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施工监理岗位职责

2021-02-07 来源:岗位职责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临近营业线施工监理细则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

临近营业线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监理部

二零一零年三月

临近营业线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杭州北站一期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接长桥涵11座、铺设线2.25公里、铺设道岔5组、折除既有线道岔3组、填土石方为49万方。新建房屋总面积3.7万平方米,其他水、电、道路、生产房等同步配套建设。其中公铁立交中桥2座,上塘河过水桥2座,小桥涵接长9座; K228+425-K230+691段路基为既有线帮宽,单面坡坡率为4%; K228+425-K230+691段轨道工程及相应三电迁改工程。

三、监理细则编写依据

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

2、上海铁路局局长一号令。

3、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4、上海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建工函[2009]260号。

5、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路桥函[2009]181号。

6、上海铁路局机务处[2009]150号、上海铁路局工务处[2009]192号和杭州铁路枢纽建设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

7、监理规划、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8、设计文件及相关洽商文件。

四、临过营业线施工监理管理办法和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监控重点放在预防上。实行安全管理总监负责制。层层包保、一级保一级;监理员对专业监理负责,专业监理对监理组组长负责,监理组组长对总监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例会制度

1、监理部安全领导小组由组长主持,每季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具体内容:学习有关文件;各监理组汇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布置下季度安全工作重点。

2、各施工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3、会议议程:

(1)学习传达有关文件、通报等。 (2)各施工单位汇报本月安全生产工作。

(3)由各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协调安全工作。 (4)对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5)监理部总监总结,并布置下步安全操作重点及措施。

(二)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

(1)由总监主持召集有关人员每季定期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大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一是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所有工地、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要重点细致检查;二是内业资料检查,重点是制度制定、培训教育、文件传达、落实,内业资料健全完善等。

(2)由各监理组长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专项检查:安全监理负责对各工点进行巡查,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抽查,对定期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对各监理组、专业监理、监理员现场监控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季节性和专业性检查。

3、日常检查:由各监理组专业监理和监理员负责,对管段内进行巡查,对重要部位顶岗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及业主提出的问题等,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并作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所有监理人员坚持“监控方施工,施工必监控”的施工监控管理理念,在检查落实质量、投资、工期的同时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4、各施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制度并负责落实。

五、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要点

(一)既有线上或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既有线上或营业线旁施工必须执行铁道部、上海铁路局有关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规定。

2、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6、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走行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扭结、变形;

(2)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不得短于300mm;

(3)钢丝绳有磨损或锈蚀时,应按规定进行折减,并按折减结果决定降低使用等级或更换;

(4)钢丝绳断丝达到下表的规定时,应更换。

7、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a、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b、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c、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d、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8、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9、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10、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11、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了下表规定。

12、在建工程吊装拆卸作业(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13、夜间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及照明标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4、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

15、高处作业中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1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1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18、季节性施工包括冬期施工、雨期施工、高温、台风等季节施工。要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品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局长一号令:

1、没有计划不准施工;没有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没有调度命令不准施工。

2、不准利用列车间隔实施点内作业项目;不准随意取消或变更天窗计划,必须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把关人员未到现场不准施工;邻近既有线施工项目未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不未到现场不准施工。

4、严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所有施工必须指派专人防护,防护联系中断必须停止施工。

5、所有邻近既有线的施工机械必须“一机一人”防护;所有路料必须及时回收、堆放整齐。

6、发现设备不良和施工安全隐患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并向列车调度员(车钻值班员)报告。

(三)上海路局建工函[2009]260号相关规定:

1、凡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高度在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既有线栅栏的(无栅栏的为相邻线路路肩、桥梁护栏等以外2m位置)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口员和工地防护员。

2、挖掘机、吊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要求每台机械设置一名工地防护员,固定式施工机械在可控范围内设置一名工地防护员。

3、施工机械所在工地必须设置应急处理明示牌,清晰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

4、工地防护员除按规定配备相关防护备品外,现场必须配备对讲机、信号旗、厂制的应急短路铜线。

5、挖掘机、吊机等危险性较大的自行式施工机械在既有线来车时必须停止作业,工地防护员要密切掌握既有线行车状态。

6、各类钻机等固定式施工机械在移机、转场前,架子队安全员、技术员及现场监理员和工地防护员必须全部到场。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进行移机。

7、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机操作。

8、挖掘机、吊机等施工机械在作业时,其走向应设置为垂直既有线的方向。

(四)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路桥函[2009]181号的有关规定:

1、所有影响营业线路桥设备安全的施工必须按规定报路局工务处进行施工安全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施工,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审批手续是否办理。施工上报安全审批的有:

(1)在营业线路堑堑顶(路堤坡脚)外15米范围内进行的基坑开挖施工;在营业线路堑堑顶(路堤坡脚)外30米范围内进行基坑(深度 ≥ 4米)开挖施工;

(2)在营业线路堑堑顶或路堤坡脚外20米范围内进行的搅拌桩、钻孔桩等施工,在营业线路堑堑顶或路堤坡脚外30米范围内进行的管桩和高压旋喷桩等施工。

(3)施工机械可能侵入营业线铁路限界的施工;

(4)其它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梁、涵洞、隧道设备稳定和设备使用的施工,如埋设光电缆等。

2、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安全方案时,要详细审查施工人员组织、工程概况、工程与营业线设备的相对位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工程施工对营业线路桥设备可能造成的危害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线路限速或封锁等施工条件)、位移沉降观测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检查是否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3、参加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备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安全审批意见。

4、监理单位要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各负责段的监理组组长每天对营业线旁施工的检查、巡视安全状况,针对吊车、打桩机等作业机械的施工位置、责任人、防护员进行巡查,对缺岗的作业点执行停工指令。对设备进、退场及设备的完好性建立管理台帐。对作业点施工引起线路几何尺寸量测有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发现违未经安全审批而擅自进行的施工,应立即制止。

(五)上海铁路局工务处工综函[2009]192号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相关规定:

1、钻孔桩施工,检查泥浆池是否可能外泄侵入道床或堵塞排水系统。桩身钢筋笼应根据桩位与营业线的距离采取合理的分节段吊装并采取限位措施。

2、基坑施工,基坑施工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支护;开挖前应提前通知工务段;基坑周围不得堆集材料、弃土等,以免影响基坑稳定。

3、插设钢板桩施工,插打钢板桩时可能导致机具侵限的,应在天窗点内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工艺标准,确保钢板桩施工质量。为防止线路横向位移,距路堤坡脚8米以内的插打钢板桩施工,现场监理要加强旁站。

4、拔除钢板桩施工,距路堤坡脚30内的钢板桩监理必须在现场监督拔除,基坑回填质量,监理员旁站。

5、软土地区拔除钢板桩还应执行如下规定: (1)距路堤坡脚3米内的钢板桩禁止拔除;

(2)距路堤坡脚3米至8米内的钢板桩拔除,必须在天窗点或慢行条件下施工,同时有监理和工务段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如果发现轨面发生变化,则立即停止拔桩。

6、钻机等大型机具或大宗材料进出道口的规定,进出道口时应与工务段签订有关进出道口协议。听从道口工指挥。

7、锤击式打桩机、深层搅拌桩等机具的稳定,为防止此类高大机具倾倒而侵入铁路限界,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设置多股缆风钢丝绳,锚固端应有足够抗拔力,不得将钢丝绳系于树根、电杆或块石上。缆风绳垂度不大于1%L(L为长度);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不大于60度。

8、对于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移机,施工单位应有安全措施,监理单位应检查地面进行换填夯实,桩基支承腿地基稳固情况,当存在支点地面变形时需垫牢固才允许移动。

对吊机、打桩机等大型机械在邻近供电设备的施工时,监理应检查施工单位保障安全距离的措施方案及按照审批的方案执行情况,监理单位有监理检查、巡视。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监理立即制止并下发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应急处理时,遵循“先防护、后处理”的基本原则,尽量减少损失。

六、安全监理关键工序控制措施

(一)营业线安全施工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 号)、上海铁路局文件关于《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08]316 号文)、上海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上铁运函[2009]409 号文、2009 年上海铁路局局长1 号令等相关要求。

2、参与既有线施工人员都必须接受铁路安全技术培训,自觉遵守铁路规定,履行维护铁路安全,确保铁路运输畅通。劳务人员无正式职工带班的,禁止上道作业。

3、进入铁路线旁作业人员都要戴好黄帽子,穿好黄背心。

4、在营业线施工时,应在铁路职工的监护下作业,在通视不清的情况下,应增设防护人员。防护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执行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地域安全。

5、每次要搬运物件时都应得到防护人员的认可外,还要考虑好每次搬运的位置、走向和穿越时间。如超大物件跨越铁路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才可执行,否则绝不可盲目强行操作。

6、在穿越铁路前要做到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如一方有列车通过前,要做到下道,绝不准站在另一线上等待观望。

7、在铁路边临时堆放物件,必须做到不侵入铁路限界,堆放的物件要确保坚固、稳定、不松散,每日工作完毕前,要妥善保管好一切工具,防止被人利用,造成列车事故。

8、线路防护人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职防护员。防护人员密切注意来往车辆,施工人员要做到听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指挥。

9、注意不要把导电物件同时搭在同股线路的两根钢轨上,防止轨道电路短路导致跳信号。

10、在既有线两侧进行基坑开挖施工必须先摸清地下管线的数量、种类、埋深、走向等并须有管线设备管理单位到场监护,开挖暴露保护好后方能动土(或打桩)。

(二)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痕及倾塌的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3、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宜过深,提升不宜过猛。

4、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5、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则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 米以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6、电缆两侧1.5 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7、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8、从汽车卸土在车辆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移动。

9、场内道路做到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三)防挖断电缆安全防护措施

1、开挖前会同设备管理单位探明地下管线,并进行现场光电缆管线等地下设施埋设深度和走向交底签认。采用人工挖探时,必须有设备单位人员在现场监护,挖出的管线需经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确认并办理签认手续后,方可迁移并采取保护措施。

2、电缆、管线开挖前,由电缆、管线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标明电缆、管线走向,并经双方书面签认。

3、地下不明电缆、管线先进行人工挖探,挖探作业人员由施工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担任。

4、对于挖出的电缆、管线采取一定的临时保护措施,如采用PVC管、钢管、毛竹管进行外包加固。

(四)靠近营业线钻孔桩安全施工措施

1、在进行桩机架拼装作业时,将采用吊机配合安装,并在现场精确定位,不得使桩机侵入限界。桩机架拼装时,由施工员进行现场监护,桩机架拼装完成后,设置缆风绳对桩机进行加固,未加固不得施工。

2、钻孔桩施工前,按路局文件要求,设置物理隔离措施,未设置好不许施工。

3、钻孔桩施工全过程,均派人进行“一人一机”防护。

4、成孔、下钢筋笼、下导管、灌混凝土过程中,列车来临时停止作业。

5、在进行钻孔桩成孔施工时,严格控制钻孔桩的泥浆比重,经常性对泥浆比重进行检查。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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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主要是指新建铁路工程、铁路营业线改造工程及地方 工程等与营业线平行、上跨、下穿、交叉和接入,在铁路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一 般是指安全保护区内,特殊情况由铁路局施工主管部门确定)涉及铁路营业线安全 和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纳入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范畴。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包括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以 下统称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

第三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的编制

(1)方案的编制:项目部在经过详细的现场调查、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结 合自身施工能力及与相关站段密切沟通的基础上,编制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

(2)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包括:站场各专业封锁过渡方案;铁路营业线移、换 梁方案;区间改造拨线各专业方案;换轨、换枕方案;上跨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架 桥机架梁、吊车架梁、吊装构件、顶推梁、转体桥、悬浇梁、移动模架制梁);下 穿铁路营业线顶进桥涵施工(含基坑开挖的路基防护方案、路基注浆方案、线路加 固方案、降水方案、顶进方案等);铁路营业线侧路基开挖、爆破方案;铁路营业 线侧开挖基坑路基防护方案;路基帮宽方案;铁路营业线设备防护方案;邻近铁路 营业线大型设备施工方案和铁路局要求编制的其他方案。 第四条 方案的报审、报批

(1)特别复杂的综合工程、多专业施工的工程、高风险的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 报集团公司审批。其基本程序:首先报子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局指挥部组织 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2)其他工程的施工方案首先报子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局指挥部审核、批准。未设指挥部的由子分公司批准;指挥部或子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向集团 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审批。

(3)各铁路局或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时,按要求报批。 (4)报审程序:按照方案内部评审流程执行。 (5)项目部要对所负责铁路营业线全部方案建立台帐。 第五条 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手续包括《铁路营业线施工审批表》、《月度施 工计划申请表》、《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汛期营业线施工审批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汛期施工方案及抢险预案的报审。 第六条 施工手续报审流程

(1)项目部按照各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管理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报子分公司、指挥部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报监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审核、签字。

(4)完成与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协议、安全监护协议的签订及各种审批手续 的签字、盖章。

(5)其他外部手续按各铁路局规定办理。

第七条 I 级、Ⅱ级、Ⅲ级施工

(1)项目部要提前安排好现场要点准备工作、落实好要点方案、安全措施及各 种预案,召开内部沟通协调会,安排、部署好重点工作。

(2)项目部要组织对点前准备情况进行平推检查,填写检查表。发现问题时, 要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点前整改完毕。

(3)项目部要组织好现场施工,及时调配现场各种资源,应急处理现场突发事 件,负责现场施工过程控制。

(4)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铁路有关单位组织召开的点前预备会和点后总结会。

第八条 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盯控

对于 A 类施工及纳入施工计划的 B 类施工,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项目副经理 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盯控;对于不纳入施工计划的 B 类施工,由项目部组织实 施,项目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盯控;对于 C 类施工,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技术及安全人员盯控;铁路局有特殊要求时,按铁路局要求办 理。 第九条 检查要求

(1)对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在每一施工点设现场检查记录表,现场盯岗人员每日填写,各级、各层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现场填写并签字, 项目部要即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

(2)项目部每日对营业线施工项目进行检查,落实技术交底执行情况,检查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制止、纠正违章现象,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

(3)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各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类别进行 施工,严禁利用 C 类计划实施 A、B 类施工项目。

(4)项目主管领导组织对管内邻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周 1 次, 并将检查情况于月底汇总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十条 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检查要点

(1)是否严格按施工命令组织施工;是否有批复的施工计划及监督计划;现场 施工内容是否与批复的计划吻合;是否按方案执行。

(2)是否与有关行车组织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配合协议。 (3)现场盯控人员是否符合铁路局及本办法有关规定。

(4)驻站员与现场防护员是否符合规定,通讯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规定设置停 车牌、慢行牌、响墩。

(5)点前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超前、超限准备。 (6)现场是否按相应级别、类别组织施工。 (7)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8)现场施工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9)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和监理人员是否到场。 (10)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 (11)是否在开通前与设备管理单位一起检查新线路(设备)施工质量,达到 开通条件后放行列车。

(12)现场有无各级人员检查情况的记录。 (13)其它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大型机械检查要点

(1)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效。 (2)机械检测及安全检验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3)是否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4)是否有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是否正确填写。 (5)是否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 (6)是否有租赁机械的合同及安全协议。 (7)“一机一人”防护措施的执行是否到位。

(8)地基处理、支垫是否符合规定,满足方案或设计要求。 (9)吊具、卡具等机械部件是否有硬伤。 (10)施工区域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项目部是否有检查验收记录。 (12)大型机械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13)其它检查内容

推荐第3篇:营业线施工等级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 h及以上、干线封锁6 h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 h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 h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 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 h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 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 h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 h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相邻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之间的间隔时间进行桥梁更换人行道步行板、栏杆油漆、不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不影响行车安全的隧道除冰作业。

4.成段换轨施工时,利用速度不大于12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人工进行材料分散、收集工作。

5.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不大于60km/h的区段,可使用单人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结零件、垫入或撤出垫板等作业。

6.桥面以下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等。

邻近营业线施工

第2.1.5条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 m(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 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 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 m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 m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4.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铁路局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施工作业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推荐第4篇: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培训试题(正式)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铁路工程安全监理(营业线施工)培训试题

总分(110分): 姓名: 职务: 职称: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必须把确保( )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必须遵守施工地段所在的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A.质量、安全 B.人身安全 C.行车安全 D.设备稳定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 )。

A.企业规章制度 B.质量教育 C.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设备操作规程培训

3、不属于《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10‟379 号规定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范围的是( )。

A.进行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 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管理。

B.进行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 类施工。

C.进行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 类施工。 D.进行可能影响铁路线路平稳、停止行车设备使用的施工,列为D 类施工。

4、对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应追究( )的直接责任。

A.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 B.单位领导 C.技术员 D.安全员

5、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 )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A.工作人员失职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劳动安全事故罪 D.玩忽职守罪

6、跨铁路局营业线工程的施工,按照施工计划审批权限,对于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的施工计划应报(

)审批。

A.铁道部 B.项目部所在地的铁路局 C.两个铁路局 D.项目部所在地的车务段

7、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 )作业。

A.道路 B.电气 C维修 D.大修

8、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 )管理,逐级审批制定。 A.分级 B.专项 C.统一 D.垂直

9、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 )级。 A.1 B.2 C.3 D.4.

10、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 )责任。

A.全部或部分 B.全部 C.部分 D.不承担

11、凡是线路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戴( )。

A.便服 B.铁路制服 C.黄色防护背心 D.无限制

12、参加营业线封锁线路施工的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现场纪律,听从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指挥。参加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提前( )到岗,对施工的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隐蔽工程项目、非正常行车办法及限速运行条件等必须做到心中有数。

A.0.5 小时 B.1小时 C.1.5小时 D.2小时

13、在站内施工需横越线路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 )以上距离。

A.2m

B.3m C.4m D.5m

14、在线路上施工、维修作业须按规定设臵作业防护标,作业防护标应依据线路允许速度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设臵:速度大于120km/h小于或等于160km/h,设臵距离不得小于( )。

A.800m B.1000m C.1400m D.2000m

15、高速铁路桥面检查必须在天窗点内进行,如果天窗点在夜间,检查人员至少应( )一同检查,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A.1人 B.2人 C.3人 D.4人

16、常速线路轨距容许偏差量为(

)mm。 A.+8~-5 B.+7~-4 C.+6~-2 D.+8~-4

17、常速线路曲线地段的外轨超高,最大超高,双线地段不得超过( )mm。 A.100 B.125 C.150 D.175

18、常速线路曲线地段的外轨超高,最大超高,单线地段不得起过( )mm.A.100 B.125 C.150 D.175

19、铁路限界最小的是( )。

A.基本建筑接近限界 B.桥梁建筑限界 C.隧道建筑限界 D.最大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

20、标准轨距铁路基本建筑限界半宽为( )mm。 A.2000 B.2225 C.2400 D.2440

21、在电气化铁路上,铁路道口两侧应设限界架,其高度不得超过(

)m.A.6.0 B.5.5 C.5.0 D.4.5

22、电力机车牵引线路上的跨线桥在困难条件下的最小高度为(C)。A.4500mm B.5500mm C.6200mm D.6550mm

23、铁路脱轨事故的主要隐患有机辆配件脱落,线路断轨、胀轨,车辆装载货物超限或坠落以及( )等。

A.线路上有异物侵限 B.司机未按信号行车 C.车站值班员不合理的进路安排 D.道岔开启不当

24、以下灾害对我国铁路行车安全危害严重,其中不属于山区铁路三大地质灾害的是( )。

A.崩塌落石 B.坍方 C.滑坡 D.泥石流

25、吊轨纵横梁法适用于桥涵孔径较大,箱顶无覆盖土的线路加固( )。 A.无论正交、斜交都可使用 B.无论正交、斜交都不可使用 C.正交不可使用、斜交可使用 D.正交可使用、斜交不可使用

26、铁路营业线框架式桥涵顶进施工时,预制涵段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 ),才能开始顶进工作。

A.70% B.80% C.90% D.100%

27、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从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监督注册手续开始,直至建设项目( )后结束。

A.完工 B.竣工 C.初步验收 D.正式验收

28、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发生有下列情况( ),监理项目信用评价为乙级:

A.应检查的施工企业内业资料出现虚假或与现场不符的;

B.施工现场没有场地平面布臵图、或未按平面图布臵、或泥浆污水直接排放的; C.监理工程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起质量大事故或三起(含)以上一般质量事故的;

D.在既有线施工,施工企业没有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的; E.监理人员因不称职或廉洁问题被建设单位清退人员1~2人的。

29、安全管理中的本质安全化原则来源于本质安全化理论,该原则的含义是指从本质上实现生产系统的安全化,这就意味着从( )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保障的目的。

A.思想上 B.技术上 C.管理上

D.根本上 30、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 )。 A.环境

B.信息

C.设施

D.员工

31、采取强制管理的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为,使个人的活动、行为等受到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这就是( )。

A.安全第一原理

B.监督原理

C.强制原理

D.人本原理

32、人机系统中,人与机器的特性有很大差别。人优于机器的能力主要是( ) A.图象识别、创造性 B.操作速度高、精确性高 C.输出功率大、耐久力强 D.重复性好、反应快

33、( )不属既有线桥梁浅基墩台的整治措施。 A.修筑丁坝 B.局部防护 C.整体防护 D.钻孔桩防护

34、当桥梁梁体上拱度不足时,不宜采用( )调整。 A.利用调整桥枕刻槽深度 B.部分使用高度较高的桥枕 C.道碴桥面用调整道碴厚度 D.部分更换钢轨

35、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齿条式千斤顶都是利用杠杆原理制成的 B.液压式顶镐是运用摩擦原理制成的 C.滚轴是利用斜面原理制成的 D.卷扬机是利用液压原理制成的

36、在列车运行速度160km/h 及以上区段线路上施工、维修作业,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采用有效的通讯手段,至少每( )min联络一次。

A.5 B.3 C.8 D.10

37、工地高处作业遇大雾、大雨和( )级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A、五级 B、六级 C、七级 D.八级

38、安全网使用( )后,必须进行绳的强度测试。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月

39、安全网的网格周边不得大于( ) 。 A.5厘米 B.10厘米 C.15厘米 D.20厘米

40、安全带是进行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个体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是( )。

A.低挂高用 B.高挂低用 C.水平挂用 D.钩挂牢靠,挂位不受限制

41、高处作业时,工作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 )时称临边作业。

A.0.8m B.1.0m C.1.2m D.1.5 m

42、不属于安全标志四大类型是( )。

A.禁止 B.警告 C.命令 D .警戒 E.提示

43、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外型是( )。

A.带斜杠的圆形框 B.圆形边框 C.正三角形边框

44、不属于列车高速通过隧道时产生的空气动力学效应是:( )。 A.行车阻力

B.瞬变压力

C.微气压波 D.列车风 E.道床摩擦风力

45、边坡高度大于( )的软弱、松散岩质,宜采用分级开挖、分级支挡、分级防护和坡脚预加固措施。

A、5m B、10m C、20m D、30m

46、滑坡体土方的正确开挖方法是( )。

A.从滑坡体中部向两侧自上而下进行 B.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下而上进行

C.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 D.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全面拉槽开挖

47、测量用的花杆,塔尺应距离带电体( ) A.1.0米以上, 1.5米以上 2.0米以上 2.5米以上

48、三线电缆中的红色线是( ) 。 A零线 B.火线 C.地线

49、火灾致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 ) 。 A烧死 B.窒息或中毒 C.被人践踏

50、使用消防灭火器灭火时,人的站立位臵应是( ) 。 A.上风口 B.下风口 C.侧风方向

51、下列气体中,( )属于易燃气体。 A.二氧化碳 B.乙炔 C.氮气

52、建设工程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 )的规定,合理布臵临时用电系统。

A.两级漏电保护

B.按图布臵 C.用电措施

53、瓦斯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及其他可能( )的物品带入洞内。进洞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A、点燃 B、可燃 C、助燃 D、自燃

54、发生燃烧和火灾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是( )。 A.氧化剂、明火、点火源 B.氧化剂、可燃物、点火源 C.氧化剂、可燃物、木材 D.阻燃剂、可燃物、点火源

55、下列关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专用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在驾驶室上方安装标志灯 B.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

C.排气管应装在车辆尾部 D.车辆尾部应安装接地装臵

56、压力表在刻度盘上刻有的红线表示 ( ) 。 A.最低工作压力 B.最高工作压力 C.中间工作压力

57、木工机械周围的场地应该注意 ( )。

A.经常洒水 B.保持畅通及避免湿滑 C.提供空气调节

58、铁路安保条例规定: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是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其中在城市市区安全保护区范围应是( )。

A、不少于4m B、不少于6m C、不少于8m D、不少于10m

59、物体有保持原来运动状态的性质,称之为惯性,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运动速度大的物体比速度小的物体难以停下来,所以运动速度大的物体具有较大的惯性

B.物体受的力越大,要它停下来就越困难,所以物体受的推力越大,则惯性越大

C.物体的体积越大,惯性越大 D.物体的质量越大,惯性越大

60、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监理信用评价包括监理项目信用评价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监理项目信用评价是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为( )

A.甲、乙、丙三级 B.甲、乙、丙、丁四级 C.A、B、C三类 D.A、B、C、D四类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大西南公司在2010年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有( ) A.营业线施工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 B.高风险关键环节重点监控; C.隧道施工、深基坑开挖及支护 D.零星项目强化监管; E.劳动人身安全。

2、监理机构应切实履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审查责任,属于施工前重点审查和监督有(

A.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 B.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C.施工安全协议是否签定 D.是否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管理 E.是否进行安全培训

3、监理机构应切实履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检查、监督查责任,属于施工中重点检查和监督有( )。

A.是否严格执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八不准”规定。 B.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场、是否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场监护。 C.施工是否做到“全隔离、全封闭、全监控”。

D.大型工程机械施工是否“一人一机”防护、是否车过机停。

4、监理人员要强化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过程控制的检查,严把施工安全现场控制关。对( )问题纠正制止无效须及时填写《监理通知单》。

A.无计划、超范围施工的;

B.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车站签订安全协议并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工的; C.施工封锁前进行施工准备作业的;

D.不具备放行列车条件,盲目同意放行列车的; E.不听监理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

5、必须纳入施工计划管理的临近铁路营业线A 类施工有( )

A.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 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 米范围的施工。

B.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脚手架、接触网杆及临近建筑物等在作业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C.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 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D.不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E.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 米范围内,经审定须封锁进行的控制爆破施工。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B.必要的企业管理知识 C.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7、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铁路行车事故依照中断行车时间分为( )。

A.重大事故 B.大事故 C.险性事故 D.一般事故 E.特级事故

8、铁路运输事故有多种类型,典型的铁路运输事故有( )。

A.机车车辆冲突事故 B.机车车辆伤害事故 C.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触电伤害事故 D.营业线路施工事故 E.铁路火灾事故

9、过失犯罪的特点是( )。

A.不是有意识的犯罪 B.有意识的犯罪C.有无危害结果都要定罪 D.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E.客观上只有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

10、列车在线路上的紧急制动距离限值( ): A.运行速度不超过100 km/h的旅客列车为600米 B.运行速度不超过120 km/h的旅客列车为800米;

C.运行速度140 km/h以上至160 km/h的旅客列车为1400米; D.运行速度160 km/h以上至200 km/h的旅客列车为2000米。

11、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不能担任以下工作( )。 A.道岔拨接 B.高空安装 C.爆破工 D.施工安全防护员 E.带班人员

12、铁路营业线路堑爆破施工应采用控制爆破施工,主要目的是( ),保证营业线正常行车和施工安全

A.维护路堑边坡的完整性 B.控制破坏范围 C.维护路堑边坡的稳定性 D.维护路堑基床 E.控制路堑的外轮廓

13、圆形涵洞顶进应连续施工,当顶进过程中遇到( )情况之一时,应停止顶进,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完善后,再继续顶进。 A.管前挖土长度,在铁路道床下超越管端以外5cm B.后背倾斜或严重变形 C.顶柱发生扭曲现象 D.管位偏差过大

E.顶力超过管口允许承受能力发生损伤

14、常速铁路遇有能见度不足 200m 的大雾、暴风雨(雪)、雷电密集、扬沙等恶劣天气时禁止( )(遇设备故障抢修已封锁线路情况并做好防护等安全措施的情况除外)。

A.上道作业 B.巡检工作 C.放行列车 D.看守监控

15、民用爆破器材包括( )。

A.工业炸药 B.起爆器材 C.爆炸性气体 D.专用民爆器材

E.爆炸性粉尘

16、危险化学品受到( )作用会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灼伤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A.摩擦、撞击和震动 B.接触热源或火源、日光曝晒 C.遇水受潮 D.遇性能相抵触物品 E.气候变暖

17、使用砂轮机磨削工件不安全的作业行为是( )进行磨削。 A.站在砂轮侧面 B.正对砂轮的圆周面 C.2人共同使用一个砂轮 D.利用砂轮的侧面

18、人机系统常见的事故类型有( )。

A.卷入和挤压

B.碰撞和撞击

C.接触伤害

D.中毒

E.燃烧和爆炸

19、人机系统中,适合于机器做的工作有(

)类型的工作。 A.随机应变 B.笨重而快速 C.持久而操作重复 D.精度要求高

E.创造性

20、常速铁路桥隧、路基设备实行( )。 A.日常检查; B.定期和专项检查监控; C.昼间天窗或封锁时间内进行检查; D.检定试验

21、铁路分正线和站线,( )都可以称为站线。

A.货物线 B.岔线 C.到发线 D.编组线 E.牵出线

22、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变更属I类变更的有( )。

A.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变更

B.一次增加投资200万元

c.涉及运输安全的变更

D.主要技术标准变更

E.重大方案变更

23、铁路隧道复合衬砌施工中,锚喷支护的目的包括( )。

A.承受围岩压力

B.保证施工期安全

C.控制围岩过大变形

D.防排水

E.释放围岩应力

24、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发生有下列情况( ),监理项目信用评价为丙级:

A.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人数累计达总人数20%及以上的;

B.未按规定对地材、填料、击实实验、密实度检测等进行见证或平行试(检)验的、或检验试验频次不够,或出具虚假试(检)验报告的;

C.未按验标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或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而由他人代签或事后补签验收记录的;

D.应检查的施工企业内业资料出现虚假或与现场不符的; E.在既有线施工,施工企业没有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的;

25、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在以下哪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时,国家给予奖励( )。

A.生产效益大幅度提高 B.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C.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D.参加抢险救护 E.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推荐第5篇: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细则.3

鹿华电厂专用线

头泉站改K21+107.7~K22+600邻近营业线施工

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修改后)

编 写:康立波 审 核: 陈全凌

河北华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鹿华电厂专用线监理部

2015年03月

目录

1.编制依据„„„„„„„„„„„„„„„„„„„„„„„„.3 2.标准范围„„„„„„„„„„„„„„„„„„„„„„„„.3 3.本段工程概况及特点„„„„„„„„„„„„„„„„„„„.3 4.安全施工监理目标„„„„„„„„„„„„„„„„„„„„.3 5.安全生产监理的基本程序„„„„„„„„„„„„„„„„„.4 6.施工各阶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京铁建[2014]584号)„„„.5 6.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5 6.2 施工进场前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5 6.3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5 6.4.设备开通使用控制要点„„„„„„„„„„„„„„„„„.6 7.邻近营业线路基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6 8.邻近营业线桥涵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7 9.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8 10.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9 11.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0 12.冬、雨期施工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1

1 1.编制依据

(1)新建鹿华热电厂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规划。 (2)《新建铁路头泉站站场施工图》。

(3)《K21+157.7桥涵接长邻近营业线施工专项方案》、《K21+304.5桥涵接长邻近营业线施工专项方案》、《K21+983—K22+126桩基挡土墙邻近营业线施工专项方案》、《路基帮宽工程邻近营业线施工专项方案》。

(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39号)。

(5)《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

(6)北京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12】755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控制要点》(京铁建【2014】 584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京铁建【2013】 154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京铁建【2011】144号)。

2.编制范围

相对石太线K21+107.7至K22+600,线路长度1.492m,邻近既有石太线范围内的桥涵接长、路基帮宽施工及桩基托梁挡土墙等。

3.本段工程主要概况及特点

本邻近营业石太线施工段主要工程包括桥梁接长、桩基挡土墙及路基施工,其中:新建DK0+097.5(1-7m)钢筋混凝土框构桥一座,对应既有石太铁路里程为DK21+157.7;路基帮宽工程全长1.43km,对应既有石太铁路里程为K21+170~K22+600;(1-5)m钢筋混凝土框构桥一座,对应既有石德铁路里程为K21+304.7。

计划工期:自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 4.安全施工监理目标

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是铁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监理工作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的较大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建设引起的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

2 种手续未履行不得开工。

5.安全生产监理的基本程序

安全生产监理的基本程序框图(框图1)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安全管理人员资质(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4)安全生产许可证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6)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3.审查人员培训考试及相关资格证书(1)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2)营业线施工培训情况(3)施工负责人、驻站员和防护员培训取证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编审程序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符合相关规定(3)资金、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满足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符合标准(5)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6)营业线施工方案符合规定5.审查施工单位大型机械进场报验资料(1)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办法(2)进场机械、设备报验单(3)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监 督检验证明、出厂合格证(4)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机械设备验收合格使用证(5)操作人员的操作资质证(6)进场机械设备自检记录和《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7)机械设备与操作人员近照(8)办理营业线施工准入证

3 6.施工各阶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京铁建[2014]584号)

6.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6.1.1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6.1.2 按现场需要组织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并具备专业能力。 6.1.3 审查并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1.4 审查并签署开工报告。 6.1.5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

6.1.6 核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并签署意见。 6.1.7 审核主要进场人员。

6.1.8 审核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相关资料。 6.1.9 审阅并现场核对施工图。

6.1.10 审批大型机械设备《营业线施工准入证》。

6.1.11 检查施工单位有关安全协议、施工计划报批资料、施工各项准备。 6.1.12 参加现场勘察及有关既有设备防护措施的制定。 6.1.13 参加施工预备会。

6.2 施工进场前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6.2.1 检查施工负责人及技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到达现场。 6.2.2 检查施工项目、地点、时间、影响范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与施工计划(命令)是否一致。

6.2.3 检查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数量是否按施工方案要求配置。 6.2.4 检查大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是否与《营业线施工准入证》一致, 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

6.2.5 检查现场防护、驻站防护是否按要求设置及到位。 6.2.6 检查设备单位监护人员是否到位。 6.2.7 检查建设单位盯控人员是否到位。 6.3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6.3.1 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是否有违反规定,提前上道、提前做准备工作现象。

6.3.2 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进行施工。

4 有无随意变更施工方案、低类施工计划实施高类施工及无计划、超范围施工现象。

6.3.3 检查施工现场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是否有违反操作程序、违反操作规程及变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方案现象。

6.3.4 检查现场防护及驻站防护员是否按规定实施防护,有无兼做防护员以外工作现象。

6.3.5 检查施工过程中各工序流程施工质量及各工序时间节点,督促施工单位按质量要求及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各向施工工序。

6.3.6 检查建设、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是否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检登记卡》,发现问题是否进行整改。

6.4 设备开通使用控制要点

6.4.1.参加对开通使用设备,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或确认。6.4.2.设备开通使用前,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确认,达到开通条件后方可开通使用。

6.4.3.设备开通后(交接前),督促施工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6.4.4.检查、核实列车放行条件及限速标志设置情况。7.邻近营业线路基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7.1邻近营业线路基施工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并与相关设备单位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有路局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监督计划。

7.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探明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道路、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地下和空中管线等情况,并采取防护措施。

7.3设备迁改或施工影响设备安全时,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作业。7.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应在营业线影响范围内设观测点,对路基变形、防护加固设备及线路几何尺寸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双方共同及时采取措施。

7.5施工中的临时设施、材料、机具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材料应堆码整齐,稳固牢靠,并派人看守;邻近营业线20m范围内严禁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7.6因施工需要封锁线路及慢行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申报施工计划,

5 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7.7邻近营业线路基施工应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经验收后方可施工。7.8营业线路基施工中破坏原有排水系统时应先建后断,所有的排水系统必须保持排水畅通,防止渗漏。

7.9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及防护要严格执行大型机械“一机一人”防护制度;营业线限界两侧15m范围内,应在铁路限界外设置刚性防护隔离设施;在营业线限界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原地掉头;邻线来车时,施工机械必须停止作业;机械停止作业后,应及时撤离现场,严禁在营业线附近停放。

7.10必须做好接触网支柱、信号机等行车设备的防护,电缆径路两侧5米内严禁动用机械设备施工;施工防护标志、警示灯等不得影响铁路行车信号。

7.1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及防护设施,照明灯光不应影响行车瞭望;机械车辆在夜间作业时,应防止灯光干扰行车信号。

7.12雨、雪、大风天气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大型机械滑溜、侧翻至行车限界内的安全措施。

7.13营业线路基施工完毕,必须及时验收交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开通使用。

8.邻近营业线桥涵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8.1邻近营业线路基施工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并与相关设备单位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有路局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监督计划。

8.2营业线桥涵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经铁路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配合协议,铁路运输部门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后,方可组织施工;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下进行。

8.3营业线上施工影响原运输区段限界的,必须根据机车车辆限界,制定施工临时限界并按规定上报铁路相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搭设的脚手架、堆放的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施工临时限界。

8.4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铁路施工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驻站联络员及工地防护员必须经过铁路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5施工前,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现场划定地下管线位置范围;在设

6 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监护下,对管线进行探测,挖探沟确定其准确位置;地下管线探挖不得使用机械,对已暴露的管线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8.6凡涉及到营业线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必须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和“预报、确报、复诵”制度。

8.7营业线桥涵施工中,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应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等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

8.8所有施工人员上道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及时按规定下道避车;应加强对机具设备和物资材料的管理,不得侵限,并应设专人看守。

8.9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应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监护,防止侵限;打桩机、旋挖钻、吊机等高大机械设备必须采取防倾覆措施。在高压线或营业线附近施工,应有防触电和防设备倾覆措施。

8.10在电气化区段,作业人员及其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保持在 2m以上,不足 2m时,应在接触网停电后作业;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 2m到 4m的范围内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设备管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场监护;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 5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须装设接地线。

8.11在自动闭塞区段施工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工具、设备应采取绝缘措施,防止轨道电路短路。

8.13在设有防护网区段施工,如需临时拆除防护栅栏,必须设专人 24小时看守,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

8.14 深基坑施工应对支护结构的位移和应力、邻近建筑物的沉降与位移、地下水位变化、基底隆起等项目开展系统的监测,及时进行分析并采取可靠措施,预防基坑安全事故的发生。

8.15 高大模板施工前,应对支撑系统进行检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墩台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

9.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9.1 检查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试验工作使用的电气绝缘工具,高处作业使用的防护措施是否处于完好状况,施工单位是否定期进行检验,尤其是定期检查

7 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9.2 检查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具有对突发事故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9.3 检查施工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前是否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检查批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9.4 检查工地使用的具有一定高危险大型临时设备,如架梁机械、运梁车、塔式起重机等,使用前是否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9.5 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办理进场报验手续,经现场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并发放进场许可证后,方可进场作业。涉及营业线施工的机械进场前,还需按规定办理营业线施工准入证。

9.6 检查施工现场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是否有违反操作程序、违反操作规程及变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方案现象。

9.7 检查现场防护及驻站防护员是否按规定实施防护,有无兼做防护员以外工作现象。

10.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0.1 高处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0.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10.3 高处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拴多个人。

10.4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机具、工具等,必须堆平放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10.5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构筑物等,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

8 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室外攀登与悬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加固措施;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及时清除水、雪、冰、霜。

10.6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组织恢复;防护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应自上而下,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7 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需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0.8 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检查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10.9 检查夜间施工是否配有充足的照明,局部修理作业时应有移动的低压工作灯。

11.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1.1 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是否采用三相五线低压电力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应大于10Ω。

11.2 用电设备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制,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11.3 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是否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室内是否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室内的配电屏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配电屏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11.4 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11.5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

9 不应小于规定,其中1kv以下架空线距离地面4m以上,距离机动车道为6m以上。电缆线路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11.6 在特别潮湿的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1.7 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热毯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12.冬、雨期施工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2.1 冬、雨期施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冬、雨期施工的施工物资,并到现场核查落实。

12.2 冬期施工时,要采取防滑措施。生活及施工道路、•架子、坡道经常清理积水、积雪、结冰。

12.3 大雪后必须将架子上的积雪清扫干净,并检查平台,如有松动下沉现象,务必及时处理。

12.4 凡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滑落及高空坠落。 12.5 加强梁场、拌合站和桥梁等需要蓄热保温施工处所的火源检查,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注意通风换气,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12.6 施工现场水源及消火栓应设标记。

12.7 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乱拉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2.8 施工单位需要关注天气预报,若有大雨警报要提前做好抗洪准备。要派专人负责掌握河道内水位情况及时与上游有关部门联系,若上游有洪水警告,要及时撤离河道。

12.9 河道内所有与施工无关的生活设施全部清出河道,只留必要的施工设备。防汛期间用机械将河道疏通,形成汇水渠有效疏导,不形成积水坑,所有土方运出河道,不得在河道内堆放。

12.10 所有承台基坑要按作业指导书放坡,土方堆放距基坑边缘2米以外,在基坑周围挖流水槽,不得在基坑周围形成积水。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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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工作调研报告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工程

调 研 分 析 报 告

报告人:张文斌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目 录

一、调研检查的基本情况 ........................................................................................................1

二、本次调研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项目部亮点 ..............................................1 ㈠ 施工单位 ..............................................................................................1 ㈡ 监理项目部 ...........................................................................................3

三、调研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4 ㈠ 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4 ㈡ 监理内部存在问题及分析 .......................................................................9

四、针对本工程监理工作建议 ...................................................................11 ㈠ 项目部机构设置 ..................................................................................11 ㈡ 人员组织、工作安排 ...........................................................................12 ㈢ 制度建设及执行 ..................................................................................12

五、本次调研学习感悟 .............................................................................13

(一)施工准备阶段 ................................................................................13

(二)施工阶段 .......................................................................................16

(三)施工结束 .......................................................................................21

1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关于做好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按照公司安排,浙江监理项目组一行二人对成都市轨道交通1号线3期南段成华铁路线路加固工程、四川绵阳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工作进行了调研学习,并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现状进行了检查。现将调研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2个施工项目,1个监理项目部进行了调研检查。共检查4个施工工点,其中:2个铁路下穿(营业线施工)项目4个工点、1个监理项目部。

二、本次调研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项目部亮点

㈠ 施工单位

1.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下穿宝成铁路段,材料按规格、型号分类堆放,按要求设置标识标牌,“下垫上盖”,比较规范。(图1)

2.铁路轨道两侧,隔离防护采用隔离栏防护,并挂设防护网,悬挂警示标牌,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限界。(图2)

3.距离营业线施工规定距离两端,按相关文件要求设置移动限速牌,提高了行车及施工安全保证系数。(图3)

1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4.铁路架空线路加固段,D型便梁两端设置延伸加固钢轨梁,有效的防止路基坍塌。(图4)

图1 图2

2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图3 图4 ㈡ 监理项目部

1.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环境良好;消防设施齐全;各类制度按要求设置悬挂。文件资料归档整齐;办公设施齐全状态良好。副总监刘涛,知识全面,工作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为人和善,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协助总监设立监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职责明确、各类岗位设置合理。工作态度积极向上。(图

5、图6)

2.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赖寒,营业线施工专业知识全面、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沟通能力强。各项管理制度,上级文件学习理解透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图5 图6

3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三、调研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调研检查共发现施工单位存在7个问题,其中3个安全、1个质量、3个其它问题。监理内部存在2个问题。

通过调研检查了解到:成都市轨道交通1号线3期南段成华铁路线路加固工程、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进度总体有序可控。

但是,也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对各级检查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贯性问题时有发生。如项目部质量技术人员,对安全、质量实施验收标准学习认识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惯性隐患连续发生。检查人员对该项目部施工的工地检查时,发现挖孔桩施工防护不到位,铁路既有线下穿基坑开挖临边防护不规范等问题却无人及时制止,存在人身安全隐患。

在调研检查过程中也了解到:大部分监理人员坚持在雨天、夜间进行巡查及旁站,严格履行职责及义务。但是,也发现监理项目部的个别监理员工不能履责,不遵守劳动纪律。如到现场不携带任何工作防护用品,陪同各级检查不记录、经询问不太掌握了解工地情况。

㈠ 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1.施工单位存在主要问题

1)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挖孔围护桩施工,防护不到位,施工围挡未按要求进行封闭围护,悬挂警示标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图

7、图8)

4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图7 挖孔桩施工,防护不到位 图8未进行封闭围挡 2)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挖孔围护桩施工,护壁混凝土拌合采用人工拌合,现场无配合比、计量设备。(图

9、图10)

图9~10护壁混凝土拌合采用人工拌合,现场无配合比、计量设备 3)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钢筋加工场未按要求悬挂操作规程、或无钢筋加工棚,露天加工(图

11、图12)

5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图11未按要求悬挂操作规程 图12无钢筋加工棚露天加工 4)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铁路既有线下穿段,基坑开挖局部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挂网喷锚支护,存在安全隐患(图

13、图14)

图13~14基坑开挖局部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挂网喷锚支护 5) 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铁路既有线下穿段,基坑开挖施工通道不通畅、未设置限高架、及悬挂限高标识标牌。(图

15、图16)

6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图15 通道不通畅 图16 未设置限高架、悬挂限高标识标牌

6)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铁路既有线下穿段,基坑开挖轨道底部未设置防坠落兜网或兜网设置不规范,未设置警示标牌。(图17)

图17 轨道底部未设置防坠落兜网或兜网设置不规范

7)施工单位方案内容有缺失现象,如:深基坑开挖专项方案里缺少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图18)

7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图18 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议

1)安全问题存在原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各方不能对各自职责负责。同时又由于安全管理机制滞后,无法适应现场安全生产现状;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问题没有认识到位,未能对施工人员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导致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建议:施工单位职能部应做好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及施作人员工作交底,明确铁路营业线施工各工点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控制要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成地铁施工〔2014〕598号)文件学习,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各方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对进场施工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能流于形式。每天上岗前进行安全警示,安全岗位定岗到人,安全工作和个人绩效相挂钩。

8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2)质量问题存在原因分析:施工技术人员未认真熟悉图纸及相关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未实行“三级”技术交底,现场技术及监理管理人员巡视不到位,施工单位未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未实行“三检制”;监理人员未严格履行报验制度;

整改建议:对已经施工的部位进行局部拆除,重新进行施作,保证工程质量,对该施工队伍进行重新技术交底,确保交底到位,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三检制”;监理人员加强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制止督促整改。

3)其它问题存在原因分析: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相关操作规程及图纸不熟悉,工作态度不认真,缺乏学习。

整改建议: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图纸及相关操作规程学习,坚持方案内部层层审批制度,不要流于形式。对各自专业知识认真学习。认真端正工作态度,建立内页资料互相复核制度,完善自身内页资料管理制度。

㈡ 监理内部存在问题及分析

1.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部,监理通工程师知单(编号:JL(通知)2017-007)要求施工单位对架设D型便梁荷载进行验算,回复附有施工单位自行验算书,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具备权威性,不能作为施工依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算。(图

19、图20)

9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图19要求对架设D型便梁荷载进行验算 图20施工单位自行验算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个别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一般,监理组、监理部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发出及回复资料的现场审核未进行系统交底。

改进意见: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及复查内容进行仔细复核,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发出前、及回复内容需要经过至少2人相互复核,确保监理指令及回复的严谨性。

2.监理日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对重大风险源,如:基坑变形监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态等检查的内容较少。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现场监理对铁路营业线施工风险源辨识及风险预控知识掌握不足,监理部安质部对现场监理人员的风险管理监理工作交底不到位,监理组对关键工序及重大风险源管理认识不足。

改进意见:⑴ 监理部职能部门应做好对现场监理人员工作交底,明确铁路营业线施工各工点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控制要点;⑵ 做好对《中

10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成地铁施工〔2014〕598号)、《成都大西南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西铁监理〔2017〕73号文件学习,现场监理人员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审查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在学习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四、针对本工程监理工作建议

㈠ 项目部机构设置

本项目监理机构设置监理部(监理部设置质量安全部、试验、测量)、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三级管理机制从管理上是有利于现场管理的,为确保机构的健康运转,对监理部具体工作运行提出以下建议: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分管安全文明及质量副总监分工不分家,主要管理人员之间加强沟通,精诚协作,相互尊重,形成团结工作氛围。

2.监理项目部(组)副总监、监代要认真执行公司考核制度坚持每月对个组(个人)《监理日(志)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旁站等记录认进行考核检查并签名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

3.监理项目部(组)副总监每个月应定期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要求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轮流进行对各自专业主持讲解,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纳入考核,做到人人为师、人人为生,努力提高各项专业能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11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㈡ 人员组织、工作安排

1.合理的人员分工,动态人员调整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监理部要对新调入人员工作履历进行研究,由总(副)监理工程师与新进场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其专业优势及特长,再结合各监理组人员需求做好工作安排,上岗前最好经过监理部综合培训,对从其他监理公司引进的监理人员还要对其进行大西南监理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学习,解答新进场员工的疑问,对监理队伍的稳定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3.监理部主要人员、监理组长要做好监理人员心理情况调查,了解其家庭状况,解决其工作中的困难,多关心员工,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4.对业务不精,工作懒散的监理人员做好帮扶工作,尽力通过业务培训、工作座谈等形式,提高这些后进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用其所长,建议不要轻言“辞退”,树立我公司爱才、稀才、培养人才的人才管理氛围。

㈢ 制度建设及执行

1.根据监理规划,将监理部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后下发至全体监理人员,重点组织学习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监理日志管理制度、监理工作台帐管理制度、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监理部员工考勤制度、监理人员奖惩考核制度、技术方案审查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等,各专业监理人员,针对各自的岗位及分工不同,严格执行监理部管理制度,规范各自监理工作行为。

2.按照公司《成都大西南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下发的通知》(西铁监理监〔2015〕96号)精神,结合监理规划制定的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岗位人员考核,实现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工作标准化。

12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五、本次调研学习感悟

通过此次对成都市轨道交通1号线3期南段成华铁路线路加固工程、四川绵阳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工作调研学习,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现状进行检查,监理项目部专业监理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对铁路局及大西南监理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学习。我认为铁路营业线施工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

1.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方案编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地点和时间、作业内容、天窗需求、影响范围(封锁、信联闭停用、接触网停电、限速范围等)、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项目及负责人、配合单位等基本内容。重点内容编制要求如下:

1)影响路基稳定的开挖施工项目

(1)技术方案:开挖地段地形、地貌、地质结构;开挖方法、工序;路基、边坡及开挖处所支护方法;临时或永久性过渡设计方案,轨束梁、便梁的型号及安装、吊装连接方法。

(2)施工组织:涉及行车方式变化的慢行处所、长度、速度要求及阶梯提速、恢复常速的时间安排;施工工期、节点施工项目控制工期及各阶段天窗需求;施工各作业面安排,施工劳力、机具组织、指挥体系;施工机具、设备进场方式及施工材料供应方式;纳入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项

13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目及作业方式;相关专业配合方式及设备迁改、临时过渡施工项目安排及天窗需求。

(3)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作业现场采取的防护措施;开挖地段泄洪渡汛措施;相关行车设备防护及技术状态日常监测、检查、巡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非正常情况下应急机具、材料、照明用具及人员准备,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2)上跨营业线施工项目

(1)技术方案:跨越处所地形、地貌;跨越架、铁塔、支墩、平台梁等永久或临时过渡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稳固措施及限界技术标准的符合性;结构物(线索)上跨方法及技术措施;起重(架桥设备)作业条件及场地要求。

(2)施工组织措施:施工劳力、机具组织;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项目内容;施工工期、节点施工项目控制工期及各阶段天窗需求;相关专业配合方式及设备迁改、临时过渡施工项目安排及天窗需求;梁片等上跨结构物供应方式、拉运组织及架设工法。

(3)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铁路两侧跨越架、铁塔、支墩、平台梁等永久或临时过渡项目日常监测、检查制度;相关行车设备防护及技术状态日常监测、检查制度;起重机(起重设备选型依据)、架桥设备安全性验证及其稳固措施;吊装索具安全检查措施(涉及起重设备的必须有起重设备摆放示意图并标示作业半径,起吊点计算);防止上跨过程中高空坠物、触电措施;非正常情况下应急机具、材料、照明用具及人员准备,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3)行车设备大修(集中修)施工项目

(1)施工组织:涉及行车方式变化的慢行处所、长度、速度要求及阶梯提速、恢复常速的时间安排;施工影响范围及相关专业配合要求;施

14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工作业面安排,各施工点劳力及机具配置;施工工期推进安排、作业流程、各阶段天窗需求及日计划完成工作量;施工人员料具进场方式及施工材料供应安排;相关专业配合、迁改及临时过渡要求及安排;施工结束设备检测安排;废旧材料回收组织。

(2)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防护措施;施工车辆、大型施工机具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小型施工机具使用安全卡控措施;施工结束,现场料具清理及开通确认措施;施工驻地、宿营车、施工车消防安全措施;非正常情况下应急机具、材料、照明用具及人员准备,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2.方案完成审批通过后,,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向施工单位(基建项目向指挥部)出具施工审查批复表或施工方案审查批复函件,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7)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施工单位与相关配合单位安全协议签订后,督促施工单位向于每月

15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10日前将经车务段(直属站)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申请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对施工计划申请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于12日前向施工办提交。具体月度施工计划的数据上报及会签流程见《成都铁路局施工计划和综合维修天窗管理系统管理办法》施工办每月22日(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组织相关业务处和主要施工单位召开施工方案及月度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主要内容报主管运输副局长决定。月度施工计划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后,并于每月25日前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双线车站电务为主、工务、供电综合利用的每月每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设备检修垂直天窗,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4.督促施工单位坚决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

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 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二)施工阶段

1.施工组织管理实行“施工协调会、施工准备会、施工总结会”制度。

1)施工协调会由施工协调小组于施工前按施工项目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应明确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施工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准备工作

16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是否就绪、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结合部的相关工作、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安全风险源的卡控是否到位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

2)施工准备会由车务段(直属站)的施工作业站组织参与行车组织工作的车务人员,施工单位组织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于施工日计划下达后,施工请点登记前,分别以适当时机召开。车务施工准备会应周知监控人员、参与行车组织工作的所有车务人员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人员的定岗定位及落实安全风险源的卡控。施工单位施工准备会应周知监控人员、作业人员施工准备范围及施工范围、施工方式、人员的定岗定位及落实安全风险源的卡控。

3)施工总结会由施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总结当日施工中的经验和问题,对施工中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连续性的施工需布置次日施工的重点工作。

4)Ⅰ、Ⅱ级施工协调会、总结会记录。Ⅰ级由施工办负责整理发布;Ⅱ级由行车组织单位负责整理备查并抄送施工办、相关业务处;Ⅲ级施工协调会、施工总结会记录由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单位整理备查。施工准备会记录由施工单位、施工配合单位分别整理。

2、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

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主任)担当。Ⅲ级施工及施工负责人按具体规定执行。

3.施工配合人员资格要求:

1)Ⅰ、Ⅱ级施工主体专业配合单位由分管副职及以上人员担当施工

17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配合负责人,其他专业配合单位根据施工涉及本专业相关内容指定胜任人员担当施工配合负责人。

2)Ⅲ级施工各配合单位根据施工涉及本专业相关内容指定胜任人员担当施工配合负责人。

4.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

3)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5.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Ⅰ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担当(Ⅰ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Ⅱ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

6.施工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作业时,由运输部门负责综合施工(维修)计划,并指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7.设备管理单位要实时掌握施工和维修作业动态,段调度要对当天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作业进度、安全防护措施、盯控干部到岗离岗情况实时掌握并记录。

18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8.工务、电务、供电、机务、车辆、动车(所)段所属段管线内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作业,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机车(动车组)出入、车辆取送的前提下,由工务、电务、供电、机务、车辆、动车(所)段根据机车(动车组)出入、车辆取送、检修的情况确定施工作业时间并组织实施。

9.施工过程按要求填写“三表”施工计划审批表、施工现场重点监控表、邻近营业线施工现场重点监控表。

10.现场进入点内容施作人员要求;

1)所有施工人员(包括职工民工)在上岗前都要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

2)与各个单位要签定施工配合安全协议,无施工配合安全协议不得开工。

3)施工负责人仔细核对当天的施工命令,按命令安排好现场防护和驻站防护,驻站防护员按命令在车站进行施工登记,防护未设好不准开工。

4)所有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好防护,驻站防护员登记要点必须规范,按照施工电报进行登记,登记后要与施工负责人反复核对线别及影响范围。

5)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带齐防护备品,驻站联络员准确掌握每一趟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工地防护员,工地防护员按规定地点进行防护,与驻站联络员每隔3-5分钟联系一次,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向施工总指挥传递封锁及开通命令。

6)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要落实两端及现场防护牌的位置是否正确。

7)点前准备中要加强安全控制,各种机具、材料不得侵限,更不允许扩大施工范围。

19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8)抬运钢轨、轨枕及施工机具等笨重物时要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前后照应,注意碰伤手脚。

9)严格执行下道规定,作业人员必须听从防护人员口令,及时下道到指定地点避车。任何人不得横穿股道。

10)加强线路检查整修,严格执行列车放行条件,开通前施工负责人及工务段配合人员要对所换设备全面检查一遍,并做好详细记录。各项几何尺寸符合放行列车后,由施工负责人下达命令通知驻站防护员消记,开通线路。驻站防护员要将开通命令号、开通时间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

1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及公司“红线”规定,上下班时禁止走道心、枕头,穿越线路时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得钻车、扒车,不得在停靠的列车下坐卧。

1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设备,各工种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11.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各工位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培训考核,工作中严格按规程操作机械、使用机具。

2)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黄色反光防护服。 3)人工进行拆除搬运钢轨、枕木等笨重材料时,应统一指挥,集中精力,听从口令,集中作业,且动作一致,避免人身伤害。

4)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联络员,且联络员工具畅通。驻站联络员和现场联络员联系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并及时记录,严格执行预报、确报制度。

5)防护员必须按要求带齐防护设备和通信设备,按要求设置防护牌;及时与驻站联络员联系并及时将列车行车情况传达到施工人员。

6)驻站联络员在封锁前期与车站办理登记手续,在行调下达施工命

20 成都大西南监理公司 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调研分析报告

令后立即通知施工现场并及时做好命令号、命令时间等记录;施工负责人在接到驻站联络员传达的车站下达的施工命令后方可正式开始施工。

7)邻线有列车行驶时,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带,杆件须与接触网保持2m以上的距离。所有现场人员严禁随意翻越防护隔离带。

8)如在夜间施工,现场照明设施必须按标准化作业要求进行配置和设置。

9)在施工现场特别是邻近行车线施工地段,所有机械设备及材料均要摆放合理有序,严禁侵限。

(三)施工结束

1.施工点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工完料净”,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2.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线路慢行应逐步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常交接。

21

推荐第7篇:营业线施工汇报材料

营业线施工汇报材料

一、今年营业线施工概况:

今年截至8月2日我段共签订各类施工安全协议110份;目前施工结束的有66份协议已消号;已签订安全协议暂未开工的有9份;正在施工35份(现场共安排23名监控人员进行监控),今年以来我段共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38份,停工通知书34份。

二、营业线施工存在主要问题

1、车间对营业线施工监控重视不足。

部分车间对外单位在营业线上施工及临近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对管内的施工不清楚不掌握,没有合理根据现场情况派驻现场监控员,对派驻了现场监控员也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2、现场监控人员素质不高,对现场监控重点不清楚。现场监控员素质不高,监控员对施工地点监控的重点不清楚,对现场施工程序不了解,未认真执行路局、段对营业线施工的相关要求,在监控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监控中脱岗、施工中早离岗和监控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未能实现对施工全过程的控制,不能及时有效的发现、制止安全隐患。

3、营业线施工信息沟通不够

营业线施工信息沟通不畅也是影响施工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制定施工方案缺乏沟通。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时不提前与设备管理单位沟通,对既有线路的情况不清楚,不能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合理施工方

案,加上设备管理单位审核把关不细致,致使施工单位按错误的施工方案施工;二是日常施工中缺乏沟通。施工单位日常施工中,不能及时将次日的施工内容通知相关车间,致使车间不能根据施工重点合理安排监控人员进行监控。

4、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现象普遍。

一是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不重视。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能力不足,作业现场或是违章指挥,或是不按计划、施工方案作业。二是施工负责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不够。导致对安全管理规章理解的偏见,施工中不能把安全摆在第一位,而是为了赶施工进度和节省成本随意施工,忽视安全。三是作业者本身惰性思想严重,有章不循。作业中位图省时不执行作业标准,擅自简化作业程序。四是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不力,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重违章、作业超标准现象,听之任之。

三、针对上述问题我段采用的相应措施

1、制定完善营业线管理办法

我段根据路局要求制定下发了(2009)120号《西安工务段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质量预介入监督管理办法》、(2010)105号《西安工务段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2010)172号《西安工务段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并制定了《干部营业线施工检查量化指标》。通过制定和完善营业线管理办法,从基础管理上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

2、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大对营业线监管力度

我段专门成立了监控办,专门负责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中存在的

问题。监控办根据我段管内施工地点影响既有线的程度,将营业线施工的监控程度等级按红橙黄分成三个等级,每日动态管理更新,并根据监控等级,合理安排机关、车间监控检查,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监控办每周对营业线施工重点地点进行重点检查,每月对管内营业线施工全面检查一遍。并定期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分析,针对问题较多的施工单位、车间,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将问题通报给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车间,共同制定相应的措施,对营业线施工的安全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施工的绝对安全。

3、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施工有序可控

一是在审定施工方案时,技术、安全相关科室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根据现场情况帮助施工单位制定完善可行的施工方案。二是施工前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由设备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是否达具备施工条件,达到施工条件方可开工。三是日常施工中,施工单位每日必需将次日施工计划报给设备管理单位,施工计划内容包括日施工卡控重点、使用机械情况、点内点外施工项目等。便于设备管理单位掌握施工情况、合理安排监控人员。四是每项施工结束前施工单位要提前3天通知设备管理的单位,由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检查达到施工完成的条件方能撤出施工工地。从而确保每项施工的安全质量。

4、加强监控人员安全意识与素质教育

一是抓好日常培训。我段职教科每月针对安全监控员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纳入车间的培训计划,并结合班组验收进行全面检查,监控办还结合日常的检查对监控员进行随机抽考,对发现对现场重点不

清、监控职责不明的监控员进行考核,对不能履行监控员职责的监控员撤销监控员资格。

二是加强施工前交底。在各项施工开工前,针对既有线施工的工程特点,有计划地组织现场监控员施工前全权技术交底。将施工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措施详尽地进行交底,使参与施工监控的人员充分发挥监控职责。

推荐第8篇: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一、总则

结合营业线的施工特点,对施工前准备工作;驻站联络和现场防护;现场安全监控;区间线路拨接(含成段清筛、换轨)和站场改造施工;顶进框架桥涵桩基开挖;顶进框架桥涵工字梁(D型梁)铺设及拆除;框架桥涵顶进;框架桥与涵洞接长;路堑边坡开挖及路堤帮宽填筑;跨线桥梁施工;临时道口铺设;大型工程机械施工;路料卸车;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防护;“三电”迁改;爆破作业;防洪安全;人身安全卡控等十八项安全控制重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施工一律实行《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制度。未办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准在营业线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广运发(2008)282号文件附件5,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而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3.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和影响程度及施工等级确定施工负责人。线路拨接、站场改造、成段清筛换碴、成段换轨、开挖路基、建筑物基坑、框架桥涵顶进、跨线桥梁铺架、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拆铺便线(桥)、铺设临时道

1 口和临时架空结构等施工;需办理封锁手续,设臵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需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等施工作业,应由具备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担任。

4.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负责人必须取得相应资格、岗位证书,并经铁道部(或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5.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广铁集团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6.参加营业线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全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劳务工上岗作业一定要有正式职工带班。严禁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严禁劳务工担任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带班人员等工作及单独上道作业和使用在轨道行走的小车。

7.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组织制定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和相关设备管理及配合单位会签后,报建设指挥部主管部门预审,再报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2 8.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组织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或现场联合调查,协调协商施工中的相关问题和配合事项。

9.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计划(电报),应在正式施工三日前向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和配合事项,联系协调运输单位牵头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协商确定施工中的相关配合事项,并提前三天书面通知配合施工的相关单位

10.根据广铁集团运输部门批准的日施工计划,办理施工登销记手续。严禁无施工方案、无安全措施、无批准的施工计划、无调度命令、超计划范围及擅自变更计划的施工。

三、驻站联络和现场防护

1.施工负责人要提前到车站行车室签到,写明时间、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参加车站或施工现场协调组召开的施工预备会。

2.驻站联络员携带经广铁运输部门批准的日施工计划和通信电台,提前60分钟到达车站行车室,准备办理运统-46登记事项。

3.施工负责人确认已做好施工准备,应提前40分钟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运统-46登记。

4.遇限速慢行和封锁施工时,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一人,负责施工地点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地点两端20米处各设一名防护员,负责减速地点标和停车牌的安插及相关防护工作;距施工地点两端800米处各设一名防护员,负责减

3 速信号牌的安插和响墩的设臵及相关防护工作。曲线、隧道等了望困难地段和通信不良处所,应增派加强防护员。

5.遇站场改造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提前组织制定站区施工移动信号牌设臵防护图。

6.限速慢行的施工地点两端来车方向线路左侧20米处,搭建临时慢行看守棚,并安装照明设施。

7.防护员必须配备通信电台、红、黄信号旗(灯)、响墩、口笛等用品。

8.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必须保持不间断联络,施工时应每3~5分钟通话一次,严格执行“预报、确报、复诵”制度,及时准确通报来车信息,提前组织人员和机具下道。

四、现场安全监控

1.根据施工项目内容、影响范围和程度及施工等级,施工单位必须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控,督促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

2.施工现场设臵施工安全监控签到(离)登记簿,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施工配合负责人、施工监理及安全监控等相关人员,对到达和离开施工现场时间进行签认。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制定下发的《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营业线施工安全十必须十严禁》的各项规定,对违反“十必须十严禁”的行为和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并从严分析考核,直至全线通报、扣款和信誉评价扣分。

4.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本措施及附件(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站前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关键卡控表),建立健全营业线

4 施工安全卡控体系,施工作业中安全关键卡控责任人和督促检查人必须严格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关键卡控表》的卡控项、卡控内容逐项落实,逐项检查确认。

5.各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规定要求提前到达施工现场,严格实行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和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对各级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逐项整改落实,并严格实行销号签认。

6.建设指挥部切实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监控,组建“两组一队”,即:施工安全协调组、施工环境协调组和安全检查大队。安全检查大队分别对3个标段派驻安全检查组,对营业线施工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五、区间线路拨接(含成段清筛、换轨)和站场改造施工

1.施工前日,施工负责人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施工预备会,布臵和安排施工作业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组织分工和重点安全注意事项,确定安全卡控人员和责任。

2.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施工作业队(组)负责人、技术主管、安全监控等相关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具备施工条件。对施工作业有影响的新旧箱盒、裸露电缆等设施,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商定移设、防护措施。

3.施工慢行调度命令未下达前,严禁进行影响线路稳定和几何尺寸的作业。封锁调度命令未下达前,严格根据限速条件,按标准进行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的封锁施工前准备工

5 作。

4.严禁齿条式起道机在非封锁时间内上道使用。站内使用单轨小车吊运钢轨枕木时,必须办理运统-46登记手续,并经车站许可。上道时防护员必须按规定做好随车防护,卸料时严禁材料侵限并防止轨道电路短路。

5.隐蔽设施防护区域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开挖。在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禁止撬棍等金属物件搭接钢轨,防止轨道电路短路。

6.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臵、堆码牢固,严禁侵入限界。

7.线路龙口对接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亲自检查轨道水平、轨距、高低、方向、接头及连接零部件,确认符合开通条件。及时协调会同相关配合单位施工负责人共同确认线路及设备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进行签认。

8.当日施工作业后,要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安全员和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废旧轨料和机工具等不侵限,短轨头不准遗留在现场过夜。

9.开通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要继续在现场监视列车运行,直至速度达到规定条件时。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对线路进行昼夜安全保养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直至交设备管理单位止。

六、顶进框架桥涵桩基开挖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施工预备会,布臵和安排施工作业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组

6 织分工和重点安全事项,确定安全卡控人员。

2.开挖作业前,必须对线路原排水设施提前做好改道等处理,确保排水通畅。对开挖的路基顶面必须做好防水保护。

3.施工地段必须安排专人对线路尤其无缝线路的变化及路基沉降进行观测,发现线路、路基异常时,必须迅速进行防护整治。

4.施工地点搭建临时慢行看护棚,安装照明设施,并配备线路保养机工具。慢行点防护员必须昼夜值班,一趟一接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5.隐蔽设施防护区域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作业。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未到位严禁擅自开挖。开挖过程中如遇到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时,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6.桩基挖坑必须做到一米一挖,护壁及时跟进,弃土及时运出路基以外。当挖孔桩遇到流沙、冒水等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应急防护措施(钢套、防护桩、灌浆、排水等)。搭建井内作业卷扬架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并加盖井盖,安装防护栏、警示牌和照明灯。作业机工具和材料堆放严禁侵入铁路限界。

7.开挖作业中要及时做好线路保养,确保线路达到经常保养标准,即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满足如下要求:轨距+7mm、-4mm,水平6mm,高低6mm,轨向(直线)6mm,三角坑(扭曲)缓和曲线5mm、直线和圆曲线6mm。

七、顶进框架桥涵工字梁(D型梁)铺设及拆除

7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施工预备会,布臵和安排施工作业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组织分工和重点安全事项,确定安全卡控人员。

2.工字梁和D型梁铺设前,要联系协调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地点两端100米线路的扣件、连接零部件进行全面紧固。

3.道床边坡清理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作业,严禁超前准备。

4.轨道电路区段抬运工字梁等金属物件时,禁止搭接钢轨,防止轨道电路短路。

5.工字梁铺设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采用D型梁加固线路时,加固长度应满足箱体两侧安全坡的要求;运输和装卸必须按照铁路部门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电化区段装卸时,应申请停电,人工装卸确保装卸安全;组装时,不得侵限,轨下绝缘良好;挖空桩支点必须有足够深度,满足承载力及稳定性要求。

6.工字梁和D型梁铺设,及工字梁横梁和D型梁拆除作业必须办理封锁施工手续。工字梁纵梁拆除作业严禁利用列车运行间隔时间进行。

7.工字梁铺设时,纵横梁应连接牢固,涵顶两侧横梁底部道砟应捣固密实,纵梁端部应用短枕木支垫牢固。扣轨应用扣轨卡紧固,与枕木固定的U形螺栓不得超过轨面高度。

8.工字梁横梁拆除后,道床必须及时回填,全面进行捣固作业,确保线路稳定。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必须达到《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表6.2.1规定的临时补修标准,即线路轨

8 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满足如下要求:轨距+9mm、-4mm,水平10mm,高低10mm,轨向(直线)10mm,三角坑(扭曲)缓和曲线7mm、直线和圆曲线9mm。

9.作业机工具和材料堆放严禁侵入铁路限界。

八、框架桥涵顶进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施工预备会,布臵和安排施工作业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组织分工和重点安全事项,确定安全卡控人员。

2.顶进作业前必须制定严密的施工组织方案,合理组织劳力,顶进设备必须保证状态良好,现场备有足够的料机具和抢修人员等。涵洞顶入路基后,应24小时连续顶进。

3.对营业线原排水设施必须做好防护处理。开挖过程中如遇到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时,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4.挖土机械作业时,铲斗不得碰撞线路加固设施和涵洞主体结构。人工清理开挖工作面时,严禁人、机同时开挖。夜间开挖顶进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5.列车通过时,施工人员及机械必须撤离挖土工作面。6安排专人对线路尤其无缝线路的变化及路基沉降进行观测,发现线路、路基异常时,必须迅速进行防护整治。顶进挖土时,应加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作业人员及机械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并视线路情况设臵防护信号。

7.涵洞顶进到位后,要及时进行回填,框架顶部、两侧均要回填夯实,并立即砌筑端、翼墙及护锥,或采用护桩等

9 支护措施,防止路基塌方影响行车安全。

8.作业机工具和材料堆放严禁侵入铁路限界。

九、框架桥与涵洞接长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本单位的施工预备会,布臵和安排施工作业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组织分工和重点安全事项,确定安全卡控人员。

2.施工作业前,必须对既有涵洞和路基排水设施进行延伸和改造,确保线路排水通畅。对既有涵洞内管、线、电缆进行防护处理。开挖过程中如遇到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时,必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3.涵洞接长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组织施工,拆除原有护锥或端、翼墙时,如影响边坡稳定,应先加固防护既有边坡,再进行拆除。

4.新旧涵洞接头处的基坑,应随挖、随接,及时回填,开挖后应立即砌筑基础和边墙,必须及时回填路基边坡,待既有路基稳定后再继续施工。

5.挖孔桩及端、翼墙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防护,并有明显的防护标志,必要时,设臵防护栅栏和警示牌,夜间要有照明设施。

6.作业机工具和材料堆放整齐平稳,路基两侧片石、材料、机工具安排人员昼夜看守,严禁侵入铁路限界。

十、路堑边坡开挖及路堤帮宽填筑

1.施工前,必须先处理好排水系统,严禁将水引向营业线路方向。涉及的地面建筑物(电线杆、信号机具、箱盒及

10 民用设施)必须提前进行拆迁、转移等防护处臵。

2.隐蔽设施防护区域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开挖。开挖中发现管、线、电缆应先采取保护措施,然后再继续作业。

3.必须加强施工地段线路的监测,发现影响路基稳定异常情况,立即停工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4.开挖中拆除挡墙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5.拆除植被防护坡面时,必须随挖台阶高度挖除植被,不得全坡面一次挖除。必须做到当班开挖当班回填,确保边坡稳定。

6.拆除片石护坡、拱架防护坡面时,必须随填筑进度自下而上拆除。拆除原路基边坡防护必须与填筑同步进行。

7.挖除路肩影响道床稳定时,必须设臵挡砟墙、挡板等支护设施,防止道床边坡溜塌。

8.危险地段清理危石时必须修建拦截设施。

9.紧邻线路作业地段在距钢轨外侧2米处设臵标志明显的限界桩,拉设警戒线(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得低于1米,每10米设臵一根限界桩),严禁人员、机工具和材料侵入。

十一、跨线桥梁施工

1.跨线桥梁施工必须严格按《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隐蔽设施防护区域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开挖。开挖中发现管、线、电缆应先采取保护措施,然后再继续作业。

11 3.桩基础施工期间,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临近营业线的路基及结构物进行沉降及变形观测。发现影响路基稳定异常情况,立即停工处理,并采取防护措施。

4.钻机在高压线下和营业线附近施工时,必须有防触电和防设备倾覆措施。

5.临近营业线的墩台施工,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6.搬运、架设脚手架管时必须满足线路限界要求(基本建筑限界),并架设牢固防止垮塌。

7.施工封锁调度命令未下达前,严禁超前进行模板的安装、拆除及架桥机跨线和跨线架设等作业。

8.跨线桥梁的现浇梁施工,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装围挡(防护网或安全箱)及安全护栏,防止物件坠落击打列车。

9.架桥机跨线后,小车、吊钩、缆绳等必须牢靠固定,防止坠落和侵限。

10.预制梁纵、横盖板按规定及时上齐。梁面不准堆放机工具和材料,并清理干净,列车通过时严禁进行焊接作业。

十二、路料卸车

1.路料卸车作业必须由卸车负责人单一指挥,每车指定一名卸车组长,每二车指派一名监控人员(干部或职工)。指派经培训合格的胜任人员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值乘于路料列车尾部。推进运行且编组辆数在6辆以上时,车列应安装简易紧急制动阀。

2.车列未停妥前严禁开启车门和卸料。

12 3.卸料作业时,卸车组长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和指挥开启车门,在道口、道岔、线路旁箱盒、信号机柱等处所严禁开启车门和卸料。

4.作业时,开启边门后必须按一个边门挂好两个“U”型钩,中门开启后必须加固稳妥。

5.严禁邻近营业线一侧卸片石、枕木、钢轨等易于滚动的重材及开启中门,边门开启不得超过45度,防止侵限。当邻线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邻线一侧卸车作业。

6.卸片石、枕木、钢轨时,严禁边走边卸。石碴、河沙边走边卸时,移动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道岔、道口区段严禁卸车。

7.区间卸车作业严禁机车与车辆摘钩。作业中移动车列必须坚持单一指挥,先由各卸车组长认真确认路料不侵限,车辆不偏载,向卸车负责人汇报后,卸车负责人通知尾部值乘人员,尾部值乘人员方可指挥动车。

8.作业完毕后,各卸车组长必须认真组织清道,确定路料不侵限,车门关好,插好插销,捆好铁丝,方可向卸车负责人汇报。如路料未卸完,各卸车组长必须组织做好余料平整,堆放稳固,确认不偏载,再向卸车负责人汇报。动车前,卸车负责人必须全面检查确认后,方可通知尾部值乘人员,由尾部值乘人员试风发车。

9.车列离开现场后,卸车负责人必须安排人员组织现场路料整理,堆码稳固,严禁侵限,确认列车通过时不溜坍。并按有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材料看守。

十三、临时道口铺设

1.临时道口铺设必须征得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并报请设备管理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2.施工封锁调度命令未下达前,严禁超前准备和铺设作业。

3.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道口铺面必须平整稳固,护轨轮缘槽尺寸符合规定。

4.临时道口要按规定设臵临时道口看守房(棚),设臵道口标志、栏木、护桩等设施。并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表2.3.19规定配备道口所需的防护备品(无线列车调度电话、红、黄信号旗、灯、火炬、响墩、口笛等)和工具材料(钢丝绳、扳手、撬棍、铁锹等)。

5.道口看守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临时道口开通前,必须建立道口安全管理细则,摘抄列车运行时刻表,配备建立道口所需台账。

十四、大型工程机械施工

1.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所操作机械的专业证件并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含租赁大型工程机械、车辆操作人员)。所有机械必须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可进场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2.施工便道必须满足机械运行条件,陡坡、急弯处要有安全警示牌。既有旱桥桥墩及基础必须增设防撞设施。

14 3.营业线2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塔吊、浮吊等长臂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良好的避雷设施,作业范围内架空线应拆除转移,雷雨天气必须停止作业。

5.隐蔽设施防护区域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开挖。挖掘机、推土机及履带式拖拉机严禁在电缆、管线径路2米之内挖掘作业。施工作业中发现管、线、电缆应先采取保护措施,然后再继续作业。

6.紧邻营业线作业地段在距钢轨外侧2米处设臵标志明显的限界桩,拉设警戒线(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得低于1米,每10米设臵一根限界桩),大型工程机械作业中及存放、停留时严禁侵入警戒区域。

7.临近营业线作业时,严禁挖掘机、装载机、塔吊、浮吊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营业线一侧作圆周形转动, 防止机械尾部侵入线路限界。严禁自卸车辆将翻斗升起在营业线旁运行,或边走边落以及在行车中操纵车箱举升装臵,防止侵限。在营业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营业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米厚的隔墙,防止施工机械向营业线滑落。

8.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安全防护员制度,负责来车通知和安全防护,紧邻营业线施工地段有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

9.严禁施工机械、车辆非法穿越营业线。轨道电路区段履带机械允许通过线路时,必须先做好绝缘处臵。

15 10.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的浮吊,遇6级以上大风或暴雨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增设锚缆等加固设施,防止倾覆。

11.长臂机械作业时严禁在臂下站人或穿越。

十五、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防护

1.施工单位与电务、通信、供电、工务、车辆、建筑等设备管理单位及地方相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单位)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补充协议)时,必须明确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以下简称隐蔽设施)安全防护监控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双方现场配合方式和联络沟通等事项。

2.施工单位必须联系会同设备单位,提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隐蔽设施排查工作,确定埋设方位走向的准确位臵,划定防护区域,并明显划线标识,设臵固定防护标牌,警示施工作业人员注意管线电缆安全。无法提供准确位臵时,必须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

3.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要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设备单位派员到施工现场对隐蔽设施进行安全防护。在隐蔽设施地段防护区域内,施工人员必须在设备单位配合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单位配合防护未到场擅自施工作业。

4.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隐蔽设施的安全防护,对地下有管线电缆的区段或者裸露在外的电缆,必须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然后再作业,预防机具损伤或工程车辆碾压。作业中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

5.在管线电缆地段、电缆沟槽、箱盒及线路两旁附近区

16 域,必须严格控制火源火种,严禁生取明火。进行焊联打磨等产生火花火星及其他动火作业时,必须有预防控制的相应手段和措施。

6.加强应急处臵,一旦发生伤损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尽快如实报告复线建设指挥部调度值班室和设备管理单位,全力配合抢修处理,迅速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隐瞒不报或自行处理,以造成更大影响或隐患。遇用途或归属不明的隐蔽设施,必须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确认和处臵,严禁擅自处理。

7.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未进行技术交底现场排查,未共同明确防护范围,未落实隐蔽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无设备单位配合防护到场擅自施工作业,导致隐蔽设施损坏时,必须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8.工程监理部门要加强隐蔽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防护监控措施。安全检查组对隐蔽设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的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会同监理督促落实整改。

十六、“三电”迁改

1.“三电”设施迁改下穿、上跨营业线时,必须与广铁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及设备管理单位办妥相关手续,严禁未办理批准手续擅自迁改。上跨营业线时,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拆除或跨越施工。

2.地下管、线、电缆设施迁改时,必须联系协调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划定防护区域并安排配合人员到场防护,严禁擅

17 自开挖施工。

3.线、杆、塔拆除迁移时,必须制定和落实防止垮塌、倾倒、侵限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技术安全人员参加,并有应急安全预案,备有抢修机具材料。

4.三电及地下管线迁改时应有设备管理单位的停电、停气、停水计划、方案和迂回通信措施。

5.各专业迁改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应得到相关专业设计单位、产权单位的批准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认可。

6.大型电力、通信杆塔、干线通信光电缆、干线高压燃气、油气管道、自来水管道迁改时各方主管领导、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必须到位监控,并成立现场施工协调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

十七、爆破作业

1.凡影响路基稳定、列车运行和站舍设施安全的爆破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报请批准。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

3.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搬运)、贮存、使用、销毁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并报请相关公安部门批准核备。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公安部门专项培训和铁路专业部门培训后,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劳务工担任爆破工。

4.爆破作业必须成立爆破指挥机构,设专人指挥,建立

18 通畅的通讯网络,规定好联络方法,约定预警、起爆、解除警戒信号。爆破作业必须在爆破负责人的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

5.爆破影响范围必须设臵爆破警戒区,派驻警戒人员进行安全防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前应对爆破警戒区域进行调查清理,提前撤除人员,并对警戒区内建(构)筑物和通信、电力线路等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作业人员禁止穿戴易引起静电的衣物及携带手机等物品。并由专人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6.严禁在调度命令未下达前先将炸药装好等待起爆。爆破工作准备就绪后,爆破负责人方可通知驻站联络员申请调度命令。

7.爆破负责人必须确认防护员设好防护后,方可向警戒人员发出爆破预告信号;确定爆破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发出爆破命令。

8.爆破负责人必须确认爆破完毕5分钟后通知人员进入爆破区域内清场,排除营业线上的散乱土石,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

9.爆破作业必须制定应急处臵措施,遇有哑炮处理不及、大块片石等侵入限界、信号设备等遭到破坏时,爆破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处理并通知驻站联络员,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放行列车。

10.邻近既有隧道爆破,必须对既有隧道制定专项的安全监控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十八、防洪安全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铁道部、广铁集团和石长公司有关防洪安全文电要求,制定本单位防洪安全措施和应急处臵办法,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储备防洪抢险材料,建立汛期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发生。

2.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地段滑坡、泥石流、溶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加大排查密度。

3.汛期不得对路基、路堤、边坡开挖施工,不得进行顶涵施工。特殊情况,必须向建设指挥部提报施工方案,经建设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对目前已经开工地段,必须保证既有线路原有排水设施排水通畅;已经开挖地段,不得向营业线开沟排水,保持开挖地段排水通畅;严格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5.加强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各施工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分析汛情,加强中短期汛情追踪预报,为防洪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十九、人身安全卡控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营业线施工人身安全卡控制度,坚持先防护后施工作业,严禁在无防护员、无施工负责人、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2.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严格培训、考试和考核,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带),并佩戴工作牌(证)。

20 夜间上道作业时必须穿反光服。

3.施工作业人员上下班坚持同出同归集体行走,必须指定带队、防护人员,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及使用手机。

4.紧邻线路或在线路上、站区内施工作业时,必须设臵安全防护绳,防护绳长度要覆盖整个作业区,每20米设臵1人负责拉扯防护绳,并由安全防护人员专人指挥。要严格实行防护绳“先于作业人员拉绳到位,后于作业人员收绳撤离”的卡死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不越线(绳)作业,及时下道并在防护绳内避车。

5.工程列车在封锁区间或慢行地段必须减速运行,认真了望,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6.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必须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发出来车、下道信号,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

7.严禁以车代步扒乘机车车辆,严禁爬车帮及在车辆连接处站立或站在闸台上,严禁来车时抢越,严禁坐在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严禁穿拖鞋和打赤膊参加作业。

8.严禁在松动危岩下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绳)等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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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营业线施工安全试题

营业线培训试题

一、判断题(20题)。正确的在( )内划对号,错误的在( )内划叉。(每题2分)

1、钻机移位必须利用行车间隙进行。( )

2、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不是铁路交通事故。( )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不适用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

4、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

5、三电迁改工作涉及既有线路基稳定的,既违反《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在距路基坡角1米范围内进行施工的,要求必须由工务质量监督员确认路径。( )

6、邻近营业线作业时,严禁吊臂及所吊物侵入路基坡脚以内,且距信号机距离不小于2.5米。( )

7、吊装过程中专人指挥,现场按要求设臵现场防护员,并在整个施工现场的两端出去各1400米处设臵端头防护员。( )

8、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为重大事故。( )

9、当钻机发生倒塌在区间线路上影响行车时等紧急情况,立即使用短路铜线将既有线两股钢轨连接,进行信号短路,人为强行制造红光带,使信号机显示红灯从而拦停列车,并做好拦停列车的防护。当列车已经入信号机区间内时,将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两侧防护员拦截火车,拦截火车时,要站立在距离钢轨3m之外。( )

10、火炬:在夜间或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使用。( )

1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吊装作业操作规程。( )

12、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为D类一般事故。( )

13、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为D类一般事故。( )

14、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为C类一般事故。( )

15、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15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故等级。( )

16、发生一般事故,安全监管办应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

17、靠近既有线路的大型机械要一机一人作好防护,防护员距机械不得超过2米并通视。( )

18、施工机械必须在营业线侧留出足够安全距离,靠近正线、到发线作业,安全距离必须保证距钢轨外侧5米以上。( )

19、一般事故的调查期限为20日。( )

20、《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是事故赔偿、事故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

二、单选题(每题2分)

1、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派(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隐患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

A、工程监理 B、技术员 C、安全监护人员 D、领工员

2、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 ),施工地点设( ),他们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 ) A、驻站联络员、带班班长 B、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 C、工长、现场防护员 D、电话员、现场防护员

3、在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设备管理单位签订( ) A、工程合同 B、施工协议 C、施工安全协议 D、责任界定

4、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应至少每( )联系一次 A、3~4min B、3~5 min C、3~6 min D、5~10 min

5、桥梁桩基钻孔,旋挖钻施工时,下垫钢板厚度不小于()cm

A、2 B、3 C、1 D、4

6、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 )后,方准上岗。

A、特种作业操作证 B、结业证 C、作业上岗证 D、培训证

7、特快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 )分钟应停止施工。设备、工具等应撤至距钢轨外侧( )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应牢固。施工人员应在线路( )m以外避让。( )

A、5,1,3 B、10,2,3 C、15,2,5 D、20,3,5

8、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设臵( )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

A、移动停车 B、作业标 C、一机一人 D、随车

9、施工天窗封锁作业,防护人员不得少于( )人。 A、4 B、3 C、2 D、5

10、视觉信号中,黄色代表(

A、按规定速度运行 B、注意或降低速度 C、减速 D、停车

11、作业标设在施工线路及其邻线距施工地点两端( )m处。 A、500-1000 B、800-1000 C、300-500 D、1000

12、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的施工,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 )。 A.施工协议 B.施工通知单

C.工电配合通知书 D.施工配合书

13.施工负责人开工前,应有针对性的对全体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行( )和技术交底。 A.技术培训 B.施工教育

C.安全演练 D.安全教育

14.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每( )对安全带、安全绳做一次鉴定,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D.十二个月

15.靠近架空电线搭拆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一般动力线( )以上。 A.1m B.2m C.3m D.5m

三、多选题(每题2分)

1.在站内施工作业防护方法有:( ) A.按规定设臵移动停车信号牌 B.关闭进站信号机

C.将施工线路地点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臵,并加锁或钉固 D.按规定设臵移动停车信号灯

2.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做到:( ) A.必须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臵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 B.施工时应设臵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 C.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可离开现场。 D.以上都不对。

3.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牌形状分为( ) A.矩形 B.八角形 C.三角形 D.圆形 4.铁路建设项目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的颜色有( )。 A.红色 B.橙色 C.黄色 D.蓝色

5.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牌安装的方式有( ) A.竖立 B.悬挂 C.粘贴 D.镶嵌 6.天窗分为( )

A.垂直天窗 B.维修天窗 C.施工天窗 D.临时天窗 7.视觉信号分为( )。

A.白色 B.红色 C.绿色 D.黄色 8.铁路信号分为( )。

A.调车信号 B.听觉信号 C.停车信号 D.视觉信号 9.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 A.工程概况 B.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C.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的安全分工

D.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0.安全协议书中工程概况包括( ) A.施工项目 B.作业内容 C.地点和时间 D、工程数量 11.防护员包括( )

A.驻站电话员 B.现场电话员 C.现场防护员 D驻站联络员 12.施工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

A、开工前,应有针对性的对全体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B、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持证上岗。

C、线路开通前,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做好记录。 D、列车通过后,应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

13、既有线上施工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臵施工安全防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A、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应及时准确地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通知工地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

B、驻站联络员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必须进行复诵。

C、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车。 D、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员工担任。

1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临边作业应设臵防护围栏和安全网。 B、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C、未设臵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 D、使用移动式梯子时,梯脚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15、划分铁路交通事故等级的依据是( )。 A、人员伤亡; B、直接经济损失; C、中断铁路行车时间; D、事故调查时间; E、列车脱轨辆数。

考试答案:

一、判断题:

1-5√××√√ 6-10√√×√√ 11-15√×√×× 16-20×√√××

二、单选题

1-5C B C B A 6-10A B C A B 11-15A C D B B

三、多选题

1-5 ABCD ABC AD ACD ABC 6-10 BC BCD BD ABCD ABC 11-15BCD ABCD ABCD ABCD ABCE

推荐第10篇: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局集团新建兰州铁路综合货场工程项目经理部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过程中铁路设施和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绝对安全,根据原铁道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兰铁办【2013】2号《关于印发《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兰铁安函【2015】146号《关于加强铁路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的通知》、铁路局及枢纽指挥部相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及要求,结合项目营业线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兰州铁路综合货场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宝兰客专兰州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所属的所有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围。

根据铁路局文件规定: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本项目的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项目,根据在兰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方案后的会议纪要所明确的严格执行。

- 1中一切不合规行为和突发情况。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负责人王红林。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书记职责:

1、负责组织和督促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铁路局、枢纽指挥部的相关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

2、审批项目营业线施工管理方案。

3、做好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总体把控,充分合理配置现场施工资源。

4、参与或督促安质部和工程部组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5、组织制定项目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6、支持营业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

7、组织制定营业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8、按规定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政府或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故,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 3

6、定期对营业线施工项目进行安全评估。

7、组织对在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安全隐患等进行分析,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8、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与教育,对项目安全管理负直接监管责任。

四、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铁路局、枢纽指挥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主抓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的落实和卡控措施的执行。

2、以安全为主,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施工,合理配置资源。

3、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方案和遵守营业线安全管理规定。

4、对营业线施工队严格管理,不违章指挥。

5、支持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五、成本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已审查的营业线施工方案主导下,合理安排营业线施工计划。

2、合理配置资源,优先选择有营业线施工经验的作业队伍与人员。

3、参与队伍与人员的营业线施工培训与考核;

4、做好营业线施工工期的总体监督与控制。

六、安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铁路局、枢纽指挥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5

3、合理安排现场施工,杜绝因技术和质量问题造成行车安全事故。

4、做好施工现场物资与设备计划。

5、组织对每项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八、物资保障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设计与施工技术部提供的技术参数,及时供应合格的工程材料。

2、做好原材的报验工作。

3、配齐现场所属机械设备与机具。

4、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九、计划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

2、安排有经验的施工队伍和人员,合理调配现场的机械设备与人员。

3、做好对月度、每日计划的审批下达工作,对现场施工进度进行监督。

十、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施工安全管理。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列车放行条件。

2、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作业工班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

- 7报,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督促人员停止作业,撤出机具、材料,下道避车,并注意是否侵入限界和列车动态。一旦与驻站防护员防护通讯联系中断,立即通知人员机具下道。

4、防护员担任防护工作时不得兼职其他工作,在防护工作中,严禁看书、闲谈、离岗及从事与防护作业无关的事项。

5、现场防护员应根据现场作业实际,选择瞭望条件好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工作,与施工作业人员一般保持10m左右距离,并随作业人员同步移动或转移施工地点。

6、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正确的设置施工移动限速信号或移动停车信号。

7、现场防护员在列车确报通知下道时做到“三看”:一看作业人员是否下道完毕,二看使用的机具是否带到安全处所,三看机具、料具是否超限,并报告驻站防护员。

8、现场防护员必须与施工人员同步上、下班,做好施工人员上、下班途中的防护工作,保持与驻站防护员的通讯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加强行走途中的瞭望,及时通知行走中的施工人员避车。

9、不擅自改变防护办法;不凭经验臆测行车;不擅自离岗,注意观察施工地点线路沉降变化和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报告邻近车站和施工负责人。如确认对行车构成威胁,必须果断采取防护措施。

- 9

4、按规定定时与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联系,并掌握现场施工进展情况。

十六、生产岗位员工

1、学习项目和上级单位的相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知识,接受项目及工班的安全管理培训与考核。

2、认真做到按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进行作业。

3、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到“三不伤害”。

4、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

5、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建议改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并可越级反映。

6、因违章作业或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六条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安质部、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方案和批准的施工日计划,做到每日作业前检查施工作业队、作业工班的施工准备情况,主要包括当日的作业范围、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安全防护准备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及设备管理单位监管人员到位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履责情况等。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安全隐患较大的,安质部可现场责令停工并报项目相关领导。

- 11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汽车起重驾驶人员,应持“双证”上岗。

二、项目设备物资部负责进行收集进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安质部进行整理备案,同时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证件齐全,符合国家特种人员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三工”教育制度

一、每日或每项施工作业前,由施工负责人或工班长对施工作业人员仔细讲解当日施工作业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工班长对现场作业人员工作中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三、每日或每项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或工班长组织施工全员对当日的施工安全管理与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样的安全隐患在后期的工作中重复发生。

第七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交底

为明确各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安全预防措施,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和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项目部、分部、工班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项目或工序、工种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

- 13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事故隐患,及时作好安全预防、预控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七、安全技术交底要在单项工程开工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使作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早进行预控,确保万无一失。

八、针对多个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工班,安质部必须定期进行书面交底。

九、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外,应该优先采用普遍反映良好的安全技术措施。

十、安全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书面的签字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十一、项目安质部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台帐,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八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十四条 为抓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及时消除各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五条 项目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月度安全分析会。 第十六条 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人员:项目部全体、各工班负责人

第十七条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由项目安全总监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部门

- 15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依据相关作业项目防护条件规定的防护办法设置防护。

第二十三条 对(邻近)营业线有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内的通信、水电、信号、光缆等管线及其他隐蔽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互相交底,并签字留存。

第二十四条 邻近营业线施工,在与既有铁路设施间设置安全围挡等硬隔离设施和警示标识,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人对通道、防护栅栏、设备等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护,邻近营业线施工,来车时一切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停止作业,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针对大型机械设备,必须落实现场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一机一专人”防护制度。

第二十六条 在影响营业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施工人员严禁在营业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

第二十七条 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限界。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营业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施工结束后,必须将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八条 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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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工班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和更新。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照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3、各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桥梁基坑四周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4、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并设置专用开关、插头和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5、脚手架必须牢固稳定,通道必须安装防护设施。

6、基坑开挖防护:首先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可采用档板支撑护壁、砼围圈护壁等。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临边作业设置防护围拦和安全网,悬空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一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 19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

5、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重大安全隐患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在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行车的隐患时,现场作业人员或防护员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合理措施并向车站驻站联系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在现场立即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防止行车事故的出现或扩大事故范围。

当出现行车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时,严格按照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逐级上报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 根据铁路局、枢纽指挥部营业线相关管理规定及项目安全生产办法组织对重大安全隐患与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追责并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

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三十九条 安全奖罚制度是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关心员工劳动安全和人身安全、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严重、

- 21业,罚现场施工负责人100元/人/次,罚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四员一长”100元/人/次。

5、大型机械设备未认真落实一机一人防护,罚施工负责人和安质部长(或副部长)各50元/人/次。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防护员处以50元/人/次罚款:(1)未按时到达防护位置按规定进行防护作业的;(2)防护过程中未严格按要求进行防护的;(3)防护用品未带齐全的;

7、工班未严格执行“三工”教育制度,对工班长处以100元/次罚款。

8、因自身原因损坏或丢失防护用品的,对当事人按照成本价5倍予以处罚。

9、对于施工过程中违反铁路局营业线管理红线或因现场管理问题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经项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人员及作业工班处罚规定

1、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营业线施工场地从事相关作业,对当事人处以200元/次罚款,对工班处以500元/人/次罚款。

2、未严格按照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违反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00元/次罚款,对工班处以500元/人/次罚款。

3、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处罚责任人100元/人/次。

- 23指挥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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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营业线施工程序,细化工作内容和防护措施,标准作业和规范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可控,特制定本细则。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

本细则依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编制。

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组织营业线施工管理。 组

长:李树峰

副组长:刘泽拉、李忠玉、邓建国、莫树滨、丁涛涛、周世军、邱

员:李细得、郭淇、曹占亮、郭一平、张国润、蔡杰、付云成、周阳、安云龙、张昌华

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营业线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配备;

(二)负责方案报路局和公司审批;

(三)负责施工前作业内容、工作程序、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交底和培训;

(四)负责组织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

(五)负责组织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参加路局培训取证。

(六)负责组织施工计划的申报。施工现场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二)负责协调施工作业,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汇报施工情况,随时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络;

(三)及时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驻站联络员职责

(一)负责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手续;

(二)及时掌握本站及邻站列车运行情况,了解本站接、发车时刻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

(三)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与车站值班员沟通和联系;

(四)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持畅通,保证

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五)与现场防护员通话时,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内容。

防护员职责

(一)防护员必须携带齐全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了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列车在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严禁做与防护无关的事情;

(二)现场防护员在收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预报、确报后,要立即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做好了望,加强警戒,监视来车;

(三)防护用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四)与驻站联络员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听错,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五)列车临近时,遇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作好,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

营业线施工管理

营业线施工必须建立健全保证施工安全的教育培训制度、技术方案评审报批制度、请点消点制度、现场及设备安全防护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完善安全投入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编制详细、可行的工序安全卡控表。

涉及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均应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严禁参加营业线施工。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应经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证

(二)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应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证。

(三)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全体人员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劳务工不得单独上道作业,不得担任爆破工、安全防护员及施工现场负责人等工作。

营业线施工前,积极与设计和设备管理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调查地下管线、电缆、光缆等隐蔽工程和地上既有设备(信号盒、各种线杆、接触网)影响的情况,划定防护范围。

要点施工必须做到分工明确、统一指挥。施工、技术、现场负责人及防护人员必须佩戴明显标志,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

在设有安全通道(栅栏门)的封闭线路上施工时,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栅栏门或安全通道进出,并严格进行登、销记,严禁擅自翻越和破拆防护栅栏进出,未施工时安全通道(栅栏门)应关闭加锁。

需设置临时道口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随意设置。 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是关键,项目经理部选派施工管理经验丰富和技术水平高的管理人员参与营业线施工,根据施工实际,选派安全

意识高、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防护员、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道口管理员,必须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满足营业线施工要求。

营业线施工前,项目经理部详细制订防护人员职责、岗位和应急措施,备齐防护用品,完善项目各项工作内容的防护方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做到指令清晰、信息传递及时、信号正确。

对营业线施工机械设备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实行“一机一人(防护员)一牌(登记牌)一本(运行记录本)一证(操作证)”制度。

(二)机械设备的防护员要熟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作业前,要参与对其作业场地、设备状况检查,对操作司机在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要采取措施果断制止,严防事故发生。

(三)对不服从管理的机械操作人员坚决清退。

(四)对营业线施工使用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纳入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和防护。凡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协作队伍临时租用的设备,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机况进行检查,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发证准入现场施工作业。

(五)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特殊施工机械编制防倾覆、防机破和防侵入营业线的安全保证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六)架桥机过孔就位、桩机移动以及机械设备撤除等移机过程加强控制,在机械设备移机前,提前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到场监护下,对机械设备行走路线、场地、防护设施逐项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移机。

营业线施工中土方开挖、钻孔、打桩,应人工先挖探沟探测地下管线,确认无地下管线或确定地下管线走向、做好标记并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 “十不准”的规定:

(一)未经路局批准,不准施工;

(二)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三)没有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四)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五)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六)运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七)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八)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扩大施工范围,不准施工;

(九)施工路料、垃圾未按规定清理,不准接管;

(十)未达到列车放行条件,不准开通线路。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 “十严禁”的规定:

(一)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二)严禁在无安全防护、无安全保证措施、无施工方案、无专人指挥、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无有关地埋电缆、光缆及其它管网书面交底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三)严禁未经路局批准在施工计划外,进行爆破作业、倒运路料、插入道岔、拨接等危机行车安全的一切施工;

(四)严禁损坏既有路基、线路、通信、信号、接触网支柱等设

施;

(五)严禁施工机械、机具、人员、路料、隔离防护侵入限界;

(六)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动或破坏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七)严禁既有线和邻近既有线施工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上班期间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服装;

(八)严禁施工人员走道心、横跨铁路、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坐在车底下、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休息;

(九)严禁既有线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担任施工作业项目;

(十)严禁无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或劳务工单独担任既有线控爆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

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监理单位联合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办理销记手续后,方可开通或恢复设备使用。

营业线施工要加强作业现场巡视、夜间巡视,对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理。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要及时疏通临近营业线的排水沟,加强临近营业线积水地段的抽排水,同时增加巡视人员和巡视频率,防止施工作业现场发生异常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

项目经理部制定营业线施工考核办法,对在营业线施工期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得当及其他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营业线施工期间履职不到位单位或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在营业线施工期间发生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理相关办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2篇: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

总 则

第1条 为做好xxxx营业线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涉及营业线的施工进度,确保行车安全,根据xx《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规定,并结合xxxxx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营业线运输安全放在首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要本着充分准备、集中力量、缩短非正常行车时间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管理组织领导

第5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组织,保证营业线改造期间运输、施工安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组织,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位副总经理 成 员:xxxxx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第6条 涉及到xxx、xxxx、xxxx、xxxx管理的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类管理。

(一)对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按(2009)138号文委托铁路局代建的,由铁路局自行管理与负责安全。

(二)公司组织建设涉及铁路局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按所在铁路局的管理办法,公司组织进行施工方案的报批与实施。

(三)xxx公司管理的营业线施工改造,xx公司履行铁路局行车管理与设备管理的职责。

第7条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一)工程部

1、会同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划分委托代建工程的范围,分劈费用,确定甲供材料种类,并签订合同。

2、督促设计提供施工便线与过渡工程方案的设计。审查营业线防护、施工方案、过渡方案,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相关铁路局或xx公司。

3、检查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放行列车的情况。

(二)物资设备部

1、督促设计提供施工便线与信号、通信、接触网过渡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方案、过渡方案,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相关铁路局或xx公司。

2、保证营业线施工甲供料供应。

3、审定营业线旧料管理办法,检查旧料回收。

4、办理工程用旧料审批。

5、盯控信号过渡与联锁施工,防止错排错办进路。

(三)安质部

1、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设备单位签订施工配合协议。

2、检查施工单位自轮设备安全措施。

3、检查施工单位旧料回收。

4、检查营业线卸料安全措施。

5、盯控施工过渡期的道岔开启钉固。

6、参加或组织行车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四)公司领导小组

1、组织营业线拨接、拆除插入道岔、开通微机联锁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2、研究确定营业线施工的较大问题。

(五)公司段落指挥部

1、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单位(含公路等)签订安全配合协议,督促施工单位配备电缆探测仪等必备设备。

2、组织施工单位制定上线设备的安全措施。

3、组织施工单位制定营业线卸料的安全措施。

4、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对营业线防护、施工便线和信号过渡方案等做专业设计。

5、组织施工单位、设计配合人员讨论研究营业线施工方案、过渡方案,初审意见报公司工程部、物资部,安全措施报安质部。

6、组织甲供料到场,检查其他用料与施工机械、人员到位情况,检查人员培训情况。

7、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负责检查施工前方案、人员、材料、机具的准备工作;组织封锁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各专业的流程与衔接工作;掌握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临时发生的问题;组织落实道岔钉固开启人员,检查确认放行列车条件。

8、负责检查监督监理单位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9、组织检查新开通的设备质量,落实阶梯式提速。

10、检查施工单位上线车辆防溜措施落实情况。第8条 xx公司职责

xx公司要确立建设与运输“两确保、两不误”的原则,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做到运输、施工两不误。要确立行车

4 调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所有影响设备稳定与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纳入施工计划,统一按调度命令组织施工。

(一)施工准备

1、配备手持电台等与现场联络设备。

2、设备单位之间签订安全配合协议。

3、检查施工单位上线车辆设备状况。

4、审查上线自轮设备行车安全措施并安排停放站点与股道。

5、审查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方案与联锁方案。

6、审批并下达月度施工计划。

7、制订施工期间的行车措施。

(二)施工期间

1、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下达次日施工计划。

2、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落实施工登销记制度。

3、组织施工单位车辆联挂进出车站,确认停留车防溜措施

4、非正常行车条件下引导接发列车。

5、未纳入月计划的施工原则上不准施工,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6、审查联锁试验方案,确认联锁试验记录,未确认联锁关系正确前不准开通运行。

7、监控拆除插入道岔的开启钉固,负责钉固道岔的钩锁。

8、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认列车开通放行条件。

9、接收拆除的旧设备、旧材料。

(三)设备开通使用后

按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监护施工单位对行车设备的养护,已接管设备按阶梯式提速办法实现行车设备达速。

第9条 设计单位成立设计配合小组,对营业线防护、施工便线和信号过渡方案等做专业设计,提供指导性施工方案和提出确保安全的有关措施。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

第10条 监理单位成立以总监为组长的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按照安全法规、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第11条 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营业线施工领导组,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和“六位一体”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行车安全。

施工过渡工程

第12条设计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过渡工程勘察设计,提出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保证安全运营的具体措施;要优化设计方案和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减少线路换边拨接

6 次数,减少过渡工程;要根据规程规范、线路条件和运输需要,合理选择便线的曲线半径以及其他技术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设计审查部门要按照正式工程进行审查。

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施工和实施工程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设备布置进行现场核对,根据设计文件和审查后的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编制施工过渡方案,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并实施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部门要参加指导性施工过渡方案和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查工作,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全过程对换边拨接地段施工进行指导监督。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过渡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过渡方案,对实施过程和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监督。

第13条 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联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所接入或移动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机。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第14 条 过渡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按照正式工程组织。过渡工程除xx拨接地段外,其他应提前进行验收。对不能预先轧道的过渡工程,由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并确认

7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运营单位,也不得开通运营。

第15条 过渡工程的开通速度和运行速度由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和施工资料提出申请,经运营单位审查后确定。验收合格的过渡工程,由运营单位(维管单位)维护,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施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运营单位对过渡工程的设备维护负责。有关费用按规定办理。

工程验收交接

第16条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建、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新增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前调配到位。

第17条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建设单位按照xx《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8 第18条 车站信联闭设备施工后,必须封锁进行全面的联锁试验,确认联锁关系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涉及列车进路使用的设备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联锁试验。列控设备须动态试验正确后方可开通使用。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19条 确保施工安全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第20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以及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指导性施工安全方案等。

第21条 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第22条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

9 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第23条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xx(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第24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第25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xx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10 第26条 封锁施工开通后,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线路慢行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第27条 设备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性质,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合格人员发培训合格证。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派出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封锁施工要根据施工质量,最终确认满足线路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线路开通后,对于需要慢行的地段还要对慢行的速度、距离和时间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修,直到列车恢复常速、线路质量稳定。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第28条 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协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由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

11 单位(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的还必须有铁路局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第29条 设计和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由于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错误造成损坏的,设备管理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及时修复。因设计单位提供的设施位置不准确或遗漏造成损坏的,设计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提供的设施位置准确,因施工造成的损坏,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第30条 行车组织部门必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措施,提前调整车流,加强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指挥,为施工作业创造条件。

第31条 各级施工领导小组,必须提前确定现场监控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监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安全监察等部门、单位人员,要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

12

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第32条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要坚决杜绝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第33条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第34条 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xx《铁路实施细则》,落

13 实防洪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定防洪预案。

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

第35条 加强对施工的考核工作,建立经济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对施工计划和施工的兑现率、利用率进行考核。对xx公司考核兑现率,对施工单位考核利用率。

第36条 建立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和抵押金制度。在铁路局管内施工,按所在铁路局要求办理;在xx公司管内施工,由指挥部制定相应办法。

对在营业线施工保证行车安全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遵守铁路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及运输设施安全的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事故性质,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xx营业线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停工整顿、责令改正、赔

14 偿经济损失、辞退责任施工单位等;。

第37条 发生事故,要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根据对施工的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定责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设计院、工程局、监理公司等),责成其对事故责任者、责任单位及有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附 则

第38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xx《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执行。

第39条 指挥部、xx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40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41条 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13篇:营业线施工安全要点

营业线施工安全要点

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20条

一、开工前,必须按规定与车务、工务、电务、供电、房产、铁通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好《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二、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开工前交底到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否则严禁开工。

三、施工前必须对全员(包括劳务工)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有公司职工带领进行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位工作。

四、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巡道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配齐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如报警器、对讲机、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等)后持证上岗。

五、在营业线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或在营业线附近进行相关施工作业、营业线封锁及慢行作业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防护员进行安全防护,否则严禁进行作业。

六、在营业线附近的各种机具、材料堆码必须牢固,严禁机具、材料、设备侵入限界。大型机械临近营业线作业时,必须设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 “一机(车)一人”防护, 否则严禁作业,必要时,机械操作人员要配备对讲机。对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要实行“钥匙法”管理制度。

七、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八、需进行封锁施工的作业,必须于上月5日前提报本月施工封锁计划并附有安全协议和安全措施。计划批准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例会制度,施工例会时,必须提供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例会未通过的严禁作业。

九、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挖探沟进行验证,确认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到场监护。在有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的设施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

十、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进行维修养护作业时,施工器具必须有绝缘装置,否则严禁作业。

十一、轨道车要配齐各种备品,要在既有线上运行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纳入列车运行计划,调度命令下达后方可运行。运行时要严格按调度命令行车,停车时必须做好防溜逸,同时要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

十二、电气化区段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化铁路有关《电气安全规则》,若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作业,必须先停电后施工,严格履行好相关手续,跨电网进行架设施工时,必须设立隔电板,作业人员必须穿高压绝缘鞋,否则严禁施工。

十三、施工中需铺设临时道口时,必须按规定向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道口铺设。铺设的道口,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设立好相关防护设施,道口防护房必须配备相关的防护用品(如报警器、通讯设备、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等),道口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严禁开通道口,道口员必须认真做好接车及相关记录。

十四、因施工需要而临近营业线搭设的脚手架(大型脚手架需经安全性验算,并有检查验收记录)、活动房屋、帐篷等临时设施,必须要有锚索、拉线、缆风绳等可靠的防风措施,以防在风力的作用下这些设施侵入营业线,危及行车安全。

十五、临近营业线的构造物基坑开挖时,靠近线路的边坡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支挡措施(必要时要经过安全性验算,并有检查验收记录),确保营业线路基的稳定。基础施工完成后,对基坑要及时回填夯实。

十六、封锁施工、慢行、区间作业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进行施工慢行准备时,严禁超范围作业。

十七、封锁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好各种施工作业标及慢行地点标等,并配足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配齐配足施工作业人员。

十八、线路开通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确认线路达到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并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办理开通手续。

十九、线路开通后必须安排足够的施工人员进行线路养护维修,同时,安排好防护人员按施工方案要求按时安设、更换、撤除慢行限速牌。

十、对新建成并已经开通的线路、桥涵等工程,在未办理交验手续前,必须有足够的与工种相应的正式职工进行检查、巡查、维修及养护,但在动用行车设备前,必须与铁路行车单位办理营业线施工相关手续,否则严禁擅自上线路作业。

铁路营业线作业安全制度12条

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下列劳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新上岗、转岗、复岗职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架子队)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作业。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在参加劳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

三、行车、特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四、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线路、钻车或穿越两车间隙。

六、严禁坐在车下、路肩、钢轨上休息;严禁在道心或枕木头上行走;严禁扒乘车辆代步。

七、上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在接到防护员的来车报警后后,必须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待避车辆。

八、无特殊原因,禁止在大风、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上道施工作业。

九、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列车安全通过。

十、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齐全防护用品,站在便于瞭望的地点认真防护。防护时必须严格执行呼叫应答制,联系和确认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不允许做与防护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

十一、特快旅客列车通过邻线,本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线路封锁施工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两线间不得有人员停留。岔群作业来车不明时,必须下道,在安全地带避车。

十二、在桥梁上、隧道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在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

第14篇: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

施工组织领导

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应针对每次施工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二条 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各施工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四、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第三条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综合利用天窗各单位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由主体施工负责人落实好各单位的作业项目、作业地点,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开行计划、作业范围及分界点(单位间作业地点的间隔不得少于50米),作业单位必须按协议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四条 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铁路局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

一、天窗修领导小组由主管运输副局长任组长,有关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监室,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管处等主管领导任组员。

二、天窗修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分工为:

(一)铁路局安监室负责监督检查施工作业安全情况;天窗修的考核工作;对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或事故的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汇总局管内上月有关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情况,于当月10日前上报铁道部安监司。

(二)铁路局运输处负责制定本系统天窗修管理制度;施工计划的制定、下达和协调实施;制定天窗修考核办法,汇总考核资料。

(三)铁路局机务、工务、电务处负责制定本系统天窗修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和现场设备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维修安全措施,并检查指导施工、维修单位贯彻落实;做好天窗修计划的审核、提报、实施、检查、分析等工作。

(四)铁路局建管处负责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批局内更新改造工程的开工报告;做好天窗修计划的审核、提报、实施、检查、分析等工作;对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考核。

三、铁路局调度所、施工单位、车务站段和设备管理单位每月分别对本单位上月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情况进行统计,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于每月5日前将分析总结报各主管业务处。各业务处汇总本系统上月营业线施工和维修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局运输处、安监室。

第五条 铁路局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施工管理办公室,由局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管处组成。

一、机构、人员组成

施工管理办公室下设车务、机务、工务、电务和施工调度五个专业组。主任由局运输处主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局机务、工务、电务、建管处主管领导兼任。各专业组组长、组员分别由各业务处主管施工科室负责人、主管人员兼任。施工办公室人员组成相对固定。

二、主要职责、职能

(一)负责制订本专业各施工项目的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和作业定额。

(二)负责审查编制月度施工计划,报请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下达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施工、维修日计划审批,编制日施工、维修作业计划,并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

(三)负责组织审查综合性施工和行车设备集中修施工等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施工方案。

(四)指导施工单位编制Ⅰ级、Ⅱ级及对运输影响较大的Ⅲ级施工指挥体系图、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以下简称“三图一表”)。对运输影响较大的Ⅲ级施工在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文、电中明确。

(五)现场检查施工前准备工作、劳力配备、现场施工组织、施工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组织、协调配合措施及“三图一表” 落实等情况,监控施工过程,对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研究施工管理办法,提出修改或改进建议。

三、工作制度

(一)施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各专业组人员。

(二)各专业组要服从主任(副主任)的统一安排,参与现场施工作业组织和施工安全监控,每月不少于4次,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安监室。

(三)各专业组要建立健全《天窗修兑现率统计表》(详见附件11)、《天窗修利用率统计表》(详见附件12)、《施工延时统计表》(详见附件13)等管理台帐。

(四)每月10日前召开天窗修协调会,分析总结天窗兑现、利用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建立天窗修协调会议记录本,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统计与保管。

第六条 施工协调会、准备会及总结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组织领导

(一)Ⅰ级施工协调会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主持召开,准备会和总结会由铁路局各相关主管副局长主持召开,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项目管理、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柳州铁路办事处、相关业务处室、公安局主管领导参加(项目管理单位是指项目主办单位、工程管理所、建设指挥部,下同)。

(二)Ⅱ级及对运输影响较大的Ⅲ级施工协调会、准备会和总结会由运输处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主持召开,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项目管理、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柳州铁路办事处、相关业务处室、公安处主管领导参加。

(三)其它Ⅲ级施工准备会和总结会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主持召开,行车组织、施工、设备管理、项目管理、设计、监理等单位及柳州铁路办事处有关成员参加。

二、会议程序

(一)施工协调会

1.会议目的:确定施工方案、施工时间及施工期间的行车组织办法。

2.会议时间:Ⅰ级和Ⅱ级施工及对运输影响较大的Ⅲ级施工于施工计划下达3日前召开。

3.会议前准备:

(1)由施工单位向有关站段和业务处室提供车站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和信号布置图,以及新设备的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和确保安全的使用管理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与有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准备会议书面材料。

(2)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确定初步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向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及业务处室提供施工方案草案。

(3)施工单位根据初步确定的施工方案,Ⅰ级、Ⅱ级和对运输影响较大的Ⅲ级施工还必须形成“三图一表”草案。

4.会议内容:

(1)施工主体单位重点介绍:一是施工概况(包括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及验收安排,信号改造工程还应包括联锁试验、开通方案及施工过渡方案);二是施工组织和安全(包括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及防护办法、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列车运行条件、是否需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三是施工准备、人员机具安排情况;四是“三图一表”草案编制情况;五是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2)施工配合单位(含设备管理单位,下同)重点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及静态验收、模拟试验、施工配合等实施进展情况,以及人员机具、安全措施、把控重点、施工关键环节、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提出施工前期准备存在的问题、“三图一表”草案需改进的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车务和机务部门应重点介绍施工运输组织方案和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组织办法,设备管理单位根据施工内容提出施工方案优化建议、施工要求及施工安全质量注意事项。

(3)设计、监理部门提出施工建议、技术要求和施工安全质量等注意事项。

(4)相关业务处室、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施工有关内容分别提出施工方案和“三图一表”草案优化建议、施工要求、施工安全质量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并负责解决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会议主持人解决需协调的施工事项,审查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提出施工要求,必要时印发会议纪要。

(二)施工准备会

1.会议目的:了解施工前的准备情况;规章制度和行车组织办法的制订及培训情况;安全监控措施的制订及培训情况等;并审核“三图一表”,确定开工条件。

2.会议时间:Ⅰ级施工于施工前两日、Ⅱ级和Ⅲ级施工于施工前1日召开。

3.会议内容:

(1)施工主体单位重点汇报施工准备、静态验收、模拟试验完成情况;施工组织安排、人员机具到位情况;列车运行条件、路用列车开行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三图一表”制定情况,以及配合单位提出的施工前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需协调解决事项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2)综合利用天窗单位重点汇报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列车运行条件、路用列车开行方案、施工组织、人员机具、安全措施、共用天窗安全协议签订、应急预案等内容。

(3)施工配合单位重点汇报施工准备、静态验收、模拟试验完成情况;人员机具准备情况;施工配合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情况,以及施工前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需协调解决事项的落实情况等内容。设备管理单位应提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议,车务和机务部门应重点汇报新设备使用前的规章制度制订和有关行车人员的培训情况。

(4)设计、监理部门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安全质量的落实情况。

(5)相关业务处室、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施工有关内容分别提出施工要求、施工安全卡控重点和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并确定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6)会议主持人协调施工有关问题,审核确定“三图一表”,再次审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确定综合利用天窗的施工项目,重点提出施工注意事项等。

(三)施工总结会

1.会议目的:分析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组织及安全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

2.会议时间:由施工领导小组确定。 3.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施工组织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2)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提出设备监护、养护要求和对施工遗留问题的处理建议。

(3)监理部门汇报施工安全质量完成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遗留问题的整改。项目管理单位协调解决遗留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对规、对标按期整改。

(4)相关业务处室总结施工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5)安监部门总结施工过程中安全标准执行和安全卡控监督情况,提出施工地段养护及存在问题的整治要求。

(6)会议主持人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

三、会议记录要求

施工协调会、准备会及总结会由施工主体单位做好会议记录。属工程部门的施工,会议记录本由主管工程的工程管理所或建设指挥部负责保存;其他施工,会议记录本由施工主体单位负责保存,保存期限2年。

第15篇: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线名里程:

线

区间(站),k

+

至k

+

4.作业时间:

日至

日。或以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

5.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k

+

至k

+

2.期限:

日至

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应用的规章条款必须具体完整):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 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甲方分管领导

任组长,乙方项目经理

任副组长,甲方

和乙方

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 ,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三天之内予以答复(施组、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和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作成书面记录交乙方(隐蔽设备、设施单位严禁修改此条款内容)。

3.根据工程规模和甲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的施工安全监督员(胜任人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配合)。

4.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出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

6.对达到验收开通标准的工程,甲方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 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影响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8.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包括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12〕280号)和路局有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

七、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1.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路局《关于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的通知》(上铁建函〔2007〕1380号)、财务处《关于铁路局营业线大中修施工安全监督费用计算办法的通知》(财修函〔2005〕64号)等文件确定的办法执行。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协议份数由双方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第16篇:(题库)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考试试卷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考试试卷

姓名: 单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

1.营业线改建及增建二线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 督促 承包与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和行车组织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营业线 施工安全协议 ,并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设置 防护 。

2、根据监理合同,3级及以上营业线施工,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3、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按旁站监理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 安全隐患 ,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4、监理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 盯住 关键环节,督促 安全措施 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

5、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管理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是否 制定并审批 ;相关单位是否制定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组织办法和 应急措施 ;是否签订 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计划是否 审批 ;是否召开施工协调会;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是否具备应有 资质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相关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人员是否 到岗到位 。

6、监理单位对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是否准备好必需、充分、质量合格的施工料具,堆码是否 侵限 ;施工人员及配合人员是否 到位 ,是否在准备阶段提前进行影响行车的施工作业;封锁前区间是否空闲,相关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是否完毕或按规定停止,相关进路、道岔是否按要求 锁定 等。

7、监理单位对施工登销记及调度命令发布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 登销记 情况是否规范,与 施工计划 是否相符;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调度命令、开通调度命令的下达、传递是否 符合规定 ;开通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是否按要求 签认 等。

8、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作业控制: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 超范围施工、轨道车违章行驶、违章使用 封联线 或 手摇把、违章操纵施工机械等违章蛮干现象;慢行过

程中安全卡控措施是否落实;线路昼夜巡养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复线地段、慢行地段施工机械、料具是否侵限;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是否标准;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施工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等。

9、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认真检查确认放行列车条件,按规定签认;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放行第一列列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列车类型办理;多工种、多单位联合施工、分步开通时,必须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该阶段恢复使用的范围和条件。对线路、道岔等主要行车设备的施工质量,要进行重点抽查。

10、监理单位对施工中劳动安全的检查: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及考试合格;安全防护员是否具备应有资质;施工前是否对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劳务工上道作业是否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施工中防护人员是否到位,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效,防护标志设立是否标准,作业人员是否加穿防护背心,是否及时下道避车以及相关劳动安全作业标准等。

11、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通知,责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 检查验收 。

12、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以及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 旁站监理 ,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

13、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 安全标志 和 安全防护 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4、在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 承包单位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并由 总监理工程师 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开工。

15、在距铁路既有线 20m 范围内的临时场地,严禁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

16、未探明地下光电缆和管线位置及走向前, 严禁 使用机械开挖、钻孔、打桩等作业。

17、利用区间空闲作业,来车时不得到邻线避车,列车速度小于等于120km/h时,避车点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2m。

18、利用区间空闲作业,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道心内、碴肩上及道床边坡上严禁放置机具、材料。

19、营业线隧道内架设和拆除防电拱架及钢拱架,必须 封锁 施工,架设后限速45km/h,施工结束后恢复正常速度。

20、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范围),必须封锁施工,开通后第一列 25km/h ,第二列45km/h ,不少于4小时,后60km/h、80km/h各不少于24 小时,其后正常;容许速度120km/h以上线路恢复正常速度前,120km/h不少于24小时。

21、成组更换道岔,必须封锁施工,封锁前 1小时 限速 25km/h ,封锁开通后首列15km/h ,2小时内25km/h,以后45Km/h不少于4小时 ,其后正常;容许速度120km/h以上线路60km/h、8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时,其后正常。

22、营业线隧道内整体道床改造,必须封锁施工,施工期间昼夜限速25Km/h,施工结束后第一列45km/h,第二列60km/h ,12小时后80km/h ,80km/h4小时后恢复正常。容许速度120km/h 以上线路,120km/h4小时后恢复正常。

23、营业线桥涵新建、改扩建,加固线路或拆除加固设备必须慢行施工,轨束梁及工字梁加固施工:施工期间速度不超过25km/h(D型梁直线地段不超过45km/h,曲线地段不超过25km/h)。(1)架设施工结束后首列15km/h,其后25km/h(D型便梁直线地段2小时内25km/h,其后45km/h)。(2)拆除线路加固设备施工结束后,首列15km/h, 第二列25km/h,之后45km/h12小时、60km/h、80km/h各4小时后恢复正常。 容许速度120km/h 以上线路,80km/h、120km/h各24小时后恢复正常。

24、营业线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夜间照明灯光不应影响行车瞭望。夜间施工应防止损坏地面铁路行车设备。

25、营业线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中、短期天气预报,大雨、暴雨、连续性降雨天气来临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既有排水设施和作业现场进行排查。因施工阻塞的既有排水设施必须提前疏通;已损坏的既有排水设施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应采取临时过渡措施,保证不降低使用标准。作业现场应提前设置临时排水设施,并应防止冲刷或淹没既有路基、道床和其他行车设备。

26、营业线雨季汛期内施工,项目部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防洪值班、现场巡查制度。

27、营业线高温季节施工的线路工程、架空轨道,应提前调查作业范围和两端轨道的轨缝,了解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施工期间应提前采取调匀轨缝、紧固扣件、安装防爬支撑设备或放散钢轨温度应力、补碴夯实道床、浇水降温等措施,防止作业范围出现 胀轨跑道 。

28、低温季节施工的线路工程、架空的轨道,应提前调查作业范围和两端轨道的轨缝,了解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施工期间应重点防止钢轨、夹板或接头螺栓被拉断,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钢轨爬行的措施。

29、雨、雪、大风天气,近行车线高处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大型施工机械溜滑、侧翻到行车线限界内的可靠措施。

30、施工临时道口应经铁路局组织验收后方可使用。其设施应比照有人看守道口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防护备品配备应符合规定,电力牵引区段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限高架。

31、施工便道不宜与既有铁路交叉。凡机动车有可能冲入或坠入、爬上铁路,靠近或并行且等于或高于铁路的施工便道,靠线路一侧应设置护栏、防护绳、防护网、护桩等防护设施或派人防护,全路段应实施封闭管理。

32、改迁后的铁路封闭网仍应保持闭合状态。确需留供施工人员进出口时,应设置栏门、护桩,白天派人看守,夜间关闭栏门并加锁。

33、靠近铁路既有线的便道和施工场地、增建第二线施工的路基接近既有路肩高度后,应设置出入口栏门,派专人看守。车辆和大型机械进入应实行监护押送、路条许可制度。未经许可的车辆、大型机械不得进入。不施工时,出入口栏门应关门加锁。

34、毗邻铁路既有线使用大型机械作业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行车安全教育。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自行运转机械应做到“一机一人”监护。

35、既有线两侧15m范围内并行等高或高于既有线的机械和车辆施工,应在铁路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带),并设置驻站联络贾和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人员、驻站联络员及设备管理单位监

督人员不到位,严禁启动机械车辆。在10 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车辆调头。确需调头时,应设置调头区,并派专人监护。邻线来车前,应停止作业。

36、未探明地下光电缆和管线位置及走向前,严禁使用机械开挖、钻孔、打桩等作业。影响施工的地下设施应迁移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明显标志,并在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监护下进行 作业。

37、在铁路设施附近倒车、卸车时,应在其周围设置护桩、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派专人监护。在既有线附近停放机械、车辆,应平行线路放置,并采取防滑溜、失稳措施。停用的机械、车辆应由监护人员保管,防止操作人员擅自启动机械作业。

38、重型施工机械过轨时,应提前与工务整修单位联系,同意后方可过轨。过轨时必须派驻站联络员。过轨点两端应按规定设置防护,做好应急准备

39、封锁线路装卸车时,应由项目副经理及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并派驻站联络员。现场应配备对讲机等通讯器材,与驻站联络员随时保持联系。

40、装卸车前,施工单位应通知设备管理单位派人监护。负责人应提前向装卸人员布置作业计划及安全注意事项。装卸车时应配足装卸人员或机械,并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夜间作业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41、装卸车时,每辆车应指定一名职工担任组长,负责指挥装卸,检查开关车门,材料及机具设备不侵限、堆放稳固,余料整平无偏载、安稳牢固,线路达到开通条件后,报告负责人。全部车辆均达到发车条件后,负责人方可通知发车。

42、人工卸车时,严禁边走边卸。

43、两线间不得打开车门装卸车。两条以上行车线路地段,不得向未封锁线路一侧打开车门。电气化区段装卸车时,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 m以上距离。安全距离不足时,必须停电后方可装卸。

44、道岔、咽喉区、无碴桥上(不含卸长钢轨)、道口处、站台处靠站台一侧、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有可能损坏行车设备的处所,不宜选作卸车地点。

45、装卸车不得损坏行车设备。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载,并应捆绑牢固。卸车后材料应堆码整齐,不侵限。能够搬动的材料应设看守。

46、近一般线路堆放大堆材料、道碴、片石、砂子等材料,其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810 mm,并堆码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不得 超过轨面300 mm。

47、严禁在河砂、矿渣、炉渣等松散料堆上再堆放片石等其较笨重的材料。

48、钢轨可放置在普通线路木枕地段轨道道床肩部、枕木头、道心(直线地段)。放置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预先整平。放在枕木头和道心时,钢轨端部应用道钉固定,中部适当用道钉卡

,放在道心时,钢轨两端应向轨道中心弯曲。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道路路面上,一般情况下不得放置钢轨。

49、在一般线路混凝土枕地段,钢轨应放置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放置在道心时,两端应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当钢轨较长时,中间应适当穿入木枕钉固。

50、封锁施工换下的钢轨需临时放置在道心时,点后应在第一梯级慢行阶段移出道心。

51、无缝线路长轨条放置时,准备换入的长轨轨条应放在道床肩上(无碴桥桥枕上)。在桥梁上、道口、人行过道、平过道及信号机附近放置长轨条时,应有保持其稳定和防止连电的措施。换出的长钢轨当日回收不完时,应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道口处、信号机附近不宜存放长轨条。每根长钢轨的长度一般不得大于500 m 。两根长钢轨的端部应互相错开,用固定卡卡在轨枕

上或穿入木枕固定,中间应用固定卡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固定。放在道床肩上或道心的长钢轨应派人巡检。

52、一般情况下,不得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道碴、砂、石等原材料。进行桥梁加固等施工时,临时存放少量材料时,应向桥梁管理单位了解桥梁人行道承重能力,不得超限重标准放置。

53、小型机具和各种材料均应放置稳固牢靠,不得侵限,并应经常检查。

54、在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55、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的施工,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各自设备。

56、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护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施工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并责令其停工,填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57、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隧等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巡查养护,保证行车安全。

58、施工作业过程中,设备管理单位应对封锁前准备、施工中控制、线路开通和逐步提速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对线路开通、速度变更执行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检查签认制度。

59、施工作业地段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应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施工作业开通后的限速地段,为逐步提高行车速度,可使用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线路整修。线路整修时,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作业地点两端的防护员。 60、线路大、中修,在封锁施工前”υmax≤45km/h的慢行时间内,允许每隔6根轨枕(板结地段4根)挖开1根轨枕底的道碴,但必须保持两侧轨枕底的道碴不松动。 机械清筛,在封锁施工前υmax≤45 km/h的慢行时间内,允许移动相邻两根轨枕扩大间距。将道床挖至清筛深度,并使清筛机底梁导槽处钢轨支垫牢固。 6

1、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工务段现场负责人决定。

62、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应设置防护。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随时监听列车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时可直接通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

63、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封锁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现场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施工现场负责人使用通信设备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施工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64、限速时间大于3个月以上的固定限速地段不设置减速标志。

65、在长大桥梁、隧道及瞭望条件不良地段作业时,应增设防护员;在调车场及驼峰下的线路、道岔群等处所作业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并按规定向车站联系登记。

66、在电气化区段清除危石、危树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

67、道口看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嘹望,适时关闭栏杆(门),按规定立岗接车;列车通过后,确认其他线无车时再开放栏杆(门)。多人看守道口,来车时应执行呼唤应答制,互相协调一致。机车联控道口,道口看守员应认真监听列车无线调度电

话,来车时应执行应答制度。

68、有人看守道口发生故障时,必须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办理;有遮断信号机立即让其显示红灯,有故障报警器立即启用,向列车司机或车站发出警报,并在线路故障地点设置防护信号;如为轨道电路区段,可使用短路刀闸或短路铜线构成短路,使信号机显示红灯;有直通车站电话或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立即通知车站或列车司机,如有连通相邻道口的电话,可让其代设置停车信号防护。 6

9、笨重、巨大的物件和可能损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经线路(道口)工长的许可;在站内还应经车站站长许可;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还应经信号工长许可;在电气化区段,还应经供电工长许可,并

在其协助指导下方可通过。

70、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轨道检查小车、道尺等,均必须有与轨道电路的绝缘装置;单轨小车、吊轨小车手柄及撬棍等,均应安装绝缘套管。取放工具、抬运钢轨、辙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

71、大型养路机械施工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和线路开通后的整理作业应根据需要办理施工慢行手续。

72、大型养路机械在无人值乘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并在两端各50 m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73、大型机械在线间距小于6.5 m地段进行清筛、铺轨排作业,邻线通过列车速度不应超过120 km/h。

74、使用小型机械作业时,其下道架应有专人负责,并随主机移动,距离不得大于15m。

75、结束作业时,下道后的小型养路机械必须放置稳固,不准侵入限界,采取防溜措施,并加锁固定。下道架不得向线路方向倾斜。

76、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后,防护员方可离开现场。

77、小车只准在昼间使用,不按列车办理,可跟随列车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夜间须在封锁施工作业时使用。

78、使用轻型车辆时,必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对使用时间的承认,并填发轻型车辆使用书;如果在区间用电话联系时,双方应分别填写。凡使用轻型车辆,必须保证在承认使用时间内将其撤出线路。使用小车时,施工负责人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设置防护,并保证能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

78、进出站时,轻型车辆应降低运行速度。轻型轨道车过岔速度不得超过15 km/h,区间运行速度不得超过45km/h。

79、在车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承认手续,并在其前后各50 m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护。单轨小车原则上不得在邻近站台的一侧钢轨上推行。

80、材料、工具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装载危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1、非风动卸碴车边走边卸时,应先在卸碴地 点停车,停车后发出卸车通知,各车组长打开车门后,确认溜下的道碴不妨碍行车,再以5~10 km/h速度边走边卸,并及时清理限界内的道碴。

82、在桥梁人行道上堆放重物时,特别是在整孔换铺轨枕或换铺轨排等作业时,必须对桥梁状态进行全面调查,对桥梁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检算,当检算结果不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并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准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人行道上的竖向静活载不得超过设计标准值(道碴桥面的人行道,距梁中心2.45m以内为10kPa,距梁中心2.45m以外为4kPa;明桥面为4 kPa)。 8

3、各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操作技术。员工在任职、提职、改职前,必须经过段或段以上单位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新工人、临时工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安全技术教育或经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道作业。

84、从事轨道车驾驶、大型养路机械驾驶和操作、钢轨探伤、钢轨焊(熔)接工作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8

5、进行接触粉尘、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使用电器、机械,以及高空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6、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储藏时应与建筑物、烟火及水源隔离;

搬运装卸及使用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慎防起火、爆炸和中毒。

87、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

88、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车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置专人防护。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89、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90、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小于5 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上开来的列车。

91、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线上作业和上道检查,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按规定的距离及时下道。9

2、线路允许速度υmax≤120km/h的区段,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及陈望困难地段,巡道、巡守人员应在路肩上行走,并注意察看线路状态。9

3、在线路上进行维修作业严禁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94、分组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根轨枕,作业人员前脚不得伸出轨枕边缘。多组捣固机械同时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3 m,走行应保持同步。 9

5、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应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

96、改道打道钉时严禁锤击钢轨,不准用捣镐打道钉。分组打道钉时,前后距离应不小于6根木枕。在无人行道的 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应站在道心内侧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97、在地面2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 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每半年对安全带、安全绳做一次鉴定,其方法为:①静荷载试验:用静荷载3000N的力拉5 min不断;②冲击试验:固定安全带(绳)一端,用800N重物由3m高处自由坠落悬空而不断。

98、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搭 设应配合工程进度,不宜搭设过高。应有专人负责搭拆脚手 架安全和日常检查整修工作。搭拆脚手架时,脚手架下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靠近架空电线搭拆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一般动力线2m以上,照明线1 m以上);作业中应时刻注意,防止碰触架空电线。脚手架应搭设牢固,脚手板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整修,不得浮起活动。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全面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 9

9、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使用移动式梯子时,梯脚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100、临边作业安全桩的埋深一般不小于0.75 m,土质山坡不小于1.0 m。必要时适当加深。安全桩距陡坡边缘不得小于3 m。在悬岩陡壁处工作,必要时应打两个安全桩(即护桩)。每次施工前安全桩必须有专人检查,施工中应派人看守,以防安 全桩松动而造成人身事故。

10

1、临边作业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 m。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拴绑牢固,安全桩应一桩一绳。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拴挂几个人。

10

2、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

10

3、开挖基坑时,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支撑或改缓边坡。10

4、开挖基坑时,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 m,高度不超过1.5 m。

10

5、刷破时,在同一坡面的垂直线上,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

10

6、圬工凿除或人工打眼两人配合作业时,应配戴防护眼镜,严禁面对面或戴手套打锤,掌钎时应配带防护手套。

10

7、拆除开挖坑支撑应按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拆除高度视坑壁土质而定。10

8、下穿框构顶进挖土作业时,严禁超挖,工作面坡度符合规定,过车时严禁开挖,

工作面下严禁站人。

10

9、水上作业应有救生圈、救生衣或救生船等设备。下水作业前,应观测水深及流速,并选派会游泳的人员担当水中作业,其连续工作时间,水温在5℃~15℃时不得超过1h;水温在16℃~25℃不得超过2 h。冬季需在冰上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针对江河水面宽、深程度及地理条件、作业繁简等情况,制订出安全措施。

110、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1

11、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 m处施工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 1

12、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 m的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必须由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现场监护。

1

13、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其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时,人员不准直接或间接与之接触;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 m以外设置防护,严禁人员接近。

1

14、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 m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均必须接地,在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若未装设接地线或接地线已损坏时,严禁人员与之接触。

1

15、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 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各种机械与车辆不准用水冲洗;施工用的水管不准跨越接触网,不准用射水方式进行圬工养生。

1

16、在电气化区段清除危石、危树,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有供电部门人员配合;有碍接触网及行车安全时,应先停电后作业。

1

17、施工中,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1

18、爆破器材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严禁使用过期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的检验、运

输、使用、保管与销毁必须遵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

19、爆炸材料应保管在专用的库房内,设专人看守,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和防雷电工作。炸药、雷管应分库存放,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

120、爆炸材料的运输,必须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准投掷、拖拉和滚动,堆放应平稳,炸药和雷管不准同时搬运。搬运人员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搬运场地严禁吸烟。严禁雷管放在衣袋里,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1

21、用滑行钢轨装卸钢梁及其他重型机械设备时,滑行钢轨应支撑牢固,坡度适当,滑行前方严禁站人,后方应有保险缆绳。

1

22、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等应联结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1

23、长轨车运行中,人员必须离开轨端3m以外,并严禁在长轨上走动;卸轨时,撬棍不得插人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能拨动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防止长轨尾端落下时摆动伤人。

1

24、运料列车开车前,负责人应确认有关人员已上车坐稳方可开车;列车未停稳前,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他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开车门前,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

1

25、轨道平车的随乘人员应坐稳扶牢,不准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上和车体连接处,车未停稳,人员不能上下车。装载路料、机具的轨道平车不准搭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人员时,必须安装围栏及扶手。单轨小车严禁搭乘人员。 1

26、搬运、装卸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

27、换装或搬运钢轨、混凝土枕、辙叉等笨重轨料,应有专人指挥,尽量在平整的地面行走;必须在坑洼不平或在线路上行走时,应注意踏稳踩牢。

1

28、整组道岔在既有线上做铺设前的纵向移动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合理布置移动轮,平稳移动。轨枕间或移动前方不得站人。

1

29、机具使用前应确认油、水、电、连接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显示仪表是否正常,整机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使用办法。使用中发现故障需紧急处理时,应先停机、切断电路、风路、动力油路等,撤离线路建筑限界以外进行处理,在未确认故障已得到处理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使用。机具应由专业组或专业人员负责使用、检修、保养、登记工作日志。

130、条皮带轮、皮带、链轮、链条、齿轮、砂轮、砂轮切割片和风扇等露出机体的传动和转动部件,应有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防护设施。转动部件应标有旋转方向指示标志,只允许一个方向旋转的设备,应设置有反转自锁装置。

1

31、切轨机、打磨机、电焊机等机具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机具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

32、用锯轨机切割钢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锯轨机两侧和前方,防止

锯片破碎伤人;钢轨打磨时,其他人员应远离打磨前方;焊补钢轨、辙叉时,电焊机应采取接地措施,防止人员触电灼伤;钢轨焊接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烫伤。

1

33、使用氧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

34、多台机械配合作业时,应明确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之间,机械与机械之间的联系方式,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台机械的起动或停机,都应提前通知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机械的操作人员。

1

35、在无人行道栏杆的桥梁上操纵动力机械时,应设置有安全栅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有安全阀、气压表、压力调节器、动力离合器和动力机械上的各种仪表,在阀、表齐全、工作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起动使用。

1

36、压力容器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具有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操作证。 压力容器上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压力试验,未经试验或超过试验期的容器不得使用。安全阀保证该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设计规范。压力容器应放置在通风阴凉处,在规定的距离范围内不准进行盒属切削、焊接及其他加热的工作。

1

37、风动工具应有保安套(环),保证工具头连接牢固。试风或放出残余冷风时,工具头必须向下;过冲或打击栓销时,两侧应联系好,防止冲头伤人。

1

3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工务设备(钢轨及配件、轨枕、道床、路基、桥梁、隧道、涵渠、防护设施、各种标志等),如有特殊需要动用工务设备时,必须征得工务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有工务人员现场监督。

1

38、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引水、耕种、取土和开采砂石。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的规定,并保证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的稳固和完好状态。

1

39、在铁路线路上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应当经过铁路

管理机构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铁路线上铺设道口或人行过道。

140、机车、车辆应在规定等级的线路上按规定速度行驶。运输超限、超重货物必须经工务设备管理部门核实,对线桥薄弱处所采取加固措施后,按允许条件运行。

1

41、需要截断钢轨和钻螺栓孔时,应全断面垂直锯断钢轨,用钢轨钻孔机钻孔、倒棱。处理线路故障,只有在特殊困难条件下(如无缝线路胀轨跑道、钢轨折断)可个别采用乙炔切割或烧孔。采用乙炔切割或烧孔的钢轨,必须在24 h内更换。在更换前应派人昼夜监视,限速不超过45 km/h。

1

42、常备钢轨、轨枕及零散路料应集中存放在养路工区或站内易于装运的指定地点。在不具备运送和装卸条件的地段,常备钢轨可分散存放在铁路沿线的钢轨架上。非常备钢轨、轨枕及零散路料应在大维修结束时及时回收,不得长时间在线路上存放,尤其不得在正线两线间或正线与到发线间存放(待使用钢轨、轨枕除外)。

1

43、钢桁梁上部检查作业车、吊栏等附属设施,必须安全可靠,运行中应有可靠的制动设施,承载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经常保持状态良好。当设施不使用时,应停靠牢固,有可靠的固定装置,并确保固定装置的技术状态和强度满足当地最大风力的抗风荷载要求,梁端应设有可靠的拦挡设施。

1

44、监理单位应 督促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过度方案进行施工,并 实施 旁站监理,参与竣工验收。

二、判断题(每题2分)

1、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 × )

2、与设备管理单位按年度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起止时间为当年春运结束起至次年春运开始时止。( √ )

3、利用区间空闲作业下道避车,本线来车车速在60~120km/h之间时,下道完毕距离为不小于500m。( × )

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不得单独上道作业,劳务工不得担任爆破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 √ )

5、

6、( √ )

7、在铁路既有线 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车辆调头。确需调头时,应设置调头区,并派专人监护。邻线来车前,应停止作业。 ( √ )

8、近铁路既有线堆放大堆材料、道碴、片石、砂子等材料,其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作用边不得小于610mm,并堆码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 。 ( × )

9、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20%。 ( √ )

10、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 )

三、简答题

1、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本题10分) 答:

我局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指 (1)、施工计划未经批准,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2、简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本题10分) 答: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审阅并现场核对施工图;

(4)、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员调整建议;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6)、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9)、进行现场巡视,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10)、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11)、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12)、做好监理日记。

3、根据《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8】14号),爆破施工应考虑哪些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本题20分)

答:

(1)、未认真进行施工调查或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联合调查。未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监护下施工。

(2)、爆破施工未制定专项技术方案或方案不当,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执行或未严格执行已批复施工方案,违章蛮干。无爆破防护措施,边坡坍塌或落石、飞石损伤行车设备,危及人身安全。

(3)、爆破施工单位、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管理、使用失控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4)、未按规定办理要点手续,未确认封锁,未设置防护,盲目起爆。电化区段使用电雷管,意外引爆。哑炮处理方法不当。

(5)、边坡孤、危石处理未严格执行封闭要点程序。高处作业,人员、机械、车辆作业无防护、监护。雨、雾等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 (6)、无应急预案或应急准备不足。

4、简述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

答: Ⅰ级施工

(1)局管内各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局管内各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Ⅱ级施工

(1)局管内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局管内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按以上施工等级的划分标准,对综合复杂的Ⅱ、Ⅲ级施工实行提级管理。

5、简述应纳入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范围的施工? 答:

(1)、直接或间接影响铁路行车安全、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

(2)、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m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

(3)、距离铁路行车线路中心200m范围内的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路中心200m以外可能影响铁路行车的特殊施工;

(4)、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既有铁路更新改造施工。

6、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驻站联络员应由经铁路局培训合格的施工单位正式职工 担任;

(2)、驻站联络员应掌握当班施工内容、影响范围、防护及监护人员分部情况; (3)、线上及临近线路作业、要点施工,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 min到车站行车室与车站值班员联系,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现场负责人和防护员发出预报和确报。施工要点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办理施工申请、登记和销记手续;

(4)、驻站联络员必须与防护员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7、营业线施工防护员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防护员应由经铁路局培训合格的员工担任。

(2)、防护员上岗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防护服装,佩戴标志,按规定携带齐备防护用品和通讯工具。

(3)、防护员应熟知当日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并实施正确的施工防护。 (4)、防护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并保证其性能良好。

(5)、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及时向监护人员传递信息。

(6)、防护员如因事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顶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

7、营业线施工监护员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监护员上岗应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

(2)、监护员应与防护员保持联系,及时组织施工人员下道避车,对施工机具存放、作业进行旁站监视。

(3)、监护员应熟知铁路限界、人身和机具安全防护措施。

8、营业线施工防护设施与器材及应急防护备品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1)、既有线施工要点、正常施工、应急施工防护用作业标、防护信号备品。

(2)、施工现场应准备对讲机、喇叭、短路铜线等应急施工防护设施与器材。

(3)、施工临时道口除配齐护桩、栏门、手信号(信号旗和信号灯)、响墩、火炬、对讲机、喇叭、短路铜线、铁铲防护设备设施外,还应配齐钢丝绳、绳子、撬棍、顶镐等应急防护备品。在电力牵引区段,道口出人口还应设置限高架。

(4)、地下管线可能对施工影响时,宜备电缆探测仪。

(5)、路基、桥涵、隧道等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材料、机具和防护备品。

9、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经常保养(速度υmax=120km/h)容许偏差管理值。列车速度υmax>45 km/h时,工务设备状态符合铁路线路、桥隧修理有关规定。列车限速υmax≤45 km/h时,线路状态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

(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不少于1/3。

(2)、枕底道碴串实。

(3)、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

(4)、道钉或扣件:

①、钢轨接头两根轨枕和桥枕上道钉、扣件齐全、有效;

②、半径小于或等于800 m曲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1根拧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6根;

③、半径大于800m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2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1根。

(5)、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6)、钩螺栓:每隔3根桥枕拧紧1根。

(7)、起道(含垫碴)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8)、冻害垫板平台两端的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10、哪些施工作业需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速度正常? 答:

(1)、桥隧施工或检查所搭的脚手架(不包括可迅速拆装的轻便装置),侵入机车车辆限界的左右及上边各加150 mm的范围内时; (2)、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11、哪些施工作业需办理施工慢行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限速条件如何?答:

(1)、新建明、棚洞开挖基础施工,施工期间行车速度不超过45 km/h; (2)、桥涵顶进施工,施工期间行车速度限速45 km/h,施工结束后45 km/h不少于12 h,60 km/h、80 km/h各不少于24 h,后120km/h一列恢复正常 上述项目以外的影响行车安全的较复杂施工,列车或单机运行速度按设计文件执行。

12、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怎样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答:

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1。

图l (长度单位:m)

(2)、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时,如图2。

图2 (长度单位:m)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3,

图3 (长度单位:m)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站界标)小于860m时,如图4。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小于60 m时,可不设置响墩。

图4 (长度单位:m) 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 m附近,且嘹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响墩放置位置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或隧道内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负责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嘹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办法防护。

13、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怎样使用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答:

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在站内线路上施工

①、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一l。

图13—1 (长度单位:m)

②、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小于50m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2。

图13—2 (长度单位:m)

③、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3。

图13一3 ④、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4。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一项第3款的办法防护。

图13—4 (2)、在道岔上(含警冲标至道岔尾部线路)施工

①、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 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距出站信号机 不足50 m时,为出站信号机处),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5;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小于50 m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图13—5 (长度单位:m) ②、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距临近道岔不足50 m时,在临近道岔后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13—6。

图13—6 (长度单位:m)

③、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7;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二项第2款的办法防护。

图13—7 (长度单位:m)

④、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在施工地点两端不小于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13—8。

图13—8 (长度单位:m)

⑤、在交叉渡线的一组道岔上施工,一端在菱形中轴相对处线路中心,另一端在距离施工地点不小于50 m处线路中心,分别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13—9。

图13—9 (长度单位:m) ⑥、在道岔上进行大型养路机械施工时,如延长移动停车信号防护距离后,占用其他道岔时,其他道岔应一并防护。

14、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怎样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答: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和道岔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移动减速信号牌上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防护方法如下:

(1)、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①、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14—1。

图14—1 (长度单位:m)

注:图中“A”为不同线路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υmax≤120 km/h时为800m;120km/h

②、双线区间在一条线路上施工时,如图14—2。

图14—2 (长度单位:m)

注:限速地段无施工作业不设置作业标。 ③、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14—3。

图14—3 (长度单位:m)

④、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小于800m时。如图14—4。

图14—4 (长度单位:m)

注:a.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小于800m时,按800m设置移动减速

信号;

b.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2)、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减速信号的防办法如下:

①、在站内正线线路上施工,如图14—5。

图14—5 (长度单位:m)

注:当进站信号机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②、在站内正线道岔上施工,如图14—6。

图14—6 (长度单位:m)

注:当进站信号机距离施工地点大于或等于A时,不设置带T字的特殊移动减速信号。

③、在站线线路上施工,如图14—7。

图14—7

④、在站线道岔上施工,该道岔中部线路旁设置两面黄色的移动减速信号,如图14—8。

凡线间距离不足规定时,应设置矮型(1 m高)移动减速信号.

图14—8

15、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应该怎样防护? 答: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应在作业地段两端500~1 000 m处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

上设置作业标,如图2.2.11。列车接近该作业 标时,司机必须长声鸣笛,注意瞭望。

16、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应该怎样防护? 答:

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如下:

(1)、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嘹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设有固定信号机时,应先使其显示停车信号。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如图16—1),然后返回故障地点。

图16—1 (长度单位:m) (3)、如不知来车方向,应在故障地点注意倾听和嘹望,发现来车,应急速奔向列车,用手信号旗(灯)或徒手显示停车信号,并将响墩放置在能赶到的地点,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如嘹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发现来车后,奔向列车前,应在故障地点点燃第二支火炬。

站内线路、道岔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防止机车、车辆通往该故障地点。

17、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电话联系的程序? 答:

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驻站联络员与施工现场防护员或施工负责人用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如下:

(1)、施工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设置好防护后方可施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①、预报: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②、确报: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

③、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需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人员。

④、变更通知: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2)、现场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或按规定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时为止。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嘹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如设置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地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3)、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应至少每3~5 min联系一次。

(4)、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及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转报施工负责人。

18、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 答:

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如下:

(1)、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①、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调度命令,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

②、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施工地点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③、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施工命令。 (2)、撤除移动停车信号

①、现场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②、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施工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

③、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19、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统一领导,全面指挥,并遵守下列规定:

(1)、各机械车连挂运行前,必须连接好风管,试风试闸,锁定工作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其牵引辆数不应超出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允许范围,并应尽量将功率大、轴距大或较重的机械编排在前部。

(2)、机械车连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当本务机。驾驶员应认真执行有关行车规定,做到“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确保各机械车操作同步,谨慎驾驶不超速;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速度运行。

(3)、各机械车按规定排列顺序解体作业时,必须保持不小于10m的安全间距。各工作装置放下或收起必须准确到位;清筛车、配碴整形车在双线地段放下工作装置时,应和驻站联络员取得联系,确认邻线无来车时方准放下;在线间距不足4.2m的双线区段作业时,配碴整形车靠邻线一侧的犁板严禁作业。

(4)、大型养路机械无火回送或远距离转移施工地点时,应编挂在列车尾部。严禁大型养路机械溜放、通过驼峰和作为动力对货物列车进行调车作业。 (5)、大型养路机械押车人员在列车运行时,必须在驾驶 室内关好车门,身体不得探出车外,并注意倾听走行系统有无异响,动车时观察是否缓解,发现问题时应用无线电话及时通知押车负责人,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在电气化铁路区段,押车人员不得登上车顶,停车检查时应避免与接触网支柱及其附近金属结构物接触。遇接触网断线或其他接触网附件损坏时,所有人员不得

接近,并与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20、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大型养路机械驶入施工封锁地段,必须严格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5.11条规定。

(2)、各机械车在封锁区段独自运行时,续行间隔不得小于300 m,速度不得超过40 km/h,并应做好随时停车的准 备.

(3)、清筛机在作业中应注意接触网支柱、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以防刮碰。

(4)、捣固车在圬工桥面作业时,必须事先拆除护轨,测定轨枕底下道碴厚度,如厚度不足150 mm时,严禁进行捣固。

(5)、配碴整形车在作业中应注意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以防刮碰;在电气化区段作业,接近接触网支柱、信号机及其附属设备等障碍物时,应提前收回侧犁,通过后再作业;在道心内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中心犁。 (6)、稳定车在线路水平严重不良地段严禁进行稳定作业。

(7)、桥梁上的稳定作业应严格控制,必须在桥梁上进行稳定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稳定装置应在桥台外起振、停振;作业中设备管理单位应随时观测桥梁状态,遇异常时,应通知稳定车停止作业。在技术状态不良的桥梁上严禁进行稳定作业。

(8)、在无缝线路或电气化区段作业,应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二章第三节中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1、在营业线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营业线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

(2)、有足够的人员,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

(3)、备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及防护信号、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 (4)、轻型车辆应有制动装置(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根据需要安装),并持有年检合格证。牵引拖车时,联挂处应使用自锁插销,拖车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动。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时,应设置绝缘车轴或绝缘垫。

22、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按哪些规定防护? 答: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按下列规定防护:

(1)、在线路上人力推行轻型车辆(养路、养桥机械等),必须派防护人员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条规定的防护距离处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嘹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2)、使用小车,应有专人随车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瞭望。推行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在陈望条件不良区段内推行小车时,还应按本条第1项办法防护。

在双线地段,单轨小车应面对来车方向在外股钢轨上推行。

(3)、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随时撤出线路时,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迅速通知就近车站或列车司机紧急停车,并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条规定进行防护。

(4)、小车跟随列车后面推行时,距离列车尾部不得小于500 m。推行中必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嘹望。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停车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行显示。

23、施工列车进入区间封锁施工地段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施工列车进入区间封锁施工地段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包括列车车次、运行速度、停车地点、停车时间、到达车站时刻),施工列车在封锁区间内作业,不得超过调度命令准许的时间。

2.施工列车到达两端车站后,车站值班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的驻站联络员,说明列车进人施工地段的时间及准许在工地停留的时间等;驻站联络员应立即用电话通知施工负责人做好各种准备,并于施工列车到达前在施工地段两端各20 m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施工列车应在移动停车信号或在现场防护员显示的停车信号前停车,按照调车办法,在施工负责人的指挥下进入指定地点。

3.施工列车在封锁区间内停车,装卸作业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应认真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卸下的材料及机具等设备堆码稳固无侵入限界,车门已关好,列车无异状,方可发车。

4.向施工封锁区间开行施工列车,一般每端只准许进入一列,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时,应按所在铁路局规定的运行办法执行。

5.在封锁区间内对分解后停放车辆的每一工作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每个车列必须设置防溜设施。

24、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1)、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 (2)、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预先与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工务调度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数、车型及到开时刻。

(4)、列车出发前,向装卸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迄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5)、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严禁在区间进行摘挂作业。 (6)、卸车时,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信号及供电等行车设备。 (7)、对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严禁边走边卸(长轨车除外)。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应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应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通知司机(车长)开车。

25、严禁在哪些地点卸车? 答:严禁在下列地点卸车: 1.道岔及道岔咽喉区。

2.无碴桥上(不含卸长钢轨)。 3.道口。

4.无底碴的新线、有底碴但未经压道试验的线路。

5.有可能损坏信号、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处所。 6.站台处靠站台一侧。

7.区间线路的道床有积雪覆盖超过轨面处所。 8.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

9.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有可能侵入低线限界的地段。

10.邻线来车时,靠邻线的一侧。

特殊情况由施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报铁路局审批。

26、使用风动车卸道碴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使用风动车卸道碴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对风动卸碴车经常检查维修,使风动管路、杆件传动系统及塞门手柄等经常保持正确位置,性能良好。有较大故障时应摘车交车辆段修理。

(2)、除卸碴时间外,操作室内各进风塞门(包括储风箱 的放风塞门)应处于关闭状态,操纵阀手柄应放在中立位。

(3)、卸碴前,各车辆必须充足风。风压不足0.4MPa时, 应用手动装置配合操作。卸车顺序应由列车前部向尾部逐辆 完成,卸车时不得推进运行,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卸车人 员应掌握好车门开度,严禁单侧卸碴,避免道碴成堆或车辆 偏载。卸碴完工后,用料单位应及时清理道沿。 (4)、卸碴运行速度应控制在8~15 km/h。

下列情况严禁卸碴:

①、夜间或隧道内照明不足;

②、一人同时卸两节车;

27、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有哪些规定? 答:

(1)、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道碴、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可按图1堆放。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堆放情况,不符合规定或堆放不稳固的应立即清理。

图1 (长度单位:mm)

(2)、钢轨组在线路上放置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普通线路木枕地段。钢轨组可放在道床肩上或木枕头上,直线地段可放在道心里(如图2)。放在道床肩部时,道碴应预先整平。放在木枕头上时,两端至少各钉两个道钉,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放在道心时,两端应弯向中心并用道钉固定,中间适当用道钉卡住。

图2 (长度单位:mm)

②、普通线路混凝土枕地段,钢轨组应放在道床肩上。直线地段也可放在道心里,两端用卡子卡在轨枕上或穿入木枕钉固,如钢轨组较长,中间适当穿入木枕钉固。

③、换出的钢轨一般应放在道床肩上或路肩上,混凝土枕地段允许临时放在道心。

④、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的道路路面上,一般情况下不得放置钢轨。

28、靠近营业线搭设脚手架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0 N,脚手杆间距不应大于1.5m(经检算许可者除外)。制作脚手架的材料必须坚韧耐用,尺寸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70 mm,竹竿不得小于80mm。 (2)、横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木杆不得小于80 mm,主要横杆不得小于90 mm。 (3)、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 mm,两端必须固定在横杆上;斜铺脚手板铺设坡度不得陡于1:3,并钉防滑木条。脚手板接头应设置在撑杆上,不得悬空。高度在3 m以上的脚手架,其工作边外侧及斜道两侧应安设挡脚板和1 m高的防护栏杆。 (4)、采用圆钢弯制成脚手架时,双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2mm,单钩式圆钢直径不小于25mm,钢材不得有裂纹、锈蚀等缺陷,并应按规定检查钢钩质量。 (5)、钉脚手板铁钉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拆下的护木脚手板及模型板上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平。

28、进行爆破打眼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打眼开始前,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检查铁楔、锤把是否松动,打眼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2)、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并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3)、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打眼机应垫稳,防止发生滚动。

(5)、使用机械钻眼的工人,必须熟悉凿岩机的性能,并于开工前对主要部件进行检查。作业中严禁用手和身体支撑凿岩机的转动部分。

29、进行爆破装药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应保证点完引线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且不得短于1.2m,引线的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联结,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联结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使用其他无保安设备的钳子,并绝对严禁用牙咬。 (2)、雷管必须经检查试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电雷管还必须经过专用爆破仪表逐个进行电阻检查。已生铜锈、变形、破损或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

(3)、起爆药包应在装药时临时制作,制作时不得将雷管直接插入起爆药包内,而应先用直径与雷管相同的木条或竹管在药包一端插一个深度为雷管长度1.5倍的小孔,然后放人已接好引线的雷管,并将孔口封好。

(4)、药量必须经过计算,一般小炮只准采用松动药包,不得采用抛掷药包。采用裸体药包(即裸炮或扒炮)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不得任意施放。

(5)、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的爆破员执行。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前,一律撤离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盲炮,并进行处理。

(6)、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药包时应用木棍轻轻送人,不得冲击。

(7)、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机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人同路行走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m。爆破材料运抵工地后,应存放于指定地点的专用设备中。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及时交库或公安部门保管,严禁随地存放或带人起爆应由具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担负。

30、进行爆破起爆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起爆作业应在施工负责人的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起爆应由具有爆破经验的人员担负。

(2)、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置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应一律撤离,施工工具应妥善安置。

(3)、警戒人员应按规定手持红旗和喊话筒(口笛),以便显示标志传达信号。 (4)、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及特殊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5)、点炮人员应预先选好安全躲炮地点,点炮依次进行。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可用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炮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应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详细向施工负责人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引线中最短引线长度的1/3。

(6)、听炮人数应为3人,分别在3个不同地方记录已响炮数,互相核对,经3人核对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起5min后方可进行爆破检查。若听炮数字与点炮数字不符,应等15min后,方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7)、用电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应立即取下爆破机手柄,然后拆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即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爆破机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携带、使用、保管。

(8)、在近处有闪电、雷声或雨云弥漫,有突然发生雷电可能的时候,不准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严禁采用普通电雷管起爆。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不准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9)、爆破线路应与带电的其他线路分开,并不准交叉拉设。

(10)、在线路附近爆破,有可能影响通信、电力线路等铁路设备时,应取得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采取保护措施。

31、进行盲炮处理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

(1)、处理盲炮时应遵循上述起爆作业的有关规定。

(2)、盲炮应由原装药人当时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时处理的,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时处理。盲炮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其四周5m以内,严禁人员通行。

(3)、处理盲炮时应设置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一般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①、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②、距盲炮0.6m(普通浅眼爆破可不小于0.3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引至盲炮的裂纹。

③、如系黑色火药,可用水灌入炮眼,使炸药失效,然后用木挖耳将其徐徐掏出,妥善销毁。

④、残眼残药应按盲炮处理。

32、铁路电气化工程利用无缝线路轨道为支点进行接触网电杆整正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整正接触网杆的作业时间,应避开高温季节,直线地段应不超过实际锁定轨温(由工务设备管理部门提供)10℃,曲线地段上股应不超过实际锁定轨温5℃,同一曲线不得同时有两处施工作业。

(2)、作业时的防护和行车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结束后,经工务段检查,确认线路无横向和纵向位移,道床恢复原状,并经夯实后,由工务设备管理部门接管并负责行车安全。

(3)、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指派员工监督施工单位作业,提供施工地段无缝线路有关情况,检查线路状态,发现施工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制止施工单位作业。

33、防护中使用的移动信号有哪些?

(1)、停车信号

昼间——红色方牌;夜间——柱上红色灯光(附图1)。

附图1 (尺寸单位:rnm)

(2)、减速信号

①、昼间——黄色圆牌;夜间——柱上黄色灯光(附图2)。减速信号牌黄底黑字,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

附图2 (尺寸单位:mm)

②、施工及其限速区段在原减速信号牌前方按不同速度等级的紧急制动距离增设特快旅客列车减速信号牌,昼间与夜间均为黄底黑“T”字圆牌(附图3)。

附图3 (尺寸单位:mm)

(3)、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

昼间——绿色圆牌;夜间——柱上绿色灯光(附图2)。在单线区间,司机在昼间应看线路右侧减速信号牌背面的绿色圆牌,在夜间应看柱上的绿色灯光。

34、防护中使用的信号标志有哪些? 答:

(1)、作业标,设在施工线路及其邻线距施工地点两端500~1000m处(附图1)。司机见此标志须提高警惕,长声鸣笛。

(2)、减速地点标,设在需要减速地点的两端各20 m处。正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的始点,背面表示列车应按规定限速通过地段的终点(附图2)。

附图1 (尺寸单位:mm)

附图2 (尺寸单位:mm)

35、防护中使用的手信号有哪些? 答:

(1)、停车信号:要求列车停车。

昼间——展开的红色信号旗;夜间——红色灯光。

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

(2)、减速信号:要求列车降低到要求的速度。

昼间——展开的黄色信号旗;夜间——黄色灯光。

昼间无黄色信号旗时,用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夜间无黄色灯光时,用白色或绿色灯光下压数次。

36、防护中使用的遮断信号有哪些? 答:

(1)、遮断色灯信号机显示一个红色灯光——不准列车越过该信号机;不着灯时,不起信号作用。

(2)、遮断信号机的预告信号机显示一个黄色灯光——表示遮断信号机显示红色灯光,不着灯时,不起信号作用。

第17篇: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1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的规定

第5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2。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封锁时间。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时间。 5.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具备条件的电气化双线区段,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

6.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天窗时间和次数可由铁路局适当调整。

第6条 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全路周

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的区段可由铁路局调整。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第7条 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三、施工等级的划分 第8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四、施工组织领导

第9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10条 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第11条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12条 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各铁路局要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

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18篇: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

第1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的规定

第5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2。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封锁时间。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时间。

5.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具备条件的电气化双线区段,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

6.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天窗时间和次数可由铁路局适当调整。

第6条 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全路周

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的区段可由铁路局调整。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第7条 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三、施工等级的划分

第8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四、施工组织领导

第9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10条 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第11条 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12条 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各铁路局要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 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第13条 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

(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2)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 (3)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4)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

(5)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 (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7)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 (8)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大秦线,石太线,侯月线,新焦线新乡至月山段,新菏线,兖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第7条的规定时。繁忙干线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3。

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时间、地点、工作量概况、跨局运输调整措施,并提出相关要求。

2. 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及维修天窗,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3.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编制。对运输影响较小的正线、到发线以外的施工管理权限,由铁路局界定。

第14条 大型客运站、枢纽、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较大的Ⅰ级施工,按规定须铁道部审批时,由铁路局主管领导亲自组织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运输组织和安全措施等报铁道部运输局。根据施工对运输的影响情况,运输局组织相关铁路局及施工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审定。 第15条 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六、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第16条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第17条 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第18条 施工方案由主管业务处负责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Ⅰ、Ⅱ级施工分别报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审定,Ⅲ级施工由有关业务处共同审定。

七、施工计划的编制

第19条 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全路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计划的编制,审批繁忙干线、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和繁忙干线及干线分界口施工停运计划;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组织编制本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铁路局调度所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繁忙干线部管施工日计划须由铁路局调度所报运输局调度部审核。

第20条 铁路局运输处于上年12月组织有关业务处编制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各业务处应提前提出部门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包括:站场、线路、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等主要施工。在此基础上,铁道部运输局组织有关铁路局于每年1月召开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协调会,协调铁路局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

第21条 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格式见附件4)。

(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各业务处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1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

(2)运输处每月组织相关业务处和主要施工单位审查编制月度施工计划,主要内容报主管运输副局长决定。月度施工计划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后,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

(3)第5条规定的双线车站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每月每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设备检修封锁时间,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4)超出维修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提前3日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所及时安排。

第22条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审批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审批程序如下:

(1)每月13日前,铁路局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以及其他部管施工项目申请计划,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其余以文电形式上报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局相关专业部门。

对于繁忙干线和干线以外的其他线路影响跨局运输的施工,施工计划可由施工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后报铁道部备案。

(2)铁道部运输局每月17日左右召开月度施工计划审查会,由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组织,运输局调度、基础、装备部负责人参加。审查研究确定次月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

(3)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报铁道部总调度长批准后,于每月20日前以铁道部文件形式下达有关铁路局,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第23条 铁路局调度所负责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2)Ⅰ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铁路局调度所于施工前2日15:00前将施工计划申报运输局调度处,运输局调度处根据铁道部繁忙干线月度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文电进行审核后,于施工前2日18:00前反馈相关铁路局调度所。

(3)编制施工日计划应以月度施工计划为依据,施工调度室应将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与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与批复文电)进行核对,编制施工日计划,经铁路局运输处主管副处长或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审批后,纳入调度日计划。Ⅰ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的施工日计划于施工前1日15:00前报运输局调度处。

(4)施工调度室于施工前1日12:00前(0:00-4:00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于前1日8:00前)将施工日计划下达有关机务段、运转车长所属单位和车务段(直属站),传(交)主管业务处,相关列车调度和计划调度台,主管业务处负责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

第24条 铁路局所管设备越过局间分界站延伸至邻局调度指挥区段时,延伸段的施工由施工单位向本局提报施工方案,本局按规定程序审核。施工方案审核后,由施工单位于每月9日前向邻局运输处提报次月施工计划(附带施工方案审核资料),由邻局安排月度施工计划,部管施工项目由邻局按规定报部审批。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报本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邻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由邻局调度所编制、下达施工日计划,发布相关运行指示和施工调度命令。施工现场组织实施工作由本局负责。

第25条 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成锚段更换接触网线索作业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km/h及以下,并按规定进行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铁路局调度所编制施工日计划时,应注明施工地段邻线限速条件,由调度所及时向有关车站、动车组、机务段发布限速调度命令和运行揭示调度命令。

第26条 建立健全繁忙干线施工日分析制度,铁路局调度所每日对施工天窗和工作量进行分析,对于未能按施工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特别是施工延时造成较大影响时,铁路局调度所要督促施工单位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于每日20:00前报运输局调度处。

八、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第27条 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须增加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时,铁路局提前5天向运输局提出申请电报,涉及需修改LKJ基础数据的,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电报,经运输局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第28条 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涉及LKJ基础数据变化的施工日期不得提前。

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停止施工,因专特运及调整车流等原因停止施工时,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并于前日14:00前以调度命令通知有关单位。 已批准的铁道部管理的施工项目需停止施工时,须经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批准。 对于停止的施工,运输局调度部和铁路局调度所应尽快重新安排,因停止施工引起的本月未按月计划完成的连续性施工,可顺延至下月。

第29条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工。按下列程序办理:

(1)需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

(2)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报告铁路局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发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通知配合单位和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第30条 综合检测列车及设备管理单位发现160km/h以上区段行车设备需要临时维修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施工申请,同时报调度所,由主管业务处会同调度所向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汇报并同意后,由调度所及时安排施工。

九、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

第31条 维修天窗内安排的作业项目,其条件是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双线V型天窗区段,一线作业时不得影响另一线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涉及上下行渡线时由铁路局安排。同一区间当日安排有施工天窗时,维修作业应在施工天窗内完成,不再安排维修天窗。

第32条 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由设备管理单位向有关车务段(直属站)提报,由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编制,报铁路局运输处审批后,交调度所安排实施。各设备管理单位提报维修天窗计划时,要注明作业项目、地点、施工负责人、配合单位、影响范围等。

第33条 车站不办理接发列车(含到达场、出发场不办理接发列车一端)的行车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修作业由车站负责安排。车站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应利用交接班、调车作业间休等时间进行。

机务、车辆段内有关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机车出入、车辆取送的前提下,由机务、车辆段负责安排。

第34条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

(1)日常在道床坡脚(限界)以外,可进行整修栅栏、油刷线桥标志等不影响路基(道床)稳定,不侵入限界,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

(2)在道床坡脚(限界)以内,不影响路基、道床稳定,仅限使用可随时带下道的小型液压起道机、小型液压起拨道机,进行均匀道砟、个别松开扣件垫片、调整轨距、紧固各类螺栓、使用道尺、弦线、探伤仪、轨道检查仪检查线路等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不在车站登记,但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 (3)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度、电气特性,进行道岔缺口检查、道岔转换试验、轨道电路电压测试、主副灯丝转换试验、各部螺栓检查紧固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后由车站值班员掌握安排。

第35条 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和调度指挥工作,确保天窗次数及时间兑现。因客运列车晚点等原因,准许变更天窗起止时间,列车调度员应提前通知有关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员通知施工负责人。

十、集中修的组织实施

第36条 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减少施工对运输的整体影响。集中修主要适应于通过能力紧张的繁忙干线。

第37条 集中修的施工时间根据施工工作量来确定,可集中安排一段时间,也可分段进行施工。为做好集中修工作,一般需调整施工分号运行图,在运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施工天窗、施工慢行附加时分和处所可适当增加,同时,相应采取整体运输调整措施,为集中修创造条件。在完成集中修的地段,铁道部将适当调整维修天窗和作业次数。

第38条 集中修的施工计划由铁路局编制,先编制总体施工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在总体施工计划的基础上适时进行计划调整,以旬或周计划的方式组织实施。施工计划报运输局有关部门备案。

第39条 铁路局要加强集中修的组织管理,成立集中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参照Ⅰ级施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可指定人员具体负责集中修日常协调组织工作。根据集中修范围,可分片区成立集中修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本片区的施工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第40条 为强化集中修的安全监控工作,设备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人对每处施工地点进行监控,加强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确认开通条件,严把施工开通关。集中修有关的车站,站长(或主管副站长、车间主任)必须到岗监督作业,保证行车安全。铁路局应成立集中修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恢复设备停止施工。

第41条 集中修的施工机械、人力、路料调配工作由铁道部相关部门协调各铁路局确定,铁路局应提前做好集中修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保证集中修的路料运输工作,铁路局应制定路料运输方案,调度所应加强路料运输的日常组织。

第42条 铁路局要加强集中修考核工作,安排专人对施工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进行逐日统计、分析、考核,掌握施工进度,提高施工天窗的综合利用效率。

十一、施工登销记程序

第43条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见附件5)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尽速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第44条 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第45条 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对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大型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施工后经过单机或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可视为轧道。速度160km/h以上区段施工和维修作业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动车组。

第19篇: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电务段

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

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

4、作业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

2、施工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2007年4月1日版);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07)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7、哈铁总[2011]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

措施:双方严格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1、认真核对施工计划,提前对有关电务段设备进行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2、派专人进行配合,负责配合施工过程中的站场状况、特殊问题指导;

3、配合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现场;

4、室内设电务联络员;

5、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如发现乙方不按标准规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乙方:

1、在甲方设备范围内影响甲方设备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时于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关车间,并办理施工作业单,无甲方签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施工。

3、作业中遇有妨碍施工的电务设备,要及时通知电务人员处理,不得强行施工;

4、电务设备防护区5米内严禁用机械动土作业。

5、严格遵守进入机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时间严禁进入机械室施工。机械室内严禁使用电焊及明火作业。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7、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8、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

结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道床内隐蔽设施准确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专人到现场会同乙方共同确认各种线、缆等设施的位置,

乙方:

1、配合作业涉及电务调试或恢复设备时,必须在施工方案中预留出电务恢复设备及调试时间,并提供联锁试验表及进行技术交底,并不得影响甲方作业。

2、认真执行配合单作业制度,严禁扩大作业范围,并承担扩大作业范围的后果,开通销记时征得甲方同意。

3、没有甲方人员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电务设备有关资料、数据,承担资料、数据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2、提出确保电务设备不被损坏的施工要求,提供电务设备影响范围,承担影响范围不准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3、承担因电务设备处理、恢复、监护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责任;承担要求不明确造成后果的责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并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双方签订的配合作业单进行施工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护作业要求,承担违反施工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承担甲方监护区域不听制止,强行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进度变更时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担通知甲方不及时影响施工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和配合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哈尔滨铁路局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的规定办理。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否则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1、双方严格遵守营业线与运输组织管理实施细则,双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

2、依据设计批准的预算进行支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九、本协议有关条款,遇有上级文件调整时,按上级文件办理。本协议一式5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查。

十、本协议返回甲方并与甲方呼兰信号车间、绥化通信车间签订细化安全措施。《细化安全措施》根据各专业以站为单位单独会签,要经电务段审核、批准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施工专用章)

年月日年月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

(施工专用章)

年月日

批准部门代表签字:(施工专用章)年月日 安全监察室签字:(公章)年月日

第20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总结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总结

昨天,公司领导邀请指挥部孙部长给我们进行了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孙部长详细解读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近期挖断电缆事故和倒树影响行车事故的通报》以及兰州局安监室近期检查的案例,并对我们公司两个项目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0月份以来,全路连续发生11起挖断电缆事故和倒树影响行车事故,兰州局安监室近期检查出的安全隐患10起,其中我们公司就占据了5起。

听了这些事故和安全隐患案例我感触颇深,也充分暴露出我们公司管理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思想认识淡薄、安全意识渗透不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事故离我们很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对指挥部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和回复滞后。公司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和兰州局下发的营业线施工安全方面的文件学习不透,编制的施工方案缺乏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措施审查不到位,方案评审未形成制度,公司和项目部的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死)制度不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脱节、安全检查不彻底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等问题。分包协作队伍中,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效益,施工作业人员普遍存在无安全意识,忽视安全和质 1

量,班前教育和班后总结不落实,进场人员培训和考评多走形式、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或无证上岗、大型机械设备证件不全、无防护就野蛮施工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确保营业线行车的绝对安全,遏制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我认为应注重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教育培训,渗透安全意识

首先组织管理人员必须学习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和兰州铁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方面的文件和要求,强化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班前有教育和班后有总结,勤检查常考核。安全培训必须落实到位,培训人员必须亲自学习,考试可采用闭卷和答辩形式,考试不合格再教育再补考,协作队伍中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置专职防护员和安全员。项目部要制作安全提醒卡,工地现场悬挂安全宣传标语等,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每周交班会上安质部门或施工负责人必须通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落实整改情况,并在全公司范围内下发安全隐患和处罚通报,另外施工负责人必须管安全,技术人员必须懂安全,领工员必须盯安全。

二、落实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考核

安质部门要对全体在岗位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营业线施工卡死制度,梳理安全风险源库制定安全卡控措施,制作营业线施工安全提示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落实《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兰州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强化施工源头管理,从严施工方案审查和施工计划管理,无施工方案、未组织施工方案审查及方案审查未通过、无施工计划的,严禁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及早提报邻近营业线施工日(月)计划,作业前签好施工安全协议。施工负责人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监管,配合监管人员未到场不得组织施工等。安质部必须落实日检、周检和月检查制度,排查出的问题,限期要求整改,作业队未落实和整改到位,要进行通报和处罚,一定要敢管敢罚。

三、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

对每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和项目经理部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分析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整改落实的情况,群众受到教育的情况、责任人处理的情况,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的不在发生,如何做好预防卡控措施等。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要开展不同科目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每年或半年应举办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全专项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等活动。

总结人:罗晓刚

2013年11月15日

《营业线施工监理岗位职责.doc》
营业线施工监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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