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书

2020-10-03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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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精选多篇)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租赁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自己承租的非耕地转租给乙

方兴办企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特定本土地租赁协议书。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武港路××庄村段北,××有限

公司东侧,××公司西侧,具体位置见附图,北边长米,南边长米,东边长米,西边长米,合计平方米,折合土地亩。

二、租赁费

每亩:大写:

合计:大写: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三日内交纳租赁费

的一半,计款元;另一半计款元,到年月日交清。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据

企业发展需要自主开发利用租用土地。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原因

需征用乙方土地,国家付给土地补偿金及地上附着补偿金全部由

乙方收取,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所有土地基建工程应由东王庄村承担,如乙方在一年内不开工建设,其所交租赁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块土地,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标准。

九、甲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此协议仍有效,乙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经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此协议仍有效。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一切损失外,另付给对方20%的违约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镇村组村民

乙方:遂川县草林镇蕃源墙体建材砖厂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有关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位于的荒山荒地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厂和取资源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荒地共计

大写亩、荒山共计大写亩。

三、租期为年,自201 年月日始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本厂需继续生产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支付,即乙方从使用资源起计算,每年在荒山上使用资源年租金为15000元。如乙方暂未使用先付给500定金,定金在交年租金中扣除。

如乙方在甲方荒山使用资源用完后,乙方应按实际使用月份付给租金,空地在租赁期内归乙方使用。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方从使用资源起每年度结算一次,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

六、、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七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荒山荒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

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其它费用。

十一、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二、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时,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

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

十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租赁期内租金300%的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遂川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遂川县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

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村委会或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

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部门:

年月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某某责任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某某

乙方:某某镇某某村

二、

三、四组被租土农户张某、李某、王某与一某村二组、三组、四组被租地的农户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出租位于排朗村“ 翁相”土地给甲方作为兰梅基地,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地时间

从年月 日至年 月日共年。

二、租金价格

甲方每年每亩支付乙方500公斤干谷,甲方可以按照国家年度粮食保护价支付租金,或者由甲方购买500公斤干谷子给乙方,两种支付方式由乙方选择。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时以使用土地前一个月提前支付,依次类推。

四、在租期内乙方不得阻止甲方生产和经营。

五、甲方使用“翁相”的水源乙方不得干涉。

六、承租期满后,甲方恢复土地时按乙方土地面积、原貌进行恢复。

七、在签订租地合同时甲方提供元土地恢复保证金并将其承放在某某乡镇财政所。

八、承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给甲方生产经营管理。

九、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某某村委会执一份,协议书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争。

十一、附被租地农户姓名、地类、租地面积于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啤酒花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甘肃西域生态景观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 身份证号:住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啤酒花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其位于肃州区营尔滩2912公里处亩啤酒花地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啤酒花生产、种植、经营。

二、租赁年限及租金

该啤酒花地租赁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乙方租用甲方啤酒花地租金为元/亩,共计亩×元/亩; 合计人民币: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预付一年租金,以后租赁期限每满一年付下一年度啤酒花地租金。

乙方在付第一年啤酒花地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在乙方交清水电费后,则全额 1

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三、水电费交纳

乙方所用照明电费按电表度数核算,每度元,机井所用电费、水资源费和机井损耗费元/小时收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啤酒花地的使用,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项目经营,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和干扰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啤酒花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

失,甲方要负责全部责任。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改变啤酒花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乙方从事约定本项目的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合同签定之日起到合同生效前,在不影响甲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前期的杂草清理及规划工作,甲方无偿提供住房两间,作为乙方生产、办公用房。

3、乙方租期满后,必须做好酒花地上及房屋的清理工作。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当地行政或司法机关申请调

解或起诉;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一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租,且乙方在该酒花地租用上有优先权。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是否续租。

2、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月年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乙方:鉴证方:

为加快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好八斗镇苗木

花卉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坐落于八斗镇的的土地整理复垦范围内的耕地租赁给乙方,该地块东起, 西至,南自, 北至, 实际丈量面积为亩,用于发展苗木花卉基地。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年日至月 为年。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若国家土地政策发生变化,双方无条件服从国 家政策,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金额及结算方式

承租地块可耕地租金第一年每亩年月月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清第一年全部租金元 。

以后可耕地租金每年每亩以实物中籼稻500斤折现金兑现,每年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租金金额支付给甲

方,逾期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滞纳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土地给乙方经营使用,所提供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场前,平整好村民土地,并完善调整土地的手续,确保乙方使用土地的合法性,保证甲方村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与乙方交涉土地问题。

2、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合同租金。

3、租地界限明确后,甲方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与生产,租赁期内,若村民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并解决予盾。

4、甲方不得破坏、阻塞外出交通道路,保证乙方道路正常通行。如甲方公共道路因人为破坏、阻塞,造成乙方苗木不能及时运了、运进,导致苗木死亡或达不到乙方预期收益,由甲方派出专人协助乙方解决。

5、乙方因植树、育苗、基础建设需从租地范围内的一切水域取水时,甲

方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与租地外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6、甲方积极协调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和林权证。

7、甲方对乙方的生产、生活设施,用水、用电、挖塘修路应给予帮助。

8、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享受国家、省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林业政策和帮助。

9、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治安环境。如若出现偷盗乙方苗木及其他所属物资,阻碍生产等行为,甲方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及时查处。

10、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生产、用工的自主权,同等条件下本村民组用工优先。

11、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所承租的土地交还甲方。地面苗木和不动产归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提出其他要求及进行干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12、甲方在租期届满前一年与乙方

商谈承租问题。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2、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仅与甲方发生租赁关系。

3、乙方按期付清租金,租金价格、计算方式、缴纳时间及方式如本合同第三条。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享有租地自主经营权,生产用工自主权。

6、乙方享有租地内的道路、水塘使用权。

7、乙方有权重新规划租地范围的基地布局,并根据需要建设林业生产附属设施及工程设施。

8、乙方租用期间,国家对退耕还林给予的相关经济补助,林业政策性补助归乙方所有。

9、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0、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0%的违约金。

11、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国家林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除由有关部门按照安徽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的租金。

12、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乙方在租赁期满前一年与甲方协商继续承租问题,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致解除合同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有权自行处理承租范围土地上的苗木、地面所有建筑设施等,乙方工作人员撤离后,土地恢

复原状归还甲方使用。

五、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

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②.甲、乙双方各自名称的改变。

2、在承租期内,如遇到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收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土地,土地补偿款全部归甲方所有,租赁范围内土地上所有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3、对于本合同条款,甲方于法定代表人

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并获得通过,并派出有授权的代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30日未能按时进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未到期前,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负责违约责任,赔偿乙方资产投资总额和在地苗木及其他所属财产价值的一倍。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未到期,不得终止合同,否则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年份的租金,作为赔偿。

2、乙方按期付清租金,否则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加收滞纳金。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

满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月月

鉴证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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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XXX市XX镇XXXX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决定将闲置和荒废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 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种植油茶等树木、树苗、花卉、水果、蔬菜、水稻、小麦、高粱、玉米和养殖猪、羊、狗、牛、鸡、鸭、鹅、鱼及建设上述物品加工厂房、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用地。

2、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经甲、乙双方和XX镇林业站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 亩。

3、租期为叁拾玖年零陆个月,自20XX年X月X日始至20XX 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若乙方有意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把这块土地优先租赁给乙方。

4、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XXXX元,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租期内,每年租金一样。

5、付款方式:本协议书签订1个月内,乙方先预付甲方1年租金 元作为签约后头年的租金。乙方交纳这笔租金后,本协议书生效。从第2年起,乙方每3年付租金1次,第1个3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3年的租金。租期最后两年零陆个月的租金,乙方在租期最后1个月内付清。乙方所交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付到甲方专用账户上,甲方收到租金时当即开具收款收据。

6、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在乙方使用这块土地前1个月内自行拆除原有的建筑物、砍伐原有的树木,若甲方不愿这样做,则乙方有权接受这一切,亦可自行处理这一切。甲方在乙方正式租赁这块土地(本协议书生效)前种植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若要使用这块土地,需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果实收摘后,甲方不能再在这块土地上种植作物,若种植了,收益则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引起甲方与村民的矛盾和乙方无关,由此造成了乙方的生产经营损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在乙方租赁地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由此给乙方造成了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的水源、道路,但乙方在租赁地上的水、电、路建设、维护、使用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建设、维护期间,甲方有义务提供资料、电源等帮助。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4、乙方在租赁地上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5、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所有税费由乙方向政府部门缴纳。

8、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及政府部门鼓励奖励的钱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9、在同工同酬等同等条件,乙方优先使用当地的劳动力,确保甲方劳动力优先就业。

10、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租赁,应把租赁的土地交付给甲方,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甲方如在租赁期满后不续租,需提前两年书面通知乙方。

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2、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1年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自行负责。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使乙方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等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甲方如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这块土地1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则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争议调解

如此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裁决。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山林土地补偿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XXX 村主任签字盖章: 乙方住址:XX市XX街道办事

处XXXXXX组

村主任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见证人签名: XXX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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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郊区马厂镇李村村委(以下简称甲方) 受租方:长治市郊区励擎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国家土地政策,本着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效益,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不得违约。

一、租赁地址:李村土地。位于马厂镇李村村东(原李村水泥厂院内)。

二、租地用途:在原长治市郊区百佳粉磨站基础上改扩建郊区励擎水泥厂。

三、租地数量:18.9亩(12600平方米)。

四、租赁金额: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年租赁费为贰万伍仟贰佰元整(¥:25200元)。(以实计算,套用郊区长安化工厂矸石自备发电厂租赁李村土地收费标准。)

五、租赁年限:租赁年限为伍拾年。(从2004年2月15日至2054年2月15日)

六、租金交付: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年租赁费为贰万伍仟贰佰元整(¥:25200元)。每年分二次交纳。每年的6月底交纳前半年的租金,12月底交纳下半年的租金。

七、在生产过程中如乙方需增加土地使用面积(用途不限),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条件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相同。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禁止违反规定使用土地。

2、有权禁止租赁土地以外,有损村民和企业利益的事件发生。

3、努力创造优良的建设,生产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建设用地,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厂外的事村委办,厂内的事企业办。

4、在建设、生产期间,在电源接入、出线方面,甲方应全力配合,保证在施工架线时的临时土地占用,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厂区南侧道路是乙方进

出原料的主要通道,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其道路畅通无阻,不得人为设置任何障碍。如需加宽或正常维护,用路各方应共同分摊费用。

5、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在建设和生产期间,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协议签订的地址、用途、数量、年限使用土地。

2、租赁期间,有权在租赁土地范围内建置所需办公、厂房及附属设施。

3、对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产房、机器设备等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处置。

4、在租赁期间有权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

5、按签订协议的时间,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上级领导机关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变动或阻止协议签订内容的履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上级领导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企业单位盖章:

2004年2月10日2004年2月10日

上级机关:领导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单位盖章

2004年2月10日

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书

甲方:郊区马厂镇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治市郊区励擎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乙方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需占甲方土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2004年的租地合同第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如乙方需增加土地使用面积(用途不限)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条件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相同”之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土地27亩(18000平方米),位于马厂镇李村村东。

二、租赁金额: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年租赁费为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三、土地租赁期限: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期限为伍拾年(从2008年9月1日至2058年9月1日)。

三、土地使用租赁价款计算及办法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新占地面积以每年支付的方式支付。每年所占地面积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 此项条款无论发生任何变化,如政策、市场等各方面的变化均实行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 。

2、租金交付:每年分二次交纳。每年的6月底交纳前半年的租金,12月底交纳下半年的租金。

3、乙方所付租金只对代表甲方的李村村民委员会。除此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结算。

四、相关责任

1、自协议签订生效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租期内乙方可以在本块土地进行建设、生产及其它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干涉。

2、甲方要提供水、路以及相关设施的配套手续及方便条件。

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好村民的土地处置、补偿安置、劳务矛盾、厂外排水等问题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4、租期内甲方负责处置因土地与村民所发生的一切权益事宜,由此而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解决。

5、乙方在租期内该土地所发生的法定税费,如:承租费、农业税、集体提留等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租地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归乙方所有。

六、租赁使用权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协议。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下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入诉讼解决。

八、协议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由违约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可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可另作协议。

十、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上级领导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企业单位盖章:

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1日

上级机关:领导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单位盖章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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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到实地现场查看后,甲方所指的界限双方确认后,在本着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基础上,出租给乙方用来养殖信鸽、及鸽舍建筑等各项条款如下:

一、租赁土地状况

租赁土地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长胜村一组。

二、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信鸽养殖。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三、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即从2018年9月

日至2038年8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既延续协议。乙方又已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1、每年当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2、合同签订后开始缴纳,租金必须上交租。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租金,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租赁的养殖基地,乙方所有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认可的土地及建筑面积(甲方向乙方提供边界经纬度示意图)

亩。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用电、水源,用电线路不管是高压或低压不超过300米,独立安装电表及自来水的管路接入,电费、水费及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养殖基地的四至边沿,北面有原来的猪舍,乙方使用不上,由甲方自己使用,猪舍前面南面留足道路5-6米。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但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办理生产建设中的一些手续。

5、甲方租给乙方的养殖基地,如果手续不全建不成,甲方将乙方的租金如数退还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租赁甲方的养殖基地,除了鸽舍的建筑面积、厕所、通道以外,剩下的面积不管是种花草还是栽植果树,必须绿化的既标准又成型,不能杂草丛生。所建的建筑物必须按图纸设计施工,既美观又适合农村旅游发展观光而施工建设。

2、乙方租赁甲方的养殖基地,乙方装修甲方提供的办公室的房舍,必须按照旅游观光的形式发展装饰,装修办公室房舍的外墙必须

喷绘,装修完工后乙方用不了的由甲方使用。(只给甲方四间用)

3、乙方装修甲方的大门口,大门口原有的养殖公司的字可以去掉,大门口必须采用电动门。

4、甲方为了方便乙方的后续发展,甲方同意乙方将现有的西面库房拆除,但乙方必须硬化4000平米的水泥地面,水泥标号足额达到质量,厚度为20公分厚,完成硬化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前。硬化4000平米地面上面留有树坑,景观灯坑。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5、乙方在2022年少交纳甲方10万元租金,用于甲方出资10万元硬化水泥地面,拆除的西面库房甲方不在向乙方要原来建库房的费用,夜间景观灯电源线必须在水泥地面地下穿管布线,水泥地面南面的边必须砌50公分高长城墙,上面抹水泥,勾砖缝。

6、乙方在租赁期间所生产经营的项目,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和违法活动,如有出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租期内,不得转租他人。

六、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占该土地,覆盖物归乙方所有,征地费归甲方所有。

七、甲方承包的土地未到期,由于国家政策有变,不让承包该土地,这是意想不到的,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八、如出现自然条件和不可抵抗的条件,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按合同法办理,意想不到的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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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

乙方因矿区扩建,需要租赁甲方的部分土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租赁土地协议:

一、甲方将本村地名叫______土地________亩租赁给乙方用于矿区扩建。

二、乙方租赁甲方的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 ______,共计______亩(见附图)。

三、租赁期30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租赁费30年,每亩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乙方租赁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但需要甲方协助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六、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它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担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甲方办理不当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有权在所租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交纳费用。

八、在合同期内乙方因经营需要或其它项目,矿业开发

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如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双方均有权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如双方违反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十

一、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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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岭塘村

16、17村民小组 乙方:(承租方)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岭塘村村民曾海源

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土地租赁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把其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岭塘村

16、17组崎岭约23亩山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地界:东至崎岭与大岭脚之间中心为准;

南至岭塘村13组山岭地(界线已划清);

西至鹤塘塘城为准;

北至以打桩为准边缘。

三、租期为六年,即从2014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四、经林业部门测量整个场地面积为23亩,租金价格为每年叁万元整(30000元)。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三万元。

五、乙方租用期间,如国家征用本块土地,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几点:

1、乙方无权阻止征用;

2、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租用甲方的土地上所种植的树木、果木等所得的赔偿款归乙方所得;

4、乙方租用土地后,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工作,并保证相关的道

路正常通畅,乙方投资过程中如果有甲方人员影响乙方投资,甲方有义务做相关处理解决工作,如果因甲方人员干涉,乙方不能正常投资,合同即时终止,甲方将按租金五倍赔偿给乙方。

六、乙方租用期满后,乙方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七、乙方租用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用,该土地上种植的植物必须在两个月内迁移完毕,如超过两个月不迁移,归甲方所有。

八、在租用期间,如乙方转租给他人需告知甲方。

九、在租用期间,发生土地权属、界线纠纷,甲方协商解决。

十、在租用期间,如果乙方中途放弃租用,租用地上的一切归甲方所有。

一、在租用期间,政府所需手续,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甲方可以协助,反应由乙方负责。

十二、在租用期间,乙方不能以此土地作为担保抵押。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2014年5月9日

推荐第7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证方:

为加快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好八斗镇苗木花卉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坐落于八斗镇的的土地整理复垦范围内的耕地租赁给乙方,该地块东起, 西至,南自, 北至, 实际丈量面积为亩(其中可耕地面积为亩,),用于发展苗木花卉基地。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年日至月 为年。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若国家土地政策发生变化,双方无条件服从国 家政策,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金额及结算方式

承租地块可耕地租金第一年每亩年月月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清第一年全部租金元 (大写)。

以后可耕地租金每年每亩以实物中籼稻500斤(按国家规定肥东县范围内中籼稻价格)折现金兑现,每年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逾期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滞纳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土地给乙方经营使用,所提供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场前,平整好村民土地(具体标准参照肥东县八斗镇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场地平整要求),并完善调整土地的手续,确保乙方使用土地的合法性,保证甲方村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与乙方交涉土地问题。

2、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合同租金。

3、租地界限明确后,甲方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与生产,租赁期内,若村民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并解决予盾。

4、甲方不得破坏、阻塞外出交通道路,保证乙方道路正常通行。如甲方公共道路因人为破坏、阻塞,造成乙方苗木不能及时运了、运进,导致苗木死亡或达不到乙方预期收益,由甲方派出专人协助乙方解决。

5、乙方因植树、育苗、基础建设需从租地范围内的一切水域取水时,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与租地外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6、甲方积极协调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和林权证。

7、甲方对乙方的生产、生活设施,用水、用电、挖塘修路应给予帮助。

8、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享受国家、省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林业政策和帮助。

9、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治安环境。如若出现偷盗乙方苗木及其他所属物资,阻碍生产等行为,甲方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及时查处。

10、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生产、用工的自主权,同等条件下本村民组用工优先。

11、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所承租的土地交还甲方。地面苗木和不动产归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提出其他要求及进行干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12、甲方在租期届满前一年与乙方商谈承租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2、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仅与甲方发生租赁关系。

3、乙方按期付清租金,租金价格、计算方式、缴纳时间及方式如本合同第三条。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享有租地自主经营权,生产用工自主权。

6、乙方享有租地内的道路、水塘使用权。

7、乙方有权重新规划租地范围的基地布局,并根据需要建设林业生产附属设施及工程设施。

8、乙方租用期间,国家对退耕还林给予的相关经济补助,林业政策性补助归乙方所有。

9、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0、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0%的违约金。

11、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国家林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除由有关部门按照安徽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的租金。

12、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乙方在租赁期满前一年与甲方协商继续承租问题,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致解除合同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有权自行处理承租范围土地上的苗木、地面所有建筑设施等,乙方工作人员撤离后,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使用。

五、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

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②.甲、乙双方各自名称的改变(包括村、组撤并)。

2、在承租期内,如遇到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征收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土地,土地补偿款全部归甲方所有,租赁范围内土地上所有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3、对于本合同条款,甲方于法定代表人(签字)

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并获得通过(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村民签到表见合同附件1),并派出有授权的代表(授权委托书见合同附件2)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30日未能按时进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未到期前,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负责违约责任,赔偿乙方资产投资总额和在地苗木及其他所属财产价值的一倍。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未到期,不得终止合同,否则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年份的租金,作为赔偿。

2、乙方按期付清租金,否则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加收滞纳金。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月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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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地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租地界址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从年日至月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亩;年租金为,合同期总租金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交后用。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 1 -

3、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4、租赁期内,甲方本村人可在乙方租赁的土地内盖住房。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需盖10栋木房,10套牛圈,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公路以下“依几地坝子”可由乙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 - 2 -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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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概况

1、该地位于马跑泉村六队土地面积666.7平米(折一亩)。

2、现该地的用途为宅基地。

二、租赁方式

1、土地的租赁期为长期归乙方建房使用,不计日期,租赁价一共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亩。

2、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所有租赁费。

3、甲方划分给乙方的道路归乙方长期使用。

4、乙方住房前必须甲方负责入户通电、通水。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所有租赁费后,如遇国家单位征用该土地,所征一切补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证明人执一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证明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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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汉族,年月生,粮农,家住:腾冲县界头镇界明村陈家寨村民小组。

乙方:张有才,男,汉族,年月生,粮农,家住:腾冲县界头镇西山村荨麻场村民小组。

甲方在界头镇界明村拥有土地一地,乙方向甲方租赁该块土地,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签定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今后遵守、执行。

一、租赁土地的概况

1、土地坐落于界头镇界明村陈家寨社枢区木园头,面积为共约15亩,四至:东至陈立生和张有才界,南至陈世刚界,西至荒山,北至西山界。甲方想在此地植树造林因路途远不便管理,因乙方离此地近便于管理,甲方将此地租于乙方。

2、租赁土地为甲方耕地,现未种植任何农作物和树木。

二、租赁的时间

租期为30年,自2014年7月5日起至2044年7月5日止。

三、租赁金额及给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议,决定由乙方在所租赁土地上栽种秃杉管理,树木成材后甲乙双方五五分成,即各占一半。具体分成方式到时候由甲乙协商再定。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保证租予乙方的土地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四至无争议,如遇有争议,甲方必须自行解决至无争议至,不得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或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如合同到期后,乙方不伐,双方再议。

4.合同到期后,如果土地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风险承担

树木成林后,如发生虫吃风灾火灾或有人偷伐等一系列因素造成损失,双方共同承担。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约时,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此协议一式十三份,甲方十户各持一份共十份,乙方持一份,甲乙双方村委会各持一份。

公证单位(西山村委会):

公证单位(界明村委会):

甲方:

陈柱林陈李兴陈立权陈立强

陈立志陈立忠陈保林陈华林

陈东林陈有林

乙方:张有才

乙方证实人:陈绍权

二O一四七月五日

第11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将自己承租的非耕地转租给乙

方兴办企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特定本土地租赁协议书。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武港路××庄村段北,××有限

公司东侧,××公司西侧,具体位置见附图,北边长米,南边长米,东边长米,西边长米,合计平方米,折合土地亩。

二、租赁费

每亩:大写:

合计:大写:

三、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三日内交纳租赁费

的一半,计款元;另一半计款元,到年月日交清。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据

企业发展需要自主开发利用租用土地。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原因

需征用乙方土地,国家付给土地补偿金及地上附着补偿金全部由

乙方收取,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所有土地基建工程应由东王庄村承担,如乙方在一年内不开工建设,其所交租赁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块土地,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标准。

九、甲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此协议仍有效,乙方如更换法人名称或法人代表,经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此协议仍有效。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一切损失外,另付给对方20%的违约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月日

第12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其位于钦州市灵山县旁秦村的108平方米土地租

给乙方。该块土地的土地证号为灵集用(2011)第01-123号,土地的四至以土地证上的宗地平面图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为贰拾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第三条 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年,二十年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在签订本协议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租用这块土地后,这块土地的一切使用权属于乙方,

范中有及其直系亲属无权干涉。若签订协议后土地被国家征用的,土地、地上物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需要安装水电的,由甲方负责办理,费

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保证该土地无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的,甲方须

退还乙方全部租金,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赔偿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倍。

第七条 甲方不得转租、不得买卖、不得置换该地块,也不得擅

自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进行转租、买卖、置换或者擅自终止本协议的, 1

甲方须退还乙方全部租金,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赔偿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倍。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2014年

日乙方:2014年2 月日月

第13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居委会作为见证方):

土地坐落位置:公里处西侧,,面积平方米。

乙方因建实验楼,需要向甲方租赁土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临时土地租赁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1 .甲方愿将所承包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2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用于建设实验楼。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 .租赁期限:五拾年,从2012 年5月 9 日至2062 年5 月9 日止。 2 .租地金额:租金合计为元整,

3 .付款方式:土地交接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随即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因承包人变更而影响乙方租赁期限,也不因丙方人事变化影响该协议的正常执行。

4 .如因乙方使用该宗土地而引起居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丙方共同解决。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 .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3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土地面积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再转租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退场时由乙方负责清除地面建筑物,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丙方各执一份,乙方执四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手印)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居委会章):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县

第14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就乙方租用甲方在××产业园工业项目用地(以下简称项目用地)筹建××类产品扩建项目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用地简况

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位于××经济开发区内,处在××公路旁,交通便利,配套完善。该开发区是××政府重点打造的食品工业园区,规划为现代食品制造工业的生产与服务。

第二条项目用地的相关约定

1、甲方同意将上述产业园内××亩工业用地整体租给乙方,租用期为××年,用于乙方的××类产品扩能及与食品制造业有关的项目建设。

(1)、租金按亩计算,经参考××市同地段的土地租赁价格,适当考虑甲方在工业园区内为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经双方约定,每亩土地的租金为每年××元,全部租用土地的年租金合计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该地块上建设××产能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内免收租

金,从项目建成竣工投产开始计收租金。

(3)、开始计收土地租金后,乙方应在每年的六月底前将全年的租金向甲方支付完毕。该租金标准可根据所在地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每三年协商调整一次,调整的幅度在上期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

(4)、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对该土地拥有优先租用权,续租期为××年。如甲方在任何时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均有优先受让权。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仍需租用上述土地但甲方收回不租,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搬迁生产设施及重建的全部费用。

2、项目用地建设范围为:地上按规划指标要求条件确定的范围;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垂直深度为:按经审批的规划建筑物室内地台±0.00 米垂直以下15 米。

3、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面积的7%。不能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项目用地附着物的权属约定: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土地投资建设食品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乙方对该租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等附着物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5、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及报审要求:必须由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根据上述规划条件编制且规划方案须报容县建设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为毛地,但需确保没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任何第三方的物上请求权。项目地块周边(即××亩范围外)按城市规划设置的道路的给、排水及道路等市政配套工程建设由甲方与当地政府负责完善,与乙方无关。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地块为其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使用权,该土地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如有产权纠纷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土地适用于乙方建设食品生产设施并不受当地政府部门的规

划限制,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每年的六月份将全年的租金向甲方支付完毕。

2、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土地界址范围内按上述第二条第2至第5款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使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其他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该地块上建设的食品加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工业用水排放及噪声达到国家有关环保的标准要求。

4、乙方保证租用该土地的用途为建设食品生产项目及相关的附属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另作他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土地用途,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使用项目用地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主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终止本协议的,应当赔偿××万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已经投入的资金、守约方的可得利益、守约方为此支付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违约方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整改至符合守约方要求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已经投入的资金、守约方的可得利益、守约方为此支付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有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用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土地租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

法律效力。

第十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于首页标明的日期签署,特此为证。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第15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枫香乡鸳鸯湖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石阡县茂林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110亩,其中:田46亩,地64亩。座落在枫香乡鸳鸯湖村。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五年,从二○一二年三月八日至二○一七年三月八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鸳鸯湖村村民委员会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付款时间

(一)、土地流转租金:(1)租金:田每亩按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地每亩按150元现金支付。

2、租金支付时间:乙方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现金的方法给农民。农民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一)、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持,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二)、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损失(协商)。

(三)、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群众同等候遇。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六)、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

(七)、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损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损失由甲方赔偿。

九、合同期满

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合同清偿

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补给甲方农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交纳复耕保证金后,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费除。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第16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田阳县汽车修理厂

承租方(乙方):覃运普,广西兴业县沙塘镇新圩村金牛岭16号.452501195402284758 甲方为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改善职工福利,现经职工同意决定,将田阳县汽车修理厂的闲置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现状:因田阳县汽车修理厂已停止经营多年,现土地闲置,职工待企业改制,政府安置.

二、出租土地位置:田阳县汽车修理厂

三、出租土地面积:以田阳县汽车修理厂《宗地图》复印件的红线范围内,租地为《宗地图》复印纸附图双方签字为准.

四、租期:在政府没有征用情况下,租期订五年从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止.

五、在租期满5年后,若政府还没有开发使用地,也没有开发商征用,甲方继续租给乙方,协议重签.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为每年伍万元整(50000.00元)双方签订协议书当日,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以此类推.

七、乙方平整场地和经营中产生的所有责任及各项投资费用,由乙方本人承担,跟甲方和政府无关.

八、在租期内,若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征用需要改制职工时,本土地租赁协议书终止,甲方、政府及开发商不给乙方任何赔偿,包括乙方各项租地投资费用和搭建房屋铁棚等都没有赔偿, 乙方应无条件在两个月内自行拆搬走租地上所有货物及搭建场.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跟甲方、政府和开发商都无关.

九、甲方只租地,乙方经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甲方出让租地给乙方作为停车,仓库铺面房子出租使用.十

一、乙方在经营中,应当优先安排甲方职工就业.十

二、乙方在施工中,甲方出面协助工作.十

三、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十

四、本协议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田阳县汽车修理厂 乙方:

日期:

第17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北京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项目

乙方拟通过土地租赁在XXXXXX。

二、租赁土地坐落及面积

乙方拟租赁土地为国有土地,坐落于XXXXX,土地面积为XXX平方米,四至如下:东至:XXXX;南至:XXXX;西至:XXXXX;北至:XXXXX.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将前述河奎村特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使用,即为“土地租赁”方式。乙方享有将土地使用权。

四、租赁费用

经双方商定,土地租赁费用为每年XXXX元人民币。租赁费用五年调一次,安该费用为乙方取得租赁地块土地使用权之所有费用。

五、甲方保证

1.保证拟批租地块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问题;

2.保证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当地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保证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备双方约定的配套条件;

六、乙方保证

1.乙方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租赁方;

2.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土地批租费用。

七、土地利用要求

1.乙方租赁土地用途为家禽养殖业。

2.土地使用年限为1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有权提出续期申请,并在获准续期后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

八、生效

本协议由甲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签订于XXXX。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8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承租乙方位于尚未使用的土地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相互理解、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一、乙方同意将合法拥有的位于尚未使用的土地共计平方米(长约米、深约米,土地四至见附图)租赁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

甲方承租期为六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甲方承租期间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和建设。甲方承租后需要基本建设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共同办理批建、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

三、土地租赁使用费

每年度土地租赁使用费万元整(¥万元)。

四、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费一年为一个支付期,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在以后的合同租赁期内,甲方于每年的同一时间向乙方支付租金。

五、协议签定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十五日内保证为甲方进驻工地,甲方可以对该土地进行规划和建设。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由乙方负责拆除、移除,甲方按照国家拆迁补偿规定进行一次性补偿。

2、乙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并且完整无异议,无任何经济、法律、责任等纠纷,保证该土地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否则,乙方将承

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六、施工保证

甲方开始施工后,乙方应提供临时用电、用水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需保障甲方施工要求。

乙方尽力保证甲方在施工和运作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如遇有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和干扰甲方施工时,乙方应出面协调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与义务,否则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

2、乙方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按规划开发和建设有关手续等。

3、由于第三者向该土地主张权利或者当地村民以土地所属权利阻挠甲方施工,造成甲方不能对该该幅土地进行规划、开发、建设和正常运作时,乙方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4、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能将该土地进行抵押、担保、转让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协议到期,如乙方继续出租,甲方若有意继续租赁,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乙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租赁或购买权。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协议变更或解除的善后事宜,甲乙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处理。

4、甲乙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且该行为不可纠正或违约当事人本可以纠正但不予纠正,在收到守约方的纠正说明后十日内仍不纠正或没有作出令守约方

满意的补救措施时,手预防有权提出异议,违约方须对其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进行赔偿和承担。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变更、终止协议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

九、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商定,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签合同,甲方在该土地上的不动产钢结构厂房(不包括可移动、可拆卸的设备、设施等动产)无偿赠送给乙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重新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可诉诸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年月日

月日

第19篇:土地租赁协议书

土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男, 岁,族,金堡乡村村民,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唐治辉,男, 24岁,侗 族,镇远县金堡乡绞巴村村民,身份证号: 522625198607094315(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对租赁土地亩约平方米农村土地具有合法承包经营使用权负责,土地租赁协议书,协议书《土地租赁协议书》。 如有存在土地经营使用权的纠纷问题,由甲方出面解决。

二、甲方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有偿出租给乙方开办汽车修理厂,租赁期为5年,自2010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

三、在达成协议租赁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将该土地另行转让或者出租、出卖。

四、甲方同意将其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月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元。

五、在本协议5年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使用该土地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并有权要求乙方将附着于该土地的厂房全部迁出。

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除将该土地用于开办汽修厂相关设施和场所外,不得将租赁范围内土地另作他用,更不能转让、转租或者出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

七、在本协议5年租赁期内汽修厂一切手续开支和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无任何附加条件,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20篇:租赁土地协议书

租赁土地协议书

甲方:向静 住城关镇玉屏街101号

乙方:肖龙江 住绮陌乡山架山村

协议内容:

由于甲方2003年向乙方租用的土地期限已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继续向乙方租用,特立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原甲方租用的土地继续租赁给甲方使用,每年租金为贰仟元(2000.00元)。

二、租赁时间从2011年6月10日起计算,三年内租金不变。

3、甲方租用期间,乙方可以转让此地,但转让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4、出售单价,若甲方愿意购买,必须优先甲方。

5、若三年之后,乙方未能转让,甲方愿意继续租用,租金提高不超过10%。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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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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