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检查讲话稿

2021-05-20 来源:发言稿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

【链接】税务机关的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主要有6项权利:

(1)查账权;

(2)场地检查权;

【提示】税务机关无权到纳税人的生活区检查。

(3)责成提供资料权;

(4)询问权;

(5)交通邮政检查权;

(6)存款账户检查权。

【提示】检查纳税人存款账户时,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

【注意】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推荐第2篇: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检查通知书

赤峰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五十四 条款我局决定从年年日至2009年12 月 31日期间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请届时将纳税资料准备齐全,接受检查。如你单位有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接受检查或以上检查人员应回避的,必须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申请。

税务机关(章)

2010年10月13日

告知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告知你(单位)的义务、权利:

一、你(单位)的义务:

1、必须接受税务机关及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向检查人员介绍本单位概况、生产经营情况,提供帐薄、凭证、报表、开户银行帐号及有关资料。

2、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并在询问笔录、检查底稿和取证资料上签章或押印。

二、你(单位)的权利:

1、对检查结果,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对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3、对检查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4、对检查人员有以权谋私、故意刁难,以及引、诱、逼供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国税机关及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5、对检查人员无税务检查证或不是两人以上实施检查,有权拒绝检查。

推荐第3篇:商业银行税务检查

商业银行税收检查操作指南

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核算特点

(一) 商业银行简述

商业银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办理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等。

国有商业银行是指资本金由国家拨付(或控股)的商业银行,通常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和核心,其主要业务包括吸收存款、发行金融债券、借款等筹资业务,贷款业务,买卖有价证券,结算业务,委托、代理、咨询等信托业务以及股票、债券、外汇买卖投资和实业投资等投资业务。

另外,还有一些股份制或地方设立的商业银行(如光大、华夏、兴业、中信、深发展、广发展等)以及中外合资和外资金融机构。

本文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例,整理商业银行税收检查指南。

(二)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 1.经营的商品和业务具有特殊性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商品是货币、货币资本以及金融机构衍生产品等特殊的商品,以信用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业务除了传统的存、贷、汇等金融零售业务,还经营多种金融批发业务(即非个人业务)以及各种新的金融业务和品种,不仅核算、反映、监督本身的业务活动,而且还核算、反映、监督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的资金活动情况,负有国家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2.实行一级法人,分级管理的体制

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在总行一级法人基础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负盈亏、统缴所得税”的管理体制;总行对分支机构统一领导,层级授权,以分、支行为成本、利润、风险控制和资源配臵中心经营银行业务。内部实行总行、省级分行(一级分行)、市地分行(二级分行)三级核算(个别地方区县支行也独立核算),自计盈亏、指标控制、分配挂钩、亏损自补的管理办法。这种经营管理体制在财务管理上表现出集团财务的特征,由总行集中披露的财务信息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淹没性。

3.管理和核算网络信息化

国有商业银行各行以大中心数据集中模式为技术依托,分别制定了网络信息化业务核算系统,该系统由若干个子系统组成,每个子系统又由一个或多个应用组成,其核心是集对公业务、个人业务、国际业务、银行卡业务为一体的业务处理系统,实现了业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的自动采集和数据集中。经过多次升级换代,专业化程度非常高,核算系统功能也很强大,其整个核算系统包括财务管理体系的运作已非常现代化,基本摆脱了手工记账。

——贷款业务由风险管理部门通过“信贷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审批后,将贷款借据传到营业部门,通过柜员机录入业务核算系统,利息收入自动结转。贷款合同和台账由风险管理部门保存,借据由财务部门保存。

——存款业务由各营业部或网点通过业务核算系统直接受理,系统自动计息,凭证统一保管,有关事项采用登记簿(个别网点留有手工账)形式备查。

——人事费用、业务费用等费用通过“财务管理系统”核算后转入业务核算系统。

——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统一核算,自动计提折旧,并与业务核算系统接口,原始凭据保存在市地分行以上核算单位财务部门。

4.事权等级严格,制约性强

国有商业银行事权划分灵活、事中控制严密,以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以产品和业务为中心构造其内部组织体系,部门分工细、制约性强,管理层次多,根据不同业务种类、不同的交易类型和不同的金额,赋予柜员不同的级别和处理权限,一个数据的汇集须几个部门共同完成,每人须凭借各自的密码和授权处理业务和查询数据,不能互查。在业务核算系统中,行长级人员只能查询本行及其下级行的数据,各部门只能查询本部门及其下级部门的数据。业务核算系统上线前的数据查询,市地分行和支行的数据须到省行查询,省行的数据须到总行查询。

(三)国有商业银行财务核算特点 1.会计账务组织

在会计账务组织上设臵了综合核算和明细核算两个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的核算体系。综合核算由科目日结单、总账、日计表组成;明细核算由分户账、现金收(付)日记簿、登记簿(卡)、余额表组成,其中分户账是明细核算的主要形式。

前台柜员根据凭证登记分户账,抄制余额表,后台综合人员则根据凭证编制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编制日计表(电脑记账的,由电脑日批量处理后打印),通过相互间的总分核对、平衡,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电脑记账的登记账簿、编制日记表以及平账等工作均由计算机进行。为了前台柜面的分工协作,采用单式记账凭证,便于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及分工记账,但由于不能

在一张凭证上反映一项业务的全貌,而且记账凭证的数量很大,不便于查账。

2.核算内容

收益类核算内容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三部分;成本费用类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等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和税金及附加。

3.市地分行以下机构财务核算多实行报账制

国有商业银行以二级分行(市地分行)为基本经营核算单位,其以下机构为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实行报账制(有独立核算权的除外)。非独立核算的支行没有完整的账册,不编制会计报表,存贷业务通过“业务核算系统”由上级行记账,自上而下生成报表并下传;固定资产由二级分行等核算行按产权归属直接管理和核算;费用统一调剂使用,逐级定额控制,支行正常的业务费用和支出年初由二级分行在限额内预拨备用金,实行报销制,大额和临时需要的费用须报批。

4.实行表内表外核算

表外科目是商业银行会计所特有的一类会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具体包括担保类、承诺类和金融衍生交易类三种类型的业务,其中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套期保值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国有商业银行一般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按照是否承担风险,是

否存在或有事项设臵会计科目进行表内表外核算。存款、贷款、现金、金融机构往来、代理业务、所有者权益、损益等反映会计要素实际增减变化的科目在表内核算,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资产负债共同类(其特点是在日常核算中资金性质不确定,其性质视科目的期末余额而定,余额在借方表现为资产,余额在贷方表现为负债)和损益类。再贴现、转贴现、应收未收利息、开出信用证、承兑汇票以及有价证券等不反映会计要素实际增减变化,而仅用于反映或有资产、或有负债以及各项登记备查事项的会计科目在表外核算,分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类、市场风险类和代理业务类以及备查登记类。

5.采用单式记账法

国有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核算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中国银行现已改用复式记账法),对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只在一个账户(科目)中进行登记,会计事项发生或增加时记收入,销账或减少时记付出,余额表示结存或尚未结清的会计事项。记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计量,而是为了控制,需要什么资料登记什么资料,且对应关系不明晰,只反映了业务的一个侧面,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业务的来龙去脉,不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6.账簿凭证记载代码化

国有商业银行采用电脑记账,账册、凭证及其摘要栏以核算代码(二级核算码称为子码)表示相应的会计科目名称,以电子方式存档。核算代码由各自总行按业务种类和资金性质统一设臵,一种业务对应一个核算码,有《会计科目及核算码表》对照,每年有所变动,各行的核算代码有所不同。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检查

(一)少计或不计利息收入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利息收入,收取利息长期挂账不按规定结转收入,或记入金融机构往来账户,或冲减经营费用。

(2)将一般贷款作为转贷外汇业务处理,扣除借款利息(手续费)记收入,或扩大转贷借款利息的扣除范围,将非境外借款利息支出或金融机构往来拆借利息在转贷利息中扣除。

(3)应收利息逾期未按规定转入表外核算,收回的应收未收利息未按规定转入表内核算,少计收入

(4)未按规定冲减应收利息收入。

(5)抵债资产自用或变卖,抵息部分未按规定计税。 2.主要检查方法

(1)核对贷款台账,审查贷款合同,进行账簿检查。 ①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抽查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全额并入收入计税,关注贴现业务的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按全额计税;检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应付款项”、“财务费用”等账户,对照款项来源,审查有无将应税收入混在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中,或计入“财务费用”等账户抵减费用支出,有无长期挂账不按规定结转收入的情况;对照表外利息收入,检查有无将“应计利息”转入表外核算;对贷款额度大、挂账时间长、运行情况良好的企业,抽查几户调查核实,核实有无企业已支付利息(含实物抵息)而银行未计入利息收入的现象。

②审核转贷协议或合同、转贷利息票据,核实是否将一般贷款作为外汇转贷业务来处理,扣除借款利息(手续费)记收入,少申报相关税费;有无混淆、扩大转贷借款利息的扣除范围,将非境外借款利息支出在利息收入中扣除,有无将金融机构往来拆借利息在转贷利息中扣除。

(2)对应收利息逾期情况进行审核。了解企业记账的程序,检查季度业务报表、贷款户欠息台账、不能收息户明细表、贷款台账及相关记录,统计表外核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查看贷款合同,核对银行利息备查账登记的贷款期限,审查有无贷款未逾期(含展期)90天,而应收利息逾期90天就转入表外核算,有无将贷款逾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而此前(含90天)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转入表外核算;审查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发生额和表外应收未收利息贷方发生额,核实收回逾期贷款的利息是否并入收入计税。

(3)对应收利息冲减情况进行审核。逐笔统计利息收入冲减情况,结合表外核算应收利息表、贷款协议,检查应收未收利息收入的冲减是否符合规定,冲减数额是否真实准确,审核所冲减利息收入的贷款及其应收未收利息是否均逾期(本金逾期含展期)90天,审核所冲减的利息收入是否已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已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核所冲减的利息收入是否是已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注意已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收未收利息是否重复冲减,已冲减完毕的应进行清算。

(4)检查固定资产台账、抵债(贷)实物明细表、租赁合同、收取租赁费的凭据、收费明细表、进账单及传票,到负责以物抵贷、抵息物品的资产保全或清收中心等部门核实抵债物品的处臵情况,检查物品处理变现抵息部分是否按规定计税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到法院、产权管理部门、拍卖机构调查资产处臵情况,核实企业有无将抵债资产自用或变卖的情况,检查抵息部分有无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契税等税费,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检查折价金额高于债权部分的处理,到债务人(单位)调查是否退还,退还的金额、票据是否真实,未退还的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发(1999)第162号、国税函(2002)第960号、国税函(2000)第906号、财税(2002)182号、财金(2005)67号、财金(2002)5号、财金(2005)53号

4.相关提示

特别关注销售抵债资产取得的收入和冲减表外应收利息收入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纳相关税费。

(二)少计或不计手续费收入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手续费收入不入账,直接用于职工福利,发放给职工等。 (2)将手续费收入冲减营业费用、记入金融机构往来账户或长期挂应付款项。

2.主要检查方法

(1)询问有关人员,了解银行从事那些中间业务,结合以往相应的手续费收入状况,分析比较其手续费收入的构成和记账的完整性,检查有无少计或不计手续费的情况;到保险公司、邮局、自来水公司等有关委托代办(收)单位调查代办(收)及手续费支付的情况,核实是否将手续费收入放在账外核算,或直接用于职工福利,或以加班费等名义发放给职工。

(2)检查手续费收入、担保费收入等账户,对照凭证审核金融经纪、结算、代理等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是否为全额收入,检查“营业费用”等费用账户和金融机构往来、应付款项等账户,审核有无将各项手续费收入直接抵冲费用或长期挂“金融机构往来”、“应付款项”等往来账户不确认收入,有无金融机构之间提供代结算、代发行金融

债券、转贴现等服务取得的收入记入“金融机构往来”账户,少申报营业税等税费。

3.政策依据

国税发(1997)第5号、国税发(2001)第31号、国税函(2000)第906号、

4.相关提示

注意审核财务报告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数据是否相符,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数据存在差额时对收入明细要进行分年的分析核对,应进一步分析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与年度申报营业收入各年度差额产生的具体原因。如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都大于年度申报数据,疑似存在少计收入问题。特别关注是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三明细情况:如调减项目(“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等)内容反映的业务是否真实;视同销售收入内容反映的业务是否如实申报(如“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均为零,这与日常管理掌握情况不符,如赠送给客户礼品等业务。)

(三)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本息,未按规定计入当期收入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收回的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未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2)收回的尚未在税前扣除的呆账,超过本金的部分未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本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的已核销的贷款、除了贷款利息收入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准备金已在税前扣除或其损失已经在税前扣除的,未计入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主要检查方法

(1)调取风险控制部门的《抵债(贷)实物明细表》、《抵贷资产处臵统计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及其附表《呆账损失明细表》、拍卖清单等资料对比审核。

(2)必要时可到实物存放地实地查验,核查实物是否已处臵,处臵的收入是否挂在往来账户,未冲减贷款本金;核销呆账时全额进行了核销,扣除本金和利息后的余额是否按规定计税。

(3)调取税务机关批准的核销证明、银行备查簿等资料,审查收回已经核销的呆账是否申报纳税,与所得税纳税调整表核对,是否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4)对已经核销的坏账,应选择部分业务能够核对的企业进行调查落实,检查是否企业已经偿还,而银行没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四)将应税收入混入免税收入或将免税收入的相关费用记入应税收入的费用税前扣除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将金融债券、其他债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混入国债利息收入中申报免税。

(2)国债免税收入的佣金、过户费等相关费用并入应税收入的费用中,申报所得税时未剔出,税前扣除。

2.主要检查方法

(1)检查“长期债券投资”账面记录,与国债购买备查簿核对,审查购买国债、金融债券、其他债券的资金占用和认购债券文件、债券入库单等购买的原始凭证,根据兑付期,确定免税国债利息收入,与纳税申报情况核对,找出差额。

(2)审查“业务费用”等账户,核实有无将购买国债的标准佣金、印花税、过户费、附加费用等计入费用中,未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五)业务及管理费用的检查。1.常见问题

(1)列支企业职工个人住房的物业费、修理费和家属小区的维修改造支出。

(2)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列支外单位的费用。 (3)列支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

(4)将部分应列入教育经费的培训支出作为差旅费用,将部分招待费用也作为差旅费用支出。

(5)将部分应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费用直接列入业务及管理费用。 (6)重复列支劳务派遣人员的费用。 2.主要检查方法

(1)询问有关人员,了解福利情况,检查相关成本、费用账户,审核原始凭据核实有无报销应由职工个人负担或是外单位的费用,有无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所发生的物业费、修理费等列入成本费用;审查与保安公司、特勤单位等签订的合同,检查有无保安、押运人员的服装费用在福利费等费用中列支的情况。

(2)到相关收费单位调查了解有关项目收费的标准、计算依据和收缴方法,实地检查企业缴纳费用的计算依据(如供暖的面积、使用水的方数等),划分费用的归属。

(3)检查保险费支出,对照保单,审查有无为员工个人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的情况。

(4)审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并审核合同中关于薪酬标准、派遣人员人数等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审核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的派遣人员工资支付方式,可以与银行对账单等凭证进行比对。关注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有关福利补助等内容。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9)3号、国税函[2008]2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财建[2006]3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合同法》

4.相关提示

常见应计入职工福利费的费用直接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的,如食堂人员工资、为职工子女支付的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丧葬及遗属补贴、通讯补贴、不符合劳动保护支出、电影票及部分旅游费支出、晚会性质的费用、发放高档服装、非货币性补贴等费用。

目前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普遍存在倾向性问题,企业往往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税务处理方式确认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支出等内容。根据《劳务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有支付给劳务派遣工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义务,如果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派遣工上述费用,这些费用因为无法取得相应的发票,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双方通常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被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劳务派遣公司开劳务费发票给用工单位,这样,这笔费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审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并核实其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支出等是否已实际支付,以及这部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是否已把劳务费在业务及管理费用中列支后,又在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中重复列支。

(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扩大扣除基数的范围,将不允许计入基数的项目列入加大税前扣除限额。

(2)将招待费、宣传费等有扣除限额的费用计入会议费、差旅费等账户,加大税前扣除限额。

2.主要检查方法

(1)严格审查扣除基数的范围是否正确,对照财务报表(利润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看数据是否一致,是否把不应作为计提基数的项目列入扣除基数范围。

(2)审查发生的有关会议费、差旅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看差旅费的证明材料是否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会议费的证明材料是否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特别关注是否有本地住宿费发票、带有个人姓名发票以及明显为报销个人费用或营销奖励性质的发票,检查是否有业务招待费等税法规定了扣除限额的费用作为会议费、差旅费列支。

(3)检查劳动保护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账户,审核有无值班费、早午餐费、稽核补贴和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单项奖、国债手续费等工资性支出,询问相关人员、审查有关会议纪要,确定费用的真实性和实际归属。

(4)对数额较大的发票到出票单位进行调查或异地协查,核实业务真实性和发票的合法性。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2003)1147号、国税发(2001)69号、国税函„2008‟828号

4.相关提示

银行揽储性质的奖励支出应根据奖励支出的对象、形式,正确区分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范围,按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对于支出为实物的是否按税法规定作视同销售收入。

(七)呆账准备和呆账损失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扩大呆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将不允许计提呆账准备的风险和损失资产列入计提基数,加大税前扣除限额。

(2)多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在纳税申报时未全额做纳税调整。 (3)呆账损失的扣除未经过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批准。 2.主要检查方法

(1)从财务报表中贷款资产明细项目与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贷款资产明细表核对,与税法规定的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核对,审核是否按规定的计提范围计提呆账准备。

(2)根据确定的允许计提的呆账准备金的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计算出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与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表核对,看是否及时全额的做纳税调整。

(3)调取贷款和投资合同、发放贷款和投资凭证及相关材料,

审核贷款发放及使用情况和投资情况。

(4)调取政府、法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保险企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可实地进行调查核实。

(5)调取税务机关批准的核销证明、银行备查簿等资料,与所得税纳税调整表核对,是否有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政策依据

财税„2012‟5号、财税[2011]104号、财税„2009‟64号、国税函(2008)624号、国税发(2003)073号

4.相关提示

金融企业不承担风险和还款责任的委托贷款及代理贷款等资产,不得计提呆账准备。

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个应该针对银行拨备资金,主要是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和银行资产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是否按以下公式计算: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如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是否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检查中应考虑检查期间前后年度的衔接,分年度计算调整。

(八)研究开发费用的检查 1.常见问题

不允许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计入研发费用并在税前扣除

2.主要检查方法

(1)了解其研究开发具体项目和分项目扣除金额;审核发生的研发费用项目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把不允许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计入研发费用。

(2)查看其各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备案情况及备案资料情况,是否齐备符合税法规定。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相关提示

(国税发„2008‟116号)中正列举了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实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但研发人员的差旅费也不得加计扣除,在审核研发费用有关项目和凭证时应关注差旅费。

据了解目前部分银行的研发工作主要集中在总行和固定研发中心、研发分部,各省分行不应存在研发费用支出,如发生研发费用扣除,建议对其分行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详细审核。

(九)固定资产折旧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扩大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范围、多提折旧,影响当期利润。

(2)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计算方法,多提折旧。 (3)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已暂估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正式竣工后,未及时调整。

2.主要检查方法

1、通过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全面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掌握企业各项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然后对照 “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并结合“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计算是否多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

2、通过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固定资产调整明细表核对,审核年终是否做纳税调整。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相关提示

税法规定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最低年限要求,若会计上超过最低年限提取的折旧按会计计提金额扣除,不得调减,若低于最低年限提取的应予以调增。关注固定资产纳税调整明细表如固定资产的调整为调减项,应落实调减的原因,核实调减金额是否正确。

(十)房屋装修费未按规定予以资本化或摊销,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将属于本企业所有的房屋投入使用前的装修费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投入使用后或产权不属于本企业所有的房屋发生的装修费,未按规定年限摊销。

(3)装修费的发生额不真实,多列费用多摊销。 2.主要检查方法

(1)检查企业的房屋产权所有,凡房屋产权属于本企业拥有的,审核其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房屋装修费是否并入房屋价值,按照税法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计提折旧;

(2)检查“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待摊费用摊销”和“业务费用”等账户,核实房屋装修费后投入使用的具体日期,对照借、贷方记账凭证,审核是否按规定的年限摊销、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 (3)查看有关的合同、协议等资料,核查房屋装修费发生的真实性。对发生的大额费用应到出票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核查其真实性和发票的合法性。

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十一)跨年度列支费用,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检查 1.常见问题

(1)以前年度费用在当年列支补扣。 (2)提前列支以后年度费用。

(3)预提费用的余额年终未进行纳税调整,减少应税所得额。 2.主要检查方法

(1)检查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的开票日期、内容和合同协议,有无列支以前年度的费用和提前列支以后年度的费用。必要时到对方进行调查核实。

(2)检查预提费用账户,对照所得税纳税调整表,审核其余额年终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推荐第4篇:税务检查通知书

格式一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检通一〔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 等人,自 年 月 日起对你(单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 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篇2:税务检查通知书(二) 格式二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检通二〔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 等 人,前往你处对 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

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篇3:企业应对税务检查的注意要点

企业应对税务检查的要点有哪些

一、无论使用什么会计软件,无论账簿量大小,一律按年打印账簿,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税务检查。

二、税务检查必须向被检查企业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征管局不得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税务检查),并出示检查官员《税务检查证》和《工作证》。税务机关不得委托中介机构行使税务检查权力(查账权、询问权、查验权等),无权委托事务所代表税务机关进入企业查账、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否则构成“行政执法主体违法”)。税务官员不得口头以“纳税辅导”为名查阅本公司账簿。

三、税务经理签收《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应当审阅通知内容:区分法律依据是《征管法》第五十四条(本公司是“当事人”)还是第五十七条(本公司是“相关单位”),以判断本公司的法定义务范围。 依据五十七条的,公司有权知悉“当事人”身份,并只提供与该当事人有关的资料(而不是公司全部账簿凭证);检查期满稽查局不需向本公司出具《检查结论》。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接到过税务机关下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又第二次被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或者同一纳税年度被两次税务检查构成重复检查的(上级税务机关对检查案件进行抽查的情况除外),企业应当提出书面反对(依 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

五、出具县(区)级以上税务局局长签发的《调取账簿通知书》(参见《征管法实施细则》八十六条。各级稽查局无论行政级别高低,均属税务局内设机构,稽查局局长均无权签发)的,应向其提供往年的书面打印账簿。税务机关调取书面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限于与税务检查有关的合同、证件等,不得以“属于有关资料”为由要求查看员工会议记录本、拷贝办公电脑全部信息等),应出具《清单》,注明调取日期。《调取账簿通知书》如果声称“经税务局局长批准”但并无局长签字或者加盖私章,纳税人有权要求出示局长签批件;或在行政复议阶段要求查阅“局长签批文书”,否则可指控其程序违法。

税务机关可以在企业现场查阅电子账簿和信息系统,但无权用磁盘复制全部电子账簿带走并长期留存于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以国税发[2009]157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为依据强行复制电子账套而拒绝调取纸质账簿,没有上位法依据;变相规避征管法“三个月”的调账时限约束,涉嫌违法)。

五、调取账簿的年度须与《检查通知书》期间一致。例如,不得以检查2008-2010三年纳税情况为由,要求调取 2004-2010年账簿(除检查2008-2010时取得偷税证据线索,涉及以前年度账簿需要查阅的情况外)。

六、一般情况下,税务局无权调取企业当年的账簿凭证。

特殊情况下,出具“设区的市级”税务局局长签发(自称“经市局长批准”而未出示签批件的,视为“未经批准”不予提供,并立即派人向市局长办公室投诉)的《调取账簿通知书》的,可以专门打印本年度的会计账簿供其调阅。但税务机关应在30日内退还。调取当年账簿限于以下几种情形(国税发 [2003]47号):(1)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2)纳税人涉嫌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3)纳税人可能毁灭、转移、藏匿账簿资料;

(四)税务机关认为其他需要调回检查的情况。

七、税务机关调取往年账簿的,从清单日期起应在三个月内退还。税务官员复制电子账簿并携带返回税务机关存储的,应在3个月以内以纳税人可验证的方式销毁。

八、税务稽查人员不得撬锁开柜、强搬电脑(无论是否有警察在场“见证”);不得搜查人身和住宅,否则报请公安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处罚或检察机关依《刑法》第245条提出刑事检控(立案标准参见高检发释字 [1999]2号)。未经公安机关立案,警察未持有区(县)公安局签发的《检查证》(适用于行政案件),亦不得检查办公场所和强搬电脑(寻找所谓的“违法证据”);未持有检察院签发的《搜查证》(适用于刑事案件),亦不得搜查。《刑法修正案

(七)》生效后,公安机关不得“提前介入税务检查,与稽查局联合办案”;否则报请公安局督察、检察院予以制止。

九、纳税人不负有提供10年前的账簿凭证资料的义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十、在《调取账簿通知书》已经调走的账簿凭证中已经附有的(如成本结转表),不重复提供。已经向征收局报送过的资料(各种证书、合同、章程、申报表等),有权不重复向稽查局复印,要求稽查局自行向征收局调取或复印。非必有的资料(如销售明细表),可以不提供。

十一、稽查局通过派遣大队人马,包围售楼处员工及办公电脑、财务部员工及办公电脑,要求拷贝硬盘,对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妨碍的,应通过录音、录像、照相固定证据,通过检举控告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二、公司办公区域(尤其是财务室、会议室、售楼处等重点区域)要安装监控摄像设备。税务师可由公司配备录音电话、录音笔、录像机三件办公设备。未安装监控摄像设备而造成被“抄家”、被殴打不能取证而无法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的,视为公司责任。设备齐全但因税务师怯场而帮助税务官员“抄家”造成的损害,视为税务师责任。篇4: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检查通知书

赤峰北方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五十四 条 款我局决定从 年年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日期间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请届时将纳税资料准备齐全,接受检查。如你单位有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接受检查或以上检查人员应回避的,必须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申请。

税务机关(章) 2010年10月13日 告知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告知你(单位)的义务、权利:

一、你(单位)的义务:

1、必须接受税务机关及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向检查人员介绍本单位概况、生产经营情况,提供帐薄、凭证、报表、开户银行帐号及有关资料。

2、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并在询问笔录、检查底稿和取证资料上签章或押印。

二、你(单位)的权利:

1、对检查结果,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对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3、对检查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4、对检查人员有以权谋私、故意刁难,以及引、诱、逼供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国税机关及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5、对检查人员无税务检查证或不是两人以上实施检查,有权拒绝检查。篇5:1金税协查专用税务检查通知书及其使用说明

附表:

1.金税协查专用《税务检查通知书》及其使用说明; 2.《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处理台帐》;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表》; 4.《金税协查系统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处理台帐》; 5.《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通知单》; 7.《企业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查询及结果证明单》; 8.《企业信息查询及结果证明单》; 9.《税务协查报告》(金税协查使用); 10.《金税协查案件移交表》; 11.《金税协查移交案件处理台帐》; 12.《内部生成委托协查信息分部门统计汇总表》; 13.《金税协查系统发现查处案件情况一览表》; 14.《纸质函件协查工作管理台帐》; 15.《其他协查工作管理台帐》 16.《案件协查报告》; 17.《税务违法案件协查情况表》; 18.《案件协查申请审批表》; 19.《纸质函件及其他协查统计季(年)度报表》; 20.《涉案企业全面税务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表1 _________税务局(稽查局) 税 务 检 查 通 知 书

税 检通二[ ] 号 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现派_________等__人,前往你处对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调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

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附表2 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处理台帐

注:

1、问题类型栏,按下列编号只填写号码:①专用发票代码认证不符。②专用发票号码认证不符。③开票日期认证不符。④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⑤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⑥金额认证不符。⑦税额认证不符。⑧密文有误。

2、软盘数据(电子数据)栏填写读入协查系统且与专用发票原件相符的软盘数据(电子数据)数量。

3、此台帐由征收、管理部门移送认证系统转入的认证不符、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时、委托管理岗位向征收、管理部门移送协查结果时填写。

附表3 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表 要求发起协查部门:

2、此表由稽查局、征收、管理部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等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发起内部生成委托协查时,由各部门经办人填写。

推荐第5篇:税务检查报告

地方税收XX分局检查记录

被查单位:XX房地产管理局

所属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

我分局派人于XX年X月X日起对你单位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应缴地方各税费情况依法进行了检查,根据你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财务帐簿及相关纳税资料,检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1、X年度职工人员X人,属于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2、X年度收入合计3932767.44元。

其中营业税应税收入—服务性收费2896614.00元,包括转让费866669.00元,评估费1074776.00元,测绘费332197.00元,抵押费128730.00元,租赁手续费18600.00元,档案费127872.00元,资料费29680.00元,代理费318090.00元。

支出类合计2783104.43元

其中:工资薪金1458286.71元,办公费120974.48元,印刷费33910.00元,水电费19050.22元,交通费157890.32元,差旅费76469.00元,会务费21728.00元,招待费210311.00元,福利费128572.04元,培训费4620.00元,设备购置费233731.00元,维修费119958.00元,其他费用170019.77元,邮电费27584.00元。

3、共使用6个营业帐本,支付车辆保险费9000.00元,实收资本增加233731.00元。

4、XX以前年度地方税费已缴清。

二、各地方税费结算情况

1、应征营业税—服务业2896614×5%=144830.70元

申报税额 144830.70元

已征税额 144830.70元

欠税0元

本次查补税额 0元

应补缴税额0元

2、应征城建税144830.70×5%=7241.54元

申报税额 7241.54元

已征税额 7241.54元

欠税0元

本次查补税额 0元

应补缴税额0元

3、应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144830.70×4.5%=6517.38元 申报额 6517.38元

已征数 6517.38元

欠交数0元

本次查补数0元

应补交数0元

4、应征印花税—帐本6本×5元/本=30元

印花税—保险合同9000.00×1‰=9.00元

印花税—实收资本233731.00×5‰=117.00元

应征印花税合计:156元

申报税额0元

已征税额0元

欠税0元

本次查补税额 156.00元

应补缴税额156.00元

5、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289.00元

申报税额0元

已征税额0元

欠税0元

本次查补税额12289.00元

应补缴税额12289.00元

6、应征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

7、应征水利建设基金2896614.00×0.6‰=1738.00元

申报数0元

已征数0元

欠交数0元

本次查补数1738.00元

应补交数1738.00元

8、应征工会经费1458286.71×2%=29166.00元

申报数0元

已征数0元

欠交数0元

本次查补数29166.00元

应补交数29166.00元

9、应征残保金42×1.5%×20333=12809.79元

申报数0元

已征数0元

欠交数0元

本次查补数12809.79元

应补交数12809.79元

10、企业所得税结算如下:

(1)总收入3932767.44元,其中应税收入2898843.44元。

(2)应税收入占全部收入总额比例2898843.44÷3932767.44=73.71%。

(3)支出与收入配比3354329.43×73.71%=2472476.22元。

(4)应税营业利润2898843.44-2472476.22-174661.22=251706.00元。

(5)调增部分336571.08元。

其中:①、2007年度税金36233.62元,

②、2007年度费用7739.09元;

③、资本性支出[233731-(233731-233731×10%)÷3]×73.71%=120598.18元;

④、业务招待费210311×73.71%-2898843.44×5‰=140526.0

2元;

⑤、罚款15000×73.71%=11056.50元

⑥、捐赠与赞助(11000+10000+6700)×73.71%=20417.67元

(6)调减部分32377.43元。

其中:查补印花税156.00元,查补费用32221.43元。

(7)弥补以前年度亏损56769.97元。

(8)应纳税所税额:

251706.00+336571.08-32377.43-56769.90=499129.75元

(9)应征企业所得税:499129.75×25%=124782.44元

已征税额0元

本次查补124782.44元

应补缴税额124782.44元

三、应补缴地方税费合计:

1、应征税费 339530.74元

2、申报税费158589.62元

3、已征税费158589.62元

4、欠缴税费0元

5、本次查补税费180941.12元

6、应补缴税费180941.12元

四、发票违章情况

1、XX年X月X月第14号凭证,收款收据支付住宿费、资料费320.00元。

2、2008年3月15日26号凭证用收款收据支付培训、资料费1000.00元。

3、2008年12月30日第24号凭证,用材料发票入帐支付工程款1470.00元。、以上违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之规定,处定罚款1800.00元。

五、税务违章情况

1、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289.00元。

2、未按规定申报而造成少缴印发税156.00元。

以上违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定罚款6222.50元。

六、处理意见

1、对于应补缴税费180941.12元,予以追缴。

2、对于应补缴税款及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及相关法规分别以滞纳之日起加收0.5‰和5‰的滞纳金。

3、对于发票违章行为和税务违章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800.00元和6222.50元。

法人签字:

财务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推荐第6篇:税务检查签证答复

税务检查签证意见书

南昌市国税稽查局:

就贵单位对我公司此次检查签证的问题我公司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贵局参考: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

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首先,从此次贵局税务检查来看,我公司没有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的行为;再次,我公司也没有在账簿上多列支支出或者少列收入。第三,我公司也没有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因此,贵局的此次检查行为,不能认定为偷税行为,所有贵局的计算应纳税额与我公司计算的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别,是计算口径和对税法认识的不同而造成的,我公司更没有主观意愿去实施上述的行为。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从此次的税务检查来看,检查的时间是2007-2012年,200

7、200

8、200

9、2010年四个年度都已超过了3年的时间,此次检查不管是税务机关的责任还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对于以上四个年度应纳税额产生的滞纳金贵局都应提供加收滞纳金的法律依据给我们。再者,以上几个年度我们经过了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的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并提交了相关的报告给税务主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也未对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提出异议。因此,我公司认为,造成现在原因的责任在主管税务机关,而非我公司主现意愿。贵局因此不应加收我公司的任何滞纳金。

三、有关于2007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收入要求与税金配比。

贵局签证中认定:我公司2007年度的预售收入为191535034元,调增一次性合同应做收入而未做收入部分1995000元。因此确认我公司2007年应确认的收入为193530034元。我公司认为:贵局根据相关税法确认收入我公司不持异议,但未对此收入应确认的成本、费用、税金进行配比提出异议:

1、

三、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我公司要求收入和税金配比。

2、根据2012-15号文第六款有关企业所得税前追补费用扣除的问题,企业可以追补扣除.因此,我公司要求收入和费用税金配比。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公告的解读》第七条规定:企业出现当期扣除应扣

三、除而未扣除的税费,从而多缴了税款,以后年度发现后应当准予确认退还。但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不得改变税费扣除的年度,应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根据此款,我公司也可以要求收入和税金配比。

四、成本预提的问题。

贵局在签证中确认我公司未取得发票按工程项目10%预提成本6642469.40元。我公司对此提出异议:根据2009-31号文,可以预提10%,税务局按未完成合同的10%计提,我方要求按工程项目合同总额的10%计提。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2009-31号文未规定是按项目的合同总额还是各个合同的金额计提,所以我方应认为可以按总合同的10%计提。如果按未执行完合同的10%计提,那请贵局提供合理有效的法律依据。

五、后取得建安发票的问题及2013年度交纳的土增税的问题

2013年11月份,我公司取得发票一张,金额230万元,2013年及2014年1月份共交纳土地增值税2780197.08元。贵局在此次检查中未对此发票和土增税确认入成本。根

据2012-15号文的相关规定,我公司要求贵局确认此发票和税金可以进入成本及税金配比。

六、广告宣传费用配比的问题

贵局在税务检查签证中确认我公司2007年应确认的收入为193530034元。而我公司时任财务人员根据会计制度只确认了930万元的收入,在此情况下,对在2007年度发生的9218100.33元广告宣传费用支出作出了纳税调整。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贵局确认我公司2007年度收入为193530034元的前提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我公司要求此项费用与收入进行配比,此项纳税调整应纠正。

七、贵局签证中认为:2007年度应未到结算年度,根据国税发【2006】31号文规定,按预售收入20%的预计毛利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8706006.80元。我公司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规定,纳税人享有知情权。2007年,时任我公司的财务人员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科的文件及精神,

推荐第7篇: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当税务局要到检查时,你首先要搞清楚,来的是国税局的,还是地税局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增值税及所得税的计交情况:

1、增值税: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2、所得税: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根椐《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重大异常,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L、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

M、对收入、成本、费用是否核算正确。

2、如果是地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营业税及个人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还有发票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个人所得税:

1)、对职工的各项补助是否按正常计入应税所得;

2)、对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是否代扣了个税?

3)、每月个税是否按时缴纳?把每个月的纳税申报表汇总装订起来。

4)、对职工的年终奖及单项奖是否代扣了个税?

5)、对于其他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纳入应税所得?

6)、是否存在以其他发票冲账的情况?

7)、其他应扣应缴的情况。

营业税:

各类企业的营业税的检查重点不同。

(一)文化体育业

1、有否将属于计税营业额的收入挂在往来帐科目,如:茶艺园保证金、铺位租赁管理费、绿化树木补偿费等不申报纳税。

2、门票收入与赠票有否全额申报纳税。

3、收取合作企业固定利润分成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4、以租赁方式为外单位提供文化活动、体育比赛场所取得的租赁收入是否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申报纳税。

(二)旅店业

1、营业收入明细帐是否已将所有的经营收入完整登记入帐,要与营业收入日报表、收款凭证相核对。

2、将发票存根联与营业收入帐核对,有否将已开出发票,但未收到款的营业收入不纳入计税营业额,不申报纳税。如收取长包房租金、包车租金。

3、“营业收入”帐户贷方有否以红字冲减旅客住宿使用信用卡结算而支付给银行的信用卡手续费、介绍旅客住宿的费用。

4、旅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加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申报纳税。

5、旅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三)饮食业

1、将出纳收银的原始帐单(水单)与营业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相核对,有否瞒报营业收入。

2、有否出租房屋给外单位经营,取得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

3、有否取得与外单位联营的固定利润分成未申报纳税。

4、饭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5、饮食企业的“坐支”有否申报纳税。

6、饭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物业管理

1、水电费、燃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等代收费用是否单独列帐分别核算,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是否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对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收费,有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收取承租户的保证金。押金、租金以及其他杂费,有否申报纳税。

3、有否将租赁滞纳金申报纳税。

(五)货运代理

1、货运代理的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企业自身的费用,如仓租。

2、代办运输收入有否按“代理业”税目申报纳税。

(六)旅游业

l、审阅组团协议和接团协议,与“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帐户的明细帐相核对,有否存在应结转而未结转的营业收入。

2、有否以不合法凭证列支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等费用,并以此抵减计征营业税的营业收入额。

3、计税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旅行社自身的费用,如旅行袋、旅游宣传品等。

4、“管理费用”帐户借方有否用红字冲减为运输公司提供旅游车辆使用而收取的车辆使用费,少计营业税。

(七)广告公司

1、代理广告业的营业额有否扣除以非广告业专用发票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收取宣传制作费有否及时结转收入。

(八)其他服务业

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收入有否按抵减转交外单位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支出后的差额申报纳税。

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推荐第8篇: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当税务局要到检查时,你首先要搞清楚,来的是国税局的,还是地税局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增值税及所得税的计交情况:

1、增值税: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2、所得税: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根椐《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重大异常,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L、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

M、对收入、成本、费用是否核算正确。

2、如果是地税局的,那就是主要检查营业税及个人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1

还有发票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个人所得税:

1)、对职工的各项补助是否按正常计入应税所得;

2)、对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是否代扣了个税?

3)、每月个税是否按时缴纳?把每个月的纳税申报表汇总装订起来。

4)、对职工的年终奖及单项奖是否代扣了个税?

5)、对于其他非货币性福利是否纳入应税所得?

6)、是否存在以其他发票冲账的情况?

7)、其他应扣应缴的情况。

营业税:

各类企业的营业税的检查重点不同。

(一)文化体育业

1、有否将属于计税营业额的收入挂在往来帐科目,如:茶艺园保证金、铺位租赁管理费、绿化树木补偿费等不申报纳税。

2、门票收入与赠票有否全额申报纳税。

3、收取合作企业固定利润分成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4、以租赁方式为外单位提供文化活动、体育比赛场所取得的租赁收入是否按“服务业一租赁业”税目申报纳税。

(二)旅店业

1、营业收入明细帐是否已将所有的经营收入完整登记入帐,要与营业收入日报表、收款凭证相核对。

2、将发票存根联与营业收入帐核对,有否将已开出发票,但未收到款的营业收入不纳入计税营业额,不申报纳税。如收取长包房租金、包车租金。

3、“营业收入”帐户贷方有否以红字冲减旅客住宿使用信用卡结算而支付给银行的信用卡手续费、介绍旅客住宿的费用。

4、旅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加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申报纳税。

5、旅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三)饮食业

1、将出纳收银的原始帐单(水单)与营业收入日报表和交款凭证相核对,有否瞒报营业收入。

2、有否出租房屋给外单位经营,取得租金收入未申报纳税。

3、有否取得与外单位联营的固定利润分成未申报纳税。

4、饭店附设的收费停车场取得的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5、饮食企业的“坐支”有否申报纳税。

6、饭店附设的娱乐场所如: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向顾客收取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和小食等收费,有否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物业管理

1、水电费、燃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等代收费用是否单独列帐分别核算,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是否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对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收费,有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收取承租户的保证金。押金、租金以及其他杂费,有否申报纳税。

3、有否将租赁滞纳金申报纳税。

(五)货运代理

1、货运代理的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企业自身的费用,如仓租。

2、代办运输收入有否按“代理业”税目申报纳税。

(六)旅游业

l、审阅组团协议和接团协议,与“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帐户的明细帐相核对,有否存在应结转而未结转的营业收入。

2、有否以不合法凭证列支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等费用,并以此抵减计征营业税的营业收入额。

3、计税营业额有否减除属于旅行社自身的费用,如旅行袋、旅游宣传品等。

4、“管理费用”帐户借方有否用红字冲减为运输公司提供旅游车辆使用而收取的车辆使用费,少计营业税。

(七)广告公司

1、代理广告业的营业额有否扣除以非广告业专用发票支付的广告发布费。

2、收取宣传制作费有否及时结转收入。

(八)其他服务业

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收入有否按抵减转交外单位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支出后的差额申报纳税。

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以上情况准备之后就不会到时手忙脚乱了

推荐第9篇:商业银行的税务检查

商业银行的税务检查

国有商业银行涉及税种较多,对于地税部门主要是营业税,抵债业务又涉及契税、房产税等税种,还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义务,检查时均应加以关注。主要问题如下:

一、少计或不计利息收入 (涉税问题)

1、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利息收入、收取利息长期挂账不按规定结转收入,或记入金融机构往来账户,或冲减经营费用。

2、将一般贷款作为转贷外汇业务处理,扣除借款利息(手续费)记收入,或扩大转贷借款利息的扣除范围,将非境外借款利息支出或金融机构往来拆借利息在转贷利息中扣除。

3、虚增融资业务出租货物的成本,少缴税费。

4、应收利息逾期未按规定转入表外核算,收回的应收未收利息未按规定转入表内核算,少计收入。

5、未按规定冲减应收利息收入。

6、抵债资产自用或变卖,抵息部分未按规定计税。

推荐第10篇:应对税务检查实战

应对税务检查实战

既然税务检查是征管查三大职能之一,那么任何一个纳税人都将面临着被税务检查或稽查的概率,那么如何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了,相信下述经验有助于纳税人有效规避检查风险,于激流险滩中从容而过。

一、和谐征纳不吃明亏,自强不息不吃暗亏法律上纳税人和税务局是平等的,但事实上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既然是管与被管的关系,那么就要在平时的征管中处理好这些关系,近一点的与专管员处理好关系,远的一点与领导处理好关系,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如果选择两家企业择其一稽查,我相信平时关系好一点的肯定比平时关系差一点的避免检查概率要大。特别是作为财务人员,更应当认识到这一点,服从管理,遵从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多咨询,多请教。另外老板也努力点,争取戴个红帽子,比如人大代表,比如政协委员等。外因固然重要,内因也需要互动,关键是自强,自已税法要懂,甚至要比税务人员还要懂,一般税务人员是不懂的,因为中国这种行政体制造就的是懒人,税务机关的逆向选择性很多,就是选择偷懒而不是努力工作,呵呵,而纳税人相对而言则少了很多,省一分钱就是一分钱,税务局多收一分钱也不关专管员的事情,自已不好好学习税法,成天想着靠关系摆平,哪天被税务局忽悠了,被人卖了还给人家点钱。没事多跑跑会计视野,多看看财税文件,多探讨探讨业务,有事没事约我去和大家做个交流,呵呵。

二、潜伏在内部的敌人要当心,潜伏在外部的朋友要关心现在财务人员在企业位置中不是太重要,老板们更关注生产与营销,这个观念要改变,财务同样可以节税,

促进盈利,同时老板们更要关注会计疾苦,许多案件往往就是内部堡垒不严,祸起于萧墙,老板对会计不满,炒了鱿鱼,会计随即举报,线索明确,一查一个准。而纳税人同样需要在税务局内部安插潜伏,呵呵,有动向即时知道,有困难即时咨询,有过不去的坎即时协商,有种无间道的感觉。有个税务朋友,安插在税务局内部,眼线一个。还是有用的。

三、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看看中国的富豪榜,黄光裕为什么进去呢?就是因为太不低调了,中国有句古话叫作枪打出头鸟,高调作秀往往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多向陈光标学习,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与人为敌与与人为友的境界是千差万别的,中国的外戚就是这样的,东汉时期的窦太后家,梁太后家当权时狐假虎威,一旦失势,统统人头落地,反观马皇后家,夹着尾巴做人,保得世世平安。税务检查来了,要客客气气的,尊重税官,尊重人家劳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不要因为你有什么后台,就长着双眼睛朝墙上看。你不尊重人,还指望人家尊重你?

四、理解舍得,假装糊涂 什么叫舍得,什么叫危机,有舍才有得,有危才有机,现在税务检查往往是先满天撒网,全部自查,这种方式很有用,税务局只要发张表下去,然后坐在办公室喝茶,等鱼儿上钩,而接到自查表的往往忐忑不安,记住:千万不要一毛不拔,此时一毛不拔,将来是要放血的,此时不舍,将来就有大舍,因为中国的税企关系很微妙,基本上没有哪家是清白无暇的,在税收问题上没有“处女”,别装干净,你越干净越可疑,所以自查态度要认真,要端正,要查出问题来。 如果万一不幸被抽到了,检查过程中,要难得糊涂,不要显的太过精明,斤斤计较,寸

土不让,你节节防守,只会是节节败退,有的明显的东西要主动放弃,比如罚款,比如超标的福利费,甚至要专门留出这一块来,等着人家来拿这笔钱,税务局左查查不出来,右查查不出来,是绝不会就此歇手,而是会打持久战,哪有到企业查不出税来的,回去是交待不了的。

五、珍惜权利,慎用权利新稽查规程实施后,纳税人有了许多权利,比如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如果企业认为有异议,可以发放税务事项告知书,企业可以把不同的意见表述出来,这样做对企业是有利的,再比如处罚之前是要下达处罚事项告知书的,企业有陈述申辨权,企业一定要利用这些权利,将自已的正当合法主张表达出来,因为稽查也好,检查也罢,税务内部都有个分工制约机制,检查完毕还要由相关人员进行审理,虽然不是完全的外部制约,但这种内部制约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因此你提出正当的合理的意见,一般而言还是会采纳的,正如一审上诉,二审是不得重判的,此道理等同于税务检查。但是你的理由必须充分,不要胡搅蛮缠,胡搅蛮缠非但不会给你带来处理处罚上的宽松,还会让人徒增恶感,什么鸟人啊,这么和我过不去?

六、调增很容易,调减要注意打个比方,查增了你营业税和房产税,那么企业要注意你要提醒检查人员给你在企业所得税前做调减,比如固定资产短于规定年限折旧,被查增了所得,你要注意以后年度你要相应调减所得,特别是暂时性差异这种东西,无论税务人员也好,还是企业也好,只记得当年被痛宰的故事,却忘记了亡羊补牢的传说。

七、千万别漏富,始终要装穷你越富说明你越有税款可挖,你装穷如果装的象倒也可引起同情心,普金为什么要对霍多尔科夫斯基下手,嘉庆

为什么要对和珅下手,无它,有油可揩也,你越把富态显露出来,税务局反而觉得放你点血你也不在意,所以特别佩服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老总,碰到税务局检查让他放血,他就跑政府那边哭穷,养着这么些个工人,本来不容易维生了,再让交这几百万的税,工人都下岗了,你说政府怎么办?

八、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我一直痛恨中国这种税企关系,没有一点法制的理念,搞的中国征纳之间基本上是种庸俗的低级的趣味,如果纳税人能够做到依法纳税,征税人做到依法征税,该有多好,当然这不是税务局这种层面,而是相当多层面的事情,所以依法治国是必须深入的坚决的推行下去,如果纳税人能做到不怕提起行政复议,不怕到法院打官司,我该交的一文不少,不该交的一文不交,我想中国的税收征纳才会走入良性循环,当然这有待于政府机制的改革与税制的改革。有的时候纳税人狠点说不定也管用,特别是一些收税一方就有缺点的检查。当然不到万不得已在现时状态下还是心不和也要面和啊。

第11篇: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如何应对税务检查

五大课题:随机检查、五年轮查、集中稽查、联合检查、黑名单联合惩戒

一、随机检查

(一)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稽查。

对随机抽查对象,税务稽查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二)随机和竞标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各级税务局建立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实施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通过摇号方式,从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也可以采取竞标等方式选派。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集中稽查

集中稽查是什么意思?省税务局直接抽调派员轮流随机检查。

仔细看看“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增强税务稽查的独立性,避免执法干扰。”这句话含义深刻、意义深远。对某些人来说,天要下雨,只有当地保护伞可能不够大了……

据统计,迄今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实现了省级稽查。

海南地税从2009年开始实施,重庆国税从2011年开始执行,河北国税、河南、湖南、青岛从2012年开始试点。广西地税从2014年开始、深圳国税从2015年、北京地税从2016年等开始均已实现省级稽查,由省税务局稽查局统一选案、派单、选人、检查。

随着省局直接检查的覆盖面扩大、比例提高,县市税务局对本地政府、企业的影响力势必逐步减弱。

三、五年轮查

(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对非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

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

也就是说,所有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以及其他纳入检查库的企业,五年之内,必定会被税务检查一番。当然,小规模企业、非企业纳税人(如个体户、自然人)除外;另外,对疑点企业会有更高频次检查。

(二)进度安排

2016年起,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防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定期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起,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

四、怎样避免进入税务黑名单

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哪些是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1、查补税款100万元且占10%;

2、逃避欠税100万元;

3、出口骗税;

4、抗税;

5、虚开增值税专票或其他抵扣发票;

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

7、伪造发票。

触犯上述七条标准的,就要上税务黑名单。 上了税务黑名单,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严重后果就是联合惩戒!

(二)联合惩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1.纳税信用级别判D级;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2.阻止出境;限制担任职务(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

3.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4.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5.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行为(IPO、再融资);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6.D级纳税人列入税务重点监控对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7.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8.D级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每次不得高于25份,当月再次购买需按3%预缴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交旧供新、限量供应。

五、税务稽查71项重点内容 增值税(不含营改增)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

5.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6.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6.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7.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8.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9.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10.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1.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企业所得税

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收取的授权生产、商标权使用费等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4.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7.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8.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9.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1.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1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13.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15.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17.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8.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性的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服务;子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费用。 19.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0.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四)扣缴预提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重点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通信补贴。

(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二)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房产税

(一)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二)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四)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五)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土地实际面积与土地使用证存有差异情况下,是否按照土地实际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一)是否混淆合同性质,从低适用税率或擅自减少计税依据,未按全部所载金额计税,将应税凭证划为非税凭证,漏缴印花税。

(二)是否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不进行贴花,而直到凭证生效日期才贴花,导致延期缴纳印花税。

(三)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大阵容:税务局打响第三次“税务稽查”,财政、发改委、国土、工商、银行部门配合,你准备好了吗?

据《经济观察报》昨天报道,201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将选取10个省税务机关开展跟踪督导和检查工作,据了解,目前执法大督察已进入省局重点抽查阶段。

本次税务稽查是税务系统近年来参与单位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监督检查,并且联合了财政、发改委、国土、工商、银行等第三方部门的协作配合。

据报道,截至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大督察共组织走访1.72万户纳税人,发放3.97万份调查问卷,征集归并纳税人意见建议1000多项。

2017税务稽查“三连发”,拳拳到肉

2017年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全国税务稽查规范》,对2017年的税务稽查工作进行了总体的安排和部署。

2017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税、地税全面出动,撸胳膊挽袖子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结合“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的强大功能,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在劫难逃!

注意!2017年,大数据税务稽查时代全面来临!(附: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

2017年4月26日,税务总局组织8个督查组,对北京、江苏等8个省区市国税局、地税局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放管服”改革措施、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本次税务督察比上两次来的更加猛烈,“本次大督察业务量大、涉及面广,能否举全系统之力协同作战直接影响到督察成效。”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郭晓林介绍,此次税收执法大督察由税务总局十余个司局协同推进,各省税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税务局均成立工作专班,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推进,搭建起“横联纵贯”的工作架构,确保大督察“落地有声”。

有了“金税三期”做靠山,税务机关可以大显身手

这么大的阵势,真的是前所未有,新的一轮“税务稽查”风暴全面展开。毫无疑问,这次又要给“金税三期”记头功,有了大数据系统的鼎力支持,税务机关就像有了“顺风耳”和“千里眼”一样,所有的经营信息都一览无余。

有了“金税三期”系统做靠山,税务机关在本次稽查中有三大最新变化:

1)优化税务风险识别及稽查选案能力

税务机关联合五大部门,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 “金税三期”逐步实现涉税数据在国税总局和省税务局集中处理,并为导入第三方信息预留接口,实现涉税数据与海关、银行、工商等系统的自动互联和信息实时比对。目前,税务稽查局的选案系统已与金税三期成功对接,通过金税三期数据自动筛选高风险企业,较之原来的选案方法将更为高效。

2)增值税发票管理信息化

在销项端,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均须通过升级版系统在线开具,并实时上传至税务机关形成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运用的依据。在进项端,发票升级版的使用也会改变纳税人的涉票操作。

通过对进销两端实现信息化,纳税人得以降低发票管理成本,而税务机关通过对发票信息的纵向、横向分析比对,能加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纳税情况以及行业平均水平的了解。在发票信息实时、全面报送给税务机关后,纳税人也必将面临更为高效、严格的税务管理。

3)严格执行程序性规定

金税三期将现行所有税收法律法规集成到了系统中。其中的程序性规定,特别是一些之前在执行中未被严格落实的时限要求将受到系统的严格监控。

长期零申报的企业要注意啦!税局可能会跟你谈谈

企业进行零申报比较常见。但长时间零申报或负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本次税务稽查一大重点就是对长期零申报的企业进行进行联合督察。

为什么要联合财政、发改委、国土、工商、银行等第三方部门来督查长期零申报企业呢?这是有原因的:

首先,企业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创造价值,长期零申报也就是意味着长期没有收入来源,那么企业的存续是不会长久的。

其次,企业的营运是有成本费用的,如人员工资、门面租金、水电气费等,如果没有收入来源,那么我只能对你说呵呵,毕竟没有人愿意“赔钱赚吆喝”

再则,如果长期零申报企业有发票,那么风险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后果就不逐一阐述啦!

那么,零申报如何定义?长期零申报到底有什么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不要傻傻被查,1分钟掌握税局6大稽查方式!!

长亏不倒活得很好难继续

据重庆市国税局官方微信近日透露,在日常风险管理中,重庆万州国税局发现某企业经营达三年以上,增值税税负一直偏低,但在长期亏损的同时又有资金不断投入(属于长亏不倒户),处于风控系统高风险范围。

为进一步核查该企业情况,该局风控中心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案头分析,发现该纳税人财务报表各项指标中规中距,且单项指标(如存货变动率、毛利率等)均在正常范围内。通过认真校验,该局风控中心的小伙伴在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发现了疑点!发现出该纳税人发票开具收入明显小于当期申报收入!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再分析下申报表,发现该企业申报了大量未开票收入。疑问来了!其接票方基本上是国营医疗机构,不开票对方能入账?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疑问又来了,该企业是如何实现发票开具的呢?

风控中心通过系统抽查发现,该企业主要销售对象除正常收取该企业开具的发票外,还收取了不少以个人名义代开的发票,且发票开具的产品品名与该企业开具给接票方的产品品名基本一致,但价格有所偏差,基本上个人代开的产品单价>该企业开具的产品单价。为消除怀疑,该局风控中心实地核查,通过对该企业职工花名册与个人代开明细表对比,合同确定收入与发票开具收入对比,国营医疗机构主要财务负责人谈话校验,确定该企业利用个人代开发票进行账外经营,核实出该企业在3年时间隐瞒销售收入450万元左右,少计增值税63.35万元,现该企业已按要求补缴增值税税款与滞纳金,并在当年被评定为D级纳税人。眼看一个长亏不倒活得很好的企业被毙了吧~

其实,对企业来说,账外经营可是存在不少危害的!

账外经营有哪些危害?

侵蚀税基税本。采取“账外经营”手段隐瞒销售收入,直接减少增值税计税基础和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偷逃了国家税款,罚款不说,严重者还得承担刑事责任。埋下管理隐患。“账外经营”给经办人员捞取“灰色收入”提供了便利,侵蚀了企业投资人的所有者权益,给企业发展埋下了隐患。

加大违法风险。按照总局及相关部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会计也会被牵连,不仅会计证被吊销,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企业一旦被发现存在账外经营行为,其不缴或少的销售额还是要依法缴纳,而且滞纳金更是少不了。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第一条第二款,纳税人的偷税手段如属账外经营,即购销活动均不入账,其不缴或少缴的应纳增值税额,即偷税额为账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抵扣账外经营部分中已销货物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已销货物的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已销货物进项税额=账外经营部分购货的进项税额-账外经营部分存货的进项税额另外,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1999]739号)纳税人帐外经营部分的销售额(计税价格)难以核实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

(三)项法规按组成计税价格核定其销售额。

排查账外经营方式多种多样

尽管不少企业账外经营的技术堪称炉火纯青,但税局多种排查账外经营的方式终究会使账外经营无处遁形。

1、互联网+税务

最强大的排查方式莫过于利用互联网技术了。通过上述案例,不难看出,重庆万州国税局风控中心能快速发现疑点得益于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与第三方数据进行比对,使得纳税人所有数据处于“全天候”监控、分析、处理状态,一旦纳税人数据存在疑点信息,系统能够第一时间推送给税源管理部门。而且目前各税务机关职能部门还在进一步完备与升级该系统,不仅是实现发票数据电子化,其它如水、电、气、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等重要数据也实时共享。因此!可以说账外经营已经丧失生存土壤。

2、账户核对法

一是到企业的开户银行调查其开户情况,掌握其全部银行账户,然后同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如果所掌握的账号比提供的多,就有账外经营的情形存在。

二是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对银行对账单上有业务记录而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无记录的经济业务事项应作重点调查。

三是将销售收入明细账与库存商品明细账中有关记录进行核对,如果存在库存商品明细账有减少记录,而销售明细账无记录的现象,应进一步调查库存商品的去向,检查是否有隐匿收入的行为。

四是将生产车间的生产记录与库存商品入库单核对,检查有无将库存商品少入库或不入库而进行账外经营的现象。

3、投入产出核对分析法

即在掌握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生产部门的消耗与产出配比,计算出产品的产量,再按企业产销比率计算出企业应实现的收入,然后与企业实际销售收入进行对比,若相差较大,就有可能存在隐匿收入不入账的问题;还可以将企业生产部门的生产统计日报、月报和年报中反映的产品产量与会计账表所核算的产品入库产量进行核对,若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产品不入账、账外销售的问题。

4、核对营销业务记录法。

企业销售业务一般在营销部门都有所记录,可以通过核对营销部门的业务记录,并与货运文件、相关销售发票、会计记录相比较,如果营销部门的业务记录与货运文件、相关销售发票、会计记录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现货交易或销售收入不入账、账外设账、偷逃税款等问题。

5、突击盘点法

即对库存资金及存货进行突击检查,从中查找漏洞。

一是对库存现金的盘点采取临时检查的方法,检查其账实是否相符。如果盘点的实际数大于账面数,且无正当理由的,就很有可能存在账外经营,需进一步进行核查。二是对存货实施突击盘点,如果实际数量、品种要比账面多,说明有库存商品少入账或不入账的现象,应进一步检查其是否存在账外账的情形。

6、票据、存根核对法

企业的票据、存根是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核对票据存根和会计记录可从中发现账外收入。将单位对外开具的发票、收据存根联与记账联逐一进行核对,检查记账联是否有缺号的现象,是否与存根联相符;同时将发票、收据存根与销售合同核对,检查企业有无隐匿收入、设置账外账的行为。

在了解了账外经营的危害及税局排查账外经营的多种方式下,账外经营还是企业所谓的“生存法宝”吗?而且在2017年这个“大数据治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治税”的大环境下,企业面临的挑战是空前的,如果企业和个人上了税收黑名单,不仅将受到多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个人的生活。

因此,企图通过账外经营达到偷逃税款的途径是不可取的!现在的一个小动作就有可能铸就无法挽回的后果。再次提醒小伙伴们,一定要合法经营,依法做账,诚信纳税!”

“金三”系统下税务稽查严打,增值税发票管理绝不能碰的三大高压线! 案例

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兰溪市一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兰溪市**建材经营部位于浙江省兰溪市诸葛镇长乐村,经浙江省兰溪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5年01月01日至2016年04月30日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9份,金额33.05万元,税额5.62万元。还有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37.87万元。

最后,兰溪市**建材经营部受到了追缴税款37.8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6.9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无论金额大小,都不要报侥幸心理。现在不是以前,过去可能你公司有过类似买票的情况,或者少缴税和不交税,都没有被预警和稽查。但现在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后发现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2017税务稽查“三连发”,拳拳到肉

2017年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全国税务稽查规范》,对2017年的税务稽查工作进行了总体的安排和部署。

2017年2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税、地税全面出动,撸胳膊挽袖子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结合“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的强大功能,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在劫难逃!

2017年4月26日,税务总局组织8个督查组,对北京、江苏等8个省区市国税局、地税局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放管服”改革措施、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本次税务督察比上两次来的更加猛烈,“本次大督察业务量大、涉及面广,能否举全系统之力协同作战直接影响到督察成效。”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郭晓林介绍,此次税收执法大督察由税务总局十余个司局协同推进,各省税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税务局均成立工作专班,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推进,搭建起“横联纵贯”的工作架构,确保大督察“落地有声”。 ■绝不能碰撞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高压线”

千万不能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也不能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票)赚钱。大部分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包括3种情形:

1、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 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2、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3、没有购物,直接买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上述3种情形,都是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 税务机关除经常性的进项认证、抵扣比对发现异常情况会进行检查外,总局“金税三期”风控系统对开票企业开票情况、受票企业进2项抵扣情况进行自动筛查,能够比对贸易公司“进项品名”与“销项品名”是否一致,开票与抵扣是否正常,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是否配比,开票金额增长是否异常,金额波动是否异常,等等。发现异常,就下发“黑名单”通知当地税局检查、核实。

千万不要相信“开票公司”讲的“发票认证通过抵扣了就没有问题”的鬼话,那些专门卖票的企业,开票不可能正常,他们向你开票,也向其他人开票。他们靠“开票量”赚钱,迟早都会被税务稽查系统筛查出来,被税务机关盯上。另外,开票公司的抵扣链条一旦出现问题,他们会立马“卷款走人”,当月开具的发票就不申报,必然东窗事发,所有买过他的发票的企业都会“带出来了”。

最终,买票企业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从现在起,不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 ,宁可增值税税负高点,也不能去买进项抵扣。 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关键在企业负责人,但风险控制与防范的“窗口”需要前移,要设置在采购环节。签订采购合同时就需要审核供货商的增值税开票资质,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增值税发票的法律与风险责任,仅仅靠财务部门是无法控制风险的。

温馨提醒您:

❶现在不仅仅是强化会计人员做账技巧的时代,更是税务稽查大数据分析的时代;

❷税务预警不仅仅来自于国税系统的预警、以后会更多的来自于地税系统、工商系统、社保系统、银行系统、公检法等系统的预警;

❸财务人员务必记住三句话:做好账、开好票、报好税!平平安安做个好会计,让企业省心、也让家人放心!

❹因此企业只有真实的、准确的取得进项发票,并同样真实的、准确的开具销项发票,才是根本解决企业的税负重的问题,企业才可安全地长久经营下去!

财税新政日新月异,营改增后续工作的重担加上金税三期上线后的频频预警,以及税务稽查下的严征管,逼迫财务人员必须天天学习。只想不劳而获、故步自封的会计必将被淘汰出局!

第12篇:欢迎检查讲话稿

篇一:欢迎上级领导检查工作致辞

欢迎上级领导检查致辞 尊敬的周副总经理和专项检查组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金秋时节你们不辞辛劳,莅临乐山分公司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公司最大的关怀和鼓励,有了您们的检查指导,乐山分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将迈上更高的台阶。在此我代表乐山分公司全体员工向专项检查工作组成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乐山分公司的发展概况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乐山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员工总数127人,含14个内部退养人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员工总数的61%,中专学历占员工总数的39%,平均年龄33.4岁。

五年来,全体员工顽强拼搏,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取得了不错的经营业绩。经营区域从早期铁路边上的一个小镇,发展壮大为三个地级市共计16个区县;城域网络覆盖16个区县城区,建成交换端口13万线,宽带端口5万线,城区内用户接入能力达到了80%以上。在网固话用户达到9万户,宽带达到3万户,电信市场收入从492万元/年、1009万元/年、2424万元/年、3532万元/年、4500万元/年逐年翻番。完成利润从-43.86万元、9.05万元、117万元、498万元、338万元逐年增加。截止到2006年6月31日, 分公司的投资总计为1.9亿元,其中有分摊的2353万元铁路专网资产,已经转固1.7亿元,尚未转固的资产仅2000万元。

良好的投资控制和规范的管理,以及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使公司迅速抓住了发展的机遇,实现了盈利目标,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总部和川分公司的正确领导, 得益于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卡控机制, 得益于全体员工顽强拼搏和共同努力。目前我们正积极按照总部及川分公司的要求,以开展“增收节支当先锋”“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提高执行力”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完成分公司全年经营任务为目标,形式多样的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按照川分公司总体部署,于2006年4月5日川分公司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后迅速展开的。我们按照“三到位”“三结合”“两个有利于”的指导方针,查纠并举、量质并重,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扎实实的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分公司召开了两次动员大会和五次专题工作会,针对自查自纠“6+5” 的重点内容,制定并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逐级负责,对自查和补强、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在工程建设方面从查清“三个数”着手,自查了04年四类工程179项,05年四类工程133项,总投资3837万元的工程档案;物资管理方面查合同、查渠道、查单价、查台帐、查管理制度等;经营代理方面查制度、查流程、查台帐、查客服等;“三重一大”看标准,查执行,合同管理看制度、查规范等;通过对189类物资进行了清查,对45份经营代理协议进行”回头看”,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修订,对593份合同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都进行了整改。

通过本次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题活动,找出了问题,完善了制度,提高了认识,分公司广大员工,特别是各部门、各经营部的负责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组织纪律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前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以解决,个别管理混乱、作风松散的现象得到了整顿,思想上存在模糊意识、工作上存在松懈情绪的人员受到了批评教育。在工程建设、经营代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及小金库、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重点环节上,从人员任用、制度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进一步采取了有效措施,建立并完善了防治体系,总体来看,我们感觉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把本次检查验收作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新的动力,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组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把乐山分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周副总经理和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来乐山检查指导工作

迎接检查欢迎词

大家好!

现在您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到的是xx区财政局xx分局,很高兴做您本次检查的引导员。首先请准许我代表全局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不辞辛苦、莅临我局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

心的感谢!

现在,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局的基本情况,我局地处全国闻名的xx水库之滨,现有干部职工23人,全镇辖xx个村,xx个居委会,xxxx人,国土面

积xxx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xxxx亩。

近年来,xx财政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局提出的创新型、发展型、公共型、公平型、法治型、服务型的“六型”财政建设要求,不断深化改革,财政工作有序地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轨道,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该局先后有3人被授予省市财政系统先进个人,4人受到市、区人民政府表彰,局机关被区委区政府命名为“区级最佳文明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湖北省农村经

营管理工

作先进单位、荆门市乡镇财政管理先进单位,被区财政局考评定为a等次。

我们主要通过开展“三个六”的活动,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乡镇

财政管理水平。请看,这就是我局创建活动集锦。

县委书记对上领导检查指导教育工作的欢迎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尊敬吕厅长尊敬省市领导、教育专家:

阳春三月和风丽日在这美好时节各位领导和教育专家亲临我县检查调研这既对我县教育事业关心和厚爱也对我县广大教育工作者鞭策和鼓舞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对吕厅长一行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

谢!

#县一个教育大县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发展教育近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战略逐年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中小学教育质量稳步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在全市一直处于领先水平特别2002年我县被确定为省首批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确立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扎实搞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以课改实验推动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目标提出了“多方投入、保障有力、全面规划、稳步推进、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工作要求四年来我县课改实验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课改经验多次在省市课改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2005年4月我县被省

教育厅评为课改先进集体

发展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手段既国家教育发展大趋势也我县教育发展必由之路2004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情况下县委、县政府拿出43.5万元配套资金实施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示范和试点工作项目两大教育工程使我县95%中小学校享受到了优质教育资源教育信息化提前了5—10年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探究新课程改革与创新实践提供了更大空间和条件更使我县中小学校从教育观念到教学方式从评价体系到管理体系都发生了质变化为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了

重要作用

我县课改实验工作所取得成绩和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实施与吕厅长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心和支持分不开今天吕厅长一行亲临我县调研指导这既对我县基础教育工作一次检阅也对我县各项教育工作有力促进我们将严格按照吕厅长一行新要求求实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扎实苦干努力把勉县教育工作提高到

新水平

我再一次提议让我们以热烈掌声对尊敬吕厅长、尊敬各位省市领导、教育专

家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

大连市迎接国家语委一类城市评估检查欢迎词

滨城的深秋,天高气爽。能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季节里,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检查团的到来,我们感到十分高兴。我代表大连市政府,向莅临我市

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业一样,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

大连市语言文字机构建立较早。1987年就由市编委发文成立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处级建制,编制5人,并拨付日常经费。当时由市教育学院代管。2004年,市编委将市语委办划归市教育局,从而理顺了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更加有利于发挥语言文字工作的行政效能。20年来,在国家语委、省语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市语委及其办公室在普及普通话、规范社会用字以及地方法规制定等方面都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近几年,在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做了加倍的努力,城市的语言文字环境和面貌发生了较为明显的转变,有力的证明了国家语委组织和进行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检查活动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当然,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

我们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这次,国家语委、省语委的领导和专家来到大连评估检查,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各位领导和专家对语言文字工作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虚心听取领导和专家们的宝贵意见,虚心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从而改善和加强市政府对语言文

字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进一步做好。

最后,我代表市政府表示,在积极支持、全面配合评估检查工作的同时,我们要认真做好生活服务工作,使同志们在大连这段时间里,能够工作生活得愉快、

开心。

再一次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谢谢大家。

迎接上级考核检查的欢迎辞

市目标考核组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吉羊送岁,金猴迎春,在新的一年刚刚到来、新的征程即将开启之际,你们不辞辛劳,莅临**指导检查工作,令我们倍感振奋,倍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四套班子和68万人民,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忱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向你们

致以春天的问候与新年的祝福!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紧紧围绕建设“工业经济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商贸旅游旺县、民营经济新县、绿色生态靓县、财税收入富县”的奋斗目标和“工业立支柱,农业兴产业,三产上台阶,城市升形象,党建出成果”的发展思路,众志成城,攻坚破难,开拓进取,克服“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创了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在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重点建设、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社会事业及党建工作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收获。在全市半年工作目标现场考评中,我县三项工作获一等奖,其余四项获二等奖。在年终全市招商引资暨重点工程建设总结会上,我县两项工作均获一等奖。经济社会

实现了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好局面。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我们深知,**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你们的关心与帮助;**的每一分成绩,都离不开你们的理解与支持;你们今天的到来,更是对我们莫大的鞭策与鼓励。我们深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各位领导一如既往地扶 持我们,一如既往地关怀我们,**经济社会一定能实现新的跨越。

祝考核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篇二:欢迎上级领导检查致辞

欢迎上级领导检查致辞

尊敬的周副总经理和专项检查组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金秋时节你们不辞辛劳,莅临乐山分公司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公司最大的关怀和鼓励,有了您们的检查指导,乐山分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将迈上更高的台阶。在此我代表乐山分公司全体员工向专项检查工作组成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乐山分公司的发展概况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乐山分公司成立于xx年4月,员工总数127人,含14个内部退养人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员工总数的61%,中专学历占员工总数的39%,平均年龄33.4岁。

五年来,全体员工顽强拼搏,艰苦创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取得了不错的经营业绩。经营区域从早期铁路边上的一个小镇,发展壮大为三个地级市共计16个区县;城域网络覆盖16个区县城区,建成交换端口13万线,宽带端口5万线,城区内用户接入能力达到了80%以上。在网固话用户达到9万户,宽带达到3万户,电信市场收入从492万元/年、1009万元/年、2424万元/年、3532万元/年、4500万元/年逐年翻番。完成利润从-43.86万元、9.05万元、117万元、498万元、338万元逐年增加。截止到xx年6月31日, 分公司的投资总计为1.9亿元,其中有分摊的2353万元铁路专网资产,已经转固1.7亿元,尚未转固的资产仅xx万元。

良好的投资控制和规范的管理,以及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使公司迅速抓住了发展的机遇,实现了盈利目标,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总部和川分公司的正确领导, 得益于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卡控机制, 得益于全体员工顽强拼搏和共同努力。目前我们正积极按照总部及川分公司的要求,以开展“增收节支当先锋”“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提高执行力”等主题实

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完成分公司全年经营任务为目标,形式多样的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按照川分公司总体部署,于xx年4月5日川分公司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后迅速展开的。我们按照“三到位”“三结合”“两个有利于”的指导方针,查纠并举、量质并重,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扎实实的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分公司召开了两次动员大会和五次专题工作会,针对自查自纠“6+5” 的重点内容,制定并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逐级负责,对自查和补强、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在工程建设方面从查清“三个数”着手,自查了xx年四类工程179项,xx年四类工程133项,总投资3837万元的工程档案;物资管理方面查合同、查渠道、查单价、查台帐、查管理制度等;经营代理方面查制度、查流程、查台帐、查客服等;“三重一大”看标准,查执行,合同管理看制度、查规范等;通过对189类物资进行了清查,对45份经营代理协议进行”回头看”,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修订,对593份合同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都进行了整改。

通过本次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题活动,找出了问题,完善了制度,提高了认识,分公司广大员工,特别是各部门、各经营部的负责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组织纪律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前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以解决,个别管理混乱、作风松散的现象得到了整顿,思想上存在模糊意识、工作上存在松懈情绪的人员受到了批评教育。在工程建设、经营代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及小金库、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重点环节上,从人员任用、制度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进一步采取了有效措施,建立并完善了防治体系,总体来看,我们感觉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把本次检查验收作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新的动力,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组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和完善,把乐山分公司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后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周副总经理和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来乐山检查指导工作。

篇三:欢迎xx检查指导工作致辞[1] 欢迎xx代表团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

致 辞

尊敬的„、„,尊敬的„.代表团的各位领导:

我是„,在这阳光明媚、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今天,我们喜迎。。。代表团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在此,我向。。。代表团表达四层意思:

第一,真诚欢迎。首先,我谨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万人民,对xxx代表团的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真诚的欢迎!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

第二,简要介绍。借此机会,我向各位领导简要介绍一下xx县的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xx县是xxx的中心城县,全县国土面积123平方公里,现有耕地23万亩,人口45万,辖23个乡镇街道和xxx经济开发区、安徽xx工贸园两个省级重点园区。近年来,xx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战略,按照全面实现幸福xx目标,突出“做大二产、做强三产、做优一产”的三次产业发展思路,有力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跨越式发展。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同比增长xxx%;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xxx%;限额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xxx%;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xxx%;财政收入同比增长xxx%,全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呈现出蓬勃向上协调发展的好局面,全面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十二五”期间,xx县将按照党代会提出的“坚持一个主题、紧扣一条主线、推进五大战略、实现三个加速”的“xxx”总体规划,力推xx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实现新跨越,为全面实现幸福xx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认真学习。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xxx万xx人民,按照优化一产、强化二产、繁荣三产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顽强拼搏,实现了xx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xx先后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畜产品生产百强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国家生态示范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杂技、马戏)、全国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国劳务输出第一大县、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安徽省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县、安徽省第一养牛养羊大县、安徽省畜牧富民十强县。当前,xx人民正紧紧围绕“进位争先、奋力崛起”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三大战略”、大力发展“四个经济”、大力建设“五大基地”、大力打造“六张名片”,着力把xx建成“经济强县、商贸大县、文化名县。xx县的许多发展实绩、发展成就、发展经验都很值得xx认真学习借鉴,我们将以此次交流学习

为契机,进一步了解xx、学习xx,以更好更快的推进xx的跨越式发展。

第四,恳切希望。真诚希望xx多给我们传经送宝,希望xx、xx两地以此次交流沟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交流,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两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最后,对xxx代表团到来,再次表示诚挚的感谢!

篇四:在欢迎上级检查组晚会上的致辞

在欢迎上级检查组晚会上的致辞

x单位领导在欢迎上级检查组领导文艺晚会上的致辞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晚上好!

首先,我代表x单位全体职工,向莅临我公司检查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各位领导、专家不辞辛劳莅临我公司检查验收工作,这是对我公司工作的最大关怀和鼓励。为表示我们的感激,使领导、专家们度过一个惬意的夜晚,我们准备了这台轻松愉快的晚会。这台晚会将会用火热的歌、欢快的舞,带来我公司职工职工对各位领导、专家真诚的祝福,同时也将呈现出我公司职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所焕发的良好精神风貌,敬请各位领导、专家欣赏! 最后,对各位领导、专家前来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再一次表示衷心地感谢。并祝各位领导、专家在xx期间工作顺利、精神愉快! 篇五:欢迎组织部领导检查致辞

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欢迎组织部领导检查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专家在百忙之中不辞辛劳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这是对我公司最大的关怀和鼓励,有了您们的检查指导,我坚信我矿各项工作将迈上更高的台阶。下面我把公司的基本情况做一简单汇报,敬请各位领导、专家给予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矿井简介

桐梓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松坎镇水柴村,属整合矿井,是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6]204号文批准,由原桐梓县石湾煤矿、龙坪煤矿、南源煤矿、许家坪煤矿等四家煤矿批准整合形成,整合后井田范围呈多边形,走向长约4.4km,倾斜宽约1.1 km,面积:4.4157 km,批准开采煤层为k

1、k3两层,k1煤层在下,k3煤层在上,层间距15米,开采深度由+1250米至+900米。2011年7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21万吨/年,采矿证有效期限自2011年7月至2019年7月。

矿区范围内煤层倾角12-25,k1煤层平均厚度1米,k3煤层平均厚度2.3米,截止2011年底,估算准采标高范围内(+ 1 002 1250米-+900米)保有资源量1049万吨,可采储量774.62万吨,服务年限26.3年。

我矿于2010年4月开始对技改系统进行建设,矿井在建设过程中,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建设和施工。2012年7月12日遵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遵安监发【2012】146号文对我公司二级质量标准化予以批复。2012年9月24日矿井获得了安全炭生产证;2012年11月22日矿井获得了煤炭生产证。现“六证”齐全有效,贵州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前景十分广阔。

(二)“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监测监控系统: 选择重庆梅安森型号为kj73n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一套,其中,监控主机2台,监控分站kjf86n三个。

2、人员定位系统:矿井安装了kj237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安装两台kj237-fkdw0.3 660a型人员定位读卡分站,在各巷道入口安装有kj237-f-s型目标状态识别器13台,配备有kj237—k型人员目标识别卡160台。

3、防尘供水系统:

①、水源选择

矿井生产水取自场地内矿井水处理池,不足部分有生活用水或溪沟水补给。

②、消防水池

本矿消防水池设在风井工业场地,标高为+1200m,容量为300m,水池为长方体,长度为25m,宽为6m,深为2m,水池 2 3 四周为砖墙,四侧及底部用水泥粉刷。

副井平硐井口标高+1135m,井下煤层开采最高约为+1160m(井下最高用水点标高),至消防水池垂高约40m,消防水池至地面工业场地垂高210m,满足静压供水高差最少35m的要求。

在+1170m水平标高建有一处600m生产消防水池,并按照设计建设了全矿井的消防供水管网,主管为φ89×4.5无缝钢管;支管为φ57×3.5无缝钢管。工作面运输和回风顺槽、掘进作面以及皮带输送机巷道每隔50m设dn25洒水支管和阀门(每支管处设三通),其余巷道每隔100m设dn25洒水支管和阀门(每支管处设三通)。

③、水泵及管路

在水处理池设置80d30×3型多级离心式水泵两台,水管采用da80焊接钢管。

4、压风自救系统:

选用lg---20∕8g螺杆式空压机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钢管400米¢82钢管2200米¢50钢管2500米。

5、通信联络系统:

我矿安装了一部对外固定话机,光纤已接入矿区,电信、移动、联通通讯网络已覆盖本矿区。矿井装配了国威时代ws848型矿用调度电话交换机,总装机容量为128门,井下车场摘挂钩处、变电所、工作面、掘进面、局部通风机、配电点、绞车房等处已安设了ddk-1本安型耦合电话,地面电话设置地点为办公楼、调 3 3 度室、矿灯房、炸药库、瓦斯泵房、通风机值班房、井口值班室、变电所、配电房、机修车间等。

6、紧急避险系统:

矿井为每一入井人员配备了osr-40型化学氧隔离式自救器,自救器防护时间为 40min;并在首采1101工作面回风顺槽中部巷道设置了两个工作面避难所,运输顺槽设置了一个避难所。工作面避难所规格为5.7m,深度5m,能够满足10—15人避难。每个避难所内设置有15个压缩氧自救袋,所内配备有15个隔离式自救器,并备有饮用纯净水。

二、节后我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后煤矿复产(工)验收工作实行全覆盖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黔安办明电【2013】7号文件和桐梓县2013年煤矿节后复产(建)验收标准,我公司坚持“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构建责权明确,效能突出的管理模式:

1、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

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型煤矿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矿安全机构设置如下

1、矿级领导

“六职”矿长、总工程师及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5名

2、“七科、两室、五队”

4 2 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供销科、防突科、财务科、综合办公室、调度室、岩巷队、煤巷队、机运队、探水队、抽放队。

3、全矿在册职工310名,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8名、特○

殊工种112人、从业人员170人。

3、严格按照桐梓县2013年煤矿节后复产(建)验收标准和桐梓县安监局、松坎分局、松坎中心站对我矿执法检查情况,针对我矿在各生产系统、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隐患整改61条,整改率100%,步入了“以安全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增效益,以效益为企业、为员工谋福利、”的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第13篇: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报告(税务)

各位领导:

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对自己在税收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做以简单汇报,并进行自我批评,欢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帮助,我将以积极诚恳的态度虚心接受,认真整改。文秘部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文秘部落

今年以来,我能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地税局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我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工作作风上

1、工作缺乏创新。从实际工作中看,自己能够在完成主管的工作上动脑筋、想办法,既力争完成工作,也不失有一些创新的举措,但从目前看,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阔,层次还不高,还没有完全脱离过去的老路子,没有走出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误区。具体到组织收入方面,一是力度有所弱化,致使干部不敢有所作为。二是对一些税源调查不准确。三是欠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

2、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深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浮在上层时间多,沉入基层时间少。坐在办公室时间多,深入基层检查帮助少,总感到基层那点事自己都经历过,都比较清楚,沉不沉下去必要性不大。每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都是带着课题或任务来去匆匆,多是以听汇报为主,对基层一些工作或问题只是了解表面,没能静下心来,深入研究探讨。调研时与主管领导交流的多,与具体工作人员和其他领导沟通的较少,也没能更多地深入到职工群众中,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总认为下次不忙时再说。可工作一忙起来,就又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事务性工作、各种会议以及工作应酬沟通上。二是布置工作任务多,搞好工作结合少。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并要求限时完成,没有根据基层的实际情况,很好结合,使基层工作出现忙乱,往往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过多重视完成任务,而轻视工作实效。

(二)在党风建设方面

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上,存在着抓得不实、形式多、具体指导少等现象。有时只注重开了多少会,下发了多少文件,提出多少要求,而忽视了具体工作的指导,导致有些教育活动,有好的开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廉洁自律上,存在要求不严现象。按照 “两个务必”的要求,对照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进行自查,我认为作为局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时刻注意言行举止,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己虽然能够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但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上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在接待上级领导和横向沟通上,有时感觉过于苛刻有伤感情或碍于面子,出现过超标准接待问题,现在看来这些现象都是对自己要求不严的表现。

(三)在思想工作方面

存在着说的多,具体工作体现少。无论是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过程中,还是平时工作安排中,会议讲话里,都把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时常挂在嘴边,说的比较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主要表现在对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不够到位,党的民主生活会开得少,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够及时等。

(四)在组织工作方面

虽然在2005年确定了“搭建一个平台,夯实三个基础,实现两个上水平”的工作目标,以及“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进位次,基层建设创一流”的工作要点,但在具体的实施方面,存在着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在以往的工作中,我有时犯急躁情绪,伤害了部分同志的感情,挫伤了一些同志的积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力争做到急而不躁,为创建和谐机关做好表率作用。

二、针对上述问题,我准备采取的措施是: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抓落实力度。在落实各项工作中,我首先要与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深入基层、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坚定一抓到底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做好督导,对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重视,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切忌官僚主义、本本主义。另一方面,要严明工作纪律,以制度管人,把局内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奖惩,做到奖罚分明,在全局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把学习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注重将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不搞“一言堂”,遇重大决策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中层干部和一般同志的意见;同时,领导班子将采取多种形式,多与同志们谈心、交心,并加强班子成员内部的思想交流,增强整体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树立“从我做起,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

2005年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报告(税务)来自范文搜-www.daodoc.com,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14篇:A18006日常税务检查作业指导书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日常税务检查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通过规定地税机关日常税务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以规范日常税务检查,加强税源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包括:户籍管理(税务登记、注销、停业、非正常户和漏征漏管户的巡查、清查),税源管理(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个体税收定额变化调查、申报情况核查、税收优惠政策检查),税基管理(发票管理与使用检查、税控装置推广与使用的检查、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核查、纳税评估问询和疑点情况的核查)等。 3.0职责

属地分局(所)负责日常税务检查对象的确定、检查的实施、检查的审理和执行,负责向稽查进行案件移送。 4.0工作程序

4.1确定检查对象 4.1.1税收管理岗拟定

税收管理岗根据下列信息拟定不同的检查对象,制作《待检查户清册》,提交属地分局(所)长审定:

a)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的核查; b)设立和变更税务登记、项目登记真实性和非正常户、停业户等动态信息的核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c)退(抵)税的核查; d)税控装置推广与使用的核查; e)户管巡查;

f)纳税户日常发票保管、使用情况的检查、核查和协查; g)涉税申请审批项目和核定、认定事项的实地核查; h)申报情况的核查; i)其它核查、调查和巡查。 4.1.2属地分局(所)拟定

属地分局(所)长岗可指定人员负责下列检查项目对象的确定,制作《待检查户清册》,提交属地分局(所)长审定:

a)汇算清缴检查;

b)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c)纳税评估疑点情况的核查;

d)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核查和税款清算;

e)税收管理岗拟定并具体实施巡查、核查和检查时,发现有可能涉及税收违法行为,需进行深入检查的;

f)其它检查。 4.1.3检查对象的审定

属地分局(所)长对税收管理岗和属地分局(所)统一拟定安排的《待检查户清册》进行审定。

对税收管理岗拟定并审定的检查对象,由税收管理岗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巡查、核查、检查。除特殊情况需属地分局(所)长岗安排人员给予配合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外,一般由税收管理岗自行进行。

对属地分局(所)统一安排、确定的检查对象,其检查人员由属地分局(所)统一安排、调配,并确定检查日期。对于比较重要的检查,税收管理员不得担任其管辖户的主查业务。

4.2实施检查 4.2.1检查方式

实施日常税务检查,可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分别采取审核、调查、函告、约谈、询问、调取账簿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4.2.2通知

对税收管理岗拟定并需实地进行的检查中,户管巡查、停业核查、日常发票保管和使用的检查等不得事前进行通知,其它检查可口头联系与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对属地分局(所)统一安排的检查,必须制作、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使用《送达回证》)后三日内收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接受检查或要求检查人员回避申请的,属地分局(所)长应视情况调整检查时间或调整检查人员。

4.2.3实地检查

日常税务检查应严格按照安排的时间进行,并应自检查实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须报经县(市、区)局分管领导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已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出具《税务检查证》。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录发现的问题、涉及的帐簿、记帐凭证、金额以及相关税收问题等,制作《税务检查工作底稿》;对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证明材料和资料(含影印件)应当注明出处并签章;检查结束时,检查人员应将《税务检查工作底稿》交被查对象逐栏核对,证明无误后签名并盖章。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制作《税务检查报告》,报告检查工作过程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检查无问题的可按期、按检查内容和检查人员集中制作《税务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全面准确地反映被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情况、违法事实、违法手段以及检查人员的定性处理建议和处理依据。

对设立和变更税务登记、项目登记、非正常户、停业户及退(抵)税申请、涉税申请审批项目和核定、认定事项调查、核查属实的,税收管理岗和属地分局(所)长岗应及时在征管软件中进行相应审核项目的处理、提交。

对双定征收纳税人缴销的非定额发票填用金额与核定营业额的核查、比对,由税收管理岗在每月上旬对照《用票户领购发票开具使用情况表》进行。纳税人发票填开金额超出核定营业额的部分,通知其向办税服务厅申报补缴。

4.3审理 4.3.1移交审理

检查工作结束,对涉及税款计算或清算的(不含前款所列双定征收户发票填用金额与核定营业额的比对补税),检查人员将《税务检查报告》连同《税务检查工作底稿》及其它证据送交属地分局(所)审理岗审理。

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应提出处罚建议。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4.3.2审理时间和内容 4.3.2.1审理时间

审理岗接到检查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报属地分局(所)长岗审批,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

a)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b)就有关政策问题书面请示上级等待答复的时间; c)报经县(市、区)局审理定案时间。 4.3.2.2审理内容 审理的内容包括:

a)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b)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 c)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d)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行当。 4.3.3审理后处理 4.3.3.1补充调查

审理发现检查不符合法定程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影响定性的,制发《补充调查通知书》,连同检查资料退回原检查人员限期补正处理。

4.3.3.2文书制作

审理终结,对不需要补充调查的,直接制作《审理报告》,报属地分局(所)长岗审批。审理岗根据批准的《审理报告》,视不同情况制作税务检查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处理处罚文书,报属地分局(所)长批准签发:

a)审理认定无问题的,制作《日常检查结论》; b)审理认定有问题的,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

c)有处罚事项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在告知书送达期限届满又无异议的情况下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处罚金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审理岗审理终结,制作《审理报告》并经属地分局(所)长岗审批后,应及时送交县(市、区)局法规(税政、业务)股审理。

对处罚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审理终结并制作处理处罚文书后,应及时送县(市、区)局法规(税政、业务)股备案。

有关审理的具体事项参照《税务稽查审理作业指导书》办理,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按《税务行政处罚作业指导书(一般程序)》办理。

4.4执行或后续处理 4.4.1处理处罚执行

审理岗制作并经核准的处理处罚文书,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传递一份至办税服务厅。

检查人员在接到审理岗处理处罚文书后,一个工作日内送达检查对象,并监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到办税服务厅缴交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执行的具体事项参照《税务稽查执行作业指导书》办理。 4.4.2其它事项的后续处理

按照不同的检查内容,分别进行如下后续处理:

a)清理的漏管户,进行处理、处罚后,转设立税务登记流程;不主动来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接受处理的,由属地分局(所)按照《税收强制执行作业指导书》操作,强制执行后转设立税务登记流程。

b)核查出的虚假停业户,进行处理、处罚后,在征管软件中为其复业;不主动来接受处理的,由属地分局(所)按照《税收强制执行作业指导书》操作,强制执行后,在征管软件中为其复业。

c)催报催缴无效但业户未失踪的,进行处理、处罚;不主动来接受处理的,由属地分局(所)按照《税收强制执行作业指导书》操作,强制执行。对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按照《非正常户管理作业指导书》进行非正常户认定操作。

d)其它日常税务检查有问题的, 进行处罚、处罚;不主动来接受处理的,由属地分局(所)按照《税收强制执行作业指导书》操作,强制执行后,按有关规定操作。

e)对外埠、外部转来的发票核查结果,上报发票所。 4.4.3移交稽查

4.4.3.1在日常税务检查中发现以下行为,应移交稽查局查处: a)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的;

b)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发票、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c)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或者其它应当移交稽查局查处的。 4.4.3.2向稽查局移交案件资料包括: a)《移交稽查案件审批表》; b)《移交稽查案件资料清单》;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c)《移交稽查案件调查报告》; d)已调查取证资料的原件等。 4.4.3.3审核移交

检查人员检查或审理过程中发现属应移交稽查查办案件的,制作前款所列文书,经属地分局(所)长岗审批后,将相关文书和取证资料等移交稽查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日常税务检查流程图税收管理岗属地分局(所)审理岗属地分局(所)长岗法规(税政、业务)股综合岗稽查局综合岗确定检查对象,制作《待检查户清册》安排人员确定统一检查对象,制作《待检查户清册》审查批准根据分局(所)统一安排或自行进行日常检查按规定应移交稽查查办的审查批准使用移交文书移交稽查查办拟定处理、处罚意见制作《审理报告》审核批准处罚金额2000元以上审理补充调查退回补正审理送纳税人文书送纳税人一份、办税服务厅一份,组织督促执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5.0工作标准

5.1税收管理岗:按月拟定待检查户名单,特殊情况的要及时追加待检查户;加强户管巡查,掌握管辖户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巡查、核查、检查任务;对分局(所)统一安排的检查,要认真分析与记录,保证检查工作质量;落实执行任务和日常检查的后续处理工作;

5.2属地分局(所)长岗:安排人员按月拟定分局(所)统一检查户名单,安排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强化对日常税务检查的监督管理,认真审核审理结果和处罚意见,及时签批执行;

5.3审理岗:严格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审理,按时完成审理任务,区分不同的处罚建议,分别报属地分局(所)长审批和县(市、区)局审理;

5.4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严格按属地分局(所)或县(市、区)局核准的处罚标准及查补数开票征收。6.0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6.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

6.3《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国税发[2005]40号) 6.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 7.0表证单书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JXDS/WD—A18006—2006

7.1《待检查户清册》 JXDS/QR—A18019—2006 7.2《税务检查通知书》 JXDS/QR—A18020—2006 7.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JXDS/QR—A17015—2006 7.4《税务检查证》(略)

7.5《税务检查工作底稿》 JXDS/QR—A18021—2006 7.6《税务检查报告》 JXDS/QR—A18022—2006 7.7《用票户领购发票开具使用情况表》 JXDS/QR—A16014—2006 7.8《补充调查通知书》 JXDS/QR—A18023—2006 7.9《审理报告》 JXDS/QR—A18024—2006 7.10《日常检查结论》 JXDS/QR—A18025—2006 7.11《税务处理决定书》 JXDS/QR—A18026—2006 7.12《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JXDS/QR—A18027—2006 7.13《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JXDS/QR—A18028—2006 7.14《税务稽查审理作业指导书》 JXDS/WD—A33001—2006 7.15《税务行政处罚作业指导书(一般程序)》 JXDS/WD—A52002—2006 7.16《税务稽查执行作业指导书》 JXDS/WD—A34001—2006 7.17《税收强制执行作业指导书》 JXDS/WD—A34003—2006 7.18《非正常户管理作业指导书》 JXDS/WD—A11006—2006 7.19《移交稽查案件审批表》 JXDS/QR—A18029—2006 7.20《移交稽查案件资料清单》 JXDS/QR—A18030—2006 7.21《移交稽查案件调查报告》 JXDS/QR—A18031—2006 编写:任君刚、计贵柳 初审:赵赣华 审核:付和平发布日期:2006年1月4日 修订日期:

第15篇:城区分局税务检查工作方案

城区分局税收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检验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切实强化管理,促进执法意识、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税收征管行为依法、公正、廉洁、高效,根据米东局2011年工作安排,城区分局局决定对各科所开展以税收自查为先导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税收检查工作方案。

一、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成立税收征管质量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波

副组长:胡慧民、冶红

成员:徐冬梅、宋多强、陈志勇、库尔班、李霞、文

税收执法质量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考核,同时对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检查方式

对本辖区各科所直接开展税收自查工作,认真负责地进行辅导检查,及时确认其在自查中发现的税收问题、自查出

的应缴未缴税款及其所属期间,督促企业将自查应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及时就地入库,并做好自查查补收入统计工作。

三、检查要求

各科所要针对本辖区企业纳税户数确定检查户数,每年安排企业纳税人税收检查不少于企业总数的20%。

四、检查内容

检查企业基本情况、各税应缴与欠缴原因。

五、检查考核办法

1、在考核中,发现被考核单位未达到检查户数,责成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对达到检查户数的单位给予表彰,差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2、通报考核的结果,并作为单位和公务员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

城区分局

二O一一年一月

第16篇:税务文件(发票检查、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法规文号:稽便函[2011]31号 发文日期:2011-04-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国阅[2010]1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5号)精神,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我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稽便函[2011]19号),对税务系统开展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经研究,现就9户重点企业总机构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成员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鉴于各地检查企业的户数、发票数量及行业不同的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将企业填开一定金额以上的发票列为必查发票。具体必查发票填开金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对必查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通过对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重点检查其业务的真实性。

二、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三、对填开金额较小的发票,各地可视情况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抽查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对填开金额很小的发票(如出租车发票、停车费发票等),可以不列入重点企业检查范围。

四、对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应当按照税收征管属地原则实施。需要对跨地区企业进行协查的,由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协查要求,由受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核查落实,并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反馈核查结果,不得重复检查。

五、部署重点企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自查的地区,税务机关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的开始时间不得迟于2011年8月1日。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自查、抽查、重点检查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在尽量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法规文号:财税[2011]32号 发文日期:2011-04-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

十六日

第17篇: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税务检查主要有哪些内容?

(1)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2)检查各项税款的缴纳情况;

(3)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执行财经纪律和税款核算情况;

(4)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发票使用、保管情况;

(5)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执行税务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有关事项情况。

4.对偷税行为应如何处理?

(1)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税款,并处所偷税额5倍以下罚款;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由司法部门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金。

(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由司法部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5倍以下罚金。

5.对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对纳税人欠税并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如何处理?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7.税务部门对帐簿设置管理有哪些规定?帐簿、凭证等资料的保管有何规定?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各类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证及其他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帐簿的种类有哪些?设置帐簿的范围有哪些?

帐簿的种类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它辅助性帐簿。总帐、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纳税人,都要按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对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帐能力确实不能设置帐簿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帐或办理帐务。

第18篇:税务检查和查账技巧

税务检查和查账技巧——往来账

企业的往来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经营性(购销)往来账,另一种是其他往来账。经营性(购销)往来是指企业对外经营(购销)业务引起的债权债务,是通过“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核算的。除此以外的其他往来账由于不属于对外经营业务或者企业内部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是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对经营性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披露金额不允许以相互抵消后余额列报,即在《资产负债表》中使用经营性往来账的双重性科目必须以重分类方式列报,各账户的债权债务之间不得互为抵消,真实地反映债权债务实际情况。而其他往来账的双重性科目则可以余额来列报,这因为这些科目主要是非经营性或者内部之间的往来,不属于企业真正的债权债务,不符合经济民商法上债权债务构成要件。即其他往来账的债权债务相互抵消企业本身是有权处置转移豁免的,而经营性债权债务相互抵消则需要对方同意才能行使处置转移豁免的。

企业正常往来账的核算内容应是体现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的多少,是不应该存在税收问题的,那为什么说企业往来账中有税收问题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一、企业《资产负债表》往来账户中表现的税收问题

由于《资产负债表》列报的特殊规定,往来账户反映的数据与会计科目总帐(明细)余额性质是不同的。因此从税务稽查的角度,则:

1、“应收账款”直接反映企业发生经营性业务中已开具发票而没有收到款项金额。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虚开发票虚构业务的嫌疑。

2、“预收账款”直接反映企业发生经营性业务中未开具发票而已经收到款项金额。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不按时开具发票延迟纳税的嫌疑。

3、“应付账款”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性业务中对方已开具发票而没有支付款项金额。一般本企业无涉税的嫌疑(仅协查是否有不申报滞留发票或者对方虚开发票行为)。

4、“预付账款”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性业务中对方未开具发票而已经支付款项金额。一般本企业无涉税的嫌疑(仅协查对方有无不按时开具发票延迟纳税行为)。

5、“其他应收款”直接反映企业发生非经营性义务中已经支付与收取款项的差额。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转移企业利润且不缴纳个税的嫌疑。

6、“其他应付款”直接反映企业发生非经营性义务中已经收取与支付款项的差额。则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分解收入且不按时纳税的嫌疑。

二、企业往来账中具体存在的税收问题

(一)增值税

在企业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业务,企业出售货物,产品已经发出,货款也已经收到,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出现贷方余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企业没有开出销项发票。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已经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二是已经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可以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确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建造超过12个月的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企业正确的账务处理应该是这样的,企业在收取货款时将发票开出,根据发票金额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在收取货款的当期就应该正确核算该项业务的应纳增值税额。因为我国的税收核算方式主要是以票控税,只要企业开出销货发票,就要确认销售收入,计算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同时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尽管税法中已经对纳税义务时间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发票在企业手中,开不开发票,何时开发票企业都能够自行灵活掌握,这就涉及到企业纳不纳税,何时纳税的问题。有些企业由于资金不足交不起税,就从发票上做文章故意拖延开具发票的时间,甚至有的为了躲避税收对一些销售业务根本不开发票,销售货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甚至有的销售业务通过现金结算的,货款不存入银行账户而是作为账外资金管理。这样的事件并不罕见,很多行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些的问题,它不仅仅只会影响到增值税的正确核算和征收,同样影响了不同税种的税收工作。例如,消费税、资源税和城建税等等。

(二)营业税

现行税法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即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提供应税劳务或销售转让不动产等应税行为,二是已经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可以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确定:

(1)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纳税时间为其转移的当天。

(4)发生自建行为的,纳税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时。

因此企业在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或者租赁业中无论何时收取应税行为的款项,都必须及时缴纳营业税。但是一些企业将收取以上提供应税行为的款项时,常常在会计上做其他往来账处理,来延迟或者逃避缴纳营业税,例如: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这样其他应付款会出现大量的发生额。税务机关以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相关合同,来判断该款项实质上属于分解应税收入行为。仍然可以调整作应税预收款来计算征收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

我国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各种征收方式与企业的会计核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企业的发票管理是税收工作的重点。因为多种税种的税基都是发票上的销售金额,它也是税务部门查补税额的主要依据。

发票是企业收付款缴纳税款的凭证,不仅仅是核查本企业的纳税依据,也是监查企业经济业务交易环节相关方的纳税依据及上下流转环节计税基础连续性的税收记录。

如果在一个经济业务交易环节没有取得(开具)发票,对本企业可能没有损失,但是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可能就是双重的税款流失——这是以票控税的核心内容。

企业常发生这样的业务,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给某些经营者,取得的是现金收入,购买方不要发票。账务处理是这样的:

借: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体现贷方余额。实际上该项应收账就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核算。该笔业务正确的账务处理是应该根据发票,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从而核算产品销售利润。如果企业不开出销项发票,产品收入就不会在账面体现,增值税就会漏交,相应的利润也不能够体现,企业所得税就不会被正确计算。另外企业的现金核算也是非常灵活的,类似的业务记入往来账中的金额是否真实,或者销项发票虽已开出,但是发票金额是否是如实开具,或者根本就不将该笔现金收入记入财务账中,现实中上述现象是不能排除的,这一切都将影响到企业收入和利润的核算,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的特点。这就要求纳税人要有较高的自觉纳税的法制观念。因为印花税是一种小税,往往不容易引起重视,所以企业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也是五花八门。 就拿常见的购销合同来说。企业订购生产用原材料(金额省略),支付货款时,企业做如下的账务处理: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再看,企业购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预付账款

这样的业务在企业中是常见的,而且这样的账务处理似乎也没有什么,实际上这里面就潜在着印花税的问题。那就是这样的购销业务到底有没有合同?按税法规定,企业应按购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而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基础是购销合同金额。但是许多企业认为没有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就不用缴纳印花税,通常是按业务的性质,根据自制凭证和发票入账。企业购销多少,货款收支又是多少,这一切都由企业自己掌握和处理。即使企业有签订书面购销合同金额与实际金额也由企业自己掌握。所以企业在计算和申报应纳印花税额的时候,留有余地根据自身觉悟来计算,这样就会出现少申报或不申报印花税的现象。即使企业按规定正常申报并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又有什么根据判断其税额的正确性呢?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就应该熟悉购销经营性往来账原理,运用会计科目账户核算原理来正确确认印花税的计税基础。

(五)个人所得税

企业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把应该支付暂时又没钱支付的费用记入“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账上。就拿“销售费用”来说,许多企业为了鼓励销售,保持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关系,不同程度的发生一定数量的销售佣金(业务提成)。有的企业由于资金紧张,这种费用有时不能及时兑现,就将费用记入“其他应付款”中体现欠款。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记入“其他应付款”中的金额是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的金额。在企业付出该笔费用的时候,根据账面金额全额支付,这样个人所得税无形之中就被漏掉了。因为各企业的销售政策五花八门,所以企业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随意性。为了避免缴纳高税率税款,有的企业还将这样的业务挂在“应付职工薪酬”账上以工资奖金的形式发放。税务机关应该注意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中有没有包含职工合理的工资薪金之外的费用?其中有多少是应该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费用?

(六)房产税

企业的发生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常常采用发包方式进行,一般企业在支付过程进度款,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除工程开始之前支付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工程垫付款)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外,企业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应该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原因是企业发包是一项在企业名义下委托建造不可逆转的工程,不属于销售交易行为,只是企业资产形式上从流动资产改变为非流动资产。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没有流通环节。

现行房产税相关政策规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为准,不以投入使用(达到预计状态)或者办理产权的时间为准。即以房屋和土地等资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为纳税时点的。也就是说将“在建工程”核算的挂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情形,也就是房产税的计税基础,企业应该及时缴纳房产税。

有时企业工程款项已经提前投入使用,但是以未结算为借口常常推迟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当“在建工程”金额无明显变化时,应该考虑企业是否在故意推迟转入固定资产时间而延迟缴纳房产税。

三、企业往来账中税收问题的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的信息披露,由于会计准则规定对经营性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披露金额不允许相互抵消性余额列报,这样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往来账户总账余额和资产负债表列报的金额比较分析,定期对企业往来账户债权债务进行核实。

熟悉企业会计核算原理,会计科目账户核算范围和规律,来判断企业经济业务的性质。极其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合理性和相关性。

提高对发票管理的认识,加强涉及发票的业务在往来账核算的管理工作,重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使税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第19篇:外部税务检查的应对

外部税务检查的应对

摘要: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税务机关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单位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单位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关键词:税务检查;日常;应对;趋势;识别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税务机关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单位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和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单位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一、识别税务风险、控制税务风险

(1)从思想重视到行动重视的转变

1、人员的配备。税务管理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应配备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税务管理工作政策性很强,如果税务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工作负荷过量,则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跟踪、研究税务政策,则可能发生业务与税务政策偏离的处理。

2、提前进行税务介入。重要商务合同中涉税条款的审核;重大项目的税收筹划。

(2)从注重会计思维到会计、税务思维并重的转变

会计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税务处理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由于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如:将自产的液化石油气提供给企业内部的食堂作为燃料使用,在会计上不做收入确认,但税务上\"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作为\"视同销售\"依法需缴纳增值税。所以,会计人员及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处理业务时不能仅注重会计思维,应会计、税务思维并重,用税务思维审视业务,才能发现是否存在风险,才知道如何防范风险。

(3)在利润考核的压力下,税务风险控制要恰当,处理方式要前后一致

举例:2013年,某地国税稽查局对甲公司2005-2012纳税情况检查后提出,甲公司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提供给码头轮船、铁路货车用的自产柴油1653吨,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需补缴消费税194万元。依据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财税[2010]98号。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

其实,甲公司2012年自查的时候已经发现此问题了,但为了能实现多点利润,仅仅从2012年开始缴纳自用油的增值税、消费税,没有就2011年以前的补税,造成税务处理的前后不一致,属于主观故意。

二、税务管理重在日常

(1)正确认识企业经营和纳税的关系

合法经营是企业最基本的原则,依法纳税是基本义务。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缴纳税款,都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在此方面是完全统一的,国有企业应正确认识企业经营和纳税的关系,做到依法纳税、准确纳税。

(2)规范处理涉税业务

准确核算各类费用,做好产、销、存管理,正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正确计提各类税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等)。

(3)依法、按期申报纳税

(4)保存相关的税收证据

比如税务局会因为税收任务而让我们缓缴税款,办理税收缓缴手续,保存相关批准资料;税务局直接口头告知晚点交,无通知文件,直接不接受申报或税务申报系统封死(网上申报不了),正确的做法:正常递交申报表,保存往来邮件,保存网上申报不了的截屏等,这些证据用于以后有外部检查时说明不是我们的问题。

三、税务检查入场应对

(1)收到税务检查通知后,收集税务检查的相关信息

了解来检查的人员组成、检查背景、目的;税务检查范围、期间、税种 。

(2)向上级管理单位汇报

了解来检查的人员组成、检查背景、目的,了解检查范围、期间、税种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

(3)积极准备相关资料

提前询问索要资料清单,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没有提前要到清单的,通常准备以下一些资料: 纳税申报表、进项税抵扣联、汇算清缴申报表、税审报告、相关报表、计提税费的凭证。

(4)检查过程中加强沟通

态度积极、不卑不亢,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核对、报告上级单位。

(5)检查决定书

检查决定书应报告上级单位;对发现的税务问题进行相应整改;总结,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几点体会

(1)构建\"纳税遵从,合规重于利润\"的税收文化

切实贯彻合规经营、纳税遵从的经营理念,始终以合法合规作为最高标准,不模棱两可,不打擦边球,在确保无税务风险的情况下追求效益最大化。

(2)一把手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协作

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税务管理不只是一个岗位、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全公司从上到下,全员参与的过程。

(3)事前控制,加强自查,建立税务管理长效机制

把对税务风险的自查工作作为长期工作进行,随时发现并及时上报各类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提前进行预判,不能丧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整改纠错。

五、税务检查趋势

(1)消费税将继续成为检查重点

随着国家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原来作为地方主力税种之一的营业税将不复存在,地方财政收入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国家在税制体制改革的同时会考虑如何给予弥补和平衡,消费税可能作为税改对象,改成地方税种或中央、地方共享税。届时,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将加强消费税的稽查和管理。

(2)税务检查将保持较高频率

国家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不景气等因素,中央、地方财政陷入困难时期,税收作为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未来几年,税务检查将保持较高频率、高压态势。

(四)税目。与国际上排污税税目不同,我国目前是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初级阶段,设立税目应该结合我国国情,从最需要解决的地方入手,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税主要是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等方面进行征税。

(五)税基。即计税依据,国际上的税基主要有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性企业的产量以及在消费品中存在的污染物数量等。以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税基,最明显的作用就是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提高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污染性企业的产量为税基,企业只有减少生产,降低产量才能减轻税负,笔者认为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在消费品中存在的污染物数量为税基,对消费者能够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目前我国采用三种税基相结合的方式,如:(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4)应税建筑施工噪声按照施工单位承建的建筑面积确定;应税工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六)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额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税率的制定要注意:一是要注意适中原则,要把大众的接受程度考虑进去,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公平公正;二是注意税率的弹性,要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税率进行调整和改进,不能一成不变;三是要注意税率的多样化发展,因为我国地域宽广,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污染物也不同,所以设置税率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可以使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来确定环境保护税的税率,征收比较方便,当然对于特别的税目也可以使用累进税率。

(七)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免征环保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上且未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减半征收环保税。

(八)其他。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管理,与此同时,还需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应税污染物监测、监督和审核确认的职责,协同税务机关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环境保护税征收按月、按季或者按年计征,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环境保护税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等。

四、结语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是巨大的进步,但要保护环境仅依靠征收环境保护税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制定好配套措施。一是要完善环境保护的征管体系,虽然目前已经制定了《征求意见稿》,但应进一步加以完善以使其具有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等特点;二是增强征管力量,提高征管技术,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介提醒人们关注环境;三是协调中央和地方,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管辖权,解决好中央与地方的利益问题。国家可以将环境保护税反作用于环境,用来投资建设环保事业,造福人民大众,促进社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2015.

2.杜万平.美国排污交易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难题[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11,(01).

3.徐艳,伍月倩.对环境税的征收及其征管的探讨[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9).

4.北大林肯中心.环境税的国际经验[R].北大林肯中心环境税研究小组,2011.

5.董战峰,葛察忠等.\"十二五\"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路线图[J].环境经济,2011,(06).

第20篇:税务检查基本方法—账务检查方法

赢了网s.yingle.com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税务检查基本方法—账务检查方法

税务检查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收集相关证据,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本章主要介绍账务检查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盘存方法、电子查账等内容。

第一节 账务检查方法

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本节重点介绍上述六种常用账务检查方法。

一、顺查法

顺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一)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

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

1.审查原始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审查时应注意凭证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章、接受单位名称及其真实性,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等。

2.将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是否相符,包括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用于经济活动的货物、劳务等数量和规模,是否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一致;原始凭证记录货物或劳务的单位价值是否符合当时公允标准;货物或劳务的购入是否符合当时企业的经营需要等。

3.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相关事项,查找相同事项之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间的差异。如果分析发现来自同一外来单位、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变动较大,又无合理解释时,则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

4.分析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如反映的商品物资的数量及单价变动有无不合理现象,日期有无异常或涂改,出据单位的业务范围与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票据台头与受票单位是否一致、笔迹和印章是否正常、经办人的签章是否正常等等。

5.分析和比较原始凭证本身的特性。如比较票据纸面的光泽、纸张的厚度、印刷的规范性、纸质、底纹(水印)及其他防伪标记等。

6.复核原始凭证上的数量、金额合计,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判明有无问题。

(二)证证核对

证证核对,既包括原始凭证与相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与原始凭证汇总表的核对,也包括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汇总凭证之间的核对。

证证核对的方法如下: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1.将记账凭证注明的所附原始凭证的份数与实际所附的份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有无不相符的会计错弊。

2.将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所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原始凭证上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核对,判明有无会计科目适用错误或故意错用会计科目。

3.将记账凭证所反映的数量与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上的数量与金额合计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数量和金额是否相符。

4.将记账凭证上的制证日期与原始凭证上的日期进行核对,以判明是否存在通过入账时间的变化,人为调节会计收益和成本的现象。

5.查看记账凭证附件的规范性。一般情况下,除了结账(俗称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所有的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核对时应注意查看记账凭证有无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现象。

6.核对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通常是按照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方法,依据审阅无误的记账凭证由检查人员重新进行编制,将重新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与企业原有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进行对照分析,从中发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现问题或线索,明确需进一步检查的重点和项目。

注意:应用证证核对法的基本前提是检查人员在审阅账户或其他会计资料时发现了疑点或线索,或有证据证明企业在某些方面存在舞弊嫌疑时,或者为了某些检查特定目的(如为了查清某些问题)的情况下,才对相关科目的账簿进行核对。

(三)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就是将会计凭证和有关明细账、日记账或总账进行核对。通过账、证核对可以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发现并据以查证有无多记、少记或错记等会计错弊,帮助检查人员节约检查时间,简化检查过程,提高检查效率和正确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账、证核对之前,首先应确定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如果发现存在错误,必须先纠正后才能进行核对。

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会计错弊问题。

(四)账账核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账账核对,就是将总账与相应的明细账、日记账进行有效性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各总账科目与其所属明细账、日记账是否一致。验算总账与所属明细账、日记账的一致性是进行总账检查不可缺少的步骤。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账核对前,必须进行账簿记录正确性的审查和分析,借以发现有无不正常现象和差错舞弊行为。

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的问题等涉税问题。

进行账账核对,需要将存在对应关系账簿中的业务逐笔逐项进行核对,核对时不仅要核对金额、数量、日期、业务内容是否相符,还要核查分析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五)账表核对

账表核对,是指将报表与有关的账簿记录相核对,包括将总账和明细账的记录与报表进行相符性核对,也包括报表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但是,账表相符不表明不存在问题。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成品资金占用,从理论上讲应与存货类(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总账余额相等,然而,即使相等也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如对增值税应税企业而言,如果存在存货的虚进(虚假的购入)、虚出(虚假的销售)或多转销售成本等问题,都会造成成品资金占用不实,但是,这并不影响账表之间的相符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表核对之前,必须对报表本身进行正确性和真实性审查和判断。

(六)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就是采用实物盘存与账面数量比较、金额计算核对的方法,核实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其目的在于查明实物是否安全、数量是否正确,实物的存在价值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相符,各种债权、债务是否确实存在。

账实核对是重要的检查方法之一。账实核对是以实物盘点与账项核对为前提和基础,既可以根据经审阅核对过的账簿记录与现存的实物进行核对,也可以根据检查人员实地盘点的结果与其账面记录进行核对。核对时,税务检查人员不仅要有计划,而且要有重点,应该将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和关键的财产物资作为盘点和核对的重点。通过核对发现的差异,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实和审查,并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复盘。

(七)对会计年末结转数进行审查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审查会计年末余额结转数,就是对企业年末过新账的账户余额进行相符性审核,目的是防止企业利用年末过账隐瞒存在的问题,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审查时,主要是将上年年末会计账户余额、会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和新开账户年初余额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二、逆查法

逆查法,亦称倒查法或溯源法,是指按照会计记账程序的相反方向,由报表、账簿查到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从检查技术上看,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在排疑的基础上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逆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和危险项目的检查。

(一)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总括反映纳税人一定时期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状况的书面报告。通过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及变化情况,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确定稽查对象或确定账、证检查的重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审查、分析会计报表时应注意:

1.搜集的会计报表资料要齐全,以便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只有一个时期或某种报表,往往不便于分析,难以全面发现问题。

2.要搞清各种会计报表各个项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各项目数据来源如何进行核算,以及与哪些税有关系。否则,难以通过会计报表分析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3.要选择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以提高检查效率。会计报表的项目较多,但有些项目与税收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所以审查时应抓住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

4.可与实际调查研究搜集的相关纳税指标参数进行对比,以发现会计报表的各项指标有无异常问题。

(二)进行账表之间的核对,见顺查法。

(三)进行账账核对,见顺查法。

(四)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并在此基础上抽查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是运用逆查法的必经步骤。逆查法为了弥补审查分析报表的不足,还可以运用审查分析明细账的方法,借以发现问题,并通过抽查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或者其他资料(如成本计算单、企业购销合同等)来澄清问题。

(五)审查分析原始凭证

对企业任何经济业务的审查,最终都离不开对原始凭证的检查,在运用逆查法查明问题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时,必然要审查和分析原始凭证,借以查明问题的来龙去脉。

(六)进行账实核对,见顺查法。

三、详查法

详查法,又称精查法或详细审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经济业务和财务管理的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审查程序,进行周详的审核检查。

详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因而,详查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事项的检查十分适用,一般都能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详查法也适用于对歇业、停业清算企业的检查。

四、抽查法

抽查法,亦称抽样检查法。一般认为它是详查法的对称,单从方法上讲,它是一种独立的检查方法。抽查法不仅在检查的基础、环境、内容上与详查法不同,而且使用的基本方法也不同。

抽查法,是指从被查总体中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审查,再依据抽查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方法。抽查法具体又分为两种:一是重点抽查法,即根据检查目的、要求或事先掌握的纳税人有关纳税情况,有目的地选择一部分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重点检查;二是随机抽查法,即以随机方法,选择纳税人某一特定时期或某一特定范围的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检查。

抽查法的程序为:

1.制定抽查方案,确定抽查重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尽量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方案尽可能的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抽查方案除要确定抽查的重点以外,还包括根据不同的抽查项目制定合理的抽查路线、确定抽查的时间、人员分工、复核等。

2.确定抽查对象

抽查重点确定以后,要按照抽查的要求合理确定抽查的对象和内容。当某一抽查重点存在多个对象时,要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具体的抽查对象。

3.实施抽查

实施抽查是对抽查方案的具体落实,在实施抽查时要把握好抽查时间,以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抽查实物资产时,要选择资产流动量相对较小的时候进行,以免影响抽查结果的正确性。

4.抽查结果分析

分析抽查结果,目的是根据抽查的情况判断对总体的影响程度。分析时要注意准确性、可靠性的分析。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5.确定抽查结果对总体的重要程度

根据抽查结果对总体进行推断是抽查法的目的,但抽查结果只能作为对总体判断的参考,不能作为直接的定案依据。对于抽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比较大的,要进一步查明原因,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或者放弃抽查结果。

五、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在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和数据进行详细审查和研究,以发现疑点和线索,取得税务检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对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一)会计资料的审阅

1.原始凭证的审阅。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审阅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有无涂改或伪造的现象和痕迹,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有业务负责人的签字。具体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审阅和核查:

(1)审阅凭证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完整。

(2)审阅凭证上的文字、数字是否清晰,有无挖、擦、涂、改的痕迹。对于复写的凭证应该查看反面复写字迹的颜色是否一致、均匀;对于有更正内容的凭证,应该审查更正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更正的内容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更正的说明是否符合逻辑等。

(3)审阅填制凭证日期与付款日期是否相近,付款与经济业务是否存在必然联系。

(4)审阅填制凭证的单位是否确实存在,以防止利用已经合并、撤销单位的作废凭证作为支付凭据,冒领、乱支成本、费用。

(5)审阅凭证的台头是否为稽查对象。

(6)审阅凭证的审批传递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必要的签章手续。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7)审阅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是否加盖财务公章或收讫、付讫印鉴。

(8)审阅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对这一类内容的审阅主要表现在支付性费用上面。

(9)稽查对象自制的凭证如果已交其他单位,应审阅其存根是否连续编号,存根上的书写是否正常、流畅。

(10)自制凭证的印刷是否经过审批,保管、领用有无手续。对这一类内容的审阅重点应放在自制和外购收据的使用和保管上,必要时可以采用限定定额法、最低(平均)消耗(成本或费用)定额法等方法测算稽查对象的应税收入或收益。

(二)记账凭证的审阅

审阅记账凭证时,应重点审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审阅过的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上的会计科目、明细科目、金额对照观察,分析其是否真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有无错弊、掩饰的情形,记账凭证上编制、复核、记账、审批等签字是否齐全。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三)账簿的审阅

审阅会计账簿,包括审阅稽查对象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完备,账簿记载的有关内容与原始凭证的记载是否一致,会计分录的编制或账户的运用是否恰当,货币收支的金额是否正常,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检查目标的其他要求(如税金核算的正确性要求、税金的增减与企业经营能力变化的关系)等。

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

1.明细分类账记载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将不应列支的成本、费用采取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的手段记入成本、费用类科目核算的情况。

2.账簿记录的小计数和合计数是否与发生数相符,借贷方登记的方向是否有误,是否登错栏目或栏次。

3.账簿记录摘要栏所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例外情况。

4.账簿启用、期初、期末余额的结转、承前页、转下页、月结和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年结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存在利用年度过账的机会故意篡改结存余额数字的情况,账簿应登记的内容是否已按要求登记,是否根据更正错账的方法更正错账等。

(四)会计报表的审阅

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具体审阅方法见逆查法。

(五)其他会计资料的审阅

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一般是为了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到底要审阅哪些其他方面的资料,则应视检查时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料:

1.经济合同、加工收发记录、托运记录、产品或货物经营的计划资料,生产、经营的预算、统计资料等。审阅时要特别注意这些资料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合理。

2.对于计划、预算,除了审阅计划、预算本身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外,还可以联系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记录以及会计资料进行审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阅。

3.对于时间的逻辑关系,审核资料所反映的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的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4.企业一定时期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资料。

5.有关法规文件、内部控制制度、各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协议书和委托书、考勤记录、生产记录、各种消耗定额(包括产品的行业单位消耗定额)、出车运输记录、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等。

六、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技术方法。

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证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技术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一)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

会计资料的核对,是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通过会计资料之间的核对,可以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疑点和问题的线索,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检查思路和方向。

1.证证核对:见顺查法。

2.账证核对,见顺查法。

3.账账核对,见顺查法。

4.账表核对,见顺查法。

5.表表核对。

表表核对,是指报表之间的核对。这里所称的报表,包括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表表核对既包括不同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项目的核对,又包括同一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核对。

表表核对的重点是核对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一致,核对静态报表与动态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核对主表与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附表的有关项目是否相符。通过表表核对,可以发现各报表之间有无不正常关系,相应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和存在,从而查证企业是否存在会计错弊,同时,也可以据以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二)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

通过查证和核对与经济业务相关联的其他资料,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补充,以全面、正确、客观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1.核对账单

核对账单,是指将有关账面记录与第三方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是否一致。比如,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将应收或应付账款与外部其他企业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等。

2.核对其他原始记录

核对其他原始记录,是指将会计资料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始记录进行相互核对,以查证会计记录是否正确、真实。原始记录包括核准执行某项业务的文件、生产记录、实物的出入库记录、托运记录、出车记录、非生产性水、电、煤、物料消耗记录、在册职工名册、考勤记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录以及有关人员的公务信函等。

3.核对审计报告

核对审计报告,是指将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与企业一定时期的审计报告(包括内部审计报告)进行核对,查明审计报告所披露的相关财务和涉税问题是否已在会计核算或会计报表中得到充分而正确的反映。充分分析和运用企业现有的审计报告,对于分析和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核对税务处理决定

核对税务处理决定,是指将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与企业某一时期接受税务检查的税务处理决定进行核对,以确定企业是否已经按照税务处理决定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

(三)账实核对(见顺查法)  关于农业税纳税人认定问题的复函 http://s.yingle.com/

 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违法登记会计账簿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制度有什么积极作用

http://s.yingle.com/

 纳税人应如何办理增值税退税

http://s.yingle.com/

 担保债权凭证的特征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 危险品的运输 http://s.yingle.com/ 财务计

http://s.yingle.com/

 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什么是债权权利质权中的应收账款质押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制度会有什么积极作用

http://s.yingle.com/

 如何对财务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 http://s.yingle.com/

 借款有哪些具体账务处理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和别人合办一家企业前期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问题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法院退回的保全费怎么入账

http://s.yingle.com/

 关于行蓄洪区农业税返还问题的复函 http://s.yingle.com/

 租赁保证金的会计核算

http://s.yingle.com/

 应收账款的功能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 增值税有什么特征 http://s.yingle.com/ 解析

http://s.yingle.com/

 应收账款管理不善的弊端是什么

http://s.yingle.com/

 应收账款指的是什么

http://s.yingle.com/

 关于农业税征收结算和减免退库问题的联合通知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合同风险的审计识别方法及对策研究 http://s.yingle.com/

 无权请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情形 http://s.yingle.com/

 只有借条无转账凭证怎么办

http://s.yingle.com/

 关于银行业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 http://s.yingle.com/

 期货委托合同模板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制度都有什么积极作用

http://s.yingle.com/

 统计法实施条例(2018最新)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http://s.yingle.com/

 两种情况不办临时税务登记

http://s.yingle.com/

 股权增减资对后续合并会计报表列报的影响是什么 http://s.yingle.com/

 债务担保凭证有风险吗

http://s.yingle.com/

 关于开展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会计的付款凭证有没有法律效应

http://s.yingle.com/

 财务公司从事的业务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关于调整农林特产农业税应税品种和税率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融资租赁业务如何进行账务核算

http://s.yingle.com/

 税务行政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http://s.yingle.com/

2018最新

 自建模具、自生产企业的模具该如何计入会计科目 http://s.yingle.com/

 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制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担保债权凭证具有什么特征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需要记载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

 调查审计对象的选取原则是什么

http://s.yingle.com/

 以政府名义征用耕地成立开发区的,如何确定纳税人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税收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

http://s.yingle.com/

 发行国债有什么目的

http://s.yingle.com/

 关于调整我市农业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新经济形势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发生了什么变化 http://s.yingle.com/

 投资公司非法集资财务的责任

http://s.yingle.com/

 员工工伤发生费用怎么做账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都有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

 违约金的计算标准(2018年) http://s.yingle.com/

 关于有奖游艺和代销彩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http://s.yingle.com/

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债权出售与债权贴现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http://s.yingle.com/

 未分配利润出资是否算货币出资

http://s.yingle.com/

 预付的房租如何做账

http://s.yingle.com/

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http://s.yingle.com/

 代购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http://s.yingle.com/

 北京市试点地区农业税计税土地及常年产量核定办法 http://s.yingle.com/

 职工医药费如何记账

http://s.yingle.com/

 工程项目管理内部审计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http://s.yingle.com/

 购买集体土地上的厂房需缴耕地占用税吗 http://s.yingle.com/

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计税方法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公司未破产股东撤股怎样核算退股款 http://s.yingle.com/

 申请挂牌公司在财务规范方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http://s.yingle.com/

 发票是否能作为有效的债权凭证

http://s.yingle.com/

 关于铁路大修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 债权凭证有何特征 http://s.yingle.com/ 公司收

http://s.yingle.com/

 关于今年农业税征收意见报告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国债的种类包括了哪几种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制度的积极作用有什么

http://s.yingle.com/

  减税 http://s.yingle.com/

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http://s.yingle.com/

 债权有哪些相关知识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发票的填开 http://s.yingle.com/ 财务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什么样子的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要记载的内容都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债务担保凭证的概念是什么

http://s.yingle.com/

 关于行蓄洪区农业税返还问题的复函 http://s.yingle.com/

 公司是怎么逃避债务的

http://s.yingle.com/

 股东向公司借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http://s.yingle.com/

  非限制性债权 http://s.yingle.com/ 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http://s.yingle.com/

 债权凭证制度实施中有哪些不足

http://s.yingle.com/

 棋牌室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债权凭证制度起到的积极作用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收到工伤基金怎么做账

http://s.yingle.com/

 递延所得税资产基本的主要账务处理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关于认真做好农业税协税工作的通知 http://s.yingle.com/

  什么是旅客的权利 http://s.yingle.com/ 经济犯罪的法

律控制模

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

 山西省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http://s.yingle.com/

 债权债务是怎样核算的

http://s.yingle.com/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税务检查检查讲话稿.doc》
税务检查检查讲话稿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演讲稿主持词代表发言庆典致辞民主生活会发言表态发言专题发言对照检查材料开场白感言大全发言稿欢迎词台词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