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

2022-05-27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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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旺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处理程序,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 按照《会计法》规定确立以人民币为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三.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会计部门岗位设立如下:

a)财务经理

工作职责:(1)在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主导本公司财务部

门管理工作。

(2)聘任合格会计人员,并对其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等,划分

职责范围;设立出纳岗位.应收,应付帐款岗位.成本核算,

利润分析岗位.总帐会计岗位等。

(3)制订财务作业程序,相关人员工作职责,权限,内部管理制

度等。

(4)同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

(5)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作财务分析,资金预算,经营管理决策

建议。

B)出纳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本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及日记帐登记,核算,

保管工作。

(2)每日现金,银行存款余额帐实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向财务

经理汇报。

(3)负责公司支票簿,发票的购领,保管,开立工作,但不得

兼顾保管公司大小印章。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C)应收,应付帐款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月结明细单,汇总表的制作,

并登记入总帐系统。

(2)与客户,供应商对帐,结帐,确认应收,应付帐款。

(3)到期应收帐款催收,消帐工作。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D)成本核算,利润分析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本公司成品成本核算,确定核算方法和程序,核算结果

定期呈报财务经理审核,并知会业务部门作报价参考。

(2)计算生产的成品利润,作出相关数据及比率分析表,供公司

领导层参考。

(3)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E)总帐会计岗位

工作职责:(1)负责凭证汇总,分类整理登记明细分类帐及总分类帐.

(2) 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相关费

用明细报表等

(3)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内部会计人员实行奖惩与业绩,工作态度,责任心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奖罚分明.

五.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六.以上会计制度为暂时试行!在实际工作中完善,总结,经单位及公司领导审查后,在>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基本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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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

一、上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

二:请假计算:每天=基本工资/30(遇小数四舍五入)

加班计算:100元/天

三:费用单子规定:付款单位必须开本单位全称,不能为空,不能有错字,不能少字,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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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独立会计机构,配备必要会计人员。

第四条 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参与监督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议方法解决方案;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领用登记簿,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

第九条 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 本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年;

(二)生产设备10年;

(三)电子设备3年 ;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三、现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

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

据),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务事务时,必须遵守本规定。后续将发布实施细则,指导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经理负责解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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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 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

一、机构统

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略)

第七条 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 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 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 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 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

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

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控购商品的采购审查、报批、登记工作。

(七)审核计算和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及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核、签约,做好合同登记、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下属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签约工作,以及各部门目标计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考核,并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和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示企业运作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领导财务部下设的预决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做好公司总部的财务核算工作外,负责对下属实体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

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财务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 公司总部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汇总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考核各实体日常上报公司财务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效果。

4、督促各实体与公司往来账会计对账。

5、配合财务经理调度公司货币资金。

6、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7、负责公司签订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9、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10、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下属实体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督促本单位各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6、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7、负责除货币资金、资产、成本、往来款之外的其他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8、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出纳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2、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3、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4、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负责人。

5、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6、负责对厨房核算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7、及时与保管员、核算员、厨师长、膳食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第十七条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一) 公司总部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营销部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负责鉴定各实体转交的签字消费账单的真实性,并负责及时催收结算由公司管理的关系单位的消费账目。

3、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4、每月核对一次各实体往来款余额,并保证于次月20日前核对完毕。

5、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外欠款情况,给公司付款决策者提供依据。

7、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考核总结,上报财务经理。

9、负责登记“拨付所属资金”明细账,并与各实体财务部门协商对账时间。

10、随时协助公司总部出纳到各实体收款,并于每周五经总经理批准后协助总公司出纳对外付款

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实体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3、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负责本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按月做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催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务经理。

5、负责登记“上级拨入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账。

6、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到各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与低值易耗品账与实物相符。

3、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

4、对所管辖区的闲置财产负责保管好,并建立闲置资产备查账,每月末上报闲置资产库存统计表,协助主管上级做好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6、认真、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7、公司总部资产会计负责公司仓库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每月盘点及财务核算工作。

8、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除货币资金、资产、往来款之外的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完整。

3、及时清理各明细科目,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稽核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吧台及厨房的账单,仔细核对吧台收入是否与账单相符。

2、对账单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应部门及财务经理。

3、核对账单的优惠及打折权限,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4、对各吧台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月不少于四次,盘盈商品充公,盘亏商品由吧台人员赔偿。

5、不定期抽查收银台备用金金额,是不与公司规定相符。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收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2、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3、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4、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商品和物资验收、贮存和发放工作。

2、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3、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各实体商品与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4、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二十四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分店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推荐第5篇: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会计管理,使财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卓有成效,学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推荐第6篇:财务会计制度(0)

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办理公司所有的财务会计事宜。具体包括:审核整理会计凭证、设置会计账簿、记录经济业务、核算经济成果、编制并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办理资金往来结算、申报交纳各项税费、编制财务计划、日常财务管理、进行财务分析等。

财务部设主管会计一名,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设出纳员一名,办理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设记账员一名,办理公司记账算账,编制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等会计业务等,

所有会计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职务资格,具备相关的会计专业知识,熟悉财税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知识。、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按规定与接管人员及时办清交接手续,并延续用原来的账簿,以保持会计纪录的连续性。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公司的下列事项,应及时、准确的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销售业务及其他视同销售业务的

3、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购入、领用及发出

4、各项税费和债券、债务的发生和计算

5、工资、支出、费用及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计凭证的收集、审核和处理

1、公司所有经济事项发生和完成时,均应按规定及时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应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原始凭证不能涂改、挖补。

2、对购买的货物应取得税务机关建制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并有相应的货物验收证明。

3、对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应取得有收款单位、收款人、审批人签字或盖章的收款证明。

4、进行成本核算,应按要求制作相应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及费用分配表。

5、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备并经有关人员审核。记账凭证要连续编号,按期装订成册。除结账和更改的记账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四)会计账薄设置及登记

1、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置总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类明细账、物资保管账及其他辅助账。其中: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订本式,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增值税专用明细账采用固定格式的账簿,存货明细账采用数量、金额式账簿,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明细账采用多栏式账簿,其他明细账采用三栏式账簿。

2、会计科目按照,《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

3、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进行登记,每日登记完毕后结出余额,并且账面金额与实际核对无误。

4、各种存货保管账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明细核算,每天由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出库单序时记录,每天结出余额,以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出现不符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避免造成损失。

5、增值税专用账及其他涉及税收方面的账簿,根据经税

务部门确认的凭证及时登记,确保各项税收计算正确及时缴纳。

6、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重要凭证要设立备查账进行登记,逐笔核销,随时核对。

7、往来账项要依据有关责任人员、审批人员签字盖章、内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往来账薄,随时结出余额,及时催收结算,避免呆账坏账。

(五)账账、账表、账实核对

1、账证核对相符。会计账薄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一致,记账方向一致。各种账证之间的勾稽关系正确。

2、账账核对相符。定期将总账账户余额与明细账、日记账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将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与保管账核对相符。

3、账实核对相符。定期将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财产物资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应收、应付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核对。确保账面记录与实际情况一致。

账账、账实核对过程中发现不符事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调整处理,对重要事项要报经领导审批。

4、账表核对相符。会计报表与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

的数字要一致。

(六)财务会计报告及纳税申报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主要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分析报告、各种纳税申报表等。

会计报表及有关纳税申报资料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薄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之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编制年度、季度财务计划,报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对财务计划实施进行日常管理控制。年度、季度结束后,进行财务分析,向公司领导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七)会计档案管理

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中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正确保管会计档案和相关纳税资料。及时进行装订整理,不得擅自销毁,各种账簿、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及其它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以上。

对领用的空白发票,明确责任人,不用时必须锁在保险柜里。领用、缴销、开具等设专人负责。

(八)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国家颁布

的税收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推荐第7篇: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 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XX有限公司

推荐第8篇:财务会计制度(改)

财务会计制度

本公司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账簿设置总账、明细账,凭证采用复式记账法,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销法核算,固定资产按使用年限法折旧,采用手工记帐。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收付实现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二、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三、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四、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五、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六、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十七、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八、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九、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十、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一、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二、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三、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推荐第9篇:财务会计制度(小企业)

广州市馨桂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

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 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 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 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 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 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四)填写

公司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五)监督

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 “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六)内容不符时的处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称与市场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市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未回款处理。

二、收据管理

1、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2、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3、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计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四、票据管理原则

1、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2、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推荐第10篇: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xx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帐龄 计提率

1年以内 0%

1~2年 10%

2~3年 20%

3年以上 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2000元以下(含2000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 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 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轮船) 10 9.5%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19%

办公用具 5 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 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 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第11篇:旅游业财务会计制度

旅游业财务会计制度

旅行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对财务人员的要求

1、所有参与财务管理的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 工作认真负责,按章办事。

2、总经理审批一定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如果因特殊情况超出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执行。主管会计要及时做好各项报表和帐目,现金会计每周六要及时准确地把收支情况报给主管会计,并要谨慎审核各项开支实行钱帐分开。

3、现金会计和主管会计一定要配合好,把所有帐目要每月一结,每月一公布,做到帐款相符,不得拖延。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 10000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开支审批

1、所有办公室开支要先做出预算,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复后凭借条从现金会计处借款,凭发票报销。无批条擅自开支的不予报销,由个人自理。如总经理不在单位时,必须经电话征求同意后方可执行。

2、办公开支5000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若时间紧急且有人外出必须电话征求同意后方可执;500元以下(含500元)由总经理签字。

3、各位员工的开支要及时报给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处报帐。

4、所有报销单具一律粘好,干净、利落、美观。

三、团队帐目审批

1、所有团队、散客一经签定合同,应及时把所收团款交到财务部,不得个人保留团款,一经发现处以100元---1000元的罚款。

2、原则上团款专款专用,导游外出带团需从财务部借款时,现金会计必须查看该团团款回收情况,以计调部出具的预算单上所需金额为准借出费用。如需垫款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签字,以保持公司正常的现金流量。

3、所有团队的支出一律由计调部出具团队预算单,并签字后报给财务部,财务部要严格审核各项开支是否在预算内,各种票据数字是否吻合且有效后,方可予以报账。

4、所有团队团款出团前付80%,余款在团队返回后三日之内必须全部结清,出现呆帐、坏帐追究责任,谁造成的损失谁负责;散客出团前必须全部交清费用,否则不予发团,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5、所有团队在报帐时必须有合同、计调部预算单、行程、报销清单、意见反馈表、导游日志,缺一不可,否则不给予报帐。并装订成册。

四、业务经费开支审批

1、公司所有因业务需要的开支必须事先征求业务副总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2、业务副总审批时必须严格把关,根据团队竞争情况灵活把握,节约一切不必要开支,把业务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内,单团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该团毛利润的 10%,并且单团单列。

3、业务经费包括:请客、送礼、乘车费、团队加酒水等其他开支。

4、总经理对业务经费进行监督。

五、门市部

1、门市部的所有团队收入一律及时汇到财务帐户上,不得擅自保留团款和挪用团款。

2、门市部的所有开支一律列好所需开支清单并用传真方式传至总公司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支出,财务把所需费用汇至其门市部帐户上,然后凭发票报帐。

3、门市部每月来总公司报2次帐,并汇报门市部的近期情况。

六、、工资、奖金、出差补助

1、员工当月工资于次月10日发放,门市人员工资由财务部直接汇至门市部帐户上。

2、业务奖金一旦团款全部收清,立即发放,门市的业务奖金由财务部直接汇至其帐户上。

3、出差时需通知业务经理和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出差补助由总经理签字后报给财务。

4、下乡镇跑业务时,费用一律列入各自团队的经营费用当中。

七、财务部与计调部的合作

1、财务部与计调部之间要协作共进,互相帮助,共同把公司的核心工作做好,为公司的其他工作做好后勤工作。

2、计调部每天下班之前把当天的所出团队情况报给财务部,以便财务及时掌握所出团队的情况,并做好团款的预支。

以上各条请大家共同遵守。

旅行社财务管理

一、导

(一)财务管理的定义

财务管理是一种价值管理,它利用货币形式对企业的资金运动进行预测、计划、组织、监督和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旅行社财务管理就是根据旅行社的经营目标,按照资金运动规律,对资金进行雉、使用、调节和监督,并正确处理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关系。它不仅是财务人员的职责,也是旅行社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旅行社财务管理的内容

1.资金管理-企业物质生产之源

2.成本费用管理-企业利润之源

3.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和平控制与治理

4.危机财务管理-危机混乱脆弱时的管理

5.财务报告及评价-把脉、诊断、处方 第一节 旅行社财务管理概述

一、财务管理在旅行社管理中的地位

1.经商就是理财,理财促进经商。

2.理财就是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地增收节支,改善经营管理,获取良好的经济收益。

3.理财过程就是通过资金运动的操作与管理使企业增值的过程。

二、财务管理在旅行社管理中的作用

地位决定作用,具体如下:

1.平衡作-收支平衡①规避风险②利益最大化

2.控制作用-控制收支,降低成本,利润最大化

3.分析作用-照镜子,把脉,以便决策

4.监督作用-分为内/外监督,确保健康发展

三、财务管理原则

1.《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因之-

2.旅行社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大体分为两种--

①中小型旅行社一般采取一级核算方式

②大型旅行社通常采取二级核算方式

四、财务管理的任务

任务内容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具体而言,可分为以下四个任务--

1.制定财务计划

2.实施财务控制

3.进行日常核算

4.组织分析与考核

五、财务管理的方法

1.做好基础工作

2.定额管理

3.日常管理

4.分级管理

5.分析管理

6.收集信息 第二节 旅行社资金管理

一、资金的概念-它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项财产或物资的货币表现。资金的多少可以用货币来讲师,但其外在表现形式却多种多样,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主要特点有:

1.物质性-反映物质内容,货币表现。

2.周转性-根本特性,在循环与周转中增值。

3.增值性-在循环与周转中消耗与转换从而增值。

二、资金的运动

1.概 念:企业按照经营目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资金形态就会不断变化,并贯穿于业务经营过程的始终,形成资金的运动过程。

2.资金运动的三个方面(三个阶段)

①资金的筹集和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起点(企业发生)

②资金的周转和循环-企业经营过程(企业经营与发展)

③资金的退出-企业经营活动终结(企业解散与消亡)

三、资金的时间价值

1.概念:资金的时间价值,又叫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周转使用中由于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增值现象。

2.意 义:资金的时间价值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资金使用中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因素;利息是衡量资金时间价值的最简单的方法。

3.方 法:计算公式略

四、资金的筹集

1.定义:是企业向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内部筹集业务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财务活动

2.资金筹集一般有如下三种方式:

①吸收直接投资-注册资本金概念,原始入股

②股票筹资-旅行社股票筹资者少

③负债筹资-大中型旅行社还有可能 。

筹资四个来源:国家、企业、个人、外商

五、资金成本

1.定义:是资金使用者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支付的各种费用。--成本即代价

2.构成:包括资金使用费用和资金筹集费用两种

①资金使用费用=股利+利息

②筹集资金费用=股票/债券发行费+借款手续费

③其他费用

3.资金成本(率)公式-要低于投资收益率才可

六、流动资产管理

1.定义: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帐款和存货等。

2.具体内容:

①现金管理-a定额,b定使用范围,c严格管理

②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坏帐准备金额度1%-3-5‰

③存货管理-旅行社存货管理相对比重较少 第三节旅行社成本费用管理

一、旅行社成本费用的概念及分类

一)概 念:指旅行社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以货币额表现的各种耗费。

二)分 类: 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1.营业成本: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支出。

2.期间费用:指旅行社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及资金运行所发生的支出,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二、成本费用的内容

一)营业成本-旅游业务的直接支出

二)期间费用-分三类如下:

1.营业费用-经营过程中间接发生的费用

2.管理费用-组织管理费用及其他由企业负担的费用

3.财务费用-筹集资金、运动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三、成本费用管理的四原则

1.利润中心原则-以最少的劳动耗费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2.分级定额原则-指标分解、成本定额。

3.计划预估原则-对成本的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及时反馈和控制。

4.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归属的本期处置原则。

四、成本费用管理的方法

1.全员理财-理念培养,成本费用的形成与企业全体员工密切相关。

2.全过程管理-经营管理过程即是成本控制过程,注意每个环节抓节约。

3.财务稽查-通过定期的审查、制约以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第四节 营业收入与利润管理

一、旅行社营业收入管理

1.营业收入:指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所得的货币收入。根据国家统一财会制度的规定,旅行社代收代付费用也应全部计入营业收入总额。

2.确认旅行社营业收入实现的两个基本条件:

①旅行社劳务已经提供

②旅行社已经收到价款或已取得了收取价款的凭证-如承兑支票、汇票、欠条、合同等。

二、旅行社的利润管理

1.定义:旅行社利润是指旅行社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扣除成本费用等各项支出以后的差额,旅行社利润集中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

2.利润总额之三部分: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3利润管理:就是对利润进行预测,规划目标利润。公式如下:B=I-C1-T-C2

二、旅行社利润分配管理

(一)意义:利润分配直接涉及国家、投资者、企业和员工个人等各个方面的经济利益。

(二)利润分配方向

1.旅行社所得税

2.旅行社利润分配三原则:合法、兼顾、补亏。

3.旅行社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一般在章程中有明确规定。第五节 旅行社财务危机管理

一、定义与重要性表现

1.旅行社财务危机管理是指旅行社应收旅游者或者旅游是间商的帐款或票据,到期未收并有可能出现无法的财务情况,如欠款、呆帐、坏帐等。

2.应收帐款管理与财务危机管理重要性表现

①应收帐款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故应加强管理

②应收帐款直接影响旅行社的声誉-资金链与企业的存活

③应收帐款对旅行社经营的积极作用-0应收是错误的

二、危机中的债务人分析

从债务人方面看,应收款过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经营者原因

2.组织原因

3.销售原因

4.财务会计原因

三、危机中的债权人分析

从债权人方面看,形成过高应收帐款的自身原因

1.对债务人缺乏详尽了解-知己不知彼

2.恶性竞争-强销及欠帐,全额后付款做团

3.违章欠款-未按合同及时收款

4.欠款手续不全-票据、合同不全,无法追讨欠款

5.应收帐款管理不当-缺少专人管理、催收等

6.旅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投诉、争议造成欠款

7.财务会计原因-帐目不清

四、应收帐款的催收

一般分为三个时期进行催收:

1.提醒期-到期后一个月

方式:善意提醒,公关活动为主旋律

2.追踪期--+三个月

方式:电话、信件、造访

3.强硬期-一般为半年

方式:专人催讨,委托代理人、诉诸法律 第六节 旅行社财务分析

定 义:指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所作的分析

一、财务分析的依据(详见教材)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利润分配表

3.资金流量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

二、旅行社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 2.速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

(二)营运能力指标

1.应收帐款周转率 2.存货周转率-工业企业使用较多

(三)盈利能力指标 1.资本金利用率 2.营业利润率 3.成本利润率

第12篇: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规范管理、稳健高效、量入为出。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用最少的物化劳动及活劳动,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是处理本公司所有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应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部,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会计人员和出纳,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条

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

财务部按规定设置账簿,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第六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所有相关凭证、账册、报表、重要资料、档案、印章等。交接工作必须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八条

流动资产的性质和范围: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办法,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现金。

第十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的管理。

1 共6页 10.1 对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要及时登记所发生的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每月终了进行核对,在确保相符的基础上,及时回收货款。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0.2严格控制预付货款,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付款,不准预付。要切实做到根据生产需要和资金情况确定采购批量。对其它应收款做到往来清晰并及时清收。 10.3 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 第十一条

存货管理制度:

11.1 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包装物、低植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等。 11.2 存货的计价原则:采用实际成本法。

11.2.1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等费用及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10.2.2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11.2.3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11.2.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11.2.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做为实际成本,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11.2.6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入账。

11.3 领用、发出和结存的计价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领用、发出均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材料成本。

11.4 清查、盘点及处理原则:存货至少应当每会计年度终了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期间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及时核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与报废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11.5 存货的期末计价:存货在期末时应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就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 共6页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折旧的计提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0—5%确定。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权限: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已提折旧、净值、规格型号、建置年月、设备状况、大修理记录等分别设账、卡进行管理,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和提出申请报废、停用、封存、改良、维修等手段,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制度

16.1 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必须按公司批准下达预算项目进行,不得擅自购置增加固定资产。

16.2 固定资产的报废,对固定资产必须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充分发挥其性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报废,如确需报废,写出报废原因的报告书,报有关领导批准,办理报废转帐手续。

16.3 固定资产管理。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部门费用,根据实际,规定一次支出金额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或预提。

16.4 固定资产清查,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实相符,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期末计价。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就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十八条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19.1 投资者做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用协议约定的金额作价。

19.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手续费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作为入帐价值。19.3自行开发并经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申请登记费等费用支出计价

19.4接受捐赠的按照所付单据的金额入帐,如果无法取得单据,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即重置成本计价入账。

3 共6页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计价入账后,应从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残值。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20.1法律和合同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则确定。

20.2法律无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 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20.3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第二十一条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计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计价与摊销:

22.1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能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收集,开始在生产经营当月起分三年摊销。

22.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资产的效用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数额较大,并受益期超过一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支出费用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22.3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支出,其摊销方法应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入成本费用。

第六章

成本和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成本和费用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努力降低成本费用,不断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使公司保持成本领先地位。

第二十四条

成本费用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原则,实行财务部、车间二级核算,执行公司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第二十五条

产品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费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26.1 将应计入本月产品成本的各种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出各种产品的成本。

26.2 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半成品,按月初的产品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

4 共6页 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算出该种完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七条

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计算,摊入成本的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二十八条

成本费用的汇集、分配和计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十九条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应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末无余额。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第七章

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三十条

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30.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30.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外购商品销售、包装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业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

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没有保留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第三十二条

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

32.1 交款提货销售,指货款已经收到,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对方,无论产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

32.2 预收货款销售,以商品、产品发出或劳务提供是确认收入的实现。

32.3 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不管款项是否收到,确认收入的实现。

32.4 其他方式,以发出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已提供,将发票、帐单交给买方,并取得收入索取凭证时确认。 第三十三条

利润的构成及其核算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

营业外支出管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

5 共6页 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第三十五条

利润总额的分配顺序:利润由公司财务按规定进行统一分配,按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A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B提取任意盈余公积。C其他按规定应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告

第三十六条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报表种类及格式上报,月、季主要报表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财务报告编制要求

38.1 公司财务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帐簿记录编制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各种钩稽关系衔接。 38.2 报表及说明要报送及时,印章齐全,书写认真。

38.3 公司将财务报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不断提高报表质量,适应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经营管理工作。

38.4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送时间。公司财务部于次月15日前报出财务报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6 共6页

第13篇: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

青 岛 农 业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论 文

课程名称:

上课学期:

论文题目: 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

专业班级:

姓名(学号):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起来,维护和发展成员利益,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原则包括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公平交易、利润二次返还等。专业合作社形式较多,涉及到生产(包括种植、养殖)流通、消费等诸多领域。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重点计价原则

(一)流动资产的重点计价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其中存货的计价方法尤为重要,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计价;受托代购商品视同购入的物资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加工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加上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计价;受托代销商品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出售受托代销商品时,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收入,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支出;委托代销商品按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成本的确定,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农业资产的重点计价

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合作社其他农业资产,可比照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计价原则处理。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未来发展目标

(一)、提高合作社内部财务管理水平

实行民主化管理。合作社对重大事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担保、资金借贷等,应召开成员大会进行集体决策,实行成员参与,民主管理,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提高成员积极性及合作社凝聚力。

强化约束机制。一是按制度规定实行岗位分工,规范货币资金审批使用程序。货币资金收支实行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对重要或额度较大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二是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三是实行财务公开,强化监督机制。与社员利益相关的经济活动如财务计划、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以适当的方式向社员公开,以便接受社员和股东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社员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年终接受上级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促进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

发挥“三会”作用。“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达到同股同权,理事会的财务报告、年终盈余分配方案等,必须通过成员大会审议,并向成员公开。“理事会”作为成员大会的具体执行机构,必须制定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管理,随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对外代表合作社签订合同、协议等。“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应认真检查合作社的财务收支状况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避免出现重大损失。

规范分配机制。合作社对社员的股金必须登记造册,并建立成员账户,对盈余应进行合理分配。一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是提取公积金,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做到以丰补歉,确保合作社稳定发展;三是实行“二次分配”,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盈余,应依据交易量(额)按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返还给成员,以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对社员的吸引力;四是再盈余部分,按要素分配,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真正做到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财务公开、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分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责任明确、管理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

形成培训制度。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财会知识、职业道德、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财税知识。

加强会计监督。拒绝不合法不合规原始凭证入账,对瞒报虚报收支,随意调节利润,骗取财政项目资金或偷逃国家税金的合作社,合作社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会计人员负有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后,会计要及时提出并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合作社依法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规范会计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应严格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建立账簿、设置科目,全面准确核算收支,如实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收益。正确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依法纳税。

第14篇:新工会财务会计制度

新工会财务会计制度

国家财政部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河池市积极推进新制度的落实,工会财务各项工作已经入轨,初步形成了新制度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然而,也遇到一些问题,带着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制度这一课题,我们最近对全市实施新制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

一、实施新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执行新制度认识不到位。

个别单位的领导特别是分管财务的领导,处于似懂非懂、一知半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状态,缺乏贯彻落实新制度的力度。

二是财会专业人员理解和运用新制度不到位。目前我市财会队伍存在年龄偏大、专业性不强、应用能力偏低的情况。90%的会计是半路出家,对新制度的贯彻落实缺乏预见性、科学性,实际操作能力不强。对新制度知识如电脑软件知识,只懂得表面操作,对软件的设置内涵及逻辑性不甚了解。

三是实施新制度形势发展不平衡。

全市11个县市区实施新制度较好、一般、差的比率是4:4:3,执行得差的单位主要表现在:⑴一些会计人

员擅自将收入、支出内容列入资产负债表,或者手工录入“结余”科目期末数,使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与负债加净资产不平衡,导致报表编制不符合新制度的要求。⑵新制度中列举“政府补助收入”是指工会收到财政拨付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生活补助、帮扶资金、送温暖经费、劳模补助、基建、维修及大型活动补助等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会计死板的认为只有上述列出的内容可以作为政府补助,而对制度中没有列举的项目,这些不列入政府补助收入核算,导致收入核算内容不准确。⑶新制度取消了“上解经费支出”科目,重新核定“拨缴经费收入”科目核算内容,只核算属于本级留成的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而将上解给上级工会的那部分经费在作为负债在往来科目中核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还有部分基层将所有收到的经费在“拨缴经费收入”科目中核算,沿用旧制度,违背了新制度的规定。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完善。

新制度的实施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仍然存在:账目不全,账面只反映总额,无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没有记载固定资产明细实物数量及使用、保管责任人;固定资产账外循环;固定资产价值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产权登记不到位;固定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存在

随意出售、转让、核算等现象。

二、贯彻落实新制度的对策

一是进一步加大新制度的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各级党政工组织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清醒认识贯彻执行新制度,从而加大支持贯彻实施新制度工作力度,使广大工会财会人员准确把握新制度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和义务,规范会计行为,以贯彻实施新制度为契机,促进工会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工会可以借助各种会议如党委会、党政工联系会、工业调度会等开展宣传新制度活动,增强企业主对工会及新制度的了解,并通过经验交流会典型引路,让新制度工作落实好的业主现身说法,达到提高广大业主对工会新制度的认同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制度的培训工作。

在培训方式上,继续采取区市县总三级联动、下训两级、梯级落实的办法;在培训对象上,不仅要把工会财务工作人员作为基本对象,而且要把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经审会成员作为辅助对象;在培训模式上,要改变单一的集中培训方式,以每年短时间集中“面对面”的直接授课方式为主,以录制培训光盘、实施网上培训为补,对财务人员在实施新制度实践中不

能理解消化的难点问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会计业务素质,对于有效实施“新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进一步做好实施新制度中薄弱环节的补课。首先,个别辅导让后进者赶上来。河池市将11个县市区和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分类排队,拟对理解能力差、实际操作能力弱的人员,分别开“小灶”灌输。这是新制度的一项重大改变,改变了将静态会计要素和动态会计要素在同一张表反映的不科学编制法。这就必须执行,是不能打折扣的。

其次,结对子指导带动平衡发展。

让专业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财务人员指导会计基础知识薄弱的财务人员,帮助他们解决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难题。

四是进一步做好“工会组织自主管理经费”的落实工作。

要紧紧围绕“工会组织自主管理经费”目标,依法落实工会在银行开户工作。上级工会组织应当坚持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竭尽全力帮助各基层工会组织落实工会法人资格确认工作、并帮助办理好工会法人登记事务;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支持并帮助各基层工会组织办结银行开户手续。

同时要根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规模情况,科学设置工会会计机构。可以按单位规模大小,确定设置基层工会会计机构,有利于新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新制度的领导。

各级工会领导要高度重视新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贯彻落实新制度工作纳入工会整体工作统筹安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要按照“新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严格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卡片、明细账,严格固定资产的处置,杜绝随意出售、转让等现象。充分发挥各级经审组织的审查监督作用,加强对实施“新制度”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工会财产安全。

要特别重视工会财务队伍的建设,在财务人员的配备上,要选拔那些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年轻有为的会计人员到工会财务队伍中来。

第15篇:合作社 财务会计制度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一、总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四)合作社的应收款项包括本社成员和非本社成员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合作社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

(五)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

合作社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六)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合作社应当加强对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七)合作社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工业产成品、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计价;受托代购商品视同购入的物资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加工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加上实际支付的全部费用计价;受托代销商品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出售受托代销商品时,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收入,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的差额计入经营支出;委托代销商品按委托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成本的确定,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合作社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八)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保管员清点验收入库,填写入库单;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批准后的出库单出库。

(九)合作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

(十)合作社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计价。

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价。

合作社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其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实物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合作社对外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十一)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的对外投资业务(包括对外投资决策、评估及其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由理事会提交成员大会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成员大会的决策意见。

合作社应当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合作社应当对对外投资业务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合作社应当加强对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会计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要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有价证券要由专人管理。

(十三)合作社的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

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合作社其他农业资产,可比照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的计价原则处理。

(十四)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资产。

(十五)合作社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

3.接受捐赠的全新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十六)合作社的在建工程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支出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

(十七)合作社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合作社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除外。

合作社当月或当季度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或当季度不提折旧,从下月或下季度起计提折旧;当月或当季度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或当季度照提折旧,从下月或下季度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十八)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十九)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二十)合作社的无形资产是指合作社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从使用之日起,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收入;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计入其他支出。

(二十一)每年年度终了,合作社应当对应收款项、存货、对外投资、农业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3.无法收回的对外投资; 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5.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6.毁损和报废的在建工程;7.注销和无效的无形资产。

(二十二)合作社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与资产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三)合作社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等。

合作社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十四)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合作社应当对借款业务按章程规定进行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合作社应当在借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合作社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合作社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五)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等。

(二十六)合作社对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应按双方确认的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入股金,双方确认的价值与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接受他人捐赠、用途不受限制或已按约定使用的资产计入专项基金。

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计入盈余公积。

(二十七)合作社的生产成本是指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或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二十八)合作社的经营收入是指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销售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合作社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合作社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二十九)合作社的经营支出是指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因销售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管理费用是指合作社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业务招待费、无形资产摊销等。

其他支出是指合作社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以外的支出。 (三十)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三十一)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真实完整地登记成员个人账户。

第1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保障社员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培训、精心指导,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就如何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制度,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面准备掌握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内容和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合作社财会制度”)是从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出发制定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根本依据和制度保障,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合作社的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相对比较低的因素,所以在核算方法、科目设置、会计流程上都遵循了简明易懂、方便易学的原则,做到既解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问题,又体现合作社财务会计的特殊性。合作社财会制度由总则、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五部分组成。学习合作社财会制度,全面准备掌握合作社财会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财会制度的特点。一是合作社会计核算要为成员设立单独账户,准确记载成员的出资、量化到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等;二是合作社会计要将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三是合作社会计核算要将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及当年依法提取的公积金按比例量化到每个成员,以明晰合作社与成员的财产关系,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合作社会计核算在计算当年可分配盈余时,要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分别计算,按交易量(额)计算可返还的数额,至少不能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五是合作社会计在核算成员出资及股金时有特殊要求,分资格股、分红股等,不同股份权利权益不同;六是合作社会计核算的结果应定期向成员公开;七是退社成员财产关系处理具有特殊性。

(二)会计核算的特点。合作社财会制度设置了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共37项会计科目,这些会计科目多数与企业的会计科目相似或相近,各个合作社都应按制度要求组织会计核算工作。但是,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特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一些富有特色的会计科目,如成员往来、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应付盈余返还等科目。而且在现阶段,这几个科目是合作社主要的业务核算科目,需要重点把握好。

(三)会计报表。根据合作社财会制度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收支明细表外,还要求编制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并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对所辖地区报送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农业部。

二、强化培训,切实提高合作社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是正确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

的基础和关键。全省农业系统要以贯彻落实合作社合作社财会制度为契机,把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作为拓展和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抓手,按照分层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在培训对象上分三个层次:一是合作社会计业务辅导员队伍,培训目标主要是提高县乡基层农经人员会计业务水平,提高其指导能力;二是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管理知识和理财能力;三是合作社财务人员的培训,重点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能力。

在培训内容上,要结合实际,在突出合作社财会制度的同时,还要重点培训《合作社法》中有关财务管理的内容和规定,以及其他对会计核算产生影响的相关经济法律法规如税法等。

各级农业部门要努力争取经费,争取在3-5年内把辖区内的合作社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轮训一遍,同时培养出一支高素质、业务过硬的合作社财务辅导员队伍。

三、加强指导,认真做好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促进合作社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加强民主管理。

(一)切实履行职责。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充分尊重合作社自主原则前提下,积极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做好为那些不具备条件配备专门会计人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理记账、核算工作。督促合作社做好财务制度的完善和会计信息依法公开工作,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做好业务衔接。合作社财会制度颁布前,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用会计制度不尽相同。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业务要求,指导、协助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过渡工作,特别是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科目和账簿设置、内部岗位职责分工、会计档案保管等项工作。

(三)加强服务。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加强跟踪调研,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利益。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按照合作社财会制度的规定,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做好有关会计业务的衔接和启用工作,及时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状况和发展水平,及时总结合作社财会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反馈到省厅农经处。

第1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全文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10年1月起施行。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二)合作社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合作社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合作社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合作社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四)合作社的应收款项包括本社成员和非本社成员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合作社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

(五)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合作社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六)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合作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合作社应当加强对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七)合作社的存货包括花生种子、花生米等。合作社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八)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保管员清点验收入库,填写入库单;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批准后的出库单出库。

(九)合作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

(十)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列作合作社的固定资产。

(十一)合作社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接受捐赠的全新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十二)合作社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合作社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除外。合作社当月或当季度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或当季度不提折旧,从下月或下季度起计提折旧;当月或当季度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或当季度照提折旧,从下月或下季度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十三)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十四)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十五)每年年度终了,合作社应当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 3.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十六)合作社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与资产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十七)合作社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等。合作社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十八)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合作社应当对借款业务按章程规定进行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合作社应当在借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合作社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合作社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十九)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等。(二十)合作社对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应按双方确认的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入股金,双方确认的价值与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接受他人捐赠、用途不受限制或已按约定使用的资产计入专项基金。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计入盈余公积。(二十一)合作社的生产成本是指合作社直接组织生产或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二十二)合作社的经营收入是指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销售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合作社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合作社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二十三)合作社的经营支出是指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因销售合作社自己生产的产品、对非成员提供劳务等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

第19篇:财务会计制度设计课程要点

记账本位币

答:记账本位币是指用于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用以表示计量的货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实际成本核算方法

答:实际成本法:

实际成本法是按照存货的实际补充和消耗来核算成本的方法。新会计准则>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其中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平均法和月末加权平均法,也就是说,会计准则和财务核算要求存货必须采用实际成本法。

企业会计准则

答: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会计组织系统设计

专用记账凭证

答: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分类反映收款业务、付款业务和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内部控制制度

答: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或组织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设计原始凭证时应包括的基本要素有:(1)原始凭证的名称;(2)发生经济业务的时间;(3)接受凭证的单位或部门;(4)凭证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填制凭证的单位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7)凭证联次、附件

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答:合规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科学性原则,针对性原则,内部控制原则,效益型原则,适应性原则 会计制度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为依据2.充分借鉴国际惯例3.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特征4.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5.繁简适度易于操作

会计科目编号方法

答:一级会计科目的编号一般采用四位纯数字表示,其中:第一位数字(即千位)表示会计科目的类别,其中1表示资产类,2表示负债类,3表示所有者权益类,4表示成本类,5为损益类;第二位数字(即百位)可以划分大类下面小类;剩余两码为流水号。为便于会计科目的增减,一般情况下,编码要考虑到未来的扩展性,在编码间,留有一定的间隔。

二级会计科目一般采用六位编码,其中前四位为一级科目的代码,后两位为流水号

内部货币资金控制原则与内容

答: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原则1.岗位分工和职务分离:将涉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不相容职务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2.严格收支分开及收款入账 :将现金收支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不得随意坐支。3.实行支出款项的严格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出借以及其他不按规定支出货币资金。4.实施内部稽核 :通过稽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货币资金的管理。5.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实行定期岗位轮岗制度,防止或减少发生人为的舞弊行为。

(1)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职务分离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内容是:①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②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③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④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

的审批制度;⑤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⑥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⑦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⑧建立出纳人员、专用印章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

会计制度设计

答:会计制度设计:是以会计法律、法规为依据,用系统控制的理论和技术,把单位的会计组织机构、会计核算与监督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等加以具体化、规范化、文件化,以便据此指导和处理会计工作的过程

会计制度设计应坚持哪些原则?

会计制度设计应坚持下列原则:合法性;协调性;统一性;实用性;效益性;制约性;稳定性;简明性。

内部控制制度

答: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或组织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

答: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是将会计对资金运动的核算、监督职能与财务管理对资金的筹集、调度与分配职能统一由一个部门来履行的一种机构设置形式

会计凭证

答:会计凭证: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供有哪些要求

答:为了实现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目的,最大限度地满足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单位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可靠、全面完整、编报及时、便于理解,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而信息必须在可靠、相关和可比的情况下才具有实用价值。要使会计信息满足使用者(主要是外部使用者)的要求,具有实用价值,实现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是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具体包括:可靠性(又称为客观性原则、真实性或中立性原则)、相关性(又称为有用性原则)、可理解性(又称为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又称为稳健性原则或保守原则)和及时性。

巴林银行案例

答:

1、巴林银行倒闭的最根本原因其他主要原因 巴林银行倒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巴林银行内部控制的缺失。

巴林银行内部管理不善控制不力,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巴林银行的管理层可谓在各个层面、各个步骤都存在失职现象外部审计师和监管者对此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新加坡分行里森既是清算部负责人又是交易部负责人一身二职说明巴林银行内部管理极不严谨。同时巴林银行也没有风险控制检验机构对其交易进行审计。巴林银行管理层知道里森的作为却置之不理充分说明巴林银行管理层风险意识薄弱。

除根本原因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导致巴林银行破产。主要由以下几点

(1)过度从事期货投机交易。稳健经营的机构都应严格控制衍生产品的投资规模完善内部监控制约机制。许多投资衍生产品遭受灭顶之灾的都与超出自身财务承受能力从事过度投机有关.

(2)管理层不执行银行期货交易的内部规定。对海外银行投入其本金超过25%的限额规定。无视新加坡期货交易所的审计与税务部发函提示续继维持“88888”号账户所需资金的注入。

(3)混淆代客交易和自营交易。如果代客户交易公司会向客户收取一定的佣金或交易费。比如说大

家熟悉的股票交易一样公司一般根据客户的要求做交易当然有时也提供一些建议。但是如果混淆了代客交易和自营交易则不便于管理对风险无法进行辨识最终导致控制的失败。

(4)交易员权力过于集中。里森作为总经理他除了负责交易外还集以下四种权力于一身监督行政财务管理人员签发支票负责把关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交易活动的对账调节以及负责把关与银行的对账调节。

2、里森曾说“有一群人本来揭穿并阻止我的把戏但他们没有这么做。我不知道他们的疏忽之间界限何在也不清楚他们是否对我负有什么责任。但如果是在任何其他一家银行我是不会有机会开始这项犯罪的。”

支持他这些错误决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巴林的上层他们几乎对里森所得到的钱的去向不闻不问很明显这是管理层的弊端。 一总部高层对里森的过分信任很主要的原因 二巴林内部制度的不合理与漏洞 三高层管理者管理不当。

1、监督松疏控制不力

巴林银行破产前里森在新加坡的期货交易每笔都会经过一家巴林银行分支机构因此巴林银行主管完全不知里森的所为是不可能的。情况很可能是巴林银行总部知道一切高层主要需要来自新加坡的利润高额奖金的诱惑使他们不愿严加控制。可以说巴林银行倒闭不是一人所为而是一个组织结构漏洞百出的机构所致

2、信任是联系组织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渗进了很多的感情色彩往往显得不理性

巴林总部对里森就是这样过分的“信任”。总部非常放心的让里森私立“错误帐户“对里森进行松散的而无实际意义的调查审计对其放心以致于放纵的地步“完全不去深究可能的问题一味相信里森并期待他为巴林套利赚钱。对于许多人提出的异议怀疑都被高层忽略连里森都惊叹“对于没有人来制止我的这件事我觉得不可思议。伦敦的人应该知道我的数据是假造的这些人都应该知道我每天向伦敦总部要求现金是不对的但他们仍旧支付这些钱。“这种信任成为巴林倒闭的主要问题

3、银行家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1)、企业高层管理人必须对其所经营管理的业务有充分的认识。

在巴林银行中最高管理层和日常管理层都没有充分理解新加坡分行所从事的衍生业务的性质他们只注意到新加坡分行每年账面上的盈利却没有发现这些巨额盈利背后的风险。因此管理层对业务风险的清醒认识是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前提。这种认识必须是对银行内每种业务的盈利和风险有客观的分析必须分清各种业务之间的关系以减少发生业务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 

(2)、银行内各项业务的职责必须确立并明示。

无论银行的分支机构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必须建立起明确的责任机制。所有的管理人员和雇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在各个职责之间必须作到不疏不漏

(3)、门的风险管理机制以应对可能的业务风险。

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巴林银行的里森能够顺利从事越权交易的主要原因。巴林银行案件的一个关键线索是巴林银行伦敦总部向其新加坡分行提供的巨额资金的去向巴林总部的管理层相信这笔钱是应客户要求的付款而实际上该资金转移是里森用来拆东墙补西墙的伎俩。由于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琐事缠身的总部官员根本没有对这笔资金的去向和用途作审慎审查不仅没能查出本应查出的错漏反而加重了巴林银行的损失导致该银行百年基业的最终坍塌。

(4)、审计或稽核部门应当迅速将查悉的内部控制漏洞报告最高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并且应尽速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第20篇:网协财务会计制度样本

郴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协会的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及《湖南省互联网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协会财务管理。

第三条 协会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协会财务统一管理,财务计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正确处理事业维持和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日常运行和投资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

第四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相对集中财力,确保协会工作的完成,确保协会发展;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协会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资计划,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协会资源,努力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科学规范成本核算,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协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协会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对协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协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为主,分级管理为

辅。”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协会实行理事会和法人代表领导下,主管副理事长分工负责的财会领导体制,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财务工作,协调和审议、审定规章制度。

第七条 秘书处是协会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秘书处应按照协会的发展及协会财务活动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机构。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协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年度收支计划,作为协会的预算。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由协会预算和各二级预算组成。

第九条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全面”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求实,稳定可靠;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预算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年度的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

第十条 预算由秘书处提出建议方案,经理事会讨论,经审议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财务计划,一般不做较大调整,原则上不列无计划和无预算的支出,对确属紧急需

要的项目,协会将根据其自身的财力经理事会批准后做适当调整。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协会将制定编制预算的有关规定,以保证预算的科学和有效。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收入是指开展各项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提供有偿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上级补助收入是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收入;事业收入包括测评与认证收入、咨询收入、教学收入、科研收入等。有偿服务收入是指测评与认证、咨询、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外,开展非独立核算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是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三条 协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宏观调控,微观放权,鼓励各成员单位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协会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支出是指协会开展测评与认证、咨询、宣传、调研、展览、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其中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测评与认证支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内容分为劳务费、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十五条 协会要加强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协会各项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的指标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列支。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资产是指协会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第十七条 各项资产管理须按有关国家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各项暂付款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帐,借出款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款,

逾期不报或不还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借贷款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能给协会创造好的效益,具备偿还能力的骨干企业和适销对路能形成经济规模的产品,以及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研项目。其办法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借贷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转借,转存等。

第十九条 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协会办产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对外投资须严格按有关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条 财务监督是指各级部门按国家财经法规及协会财务规章制度,对各种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控制,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财务主管领导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协会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章 财务报告

第二十二条 协会秘书处应定期向理事会提供财务报表和报告。报表和报告要真实可靠,并做到帐表一致。

第二十三条 协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真实报表和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中的有关内容将另附有实施细则和办法,执行时予以参照。

第二十五条 独立核算的二级经济实体除执行对应的财务制度外,与协会有关的业务执行本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郴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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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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