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职责责任书

2020-06-04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

为了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落到实处,使学校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创建“平安班级”,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及“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原则。营山县带河二小校特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学校中层干部、各教学班班主任签订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加大对校园环境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学校安全设施达标。

3、加强对学生及学校财物的管理,做到管理严格,管理到位,无损失发生。

4、加强公路、铁路交通安全,乘车、乘船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正确引导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5、及时认真开展安全工作,把不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6、加大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得到排除和整改。

二、主要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等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负责本辖区内的各教学班,各村校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各项安全管理。

4、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

(二)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4、本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初中学生在校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负责对初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初中各教学班的教学设施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认真调查处理初中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4、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小学生在校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负责对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学各教学班的教学设施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认真调查处理小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4、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学生校外安全责任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及时排查校外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组织排除存在的隐患。

3、根据实情认真开展工作,及时调查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4、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做好工作,减少损失。

(六)实验器材及药品管理责任人职责:

1、加强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的教育,指导学生有计划,按步骤正确地进行实验操作。

2、加强对实验器材和药品的管理,严禁私藏和盗窃行为发生。

3、加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和处理,确保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七)学校防疫及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职责:

1、要加强对学生食堂、代蒸房、小卖部的监管,要求小卖部只卖文具,不卖食品。

2、负责监督检查食堂、代蒸房、小卖部的食品卫生,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3、严格要求食堂饭菜留样,以备检查。

4、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病、传染病对师生的侵害。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参加抢救,及时控制,做好善后工作,减少不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八)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责任人职责:

1、加强对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登记造册。

2、组织检查维护公共设施设备学校,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安全。

3、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参加抢救,及时控制,做好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九)学校水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1、加强对学校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学校用水用电安全。

2、加强学习,提高水电安全管理水平,按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

3、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参加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十)学校各教学班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按学校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公约。

2、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规定,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处理的能力。

3、上好安全知识课,使用好,及时传达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4、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本班具体实际,认真开展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平安班级”

5、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班的管理,教育学生注意水上、公路、铁路、活动等安全。

6、加强对班级的观察,注意学生的言行表现,及时教育制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7、对私自离校学生情况要及时追查,及时妥善地处理班级事务,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备好安全知识课,做好安全工作记录,否则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全部责任。

9、要积极处理班级事务,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所任班级负安全责任。

三、奖惩办法

(一)安全工作是一项政治工作,将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奖现金50.00元。

(二)凡发生较大事故的或一次性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学校安全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单位:营山县带河第二完全小学校

校长(签字):

安全管理责任人(签字):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是使儿童、青少年获得健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关于学校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确保学校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现与各班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一)切实加强学校建设安全防范工作

1、班主任要有计划地定期检查本班所有教室及学生用厕所,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回报。

(二)切实加强交通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2、班主任要妥当安排好学生上学上班及放学下课时间的学生进出活动,防止挤压、挤伤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活动。

(三)切实消防安全工作

5、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定期进行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做到“日日防火,夜夜平安”。

6、班主任要及时消除责任区内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立即组织师生扑救,及时向向校长报告。

7、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消防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掌握自救与逃生知识。

(四)高度重视校外集体活动和校内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和预防工作。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五)认真解决好一般安全事故。

9、加强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自救和救护工作。

10、加强对学生防盗防骗知识的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重视汛期安全工作,严防汛期发生学生溺水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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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1、学校(幼儿园)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学校(幼儿园)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餐饮经营活动,所有食品从业人员要持有并佩戴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学校(幼儿园)食堂要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悬挂上墙;从业人员要定期培训,保证食堂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保证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4、学校(幼儿园)采购食品时要索证索票,入库检查验收登记时要分类存放,坚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登记台帐制度。

5、学校(幼儿园)保证不采购、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6、学校(幼儿园)保证餐饮具使用前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7、学校(幼儿园)保持食堂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清洁和良好运行。

8、学校(幼儿园)要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食堂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9、学校(幼儿园)不得在食堂加工经营场所使用化学性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10、学校(幼儿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符合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

11、严禁学校(幼儿园)食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行为。

12、学校(幼儿园)在集中供餐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及内江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有效。

×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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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佩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确保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3) 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食品;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5、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每学期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出专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

6、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主管副校长(签字): 班主任、健康教育教师、相关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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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庙乡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与各学校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并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不得采购无证照生产经营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无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

5、餐厨废弃物处理必须进行登记。

6、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及时整改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按时上报相关部门。

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有关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庙乡人民政府(签章) 学校(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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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促进食堂相关人员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凡属大米、面粉、食盐、食油、味精、酱油等工业产品,必须通过正当渠道进购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售物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三、加强学校食堂食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溯源管理,利用信息化、互联网手段及市场机制进一步创新溯源管理模式,有效控制食品各个环节的风险,逐步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过程可控、责任可究”。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定期清除过期食材,食堂的储藏室需保持24小时通风排气。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新招炊事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作用的食品。

七、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的学习,学习有关食堂工作的安全规定和食品加工常识,并要有记录。

八、加强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

九、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定期自查管理制度,完善自查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要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禁止从事食品管理和加工工作。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十一、学校(幼儿园)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对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育局各执一份。

彭州市教育局(盖章) 责任单位: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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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负责人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签订此责任书:

一、***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三、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四、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同时做好记录。

五、食品贮存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六、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加工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七、餐饮具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并做好消毒记录工作。

八、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九、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食品储藏室。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十、若因食品质量或食品卫生不达标给学校造成的损失或造成食药局处罚由食堂直接责任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总务处负责人:

食堂负责人:

二0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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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食品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特签此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食堂承包人是食堂岗位责任人,食堂门以内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岗位责任人负责。

二、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

4.严把食品采购关。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

5.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6.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三、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XX监管所、学校食堂责任人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XX食品药品监管所:

学校责任人:

2017 年X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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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和外购学生集体用餐盒饭的学校,应建立并落实资格准入制度。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

2、经常督导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3、组织学校主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接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通报,及时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整改意见。

5、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区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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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端中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下达此责任书:

1、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学校完善。

3、食堂进货以及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添加标准使用。

5、食品贮存库房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负责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6、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7、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

8、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9、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10、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每年年检。

11、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食堂管理负责人签字:食堂承包人签字:

李端中学

201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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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中心学校与所属学校签订此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小组,校长任组长,下设组员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4、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学校内严禁摆摊设点,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外出买零食吃。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

取措施,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

8、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9、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项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措施不力,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告,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10、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中心校和下属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中心校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2011年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长春市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和外购学生集体用餐盒饭的学校,应建立并落实资格准入制度。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学生的饮用水做到五证具全,选拔具有“学生饮用水资格”生产企业的饮用水,要建立学生饮用水档案,供货单位要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和消毒,并有详实记录,每月向供货单位索取《卫生质量检测报告书》,饮水机要远离黑板等污染源。农村学校自备水源的,要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 检测合格,才能允许学生饮用。

9、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犯罪分子在学校投毒。

10、及时整改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11、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班会、板报、手抄报等各种形式,开展好营养与健康,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以每年5月20日“中国学生营养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为契机,出一期手抄报。

12、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区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此责任书自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有效。

学校名称:凉姜中心学校责任人:

联系电话 : 13990969909

翠屏区教育局

2011年3月

第12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江口中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学校与食堂管理人员签订此责任书。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认真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权负责。

2、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小组,校长任组长,下设组员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学校必须营造食品卫生安全氛围,构建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体系,建立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确立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

4、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督促和领导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秩序,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放心工程。

5、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允许外来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校园向学生兜售食品。学校内严禁摆摊设点,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外出买零食吃。

6、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方案,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如有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

8、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9、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项检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措施不力,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告,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

10、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食堂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

食堂管理人员:

第13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2012年9月老厂镇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目标

责 任 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教育局、卫生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盘县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佩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确保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3) 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食品;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5.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校(幼儿园)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合格以上;积极开展创建“放心店”活动,校(幼儿园)副食品店均创建为“放心店”。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每学期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出专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

7.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老厂镇中小学(签章) (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第14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3.学校每年至少开展2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4.校园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公示板,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监管单位、日常检查记录等内容。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佩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确保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三证”齐全。(3) 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食品;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5.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校(幼儿园)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C级以上。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在学校健康教育课中设置食品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安排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出专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

7.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下达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承担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8 年3月1 日 2018 年3月1日

第15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小屯镇一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逐级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制,我校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加强检查和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如广播、墙报、讲座、标语、横幅、征文、竞赛等等。

(三)制定措施,严禁学生在学校周边地区小摊档购买食品(零食),防止购买到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学校要经常与有关部门一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商店或摊档进行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及时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五)加强对学校饭堂的管理。饭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饭堂必须按照有关卫生要求的程序正规操作,饭堂购买的一切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每餐的菜必须取样保存,以备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学校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和做好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配套设施。

(七)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年终对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评。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学校(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责任人签名:

学校食品安全

责 任 书

小屯镇第一初级中学

第16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现聘请

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主管,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学生餐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安全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2、不准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入库,如卤味、烧鹅、深海鱼类(池鱼、脯鱼)、扁豆、面豆、三文治等;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需记录在案,备卫生监督部门考查。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此作为该同志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及时参加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学生餐厅因食品安全问题和卫生问题被上级处罚,学生餐厅主管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保卫处存档一份;本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校(园)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乙方:学生餐厅食品安全主管签名:(盖章)

2014年11月3日 ****中学

注:后附山阳县中村中学学生餐饮部管理办法。

第17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辰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现聘请

郑金菊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主管,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学生餐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安全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2、不准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入库,如卤味、烧鹅、深海鱼类(池鱼、脯鱼)、扁豆、面豆、三文治等;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需记录在案,备卫生监督部门考查。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此作为该同志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及时参加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学生餐厅因食品安全问题和卫生问题被上级处罚,学生餐厅主管要承担相应责任。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保卫处存档一份;本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校(园)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乙方:学生餐厅食品安全主管签名:(盖章)

2018年9月3日 辰光小学

第18篇: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食堂采购食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关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不得采购无证照生产经营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无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

5、餐厨发废弃物处理必须进行登记。

6、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及时整改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按时上报相关部门。

8、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9、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枳极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配合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卫生院职责:

1、经常督导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2、组织学校主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及时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督整改意见。

4、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

工商部门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配合行政部门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卫生院、工商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镇人民政府(盖章)

责任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第19篇: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

拉孜镇中心小学

食 品 采 购 监 管 责 任 书

学校食品采购监督管理责任书

学校食品采购工作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为使学校食品采购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确保学校食堂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校工作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立此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1、学校食品采购管理领导:旦增土朵

2、后勤主管人员,普贵吉

3、后勤服务人员: 食品保管员、米次

二、责任目标

切实加强对食品采购监督管理组织和领导管理,成立食品采购监督领导专班,后勤主管员对食品采购监督直接负责,并由学校安全工作主管人员进行督查。

领导小组成员是: 组长:旦增土朵 副组长:普贵吉

一、学校食品采购过程中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

1、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按国家标准从事采购工作,每次采购物品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

2、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学校定点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

3、采购人员在采购原料时,必须向供商方单位索取下列资料,方可购买,否则追究采购人员责任。

①供货方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经营人员健康证、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

②全套证件复印件,即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卫生许可许、产品合格证和近期质检报告等。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包装标识必须合格(标名品名、厂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

5、采购人员必须建立采购索证资料档案。

二、学校食品采购监督管理员在验收过程中必须经货验收备查: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必须采购新鲜、卫生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杜绝采购《食品卫生法》等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

2、须向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采购粮油、肉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及其他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要实施定点采购。原则上不得采购卤肉类熟食制品;如需采购使用,需经彻底加热处理后出售。

4、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采购验收员,验收人员需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验收人员应拒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并交由学校将其销毁处理。

5、采购与验收人员均需在食品采购登记单上签名,认真进行登记,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归档。

6、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相关责任。

三、采购监督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一律下柜,否则一切由采购监督员和验收愿承担责任.

1、严把质量关,对“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主动及时下柜。

2、对师生或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商品可重新上柜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

3、对已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供应商和工商部门。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按责任倒查制从直接责任人开始逐级向上倒查,并将事故情况及责任情况上报。

相关事项1责任书签订程序:每年签订一次,分管校长于总务主任,食堂司务长签订。

2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备案,总务处一份,食堂一份。 3本责任书条约的解释权在学校食品采购领导小组。

学校领导组组长:

学校总务主任:

食品采购员:

学校炊事员:

领导责任人签字:

监管责任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 签字:

拉孜镇中心小学校委办

2012年9月20日

第20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杨家套教育办与你单位签订如下责任书:

1、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经营。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各校园应加大食品安全配套设施投入,按规定配齐消毒柜、保鲜柜等硬件设施,对餐具定期消毒。

4、校园食堂必须坚持购物索证制度,严把进货关(包括米、面、粮、油、蔬菜等),保证进货质量。

5、食堂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每餐主副食留样不少于100克,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储物间、操作间、餐厅要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食堂储物间要安排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7、非寄宿制校园不得设立小卖部,寄宿制校园小卖部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不得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

8、各校园食堂、小卖部一律不准对外承包经营。

9、校园自备井必须按要求做到全封闭,水质必须经过卫生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能提供给师生饮用。

10、发现校园周边销售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食品的商店、摊点要及时报告有关单位查处,防止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流入校园。

11、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法规的教育。

禁学生在校园周边地区小摊点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

12、要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在2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和县疾病防控中心。

13、校园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4、有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的,由校园对食堂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撤销食堂负责人职务,相关工作人员取消上岗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校园食堂食品加工、消毒、贮藏、冷藏等环节不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的,未对从业人员定期体检的,或患有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仍在岗工作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3)食堂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加工用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4)食品经营单位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有关部门查实的;食品经营单位超范围经营食品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5)未按规定进行食品采购,食品采购未按制度坚持索证及采购索证不真实的;

(6)故意采购或使用不符合卫生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标准的食品加工原材料、辅料或腐败、过期、变质、劣质食品以及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7)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和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8)食堂、食品经营单位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引起师生不满,造成学生罢餐等行为引发社会矛盾的;

(9)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其它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对校园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

(2)非寄宿制学校设立面向学生经营的小卖部的;

(3)未建立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制并未明确主管校(园)长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的。未按规定对食堂及食品卫生经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的;

(4)未建立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食物采购索证台帐制度、留样制度、消毒制度、定期体检制度、食品安全报告人制度等),或虽已建立制度但未落实的;

(5)食堂、食品经营单位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就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的。监管不力,食堂、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而上岗的,或患有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仍在岗工作的;

(6)食堂、食品经营单位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引起师生不满,引发矛盾,造成学生罢餐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向未经许可经营学生用餐的生产、经营者订餐及采购熟食品的;

(8)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责成责任人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要求的;

(9)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

(10)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责任报告人未在2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病防控中心报告的。

(11)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对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不予配合,或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处理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未保留现场以及未经批准销毁物品、票证和留样食品的;

(12)有其他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渎职的行为。

安全责任状单位:(章)单位:(章)

责任人:责任人:

二○一四年三月

《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职责责任书.doc》
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职责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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