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制度范文

2022-10-0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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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防治十三项规章制度13

职业病防治防治十三项规章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十

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涂装作业为例)十三;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

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

职业病防治防治十三项规章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以涂装作业为例) 十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中直接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用人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并建立卫生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器具,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二、岗前告知;

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

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

三、现场告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用人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

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用人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九、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十、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 警示标识;

(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七)可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可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示标识;

(九)可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一、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十二、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十三、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十四、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设置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一) 红色警示线设置在紧邻事故污染源,作用是将污染源与其外的区域分隔开来,仅特殊专业人员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进入此区域;

(二) 黄色警示线设置在污染范围的四周,其内外分别是污染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具。此线也称为洗消线,出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

(三) 绿色警示线设置在救援区域的四周,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十五、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六、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七、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十八、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九、高毒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识或者禁止标识。

十、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二十一、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二十二、在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红色信号灯,在加速器辐照加工、放射治疗和工业探伤等使用强辐射源的作业场所内,应当设置剂量报警装置和通讯报警装置。在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或含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和仪表以及射线装置使用和调试维修场所,应当设报警装置或通讯报警装置。报警装置是能够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产生光、电、声等提示信号的设备;通讯报警装置是能够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产生光、电、声等提示信号并能够将光、电、声等传输到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的设备。

二十三、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二、用人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用人单位的基;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用人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

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卫生宣传

1、用人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用人单位、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单位级教育培训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2)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用人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5)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教育培训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

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用人单位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病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用人单位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为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健;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

二、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

三、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用人单;

五、用人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工作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用人单位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用人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正确有效地个体防护用品。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

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用人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用人单位应设置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二、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四、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 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提;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

八、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

九、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十、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

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三)用人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四)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八、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九、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用人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

十、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十一、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六)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十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十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十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五、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十六、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用人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

十七、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十

八、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

(二)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七)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八)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十九、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七)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八)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九)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十、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五)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六)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十一、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二十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卫生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卫生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应每年组织一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卫生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卫生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1、用人单位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

4、对职业病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

5、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卫;

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卫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1、用人单位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卫生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病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卫生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卫生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卫生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用人单位负担。

一、建立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体检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制定相关规章,尚未发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一)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一)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二)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五)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六)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三、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四、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 10 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五、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六、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一)机构职责

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二)人员分工: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

(1)生产组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2)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3)安全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七、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噪声

二、术语;(1)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为职工健康和;音;(2)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三、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

四、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

五、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正确佩带和

(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噪声

二、术语

(1) 生产性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为职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碍的声

音。

(2)噪声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噪声的作业。

三、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四、工作场所接触噪声限值标准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五、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

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

象,降低职业危害。

(3) 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

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 生产现场及所属设备、管道经常保持无积水,无油垢,无灰尘,

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洁生产。

(5) 各值班室噪音超标时,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6)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 (7) 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8) 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9) 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

施,或按《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时间,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

(10) 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时,应采取个体防护;对职工并不经常停留的噪声作业场所,应根据不同要求建立作为控制、观察、休息的隔声室,室内必须有足够的吸声衬面,以减少混响声。

(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高温

二、术语

(1)高温作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摄氏

度时的作业。

WBGT: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

本参量,单位为:摄氏度。

(2) 接触时间率: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

间与8h的比率。

(3)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

件等。

三、危害程度:高温致使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1)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

(2)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1、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2、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3、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

4、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

四、作业现场接触高温限值标准

表1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

体力劳动强度 接触时间率 100% 75% 50% 25% 表2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 工作地点温度(℃) 30~32 >32~34 >34~36 >36~38 >38~40 >40~42 >42~44

五、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3)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

(4)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装置。

(6)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7)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8)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轻度劳动 80 70 60 50 40 30 20 中等劳动 70 60 50 40 30 20 10 重度劳动 60 50 40 30 20 10 10 一 30 31 32 33 二 28 29 30 32 三 26 28 29 31 四 25 26 28 30 (9)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安装空调或风扇。

(10)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 (11)当热源较多而采用天窗排气时,应将热源集中在排气天窗下侧,并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

(一氧化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一氧化碳

二、术语;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1)一氧化碳进入人体之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

4、患者如有呼吸,要以毛毯保温,迅速就医;

5、患者如无呼吸,要一面施行人工呼吸,一面呼叫救;

1、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6、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2)生产

(一氧化碳)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一氧化碳

二、术语

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在水中的溶解度甚低,但易溶于氨水。一氧化碳进入人体之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进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从而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死亡。因此一氧化碳具有毒性。

三、危害程度

(1)一氧化碳进入人体之后会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进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从而引起机体组织出现缺氧,导致人体窒息死亡。中、重度中毒具有一定的后遗症,如病人有神经衰弱、震颤麻痹、偏瘫、偏盲、失语、吞咽困难、智力障碍、中毒性精神病或去大脑强直,部分患者可发生继发性脑部疾病。 (2)一氧化碳中毒后的紧急处理五步骤:

1、将门窗打开,勿碰触室内家电,以防爆炸。

2、将患者移到通风地,并松开衣服,保持仰卧姿势。

3、将患者头部后仰,使气道畅通。

4、患者如有呼吸,要以毛毯保温,迅速就医。

5、患者如无呼吸,要一面施行人工呼吸,一面呼叫救护车。

(3)防护措施

1、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予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2、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3、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4、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5、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6、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四、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操作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生产现场和操作室内必须保持通风,应加强自然通风。

(3)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

(4)按时巡回检查所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5)掌握基本的有毒有害气体自救措施,佩戴好防尘口罩,会使用防毒面具或是空气呼吸器。

(6)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 (7)工作时尽量站在上风侧,减少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的机率。

(8)加强个人防护,进入高浓度一氧化碳的环境工作时,要戴好特制的一氧化碳防毒面具,两人同时工作,以便监护和互助。

(二氧化氮)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二氧化氮

二、术语

二氧化氮:是一种高度活性的气态物质,在21.1℃温度时为棕红色刺鼻气体。

三、危害程度

(1)健康危害:氮氧化物主要损害呼吸道。吸入气体初期仅有轻微的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咽部不适、干咳等。

(2)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3)燃爆危险:该品助燃,有毒,具刺激性。

四、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按照不同岗位,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面具)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对岗位配置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确认通风设施正常运转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如通风设施出现故障时,致使岗位操作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正常范围(0.3mg/m3),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及时安排对通风设施进行维修处理故障,确保操作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浓度正常后,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4)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避免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

(5)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有效预防职业病。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十三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推荐第2篇:职业卫生申报制度

职业卫生申报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国石油贵州毕节销售分公司下属各基层加油站单位在工艺改造或采用新工艺后,新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各基层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施工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三)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二、公司安全投资部在接到报送资料后,认真组织对所报职业危害因素场所监测,如需监测机构配合,由公司安全投资部负责协调。通过监测,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并分析危害程度。

公司安全投资部根据监测、分析结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并按照指示监督加油站落实。

三、公司安全投资部应及时整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安全科备案。

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毕节分公司

推荐第3篇: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1.3 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 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 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 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5 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 内容与要求

4.1 总则

4.1.1 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在业务上纳入公司安全部管理。

4.1.2 安全部需配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生产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真相。

4.1.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充分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保护女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健康。

4.1.4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必须就地组织抢救治疗,并在事故发生的七十二小时(重大急性中毒事故应在二十四小时,重大急性中毒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急性中毒三人以上的事故)内向所在地劳动卫生监督机构及企业主管部门及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4.1.5 确保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评价、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相关费用。

4.1.6 患职业病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4.2 职业健康监护

4.2.1 职业健康体检

(1)按结合生产实际对职工实行上岗前、换岗前、退休前及有关特定体检,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职工的体检由安全部、医院会同劳资部、公司工会结合用工安排协同制定体检计划。

(3)上岗前体检:新上岗的员工需上岗前进行体检。

(4)换岗前体检:因工作需要进行换岗的员工需进行体检。

(5)退休前体检:到年龄退休的员工需进行体检。

(6)特定的体检:司机,接触粉尘、噪声和危险物品处理人员需定期体检。

(7)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室,保管保存相关档案资料。

4.2.3 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放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2.4 公司对接触有毒有害工种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危害严重的应每年检查一次,疑似放射损伤的人员或诊断为放射性疾病的员工,每年须检查一次,并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或由职工医院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职业健康体检。

4.2.5 员工在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外出检查、应按出差处理。检查者如需进一步住院治疗,需有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防治研究所出具住院证明,住院期间,不在享受出差待遇,住院天数超过三十天(含),停发住院期间奖金。

4.2.6 员工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后,公司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职业病待遇。

4.2.7 公司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定期轮换。

4.2.8 公司一旦发现传染病例,必须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及时通报公司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使得病情在最小范围内得到有效的控制;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3 职业危害检测

4.3.1 粉尘、毒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有害物质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每六个月测定一次,经验收认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未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一年测定一次。

4.3.2 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进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四级\"检查制度。

4.3.3 对职业危害检测出的异常指标进行分析,找出产生的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努力降低和减少职业危害的产生。

4.3.4 公司安全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辐射、水污染等职业危害的检测工作,并做好数据存档。

4.4 职业危害控制

4.4.1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工业设计卫生标准,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2 防尘技术措施。

4.4.2.1 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mg/m3以下),严禁干式作业。

4.4.2.2 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加强对通风除尘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并建立操作、维护、检修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未经公司安全部同意不得停止运行或拆除防尘设施。

4.4.2.3 凡进入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4.4.2.4 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防尘知识教育,对新上岗职工需从事粉尘作业的,公司各级安全教育必须要有防尘知识内容,并经考试合格后可从事粉尘作业。

4.4.2.5 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当实行清洁生产,经常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地面润湿,以减少二次扬尘。

4.4.2.6 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10mg/m3的产尘点或职工个体呼吸粉浓度超过5mg/m3时,由单位主管生产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报公司安全部。

4.4.3 防毒技术措施

4.4.3.1 依靠科学技术,改革工艺,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加强通风。

4.4.3.2 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4.3.3 消除或减少铅毒发生源,降低生产环境空气中铅烟浓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0.03mg/m3以下。

4.4.3.4 在那些通风不良的电焊作业场所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措施,使空气中锰烟浓度降低到0.2mg/m立方以下,有锰烟作业场所内严禁吸烟,喝水,进食。

4.4.3.5 喷漆时,用采用密闭的操作或局部抽风排毒等综合性预防措施,使苯在空气中的浓度下降到国家卫生标准(40mg/m3)以下(甲苯、二甲苯为100mg/m3)。

4.4.3.6 在进入密闭的场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环境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

4.4.3.7 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有害物质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放射不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害大与毒害小的应隔开。

(2)有毒、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和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

(3)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对散热和有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4)经常有人通行的地道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装置,并不的敷设有毒液体或有毒气体的管道。

4.4.4 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防护措施

夏季强烈的太阳光线中,含有红外线和紫外线,生产中红外线和紫外线主要来源于火焰和加热的物体,如气焊和气割等。

4.4.4.1 为了保护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攘铱特指防护眼睛片的面罩,可根据焊接电流强度和个人眼睛情况,选择吸水式滤光镜片或反射式防止镜片。

4.4.4.2 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电焊手套和鞋盖等。

4.4.5 噪声危害的防护措施

4.4.5.1 控制和减弱噪声源,从改革工艺入手,以无声的工具代替有声的工具。

4.4.5.2 控制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应从消声方面采取措施:消声、吸声、隔声、隔振、阻尼。

4.4.5.3 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戴耳塞、耳罩、头盔等防噪声用品。

4.4.6 防暑降温措施

4.4.6.1 高温作业人员因大量出汗而损失的水分和盐水,要供应充足的清凉茶水和含盐饮料。

4.4.6.2 每年暑假来临前,做好防暑降温宣传工作,使职工懂得防暑降温基本知识,掌握预防中暑及中暑后自救、互救的方法,同时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做到以防为主。

4.4.6.3 高温期间、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和班次,尽量避开高温时段。

4.4.6.4 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凡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4.4.7 冬季施工作业现场应注意防寒取暖,防止冻伤。

4.4.8 加强作业场所的日检工作,确保照明设施的完好,对于因环境原因导致的光源不足,必须增设照明。确保作业场所的光照度符合操作要求。

4.4.9 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和法规、利用班前会、安全学习日、员工再教育等安全活动宣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辨识及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

5 相关记录

5.1 《体检计划》

5.2 《人员的任命书》

5.3 接尘史、接触噪音史证明

5.4 《职业病诊断申请书》

5.5 用人单位出具的职业史证明

5.6 《矽肺档案》

6 附则

6.1 本制度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和上级法律法规执行。

6.2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6.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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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招职工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凡新招收的工人进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1、厂级教育(每月在召开经济分析会时进行):

(1)国家有关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及《职业病防治法》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

(4)典型事故及教训

2、车间教育(每周进行一次):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实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等性能、使用方法

(4)以往事故教训

3、班组教育(以班前会的形式进行):

(1)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或注意事项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方法

二、特殊工种人员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由办公室组织协调部进行培训。

2、凡经培训发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所有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三、职工教育效果以考试验收的形式进行,考试不合格的不允许上岗,重新学习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推荐第5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本公司手机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职工的培训;新职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

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办公室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

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

能上岗。

2.职工在调动岗位时,也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

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的临时工人,我们也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

事劳动时不收到危害。

4.本公司的在职员工也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在每年的

1、

3、

4、

7、

9、10月份进行。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

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训人签名等。

三、培训计划已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对于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职工,进

行补训工作。

四、每次培训施行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职工进行50元的罚款,做为

优秀职工的奖励。

唐山庞大兴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推荐第6篇: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健康的管理水平。

第一条 公司职业病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的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二条 公司安全和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三条 公司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基层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幵做好记录。

第四条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深入了解相关物料的性质以及对健康危害、相关设备操作和潜在危险等必备知识,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五条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 各部门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技能。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职业病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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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职业安全卫生的意义和概念

一、名词

1.职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和生活劳动过程中的作业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中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侵龚,预防职业病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能力的学科。

2.卫生: 是研究外界环境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规律,防治其危害,改善保护和利用环境因素预防维护和增进人群健康为目的一项重要因素。

3.生产环境: 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一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1.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多是突发性的,而有毒有害对人造成的危害,一般是慢性的、积累性的、渐进式的,到一定程度才会表现出来。2.除某些重大恶性事故外,安全事故一般造成个别人的伤亡,而职业卫生问题则不然。只要作业场所存在有毒有害因素,它的危害就将涉及到现场的所有人员。

3.安全问题只危及职工本人生命安全。而卫生问题不仅影响职工本人健康,还可能危及下一代(女职工影响较大)。

(四).职业安全卫生的意义:

1.是家庭生活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2.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和发展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B减少职业危害)

22、检查小组员的任职条件是:有一定的职业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的选址与整体布局、

2.职业卫生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人类生活得到。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A责任心强)(防尘与防毒)、(防暑与防寒)、(防噪声与振(A健康、舒适、长寿)

3.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变化是。(B渴望安全、健康)

4.职业卫生的基本职责是(D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职业卫生通过(A平等协商和集体劳动合

23、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

动)、(防非电离辐射)及电离辐射、辅助用室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

施。这一制度最早见于国务院(A1963)年3月及评价。 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24、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要在(C贯彻落实)

三、选择题

(一)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C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病防治工作)

(二)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D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事业职工劳动权益 上下真功夫,这是关键的关键。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A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

25、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最重要保证是(B人的素质)。

26、作业者在疲劳状态下继续作业,立即可能发生的直接后果是使工作效率下降、(B事故率

上升)并且会使作业者作业后的恢复期延长。4.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

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C及时报告)。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

取措施保障(A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7、在劳动者、机器设备和作业环境这三者组

8、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

成的系统中,从人的生理、心理、生物力学和劳动科学诸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的学科

4.作业场所::指劳动者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3.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组成和社会安定团5.工作地点 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6.预防 :指预先采取防范措施,这是贯穿于职业病防治安全过程的根本措施。它包括为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一切措施,特别强调前期好预防,强调从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措施。

7.健康 :指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

二、填空题

1.生产工艺过程中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

2.劳动组织不当造成的有害因素包括(劳动强

结的基本条件;

4.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五).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的目的: 预防疾病的发生增进人群健康, 延长平均寿

措施保障(A防护用品)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称为(D安全人机工程学)。 9.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B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

28、按疲劳产生的原因,它可分为心理性疲劳和(D生理性疲劳)。

29、站着不动、长期或经常重复地弯腰、躯干扭曲并倾斜的姿势、经常性重复地单腿支撑的

命,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改善人口素质,议。 实现“人人天天安全,天天健康的目的。 实现“人人天天安全,天天健康的目的。

(六).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任务有那些? 1.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制订劳动安全法规和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2.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减少或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10、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A协调并督促解决)。

1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委

姿势和手臂长时间前伸等姿势极易产生疲劳。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这几类姿势容易导致产生疲劳,究其原因,主要为( D静态作业)。

第二章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概念

6、劳动者有权了解(A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7、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B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8.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用采取强制性措施;

员会要定期分析研究(C职业安全卫生)状况,1.职业卫生标准: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1.职工必须,有一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A责任心强)。

1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要(C健康和安全)。

13、在职业安全卫生定义中,受保护的对象是(B劳动者)。

14、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最重要保证是(B人的素质)。

15、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

定,按照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实际需要,由法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强制性统一规范。

二、填空

度过大)(工作时间过长)(作业方式不合理),3.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或使用的工具不合理,或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机械设备与人不匹、适应造成的精神紧张或者个别器官,某个系统紧张等。 3.生产劳动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素)(不良环境条件)(环境污染)(作业环境不良)

4.职业病的病因是很明确的,造成职业病的主要条件是(接触方式)、(接触时间)、(接触程度)

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保护劳动者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5.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对女工进行特殊保护。

(七)职业卫生有那些新问题?答:1.脑力劳动型职业病危害 2.新兴或高科技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3.传统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八)职业卫生管理主要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年(10)月(27)日由第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2.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主要包括(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工效学标准)等几个方面。

理发现(A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有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9.全国总工会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10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全面系

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是(预防)、(控制)答1·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 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7.职业安全卫生的发展从(初级阶段)、(调整阶段)、(停滞阶段)、(恢复发展阶段)、(逐步完善阶段)等阶段。

8.职业致癌物可分为(确认致癌物)(可疑致癌物)(潜在致癌物)。

二、问答题

(一)、职业卫生工作的原则有那些? 答:1.改善环境与疾病预防原则 2.工作适应的原则 3.健康促进的原则 4.治疗与康复的原则 5.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

(二)、学习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1.学会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来理解,分析和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2.锻炼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正确预防对一些产生职业危害,进行全面,正确治理,作出合乎逻辑和客观的,综合判断,从而达到预防的要求。

3.掌握原则、方法,避免悲剧发生。4.掌握科学知识,科学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三)、职业卫生特点

2.掌握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并综合评价 3.工作场所作业环境管理 4.职业卫生防护 5.职业健康教育 6.职业病人的管理 7.职业卫生档案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9.职业病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职业安全卫生不仅关系到国家,企业的利

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C及时报告)。

.单位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A协调并督促。

17、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要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A职业安全卫生)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统地规定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是各级工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法共(7)章(79)条

4.《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有4个方面(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

5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

会实施群众监督检查的(A工作规范)。

11、单位在参加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签订中要依照国家法律,(C结合企业的实际),提出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具体内容。

12.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职业安全

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意见、建议和要求。 2.当安全卫生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不能服从安全(X)

3.脑力劳动者不患职业病(×)

4.职业病的发病存在着极大的个体差异,在同

18、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C参与协商与制定)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职业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A有权要求)企事故进或者使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该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

13、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

一环境中,患病的人发病症状都一样。(×)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建国以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成绩巨大,广大职业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做出了很大贡献。(×)

6.寄生虫、微生物、细菌及病毒、噪声与振动、电离辐射等会给人体造成危害(√) 7.职业病的预防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要靠大家的努力才能实现。( √ ) 五.选择题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生产劳动中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有

19、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组织(A职工代表)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20、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参加涉及(A职工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规定。

21、调查研究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委员会要定期分析研究(C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例》),以第352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2002年5员会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月12日起施行。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控制效果评价。

8.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原申报关申报变更内容。

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A采取强制性措施)。

1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行业标准)。

15、单位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02)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用采

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A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有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16.全国总工会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17、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是各级工会实施群众监督检查的(A工作规范)。

18、单位在参加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签订中要依照国家法律,(C结合企业的实际),提出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具体内容。

19、《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规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职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B

3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B综合监督管理)。

33、《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97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A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

现场。

(2)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3)获得职业病防护服务,查阅、复印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知情权;

(5)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待遇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石油工业的职业危害因素

一、填空

6.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与自然环境、厂房建筑或布局等有关系。(√)

面具和手套工作场所应注意通风。

⑶.凡患有神经系统疾病.

7.大部分的有毒化学物在常温常压下呈液态,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病不宜从事接触汽油工在特定情况下可转化为气态。(√)

8、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后再进行工作。(√)

9、发现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物料源,自行处理,不向上级报告。(×)

10、工作人员进入过大容器不用清洗、置换可

作。

一氧化碳:1.症状⑴轻度头痛 ⑵中度眩晕 ⑶重度恶心,呕吐.昏迷死亡。

2.预防 ⑴.凡产生一氧化碳的设备应严格执行检修制度以防泄露。⑵.一氧化碳存在的车间应加强通风并应安报警仪器。

⑶.处理事故进入场所应戴呼吸防护器。

⑷.严格控制一氧化碳的测定和操作。

(二)预防职业中毒应遵守哪些原则和措施? 答:1.尽量减少毒物来源,用无毒物代替有毒物,低毒物代替高毒物是预防中毒的最根本办法。

2.对有毒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毒物对环境的污染。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进工艺,并尽量实行机械化,自动化操作,或采用遥控及隔离操作

2、生产、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1.石油石化工业包括勘探、(开采)、(输油)、以入内。(×)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危害不得向工人隐瞒事实。(√)

4.产生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6。用人单位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五、问答

(炼油)、化工及附属(辅助)部门。 2.石油和天然气是石油化工的基本原料,石油产品是原油经过分离、加工制成的产品,大致可分为(燃料油)、(润滑油)、(固体)和(半固)体产品、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几大类。 3.石油和石化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单体)(溶、剂)、(添加剂)、(助剂)和聚合物的热裂解产物多数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作用。 4

化石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气

11、工业生产的废弃物不得向河流、湖伯、自然保护区、农田等随意丢弃。(√) 第四章毒物危害和防治 一.名词

1毒物:某些物质在侵入人体能与人体 机体发生生物化学或物理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量时破坏人体的 正常生理机能因而损害人的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称毒物。 2.净化回收:是把有毒物收集起来予以净化

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0、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A采取强制性措施)。

2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采取(B防范措施)。

22、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A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23、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

几个方面?

答:1.在立法上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可以确保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3.可以保持社会稳定,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文明

4.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适应职业卫生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的要求,走向国际市场,与WTO贸易技术协定和国际劳工标准接轨。

(二).为了确保用个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

态)(固态)(液态)辐射噪声振动形式存在。 处理回收加以利用。 5.辐射主要有(a)、(β)、(γ)、(X)射线,二.填空题 中子流等。

二、选择题

1.石油生产中的(各种原料)(辅助材料)(半

成品)(成品)(副产品)还有(废气)(废水)方法。

4.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对毒物发生源和集散

1、燃料油是动力来源和锅炉热源有.(A汽油) (废渣)等(大部分)就是有毒有害物质。 2石油的主要元素组成是碳和氢,二者合计约占。(D96%--99%)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A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空调不及时清理,正确使用会患上(C呼吸系统疾病)。

5、当发现明显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C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后,工作人员应做到:(A抢险、急救、保护现场、上报)。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A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8、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以损害人体骨髓

2.毒物按物理形态分类(气体)(蒸汽)(雾)点进行抽风,排毒,并做好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烟)(粉尘),毒物按化学类属分类.(.有机毒物)(.无机毒物)毒物按毒作用性质分类.(.刺激性毒物)(.窒息性毒物)(.麻醉性毒物)(.全身性毒物)。

3.毒物进入人体途径(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主要从(呼吸道)进入人体。

4.毒物中毒表现(神经系统)(血液和造血系

理工作。

5.生产和使用有毒物质的车间,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遵守个人 卫生和防护规定。

6.毒物进入过大容器内,必须先进行清洗,经采样分析合乎工业卫生标准后方可入内。7.根据按读物的工种,进行定期身体检查,以

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肾脏)(皮肤)便发现病变及时治疗,若发生就业禁忌症,根有明显症状。

5.常见的毒物分类有(金属与类金属类)(窒息性气体)(有机溶剂)(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属于哪一类(窒息性气体)汽油属于哪一类(有机溶剂)。

6.毒物在生产过程中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呈现

据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给予妥善安排工作.

(三).预防职业中毒应从哪些角度出发?答:1.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操作等,方面进行,设计,计划。检查和保养。2.对作业环境采取净化回收措施。

(四).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B环境卫生安全)检查。 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

24、《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宗旨是:保障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B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

25、劳动保护小组检查员有责任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C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26、劳动保护检查员应代表本班级向企业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A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

27、《安全生产法》由江泽民主席于2002年签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的形式又各有不 。主要存在形式有:(原料)、答:要认真执行国家机关等组织制订和管理有(中间产品)、(辅助材料)、(成品)、(副产品)关规范及安全标准,等以求共同遵守。 或废弃物、夹杂物等。

7.生产性毒物存在的形态可以(固体)、(液体)、(气体)或(气溶胶)等。

(五)怎样宣传防毒教育?.

答: 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不同途径传授培训防毒方面有关知识和操作方法。

(六).如何治理毒物?

答:

1、工业生产采用防毒技术预防措施。

2、生产条件限制使得设备无法完全密闭,采用低毒代替高毒。

3、必须生产作业环境进行治理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4、采取净化回收措施

(七)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毒物的操作用或生产环节主要有?

答:原料的开采与提炼;材料的搬运与储藏;材料的应用及准备;加料与出料;成品处理与包装;辅助操作,如采取样品、检修设备;生产中使用等。 五.选择题

1.从事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应当(B缩短工作时间)。

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不得露天存放和接近以下哪类物质?(A酸类)

3、贮存危毒物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

(三)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有那些规定?造血功能?(B铅中毒) (1)产生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

(2)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

9、工业中使用的甲苯具有什么危害?(A易燃,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有毒)

10、在使用放射性物品的工作场所,不应(B饮食和吸烟)。

11、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电器必须(B防爆电器)。

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1.石油和石化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单体、溶剂、添加剂、助剂和聚合物的热裂解产物多数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作用。(√) 2.在生产活动中,还可能存在劳动组织、作息安排、不良工作体位、自然环境、厂房建筑等方面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不可引起健康损

1.毒物从呼吸道进入人体这一途径是不经过肝脏解毒。(√)

2.1997年9月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拿单位颁发的《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ⅹ) 3.毒物的危害程度分级是据动物实验的急、慢性中毒情况,致癌性和最高允许浓度综合因素是国家的依据。(√)

4.固体、液体两种形态存在的毒物,不宜挥发。(×)

5.正常人的皮肤表面有一层脂质层,对水溶性毒物有很好的防护作用。(√) 四.问答题

(一).汽油和一氧化碳中毒各有什么症状、如何预防?

答:汽油 1.症状⑴轻度:头痛.头晕肢体震颤.⑵.呼吸困难步态不稳恶心.呕吐.昏迷⑶重度可引起死亡。

2.预防;⑴.采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汽油作容剂。

⑵.工作人员应使用防毒

署第七十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B11月1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 起施行。

28、《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A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9、保障人民群众(C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括:(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害作业场所,调查、了解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的情况并取证,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

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害。(×) 采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临时控制措施。

3.石油化工业工艺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不同生产工作职业危害相同。(×) 4.生产波动、生产性事故时,可有大量有害因素释放。(√)

5.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与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安排、作业体位、个别器官系统使用过度等无关。(×)

30、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C制度上)(3).依法执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执法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3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人员,应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按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进行。

(五)劳动者在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包括: (1)拒绝违章指挥;拒绝没有职业危害防护的作业;撤离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的

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A劳动保护用品)。

4、在毒物的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作为化学污染物以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形式排放到环境中,对环境造成什么结果?(B污染)

引起的火花)就会发生爆炸。(√) 11.粉尘的爆炸在瞬间产生,伴随着高温、高压。热空气膨胀形成的冲击波具有很大的摧毁力和破坏性。(√)

答:1.固体物质的机械性粉碎。 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或爆炸。

3.物质经加热产生的蒸汽,在空气凝结或氧化。

4.粉末物质的混合包装,运输等作业。

(二)防尘工作八字方针有哪些内容?

二.填空题

1 .按声音强大是否随时间变化分类(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按噪声产生的机理分类(动力噪声 ).(机械 ) (电磁噪声).按

1.下列那个是合理安排接振时间(A轮流作业) 2.紫外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C皮肤)

3、人如长时间暴露在(B120分贝)噪声环境中,将导致永久性的听力损伤。

5、.以下最容易发生中毒的地点是(A下水道)。12.粉尘爆炸与气体爆炸没有摧毁力及冲击第五章 粉尘危害和防护 一.名词

1.粉尘:是指在生产中产生量长时间浮游在生产环境的固体微粒.

2.呼吸性粉尘:是指能进入肺泡区的粉尘,是引起肺尘埃沉着病的病因。

3.吸入性粉尘:是指从鼻、口吸入到整个呼吸道内的全部粉尘,这部分粉尘可引进整个呼吸系统的疾病。

4.可吸入性粉尘:是指从喉部进入到气管、支气管及肺泡区的粉尘,这部分粉尘除有可能引起肺尘埃沉着病外,还能引起气管和支气管的疾病。 二.填空

1.生产性粉尘按其成分可分(无机性粉尘).和(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2.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有(呼吸道)(皮肤粘膜

波。(×)

13.工作场所的能见度低,不会使得工作目标不清晰,影响操作质量。(×)

14.严重的大气粉尘污染会导致作业场所中能见度的降低。(√)

15.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要特别重视作业场所的通风和照

频谱性质分类 (有调噪声) .(无调噪声)

4、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物理环境因素有哪些2.噪声来源.(社会噪声).(建筑噪声),(工

(A异常温度和湿度、光照不良、噪声与振动等)

5、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化学环境因素有哪些(B粉尘、各种毒气、雾滴等)

6、防暑降温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入夏前检查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夏令期间的防暑降温检查。对后者的检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A技术措施、保健措施、组织措施)。

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生

答:1.革技术革新2.水湿式作业 3.密业噪声).(交通噪声)。 密闭抽尘4.风通风排尘5.护加强个人防护6.管加强技术管理7.教加强宣传教育 8.查 定期健康检查.。

(三).防尘的技术措施有那些内容? 答:1.彻底改革工艺。2.采用湿式作业.。3.

3、噪声的标准是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噪声为(85分贝),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可放宽到(90分贝)。

4.在强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合理选择和利用个人防护器材,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三.问答题

明,注意改善能见度恶劣的工作环境。(√) 密闭抽尘.除尘.4.采用除尘设备。 16.粉尘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但是对机器设备的磨损没影响。(×)

17.粉尘污染不仅能影响产品的外观,还能造成产品质量的下降。(√)

18.采用通风除尘系统来使工作地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是工厂防尘工作的又一重要措施。(√)

19.为了保证工人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企业应当采取各种技术措施来改善劳动条件,消

(四).防尘的组织措施内容有那些? 答:1.成立防尘组织机构,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列出项目,组织攻关,分期分批解决。2.已投用的防尘工程设施,要和生产设备同样对待,配备维修人员,定期检修,保持好用,不得因故停用。

3.定期测定粉尘浓度,并在岗位公布,由群众监督。

4.制定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中有功人员和失职予以奖励和惩罚。

(一)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哪几方面? 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允许的噪声强度为(C90db)答:1.听觉的影响

2.理功能的影响如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呼吸减慢.疲劳.惊恐.

3.声的致病作用如耳聋.心血管疾病.神经疾病.

4.声影响工作和休息如烦躁不安.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容易出差错和发生事故.

(二)噪声的防治及控制主要有哪些?1.防治:⑴依靠科学来治 ⑵依靠法律来治 ⑶城市合理功能分区 ⑷拓宽城市道路

⑸、控制声源、防止污染.绿化环境。

2、控制

⑴、控制噪声来源 ⑵、吸声处理 ⑶、隔声处理⑷、封闭隔声⑸、消声器的使用

分贝(A)。

8、.生产过程中,若在车间内有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时,应在其中设(D事故排风装置)。

9、.高温工作地点采用局部送风降温措施时,对于轻作业,气流到达工作地点的风速应控制在(C2-5) 米/秒。

10、高气湿作业环境是指生产环境中空气的相对湿度在(C80%)以上的作业环境。

11、如果作业现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同时间段的噪声强度不同,作为噪声测量的正确方法,应测量该环境下噪声的(B等效B声级)。

12、.一般讲,高频噪声比低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B大)。

13、.防止作业场所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是( B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强度)。

14、.隔振是在机器下装设隔振器,消除机器与地基之间的(D刚性联接)。

15、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一般居民区夜

的损害)(变态反应性疾病)(中毒)(内照射)。 除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3.人体对粉尘有(阻滞)和(抵抗)及(自净化机能)它分三种(滤尘机能)(传送机能)(吞噬机能)。

4.粉尘从卫生学角度分(呼吸性粉尘)(非呼吸性粉尘)。

5.尘粒在呼吸系统的沉积可分为三个区域有(上呼吸道区)(气管、支气管区)和(肺泡区)。

6.尘源生成的原因分类有(由机械过程产生的尘源)、(由物理化学过程产生的尘源)。 7.按尘源是否固定分类(固定尘源)(非固定尘源)。

8.按尘源的影响范围分类(外污染源)(内污染源)。

9.尘粒在呼吸道内的沉积机理主要有以(截

20.对防尘系统,不须编制一整套管理制度,

(五).卫生保健措施内容有那些? 更不用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 四.选择题

答:1.就业前进行身体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控制呼吸道和肺病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

1.生产性粉尘主要来源有(D固体物质粉碎).粉尘作业。2.人工无机性粉尘主要有(A水泥) 3..混合性粉尘是几种粉尘的混合物(B两种以上混合物)

4.尘粒在呼吸道内的沉积机理主要是。(A沉降作用)

5.目前对于沉积在呼吸系统不同区域的粉尘有不同的定义如。(C吸入性粉尘)

6.一般来说,可燃性粉尘的爆炸性与粉尘粒径有密切的关系,粒径大于0.5毫米的粉尘很难爆炸。通常,粒径小于(A0.1毫米)的粉尘很易爆炸。

2.定期健康检查。3.加强个人防护。

(六)粉尘爆炸有特点是?

答:(1)必须有足够的数量的尘粒飞扬在空中才能发生粉尘爆炸。尘粒飞扬与颗粒的大小和气体的扰动速度有关。

(2)粉尘燃烧过程比气体燃烧过程复杂,感应期长。有的粉尘要经过粒子表面的分解或蒸发阶段,即便是直接氧化,这样的粒子也有由表面向中心延烧的过程。感应时间(接触火源到完成化学反应的时间)可达几十秒,为气体的几十倍。

(3)粉尘点爆的起始能量大,几乎是气体的几十倍。

(七)粉尘爆炸的危害的特点是?

(三).消除和降低噪声发生原.具体做法有?间允许最高的噪声声级为(B40分贝)。答:1.控制和消除噪声原。

2.在噪声区和非噪声区设防护带,合理安排厂区布局。

3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采用吸声,消声,隔声,措施。

(四)、噪声特点及分布

(一)特点

16、(A机械性)噪声是由固体振动产生的。第七章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概念

1.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为防御的各种职业毒害和伤害而在劳动过程中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用品的总称,亦称为个体劳动保护用品。

二、填空

1.防护用品的种类很多,有(工作服)、(手套)、(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面

留)、(惯性冲击)(沉降作用)(扩散作用)等。 7.测定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时,•应在10.粉尘爆炸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粉尘自身爆炸)(外部条件爆炸)其中粉尘自身爆炸包括(化学反应爆炸)(物理因素爆炸)等。 11.通风除尘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工艺设备配置、生产流程和厂房结构等条件来确定,通常可分为(就地式)(分散式)(集中式)三种类型。

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矽肺是由于环境中吸入一氧化碳和硅粉尘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或爆炸不会产生粉尘(ⅹ)。

3.动植物性粉尘是有机性粉尘(√).4.矿物.金属性粉尘是混合性粉尘(ⅹ).5.变态反应性疾病是指中毒。(ⅹ) 6.放射性粉尘对人体可引发肺癌。(√) 7.一次性烟尘指的不是由烟尘源直接排出的那一部分烟尘.()

8.粉尘可随呼吸进入呼吸道,进入呼吸道内的粉尘并不全部进入肺泡,可以沉积在从鼻腔到肺泡的呼吸道内。(√)

9.化工行业的橡胶厂、农药厂、化肥厂等,在生产过程不会产生大量粉尘。(×) 10.悬浮在空气中的某些粉尘,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如果存在着能量足够的火源(如火焰、电火花、炽热物体或由于摩擦、振动、碰撞等

现场连续收集(C3天) 天的粉尘样品,均匀混合后取平等样品进行分析。

8.旋风除尘器无论在正压下还是在负压下工

作,其锥筒底部的气压总是处于(B常压)状态答:(1)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1.石油石化行业生产性噪声多为强度较大的9.粉尘测定时,测点位置应选择在接尘人员经常活动、粉尘分布均匀的区域,且垂直方向为(D呼吸带)的高度。

10.选择粉尘测试采样点时,胶带输送机长度在(B10米)米以下时,可仅设1个采样点。11.所谓缺氧环境,通常是指空气中氧气体积浓度低于 (C18%)的环境。

12.为防止有害物质在室内扩散,应优先采取(B局部通风)的措施进行处理。

13.对于通风净化系统,气流中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气的浓度不得超过爆炸下限浓度的(B15%)。

14.我国的作业环境卫生标准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采用的计量单位是(C g/l)。 15.某作业场所已确定为缺氧环境,此时,有人决定向该环境通入纯氧。认为这样做(B不行,非常危险),是正确的。

16大量吸人(B石英尘)可导致矽肺病。 17.下列粉尘中,(A生石灰)的粉尘不可能发生爆炸。

五、问答题

(一)生产性粉尘的来原归纳起来有那些?

(2)粉尘爆炸会产生两种有毒气体。

(八)影响粉尘爆炸的主要因素有? 答:1.爆炸浓度

2、燃烧热3.燃烧速度4.粒径

5、氧含量 随着空气中氧含量的增加,爆炸浓度范围也扩大。

6、惰性粉尘和灰分惰性粉尘和灰分的吸热作用会影响爆炸。

7、气中含水量

8、可燃气含量

9、温度和压力 10.最小着火能量

第六章常见物理因素的危害及防治 一.名词

1.噪声:由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杂乱组合,振动波形呈无规律的变化,听起来使人厌烦的声音称噪声.

2.声压: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空气质点振动,使空气产生了疏密变化,这时空气压力也就发生了交替变化,这个变化部分称为声压。

3.振动:物体在外力作用下,以中心位置为

连续稳态燥声。 2.燥声种类较多。

3.从频谱特性来分析,高、中、低频燥声均有。具)、(耳塞)、(护目镜)等。

4.产生噪声的设备比较多,并经常同时运转,2.耳塞产品主要有(纤围耳塞)(塑料耳塞)噪声相互干涉,治理难度大。

(二)分布

1.炼油设备的生产性噪音。2.橡胶生产设备噪声。 3.化肥生产设备噪声。 4.高分子化合物生产噪声。

5.石油化工机械制造中的生产性噪声。6.石油化工催化剂制造设备噪声。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

每天工作4小时接触噪声允许99分贝。

(泡沫塑料耳塞)(橡胶耳塞)等。

三、问答

(一).防护用品有何作用?

答:采用隔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保护机体或全身免受外界危害因素的侵害。

(二).防静电工作服使用要求有那些? (1)凡是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尖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可燃物的最小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应穿用防静电服。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防静电服。

(ⅹ)

2.生产性噪声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是最常见的

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影响比较明显。(√)(3)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带任何金属7

推土机、机车、汽车在工作时产生噪声

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还应与防静电鞋配套使用。同时地面也应是导电地板。

(5)防静电服应保持清洁,保持防静电性能,使用后用软毛刷、软布礁中性洗涤刷洗,不可

不会给人造成危害。(×)

基准,做直线或弧线的往复运行,称为振动。 4.凡是不适合从事振动作业的人,不要妥善4.全身振动:人体立位、坐位或卧位接触而传至全身的振动,称为全身振动。

安排其他工作。(×) 五.选择题

损伤服料纤维。

(6)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防静电服进行检验,若防静电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不能再作为防静电服使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判废有那些标准? 答:

1、不符合国家标准。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功能指标。

3、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害。

4、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5、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生静电的电击,虽不直接伤害生命,但不可引起着火发生爆炸而造成伤害。(×)

2、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3、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恩恩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6、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7、未佩戴和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上岗作业(×)。

8、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不用安全生产技术部门人员检查验收(×)。

9、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0、每个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五.选择题

1.劳动法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A健康检查)。

2.对于工作岗位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单位应该(B如实告知作业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应该(A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

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

3、病人用药过程 应根据接触危险能量的作业类别正确选配,按防护部位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九大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肤用品。下列防护用品中,安全带和安全绳属于(D防坠落护具)。

1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应根据接触危险能量的作业类别正确选配,按防护部位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九大

4、病人家庭或发病现场的详细地址,电话以及等候救护车的确切地址。最好选择有明显醒目标志处。

9、保温。

10、通往医院抢救,护送过程中,观察病情变化。

7、心脏按摩方法?

4.保护创面,防止污染和损伤。

5.送医院,应注意防寒,尽量减少颠簸。四.选择题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我国急救电话是(A120).

5、意外事故、突发事故,成批伤员人数。急救者以一手常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1/3处,2我们正常呼吸每分钟(C18次)

6、说明伤害性质(中毒、车祸、溺水、触电)

7、呼救人的姓名身份 2.急救原则与目的

(一).原则

1、胆大、心细、分清轻重缓急,能果断实施

另一手掌交叉重叠前一手的背面上,两肘关节

3.体温计测量体温最高能测量(B42℃)

伸直,有节奏积压胸骨,是胸骨下陷3—4cm,4.测量体温体温计水银拄甩到(D35℃以下).然后放松压力,是胸骨自然复原,挤压每分钟成人60—80次/分钟,小儿80—100次/分钟,检查大动脉是否有搏动。 8.口对口人工吹气法?

答.方法:病人仰卧,托起病人下颌张开口,盖上手帕或数层纱布,捏住病人鼻孔,急救者

5.正常脉搏(B60---80次/分)

6、如果有化学品进入眼睛,应立即(B用清水洗眼睛)。

7、下列哪种伤害不属于机械伤害的范围?(C红眼病)

8、毛细血管出血,应使用以下哪种止血方法?

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急救方法。 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

2、处理伤口要干净。

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绳属于(D防坠落护具)

3、现场环境必须安全。

12、地下挖掘建筑作业工人,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是,根据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A安全帽)

13、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C工厂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第八章 急救 一.名词.

1 急救:是指救护或专业医护人员到达以前对伤病者的初步援助及护理。

4.有组织和领导能力,支配人力急救。(二.)目的 1.3.

抢救生命,2.

降低死亡率。

自己先做深吸气,然后对准病人口用力吹气,(A普通包扎法)

病人胸部扩张起来后停止吹气,并放松鼻孔,

9、以下哪项不是伤口包扎的目的?( C止痛) 使其胸部自然缩回去,如此反复进行,每钟15—20次,直到病人呼吸恢复为止,如果确实证明患者已经死亡才可放弃人工呼吸。 9.溺水急救

答.1、迅速救出溺水者,使头偏向一侧,清除口鼻腔内泥沙污染物,将舌拉出口外,保持呼吸道通畅。

2、救护者需半脆姿势,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大腿上使头部下垂,轻压其背部。

3、取站立头低位,用双手抱住溺水者腹部,使胃和气管内的水排出,孕妇我们用双手抱住胸部。

4、如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

5、换上干衣服,注意保暧。

6、尽快送往医院。

再让病人

10.冷敷法 一.作用

10、发生骨折后,应及时将断骨固定,固定的松紧程度应(C松紧适当,以不影响血液流通为宜)。

11、搬运脊柱骨折患者,不宜使用以下哪种搬运工具?(B软担架) 第九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

填空

防止病情的继续恶化。

3.减轻病痛,减少意外损害,降低伤残率。3.一般伤口如何处理.?

(1).伤口浅表,不伴血管神经损伤用生理盐水、冲洗.

(2).伤口周围用.75%酒精.碘伏.新洁而灭消

1、隔离措施分为(缓冲)、(远离)和(封闭)措施三种。

2、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电离及非电离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形式的能量,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

二、选择题

1、安全管理的措施是安全管理的(B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方约束与控制。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做好安全工作、防止

2、体温:是反映肌体生理活动的重要指征。毒到伤口以外1厘米.3.血压:是血液在向前流动时动脉对血管壁产生的压力。

4、溺水:由于水随呼吸进入气管或肺内,阻碍气体交换称溺水。

5、机械性损伤:是指机体受外界致伤因素的作用于所造成的组织破坏和生理功能障碍称机械性损伤 二.填空题

1.急救前护理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

2.急救护理工作具备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科学素质)要求包括(同情)(敏锐)(冷静)(严肃)(开朗)(无私)。3.急救前的初步检查程序(判断意识)、(高声呼救)、(急救体位)、(打开气道)、(呼吸)、(循环)、(紧急止血)、(保护)。4.急救前简单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5.正常腋下温度36.5℃(范围在36—37℃)生理变化有那些因素(性别因素)(年龄因素)(昼夜的因素)及(情绪激动)、(精神紧张)、(进食)等因素

(3).伤口包扎好转送到医院.4.腋下体温测量方法

解开衣扣,擦干腋下,将水银柱甩到35℃以下,使水银柱端放于腋窝深处紧贴皮肤,屈臂过胸,夹紧体温计10分钟后取出,看明度数记录。

5.血压测量方法

1、

让病人脱掉外衣,

2、

脱掉衣袖,

3、取坐位或卧位均可,

4、

但应使水银柱的零点和肱动脉、心脏

1.冷敷法可使毛细血管收缩,减轻局部充血,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降低局部新陈代谢,抑制组织细胞的活动,使

要在编制(A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

在同

5、一水平面上,

6、将血压计袖带内的气体驱尽,

7、平整、无褶皱地缠在上臂的中部,

8、

松紧适宜,

9、袖带下缘

将袖带的皮管连接

神经末稍的敏感性降低,从而有止血,止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消炎,退热的作用。

2,冷敷可减少局部血流,降低细菌的活动和

3、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由(C企业最高领导人)负全责。

距肘窝2—3cm,

10、

在血压计的皮管上,

11、带上听诊器(听诊器的使用,

12、听诊器弯度必须向前和耳道形成一致)。在肘窝摸到肱动脉的跳动,

13、

将听诊器头膜面放在上面,

14、握住气球,

15、关气门打气,

16、一般成人升至160mmHg,

17、中年人升至200mmHg,

18、老年人升至250 mmHg,

19、再慢慢放开,20、

气门让汞

细胞的代谢,制止炎症及,化脓病灶的扩散。

4、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应 二.注意事项 1.

大片组织损伤,不2.

可用冷敷

每(C季度) 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督。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A企业

可冷敷以免影响炎

安全工作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组织。

6、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C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在编制(B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要编

以防组织坏死。 3.

慢性炎症不4.

症的扩散。 5.

较长时间使用冷敷,应及时进行观察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成年人正常血压诊断标准: 收缩≦18.6Kpa 4.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B群众监督)。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B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6、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A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

7、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A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

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C劳动防护用品)。

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B劳动防护用品)。

10、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

(140mmHg)同时舒张压≦12KP(90mmHg) 7.我们吸入空气中氧含量(20.95%),二氧化碳为(0.04%),正常呼出的气体中氧含量为

皮肤颜色,防止局部冻伤。 热敷法

柱缓缓下降,

21、刻度,

22、

这时注意汞柱旁的

第一次搏动声叫收缩压,

23、热敷作用:1,能使肌腱和韧带轻化,松驰,

搏动声逐

伸展,减轻肌肉痉挛和疼痛。

2.使局部血管 扩张充血,循环加快,增加组

(16.4%),二氧化碳为(4.1%),人工呼吸时 操作者深呼吸,吹出的氧含量可达(18%),二氧化碳含量(2%)。

8.出血的种类包括(动脉出血)(静脉出血)(毛细血管出血 )。

随着汞柱的下降,

24、

渐增大,

25、搏动声突然变弱时汞柱所推

的刻度为舒张压。 6.现场急救内容?

1、将伤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开扣紧

织营养及细胞的吞吐功能,促进化脓,消炎,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消肿。 二..注意事项 1.

急性腹部疼痛未确诊前禁用热敷以免

8、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由(C企业第一领导者)负全责。

7、安全技术各项设备的一般维护检修和燃料、电力消耗(B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

8、企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应根据本企业情况由(A车间主任会同车间工会及有关人员)订出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职工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

9、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科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在(A企业第一领导者)主持召开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及工会主席或劳动保护委员会参加的会

9.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的衣服。(加压包扎止血法),(屈肢加压止血法)(止血粉止血法)(止血钳止血法)10.机械性外伤闭合性损伤分(伤挫)(扭伤)(挤压伤)(爆

2、皮肤被毒物污染时,立即用清水冲洗,换掉被污染的衣服。

掩盖病情.影响诊断。 2.

面部、口腔、等早期感染化脓病灶,宜热敷以哦免局部血流增多导致细菌

3、毒物浸入眼部时,立即用请水冲洗干净。不3.

震伤).开放性损分(擦伤)(刺伤)(切割伤

4、毒物由口进入,应催吐或洗胃。(裂伤)(脱伤)(火器伤)。 三.问答题 1 .急救电话内容

答.1、病人姓名、性别和年龄

2、病人最危急的状况,(如呼吸困难、大出血)

5、保持呼吸道畅通,避免咽下呕吐物。

6、昏过病人应取下假牙和口中杂物,舌引向前方。

7、呼吸困难和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给氧。

8、心跳骤停时进行心脏按摩。

随血流扩散。 11.烧伤的现场处理

答:1.首先要迅速使烧伤者脱离烧伤现场,离开烧伤原;

2.扒掉燃烧或热液湿的衣服,必要时用剪刀剪掉,以减少创面继续损伤。

3.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议上确定项目。

10、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应每(C季度)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督。

1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和(D工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A企业安全工作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 )负责具体组织。

13、经上级核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生产计划同时逐级下达到车间,由职工讨论,进行补充修订,(A工会、行政部门)应签订协议书或合同,报送上级备案,并向职工公布,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

三、问答 1.

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2.顺序是?

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B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企业、事业

21、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的下列哪种行为是正确的?(C保留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2、下列哪种职业病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

4、(企业负责)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份。

二、选择题

1.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格局是(B国家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2.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应当代表(C职工)的利益。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C3年)年。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25.劳动者有权了解(A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6.重大伤亡事故是指在一次职工伤亡事故中死亡(B 3)人以上的,其中可伴有轻伤、重伤事故。

27.总体来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A人的失误和不安全行为)。

28.对于操作工人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

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病?(B中暑) 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

23、下列哪种职业病属于尘肺病?(C矽肺)

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C3年

24、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

构应发给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B工伤保险待遇)。

25、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

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C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B如实告知)劳动

正常出勤)处理。

4.以下哪项不能作为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教育内容最为重要(A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安(C被检查者的意愿)

5.下列哪项不是不安全的心理状态?(A小心谨慎)

6.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的作用是(C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全卫生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教育).29.对于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B安全科学技术基本理论与生产工艺).

30.对于企业生产管理者来说,下面哪一部分

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6、用人单位对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

8、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B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A岗位津贴)。

人,应当(B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7、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三种,它们是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和(C炭疽)。

2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单位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

7.下列行为中,哪项是不安全的行为?(A攀、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C安全生产方针、法坐不安全的位置)

8.《安全生产法》是( C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9.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B淘汰)制度。

规与管理方法教育).

31.三级教育中的"班组安全教育"应由谁来进行?(C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及带班师傅) 32.安全色中的(C绿色) 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 通行的规定。

①根除危险因素; ②限制或减少危险因素; ③隔离、屏蔽或联锁; ④故障安全措施; ⑤减少故障及失误; ⑥安全规程; ⑦校正行动。

2、选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优先次序为? ①隔离和屏蔽; ②接受少的损失; ③个体防护;④避难和救生设备; ⑤援救。

3、常见的隔离措施有?

1各种隔热有屏蔽把人或物与热源隔离; 2封闭电器的接头,防止潮湿和其他有害物质影响;

3利用防护罩、防护网、防止外界物质进入,以免受到污染或卡住重要的控制器、堵塞孔口或阀门;

4用电焊镜防止电弧光线,戴口罩防止吸入有害物质等;

5在放射线设备上安装防护屏,抑制辐射;

10单位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间和(B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B群众监督)。

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

2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A中文警示说明)。30、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

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10.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33.手用工具不应放在工作台边缘是因为。(C

工具易与坠落伤人)

34.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可进行机器的清洗工作?(B机器在开动)

35.安全生产法三大目标是(A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

三、问答

(一)、安全管理的原则是? 1.法制原则 2.预防原则 3.监督原则 4.教育原则 5.全面原则

(二)、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特点是? 1.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危险性预测,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分析和预测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的故障,事故的危险性,对施工(生产)、机械设备、生产设置等进行安全可靠性评价,把事故后处理变为以预防为主。 4

行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B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罪的? (C没有将职业病的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A不得在同一建筑物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B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13、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C实行“职业安全卫生优先”的原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C2

31、用人单位在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安排工作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三、问答

1、职业病的病因? ①、病因明确。

②、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 ③、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④、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内)。

11.对于工作岗位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单位应该(B如实告知作业人员)。12.生产经营单位应该(A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3.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A立即组织抢救)。14.生产经营单位(C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

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15.从业人员面对管理人员强令冒险作业的命令,应该(A拒绝)。

16.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下列哪项行为是正确的?(A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

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2、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宪法》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B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

触职业危害因素。

②二级预防即早期发现职业危害作业点及职业病病症。

③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者,做出正确诊断。

3、职业病应具的条件?

1、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密切有关;

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的剂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都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3、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4、职业病病人的待遇

凡确诊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

6利用防护门、防护栅把人与危险区域隔开;

16、《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7把带油的擦布装进金属容器内,防止接触空气发生自然;

8利用限位器防止机械部位运动等。 第十章职业健康监护

一、概念

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

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B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进行监督检查时,下列哪项行为和要求是不允3.对安全进行定量分析。许的?(A要求被检查单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18.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立即

11

信息流的指导,促使安全管理不断向前

发展。

(三)、事故原点特征是?

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B 24)小时。1.事故原点是事故隐患化为事故的具有突变19.重大死亡事故是指(C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0.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21.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

特征点

2.事故原点是从事故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具有初始性的点;

3.事故原点是在事故发展过程中与事故后果有直接因果联系的点。

(四)、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对策是通过几个方面的工工作来实现的?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实行强制的国

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17、《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

二、选择

1.《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为。(D10大类115种)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 B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求

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人员处

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处以三年以上(C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第十一章安全管理 一.填空

1、安全管理的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方约束

援措施和工段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8、《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

3、有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B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A岗位津贴)。

5、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参加职工伤

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B职业危害)。

19、.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安排做好体检

(C直接)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 家;安全生产监督。

3、推动行业的综合专业22.《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A民事责任)三种。23.根据安全理论进行系统地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A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

2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化安全管理。

4、依靠工会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第十二章 工伤及其预防 一.选择题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C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的规定,与控制。 这是企业(B人事、劳资部门) 的职责。 20、职业病诊断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2、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对象中(人)是第一位的。

2、应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的调查处1.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理。(A工会组织)

由工伤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和待遇。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某职工在工作期间,利用企业的设备和材2.举报监督的权利。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料为朋友加工私活,并由此发生伤亡事故,(C3.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生产无关的事

不能做)统计报告。

4.在班前和班上不准喝酒;

4、以下哪种不是工伤事故?(B喝醉酒操作导致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机床伤手)

的权利。

工具;

5、目前,工伤伤残等级分为10级,最轻的是

5、职工的基本权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A 10)级。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岗位;

二.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待遇的权利。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1、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的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

权利。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当支持和帮助。(√)3.举报监督的权利。 修;

2、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4.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单位自行处理。(X) 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动;

3、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行政诉讼的权利。

11.未系安全带、脚手架,不准高空作业;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

6、职工应承担的义务

12.未取得安全操作证的特殊岗位的员工,不意见,但无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准作业

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X)

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

12、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

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有关当事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2.发生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积极配合治疗利如下:

5、职工离退休人员被借调或聘用期间由借调和康复。

1.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或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培训。

6、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使查核实。

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

用工伤得到及时救治(√)。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7、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3.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

8、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受到事故伤害的;

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在单位公示(√)。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9、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4.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工伤(√)。害的;

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10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受到伤害不视同工伤(X)。 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5.享受批语、检举、报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三.填空题

4.患职业病的;

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工伤保险条例》(国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语、检举和控告。

务院375号令)办理。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2.企业和职工在工伤保险的责任有(企业责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任)(职工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建议。

3.享受定期抚恤金者在失去或变更享受各项情形。

7.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当月,应向社会保险机构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8.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赞成的依法要求赔报告(瞒报)(冒领)待遇的应如数追回并处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偿的权利。

以冒领(1--2)倍的罚款。

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

4、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2.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受到伤害的;

护。

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10.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员)等情况。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

四、工伤的概

发的。

益。 工伤即职业伤害,包括工作中发生的意外

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五、问答

2.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

1、工伤保险的特点:

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待1.强制性 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2.非营利性 额。

3.保障性 3.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4.互助互济性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1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1.“无过失补偿”原则;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2.个人不交费原则;

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3.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60%),并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3、工伤保险的意义: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1.保障劳动者获得救治、补偿与康复的权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利及本人或遗属基本生活需要。

2.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2.降低企业和雇主的经济风险。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

3.保证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稳定。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

11、生产区做到以下几个不准

6

推荐第8篇: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河北约基输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2016版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B、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C、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a、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B、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C、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

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臵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A、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B、节日(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C、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备开、停工前、新装备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推荐第9篇: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

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

措施:

(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

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

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

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

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

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

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

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

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

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三、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

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

专家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定具体的预防性用药方案。

5、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

后处理和随访。

四、报告、体检和随访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

人(科主任或护士长);

2、职业暴露当事人填写《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暴露事件登记

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当事人立即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并确定体检项目和相关治疗,体验科协助实施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保障及随访。

五、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使用化学消毒

剂时戴手套、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正确贮存。

六、化学治疗的防护:配药室经常自然通风,必要时安装排气扇。

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

2、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3、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和用品。

4、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事件:

5、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6、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定进行

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7、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 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 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

(3) 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其他处理

病人HIV(+)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Anti-HIV

病人HbsAg(+)

(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补一剂疫苗

(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后六个月、一年,追踪HbsAg、Anti-HBs

病人Anti-HCV(+)

(1)医务人员Anti-HCV(+):继续追踪肝功能

(2)医务人员Anti-HCV(-):注射干扰素3天,暴露后3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定期追踪肝功、Anti-HCV

病人TP(+):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推荐第10篇: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公司经理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经理、分管经理、安全科和所在车间、班组报告。

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4、公司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5、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并建立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隐患排查登记内容: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时间、排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的部位、发现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的验收情况等内容。

7、公司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通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整改期限进行整改,整改通知书要有整改单位责任人和下发整改批准负责人签字;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及时向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8、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按期限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要向下发整改批准责任人书面汇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并在整改回执上签字,整改批准负责人收到整改回执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隐患排查登记台帐上签字,一般事故隐患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验收,并登记建档,同时向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消除。

9、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在整改过程中,要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整改进度、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指挥、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

第11篇: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9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1.目的

1.1本制度旨在保证和促进本企业作业场所卫生状况符合国家、行业要求标准,减少职业危害。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场所。

3.规定性文件引用

3.1本制度引用的规定性文件为《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4.职责

4.1安全环保管理部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2安全环保管理部定期对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

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4.3安全环保管理部按照要求,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定期要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粉尘、噪声等项目和作业点的监测。

4.4公司由安全环保管理部牵头组织,对作业场所卫

生环境不定时巡回检查,保证作业场所清洁、干净。

4.5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员定期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情况进 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整改。本单位不能解 决的要向安全环保管理部反映。

4.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督促岗位职 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的要进行指 导,对拒绝佩戴防护用品的职工要进行警告或处罚。

4.7各单位要对劳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每月一次,保证其正常运行。

4.8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 题要制定整改方案。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五年。

第12篇:职业卫生规程和制度专题

1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2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矿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其它管理人员“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同时,接受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的指导。 2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3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根据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6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7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8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9负责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10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3 1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1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1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14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 6 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7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矿山利用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班组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矿山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事电气作业、机动车驾驶、起重起吊、金属焊接、压力容器、爆破、卷扬机、通风、尾矿、水泵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分公司每年必须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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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三违”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安全科、安全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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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2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 本规定适用企业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申报

2.1 企业各车间、科室每年均可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企业领导。

2.2 各车间、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2.3 企业安技环保处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

2.4 安技环保处每年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

2.5 企业安技环保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2.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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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斗放料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山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时刻检查防护用品、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7、放料时出现较大粉尘飞扬时,要进行洒水压尘、加强排风,待粉尘浓度降到符合要求时再进行作业。

8、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上报负责人。

9、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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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矿(渣)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山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4、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要先确认CO浓度、粉尘的浓度以及风速,符合规定时才能进入。

5、作业前要对作业面进行用水冲洗,将工作帮、顶粉尘冲净,对矿(渣)堆进行洒水,将粉尘打湿,避免粉尘飞扬。

6、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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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山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必须首先开启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喷水设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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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山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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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山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产尘进行洒水,加强通风,不断进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不定时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洒水降尘及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16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1、优先采用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旧技术、旧材料、旧工艺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品。

4、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设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通道和泄险区。

二、职业病前期预防

1、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健康管理标准。

2、作业场所应配备与职业病防治相适应的设施。

3、作业场所生产流程布局合理,要符合有害与无害相分开的原则。

4、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工具、用品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三、职业病防治措施

1、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所有运矿(岩)转载点必须设完善的喷雾装置。

3、井下放炮实行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放炮后洒水冲洗巷帮。

4、采掘机、综掘机内外喷雾效果要达到要求。

5、每月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1次粉尘浓度测定

6、综合防尘措施要纳入采、掘作业规程中。

7、加强对有毒气体、噪声的监测。

四、职业病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对以确诊的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7

3、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4、发生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还要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13篇:手术室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襄樊市中心医院

手术室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消毒剂、麻醉药的接触由于手术室工作中消毒隔离非常重要。因此护士每日必须与大量化学消毒剂打交道,而这些消毒剂不论是挥发到空气中还是与皮肤黏膜的接触,都可以对人体造成慢性伤害。手术室消毒剂的使用应尽可能以新型低毒、无毒的消毒剂取代老式的消毒剂。配置消毒液应了解其理化性质,戴口罩及手套,定时通风,积极做好防范措施。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方法,减少麻药的外泄。

2.血液体液的污染手术室的工作性质使得手术室的医生和护士过多地与患者的血液体液接触。手术患者中存在较多的传染病患者,如肝炎、结核、艾滋等,手术中又存在较多的利器、锐器,手术节奏快,稍不留意就可能出现刺伤,进而被感染。必须规范手术室内的各项防范用品的使用。将一次性手套多处放置,在可预见于患者体液、血液接触时候及时取用。正确地使用利器盒,安取刀、针等使用针持,用过的注射器不回套。在进行可能发生血液喷溅的手术时,医生要戴防护眼镜。

3.仪器设备的危害手术室较其他科室的设备仪器多许多,如:电钻、电刀、X线、腔镜等。这些设备在极大提高手术水平的同时,也为手术室的护士带来了安全隐患,如电损失、噪音、辐射等。平时要注重仪器设备的保养以减少仪器出现意外。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如老化的设备,一次性物品的反复使用)。孕期护士应避免安排参加造影,透视等含有放射线的工作。

4.提高医生和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 学习关于乙肝、丙肝、HIV、结核等传染病方面的知识,了解各种病毒的传播方式及如何采取防护措施。重视洗手环节。如手破损应用防水敷料包扎并戴手套,防止开放性伤口被患者血液污染。掌握锐器损伤后的处理程序,同时注重上报,以得到及时的监测与治疗。

5.减少不良习惯的养成 合理地排班,尽量避免长时间工作。

第14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我矿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职工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 我矿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项目的工程预算。

第四条 我矿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第五条 我矿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我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第六条 我矿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第七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二)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

(三)对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四)评价结论,明确我矿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及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可以运用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等方法。其中,类比调查数据应当采用获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建设项目规模和工艺类似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九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矿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

我矿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十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评审:

(一)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全,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的,或者评价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对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未提出对策措施的;

(三)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不正确的;

(四)评价结论和对策措施不正确的;

(五)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第十二条 我矿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第十三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

(四)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布,并对防控性能进行分析;

(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六)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采纳情况的说明;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投资预算明细表;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第十四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由矿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

我矿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第十五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评审和开工建设:

(一)未对主要职业病危害进行防护设施设计或者设计内容不全的;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

(三)未采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措施,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未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的;

(五)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 我矿应当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

第十七条 我矿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完成评审后,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第十八条 我矿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应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我矿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采取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职业病防治科,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六)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七)矿长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八)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本人;

(九)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为职工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十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其他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 矿井建设完工后,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第二十一条 我矿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评价;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分析、评价;

(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评价;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情况分析、评价;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评价;

(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评价;

(八)职业健康监护状况分析、评价;

(九)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评价;

(十)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评价;

(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十二)评价结论,明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以及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建议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当编制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和风险类别,以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

(二)参与验收的人员及其工作内容、责任;

(三)验收工作时间安排、程序等。

我矿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第二十三条 由矿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和验收工作,并形成评审和验收意见。

我矿应当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我矿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并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不得通过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通过验收:

(一)评价报告内容不符合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要求的;

(二)评价报告未按照评审意见整改的;

(三)未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且未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不符合本制度第十九条要求的;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验收意见整改的;

(六)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15篇:职业卫生警示害告知制度

职业卫生警示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综合办公室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投资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公司安全投资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公司安全投资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毕节分公司。

第16篇:国有企业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制度

国有企业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1 工业卫生管理

1.1 “依靠群众、大家动手”,搞好工业卫生,保持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消除污染公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是公司基础管理的一件大事。公司按照统一规划、全面治理、职权分明、责任到位、逐级分包的原则进行管理。各级领导是工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全面规范,重点突出,优化管理。

1.2 对于尘、毒、噪声等污染源的治理,应结合公司实情,组织制定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并对应纳入公司远近期发展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列入公司领导层议事日程,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具体实施。

1.3 工业卫生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查清公司的污染源分布情况,组织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测定,做好接触尘、毒的员工人数统计及体格检查工作。

1.4 按照“三同时评审工作法则”的规定,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平时,必须切实把握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5 对工业卫生的监测,接触尘、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健康普查及职业病的防治,由职工医疗部门负责、工程部门、安技部门协同配合,并建立、健全工业卫生档案。

1.6 在使用放射性物质及射线、高频等装置时,必须按规定加以屏蔽,穿戴相应的防护物品,以防人身伤害和发生职业病;对氰化物、苯、汞等有毒有害物,必须定人负责,隔离放置,标志明显,严加管理和控制,防止职业中毒和发生公害性事故。

1.7 应从设计、工艺、生产组织、操作等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尘、毒、噪声等的危害,须对治理有毒有害的设备设施加强保养和维修,并列入设备检修计划,严加考核,使设备设施保持完好状态。

1.8 加强公司的绿化管理工作,应当根据不同的生产与生活区域,有计划地种植树林花草,布放景点,藉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优化整体,为员工创造一个清新宜人的空间,进而激发劳动热情。

1.9 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尽心尽力,搞好归口管理的工业卫生工作。对于改善作业环境上不尽职守及造成环境污染的部门和责任者,必按不同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2 职业病、职业中毒预防和善后管理

2.1 各部门必须加强对工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改善和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保护和增强劳动者的健康,切实预防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2.2 依据公司部署治理的规定要求,职工医院应确定专人负责工业卫生工作,会同工程部门及安技部门定期监测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对人体健康或劳动能力有影响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预防、治理工作,竭尽全力降低和消除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发病因素。

共2页第1页

2.3 对接触尘毒等有害物质人员的体格检查工作,由职工医院按规定定期组织进行;劳动人事、安技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

2.4 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必须由职工医院与市疾控中心(市级以上专业医院)诊断确认为准,并尽早对职业病患者预以诊治医疗,不得耽误延搁。

2.5 凡确认为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患者,所在部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安技部门,并由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按工伤登记手续办理上报;组织发病情态研究,以便及时掌握受毒受害实况,制订及施行防治措施。

2.6 职业病患者应由职工医院提出建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安排诊治或康复疗养。员工突发的职业中毒事件,应即时组织治疗,以期早日痊愈。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患者必须遵从医嘱,配合治疗,不得无故生事。

2.7 职业病、职业中毒患者在康复后,凡不宜做原工种工作的,应由职工医院据实提出建议,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决定,交由劳资部门办理调岗手续

2.8 凡体检发现职业危害和职业禁忌症者,由职工医院提出建议,酌情调换工作。凡未确定为职业病,但在诊断中有可疑者,亦应酌情调换工作

2.9 凡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因接受职业性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2.10 对于不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卫生有关规定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导致员工身体受毒害的部门和责任者,可按经济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考核,直至依法查处。

共2页第2页

第17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

尚河卫生院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来诊病人要有针对

性的详细询问其职业接触史,并做好记录。

二、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

业危害因素的病人,要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

治知识的咨询指导,并建立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登

记薄。

三、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有职业病患者,可疑职

业病患者以及发行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

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要及时

(2小时内)报邹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填写卫

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

四、在接到社会反映或举报有职业危害对人体造成危害

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时,要详细记录具体

时间,范围大小、涉及人员多少、隐患因素性质、

病人详细情况以及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并于2小时

内报邹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填写信息报告登

记表。

第18篇:职业卫生管理和职工体检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和职工体检制度

1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和职工体检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职工体检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职业卫生管理、职工体检的管理。

2 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分类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工作场所有害职业接触限值》

3 要求

3.1新进厂工人(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应届毕业生)面试合格后,必须进行入厂前体检。A体检必须到区级以上的医院进行。

B新应聘的员工将体检表结果带回交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组审核后,合格的将被录取,体检表存人力资源组备案。

3.2有害、特殊工种和普通员工的体检周期和要求。

A我厂接触有害因素及岗位:噪声、洗板水和镀锡等工作。

B特殊工种:包括电工、叉车工。

C上述人员要求每年体检一次。

D非特殊工种两年体检一次。

E不得无故不参加体检。

3.3全厂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都要设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组负收集整理登记存档。

A人力资源组应及时将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B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与工厂解除劳动合同时,包括不再续聘或者合同期满的,都要进行离厂前的体检手续,由人力资源组将其本人的体检结果告知其本人,方能办理离厂手续。 对健康检查发现有健康问题而影响所从事工作时,可由人力资源组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员工康复和安全生产。

安委会

2009-5-10

第19篇: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推荐)

一、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

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6、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

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三、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定具体的预防性用药方案。

5、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处理和随访。

四、报告、体检和随访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

2、职业暴露当事人填写《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暴露事件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当事人立即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并确定体检项目和相关治疗,体验科协助实施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保障及随访。

五、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戴手套、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正确贮存。

六、化学治疗的防护:配药室经常自然通风,必要时安装排气扇。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

2、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3、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和用品。

4、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事件:

5、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6、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定进行

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7、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 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 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 (3) 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其他处理 病人HIV(+)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Anti-HIV 病人HbsAg(+)

(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补一剂疫苗

(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后六个月、一年,追踪HbsAg、Anti-HBs 病人Anti-HCV(+)

(1)医务人员Anti-HCV(+):继续追踪肝功能

(2)医务人员Anti-HCV(-):注射干扰素3天,暴露后3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定期追踪肝功、Anti-HCV 病人TP(+):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第20篇: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__副本

曲兰卫生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医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住院部、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职业防护原则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

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三、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 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 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

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1、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2、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3、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4、检验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标本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感染筛查”结果。对于HIV抗体初筛实验阳性的标本,检验科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要保护患者隐私。

四、发生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

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病毒的职业暴露后,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专家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如需用药,制定具体的预防性用药方案。

5、发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处理和随访。

五、报告、体检和随访

1、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在应急处理后,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

2、职业暴露当事人填写《职业暴露事件登记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依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流程》,医务处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当事人立即进行职业暴露评估并确定体检项目和相关治疗,体验科协助实施体检,预防保健科负责对发生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品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药品保障及随访。

六、使用化学消毒剂的防护: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戴手套、口罩,必要时穿防护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对化学消毒剂原液要正确贮存。

七、化学治疗的防护:配药室经常自然通风,必要时安装排气扇。

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按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药液溢出到桌面,医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八、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

2、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3、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 和用品。

4、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 事件:

5、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6、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 定进行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7、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 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 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 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 (3) 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其他处理:

病人HIV(+)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Anti-HIV 病人HbsAg(+):

(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补一剂疫苗

(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后六个月、一年,追踪HbsAg、Anti-HBs 病人Anti-HCV(+):

(1)医务人员Anti-HCV(+):继续追踪肝功能

(2)医务人员Anti-HCV(-):注射干扰素3天,暴露后3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定期追踪肝功、Anti-HCV 病人TP(+):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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