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报销申请范文

2022-07-26 来源:申请书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药费报销申请

报销申请

公司领导:

本人于2015年12月30日在**进行多媒体设备更换工作时锤子不慎砸到门牙,导致1颗门牙开裂,另1颗门牙断裂。经医生诊断后,已拔除断裂门牙,现在拔牙处牙龈已经长好,可以进行镶牙。因拔掉的牙齿未保留牙根,需要磨小缺牙区两侧的牙齿作为基牙,将假牙粘固在邻牙上连成一个整体,共需做3颗烤瓷牙,特向公司申请报销此镶牙费用,望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 2016年9月6日

推荐第2篇: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

杭州西湖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职工的医药费报销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医务室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即试用期(大中专生一般为三个月,一般操作工为一年)满后的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

医务室的管理与医药费的报销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企管部、财务部、医务室、分子公司财务科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

1.医务室管理及医药费报销各种政策制度的起草、解释、审查、修改;

2.医务室工作的日常管理;

3.与财务部、分子公司财务科的衔接工作; 4.按规定对医药费报销进行审核。

(二)财务部

1.承担职工医药费报销的结算工作;

2.承担与分子公司的医药费报销费用的结算工作。

(三)医务室

1.按规定对医药费报销进行核定和初步审核; 2.对员工看病就医记录进行统计、整理;

3.员工在厂外门诊就医的审核登记,员工住院登记。 第四条 医药费报销标准

(一)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标准

符合规定列支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在公司医务室就医或购药以及经公司医务室同意在公司外门诊就医或购药的,在规定限额内个人可向公司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每年可报销的最高门诊医药费额度如下:

厂龄满15年以上的员工,全年可报销300元; 厂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250元; 厂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200元; 厂龄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全年可报销150元。

全日制大专以上和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生,其在毕业证书上的实际学年可加在厂龄上。

对于以前享受医药费报销的员工,按照以前的规定未报销完的余额,加在本制度规定的报销限额上。

门诊医疗费当年未报销完的,可依次累计到下一年。

(二)住院医药费报销标准

1.已办理医疗保险的员工的住院医药费由个人和医保机构按比例分担,公司不承担住院医药费的报销。

2.未办理医疗保险且符合本制度报销的员工,其住院医药费参照医险办大病保险方法执行,其符合规定列支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超过1000元部分可按以下比例向公司报销,但一年最高报销不超过5000元。当年未报销完的,不能累计到下一年。

厂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70%; 厂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60%; 厂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50%; 厂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40%; 厂龄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可报销规定部分的30%。 第五条 就医管理

1.员工可以凭《员工就医报销卡》或考勤卡到医务室就医,《员工就医报销卡》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2.在公司外门诊须在事前经公司医务室同意方可报销;可以报销住院费用的员工须在住院前(急诊病例三天内)到公司医务室登记。员工可亲自到医务室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电话通知,事后补办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手续,其中委托他人的,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3.员工住院医院必须是区级以上医院。 第六条 医药费报销时间

1.员工在厂外就诊的门诊医药费报销每年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中旬。 2.员工报销住院医药费的时间不作限制。 第七条 医药费报销程序

(一)门诊医药费报销程序 1.员工在医务室就诊的医药费用可以凭《员工就医报销卡》支付,当报销卡上结余金额用完后,员工可通过消费卡(考勤卡)打卡支付。

2.员工在厂外就医的门诊医药费报销须持相关手续到医务室按规定进行核定,人力资源部审查汇总后,由总公司财务部预先支付。

(二)住院医药费报销程序

员工可持相关手续到医务室按规定进行核定,人力资源部审查,分子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员工所在(分子)公司财务部门,直接由员工所在(分子)公司财务部门支付。

第八条 员工工伤需医务室配药治疗的,须由员工所在(分子)公司开工作联系单,医药费用由医务室记账垫支;没有工作联系单的,由员工先行支付,或在其医药费报销限额内支付。

第九条

与分子公司的结算

由公司预先垫支的分子公司员工医药费用,公司财务部每半年按实与分子公司结算一次。 第十条 医药费报销管理

1.医药费报销时必须持:①本人医保病历记录;②医药费发票、收据;③药品治疗、化验、检查的明细清单;④员工就医报销卡。

2.医药费报销时间界定以发票或收据上的时间为准,医药费的报销时间严格以年度为准,下一年度的报销额不得提前享受。住院跨年度的,按发票或收据上的时间所在的年度计算。

第十一条 可以报销的医药费范围:

在医保规定可以报销的医药费范围以内,包括门诊费、治疗费、部分检查、化验费等。 第十二条 不予报销的医药费范围:

1.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自伤、吸毒及违法犯罪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由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费用; 3.美容、保健等医药费;

4.医保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医药费用。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自动废止。 第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杭州西湖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

推荐第3篇:医药费报销申请书

医药费报销申请书

医药费报销申请书一:医疗费报销申请报告

学校领导:

根据《高风中学教职工劳动报酬分配方案》及《高风中学教师、职员个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人医疗费用已超出个人帐户,特向学校申请补助金,请校务会予以审核批示。具体情况为:本人医保个人帐户为xx元,实际医疗费用为xx元,医疗费用已超出个人帐户xx元,超出部分补助金报销80%为xx元。

申请人(签名):xxx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

>医药费报销申请书二:医药费报销申请>>(151字)

xxx保险公司:

由于在校内打球,导致(......什么地方)受伤,被送往医院后共花费.....元钱。由于学校在(保险公司名字)贵保险公司投有学生保险。本事故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之类,现特向(保险公司名字)贵保险公司提出赔付,谢谢!!

此致!

再次感谢!

申请人:xx学校xx班xxx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

>医药费报销申请书三:住院医疗保险报销申请书>>(96字)

****医保中心:

因本人***某种疾病需要住院,在***医院3天的治疗期间,用掉费用****元,我购买了医疗保险,现申请遗中心审核并进行报销。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

推荐第4篇:医药费报销通知

关于医药费用报销通知

各位员工:

即日起,凡是在工作中碰到意外伤害的,无论大小伤,先通报自己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将事故过程告知人事部。

个人先行垫付费用较少医药费的,治疗结束之后到自己部门负责人处填好报销单,由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于人事部向领导审批,再给与报销。但必须是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发票才能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病假的必须有相关病假证明。

涉及到伤势比较严重的,则由公司安排人负责处理。医药费用报销单交给人事部后,会在每个月的25日统一报销。

望各位员工时刻注意个人安全!

推荐第5篇:报销医药费的申请报告

报销医药费的申请报告

黑水县民政局:

兹有黑水县知木林乡热里村一组,茸次妹,女,36岁,长期无业人员,低保困难户,特此申请报为谢。

申请人:茸次妹

2014年4月22日

推荐第6篇:医药费报销申请书(推荐)

医药费报销申请书一:

xxx保险公司:

由于在校内打球,导致(......什么地方)受伤,被送往医院后共花费.....元钱。由于学校在(保险公司名字)贵保险公司投有学生保险。本事故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之类,现特向(保险公司名字)贵保险公司提出赔付,谢谢!! 此致! 再次感谢! 申请人:xx学校xx班xxx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

医药费报销申请书二:

****医保中心: 因本人***某种疾病需要住院,在***医院3天的治疗期间,用掉费用****元,我购买了医疗保险,现申请遗中心审核并进行报销。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

医药费报销申请书三:

学校领导:

根据《高风中学教职工劳动报酬分配方案》及《高风中学教师、职员个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人医疗费用已超出个人帐户,特向学校申请补助金,请校务会予以审核批示。具体情况为:本人医保个人帐户为xx元,实际医疗费用为xx元,医疗费用已超出个人帐户xx元,超出部分补助金报销80%为xx元。

推荐第7篇:研究生医药费报销制度

研究生医药费报销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研究生院的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籍研究生医药费报销规定如下:

1.研究生就诊合同医院:A: 海淀医院、农科院门诊部;B: 马连洼三所的研究生可以在中国农大校医院;C:京外所的在本所医务室或自选一所县级以上正规医院;D:放假期间必须在本地区县级以上正规医院急诊室就诊;E:有特殊病症经研究生院批准可自择一所医院就诊,但报销比例下降20%;F:严禁在部队医院就诊。

2.医药费报销比例:按 50% 报销。

3.医药费报销时间: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的周

二、周三全天报销。每年12月的第三周结清本年度的医药费,过时不予报销。

4.医药费报销方式:凭学生证、医院就诊发票(手写收据一律不报销)、专用处方(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发药明细单才能报销;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必须附上明细单,并且检查费、化验费需附上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治疗费需查看门诊病历手册。

5.正常的体检费、计划生育措施费等非疾病费用不能报销。

6.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因个人原因未获赔偿的,一律不予报销。

7.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请见附件。

8.医药费报销注意事项:

① 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的药品,必须到海淀医院开,农科院门诊部不能开此类药品。否则不予报销。

② 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得超过7天的药量。超量部分一律不能报销。

③ 中药汤剂也同样执行上述开药量的规定。

④ 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要出具:A、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B、收据;C、检查、治疗费用明细;D、诊断证明或留观证明;凡没有上述单据的均不予报销。急诊必须符合急诊范围的规定;急诊就医只能门诊不能住院,如需住院必须回合同医院住院。严禁在部队医院就医。

此制度至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研究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投保20000元的住院医疗保险和1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出险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索赔事宜:

1.因疾病住院,出院后一周内,将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费收据、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的明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研究生工作处,并填写《保险索赔申请单》。

2.因意外伤害需治疗的,在完成全部治疗后的一周内,将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费收据和底方、诊断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研究生工作处,并填写《保险索赔申请单》。

逾期不办理索赔申请的,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研究生院将不再受理其医疗费报销申请。

推荐第8篇: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

随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实施,根据XX市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员工独生子女医药费的报销方式实行定额发放,具体办法如下:

一、发放范围

凡由员工抚养未满周岁的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属本办法发放范围。

二、发放标准

符合第一条职工的独生子女医药费发放标准为每名员工每月元。

三、发放程序

员工向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递交《独生子女证明书》。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将发放医疗费员工名单送劳动人事部。

劳动人事部复核名单后,将医药费列入员工工资表中,在发放员工工资(或生活费)时一并发放。

新增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自劳动人事部接到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通知之月起发放。

员工子女年满周岁,由中心计划生育办公室通知劳动人事部停发医药费。停发日期以员工子女年满之月下月起执行。

员工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停发工资,独生子女医药费随之停发。

四、其它规定

符合第一条的退休员工不影响独生子女医药费发放。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员工独生子女之外的家属不再实行医药费报销。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制定的中心有关员工家属医药费报销的规定停止执行,均以此文为准。

本《办法》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解释。

推荐第9篇:报销医药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兹有

,女,汉族,身份证号:

,因长期在

家居住在7月13日突发胆囊结石伴急性胆囊炎,在

位办理为盼。

特此证明

医院抢救,现已出院,望贵单

证明人: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就诊和医药费报销

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就诊和医药费报销

来源: 赣州医保网 作者(文号):赣州医保 发表日期: 2011-3-2 15:57:17 阅读次数: 2072 查看权限: 普

通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申请

申请对象

患有特殊慢性病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1、近期住院期间的检查单、化验单和出院小结;

2、近期门诊做的相关检查、化验的报告单;

3、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审核认定部门

癌症放、化疗由肿瘤医院和参保人员的定点三级医院负责,其余专科疾病由相关定点专科医院负责;专科病种以外的慢性病由参保人员的定点三级医院负

责。

申请程序

1、参保人员本人向定点医院医保部门领取《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核表》,填表后附上相关的病历资料。如果资料不全应配合做进一步检查。

2、定点医院收到申请后,每季定期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可以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对象,在审核表上加盖专用章后派专人

送至赣州市医保局。

3、赣州市医保局复核、确认后,入机备案。

4、参保人员从认定的次月1日起可以到本人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相关医疗待

遇。

办理时限

参保人员随时申报,定点医院认定后,负责通知参保人员。

温馨提示

1、专科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定点专科医院进行,其他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进行。不能在

一、二级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

遇,也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参保人员对定点医院作出的认定有争议时,可在认定结果下达之日起15天内向赣州市医保局申请复核。赣州市医保局将请专家组进行审议,并以此结论

为最终结论,确认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定点医院。

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和医药费报销

享受对象

获得特殊慢性病病种认定的赣州市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

盖有慢性病专用章的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

就诊程序和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到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或定点专科医院进行特殊门诊就诊时,发生的特殊门诊医药费用先由个人支付20%,剩余部分按住院费报销比例个人再承担一定费用,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在医院记帐。按目前的政策,特殊门

诊总费用中个人支付约30%,统筹基金约负担70%。

享受时间

每次特殊慢性病就诊时可享受相应待遇。

温馨提示

1、专科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定点专科医院进行,其他特殊慢性病种就诊在本人选择的定点三级医院进行。不能在

一、二级定点医院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

遇,也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2、因个人原因未在就诊时出示证、卡导致无法刷卡消费的,此笔费用个人

自理。

第11篇:民政报销医药费证明材料

民政报销医药费证明材料(低保户、五保户)

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出院记录;

新农合医药费报销汇总表(应报销金额); 身份证; 户口本;

民政报销医药费证明材料(低保户、五保户)

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出院记录;

新农合医药费报销汇总表(应报销金额); 身份证; 户口本;

民政报销医药费证明材料(低保户、五保户)

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出院记录;

新农合医药费报销汇总表(应报销金额); 身份证; 户口本;

民政报销医药费证明材料(低保户、五保户)

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出院记录;

新农合医药费报销汇总表(应报销金额); 身份证; 户口本;

民政报销医药费证明材料(低保户、五保户)

山东省医院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出院记录;

新农合医药费报销汇总表(应报销金额); 身份证; 户口本;

第12篇: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关于报销2011年员工医药费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根据控股公司《社会保险与福利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现就2011年员工医药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内容及适用人员范围

本次医药费报销含包干医药费、超额医疗费及住院医疗费,其中:包干医药费为公司正式员工享有(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试用期的员工除外),当年转正的员工根据转正后在司时间按比例计算;超额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为公司当年工作满年度的员工享有,当年工作未满年度的员工不享有。

二、报销流程

员工填写报销单→运营人力部张姗姗处核对报销金额→运营人力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如有超额医疗费累计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须由总经理审批→如有超额医疗费累计报销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或有住院医疗费须再由董事长审批→财务部李燕处领取报销费用。

请各部室员工于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运营人力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控股公司关于“员工医药费”的规定

一、包干医药费

正式员工享有一定数额的包干医药费。包干医药费可凭员工本人医药费发票,于年度内一次性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1、30岁以下者500元/年;

2、30岁(含)以上40岁以下者1000元/年;

3、40岁(含)以上50岁以下者2000元/年;

4、50岁(含)以上60岁以下者3000元/年。

二、超额医疗费

对职工本人非住院产生的药房零星购药或门诊医疗费,超过包干医药费的,凭医院发票或药店发票,50岁以内(不含)的,报销50%;50岁以上的,报销60%;累计报销金额1000元以内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按规定比例报销;累计报销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报销时应提供本人病历和医保定点医院处方(复印件),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按比例报销。

三、住院医疗费

对职工本人住院产生的医疗费,超过包干费标准的,扣除统筹和自费项目后公司按60%比例报销。

以上报销费用中,医保部门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费用)除外。 合肥市医保办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

(一) 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 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检查;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超声聚焦刀、亚氦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对心脏起博器、心脏瓣膜、导管、人工肝、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进口)、血管支架、胆道支架、医用钢板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冠脉造影术所用材料(动脉鞘、造影导丝、冠脉造影管),高压注射针筒及铅屏套、钢丝气管导管,及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等。

(四)治疗项目类

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另外还包括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等。

(五)其他部分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宣传教育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13篇: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流程

基本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流程

及相关问题(昌平区)

已发社保卡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社保卡、《医保手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并主动出示。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需要办理报销手续;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当次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的,仍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报销。

第一部分注意事项

一、报销比例:

注:①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②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3、住院、7日留观及三种特殊病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超过最高限额后,在职职工大额互助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大额互助基金支付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互助基金一个年度内最高付限额为20万元。

4、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不含门诊13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支付50%。(2006年4月1日起实施)

二、处方底方

1、报销门急诊费用必须提供符合北京市医疗保险要求的处方。若收据有药费而无处方或不符合北京市医疗保险要求的处方不能报销;

2、申报医药费用时需提供品收费清单或明细,参保人员要注意留存。

三、收据

1、必须是计算机打印的北京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即“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需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

2、机打收据不允许出现手写项目,不允许涂改。

四、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1、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应附所有项目费用明细;

2、

二、三级医院单张收据检查或治疗费合计大于等于200元的项目,需附费用明细;

3、口腔科项目必须提供明细,不受金额限制;

4、项目明细可机打或手写,也可以是科室收费清单。机打明细不需加盖收费章,手写明细需盖收费章,科室收费清单需盖收费章及填写人签字。

五、报销时间

参保人员有需要手工报销的医疗费用,可以把有关医疗单据交到所在的用人单位/社保所,由用人单位/社保所汇总后,于每月1日到20日(遇节假日顺延)向区医保中心申报。本年度发生的医疗费,必须在下一年度1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完成汇总申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部分申报医药费所需提供材料

提示:已启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申报门(急)诊费用时需同时携带社保卡。

一、普通门诊费用

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处方底方;

2、收据;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4、社保卡。

二、急诊、急诊留观费用(未收入院)

1、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处方底方;②收据;③检查、治疗费用明细;④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留观证明;⑤社保卡。

2、注意事项:①收据应加盖急诊章;②报销时流程同普通门诊费用申报;③在非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具诊断证明或急诊留观证明,在非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能报销。

三、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7天(含住院当天的急诊)费用

1、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处方底方;②收据;③检查、治疗费用明细;④急诊留观证胆;⑤出院诊断证明;⑥医保手册。

2、注意事项:①收据需加盖急诊章;②请在出院结账1个月后再申报;③急诊留观证明内容上要求说明患者留观原因,并标明留观起止日期等。

四、参保人全额垫付的门诊特殊病费用

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处方底方;②收据;③检查、治疗费用明细;④医保手册。

五、参保人全额垫付的住院费用

1、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住院费用结算单、明细;②出院诊断证明;③医保手册;④“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或“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

2、注意事项:①住院费用结算单应为机打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②出院诊断证明要写明本次住院期间的所有诊断;③转院病人需附“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

六、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

1、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处方底方;②收据;③检查、治疗费用明细;④诊断证明。

2、注意事项:①申报人工流产术、药物流产术等费用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不在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如退休人员仍由医保基金按照生育保险的标准支付。

七、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

1、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住院费用结算单、明细;②出院诊断证明;③“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或“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

2、注意事项:①要求与全额现金垫付的住院费用相同;②申报人工流产术、药物流产术等费用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③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不在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如退休人员仍由医保基金按照生育保险的标准支付。

八、家庭病床

1、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处方底方;②收据;③检查、治疗费用的明细;④诊断证明;⑤医保手册。

2、注意事项:①处方、收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应加盖“家床”章;②诊断证明要求写明疾病诊断及建床起止时间。

九、易地安置医疗费用

1、报销需提供的材料:①处方底方;②医疗费用结算单;③医疗费用收据;④《北京市医疗保险易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⑤外埠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⑥申报住院、三种特殊病费用时,需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⑦社保卡(门诊)。

2、注意事项:处方必须由外埠定点医疗机构逐药划价或提供药品清单。

第三部分有关特殊病的注意事项

1、特殊病的审批流程: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北京市基本医疗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由本院医保办公室盖章→用人单位盖章→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办理手续时需同时携带“审批单”、社保卡、《医保手册》。

2、特殊病的审批条件:患恶性肿瘤需进行放化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透析治疗、肾移植后需长期服抗排异药治疗、肝肾联合移植后需长期服抗排异药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必须在审批单填写齐全,若不符合条件医保中心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3、特殊病病人的单位负责人应提醒病人及时审批特殊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部分其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必须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软件》申报普通门诊、七日留观、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病费用并进行报盘;退休人员和未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人员的计划生育费用仍手工填表。(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申报生育保险费用要使用生育保险的审批表)。

2、全体员工符合报销要求的可到公司社保经办人处\社保中心 报盘报销。

3、参保人员可以到本人选定的定点综合医院以及所有的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和19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9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为:北大人民医院、北京大第一医院、北京第三医院、北京首钢医院、同仁医院、协和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北京中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天坛医院、石景山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

昌平区医保中心费用审核咨询电话:

门诊审核69747041697472436974771

4住院审核89747054

生育、离休、工伤、失业审核69747838

第14篇: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

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

苏州市明确出台了相关政策,即从1月1日起执行的《苏州市职工子女医药费用补助办法》。新《补助办法》明确,凡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皆可由参保学生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其中,中小学生和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的10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元。在外地高校就读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大学生,可以参照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本市大学生的相关办法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8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20元。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子女(不含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在享受学生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后,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以单位补助为主,职工适当负担。具体补助标准为:职工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费用补助75%至90%;职工子女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住院的自负费用补助95%。另外,职工子女医药费的补助范围为按学生医疗保险规定结付后的费用自负部分。药品、诊疗项目则须参照《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

执行。

据悉,夫妻均在市区单位工作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共同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报销,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报销;夫妻一方为市区单位职工,另一方为现役军人的,由市区单位一方报销;丧偶或离婚后无再婚的,由子女抚养方所在单位报销;夫妻一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的,或所在单位确实无力报销,且当年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的,可由另一方单位予以适当补助。

门诊费用报销时应提供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收费清单;住院费用报销时应提供出院小结、医药费收据及学生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凡需到外地医疗机构治疗者,应按《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否则医药费用不予补助等。

第15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流程

1、参保对象带《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及有关医疗资料交医保局业务大厅业务员。

2、参保对象医药费用报销应提供的资料:

(1)、《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

(2)、医院正规发票(盖有省财政厅监制章)。

(3)、经批准同意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5)、出院证明,出院记录、医嘱(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复印件、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医院未上计算机管理系统不能提供医药费用明细清单的,应提供处方复制件并标明每项药品和检疗项目的单价;标商品名称的药品需提供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6)门诊发票需附处方复印(复制)件。

(7)患可在统筹基金报销部分门诊费用的特殊病种参保人员,应提供特殊病种确认通知书。

3、医保局业务大厅业务人员初审各项审批手续及医疗资料是否齐全,医药费发票是否正规发票,如资料齐全收下所有资料,统计发票张数和发票金额,开具收条给参保人员或代办人。

4、参保人员凭医保局开具的医药费发票收条、参保人员和领款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按收条注明时间到医保局业务大厅领取医药费报销款。

5、领取医药费报销款的同时领回《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

6、转县外住院医药费报销时间:每月10-15日。

第16篇:交通费、医药费、书报费等报销规定

上海****有限公司

交通费、医药费、书报费等报销规定

**/XZ-14

A/0 /20**-01-01

第一条、总则

为逐步改善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及生活质量,同时本着既要有利工作,又要体现节约的精神,就公司员工的交通费、医药费、书报费等报销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员工;第三条、报销及不得报销内容

1、交通费包括因工作需要乘坐的出租车费、公共交通费等所有市内交通费;

2、书报费包括因工作需要订阅或购买的各种报刊、杂志、书籍等费用;

3、员工自驾车辆出差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核定后的油费、临时性停车费、道口费、各种税费、车辆停车费等;

4、涉及范围享受包干额度补贴的车辆使用人,原则上不允许再报销出租车及公共交通费用。

第四条、报销标准

1、根据员工职务等级分档次制订报销(包干)费用标准(办公室控制);

2、各职务等标准的调整视职务升降变化而相应变化;

3、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告知员工下年度职务包干费用标准;

第五条、相关费用

1、公司为倡导文明、礼貌,更为员工身体健康着想,公司坚决反对员工在任何时间及以任何方式的抽烟,为此特规定:凡员工在生病住院前期有抽烟不良嗜好者,一律取消上述第5 .1款公司给予报销的有关待遇;

2、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其报销办法按《公司出差报销规定》执行,其在外埠发生的交通等费用(不包括手机费)按实报销,其费用不列入个人帐户中,但其往返机场车站发生的本市交通费则计入个人帐户中;

第七条、其它

1、实行本规定以后,公司仍将提供公共车辆供员工使用,见《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若公司公共车辆周转困难或无驾驶员情况,如因工作需要,员工应自行乘出租车前往目的地;

第17篇:开发区年底医药费报销温馨提示

开发区2014年年底医药费报销温馨提示

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为了使2014年年底垫付药费及时审核、发放,避免不必要的退票,现将2014年年底医药费申报的重点环节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开发区2014年年底医药费申报注意事项

1、2014年年底门(急)诊医药费申报条件:

2014年度内门(急)诊垫付药费与联网结算累计发生额合计超过800元未超5500元,垫付药费可于年底一次性申报。

2、2014年年底门(急)诊医药费申报办理时间:

(1)2014年垫付药费终止申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0日之间的工作日。 (2)周一至周四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至4点,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至3点.

3、2014年门(急)诊医药费申报时,门诊和门特病必须分开申报,并填写相对应的申报表格。

特别提示:

(1)患有以下疾病并在门特联网诊断医院做完门诊特殊病备案的人员请按门诊特殊病申报: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放、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偏瘫;红斑狼疮;精神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申报特殊病医药费时,如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门特病,应按病种分开填报。 (3)请参保人员对自己全年就医发生金额(联网药费+垫付药费)进行记录,做到心中有数,防止超过药费报销上限而再次申报的现象。

二、开发区2014年垫付医药费申报材料

1、门(急)诊垫付医药费申报材料

(1)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 (2)门诊费用清单(药品费清单须完整并有批准文号); (3)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4)该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垫付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每名员工一份) (6)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写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医疗费申报材料交接单》;

②《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表》(津社保医支字8号表); ③《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9号表);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特别提示:

(1)申报垫付药费时应按医院分别粘贴,一家医院粘贴一张粘贴表并对应一张9号表。 (2)异地门(急)诊就医的,需要提供急症就诊病历及诊断证明,并加盖该院的急诊章。需提供该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异地安置人员申报垫付门(急)诊大额医药费时,需携带《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津社保医支字16号)复印件一同上报。

(5)申报费用中如含CT或核磁检查,必须提供相应检查报告复印件。

(6)外伤人员请拨打4006596196报案,外伤医药费垫付后到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各服务网点申报。

2、急诊留观转入院垫付药费申报材料:

(1)收据社保报核联(蓝联加盖医院全额垫付章); (2)门诊费用清单(药品费清单须完整并有批准文号); (3)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4)急诊留观证明(注明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住院,其中留观时间应有连续性,并加盖医保章和诊断证明章)。

(5)住院医院开具的《津社保医支字2号表》 (6)该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7)垫付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每名员工一份) (8)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写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交接单(参保单位)》; 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表》(津社保医支字10号表); ③《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表);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其它所需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

(1)急诊留观转住院前7日为由住院日起向前推7日(日期为连续性),超7日费用由相应其他门诊途径报销。

(2)留观当日转住院的,留观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的有关规定在统筹中报销。 (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留观后转入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接续本次住院所发生的急诊留观的医疗费按急诊留观规定支付。在急诊就诊后立即转住院的,可按急诊留观规定支付。经“天津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急救后转住院的,急救期间发生的药品、检查、治疗、化验、吸氧、抢救费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3、住院垫付医药费申报材料: *(1)“社保报核联”(兰票)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总明细加盖医疗保险章) *(3)出院记录及入院记录 *(4)病案首页(加盖病案室章)

*(5)诊断证明书(加盖诊断证明章和医疗保险章) (6)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7)异地安置者,需提供《异地安置登记表》复印件 (8)转诊转院者,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

(9)异地急症住院者,除同上以外,需提供医院等级证明,相关票据需加盖急诊章。 (10)垫付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每名员工一份);

(11)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报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交接单(参保单位)》;

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表》(津社保医支字10号表); ③《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表);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 其它所需相关材料。

备注:复印所需材料中加星号的部分+开发区社保网站下载住院垫付审批表,填写完整后提交到分中心,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会电话通知提交药费时间。

特别提示:

(1)在住院期间因该院医院条件受限(例如:必须做的检查该院没有设备)而必须在外院门诊检查的。原则上应由住院医院全额垫付后将费用记入住院费中,住院医院不能垫付而必须由患者本人垫付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应提供个人书面申请、住院医院开具的必须到外院检查的证明,经核实批准后可以在门诊就诊,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检查费用按门(急)诊大额的有关规定给予支付。院外检查在一个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住院期间因其他情况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2)如为异地住院除需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异地备案表和医院等级证明。

4、门诊特殊病垫付医药费申报材料

(1)收据社保报核联(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 (2)门诊费用清单(药品费清单须有批准文号); (3)与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4)门特相应的检查报告; (5)该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垫付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每名员工一份);

(7)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报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医疗费申报材料交接单》;

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表》(津社保医支字10号表); ③《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表);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其它所需相关材料。

三、表格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票据粘贴表)票据粘贴于表的正面,从表的右侧依次顺应往左侧呈鱼鳞状粘贴,票据顶端距离表的顶端约1.5-2公分,后按照票据的发生日期逐张按项目填写表栏里(一张票对应一行),填写时应对应收据项目(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填写,(化验费、放射费可填写在检查费里)无对应收据项目填写在其它项里。

2、单据份数是有效票据的份数。特别提示:

①企业在申报药费时以每个员工为单位进行申报,按不同医院分别粘贴《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分别填写《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9号表),并在9号表右上角注明医院级别。举例说明1:赵某于2014年度分别在不同医院的发生门(急)诊药费,单位在为其申报药费时,按3个医院分别粘贴并填写《个人申报支付表》,按医院分别对应填写3份9号表,1份交接单、1份8号表。举例说明2:赵某于2014年度发生门特垫付药费,单位在为其申报药费时,粘贴并填写《个人申报支付表》,并分别填写1份交接单、1份10号表、1份11号表。

②每个员工申报的垫付门(急)诊大额医药费按照医院分类汇总票据、费用清单、处方和挂号条,每个医院票据、挂号条分别单独粘贴在《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上,但挂号条编号与相同级别医院收据编号必须相接,挂号条金额只填写诊察费。

第18篇:报销申请

报销申请

恒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刘春阳,系恒辉旗下西子自助主题餐厅保安人员,在2017年11月19日晚5时许执行工作过程中,与路人发生争执(不在本店消费,非要在本停车场内停车),发生争执后到北门外派出所调解,沟通调解过程中路人手指伤痛,去医院拍照花费贰佰元。经派出所李警官鉴定、调和、沟通,为避免事件的恶性发展,为避免保安人员拘留或罚款处罚。在李警官的劝解下,为对方支付检查费用共计200元,由餐厅经理姚猛垫付。费用记录,见附件。现事情已解决完毕,特向公司申请报销此费用,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当事人:

领导确认:

第19篇:新农合参保人员丢失 医药费票据补办报销申请

附件

乌兰察布市新农合参保人员丢失

医药费票据补办报销申请

姓名: 身份证号: , 因 原因,将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在 医院发生的医药费票据丢失,共计票据 张,合计 元,申请补办报销。

本人保证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并保证此费用未重复报销,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所在乡镇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备注:此《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参保患者到医院办理票据对视补办手续时使用,一份用于参保患者到旗县合管办办理医药费报销使用。

第20篇:职工报销医药费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应该区别对待

职工报销医药费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应该区别对待

案情简介:

近日,税务机关在某国有企业开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为全体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又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为全体职工报销亲属医药费(发票抬头均为亲属名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某国有企业员工认为该项费用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支出,不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据此,税务机关做出处理决定,针对此项为全体职工报销亲属医药费的行为,认定应将报销金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责令该单位补扣补缴该项所得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款14000余元。

税法分析: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免税的应付福利费做了界定,即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何谓“生活补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的释义为: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报销医药费是否属于这种生活补助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

企业已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则职工患疾病应当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额度的报销手续,获得一定数额补偿,此笔款项不应由企业报销,如果职工将医保不予报销票据到企业报销支取,应当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

企业未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或者虽然办理了医疗保险,但所患为重大疾病,医保报销比例极低,这类情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报销,同时附有相应证明真实性的凭证,则可以作为生活困难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本案中企业为全体职工亲属报销医药费的支出,属于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人人有份的福利性支出,不属于免税的生活困难补助,应并入报销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医药费报销申请范文.doc》
医药费报销申请范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祝福语实习报告辞职报告策划书口号检讨书介绍信导游词社会实践报告求职信协议书委托书证明承诺书自我介绍自我评价自我鉴定广告词申请书活动方案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