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岗位职责制度

2021-07-0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保中心制度

质量承诺 保证货源正规 保证药品合法 保证没有假药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

1.店堂整洁,环境舒适 2.指导用药,当好参谋 3.价格合理,诚信服务 4.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服务公约 信守承诺 遵纪守法 公平竞争 一视同仁 品种齐全 确保质量 价格合理 便利快捷 周到细致 主动热情 站立服务 用语文明 高度负责 杜绝差错 接受监督 不断改进

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市直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1.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2.建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专柜,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明码标价,一药一价。

3.热情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准确辨别甲、乙类药品。

4.不向参保职工配售、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药品。5.对外配处方分别管理、单独建账、以备核查。

6.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备药率应达80%以上。参保人员购药时所缺失备药品在两日内配齐。 7.不以药换物、物药互换。

8.不得用IC卡购买营养保健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9.参保职工用IC卡购买同一产地、剂量、种类的药品时,价格不得高于利用现金购买的价格。

10.不得采取涂改、伪造、变造票据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市直参保职工IC卡须知

1.医保卡密码设置:医疗保险卡是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凭证,卡内记载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资金情况,只要个人账户上有余额,参保人员及其家人在市直联网定点药店购药,在定点医疗门诊就医,治疗时,可用医疗保险卡上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有关费用(即刷卡),还可用于住院费中个人负担的住院费。卡内需设置个人密码,以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参保职工持身份证,医疗证,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医保中心或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进行密码设置与修改。

2.医疗卡需由职工本人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或损坏时,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时到医保中心进行挂失,并申请补换。以免个人账户资金被人盗用。

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及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体检费。

4.参保人员持本人医保IC卡和医疗保险证在市直已实现住院网络结算的医院刷卡备案进行住院,不需办理《住院审批表》审批,出院直接网上结算,IC卡资金可支付住院费用自付部分,也可支付家人就医住院时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存在以下行为:

(1)不得以物换药,以药换物。

(2)不得将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药品串换成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进行刷卡消费。

(3)不得将保健品、日用品、医疗器械等串换成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进行刷卡消费。

(4)不得肆意改变药品价格,不得将自费药品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混淆计价,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医保范围内医保刷卡购药与现金购药价格同等。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药品。

(6)不得将基本医疗保险卡上的个人账户资金套取成现金。

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6.1.10

推荐第2篇:医保中心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督促检査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并经常向领导汇报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2.主管综合档案室工作,做好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阅、保管、归档,做好群众、外调人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3.负责安排中心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4.起草中心工作规划、总结和上级交办的材料报表,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人员。5.分管计算机房工作。6.完成中心领导安排、交办、分配或授权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3篇:医保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推荐)

1.服从主任分配的工作,接受主任的授权,协助主任抓好中心的工作,向主任负责。2.把好参保单位进入医保关,对正常单位进人医保进行审批;对确有困难的参保单位进人医疗保险进行核审。3.对参保单位确有困难要求缓缴的进行核审。4.对中心的具体业务工作按主任的分配或授权进行管理,具体业务工作有: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特殊人群、医疗审核等。5.负责基金征缴管理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征收各项医保基金。6.负责个人账户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对个人账户拨付进行核审,对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审。7.负责医疗审核管理工作,对每年医疗费用限额在5000元以内的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和家庭病床患者就医进行审批;对每年医疗费用限额在5000元以上的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和家庭病床患者就医进行审批;对转往外地的转诊、转院患者就医进行核审;对各类医疗费用拨付、报销进行核审;与“双定”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

推荐第4篇:医保中心优质服务制度规范

医保中心优质服务制度规范

为了改进机医保中心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特制定优质服务制度如下:

第一,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管理社会、服务人民的职能。

第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行公示制,高效率、快节奏地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第三,热情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及“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的管理服务对象,承办人员要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必备材料,不推诿、扯皮。

第四,开展文明服务。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耍态度,不傲慢。稽核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稽核。

第五,严格遵守纪律。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

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推荐第5篇:医保制度

慈溪同济医院文件

院办[2017] 13号

关于成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

通 知

为加强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杭州市医疗保险相关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滨江诚铭门诊部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 X

副组长:卓X 组 员:郑 X(负责药品管理、医保审核反馈)

王X(负责财务管理)

刘X(医保处方管理)

(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

林X(医保卡审核与收费管理)

XXXX医院

2017年4月1日

主 送:

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社保定点医疗工作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传达并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保政策,贯彻落实各项措施。

3、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参保患者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情况。

4、负责对本院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5、负责参保患者特定门诊的申请、审核工作。

6、负责医院医疗保险各项报表上报工作及社保统筹基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协调工作,配合社保部门做好参保人的身份核实工作。

9、及时处理好病人(群众)对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及投诉,并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医保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认真履行与各相关部门的服务协议。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做好临床科室医保政策及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及前来办理医保手续的参保患者或家属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4、对参保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应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解释,不确定之处要及时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妥善解决,不拖延,不推诿。

5、认真执行各项申请、审批程序和医保结算办法,落实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制度。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保患者的费用控制和诊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

7、加强社保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定期对网络进行检查维护,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

8、按时向市、镇两级社保部门报送各种报表及材料,及时核对社保账务。

9、每月对临床各科的医保患者费用控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季度考核一次,并将汇总及考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临床科室。

10、经常向参保患者及家属了解医疗服务情况,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了解参保患者对医院提供服务的满意度,发现不足,及时作出整改。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

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医保管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财政方针及医院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法规。

2、负责管理各类医保病人的费用及门诊核算。

3、每月按时将参保人员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结算报表经审核后,报送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医院财务部门。做好拨款登记并认真核对拨款金额,对医保局不及时拨回的款项进行催拨和询问。

4、做好每月医保病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科长汇报。

5、及时准确发送出、入院周报,妥善保管医保证,不随意外借,做好传送登记。

6、积极参与参保管理,及时上级报告本岗位发生的问题。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7、做好本岗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解答医保患者、临床科室对医保事宜的咨询。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站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门诊刷卡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医保处方审核制度

一、医保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计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正常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医保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就诊诊疗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

8、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9、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0、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

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 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浙江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

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推荐第6篇:医保制度

医院医保 工作制度

医院医保工作制度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www.daodoc.com/xuesheng/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5、每月对账产生不符时,数据修改要根据发票如实修改,数据修改要严谨,不得随便修改明细和总账数据,严禁添加就医流水。

1、医保科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2、根据市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制订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新政策要求,随时调整相关规定。

3、负责对外接待(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参观)。对内协调和相关科室的全面工作(病房、药房、计算机房、财务科等)。

4、认真贯彻执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好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工作。

5、结合医院总量控制,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负责审批有关转诊、特殊病、特殊检查及特殊用药等事宜,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7、积极响应医院号召,参加医院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8、热情服务,周到细致,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礼貌待人。

9、熟悉本岗工作流程,对业务精益求精,增强为参保患者服务能力。

1、认真学习和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贯彻执行。

2、负责医保系统安装、调试及维护工作。

3、做好医保系统三大目录管理工作。

4、负责医保各工作站点人员培训、沟通、协调工作。

5、结合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量化指标,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协助参保病人办理异地医保定点单位申请、门诊重症(慢病)申请工作;按市、区医保局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报销所需各项材料。

8、做好医保病人费用结算、统计及上报工作。

9、负责同武汉市社保局核算中心进行医保应付帐对帐及结算工作,将医保病人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按时收回。

1、在上级主管部门和 医院领导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和法规。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

3、认真核对医疗证,及时办理有关住院手续,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对于急症先入院的,在三天内补办相关住院手续。

4、严格审批转诊制度;把好医保病人的转诊关,转诊病人一定要科主任签字,主管院长审批后方能转出。

5、定期下科室了解医保病人的住院、用药情况,严格控制好大型、重复的检查和不合理的用药现象。禁止挂床住院。

6、严格掌握意外伤害的纳入范围,严禁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他伤、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等不属意外伤害范围的病人办理审批手续。属意外伤害住院须填写意外伤害申报表,24小时内上报医保中心。

7、本院职工住院必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手续。

8、耐心向医保病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病人解除疑虑。

9、支持和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为之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0、每月5日前及时将医保病人的结算资料送到医保中心审核。

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院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人员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一)、医保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柳州市政府及柳州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柳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在诊治、记账时必须核对病历和医保卡,不得将非医保人员的医疗费记入医保人员。

4、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院医保办。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订同意书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按时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医保基金应支付的医疗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9、保证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三)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措施

1、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管理措施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病历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病历就医或未履行代开药审批手续的就诊者代取药,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如医务人员未经核实给人、病历本不相符的人员开处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开方医生承担。

(2)门诊医师在接诊医保患者就诊时,要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认真书写医保专用病历。

(3)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4)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常用药和甲类药。

(5)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6)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7)对门诊持《慢病卡》的病人,严格按慢病的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慢病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

(8)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9)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10)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2、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管理措施

(1)、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对符合住院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生应在《病历本》上简要写明病史、体征及处置后开《入院通知单》,住院办理处凭《入院通知单》查验住院患者与《病历本》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微机住院登记。同时依据医保规定收取住院押金。(离休干部住院,凭有离休干部标识的《病历本》和《医疗卡》可免收住院押金)。

(2)、参保人员入院后,病房医护人员应核对住院者是否与《入院通知单》、《病历本》相符。

(3)、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保病历本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卡患者随身携带。

(5)、医保病人住院期间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6)、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7)、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得医保病人的同意,并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8)收治住院病人必须符合住院指征,严禁挂床住院、空床住院等不规范行为,凡经查实有挂床、空床住院的,按医保有关规定,对所在病房处以2倍以上住院费用的处罚。

3、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管理措施

医生接诊持门诊慢性病卡的患者,必须认真核对参保病人的身份,做到医保病历、人、慢性病卡相符,确认无误后,依据慢性病“卡”规定的病种及病情进行治疗,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慢病病种用药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每病种只允许选择1~2种主药、1~2种辅助用药的用药原则合理选用慢病病种用药范围内的药品,合理施治,一病一处方。

4、特检特治审批管理措施

医院各科室要严格掌握施行特检、特治的适应症。需主治医师以上填写《特检、特治审批单》,由科主任批准,送医院医保办审批后,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

5、转院转诊管理措施

(1)凡遇:①经本院多方会诊检查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病人;②因本院条件所限无法开展进一步治疗的病人;③危、急、重症病人必需转院抢救的;④医院无条件治疗的专科疾病病人。经治医师提出建议,主治医师报告,经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转至二级以上专科或三级综合(中医)医院。 (2)不得借故推诿病人,凡在本院可以治疗的病人,不得向外转诊转院。

6、医疗保险使用自费药品及项目的管理措施

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诊治项目: (1)属门诊治疗确需的自费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后开具,并在该药前标明“自费”。

(2)属住院治疗确需的自费药品,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

(3)属特殊人群(我厂主要是离休干部)因抢救或确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诊治项目的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签订《使用自费药品、治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书》后,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报医院医保办审批同意,送医保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7、医疗保险管理处罚规定

(1)、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1-2倍罚款:

①处方书写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 ②提供的门诊或住院清单不符合医保清单要求的;

③不严格执行医保有关规定,超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以及超出医保政策规定范围用药给予记账的,超量用药、重复用药、给出院参保人超范围、超剂量带药等;

④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不符的;

⑤对“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不按限制范围使用的;

⑥将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由参保患者自费,或将不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记账等;

⑦未遵守转院转诊管理措施,将不应转诊的病人转出,或应该转出的病人不予转诊的;

⑧电脑录入的参保人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或因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录入数据与实际费用不相符的。 (2)、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2-3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①发现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② 处方药物书写、诊疗单据项目填写与电脑录入不相符,发生以药换药、以药易物等行为的;

③不符合住院要求:将可以门诊检查治疗的参保人收入住院检查治疗的;

④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疾病进行医保记帐支付的; ⑤挂床住院的

⑥分解住院记账:未遵守7日内不得再入院标准原则,参保人一次住院的费用分两次或两次以上记账;

⑦病历记载不清、病历未记载却有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 ⑧违反物价政策,不按柳州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3)、下列行为属重大违规,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违规费用3-5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给予科室负责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①发现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②做假病历:在病历上编造参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诊疗情况,使病历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的;

③疾病诊断、治疗转归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以上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依据《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保证我院医疗保险工作正确顺利进行。

三、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1、凡持离休干部特殊病历手册就诊的离休干部,实行优先挂号(免收诊疗费)、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治疗。

2、对行动不便的就诊离休干部,医院指定专人为离休干部挂号、陪送就诊、检查,办理取药。

3、离休干部住院,安排条件最好病房或单间,配备高年资的医务人员管床,出院时由护理人员陪送办理出院手续。

4、对因病卧床不起或行走不便的离休干部,应要求要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5、因本院条件所限不能救治或接诊病重的离休干部要及时联系转诊上级医院。

四、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进取,不断钻研业务。

3、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并能够正确运用到工作中。

4、遵纪守法,廉洁办公,接受监督和检查。

(二)、行为规范:

1、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及精神。

2、工作态度端正,注重工作效率及结果,做到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监督电话。

3、严格按照医保工作流程办事,遇到特殊情况给予耐心的解释。

4、严格执行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衣帽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解释耐心。

5、保持办公室环境整洁,定期清洁,文件及各种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树立良好形象。

(三)、文明用语及服务禁语:

1、文明用语:您好、请坐、对不起、请稍候、您还有不明白的吗?您明白了吗?您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您慢走、再见。

2、服务禁语:不知道、不清楚、急什么、我就这样、有意见找领导、下班了明天再来、为什么不早点来、外面等着、你问我、我问谁去。

(四)、工作期间四不准:

1、不准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办私事。

2、不准在上班时间看报、看小说,杂志。

3、不准在上班时间聊天,吃零食、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对来访患者态度蛮横,有问不答。

(五)、处罚: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批评及岗位扣分处罚。

推荐第7篇:医保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

依据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医保管理制度的落实及解释工作,温州一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各医保管理员、操作员、审核员及与医保购药相关环节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医保相关管理制度、流程、注意事项等。

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合理用药,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第五条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数据库内药品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数据库外的药品或使用药品数据库内药品但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的药品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六条

参保人员按规定使用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二)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按5%的比例自理(《药品目录》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

(三)参保人员使用中药饮片,除“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和“单味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外,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转市外就医,其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按《药品目录》的规定执行。不得选择就医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十四条

经卫生部门依法设置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由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区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其中医执业医师开具的中药饮片处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十五条

医保定点单位应当根据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的原则选择用药。需使用自费药品的,定点单位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十六条

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对西医诊断开具中成药、中医诊断开具西药等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并追回违规支出的基金。 定点单位应根据参保人员病情,按以下原则掌握药量:

(一)参保人员门诊就医用药,急性病不超过3日量,普通门诊不超过7日量,特殊病种和需长期服药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1个月。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循卫生部和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二)参保人员住院出院需带病情必须的治疗性药品,因病情需要确定带药量,一般不超过1个月量。

(三)参保人员中医就诊使用中药,其组方中有“单味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的饮片,“备注”中有“限量和贴数”限制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非处方药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医疗证。购药量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次购买的总额不超过100元(最小包装除外)。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时可持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定点零售药店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持卡购药时,定点零售药店应核对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和医疗证,做到人、证、卡相符。售药后应在其医疗证上记录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并按规定将购药明细信息传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二条

骨折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及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可由家属携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医疗证和家属本人身份证代其购药,售药的定点零售药店应予以记录备查。其中骨折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提供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选择一家定点零售药店登记备案。

第二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实行计算机实时交易。参保人员购买《药品目录》内药品时,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应予以记账结算;按规定由参保人员自理、自负的,参保人员直接用现金结算。

第二十七条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医疗统筹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用药,在《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增加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必须为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药品,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第二十八条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药品使用和管理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其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统筹基金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一)机构管理

1.建立连锁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保管理员,并配备1—2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连锁医疗保险工作。3.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连锁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做好改正方案。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目录管理

1.严格执行本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应及时做好本单位药品目录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并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做好价格维护工作。乙方医保目录数据库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医保目录数据库相对应。

3.对医保目录中限定使用范围的药品,应严格执行。4.对参保人员购药应当遵循药品说明书和医保相关规定。

(三)信息系统管理

1.应配置独立的接入路由器和医保前置机,通过专用线路将本地网络接入医保专网,及时更新最新接口规范和开发手册对本地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应严格按照我市医保交易的技术规范完成相关运行环境的安装和配置,不得随意修改配置参数,不能在接入设备上进行与医保业务无关的操作。

2.医保结算系统临时性停机维护,或因故障临时停止对外服务时,接到通知后需做好信息信息沟通和解释工作。

3.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日常的系统运维和网络安全检查,以保障医保交易的业务连续性。

(四)购药管理

1.核对参保人员购药时人、证、卡相符,符合条件的方可购药调配。(注:骨折及70岁以上老人参照条件并记录可代其购药)

2.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医保购药的促销、买赠、套刷等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3.单轨处方药必须凭医保医疗机构开具的合法处方并盖有医保外配处方章及医保医师印章方可调配,不得擅自更改。

4.双规制处方药必须在病历本及登记表进行登记销售,注明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

5.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非处方药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医疗证。购药量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次购买的总额不超过100元(最小包装除外)。

6.参保人购药必须与参保人购药目的相符,拒绝出现成人购买儿童药品等形式的行为。

7.在医保目录“备注”栏中对该药品标有“Δ”是指参保人在住院使用时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使用时由个人账户支付;如“备注”栏中标有“限工伤保险”“限生育保险”等其它限定疾病或特殊要求的,购药需符合相应条件才可医保支付。

8.医保购药结算时除注明购药信息外清单还应需注明医保费用、自理费用、账户余额等。9.参保人员购药,急性病不超过3日量,普通门诊不超过7日量,特殊病种和需长期服药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1个月。

(五)医保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及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医保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认真遵守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的《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6.加强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学习,全面掌握医保、医疗政策、制度,做好医保管理工作。

(六)医疗保险管理奖惩管理办法

为规范连锁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购药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连锁实际情况,制定连锁医疗保险管理奖惩管理办法如下:

一、奖励

履行核卡职责,对人、证、卡不一致购药进行举报,避免社保基金损失的,每1例在该工作人员当月岗位考核评分加1分。

二、惩处 (1)、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连锁对直接责任人责令其改正,并罚当月岗位考核评分1—3分。

①购药记录书写不符合规定的及购药未做记录;

②不严格执行医保有关规定,超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以及超出医保政策规定范围用药给予记账的,超量用药、重复用药、给参保人超范围、超剂量带药等;

③对“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不按限制范围使用的;

④将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由参保患者自费,或将不可以记账的医保范围内项目记账等;

⑤电脑录入的药品、收费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或因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录入数据与实际费用不相符的。

(2)、下列行为属重大违规,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对直接责任人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罚当月岗位考核评分3—8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当事人解除合同处分:

①发现使用非本人医保卡的人员享受医疗保险购药; ②发生以药换药、以药易物等行为的;

③每位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者(由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剔除或被我院相关部门发现等),将通知本人,本人应做好相应解释及相关依据说明,如不能或不合理说明情况被社保局剔除的费用将由该工作人员全额承担。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不能说明事由者,除剔除费用自负以外,将该事由提交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给予1-3倍的处罚)。

推荐第8篇:医保中心工作总结

医疗保险中心

二0一一年工作总结暨二0一二年计划

2011年,医疗保险中心以落实“民生工程”为核心,以把握稳定、推进发展为重点,以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为主线,夯实医保各项工作基础,大力提高经办机构能力,全县医疗保险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201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县参保单位356个,参保人员总数达到42556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2%。1-12月基金共征收47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除中央转移支付11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99%。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底全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122524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66000人的142%。

3、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总数26044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26000人的111%。基金征收35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8%。

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总数41002人,征收269万元,高保经费已全部足额交纳、上缴210万元。

5、书面稽核达85%,完成目标任务25%的226%;实地稽核达54%,完成目标任务36%的112%。

(二)基金结余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211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85万元。

3、生育保险基金结余633万元。

二、2011年医疗保险工作回顾

(一)挖潜扩面,着力实现“应保尽保”

为认真贯彻上级扩面工作要求,在我们经办和管理的职责范围内,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对单位、职工参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坚持把扩面工作重点放在原国有改制、破产后的重组企业和单位新增人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1、采取多种手段,确保扩面工作稳步开展。通过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扩面重点,积极主动上门宣传,热心为参保单位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截止12月底,新增参保单位22个,新增参保人员18446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7446人,居民基本医疗11000人。

2、强化稽核,确保基金应收尽收。通过电话催收、征收滞纳金、清理和稽核上报数据、欠费封锁医疗待遇等手段,核对缴费数据32551条,书面稽核达100%,实地稽核单位106个,共查处6名农民工超龄参保,少报缴费基数262.13万元,少报参保人员206人,追缴基金31.33万元。电话催收859余次,发放催缴通知书163份,医疗年限退休补缴约992人次,一次性补缴金额402.86万元。

3、完善基础数据,加强信息管理。金保工程运行以来,

今年共计修改个人信息5140条,清理居民参保数据77837条,通知居民领卡16692张,为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待遇提供了保障。

5、按期完成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二)全力以赴,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努力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我中心通过不断向局领导汇报,积极与各相关单位部门协调,集中力量广泛进行宣传,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的具体困难,各司其职、多管齐下,截止11月底,全县居民参保人数9224人(普通居民41631人、学生54593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31%,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是努力抓好参保、续保工作。通过与乡镇、部门协调配合,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通过不断简化学生续保手续,保证了学生续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多次召开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会,及时解决经办中的问题,保证了日常参保及保后报销工作的严格有序。

二是基金市级统筹运行平稳。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圆满实现了基金的平稳运行,无差错运作。

三是全面启动居民联网刷卡结算。经过参保居民的初始数据录入、核对和确认,各联网医疗机构的网络升级实现了联网刷卡结算,方便了参保居民,简化了住院程序。

(三)重视监管,不断强化医疗管理

医疗、医保、医药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三大要素,三者之间有着互动和制约的关系。为了加强对参保患者就医的管理,我们根据《周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医、患、保三方行为。

1、加强协议管理

年初,医保中心与我县12家定点医院和16家定点药店签定了《医疗服务协议书》,还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签定了《补充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和《“两定”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在年度中对各家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进行日常监管。并不定期对住院病人和有疑问的医疗费用进行实地检查,加强了对异地就医人员的规范管理。今年10月,对我县所有定点药店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两定”的医保硬、软件工作来强化管理,以确保参保人员就医环境的良性发展和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运用。

2、强化日常监管及稽查

针对今年居民住院实现刷卡结算、联网上传数据增多的情况,医保中心坚持专人查房制度,对城区住院患者做到人人见面,利用网络适时上传的优势,由临床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对定点联网医院药品和诊疗项目收费进行全程事中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核对,并按月对各家定点医院和药店进行网上审核、结算和扣除不合理费用,改革结算办法,将外伤及手工结算交由医院负责,有效的杜绝了医院违规行为及不

合理费用的支出,保证了基金的合理使用。按照市级要求,对全县所有定点医院连续抽查两个月病历,对病历中发现的违规费用及时扣除。为加强对县外就医人员的管理,实行了医院身份核对、盖章,坚持及时电话查询,必要时复印病历。对外伤病人做到医院、患者、事发地取证等几结合调查,保证外伤经过的准确性。今年,通过联网、日常监察,共扣除违规 400余人次,违规费用4万余元,组织院内、外调查180多起,异地电话查询400多起,共查处违规事件44件(包括挂牌、车祸、工伤等违规事件),拒付金额达33万余元,并按照协议要求对违规医院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3、坚持做好特病审批工作

今年5月份,我们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组织了全县参保人员的特殊疾病的申报体检工作,并坚持每月对癌症、肾功衰、结核等病人的药费结算工作。

4、运用基金分析,加强动态管理

结合日常审核、网络监控和财务支出情况,分季度、半年、全年进行基金统计,动态分析基金的走向,根据发病种类、发病人群、基金支出种类和地域的分析,找出日常监管的重点和控制的方向,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化解基金风险。

(四)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医保政策宣传

医疗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政策调整变化大,为使群众更加熟悉和理解医保政策,医保中心采取了多种行之有

效的宣传形式:

1、通过认真策划和精心组织,充分利用电视台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今年共印制了6万份宣传单散发到各乡镇和社区,针对居民学生参保,通过信息、标语、橱窗展板、联合电视台进行新闻报道等形式,扩展了宣传范围,增强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针对居民实行联网刷卡结算和医院负责外伤调查、结算制度,组织医院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保证今年居民参保工作顺利进行,分别对学校和乡镇、社区经办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业务指导。

通过这些宣传措施,使医保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规范内部管理工作

1、健全内部管理、坚持内部审计

医疗保险中心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操作流程,健全了内部审计和稽核。从制度上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并于今年4月和11月对基金管理、个体参保、退休待遇审核、医疗费用报销等业务环节开展了一次较为全面的内部审计,各业务股室通过自查和交叉检查的形式,对抽查内容进行认真仔细的审计。

2、建窗口,抓队伍,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隔周组织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讨论学习,通过学习,强

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了医疗保险理论业务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进展。对信访、来访工作均及时回复并处理,未造成任何上访事件。

(六)不断加强政策调研,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后的调查工作,并根据实际简化续保及住院等手续。

2、完成了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的调整,对新编《药品目录》的使用。

4、为保证基金安全,结合实际出台加强异地医疗费用管理办法。

5、积极完成我县门诊统筹医院的规划和上报,加强测算和调研,为明年县内主要医院的医疗费用总控结算做足准备。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扩面工作难度大,缺乏强制性措施。

(二)开展稽核工作面临困难,部分重点稽核单位不配合,对稽核后要求整改督促力度不够。

(三)明年县内医院实行总控结算后,应加强网络监控,坚决杜绝因实行总控后医院降低参保人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合理控制转院率,避免医院违规分解医疗费用。

(四)开展县内医院总控后,异地就医及急诊医疗费用

将是明年医疗管理的重点,合理降低转院率、严格急诊住院申报审批、加强异地调查是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有效手段,需配备专业的医疗管理人员加强异地调查。

四、2012年工作计划

(一)保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计划2012年全面完成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目标任务,并力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创全市第一。

(二)继续扩大政策宣传

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通过社区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基层优势,为推动医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征收、加强实地稽核、清欠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和执行,积极引导企业参保,对重点单位强化征收、清欠和实地稽核,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四)全面提高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通过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基本解决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负担;通过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城镇居民支付比例,着力保障参保人员住院医疗待遇;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对身患大病、重病、家庭经济困难的参保人员进行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通过增设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

方便患者就医购药。

(五)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医疗管理

一是改变结算办法,通过实现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总额控制管理,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渡增涨;二是强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网络安全管理;三是继续严格费用监控和协议考核,重点加强对异地大额费用和门诊视同住院医疗费用的查对,加大处罚力度以保证基金安全。

(六)加强与异地医保科的合作,强化对异地住院病人的核查工作。

(七)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探寻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的办法和措施

(八)配合人社局做好上访、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推荐第9篇:医保中心工作总结

医保中心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2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总数102281人(其中:各类企业77074人,机关事业单位5574人,自由职业19633人),同比增加4427人,增长率为4.52%;离退休人员15487人(其中:企业退离休14271人,事业退离休2301人),同比增加 1085人,增长率为7%;当年办理退休1315人同比增加 151人,增长率为12。97%;全年养老保险费总收入27973万元(其中:企业25474万元,事业2499万元),同比增长6508元,增长率为30。32%;养老金支出总额17134万元(其中:企业17722万元,事业3376万元),同比增长3764万元,增长率为23.14 %;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3558万元,净支付能力15.95个月;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13万元),同比增长6876万元,增长率为35.45%。

医疗保险参保的在职职工56568人,退离休人员20442人,共77010人(其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参保人数32034人,实行单建统筹即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4497人),同比增长5838人,增长率为8.2%;医疗保险费总收入8655万元,同比增长1409万元,增长率为19.45%;总支出6056万元,同比增长-140万元,增长率为-2.26%;基金滚存结余7921万元,同比增长2498万元,增长率为46.06%。

工伤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8159人,同比增加12108人,增长率为26.29 %;全年收缴工伤保险费647万元,同比增长99 万元,增长率为18.1%;发生工伤事故573人次,报销费用262万元,同比增长149元,增长率为161.86 %;,基金滚存结余2092万元。同比增长385万元,增长率为18.4%。

生育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2054人,同比增加26827人,增长率为106.34%;全年收缴生育保险费399万元,同比增长88万元,增长率为28.3 %;女工生育332人,报销费用212万元,同比增长-2万元,增长率为-0.93%;基金滚存结余652万元。同比增长187元,增长率为40.2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有参保人员10.56万人,为1580位老人发放养老金2.9万元;同比增长0.3万元,增长率为11.54%。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业务的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探索建立一套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考评标准化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有效、稳健地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参保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于9月份制定了《临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并下发到各科室。建立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待遇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结算初审,再由稽核科复核确认,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

2、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业务经办人员结算初审,再由待遇结算科科长或分管科长复核确认(待条件成熟时,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复核工作再移交给稽核科),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

3、养老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终止、保险费的补缴、退回、个人帐户金额的领取等业务先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再由稽核科负责复核,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

4、参保单位登记、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等业务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并复核,稽核科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必须有一定的抽查率)。

5、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的记入由稽核科负责抽查审核。

6、经办业务的原始资料以及经办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档案由首次经办人员收集存档,科长负总责。 同时,实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检查结果作为效能考核(临社保[xx]6号)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为加强对班干部职工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班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中心建立了工作业绩记实考核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以写实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将每天所做的工作记录在《纪实考核手册》上,并建立每月一回顾、半年一小结、年度一总结制度;每月一次,中心召集全体人员会议听取各人的工作业绩汇报;年终按一定程序进行年度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重申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规范业务探作,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违规操作和有投诉的实行责任追究。此外,严格执行原有有关考勤的规章制度。临时外出的须报经科长同意;请假半天的经科长同意后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须报主任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的一律视同旷工;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的通报批评,两次的视作旷工半天;旷工半天的取消当月全勤奖。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三)实现五费合征,推动工伤、生育保险扩面

一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仅征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费则由中心自行组织征收;扩面工作也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为主,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为此,经与地税部门反复协商,从xx年11月开始,全面实行五费合征,各参保单位将工伤、生育保险费与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一并足额自行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同时要求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0月份,我们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并调整缴费办法的通告》宣传到各参保单位,五费合征和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随之全面启动。五费合征的实施,从而彻底结束了我市社保自行征收社保费的历史。到年底,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2108人,增长率为26.29 %,生育保险新增人数26827人,增长率为106.34%

(四)临海自谋职业人员大病医疗统筹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我市从1994年7月开始在企业中实施退休人员大病医疗统筹, 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大病统筹缴费但到退休后才能享受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 自谋职业人员在医疗保险的双轨制中任选其一,但存在的问题也愈加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于10月出台了新办法,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统筹缴费的,全部接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有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人员,要在xx年12月15日前到中心大厅办理申请参保手续,在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则可享受相关待遇。逾期未申请的,视作中断参保。到年底,有7000多人申请从大病医疗保险转到基本医疗保险,从xx年1月1日起,将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医疗统筹的全部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从而结束医保双轨制的历史。

(五)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我中心在省厅有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xx]117号、浙劳社老[xx]118号文件)下发后,迅速行动,做到思想到位、宣传到位、政策到位、发放到位。到9月底,普调和特调的养老金已全部划入退休人员的存折,真正把好事办好。这次企业退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办法与历次不同,既考虑到公平又照顾到效率,既考虑到一般的,又照顾到退休早待遇低的、高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特殊群体,比较科学合理,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普遍称赞。本次普调,惠及近13200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22元,特调又惠及高龄(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4330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1/3(其中80岁以上的有714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5%),人均月增发养老金32元,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40人,人均月增发养老金50元。此外,还有50余名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工龄有出入的,也重新给予核实。

(六)六位一体服务百姓 打造透明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业务大厅专门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派服务态度好、熟悉政策的人员专门接待来人来访的政策咨询;二是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电话5157771,专门人负责接线解答;三是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信息查询专线9601654321,可查询到个人帐户、退休待遇等内容及相关的政策询问;四是在大厅的醒目处安放电子触摸屏供参保人员自行查询;五是印制各险种政策宣传的单行本、政策问答、办事流程、宣传单等资料摆放在社保中心大厅、地税征缴大厅及银行、邮政窗口供大家随时取阅;六是建立社保网站,为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查询、问题解答、政务公开、动态行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性网站。六位一体的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系统,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多方式、多渠道的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七)做好业务,搞好服务

1、做好业务。全年办理业务:参保单位新增361家,个人参保新增20290人次,失土农民新参保及相关业务1000人,农村电影放映员参保73人,恢复个人参保15100人次,补缴300人次,异地转入357人次,转出异地561人次,终止保险1321人次,一次性退保658人,中断缴费12770人次,退休申请1177人;发放医保卡2200张,17家改制企业的清算及人员社保关系变更。除做好常规住院结报外,办理基本医疗零星报销1321人次,工伤报销573人次,生育报销332人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报销及离休、伤残报销1861人次,医院、药店结算720笔。特殊病种、异地就医、转外地结报507人次;对11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困难补助申请进行核定,以放补助费27925元。。

2、强化稽核。从今年6月份开始,将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些复核职能赋予稽核稽核科,扩大了稽核科的业务范围,充实了稽核科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退保退费审核335人次,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核562人次,出院病人、门诊病人处方审核1012人次,审核查看医院住院医保病人病历338份,扣除定点医院医保违规医疗费用13.86万元,扣除定点药店医保违规药费6.25万元.此外,加强了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稽核,5月份对全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证》进行年检,终止待遇发放206人,恢复待遇发放214人。

3做好其他服务。接待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新参保人员等来人政策咨询5000多人次,接答咨询电话4200多人次,通过社保网站书面答复提问1635条,来信回复32份;接收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档案2132份;为退休人员因工龄、出生年月更正等提档158人次,代办异地退休人员年检1358人。

推荐第10篇:医保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主持制订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各类工作总结,并负责向上级报告。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审查批准中心的一切重大政治、经济、业务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

第11篇:天长医保制度

意外伤害认定与结报程序

一、本制度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参保人在生活中因突发外来的、非疾病的、并无第三者责任,使身体受到伤害、伤残或死亡的客观事件。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按相关规定审核,分别从职工或居民统筹基金中予以支付。

二、学生与十八周岁以下居民发生意外伤害,仅进行门诊治疗的,由所在学校或社区经办机构开具相关证明,于医保中心直接进行报销。

三、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结报程序:

(一)申报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而需住院医疗的,原则上应于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本人或相关人员应在入院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医保中心如实报告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部部位、以及原因等,并于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中心领取《职工与居民意外伤害申请调查表》(可于人社局网站下载),由相关方如实填写,并签章。

(二)受理对于申报主体和材料符合规定的,医保中心应当予以受理登记,并告知结报流程。异地伤害住院的,须提供住院病案复印件(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并加盖医院公章;

(三)调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或意外伤害人员的申请,中心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方式为赴实地、受害人所在地调查相关当事人,或调阅经治医院住院病历进行综合认定。

(四)会审医保中心原则上一个月集中会审一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报销住院费用。如首次调查情况不清楚的,可以进行补充调查。

(五)核报参保人员可以凭《意外伤害调查表》的结论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凭相关参保证件、住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到医保中心结算,享受普通疾病住院同等待遇。

对于外伤首次住院已经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报销的,后续同一伤害原因入院(如取内固定材料或后续治疗等),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医保中心核实签字直接予以报销。

四、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意外伤害医疗费核报要求。

五、咨询电话:0550-7045129,0550-7045253

第12篇:医保例会制度

医保例会制度

一、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医院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医保专题会议,特殊情况需召开紧急例会。

二、会议地点:医院培训中心楼二楼会议室,特殊情况需改变地点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范畴:

1、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宣布医院有关决定和部署重要工作;

3、通报医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态度、工作量、各项工作管理以及医保费用运行、控制等情况;

4、通报党建、全员思想等方面情况;

5、交流医保、行政、后勤等工作的相关信息;

6、其它需在例会上传达的内容。

四、参会人员范围:书记;院领导;副院长;医保办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染办主任;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各部门、社区负责人。

五、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做好工作安排,按例会通知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席。

六、所有应参会人员若有事未能参加会议,须提前书面向院领导请假;参会人员参加例会次数列入考勤考核。

七、参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若应参会人员请假未能参会,科室负责人应安排其它人员到会,记录会议内容),并负责将例会精神传达到所在科室;对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列入科室质量考核。

八、医院专设会议记录本,医务科、医保办负责做好会议内容记录。

医院建国前离退休人员就医管理办法

按照师市关于《建国前离退休人员病历考评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的要求,为加强建国前离退休人员的就医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

1.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与相关部门和科室主任组成建国前离退休人员就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离休人员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

2.开设建国前离退休人员结算、取药窗口。在建国前离退休人员就诊时安排高年资医师坐诊。

3.维护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真实、准确、完整的上传数据。定期与团社保所对账并结算费用。

二.门诊管理

1.建国前离退休干部就诊须持兵团统一印发的《兵团基本医疗保险证》、《兵团基本医疗保险证处方本》和身份证就医,普通内科由门诊医生接诊,其它由各专科医生接诊。接诊医生需核实离休人员身份和证件,填写就诊记录。由家属代开药的,要有离休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家属在门诊病历上签名。严禁任何冒名顶替的就医行为。

2.按照兵团《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提供医疗服务。超出目录以外的项目,应征得本人同意,另外开处方,由本人现金付费。

3、接诊医生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以通用名书写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不得出现“遵医嘱”、“遵说明书服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清晰、准确、完整、规范的书写门诊病历。用药严格执行急性病3—7天量、慢性病2周量。开药前要查阅《处方本》中上次用药情况,同疗效或同品种药品未用完,不予再开,杜绝攒药或搭车开药。

三.住院管理

1.结算处工作人员凭离休人员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办理住院手续。依据人、卡、证是否相符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顶替住院。妥善保管《医疗保险证》不得丢失。

2.记账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录入项目和结算费用,不得多记、漏记。出院结帐时,查验《医疗保险证》的有效性。结帐后将收缴的《医疗保险证》和病历本归还本人。

3.首诊医生要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门诊能诊治的不收治住院;不无故推委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及时为符合出院指征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缩短住院日,节约医保基金。拒绝出院者,及时通知医保办,自出院之日起发生的费用由患者自费结帐。主管医生要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病案首页。

4.使用超出医保范围的项目,主管医生应征得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并填写《特殊药品、检查、治疗同意书》,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

5.离休人员住院期间因故要求离院,经主管医护人员同意后,需办理请假手续,医患双方在病历中签字记录。严禁挂床住院、分解住院。

6.离休人员患者因斗殴、酗酒、自杀、自残自伤、违法犯罪、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意外伤害就诊时,接诊医生要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病情发生的时间、原因和部位。医疗费用全部由患者自己负担。

7.各级医师要严格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减少医保基金浪费。医嘱和所发生的费用要完全相符,病历中不得缺失化验和检查报告单。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用医保药串换非医保药。不得开与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住院期间用药临时医嘱为3—4天量,不得累积攒药。出院带药不超过1周量,特殊情况可经院领导批准最多可带1月量。出院不得带针剂液体,不得带检查、治疗项目。

8.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院诊治的,由主管医生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同意签字,院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医保办复核,报团社保所审批备案。

9.各级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指征。对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要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罚则

1.按照《医保质量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对离休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和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3.经医保查处有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所罚金额从科室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

医保领导领导小组

第13篇:医保办公室制度

深圳中海医院集团梁洪撰稿策划实施

2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一、根据《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四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在深圳中海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委员会,在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与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三、加强社保工作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规定的各项费用指标对全院各科室进行实时监控;对社保物价项目严格按物价局的规定和社保局核准的价格档次管理。

四、督促检查全院医疗保险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给予技术方面的解释和处理。每月自查医院社保病历和处方等医疗文书执行,将结果全院通报。

五、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严格监督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防范医疗缺陷,提高医疗质量与医保政策的灵活应用。

六、负责全院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及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七、指导深圳市住院医保、少儿医保门诊,农民工医保绑定工作事宜,负责并统计异地就医人员绑定工作事宜,负责社保患者门诊及住院转诊转院的管理及门诊费用报销审核工作。

八、积极配合市局、区社保分局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及时做出反馈意见,对上级检查医保违规行为及时修正;负责与街道社保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

附2-1网上“医保办”共享浏览说明

1.为加强临床科室的联系与沟通,医保管理部在医院院内网络设立这个窗口;

2.内容有:法规政策、医保培训、医保通知、医保管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科室反馈、少儿医保、征询意见、操作表格、其他资料等文档目录;

3.只要科室有电脑,无论是内、外网络都可以设置在桌面,便于科室医务人员随时浏览,了解医保政策、新通知,医保管理、操作,诊疗项目、药品目录等信息;

4.科室人员不懂设置或已设置需要密码的,请拿起致电信息科工作人员帮助贵科设置,或非密码方式重新设置;

5.各文档目录内容,可以“阅读文件”和“复制文件”,但不可以“移动文件” 1

或“删除文件”,或随意修改文件内容;

6.需要浏览“社保培训”内容,必须保证您的电脑安装“PPT、EXE”操作工具,方能顺利浏览文档内容与互相学习;

7.科室反馈:用于医保管理部每月检查科室运行病历、住院结算归档病历、门诊部医保医疗文书所存在的问题,向各科室反馈及传递信息用途,便于科室人员修改、补充、完善医疗文书所取依据之处。

8.各科室对医保管理部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及对各文档中的资料有疑问,随时欢迎您在“征询意见”中留言,以便改进医保管理部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增进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2008年3月1日已实施,2009年4月6日建立网上医保办共享窗口)

第14篇:医保咨询服务制度

医保咨询服务制度

1、为医保病人提供服务的所有科室都要根据各自业务情况,在参保病人就医、业务办理过程中均提供相应的医保咨询服务。

2、在业务大厅公布公开医保咨询电话。医保工作人员及时接听和解答电话询问。

3、在业务大厅开设专门医保咨询窗口,为医保病人提供全面、专业医保咨询服务。

4、为医保病人提供服务的所有医务人员、服务人员,根据各自业务情况,掌握和熟悉医保知识,在参保病人就医、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医保咨询服务:

4.1相关性医疗和服务科室(为参保病人提供一般性医保服务的科室和部门,如医技、药剂、门诊、筛查中心、门诊收款、导医台),了解基本医保政策,掌握常规医保制度,熟悉基本医保知识,能够解答简单医保咨询,指引患者办理常规性医保业务。

4.2门诊及住院科室(直接为参保病人服务的门诊及住院咨询,掌握基本医保政策,熟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保知识和工作要求,熟悉本部门业务流程,正确解答常规性医保咨询,能够为患者提供快捷的医保服务。

4.3医保管理部门一-医保科,系统掌握医保政策,熟练掌握医保制度,全面熟悉医保知识,熟练掌握医保业务流程,能够系统全面解答各种咨询,熟练办理各种医保业务,能够对医院各部门提供医保业务指导和解决医保业务中遇到的难

题。

第15篇:医保办公室制度

医保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办公室职责,贯彻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

2、负责制定中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计划、及时汇报和进行总结,对全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达到控制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抑制不合理费用发生。

3、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4、严禁以职谋私,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好参保、参合患者的解释及调解工作。

5、负责对医疗保险病人的转科、转院审核。

6、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及时办理各项业务的审核及费用核算,以便于中心资金的及时周转。

8、本制度由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第16篇:药店医保制度

目 录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3、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

4、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5、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6、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书中规定的药品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凭(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进行购药,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只能凭现金直接购买,如果是处方药还必须有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持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等有效证卡到定点药店就诊购药,其医疗费用结算采用以记账为主,辅之以现金交费的结算方法,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均限于本人使用。

4、参保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参保人员应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及时更改个人帐户密码,如不慎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丢失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定点零售药服务公约

患者至上 关爱健康 正确配伍 耐心周到

合理用药 童叟无欺 热情服务 着装整齐

诚信守法 文明用语 明码标价 唱收唱付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患者的健康。

二、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待认真,详细、准确。

三、充分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尊重病人,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患者的要求。

四、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过期失效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五、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六、严格执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七、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1、对持医疗卡的人员首先要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购药。

2、杜绝用医疗卡购卖非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

3、定期学习医保知识,严格按照服务公约执行。

4、营业人员服务要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持卡人员和现金购药人员要一事同仁。

5、定期与社保局信息科取得联系,做到信息准确无误,

6、从正规渠道购进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尽量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7、严格审核处方,对门诊处方按医保目录执行。

8、每月及时向社保局上报门诊费用,及时结账,对门诊费用的结算要做到准确无误。

9、对以上出现的差错首先要进行批评,再出现错误者进行罚款。

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病人满意为目标的服务宗旨。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3、坚持工作岗位,提高效率,善于收集参保人员对药店的建议,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协调解决。

4、对每位参保患者要认真审核有效证件,杜绝冒名顶替,杜绝开社保以外的药品。

5、积极协助社保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刁难。

6、每月向社保局提供准确的信息。

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医保数据的参保信息,以便于病员的合理治疗,

2、医保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的维护好各项收费项目的医保标记,以确保病员的合理治疗。

3、计算机操作人员要明确岗位的重要性,必须按正规的操作步骤来对计算机及其设备(包括打印机,鼠标,键盘,UPS进行操作,如因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或系统损坏,其造成的损失由该操作人员负责。

4、操作人员应按正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5、因操作人员不正确操作而造成的各项差错由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不得玩各种游戏,不得使用外来的软盘、U盘,更不许随便修改工作配置和删除系统文件。

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1、慢病人员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按照劳动人事局的要求必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据的指导性处方进行购药,而且处方要每三个月开据一次,便于上级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慢病人员按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慢病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定点药店要为慢病人员建立健康用药档案,档案必须有用药记录及用药量、用药人员的病种审批表及医生开据的指导性处方。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以现金的形式购药,不得以医保卡支付药费,定点药店开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以现金交费予以结算。

4、参保的慢病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告知家属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并应将患者的慢病处方本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如将其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慢病处方本一经丢失将无法补办。

第17篇:美国医保制度

美国医疗保险制度

美国医疗服务体制是市场化与政府作用的产物。作为超级大国,美国在科技和经济领域中具有优势地位,成为各国纷纷效仿的榜样,然而其医疗保险制度,却不被许多研究者看好。

美国的医疗保障是以民间的私营医疗保险为主,政府辅以对特殊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与补助。 美国约40%的医疗费用来自私营医疗保险计划,即使是政府医疗保险计划,其很多操作工作也是由私营医疗保险公司去执行的。这些私营保险公司主要分为两类:非营利性健康保险公司,如蓝盾、蓝十字公司,及营利性商业保险公司。它们只提供对较低费用的医疗项目的保险服务,对一些昂贵的医疗服务项目则设立单项保险。

政府对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险和医疗救助主要分为: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医疗救助制度(Medicaid)。美国的医疗照顾制度包括医院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前者的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障工资税,后者的25%来自申请人的投保金,余下的75%由政府一般收入解决。该制度是对65岁以上,及65岁以下因残疾、慢性肾炎等疾病而接受社会救济金的人群提供医疗保险。保障的范围包括大部分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对低收入人群、失业人群和残疾人群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联邦政府支付55%、州政府支付45%,以便对上述人群实行部分免费医疗。此外,还有工伤补偿保险、某些少数族裔免费医疗、军人医疗计划等特殊医疗保障项目。

美国的医院有公立、私立之分,主要提供住院医疗服务。公立医院包括各级政府和公立大学办的医院,由政府拨款,占美国医院总数的约30%;私立医院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之分,分别占医院总数的约55%和约15%。非营利性医院一般由私立大学、宗教团体及其他非营利组织经营;营利性医院主要服务对象是具有支付能力的患者。

美国医疗服务体制的市场化有其自身的优势,能够通过供需双方的博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不同消费需求。另外,它是在强有力的管制条件下进行的,医疗质量安全方面有较好的保证。由于将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成本计入生产成本,将医疗行为与经济利益、处罚机制和诚信制度挂钩,极大地促进了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但是市场化也带来服务和保险的不公平,而且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对这一市场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在这个市场中,医生对医疗服务的消费有最终决策权。美国的经验表明,将医生收入与市场挂钩是产生各类问题的根源。

自1912年美国第26届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谋求连任的竞选中提出了\"建立全民医保体系\"的构想,医保改革不断成为历任总统们的竞选议题或者执政措施。罗斯福、杜鲁门、尼克松、克林顿都为美国的医保制度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2010年3月23日,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白宫签署了医疗保险改革法案。这个法案是奥巴马执政以来最重要的立法成果之一,被称为美国社会保障体系45年来最大变革,将对个人、企业和政府产生深远影响。然而同时该立法也备受争议。美国民众在医改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纽约时报》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2012年3月26日公布的民调显示,47%的人支持医改,36%的人反对医改。该医疗改革是为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公民提供医疗保障。美国共和党、茶党等党派批评,医疗保险改革违宪,因为医保是强制保险政策,并且会产生大量臃肿的官僚机构,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等问题。

第18篇:诊所医保制度

目 录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3、诊所服务公约

4、诊所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5、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6、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诊所调剂,诊所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诊所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书中规定的药品可以在诊所凭(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进行购药,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只能凭现金直接购买,如果是处方药还必须有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持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等有效证卡到定点诊所就诊购药,其医疗费用结算采用以记账为主,辅之以现金交费的结算方法,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均限于本人使用。

4、参保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参保人员应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及时更改个人帐户密码,如不慎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丢失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定点诊所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

1、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本诊所的医师开具,诊所要

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诊所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

2、诊所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诊所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诊所,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诊所,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诊所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定点零售药服务公约

患者至上 关爱健康 正确配伍 耐心周到

合理用药 童叟无欺 热情服务 着装整齐

诚信守法 文明用语 明码标价 唱收唱付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患者的健康。

二、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待认真,详细、准确。

三、充分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尊重病人,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患者的要求。

四、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过期失效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五、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六、严格执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诊所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1、对持医疗卡的人员首先要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购药。

2、杜绝用医疗卡购卖非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

3、定期学习医保知识,严格按照服务公约执行。

4、营业人员服务要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持卡人员和现金购药人员要一事同仁。

5、定期与社保局信息科取得联系,做到信息准确无误,

6、从正规渠道购进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尽量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7、严格审核处方,对门诊处方按医保目录执行。

8、每月及时向社保局上报门诊费用,及时结账,对门诊费用的结算要做到准确无误。

9、对以上出现的差错首先要进行批评,再出现错误者进行罚款。

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病人满意为目标的服务宗旨。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3、坚持工作岗位,提高效率,善于收集参保人员对诊所的建议,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协调解决。

4、对每位参保患者要认真审核有效证件,杜绝冒名顶替,杜绝开社保以外的药品。

5、积极协助社保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刁难。

6、每月向社保局提供准确的信息。

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医保数据的参保信息,以便于病员的合理治疗,

2、医保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的维护好各项收费项目的医保标记,以确保病员的合理治疗。

3、计算机操作人员要明确岗位的重要性,必须按正规的操作步骤来对计算机及其设备(包括打印机,鼠标,键盘,UPS进行操作,如因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或系统损坏,其造成的损失由该操作人员负责。

4、操作人员应按正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5、因操作人员不正确操作而造成的各项差错由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不得玩各种游戏,不得使用外来的软盘、U盘,更不许随便修改工作配置和删除系统文件。

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1、慢病人员持处方到定点诊所调剂,按照劳动人事局的要求必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据的指导性处方进行购药,而且处方要每三个月开据一次,便于上级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诊所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诊所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慢病人员按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慢病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定点诊所要为慢病人员建立健康用药档案,档案必须有用药记录及用药量、用药人员的病种审批表及医生开据的指导性处方。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以现金的形式购药,不得以医保卡支付药费,定点诊所开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以现金交费予以结算。

4、参保的慢病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告知家属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并应将患者的慢病处方本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如将其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慢病处方本一经丢失将无法补办。

第19篇:医保审核中心工作计划

今年是医保审核办成立以来的第二个年头,根据培训中心及网公司社保中心2011年医疗审核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结合审药办实际情况,以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网公司医疗保险审核工作。

根据2010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医保审核工作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医保审核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2011年度的工作。

一、总结经验,提高业业务水平:

在去年的工作中,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业务,经验方面的不足导致一些小问题的产生,虽然我们都及时的处理了,但是要不断的总结经验,以保证以后少犯类似的错误,从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学习,与时俱进。

医保审核工作随着区医保的改革而改革,随着网公司的要求而不断变化,在改革,变化的同时,为了保证我们的业务水平,必须要加强学习。我们将在每个月里面抽几天,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学习新的文件精神,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

1、完善责任到位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个人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保审核工作。

2.扎实开展定期总结工作。要严格把总结工作作为做好审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每月和新的文件精神发布后,必须抽时间进行学习总结工作,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3.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要将医保审核材料及时归类建档,为网公司社保中心及各参保能及时查阅资料提供保障,做好防火、防鼠、防霉工作,确保材料的安全。

四、合理分配年度工作任务

加强与社保中心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建议各单位将审核材料按分季度、多批次进行结算等方法,从而避免审核材料的过度集中而导致的工作进度的延迟。

五、积极参加中心及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增强个人集体荣誉感。

第20篇:医保中心实习心得

实习心得

大学毕业前的实习已经完满结束了,在吴忠市医保中心实习期间,我经历了从丰富有序的校园生活到各尽其职的工作环境的转变。

我被分配到的是基金监控科,这个科室是近几年才成立的,主要职务是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的监控,对在医院就医参保的特大病患者和严重慢性病患者在计算机软件上进行报警检测,了解医院不合理用药以及不合理报销的现象。在刚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对监控科的各项业务的流程、内容都不太不熟悉,显得比较拘谨和紧张。在办公室里前辈们的耐心讲解和教导下,我很快的融入了工作中,逐渐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工作起来也轻松了许多,工作的熟练程度和效率也有了很大提高。

实习对我们一直在校学习的大学生来说是比较有挑战性的,在校期间我们虽然学习了很多的专业知识,但是到了实习单位的工作中,我们学以致用的能力有所欠缺,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作为实习生,我们要想做得好,就应该主动出击而非等待机会,努力向周围有经验的同事虚心学习,从他们办事的程序,与人交流的过程中学习工作的技巧。在实习时我对于一些办公器材的运用还不熟练,比如传真机、复印机,而且在对办公软件的操作上还有需要学习更多的使用技巧。 在这三个月时间内的所见所闻和自己的经历都让我受益匪浅。

通过这次在医保中心的实习,使我对医保工作的氛围和流程,有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认识。一直觉得离我很远的医保也渐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熟悉和重要起来。我觉得在工作中人与人的沟通交流,让我增

长了不少见闻,学会了解别人的需求,尽自己的能力给予别人帮助。在生活中要养成主动与别人交流沟通的习惯,不要过于被动。医保中心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很好,同事也都很友善,领导也很平易近人,我喜欢这种工作的氛围,同时觉得自己的经验和阅历还很浅显,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还需不断完善。

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时间让我感受到了上班族的生活,早晨坐公交看着车上拥挤的人群、车窗外急促的脚步,让我感到一丝不安、一丝紧迫,对自己的以后的路途产生了一丝疑问与迷茫,但是同时更坚定了我明确目标的信念。我想作为将要走出学校的学生来说,更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加强实践和设计能力,这样更有利于将来的发展,使自己在此领域内也有所作为。

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机会,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三个月的实习工作经验,重要的是在实习的过程中拓展了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同时也让我对自己的以后做了重新的定位,我会牢记这次实习的经验和感受,将其充分融入到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使自己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医保中心岗位职责制度.doc》
医保中心岗位职责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