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货物出口岗位职责

2020-05-31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商场保安岗位职责

商场保安人员,在商场经理和保安部正副部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

1、认真学习落实百大的管理制度,维护百大和员工利益,以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任命感,履行职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领导当好参谋,商场在安全消防上出现问题,追究责任。

2、努力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本职岗位业务技能,提高反扒能力,忠于职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格落实安全消防规定,协助经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商场安全经营。

3、按要求统一着装,整齐划一,坚守岗位,加大巡逻力度,文明执勤,文明执法,不做有损百大和员工利益的事。

4、积极参加百大、商场和保安部组织的政治业务活动,自觉遵守百大、商场管理制度,上岗精力集中,精神振奋,我当班,我负责,敢抓敢管,不以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守护扶梯口、出口的保安人员,要紧盯死守,注意过往顾客,发现情况及时处理,不贪赃枉法,包庇坏人,否则,休岗、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空岗、脱岗、迟到、早退,不得会客长谈,影响执勤,否则,按百大管理制度处理。

6、商场内的保安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商场经理;夜间值班要协助经理、主任认真过细检查,切断电源,清理烟头、垃圾,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发生不该发生的问题和事故,休岗、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临时工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2篇:商场保安岗位职责

商场巡逻保安员岗位职责

1、熟悉商场地形及消防设备的分布和使用知识;

2、巡逻员必须认真巡视,如有人胡乱按电梯、按坏或不按规定使用电梯,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

3、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平常人不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偷窃、损坏商场内公共设备、设施和商户私人财产物品,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在巡逻中发现形迹可疑的人,立即进行查询,对发现推销人员在楼层散发传单、名片和乱拉业务的现象,要进行制止;

5、巡查所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特别注意:大厅、走廊、机房控制室、卫生间均为禁火区。

6、如遇到装修,巡逻人员应查看是否占用公共消防设施的场地,是否破坏消防设备,有无火灾隐患;

7、制止吸烟行为、商户之间的纠纷、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防止事态扩大,影响卖场秩序;

8、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

9、提高警惕防止以购物为由进行扒窃、盗窃或诈骗财物的人员;

10、查看有无物品或杂物阻碍或占用公共场所现象;

11、查看商场内有无烟火、水侵等异常现象,如发现及时报告;

12、对有大件物品搬离商场时而出入口岗值班人员要进行询问并要求出示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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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商场非法拍照、摄像行为及时进行制约和管理;

14、作好巡视记录,按规定程序进行交班。

15、负责开启各层消防电子显示屏;

16、负责滚梯、电梯的人流控制和安全防范;

17、夜场保安每一小时巡场一次,并做好夜间巡场记录。

停车场保安岗位职责

1、当值时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要检查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车辆排列整齐;

2、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消费;

3、当值时要站到车场明显的位置,指挥车辆时动作要标准、正确;

4、当值时不准群集闲聊,不得随意离岗、串岗,有事不要大声叫喊,使用对讲机时注意用语,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5、当值时不得睡觉、看报、不得吸烟、吃零食;

6、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的司机,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7、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维持车场秩序。

2 商场保安工作制度

第一章、保安部门职能

(一) 负责员工、商户、消费者日常经营进场、清场工作;

(二) 负责员工队伍半军事化训练和消防培训工作;

(三) 负责公司和商场城防火、防盗和报警工作;

(四) 对商场内部重点商品实行重点保护;

(五) 负责商场内部现金保护工作;

(六) 负责配合处理商场管理人员、员工、店铺承包人、消费者等各方面之间的矛盾;

(七) 负责公安、消防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第二章、保安部门职责

(一) 按照公司总体安排,负责整个商场的财产安全、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

(二) 保安人员分班执勤,实行带班长制度。所有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定置、定位管理;

(三) 保安人员着装上岗,坚决做到按时上下班,实行实到实签制度;

(四) 按照公司规定,每天清场要彻底,个门要锁好,进场把好门,按时开门。非上班时间,没有得到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 做好仓库、电梯、空调等贵重物品的重点保护工作;

(六) 做好商户财产安全的保护工作;

(七) 逢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要切实做好保安加强工作,不能出现任何疏漏;

(八) 主管领导实行夜间巡视制度,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巡视时间一般定在深夜12点以后,做好原始记录。遇大风、大雨、大雪天必须到商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迅速解决;

(九) 负责监督商户的装修工作,并执行撤场例行安全检查及财物检查工作;

(十)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

一、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一) 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 对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保安工作,对保安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 熟悉和掌握商场内商户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四) 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节各种纠纷;

(五) 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六) 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

(七) 配合上级领导,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八) 监督和检查“四防”安全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九) 做好商场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十) 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十一) 对保安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十二)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安部保安、消防主管岗位职责: (一)在保安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对商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严格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建立消防合格证制度及消防工作检查监督制度;

(三)负责整个责任区的消防管理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商户及内部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学习和训练、考核,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全体保安队员进行消防实战训练;

(六)建立消防安全疏散灭火预案,发现火警、火灾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协助领导组织扑救;

(七)组织安全疏散,控制局势,调查火警火灾原因,拿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按规范配置警械、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的测试、保养、管理工作;

(九)定时不断巡视商场各区域,督导当值各岗的工作;

(十)掌握商场的火灾特点,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商场的平面布局、建筑特点、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熟悉商场的火灾危害性和相应的防火措施;熟悉重点消防保卫部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关的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熟悉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情况及防火、灭火能力;熟悉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情况;

(十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火灾预警、演练机制、并落实实施;

(十二)对保安员及公司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提高遵守法规和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十三)对自己主管的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一)在保安主管的领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分配队员岗位,发放器材;

(二)班长以身作则并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三)检查本班各岗工作情况,并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四)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四、门岗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持商场出入口进出秩序,保证出入口畅通;

(二)密切注视出入人员,劝离衣冠不整者及闲杂人员,带危险品、宠物者禁入;

(三)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对于带进带出的大件物品,要检查个人证件进行登记,对于特定时间段,如商场开门前或闭门后出入的人员的检查及产品出入时的检查有无证明等情况,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四)制止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防止事态扩大,影响正常秩序;

(五)积极协助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人员,作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

五、商场内的保安岗位职责

(一)负责商场内人流的疏导,维护营业秩序及发现商户顾客需要帮助的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负责滚梯,电梯的人流控制和安全防范;

(三)制止吸烟人未灭烟前进入商场;

(四)如遇到商户之间的纠纷、打架斗殴事件,及时汇报并防止事态扩大,影响经营秩序。

六、监控室保安岗位职责

(一)负责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控设备的监视工作;

(二)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三)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应保安到现场查看;

(四)负责监控录像带的管理工作;

(五)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报警程序报警;

(六)正确操作和爱护消防报警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等;

(七)做好值班详细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和设备无故障;

(八)对安全监控设备有关摄录资料做好存放管理工作,确保正确使用,随时协助调查各类案件;

(九)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遇有特殊情况或嫌疑人及时与所在区域的保安员联系,妥善处理;

(十)工作认真,精益求精,监控值班中遇事要及时判明情况,重要事件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十一)未经保安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监控室,监控人员不得将摄录资料外泄,值班中禁止擅离职守和会客;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机动保安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装备;

(二)随时在指定部位候命,接到命令迅速到达现场;

(三)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服从经理或主管调动;

(四)

8 协助内保清场。

第四章、保安部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一、保安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保安部负责商场管辖内的治安保卫工作。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为维护商场的正常营业秩序和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达到规范化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特制定以下部门管理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三)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努力完成治安服务工作。

(六)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20个不准

1、不准酒后执勤和上班时饮酒;

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不准在执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4、不准在夜间执勤时打瞌睡;

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7、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与人闲聊;

8、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和小胡子;

9、不准向业户、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要财物;

10、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1、不准私分或者挪用遗拾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2、不准打人骂人;

13、不准知情不报或者包庇坏人;

14、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15、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16、严禁卖淫、嫖娼和出租传播淫秽录像及物品;

17、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18、严禁携带枪支、但要、易燃、剧毒物品进入辖区。

二、交接班制度

(一)保安员应提前着制服10分钟上岗接班,班长整队,整理服装,用具,宣布岗位分配,强调注意事项,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在笔记本上记录接班时间;

(二)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该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三清”:上班明情况;本班接班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物品器械清点明;本班情况清;接待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三)接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辖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后方可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完的要交给

10 下班处理,不能移交的继续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除后,交班保安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本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每天早班交领班查阅并保存;

(六)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问题,两班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定

(一)警用器械的管理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佩带和在紧急情况下或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用时不得随意乱放,托他人代管而丢失或者损坏的照价赔偿;

(二)无特殊情况或者未经保安部批准,严禁将器械提供给他人;

(三)严禁用警棍等警用器械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四)若有丢失或者损坏要予以赔偿,分不清具体责任时由该敢为人员共同赔偿;

(五)交接班记录,确保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四、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二)对讲机只供值班人员执勤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保安部批准同意;

(三)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私自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有损坏视情节赔偿;

(四)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

11 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五)带班长负责交接,并进行充电,妥善保管充电器,丢失照价赔偿。

五、停车场制度:

(一)记录停车场车牌及车辆号码并办理停车证;

(二)维持好车辆的进入停放秩序,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引导、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三)树立优质服务观念,对待顾客态度和蔼,不准蛮横无理,更不准随便坐在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及物品上;

(四)凡未经许可停泊在非指定车位或阻塞通道之车辆,均会被拖离现场及以扣留 ,而无须预先通知。车主在领回车辆时须缴付一切拖车及扣车等费用;

(五)未经保安部批准,不许再停车场内洗车或者维修车辆;

(六)保安对停车场内的安全负安全责任,丢失车辆等一切事故都由停车场保安负责解释和赔偿;

(七)制止闲杂人员进入停车区域,对可疑人员进行仔细盘问,必要时通知门口的保安人员看管;

(八)停车场保安人员就餐要轮班。

六、保安检查制度

(一)带班长对本班岗位负主要责任。带班长对各岗位执勤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和督促,主要检查岗位形象及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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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主观组成检查组,不定时对保安各岗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人员在岗情况,执勤情况,军容军纪等。发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解决;

(三)带班长对本班出现的好人好事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保安部经核实后予以恰当的奖励或处罚。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

(二)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不得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

(三)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四)任何人不得在商场范围内使用明火或者大功率用电,否则后果自负,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进垃圾箱内;

(六)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

(七)不得在商场范围内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八)保护商场内道路畅通,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安全出口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或者搭建棚屋,否则无条件清除。

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管理规定

(一)商场内的所有通道和出口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

13 以任何理由存放任何物品;

(二)各通道、楼梯间、电梯间和出入口的“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消防栓等设备严禁挪用,必须经常保持完整,敏感有序,各走道防火门应随时关闭;

(三)商场周围的车辆停放要整体有序,严禁阻塞各出口和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保证火灾时消防车辆的出入和停放;

(四)举行大型活动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各通道门严禁上锁;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公司的安全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培训是确保市场运转的重要保障;

(二)由公司制定总的培训计划,领导进行审核批准,保安部落实;

(三)原则上每年对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两次,新入职员工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保安部培训,各部门要经常组织部门员工温习有关消防知识和管理规定;

(四)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规、电器火灾、灭火知识、报警和疏散、自救和救灾等;

(五)培训形式包括:消防讲座、观看录像、现场培训、黑板报、抽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知识抢答赛、组织演戏等;

(六)每位员工认真学习做好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无故不参加培训,由保安部负责检查培训情况。

推荐第3篇:商场保安部岗位职责

商场保安部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的治安、消防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保安部年度预算报告。

2、负责维持公司内部秩序,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协助、配合国家公安部门侦破有关治安和违法犯罪案件。

3、妥善处理宾客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帮助客人寻找在公司丢失的物品,努力改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宾客具有安全感。

4、“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检查“四防”设施,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主动督促检查公司各重点部位的“七合格”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七合格”要求,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6、负责制定夜间安全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组织夜勤干部、员工逐项落实。确保公司夜间财产、人身安全。

7、负责完善、制定公司昼间、夜间各类钥匙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

8、负责制定保安监控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公司监控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安全。

9、适时完善、健全公司的安全应急措施,并负责督促属下严格执行和演练落实。

10、定期检查各项保安措施,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以备查考。

11、及时督促检查各部门对“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协助各级责任人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安全工作落实。

12、组织好本部门的分工协作,每日召开部门当值保安干部、领班例会。

13、负责对保安部干部、员工的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荐。

1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提高业务水平。

15、参加行政部召开的部门经理会议,定期向总经理和领导汇报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部领班职责

直属上级:保安部主管 直属下级:保安员

职务概述

协助保安部主管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度、规章贯彻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的建议,并向保安部主管汇报。

职责:

1.负责主持本班日常工作,带领和督导全班人员依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商场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主持召开班务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领班例会精神,研究

提出意见并具体组织本班保安员认真贯彻落实。

3.负责本班人员的考勤,如实记录本班执勤中遇到和处理的问题,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安全主管。

4.负责协调本班与其它班之间的工作关系和本班人员的关系。

5.熟悉保安员各岗位职责,掌握公司管理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律及重点。

6.对管理不利而造成本班在执勤中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本班人员违法违纪的情况负责。

7.负责对本班保安员的业务技能、思想进行培训教育。

8.有权对本班人员上岗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有权对本班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

9.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指挥调动本班人员。

10.对本班执勤中遇到的一般问题有处置权。

1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沉着、机智、严明、公正地处理各类事务,并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警卫员岗位职责

1、熟悉商场房屋、建筑物及其它财产物资的分布和人员构成、住址、所在部门等重点部位基本情况,设立各种登记簿,严格人员及物资的出入记录。

2、严格传达安全检查制度,提高警惕,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善于观察,对非本商场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院内;出入人员携带物品,必要时进行仔细检查,大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证明才能放行。

3、负责商场的报纸、杂志、文件、信件收发保管工作,及时分投放到各科室中,做到不积压、不丢失。

4、晚间闭店后,如发现室单位有不关灯和水、电、暖、下水道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及时处理好并做好记录,如处理不好,及时向领导汇报,晚上锁大门前,要进行巡视检查,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5、及时完善,增设各种安全标示、安全器材及设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种隐患的整改工作,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6、积极配合商场的其他安全工作,使商场的安全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7、四懂四会、四个能力学习。

8、院内卫生的清扫、整理,严格按6S管理执行。

推荐第4篇:商场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商场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1、保安部外保班长岗位职责

层级关系:

直接上级:保安部外保队长

直接下级:外保队员

职位说明:

外保班长是根据保安合同,由保安公司派驻大厦项目的外保负责人。接受保安经理及内保领班的领导,具体指导外保队员的工作。

岗位要求:

1.组织安排外保队员值岗上勤,检查值勤情况。

2.掌握大厦项目的基本情况,并组织外保队员培训学习。

3.负责外保队员的警务训练工作,指导队员工作,提高队员素质。

4.整理、保管各项工作记录,及时上交保安部内勤收存。

5.及时准确地传达保安部的工作部署,调动警力实施各项保安服务任务。

6.协助保安部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7.组织外保队员的班务会,进行工作讲评,鼓励先进、帮助后进,交流思想。

8.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外保队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问题,搞好队伍团结。

9.关心外保队员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情况,认真帮助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2、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班人员的岗位安排,带领班组人员完成好小区的治安保卫任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情况清楚、物品齐全,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

三、当班期间,要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到交接班记录字迹清楚,内容明确。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五、对发现的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

六、认真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治安保卫方面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对经过努力仍无法处理的情况要及时请示上级,重要情况要写出情况报告。

七、遇有紧急事件时要及时带领保安人员赶到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做好组织指挥工作,妥善处理。

八、每日上岗前应检查本班组保安人员的着装整洁情况。

九、按规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训练,并做好记录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保安班长工作职责

上级:管理处主任

部门:物业管理处

工作目的:协助管理处主任,搞好xx广场的消防与治安保卫工作

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xx广场安保及防火的管理工作,各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安保和防火工作达到标准,必要时亦履行保安员的职责;

2.负责检查本班所有保安人员的值班表、交接班表、巡逻记录和考勤;

3.负责监督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审核、阅读值班记录,确保各类物品列项交接清楚;

4.负责检查保安器械、通讯器材和其他设备的完好情况,指导保安员正确规范使用;

5.负责本班保安员的军体训练和培训考核;

6.每天检查各岗位值勤情况,检查值班记录和工作日志并签字;

7.指示和管理同本班保安员职责有关的各种事宜,负责处理本班与保安工作有关的各类事件,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

8.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对发生事件及时填写报告;

9.经常保持同本班保安员的接触,善于做好保安员的思想工作,推动每个保安员工作的积极性;

10.按需要或按管理处主任要求安排本班任何一个保安员工作;

11.保持与监控室密切联系,协助监控室处理报警等事件;

12.当班值勤前十五分钟,清点当值保安员人数,布置当班保安员的工作,检查保安员是否符合礼仪要求,包括制服、鞋帽、头发、胡须、指甲及器械等;

13.对当班保安员在礼节、礼貌、仪容、仪表、组织、纪律、服务态度、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指导;

14.随时准备履行管理处主任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4、保安班长岗位职责

1.在保安部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酒店领导对员工进行普法、遵纪守法以及“四防”安全教育,帮助酒店各部门建立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保安部建立各部门治保小组,明确其责任,切实做好酒店的安全警卫工作,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 3.协助人事部一同做好违反店规店纪人员的教育和处理工作。了解本酒店保安工作的特点,熟悉警卫范围内的情况,妥善安排保安人员的岗位。

4.做好宾客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保卫工作,安排好重要客人的重点保护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5.向保安员通知特殊事件的发生,以便他们当班时能准确执行任务。

6.检查保安员在岗时的服饰,外表及举止,以便给宾客和其他员工留下美好印象。

7.至少每周两次向保安员重申工作程序。

8.每小时巡视岗位,确保四周安全和在岗保安员工作效率,监督保安员圆满完成任务。

9.酒店内若发生重大事故和事件,要沉着冷静,及时报告保安经理,注意保护好现场。

10.酒店内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等)需要进行疏散人员时,要迅速地组织酒店的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在疏散过程中要保护宾客的人身安全,注意防盗。

11.组织安排人员协助财务部取送款,并做好安全防范。

12.每月平估保安员工作表现,上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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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保安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商场安全防范

工作,保障商场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二、保安人员上岗前应先进行仪容仪表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及佩

带胸卡,时刻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端庄整洁。

三、上岗后,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规范用语,上岗期间不得与商户及顾客

有任何争吵。

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

离岗或私自串岗换岗,上岗期间不准喝酒、与商户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熟悉商场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以及使用知识,认真检查

治安、防火、防盗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七、发现在禁烟区吸烟或违反场内治安防火制度的人或事,有权制

止并上报。

八、在巡逻中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立即对其进行查询,发现推销

人员在商场内散发传单、名片及乱拉业务等扰乱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的现象要及时进行制止。

九、如遇到市场内商户装修,巡逻员应查看是否有占用公共消防通

道、破坏消防设施及有无火灾隐患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等现象,如有违反上诉规定的现象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商场办公室。1

十、应妥善保管商场配发的通讯器材,如有损坏(不能修复)或丢

失,由个人照价赔偿。

十一、如遇突发事件应迅速到位,并按照突发事件预案行处理。

二、根据商场规定的经营时间按时启封门、闭门。

十三、遇到火险及其他事故应迅速扑救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

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如因临阵退缩而导致严重后果的经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不得将值班日志撕页或擅自改动。

五、随时保持高度警惕,要坚持巡视管辖区域,不间断的对自

己所管辖的区域巡场,坚决杜绝不安全隐患,发现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汇报。

十六、商场保安员应协助做好营业终了的封店工作。

十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香港城购物中心商场部2011.08.282

推荐第6篇:商场保安部岗位职责

商场保安部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的治安、消防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保安部年度预算报告。

2、负责维持公司内部秩序,预防和查处治安事故,协助、配合国家公安部门侦破有关治安和违法犯罪案件。

3、妥善处理宾客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投诉。帮助客人寻找在公司丢失的物品,努力改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让宾客具有安全感。

4、“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定期检查“四防”设施,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主动督促检查公司各重点部位的“七合格”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七合格”要求,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6、负责制定夜间安全值勤、巡逻程序和要求,组织夜勤干部、员工逐项落实。确保公司夜间财产、人身安全。

7、负责完善、制定公司昼间、夜间各类钥匙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

8、负责制定保安监控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公司监控范围内的防火、防盗安全。

9、适时完善、健全公司的安全应急措施,并负责督促属下严格执行和演练落实。

10、定期检查各项保安措施,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以备查考。

11、及时督促检查各部门对“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协助各级责任人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安全工作落实。

12、组织好本部门的分工协作,每日召开部门当值保安干部、领班例会。

13、负责对保安部干部、员工的培训、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聘免和推荐。

1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提高业务水平。

15、参加行政部召开的部门经理会议,定期向总经理和领导汇报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7篇:出口货物

邵阳市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已修订,现予以发布,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下户调查表

3.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

4.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注销通知书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邵阳市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准确、及时办理“免、抵、退”税业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国税发〔200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邵阳市国税系统“免、抵、退”税管理部门和工作岗位办理出口货物各项“免、抵、退”税业务,本规程未涉及业务,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为出口退税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本规程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第二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

第四条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生产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货物,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县(市、区)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领取、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附件1)一式3份,并附报下列资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3.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6.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

(二)受理

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受理资料后,检查是否齐全,对资料不齐的退回;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将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和姓名,将原件退回,出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企业,并将相关内容录入综合征管系统。当日将受理的认定资料移送税源管理部门文书经办岗位,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三)审核

1.税源管理部门文书经办岗位受理资料后,派人下户调查核实企业基本情况,填写《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下户调查表》(见附件2),核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相关内容后,签署意见,将资料报送政策法规部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2.政策法规部门出口退税管理岗对税源管理部门报送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按照综合征管系统代批文书办理的程序,逐级报科长、主管局长审批后,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相关内容录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报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

3.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接受资料后,对其相关内容按政策要求进行审定,签署审批意见,根据审定结果对已录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后确认,将已审批的资料留存《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1份,其余的资料退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

4.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1份)交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余下资料作为征管资料存档。

5.企业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在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1份)。

(四)资料归档

归档内容应包括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3.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6.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其他资料。

第五条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生产企业,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等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出口企业持申请报告,在所属县(市、区)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领取《出口货物退(税)认定表》一式3份,按规定填写完毕后,随同下列资料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

1.有关批准文件、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2.原已办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证件、资料。

(二)受理

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应报送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然后将上述1-3项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将受理的资料按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办理程序录入综合征管系统,并移交下一环节。

(三)审核

主管国税机关根据出口货物认定管理审核程序和职责按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在《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签署意见;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根据已审批的变更事项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作相应变更;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领取《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四)资料归档

归档内容包括:

1.办理变更的有关批准文件、证明资料复印件;

2.原已办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4.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的办理程序:

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对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认定注销时必须通过文书登记后,才能进行相关的认定操作。

(一)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注销手续。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对其进行退税清算后出具《清算情况通知书》,注销并收回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等相关资料。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将退税清算作为出口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必经程序,并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稽查环节清算情况”栏内注明退税清算情况。

1.申请

纳税人应按规定期限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持申请报告,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领取《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按规定填写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申请:

(1)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

(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受理

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受理资料后,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将受理的资料按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办理程序交下一环节。

3.审核

主管国税机关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审核程序和职责按权限进行审核、审批,主管出口企业的税源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注销清算并出具出口退(免)税清算报告,同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按权限报批后,制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通知书》交纳税人。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企业做注销标志,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主管出口退税部门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通知书》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对企业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

4.资料归档

归档内容包括:

(1)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报告;

(2)当年出口退(免)税清算报告;

(3)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

(5)《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通知书》;

(6)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出口企业经税务稽查环节检查,发现有重大偷、骗税行为,按规定可停止退税权的,主管国税机关退税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按权限报批后,制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通知书》(附件4)交纳税人,同时收回《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对下列资料进行归档: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

2.《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其它资料。

第三章 “免、抵、退”税申报管理

第七条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结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主管国税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五)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主管国税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1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

(六)注册开业时间在1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小型出口企业除外),经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审定,报邵阳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后,可按月办理免、抵、退税。

(七)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八)小型出口企业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在年度中间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办法,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年底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一次性办理退税的办法。小型出口企业指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外销之和在200万元以下的出口企业。

(九)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后第一个出口退税申报期内未申报“免、抵、退”税的,除另有规定或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外,视同内销征税。

对符合《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90天内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或其他企业90天内未收齐报关单,210天内未收齐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出口货物征税率

上述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出口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成本的,可从成本科目中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十)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第八条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管理:

(一)管理规定

1.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财务制度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2.生产企业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以后,于每月1—1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生产企业应在“免、抵、退”税正式申报之前(12日前)做好单证备案,并采集出口明细申报电子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后向主管国税机关或湖南省出口退税网办理预申报手续,经主管国税机关预审并反馈预审疑点,企业依规定进行疑点处理后,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

(二)申报资料

1.生产企业向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2)退税机关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经退税机关审核确认的上期《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有进料加工业务时提供);

(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一式5份);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一式5份);

(3)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一式3份);

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一式3份);

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一式3份);

④当期《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3份)。

(4)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装订顺序由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统一规范):

① 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② 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中远期收汇证明;

③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代理出口企业提供);

④ 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⑤《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申报表》;

⑥ 进料加工手册复印件、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⑦ 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国内生产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申报“免、抵、退”税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按规定提供下列凭证资料(装订成册):

①招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

②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③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

④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

⑤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

⑥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

⑦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生产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

(6)申报数据软盘或U盘。

3.小型出口企业按月申报免、抵、退税,只报送纸质资料,全年12个月的申报数据集中在12月申报。

(三)办理程序

1.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后,于每月1-12日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或湖南省出口退税网进行“免、抵、退”税预申报,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每月1-15日)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2.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负责受理生产企业上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预申报,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按政策规定的要求审核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完整、准确,审定后录入综合征管系统,经办人员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员在纸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

3.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负责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盘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疑点和企业当月出口退(免)税提醒服务内容进行反馈。

4.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负责将上月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审批结果(含纸质资料和数据盘)返回生产企业。

5.生产企业每月1-15日前(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6.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负责受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查验,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将申报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内开具申报受理回执一式2份,经企业办税员签字后交付企业1份,留存1份。

小型出口企业的1-11月申报数据不读入审核系统,只受理纸质申报资料,全年申报数据集中在12月申报时读入,按月申报的纸质资料暂不审核,集中在12月一并审核。

7.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将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盘按日移交主管出口企业的税源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免、抵、退”税审核管理

第九条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核管理规定:

(一)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出口退税申报岗应在每月15日前按照“免、抵、退”税的要求审核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并将相关资料和报表审核签章后及时退回生产企业。

(二)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在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时限前完成“免、抵、退”税申报的初审、复审工作,并于月底前将邵阳市国家税务局的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生产企业。

第十条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审核程序:

(一)初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主管出口企业的税源管理部门出口退税管理岗对“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及数据进行初审。具体审核内容及程序如下:

1.按政策规定审核“免、抵、退”税申报单证和申报表是否合法、有效、准确;

2.审核每笔“免、抵、退”税申报单证与相应明细申报的数据是否一致,计算是否准确;

3.审核申报电子数据是否与申报单证、申报表保持一致;

4.根据政策规定和审核情况调整修改申报表和申报数据,确保申报单证、申报表、申报数据保持一致,在申报明细表(含进料加工业务申报表)和汇总表上签署修改意见和初审确认意见;

5.审核纸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其申报数据是否一致,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与综合征管系统传递的增值税申报进行审核比对,审核无误后确认;

6.初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后,在申报明细表(含进料加工业业务申报表)和汇总表上签署修改意见和初审确认意见;

7.将初审完毕后的纸质申报资料和申报数据移交复审岗;

8.每月底前将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返回已审批的明细表和汇总表各2份一并交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交接手续。

(二)复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复审人员对“免、抵、退”税申报单证进行复审和计算机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及程序如下:

1.依次对“免、抵、退”税明细表及单证、纳税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申报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复审;

2.纸质资料复审无误后,进行计算机审核,即进行相关信息的复审和数据准确性及逻辑关系正确性的审核;

3.对复审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修改的,提出修改意见交由初审人员进行修改;

4.复审人员对计算机审核疑点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明细表和电子数据中签署具体处理意见;

5.对明细表及单证、纳税申报表、汇总表审核无误后,在汇总表上签署复审意见,明确具体免抵税额和退税额,报请主管局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印章;

6.复审岗将审核无误的数据确认进入审核系统历史库;

7.归集本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当月所有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及其他申报资料,运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打印《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核汇总统计表》(附件5),报请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主管局长在纸质《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核汇总统计表》上核签后加盖单位印章;

8.将本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当月所有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审核情况按要求汇总统计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所有申报表和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要求抽查的资料在每月22日前上报邵阳市国家税务局审批。

第五章 “免、抵、退”税审批、退库、调库管理

第十一条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退库、调库管理规定:

(一)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对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上报的“免、抵、退”税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签批和审批。

(二)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对已审批的退税额直接办理退库;对已审批的免抵税额审批通知书交征税部门按规定进行调库。

(三)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按规定每月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报送“免、抵、退”税相关报表。

(四)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免、抵、退”税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免、抵、退”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审批、退库、调库办理程序:

(一)签批

1.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负责接收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上报的生产企业审核明细表和汇总表,并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核汇总统计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返回1份《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核汇总统计表》交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2.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对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上报的明细表和汇总表进行全面审核,结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和审核疑点的处理进行核定,对无误的在汇总表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在审核系统中进行签批,对有疑问的可在当期或下期抽查原始单证进行核实,核实后填写《免、抵、退税抽查情况表》(附件6)进行数据调整。

(二)审批

1.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对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上报的明细表和汇总表进行签批后,以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为单位归集好明细表和汇总表报科室(部门)领导进行审批;

2.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领导对上报的“免、抵、退”税明细申报表和汇总申报表及《免、抵、退税抽查情况表》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汇总申报表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签署审批意见,在审核系统进行审批;

3.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主管局领导对上报的“免、抵、退”税明细申报表和汇总申报表进行审核,无误的在汇总申报表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签署审批意见。

(三)退库

1.对审批后有退税的,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在汇总表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有效印章后,开具退库书,并登记日记帐和分户台帐;

2.退库并从国库取得回执后,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将回执联和申报表一式3份交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

3.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将退库书的有关数据录入综合征管系统。

(四)调库

1.每月25日前,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的企业免抵税额,以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为单位分企业制作《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书》;

2.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书》上加盖有效印章,交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按规定调库。

(五)报表

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每月在规定的期限前将上月“免、抵、退”税情况在与计统部门及国库对账的基础上,汇总统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统计月报表》,上报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六)资料归档

1.“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分户集中管理;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审核、审批完毕后,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初审人员将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返回的已审批汇总表、明细表、退库书等资料装订到原始资料中,并在原始资料上加盖“已退税”字样印章,年度工作完成后,将“免、抵、退”税资料进行整理、归档,集中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档案室保管;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审核资料保管期限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执行。

第六章 出口退税证明管理

第十三条 进料加工手册备案管理:

(一)企业持下列资料到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申请进料加工手册备案:

1.由商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批准书;

2.加工贸易合同;

3.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二)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在工作日内均可受理,对资料齐全的,在进料加工手册的第

一、二页签署“已备案”,并签名,交办税服务厅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单位印章,将进料加工手册退回企业。

(三)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将留存的加工贸易批准书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于次日交政策法规部门审核,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办理:

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自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凭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一)生产企业在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

1.由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出具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表》1份及数据盘;

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1.每月1日-15日,生产企业持上述资料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

2.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读入申报数据,随即将有关资料移交政策法规部门审核;

3.政策法规部门完成资料初审、复审工作,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一式3份,并报主管局长或值班局长签批盖章,交2份给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

4.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将办好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一式2份交给企业。

第十五条 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办理:

生产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补办的,可凭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向外汇管理局提出补办申请。

(一)生产企业在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

1.由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出具的《补办收汇核销单证明申请表》1份及数据盘;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发票;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1.每月1日-15日,生产企业持上述资料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2.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读入申报数据,随即将有关资料移交政策法规部门;

3.政策法规部门完成资料初审、复审工作,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一式3份,并报主管局长或值班局长签批盖章,交2份给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

4.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将办好的《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一式2份交给企业。

第十六条 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的办理:

委托方(生产企业)遗失受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申请补办的,应由委托方先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一)委托方(生产企业)在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由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出具的《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表》1份及数据盘;

2.受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加盖“已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戳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1.每月1日-15日,生产企业持上述资料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2.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读入申报数据,随即将有关资料移交政策法规部门;

3.政策法规部门完成资料初审、复审工作,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一式3份,并报主管局长或值班局长签批盖章,交2份给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

4.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将办好的《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一式2份交给企业。

第十七条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办理:

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退运货物属于本年度出口的,发生退运业务的下期以红字(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退运货物属于以前年度出口的,应向退税部门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若退运货物已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补缴税款。

(一)生产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由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出具的《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1份及数据盘;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1.生产企业持上述资料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2.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读入申报数据,随即将有关资料移交政策法规部门;

3.政策法规部门完成资料初审、复审工作,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一式3份,并报主管局长或值班局长签批盖章,交2份给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

4.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将办好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一式2份交给企业。

第十八条 代理出口证明的办理:

生产性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所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可由集团公司或总厂办理《代理出口证明》,交所属生产企业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一)生产性集团公司或总厂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由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出具的《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申请表》1份及数据盘;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1.每月1日-15日,生产企业持上述资料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出具《代理出口证明》;

2.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读入申报数据,随即将有关资料移交政策法规部门;

3.政策法规部门完成资料初审、复审工作,出具《代理出口证明》一式3份,并报主管局长或值班局长签批盖章,交2份给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

4.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将办好的《代理出口证明》一式2份交给企业。

第十九条 补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办理:

遗失《代理出口证明》的,应由受托方即生产性集团公司或总厂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补办。

(一)所需资料

1.由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出具的《补办代理出口证明申请表》1份及数据盘;

2.受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3.加盖“已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戳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代理出口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6.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1.每月1-15日,生产企业持上述资料向主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出具《补办代理出口证明》;

2.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受理,读入申报数据,随即将有关资料移交政策法规部门;

3.政策法规部门完成资料初审、复审工作,出具《补办代理出口证明》一式3份,并报主管局长或值班局长签批盖章,交2份给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

4.办税服务厅退税业务受理窗口将办好的《补办代理出口证明》一式2份交给企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外贸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核、审批由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规定、办理程序比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关于“免、抵、退”税检查、深加工结转、特准退(免)税、出口货物单证备案和出口货物函调的管理办法,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由邵阳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原邵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邵国税发〔2010〕4号)同时废止。

推荐第8篇:出口货物知识

出口货物相关知识

一、出口货物外部涉及5个部门,即:商务、海关、外管、国税和银行。生产型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具体流程为:

1、商务主管部门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2、征税机关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3、海关报关出口;

4、征税机关进行纳税(预免抵)申报;

5、海关取得报关单;

6、外管局收汇核销;

7、外管局取得收汇核销单;

8、退税机关做单证齐全申报退(免)税;

9、退税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免抵调库通知单到国库,由国库将税款划入企业退税帐号;

10、企业从银行取得退税款。

企业应利用电子口岸天天查看功能,掌握出口情况,比对出口报关单信息,及时提交信息。及时进行外汇核销。企业内部应建立科学的内部单证管理制度。退税单证传递要迅速,衔接要流畅,责任要明确。确保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二、怎样才能保证报关单电子信息及时传递到退税机关?

出口企业在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中查询到相关出口货物结关信息后,应及时向申报地海关打印纸质出口货物退税报送单证明联,同时,企业在领取纸质出口退税报送单证明联后,应及时在该系统上作数据报送提交操作。并确保提交操作成功。

三、免抵退税申报期限的规定

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按规定在报关出口90日内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的,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生产企业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税,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生产企业每月10日进行免(抵)税预申报,主要是确定出口销售收入,核对信息,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附表二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作准备。15日前到当地国税部门进行正式申报。当月未发生出口业务,若前期存在单证不齐的也要按月进行申报。

四、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五、有关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4)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六、对出口视同自产产品退税管理,要按照省局(鄂国税函 [2003]318号)文件执行。

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范围如下:

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1)、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1)、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1)、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3)、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4)、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时,必须对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申报项目逐条注明。具体操作:在备注栏录入“SZ”。税务机关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无误的基础上方可退税。

鄂国税函 [2003]318号第九条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对外购的视同自产产品在财务上应单独核算,对不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的,暂不办理“免、抵、退”税手续。对出口视同自产产品不如实申报的,一经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征管法》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纳税人申报的资料:

出口企业应在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申报前,申请办理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认定通知书》,并附送以下资 料:

1、《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申请表》

2、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或集团成员企业认定文件)

3、出口合同

4、生产企业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证明

5、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名称和商标

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复印件、付款凭证。工作流程:

1、基层国税分局(科)税收管理员在受理出口企业的认定申报后,进行初审,填写《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认定审批表》,交基层国税分局(科)负责人进行审核;

2、县(市、区)税政部门复审岗和科(股)长岗对认定资料进行复审,报分管局长审批后,由综合岗下达《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认定通知书》

七、出口货物征税的管理

(一)基本规定:按照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货物 予以征税,主要有以下情形: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 明》的货物;

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6、生产企业征退税率之间的差额要征税

7、违反出口退税管理的有关规定。

着重强调:

1、代理出口货物是指出口企业受其他企业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报关、收汇及外汇核销等手续并收取一定费用的出口业务。适用范围:

(1)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

(3)生产型企业集团(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企业集团(或总厂)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企业应固定业务,以适应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管理。

推荐第9篇:货物出口协议

编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单价及价格条款: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XX)办理。)

4.总价: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___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须于__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包装:_________

9.保险:_________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___%投保_________险,由_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_________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14.其他: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

附件

no.:_________

signed at:_________

date: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seller:_________

buyer:_________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_________

2.quantity:_________

3.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_________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XX)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total amount:_________

5.more or le:_________%。

6.time of shipment:

within ____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terms of payment: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es sustained, if any.

8.packing:_________

9.insurance:

covering _________ risks for___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

10.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force majeure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arbitra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_________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notices: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es.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 within _____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seller:_________

buyer:_________

14.other terms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buyer(signature):_________seller(signature):_________

推荐第10篇:出口货物合同范本

货物出口合同 (Sales Contract)

编 号(No.) :

签约地点(Signed at) :

日 期(Date) :

卖方(Seller) :

地址(Addre) :

电话(Tel) :

电子邮箱(E-mail) :

买方(Buyer) :

地址(Addre) :

电话(Tel) :

电子邮箱(E-mail) :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数量(Quantity):

3.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The terms FOB,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Terms (INCOTERMS 2000)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unle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总价 (Total Amount):

5.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 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 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hipment and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 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es sustained, if any.

6.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

7.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

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8.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卖方签字:The Buyer:买方签字:

第11篇:货物出口合同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确定的清单。该清单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中所载明的商品,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_________天内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中载明。清单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应有以下标记:

到达站名称;

卖方名称;

买方名称;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发票一式三份;

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包装单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_________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要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适用中国法律,由_________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商品清单(略)

第12篇:出口货物明细单

题目要求和说明

销售合同

SALES CONTRACT

卖方

SELLER:

DESUN TRADING CO., LTD.

HUARONG MANSION RM2901 NO.85 GUANJIAQIAO, NANJING 210005, CHINA

TEL: 0086-25-4715004FAX: 0086-25-4711363

NEO GENERAL TRADING CO.

P.O.BOX 99552, RIYADH 22766, KSA

TEL: 00966-1-4659220FAX: 00966-1-4659213

编号NO.: 日期DATE:

地点SIGNED IN:

NEO2001026 Feb.28, 2001 NANJING, CHINA

买方 BUYER:

买卖双方同意以下条款达成交易: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agreed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允许 With

溢短装,由卖方决定

More or le of shipment allowed at the sellers’ option

USD THIRTEEN THOUSAND TWO HUNDRED AND SIXTY ONLY.

5.总值

Total Value

6.包装

Packing

7.唛头

Shipping Marks

EXPORTED BROWN CARTON

ROSE BRAND 178/2001 RIYADH

8.装运期及运输方式 Not Later Than Apr.30, 2001 BY VESSEL

Time of Shipment &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9.装运港及目的地 From : SHANGHAI PORT, CHINA

Port of Loading & Destination To : DAMMAM PORT, SAUDI ARABIA

10.保险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Insurance

11.付款方式 The Buyers shall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 an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Terms of Payment payable at sight of reach the seller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th

China until the 15 day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12.备注

Remarks

The Buyer The Seller

NEO GENERAL TRADING CO.

(signature)

DESUN TRADING CO., LTD.

(signature)

第13篇:货物出口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专业外贸公司,在相应领域内拥有良好的资信;

鉴于乙方已获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所需的批准;

鉴于乙方作为委托人,愿意委托甲方为其出口本合同项下货物;

鉴于甲方作为受托人,将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_________号货物出口合同(以下简称“出口合同”);

为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

│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数量│单价 │总价│交货期│

├──────────────┼──┼─────┼──┼─────┤

│││(注明贸易│││

│││术语)│││

└──────────────┴──┴─────┴──┴─────┘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根据贸易术语项下卖方义务调整)

1.与货物出口合同的买方(以下简称“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2.在签订出口合同后,负责向外商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

3.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并提供商检报告。

3.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

4.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许可证。

5.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1.委托手续费:_________。

2.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出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税均由乙方承担。此等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报关费、保险费、码头杂费、仓储费、开证费、商检费、短驳运输费、内陆运输费等。若由甲方代垫,则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费用支付: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内,将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委托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与出口合同有关的违约、索赔

1.外商违约:当外商未能履行其相应义务时,甲方应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披露该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对外商的权利并对其提出索赔,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协助;如乙方委托甲方索赔的,应当在有效索赔期限内提交必要的索赔证件;如乙方委托并提供相应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甲方应依出口合同之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上述索赔或仲裁、诉讼产生之利益或损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如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未能对外商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对外商或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受到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运人违约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的不属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其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解除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情况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时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对外商的责任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篇:出口货物明细单

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出口货物明细开银经开证信用证银行编合同号开证日

发票号

Shenzhen Songchen Industry Development

CO.,LTD

金额货物性汇付 款

贸易国

CHINA

目的港放行海

佣抬头人提ORDER 单或承 运NOTIFY标 记 唛

出口口

%

单 价

金额

货 名 规 格 及

可否转装运期件 数 及数量 可否分有效期

毛重净

单 证 名 汇称 单银证客注

付汇 G 分检植装航

物传程本 S 析疫 卫证通提生单P 证证证明

总体保险险保单赔

地船装货放行制 单

按发票金

立方

% 业务员

意事项

第15篇:出口货物免抵退

第一步 按出口合同开具出口发票。货物报关离境前,应按出口合同中出口商品名称、数量、成交方式、成交价格、离岸价格等要素,开具出口发票。

第二步 免抵退出口业务记账。按开具的出口发票,在货物报关离境的当月确认免抵退出口销售收入(以离岸价格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免抵退出口销售额) 第三步 确认出口报关单信息。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中,对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或查询报送或选择报送),将认可的出口报关单数据提交至税务机关。

第四步 收汇核销。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出口货物收汇后,在出口收汇核销系统中进行收汇核销处理;未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出口货物收汇后,到外汇管理局进行人工收汇核销。

第五步* 免税进口料件记账。对当期进料加工业务免税进口的料件,按进口货物报关单登记存货帐簿。借:材料-保税进口料件 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银行存款),进料退运业务以负数记账。

第六步* 进料加工手册登记。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海关核发进料加工业务登记手册的当月,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对该手册进行登记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逐项录入加工手册内容。

第七步 出口货物明细数据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将当月的免抵退出口货物数据按出口报关单或出口发票进行逐条录入,单证不齐的在“单证不齐标识”栏打上标识,无出口报关单录入B,无收汇核销单录入H(限未实行网上核销的企业录入),无代理出口证明录入D(限委托出口的货物录入)。 第八步 前期已申报单证不齐的业务作收齐处理。前期申报的单证不齐的出口业务,在收齐单证的当期,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作单证收齐处理。选择“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在索引窗口选中应收齐单证的该条记录,点击工具栏的“批量接单”,在显示的界面中“确定”即可。如原申报录入的出口报关单号码有误,可在作收齐单证处理后,选择工具栏的“修改”,对出口报关单号码进行修改。

第九步 前期申报错误的出口业务冲减处理。作单证收齐处理后,对于原申报数据有误的,应对该条申报数据作冲减处理。选择“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中应冲减的该条记录,点击工具栏的“冲减出口”,在显示的界面中“确定”即可。

第十步 作冲减处理的业务重新申报。对当期作冲减处理又需要申报免抵退税的业务,在完成冲减处理后,再录入正确的申报数据(其中“所属期标识”须与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的年份一致)。申报录入操作方法同第七步。

第十一步* 免税进口料件数据录入。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当月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料件明细数据(包括进料退运)。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按进口报关单逐条录入免税进口料件数据,已申报退免税的进口料件退运的,数量以负数录入。

第十二步*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对海关已作核销结案的进料加工业务手册,在该手册项下的进料、出口业务申报退税完毕的下一个申报期,通过退税申报系统对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行核销。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根据海关结案通知书、代征进口关税或代征增值税缴款书的有关数据进行录入。 第十三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按提示将录入的明细申报数据存储到软磁盘上,然后持该磁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主要审核申报的出口数据有无外部电子信息、申报的出口数据与外部电子信息是否一致)。

第十四步 查询预审反馈疑点。将预审后的磁盘插入软驱,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把预审反馈疑点信息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然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逐条查看申报的疑点问题。

第十五步 修改、调整申报录入的出口明细数据。对主观原因造成的疑点问题(数据录入错误),应逐条进行修改。首先撤销明细申报数据: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然后修改录入有误的数据: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在“索引窗口”点中应修改的纪录,点击工具栏的“修改”钮,对错误的数据项进行修改。

第十六步 再次预审。对主观错误修改完毕后,再次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盘,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直到无疑点(不包括无信息的疑点)为止。(参照第十一步操作)

第十七步 预审信息反馈处理。将预审后的磁盘插入软驱,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把预审反馈疑点信息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然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第十八步 生成正式明细申报数据盘。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将软磁盘插入驱动器,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十九步 打印《免抵退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打印一式二份。

第二十步* 模拟出具免税证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第二十一步* 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分别打印上述申报报表一式二份。 第二十二步 确认当期出口销售额、不得免抵税额。依《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的“出口销售额人民币”合计数调整账载免抵退出口销售额。依《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的“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差”合计数减《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合计数,确认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做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第二十三步 手工填写《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预免抵统计测算表》

第二十四步 在纳税申报系统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第二十五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增值税申报数据。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预免抵统计测算表》的有关项目录入。然后选择工具栏“扩展-打印当前纪录”, 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数据”表。

第二十六步 申报汇总表数据录入。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工具栏“增加”,按回车键到底即可(不得人工修改数据)。

第二十七步 生成汇总申报数据盘。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将软磁盘插入驱动器,按提示操作即可。

第二十八步 打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打印一式三份。注意查看汇总表C列第2行、第15行有无差额,如果有差额则说明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有问题。

第二十九步 到税务机关进行出口货物预免抵申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三十步 打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点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打印一式二份。

第三十一步 打印其他申报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分别打印*《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各一式二份。 第三十二步 装订申报报表。按《增值税申报表录入数据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附表》、《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出口货物前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其中一册装2份《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第三十三步 装订申报出口单证。按申报明细表顺序装订单证(只装订单证齐全的,每单业务的装订顺序为:核销单、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发票、进口报关单)。

第三十四步 持申报数据盘和装订成册的出口退税申报表、申报单证到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第三十五步 根据当期申报汇总表的应退税额(第24行)做帐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三十六步 出口单证备案。将出口货物明细单、装货单、运输单据按要求装订成册。

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安装更新

1、首次启用退税申报系统。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贸易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到

计算机根目录下),然后按提示进行软件安装。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维护,进入“系统维护-系统设置配置与修改”界面,逐项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其中“企业代码”为10位企业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企业名称”为单位全称,“计税计算方法”设置成“2”,“税务机关代码”为120117,“税务机关名称”为园区国家税务局。

2、退税率文库更新。更新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按如下操作: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出口商品代码库(下载到计算机根目录下),然后解压缩。(1)进入“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界面,选择工具栏代码读入将解压缩的文件CMCODE.DBF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读入完毕后点击工具栏“设为自用”即可。(2) 进入“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界面,选择工具栏代码读入将解压缩的文件STDCM.*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3、更新退税申报系统。当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时,应先将原退税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备份,选择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界面,即可完成数据备份。然后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最新版本的贸易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安装后将原退税申报系统的备份数据导入新退税申报系统。选择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界面,在旧系统路径下查找最新备份文件,按提示即可完成备份数据导入。

第16篇:货物出口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及价格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XX)办理。)

4.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许溢短装: ______%.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险,由____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第17篇:货物出口证明书

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

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

(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

(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 (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

(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

(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 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 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 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 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 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 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 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 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 页签发。

四、收货人应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证明书申请。因 报关单申报或补传数据错误原因造成证明书数据错误的,收货人应当自证明书签 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换发申请。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 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 补发申请,其他货物证明书一律不予补发。 对于超出前款规定受理时限的,海关不予受理其申请。

五、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当前合法所有人可向原签发 地海关申请补发,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如实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 托书》;

(二)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进口单证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

(三)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

(四)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五)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类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海关受理申请后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部门核 查上牌信息,经核实无误的,海关向申请人补发相关证明书。

六、已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因故需退运或复运出境的,收货人应将证明书 交还原签发地海关,并由海关对证明书予以作废。

七、证明书一经签发,不得在证面直接进行涂改,对于确需修改的,收货人 应当在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时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换发。

八、证明书签发内容应与进口货物办结海关验放手续时的状态信息相符。货 物在境内因故发生变化或更换部件,造成与证明书签发内容不符的,海关不予受 理换发或更改申请。

九、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仅限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 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使用,不作抵押等其他用途使用,也不具有作为其他行 政管理机关管理依据的效力和作用。

十、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和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的签发商品范围及

相关管理要求,仍按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05年第44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7 月29日篇2:出口产品证明书 1.一般产地证(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申请一般产地证: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35元。 2.普惠证(form a ) 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al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 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申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缮制完毕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一套;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6.缴纳签证费40元 4.《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a)怎么又是form a??别着急,看看下面介绍:

以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代替,在证书第四栏注明“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英文即certificate of origin under the bangkok agreement)。

可以签发《曼谷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等3个国家,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0%到30%不等.曼谷协定产地证书目前暂时用forma证书代替,申办手续同forma。 5.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书也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form a,申办手续同forma。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6.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原产地证书 7.其他还有一些不常见的专用原产地证书如: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蘑菇罐头原产地证明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篇3:出口企业办理各种出口证明所需资料

(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

2、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5、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

8、在企业申报系统打印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二)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代理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

6、在企业申报系统打印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三)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运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

2、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退货有关书证材料(退货协议或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5、已办理退税的,须提供已补税缴款书(生产企业已申报的须提供冲减申报凭证),只须提供报关单复印件。

6、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

7、在企业申报系统打印的《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外贸企业用)或《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生产企业用)。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

2、原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库存帐页原件及复印件(a、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国外退关退运货物,应提供《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已开分批单尚未申报退税的库存出口货物(部分申报退税,部分转内销),出口企业应提供《出口货物进货分批单》原件及复印件,不用提供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3、内销专用发票和帐页原件及复印件,出口视同内销的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

5、申报系统打印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

(五)出口企业申请“补办报关单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书,

2、出口发票复印件(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其他未丢失的联次,全丢失的在电子口岸系统打印);

4、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在企业申报系统生成)

5、申报系统打印的《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表》;篇4: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发生代理出口业务的,须由受托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由受托方转给委托方,委托方凭代理出口证明等凭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 [1995]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原件、复印件 5.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载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审核《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4)审核委托方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与申报数据一致。

(5)重点审核单证收齐标志已经作了设置的数据是否附有核销单;

(6)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7)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一份给申请人。 3.资料归档篇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期: 年 月 金额单位:美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制表日期: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退税证明)

一、业务概述

出口企业发生代理出口业务的,须由受托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由受托方转给委托方,委托方凭代理出口证明等凭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1995]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原件、复印件 5.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载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审核《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附送证件、资料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4)审核委托方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与申报数据一致。 (5)重点审核单证收齐标志已经作了设置的数据是否附有核销单;

(6)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7)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

审核通过的,打印《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一份给申请人。

第18篇:商场保安

商场保安监控系统

大型的商场超市人员流动比较频繁,商家为了方便顾客购买,通常都采用开放式柜台,顾客可以自由的选购商品。这种方 式无疑会给顾客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并且售货员与顾客之间更容易沟通,但随之而来的是,这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成之机, 单靠以往的人防已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尤其在商场下班以后,商场内大量的商品更是犯罪分子主要攻击的目标。因此,利用现 代的高科技技术手段,组成全方位防范系统是十分必要的。

整个系统可以分为电子防窃系统、商场防盗报警系统、商场监控系统,每个系统都可独立运行,也可互相结合在一 起,组成强大的安防系统。

一、电子防窃系统

电子防窃系统(EAS,Electronic Article Surveillance)分别采用电磁(electromagnetic)、微波(microwave)及 无限(radio frequency)技术,在商品未付款带出时,将产生声光报警提示,以保障商品的安全。EAS系统由下列组成:

1.感应标签:主要有纸质标签和硬标签。纸质标签贴在各类影视盘片、录象带、超级市场货品上。标签上印有条形码,看 似一般的价格标签。而硬质标签则是难于被移走或被破坏的坚固标签,一般以扣钉方式扣在衣服、皮包、手袋、皮鞋、电器等商品上。

2.解码板和拔除器:解码板安置在收款处,用于使纸质标签失效,当顾客付款后,店员则需把货物贴近解码板,以使标 签失效。而拔除器则是为在顾客付款后,将扣钉从硬标签拔除使用,这样商品就可携出而不产生报警。硬标签可重复使 用。

3.探测门,视其工作方式不同有下列类型:

a.RF系统(8.2MHz)——为一对天线构成的射频发射机和射频接收机,安装在顾客出口通道的两侧,通道宽度为1~2 m,当顾客携带商品未付款带出时,由于商品上的标签未经过天线对探测器时,会干扰天线所接受的信号而产生报警, 这种装置实用于超级市场、百货公司、音像店、服装商店等场合。

b.单天线系统(2.1MHz)——它以单一天线安装于商店出口通道的中央,每边探测距离为1.2m左右,主要使用于服 装、皮鞋、钱包、手袋等采用硬标签的商品。

c.电磁(EM)系统——它采用电磁波来进行探测,适用于图书馆等场合。其特点是标签细小,标签可贴附与金属面 上,并可以在借书时进行解码和还原,即在还书时把书放在还原板上把标签还原,对书重新设置保护,其探测天线距离 为0.8~1m 。

二、商场防盗报警系统

1.布防点设计:

在防盗报警系统中,前端探测器的选型与安装位置十分关键,关键一点是,整个防区不要有盲区,以给犯罪分子以可成之 机。 根据商场内场地情况,可适当选择点型入侵探测器、直线型入侵探测器、面型入侵探测器、空间型入侵探测器。比 如在门、窗部位可以安装门磁开关或玻璃破碎探测器,可以防范这一点。为了减少误报率,可将检测探头的几种性能结合起 来,比如三鉴探测器是将微波、红外再加上人工智能处理技术,增强了抗干扰能力,也大大降低了误报率。

2.报警控制器: 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来自入侵探测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发出生光报警并能指示入侵发生的部位。生光报警信号应能保持到 手动复位,复位后,如果有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重新发出生光报警信号。另外,报警控制器还能向与该机接口的全部探测器 提供直流工作电压。一但发生情况会立即发出警报,并打开灯光,启动监控系统的录像机,将报警的场面及时记录下来,作为证 据以共调查,这一系列工作都通过主机自动完成 报警控制器可做成盒式、壁挂式或柜式。按其容量可分为单路或多路报警控 制器,而多路报警控制器则多为

2、

4、

8、

16、

24、32路。选择报警控制器,其容量一般要稍多于报警探头的数量,以便利于 以后的扩充。

三、电视监控系统:

在商场内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不仅可以看到顾客的购物情况,还可以提早发现犯罪分子,并可打开录像机进行录象, 以作为证据,对那些有不良企图的人们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尤其在收银台上方装一部摄像机,不仅可以观察顾客付款 情况,还可以监督收款人员的工作情况,杜绝财务上面的漏洞。 情况,还可以监督收款人员的工作情况,杜绝财务上面的漏洞。

1.布防点设计: 与防盗报警系统类似,尽量能够覆盖整个商场,商场内所有人员的活动情况都可尽收眼底。摄像机尽量用彩色的,以提供 较好的画面质量,外观最好选择半球型防护罩,这样不但具有隐蔽性,美观大方,又不破坏商场内的整体布局。

2.后端控制与记录显示部分: 根据前端安装监控点的具体情况,可灵活的组合控制室内的设备。如前端没有云台和变焦镜头,可以不加矩阵主机,而用 切换器或分割器即可。

四、完整的保安系统

如将上述三个系统联结起来,将组成严密的安防体系。在电子防窃系统中,一旦有人未付款携带商品出门时,将发出警 报,此时可将报警信号传到控制室内的监控主机,主机将自动将该路视频信号切出到录像机,并同时启动录像机进行实时录 象,为取证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同样,如果防盗探测器检测到有入侵发生,可打开现场的灯光,并启动录像机录象。

第19篇: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出口货物“免、抵、退”会计核算

(一) 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

1. ①采购国内原材料: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

②原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2. 进口原材料:

①报关进口: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贷:应付外汇账款(或:银行存款)

②支付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直接费用: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③货到口岸,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消费税: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④根据海关的完税凭证,缴纳进口料件的税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⑤进口料件入库:

借:原材料——进料加工——**材料

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3. 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协作产品,委托加工产品:

⑴扩散、协作产品

①购入: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②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⑵委托加工产品

① 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②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③ 收回产品:

直接对外销售: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二) 销售货物的会计核算

1.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自营出口销售:

⑴一般贸易的核算

① 销售实现:凭已出运的全套出口单据,依开具的外销出口发票

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

人民币: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② 收到外汇:依结汇水单等: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账款

③ 计算不得抵扣税额: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④ 冲减运保佣:

A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B按冲减金额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同时: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销售(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⑵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对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要按每期进料加工贸易

复出口销售额和计划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向

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进口货物

海关核销后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确定进料

加工“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①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依据 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借:产品销售成本——进料加工贸易进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②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借:产品销售成本——进料加工贸易进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⑶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出口企业应持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向主管国税机

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据以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来

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销售收入分开核算,对来料加工发生的运保

佣应冲减来料加工销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销售中冲减。

① 合同规定进口料件不计价,只核算工缴费。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

② 合同规定进口料件计价,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费。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时中间价)

贷: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和工缴费)

③ 外商投资企业转加工收回复出口:销售处理与①或②一致,要核算委托

加工过程,分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和作价两种。

A不作价:

Ⅰ发出加工:

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只核算数量)

Ⅱ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加工费:

借:产品销售成本——来料加工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Ⅲ委托加工的成品验收入库:

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只核算数量)

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

B作价:

Ⅰ发出加工,按原材料金额:

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

贷:原材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

Ⅱ加工厂交成品时,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费,

根据盖有“来料加工”的入库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

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应耗用的原料成本)

应付账款——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如外币按入库日汇率)

④ 转出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按销售比例分摊:

借:产品销售成本——来料加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委托代理出口:

收到受托方(外贸企业)送交的“代理出口结算清单”: 借:应收账款

产品销售费用(代理手续费)

贷:产品销售收入

支付的运保佣与自营出口一样,要冲减外销收入。

4.销售退回(以一般贸易出口为例):

⑴未确认收入:

借:产成品

贷:发出产品

⑵已确认收入时,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收入、成本等,对已申报免税或退税

的还要进行相应的“免抵退”税调整。

① 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后: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红字)

贷: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② 办理退货货物的原运保佣及退货费用:

A对方负担: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原运保佣部分)

B我方负担: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原运保佣部分)

银行存款(退货发生的一切国内、外费用)

批准后: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 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免抵退”税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增值税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得

抵扣税额)—上期未抵完的进项税额

1. 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 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四) 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出口企业应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的核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在取得主管国税

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按批准数处理;一种

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按申报数处理。

1. 企业在进行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时,不作账务处理。在收到《生产企业出口

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批准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

(批准的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 按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申报数处理: ⑴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应免抵税额>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

(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⑵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应免抵税额>0: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

(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⑶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应免抵税额=0: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第20篇:代理货物出口委托书

代理货物出口委托书 代理货物出口委托书 货物 日期: 日期: 22 October 2011 货物品名 海关 HS 编码 件数 出口总价格(外币) 国内开增票总价格 包装件数 毛重 净重 体积 1. 2. 3. 4. 拟出口日期 起运港口: 目的港口: 收货人信息 唛头 运输方式 其他信息 空运 需做产地证 需商检 海运拼箱 是化工品 海运整箱* 是危险品 信用证结算 * 海运整箱箱型及数量: 其他: 货代信息(如有) 货代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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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保安货物出口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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