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2022-03-2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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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

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

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

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

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

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

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

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

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

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

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

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 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

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

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制度是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规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

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学院党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

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七、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

断提高教育效果。

八、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

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我院的教职工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各党总支(支部)在毕业生离校前,认真把毕业生党员情况(姓名、正式或预备、毕业生去向等)一式二份,一份报组织部, 一份留存备查,组织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

服务机构党组织。

教职工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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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员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村委、支委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

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为党支部委员、村委成员,必要时可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参加。

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检查班子成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讨论的决议及安排,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必须向镇党委请示,批准后方可召开,每次会议一般应由镇党委指定领导干部参加。

通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会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原则上是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支部书记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党日活动制度

为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每月的10号为党员活动日。

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重点,组织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上党课,参加政治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义务劳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等。

建立党员党日活动考勤制度,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之一。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人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主测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镇党委审定。 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镇党委汇总归档。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

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账簿,按季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外出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明确的,应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做好党员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登记。

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应在这些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党员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村党支部要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党员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支部应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党员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对外来党员,村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党员联户制度

根据本支部的党员数和村里的非党农户数,充分考虑到党员能力大小和每个农户的实际情况,由针对性地确定每个党员的联系户。

党员每季度对联户对象进行走访,积极宣传政策法规、传达重大事项内容,并将联系户及群众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等向上汇报。引导他们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认真执行计划生育,积极参加村里的各项义务活动。

联户党员不仅帮生产、带致富,还帮思想、促感情,定期将联户情况及群众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等向上汇报,并及时将结果向群众反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推五审四公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三推“一推一定”是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票决,确定2-3名优秀村民。时间要求:每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

“二推二定”是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从“一推”产生的优秀村民中以民主票决,择优推荐1-2名,确定为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三定”是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讨论推荐,支委会集体研究择优选择1名确定为发展对象。

五审:“一审”审政治,“二审”审结构,“三审”审素质,“四审”审材料,“五审”审表现。

四公示:“一公示”是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村内张榜公示;“二公示”是指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在村内张榜公示;“三公示”是指吸收为预备党员在村内张榜公示;“四公示”是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在村内张榜公示。

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组成,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发展新党员公示,后备党员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各项义务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王寨村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搭建党员干部沟通交流平台,增进党内团结,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干部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一、谈心谈话原则 平等相待、开诚布公、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尊重信任。

二、谈心谈话范围

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党小组长之间,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

三、谈心谈话时间

党支部每季对党员谈心谈话一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进行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内容

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家庭等情况进行谈心谈话。重点针对在群众反映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问题时,及时谈话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党员之间、班子内部出现不协调、不团结苗头时,及时谈话指出;党员干部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及是时谈话鼓励,帮助克服困难;征求群众对党支部、村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谈话,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

五、谈心谈话的方式

主要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进行,也可采取电话约谈、上门访谈等形式进行。

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理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新农村建设规划、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科技文化、农村实用技术和现代农业等知识;

4、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党风廉政教育等。

二、学习形式和时间安排

1、采取报告、讲座的口头学习形式;采取借助广播、远程教育、计算机网络等学习形式。

2、一般一月一次,根据党日活动具体情况而定。

三、学习教育要求

1、制定计划和措施。合理安排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开展心得交流,调动党员学习积极性。

2、建立考勤登记制度。严格学习纪律,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王寨村不合格党员转化帮扶制度

采取“两帮、三监督”的方式,创建不合格党员教育转化帮扶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员先进性。

两帮即:

一是支部书记帮,转化党性观念。由支部书记与不合格党员进行结对帮教,每月一次谈心交流。具体掌握不合格党员改正的进展情况,理出帮教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改进帮教措施。通过组织党的知识学习、重温入党誓词等,提高不合格党员的党性修养,为其重新树立党性观念。

二是支部党员帮,转化处事心态。确定1-2名政治素质好,表率作用强的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结成帮教对子,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帮扶工作:一是思想上教育引导;二是生活上关心爱护;三是行动上带动提高。主动为不合格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解开思想疙瘩,落实转化责任。

三监督即:

一是自我监督。平时要加强学习要有笔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反映新问题。

二是组织监督。坚持谈话制度,定期与不合格党员交流意见,查找思想上的不足;检查学习笔记。

三是群众监督。将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有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接受群众批评;设立群众举报信箱,听取群众意见。

王寨村党员积分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支部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党员管理进行量化考评,实行积分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积分办法

(一)日常表现

1、基础分(5-20分)

A类党员为农村“两委”主干,5分 B类党员为农村“两委”班子成员,10分

C类党员为年龄60岁以下农村无职党员,15分 D类党员为农村年龄在60岁以上且有活动能力的党员和长期外出党员,离退休且有活动能力的党员,20分

2、基本分(60分)

(1)按时参加党日活动,参加1次计3分,不参加活动且不请假者扣6分,履行请假手续不记分。

(2)能认真做好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要求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培训学习,按时参加1次计3分,不参加且不请假者扣6分,履行请假手续不记分。

(3)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的1次计1分,不及时、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每次扣3分。

3、激励分:八激励(40分)

(1)能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违纪行为,计4分。

(2)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村级重大事项的,计4分。

(3)有职无职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计4分。

(4)在重点工程项目、森林防火、抗洪救灾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计8分。

(5)党员能主动联系农户,帮助农户解决实际困难,计4分。

(6)能积极制止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计4分。 (7)带头抵制各类不正之风,如黑彩、赌博、邪教等,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坚决制止的,计4分。

(8)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团结同志,诚实守信,尊长爱幼,家庭和睦,计8分。

4、惩戒分:九惩戒(60分)

(1)无理取闹,带头阻挠(包括教唆、指使他人)镇重点工作或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每次扣10分。

(2)违反《信访条例》,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每次扣20分。

(3)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带头宣传防火知识,甚至带头焚烧秸杆、根茬、烧荒燎塄,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4)在防汛期间不积极参加工作,甚至在群众中做消极思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5)违反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虐待家庭成员的,扣10分。

(6)带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拒交社会抚养费者,扣10分。

(7)违反《土地管理法》,带头违法占地,违章建房的,扣10分。

(8)违反村环境建设规划,带头乱堆乱占、乱倒垃圾等行为的,扣10分。

(9)抵制或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传播政治谣言的,扣10分。

5、日常表现积分为基础分+基本分+激励分-惩戒分。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积分采取百分制,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五个方面对每名党员打分测评,测评结果为总分/参评人数。

三、评分办法

1、总积分=日常表现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2、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4)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入党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且情节严重的。

四、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每半年评定一次,年终总评,考核以总评积分为准。每次评定结果在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积分运用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与年度的评优有机结合,被评为“优秀”的要给予精神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的支部书记要与其谈心谈话,并在大会上点名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农民夜校学习培训制度

一、主要任务

为培养新型农民,开展农民学习培训,每年培训100人左右。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产业新品种及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与能力建设;法律知识、卫生与健康、民生政策等。

三、培训形式

1.组织教师定期进村、到实习基地、专业合作社或田间地头开展技能培训。

2.利用村工作之余,晚上进村入户开展培训。3.办好田间课堂。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深入田间地头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和理论讲解,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4.举办系统培训班。一是利用冬春农闲季节,开展全天候长班培训,提升学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吸收优秀学员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学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学历证书。

驻村工作室接访制度

为密切联系群众,更直接地了解民情民意,特设驻村工作室进行接访,并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领导安排

由镇包村干部、包村领导进行驻村接访,每月一次。

二、接访形式

接访采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形式。

三、接待工作程序

接访程序分登记、接谈、批示、转办、交办、劝返等。在接访前,来访人就应填写《来访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应包括来访人姓名、身份号码、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来访人填表后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接谈;接访人员负责接访的记录工作,填写《来访受理情况登记表》,接访领导根据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出批示和安排,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

四、接访要求

接访领导应挂牌上岗,热情接待来访对象,耐心回答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

对接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由接访领导当场答复;如不能当所答复,由接访领导批交相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接到交办通知后,应及时认真办理,遵守限时办结的有关规定,并将办理结果在接访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人,尚未办理完毕的,应将未办理完毕的原因向来访人说明,并做好后续的跟踪答复工作。

王寨村党员设岗定职制度

一、设岗定职岗位职责

党风党纪监督岗:监督党内遵纪守法情况,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反映;对村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对村党务公开、发展党员等情况实施监督;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其它方面的监督工作。

政策法规宣传岗:宣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党和政府对三农方面的惠农政策;宣传文明新风,指导村民移风易俗办理婚丧活动,引导村民反对和制止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民主理财监督岗:对村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村各项收支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党支部或村委员会赋予的其它职责。

民事纠纷调解岗:参与辖区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对突发重大纠纷要积极做好防激化工作,并及时向村调解委员会报告;经常走访,及时准确掌握纠纷动态和苗头,并做好矛盾纠纷信息上报工作;经常性对辖区群众开展政策宣传和简单的法律咨询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计划生育协管岗:带头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学习并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有困难独生子女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带领群众致富;协助村干部做好重点户、重点人的计划生育工作;主动参与监督计划生育工作,倾听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环境卫生监督岗:宣传卫生知识,教育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经常检查环境卫生,规劝、疏导村民改掉不良卫生习惯;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监督;定期进行规定卫生责任区的清扫工作。

科技致富信息岗:带头学科技、用科技,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或致富本领;积极向村民传授、传播科技信息,做好科技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工作;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坚决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以及封建迷信活动;协助村引导村民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群众意见收集岗:了解群众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参与村公共设施管理,向上级反映村民对村道路、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上访倾向和苗头,及时上报村党组织和镇党委政府;倾听群众对集体资产处置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在生活、生产活动中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治安维护岗:协助村委会调解本村及跨村民事纠纷;对本辖区内村民进行法制及村规民约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监督岗:经常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和公共场所等及其它方方面面的安全情况进行了解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并协助解决。 文明新风示范岗:带头参加并协助村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带头提高自身素质,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抵制各种邪教组织。

绿化美化监督岗: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人和事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要教育群众爱护花草,对本村内绿化经常性进行看护,如发现破坏绿化行为要坚决给予制止。

帮扶助困服务岗: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进行经常性走访;在日常生活中帮助他们解决难题。

二、日常管理

村党支部要利用村务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将党员定责情况及其岗位职责向全体村民公示,取得群众支持,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考核

1、上岗党员工作考核支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支部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结合,支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注重实绩,注重群众的认可度。

2、考核内容以上岗党员的目标管理内容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具体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服务大局、履责实绩,重点考核履责实绩和效果。

3、考核的基本程序为:村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大会,上岗党员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根据党员述职情况进行民意测评;村党支部结合民意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并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党支部工作制度

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指示精神,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随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村民的思想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与村民的思想交流活动。

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经常保持与村委会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工作,协调好党支部与村委会、共青团、妇代会和民兵等组织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主持研究本村经济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和生产、生活等方面重大事情,并提出实施的办法。

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两委干部走访征集群众意见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两委成员要进家入户走访群众,每年到本村每户群众家庭走访至少一次。

重点走访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人、老党员和老干部,重点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等。

村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做好详细登记的基础上,根据职责权限,确定群众意见承办人,限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反映人。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和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公开、集中反馈。对一些需要通过阶段性工作才能处理的问题,可随时反馈处理的进展情况。对个别群众反映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个别反馈。

推荐第3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瓯海区人民法院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化科学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历史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

2、党员教育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3、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活动,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承担党员教育任务,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理论学习辅导。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小组、支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组织一次党性分析活动。党的组织生活要在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讲求实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联系本部门工作和机关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广泛开展内容生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有影响、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

5、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区分情况、慎重处置。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按有关法律、处分规定和审批权限、程序处理;对无明显违纪行为、模范作用不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责令改正。

6、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工作一线的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7、坚持和完善帮扶困难群众制度。每个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帮扶联系1—2个困难党员群众。要把帮扶联系困难群众作为党员年度责任目标具体承诺事项,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党组织要把帮扶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瓯海区人民法院目标责任制

1、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建“五好”党组织、争当“五好”党员为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建设一流的党员干部队伍,培育一流的机关作风,创造一流的部门业绩,树立一流的社会形象。

2、突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和机制,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

3、坚持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主的各项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工作创新。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培养对发展象,严格程序发展党员,努力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5、加强党员教育服务和管理,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群众观念,增强党员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因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6、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员评议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整顿思想作风和组织纪律。

7、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8、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围绕区委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带领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瓯海区人民法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内容。在不涉及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政务应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方式,向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公开。固定公开主要包括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定期公开主要是本单位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决策、基建工程、大型设备采购、财务支出、职称评聘、人事任免等情况;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党员发展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等。随时公开主要是重大决策部署、党员奖惩、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

2、公开的形式。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3、公开的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党组织或党员、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瓯海区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议事制度,特制定基层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一、党总支、支部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未设书记的由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下同)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事先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一般不研究讨论。讨论干部问题,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的主要内容:

1、研究党的建设、干部任用、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和工会工作等。

2、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3、对于法院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在党内认真讨论。由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规则,保证科学、民主决策。会前充分调研、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需要表决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任用、党员发展、党内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总支、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党总支、支部会作出的决定,由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定进行变更,由会议决定。

瓯海区人民法院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委(总支、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2、会议主要任务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等,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3、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事先通报与会人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十天报上级党组织。

5、党组织书记是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生活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生活会召开的15日内,要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既要履行好工作职责,又要参与党建工作。党委(总支)委员每人要联系1—2 个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确定党建调研课题,每年到每个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不少于2次。

2、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综合性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基层党建重要工作;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干部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布置党建工作。

3、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委员每年要就党建工作向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进行专题述职,汇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接受党员干部和上级党组织的评议。

4、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党委(总支)每年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按照“五个基本”建设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直接进入“五干”综合考评体系,作为评比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评先表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基层党建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问题较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实行“一票否决”。

瓯海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本部门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领导班子要经常性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现状,掌握情况,及时沟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6、把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内容纳入机关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做到关口前移、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7、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严格党内监督,不断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

8、年终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瓯海区人民法院组织选举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党总支、支部委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采取“两推一选” (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采用直接选举。

3、选举应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召开群众会议、党员大会,按规定职数和选举办法,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酝酿确定候选人,报上级党委审查。

5、召开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6、选举产生的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构组成人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复。

推荐第4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组织生活制度

健全和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素质的一次经常性的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根据党建工作需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支部委员会必须提前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党员组织生活的内容及要达到的目的,并做好充分准备。

三、党员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坚决克服和防止无目的、无准备、无效果的形式主义做法。

四、党组织生活会是党员的活动目的,应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党员不得无故缺席。

五、党的组织生活会,要达到既学习提高,又解决问题,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丰富多彩的目的,并建立记录,考勤等制度,不断完善创新,使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制度化。

六、党员过组织生活,可以吸收积极分子参加,使他们受到组织生活的熏陶。

党员组织发展制度

为了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结钩,为党的基层组织注入活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有安排、有计划、有措施。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根据本单位的人数,每年要培养一至二名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

三、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使他们在工作中加强锻炼,政策思想上逐步成熟。

四、党支部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和考察,条件成熟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列入发展对象,联系人继续负责培养教育。

五、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审查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方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影响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贯彻党要管党的原则,支部班子和全体党员保持廉洁奉公,坚持令行禁止,做到自省、自勉、自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思想。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决策。

三、发展党员坚持按程序办理,并实行公示制,禁止突击发展党员,党员上缴党费,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监督。

四、单位财务实行民主管理,按时公布,实行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五、禁止利用职权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牢固树立心理装群众,凡事想群众,一切为群众的良好形象。

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做好本单位职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

五、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六、带领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党支部全盘工作,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重大事项和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随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与党员干部的思想交流活动。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委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和保证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5、主持研究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并付诸实施,参与研究本单位行政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6、组织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协调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集中搞好支部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及党员队伍管理,从组织上保证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党建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一、时间及参加人员

1、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例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时间及内容由主持人确定。

2、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列席,专人做好记录。

二、主要内容

1、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提出完成各项任务的目标责任,包括形式、内容、落实措施。

2、研究党员发展规划,发展纳新党员,研究处理不合格党员。

3、认真听取党员对支部村工作的建议、意见,并研究解决改进的方法、措施及时间。

4、研究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考评、考核办法,奖惩兑现及表彰先进,向上级党委推荐材料。

三、例会程序

1、例会制度必须认真执行,支部必须事先通知与会人员做好思想准备。

2、会议对议题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做好决议和处理意见。

3、会议由召集人总结,并落实各项决议、意见,承办人将处理情况在下次例会上予以汇报。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以、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申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推荐第5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党员努力改造世界观,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并指定正式党员进行培养,建立积极分子档案。

(三)拟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必须参加党组织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

(四)对拟发展对象本人表现和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审批。

(五)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公示栏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期满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及时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以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党课专题辅导与个人研读相结合、中心发言与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等方式。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及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技能为内容,进行党员培训。

(二)党员集中学习由党委统一组织,也可以由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支部委员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24学时,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16学时,推行中心学习组周末学习日制度,由书记全面负责,组织宣传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考勤记载。

三、党员工作汇报制度。党员每季度应向党支部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做一次汇报,并上交学习心得体会。外出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意见。

四、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外出不到一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外出一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党支部应督促外出党员做好思想汇报工作,制定支委专人每季度联系一次。

五、党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或居住地时,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所去地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六、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党费。预备党员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标准缴纳党费。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费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至少每季度应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半年公开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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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 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

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七、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八、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系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

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支部在毕业生离校前,认真把毕业生党员情况(姓名、正式或预备、毕业生去向等)一式二份,一份报组织部, 一份留存备查,组织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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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创先争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组织生活制度

健全和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员素质的一次经常性的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根据党建工作需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支部委员会必须提前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党员组织生活的内容及要达到的目的,并做好充分准备。

三、党员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坚决克服和防止无目的、无准备、无效果的形式主义做法。

四、党组织生活会是党员的活动目的,应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党员不得无故缺席。

五、党的组织生活会,要达到既学习提高,又解决问题,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丰富多彩的目的,并建立记录,考勤等制度,不断完善创新,使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制度化。

六、党员过组织生活,可以吸收积极分子参加,使他们受到组织生活的熏陶。

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做好本单位职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

五、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六、带领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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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党员教育

第一条 党员教育内容:党支部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条 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

第二章

党员管理

第四条 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一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单位后,应主动向

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行补课。

3、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公司调至其他单位,须由党支部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党委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但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外出工作、进修学习单位党的组织活动。待工作、进修学习结束后,在原证明信上加盖进修学习单位组织部公章带回原单位。

6、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

7、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党委。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五条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 没

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2)没有正当理由,离单位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第六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七条 党员统计工作

1、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定期搞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3、做好年终《党内统计年报表》的统计填写工作,统计报表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擅自做技术处理,要按照要求,按时上报。

第三章 党费的缴纳

第八条 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四章

党员考核和监督

第九条 坚持对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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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

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制度是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规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学院党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

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七、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八、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我院的教职工党员,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各党总支(支部)在毕业生离校前,认真把毕业生党员情况(姓名、正式或预备、毕业生去向等)一式二份,一份报组织部, 一份留存备查,组织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组织关

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教职工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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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注重实效的原则。

制度规范的原则。

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

四、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

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 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九、“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十、“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十一、党员联系户制度。这是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社区党组织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十

二、非公企业党员教育教学点制度。由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街道工委、大单位党务领导、企业党员骨干为成员的教学点活动领导小组,每年就教学点教学活动计划安排、总结或组织大的教育、参观等进行研究确定。制定和落实教学制度,以对教学点工作和组长工作用制度加以规范,还要求各教学点在社区单位在职领导、部队离退休干部、党校专职教师、街道社区教育讲师团聘请4—6名兼职教师,以提高教学点授课质量。教学中应做到“五抓好”、“四结合”,即:抓好学习安排、抓好学习考勤、抓好学习笔记、抓好学习辅导、抓好学习交流;同时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联系实际相结合、专题学习与阅读原著相结合、报告讲座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保证每个党员都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十

三、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制定全年或阶段性党员电化教育计划。按计划定期播放电教片,每月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收看1-2次。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出分期分批收看计划。建立\"三册一簿\"(出勤点名册、放像登记册、收看讨论登记册、信息反馈簿),认真记录每次播放的时间、内容和收看情况。播放和收看保密内容的电教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确定收看范围。

第1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原因、时间、地点及外出后与党组织联系的方式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部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党内文件,进行教育。流动党员实行“双向”管理制度。

3、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党员,则出具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4、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5、预备党员期满后,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并上报审批。

6、对违纪党员,党组织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12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更为重要。

一、党员管理

1、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

2、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每一名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3、党日制度。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通常每两周下午安排一次。

4、党员交纳党费。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月一次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并在《党员手册》作好记录,组织委员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5、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

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6、发展工作。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定期分析研究培养考察情况,提高新党员质量。要注重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定期上党课,明确目的要求,端正入党动机,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二、党员教育

1、思想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教育,党规国法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2、党性教育。党性教育是贯穿于整个党员教育始终的一条主线,要通过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进行党章、党纲的教育,使党员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性。要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的集中体现,党员必须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

3、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支部明确活动内容、方法和措施,党员制订个人争创计划。每位党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高效益。

4、个体教育。党支部委员要经常找党员个别谈心,以就近为原则,支部书记全面负责,突出重点,委员应负责分管处室党员的思想谈心

工作。一般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起到沟通思想、消除思想隔阂、积极反映实际问题的作用。

第13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指导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努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深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新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建设学的新发展,对党员教育和广大党员的新要求。它实质上是提出了一个“质量建党、从严治党”的新课题。党员是党肌体上的细胞,是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力量。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必须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本色,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从党员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出发,紧扣“三个代表”提出的时代要求,必须教育广大党员争做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模范,争做建设、传播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做实践党的宗旨的模范,争做开拓创新的模范。

二、按照“三个代表”的标准,正确分析和把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1、适应社会转型的新情况,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一是经济成份和利益主体的多样化,导致党员经济地位出现了差异。二是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带来了党员的流动性、分散性增大。三是社会思潮多元化,给党员理想信念造成了冲击。四是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造成了党员自身需求的变化,出现了求“富”、求“知”、求“美”、求“乐”的趋势。

2、针对党员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从总体上看,党员队伍建设的主流是好的,应当充分肯定,但用“三个代表”的标准来衡量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党员思想观念跟不上发展变化的形势,政策观念比较模糊;有的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有的党员知识老化,缺乏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本领;有的党员年龄老化,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有些单位和部门,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精力不够集中,存在着重班子建设、轻组织建设、忽视党员教育管理的现象。二是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存在理论教育上的教条化,使党员感到枯燥无味;信念教育上的口号化,缺乏说服力和渗透力;同时,对党员进行业务知识、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少,不够系统。三是教育方式的灵

活性不够。进行经常性地因人施教,现场培训很少。四是党员教育与管理脱节,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制度化管理缺乏有机结合,一些工作抓得不到位,力度不大,特别是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

三、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1、要在党员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增强教育的实际效果。一是在教育的内容上,要变抽象概念为具体引导。既要坚持进行理论灌输,增加党员的系统知识,又要结合国内外不断发生的大事和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阐述,结合社会上反映出来的热点问题进行评析,结合党员的思想变化实际进行疏导,还要结合各项政策调整进行讲解,结合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二是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变集中统一为分层分类,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党员的分布状况,根据各类群体特点和个体需求的实际,分类分层施教和个别指导,通过个体效应汇集成整体效应。三是在教育手段上,变机械单一为多种多样。要拓宽渠道,坚持发挥党校作用,党校要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思想阵地,要运用电化教育、信息交流等形式,开展信息化教学,增加党的信息量。

2、要在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办法上进行创新,形成对党员既管住又盘活的局面。一是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要

本着有利于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理顺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既把每个党员纳入严格的组织生活中来,又盘活党员队伍。二是突破难点,探索对特殊群体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的办法。对年老体弱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追求巩固和强化教育的效果。三是围绕发挥党员作用,建立新的活动载体。继续坚持党员联系职工制度,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在活动的内容上进行创新,赋予党员新的要求、新的使命;要努力寻找新的有效载体,开辟一些新的活动舞台,拓展党员联系和带动群众的渠道。

3、要严把入口,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能在企业建设和发展中起带头作用的优秀青年入党,尽快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同时,要疏通出口,加大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力度。

4、在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建设上进行创新,使这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的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并大力推广党员目标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等新的作法。二是要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将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群众民主评议结合起来;探索试行党员学习考核制度、党员承诺制度、荣誉党员制度等。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

理工作的领导机制。要建立党委领导抓党员教育工作的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支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格局;要在党组织中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的调查研究制度,加大落实力度;要建立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考核机制,将党员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党支部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党员管理,关键在于有一支好队伍。党员管理工作者是党员管理的主体,要肩负起自己的历史重任,就必须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做好工作。所谓政治强,就是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的政治立场,鲜明正确的政治观点,严格的政治纪律,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这是对党员管理工作者在政治上的要求。所谓业务精,就是要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及各种业务本领,要有较强的政策能力、组织能力、调研能力、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谓作风正,就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鼓实劲,干实事,出实效;高标准,严格要求,刻苦勤奋,努力上进;对工作精益求精,对组织忠诚坦白,对群众满怀热情;有好的思想品质,自觉锤炼党性,作风端正。与此同时,加大力度,改变党员管理队伍知识结构单一的状况,强化培训措施,拓宽培训渠道,充实培训内容,造就一大批跨世纪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第14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员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修养和活动能力。

2、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②党的基本路线教育;③党的基本知识教育;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⑤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⑥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3、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①系统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时间,选择一定的内容,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业余党校”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

②经常性教育。就是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

③电化教育。就是采用电化教育手段对党员进行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形式。

④多样化活动。就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二、党员管理

1、“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总支、党支部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基本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会、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范文网 www.daodoc.com)要求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2、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是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汇报内容主要有执行党委决议和完成党组织给予任务情况;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好人好事、不良倾向和群众呼声;对党组织或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4、民主评议制度。党员的民主评议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定期对党员评定的一项制度,它把教育管理、考核、监督融为一体,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学校党委安排,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全面的教育。

5、交纳党费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每月按时交纳党费。不可以少交,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自行脱党,各党支部每月按时收齐党费后,及时上交党委组织部。

6、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及它原因,变换工作单位,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开会、学习等,只需要持学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

7、在职党员管理办法

(1)建立在职党员花名册,对于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半年向党委通报一次;

(2)对于在职党员表现情况,党支部负责向党总支反馈,一年一次。

(3)对于有思想情绪或表现较差的在职党员,党(总)支部要进行家访,并进行帮助教育。

历史文化学院09级一班党支部

2012-4-5

第15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会前要摸清党员思想状况,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

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和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自我评议材料。

党员应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汇报,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也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要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本人的汇报情况、互评情况、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对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征求本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做进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达到共识。

要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优秀党员进行表 扬,对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2、“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选举或补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等。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做好上月的工作总结,研究制定本月的工作学习计划;讨论和处理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围绕支部近期具体任务,研究落实解决的具体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切实落到实处。

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和一些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为主。党课学习以组织党员听党课为主,也可结合党课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每人都要记好学习笔记,支部要有学习记录。

3、党支部学习制度

党支部除每半年组织一次党课学习外,还要至少组织一次其它形式的学习活动。

支部每年都要制定年度学习规划,党员要根据支部规划,做出个人学习计划。

学习要采取理论讲座、典型报告、座谈讨论、参观走访和电化教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也可以结合党员工作实际,学习业务、法律、科技等知识。

学习活动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党性观念。

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认真思考,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至用。

4、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日活动。

党日活动的规模和内容要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党员活动日主要以义务劳动、无偿服务等形式为主。

活动前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活动后要做好总结,树立典型,广泛宣传。

要通过党日活动,达到使党员了解社会、服务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5、党籍管理制度

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有了党籍。

干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其所在党委保管。

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以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要求TD,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劝党员TD,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被劝告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市纪检委审查批准。

6、党费收缴制度

按期缴纳党费是《党章》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对自己的一次党性教育。

原则上党员每月上缴一次党费,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预缴,一般不得延迟缴纳。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标准根据中组部[1994]3号《关于共CD员交纳党费的办法的规定》标准,按比例缴纳。

每个党员都有自觉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党费的义务,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由党委和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每月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报党委,党委每季度向市委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

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通报,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各党委进行一次通报。

7、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汇报的内容可以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也可以是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党员汇报可以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上,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负责人汇报。

长期外出的党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

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个别党员的思想工作。

对长期不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8、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党员长期在外且有固定地点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可建立临时党小组。

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不动,报党委审核后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参加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主动交纳党费。

因公出国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党员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持临时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返回单位时,应及时检查在外地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向党组织汇报和不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对外来流动党员,要及时接收他们的党员身份证明,安排参加党的活动。回去后要签署有关证明,交本人带回。

9、特殊类型党员管理制度

对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再就业的党员,要按就近原则将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党组织。

对暂时不能转接到社区党组织的,原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他们“离岗”不“离党”。

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党员,在待业期间,要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党组织或市民政局、人才中心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

对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和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党员就业后,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 织。

要本着立足实际、灵活掌握、发挥特长的原则,抓好特殊类型党员教育管理。

要在政治和生活上关心特殊类型党员,了解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对于个别作用发挥不好、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经多方工作仍无改进的特殊类型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0、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在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升学、转业时,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转移党的组织关系由党支部、基层党委及市委组织部逐级办理。

转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长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长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超过有效期限办理手续,党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取得有关证明,党组织方能予以接转。

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报到。

对经批评教育后,仍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或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11、“创、联、帮”活动制度

每个乡镇党委和党支部都要成立“创、联、帮”活动领导机构,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

各乡镇党委和党支部要制定“创、联、帮”活动方案,明确长远目标、年度规划和推进措施。

每名有活动能力的农村党员都要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创、联、帮”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活动目标。

党员要把“创三户”、“联两户”、“帮一户”作为“创、联、帮”活动的主要内容。

村党支部要通过开展“创、联、帮”活动,带领农民群众创出一条致富道路,搞好联合服务、联合发展,帮助贫困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要建立健全“创、联、帮”活动档案,并把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的“创、联、帮”活动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

每年要召开一次“创、联、帮”活动推进会,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部署。

要将每名党员干部的“创、联、帮”活动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依据。

12、“结对子、帮调整”活动制度

各市直单位党组织年初要按市委要求,制定本单位党员与农村贫困户“结对子、帮调整”活动方案。

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与所包扶乡镇、村屯党组织联系,搞好党员与农户的对接。

要组织党员结合所包扶农户的实际情况,帮助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致富路子。

要组织党员围绕所包扶农户的生产、生活,给予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扶持。

党组织要定期对党员包扶农户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树立和宣传典型,推进工作落实。

年末要对“结对子、帮调整”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结对子、帮调整”活动情况,作为考核评议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13、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制度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参加社区活动联系卡。

在职党员要持联系卡到所居住社区党组织登记,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及其它活动。

在职党员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

社区党组织要把住区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服务的情况做好记载,每季度填写一次活动卡。

年末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填写反馈卡,并反映给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

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参加社区活动的表现,作为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依据。

14、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

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5、共CD员先锋岗制度

具有商服职能单位党组织要在党员所在商服岗位设立“党员柜台”、“党员摊床”等。

具有社会性服务职能单位党组织要成立“党员服务队”、“党员维修队”等党员自愿服务组织。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实行党员“挂牌上岗”、“标志上桌”。

企业党组织要设立“党员责任区”。

每名共CD员都要佩带党徽,亮出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各单位党组织要设立专线电话。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 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处分。

16、践行共CD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将本部门及不同岗位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用宣传板等工具,置于本单位明显处,时刻提醒党员保持先进性。

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按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党员评议活动中,要把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标尺。

各级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先进性具体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保证党员保持先进性。

发展新党员工作

1、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无特殊情况,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要向党委说明原因。

每个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通过本单位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由支部全体党员无记名民主推荐,2/3以上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申请入党的人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基层党组织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核一次,党支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填写考核记实。

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次,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分析和整顿。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2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发展对象在经过初审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后,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发展对象要有本人所居住社区征求意见。

党支部要对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

5、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或党支部党员充分酝酿,支委会审查后,可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对从事经济活动的近期发展对象还要进行经济审计。

由市委组织员办对近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党支部要填写发展党员请示报告单,并上报党委。

党委审查考核后填写《发展党员送审报告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

市委组织员办在初审后,发《入党志愿书》,由本人填写。

由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形成决议后上报党委。

党委审查后报市委组织员办。

市委组织员办组织员谈话时填写《发展党员协审表》,并进行考核谈话和签署意见。

党委讨论审批,签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

举行入党仪式,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考核管理制度

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填写党员卡后,由培养人继续培养教育,定期填写考核记实。

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预备期满1年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党小组提出转正意见后,由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意见。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出决议,并上报党委。

党委讨论审批后签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上报市委组织员办,并通知支部和本人,将有关材料归档,预备党员成为正式党员。

7、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委组织员要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好发展党员职责。

对不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违背发展党员工作原则,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市 委组织员要追究其有关责任。

对预备党员或新转正党员两年内,在经济、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与其谈话的市委组织员、党委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和培养人的相关责任。

第16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8)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 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

1、认真开展学党章,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活动,坚定党员的社会主义信念,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2、对党员进行“三观”教育,结合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要求广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3、在党员中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管理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理论水平,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努力。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工作。

1、对党员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工作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归档。

2、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勤、考核、监督、发现问题,责其整改。

3、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具体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党费收缴后,统一上交公司党委。

三、加强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

1、“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上一次党课。

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思想实际,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作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会要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评为优秀党员的,在支部大会上予以表扬,并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

3、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员要做好发言准备,拟定发言提纲。会上要汇报个人的学习、工作、生活、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有整改措施并落实。支部在民主生活会后的 15 日内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整理成会议纪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中共塘坝中心校党支部 二O一七年三月十日

第17篇: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党员教育

第一条 党员教育内容: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条 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也可采取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影、电视、录像,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展览,听英模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

第二章 党员管理

第三条 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就重要文件的学习对其进行补课。

3、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校调至其他单位,须开具介绍信,经党委组织部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

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但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待外出工作、进修学习结束后,在原证明信上加盖进修学习单位组织部门公章带回原单位。

6、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不予转接。

7、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第四条 离、退休干部党员,如本人居住地在外地,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

第五条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学院党委批准。 (1)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2)没有正当理由,离单位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第六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七条党员统计工作

1、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定期搞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

2、党支部每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3、做好年终《党内统计年报表》的统计填写工作,统计报表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擅自做技术处理,要按照要求,按时上报。

第三章 党费的缴纳

第八条 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四章 党员考核和监督

第九条 坚持党员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行。

第18篇:**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 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制度是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规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

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www.daodoc.com)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七、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八、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我村的党员,在办理转移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第19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推荐)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支部注重提高党员素质,主要通过教育,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政策理论水平,组织活动能力,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1党员教育的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党员从政治上思想上树立共产主义崇高思想,立足本职。放眼未来,坚定信念,奋斗终身。

(2)思想基本原则教育。教育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使广大党员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地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3)党规党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法有关规定,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组织活动能力,增强廉政建设、党性修养、履行党员义务和行驶权利的自觉性,做合格共产党员。 2党员交易的形式和方法

(1)自我学习教育

(2)启发引导教育

(3)典型示范教育

(4)党课辅导教育

3党员教育的规定和要求

(1)有具体计划、有统一安排、有明确目的。

(2)理论联系实际,内容有针对性

(3)上党课指定专人认真准备,注重教育质量,讲究教育效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采取民主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监督和评价。每年六月开展一次评议党员活动。

1、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党员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贯穿始终。

2、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对党员的自我评价,一是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

4、组织考察。支部委员会根据个人总结,党内评议,群众意见和党员实际表现,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保障处理。对模范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可授予优秀党员称号。经评议人为不合格党员,由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申请支部大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

6、党员鉴定。由党支部委员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做出合格、不合格的正式书面鉴定,并存入党员个人档案。

第20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1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教育

1.党员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其内容须根据党的基本路线、中心工作、党员教育目标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

2.党员教育的方法:

(1)定期上党课;

(2)组织座谈讨论,进行个别谈话、谈心;

(3)多样化教育,如组织调查研究、参加义务劳动、知识竞赛、创先争优、文体活动等;

(4)自学,为其规定学习内容,定期检查督促。

3.制定计划,明确任务,保证党员教育的时间、内容、对象三落实。

4.检查落实,总结提高,不断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党员管理

1.建立党员档案,掌握党员基本情况。

2.党员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3.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讲评、鉴定,及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严格组织生活,自觉参加党组织活动。

5.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员竞争向上的意识。

6.开展建功立业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用武之地。

7.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8.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9.规范外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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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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