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规章制度

2020-12-05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保密规章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电子计算机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带, 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 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

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

小车司机保密工作职责

1、司机不得向有关领导探听、询问公务中末公开的事项。接触到有关不宜公开的事项时,要主动承担保密义务。

2、对高级领导干部参观、视(考)察活动的线路及下榻的地点不得外泄,并主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在接触公务交往中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扩散。

4、在接受运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任务时,应直去直回,并谢绝无关人员搭乘。

5、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文件包或其他涉密书刊物品时,司机不得离车,以确保其安全。

6、领导离车后,司机要协助检查车内有无遗落文件,发现时要立即交还本人。

7、出车时,非经领导同意的人员不准搭车,去要害部位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随车前往;未经允许,司机不得涉及秘密部位。

8、司机对乘车领导议论的事项,不传、不议论。

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以“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为指导思想,各科室在安装杀毒软件时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软盘、光盘、u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

◆专网计算机必须装地区统一的防病毒软件,并设立开机密码。

◆在政府发文单上标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种方式,在拟文时标明是否公开以及公开形式。 ◆严禁接入专网的计算机同时接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严禁在接入专网的计算机与接入互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贮设备,在未采用防护措施(杀毒、格式化等)前不得直接交换数据;严禁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混用。

推荐第2篇:保密规章制度

PAS内部保密规章制度

目的 将系统化的作业程序运用于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活动中,以确保产品研发品质,并顺利进入批量生产,能满足顾客要求及有关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的研发成果得到保护。

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新产品与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设计的全过程、公司涉密资源的运营以及相关人员履行对涉密产品及资料的保密职责。

1.产品研发和生产保密管理制度

1.1总经理负责设计和开发任务书的批准。

1.2 生产技术副总负责设计和开发任务过程的领导和组织。

1.3研发部负责设计和开发的准备和主次及结果的验证以及测试部负责具体实施。

1.4产品研发和生产保密管理制度

1.5产品研发与生产保密管理 研发部门相关员工禁止所有员工禁止带usb接口设备、笔记本到公司,如果需要资料的拷贝,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u盘,做记录后再使用,使用完毕后,下班前必须交还公司。

1.6公司所有开发的令牌、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产品结构原理图纸、关键元器件等不允许带出公司,如果需要带出必须登记审批。

2.员工保密管理规定

2.1 公司所有涉密员工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署《商业秘密保证及竞业限制协议》,以此互相监督,共同保障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2.2 涉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本部门主管的领导外,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做好公司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相关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2.3公司各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能相关的涉密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指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总结和推广涉密员工在保密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检查结果应向涉密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反馈,纳入该员工月度、年度的岗位和绩效考核中,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2.4对新安排至涉密岗位的涉密员工,人力资源部除进行常规的入职教育外,应会同该部门主管共同进行入职保密教育;涉密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更时,部门主管应监督其对保密工作的移交,人力资源部应对其进行离岗保密教育。 3.计算机资源保密规定

3.1 计算机资源(包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数字传真机、数字复印机等)实行统一管理,由各部门登记后报党政办备案。各涉密部门应建立设备台帐档案,用以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运行过程中的维修、升级和变更等情况,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部门自行保管。 3.2 计算机密级类别的设定,由党政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设定计算机密级,由党政办负责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做好计算机三层标密工作。

3.3 配备有计算机设备的部门要专人负责计算机保密工作,并对设备进行管理。计算机资源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计算机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4 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3.5 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处理涉密信息。

3.6 对领导和重要部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安装物理隔离卡。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3.7 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

3.8 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3.9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3.10各部门、单位产生的涉密信息其输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对输出的涉密信息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3.11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备份制度外,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备份的安全保密,并做好异地保存。

4.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4.1 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4.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部门需填写和保管“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的复制件报办公室保密办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告变动情况。 4.3 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应填写“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4.4 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密码柜中。 4.5 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工作区的,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保密办登记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办审查注销。

4.6 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到保密办备案,并赋予不同编号。 4.7 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起及时归档。

4.8 各部门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4.9 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部门负责人负责。需外送维修的,要经领导批准,到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4.10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办负责销毁。

5.文档保密管理规定

5.1涉密电子文件既包括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也包括公司研发设计与生产过程中的图纸、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产品结构原理图纸、关键元器件等。5.2 文档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

5.3 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文档 5.4 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文前面。

5.5 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5.6 各涉密部门自用信息资料由本单位管理员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5.7 各部门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 每周做增量备份,每月做全量备份;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5.8 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备份应严加控制。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转储和借阅。对存储涉密信息的磁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5.9 备份文件和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进行异地备份。

推荐第3篇:计算机保密规章制度

江油市统计局

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

1、单位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2、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3、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按照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单位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4、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 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5、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按照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B17一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规定,设置开机密码。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10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身份鉴别措施,口令长度不少于12位,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内不能存储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应直接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处理, 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存; 严禁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7、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处理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不得连接任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接入学校涉密信息网。

8、在便携式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处理的各类涉密信息(文档、图表、数据等)应在电子文档首页左上角标注密级标识。

9、便携式计算机需要外部人员维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10、便携式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到期更换、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 原使用人员应将便携式计算机内所有信息清除干净,所属部门对便携式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妥善保管。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江油市统计局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

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保发[1999]1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单位内部直接和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网络和单机。 信息发布是指在各类网站、网页、网上论坛等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发布信息的行为;信息传递是指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方式传送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严禁使用单位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任何形式发布、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

第四条 单位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的保密管理工作遵循“ 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 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单位对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实行保密审查、审批制度。发布、传递的信息中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又无法明确界定的,须送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

第六条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发布、传递信息保密审查、审批程序:

一、利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发布、传递信息时,承办人、拟稿人或制作人须填写《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保密审查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审批;

二、将审查、审批后的《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发布、传递保密审查表》及所要发布、传递的信息内容,一同送交发布、传递承办单位或人员;

三、信息发布、传递承办单位或人员确认所要发布、传递的信息经保密审查、审批合格后,方可在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上公开发布、传递信息。

第七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依据《保密奖惩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本规定,未进行保密审查、审批,擅自在单位及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传递,造成或可能造成泄密问题的,依据《保密奖惩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重大泄密事件的,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江油市统计局

涉密、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遵循“ 业务谁主管, 保密谁负责”、“ 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制度、分清职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

第二条 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我单位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并负有领导责任。同时,要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单位涉密计算机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培训涉密计算机管理人员,查处相关泄密案件。

第四条 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 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二)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三)每台涉密计算机均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明确使用人员及使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四)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及密级要按照要求,统一粘贴于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五)在涉密计算机中产生存储的各类涉密文档、图表、图形(多维图形)、数据等,应在文档首页左上角用三号黑体字标注密级标识;涉密信息单独建立文件夹保存,并对文件夹进行加密。

(六)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七)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内进行,维修时将硬盘涉密信息导入到移动涉密存储介质中, 并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八)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 经单位技术人员检查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后,批准变更,办理报废手续。并收回硬盘,集中销毁,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

(九) 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 减少无关人员进入。要按照单位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电磁辐射泄漏超标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视频干扰器。

(十)涉密计算机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要按照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B17一2006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设置密码,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10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身份鉴别措施,口令长度不少于12位,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涉密计算机须设置BIOS开机口令、登陆密码和屏保,且设置的密码内容不得相同。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涉密计算机所处理的国家秘密信息泄露,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七条 单位所有非涉密计算机须统一编号, 并安装杀毒软件。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和本单位暂不宜公开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 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非涉密计算机与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相联。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江油市统计局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内进行,维修时将硬盘中的涉密信息导入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 并由计算机使用人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同时,对所有维修情况进行日志记录。

2、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因调动、退休、调离或因借调、返聘期满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除按《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外,应填写《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由涉密计算机负责人对其使用的涉密计算机进行非密化处理。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在进行非密化处理后,由单位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检查, 确认不再涉密后, 断开网络, 并作报废处理。

3、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单位技术人员检查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后,批准变更,办理报废手续。并收回硬盘,集中销毁,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江油市统计局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内计算机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其它计算机、数字化设备和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相连。涉密网络在投入使用前,须经有审批权的保密部门审批。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单位领导审批, 不得在电子公告板、聊天室等发布、谈论涉密信息。

第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教育和检查, 要把保密教育和检查作为信息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新进员工上岗前, 必须经过安全保密教育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不得随意更改终端软件、系统软件设置和硬件连接与配置。在使用中,发现系统出现异常,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或办公室报告,严禁擅自进行更改。

第五条 客户端用户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业务, 严禁编写病毒程序和从事黑客行为。

第六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按“ 专网专机、专机专用” 的原则配备客户端计算机,严禁配置调制解调器、无线网卡等网络外联设备。

第七条 客户端计算机入网前,均须填报《涉密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审查符合联网要求,方可入网。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内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选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设备。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客户端计算机根据需处理的涉密信息的涉密等级进行分级管理。 口令设置严格按照我单位制定的《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中第五条的要求执行。

第十条 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产生、存储、传递、复制(备份)、归档的涉密信息必须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客户终端下载、复制、打印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打印机输出的涉密信息(含过程涉密文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不得作为他用。

第十一条 在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传递的各类涉密信息(含文档、图表、图形、数据、演示文稿等),应在首页左上角标注密级。

第十二条 严禁将上国际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的存储介质与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联。

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客户端计算机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在使用中发现已被病毒感染,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网管中心。同时对感染病毒的计算机、存储介质进行隔离和杀毒处理。

第十四条 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因调动、退休、调离或因借调、返聘期满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除按《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外,所在单位应及时填写《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由本单位涉密计算机负责人对其使用的涉密计算机进行非密化处理,并报办公室备案。不再使用的涉密计算机, 在进行非密化处理后, 由单位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确认不再涉密后,断开网络,并作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 涉密计算机不得转为非密普通计算机使用。 第十六条 发现有恶意攻击、黑客侵袭、病毒危害、网上窃密及破坏、电磁攻击以及其他重大破坏活动或预兆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及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江油市统计局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1、移动存储介质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审批表》,进行申报、登记,经审批后,方能投入使用,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单位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统一登记、编号,建立台帐,并粘贴单位统一制作的标识,同时标明用途。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2、涉密人员应根据其岗位密级以及办公需求配备相应密级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直接与上国际互连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相连接,用于下载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连接。严禁交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如需从网上下载信息资料, 应该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从上网计算机上下载信息资料后,通过中间机(中间机指的是既不用于上网又不是涉密的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后,将信息资料刻录到光盘上,然后导入涉密计算机。禁止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存储介质;禁止在低密级存储介质上存储高密级信息。

4、因工作需要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向有关机关、单位提供涉密信息的,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必须一事一盘(可用软盘)严禁提供与该项工作无关的其他涉密信息。传递时应进行检查。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按涉密文件管理规定通过机要交通进行,严禁通过普通邮局、特快专递等非机要形式传递。

6、因工作需要接收外来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登记。按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病毒检查和杀毒后才可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7、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原使用人员应将移动存储介质内所有信息清除干净,所属部门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妥善保管。

8、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填报《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外出审批表》,经所在部门检查、审批后带出。在规定时间内返回,返回后 3 日内所在单位计算机负责人要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办理检查手续。

9、严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游览、探亲、访友、参观和出入公共场所。

10、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含港、澳、台地区)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实行专人集中保管,不用时应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保存。

1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报废、销毁时,应交单位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处理。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推荐第4篇:保密的规章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

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电子计算机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带, 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 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

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

小车司机保密工作职责篇2: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新)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篇3: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 密级分类

第5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 保密措施

第9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

第17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 保密环节 第19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 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 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第23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 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

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 违纪处理

第31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 元至 元的罚款。

第32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篇4:保密规章制度 pas内部保密规章制度

目的 将系统化的作业程序运用于公司的产品研发和生产活动中,以确保产品研发品质,并顺利进入批量生产,能满足顾客要求及有关标准、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的研发成果得到保护。

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新产品与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设计的全过程、公司涉密资源的运营以及相关人员履行对涉密产品及资料的保密职责。 1.产品研发和生产保密管理制度 1.1总经理负责设计和开发任务书的批准。 1.2 生产技术副总负责设计和开发任务过程的领导和组织。 1.3研发部负责设计和开发的准备和主次及结果的验证以及测试部负责具体实施。 1.4产品研发和生产保密管理制度 1.5产品研发与生产保密管理 研发部门相关员工禁止所有员工禁止带usb接口设备、笔记本到公司,如果需要资料的拷贝,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u盘,做记录后再使用,使用完毕后,下班前必须交还公司。 1.6公司所有开发的令牌、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产品结构原理图纸、关键元器件等不允许带出公司,如果需要带出必须登记审批。 2.员工保密管理规定 2.1 公司所有涉密员工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署《商业秘密保证及竞业限制协议》,以此互相监督,共同保障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2.2 涉密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本部门主管的领导外,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做好公司秘密的保守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相关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2.3公司各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与本部门管理职能相关的涉密人员的岗位工作进行保密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指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总结和推广涉密员工在保密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检查结果应向涉密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反馈,纳入该员工月度、年度的岗位和绩效考核中,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2.4对新安排至涉密岗位的涉密员工,人力资源部除进行常规的入职教育外,应会同该部门主管共同进行入职保密教育;涉密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更时,部门主管应监督其对保密工作的移交,人力资源部应对其进行离岗保密教育。 3.计算机资源保密规定 3.1 计算机资源(包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数字传真机、数字复印机等)实行统一管理,由各部门登记后报党政办备案。各涉密部门应建立设备台帐档案,用以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运行过程中的维修、升级和变更等情况,设备的随机资料(含磁介质、光盘等)及保修(单)卡由各涉密部门自行保管。 3.2 计算机密级类别的设定,由党政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设定计算机密级,由党政办负责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做好计算机三层标密工作。 3.3 配备有计算机设备的部门要专人负责计算机保密工作,并对设备进行管理。计算机资源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计算机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4 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3.5 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处理涉密信息。 3.6 对领导和重要部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安装物理隔离卡。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 3.7 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

3.8 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3.9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3.10各部门、单位产生的涉密信息其输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对输出的涉密信息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3.11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备份制度外,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备份的安全保密,并做好异地保存。 4.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4.1 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4.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部门需填写和保管“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的复制件报办公室保密办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告变动情况。 4.3 因工作需要向存储介质上拷贝涉密信息时,应填写“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时在介质上按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4.4 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密码柜中。 4.5 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出工作区的,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保密办登记备案,返回后要经保密办审查注销。 4.6 复制涉密存储介质,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到保密办备案,并赋予不同编号。 4.7 需归档的涉密存储介质,应连同“涉密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起及时归档。 4.8 各部门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4.9 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由各涉密部门负责人负责。需外送维修的,要经领导批准,到国家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4.10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办负责销毁。

5.文档保密管理规定 5.1涉密电子文件既包括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也包括公司研发设计与生产过程中的图纸、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产品结构原理图纸、关键元器件等。 5.2 文档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 5.3 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文档 5.4 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文前面。

5.5 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5.6 各涉密部门自用信息资料由本单位管理员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5.7 各部门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 每周做增量备份,每月做全量备份;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5.8 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备份应严加控制。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转储和借阅。对存储涉密信息的磁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5.9 备份文件和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进行异地备份。篇5: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巴马儒礼桃花源养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文 件

桂福矿发[2011]03号 巴马儒礼桃花源养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实行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

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各类地质资料及技术成果报告。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八、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

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

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

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

害。具体见档案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等制度包含的内容。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

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

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

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资料进行密级分类,分类标

准确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

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

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综合办公室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计算机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管理员负责保密。

第十二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

施:

一、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携带外出,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三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技术的开发、使用、保存、维修和

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

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

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

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六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

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

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接到报告,

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酌情处以相应

的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

六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开除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

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

者知悉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草拟、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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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作者:市保密局 发布日期:2009/6/11 点击数:19521 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电子计算机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带, 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 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

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

小车司机保密工作职责

1、司机不得向有关领导探听、询问公务中末公开的事项。接触到有关不宜公开的事项时,要主动承担保密义务。

2、对高级领导干部参观、视(考)察活动的线路及下榻的地点不得外泄,并主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在接触公务交往中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扩散。

4、在接受运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任务时,应直去直回,并谢绝无关人员搭乘。

5、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文件包或其他涉密书刊物品时,司机不得离车,以确保其安全。

6、领导离车后,司机要协助检查车内有无遗落文件,发现时要立即交还本人。

7、出车时,非经领导同意的人员不准搭车,去要害部位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随车前往;未经允许,司机不得涉及秘密部位。

8、司机对乘车领导议论的事项,不传、不议论。

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以“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为指导思想,各科室在安装杀毒软件时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和杀毒,不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软盘、光盘、u盘等载体,不访问非法网站,自觉严格控制和阻断病毒来源。

◆专网计算机必须装地区统一的防病毒软件,并设立开机密码。

◆在政府发文单上标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三种方式,在拟文时标明是否公开以及公开形式。

◆严禁接入专网的计算机同时接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严禁在接入专网的计算机与接入互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贮设备,在未采用防护措施(杀毒、格式化等)前不得直接交换数据;严禁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贮设备混用。

推荐第6篇:邮政档案保密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推荐第7篇:邮政档案保密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邮政档案保密规章制度。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管理制度《邮政档案保密规章制度》。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推荐第8篇:大庆协和医院保密规章制度

大庆协和医院保密规章制度

1、本院的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

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在医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医院经营发展的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提成收入为绝密级。

机密是重要的医院秘密,医院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如财务数据、医疗技术、内部规章制度等)、员工工资性收入为机密级。

秘密是一般秘密,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尚未进入市场活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医院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医院主任批准。

3、当我们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漏或者可能泄漏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科或医院主任;否则您将收到经济出发,直至被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

4、医院将对保守、保护医院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进行奖励。

推荐第9篇:某乡镇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镇内各种文件要严格把关,属秘密事项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四、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为加强我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3、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4、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5、网上如有发现涉密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6、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镇内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六、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七、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镇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镇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八、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党政办负责复印。

4、任何部门或个人对产生的密级文件、资料复印件要严格按照原件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5、复印机管理人员要加强保密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乡各站、办、所计算机正常运行,规范和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各站、办、所需在办公室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单等原始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第二条 将计算机管理纳入各站、办、所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杀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党政办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单位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 要设置开机密码和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应视情况及时更改,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 根据各站、办、所的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和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工作。备份资料需要存档的,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第七条 各站、办、所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第八条 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专人负责本计算机的统管理,维护计算机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接入网络或安装其他网络设备。

第二条 秘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材料必须与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三条 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市机要保密局报告。

第四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五条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政办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科室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 各站、办、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电脑必须妥善保管。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 暂停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五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县国家保密单位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市机要保密局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六条 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 涉密站、办、所应将本部门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第三条 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乡党政正职和分管单位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党政办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五条 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涉密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涉密网络上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配置必要的安全策略。

第二条 使用涉密网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该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反动、色情、邪教等有害信息。

第三条 乡党政办负责对涉密网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并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其工作同时接受相关公安、保密等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

第四条

坚持“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注意加强对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硬盘、软盘、光盘、磁带等)的管理,特别是对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五条 加强对涉密网上网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法规,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杜绝网上泄密事件发生。

第六条 接入涉密网的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 涉密网络,要求设有符合要求的开机启动密码、系统帐号、屏幕保护、资源共享保护等严格的保护措施,涉密系统只能安装涉密操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

第八条 涉密网络必须由专人操作管理,必要时只与专网相连且在工作完成后立即脱离网络。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县直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连江县气象局密件、内部文件管理制度

一、收文

1、机关公文实行保密干部专人接收和管理。保密干部收到文件资料后,应看清来文单位标题和内容,使用统一登记簿准确登记,不得漏登、错登。

2、收到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填写好处理单,及时送有关领导批阅,按照批示意见进行传递、承办;保密干部对承办的公文应跟踪督办检查,严防丢失等问题的发生。

3、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要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及时收回入柜,妥善进行保管;“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准在保密室外过夜。

二、发文

1、本机关的文件资料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应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机关发文要严格登记、准确注明文种、文号、秘级内容、份数、发往单位,做到手续清楚,去向明确。

2、寄发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机要交通传递或指派专人专车递送,严禁托人携带或通过普通邮件寄发。

三、管理

1、文件资料及物品实行保密干部专柜专盒专室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物相符。

2、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去与工作无关地方;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外出,应经主要领导批准,对携带的文件资料及物品应密不离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3、借阅文件资料应履行批准和签字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清退归还,防止发生丢失等泄密事件。

4、机关除立卷归档和清退的文件资料外,其它所有文件资料不准变卖,一律送交市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统一销毁,不准自行擅自处理。

连江县气象局确定秘密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本单位制发“三密”(“绝密”、“机密”、“秘密”简称“三密”,下同)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知识的学习,熟悉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和涉密事项具体内容,在起草文件资料时做好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定密程序严格审查和报批。

二、经保密审查和批准打印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上打印,不准在非涉密计算机上打印;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执行。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文件资料的左上角加盖文件资料发文顺序号。

三、寄发“三密”文件资料应通过邮政机要交通寄发,不准通过普通邮件和挂号寄发;派人送达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发往市内的“三密”文件资料应严格履行收文签字手续,不准通过文件交换站分发;在会议上分发的会议材料,应打印清单一并装入会议文件袋,会后由参会人员交本单位保密员登记保管。

四、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由发文单位保密员在

第二年的第一季度组织对上年度的清退回收和关于审计,确保打印数与本单位存档数、外单位存档数、清退回收数帐物相符;收文单位对需要存档的“三密”文件资料,应打印存档清单交发文单位备案,发文单位在清退回收“三密”文件资料过程中,如发现丢失无法清退回收的,应督促收文单位查找并报市国家保密局处理。发文单位对“三密”文件资料清退回收情况应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

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规划和建设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符合《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保密技术要求》,同步规划和落实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第一条 计算机设备保密管理

(一)应选择经国家保密局测评机构认可的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或设备。

(二)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及涉密计算机网络产品或设备在使用前,由机关各部门进行登记,标明密级,粘贴密级标识,并向本单位保密部门备案。

(三)未在部门登记的计算机、存储介质、计算机网络产品或设备等不得接入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处理涉密信息。因特殊情况处理过涉密信息的,在部门登记后纳入机关保密管理范畴。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变动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网络配置、密级标识等。

(五)涉密计算机在淘汰、报废或送出机关维修前,要拆除涉密存储介质。

第二条 涉密信息保密管理

(一)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涉密信息,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密级确定后,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

(二)涉密计算机处理、存储的涉密信息应有相应的密

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三)各单位工作人员中产生的机密级以下秘密信息原则上在单位内网中处理,存储在个人移动硬盘内。

(四)绝密级秘密信息必须用绝密计算机处理,并在专用存储介质中加密存储。

(五)发往各上级或下属单位的涉密电子邮件,应当通过本系统普密网传递,不得在低于涉密邮件密级的网络中发送涉密邮件。

(六)未经批准严禁私自下载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打印或下载的涉密信息应当按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七)保存涉密信息,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八)不得在非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上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单机)保密管理

(一)涉密单机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是保密管理责任人,使用人员是保密直接责任人。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放置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专用房间内使用,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三)未采用低辐射材料的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电磁干扰器,且涉密计算机工作时必须保证电磁干扰器已打开并正常工作。

(四)涉密计算机(机密级以下)应专机专用,临时调

用需经单位领导批准。严禁个人私用,不得在密码设备上安装与密码工作无关的部件(含软件)。

(五)绝密计算机由部门指定专人按核心密码设备管理,使用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

(六)除核心涉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绝密计算机。

(七)绝密计算机必须单机使用,禁止将绝密计算机接入其他任何网络。

(八)绝密计算机只限在单位内部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出。

(九)涉密计算机的维修要由保密主管部门指定维修点,并做好维修日志记录,涉密计算机的报废须经过市保密局涉密载体销毁中心报废,不得私自交易到废品收购站。

第四条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

(一)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由各单位保密部门统一管理,使用时应履行借用登记制度。

(二)严禁使用涉密便携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

(三)便携涉密计算机登陆时应采取口令登陆或其他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其他无关人员使用。

(四)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和移动存储介质配合使用,所有涉密信息必须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中,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中不得存储涉密信息。

(五)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须填写审批表,经

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携带外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制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归还后,本单位保密部门要对其使用情况进行保密检查。

(六)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尽可能随身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在任何地方离开计算机时,必须拔出移动存储器,并关闭计算机。

(七)对保管和使用便携计算机中发生的安全事件,必须及时对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隐瞒。

第五条 密钥、口令管理

(一)口令由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集中产生供用户选用,并对口令更换进行记录。

(二)处理秘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八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系统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的系统,应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制认证措施。

(三)应采用组成复杂、不易猜测的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四)口令必须加密存储,在网络传输时必须有加密措施,并且保证口令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 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一)存储介质的范围:软磁盘、硬盘、磁带、移动硬盘、U盘、刻录光盘、纸质文件等。

(二)涉密存储介质应按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秘密载体管理。

(三)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介质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或损坏的存储介质应及时交由本单位保密部门统一送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

(四)禁止绝密级存储介质接入机关内网。

(五)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带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携带涉密U盘外出,但外出携带的涉密U盘内只能存储与外出工作任务有关的涉密信息。

(六)一切带有密级的存储介质,要严格控制接触范围,不准个人私自复制、抄录、打印,否则追究领用者的责任。

(七)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到保密管理部门清退其保存或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并办理变更手续。

(八)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本单位保密部门批准的人员在本单位保密部门批准的地方进行,严禁在其他地点或由其他人员维修涉密计算机。

(九)涉密介质管理制度应符合《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厅字„2000‟58号)文件要求。

第七条 互联网保密管理

(一)禁止在互联网中处理、发布以及利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和其他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凡向互联网上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审查工作按宣传报道保密管理规定办理。

(三)本单位互联网网点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单位保密部门备案。

第八条 病毒防治管理

(一)涉密系统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查毒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病毒样本库。

(二)应适时进行包括服务器和客户端的查毒杀毒,并对染毒次数、杀毒次数、杀毒结果作出记录。

(三)不允许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杀毒的软件,不阅读和下载来历不明的邮件或文件,严禁控制,阻断病毒来源。

(四)应制定对查、杀病毒软件的使用规定、定时查毒的周期时间、控制病毒来源的具体措施,并由安全保密管理员对其中某些具体项目进行检查。

第九条 通信、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密管理

(一)通过加密传真机传输涉密信息,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二)原则上不使用复印机复制秘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秘密载体要履行审批手续。

1.复制绝密级载体,须经该秘密载体制发单位批准。2.复制机密级载体,须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3.复制秘密级载体,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4.密码电报严禁复制。

(三)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严禁在移动电话、办公电话、对讲机等普通通信设备中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连江县气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第一条

公开宣传报道、发布信息、展览展示以及组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凡属国家秘密事项,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宣传报道。

第二条

通过刊物(含内部刊物)、新闻媒体、国际互联网、展览展示、学术交流活动等形式公开报道或发布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要经过保密审查。

第三条

保密审查实行自审与送审查结合的办法。其工作程序为:

(一)承办人提出拟公开宣传报道的信息,由承办人提出信息用途,填写××活动,要经过本单位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审查。

(二)单位各有关部门对公开宣传报道内容进行审查,提出保密审查意见。

(三)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信息,报保密工作部门审查。在报送材料时,要附送保密审查事项的情况说明和相应的宣传报道保密审查表。

主办部门应提供必要的保密审查条件。

第四条

未经批准,本机关单位涉密人员不得接受新闻单位采访。经批准接受新闻单位采访,应严格掌握尺度,回答的问题或提供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情况。

第11篇:5.5安全保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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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的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及公司承诺保密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主

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

场分析,广告策略,公司内部掌握尚未公开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资料、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人事档案·工资薪酬、劳务收入资料、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3、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

一、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

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 、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

供、销渠道,客户和供应商名单,买

,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上述信息、,无论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视为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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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一)

职责

总经办

1、负责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维护和调整。

2、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督导实施和检查

3、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相关奖惩的发起、

审核及相关公告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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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部门

负责与部门相关保密信

息、和资料的管理。 负责对掌握本部门保密信

息、的相关员工进行保密的教育

、监督和检查。

3、负责本部r

刁保密工作的奖惩的发起。

第二章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第五条密级的划分

(一)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

“机密”、“秘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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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产。}胡干发和‘}:-,,竹理)

第七条员工任职期间的保密

(一)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

衅、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公司的保密规草、制度没有规

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陇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

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一于第三方但公

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二)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一仁亦应本着

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基一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

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三)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

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

均属于公司享有。员工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公司应当依员工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

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

,有关的发明权、

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

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

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公司享有,员

工尊重公司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四)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

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

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

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

密。甲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再与公司生产、经营

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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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涉密载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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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磁介质载体: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记录国家秘密

信月、的磁盘(含软盘、U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一以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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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办公室保密文件管理规章制度

四文木业办公室保密文件管理规章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四文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办公室设专职机要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各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保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三、坚持执行机要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文件收发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工作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打字员要加强对秘密文件材料的管理,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不得外放,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打印核对的清样,油印的废纸应该及时销毁。

五、为保证机要文件能及时阅办,提高工作效率,送有关领导(部门)阅办的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离开办公室应将机要文件退还保密管理员,以防止文件泄密,丢失。

六、机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从文件夹中取出文件留用,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打印或

复印。

七、“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准翻印,不准扩大阅读范围,不准私自抄写,如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上报部门“机密”“秘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必须经本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复印,复印的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并办理登记手续,复印件要和原文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各单位部门的计算机不能存储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

九、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严禁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四文木业总经办

2013-12-10

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一、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公章使用,维护公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森林公安局日常工作和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本局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2、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3、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印章保管人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不得玩忽职守。

5、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二、印章的使用制度

1、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

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2、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3公章使用原则上要在办公室内,不准将公章携带出机关以外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请示领导批准。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盖印章的,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用章。

5公章要定期清洗、保证用章规范、端正、清晰。

公文管理制度

为使森林公安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办理

(一)收文办理指对收到的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1)收到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拆封、登记,贴上“文件传阅单”,及时将文件送交主要领导阅示。

(2)领导阅示后、批示有关部门办理,办公室及时将文件送交有关部门。

二、传阅

(一)领导批办意见后,一般应在当天进入传阅阶段。注明特急的文件,要随传随送。

(二)文件在科室间传递过程中,阅后均应签名。如果部们领导一时不在机关,文件可直接转给有关科室传递,不要耽搁,待领导返回后再传阅。凡需要部领导阅示的文件,均有办公室文书负责传递、催办、保管。

(三)每一科室或部们领导传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工

作日。由科室处理的,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涉及到个别科室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办妥;对情况复杂、需要反复协商的特殊情况文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送部领导审阅。办理文件涉及几个科室的,由主办科室负责联系处理。

三、催办、督办

办公室文书有关科室和部领导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人员负责催办、督办;各科室送请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文件,由各科室负责催办、督办。

四、发文办理

(一)发文类别和发文程序

发文,一般由相关科室人员起草,科室负责人负责审阅,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登记、编号。发文后的文稿由承办人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五、公文归档

(一)凡反映本指挥部机关工作活动,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由部档案室统一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二)查阅、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凡调阅一般性文件,应办理登记手续;调阅机要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单位来调阅的,凭单位介绍信按上述权限经批准方可调阅。

(三)借阅档案材料,时限一般为半个月;如需续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凡本制度未涉及的,均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处理办法》执行。

机关卫生制度

为了保持机关卫生清洁,营造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有搞好环境卫生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卫生劳动。

二、每天上班前必须先打扫卫生,办公室卫生要做到保持整洁、无烟蒂、无纸屑,无杂物。垃圾桶内垃圾要每天倒掉,窗台无尘土,室内摆放规范整齐合理有序。

三、不准在办公楼内随意吐痰,乱扔纸屑、烟蒂等杂物,不大声喧哗,干扰机关工作秩序。

四、下班后必须关掉各自办公室内所有电器、门窗。出现失火、失盗问题,后果自负。

五、保持工作、生活环境的清洁卫生应是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对于经常不参加卫生劳动的个别人和责任区内经常出现不清洁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13篇: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局技术人员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能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第三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超大存储量的国外品牌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作为涉密设备使用。

第四条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第五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信息存储、传输、电磁泄漏发射等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和销毁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的保密规定。

第六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置在安全可控环境中,复印、打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第七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需维修的,应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上门维修或送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单位技术人员现场监修。

第八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送至有保密资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14篇:涉密资质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科技有限公司

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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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总则 ........................................................................................................................2 保密机构与职能 ....................................................................................................2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3

3.1 涉密人员分类与等级界定 .............................................................................................3 3.2 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3 3.3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3 3.4 涉密人员保密津贴 ........................................................................................................4 3.5 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4 3.6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5 第四章 保密管理制度 ........................................................................................................5

4.1保密监督检查 .................................................................................................................5 4.2涉密文件的管理 .............................................................................................................7 4.3涉密要害部门的管理 .....................................................................................................8 4.4保密考核和奖惩 .............................................................................................................9 4.5涉密项目的现场管理 ...................................................................................................10 4.6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12 第五章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2

5.1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13 5.2移动存储介质 ...............................................................................................................13 第六章 第七章 保密培训制度 ......................................................................................................13 涉密事件的报告和查处 ......................................................................................14

附则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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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公司的保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技术支持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都有保守公司所有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保密办总监是负责保密工作的专门人员,主管公司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依法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管理。

2.定期召开保密会议,分析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措施;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并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保密部门交办的工作。

3.依法制定和修改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公司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工作。 5.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泄密事件,并进行查处。 6.负责有关事项的保密审查。

7.负责公司各项保密事项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并协助处理涉外事项、机要档案及对外宣传中的保密工作;

8.负责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含互联网)的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保密负责人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各委员应把保密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依据保密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融为一体,同步进行。

第三条保密办总监,负责公司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保密负责人指定其他专职人员三人组成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整个保密工作。

第四条公司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保密工作经费,用于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和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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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3.1 涉密人员分类与等级界定

第一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二条 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及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四条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公司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五条 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并进行调整。

3.2 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一条 公司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书面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实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及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二条 所有涉密人员按进公司、在岗、离岗、出国几个阶段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3.3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一条 公司按照第六章节“保密培训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二条 公司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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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涉密人员保密津贴

第一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承担涉密任务或工作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制度,在对涉密人员进行涉密等级界定和其已签订《保密责任书》的基础上,审批发放保密津贴。

第二条 涉密人员保密津贴随工作岗位和承担任务的实际涉密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第三条 涉密人员承担多项涉密任务或一人多岗的,以涉密等级最高的任务或岗位确定其涉密等级和保密津贴。

第四条 保密津贴发放标准:一般涉密人员保密津贴标准为300元/月。

3.5 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一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接触国家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二条 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公司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三条 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公司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公司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四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公司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有特殊要求的也应注明),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条 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对已经离职的涉密人员公司劝其(包括通过其家人、亲属劝其)返回单位。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公司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条 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公司可不予批准。

第七条 在岗涉密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受聘于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涉密人员在脱离原涉密岗位3年内不准到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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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岗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原则上不准因私出国(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境)的,按照《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对于出国(境)可能威胁国家秘密安全的涉密人员,公司可不批准其出国(境)。

3.6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一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因私出国、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委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第二条 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涉密人员管理工作: (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二)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等级审定和变更;(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

(五)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六)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

(七)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境、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

第三条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国家秘密的,公司将进行查处,并根据保密奖惩制度、泄密查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泄密责任。

第四章 保密管理制度

4.1保密监督检查

第一条存储有秘密信息的各类软件(含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清点、登记,并建立配置、维修和销毁档案。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各种保密设备和设施,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许可的,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许可的安全保密产品。

第三条严禁在对讲机、各类无线电话(车载、无绳)以及未经加密的普通电话和传真机中传输和谈论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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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公司保密办负有对本公司所有网络接入设备进行定期安全保密检查及维护的职责,并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和教育。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凡需要在公司主页上对信息进行发布,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发布的信息,应首先由各部门领导或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人员审核发布。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非法信息。

第六条存储涉及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与局域网、国际互联网相连(物理隔断),并且必须设置必要的用户识别密码,做到定期更换。不得在未采取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技术措施的计算机网络输入、保存和传递属于国家秘密信息。

第七条在计算机系统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的信息应妥善保管于安全保密设备中。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含便携机和移动存储设备)和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公司应当根据涉密程度设立控制区,未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或保密办)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和使用。原则上涉密计算机(含便携机和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带出安全保密区域,如确应工作需要将存储涉及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带出安全保密区域的,要做到随身保管,并对这些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含有绝密级以上的,必须通过保密渠道传送。

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出的涉密文档、数据等,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同样视为保密信息,应妥善保管于安全保密设备中。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确需送外检修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送保密局认定的公司检修。并必须先清除涉密计算机硬盘存储的信息,维修后必须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密负责人。

第十二条复印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及操作。

不得利用内部复印机擅自复印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等),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须经保密办批准后方可复印。

第十三条对复印机要重视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违反保密规定使用复印机造成泄密事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传真机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保密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在传真机上加装其他部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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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涉密文件的管理

第一条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内部传递(传阅),必须登记编号,并与非涉密文件、资料分类登记,单独传阅。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条公司秘密文件、资料的拟文草稿和修改稿以及印刷清样,应进行登记和管理,除必须保留存档的以外,均应经保密负责人同意,监督销毁。

第三条公司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的打印,必须由打字员或文印人员承担,或者送交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规定的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印刷厂打印。打印中的校样、废页、多余文稿、软盘、光盘等应及时销毁。

第四条秘密文件、资料的开封、传递、处理,必须由专人负责。传递的秘密文件、资料,须封装并在封套上标明密级,属于绝密文件、资料,还应贴密封条或加盖密封章。

涉密文件、资料和档案资料的学习传达、查(借)阅,在发文单位规定的保密期限内,要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围。知情人员范围由公司保密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出办公室;公司其他涉密人员也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随意带出。

因公外出人员,个人不准随身携带绝密文件、资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随身携带绝密文件、资料时,事先必须经公司保密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进行保密教育,并要二人同行,严密看管,不得遗失。

携带机密或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装在文件包或密码文件箱内,并乘坐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随身携带机密或秘密文件、资料外出。不准携带机密或秘密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公司、游览参观、探亲、访友。

第六条涉密文件、资料的归档,要严格按发文单位有关保密期限的规定以及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分类立卷、装订成册。与非涉密案卷分柜保管,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保险装置中。

第七条秘密文件、资料和档案的复印,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属于绝密文件、资料以及密码电报和制发机关规定不准翻印的其他秘密文件、资料,严禁复印。

2.复印制发允许或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制发同意翻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秘密文件,必须经公司保密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公司科研、管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涉密档案资料,必须经公司保密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涉密内容的电子存储媒体、光盘、图片、胶片等档案资料未经公司保密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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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章制度

第八条涉密档案材料的解密、移交、销毁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科院有关保密规定,在公司保密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下严格管理。

4.3涉密要害部门的管理

第一条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第二条保密委员会负责:

1.确定和调整本机关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组织制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3.与保密要害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

4.组织协调保密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 5.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技术防范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条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范围由本机关确定。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名单须报上级保密部门备案。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位工作: 1.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 2.受过党纪政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有严重违反保密法规记录的; 4.配偶为非中国公民的; 5.未通过涉密资格审查的; 6.社会上临时聘用的;

7.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认定不适宜的。

第五条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在岗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六条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与保密委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主要包括:根据涉密程度所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纪律和其他限制性要求及需要事先告知的事项,奖惩规定等。

第七条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脱离涉密岗位的,须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同时实行脱密期制度,脱密期限由本机关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

第八条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情况纳入岗位考核内容。

第九条保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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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章制度

分,并调离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对未按规定确定保密要害部位,导致重大泄密事件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要害部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的,按照领导干部保密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4保密考核和奖惩

第一条

保密工作考核的对象是整个公司保密工作管理人员和全体涉密人员。

第二条公司对在岗涉密人员考核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保密法规情况; 2.贯彻落实公司保密制度情况; 3.履行保密职责和员工保密守则情况; 4.遵守保密纪律情况;

5.保密检查及保密技术检测情况。

第三条各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考核内容如下: 1.确定密级及标识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情况;

2.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清退、保存、归档是否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登记、审批和签字;3.参加保密教育和培训情况;

4.涉密计算机(包括便携式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管理使用情况;5.保密检查情况;

6.贯彻落实保密法规和公司保密制度情况。

第四条凡发现或证实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情节轻微的 1.第一次批评教育;

2.第二次扣发两个月保密津贴;3.第三次扣发半年保密津贴;

4.在第三次扣发半年保密津贴期间,再次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调离涉密岗位,由保密办报综合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通知其所在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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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保密法规、制度、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除从当月停发保密津贴外,报国家有关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条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除了发放保密补贴之外还可以发放保密奖励金。

4.5涉密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一条在项目中严格准守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 第二条 项目中保密信息的范围

1.保密信息是指由甲方通过文字、电子或数字方式或媒介向乙方提供的,在提供时明确标记有“保密”的,以及虽未标记为“保密”但属于甲方的生产经营数据、报表、图幅、报告及技术信息。口头传达并在传达同时认定为属于保密的信息应当视为保密信息。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方面有保密要求的资料信息。 保密信息还包括本项目研发中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数据库所有的数据;

(2)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3)市场研究结果,市场渗透资料,及其他市场信息; (4)销售和市场计划、规划及策略; (5)销售额、成本和其他财务数据;

(6)经营秘密、技术秘密、设计及专有的经营和技术信息,与本协议所涉及产品及其程序设计、源码等有关的方法、经验、程序、步骤;

(7)产品、零件及服务的供应源; (8)任何其他秘密工艺、配方或方法;

(9)本项目研发形成的双方共有技术、产权、软件成果、研究思路在成果申报之前。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甲方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乙方已经独立开发的及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甲方的任何权利的信息,并且该等信息是在乙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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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章制度

(3)乙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甲方获悉之前已经占有的信息,并且就乙方所知乙方并不需要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4)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以后并非由于乙方的过错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5)乙方在未违反其对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三条项目中保密信息的使用

1.乙方应使所有保密信息得到最严格的保密,并且除为促进软件新产品发展,或本协议允许的用途外,不得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乙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用措施同样严格的措施,并责成其每一位有可能得到保密信息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分别就本协议涉及的保密内容签订一份与本协议所列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2.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复制、出版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如果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查验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转让权或所有权。项目研发形成的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等属双方共有。

第五条 文件退还

如果双方同意终止《xxx》项目合作,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终止后的10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论其是否是在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或在纸张载体上存储、保存或记录的);如果乙方退还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为不可行,则该乙方应将其销毁,或者从计算机或其他电子系统中将其删除或抹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违反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应赔偿甲方因上述违约而导致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其法定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3.除非双方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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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资质、证书使用严谨、规范、合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准守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质、证书系公司资产,除用于公司经营外,任何个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使用。

第三条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 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第四条公司内部使用资质、证书用于招投标、各种外部审核等工作时, 须由该项工作责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报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能使用。

第五条外部单位、个人借用公司资质、证书,须由使用人或本公司该项 工作联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报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能借用。

第六条公司资质、证书管理部门以经批准的《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作为使用依据并存档,并对使用情况作登记,确保资质、证书的规范使用。

第七条附件《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是本 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密载体包括涉密存储介质以及涉密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等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

第二条涉密载体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涉密载体须确定专人实施安全维护管理。

第四条涉密载体的维修、更换、报废,实行审核许可制,必须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许可,送交有保密维护资质的单位维修、更换。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涉密载体送交非指定单位维修、更换。

第五条涉密载体维护检修时,必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

第六条涉密载体更换、报废后,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登记、保存,经领导审批后,统一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集中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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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第一条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的计算机。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专机专用,特殊情况需多人使用的,由单位指派专人管理。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必须标明密级,注明管理人。 第四条严禁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任何网络。

第五条严禁在没有任何保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上的数据拷贝到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上。

第六条严禁将处理涉密文件的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连接互 联网的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第七条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文件柜中,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需填写“涉密计算机携带外出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返回时,需对涉密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以确保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5.2移动存储介质

第一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第二条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联接互联网。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实施专人专柜安全管理。

第四条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必须存放于本单位指定的安全柜。

第五条因工作原因确需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出单位工作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经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备案。

第六条认真落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登记、清理、保管工作,严防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对涉密载体要定期实施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导致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保密培训制度

第一条公司及部门领导负有依法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保密宣传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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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把保密宣传教育与政治教育、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第三条各部门要经常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保密法规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指示,及时通报失泄密案例,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防范能力。

第四条新录用的员工上岗前由所在部门进行保密教育。 第五条对专(兼)职保密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专(兼)职保密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保密局的保密培训学习,经注册备案和资格认定,取得上岗证书。

第七条专(兼)职保密员在岗年限一般不应少于两年。如因工作需要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的,先报公司保密负责人,再报保密局对新调整上岗人员进行注册备案、资格认定。

第七章 涉密事件的报告和查处

第一条保密办公室对泄漏国家秘密的责任人具有处置权,对外联系国家保密局,处理泄密事件。

第二条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密品、密件,自发现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发生、发现泄密事件,必须坚持“一事一报”和立即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隐瞒不报。

第四条发生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积极协助调查,既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基层发现或发生泄密事件,要立即向保密办公室报告,保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情况核实,在初步核实的前提下,对一般涉密事件须二十四小时内向上一级保密组织报告, 对重大泄密事件,一份绝密件或两份以上机密件,必须立即向上级保密组织报告。

第六条对发生的一般泄密事件,查清情况后保密办公室向省市保密局报告,对发生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向境外组织、机构或人员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等重大泄密事件要逐级报告。

第七条泄密事件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的内容 ;

2.泄密事件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

3.泄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在部门、岗位; 4.泄密事项的名称、内容、密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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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章制度

5.对泄密事件造成的危害做出评估; 6.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7.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的整体方案。 第八条查处后报告的内容:

1.发生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和教训; 2.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3.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九条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主要包括:

1.查明所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危害程度、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

2.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对泄密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4.针对泄密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十条一般泄密事件由局保密办公室负责调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对调查工作实施监督,重大泄密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直接进行调查,保密办公室协助配合。

第十一条保密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保密部门在查处案件中,基层部门和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泄密事件调查中需要查明:

1.被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具体内容、密级、数量;

2.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危害程度;

3.是否可以补救以及可以补救的措施;

4.事件发生、发现的经过及主要情节;

5.对事件性质的认定;

6.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对事件应负的责任;

7.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或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 第七条保障措施

1.对泄密事件的处理,在查明泄密事件的基础上,保密办公室写出结案材料,对需要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保密办公室应立即将案件移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2.对泄密事件责任人或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罚种类: (1)刑事处罚:由国家有关机关执行; (2)罚款:根据情节处责任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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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报批评:对泄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认识态度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3.在泄密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基层部门和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泄密事件的补救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泄密造成的危害。

4.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的终结期限为三个月,不含国家机关实行强制措施、诉讼时间。

5.泄密事件查处工作终结后,,保密办公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保密部门报送泄密调查处理报告。

附则

第一条 涉及公司各部门的特别保密规定由各有关部门具体制定。 第二条 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 本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保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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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16篇: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管理制度《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第17篇:保密

川体函„2011‟55号

关于报送开展网络和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检查

自查情况的函

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省体育局开展网络和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专项检查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我局在接到保密检查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此次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安排局办公室牵头自查工作,局领导带头受检,机关干部职工积极配合,以确保自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尽快整改和复查。

二、自查内容

(一)网络保密管理。网络实行分类管理。省体育局机关除核心密码专网属涉密网络外,没有其它涉密网络。涉密计算机(核心密码专网)、移动存贮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建有台账,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机要员为责任人和使用人,办公自动化设备明确网络管理员为责任人和使用人,局办公室副主任负总责。涉密计算机(核心密码专网)实行专机专用,专人管理。局机关目前未发现有人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的情况,有2台计算机使用无线鼠标。发放到相关处室的涉密移动硬盘均有登记编号,都是在要求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省体育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由局办公室信息员接收,由办公室副主任审核,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和把关。省体育局门户网站信息的发布,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和发布登记制度,同时制定了《四川省体育局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四川省体育局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四川省体育局信息员登记备案制度》。连接电子政务内网、外网的计算机也做到了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不允许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不允许操作与计算机内容和功能无关的信息。没有发现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二)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新建立了《四川省体育局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和《四川省体育局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备案制度》。省体育局领导及干部到核心涉密场所均做到了不带手机,重要涉密场所不使用手机。参加省委、省政府、省保密委等组织召开的一般会议时,都能做到关闭手机。因我局没有核心涉密场所及重要涉密场所,故没有设立禁止带入和使用手机的显著标志,没有配备手机存放屏蔽柜,以及安装或配备手机信号干扰器。

四、存在的问题

(一)对形势变化认识不足,保密意识还不够强。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局域网、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给当前保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而针对当前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我局

2 部分同志对于网络、手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等保密意识不强,对此,我局保密工作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积极堵塞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使保密工作沿着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改进。

(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处室公用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优盘、磁盘等)经常在多台互联网计算机之间轮换使用,有的还在家中计算机上使用,对于存储内容有可能存在涉密信息,容易被忽视。而对移动存储介质维修和报废,部分处室没有按照《四川省体育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来进行维修、销毁,存在泄密隐患。

五、整改意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工作,拟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加强保密法制教育。首先要解决的是保密意识问题。树立良好的保密意识,重要的是要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工作。应当通过参加培训班、集中教育、图片展览等多种方式,较为系统地开展对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制教育工作,使大家尤其是涉密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丰富头脑,从而形成强烈的保密意识。

(二)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技术水平。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对涉密人员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方面,涉密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既要学习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又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 3 了解新形势,适应新变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多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涉密人员的知识水平,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水平,构建以基础知识为根基,保密专业知识为主干,相关知识为补充的知识结构,使涉密人员向复合型人才转化。

(三)规范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一是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移动存储介质的标识、使用、借用、维修、报废、登记、责任界定、违规处分等各环节的程序和操作规范,做到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有据可查、有证可质。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使用人员的责任。三是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购买、登记、编号、标识密级,统一分档管理,专柜专放,不得外借、外用,如必须外借或外用,应办理相关手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和报废必须按照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检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做,通过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本单位在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18篇:技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制度、保密措施

技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性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控制原则 1.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标准化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安防系统的特点,遵循有关国内外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设计,施工,保证过程的科学性 3.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三、技术复核

(1) 无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用复核方法。

(2) 无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师实施前15日抱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抱公司总工程师.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4.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5.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拥护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恩施市天眼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安全保证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技术总监担任副组长;

组员: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队长;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整体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等安全; 技术总监负责施工技术安全。

二、安全防范重点 ☆ 施工人员政审安全性 ☆ 资料记录保存安全性 ☆ 事故控制点:

● 2 米以上的高处坠落事故; ● 触电事故; ● 物体打击事故; ● 设备机具伤害事故。 ☆ 控制点的管理: ● 制度健全无漏洞; ● 检查无差错; ● 设备无故障; ● 人员无违章。

三、安全措施 保证系统运行安全

● 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工作人员政审材料并严格审查;接受施工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 在系统调试交接时,帮助业主建立系统的文档管理,将完整的完工图纸、设计文档、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等保存完整,以便备查;

● 保证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记录保存的安全性,以便发生异常事故时备查。

四、保证施工实施安全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每次调度会上,都将安全生产放到议事日程上,做到处处不忘安全生产,时刻注意安全生产。

●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 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拴安全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 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 JGJ 46-88 )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或带电作业。

● 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应有可靠保护接地,随身携带和使用的工具应搁置于顺手稳妥的地方,防发生事故伤人。

●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 施工用的高凳、梯子、人字梯、高架车等,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牢固性。梯外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并不得垫高使用。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 人字梯距梯脚 40 -60cm 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梯子最上一层工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

● 吊装作业时,机具、吊索必须先经严格检查,不合格的禁用,防止发生事故。

● 立杆时,应有统一指挥,紧密配合,防止杆身摆动,在杆上作业时,应系好安全绳。

● 在竖井内作业,严禁随意蹬踩电缆或电缆支架;在井道内作业,要有充分照明;安装电梯中的线缆时,若有相邻电梯,应加倍小心注意相邻电梯的状态。

● 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暴雨、雷雨),影响某些作业施工安全,按有关规定办理停止作业手续,以保障人身、设备等安全。

●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事故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事故不采取措施不放过。

●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施工技术安全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文明施工措施

为实现现场文明施工,贯彻“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肃法规、消灭违章”的要求,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均应按照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来进行。

1、技术措施

●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业主制定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 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人员(含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佩带工作卡。

● 注意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用火,勿随地吐痰。

●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业主确定的平面布置图规划,机具设备、材料应按照制定地点安装或堆放,材料要有分类立卡,按手续领取。

● 施工中的废弃物要及时打扫,干一层清一层,做到活完场清,保持现场整齐、清洁、道路畅通。

● 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自觉遵守场容管理三十二及有关部门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穿戴整齐,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工作中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 施工现场要有严格的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 ● 施工人员在工地期间不许打架、喝酒、泡工等。 ● 现场办公室要经常保持清洁、空气清爽,图纸、餐具、衣物等应整齐有序。

●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场地文明卫生检查和督促工作,并按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考核。

恩施市天眼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安全技术防范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保密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以确保安防工程中涉及到用户单位机密以及公司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对外泄漏。机密的保管实行点对点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头,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责任落实到位。

2、组织机构建立

公司为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以负责人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和公司经理组成,并为档案管理配备专用的档案室,针对每个工程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责任人。

3、保密内容 保密内容包括:

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尚未付诸实施的科技成果、商业计划书、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其他经中心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工程技术实现原理、软硬件使用密码、

工程施工线路及设备布局图、工程进度及扩展方式、通信及交换协议、工程实施细节合同等。

第二章 细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客户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对于公司客户的安全资料进行保密,对所做安全防范工程的重点部门结构、防范措施和设备安装情况进行严格保密,相关资料由公司统一存档。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印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文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技术部门的设计图纸、原始资料等必须进行保密存放。 第十一条 对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安全防范等级制度进行密级划分,并根据项目的密级级别制订相应的项目保密守则,原则上保证该项目从立项、实地勘查、项目各类图纸资料,设计方案,设备线路分布,值班人员换岗情况等原始资料和施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全部由该项目指定的人员进行独立存放,实行联合签名制度,保障所有资料在借阅、使用、复印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计算机中的电子文档要进行加密处理,到工程结束后,将所有资料刻制光盘送保险箱存储,已备调用。

第三章 责任

第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0-1000 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或公司客户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 建立各级责任制,层层把关。以公司总负责人为领导,各部门领导为主要实施人,各项保密措施及制度落实到人。出现泄密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做到机密不得扩散,同时认真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各种机密文件、资料要经常进行清查,及时归档;对一些确需销毁的文件,须经领导同意,保密员登记后,并由两人以上监督,到指定的地点销毁,严禁随意乱扔乱烧。单位领导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失密、泄密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恩施市天眼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第19篇: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 档案扫描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的要求,为做好 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保密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双方应遵守如下保密规定。

一、禁止与本项目无关人员进入工作现场,非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工作人员不得超越职责范围为他人办理档案查阅事项;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档案有关的内容。

三、工作现场的档案材料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放。数字化加工使用完毕的档案材料要及时整理、装订,并向甲方移交。禁止将档案资料带出办公大楼。

四、甲方提供需数字化处理的档案资料,仅限于乙方制作档案数字化使用,禁止任何个人将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或进行复制。对造成泄露档案机密的,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入或带出各种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因工作需要确须带入或带出工作现场的存储介质,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检查登记手续。

六、用于数字化加工的计算机、扫描仪及各种软件等应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工作中应采取相应防病毒措施。同时要采取现代保密技术防护手段,防止档案机密泄漏。

七、工作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做好离职安全保密检查工作,移交有关证件并通知甲方。

八、凡违犯《档案法》、《保密法》或 档案保密规定的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处。乙方工作人员均有责任、有权利与一切危及档案资料保密的言论、行为作斗争。对维护档案保密做出贡献的人员,酌情予以表彰奖励。

九、凡涉及档案机密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第20篇: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为了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秩序,促进科技进步,保证乙方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行业特点,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1.

员。 2.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保密义务于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继续有效,不受合同或协议期限的限制。 第二条 3.保密监督管理

甲方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机构、所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对其负责。 第三条 4.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属于甲方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客户所有的,能够为所有权人带来经济利益、不为外界所知、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下列权利、资料和信息:

1)

所有的知识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及与此有关的一切资料、计算机软件资料、适用范围和期限

本协议适用于任何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及部分与甲方建立劳务关系的人

1 / 6

计算机硬件设备资料;

2)

电脑数据、内部文件、设计和功能规格, 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客户提供的测试软件、工具软件、设备、Test Case、Test Plan、演示软件、测试报告等; 3)

与经营、计划、营销或技术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策略、营销策略、各类建议书、人事调动与人员工资信息、内部管理流程等;

4)

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及客户以及员工有关的信息;双方的合作意向、计划信息等; 5)

产品开发和研制的各种技术数据; 6)

财务计划及收支情况;

7)

产品或项目的价格、成本和利润; 8)

项目相关的技术和商务信息; 9)

董事会和经理会议的各种记录及文件; 10)

11) 各类档案材料;

其他显然属于甲方秘密的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5.

1)

从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

2)

由所有权人向乙方提供且以书面形式明示乙方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3)

乙方自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来源通过正当途径获知且不必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4) 应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乙方在提供该等信息前应及早通知所有 权人以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第四条 6.保密措施

甲方将《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附件,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还应遵守甲方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所要求的附加保密条款。 7.乙方在甲方任职或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或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妥善保管和保护甲方所有的秘密,并确保仅为公司的利益而使用。 2 / 6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9.甲方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监督各部门、乙方遵守和执行保密规定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对乙方违反保密规定的依照法律和甲方的规定进行处理。 10.乙方应对所有上述的保密信息履行保护义务,除非甲方做出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任职或劳务期间和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将保密信息披露、复制或分发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不应了解相应商业秘密的甲方员工),也不得为其自身利益或为任何其他单位、个人利益和用途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参加项目期间,乙方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项目内容,包括项目时间表:不得在任何对外刊物或媒体上发表或著书;不得以学术交流为名泄露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把甲方项目资料和软件(U盘、磁盘、光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及有类似功能的数字、影音、通讯工具(如:照相机、摄相机、有摄相拍照功能的手机、录音笔等)带出公司。在软件发行之后,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披露用户软件的缺点或Bug,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对其产生负面影响的言论。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资料、软件和项目总结报告交回原所在部门存档。 11.乙方在甲方工作区域内未经允许不得翻看、了解、窃取、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12.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在甲方内部变更工作岗位或不在甲方任职时,应向甲方归还(不保留、不另行研制、不交给他人)所有接触或掌握的、正构思的与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文件或物品、装置、档案、数据、记录、报告、列表、商业信函、说明书、图表、设计图、草稿、原料、设备及其他文件或财产(文件资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向甲方或其指定人员作专项交代和交接后,方可办理转岗或离职手续。 13.在甲方任职或劳务期间,乙方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商务活动而开发和发明的任何产品(包括程序、系统)、对产品的改进和处理意见、管理流程以及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属于甲方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客户所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指定人员移交上述成果。在离开甲方之前,乙方保证在甲方没有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私自传递、复制、摘要、扩散;在离

3 / 6

开甲方之后,乙方保证在甲方没有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使用包括这些成果在内的公司任何专有财产及商业秘密。 14.乙方在甲方任职或劳务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同类业务的公司,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讲师、顾问等等。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也不在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 15.乙方应立即将其已知晓的任何人对甲方商业秘密的不当使用或滥用情况告知甲方,甲方予以处理。 16.乙方保证保守其前任雇主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商业秘密,不将其前任雇主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商业秘密带到甲方办公区域或在工作中运用。如因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甲方规定特定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此期间可以对乙方进行岗位调整,进行脱密,脱密期间的待遇可作适当调整。 18.

理。 第五条 19.特别约定

对署名权、名誉权的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可能对作者姓名保密或某些成果的作者认定较为复杂,对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力属于甲方的作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署名权、名誉权的处置,除非在进行该成果获作品创作前向甲方要求过署名权、名誉权并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无书面许可的视为乙方未要求过署名权或名誉权。 20.防止公开发表措施: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作品,如一方发表的论文、文章、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公开作品或大范围公开作品的,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因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或部分是乙方本人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成果。 21.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乙方承诺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或甲方的任何关联乙方携带、泄露、盗取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可视情况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

4 / 6

公司;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执行保密措施;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职劳务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代甲方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 22.1) 2) 3)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依其情节轻重,可给予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 降职:可降低一个或一个以上级别; 降薪:可降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无论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均可不经预告解除; 4) 违约赔偿责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的情况对甲方进行赔偿,损失数额无法计算的,按照乙方月工资收入或劳务报酬的2至10倍的标准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追究相关侵权方的连带责任; 5) 第七条 23.移交司法机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争议处理

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关机关提起诉讼。本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八条 24.其他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指乙方同甲方的劳动或劳务关系存续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时间及任何情形产生的待岗时间,且无论其场所是否在甲方的工作场所。本协议所称的离职,以双方确认表示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的时间为准,若甲方以正当理由同乙方单方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以甲方提出的时间为准。 25.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6.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5 / 6

2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月 日

6 / 6

签订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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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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