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申请书

2021-05-27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岗位补贴申请书

岗位补贴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转眼间我来公司已经一年多了,首先,感谢公司给我提供这么好的工作机会和工作环境,让我能够在自己喜欢的工作上为公司创造利益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很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重视,通过这一年多的工作锻炼和栽培,让我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人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一年来,我一直在公司做销售工作,随着销售能力的提高,销售业绩也在逐步上升,基本工资加销售提成使得我每个月也有不错的工资收入,但是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互联网销售的发展,公司也急需建立自己的互联网销售渠道,就这样公司为了长远的发展和适应市场需求,安排我任职“网销专员”一职,同时兼职市场专员及客服专员,但由于我们公司网络销售刚刚起步,所以市场影响力和业绩都不太可观,使得我只能拿到很少的销售提成,同时由于物价的上涨的影响,我每月的工资不能解决正常的花销,生活也陷入了困境,故此,特向公司申请岗位补贴。

我对公司的未来和我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我相信公司一定会帮助我摆脱目前的困境,我也会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更好的投入到目前的工作之中,倍加努力,争取把公司的网络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我申请的岗位补贴,万望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推荐第2篇:岗位补贴申请书

岗位补贴申请书范文,一般都是工作有一定的年资,且工作各种原因需要,二向该岗位公司单位而提出补助,通过补助改善情况。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岗位补贴申请书范文,可供大家参考。下面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推荐第3篇:岗位补贴申请书

岗位补贴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转眼间我来公司已经一年多了,首先,感谢公司给我提供这么好的工作机会和工作环境,让我能够在自己喜欢的工作上为公司创造利益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很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重视,通过这一年多的工作锻炼和栽培,让我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人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一年来,我一直在公司做销售工作,随着销售能力的提高,销售业绩也在逐步上升,基本工资加销售提成使得我每个月也有不错的工资收入,但是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互联网销售的发展,公司也急需建立自己的互联网销售渠道,就这样公司为了长远的发展和适应市场需求,安排我任职“网销专员”一职,同时兼职市场专员及客服专员,但由于我们公司网络销售刚刚起步,所以市场影响力和业绩都不太可观,使得我只能拿到很少的销售提成,同时由于物价的上涨的影响,我每月的工资不能解决正常的花销,生活也陷入了困境,故此,特向公司申请岗位补贴。

我对公司的未来和我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我相信公司一定会帮助我摆脱目前的困境,我也会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更好的投入到目前的工作之中,倍加努力,争取把公司的网络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我申请的岗位补贴,万望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申请岗位补贴,一般都是工作有一定的年资,且工作各种原因需要,二向该岗位公司单位而提出补助,通过补助改善情况。

推荐第4篇:岗位补贴申请

关于云浮会计李芳燕岗位补贴申请

领导好:

由于云浮金菱财务主管楼晓东于2017.2月份已离职,云浮区域财务主管岗位一直空缺,且一直未能请到会计,在这期间云浮金菱的工作一直由会计李芳燕顶替,李芳燕在此期间各项工作配合得较好,且为了完成工作经常加班加点,考滤到工作强度加大 ,现申请自2017年4月起给予李芳燕岗位补贴500元/月,直到人员配齐到位或岗位调整为止。

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叶映婷

2017-5-4

推荐第5篇:见习岗位补贴政策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2017〕4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

二、征集条件

(一)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具备相应的见习工作条件和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

(三)能够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高校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五)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活动,企业留用高校毕业见习生必须达到60%。

(六)对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集中安排见习岗位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先确定为见习单位。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表》、《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企业填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复印件。申请资料上报日期为6月15日前。

(二)审核:见习单位申报地以隶属关系或工商注册地为准。参加各县区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活动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区就业服务部门审核认定;市本级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核认定。

(三)公示:审核结束后在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有关规定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标准:按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就业专项资金最高给予90%补贴。基本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按季度申报补贴。

(三)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发生工伤(亡)事故的,商业保险赔付额度之外所有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四)各县区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就业见习岗位征集的组织活动。各县(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征集材料,由市人社局统一上报省就业服务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刘正,联系电话:0335-3262680(3913706) 电子邮箱:qhdjyk@126.com。

推荐第6篇: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关于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申请报告

XXXX有限公司2010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0500万元,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现已投资2亿元,已建厂房面积5.6万平方米,现有员工150人,是山东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于2013年6月在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2010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合作成立了“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特种金属材料产业化基地”。依靠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专家队伍强大的技术力量,公司先后成立了威海市高耐磨金属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威海市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山东省高耐磨高耐蚀金属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及先进的研发与检测设备。目前已申报专利45项,获得授权专利证书43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主营汽车配件、工程机械配件、矿山冶金配件、螺旋流恒压泵、特种合金钢锭、高速列车刹车盘等产品,具有年产铸钢产品2万吨及各种灰铁、球磨铸铁产品1万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先后通过ISO/TS16949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RIS国际铁路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和OHSAS18001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汽车刹车盘产品已通过IATF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质量认可,已成为国内外OEM产品的知名供应商,产品出口远销美国、日本、埃及、韩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历年来,先后荣获“威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乳山市自主创新十佳企业、山东省工程研发中心、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等五十多个荣誉称号。

截止到2017年年末,公司员工人数为68人,公司与所有员工全部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月足额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发生欠费现象。现将公司所采取的稳岗措施汇报如下:

一、想法设法拓展市场、提高销量,稳定员工福利待遇 只有公司产品种类、销量有所提高,才能确保了员工特别是生产、销售一线员工的稳定和待遇。面临严峻市场销售形势和就业形势,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公司努力拓展新市场,通过电子商务、参加产品推介会、加强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加快新品开发步伐,加大产品宣传推广力度,优化销售渠道,稳定销售区域和客户,确保严品销量、产量不下降,稳定员工队伍和员工待遇,保证每月工资拉时发放,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交纳。

二、强化内部培训,提升员工技能,防范经营规模风险 通过企业内部培训、以岗位交换等措施,在不同岗位和工种、不同对象和条件之间采取“上下结合、长短结合”等多样性做法,要求员工必须具备能在两个不同职能岗位任职的能力,把每一位员工培养成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人才。特别强化本职岗位的安全、环保意识,进一步熟悉公司的各项管理规范,掌握各岗位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提升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素养,以此来防范人员短缺造成公司经营规模减小的风险。

三、设立干部示范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富有凝聚力与向心力的优秀团队

在公司车间内设立“干部示范岗”,使干部带动所属员工在干好本员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如何实施新工艺、创新新材料出主意、想办法,归纳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班前会、周例会上进行探讨、沟通,最终被采纳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形成了一种创新向好的企业文化,同时形成了一支富有凝聚力与向心力的团队,为企业创新创业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四、实行轮班工作制,丰富业务文化生活,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从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实行轮班工作制,给予员工更多休息时间,合理调配各个岗位的员工数量及各班人员力量,明确班组责任,建立严格的交班制度。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在“行、食、乐”上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保障员工安心工作,减少后顾之忧。公司为员工上下班配备了班车,同时为员工早中晚餐配备了可口的饭菜,另外举办“歌咏比赛”、“拔河比赛”、“篮球比赛”等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让员工热爱企业、奉献企业、成就自我。

五、设计梯级升迁职业规划,确保员工干有奔头,职业发展有所归属

为保证员工收入、调动员工主动性与积极性,公司在薪酬设计上对员工进行梯级升迁进行了职业规划,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提拔原则,让优秀员工有施展作为的空间,让优秀人才既有作为又有地位,形成一种“学有榜样、做有标尺、干有方向、赶有目标”职业发展氛围。

推荐第7篇:快报岗位补贴申请

关于给予财务快报岗位补贴的请示

公司领导:

根据XXX快报工作规定的要求,公司务必在每月3号前(节假日同样不顺延)将上月合并及单体财务快报数据报送国资委,强调财务快报对国资委经济信息统计和掌握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性,必须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特别强调时间性要求。

长期以来,财务部快报岗位同志时常加班加点,遇春节、国庆等节假日仍然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公司财务快报数据的编制、审核、合并、分析等工作,严格按照xx要求及时录入xx财务信息系统,扎实做好财务快报工作。

鉴于财务快报的特殊时效性,为确保财务快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xx集团及股份对快报岗位人员给予专项补贴,以激励相关工作人员。参照xx的补贴政策,对两个兼职财务快报岗位(快报岗位及合并报表岗位)申请按每岗每月XX元标准发放专项岗位补贴。

妥否,请公司领导批示。

财务部

2014年11月24日

推荐第8篇: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我厂岗位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场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考核在收入中的突出作用,结合我场实际,参照外地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向责任重、技能高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

(四)坚持质量、效率、服务水平决定收入水平的原则;

(五)坚持岗位职责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场属机关各部门、局委和场供事业单位的职工,凡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现在岗发放工资的人员,均属发放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一)场部机关各部门、局委、场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勤、勤杂人员,均以现岗位确定套入附表

(一)标准;场部机关、局委及场供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套入附表

(二)标准;双重职务者就高套入。

(二)岗位补贴实行易岗易薪、岗变薪变。中层副职以上管理人员,以场任职文件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以场重新核定的职数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岗位变动时,从到岗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补贴。其它职工岗位变动后,由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岗位补贴的变动手续,由场劳动保障办负责审核。

(三)本项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月最低工作时间为21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岗位补贴

(一)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借用的人员,无岗人员;

(二)自动离职、自谋职业及挂靠的人员;

(三)受刑事拘留、行政审查未做结论的人员;

(四)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者;

(六)因其它过失,经场研究决定取消补贴的人员。

五、下列情况应减发、停发补贴

(一)事假、病假、婚丧假、探亲假,除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外,应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减补贴。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凡一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应在当月扣减1天的岗位补贴;旷工者按实际旷工天数的3倍扣减补贴,连续旷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拒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的,从正式通知到本人的次日起停发补贴。

(四)长期(6个月以上)带职学习的人员,学习期间不享受岗位补贴。

六、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教育系统按在岗在职公办教师(不含代课教师)人数人均补贴80元/月。

(二)小车班司机的定额工资增加20%;计量工资另行制定。

(三)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场批准的内退人员,可按原岗位比照《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人员加发综合补贴的通知》(场字〔2004〕号160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暂定从2005年元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限视总场经济效益状况及经济承受能力而定。所需资金仍由原渠道支付。

(五)本办法由党委工作部、劳动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一)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下同); (二)公共安全保卫; (三)公共卫生保洁; (四)公共环境绿化; (五)停车场管理; (六)公用设施维护;

(七)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 (八)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

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对象是,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本办法所称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标准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照“鼓励就业、适度补助”的原则,月工资低于500元的,补助标准为 150元,月工资高于500元的,补贴标准为公益性岗位工资收入的30%。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资金来源

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各级财政筹集的再就业资金负担。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省再就业资金负担。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由市县再就业资金负担。

五、公益性岗位的认定与管理

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市、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社区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由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并报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

提供岗位单位向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同时报送可行性分析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劳动项目的基本内容(工种、劳动技能和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及前景预测、劳动报酬估算、岗位补贴申

请数额。人事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联合签发《海南省公益性岗位认定书》。

公益性岗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归口管理,未设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由相应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并接受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补贴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于安置次月5日前报同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并提交下列材料:《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设置表》、《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第一次申报时提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第一次申报时提交)、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第一次申报时提交);从事公益性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复印(工资发放表)。

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于当月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分类,其中属于市县、街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填写《市县、街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属于省级开发的岗位,填写《省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汇总表》,连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化明细表》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

同级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拨付资金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台帐。

七、监督与检查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服务费用。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资料的审查审核和申报资料的把关工作,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骗取资金的,除追缴全部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各级财政部门、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对各用人单位的用人情况,工资支付及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一季度,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对公益性岗位进行年度审查。

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保障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6]3号),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从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金渠道和补贴标准执行,各区县财政部门应足额安排预算,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在此期间,为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新老政策平稳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对无明确收入来源的公益性岗位,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原工资补贴标准,对区县转移支付。各区县应区分岗位的性质,符合协管员岗位条件的,应于2006年6月30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和本办法规定,认定为协管员岗位,并从认定之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2006年7月1日起,市财政对区县财政按照实际支付协管员岗位工资补贴的50%,给予转移支付;未认定为协管员岗位的,从2006年7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对待,享受本办法规定相关政策,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对区县转移支付。

二、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未纳入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应于2006

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部整合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从纳入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管理之日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2006年7月1日以后,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不再对未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支付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对区县转移支付。

三、2006年3月31日前认定的公益性再就业公司岗位,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补贴,市财政按照我市最低工资的30%,对区县转移支付。

四、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于2006年6月30日前,依照本办法规定,对本办法下发前成立的公益性公司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公司,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政策补贴的,要予以查处,并将检查结果于2006年7月30日前分别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特此通知。

为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2 2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岗位补贴范围

由政府和社区开发的便民利民、社会化服务、社会治安、交通协勤、托老托幼、保洁、保安、保绿、公共设施养护等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补贴对象

岗位补贴对象必须是经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一)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

(二)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30岁以上,女25岁以上)且已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一年内介绍三次,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失业人员;

(三)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又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

(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失业人员;

(五)因病或肢体残缺又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失业人员。

三、岗位补贴标准

(一)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补贴后的岗位工资除个人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所得实际工资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对实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可实行月薪、周薪、日薪或小时工资等办法。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其周、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以下办法折算: l.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最低日工资标准。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xs小时; 3.最低周工资标准。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X4O小时;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可根据从事的岗位不同,从市级再就业经费中给予每人每月240元至350元的岗位补贴,其中,从事社区治安联防、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的,每人每月岗位补贴350元;从事社区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的,每人每月补贴260元;从事社区开发的便民利民、社会化服务、托老托幼等社区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贴24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差额部分,用人单位有经营收人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补足;用人单位没有经营收入的从区(县)再就业经费中给予补足。

四、岗位补贴要求

(一)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4050人员,用人单位或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必须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再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

(二)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必须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抵扣,要以书面形式记录所支付的工资数额及支付时间、领取者姓名,领取工资要由本人签字。

五、岗位补贴拨付程序

(一)由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向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证书》、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花名册、公益性劳动就业组织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资料,并填写(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审批表),报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审核。

(二)每月5日前,由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将审批表报街道劳动保障所签署意见后,送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三)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由市财政局核拨后,市职工再就业管理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将岗位补贴按月拨至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月将岗位补贴拨至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应在收到岗位补贴后以货币形式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手中,并由从业人员本人在工资发放表上签字。

六、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

市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复查,符合岗位补贴条件的,其岗位补贴继续由再就业经费按规定支付,不符合岗位补贴条件的要及时清理。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产生空缺的岗位由公益性就业劳动组织及时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及时录取符合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补充到公益性岗位。

各区(县)政府购买或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可参照上述办法,由区(县)财政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推荐第9篇: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注意事项

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注意事项

一、下列人员不在发放范围

1、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驻地在乡镇,但人员编制和岗位都不属于乡镇及乡镇级派驻机构的;

2、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借调)在县级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

3、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到乡镇工作的;

4、不能同时满足“在编”和“在岗”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请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均不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其工资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只要其在岗履行岗位职责期间属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仍可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按国家和省文件规定享受了特岗津贴的,仍可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

五、在乡镇工作的“特岗教师”,计划编制内的可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超编招聘的不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

六、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中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人员、调入人员从起薪之月起开始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人员调离、退休等不在岗次月起停止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

七、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对象需由单位按月进行公示七天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严格考勤制度,必须认真、如实报送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人员名册,花名册按月造报,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认可。不得虚报、瞒报,如对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人员有异议,可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或法规监审股进行举报或投诉,如经审查举报内容属实,将追究虚报、瞒报者以及单位负责人责任,多领取部分予以追回。

八、各实施范围内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月根据各单位上月经编办审批的工资花名册,剔除不属于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对象的人员,每月10日前由单位单独造册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股核准上月岗位补贴,审核后县财政按月拨付。

推荐第10篇:北京高校辅导员岗位补贴管理办法

北京高校辅导员岗位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1、根据《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北京市设立北京高校辅导员岗位补贴,根据每年学校在校学生总数,按照每200个学生设立一个辅导员岗位,每个岗位每月500元的岗位补贴,由学校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发放到每个辅导员。

2、中央在京院校辅导员岗位补贴在北京市与中央院校共建经费中列支;市属院校辅导员岗位补贴按辅导员岗位数量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额,纳入学校正常经费管理。

3、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生、财务、人事等相关部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参与的工作小组,制定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报教育工委备案。发放办法既要惠及所有辅导员,又要体现绩效导向。

4、学校按照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在对辅导员进行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形成年度辅导员岗位补贴分配方案,最终分配情况须经校内公示,并报教育工委备案。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全市辅导员基础数据库,核对岗位补贴发放范围,并进行公示,确保专款专用。

5、北京市开通热线,接待、处理有关辅导员岗位补贴发放工作的投诉和建议。

6、根据《实施意见》,本办法所指学校系党的关系在北京市委的54所公办高等院校。

第11篇: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津财社〔2010〕46号)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0〕30号),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新老政策平稳衔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应区分岗位的性质,符合协管员岗位条件的,应于2011年1月1日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和本办法规定,认定为协管员岗位。

对已认定的未纳入公益性再就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应于2011年1月1日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部整合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

二、各区县财政部门应足额安排预算,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从2011年1月1日以后,市财政不再对未认定为协管员岗位或未纳入公益性公司管理的公益性岗位支付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依照本办法规定,对本办法下发前成立的公益性公司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公司,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政策补贴的,要予以查处,并将检查结果于2011年6月30日前分别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就业援助,根据《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0〕3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益性岗位是指,在各级政府指导下开发的,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由各级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社会保险和工资补贴的就业岗位。

公益性岗位分为协管员岗位、公益性再就业公司(以下简称“公益性公司”)岗位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三类。协管员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的,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职能机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非营利性服务岗位。公益性公司岗位是指从事公共环境绿化、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共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旧楼区物业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邮政进社区、报刊投递、社区服务(包括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幼等)、养老服务等行业(有行业限制的从其行业规定),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岗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是指公益性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就业困难对象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岗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就业困难对象是指,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失业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残疾人、长期失业者、复转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失去双亲的人员等十类就业困难人员。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规模、就失业状况、财政承受能力、需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人员数量,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明确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方向、数量,指导各区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执行,严禁超范围、超数量开发公益性岗位,严禁在未落实工资来源的情况下盲目开发公益性岗位。

第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分级认定、分级出资、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工作。

第六条 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发的协管员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岗位认定。

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为市级职能部门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计划招用人数、协管员岗位职责、人事管理制度等资料,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要严格控制协管员岗位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公职人员数量,开发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协管员的管理工作。

协管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协管员(含小额贷款协管员)工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并建立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随调机制,交通协管员等其他协管员待遇,在最低工资基础上再给予15%的特殊岗位津贴(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就业资金全额补贴,由市就业资金支出账户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工资统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财政部门按年人均1500元标准从市就业专项资金安排工作经费综合补助,用于除发放协管员工资以外的必要开支,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根据协管员的岗位特点确定工作经费综合补助的开支范围。

对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协管员,由市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标准按照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规定执行;对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可在商业保险公司为其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按照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0.5%给予补贴。

第七条 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开发的协管员岗位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岗位认定。公益性公司岗位按照公司注册地点,由当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岗位认定。 1.区县协管员岗位

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为区级职能部门的,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计划招用人数、协管员岗位职责、人事管理制度等资料,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备案。

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要严格控制协管员岗位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公职人员数量,开发单位要安排专人进行协管员的管理工作。

治安协勤、综合治理等协管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再给予15%的特殊岗位津贴(考核办法由各区县制定),所需资金由区县就业资金全额补贴,通过经办银行进行工资统发。市就业专项资金按照区县实际支付协管员岗位工资补贴的50%,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年人均1000元标准从区县就业专项资金安排工作经费综合补助,用于除发放协管员工资以外的必要开支,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根据协管员的岗位特点确定工作经费综合补助的开支范围。

对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协管员,由市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标准按照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规定执行;对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可在商业保险公司为其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按照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0.5%给予补贴。

2.公益性公司岗位

公益性公司是指,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从业人员达到50人以上,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不含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达到全部从业人员60%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和人事代理机构不能认定为公益性公司,公益性公司不得从事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公共管理工作。公益性公司按照属地化原则管理,由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认定。申请单位安置人员并运行三个月后可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报,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申报单位填写的《申请建立公益性公司审批表》、公益性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特殊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文件。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同意的,指导申报单位填写《公益性就业服务承诺书》,颁发《公益性公司认定证书》,作为享受有关政策的凭证,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备案。

公益性公司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且工资水平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区县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40%的工资补贴。市就业专项资金按照区县就业专项资金实际支付工资补贴的75%,给予区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由市级开发的邮政进社区、报刊投递等公益性岗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40%工资补贴,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新办公益性公司自认定日起6个月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除享受上述工资补贴外,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给予扶持性工资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扶持性工资补贴资金随正常工资补贴资金一并转移支付区县财政。

对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就业困难对象,由市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标准按照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规定执行。

公益性公司实行年检制度。公益性公司在《公益性公司认定证书》有效期终止前15日内,持《公益性公司认定证书》、《公益性公司岗位协议书》、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单、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就业困难对象身份证明资料,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年检,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年检材料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年检材料审核后,出具年检意见。年检合格的标准为:上年度盈利或年度亏损额小于注册资本的20%;连续亏损不得超过三年;从业人员达到50人以上,安置就业困难对象达到全部从业人员(不含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60%以上,工资水平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度内无信访举报或经核实举报不实的;符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收回《公益性公司认定证书》。

因公益性公司被取消资格而导致从业人员再次失业的,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要通过各种渠道妥善安置。

3.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按照属地化原则管理,由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认定。申请单位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同意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且工资水平不低于我市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区县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30%的工资补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条 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和公益性公司,应每月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岗位变动情况,于每月10日前,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或《天津市“十类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安置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首次增岗的)、《岗位协议》,以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需的资料。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后,在《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认定表》上加盖公章,同时记录就业情况。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于认定岗位后,在每季度末,将加盖公章的《天津市公益性岗位认定表》、《公益性公司岗位协议书》、《再就业优惠证》或《天津市“十类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安置认定表》扫描成电子档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实行下发薪制,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和公益性公司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动报酬,也不得由其他单位代发劳动报酬。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岗位开发单位分别与工资代发银行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代发业务委托协议书》。在实行公益性工资补贴卡式发放首月,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本区县享受公益性工资补贴的人员按照公司分类(发放清单电子版)报至各区县工资代发银行,工资代发银行将制作完毕的银行卡交至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将工资卡发放到就业困难对象手中,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发卡明细表复印件存入公益性公司档案备查。

公益性工资补贴发放程序:(以下申报时间遇节假日提前,保障就业困难人员按时收到补贴资金)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度最后一个月将下季度所需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预算报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每季度末将本区县下季度所需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拨付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资金专户。

2.每月1至5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上月应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的发放明细(发放清单电子版)报至本区县工资代发银行,并将所需资金划入工资代发银行指定账户。同时各岗位开发单位将自筹部分发放明细(发放清单电子版)报至工资代发银行,将自筹资金划转工资代发银行。

3.工资代发银行在接到资金后应及时将代发款项发放至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银行卡上。

4.每月20至25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本月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未曾持有公益性岗位工资银行卡)明细表(发放清单电子版),报至工资代发银行制作新增人员银行卡。同时工资代发银行将加盖业务章的一式两份本月的代发工资情况明细表交于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每月10日前,市级协管员管理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上月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情况、工资补贴申报情况、协管员考评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工资补贴后于15日前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依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工资补贴数核拨补贴资金。

第十条 协管员岗位开发单位和公益性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工资或发放工资未达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月份终了5日内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说明情况,对无故拖欠工资的,责令其在15日内将工资补发到位。拒不补发的,取消享受工资补贴资格,收回《公益性公司认定证书》。

第十一条 公益性公司要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聘用专业财务人员,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收到的各项工资性补贴、扶持性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均应记入“补贴收入”科目,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各项待遇。

第十二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认定、管理、年检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岗位落实,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对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按时足额拨付,不得因财政资金不到位造成工资拖欠。

第十四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效绩评价制度,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的责任落实到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工作纳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效绩考核体系。

第十五条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报告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情况、空岗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定期统计,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在安置困难群体就业方面,打破区域界线,统一调剂岗位,实现对困难就业群体的托底安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废止。原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12篇:申请岗位补贴的请示[推荐]

关于xxxx(单位)劳动力 申请岗位补贴的请示

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系xxxx(单位),于x年x月招用了xx名户籍在XXXX的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了x年x月至x年x月的社会保险。履行劳动合同已满一年。其中“4050”人员x人、残疾人x人、低保人员x人、零就业家庭成员x人。。根据xxxxxxx文件规定,现申请xx名农村劳动力第x年(xx年x月至xx年x月)的岗位补贴xxxx元。

妥否,请批复。

申办单位签章

第13篇:新疆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新疆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8月26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调整全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新疆所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月实际岗位补贴标准(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1000元的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这一政策将使全区10万余人受益。

2010年5月,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对解决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对零就业家庭成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性安置就业,将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纳入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范围。鉴于2011年我区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涨幅较高,导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为切实解决他们的现实困难,保障和适当提高其基本生活水平,自治区党委第四十四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截至2011年6月底,全区公益性岗位就业103823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41287人,4050人员26452人,其他就业困难人员36084人,共涉及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等27个岗位工种。目前,我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据统计,目前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岗位、社保补贴标准平均为1427.3元,其中:平均岗位补贴标准为1012.9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414.4元,平均个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162.8元,平均个人月实际拿到手的补贴为860.76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目前,我区个人月实际拿到手的补贴达到或高于1000元的有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州3个州市和3个地区的部分县市,绝大部分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月实际岗位补贴未达到1000元。

此次调整的范围包括全区所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调整的标准为,全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月实际岗位补贴标准(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1000元的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已达到1000元或超过1000元的按原标准执行。各地可在此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生活水平、公益性岗位不同的工作量、就业人员工作表现和学历、能力、工作年限等要素,适当划分不同待遇档次,并建立正常的岗位薪酬增长机制。调整后的岗位补贴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将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测算,核实公益性岗位人员及补贴发放情况,准确掌握基础数据,落实补贴资金,力争在9月底前将调标政策落实到位。

第14篇:失业保险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报告

失业保险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报告

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局:

根据人社部【2014】76号、川人社发【2014】36号、宜人社发【2015】11号、宜人社发【2015】20号、川人社发【2015】1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特向贵局申请失业保险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望贵局核查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宜宾市南溪区吉顺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第15篇: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程序(版)

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程序

一、企业范围

1.企业参保地为朝阳区;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1%)。

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的企业可向朝阳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申报稳岗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补贴。(以社保系统记录为准)

以2014年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每人每年约为127元。

二、提交材料

1.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系统打印);2.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系统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承诺书(系统打印);

5.如企业为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还需提交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备注:提供材料要求使用A4纸;

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用户名→劳服指派用户名及密码→企业使用用户名登录系统申报补贴→企业报送纸质材料→劳服受理、上报→市局审核→拨付资金

1.有两个邮箱:

企业报材料(向劳服)使用邮箱:rsjlfzxgsb@bjchy.gov.cn 下载材料、查看通知使用邮箱:cywgbt@sina.com 密码20150916 2.申请补贴系统网址www.daodoc.com/bys/cjjy 3.企业用户名申请:

(1)已申请过308号文件的企业无需再申请用户名,使用308号文件用户名登录系统即可;

(2)新企业用户名申请:填写《稳岗补贴企业用户名申请信息表》(在下载材料邮箱下载),通过报送材料邮箱发给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劳服中心每天将在下载材料邮箱公布企业用户名及密码,请企业于每日17:30查看邮件及朝阳区人社局网站公告。

4.企业登录网址,录入相关信息,打印表格,点击上报;5.企业将补贴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报送到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217室;(报送前必须在系统中点击上报)

6.劳服中心汇总上报;7.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复; 8.社保中心补贴拨付资金。

四、受理时间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每年度申请一次。 2015年受理时间为9月6日至16日。

五、其他说明

1.企业应为在工商部门取得法人执照的用人单位;2.上年度裁员人数是指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裁员率计算:

企业上年裁员人数÷上年度参保人数(12个月累计参保人数)×100% 例如:某企业2014年1月参保职工为100人,2月裁员1人,3月新增10人,4月新增2人,之后月份人员无变动。

裁员率=1÷(100+10+2)×100%=0.893% 4.上年度减少人员不包括退休、退职、死亡人员。

5.9月16日24时补贴申报系统关闭,请申请企业及时办理。

第16篇:车间岗位补贴及优秀员工奖制度

Xxxxx公司生产部岗位补贴及优秀员工奖制度

一. 目的意义

1.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

2.为了鼓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

二. 岗位补贴

1.我司生产部员工有岗位补贴现为以下工位,焊锡工位、高频头测试工位。

2.以上两个工位的岗位补贴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壹佰元整)。

三. 优秀员工奖

1.优秀员工评选依据。现我司生产部优秀员工评选依据如下

A. 工作态度;B.工作效率;C.工作质量;D.是否服从线长及助理线长安排;E.5S素养。

2.员工评选流程。线长按要求提交名单→车间主任审核调整→生产主管确认签字→报行政人事部

3.以下情况不能参与评优

A. 当月有旷工,或者事假超过2次(不含2次)者;

B. 有顶撞线长及助理线长者;

C. 当月有1天(含1天)人为不良率超过2‰(含千分之二)者;

D.当月有1次(含1次)以上乱扔垃圾者;

E. 当月有1次(含1次)以上乱放物料者。

4.优秀员工等级及奖金数量。我司生产部优秀员工有A、B两个等级。A级优秀员工的奖金数量为人民币100元(壹佰元整),B级优秀员工的奖金数量为人民币50元。

5.评优比例。每月我司生产部A、B两等级优秀员工的总数量不得超过生产部员工总人数的20%。A级优秀员工的总数量不得超过生产部员工总人数的10%。

6.全年累计9个月且直到春节放假,每个月都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被评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公司将颁发年度优秀员工奖状,并奖励人民币500元(年终晚宴发放)。

7.线长、助理线长、多能工不在此评优之列。

四. 执行

此制度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Xxxxx公司生产部

2012年5月30日

第17篇:广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

广州市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

报工作于5月2日正式启动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6号),我市2016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将于2017年5月2日正式启动。现将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一、文件依据

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812号)的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6号),进一步明确了稳岗补贴申领与审核流程。

二、申领条件

三、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标准是企业及其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四、申领途径

为更好的落实稳岗补贴政策,进一步促进申报工作的便利性,我市2016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审核流程将在20

15、2014年度的基础上,取消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审核这一环节,真正实现稳岗补贴全程网上自助办理。

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可在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期间,通过登陆

厅(http://gzl.hrgz.gov.cn/cas/login),自行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若申报企业忘记登录密码的,可在登录界面通过网上验证单位基本信息、单位支付账户信息等方式,自助获取登录密码,再行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也可前往单位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获取账号密码。(网办登录操作指引详见附件《申领稳岗补贴网办登录操作指引》)。登录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指引办理申领2016年度稳岗补贴。

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相关表格、常见问题解答和详细操作指引,可登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业务办理”栏目(网址:http://gzsi.hrgz.gov.cn/cn/)进行查阅。详情可咨询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五、申领流程

六、网上申办步骤

七、举例说明

(一)例1:A企业申领2016年度稳岗补贴 第一步:计算A企业2016年的裁员率。

A企业的员工离职后在2016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为8人。A企业1至12月份参保人数之和(即当年参保总人数)为12000人,那么当年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至12月份参保人数之和÷12=12000人÷12=1000人

2016年的裁员率=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当年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人÷1000人=0.8%。

第二步:判断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1.是否符合“2016年依法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条件。经核,A企业做到按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每一位员工按时足额缴费。

2.是否符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条件。经核,A企业2016年裁员率0.8%,小于统计部门统一公布的2016年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41%。

故此,A企业符合领取2016年的稳岗补贴。 第三步:计算稳岗补贴金额。

稳岗补贴金额=企业及其职工2016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152000元×50%=76000元。

(二)例2:B企业申领2016年度稳岗补贴

经计算,B企业2016年裁员率为4.6%(计算过程同例子1,省略),大于统计部门统一公布的2016年广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41%,不符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申领条件。

故此,B企业不符合申领2016年的稳岗补贴。

(三)例3:C参保单位申领2016年度稳岗补贴

C单位在工商和地税部门登记的单位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不符合实施范围仅适用于“企业”的条件。

故此,C单位不符合申领稳岗补贴。

八、提醒事项

1、只有符合两个申领条件的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才能申领。换言之,在我市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派驻机构等参保单位,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范围。

2、企业领取了稳岗补贴,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人社部门将引导企业使用社保费缴纳相关的银行账户申领稳岗补贴,促使补贴用于缴纳社保费。并且,人社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监督规范补贴用途。

九、政策效果

经测算,2016年度可为我市约24万户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企业减轻负担约8亿元。

附件

申领稳岗补贴网办登录操作指引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作用,按照“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将于5月2日正式启动我市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网上申报工作,真正实现企业全程网上自助办理。

一、自助办理方式 申报企业可登录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事”栏目(网址:http://gzsi.hrgz.gov.cn/cn/)或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zl.hrgz.gov.cn/cas/login),自行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若申报企业忘记登录密码的,可在登录界面通过网上验证单位基本信息、单位支付账户信息等方式,自助获取登录密码,再行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也可前往单位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获取登录密码;使用网办系统“忘记密码了?”找回的密码和至社保经办机构获取登录密码是临时登录密码,建议单位登录后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说明: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账号是指单位社保号。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立即注册”功能注册的单位用户无法办理稳岗补贴申领业务,请勿使用注册用户登录。

二、网上获取登录密码详细步骤

1、在登录窗口点击“忘记密码了?”按钮,如下:

2、进入用户类型选择页面,点击“参保单位”按钮,如下:

3、进入单位信息完整性校验页面,填写单位社保编号,点击“下一步”:

(系统检查社保系统中已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情况,若两项均为空,则单位需前往所属区地税部门补登记相关信息)

4、进入单位信息验证页面,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请填写税务登记号,和社保待遇支付银行账户信息,点击“下一步”:

5、进入经办人资格验证页面,填写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经办人必须正在当前单位下参保缴费),点击“下一步”:

6、进入经办人信息验证页面,填写经办人最早工作年月或曾经参保单位(二选一),点击“下一步”:

7、进入联系方式采集页面,填写手机号码、邮箱地址、通讯地址,选择获取注册码方式(手机或邮箱),点击“获取注册码”,则会向手机(邮箱)发送注册码,输入注册码,点击“完成”,则系统会将新密码发送至手机(邮箱)。

第18篇:36号公益性岗位补贴窗口办理程序

36号公益性岗位补贴窗口办理程序

一、开发有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到窗口申请:

1、机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街道、社区公益性组织、社区就业实体的营业执照或社区就业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人员名册及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4、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定的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月及上月工资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6、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二、审核所交资料是否齐全,填制《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就业局盖章报劳动局培训就业科审核。

三、劳动局培训科审核合格报区财政审批,审批合格拨款到申报单位帐户。

37号灵活就业补贴窗口办理程序

一、灵活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此前连续三个月的《就业情况登记确认证明》和雇主本人及雇主居住地社区确认的《雇主承诺书》;

2、

3、

4、失业登记证 《本人承诺书》

农转非超龄人员必须提供《土地统征协议书》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6、

7、证明

8、以个体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上季度缴纳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所从事就业内容需前置审批的证明及复印件,应提供相关的资质明,且加盖参保机构公章或个人银行存折当季扣款明细复印件

二、社区初审申请人资料是否齐全,填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登记表》、《灵活就业人员分类统计表》报区就业局审核

三、区就业局审核合格,填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包区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由市就业局汇总审核,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复核。

五、市社保局拨付社保补贴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发放补贴到灵活就业个人。

第19篇:社会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办理程序

2012年东城区社会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办理程序

一、所提供的资料纸张要求

1、一律用A4纸

2、纵向纸:左侧留出装订线横向纸:上方留出装订线

二、出具相关资料

(一)单位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1、填写《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上年已享受补贴的单位要出具上年审批表一份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上年已享受补贴的单位要出具上年花名册。花名册中残疾人职工顺序,在上年名单顺序的基础上,将当年新增人员填写在后以便核对。

3、《东城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人数中包括下级单位的,要提供所属下级单位审核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缴款单位还应提供已缴过款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享受岗位补贴的单位书面申请书(见附件申请模版),要求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资料(请按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顺序,提供每个人一份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1、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只要求提供能反映此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工种及各方签字页。

残疾职工是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或不签合同事业单位的老职工,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社会保险情况证明:2011年1月至申请时间《北京市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或参保职工五险缴费情况表—2,两种材料必须有医疗保险证明。

残疾职工是国家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3、自审核之日起往前推12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原件。(如: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复印件要求做每个残疾人职工各月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残疾人职工本人签字。

第20篇: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程序doc

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程序

一、企业范围

1.企业参保地为朝阳区;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31%)。

满足以上三项条件的企业可向朝阳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申报稳岗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补贴。(以社保系统记录为准)

以2014年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每人每年约为127元。

二、提交材料

1.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系统打印);2.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系统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承诺书(系统打印);

5.如企业为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还需提交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备注:提供材料要求使用A4纸;

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用户名→劳服指派用户名及密码→企业使用用户名登录系统申报补贴→企业报送纸质材料→劳服受理、上报→市局审核→拨付资金

1.有两个邮箱:

企业报材料(向劳服)使用邮箱:rsjlfzxgsb@bjchy.gov.cn 下载材料、查看通知使用邮箱:cywgbt@sina.com 密码20150916 2.申请补贴系统网址www.daodoc.com/bys/cjjy 3.企业用户名申请:

(1)已申请过308号文件的企业无需再申请用户名,使用308号文件用户名登录系统即可;

(2)新企业用户名申请:填写《稳岗补贴企业用户名申请信息表》(在下载材料邮箱下载),通过报送材料邮箱发给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劳服中心每天将在下载材料邮箱公布企业用户名及密码,请企业及时查看。

4.企业登录网址,录入相关信息,打印表格,点击上报;5.企业将补贴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报送到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217室;(报送前必须在系统中点击上报)

6.劳服中心汇总上报;7.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复; 8.社保中心补贴拨付资金。

四、受理时间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每年度申请一次。 2015年受理时间为9月6日至16日。

五、其他说明

1.企业应为在工商部门取得法人执照的用人单位;2.上年度裁员人数是指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裁员率计算:

企业上年裁员人数÷上年度参保人数(12个月累计参保人数)×100% 例如:某企业2014年1月参保职工为100人,2月裁员1人,3月新增10人,4月新增2人,之后月份人员无变动。

裁员率=1÷(100+10+2)×100%=0.893% 4.上年度减少人员不包括退休、退职、死亡人员。

5.9月16日24时补贴申报系统关闭,请申请企业及时办理。

《岗位补贴申请书.doc》
岗位补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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