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2-03-2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管理资源网 guanli.1kejian.com 免费管理资料下载基地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管理资源网 guanli.1kejian.com 免费管理资料下载基地

1、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公司内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区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公司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生产设备开机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在生产现场运输道路必须畅通,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6、生产现场原材料堆放必须分类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稳固并做好标识,作业中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如安全网、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生产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9、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0、仓库、宿舍、食堂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机台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机台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操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权拒绝违章操作。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各分厂生产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违章操作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

10、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二、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近应齐全有效,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2、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

3、厂内机动车辆应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并进行年度检验。

4、车辆驾驶人员需参加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

5、企业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应符合原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应符合其„„安全技术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应符合《厂矿企业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规定。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年终结束,汇总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十四、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部门,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市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公司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五、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推荐第2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守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坚持各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厂,职工上岗都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专人操作指定设备,不准随意操作他人设备。 第三条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班前饮酒,带小孩到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赤膊、敞衣、穿裙子,长发不戴工作帽进入工作场地,不准跨越运转设备和危险部位。 第四条

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悬挂停电警示牌,专人挂牌或取牌,非机修或电工人员不准修理设备和线路。 第五条

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第六条

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工作场地道路通畅,严禁乱倒废料,厂区内严禁吸烟和嬉戏。 第七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水源开关,按规定处理物料、半成品、成品,清理场地。 第八条

发生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九条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车间、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等候上级领导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十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的原则,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第十一条

厂长(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对本厂的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厂长负第一位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厂安委会,做到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抓好各级安全管理,支持安全保卫部门的工作。定期组织好月、季、节假日前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清除,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对全厂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对失职者、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5、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安全生产。

6、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第十二条

车间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厂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对责任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尤其对新入厂和调动工种的工人加强安全教育。

3、督促、检查车间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组织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按“三定三不准”原则处理,即“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是自己能解决的,职工不准推给车间,车间不准推给部门,部门不准推给工厂”,并做好记录。

4、定期分析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研究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对策,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现场。第十三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厂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设备、安全附件、工具等,不乱开乱动他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4、保持工作场所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班前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执行交接手续。

5、发现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讨论会。第十四条

工厂办公室职责:

1、在编制、总结全厂工作时,必须同时将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厂计划和总结内容。

2、协助厂长(副厂长)处理和检查督促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资料传递工作。

3、组织安排好工厂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协助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情

2 况。

4、各车间、部门通过工厂办公室向厂长(副厂长)汇报请示安全生产情况,联合兄弟部门协同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并应及时处理和联系。第十五条

防损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厂的消防工作,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建立和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的知识教育和技术训练。

2、负责制定全厂要害部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安全消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负责对火警、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生产损伤事故、盗抢事件及破坏性事故等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上报,参与工厂重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认真督促厂内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器具的监管、保管和正确使用,加强对保管人员的思想教育。第十六条

生产部门职责:

1、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组织新产品试制时要同时编制下达安全生产计划,实现均衡生产,保证职工劳逸结合。

2、生产中要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禁违章指挥生产,严禁违章作业。

3、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生产作业的重要内容,经常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及损失工人身体健康的原因。

4、厂年度、季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生产计划之内一并下达,同时考核、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1、预备安全生产专用经费,对各种事故的处理经费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由厂长(副厂长)审批后方可按规定开支。

2、凡不符合规定的事故处理、劳保用品、保健食品经费有权拒付。第十八条

采购部门职责

1、及时为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供应所需要的材料和物资。

2、做好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采购以及运输、保管、发放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相关安全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3、采购过程中发生人身、污染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十九条

3 工程部门职责:

1、加强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环保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确保全厂各种机械、电气、锅炉、变压器以及通风、防尘、防毒、防污染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符合安全环保技术要求。

2、对锅炉、压力容器、叉车和高压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安全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

3、对全厂安全环保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机械、电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对机电设备及人身、污染事故,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做好全厂各工种设备、电器的操作培训工作,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6、制定全厂各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各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条

产品开发部门职责:

1、所有设计、开发的新产品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2、对新产品试制,必须相应制定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和修改工艺规程时,应考虑改善劳动条件,防止污染公害。保证工人安全和防尘、防毒、消声的劳动保护措施。

4、负责和指导全厂有关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项目的技术,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会审。

5、在进行设备平面布置、工艺路线布置时要考虑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和操作者的安全、健康。

6、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第二十一条

品质控制部门职责:

1、鉴定、检验产品原材料、添加物及其他辅材等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措施。

2、对使用的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安全的仪器、仪表不得继续使用。

3、对计量器具和化验设备,应加强管理和维修保养,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4、对有毒、易爆、易燃等化学物品,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有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5、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二十二条

对全厂职工必须经常地、系统地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工厂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使广大职工了解不安全因素和潜在职业危害的存在,掌握发生事故的客观规律,学会识别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本领,正确进行操作,安全进行生产。 第二十三条

新进厂的职工由办公室安排,分别由防损部、生产部、各职能车间进行安全及作业教 4 育,并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和作业培训登记表,凭表发放劳保用品,未登记者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四条

特殊作业(指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起重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训教育,厂办公室对教育情况必须登记建卡。 第二十五条

每年必须对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劳动保护等的意义、任务和内容,根据工厂的安全特点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了解安全技术知识,并明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线,工伤事故报告处理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对变换工种及离开操作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工人由工厂进行安全教育、复工教育,并填写换岗工安全教育登记表,并报办公室备存,以此表领取劳保用品,否则一律不准重新上岗操作。 第二十七条

坚持每周结合车间生产特点、事故隐患、事故教训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搞好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讨论、解决工厂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工厂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厂内安全生产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车间主任(含特种作业人员)以上参加,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厂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重大隐患点的控制及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第三十条

车间安全生产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组员参加研究,讨论车间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厂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三十一条

防损部每月召开一次安保会议,汇报当月全厂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下个月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建议。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是工厂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解工厂各部门、各车间的 5 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十三条

安全检查分日常安全巡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检查内容:

⑴日常安全巡查:主要是查日常基本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治安、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根据工厂生产频率和周期,对全厂的设备、仪器、电路等进行检查,每天值班安保人员以及工厂值班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安保部和厂长进行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限期整改。

⑵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每季一次。

⑶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厂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厂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生产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的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日前后进行。

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六条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列为部门评比先进,进行考核奖励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工厂安全专业经费中列支。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济责任制的一部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同本部门经济效益挂勾,严格进行评比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并奖惩。 第三十八条

对于下列成绩显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劳动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有成效者。

2、在抢救事故中,使工厂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4、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

5、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九条

奖励分为记功、晋级、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四十条

6 有下列情况的部门给予经济制裁:

1、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部门。

2、工伤事故频繁发生的部门。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尘毒、车祸等事故部门。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由于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工厂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伤亡事故的。

2、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特殊作业操作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的。

3、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设施和房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反映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由于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5、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由于发现事故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

3、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4、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伤亡事故的。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刁难、阻碍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伤亡和财产更大损失的。

4、不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致再次发生事故的。

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6、对伤亡事故不坚持原则,袒护纵容包庇事故责任人的。

7、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第四十四条

重大恶性事故,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司法机关将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按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罚款,行政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下岗、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第四十六条

凡受处分期间内或处分未撤消的,均不得评奖、晋级、提职。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7 第四十七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根据各工种劳动需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九条

新工人上岗前凭安全教育登记表,老职工变换工种凭换岗教育登记表,由当事者填写领料单,本部门领导签字,凭单到办公室劳保库领取。 第五十条

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发放给所有工种需要的防护用品。 第五十一条

防护用品使用不到使用期一半时间,调换其他工种时应交旧防护用品,领新工种用品(遗失按罚款处理)否则新工种防护用品不发。 第五十二条

各种防护用品,•按期领发,•不得提前发放,•严禁行政办公用品从劳动防护用品中发出。 第五十三条

所有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负责保管,不得任意转让、•出售,厂里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应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应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 第五十四条

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出和退回,办公室、劳保用品库房应做好登记,财务部可不定时核查账物,若账物不一致,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章: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和职工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五十六条

厂区车辆(包括叉车、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心所欲乱行乱使。 第五十七条

各种机动车辆使用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严禁带问题行驶。 第五十八条

厂区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 第五十九条

8 入厂车辆按照规定停放在固定区域,不得随意乱停,影响厂内交通安全。 第六十条

叉车驾驶员须取得“叉车驾驶证”。

第三十一章: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为了做好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因公伤亡事故的划分:

1、因公伤亡事故指工厂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工厂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事故。

2、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第六十三条

事故的登记和报告:

1、厂里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厂长(副厂长),厂领导必须在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及直接原因等用电话或其他方法迅速报告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报告市劳动局、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2、厂里发生轻伤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厂领导,厂领导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给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3、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负责调动一切力量进行救助,工厂力量不能完成救助时,须立即向119求救。如无特殊原因,轻伤事故现场需厂部办公室同意;重伤事故,多人事故现场,需经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意;死亡事故需经市劳动局同意方可拆除。

4、发生死亡事故后,厂主要领导必须在事故后的三天内向当地劳动局作详细汇报。第六十四条

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要弄清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书,以及拟定改进措施。

2、发生轻伤事故由车间主任会同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由厂领导组织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上报劳动局和有关单位。

3、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第六十五条

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具体地点和经过。

2、伤亡人数,伤害部位和程度。

3、伤亡人和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或职务,受过何种安全教育或培训等。

4、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原因和物质技术原因。

5、事故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其统计项目如下:

医药费用(包括营养费)护理及陪护人员的费用。 因负伤而造成停工天数的工资。 伤残补助。

死亡职工的抚恤费及家属的困难补助。

事故善后处理中的丧葬、交通、住宿、饮食、招待人员差旅费等。

事故引起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工具和建筑设备损坏的费用。 消除事故及清理现场支付的费用。

从事抢救、处理善后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工资费用。 事故引起停产的损失。 事故引起环境污染的损失。

顶替死亡或残废人员的上岗操作所需要的培训费用。 其他

6、事故现场的实测图纸和照片。

7、对事故责任者逐个提出处理意见。第六十六条

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工厂要迅速制定防范或改进措施,逐条指定专人负责实施,限期完成并报厂领导进行验收,多人、重伤、死亡事故由公司负责人验收。 第六十七条

死亡、重伤、多人事故自发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厂部“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并附事故照片示意图及调查旁证材料分别上报公司总部和市劳动局。重伤事故处理结果后十天,由厂填写“职工重伤证”申请表,报公司总部、劳动局核发“职工重伤证”。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需报劳动局三份,报检察院一份,参加事故调查人员均需在调查报告上签字。 第六十八条

事故处理:

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10 (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 (6)对各部门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第六十九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第七十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6、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

7、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第七十一条

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工厂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上级没有处理的一律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推荐第3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计划依据

(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

全生产制度。

(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 .计划编制

(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资金来源

(1 )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 )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检查和报告

(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 )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设备安装验收

(1)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 )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

(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 任务与要求

7.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 安全检查时间。

7.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 季节性检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 安全检查人员

7.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 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 生产科负责人;

7.3.4 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 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 检查的内容

7.4.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类

8.1.1 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

推荐第4篇:工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 火灾防护 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工厂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工厂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工厂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工厂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工厂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制度如下:

1.工厂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

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制度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工厂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制度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推荐第5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计划依据

(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

全生产制度。

(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 .计划编制

(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资金来源

(1 )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 )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检查和报告

(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 )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设备安装验收

(1)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 )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

告主管厂长,

(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 任务与要求

7.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 安全检查时间。

7.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 季节性检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 安全检查人员

7.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 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 生产科负责人;

7.3.4 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 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 检查的内容

7.4.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类

8.1.1 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

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8.1.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

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8.1.3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

的经济损失。

8.1.4 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

救费用。

8.1.5 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

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8.1.6 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

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8.1.7 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8.1.8 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

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 管理部门

8.2.1 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 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 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 事故处理

8.3.1 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 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

款规定执行。

8.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 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 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 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 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 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

大事故。

8.4 事故抢救

8.4.1 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 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

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厂长报告。

8.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 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 责任划分

8.5.1 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

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 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

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 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

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者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 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

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

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 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 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 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

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9 .奖励与惩罚

9.1 奖励

9.1.1 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

人一次性奖励各50元,主管厂长奖励100元。

9.1.2 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3 敢于向违反工厂制度的行为做斗争和检举他人偷拿产品或盗窃工厂物资者,给予精神和

物质奖励;

9.1.4 对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护公共财产及职工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 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50~100元。

9.2 惩罚

9.2.1 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

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元。

9.2.2 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总额20%;

9.2.3 机台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种擦洗设备的油布乱堆乱放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2.4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 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 因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 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

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 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1 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 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 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

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

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 .工伤工资

10.1 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10.2 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

11.附加说明

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东莞市昶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验厂

推荐第6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计划依据

(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全生产制度。

(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 .计划编制

(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3 .资金来源

(1 )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2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 )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检查和报告

(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 )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设备安装验收

(1)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 )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

(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 任务与要求

7.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 安全检查时间。

7.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 季节性检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 安全检查人员

7.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 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 生产科负责人;

7.3.4 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 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 检查的内容

7.4.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7.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类

8.1.1 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 管理部门

8.2.1 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 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 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 事故处理

8.3.1 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 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 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规则》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 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 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 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 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8.4 事故抢救

8.4.1 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 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厂长报告。

8.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 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 责任划分

8.5.1 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 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 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者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 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 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 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 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9 .奖励与惩罚

9.1 奖励

9.1.1 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

任和部门负责人一次性奖励各50元,主管厂长奖励100元。

9.1.2 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3 敢于向违反工厂制度的行为做斗争和检举他人偷拿产品或盗窃工厂物资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9.1.4 对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护公共财产及职工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 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50~100元。

9.2 惩罚

9.2.1 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元。

9.2.2 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

9.2.3 机台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种擦洗设备的油布乱堆乱放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2.4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 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 因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 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 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 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1 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 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 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 .工伤工资

10.1 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

一个月以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 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元。

10.2 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

11.附加说明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推荐第7篇:食品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GN-SJ-008

版 次: A-2005

编 制: 生产技术部

审 批: 部门经理

持 有 者:

发布日期: 2005年3月26日 实施日期: 2005年3月28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分公司

3、职责

3.1分公司负责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2分公司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4、工作程序 4.1教育及培训

4.1分公司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之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存档保管。

4.2分公司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允许其独立操作。

4.2设备安全

4.2.1分公司应保证各种设备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各使用部门要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4.2.2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应有保护,绝缘必须良好,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配备防爆性电器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电器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

4.3.1分公司易燃、易爆物品,高压电器设备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必须配备相应的

消防器材。

4.3.2分公司车间/部门必须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4.4易燃、易爆物品

4.4.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4.4.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4.5防雷电安全

4.5.1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4.5.2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表面作为接闪器。

4.5.3引下线通常采用圆钢或扁钢制成,其截面直径应不小于16mm,扁钢宽度应不小于40mm,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可作引下线,但必须可靠连接,不得用铝线作防雷引下线。

4.5.4为了防止跨步电压伤人,要求防直击雷接地距建筑物和构筑物出入口和人行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接地体局部深埋,隔沥青绝缘层等安全措施。防直击雷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5.5对不同的保护对象,均应采取各自相应的防雷措施。

4.5.6直击雷防护、公司各类高层建筑物(高度在20米以上)均取防雷措施,其顶部应装有避雷针(又称附设避雷针)。

4.5.7感应雷的防护、煤磨系统等到易引起爆炸或火灾事故的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结构钢筋以接地,以避免高压或电磁感应引起爆炸或火灾事故。

4.5.8雷电侵入波的保护。

4.5.8.1 对于3—10KW变压器的进线需采用避雷器进行保护。

4.5.8.2对于低压线路终端的保护采用直接埋地电缆供电,进户处将电缆金属外皮接地。

4.5.9各类防雷装置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维护,当检测不合格时,由使用部门采取措施达到要求。

4.6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4.6.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分公司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4.6.2努力做好防尘、防虫、防蝇、防鼠、防冻、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4.6.3对分公司所属员工应实行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人事主管部门,由人事主管部门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的决定。

推荐第8篇:工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各公司、部门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不断发展,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各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集团公司安保科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集团各公司、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保科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各部门、各公司的经理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和兼职安全员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 安保科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各单位切实执行;

3、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监督执行;

8、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第八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教育、检查,安保科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少于四次,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八次,各公司、部门组织职工安全学习教育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并有详细的学习教育、检查记录。

第九条 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在上岗前,各公司、部门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各公司、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 对从事锅炉、电气、焊割、车辆驾驶、机械操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具备合格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车辆、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做到正确使用,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生产工作场地要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五条 门市、仓库要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在两米以上的距离,各类刀具、铁棒、铁钩禁止对准人员使用,并加以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现金、发票、重要单据、资料和印章要配备保险柜存放,由主管人员加密进行保管,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九条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各单位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职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第二十条 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安保科和各单位要联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原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安保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9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 1.计划依据

(1 )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 全生产制度。

(2 )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 )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 议。

2 .计划编制

(1 )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 )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 )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 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资金来源

(1 )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 )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 )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检查和报告

(1) 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 )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 长办公会议汇报。

6.设备安装验收

(1) 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 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 )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

告主管厂长,

(3 )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 任务与要求

7.1.1 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 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 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 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 安全检查时间。

7.2.1 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 季节性检查。

7.2.3 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 安全检查人员

7.3.1 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 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 生产科负责人;

7.3.4 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 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 检查的内容

7.4.1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 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 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 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 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 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 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 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 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 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 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 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 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 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 事故管理 8.1 事故分类

8.1.1 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

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8.1.2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

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8.1.3 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

的经济损失。

8.1.4 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

救费用。

8.1.5 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

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8.1.6 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

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8.1.7 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8.1.8 工伤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

违章

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8.2 管理部门

8.2.1 工艺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经营供应科负责。 8.2.2 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由厂办公室负责。

8.2.3 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由生产技术科和厂办公室负责。 8.2.4 各职能部门按管理范围,协助调查处理。

8.3 事故处理

8.3.1 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2 火灾事故,依照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中有关条

款规定执行。

8.3.3 交通事故,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4 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和工厂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5 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8.3.6 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具体执行。 8.3.7 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3.8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8.3.9 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

大事故。

8.4 事故抢救

8.4.1 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8.4.2 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8.4.3 重大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

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厂长报告。 8.4.4 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生产技术科。

8.4.5 凡因公受伤,从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不再按重伤上报。 8.5 责任划分

8.5.1 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

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 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8.5.2 工厂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主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

厂长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厂长负责。

8.5.3 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

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者 的,由违反者负责。

8.5.4 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

委派

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8.5.5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

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8.5.6 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8.5.7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8.5.8 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 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8.5.9 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

意见提交厂长办公会议研究。

8.5.10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8.5.11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 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9 .奖励与惩罚

9.1 奖励

9.1.1 全年车间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职工工伤休息不超过100天,给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

人一次性奖励各50元,主管厂长奖励100元。

9.1.2 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3 敢于向违反工厂制度的行为做斗争和检举他人偷拿产品或盗窃工厂物资者,给予精神和

物质奖励;

9.1.4 对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护公共财产及职工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9.1.5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工厂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上级部门表彰。 9.1.6 机台、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机台、班组不同情况,给予一次奖励50~100元。 9.2 惩罚

9.2.1 职工在车间吸烟者,每一次罚款50元,车间主任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在车间吸烟者,每一

次罚款100元。职工在车间吸烟,厂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者,加罚款50.元。

9.2.2 在车间发现一个烟头,每个人罚款10元,车间主任罚总额20%;

9.2.3 机台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及各种擦洗设备的油布乱堆乱放 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2.4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内,责任人全部赔偿;

9.2.5 因事故造成损失5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80%,不得低于500元; 9.2.6 因事故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60%,不得低于800元; 9.2.7 因事故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责任人赔偿40%,不得低于1000元。

9.2.8 职工偷拿产品被检举者,按该产品价值的10倍处罚;盗窃工厂物资者,按材料原价的10 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9.2.9 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各种费用自理。 9.2.10 门卫值班人员不负责任,严禁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车间,发现一次,给门卫值班人员

罚款10元。

9.2.11 门卫值班人员有责任,禁止职工为他人带刷卡行为,发现一次,除惩罚当事人外,给 予门卫值班人员罚款10元。

9.2.12 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对事故责任者赔 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13 事故的调查处罚和行政处分经生产技术科研究讨论,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9.2.14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按经济损失多少,给

车间主任和部门责任人赔偿损失的5%;主管厂长赔偿损失的3%厂长赔偿损失的1%。 9.2.15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的工

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休息时间30天以上,按休息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车间或部 门责任人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5%;主管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 享受待遇的3%;厂长赔偿事故责任人休息期间享受待遇的1%。 10 .工伤工资

10.1 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休息,在15天以内,享受本人全额档案工资;一个月以 内,享受本人档案工资90%;一个月以上,享受本人档案工资的70%,直至上班;集 体职工在工伤休息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5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400 元;临时工在工伤期间,一个月以内,每月工资400元,一个月以上,每月工资300 元。

10.2 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非生产因素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除赔偿造成 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其治疗费报70%,因工伤休息,按病假享受各种待遇, 11.附加说明

本标准提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同意。

推荐第10篇: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工作时间:

上午8:00-下午5:00 午休时间:11:00-11:30

二、晋升制度

组员-副组长-产线组长-车间主任 1.组员

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正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第一个月时薪为正式员工的80%,第二个月时薪调整为正式薪资。 2.副组长

组员入职满半年,工作表现优秀,无重大过错,通过工厂公开竞选优胜者升为副组长,增加副组长津贴300元/月。 3.产线组长

副组长任职满半年,工作表现杰出,能正面影响他人,提升为产线组长,时薪上调,增加产线组长津贴150元/月,负责该产线员工管理和提高产线效益,年终发放年终奖。 4.车间主任

工厂产线达到3条(含)以上,由各产线组长公开竞聘,员工和厂长共同表决,推选车间主任,增加主任津贴1000元/月,负责车间管理和提升产线效益,汇报对象厂长。根据工厂效益,发放年终奖。

三、福利制度

1.每月餐补10元/天,未出勤日的餐补不予发放。

2.工作满一年发放工龄工资100元/月,按年递增,最高500元/月封顶。3.工厂车间每月进行优秀员工考核,当月优秀员工给予100元奖金。 4.法定节假日发放节假日福利,包括且不限于:冷饮、超市卡、月饼等。 5.年终根据工厂效益、工作表现和岗位等级,发放金额不等的红包和年终奖。

四、早会制度

1.每周一开早会,员工准时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厂长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会议主持人周一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会议主持人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一周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周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5-10分钟。

5.会议主持人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五、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提前领取、填写请假单,经厂长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无特殊情况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请假或旷工处理。

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3.员工请假核准权限:所有员工请假均通过厂长审批。

六、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设备仪器当天清洁,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负责工作区域的整齐干净。

2.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七、车间秩序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打游戏,看视频,抽烟,如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2.上班时间,物料接收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一旦发现承担连带责任,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抽样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6.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7.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8.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安全保障工作。9.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0.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1.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2.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50-500元不等。

13.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14.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提出,办理完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方可离开。未办理离职手续影响工厂生产,或给工厂带来重大损失者,工厂将追寻法律责任或者索取赔偿。

八、现场管理制度

1.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区域,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2.在制品必须按性质区别放置,A区域放置良品,C区域放置不良品,并做到班清班洁。3.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识。

4.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处罚。

九、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严格按照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产线组长均一次罚款50.0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十、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c、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2.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20.00元

b、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c、违反生产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第11篇: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01 打包部工作职责

打包负责人:

一、认真完成经理给予的工作任务,并提出如何完成任务、提出建议和需要得到的帮助;

二、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从大局出发,能够很好的配合;

三、现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个人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提升员工的工作士气;

五、不断创新,对工作内容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新的完成方案、新的解决方法。

六、做好每个月的工作数据汇总,并对数据做出分析归纳。

七、及时向经理反馈工作情况,做工作汇报。打包员:

一、校验产品,保证质量

1、负责公司产品的打包工作,检查产品质量(是否发霉,发臭等);

2、打包时必须将同一要求规定内的所有产品全部打包。校验每一件产品,避免错包,多包,漏包。在堆垛前应该检查包块,发现错漏及时拆包。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发现,而将货物误发给客户的,每一次扣50元。

二、准确称重

1、称重前,须检查电子称是否出现异常,有异常情况时马上向打包主管报告;

2、称重前,清理电子称周围物品,避免影响货物重量;

3、称重时,确定出库重量是否异常,保证所包货物重量无误。称重错误的,每一次扣50元。

三、认真打包

1、选择与货物对应的打包袋或者纸箱。避免浪费;

2、打包的每一个包裹、纸箱,都要做到捆扎牢固,包装美观良好。严禁敷衍了事、马虎工作导致打包物的外观丑陋或者松散。打包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次扣20元。

四、安全事项

1、上岗前应检查打包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做到先排斥故障再开机,严禁带故障开机;

2、开机时要注意周围人员情况,发现同岗或者同事处于危险或者可能有危险时,应该立即停止开机,严禁存在侥幸心理,处危险于不顾;

3、打包岗位实行一机两人制,严禁第三人开启机器或者操作设备。两人操作设备时要做到相互配合,时刻注意第二人所处位置,发现危险应该立即停机,做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在打包机压板下压或者提升箱上升、下降时,所有人员应该全部处在安全位置,严禁用手捣塞打包物,发现在压板压制过程中用手捣塞打包物的,一次罚款200元,多次违规操作的,做开除处理;

5、打包机的电箱电路应该保持清洁,严禁私自开启,严禁电箱非专业人员维修。

五、打包物堆放

1、打包物的堆放应该整齐、牢固、美观;

2、在打包块出打包机运送到堆放区域时,应该注意中途安全,推小车时要注意行人,严禁奔跑;

3、在打包块运送到指定区域时,应该按要求堆放,码放整齐,堆放时要保证堆垛的牢度,严禁随意堆放、私堆乱放。乱堆乱放的,每一次扣20元。

六、卫生制度 打包设备,打包工作区应该保持清洁卫生,做到上岗前打扫、上岗后打扫,发现脏、乱及时打扫整理,做到设备无油污、场地无灰尘、杂物。

每星期由厂部负责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扣10元。一个月超过3次的,将罚款增加到一次20元。

02 打包车间管理制度

一、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日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保证生产安全操作;

三、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节约能源、爱惜材料,对落地的材料、产品废弃物及时捡起,分料隔离放置,杜绝浪费;

五、修机停产时,须由专人看管配电柜,严禁误开,维修人员发出开机指令时,需再次确认是否开机。当班人员不准私自离开岗位,离岗时必须经车间主任的同意;

六、每天下班时,清理工作台面和机械设备的清洁,确保台面卫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负责打扫车间、清洁卫生;

七、对生产不认真出现作业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浪费或完不成指定生产任务的,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八、因工作不认真或不按照规格操作,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03 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工厂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工厂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工厂开早会所有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3:00-15:00);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0元;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工厂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工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工作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工厂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由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5、工作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工厂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6、工厂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使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规定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规定区域,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管理制度是加强工厂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搞好工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的、认真的执行本制度。

04 安全生产制度

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为此,对运行的各种操作必须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 丝豪的差错。安全生产制度是为了保护员工生命和健康、保护生产设备不受损失,确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 为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工作人员必须要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坚持“两会一活动”,即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由值班长布置当班工作,讲安全注重事项,做好事故预想等;班后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和资料,布置以后安全工作。

三、当生产中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时,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贡彻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及时解决设备隐患和不安全问题,发现违章作业和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有权令其停止工作,井及时上报。

05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工厂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为每月25日,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参加会议人员为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二、会议内容

1、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分析本厂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措施。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传达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通知精神,根据本厂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3、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分析本厂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措施和方案,要明确具体实施的责任部门或人员,明确完成期限,并在下次例会上检查落实情况。

四、会议内容由厂安全员作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以文件或纪要形式,印发到各部门。

06 企业员工自我安全管理 了解自我安全意识

自我安全就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排除外界影响,通过主体的自我意识,始终自觉运用自身安全业务、技术技能、保证自身全过程安全生产的一种工作状态。无论管理是严是松,监督是强是弱,环境是优是劣,是单独工作还是群体作业,都能自觉根据自身情况和现场实际,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实现自我安全要做到五个必须

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必须不断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

三、必须不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

四、必须按章作业,按规程施工,按程序操作;

五、必须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接受监督。

自我安全的目的就是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警钟长鸣 纵有千般美妙音, 唯此警钟最动听; 此声常在耳边挂, 安全二字永挂心。

07 现代管理学对工作的启示 断绳法则

一台运行的机器,如果存在薄弱环节,虽然现在一切正常,但它一定会产生问题、发生故障,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

俗话说\"绳子断在细处”,揭示的就是这个道理。

安全工作不能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容易、简单的工作一拥而上,抢着干;困难、复杂的工作无人问津,绕着走,就像一根绳子有的地方粗,有的地方细,一定要越是薄弱的地方,越要加强管理,不给安全工作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08 现代管理学对工作的启示 斜坡效应

众人共同推球上坡,齐心协力,推动力越大,球体上升越高。势能是向下的,稍有懈怠,球就下滑,如果放手不管,球体必然急速滚下,砸伤推球的人,在滚落过程中还会造成一系列灾难。

安全工作如同推球上坡,只有瞄准目标,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安全目标就一定会 实现。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该成为安全管理中的一个支点,人人恪尽职守,才能形成齐抓安全工作的合力。

09 现代管理学对工作的启示 木桶定律

一个木桶盛水的多少,不是取决于组成木桶的所有木板长度的平均值,更不是取决于最长的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木板或质地最差的木板。

安全工作的可靠性,是由全体员工的整体安全素养所决定的。每个员工都好比这个木桶的一根木板,数量极少的三违人员是引发事故的“短木板\",因此,千万不能成为最短、最差的那根木板。

10 现代管理学对工作的启示 堤坝原理

千里大堤,由于蚂蚁洞而崩溃。一个很小的问题或隐患,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处理,往往会引起重大的灾难,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

安全的堤坝是由众多因素构成的,任何细小的隐患,都会危及堤坝,产生严重的毁堤后果。因此,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把所有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的大堤坚如磐石。

11 现代管理学对工作的启示 冰山效应

一座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有1/8,而7/8是在水面之下。安全事故就是浮在水面上的冰,未遂事故,更多的事故隐患和超多的不安全因素就是水下面的冰。

一个必然事件,后面一定由很多未遂事件支持他。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必然存在大量的未遂事故和安全隐患。要杜绝事故必须解决未遂事故的问题;要解决未遂事故必须解决事故隐患;要解决事故隐患必须从化解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入手。

12 现代管理学对工作的启示 链条原理

大工业生产的连续工艺,把管理者和作业者组成协作劳动的群体,即环环相扣的链条。任何一个链环的断裂,都会危及上下链环以及整个链条。

安全是一个闭合的链条,每个链环都是一个活体主宰的岗位。安全的系数是由各个岗位链环的闭合程度决定的。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一定要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确保整个链条的正常运转。

第12篇: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Xxxxx 有限公司 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1 目录 目录...................................................................................................................................................1

一、生产部组织结构与职责 ...........................................................................................................3

1、生产部职能与组织结构 .....................................................................................................3 1.1、生产部职责 .............................................................................................................3 1.2 工厂生产组织结构 ....................................................................................................5

2、生产部各科职责 .................................................................................................................5 2.1、生产计划科的职责 .................................................................................................5 2.

2、生产技术科的职责 .................................................................................................6 2.3、产品研发科的职责 .................................................................................................7 2.

4、生产设备科的职责 .................................................................................................7 2.5、生产质量科的职责 .................................................................................................8 2.

6、生产安全科的职责 .................................................................................................8

二、生产计划管理 ...........................................................................................................................9

1、生产计划管理岗位职责 .....................................................................................................9 1.1、生产计划主管岗位职责 .........................................................................................9 1.

2、生产计划员岗位职责 ...........................................................................................10

2、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11 2.1、生产计划的拟订 ...................................................................................................11 2.

2、生产计划实施规定 ...............................................................................................13

三、生产技术管理 .........................................................................................................................14

1、生产技术岗位职

责 ...........................................................................................................14 1.1、技术主管岗位职责 ...............................................................................................14 1.

2、工艺技术员岗位职责 ...........................................................................................16 1.3、工装设计员岗位职责 ...........................................................................................17

2、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7 2.1、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7 2.

2、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20

四、生产设备管理 .........................................................................................................................23

1、生产设备管理岗位职责 ...................................................................................................23 1.1、生产设备主管岗位职责 .......................................................................................23 1.

2、生产设备专员岗位职责 .......................................................................................25 1.3、设备维修专员岗位职责 .......................................................................................26

2、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7

六、生产质量管理 .........................................................................................................................29

1、生产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29 1.1、质量主管岗位职责 ...............................................................................................29 1.

2、来料检验员岗位职责 ...........................................................................................30 1.3、制程检验员岗位职责 ...........................................................................................31 1.

4、质管专员岗位职责 ...............................................................................................32

2、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33 2.1、制程控制管理制度 ...............................................................................................33 2 2.

2、不合格品管理办

法 ...............................................................................................36 2.3、质量管理培训实施办法 .......................................................................................40

七、生产车间管理 .........................................................................................................................41

1、车间管理岗位职责 ...........................................................................................................41 1.1、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41 1.

2、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42 1.3、车间操作工岗位职责 ...........................................................................................44 1.

4、车间领料员岗位职责 ...........................................................................................45 1.5、生产统计员岗位职责 ...........................................................................................46

2、车间管理制度 ...................................................................................................................47 2.1、车间员工管理制度 ...............................................................................................47

八、生产安全管理 .........................................................................................................................50

1、生产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50 1.1、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50 1.

2、安全专员岗位职责 ...............................................................................................51

2、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52 2.1、安全检查的内容 ...................................................................................................52 2.

2、安全检查程序 .......................................................................................................53 2.3、安全隐患整改 .......................................................................................................54

3、机具安全使用制度 ...........................................................................................................54 3.1、电器安全使用规定 ..................................................................

.............................54 3.2、汽油机安全使用规定 .........................................................................................55 3.

3、液压叉车及三角起重架安全使用规定 .............................................................55 3.4 机械工具安全使用规定 ..........................................................................................55

4、安全操作规程 ...................................................................................................................56 3

一、生产部组织结构与职责

1、生产部职能与组织结构 1.1、生产部职责 生产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承担着制订分解企业各阶段的生产计划,并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其具体职责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1 制订生产计划 (1)进行企业产能、设备负荷及生产人员的配置。 (2)制定企业生产指标。 (3)编制企业年度综合生产计划。 (4)分解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明确各生产单位、车间的生产任务,以及各种型号产品的投入产出期和投入产出量。 (5)制定各产品的生产周期、在制品定额和生产批量等标准。 1.1.

2、执行生产计划 (1)执行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物料、设备、人员、信息、工艺的有机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生产任务。 (2)车间生产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管理。 (3)编排生产单位、车间的作业流水线,配备相应的人员,安排所需的设备、材料的。 (4)监督生产现场的作业,加大管理力度。 (5)处理生产异常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生产计划。 4 1.1.3、进行生产控制 (1)依据生产计划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 (2)按月组织在制品盘点,消除过量储备和损坏丢失现象,减少资金占用。 (3)不定期检查生产人员执行操作规程、工艺规程的情况,防止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生产过程中对具体工艺、技术问题的研讨与处理。 (5)监控生产系统中的各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6)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1.1.

4、统计生产信息 (1)统计和分析各生产单位和车间的生产进度数据、各个产品的物料消耗数据和各产品所用工时数据,为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2)检查、复核并监督各生产单位、车间的统计报表。 (3)追踪生产进度、产品数量及成品数量。 (4)及时统计各生产单位存在的问题及需求,以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生产决策。 1.1.5、外协管理 (1)编制外协计划,确定外协品的交货时间、数量、地点等。 (2)选择并考核外协厂家,不定期地对其进行评估。 (3)统计外协品的供应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外协计划。 5 1.2 工厂生产组织结构 图1-1 工厂生产组织结构

2、生产部各科职责 2.1、生产计划科的职责 2.1.

1、组织制订综合生产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2.1.2、调配生产任务,审核、登记和分发订单 2.1.

3、制订并组织实施生产日程计划 2.1.4、生产计划的检查与生产进度控制 2.1.

5、受理、分析生产报表,统计生产负荷情况,进行产销平生产总监 一车间 二车间 三车间 生产部经理 一车间 二车间 三车间 工艺技术员 A分厂 B 分厂 产品设计专员 产品开发专员 试制工程师 产品设计专员 产品开发专员 试制工程师 安全专员 来料检验员 质检员 制程检验员 产品研发主管 生产技术主管 生产计划主管 生产设备主管 生产安全主管 质量主管 来料检验员 质检员 制程检验员 质检员 物控主管 生产计划员 生产调度员 6 衡的调度 2.1.6、生产预算的管理与控制,生产用料的管理与控制,生产制造成本的控制 2.1.

7、生产效率的改善与管理 2.1.8、生产现场的资产管理 2.1.

9、

各个车间的协调以及与销售部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2.1.10、其他相关职责 2.

2、生产技术科的职责 2.2.1、根据生产发展规划,负责产品工艺流程的设计与改善 2.2.

2、制订技术改造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 2.2.3、负责本企业工厂布置、生产线布置的设计 2.2.

4、制定和修订生产成本定额、工时定额、工艺材料消耗定额 2.2.5、客户原样蓝图(定制或委托加工)的研究与保管 2.2.

6、各项操作规范的制定与检查,样品制造进度控制 2.2.7、一线工人作业方法的设计、改善、简化、策划与推行 2.2.

8、编制工艺文件,并检查、考核工艺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 2.2.9、其他相关职责 7 2.

3、产品研发科的职责 2.3.1、制订新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开展新产品的开发工作 2.3.

2、现有产品在设计上的研究与改良 2.3.3、制定新产品设计方案,参与设计过程中的各种评审 2.3.

4、新产品使用说明与使用跟踪 2.3.5、会同企划部做好新产品上市工作 2.3.

6、参与制定产品推广方案 2.3.7、组织开展新产品项目技术可行性调研 2.3.

8、其他相关职责 2.4、生产设备科的职责 2.4.

1、编制设备采购、维修、报废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4.2、编制设备采购预算,经批准后实施 2.4.

3、设备检查、改良、技术改造、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2.4.4、设备点检、润滑、备件的管理 2.4.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组织设备的使用培训,检查设备安全使用情况 2.4.6、设备实物的统计及设备台账管理 2.4.

7、设备的调拨、转移与报废管理 2.4.8、设备负荷能力的分析 2.4.

9、其他相关职责 8 2.5、生产质量科的职责 2.5.

1、制定生产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经批准后实施 2.5.2、原料入厂的质量检验及异常情况处理,包括外协产品、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 2.5.

3、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与记录 2.5.4、成品检查与记录,成品各项功能的测验 2.5.

5、生产质量异常的处理与追踪,生产质量问题的分析与报告 2.5.6、不合格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的管理与控制 2.5.

7、协同处理质量投诉,对客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和改进工作 2.5.8、执行生产质量管理的各种活动,组织开展质量体系的推行与认证工作 2.5.

9、其他相关职责 2.6、生产安全科的职责 2.6.

1、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 2.6.2、组织编制车间安全生产规划、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车间安全改进计划及相应的措施 2.6.

3、组织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安全生产强化管理办法 2.6.4、根据企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及相关规范,对生产部的安 9 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6.

5、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评比活动 2.6.6、组织车间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提交事故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和处理意见 2.6.

7、其他相关职责

二、生产计划管理

1、生产计划管理岗位职责 1.1、生产计划主管岗位职责 生产计划主管的主要职责是协肋生产部经理制订生产部的年度生产计划及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的需求制订用料需求计划,同时负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其具体职责: 1.1.

1、及时了解生产设备大中修、技改情况和新产品中试情况,根据产品需求计划制订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 1.1.2、制订生产物资的需求计划 1.1.

3、下达生产指令,进行生产过程的跟踪和指导,根据需求计划的变更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1.1.4、受理订单,安排生产,并加以跟踪和指导 1.1.

5、负责紧急订单的生产安排和调度 1.1.6、进行协调对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保证生产所需物 10 料和销售所需产品的供应 1.1.

7、协调各车间的生产能力,以保证均衡生产 1.1.8、分析、报告生产计划的执行结果,不断提高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1.

9、完成生产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1.2、生产计划员岗位职责 生产计划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生产计划主管编制各种生产计划,保证企业生产计划的及时落实和执

行,满足销售需求。其具体职责: 1.2.1、负责企业生产计划、物料需求计划的编制与汇总 1.2.

2、负责生产任务的编制与下达 1.2.3、负责产品零部件生产计划、下料计划和工作协调,以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1.2.

4、负责生产所需物料的跟催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1.2.5、协调、督促生产车间零部件的流转及转工序工作 1.2.

6、负责各车间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及落实工作 1.2.7、负责周、月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和生产计划的改进工作 1.2.

8、完成生产计划主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11

2、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2.1、生产计划的拟订 2.1.

1、生产计划的主要指标 生产计划的主要指标包括产品品种指标、质量指标、产量指标和产值指标。 (1)品种指标,指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产品品种数。品种指标不仅反映了企业在产品品种方面满足市场需要的程度,也反映了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 质量指标,指生产部在计划期内产品质量应达到的指标。常用的有产品品级指标,如合格品率、一等品率、优质品率等。 (3) 产量指标,指企业在计划期内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一般以实物单位计量。例如,汽车以“辆”表示、机床以“台” 表示等。有些产品仅用一种实物单位计划量不能充分表明其使用价值的大小,需用复式单位来计量,如电动机用“台/千瓦”表示。 (4)产值指标,是用货币表示的产量指标,可分为产品产值、总产值及净产值三种。 2.1.2、生产计划的类型 (1)年度生产计划 a、营销部根据某产品过去的销售记录、市场占有率以及未来市场预测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年度销售计划经企业经营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送生产部用于拟订年度生产计划。 12 b、生产部首先根据年度销售计划确定年度库存计划,利用此库存计划来调整生产计划与销售计划的差异,即运用销售计划与库存计划换算成生产计划,其公式如下。 年度计划生产量=年度计划销售量+年末产成品计划库存量-年初产成品计划库存量。 c、年度生产计划由生产计划人员拟妥后,经生产总监审阅,报送企业经营会议讨论,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2)季度生产计划 a、生产计划人员需要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制订季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是在预测、决策基础上制订出来的,是指导生产部门季度生产活动的大纲。 b、生产计划人员应于每个季度第二个月份的中旬提交下一季度的详细生产计划。 c、在一般情况下,季度生产计划力求稳定,不宜多变。但是,在制订时仍需要考虑市场变动、技术革新、材料供应来源等因素的影响。 d、生产计划人员提出季度生产计划后,先经生产总监审阅,然后与营销部协调后报送企业经营会议讨论,最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3)月度生产计划 a、生产计划人员在将季度生产计划细化成月度生产计划时,允许有9%~10%的变动。 b、生产计划人员应于每个月中旬提出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其与 13 当季季度生产计划制订的月份生产计划相差数量不得超过10%。 c、第一个月的生产计划应明确产品品种和具体细节,及时反映合同增减变动的情况,灵活处理紧急订单;第

二、三个月下达产品产量,便于准备和组织成批轮番生产。d、月度生产计划经生产部与营销部共同确认后,可允许营销部插入 5%左右的紧急订单。当需要插入紧急订单时,营销部应事先与生产部及时协调。 e、生产计划人员提出的月度生产计划经生产部和营销部确认后,双方不得随意变更。 f、月度生产计划要送经企业经营会议讨论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2.2、生产计划实施规定 2.2.

1、生产计划人员制订计划时,要考虑生产状态,以过去数年中的实绩作为标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预定表,并把此表送交生产部。2.2.2、生产计划人员每月月底前要制定出月度计划表送交生产部。 2.2.

3、各生产车间要根据生产部下达的生产进度表,计算自己部门当月的生产预定量,并把此表上交给生产部。2.2.4、统计生产进度。 (1)在生产车间的

最后一道工序,汇总每天的生产数量,并入库;同时登记最后工序的入库账。根据入库量计数,算出与进度计划 14 的差距;再将此数据记入车间生产日报,送交生产部。 (2)生产计划人员要根据超过或不足数量,统计第二天的机器使用情况,如需对原先的计划作出变更,要得到生产部经理及生产总监的同意,并通知采购部、营销部等相关部门采取适当的措施。 2.2.5、生产计划人员每月中旬要对当月的制品进行盘存。在系统地调查当月生产状况的同时,要算出工厂的生产效率、实绩与计划的差异,而后制定出作业方针。 2.2.

6、如果由于发生事故而造成预定产量的不足,此不足应填入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的有关图表中。生产计划人员要根据市场的行情及实际生产状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2.2.7、当产成品的交货期可能延期时,生产计划人员需要考虑其交货期损失的大小以及其他替代产品的生产问题。 2.2.

8、根据生产计划主管的指示,生产计划人员要以设备部经理及产销调度会议上提出的希望条件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哪些机器开动,哪些机器暂停,然后算出这一时间预估的产量,将其编制成生产计划,报批后下发执行。

三、生产技术管理

1、生产技术岗位职责 1.1、技术主管岗位职责 生产部技术主管的主要职责是在生产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 15 公司生产工艺技术工作和工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提高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其具体的工作职责: 1.1.

1、组织制定生产技术与工艺发展的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1.1.2、负责技术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组织编制技术工艺文件,制定材料消耗工艺定额 1.1.

3、根据工艺需要,组织做好工艺装备设计,并负责指导工艺工装的验证和改进工作,设计工厂、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 1.1.4、组织指导、督促技术专员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1.

5、会签新产品图纸和新产品批量试制的工艺工装设计,完善试制报告和有关工艺资料,参与新品鉴定工作 1.1.6、组织工艺技术员搞好工艺管理,监督执行工艺纪律 1.1.

7、组织领导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研究工作,抓好工艺试验课题总结与成果鉴定并组织推广应用 1.1.8、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1.1.

9、协助人力资源部和生产车间做好生产一线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 1.1.10、负责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和工艺人员的业务领导和考绩工作 1.1.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 1.2、工艺技术员岗位职责 工艺技术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技术主管做好生产部的工艺技术应用与管理工作,编制生产技术相关文件。其具体的工作职责: 1.2.

1、根据生产工艺、技术研究计划及生产技术主管的工作安排,完成工艺试验研究任务 1.2.2、完成工艺图纸、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书、工序控制标准等工艺文件的编制工作 1.2.

3、根据生产进程的需要,及时将相关生产工艺文件下发至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车间现场工人工艺技术方面的培训 1.2.4、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艺技术问题 1.2.

5、对现场生产的工艺规范与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检,避免发生工艺质量事故 1.2.6、参与各类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提出工艺技术改进方面的意见 1.2.

7、参与新工艺技术攻关、新技术开发、旧技术改进工作 1.2.8、跟踪搜集国内外行业先进的生产技术信息,为生产工艺技术的应用和改进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2.

9、负责企业内部生产技术资料、工艺规程资料、工艺方案的整理和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1.2.10、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7 1.

3、工装设计员岗位职责 工装设计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工艺装备的设计工作,并对其进行测试,编制相关使用文件。其具体的工作职责: 1.3.1、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设计符合工艺流程的工艺装备 1.3.

2、参与新工艺装备的试制工作,为其改进提出专业的建议 1.3.3、负责编制工艺装

备的使用规范,并交由相关授权人员签批 1.3.4、负责培训一线生产人员,使其能够正确地使用工艺装备 1.3.

5、负责解决生产中工艺装备出现的问题 1.3.6、负责不断改善公司正在使用的工艺装备,使其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1.3.

7、参与工艺装备的报废评估工作 1.3.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1、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2.1.

1、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技术标准管理工作,遵循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规定,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8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技术标准的制定、审批、执行与管理事宜。 (3)责任 公司技术标准由生产部工艺技术科根据各级标准负责制定与完善,各部门须严格执行。 2.1.2、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审批 (1)标准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内控标准和协议产品标准。 (2)制定技术标准的原则如下。 a、符合实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b、同类产品,进行规格优选和合理分档,形成标准条例。 c、尽量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和国外的先进标准。 d、公司内控标准一定要优于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内标准。 e、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料及企业内部中间产品,必须制定质量检验标准。 (3)企业所采用的内控标准由生产技术主管带领工艺技术员负责起草,经分管生产工艺技术的副总审核。主管生产工艺技术的副总审核完毕,送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4)内控标准的修改由由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责,修改前必须充分调查市场需求,修改后的审批颁布程序同上。 (5)企业内控标准的修改在得到确认的同时,废除以往的旧标准。 2.1.

3、技术标准的执行 (1)公司技术标准一经颁布,各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 19 部门在工作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工艺、降低标准。否则,所引起的质量事故将按生产质量管理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公司的各类质量验收、检侧活动,都必须按制定的技术标准执行。符合标准的物资或产品由检验部门颁发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物资不准入库、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 2.1.4、技术资料管理 (1)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处理完毕的技术资料,应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内归档。 (2)归档应达到如下要求。 a、技术文件与资料应纸质优良、文字清楚、格式统

一、签字手续完备。b、准确、齐全、成套,新设计的图样技术文件应符合国标、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否则资料管理员有权拒绝接受。 (3)归档的技术文件与资料,应确定密级和保管期限。 (4)归档的资料应立卷编号,登记造册,以便查找。 a、归档的技术资料按名称、特征编成卷册,按时间顺序或按重要程度排列。 b、应编写“卷内目录”,卷内的技术资料也应逐张编号,并根据需要填写“备考录”。 (5)归档的技术资料必须装订整齐,在装订时应去掉金属物,用线绳装订,并在卷角编号。 (6) 资料管理员在接受技术文件与资料后,要检查其准确、成 20 套性,及时登记、分类、编号,不得遗漏、涂改。 (7)凡归档技术资料的底图,只有在更改、复制的情况下方能取出。 (8)技术资料采用电子文档格式时,由计算机信息室专人负责备份。 (9)技术资料在保管时,应注意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10)对长期和永久保存的技术资料,若有破损或字迹模糊者,应及时修补或复制。 (11)存档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包括产品样件)、未存档(试制的)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外借。 a、已签订技术协议的外协生产。 b、对比试验。 (12)外供技术文件及资料(包括产品样件)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2.2、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2.2.

1、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工艺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工艺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工艺文件的管理包括工艺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首发、归档、注销、利用、更改、保密等,以上相关事项均按照本制度办

理。 21 2.2.2、工艺文件分类 (1)指导性工艺文件 指导性工艺文件是用来指导工艺人员编制各种文件的依据,它包括工程、工序技术文件、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 (2)生产用工艺文件 生产用工艺文件是指导生产过程各工序互相关联的工艺文件,包括工艺卡、工序卡、工艺图、工艺守则、原材料消耗定额等。 (3)新产品设计工艺文件 a、新产品试制文件是用来指导试制新产品或试用新原材料所用的文件。 b、新产品试制文件中所规定的参数是未经实践证实的,需在生产中继续摸索,该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经有关人员商定不经审批直接在现场修改,并做修改记录,实验成功后,再形成新的文件。 c、新产品试制文件在试验过程中有效,不能用于试制或批量生产,经试制鉴定后文件自然失效,批量生产时,应重新形成正式的工

第13篇: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流程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

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力求产品做到细节完美。

3、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4、文明装卸货物,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厂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组小组长是安全生产的现场负责人。

小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6、有权制止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7、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8、负责坚持定期召开班组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9、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按规定领取和正确使用。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奖励与处罚规定

一、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4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VNT-AD-SM2011032801版次:1.0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

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公司之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含安全管理规划、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业安全教育、

安全事故处理等事宜,均按本办法办理之。

3.定义:

安全事件:系指突发性的,足以威胁公司财产安全或员工人身安全的,不可预期的灾害事件﹙如:火灾及其它自然灾害﹚或人为行为﹙如: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

4.权责:

4.1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全面统筹工作;

4.2行政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划、组织工作;

4.3安全主任为公司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安全管理区域划分、落实查核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状况、追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或人员的责任等事宜;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内容:

5.1 安全管理委员会

5.1.1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2安全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安全主任一名,委员若干人,利用组织的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稽核工作;

5.1.3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时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检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安全事故及责任;

5.1.4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执掌请参见附件;

5.2 安全主任

5.2.1注册安全主任为公司工业、消防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规划、落实、查核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2.2注册安全主任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并定期向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5.2.3公司内部单位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注册安全主任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具体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2.4注册安全主任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人员﹙如各部门主管、保安员、宿舍管理员等﹚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该鼎力配合;

5.2.5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注册安全主任全权负责公司人员的临时指挥,任何人不得违抗其指令,违者从重从严处罚;

5.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5.3.1安全管理是事关公司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的大事,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当发现安全隐患存在时,所有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把它排除;

5.3.2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区域按各部门工作区域进行划分;各部门主管负责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行政部负责公司公共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3.3当各部门管辖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该区域主管人员为事故第一负责人,安全主任为第二负责人;

5.3.4凡因人为造成安全事故,且经查证的,当事人负责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因当事人过错行为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当事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5.3.5因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引发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员应按责任大小承担事故责任;

5.3.65.3.5款不作为系指安全管理责任人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巡检、复查、整改等事宜;

5.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4.1公司教育训练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管理专题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拒绝参加;

5.4.2教育训练单位开展安全教育需要各单位或人员给予配合的,各单位或人员应全力配合;

5.4.3公司应将安全法制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检讨、火场逃生与自救技巧、医疗急救等内容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5.4.4公司应不定期以张贴安全宣传品、开展安全管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5.4.4公司每年至少应安排两次公司级消防演习,以使所有人员提高防灾、救灾技能;

5.5 安全防护制度

5.5.1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的实际需要,发给安全防护用品﹙如:口罩、围裙、水鞋、工作服等﹚,各岗位人员于工作时间必须按岗位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5.5.2 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请购、发放工作,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带情况;

5.5.3 凡因员工未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而引致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该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5.6 消防设备

5.6.1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厂区内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

5.6.2公司消防设备必须定点存放,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另作他用;

5.6.3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点检,以确保其有效性;公司消防设备点检工作,由安全主任会同保安人员共同负责;

5.6.4公司安全专用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专用设施,严禁任何单位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6.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违者按5.9条进行处理;

5.7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5.7.1注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并可视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5.7.2各部门主管负责所辖区域内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安全主任汇报处理;

5.7.3保安人员应在注册安全主任的带领下,定期对公司消防设备进行点检;

5.7.4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有责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破坏安全管理、威胁工厂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与检举;

5.8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5.8.1当公司发生灾害性安全事故时,应按《安全事故紧急疏散预案》之步骤疏散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8.2当发现有人纵火、投毒或持械行凶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由公司领导决定报警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

5.8.3公司所有人员在发现安全事故时,都有义务、有责任向公司或有关单位报告;

5.8.4火警报警电话:119;匪警及其它事故可直接拔110报警;

5.9 安全管理违纪处理制度

5.9.1公司注册安全主任存在渎职行为者,按《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注册安全主任负直接责任;

5.9.2安全管理责任人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者,由注册安全主任提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因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不作为而引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9.3任何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或执行不彻底者,由注册安全主任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5.9.4任何单位或个人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者,应从重、从严处罚;

5.9.5因当事人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因当事人个人过错导致公司或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失者,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5.9.6凡有纵火、投毒、持械行凶等行为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10紧急事故演练制度

5.10.1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于4月、11月举行全员消防演习,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5.10.2公司不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管理讨论会、安全管理宣传展,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11本办法与新颁布的政府文件有冲突者,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5.12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办法之最终解解释权归行政部。

6.附件:

6.1《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与工作执掌》

6.2《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7.使用表单:

7.1《安全管理整改通知单》

7.2 《消防设备点检记录表》

总经理:

行政企划部:撰写人:

第15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涂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

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4.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16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 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 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公司的安全生产,防火措施,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各部门按实际生产检查落实,有效管理,出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必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警,千方百计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厂区,车间动火操作时,必须按程序申请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操作.

凡违反上述条款者,一次罚款30-100元或给予减免效益考核工资1-3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安全,消防须知

安全,消防须知

一,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就是要在消防工作中把预防火灾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力求减少火灾发生,使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什么是火灾

火灾就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防火工作的任务和基本措施

主要任务: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并为一旦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创造条件,减少火灾危害.

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着火,雷击,放火.

四,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

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防火规章制度.

深入进行防火检查,切实整改火险隐患.

五,几种火灾的特点

1,仓库火灾的特点:

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火灾可向纵深发展.

仓库发生的火灾,能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有化工农药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

六,大风情况下火灾的特点

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容易产生飞火.

有些建筑结构过早塌落.

灭火战斗行动不便.

七,电气火灾的扑救

断电灭火

带电灭火,对发生的电气大火可利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和1211灭火器.

八,灭火器

1211灭火器构造:

喷嘴,压把,保险阀,密封机构,筒体,吸管等.

使用方法:

首先,拨掉安全销,手提灭火器上部(不要把灭火器平放或颠倒)用力压压把,启开阀门储存在筒体内的灭火剂即可喷出.

九,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扑救火灾时,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到火场,并上下颠倒几次,离火点3-4米时,拨出保险销一手握喷嘴,一手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十,灭火注意事项:

灭火要彻底,迅速,不要遗留残火,以防复燃.

十一,人员疏散与救护

(一)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或由战斗员引导,让他们自行离开危险区.

(二)对于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要引导他们撤出,必要时派战斗员护送,对惊慌失措或固执不走人员,还要进行安定情绪或说服动员工作.

(三)对于被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要采取背,扛,抱,等办法救出火场.

(四)在通道被火势隔断或烧毁时,可以利用安全绳,消防梯或其它救助设施救.对于能沿消防梯撤下的人员,应给他们系上安全绳,对于不能沿梯自己下来的人员,要用安全绳结成\"椅结\",套于被救人的身上或用安全带扎于被救人员的腋下,结好安全绳(对皮肤烧伤严重的被救者慎用).在向下放时,要系引绳,防止被救人员碰伤摔伤.战斗员背人从消防梯撤下的难度和危险性较大,必须采取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加强安全措施.

(五)门,窗,走廊,楼梯间等出入口,以及厂房大门是救人的主要通路.

(六)必要时,可破拆墙壁等建筑构件,开辟救人通路.

十二,疏散与保护物资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疏散和保护贵重的或有爆炸和毒害危险的,以及处于下风的物资,然后疏散如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其它一般物质.(二)在较大的火场或扑救物资仓贮单位火灾时,抢救物资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分派专门力量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要时,疏散物资的消防人员可以成若干组,协同职工共同进行,要避免造成混乱,影响疏散工作迅速,安全进行.

(三)在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通路和人员,必要时采取破拆的办法,开辟疏散通路.

(四)疏散和保护物资的办法,应根据情况决定,有些物资可以一个搬运,或几个人共同搬运,或者列队依次递送:有条件的可以用机械设备疏散,对贵重仪器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对有些可燃物资堆垛,可以边扒垛边来灭火,边疏散,对于就地需要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以分别不同情况用水枪射流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火材料将其与火场隔开.

(五)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路,应放置在免受烟,水,火等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派人看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编制: 审核: 批准: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承租单位严禁在承租区内设置危险品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配齐消防设施,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

2.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设置仓库而改变房屋、场地结构和使用性质,必须事先取得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对可燃物品仓库,应经地区消防部门批准同意。

3、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使用的涂料(颜料)、有机溶剂等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4.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5.仓库内灯具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总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库外。工作人员离开仓库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双从管理、双人锁、双人帐目、双人收发、双人清退的“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料搭建搁层。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三)、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炮,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四)、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离、锁门、断电。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

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机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机械寿命的全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现象,避免机械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施工生产。

2 适用范围

2.1 机械安全管理贯彻于机械管理的全过程。

2.2 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安全设计是否先进,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并把在用机械的使用情况反馈给设计、制造单位。

2.3 机械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公司、各项目工地、各施工处必须建立机械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4 加强机械正确使用、安全运行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机械本身及机械化施工的安全。特别要重视安全装置的检查与使用。

2.4.1 保养和修理时既要消除机械故障、恢复机械性能,保证机械使用安全,又要注意保养和修理作业中的安全。

2.4.2 保管和运输中要注意不使机械受到损伤、产生故障,引起不安全因素;不使机械备品配件、附属装置和油料损坏或变质。3 管理的内容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械的安全指标应列入企业经理的任期目标,企业经理是企业机械的总负责人,是“第一安全员”,要对企业的机械安全负全责。机械安全责任制的双落实:一是组织落实,要有施工生产的安全机构,既管施工生产的安全,又要管机械的安全。机务部门也要有人专管机械的安全;二要内容落实,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责任要落实到各项制度中,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落实到施工生产的实践活动中。

3.2 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对于机械化施工中的重大吊装方案,重要机械拆装方案,大型机械的转运、改造方案,特大、特重物件的运输,危险地段的施工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机械安全运行的影响等等,都要编制安全施工、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和机械的安全。对机械应按要求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以加强和提高机械的安全防护能力。在机械修理、保养中要制定安全作业技术措施,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

3.3 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1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重、超压、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3.2 听从施工人员指挥,正确操作机械。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3.3 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3.4 随时注意机械的仪表指示、起吊信号和公路标志等,认真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3.3.5 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3.6 严格电气设备的使用,非本机人员不得启动开关,不使用不合要求的熔丝,离开岗位时应切断电源,发生问题时,应请电工处理。

3.3.7 作业场地的地面和周围环境应能保证机械安全工作,进入施工地点的道路应能保证机械安全通过,必要时应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8 与安监部密切配合,每天关心天气预报,尤其在沿海大风季节及时作好防风措施,提高吊机抗风能力;

3.4 对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在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中都应有机械安全教育的内容。

3.5认真搞好机械安全检查活动

3.5.1 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主要是消除机械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5.2 机械安全施工生产检查,主要是检查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措施是否能确保机械安全施工生产;

3.5.3 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坚持推行定期检查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消除、质量认可,必须有书面记录,形成闭环管理。

3.6 从严抓安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做到“三不放过”,处罚要严,反之对在事故预防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做到赏罚分明,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

3.7 按规定抓好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机械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装置是否完善、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并将在用同机型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设计、制造单位,必要时派人进行监造。

3.8 加强机械设备各类机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机务人员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管理、技术、操作、维修、保养人才;

3.9 锅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执行。

第17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1.厂部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各职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公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防火厂作*指导员工遵守防火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设厂义务消防队,在厂安全委员会和厂办公室的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

展消防活动.定期组织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进行灭火训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贯彻“预防为主,防泊结合”的方针.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

5.定期保养、维修和检查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义部门提供情况,对肇事者提出处理建议。

7.对消防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况予以庆彰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8.在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乱动消防设施.违者按规处理。—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第18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2015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第2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

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3篇: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5、安全教育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一般为一周,部门安全教育为一天。

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由物业部组织实施。

二、全员教育

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组每天晨会时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拟定采取措施;上级安全运营文件、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需要,不定期的进行。

三、日常教育

对职工进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贯彻营运权过程的经常性工作,由各部门、班组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营运工作等不同的阶段和任务的轻重缓急,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工作环境及人员变化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培养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素质。

四、重大节假教育

公司每逢节假同期间,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出节假同期间的安全保护方案,确保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

凡符合国家特种作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当地安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根据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种特种作业人员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审核。

六、对商户的安全教育

对商户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由物业部门负责,市管人员必须对商户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护措施。

七、事故教育

对发生事故和事故苗头的责任人由其部门、班组负责,暂停其工作,对其进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场物业部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加强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九、公司结合市消防支队在进行大型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在\"

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过授课、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由物业部和人事部(总经办)共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档案,每次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

六、北方汽配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公司安全保卫处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营的关系,确保给商户提供一个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条款,各部门的签约责任人即为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经营区的安全经营切实负起责任。对本单位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制订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经营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隐患事故,无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挤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员工要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强防火工作,严格对火种的管理。餐饮单位要教育、督促厨房间员工在操作时要掌握火候,人离灶台时必须关闭煤气灶。餐饮单位必须每半年对油烟管道彻底清洗一次,确保不积油污,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厨房问油锅必须配备灭火毯。

五、市场所有工作人员及商户必须时刻注意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针对行业的特点,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的责任制。

六、各单位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材。

七、严格对固体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设有专门仓库储存,专人负责,营业场所禁止存放。

八、经常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公司保卫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对待并限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

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检查出属本部门内部整改的隐患,由责任人负责落实\"三定\"原则,组织整改和验收

二、检查出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整改的隐患,有责任人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安排整改。

三、检查发现的隐患因受条件的限制不能马上整改时,由责任人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落实人员监控,进行跟踪检查。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职,发生事故负直接责任,并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1、检查发现隐患后,责任人不组织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员不按责任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3、职能部门接到隐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复、不安排整改。

五、对于发现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各级应立即报请领导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请有关事故隐患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对由于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隐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整改消除了重大隐患事故的,要给予部门或个人奖励。对隐瞒事故隐患的,对重大事故隐患既不整改又不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导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视情况轻重,给予部门或个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

l、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检员负责,专职安检员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由专职消防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市场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市管人员定期巡查各商户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治安监控设备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2、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调试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3、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周对外置的监控探头进行清洁擦拭一次,确保监控图象效果,对监控探头内出现的不卫生等影响使用效果时,不可擅自拆卸擦拭,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4、坚持每季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监控室内要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断掉电源开关,火势较小时可使用灭火器,禁止使用水灭火,火势较大失控时,通知消防部门灭火并及时撤离现场人员。

三、公司基础设施

1、公司的电梯由省特种设备年检中心每年检测一次,消除隐患,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公司所有电梯由厂家售后服务部负责同常的维护和保养,每月两次定时维修保养,给设备定期补给设备所用\"油、液\'\'

3、实行岗位操作持证上岗制度。

4、做好设备各种维修记录,按使用说明进行定期保养。

九、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坏,保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准确填写打印各项收费单、帐单和发票,及时准确收妥商户应付的费用,保证不错收、漏收,做到不误收jiǎ币。

三、加强现金及内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随意存放。钱箱抽屉要随开随关,交款时要装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现金,及时存到银行。

四、仔细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关证明,万元以上金额须经银行证实,防止诈骗事故。

五、每日营业中的业务要当面点清,做到票款与帐单核对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错,必须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并如实汇报,不得以长补短。

六、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收银机、打字机、验钞机和电话等设备,注意控制好电源,专用电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要及时报修。

七、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亲自清点现金、票证并送交到指定地点,离岗前要仔细检查岗位环境,确保无火种,并保持必须电源,关掉其它无关电源,拔掉无用设备的插销。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工上岗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人事部对应聘特种工人员相关证件要验明真伪,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特种工证件到期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审核换证,严禁超期使用。

四、特种工上岗要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特种工要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第十

一、叉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

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程序

1、叉车工要求

(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

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第十

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

三、

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第5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

3、

3、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第19篇:工厂生产部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原则

1、公司实行三级生产负责制:员工、组长、生产部、总经理逐级向上负责。

2、生产部长负责生产部全面管理。主要根据总经理指示、库存指标及市场需求,制定、下达生产计划,调动全体人员的生产积极性,有序、高效、安全的组织生产。

3、组长负责把生产计划落实到岗位,团结带领所属员工完成生产任务,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和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员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员工根据组长安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5、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具有指令性,生产部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销售旺季,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任务的,适时加班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6、在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听从上级工作安排,下级有意见可事后反映,在上级没有改变决定之前继续执行。

7、生产要以顾客及市场需求为重,对顾客急需的产品要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任务,满足顾客需要。

8、员工必须积极主动做好生产辅助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9、公司赋予生产部长、组长暂停下一级工作的权力,并对调换员工工种有建议权。

质量管理原则

1、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工艺标准,确保产品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5%以上。

2、要加强产品质量的自检、互检、专检工作。下道工序要检查上道工序,如有质量问题,不准继续生产,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下道工序负责。

3、专职质量检查员对产品质量负全责,有权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和人员做出处理。

4、贯彻“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对已发现的质量问题做到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对产品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对防止产品质量事故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公司将视情给予奖励。

6、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人将负责赔偿损失,公司也将视情节给予必要处罚。

设备管理规定

1、设备验收:设备购入后,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动态验收,确认运转正常

后方可登记入账,正式投入使用。

2、设备登记:设备初始登记和动态管理登记要求清楚、准确,并作为设备管理的重要资料妥善保存、归档备查。

3、设备使用:设备要逐台建立操作规程,建立操作使用责任制,并实际工作中抓好这些制度的落实。

4、设备保养:设备要逐台建立三级保养制度,详细记录和填写保养情况。

5、设备大修:设备不能满足加工精度要求,主要部件老化或能耗过高,应提交大修报告,经批准后安排进行大修。

6、设备折旧:按下列公式计算折旧——年折旧=(购入原值-残值)/使用年限

7、设备报废:设备两次大修或一次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经批准后可申请报废。

设备保养规定

1、操作者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

2、操作者开机前必须对设备润滑情况、主要运转部件、部位进行检查。

3、操作者在工作中应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操作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每天下班前十分钟进行清理擦试。

5、设备保养按照保养规定和责任进行,一般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为辅。

设备润滑规定

1、设备润滑一般采取操作者实施,设备员监督,生产部检查的方式进行。

2、生产部要为设备逐台建立润滑卡片,确定润滑周期与油料消耗指标。

3、生产部负责编制和审核年度设备清洗与润滑换油计划。

4、设备润滑贯彻“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的原则:

A.定人-按润滑制度的要求确定加油、清洗、换油作业人员;

B.定质-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润滑标准使用润滑油;

C.定点-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D.定量-按规定的数量对设备进行润滑;

E.定期-按照润滑卡片上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润滑。

设备使用程序

1、新员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经过培训,要基本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知识,并具备基本的操作技能。

2、新员工独立使用设备必须通过相应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独立使用设备。

3、新设备投产前要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B.设置润滑点标记;

C.备齐维护保养工具;

D.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运转状况、安全装置,清点随机工具和随机文字材料,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设备操作的五项纪律和维护四项要求

五项纪律:

A.实行定人、定机责任制;

B.遵守操作规程;

C.按规定保养设备;

D.管好工具及附件;

E.发现故障,立即停机,自己不能处理的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维修部门。设备维护四项要求:

A.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完好;

B.清洁—外表无污迹;各滑动、运转部位无油污;

C.润滑—按时加、注、换油、油质符合要求;

D.安全—遵守操作规程,精心保养、防止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则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

进行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单位内工作调动或连续脱岗6个月的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的情况要填入《安全教育登记簿》

5、每月召开一次有生产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情况,提出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

6、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7、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和工作岗位。

8、工作时间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要严肃处理。

9、安全事故做到“三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工艺文件的制定、审核、批准规定

1、工艺文件由生产部主管技术人员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性能指标及公司现有设备、技术条件制定。经生产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2、新产品试制及产品创新涉及的工艺问题,参照《新产品设计、开发细则》有关规定,由生产部技术人员制定临时加工工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试行,样品试制达到合同要求后,由生产部技术人员制定正式的生产工艺,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工艺文件的改动规定

1、工艺文件是产品制造的法规性文件,一经批准执行后不得随意改动。

2、凡涉及到工艺文件变动的问题,要逐级上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工艺文件的贯彻、检查规定

1、生产部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工艺文件,强调工艺纪律,提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

工艺文件的自觉性。

2、操作者必须认真执行工艺文件,落实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和技术要求。

3、生产部质检员要随时检查生产过程中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车间内物料、半成品摆放合理;生产设备和设施整洁;墙面、地面、玻璃干净,生产和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理。

2、实行卫生分担责任制:设备卫生落实到人;区域卫生落实到班组。

3、每天上班后,全体员工要按分工对设备和分担区域进行整理后方可开始生产;生产过程中,应保持设备和分担区域的清洁卫生;每天下班前,要擦拭设备,彻底清扫分担区域的卫生。

4、生产部每月组织一次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扫积尘、擦拭封存设备。

5、各库房按‘5S’定置图进行摆放,平时应保持库房卫生。

6、对可以利用的边、角料,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使用,加工特尺床垫,串簧产生不够尺寸剩余,大于5对必须接上使用。

7、对下列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1)设备、机台、办公桌物品摆放杂乱,污迹较多的发现一次罚款10-15元。

(2)分担责任区域未及时清理打扫,环境脏、乱、差的组长罚款20元,值班员工组员罚款10-15元。

第20篇:工厂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第二条

企业每年的质量目标作为年度质量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与质量相关之各项作业,各有关部门应负责分管的质量目标项目的制定和统计工作,遵循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 第三条(制定与发放)

技术工程部根据当年质量目标实施情况,于年底制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直接呈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质量目标”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做为当年质量工作的依据和努力方向。定量目标应规定数据收集和汇总统计部门。 第四条(统计、核查与修订)

定量目标的统计部门对分管项目定时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季度将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内部质量审核时亦做为检查内容之一。年度质量目标的修订,需经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质量策划控制

第五条

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等时机,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质量策划,以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质量策划根据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产品的开发、生产、施工和服务的过程。

第六条

质量计划是在质量体系框架内,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企业分管品质工作的领导主导产品的质量策划,组织编制质量计划。研发产品部负责新产品的立项、设计文件的输出、部品承认书的编制。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及完善产品的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参与产品的质量验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质量计划。

第七条

质量计划制定具体为:

1.研发产品部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时机,应由专人立项并编制“项目企划书”,企划书应对产品的性能指标、市场价位、目标成本、研发费用等作出规则,确保研发阶段产品品质。企业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可行性评审。

2.项目立项后,须确定项目经理、制订“项目控制计划书”。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分管领导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样机交付评审时,应按规范要求输出齐套的设计文件,并通过样机鉴定验证,必须达到EMC、安规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样机设计完成后,企业分管领导会同项目组、技术工程部、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参加,根据企划书对样机设计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样机软硬件配置的合理性、结构的可靠性、产品技术水平的适切性、投产的工艺性以及整机成本测算的盈利性等。根据评审结果,必要时作出相应修改。

4.样机通过评审后,应制订试生产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准备试生产相关的临时性技术文件、规范等。使新部品进货检验和试生产顺利衔接。

5.计划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安排部品的采购、齐套。

6.技术工程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和有关设计文件资料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主导产品试生产验证以及工艺流程的完善和补充。

7.研发产品部项目组跟踪试生产的进度,协同技术工程部解决试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完成部品承认书的发布。

8.试生产后,技术工程部在研发产品部项目组配合下做好试生产总结,提交企业分管领导召集计划部、采购部、制造部、研发产品部、技术工程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进行试生产结果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直通率的指标、故障现象的分布或严重程度、标准工时以及工艺文件、检验规范的可行性、完整性等。评审合格后,可以交付量产;评审不合格,不能投产,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9.新品试生产通过后,研发产品部应发布完善齐套的产品设计文件和标准,技术工程部应整理发布正规的工艺文件和检验规范

第八条

质量计划的更改与完善具体为:

1.企业分管领导在产品立项及研制过程中,主导项目计划的更改和完善。 2.研发产品部依据产品定型评审的结果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工程变更。

3.计划部主导试生产计划安排的更改和完善。

4.技术工程部在产品试生产后,就工艺水平、部品的可靠性、直通率等方面作出评估和改善计划,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提高员工工艺水平的培训、部品更换等。品管部对产品销售后的顾客投诉,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第九条

质量评审中的资源组织分工为:研发产品部负责评估和协调产品在立项和研制过程所需的资金、人力、培训仪器设备等资源。计划部和制造部负责样机定型后试生产和量产相关的场地、库容、物料、人力(工时)、生产设备等资源的安排。技术工程部主导评估生产使用的仪器、制具的购置。

第四章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第十条

为了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满足生产的需要,责任部门应选择、配置合适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并保持其所具有的精度和功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范围包括:企业所有检测仪器、检测软件、检测制具和检测平台(总称仪器设备)。其中,检测仪器指外购的、由法定计量单位定期检定的检测用仪器、计量器具。检测软件指检测用承载信息的媒体,如软盘。检测制具指外购或自制的、自行定期校验的检测用工装器具。检测平台指按要求自行组建的,作为部品检测用的工装,属检测制具范畴。

第十一条

技术工程部负责仪器设备的控制。各使用单位和人员应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并负责维护与保管。

第十二条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

第五章 过程控制与检验

第十三条

自投料到产品入库全过程,责任部门应确定产品形成各阶段影响质量的过程或因素,使其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四条

产品部、技术工程部分别负责产品设计、工艺文件的制定。计划部下达生产任务,技术工程部作生产技术准备。制造部安排生产,使现场文件和资料、物料、工序、仪器设备、环境和人员等均处于受控状态。技术工程部对特别制造中的新产品、新部品的试生产及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实行品质跟踪监控。其中,特别制造指对新产品、新部品的试生产,特采、紧急放行部品的投产以及易引起品质波动的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等实行特别监控的制造过程。 第十五条

过程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过程控制程序”。 第十六条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在制品的检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转序,责任部门应进行从部品投产到成品包装的生产过程检验,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成品。

第六章 最终检验

第十七条

为加强质量控制,责任部门应进行成品的最终检验,确保成品符合标准,满足客户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发货。 第十八条

制造部负责最终全数检验和成品交收送检。技术工程部负责编制产品企业标准、成品交收检验规范。

第七章 服务管理与客户投诉处理 第十九条

为规范本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产品服务,使服务满足规定的要求。服务管理范围包括为集团客户服务部和最终客户提供的服务活动。 第二十条

为保证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由负责人跟踪客户投诉事件的处理和跟催,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处理客户投拆事件,做到让顾客满意,且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二十一条(投诉记录)

在“处理情况”栏做简要说明;须采取后续处理的,填写“客户投诉受理单”,此时在“处理情况”栏注明“受理单”编号,以备追溯。 第二十二条(分析判断)

品管部根据客户投诉内容,确定具体的受理责任部门及是否开立“CAR表”。将“客户投诉受理单”提交责任部门处理,跟摧处理过程。 第二十三条(处理与回复)

责任部门应调查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和具体责任者。并提出投诉的具体解决方案(如整机退换、更换部件等)。客户投诉解决办法由责任部门填入“客户投诉受理单”的处理结果栏,经主管核准后,统一由品管部迅速通知客户并做好回复记录。

第八章 质量体系的评审

第二十四条

为使质量体系持续运行,实现企业质量方针、目标,企业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企业总经理策划并主持管理评审。管理者代表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决议的形成和实施。企业领导和部门主管参加管理评审,责任部门执行评审决议。 第二十五条

管理评审的频次为每年至少一次,间隔不超过一年。管理评审时机取决于以下情况: A.当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B.当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C.当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当顾客投诉连续发生时; E.内部组织发生重大变化时;

F.当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进行。

第二十六条

管理评审的形式为会议评审(主要形式)、现场评审、总经理做出评审。管理评审内容包括:

1. 内部质量审核结果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 2. 质量体系在外部环境变化下是否持续有效和适用。 3. 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 4. 资源是否满足质量体系的运行要求。 5. 产品质量实际水平。

6. 顾客投诉等质量信息反馈中的突出问题。 第二十七条

评审工作分为准备、汇报、评议、决议、修订、归档六个部分。 1.评审前,由总经理进行策划,明确评审议题、目的,由管理者代表进行筹备,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

2.管理者代表和各有关部门主管就会议议题,汇报各自分管事项。开始评议前,首先对前次管理评审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证实决议中规定的任务都已完成。

3.对本次议题进行评议,就质量体系的适应性和运行有效性做出结论性的评价,对体系文件是否需要修订做出决定。对评议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或缺陷,分析原因,做出纠正决议,指明责任部门或人员及完成期限。

4.管理评审应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签发。决议内容的执行由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部跟踪落实。 5.管理评审决议如要求修订体系文件,则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

6.管理评审决议及执行情况等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部归档保管。

第九章 质量文件和资料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对质量体系文件资料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等实行严格控制,确保其适用性和完整性。技术工程部负责文件编号、登记、发行、回收和作废;正本文件和资料的保存、管理和信息上网与维护。各职能部门和权责人员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与更改、审核、批准。各有关部门负责维护本部门及网上相关文件。 第二十九条

控制范围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三阶文件、设计文件、记录表单以及外来文件等。其中,受控文件指用于质量控制的文件,任何时候都处于最新版本状态。发行时其上印有红色“管制发行”章。非受控文件一般发给顾客和外部有关人员参考用,发行时为最新版本,其后不对其跟踪更改的文件。发行时,其上盖有蓝色[非管制发行]章。三阶文件指支持程序的工作规范、指导书以及工艺文件。外来文件包括外购标准、规范及顾客提供的资料等。 第三十条

文件的制订、审核与批准具体为:

1.质量手册:由技术工程部制(修)订,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行。

2.程序文件:由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制(修)订,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会审,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发行。

3.三阶文件(除设计文件外)及记录表单:由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制(修)订,如仅属该部门职责,责权主管负责审核,部门主管批准后即可发行,否则需经相关部门主管会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4.设计文件:由研发产品部相关人员制(修)订,研发产品部主管负责审核,经研发事业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行。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公司工作总结企业文化建设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文案公司简介岗位职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