问题,逐步提高,善于总结,善于挖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自己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讲价钱,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新的境界、新的姿态,扎扎实实,有创新的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这样才能保证自己不断的在工作中进步,才能看到问题发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为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定期开展自我批评

阶段性地总结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不再“下不为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总之,要以这次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纠正自己一些缺点错误,解除一些思想负担,改进一些工作方法,理清一下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和全体同志齐心协力,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以一流业绩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项目全面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推荐第2篇:“以案说法”座谈会发言稿

“以案说法”座谈会发言稿

近期,我办作为纪律教育月先行试点单位率先开展了“三打两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广大党员干部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的重要性,在各种诱惑面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逾越法律这个高压线。今年,管线部出了一些问题,作为一名老管线,看着身边朝夕相处十几年的老同事被检察院逮捕,心中感触很深。

感触之一:思想是防线,自我约束很重要。作为管线迁改的一线业务人员,时刻与形形色色的各种施工单位打交道,无可避免会涉及各种利益问题。在这时,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很容易被声色犬马所惑,慢慢走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迷途。而社会上的每一个贪污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思想的松懈开始的。因此,我们要筑牢思想防线,自纠自省,在思想上为自己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感触之二:教育是红线,警示教育很重要。我们应清醒的看到身处管线工程建设一线的同志们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因此,经常性的洗脑,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不断学习廉政知识,才能筑起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感触之三:行动是准线,职业素养很重要。作为一名工程建设一线人员,要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不能把正常工作职责的履行当作索取回报的筹码,不能违规操作、滥用职权。要把公正廉洁当成一种职业素养来培养,要时刻谨记《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八不准”》《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十不准”》,手莫伸、人莫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自己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荐第3篇:以案说法

3Q大战:对我国目前网络用户隐私权的思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电子商务1101 任媛媛

电话:132779372

41摘要:2010年10月发生了中国互联网发展历史上的“3Q大战”。本文首先在对“3Q大战” 回顾的基础上,从用户隐私权的角度提出问题;然后从法律法规、社会监管等角度,对“3Q大战”引发的网络隐私权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分析目前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关键字:3Q大战网络隐私权保护措施

事件简介:

2010年10月29 日,360发布“扣扣保镖”安全软件。“3O大战”QQ用户安全保卫战开始。

2010年10月30日至11月2 日,360安全卫士大力推广此外挂软件。

2010年11月3 日,腾讯宣称与360势不两立,用户如不卸载360,将不能继续使用QQ。2OlO年11月4 日,在政府的干预下,360宣布召回“扣扣保镖”。360发布公告称,360和QQ软件实现完全兼容。 双方起诉:2012年4月14日,腾讯和360纷纷对外宣称,向对方提起诉讼,而广东高院将于18日开庭审理此案。据悉,360则要求腾讯赔付1.5亿元,而后腾讯要求360赔

①付1.25亿元损失并在其网站连续三月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2013年3月28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腾讯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构成垄断。据悉,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②

一、争议焦点:以保护用户为名,奇虎有没有权利监管腾讯偷窥了用户隐私。奇虎360与腾讯都声称自己是为了用户着想,腾讯称并未侵犯用户隐私,需要奇虎360对腾讯道歉,并卸载其用户客户端的“扣扣保镖”。但是,大数据时代已经带来,现在的互联网商完全有能力,有精力,也愿意花费一定的财力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网络用户的隐私完全复制到自己的数据库,进行一系列的分析,来对用户进行一系列的推荐,腾讯公司的很多产品就具有推荐功能。然而目前中国法律的监管不到位,那么腾讯公司就认为奇虎是在污蔑腾讯。

对于奇虎360而言,他既然可以拦截腾讯偷窥用户隐私,那么他也可以偷窥用户隐私,奇虎的一系列弹窗,就足以说明问题。我个人认为奇虎这次的行动就是以为保护用户安全为名,对腾讯进行的一次打劫行动。他认为他可以监管腾讯。

二、网络隐私权的界定,以及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现状。

网络隐私权并非一种完全新型的隐私权,这一概念是伴随着网络的出现而产生的。虽然网络隐私权具有自己的特点,但它与传统隐私权仍有重叠的部分,因此可以说它是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下的体现。有学者认为,它主要是指“公民在网络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

① 北京晨报:《360腾讯之战闹上法庭 互相诉讼索赔过亿元》,作者:孙雨

人民网-法制频道:《“3Q大战”一审落槌:广东高院驳回奇虎公司诉讼请求》。 ②

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公开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毁损的意见等。”亦有人认为,网络隐私权是指在互联网中,任何人对自己的个人数据依法享有不受他人侵犯、非法使用和支配的权利。由于国外立法多将网络隐私权纳入到个人资料隐私权的范畴加以保护,所以现代网络隐私权的概念主要属于个人资料隐私权的范畴,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也主要是对网上个人资料进行保护。

关于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997年12月8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施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2000年10月8日信息产业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关于网络隐私权比较成形的法律,仅是在一些部门规章中有所涉及。因此,目前我国对网络隐私权

③的法律保护基本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

三、加强网络隐私保护权的措施

(一)采用综合模式,制定一些行业标准。

从网络隐私权的立法趋势上来看,现今主要有立法模式和行业自律模式两种。立法模式可以较好地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但单纯的立法模式又可能束缚网络经济的发展。我国网络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尚不成熟同时考虑到我国的法治体制和一贯的法律传统,应采用综合模式兼采两种模式之长处。可以先由行业自律组织制定一些行业标准。

(二)制定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法律

将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由法律明文确定下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立法一直忽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宪法》也只是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权受保护。《民法通则》也没有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司法实践中侵犯隐私权的案件也是侵犯名誉案件处理,公民不能单独以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进行起诉。应加强针对网络隐私权的专门立法,我国现有的法规都是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制定的,法律位阶较低,不能有力的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另外全国各地方也大都有地方性的保护网络隐私安全的法规或规章制度,但我们知道网络是没有区域限制的,很多网络侵权案件甚至是跨国界的,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公民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根本起不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所以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急需一部全国性的针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专门立法,使得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有法可依,同时也使得侵犯网络隐私权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使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补偿。

(三)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切实可行

首先,在侵权法律责任中增加相关条文,规定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任意或者不法侵害公民的隐私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特别要规定对受害人精神损害的赔偿。其次,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侵犯隐私权罪”这一罪名,使严重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受到刑法的制裁以增强其威慑力。最后,行政法律法规应强化工作人员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作的原因,行政机关很容易收到公民相关的个人信息,所以强化行政人员对公民隐私的保护意识尤为重要,对其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应予严惩。

(四)加强行业自律和政府管理。

③《 论网络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华东经济管理-2013年 第2期

由于网络信息的虚拟性,以法律法规的刚性去管理必然会影响到网络的顺利发展,所以,在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以政府的管理促成行业自律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共识。

主要参考文献

1.北京晨报:《360腾讯之战闹上法庭 互相诉讼索赔过亿元》,作者:孙雨

2.人民网-法制频道:《“3Q大战”一审落槌:广东高院驳回奇虎公司诉讼请求》

3.《 论网络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 华东经济管理-2013年 第2期

4.《评析我国网络隐私权之法律保护》 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8年 第4期

推荐第4篇:以案促改表态发言稿(优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我叫XXX,现任XXXXX股股长,2017年5月经局党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安排兼任xxxxx。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xxxxx作出表态发言,我发言的题目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们科室主要负责全县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办理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群众比较关切。刚才,听了仝洪庆书记通报的近年来发生在人社系统的一些典型案例,对我及我所在的科室都具有非常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我们将通过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和深层次的原因,认真查摆在养老保险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源上遏制腐败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警钟长鸣

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省、市、县三级纪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对于源头防腐治腐、关爱保护干部、促进干事创业非常必要、十分重要。

一是加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教育科室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时刻保持自重、自省、

- 1退休的企业职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集中评议,共同决定;在评审中,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二是细化档案审核。档案审核记录记载的质量好坏,真伪情况,直接影响后期的评审结果。针对原来档案审核中一人多表,经历复杂、补充材料混乱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审核程序,明确区分原始档案记载和补充材料记载目录,责任到人,保证档案记载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三是加大惩处力度。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企业和职工串通造假问题,我们进一步压实基层工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审核中发现的伪造编造假经历、假工资表的企业,暂停其审核业务,责令限期整改;对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的工作人员将上报局纪委严肃追究责任,绝不护短。

三、强化监督、公开运行

腐败案件的发生多数都是权力缺乏监督造成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制度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制度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

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人事管理”的科技手段,对每年审核通过人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纵向对比,及时发现审核中不正常增长的原因,对审核工作做出预警。二是建立复审制度。为防止档案审核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审核后的档案,我们组织专业人员重点从档案真伪、经历资料等方面再次进行复审,强化事后监督。三是强化公开。健全完善公开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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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发言稿

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发言稿

李兰兰

同志们:

市教体局、中心校分别下发了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我校接到工作方案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认真研究,周密布置,现就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这为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在这种形势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深入扎实的以案促改工作,剖析案发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弥补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从而达到强化风险意识,消除腐败风险,切实防患未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以这种活动为契机,切切实实以案促改,切切实实取得成效,来推动我校的全面建设。

二、要突出重点内容,把握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坚持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

坚持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其目的在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

人,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全厂,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的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做好续篇文章,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坚持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任务紧迫,必须抓住重点关键。

一、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教。

二、深入剖析查摆,以案促改。

三、注重完善制度,以案促改。

四、着力抓单抓小,以案促防。

三、要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举措,确保坚持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党支部是坚持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

二是强化检查监督。跟踪督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于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中工作不力,行动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让我们在教体局、中心校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把坚持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用以案促改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进全校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推荐第6篇:马说教学案

23《马说》教学案

张凤云 第一学时

一、教学目标

1、了解作者及文体特征。

2、掌握短文中的主要实词和虚词的用法。

3、理解短文所阐明的深刻道理。

4、体会本文托物寓意的写法,理解作者的思想情感。

5、认识封建社会不识人才、埋没人才的昏庸愚妄,引导学生认识当今时代的优越条件,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二、预习研讨

1、作者简介

韩愈,字退之,河南河阳人,唐代文学家、思想家。因其祖籍在昌黎,世称韩昌黎。他与柳宗元同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同时,他又是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散文尤为著名,有“文起八代之衰”的美誉,著有《昌黎先生集》。

2、写作背景

韩愈初登仕途时,很不得志。曾三次上书宰相请求重用遭冷遇,甚至三次登门被守门人挡在门外。尽管如此,他仍然申明自己有“忧天下之心”,不会遁迹山林。后相继依附于节度使董晋和张建封幕下,郁郁不得志,再加上当时奸佞当权,政治黑暗,有才能之士不受重视。所以作《马说》,发出“伯乐不常有”的感叹。

1

3、文体简介

“说”:是古代的一种议论文体,用以陈述作者对社会上某些问题的观点,“说”的语言通常简洁明了,寓意深刻;写法较灵活,跟现代的杂文大体相似,通常彩以小见大的办法,借讲寓言故事、状写事物等来说明事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托物寓意”。“说”就是“谈谈”的意思,“马说”从字面上可以解作“说说千里马”或“说说千里马的问题”,如:《爱莲说》、《捕蛇者说》、《师说》就属这一文体。

4、给下列的字注音

祗( ) 骈( ) 槽枥 ( ) 粟( ) 食( )马者 其真无马邪( ) 一石( ) 二 学习研讨

1、解释字词

祗: 辱: 骈死: 虽:

以:

一食:

或:

且:

等: 安: 道: 材:

通:

临:

外见:

策之: 执策:

3、一词多义

(1)策 ①策之不以其道 ( )

②执策临之 ( )

(2)之 ①策之不以其道 ( )

②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 )

2 ③祗辱于奴隶人之手( )

(3)其 ①策之不以其道 ( )

②其真无马邪? ( ) ③其真不知马也。 ( )

4、.找出下列各句中的通假字,并写出它的本字和意义。(4分) ①才美不外见 通______ 含义:_______ ②食之不能尽其材 通__ _含义: __ _通_ __含义: ③其真无马邪 __ _ __通___ __ 含义:______________

5、翻译

(1)骈死于槽枥之间 (2)一食或尽粟一石 (3)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4)不以千里称也

(5)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6)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7)其真无马耶?其真不知马也 (8)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

6读课文 回答下列问题

(1)本文中有五个“也”字,请对其所表达的语气分别作出解说。 ①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_________②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 _________ ③安求其能千里也___________④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__________ ⑤不以千里称也____________________

3 (2)第—段文字说明了什么?

(3)归纳文章第2段文字的主要意思。它在文章中起什么作用?

(4).第3段文字中运用的修辞手法有哪些?起什么作用? (5)本文中韩愈说明庸者“不知马”的具体表现的句子是什么? (6)有一位名人曾说过:“世上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由此我们可想到《马说》的一句话:

三 复习巩固

1、填空。

①韩愈,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著名__________家,他的著作收在《___________》里。他和、

一起称为“唐宋八大家”。

②“说”是一种文体,可以

也可以

但都是为了

(3).给下列句中加点的“食”字注音并释义。 ①一食或尽粟一石( )( )②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 )( )( ) ③食不饱,力不足。( )( )④食之不能尽其材。( )( )

2、用“/”标出下面句子朗读的语意停顿,每句标一处。

①安求其能千里也 ②食之不能尽其材

3、请写出4个含“马”字的成语。

(1) (2) (3) (4)

《马说》教学案

张凤云 第二学时

一 复习上节内容 1背诵课文

2解释重点字词 二 学习研讨

1、本文的论点是什么?

2、千里马被埋没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是什么??

3、找出全文的主旨句,说说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2分)

4、作者所说的“食马者”、“伯乐”、“千里马”各喻指的是什么?本文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

5、“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揭示了当时怎样的社会现象?(2分)

6、在当今社会,你认为“千里马”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2分)

三 拓展延伸

(一)阅读全文,回答下列问题

1、解释下面句中加点词的意思。(4分)

(1)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 (2)策之不以其道(

(3)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 (4)执策而临之(

2、翻译下面的句子(2分)

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3、作者借“千里马”的遭遇,寄托了怎样的思想感情?(2分)

4、如果你是一匹“千里马”,而尚未被“伯乐”发现,你该怎么做?(2分)。

5、伯乐和千里马在推动社会发展方面谁更重要?请畅谈你的看法?可举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例子证明自己的观点?(2分)

(二)阅读全文,回答下列问题

1.用“/”标出下面句子朗读时应有的两处停顿。

食 马 者 不 知 其 能 千 里 而 食 也

2.对文章的中心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A 天下无马。

B.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6 C.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D.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3下列句子中“以”字的意思和用法与“不以千里称也”一句相同的一项是()

A 策之不以其道

B.以俟夫现人风者得焉

C.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D.不以善小而不为

4.对“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理解正确的~项是()

A 先有伯乐然后才有千里马,证明它们的存在有先有后。

B 有了伯乐才会有千里马,说明伯乐对千里马的命运起着决定作用。

C.没有伯乐就没有千里马,没有千里马也就没有伯乐,说明他们彼此依存。

D.虽然世上有伯乐,但不如千里马多,说明伯乐难得。

5.文章借有关伯乐与千里马的传说,将愚妄浅薄的封建统治者比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而

将以

人伯

才乐

比喻

作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中抨击的社会现象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这篇文章托物寓意,抨击统治者的错误行为。但作者没有正面阐明该怎么做。参照最后一节,你认为他主张怎样对待“千里马”那样的人才?

7 7.《马说》的标点符号是现代人加的,有人提出:末句“其真不知马也”,应用问号结束。请根据文意表明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三)、文言文课外阅读,回答下列问题:

阂县林琴南孝廉纾①六七岁时,从师读。师贫甚,炊不得米。林知之,亟②归,以袜实米,满之,负以致师。师怒,谓其窃,却弗受。林归以告母,母笑曰:“若心固善,然此岂束修③之礼?”即呼备④,赍⑤米一石致之塾,师乃受。

[注]①林琴南孝廉纾(shū):林纾,字琴南,福建阂县(今福州人)。近代文学家,尤以翻译外国小说名世。孝廉,明清时对举人的称呼。②亟:急忙。③束修:本指十条干肉,后来通常指学生拜师或亲友之间赠送的礼物。④呼备:叫人准备。⑤赍(jī):携带。

1、解释下面句中加点词的意思。(3分)

(1)从师读(

) (2)以袜实米(

) (3)负以致师(

2、用现代汉语写出文中划线句子的意思。(3分) 若心固善,然此岂束修之礼?

3、林琴南为什么急忙回家取米送给老师?从中看出林琴南是一个怎样的人?(4分)

(四)(10分)甲 节选自韩愈《马说》)第二段

乙 臣有二马,故常奇之。日啖豆至数斗,饮泉一斛,然非精

8 洁则宁饿死不受。介①而驰,其初若不甚疾,比行百余里,始振鬣长鸣,奋迅示骏,自午至酉,犹可二百里。褫②鞍甲而不息、不汗,若无事然。此其为马,受大而不苟取,力裕而不求逞,致远之材也。

①介:披上战甲。②褫(chǐ):解除。(节选自岳飞《论马》) 1.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2分) (1)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2)比行百余里() ..2翻译下列句子。(4分) (1)安求其能千里也?

(2)介而驰,其初若不甚疾„„

3.在第二段文字中,直接描写作者的马“才美”“外见”的句子是 。(2分)

4.这两段文字表面谈马,实则议论如何对待人才。它们都阐述了一个什么道理?(2

四 教(学)后记

马说答案 第一学时:

一 预习导学 :略

二 学习研讨:1——5略 6

(1)①表示肯定语气,肯定“食马者”的无知。②表示句中停顿,提醒读者注意“食马者”的无知给千里马带来的严重危害。③表示反诘语气,凝聚着作者愤慨之情。④表示感叹语气,其间既有痛切之感,更有对“食马者”的辛辣嘲讽。⑤表陈述语气,但流露出无限痛惜之情。 (2)伯乐对千里马的决定作用。

(3).指出千里马被埋没的根本原因,作论证的反面论据。 (4).排比、引用、设问 将“食马者”的愚妄写得淋漓尽致,点明全文主旨:其真不知马也。

(5)马者“不知马”的具体表现是: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6)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三 复习巩固

1(1)《昌黎先生集》 唐 文学家 哲学家 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轼、苏洵、苏辙、曾巩 (2)记叙 议论 说明一个道理(3).①s

10 hí吃 ②sì喂 sì喂 ③shí吃 ④sì喂2①安求/其能千里也 ②食之/不能尽其材4略

第二学时

二 学习研讨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2千里马被埋没的根本原因是: 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之。千里马被埋没的直接原因是: 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 3.其真不知马也。对统治者有眼不识英雄和摧残人才的现象进行猛烈地抨击,表达了作者强烈的愤慨之情。

4.本文的“千里马”、“伯乐”、“食马者”各有喻指 “千里马”指 人才; “伯乐”指 善于识别人才的统治者 ; “食马者” 愚妄无知,平庸浅薄封建的统治者 。本文采用“托物寓意”的写法。

5、统治者昏庸浅薄,世上缺少识别人才的伯乐。

8、首先,应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坚强的意志;其次,应该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这样你就能在竞争中游刃有余;再次,还应该具有毛遂自荐的勇气,因为自信是成功的一半。 三 拓展延伸

(一)

1、⑴通“饲”,喂养(喂)

⑵鞭打(驾驭)

⑶通晓(知道、明白、懂得) ⑷面对

2、也只是在仆役的手下受到屈辱,跟普通的马一起死在马厩里,不能获得千里马的称号

3寄托了作者怀才不遇的愤懑之情。(或“对统治者埋没人才、摧残人才的强烈不满。”)

4、示例一:我要毛遂自荐,主动展示自己的才能。示例二:我要努力完美自己,做得更好。示例三:要做到心态平和,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

5如:我认为千里马更重要。因为社会发展需要人才,而千里马正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试想如果没有爱迪生发明电灯,我们寻找光明的眼睛不知还要在黑暗中徘徊多久。再如:如果没有那些群策群力合力的科学家,我们不知能否破解DNA的奥秘。

(二)、1.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2D 3D4.B 5食马者 千里马 能识别人才的封建统治者封建统治者不识人才,摧残埋没人才。 6“策之能以其道,食之能尽其材,鸣之能通其意。”或,主张封建统治者应当善于识别人才,尊之 以高位,养之以厚禄,任之以重权,使他们能充分施展才干。7.两种符号均可。用句号,问而后答,一锤定音。也 可用问号,即把最后两句综合理解为:到底是真的没有千里马呢,还是真的不能识别千里马呢?选择 疑问,发人深思,余味无穷。

(三)⑴跟从(跟) ⑵装满(装)

⑶背(背着)

2.你的心地是善良的,但这能作为送给老师的礼物吗?(或“你的想法本来是好的,但这能作为学生拜师的礼物吗?”) 3.因为他得知老师没有米煮饭,想帮助老师。(或“因为他得知老师家很穷,没有米煮饭”。)这件事反映了林琴南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四)

1.(1)等同,一样(2)及,等到(本题2分。每小题1分) 2(1)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2)披上战甲奔驰,开始时它(们)好像并不很快„„(本题4分。每小题2分,译错1处扣1分,扣完为止)

12 3.自午至酉,犹可二百里。(1分)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无事然。(1分)

4.要善待人才,要给人才充分施展才能提供必要的条件。(2分,只答第一句给1分,答第二句给2分)

推荐第7篇:以案说纪

关于收看《以案说纪》情况的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好城北街道纪工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松园社区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宣传月的各项任务。现将学习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组织党员定期收看廉政电视短剧《以案说纪》 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活动,松园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以党建题材为主题的电视剧《以案说纪》,

1、党支部召开收看《以案说纪》的动员大会

我社区党支部积极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月任务的动员大会,广大党员踊跃参加。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重要性,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真正做到廉政、秉公执法,维护党组织的纯洁性,人民的事情才能真正得到落实,才能树立好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要定期收看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短剧《以案说纪》,以期广大党员在学习中能够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防腐杜渐,坚决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

2、组织党员干部定期收看

《以案说纪》以一个个真实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例为题材,警示党员干部慎用手中的权力,经得住糖衣炮弹的侵蚀,通过此次观看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树立廉洁、自律、牢固的拒腐防变的心里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的影响,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

在召开完动员大会之后,党员定期收看。党员每周看一部,共五集,每周看完之后每位党员要认真写下自己的学习心得。同时组织党员观看在《昌平新闻》节目中播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昌平电视台节目间隙插播的《廉政准则》动漫片。三周播完之后,每位党员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材料交党支部,党支部进行资料的汇总,评选优秀的学习心得材料,再把优秀的作品作为学习材料发放到每位党员干部手里,使党员干部再次进行学习。

党支部积极召开党员学习心得交流大会,就观看《以案说纪》的心得进行交流,大家畅所欲言。每位党员都踊跃发表自己的心得体会,同时重点阐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上该如何指导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秉公执法,遵纪守法,不被权力所诱惑,不被亲情所蒙蔽,不被人情债所击垮。其中一个党员干部说在《以案说纪》中一个秉持正义的法官,不被金钱、权力所诱惑,但是最终却被人情债拉下水。面对选择,他为了面子,在人情和法律面前他选择了人情,最终他被自己的人情债打垮了。他的人情成了让他违法乱纪、违背原则的一把尖刀。在我们以

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各种人情债的腐蚀,在法律和人情债面前坚决维护法律的正义,这样的情谊也才是真正的情谊。

二、收看《以案说纪》学习成效

过此次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受益匪浅,达到了学习的目的,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广大党员干部定期收看《以案说纪》,认真写自己的学习心得,党员干部之间进行学习交流,使此次学习活动的效果真正得到落实。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进一步了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认识到如何防范自己身边的诱惑,认识到自己的言行关乎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关乎干群关系的融洽。

通过收看《以案说纪》,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关乎自己以后的工作,一件违法的小事可能导致自己一步步被拖下水。因此广大党员纷纷表示要加强作风建设,纠正自己不规范的言行,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积极做好对人民有益的好事,坚决不做违法违纪的事,哪怕是一件小事。努力树立好基层党组织在人民心目中的好形象。在工作中不为权所动,不为利益动摇,不为人情动摇自己的原则,一定要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通过收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政准则》,党

员干部对自己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下定决心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使自己的言行符合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的行为规范。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自己的言行得到老百姓的肯定才是真正做到位。

总之,通过此次收看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短剧《以案说纪》,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推荐第8篇:以案为戒

《以案为戒,警钟长鸣》观后感

5月23日,关山街党委组织全体社区书记、主任参观了《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全市警示教育巡回展览,我对原汉阳区教育局局长伍学庆和市客管处窝案的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很受教育。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的政治立场。通过观看这次展览,我深深认识到,我们虽然是一名最基层党员干部,也是经过了党多年培养教育。也要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我们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一切不良的诱惑。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居民。

二、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现在社区工作人员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从工作考虑组织上还给予了许多必要的待遇,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们应该做到知足常乐。细算起来,付出与得到相比,得到的已经很多了。要清醒的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抟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对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时刻接受人民的监督,因为权

力一旦失去了监督,就像树根挣脱了土壤的束缚,最终获得的不是自由而是死亡。

三、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中要发挥表率作用。

常言道: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牢;两袖清风,执政才能好。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的正是人民之福,反之则是人民之祸。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走向违法犯罪之路,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俗话讲: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党员干部决不能萌生“收点拿点不算什么”“吃喝玩乐不算什么事”的思想。要坚决执行党的清正廉洁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要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

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理应为人民群众服务。那些违法违纪者在法庭都很后悔的说:平时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忘记自己是一个领导干部,平时廉政学习、廉政承诺讲虚话、搞形式,对是非的分辨能力越来越差。结果自己把自己打到了。他不仅辜负了组织上多年的教育培养,而且影响了党性、良心、家庭和事业,成为千古罪人。伍学庆和市客管处窝案的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权利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起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

的权利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之,前车支覆,后车之鉴。这些典型案例告诫我们:理想信念不能背弃,道德防线不能忽视,纪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作为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的共产党员,应当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勤奋学习,爱岗敬业,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始终坚持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为基层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湖电社区:张兆贤

2014-5-23

推荐第9篇:以案促改

以案促改学习活动心得体会

段志杰

以案促改,核心在案。如何细致梳理窝案、重复案等典型案件发生的全过程,找准案件的关键环节,剥离发案的偶然因素,深挖其中的共通问题,发现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可整改的漏洞或问题清单是以案促改的核心工作。抓住此项核心,为强化干部教育,完善管理方法,堵住制度漏洞等工作提供可参考、能借鉴的鲜活例子和改进方向。

以案促改,关键在促。如何将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与实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互印证,并在各机关单位中以思想上的学习教育、作风上的自查自纠、制度上的完善健全等方式加以整改是以案促改的工作关键。促进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深刻理解典型案例反映出来的廉政工作症结所在,结合机关单位的职能与权责,岗位的定位与特点,做到有则改之,防微杜渐。

议案促改,目标在改。以案促改的目标是从制度、思想、作风等方面齐发力,以前车之覆辙为省自身之镜鉴。结合案件深刻剖析自身,查找漏洞与不足,从根本上逐渐完善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从制度和思想因素上根除违纪行为发生的土壤,标本兼治,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只要我们找准核心,抓住关键,咬定目标,相信以案促改工作一定能取得良好成效。

推进以案促改都要按照上级要求,聚焦重点、把握关键,真正把这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一是打好“三场战役”。通过扶贫领域的以案促改,确保脱贫攻坚的圆满完成;通过大气污染领域的以案促改,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工作真正被重视起来;通过“两违”治理领域的以案促改,确保不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做好“三个剖析”。剖析典型个案。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深刻剖析,找出症结及监督管理漏洞,达到警示震慑教育效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剖析共性岗位。围绕问题多发易发的岗位,查找案发的共性规律,研究防控对策;剖析重点单位。对案件多发或发生重处分案件的部门或单位,必须下大力气开展以案促改,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三是写好“三篇文章”。 事前抓教育预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对可能发生问题的研判预警,努力把办案成果转化为事前预防成果;事发抓惩治预防。对那些时至今日还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坚决予以查处,提高违纪行为的查处率,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事后抓制度预防。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提高以案治本工作的精准度,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达到“三重效果”。筛查一批廉政风险点。完成风险点排查工作任务,使风险防控及时有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对症下药、集中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创新一批制度机制。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力争多创亮点、多出特色,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考核激励。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我区以案促改工作逐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句老话我们再熟悉不过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堤溃蚁穴、气泄锋芒,“吃拿卡要”看似事小,实则害处无穷。在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眼中,吃一点拿一点,似乎是“小事一桩”,殊不知,这对老百姓而言,有切肤之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斗争永远不停歇,要狠刹“吃拿卡要”不正之风。

“吃拿卡要”频频出现,主要还是有两点原因:其一,权力的傲慢与任性。手中有权,并且权力又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所以导致很多事情就是当权者说了算,而不是百姓说了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当权者的为非作歹思想;其二,思想意识的滑坡。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面对诱惑、利益,一些领导干部难以抵御,出现跑偏、铤而走险的行为举止,攀比、欣羡、腐化,最终坠入深渊,永远不能自拔。毫无疑问,吃拿卡要现象,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机关办事效率,伤透了老百姓的心。“吃拿卡要”不正之风,必须治理,必须遏制,必须狠刹。

一方面,要建章立制,规范权力,注重精神洗礼与警示教育。牛栏关猫关不住,权力篱笆必须扎紧、扎牢、扎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让“吃拿卡要”行为有机可乘;要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纪国法的教育培训,牢记宗旨使命,远离不良诱惑,从案件中吸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管好自己的手,收住自己的心,把好自己的嘴。

另一方面,要强化打击,通报曝光,坚决铲除不良习气与土壤。对待“吃拿卡要”行为,要严厉查处,不姑息、不迁就,及时查处这些违纪党员干部,让他们“吃”到后悔,“拿”得扎手,“卡”住前途,“要”到处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儆效尤、以案示法,强化监督举报,让“吃拿卡要”分子无处遁形,最终还政治生态一片风清气正。

推荐第10篇:《以案说法》观后感

《以案说法》观后感(1)

理想信念是防腐拒变之根本

通过观看《以案说法》宣教片,我认识到部分党员干部东窗事发成了阶下囚,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动摇。他(她)们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的干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平时,他们淡化了理想信念的自我教育和学习。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结果,自然地就肆无忌惮地受贿、贪污。从这些人不难看到,理想信念动摇的危险性。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干部,时刻提醒自己,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信念,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从源头上解决信念不坚定问题。

工作作风是防腐拒变之内在要求

没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就很难经得起现实对你的综合考验。工作作风是一个人思想的外在行为表现。光有好思想而不去身体力行不行,只有去做了,才能真正实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人生价值。作风不过硬,就容易为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名利所诱惑。一些党员干部就因为作风不过硬而被别有用心之人牵着鼻子下水。同样是党的干部,如任长霞同志,就能顶住压力,从严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从她的事迹中,不难看出,一个共产党员没有过硬的工作作风是经不起考验的。

廉洁自律是防腐拒变之法宝

从干部保护的角度讲,廉洁自律是干部防腐拒变的法宝。作为一个干部,只有从严要求自己,才能经得起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的诱惑。从领导岗位到阶下囚,无不说明一个人在岗位上自制力的重要性。从小贪到巨贪,从小贿收礼到大贿收钱,一步一步放纵自己,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结果,自然是被双规,接受党纪国法的洗礼。可见,在领导岗位上,只有自始至终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才不至于被糖衣炮弹击倒。

群众观念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一个没有群众观念的干部,不可能干出令群众满意的实事来。群众观念是执政为民理念的思想基础。有了群众观念这个思想基础,才能在工作中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更好地为群众多办实事,切实地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观念实际上就是公众观念。如果没有公众观念,一切以自我为中心,那么,就谈不上为人民服务,也就谈不上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那些在反腐倡廉中违法违纪者,就是因为群众观念淡化私欲彭胀所致。总之,通过这次反腐倡廉的教育和学习,使我深深感到——一个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的可怕、工作作风败坏的可悲、廉洁自律意识淡化的可怜、群众观念不强的可恨。

在今后的工作中,使我更加坚定了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为此,我们要寻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振奋精神,做好当前工作。

《以案说法》观后感(2)

2014年1月7日,我局组织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及相干处室职员到XX海埂会堂3楼,观看了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策划的《XX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通过讲授员生动、细致的讲授、大幅真实形象的展览图片和视频实录播放,触及灵魂、震动心灵。

展览图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选取了省内外86个反面案例,13个正面典型,用490张图片和1万多字,分七个展期,把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职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步拒腐防变、抵抗风险的能力。图片围绕法政清廉等内容和部份职务犯法当事人的真实心理和亲身感悟,给了我警省和启发,使我遭到了一次深入的廉洁从政教育,观后感慨很多,既为那些《台上领导》一下子变成《台下囚犯》感到遗憾,也为党内清除一批《蛀虫》而庆幸。在领导、党员干部中深进展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非常必要,通过反腐倡廉教育的不断深进,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让拒腐防变的意识进心进脑,从心灵深处遭到震动、得到启发和教育,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这次观看展览图片,再次警示我们:

一、要牢固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通过反腐倡廉的正面鼓励教育和反面剖析教育,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政策法规束缚自己,用道德规范衡量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查找差距与不足,进步觉悟。在思想上筑牢信念大厦的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抵抗住各种腐朽思想的腐蚀,永久立于不败之地。

二、要慎重使用权利,严格遵章办事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权利是谁给的,手中的权利应当为谁谋利。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到警钟常敲,时刻不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金钱的***,永葆我党员、人民公仆的本质,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优政。

三、要重视加强个人自律意识的培养

要防腐拒变,自律是关键。个人的廉洁主要来自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现实生活中,***种种,稍有不慎,就会思想错位,行为出轨。轻者蒙人生污迹之羞,重者受声名狼藉之辱,害人害己,悔之莫及。要谢绝***,抵抗***,惟有管住自己,这就是防范在前的自律,也是摒弃侥幸,实实在在的规范修身。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保持一身正气,保持我党员本质。

四、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和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心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高度重视。党中心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视预防的方针,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办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工作领域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深进展开,已初步构成了一整套预防和治理***的机制,为展开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探索出了具有特点的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门路,为深进展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创造了有益条件。但是,我们必须苏醒地看到,在经济体制深入变革、社会结构深入变动、利益格式深入调剂、思想观念深入变化的大背景下,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题目,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以案说法》观后感(3)

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集中学习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材料,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随后,镇纪检书记石文彬作了概括性总结。石书记以生动的案例警示与会的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性,要坚定信念,提高党性修养,谨慎地走好反腐倡廉的每一步;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六镇、为家乡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次激励警示教育,也让我认识到自己肩上的使命及相应的挑战。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落后找鞭策,作为大学生村官队伍中的一员,我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农村工作中,坚持公道正派,清政廉洁,不断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具体来说,从播放的警示片中,我得到了以下的启示:

一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位高权重,风光一时的高官要员之所以堕落成腐败分子,沦为阶下囚,甚至走上断头台,正是由于他们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严重扭曲,使他们最终腐化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这些腐败分子心存侥幸、不惜触犯党纪国法、肆意放纵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他们走向了人生旅途的不归路。正如这当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案例--原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甘井子支行信用卡科科长严修建,因挪用公款13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画面中,年轻的严修建在提到自己的小儿子时,不禁涕泪纵横,同为年轻工作者,严修建的结局让人不得不感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二是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观念。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职责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尽职尽责,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一种贡献,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反过来,如果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那就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一种亵渎,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犯罪。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权力是谁给的,就应该为谁谋福利。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滥用权力,必将受到人民的惩罚

三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在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对于廉政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其实就是一种廉政的表现。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有了地位和权力,生活条件改善了,不享受白不享受,拿着公家的钱大肆挥霍,长期的舒适生活,使人形成了惰性,怕吃苦,怕受罪,长期以往很容易用此来做交易,出卖手中的权力来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象凌康元、赵士春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我们必须坚决抵制。

四是要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明白无误地昭示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犯罪,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时刻用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同时也要用党章和党纪来约束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通过这次学习,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洁从政教育。更加体会到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更加坚定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并结合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际,干好本职工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维稳定、促和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11篇:以案施教警钟长鸣

以案施教警钟长鸣

--《贪欲的代价--普洱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观看宁洱县纪委于8月15日组织的《贪欲的代价——普洱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活动,以我们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讲述了领导干部收受贿赂、贪污腐败的堕落过程,清楚地看到了他们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自己手中权力去中饱私囊,满足私欲,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干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些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这些案件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

公仆的本色。

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第12篇:以案说法观后感

对小产权房案例的学习有感

姓名:张和平

院系:信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 班级:电信20112班 学号:2011508229

对小产权房案例的学习有感

案例中的主要内容是:一位教室退休后,想和其他画家一样,住在一个风景秀丽的镇子里面,在镇子里过自己理想中的画家生活,就与某村民签订了卖房协议,买到房子后画家就花了一万多元又盖了四间房并把房子收拾了一番,从此,这位退休教师就过上了理想中的画家生活。可好景不长,四五年后这位卖房的村民听说自己原来的房子要拆迁,可能会分得更多的拆迁补偿款,于是他找到那位画家要求退还自己的房子,由于意见不合,最终闹上了法庭。法庭最终判决画家归还村民的房子,村民规划卖房款,考虑到画家又在院子里修了四间房,遂让村民再给画家一万元作为补偿。

该村民的房子定心为小产权房,通过老师讲解和自己查找资料我了解到,“小产权房”溯其源由,早在改革开放之前就出现了。最早的“小产权房”是号称“天下第一村“的江苏华西村。此后,此类为改造新型农村所建造的住宅销售给城镇居民的现象比比皆是。导致此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根据1988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准许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同时也准许城镇非农村户口的居民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来建造房屋。因此,“小产权房”在当时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时至1998年,《土地管理法》大修后,明确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一级市场的土地必须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也就是说除开农民自建宅基地房屋外,其它房屋必须经过土地征收和审批手续,交纳土地使用费后,才能正式建造房屋。此后,“小产权房”才逐渐成为一个法律问题进入到人们的视线中。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大城市房价的一路彪升,现在的“小产权房”已然成为了一种独立的房屋供应类型。在北京,可售的“小产权房”就占到了北京楼盘销售总量的20%,而深圳则高达40%。

很多人之所以选择购买“小产权房”,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它的建造成本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款、挂牌交易的竞价成本等各种税费,其售价会远远低于同地段正规的商品房。从实惠的角度出发,会吸引大量中低收入的阶层购买。购买时,虽然明白这是“小产权房”,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基本认为自住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时隐瞒了房屋及土地的真实情况,对消费者作出了不实承诺,误导消费者当作“大产权房”购买的情形。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是购买“小产权房”,就好比是在自己身边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带来的是长久的法律隐患。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购买 “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由于建造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性质以及购买者的城镇户口问题,可能会导致房屋购买合同无效。根据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以及2004年11月2日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行政规章的规定,是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制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虽然在《土地管理法》这样法律层次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性的禁止性规定,但是城镇居民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仍有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如果购买合同真的被判无效,会产生互相返还,并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对于购房者而言,其投入的时间、精力、金钱、装修以及丢失的机会成本都将得不到有效弥补。

2、如果购买的“小产权房”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那该“小产权房”将涉嫌违法建筑,可能会面临被拆除的巨大风险。如上述案例,如果经规划部门规划,主要为旧城改造项目,并有可能在将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原则上法院会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是未经行政部门许可,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就系出卖人私自建造出卖,应为违法建筑,依法应予拆除,其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例如:2010年5月,北京延庆县村委会与北京广泽投资公司合作开发的51楼楼房,就涉嫌违法占地,政府做出没收51栋全部房屋,并处于22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消费者购买了此类房屋,其权益就像空中楼阁一样,岌岌可危。

3、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小产权房”不能取得房管局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买卖合同双方享有的仅仅是债权,购买方的物权将得不到任何保护。长期以来,“小产权房”的问题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国家相关部门也曾多次下定决心对“小产权房”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部分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小产权房”颁发过大产权证,承认其物权地位。但是,在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召开的《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和集体土地建公租房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就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将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将会在全国开展小产权房清理工作。”这代表,从今年起国家将收紧“小产权房”的政策,“小产权”想转化成“大产权”已无可能。 如果购房者拥有仅是集体经济组织自行颁发的房产证,该证在物权保护上没有任何作用,仅是对双方债权身份的一种确认。虽然消费者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但房屋的物权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换言之,消费者出钱买了房,住得却是别人的房,随时都将面临被驱赶的危险。

再则,因为没有物权凭证,无法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小产权房”也不能在房地产市场上自由流通。购房者想要转让时,只能寻找同意接受合同债权的买家交易,这对双方权利都将带来新的法律风险。

4、“小产权房”建造缺少相应的行政部门监管,当出现房屋交付延迟、房屋质量、装修、物业管理、后续售后服务等诸多问题时,消费者的维权之路都将极其艰难,权利可能根本得不到保护。

5、如遇到征收或拆迁时,购房者将面临无法拿到补偿款,房屋被拆,流离失所的境地。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应给予的补偿款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均是给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而“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多是城镇居民,从法律上而言,并没有直接领取补偿款的资格。征收或拆迁发生后,消费者只能凭借房屋购买合同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主张补偿。但此时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多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只愿意返还最初的购房款,购房者的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害。

当然,针对某些建造时间较长,已经形成成熟社区的“小产权房”,政府主管部门有可能会要求其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关税费,通过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房屋产权合法化。但对新增的“小产权房”国家政策必定会严格控制,鉴于以上法律风险,购房者购房时一定要慎重。

通过选修了“以案说法”的相关课程,我真正体会到了学习法律的必要性,也了解了法律对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法律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法的教育作为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社会是由人们的交往行为构成的,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而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能够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 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这里,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反者的行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

现实社会中,法律知识已经是民众必不可少的学习内容,只有学好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人民,创造和谐社会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沐浴社会主义带给我们的阳光。

第13篇:云南省“以案说法

参观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心得体会

2014年 1月15日在云南海埂会堂3楼参观了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我了解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利关、金钱关、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侼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通过观看这些腐败分子的典型事例,我觉得我们全体党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学习观看具体案例,我有三点心得体会。 一 、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以案为鉴,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二 、廉洁自律,以身作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干部,都必须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各个违法者的结局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因此,必须严于律己,以法律己。

三 、加强作风建设,从细节做起。

作风体现于细节,倡导树立好就要从细节抓起。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党的光辉形象要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实绩赢得上级领导和各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始终坚持三个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结合十六大精神,深入理解“三个代表”理论精髓,用“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完成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时刻注意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陈锡诚、叶树养、杨达才等被绳之以党纪国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第14篇:以案说法心得体会

以案说法心得体会

以案说法>心得体会

(一)

今年暑假,和往年一样,各式各样的暑期>培训铺天盖地袭来,一个又一个的讲座让我们充足了电。近日,教育局组织了自学江苏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指定用书《以案说法——教育法律问题的处理》一书,感慨万千:

一、注重职业道德

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实施义务教育、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是人生的启蒙阶段,是人生成长、发展的知识和思想基础,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担负的责任对学生的成长意义重大。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

二、提升法律意识

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三、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和处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渐。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四、加强法制教育

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地遵守并践行“依法执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就是我们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人们喜欢的教师。

以案说法心得体会

(二)

一直以来对法律都比较感兴趣。 选修以案说法这门课的原因,主要是我认为当今走向社会的需要,也是我们人人都应该了解的一门>社会学科, 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记得 上中学的时候,我和我的家人都喜欢看《今日说法》、《法治在线》之类的节目, 那时更多的是对各种类型案件的好奇,起初认识的法律只是片面,而慢慢走入这门课的学习之后, 慢慢的了解了一些不知道的法律, 就感受到了背后的博大精深。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以案例为引而不局限于单纯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们理解、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通过学习这门课程,让我懂得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因为有的人不懂得法,从一个受害者走向犯罪分子、因为不懂法而使自己的利益白白受到侵害、还有的因为不懂法在不自觉中伤害了他人的利益,从而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们不能做法盲,所以我们要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家人,还可以用法律的来伸张正义。

令我印象最深的案例是一个被遗弃在停尸房里的婴儿,父亲因为孩子天生不健康所以托人处理掉,被人以死婴的形式送进了停尸房那冰冷的石板上,停尸房湿气那么重,又阴又冷,孩子身着单薄,几天几夜,孩子靠着屋顶上漏下来的雨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看着孩子满脸被蚊虫叮咬的包,非常可怜、痛心,即使是亲身父母也不能随便剥夺孩子的生命 ,他的父亲是残疾人,他曾因此被歧视被瞧不起而抬不起头,父亲说不想让孩子从蹈覆辙,最终选择放弃孩子,他没有给自己孩子一次选择的机会,却以自己的观念与经历否决的孩子生的权利。使自己成了一个违法犯罪的人,最终以遗弃罪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社会无法则不立,法律指引着我们的生活,指引着我们的行为方式。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就更应该懂得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及国家的权益。

这是我对“以案说法”这个课程的心得体会,非常感谢老师的教导让我懂得了许多,谢谢您,您辛苦了!

以案说法心得体会

(三)

为什么我们要学习“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呢?这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呢?下面由两位朋友来跟大家分享下他们学习之后的心得 体会吧!

1、学习“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根据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办公室要求,我于1月14日参观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策划的“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展览以图片、视频、现身说法、典型案例、回溯历史、法规提示及警示语小结等多种形式,从各个角度,生动而又全面地讲述了以案说法、反复倡廉的主题。展览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既用反面典型来给人以警示,又用正面典型来弘扬正气,给人以启迪和教育。

通过参观展览,使我的思想和灵魂受到一次洗礼,让我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一名共产党员,无论是否担任领导职务,无论是在任何工作岗位,如果不加强廉洁自律,都有可能触犯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从展览展出的典型案例来看,无论是身居要职的干部,还是基层的一般工作人员,只要忽视了自己思想的改造,就有可能犯错误。

通过观展,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是要切实加强学习,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墙。要认真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理论水平。切实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二是要认真践行好共产党员的纪律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始终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时刻对照“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要求,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不断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就是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怀律己之心,就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欲、慎情。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常思贪欲之害,在自律面前,认为别人不应该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不断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无论说得多好,落实在行动上才是最好。展览展出的很多典型案例表明,我们的许多领导干部在大会上讲反腐倡廉非常有一套,但是在自己的具体行动上却是另做一套,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要认真吸取教训,每一位共产党员都应该从自己的本职工作出发,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要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始终严格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总之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深刻认识到,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灵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抵御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学习“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的要求,我局1月14日组织参观了云南省“以案说法 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从中我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通过观看这些腐败分子的典型事例,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要防腐拒变,自律是关键。做到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要警钟长鸣,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只有这样,才能抵制腐败保持一身正气,保持共产党员本质。

我是一名副处级干部,更应该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抵制腐朽生活作风的不良影响。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廉洁自律,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党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达到让组织放心,让上级领导满意。我今后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意识,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党的干部。

第15篇:以案说法总结

以案说法小结

工商管理学院人力1301刘俊

对于大多数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说,法律似乎比较遥远,但是我们错了。法律与我们的息息相关,每天我们都会遇到一些与法律有关的东西。法律不仅仅存在于法庭上,它广泛的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平静,我们的许多权益也不会实现。生活在这个法制社会,如果我们不懂得足够的法律知识,我们可能会丧失很多合法权益或者做出一些违法行为。

法律是神圣的,小时候曾经想象过成为一名律师,流利的引述法律条款。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对法律还是挺感兴趣的,所以选了《以案说法》这门通识课。在这之前,我一直认为法律是人类社会维持正常秩序的最低准则,但真正去了解了才明白并不是这样的。法律不仅仅是严肃的,更是温情的,惩罚犯罪,维护权利。每个人的正常生活的维持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但法律并不一定是完美的,还是有不足的,它在一步步发展中。就像老师说的宪政,宪法的适用性问题,政府正在尝试,法律在向着更好的保障人民权利的方向发展。

这一个学期的学习,老师以案例为依托,嵌入法律知识的讲解让我觉得收获很多,看似纷杂的案情总会有这样判决的理由;即使是世纪大案辛普森杀妻案也一样。法律给大多数人的感觉似乎是枯燥的,我以前也这样认为过,但是现在不这样看了。陈老师,安排的小组案例导入,经典电影欣赏,法庭重现等活动充分调动了我们的热情和兴趣,组员一起为小组努力,搜集资料,制作PPT,讨论等加深了组员之间的了解,我们也在这一过程中认识了新朋友,这一点是很多通识课所达不到的。

当今社会需要具备各种素质的人才,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必不可缺少的一种素质,现代法制社会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依照法律从事生产和生活,一切活动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这就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在行为上依法办事。作为当代的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作为21世纪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人才,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没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案说法给我们打开了一扇大门,从这里学到了很多,明白了很多。谢谢老师这一学期的付出。

第16篇:以案说法心得

以案说法心得体会

在观看了公司“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片后,我感到触动很大。公司正在实行跨国经营、股份制改造的历史时期,公司确定的“十二五”目标是:有色金属及加工材年产量过150万吨,化工产品450 万吨﹔产品销售收入确保1000亿元,力争1200亿元﹔营业收入确保1500亿元,力争1800亿元﹔利税总额确保100亿元,力争120亿元﹔资产总额达到1500亿元,打造千亿企业。公司确定的远景目标是:进入世界500强,建设百年金川,实现基业长青。建设百年金川,蓬勃发展,作为一名金川人应该为之感到骄傲自豪,可就是就在公司大发展的时期有些职工为了蝇头小利,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将国家、企业财产占为己有,无视法律法规,屡屡向法律法规挑衅,最终依法得到应有的惩处,这些心存侥幸的人最终会被自己所毁,把自己推向犯罪的深渊,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在工作上出问题,往往开始于思想道德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不过是生活小节问题,只要在大是大非上别出纰漏就行。还有的认为,打一点“擦边球”无所谓,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关键岗位从事人员一言一行都会给事业带来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生活无小事,人生无小事。骄纵起于奢侈,危亡起于细微。事物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即使是所谓的突变,也蕴涵着大量的数量的积累。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从点滴小事上开始,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可以这样说,一些人之所以堕落成腐败分子,往往就是从一些小事上开始的。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里,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大家都应当从这些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自觉地防微杜渐,防止因小节不保

1 而酿成大错。一失足铸成千古恨。古人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在现今我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卖方市场大于买方市场,供于求之间出现不平衡,这种市场形势下必然出现一些影响市场规则的交易行为。所以对于从事业务工作岗位人员,一定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对自己严于要求,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防微杜渐,沿着正确的方向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做好廉洁自律防腐拒变工作仅靠国法和制度的约束是不够的,必须靠自觉、靠严格自律,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人都有七情六欲,本无可厚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标,但对欲望有着科学的解释。问题在于我们不能谋取规定之外的特殊利益,不能放纵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金钱、不贪美色、不贪名利和地位,才能堂堂正正地做人、堂堂正正地工作。这也是古人所谓的“无欲则刚”。对于我们每个个人来说,要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顶住各种豪华消费的诱惑,过好享乐关、金钱关和美色关,脱离一切庸俗的、低级趣味的东西。就是说一个人在单独处事的时候要非常谨慎,能够做到自我约束和规范行为,审慎地对待欲望和诱惑。古代有个“太守拒金”的故事。东汉永初年间,东莱太守杨震到昌邑视察,县令王密是他当年的学生,由他举荐为官。为避人耳目,深夜送重金相谢。杨震不为所动,批评王密说:“为官要正,不能贪人钱财,你以为无人知晓,但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乃为‘四知’。”而拒重金于门外。一个封建官吏都能做到的慎独,我们党员干部更应做到.要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意识,自我约束自己,努力做到襟怀坦白,表里如一,做到人前和人后一个样,

2 自己独处和群众面前一个样,无人监督和有人监督一个样,八小时以外和八小时以内一个样。交友不慎,铸成大错,这是贪官们留给后人的戒训。明代苏浚在《鸡鸣偶记》中曾把朋友分为四类: 畏友、密友、昵友,贼友。“道义相砥,过失相规,畏友也;缓急可共,死生可托,密友也;甘言如饴,游戏征逐,昵友也;利则相攘,患则相倾,贼友也。”—个人在一生中,诸类朋友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真诚的友情贵在坦诚相见、共勉共励。需要警惕的是以利相交的“贼友”。贼友貌似肝胆相照、休戚与共,实际上是拖人下水,谋利自肥。尤其对党员干部而言,交友要有原则,要慎重,不能良莠不分,始终坚持对朋友亲而不俗,真正做到“交不为利,仕不谋禄”。

我将自觉按照以下措施改正自己提高自己。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业务技能,不断丰富自己的管理经验,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材料管理能力。二是摆正自身位置,加强职工队伍的建设。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岗位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最大限度地形成活力,形成战斗力,让我们的企业不但履行企业职能,更要履行社会职能,为建立和谐社会的现代化文明添砖加瓦。 三是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弥补不足。在本阶段和整个以案件警示活动中,以身作则提升服务水平,向公司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2012-2-22

第17篇:以案剖析,学习材料。

“以案剖析、以案促改”剖析材料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卫计委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的“以案剖析、以案促改”工作,把反腐败的压力持续传导到基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思想理论,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警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以案为鉴,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二、廉洁自律,以身作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无论是领导干部还党员,都必须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因此,必须严于律己,以法律己,管好自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加强作风建设,从细节做起。作风体现于细节,倡导树立好就要从细节抓起。要从细小的问题入手。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党的光辉形象要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们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以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实绩赢得上级领导和各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漠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渑池县池底卫生院

“以案剖析、以案促改”剖析材料

以下是此次学习,支部党员的共同体会:

1、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省和自律能力,认真学习,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按照“以案剖析、以案促改”的精神,“以案为镜、反思剖析、严肃整改”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

2、正确对待监督。作为党员,我们应正确地对待监督,乐意接受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

3、坚持“廉洁从医”。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担负着治病救人的重任,做的是拯救人类的事情,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我们更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要特别强调“廉洁从医”,我们每位医生都要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然而,我们医务人员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能做到洁身自好,不追随物欲,敬业爱岗,做好治病救人的工作,做一个合格的医务人员,必须高度自尊、自重、自强不息、严以律已、分清是非善恶。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要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就要不断加强人生观、世界观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和修养,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医治过程中的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这些位高权重,风光一时的高官要员之所以堕落成腐败分子,沦为阶下囚,甚至走上断头台,正是由于他们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严重扭曲,使他们最终腐化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这些腐败分子心存侥幸、不惜触犯党纪国法、肆意放纵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他们走向了人生旅途的不归路。 通过“以案剖析、以案促改”教育活动,大家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这是每一名党员最基本的行为准绳。作为党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才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矗因此,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

渑池县池底卫生院 “以案剖析、以案促改”会议照片

池底卫生院“以案剖析、以案促改”工作

领导小组

长:

薛生甫 (院

长) 副组长:

刘德璋 (副院长)

茹红伟 (副院长) 成

员:

李龙德 (副院长)

赵连英 (办公室主任)

关年双 (妇产科主任)

崔晓丽 (儿科主任)

范海燕 (公共卫生主任)

渑池县池底卫生院 2018年8月21日1日

接卫计委(【2017】49号)县卫计委在卫计系统开展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根据文件精神,现定于2017年8月21日早上召开学习“卫计委开展以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学习会议。望按时参加。

池底卫生院院办

2017年8月19日

第18篇:以案说纪

“以案说纪”宣讲活动有感

田忠孝

2013年4月15日

4月12日,聆听了高峰同志“以案说纪”宣讲后,令我收获颇丰,受益匪浅。故缀诗一组,以防微杜渐、自警自励。

A 思想麻痹廉腐淆,贪污挪用过三遭。 昧做坑企毁己事,只惜无售后悔药。 警示教育多引导,“以案说纪”人人晓。

前车之鉴切莫忘,腐败邪念早打消。

B

廉洁明镜常对照,侥幸心理不可抱。

诱惑面前必三思,天下哪有馅饼掉?

虚荣好面易偏道,铤而走险立停脚。

不拘小节酿大祸,法网恢恢难脱逃。

C

行风建设颇重要,反腐倡廉忌华调。

权力关在笼子里,为民之责须记牢。

管理漏洞勤查找,严密规章勿空套。

苍蝇老虎一块拍,惩防并举见实效。

第19篇:以案说法讲稿

以案说法讲稿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接受社区矫正的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区内服刑的人员。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2012年12月21日,萧某因犯抢劫罪被龙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为2013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8日。2013年1月25日起,萧某在当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然而,萧某没有珍惜大好的改造机会,两次吸毒被查获;2013年12月3日,萧某在酒吧吸食毒品被派出所民警查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2014年1月17日,罪犯萧某又因尿检呈阳性,被当地公安分局责令接受社区戒毒。

当地司法局经考察认定,社区服刑人员萧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且被公安机关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其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及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遂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吸食毒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2014年2月28日,当地法院裁定撤销萧某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裁定宣布后,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当地司法局及时将萧某送交看守所收监执行。

当然,并非所有的社区服刑人员都像萧某一样,因为表现不良被给予警告,极个别人因严重违规、屡教不改,又回到监狱。也有像一下一个案例中的张某一样,遵守相关规定,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减刑的。

张明(化名),男,63岁,原深圳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9年,因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万元。

2012年1月24日,张明在惠州监狱服刑期间,因身体原因,经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012年3月,张明前往罗湖区司法局东门司法所报到,并于3月23日正式入矫。

如今,在张明所在的小区,除了家人、极个别老邻居和相关社区工作人员之外,没有人知道他是服刑人员。平时,除了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之外,张明的时间大多花在治疗和调养上,能够有今天这样一个安心的环境,他十分珍惜。“没进去(监狱)的,不知道外面的好,做人确实要端端正正才行。”

根据管理类别,张明每周都会通过固定电话向司法所电话通报一次,每月前往司法所报到一次,一个月接受一次集中教育,并提交思想汇报。此外,他手机须保证24小时开机,当他有正当理由确需离开深圳时,还须向司法所请假。最近一次面谈中,张明提出请假5天,回老家采草药配合治疗。3月5日,回到深圳的张明向司法所电话报到并销假,还比他原定返回的时间提前了两天。

在接受社区矫正之初,张明对于认识自身行为违法的问题,就表现得和一般社区矫正人员不同,在确立身份意识和自觉接受管理方面,他更是表现良好。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社区矫正机关给予张明表扬12次。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年1月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细则(2013年5月印发)》等,社区矫正人员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建议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建议减刑。综合审定了张明的情况后,市司法局2013年10月依法提出减刑建议,并报送市中院。

今年1月22日,市中院裁定:张明(化名)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多次受到加分和表扬,悔改表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裁定对其予以减刑6个月。

“当时确实太激动了,感觉像是在做梦,没想到在社区服刑也可以减刑。”时至今日,回想起当天拿到裁定书的一幕,张明仍然感触不已。今年春节,孙子呱呱坠地,双喜临门的张明发誓一定诚心改造,做合法守纪的公民。

社区服刑人员获减刑,不仅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验证,还要经过司法、法院等部门的核查。期间,全程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第20篇:以案说纪

温江区永宁镇纪委

以案说纪汇编

二零一六年四月

温江区永宁镇以案说纪精选案例汇编目录

案例一

向公务灶伸手套钱

查处没商量

„„„„„„„„„02 案例二 乱发福利无人纠偏 安监局一班子人挨板子 „„„„03 案例三 随俗岂能越界 公款“敬烟”被查„„„„„„„„„04 案例四 弄虚作假办公室“改”会议室„„„„„„„„„„„05 案例五

服务群众岂是滥发津贴借口,纪律戒尺须敬畏„„„„07 案例六 化整为零、虚假承诺,村支书办喜宴触红线„„„„„08 案例七 两度弄虚作假 村干部被查处 „„„„„„„„„„„09 案例八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被判刑 „„10 案例九 “集体研究”专项资金变补助 „„„„„„„„„„11 案例十 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社区书记被严惩 „„„13 案例十一 打招呼免门票游景区被追责„„„„„„„„„„„14 案例十二

截留医保 隐损票据 社区纪委书记被严惩„„„„„15 案例十三 谋私利 酿苦果 悔莫及„„„„„„„„„„„„„16 案例十四

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介绍贿赂„„„„„„„„„„18 案例十五

刘铁男受贿案警示——须臾不能忘记党员身份„„„20 案例十六

湖北省武穴市对泄露信访举报件者严肃理„„„„„25 案例十七

思想上脱党,违纪成必然„„„„„„„„„„„„26 案例十八 虚报冒领村公专项资金 村党支部书记等7人被判刑

31 案例十九

一单位8人集体参加会所宴请„„„„„„„„„„32 案例二十

扎紧权力牢笼 现出农村“硕鼠” „„„„„„„„3

31

【案例一】

向公务灶伸手套钱,查处没商量

2015年8月19日,开封市在巡察中发现,柳园口乡政府公务灶财务账目支出与实际不符,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龙亭区纪委。

经查,自2014年开始至2015年7月,柳园口乡时任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王官印,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赵三洪同意,通过虚列乡政府公务灶费用,套取财政资金2.566万元,用于支出乡村干部的因病住院慰问金、病故乡村干部的慰问金及租车、购物等费用。

建立公务灶,旨在减少公务人员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现象,而赵三洪、王官印等人却打起了公务灶的主意,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据此,2015年11月,龙亭区纪委分别给予赵三洪和王官印党内警告处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当前,仍有少数乡村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抱有侥幸心理,行动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最终纸包不住火。谁在党规党纪面前„玩火‟,谁就会„引火烧身‟。”龙亭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执纪者说】

赵三洪等人虚列开支,套取公务灶资金,让本应廉洁的公务灶蒙尘。他自以为躲进了青纱帐,却不知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纠“四风”,专揭“四风”问题“隐身衣”。党员干部要干干净净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守纪律、讲规矩,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必将受到纪律的严惩。

2

【案例二】

乱发福利无人纠偏

安监局一班子人挨板子

今年1月,上饶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市安监局存在乱发津补贴等问题。根据这一问题线索,市纪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核查。经查,去年7月,该局擅自将全体人员高温津贴按“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劳动者”每人每年1000元(含防暑降温药品费用40元)标准发放,超过标准360元,多发高温津贴2.16万元。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该局超额发放电话补贴11350元;违规发放差旅费伙食补助40.32万元等。

该局领导为照顾小团体利益,放弃原则,违规决策;纪检组长未能坚持原则,坚决抵制;分管领导明知故犯,有规不依;班子成员一团和气,盲目随从,属于典型的党委主体责任虚化,纪委监督责任弱化,一岗双责流于形式。”上饶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故意“踩红线、闯红灯”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经研究决定,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华,局党组原书记费先明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丽屏,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勇、杨林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问题未提出异议、原则性不强的党组成员、副局长翁笑华、柯楚鹏及原副局长颜晓华,由市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市纪委还责成该局党组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到位。

该局主要领导“对上任班子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旧习,自己不仅没有纠正和抵制,反而继续延续这种错误做法,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对于自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事,江西省上饶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华后悔不已。

3

【执纪者说】

正常福利可以有,“腐利”却不可有。厘不清福利边界,滥发福利,就容易落入腐败泥潭。上饶市安监局为照顾部门小团体利益,想方设法为干部谋“福利”。殊不知,这种顶风违纪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案例三】

随俗岂能越界 公款\"敬烟\"被查

2014年5月,时任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办公室副主任的吕东正,被提拔到该局下属事业单位辽湾水库管理处,任党支部书记、主任。到岗后,他一面抓紧业务学习,一面忙于熟悉身边的人和事。入乡随俗,香烟是个好“媒人”,从不认识到认识,从认识到熟识,一根烟、一包烟足矣。对上级检查人员、水库周边村干部等,除了见面拆烟相敬,吕东正还按当地送“日头烟”的习俗成包赠送香烟,这些香烟中不乏“中华”等高级烟。

就这样,吕东正在到任后仅一个月,报销的购烟发票就有4张,共计3940元。此后,辽湾水库管理处账上几乎月月有公款购买香烟的发票。

2015年4月20日起,嵊州市纪委对全市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在对水利系统下属单位检查过程中,吕东正违规公款报销购烟款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经查,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间,吕东正在担任辽湾水库管理处主任期间,该管理处共开支招待费41668元,其中用于违规购买香烟18200元。

4 对于这个问题,吕东正起初并不以为然,自以为刚上任不久,在公务活动中只要掌握好度,“招待一下,没什么大不了”。随着组织调查的深入,吕东正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组织作出了深刻检讨。

2015年10月20日,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党委决定给予吕东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因监管不力被诫勉谈话。

【剖析警示】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蔓延势头。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吕东正问题的发生就是一个例证。这其中,风土人情、民俗习惯常常展露出不小的影响力。见面敬烟,是许多地方的风俗,吕东正所在的地方更有整包赠送“日头烟”的习惯,以拉近关系,熟络人情。为了尽快“进入情况”,吕东正用公款铺起了“入乡随俗”的“路子”,结果违犯了纪律,受到了处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是基本要求,即便是要入乡随俗,也要分清“公”与“私”,辨明是否符合纪律要求,决不能因俗忘纪、随波逐流,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花公家的钱“勾兑”个人感情。对这种行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它的违纪性质和严重危害。

其实,仔细分析吕东正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的行为,不难发现,这是违规公款消费的一种。只不过吕东正为自己找了一个推进工作的借口,并认为香烟是用于公务接待,自然该由公款报销。这些借口,更加说明纪律和规矩意识还没有在他心中真正立起来。

5 形成好风气,人人都有责。首要的就是党员干部要心中有戒,时时以纪律为尺,丈量自身行为,对与纪律相抵触的不良习俗,不仅不去“随俗”,更要及时制止,以期移风易俗、固本培元。

【案例四】

弄虚作假办公室“改”会议室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金家庄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郭和平违纪问题剖析

2016年1月3日,山西省吕梁市纪委元旦、春节检查组随机来到柳林县金家庄乡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进院长办公室后,看到侧边还有一扇门。

“这是什么地方?”检查人员觉得蹊跷,推开门发现,里间比外面办公室还宽敞,摆放着几个茶几和沙发,墙上还挂着患者送给郭和平的锦旗。

“这是院里的会议室,我的办公室在外面,也不在这里办公。”郭和平忙解释说。

“既然是院会议室,为何跟你的办公室连在一起?其他同事怎么使用?”

郭和平遮遮掩掩地说:“平时会议不多,我有客人来了也在这接待,连起来比较方便。但其他大夫一般不在这里接待。”

针对这起典型的变相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行为,市纪委将该线索移送柳林县纪委调查核实。经查,自2013年9月,全省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以来,郭和平就一直变相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57.6平方米,直至2016年元旦被检查组发现。

6 为应付检查,他把超标办公室分割成相通的两间,分开的大间添放几个沙发遮人耳目,对外称会议室,实际仍作为自己办公使用,连同另一间小办公室,办公总面积超出规定近3倍。

郭和平在享受近两年半的“特权”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办公用房清理时,要求我的办公室不得超过18平方米。我觉得办公室太小,便动了这个念头。以前认为乡卫生院也比较偏僻,检查组一般不会检查到这儿,里边空着也是空着,只放沙发茶几,不放办公桌椅,也可以说得过去。现在想来,心存侥幸,和监督搞„迂回‟,和检查玩„周旋‟的„小聪明‟真是要不得,纪律的红线真是踩不得,不然迟早要付出代价。”郭和平在接受处分时后悔不迭。

【执纪者说】

办公用房清理时,要求办公室不得超过18平方米。心存侥幸,和监督搞‘迂回’,和检查玩‘周旋’的‘小聪明’真是要不得,纪律的红线真是踩不得,不然迟早要付出代价。

【案例五】

服务群众岂是滥发津贴借口,纪律戒尺须敬畏

“前段时间就是因为疏于学习,对作风建设纪律要求不重视、不知晓,才在这上面栽了跟头。”湖北省潜江市婚姻登记处主任谭超在该处集中学习党规党纪时说。近日,潜江市纪委对市婚姻登记处违规发放津贴问题进行了查处,对主任谭超和副主任董家根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津贴予以收缴,同时进行“一案双查”,对市民政局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7 去年下半年,有群众向潜江市纪委举报,称市婚姻登记处违规发放节假日津贴,市纪委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实,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市婚姻登记处共给11名工作人员发放节假日津贴18.21万元,平均每人每月974元。

在办案人员找谭超谈话时,他还没想通,辩称:“为方便群众办理结(离)婚登记、查询婚姻档案等,我们安排工作人员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适当发些加班补助,调动大家积极性也在情理之中啊。”

与谭超一样想不通的还有他的同事们,他们认为自己为群众服务,多劳也应多得,领点加班费很正常。甚至有人提出:大家把领取的补助全部清退,是否可以不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市纪委常委会认为,违规发放津贴是明令禁止的,市婚姻登记处顶风违纪,必须严查。

谭超现在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公务员的本职就是为群众服务,不能以此为理由违规发放津贴,要绷紧纪律这根弦。”现在,该处每周都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做到心中有纪律、行为守纪律。

【执纪者说】

节假日期间滥发津补贴,这是明令禁止的行为,谭超滥发津贴,根本在于他纪律意识薄弱。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党纪这把戒尺严格约束党员行为,坚决维护党纪权威。

8 【案例六】

化整为零、虚假承诺,村支书办喜宴触红线

事情要从2015年7月8日说起。

“喂,是纪委吗?我是平川区宝积镇响泉村村民,我们村支书今天嫁女儿,前两天就有乡干部来随礼了,算上今天已经3天了,3天办了70多桌酒席……”平川区纪委工作人员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电话。

“如果属实,这是严重的顶风违纪,要严肃查处,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平川区纪委当晚就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起初,当事人李锦政对调查组的到来感到十分不满:“我已经给镇纪委报告过了,还签了承诺书,待客不到100人,你们为什么还要查?”

调查人员很快找到了“随礼登记簿”,这成为调查组的有力证据。 “随礼登记簿”记载,参加李锦政女儿喜宴并随礼的人数为660人,礼金9.9万元,远远超过承诺宴请的人数。

在证据面前,李锦政承认,7月5日至7日以非正式宴席招待亲戚、本村村民、宝积镇部分干部和其他朋友,共300人左右。7月8日仪式当天,又以流水席形式款待亲朋好友,每轮宴席12桌,开席3轮36桌,共360多人参加。李锦政合计宴请660人,收受礼金9.9万元。

“我本来以为在家分批宴请亲朋,不会有太多人知道,心存侥幸,触碰了党纪红线,我接受处分!”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响泉村党支部书记李锦政对记者说。

经调查核实,李锦政采取分批宴请等办法,有意避开监督检查,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平川区纪委责成宝积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9 【执纪者说】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李锦政忘记自己身份,以‚给镇纪委报告过了,还签了承诺书‛为借口,化整为零、虚假承诺,顶风违纪大办婚宴,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群众不满意,党组织自然不会答应,必然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

【案例七】

两度弄虚作假 村干部被查处

郑军平,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四川邛崃市人,中专文化,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夹关镇拴马村村委会主任。

经查,2014年5月,在芦山“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整理旧房拆除工作中,郑军平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与拴马村6组村民王兴伦协商后,将王兴伦面积为40.83平方米的加工房填报为75.33平方米(多报34.5平方米),企图套取资金。事后,王兴伦已按75.33平方米的虚假面积领取了残值补偿费及过渡安置费。同年8月,郑军平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报“拴马林”项目调地面积的过程中,虚报集体土地面积0.997亩,套取“调地费”38883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2015年11月,经邛崃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军平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纪者说】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和自己谋求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的形象。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终将难逃党纪和国法的惩罚。

10 人们常用‚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干部‛来形容农村干部的重要性。的确,村(社区)干部处于基层一线,直面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他们的形象在群众心中就是党的形象。郑军平身为中共党员,拴马村主任,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基层群众服好务。然而他却漠视纪律、心存侥幸,两次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为他人和自己谋求不正当利益,满足自己的贪欲,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的形象。郑军平被严肃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事实再次表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终将难逃党纪和国法的惩罚。

【案例八】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被判刑

李勇,男,1972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成都市人,1991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4月任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勇利用担任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之便,在2009年以来的辖区老旧院落环境整治工程中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便利、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7.98万元。其行为触犯了法律,违反了党纪政纪条规。

2015年3月,李勇因犯受贿罪被锦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同年4月,李勇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警钟长鸣】

11 李勇利用担任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之便,在2009年以来的辖区老旧院落环境整治工程中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便利、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7.98万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李勇不会不知道自己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是怎样的一种性质,会受到怎样的惩罚。但是,长期以来,他工作中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和工程老板交‚朋友‛,这都是导致他滥用手中公权,为工程老板承接工程铺路搭桥谋取利益的原因。

一名正值壮年、前途远大,尚可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多贡献的基层领导干部,因为个人的贪欲,经受不住诱惑,却在人生的节点上画上了黑色的转折号。在领导和同事们为他惋惜和痛心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年来,因工程建设落马的干部不在少数。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质量和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锦江区在2014年出台了《锦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锦府发〔2014〕27号)的基础上,结合锦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际,专项制定了《锦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三方会审程序实施办法》《锦江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程序实施办法》《锦江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三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程序化、规范化,确保了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12 【案例九】

“集体研究”专项资金变补助

“户县水务局以奖励名义给班子成员及其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发放补助,资金来源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2015年2月,西安市纪委投诉室将这条问题线索移交户县纪委。

2012年1月初,陕西省户县水务局原局长何龙勤召集局领导班子会议,该局党委书记蔡宝荣、副局长于建武、刘景祥、总工程师师根宝参加,办公室主任赵占虎、财务科科长石桥列席会议。会议研究认为,2011年水务局局机关和各建管处工作任务繁重,领导干部时常加班,应给局主要领导和各建管处负责人发放补助。会议决定使用黑河引水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协调费,给局领导每人补助3万元,建管处负责人按建管处成立时间迟早和工程量大小,补助0.7万元至1.6万元不等,共计35.2万元。

何龙勤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有关要求,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属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户县纪委于2015年3月9日开始初核。在初核过程中,县纪委深入水务局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征求各方意见,综合运用纪律审查措施对该问题进行处理。

2015年3月24日,县纪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案情。3月31日,召开有6名律师参加的案情联席会议为案件调查把脉。4月20日,向西安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汇报案件进展情况。4月27日,县纪委再次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案情。鉴于问题线索由上级纪委移交,为保证调查质量,依规依纪、客观公正作出处理,户县纪委先后8次向市纪委交办科室、分管案件查办的科室及审理室专题汇报进展情况。

13 依照有关规定,鉴于领取补助的19人已将领取的35.2万元全额退还,应负主要责任的时任水务局局长何龙勤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呈报西安市纪委批准,2015年8月决定给予该局党委书记蔡宝荣、副局长刘景祥、总工程师师根宝党内警告处分;对副局长于建武、财务科长石桥诫勉谈话。

“集体研究”不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挡箭牌”,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将遵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成为一种思想自觉、行为自觉,决不以各种理由和原因而触碰“底线”、“红线”。

【执纪者说】

‚集体研究‛不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挡箭牌‛,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将遵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成为一种思想自觉、行为自觉,决不以各种理由和原因而触碰‚底线‛、‚红线‛。

【案例十】

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社区书记被严惩

2014年9月,金牛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原金泉街道互助社区党总支书记吕世嘉存在涉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渎职错误等违纪问题。

2002年,金牛区原金牛乡清水河村委会主任吕世嘉,将不符合非农业人口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兄妹2人列入其母黄某某户内审批申请,并加盖村委会印章和个人印章,该申请获得批准。2007年2月,

14 黄某某一户分得安置房3套,面积共计240平方米。2005年,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清水河社区工作人员胡某某(另案处理)开具其姐在其父户内有宅基地的虚假证明,时任社区党总支书记吕世嘉在此虚假证明上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确认。2008年8月,胡某某姐姐分得安置房1套,面积60平方米。

2015年2月,金牛区纪委决定对吕世嘉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2015年5月,金牛区纪委给予吕世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警钟长鸣】

吕世嘉身为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在明知他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安置分房条件的情况下,为他人审批宅基地和安置分房提供帮助,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渎职错误,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二条第五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

吕世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谋取利益、为他人审批宅基地和安置分房提供帮助等违纪问题,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该案中吕世嘉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说明了区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决心。这个案子告诫大家:群众利益不容侵害。

15 【案例十一】

打招呼免门票游景区被追责

到风景区旅游,买门票理所应当。但打个招呼,就省了门票钱。杨洪亮万万没想到,这个招呼的“代价”有点大。

2015年5月1日上午,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南赛乡派出所民警杨洪亮与内丘县扁鹊庙旅游开发公司副经理韩飞联系,称自己有8名柏乡县的朋友要到扁鹊庙景区游玩,请对方帮忙照顾一下。结果,杨洪亮8名朋友未购买门票就进入景区游玩。

2015年5月2日上午,杨洪亮与内丘县扁鹊庙旅游开发公司副经理金宗志联系,让其照顾自己邢台市和柏乡县的朋友到扁鹊庙景区游玩,但因其他原因未能进入景区。

内丘县纪委工作人员在“五一”期间的明察暗访中发现以上问题线索,并向县纪委有关领导报告。内丘县纪委按照程序对杨洪亮介绍朋友到扁鹊庙景区免费游玩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认为:杨洪亮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未能严格要求自己,以打招呼的方式照顾朋友到扁鹊庙景区游玩,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南赛乡党委给予杨洪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慷公家之慨,行私人便利,实不应该。进景区买门票,看演出买门票,观展览买门票,是制度是规定,天经地义。然而总有人想耍耍特权,打打招呼。现在,这些都行不通了。纪律和规矩是底线也是红线。再小的事,只要触碰了底线就是违规,就应该受到处罚。

【执纪者说】

到风景区旅游,买门票理所应当。但打个招呼,就省了门票钱。杨洪亮万万没想到,这个招呼的‚代价‛有点大。

16

【案例十二】

截留医保 隐损票据 社区纪委书记被严惩

吴霞,女,1983年11月出生,汉族,四川成都人,201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1月起先后担任郭家桥社区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年2月至9月期间,吴霞负责郭家桥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征集工作,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截留医疗保险金19820元人民币,私自将其用于支付个人银行信用卡消费等,并不按规定上交和故意隐匿、损毁部分社保专用票据,导致部分参保人员不能正常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其行为已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

2015年2月,望江路街道党工委免去吴霞郭家桥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同年5月,望江路街道党工委给予吴霞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警钟长鸣】

吴霞身为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别说践行党员责任与义务、监督他人履行监督责任,连自己都不能洁身自好,把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抛之脑后,利用公职,损公肥私,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社区干部、‚村官‛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在群众眼里他们可是有实权的‚官‛,手中掌握着人、财、物的管理和分配等有‚含金量‛的权力。这一群体的腐败看似微小,如果放纵不管,任其所为,就会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因此,

17 要切实做到早发现、严查处、零容忍,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蚁贪‛行为无处藏身。

【案例十三】

谋私利 酿苦果 悔莫及

2014年3月,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在对永兴镇红花村村公资金审计时发现:2013年2月,永兴镇红花村在实施该村“莓香桃韵”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嫌伪造报账票据,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通过调查,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发现,永兴镇红花村党总支书记贾良芳、原村党支部书记刘书云、原村文书袁仕明存在涉嫌贪污、职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

2011年12月,双流县永兴镇启动土地整理项目,红花村委会受镇政府委托,负责本村该项目的青苗赔付工作。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三人通过伪造青苗补偿款签字表,骗取土地整理款23万余元。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3人以发放工作经费的名义从中各分得5万元。

2012年11月,红花村实施“户户通”道路建设,在报支工程款时,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3人通过虚开砂石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15万元予以私分。

2013年4月,受永兴镇政府委托,红花村委会负责“二绕”改沟改路工程征地及青苗补偿工作。在上报征地面积时,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3人暗中勾结镇规建办副主任杨真荣,通过虚报征地面积及鱼塘补偿等方式,套取资金14.3万余元予以私分。

18 2013年4月,红花村实施“户户通”道路建设,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3人再次采取虚开砂石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8万余元并予以私分。

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3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2014年9月17日,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在认定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违纪问题后,移送双流县人民检察院进入司法程序。2014年12月24日,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3人被依纪开除党籍。

【警钟长鸣】

贾良芳、刘书云、袁仕明3人作为基层组织党员、村支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国有和集体财产,已构成贪污和职务侵占的错误,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第四项、第七项、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必须一生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不忘‚执政为民‛。常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在侥幸心理驱使下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无异于自我欺骗‚掩耳盗铃‛,最终得到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和‚身败名裂‛的下场。警钟长鸣:谋私利,酿苦果,悔莫及!

【案例十四】

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介绍贿赂

2011年1月,某市城管局副局长刘某与人打麻将输光所带钱款,遂给其亲信、该局业务科科长陈某打电话,要求送去5000元现金。陈某深知以后不可能让刘某还其钱款,于是给其负责的某项目的包工头钟某打电话,明确告知其副局长刘某急需用钱。随后钟某开车前往

19 刘某所在茶楼,与先到一步的陈某碰头。陈某告诉钟某,刘某正在里面接待客人,不方便见他,由陈某本人负责转交。钟某将5000元现金包好后交给陈某离去。陈某随后将钱交给刘某,并告知其为包工头钟某所送。后刘某未将钱还给陈某或钟某。

分歧意见

本案中,陈某在刘某与钟某之间联系、撮合,使刘某接受了钟某所送的5000元现金。其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以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利用其与刘某、钟某熟知的方便条件,在双方间撮合,代为向刘某送交钱款,从而促成行贿和受贿得以实现,其行为属于介绍贿赂。

第二种意见认为,陈某在刘某和钟某之间不仅仅是简单的牵线搭桥作用,而是由其挑起了钟某的行贿故意,且还代钟某向刘某送去钱款,其行为属于行贿的共犯。

第三种意见认为,陈某在明知刘某索要5000元不可能偿还的前提下,利用包工头钟某需要通过刘某和陈某承接更多工程的心态,向其索要现金赠与刘某,其行为属于受贿的共犯。

【评析意见】

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甄别介绍贿赂和行贿、受贿行为:

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分析,如果介绍人的目的是与其共同谋利,甚至与其共同预谋,由介绍人从中联系、撮合,代为贿送或代收财物,应认定为共同行贿行为或受贿行为的共犯;而若介绍人的主观故意只是单纯为了撮合行受贿双方交易的达成,并无谋取当前利益或预期利益的目的,则应认定为介绍贿赂。

20 从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判断,如果介绍人提供引诱、劝说、教唆等手段使他人产生行贿或者受贿的主观故意,并积极为其联系撮合,其行为可认定为已超越一般介绍的范畴,属于行贿或受贿行为的帮助犯,构成行贿或受贿;如果行贿人、受贿人本身就有行贿、受贿的故意,而委托介绍人为其寻觅行贿、受贿对象,从中牵线搭桥,使错误行为达成,则介绍人的行为一般来说属于介绍贿赂。

从利益谋取角度看,应注意判断介绍人收取利益的来源。首先,介绍贿赂不以行为人是否通过此介绍活动获取利益为界定标准,即使介绍人出于友情等感情因素无偿撮合行贿、受贿行为的达成,只要符合介绍贿赂的构成要件,仍应认定为介绍贿赂行为。其次,在介绍人获得了利益的情况下,应注意区分利益来源。如果介绍人获取的利益来源于其帮助谋取的不正当利益之中,则一般应认定为行贿或受贿行为的共犯;如果获取的利益是通过该居间行为所获得的酬劳,则不影响介绍贿赂行为的成立。

逐一分析三种意见,我们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本案中,刘某并没有通过陈某寻求行贿人的主观故意,是陈某单方面的积极行为促成了钟某的行贿和刘某收受钟某钱款的行为,其作用已超越了介绍贿赂界定的穿针引线作用,不应认定为介绍贿赂行为。

陈某的行为也不属于行贿行为的共犯。陈某确实积极联系钟某向刘某贿送财物,并代为转交,对行贿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具有行贿行为的某些特征,但从主观方面分析,两人不具有相同的行贿故意。钟某之所以向刘某贿送钱款,是为了能讨好陈某和刘某,从而承接到更多的工程项目;而陈

21 某之所以向刘某联系递交钱款,是为了讨好领导。从客观方面分析,行贿钱款全由钟某提供,虽是由陈某代转,但刘某明确知道钱款来源,陈某只是起到联系和转达的作用。

陈某的行为应构成受贿的共犯,其所处的角度应是与刘某利用其职务身份共同向钟某索要钱款,为自己谋取可期待的不正当利益。主观方面,陈某具有向钟某索要5000元现金的主观故意,在将钱递交给刘某时告知了钱款的来源,与刘某形成收受钟某钱款的合意;客观方面,陈某和刘某都是利用可向钟某分配工程任务的职权条件,向钟某索要钱款,侵犯了公务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案例十五】

刘铁男受贿案警示——须臾不能忘记党员身份

这是迟来的忏悔。

“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 9月24日,河北廊坊中院庭审现场,刘铁男痛哭流涕地自我剖析。 刘铁男大起大落的人生轨迹让人唏嘘不已。他在陈述中的深深悔过,虽无法减轻他的罪责,却给广大党员干部带来诸多思考和警示。

【思考一】:如何看待理想信念

——‚我从一个钢铁工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背负着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但后来放松了要求,价值观出了问题。‛

我们党每培养一个干部,都要经过严格地考察、系统地培养。刘铁男也是这样一步步成长起来的。

22 1976年,刘铁男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在仕途初期体现出的作风和展现出的能力,让他‚多次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从官方公布的履历看,刘铁男的仕途,起步于国家计划委员会。曾就读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专业的背景,给一位同事留下了‚专家型,喜欢谈论学术问题‛的印象。

1996年至1999年,刘铁男担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一位和他在日本期间熟悉的学者称,刘铁男虽当时比较低调,但可以看出非常懂行,‚和后来媒体上看到的刘铁男形象截然不同。‛

执掌国家能源局期间,刘铁男开始膨胀。一位能源研究学者依然肯定了他,认为他在控制能源总量、分布式能源的推动、页岩气开发的推动方面,还是做了工作的,特别是能源‚十二五‛规划,‚条理较为清晰,认识也到位‛。

不得不说,曾经的刘铁男,是个想干事业的人。用他在陈述中的话讲,‚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应该做两袖清风、心无旁骛干事业的人。我以前确实是这样一个人。‛

如果,没有如果;时间,也无法倒流。

一名党员过去优秀不等于现在优秀,现在优秀不代表永远优秀。刘铁男随着职位升高、权力变大,逐渐忘却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在党旗下说过的铮铮誓言,党员意识淡漠,个人意志滋长,开始变得‚说一不二‛,‚心思很难琢磨‛,‚官腔十足‛。

理想信念看起来抽象,却无时无刻不在支配着人的行为。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面对蜂拥而至的‚商人朋友‛,刘铁男的价值观、权力观出现了扭曲,混淆了公私界限,变得‚利令智昏‛,终因‚贪腐行为害了自己‛。

23 失去自由的时候,才能真切体会到自由的可贵。刘铁男说,在过去立案、侦查的十几个月里,包括到庭上,自己始终都处在沉痛地忏悔和自责中,每次的询问都像鞭子一样抽打着他的灵魂。

‚我每天靠什么支撑?我曾是共产党员,作为反面教育,我要支撑好。‛在这个时候才想起曾经的党员身份,悔之虽晚,却值得深省!

【思考二】:如何看待党的纪律

——‚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 起诉书列举的一件件事实,连刘铁男自己都感到触目惊心—— 2002年至2012年间,刘铁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共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

刘铁男说,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认清是在违法还是在违纪,‚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

人之将判,其言也诚。刘铁男如果早一点认识到这些,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对纪律的突破。因此,可以说,党的纪律看似约束,实际上是对党员的最大保护。

‚我对违法违纪存在侥幸或者明知故犯,明知违纪还要去干就意味着违法。‛最初,刘铁男还是保持着一定的警醒,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侥幸心理逐渐占据了上风。

2005年,刘铁男发现刘德成开上了一辆价值30多万元的尼桑天籁轿车,就警觉地问:‚车哪儿来的?‛那时刘德成刚回国,正跟其他人合伙办企业,回答道,是宁波中金石化董事长孙永根以其助理小王的名义买的。

24 ‚我以为就是开公司嘛,是企业用车,但我还是跟刘德成说赶快退回去。‛刘铁男说,‚但是后来公司不干了。车还没送走,我想名字也不是他的,就没有深究。‛

正是对孩子的溺爱和侥幸心理,使刘铁男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网友‚厄尔沃伦‛说,人是复杂而多元的,可能被成就、职位、欲望暂时搞昏了头,但唯有一点,党纪国法的红线不能越!

王岐山同志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无论是谁,无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刘铁男的忏悔,再次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思考三】:如何看待贪腐危害

——‚与家庭相比,给组织造成的伤害是更大的。‛

‚无颜到九泉去见老父亲,也对不起病重在床的老母亲,对不起长期支持我工作的妻子……把孩子也毁了……‛在历数因贪腐对家庭造成的伤害后,刘铁男说,‚给组织造成的伤害是更大的‛。

伤害的确更大!

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可见培养一个领导干部多么不容易,这其中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算政治账、民意账。

王岐山同志直言,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对党组织的伤害远大于其个人付出的代价。

25 刘铁男讲,自己是‚从一个钢铁工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哪一步的历练,不需要社会成本?哪一个平台,不需要组织搭建?这些都不是玩虚拟游戏,而是真金白银,是实实在在的人力物力付出。然而,一旦误入歧途、滑向贪腐,组织之前所有的培养成本皆付之东流。

刨去培养成本,还有对我们党的事业的严重伤害。刘铁男说:‚我是搞经济的……原本我可以用组织的培养发挥正能量的,但我损失了战斗力……‛能走上省部级的高位,如果不被蛀蚀,都是国家的栋梁。要不是利令智昏、大肆敛财,刘铁男原本可以在国家能源局局长的岗位上作出更多的贡献。

对党的事业的危害,不仅在于经济上,更在于政治上、民意上。人民群众对党的真心拥护是最重要的执政资源,群众又是从每一位党员、干部那里来认识我们党的。

‚我的形象已经不是个人,代表共产党员……‛这一点,曾多次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刘铁男深有体会。然而,一旦贪腐则千夫所指,挨骂的不只是贪官个人,群众会说‚瞧那个共产党的干部‛。如此,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疏离,群众对党的支持和信任就会降低。网友‚寄瓶堂‛就说,‚蛀虫不除,国家基石就会被掏空‛,而网友‚philla2013‛则认为,‚严惩贪腐官员,才能重建政府公信‛。

‚通过我犯罪事实来教育更多的同志们别走这条路。有的同志要悬崖勒马,有的同志要引以为戒……‛所有的荣耀和光环已经褪去,刘铁男的忏悔不乏真诚。

然而,人生没有彩排,迟到的忏悔换不来‚假若时光倒流,我就两袖清风‛。广大党员干部当思之、鉴之,须臾不能忘记党员身份,克己奉公,忠于职守,不负组织培养,不负人民期望。

刘铁男受贿案让人唏嘘不已,却给党员干部对如何看待理想信念、党的纪律、贪腐危害等问题带来诸多思考和警示。可以说,党员

26 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党的纪律,党纪实际上是对党员的最大保护。

【案例十六】

湖北省武穴市对泄露信访举报件者严肃处理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信息网信息,武穴市石佛寺镇群众董某向湖北省纪委投诉他署名举报本村党支部书记的信访举报件被人泄露,怀疑是镇纪委干部所为,要求调查处理。接到省纪委信访室反馈的情况后,黄冈市纪委信访室责成武穴市纪委立即核实。

经查,2012年,董某与本村党支部书记在招商引进老年公寓和壮幼中心项目过程中发生纠纷。董某多次向湖北省纪委、黄冈市纪委、武穴市纪委、石佛寺镇党委、纪委及该镇下属10个村委会等30多家单位邮寄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有关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举报内容基本一致。2013年12月16日,石佛寺镇冯秀村负责人冯某、石佛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夏某分别收到董某实名举报信后,违反有关规定,将举报材料交给了被举报人本人,导致举报内容泄露。2014年6月23日,经石佛寺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冯某、夏某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该案虽小,却给我们三点提示:一是严格保密是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的底线,一些干部对此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给信访举报保密工作带来隐患;二是对相关泄密案件要严肃查处,加大通报力度,给广大干部以警示教育;三是对举报人而言,信访举报要选准主责单位,多头举报会加大举报信息泄露的风险。

27 【执纪者说】

湖北省武穴市对相关泄密案件人员严肃查处,加大通报力度,给广大干部以警示教育,使其严格保密是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的底线。

【案例十七】

思想上脱党,违纪成必然

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冷有春对自己的违纪事实供认不讳。 即便已退休两年,冷有春的名字,在白城市依然有着很高的知名度。

他曾是这座城市的名人。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白城市博物馆举办过的白城人物展,打头的就是他——大幅的照片,诸多的荣誉,讲述了他为这座城市立下的汗马功劳。

然而,退休两年之后,冷有春却以一种不光彩的方式,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15年4月3日,吉林省纪委发布消息,冷有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古人说,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冷有春背离党的性质宗旨,思想脱党、行动脱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让曾经的荣誉蒙尘,断送了自己,也葬送了一家人的幸福,令人唏嘘不已。

1.入党动机不纯,埋下隐患

冷有春的忏悔:实实在在地说,当时就是想多付出,多贡献,对党要忠诚。同时也不隐讳地说,只有工作好了,入了党,才能够升官,最后才能够光宗耀祖。

28 案情回顾:“小时候太穷了,兄弟姊妹九个,父亲一个人工资,52块5毛!吃饱肚子都很难,穿就一套衣裳,住一个厢房。”近日,记者见到了身陷囹圄的冷有春,虽已62岁,但体格依然壮实,只是在回忆往事时,声泪俱下。

翻开冷有春的资料,不难发现,他有过积极向上、奋斗不息的青少年时期。

1953年,冷有春出生于吉林省大安市的一个贫寒家庭。困苦的生活非但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砺出他顽强、勤劳的品质。他发奋学习,考上大学,毕业后进入白城地区建筑设计院工作,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很快脱颖而出。1985年,32岁的冷有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当年的入党志愿书上,冷有春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地写道:“我加入中国共产党,不是想在执政党中捞到什么个人的好处,而是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入党的那一刻,他喜极而泣。

多年后回忆往事,冷有春忏悔说,当年入党,一方面有信念感召,另一方面,也确实有自己的“小九九”:只有入了党,才能够升官,才能够光宗耀祖。

冷有春的入党动机不纯。如果入党后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未尝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可惜的是,入党后,他不仅没有加强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反而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愈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后来,常以“商人”自居,满脑子都是“大赚一笔”,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

◎点评:共产党员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直至身陷囹圄,冷有春都没有想明白。

29 他潜意识里把入党当作升职和光宗耀祖的一张“门票”,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入党为什么,纪律是什么,该如何对待名利得失。入党后,他把自己定位成一名技术型干部,在业务上突飞猛进,在思想上却原地踏步,甚至逐渐倒退。正如他自己所坦白:“多年来我完全忽视了政治学习,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无数事实表明,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加和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越是身居高位,越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冷有春理想缺失、信念不坚,便如西谚里的泥足巨人,必然走不远。他入党时思想上的隐患,为他日后思想脱党、严重违纪埋下了伏笔。

2.思想脱党,视组织纪律如无物

冷有春的忏悔:(提起脱离组织管理)那阵就寻思退休了,一个退休老头,的确是没重视起来,实事求是讲,没重视。

案情回顾:“他违纪的时候不知道啥是党,落马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是党员。”办案人员对冷有春的评价一针见血。

冷有春曾自言,入党30年,十分珍惜、十分在意党员身份。他信誓旦旦地表示,要为党奋斗终身,跟着党走一辈子。

可事实上,随着职务的提升,冷有春党的观念不仅没有增强,反而愈加减弱。特别是2001年以后,他担任白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手握城市建设重权,一言九鼎、得意忘形,更是由党的意识弱化,逐渐发展为无视组织纪律、为所欲为。

白城市熟悉冷有春的干部,至今记得他的“蛮横”、“霸道”。白城建筑领域的事,别人说话“都不好使”,往往由冷有春一语而定。曾经给冷有春开过车的司机张某,给他送上好处费,央求“照顾”,冷有春不经组织讨论,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一个电话就将上千万的工程交由其承包。这样的“任性”例子,在他任职期间不在少数。

30 冷有春沉迷于“霸道总裁”的感觉,到后来,更是思想上脱党,自视为“商人”,整日沉迷于“经商之道”,以权谋私,严重违纪。

他对纪律的漠视,一直延续到他退休之后。退休之后,冷有春没有收敛,居然发展到行动上脱党——他脱离组织管理,堂而皇之地做起了“党外之人”。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6月,冷有春退休之后,准备把自己的组织关系从白城转到居住地长春,在办理过程中,他违规长期自己保管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转接,并长时间不交党费。据介绍,冷有春无正当理由脱离组织管理、不参加组织生活长达17个月!

如此严重违反纪律,冷有春只是推脱为“家里有事耽搁了”,轻描淡写地表示“没重视起来”。

◎点评:从思想上脱党到行动上违纪,冷有春党的意识淡漠,把纪律当成了儿戏。

在位之时,他思想上脱党,自视为“商人”,把建委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大搞以权谋私,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从组织身份上看,他还是党的人,但从思想上考察,他早已背离党的性质宗旨,与党离心离德。

退休之后,他行动上脱党,脱离党组织管理,利用贪污受贿所得,过起了“冬天海南晒太阳、夏天长春喝壶茶”的“好日子”。这个时候,他的“车毁人亡”已是必然。

思想上的病变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脱党必然导致行动违纪。冷有春忽视思想改造,厌恶政治学习,直到身陷囹圄才后悔莫及。他的教训,值得每一名党员干部深思。

3.心理失衡,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31 冷有春的忏悔:刚开始一些人给我送钱送物,我的党性提醒我这是犯错误的,但是我的私欲告诉我没事,小来小去的没人查,大不了退回去,我就这样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向行贿者敞开了大门。

案情回顾: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冷有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经历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他思想上蜕变,心理上失衡。

刚开始,冷有春对于别人送的钱,即便数额不大,也坚决拒绝;到后来,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收些红包礼金,开始“小打小闹”。

真正让冷有春备受“刺激”,是他担任白城市建委主任之后。如果说之前,他还能用对功名的渴望压制贪欲,那么随着职务的提升和权力的增大,他自觉“功成名就”,思想上脱党,已经无法遏制自己的贪欲。而此时,他更是与老板攀比,内心深处越发不平衡。

“在与建筑老板们接触后,我发现他们开的是高档车,住的是高档别墅和洋房,经常出入高档酒店,我的心理失衡了,那些平日里对我毕恭毕敬的人凭什么过得比我好,凭什么可以享受锦衣玉食,而大权在握的我却只能粗茶淡饭,只靠工资生活……”落马后,冷有春反思说。

思想上脱党、心理上失衡,让冷有春内心的贪念如野草一般疯狂滋生,什么纪律、规矩都顾不了了。

“当时认为没有钱就不行,就没有好的生活,以为钱多了,能给我和家人带来很多利益。”冷有春回忆说,那时一门心思想着发财,想着提高家人的生活档次,给他们留下享用不尽的财富,让几代人都过上富裕的生活。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处心积虑,侵吞国有资产,大肆受贿。从收几百元都心惊胆战、诚惶诚恐到收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千万元都习以为常,最后不仅受贿,还主动索贿。

32 特别是200

6、2007年,冷有春估计自己要离开白城市建委主任岗位了,更是“悟透了”:“觉得没有钱就不行,就没有好的生活”。

他抓紧一切机会受贿,发展到后来,连谁送的钱、收了多少都不知道,用他自己的话来形容这个阶段,那就是——“收、收、收”。

“冷有春貌似忠厚老实,实则祸心深藏。”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冷有春虽然疯狂贪腐,但腐败时相当讲究“技术含量”。他担任建委主任时“空手套白狼”,控制多人银行账户,侵吞了白城一家国有企业;退休之后离开白城,移居长春,还利用微信遥控指挥企业经营,不知收敛、不肯收手。

◎点评:冷有春对当官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在他看来,当官就是“人上人”,能“光宗耀祖”,理所应当享受财富和享有特权。可一旦与财大气粗的老板相比,他立即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心态严重失衡。他偏执地想利用手中权力得到补偿,一心想发财致富、造福子孙。为此,从收小钱都不敢,逐渐发展为收大钱还不满足,甚至主动索贿,一步步从轻微违纪到严重违纪,直至涉嫌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冷有春从“小打小闹”到严重违纪的过程中,监督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他信念不坚,有违纪苗头时,没有人及时地对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他踏出违纪第一步时,板子也没落到他身上。这让他心存侥幸,无视纪律,愈发大胆,最终滑向无底深渊。冷有春的堕落,再次表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唯有真正以纪律为尺,抓早抓小,管到位、严到份,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

【执纪者说】

古人说,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冷有春背离党的性质宗旨,思想脱党、行动脱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让曾经

33 的荣誉蒙尘,断送了自己,也葬送了一家人的幸福,令人唏嘘不已。

【案例十八】

虚报冒领村公专项资金 村党支部书记等7人被判刑

2011年3月,新津县普兴镇袁山村村委会决定使用村级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村公资金)在袁山小区

一、二期安装路灯。时任袁山村党支部书记的叶丰强、村委会主任袁成品、村文书张承林,以及原花桥供电所电工杨兴朝4人商量,以杨兴朝名义投标,借安装袁山小区路灯工程之名虚报冒领村公专项资金。之后,叶丰强又分别找到时任袁山村党支部委员的林传雄、村委会副主任王凤春、出纳陈贵良,要求3人在村议事会上表决时同意将路灯工程投标给杨兴朝,到时给予“好处费”。随后,袁山村议事会顺利通过杨兴朝安装袁山小区

一、二期路灯工程的决策事项。在路灯安装工程完工后,叶丰强、袁成品、张承林、杨兴朝制作虚假承包合同、虚假发票,套取村公专项资金9.5万元予以私分。其中,叶丰强、袁成品、张承林、杨兴朝各分得2万元,林传雄、王凤春、陈贵良各分得0.5万元。案发后,叶丰强等人均退出分赃所得。

2014年11月,叶丰强、袁成品、张承林、林传雄、王凤春、陈贵良、杨兴朝7人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3月,叶丰强等6人被开除党籍(杨兴朝为非中共党员)。

【警钟长鸣】

“蝇贪”成群 其害如“虎” 严惩不贷 民心所向

34 在路灯安装工程完工后,叶丰强等人制作虚假承包合同、虚假发票,套取村公专项资金9.5万元予以私分,2014年11月,这7人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叶丰强等人犹如扰民之‚苍蝇‛,成群结队嗡嘤于基层,冒为民办事之名,截为民谋利之财,干与民争利之事,伤群众托付之情,让群众最受伤,使群众最反感、最痛恨,绝不能听之任之。通过查处这一伤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窝案,除去隐藏在群众身边的‚毒瘤‛,赢得了当地百姓的一致好评。‚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监督执纪部门必当以刮骨疗毒之勇气、壮士断腕之决心,继续保持惩治腐败‚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案例十九】

一单位8人集体参加会所宴请

到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餐饮场所接受宴请,河南省周口市8名处级和科级干部对于明令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的有关规定置若罔闻,依然故我,受到党纪处分。

2015年6月23日上午,周口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喻龙海、市政科科长郭春生、市政管理处主任张国喜等人到川汇区进行城市防汛排涝检查。11时30分左右,一行人检查结束回到城市管理局大门口,从事工程建设的社会人员祁某向喻龙海、郭春生、张国喜打招呼,并邀请他们去其朋友在某小区开设的私人场所吃午饭。此时,陆续下班

35 的城市管理局纪检组组长郭万凯、副处级调研员杜鹏和徐修德、园林管理处主任常俊峰、财务科科长张文德正好走到大门口,喻龙海和郭春生邀请他们一同前往。下午1时,祁某陪同上述人员坐在该场所就餐时,被市纪委检查人员现场查处。

2015年8月24日,周口市纪委给予喻龙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郭万凯、杜鹏、徐修德党内警告处分;9月1日,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分别给予常俊峰、张国喜、郭春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文德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把吃喝地点选在更隐蔽的私人会所,一个单位8人被集体‚盛情邀请‛出入其中,不仅个人受到纪律处分,更损害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党员干部应自觉远离和抵制‚会所歪风‛,自觉守住纪律底线。

【案例二十】

扎紧权力牢笼 现出农村“硕鼠”

袁学勤,曾任北京市延庆县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农经站站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主任,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案发时44岁。

经查,袁学勤从2008年至2014年2月,在6年多的时间里,数十次挪用公款2400多万元归个人使用或转借给他人,并从中收受好处费68万余元。其间,袁学勤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2万余元。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袁学勤何以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又是怎样露出“马脚”,最终自掘坟墓的呢?

36 “篱笆扎不紧,狐狸钻得进”

2008年之前,延庆县村级资金相对较少,账上没什么钱。但是作为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袁学勤就已经开始盯上公款,只不过那时是小打小闹、即挪即补,没有被发现。

2008年之后,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村集体的资金量越来越大,村级账户上的钱也越来越多,习惯了把公款挪来挪去的袁学勤,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开始走向疯狂。

袁学勤案件中,董某是关键人物。董某与袁学勤是老乡,他屡次找到袁学勤借钱做生意。袁学勤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指使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出纳,于2009年分三次将290万元公款划入董某经营的饭馆账户,供其经商使用。

生意做完后,董某将袁学勤挪用的290万元公款全部归还。袁学勤看到他守信用,于是又在2010年8月和2011年3月分两次将1000万元公款划到董某饭馆账户。董某得到上述款项后,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几个月后,董某又将借款归还。

2010年的时候,房价一路飙升,董袁二人从中看到了商机,两人密谋后,袁学勤安排将200万元公款划入董某饭馆账户。之后,两人在昌平区回龙观购买了三套房子,其中袁学勤得到两套。截至案发时,其挪用的公款200万元,还有120万元没有还上。

纵观袁学勤案,仅挪用到董某一人身上的公款就达1200多万元,占到其挪用公款总数的一多半,并且还是连续6次,这个过程中,袁学勤还心安理得地收受了董某奉上的好处费。

数额如此之大、次数如此之多,表明袁学勤已将用于村级发展、农民致富的公款,当成了自家私有财产,随意处置。其目无规矩、胆大妄为可见一斑。

37 人们常说:“篱笆扎不紧,狐狸钻得进。”袁学勤案的发生,正是制度上的漏洞给了他可乘之机。

【警钟长鸣】

从该案看,延庆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村级财务印鉴管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未按规定分别由多人监管;对账户的网上银行转账业务,缺少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聘用的村级会计与乡镇农村经管部门的财务权责分工不明晰;财务内控机制几近失效,会计与出纳之间未能发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作用。

编织扭曲梦想,催生错位人生

袁学勤一直想发大财,很羡慕有钱人的生活,也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过上更体面的生活。有这样的想法本无可厚非,但‚致富‛心切的袁学勤,没有在正道上想办法,却打起了公款的主意,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袁学勤自命不凡,总以为凭自己的能力在镇里弄个副镇长干不成问题,不料事与愿违,2008年的竞选失利,彻底打碎了他的当官梦,这让他十分恼火,甚至扬言:‚别看今天镇里少了一个副镇长,不出多久,就要出一个千万富翁!‛

仕途的受挫,让袁学勤的发财梦变得前所未有的迫切,在他看来,实现梦想,公款是‚捷径‛。他多次挪用公款借与他人,在朋友圈内有了‚袁百万‛的称号。身边的朋友都把他当成‚财神爷‛,纷纷向他借钱,他的发小办了一个奶牛场,找他借钱;他的同学搞运输合作社也找他借钱,他都很‚义气‛地挪用公款借给他们,结果借出去的钱有去无回,他的发财梦彻底破灭。

38 没有空子钻,硕鼠现原形

延庆县有60%的农业人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延庆县委、县纪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台《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延庆县村级干部廉洁履职‚十严禁‛》等制度。

特别是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延庆县委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等10多项制度,使得农村财务管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大大挤压了‚硕鼠‛们利用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操作的空间。

正是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袁学勤意识到账户亏空这个问题要暴露了。于是他四处托人跑贷款,想要填上600万元的‚大窟窿‛。想想自己挪用的公款还没有补上,过去风光无限的袁学勤,此时心有余悸、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作茧自缚,后悔晚矣。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袁学勤的落马再次表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试图钻制度“空子”的行为,终将自食其果。广大党员干部当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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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教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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