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协议

2022-04-30 来源:协议书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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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1 年月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市订立:

受让方: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XX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大陆内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2011年月日。

2.评估基准日:2011年月日。

3.资产评估报告:以2011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甲方委托YYYYYY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写。

4.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乙方应转让给甲方的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其他资产。

5.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6.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甲方。

2.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乙方受让乙方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起,甲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乙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甲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所拥有的拟向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乙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甲方转让,包括: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乙方的所有机器设备、配套设施、办公设备及其他资产。

第四条 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乙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乙方仍处于享受第三方承诺履行转让资产的售后保修、售后服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由甲方代替乙方持续享有上述转让资产的售后保修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第六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为: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以佰拾万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转让价格的30%作为订金,余款由甲方分期支付,签订合同之日起次月支付一期,每期万元。

3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国内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乙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甲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

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内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乙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乙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乙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甲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除已向甲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乙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乙方为一方的或以乙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乙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乙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乙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甲方。

7.截至交割日,乙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乙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2)除已向甲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乙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3)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9.乙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甲方披露。

10.于交割日,乙方的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1.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2.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 甲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甲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甲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甲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乙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甲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则乙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 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八条 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持_两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

二、有关转让资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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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协议范本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6-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公司资产,乙方在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_________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______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号,地号为_______的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_______年。

2.座落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公司院内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______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市审计事务所双审验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总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_________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_________份。

4.______公司所属“_________”牌、“_________”注册商标。

三、原_____________总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______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总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_________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1.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_________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

资产转让协议范本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6-11

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_________为准。

(5)享受_________市最新优惠政策。

2.货源保证供应方面,_________市政府承诺:

(1)贷款发展地方_____饲养业,扶持_____,建立固定、集中的享有独家__________。首先保证为乙方新办企业日提供生产用原料_____________吨以上,若达不到上述标准,_________市政府负责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如市场发生变化,导致乙方新办企业______________吨上下浮动_________%时,乙方新办企业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_____协议约定的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具体调整。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_____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_____时,_________市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保证乙方新办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_____,该合理价格应以__________及周边地区同期平均收价为参考价确定。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_________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订鲜奶供应协议(协议见附件_________)。

3.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4._________市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_________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_________市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_________市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_________万元付至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企业改造试车正式投产同时日产________吨时,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_____万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待_________有限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收购______公司金额款项_________万元的剩余款每________年付一次,_________年内全部付清(另有还款明细)。

5.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_________%付给甲方做为充抵收购款,另_________%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订_________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_________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_________总公司对外签订的三份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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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6-11

a href=\'\'>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

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订协议为准。

3.乙方在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后,另投入_________万元对设备进行改造、维修。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善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有关奶源协议的落实,如由于未能落实影响乙方正常经常,则甲方应按乙方正常收购价格按天数赔付乙方。

3.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_________%计赔损失。

4._________政府应保证乙方奶源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七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_________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7.鲜奶供应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相关部门各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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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 的债权:

债权金额大写小写

(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大写 小写 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大写小写 ,并按大写 小写 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推荐第4篇: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__ 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____ 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__________ ,并按_______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实物资产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实物资产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 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转让价款在___ 年___ 月___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款后,将出让资产交付受让方,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资产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资产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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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东莞市。。。。。。。。。的整体资产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东莞市。。。。。。。。。的所有资产以贰拾陆万元(¥260,000.00)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

2、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贰拾万元(¥150,000.00)。支付第一期款后,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控制,甲方退出。

3、待甲方将所有资产交由乙方后,乙方支付剩余款项陆万元(¥60,000.00)。

第二条 保证

甲方向乙方声明和保证:

1、甲方为合同标的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担保、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资产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5、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

6、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模具厂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1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收到第一期款后两周日内办理完毕所有转让事宜,必要时乙方协助。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付款。第四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及转让变更登记之日前,模具厂对外无任何债务、担保。如有,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亦不得以模具厂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2、如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按剩余款项的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手续的,则按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东莞市。。。。。。。。。资产对外无任何债务。若债权人要求模具厂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模具厂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甲方应在模具厂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三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乙方也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履行付款义务。若甲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模具厂,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银行同期银行利率的三倍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协议签定地为东莞市东城区。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保证人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保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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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1.甲乙双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以协议转让方式,由甲方向乙方转让截止至基准日的本协议附件1所示的标的资产。由于在中国目前法律下不存在资产包整体所有权的概念,本协议项下资产包转让即为资产组合转让,实质上系各具体资产的集中交易安排。

2.拟转让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个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在性质上存在部分不能收回的风险。乙方在尽职调查和充分理解不良资产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上述不良资产,并自行承担签署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

3.甲乙双方已就签订本协议获得的必要批准及所有授权。

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标的资产转让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

1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1标的资产:指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乙方受让的本协议附件1《资产转让清单》所示的债权,实物资产以及其他相关权益。

1.2前手:指甲方全部或任一的直接或间接的交易前手,包括A公司、B公司及向原始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原 银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1.3转让价款:指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乙方受让标的资产所应支付的价款。1.4资产文件:指甲方保管和持有的与确定和行使标的资产权利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贷款协议;甲方与前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法院判决、裁定;抵债协议、重组协议等处置文件;催收、申请执行等主张权利文件;抵押权证、实物资产产权证书等文件。

1.5抵债资产:指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第三人提供的用以抵偿债务的资产,也即指甲方基于债权清偿而取得/可能取得的资产和/或权利,包括动产类的机器设备、不动产房屋建筑物及其土地使用权等。

1.6第三方协议:指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和/或“前手”已与第三方签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已提交或尚未提交管辖法院的执行和解协议、“抵债资产”租赁、委托管理、仓储保管、供水/供电协议、处置服务、律师代理协议。即最初由“前手”签署,后随标的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涉及第三方权利和/或义务的前述协议。但甲方不保证知晓涉及标的资产的前述全部协议。 1.7基准日:指甲方确定的计算机的资产账面本金及利息余额的截止日,即2017年 月 日。

1.8交割日:指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已经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应当开始移交资产文件的日期,即甲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9过渡期:指自基准日起交割日完成日的期间。

1.10附件:即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包括:

1、《资产转让清单》。

2.转让标的

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甲方向乙方转让、乙方自甲方受让的本协议附件1《资产转让清单》所示的各项资产以及其他相关权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

2.1债权资产:指截止至基准日的主债权、从权利以及由此转划的其它相关权益的通称。其中:

(1)主债权:截至基准日,本协议项下债权总额人民币 元。即:A公司债权。

债权依据为

主债权账面余额情况详见《资产包清单》。

(2)从权利:指与主债权相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等附属权利。

(3)其他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A、基准日前,甲方及前手因管理、处置需要与《资产转让清单》中部分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第三人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协议、和解协议、抵债协议,或接受法院抵债裁定,而这些协议并未履行完毕或对抵债资产尚未取得处分权。因此,乙方受让的对该等债务人(包括担保人、第三人)的债权,已从原始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化为前述协议项下或法院生效裁定所对应的权利。

B、甲方及前手可能因实现主债权及(或)从权利而垫付及(或)预付的、至基准日尚未收回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税、费等。

3.债权资产转让

3.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转让标的资产,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标的资产。

3.2与本协议附件1《资产转让清单》内所示的各项资产以及其他相关权益,以及相关的费用负担、风险等事实上及/或法律上的瑕疵,也同时转让给乙方。

4.价款及支付 4.1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

4.2转让价款的支付

4.2.1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已于本协议签订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剩余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元(小写: )乙方必须在201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成。

乙方应将价款划转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4.2.2支付日期以转让价款实际到达甲方账户日期为准。

4.2.3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以乙方为付款人的收款凭证。

5.债权资产的交割 5.1交割条件

在甲方收悉乙方按照本协议4.1条约定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甲乙双方应于交割日开始进行标的资产中债权资产的交割事宜。 5.2交割前的准备

交割日前,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审阅并核对标的资产文件,双方共同编制并签署资产文件清单。资产文件清单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持有。 5.3资产文件的交割

5.3.1甲乙双方约定于甲方住所地进行本协议项下资产文件的交割。

5.3.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于交割日起依照双方共同编制的资产文件清单向乙方支付其在本协议签订时掌握的全部标的资产文件(原件及无原件情况下的复印件)。

5.3.3标的资产文件的交割以甲方现实持有为前提(对于涉及标的资产以外债权的相关转让协议或类似文件,甲方只移交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若因与确认和实现标的资产相关权利有关的文件资料缺损而导致甲方文件无法向乙方交割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甲方的前手追究任何责任。

5.3.4乙方接收甲方移交的标的资产文件后,应即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甲方将标的资产文件移交乙方,即视为甲方完成交割义务。乙方拒绝接收标的资产文件(或)及拒绝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不影响甲方交割义务的完成。

5.3.5交割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实物资产权属文件,如实物资产需要并能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应予必要的配合;如甲方在交割时未占有并有效控制实物资产,或者实物资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交付与实物资产相关的文件、证书(如有),即视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实物资产。 5.3.6甲乙双方应于交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文件的交割。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接收,甲方不承担自己方违约之日起标的资产文件毁损、灭失的风险,但甲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5.3.7甲乙双方约定,标的资产所涉第三方协议项下甲方或其前手的权利与义务由乙方承继。甲方于交割日同时开始向乙方履行交割该类第三方协议的义务。 5.4交割后的合作

5.4.1甲、乙双方应在标的资产转移后的60日内,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的事实通知借款人、担保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5.4.2标的资产项下涉及的抵债资产,如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或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自甲方向乙方移交其受让或承继该等抵债资产的法律文件或权属证书(作为标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一部分)之时起,甲方就其依法享有的权益转移至乙方,应乙方之合理要求,甲方可在标的资产转移日后提供必要的文件,以协助乙方实现对该等抵债资产的占有或控制,并配合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领取该等资产的时间和地点,并按照该书面通知的规定向乙方交付该等抵债动产,乙方逾期受领的,需自行承担相应动产在规定期限毁损、灭失的风险。

虽有上述约定,乙方在此进一步确认,鉴于甲方受让或承继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权属证书缺失、第三人享有优先权、不为甲方实际控制、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税费及抵债资产性能低下、质量残次等情形,乙方特此承诺,任何情况下,其将独立承担对该等抵债资产实施占有、控制、处分或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放弃就抵债资产提出任何异议或瑕疵的权利(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并自主负担抵债资产项下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应付未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5.4.3标的资产转移后,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必要的债权转移证明文件,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贷款债权所涉及的诉讼(含执行)主体变更手续.5.4.4如标的资产证明文件中缺失部分对于乙方主张和行使贷款债权具有重大影响的借款合同、借据、债务重组协议、催收证明、物权担保登记凭证或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原件,且甲方受让贷款债权时亦未获得相关文件原件的,甲方在贷款债权转移日后应协助乙方降低因该等文件原件缺失而可能遭受的损害。虽有上述规定,乙方不得以文件原件缺失为由拒绝付款,甲方不承担提供其并不占有的上述文件原件的责任。

6过渡期标的资产管理和收益

6.1甲乙双方确定,在交割日前标的资产仍归甲方享有或持有,甲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

6.2在本协议生效后至乙方付清全部价款时止,甲方拥有对标的资产的自主管理、处置权,但:

(1)甲方处置标的资产前应向乙方通报相关情况,征求乙方是否同意处置方案的意见。

(2)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处置方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同意甲方处置方案。

6.2.1乙方不同意甲方处置方案的,应收到甲方处置方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处置方案确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全额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处置方案。6.2.2如果乙方同意甲方处置方案的,合理的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自基准日至债权转让通知之前的,对于与债权资产有关的下列重大事件,甲方应在收到相关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转告乙方:

(1)债务人、担保人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被撤销、关闭;

(2)债务人、担保人的主要资产(含抵押物、质押物)被第三方申请诉讼保全或被强制执行;

(3)债务人、担保人分立、合并、被出售、被收购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政制;

(4)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就甲方或所有权人对债务人、担保人提起的诉讼、仲裁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裁决。 6.4过渡期的收益

甲乙双方的约定,标的资产一经交割完成,甲方在过渡期内就标的的资产所获得的收益(包括现今、抵债资产等),由乙方享有。

但在基准日前发生的甲方及其前手应得得、至基准日尚未分配或受领得租金等财产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收到前述款项后五日内返还甲方。

7声明和保证

7.1.1签约和履行得资格保证: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得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得相应授权或批准。

7.1.2所有权得保证:甲方时标的资产的合法权利人,并有权于交割日将标的z资产转让给乙方,但因第三方原因致使甲方未曾实际受让并享有的标的资产除外。7.1.3标的资产文件的保证:甲方将其实际占有的、与确认和行使标的资产项下权利有关的法律文件均纳入标的资产文件中,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诈的情况。 7.1.4诚信管理的保证:自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甲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与处置标的资产,不采取不合理地损害、放弃标的资产项下权利的行为,不采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7.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7.2.签署和履行资格保证:乙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标的资产,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乙方承诺在受让标的资产后,保证不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74号)所明示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即禁止购买标的资产的主体转让标的资产。

7.2.2非欺骗保证: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诈的情况。7.2.3审慎调差和独立判断保证:

7.2.3.1乙方已知悉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性质,并已通过尽职调查确认甲方有权就标的资产进行对外转让。

7.2.3.2乙方确认,基于标的资产的特殊性,甲方就转让的标的资产只进行现状出售,乙方独立判断标的资产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乙方已经认真审阅了截至基准日的标的资产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乙方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资产的所有风险、瑕疵。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7.2.3.3乙方知悉,乙方在受让标的资产后,对于标的资产中债权所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并且,该等债权存在有无法胜诉的可能。 7.2.4乙方特别承诺

7.2.4.1鉴于甲方在从相应前受受让标的资产时,已承诺不向相应前受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前手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承诺自权利转移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前手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7.2.4.2如果于交割日后,发生或发现甲方虽已尽合理审慎义务但未发现的标的资产瑕疵或缺陷,乙方自行承担该等瑕疵或缺陷导致的权利实现风险,而不得要求解除或终止本资产包转让协议,或要求甲方给予其任何转让价格折扣,或给予其任何补偿或赔偿。

7.2.4.3乙方确认,本协议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解除本协议或减损本协议效力的其他任何权利。7.2.4.4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已与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相关第三人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以物抵债协议等协议,乙方继续履行。

7.2.4.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由甲方处受让的标的资产依法行使权利。

8违约责任

8.1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在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前提下,因甲方过错未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履行标的资产交割义务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1.2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它义务并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8.2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则甲方有权:

(1)解除本协议,乙方前期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未付价款的五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及其代理人已经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留,不足部分由乙方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8.2.2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声明和保证或其它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9保密

9.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其对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得到的对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因履行本协议需要或非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披露,各方进一步确认,其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其任何关联公司、雇员、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人员非法使用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资料。9.2保密义务因以下情形而免除:

9.2.1保密信息非因保密义务人违约而公开;

9.2.2在诉讼、仲裁或者配合政府行政执法等活动中依法知悉或者披露的;9.2.3甲方应主管、监管的部门要求披露或报告的。

10本协议的生效、变更、修改、或补充

10.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如果本协议的某条款被宣告为无效,应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效力。

11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对方该争议的存在或要求开始协商后五日内,双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通知和送达

12.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甲乙双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以下地址,或双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12.2本协议规定的通知应以挂号邮寄、

专人、EMS或类似的快递公司、图文传真、电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通讯地址方为送法。如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EMS或类似快递公司送达,以经正式确认的送达日即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的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电报或电子邮件传送,则发送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为送达日。

13其他约定

13.1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应以本协议为准。

13.2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

13.3本次债权转让发生的费用,本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法律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执行。

13.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资产转让清单 附件2:档案移交清单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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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协议

资产转让方(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资产受让方(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本次非经营性资产出售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

1.甲方将其所有的“海南昨夜星辰有限公司(下称“海南星辰”)应收账款”的权利,共计人民币11893.64万元(人民币),以出售的形式转让给乙方。

2.甲方所有的“海南昨夜星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权利包括:

(1)用于投资海南**函授学校及坐落海棠湾镇的学校建设等项目的资金,合计 万元(人民币)。

(2)用于投资海南**函授学校的资金 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转让资产的价格

1.经双方协商,甲方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转让资产转让给乙方。

2.鉴于乙方法定代表人戴増水拥有甲方 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因此乙方受让资产支付对价的形式由甲乙双方商定的形式抵消。

第三条 转让资产的移交

甲方与乙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以及风险和收益转移至乙方。 第四条 合同的签订及生效

本协议签订于 省 市。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其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订明的各项义务,不会因其无权签署本协议而导致本协议无效。

(2)标的资产为甲方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第六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1)其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订明的各项义务,不会因其无权签署本协议而导致本协议无效。 (2)用于购买甲方资产的资金为乙方合法拥有。 第七条 税收和费用

因本次资产出售发生的税收、过户等费用,由双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等赔偿并不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延期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其延期或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原因。

2、免除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协议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和转让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转让方:

(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受让方:

(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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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 和 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协议签订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 市。

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和受让方以下合称“双方”)

鉴于:

1.转让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受让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本协议所约定的资产转让顺利完成。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界定如下:

1.转让资产:在本协议的附件中列明的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 的所有与第三人签订且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应收款及合同应付款;此等资产现在位于中国 。

2.工作日:即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但是中国的法定假日除外。

3.协议生效日: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

4.协议签字日:本协议双方在协议上加盖公章,并且双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上签字之日。

5.成交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所有的日期,即协议生效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中国法律:中国境内于协议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中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命令、通知、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受让方转让附件(资产清单中)列明的所有资产。

2.受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转让方处受让转让资产,并全部移交受让方占有并处置。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于成交日一次性成交。

4.自成交起,受让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三条 转让资产

双方同意, 转让资产包括转让方于本协议附件所列合同中所有的应付款和应收款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其它约定

1.如果转让方已经为转让资产购买了保险(任何种类),并且该等保险在成交日仍然有效,则转让方应该于成交日后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该等保险的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变更为受让方;

2.于成交日,转让方应该向受让方与转让资产一并提供转让方于成交日前(含成交日)的所有客户(不论客户重要与否)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于成交日,由受让方接收转让方因本次资产及业务转让而须移交给受让方的在编员工;

4.转让方承诺,于成交日(含成交日)后,转让方不得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生产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受让方届时正在 生产的产品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生产与受让方届时正在生产的产品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济实体。

5.转让方承诺,于成交日后,如果转让方得知任何与受让方在成交日(含成交日)从事的业务有直接关系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机会和潜在的客户),转让方应该首先尽快向受让方提供该等商业信息。

第五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于 前付清。

第六条 转让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转让方向受让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转让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转让方的董事会已经以决议的形式批准了该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转让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转让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资产,该等转让资产或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不受任何抵押权、质押权或第三人对于转让资产的权利主张的限制;受让方于协议生效日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转让资产的权利;转让资产并不会因中国法律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压,或者被施加以抵押、留置、质押和其他形式的负担。

3.转让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对于转让资产的权利的行使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并无任何第三人提出关于上述权利的权利要求;于成交日后,受让方对于转让资产的权利的行使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

4.截止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已就全部转让事宜通知了所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第三人。其中转让资产的债务部分的转让已获得相应第三人的书面许可,债权部分的转让已书面通知相应第三人。

5.转让方没有在转让资产上作出任何能够或可能导致在协议成交日后(含协议成交日)于转让资产上产生有利于第三人的抵押权、质押权或者其他权利和/或利益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6.截至协议成交日,转让方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有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

7.转让方已经向受让方披露了受让方于成交日后正常行使转让资产的所有权所需的关于转让资产的信息,并未保留任何一经披露便会影响本协议的签署的信息。

8.转让方在协议签字日向受让方同时交付资产清单。

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的效力追溯至协议的生效日,并且在协议签字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 受让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受让方向转让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受让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受让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且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合法授权,受让方的董事会已经以决议的形式同意了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

3.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1.双方同意,将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竭尽各自的最大努力,尽快完成为使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生效所需要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促使第三人签署任何文件或申请,或者获取任何有关批准、同意或许可,或者完成任何有关的登记和备案。双方进一步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在成交日前达成补充协议,以使转让交易得以成交。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另一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

2.在成交日后,如果发生转让方于成交日前(含成交日)未向受让方披露的关于转让资产的债务纠纷或其他权利争议时,转让方应竭其最大努力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和受让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受让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转让方应赔偿受让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进行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 协议的完整性

根据中国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仲裁机构裁决为无效,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 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 税项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根据中国法律而各自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而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的税款或费用,应该由双方平均承担。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严重的流行性传染病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条 附件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注册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生效;任何修改和补充是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和/或享受其根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和/或利益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和/或利益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和/或利益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和/或利益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转让方及受让方的权利或补救措施应是累加性的,并不排除双方依照中国法律所享有的其它权利和补救措施,亦不排除于成交日后中国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所赋予的其它各项权利和补救措施。

5.本协议双方确认,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对本协议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授权各自的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在中国 市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本页以下无正文) 《资产转让协议》签字页

转让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第9篇:资产转让协议(宾馆)

**宾馆转让协议

资产转让方(甲方): *****宾馆

所: ***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 徐** 注册 资本:*********圆整 经营 范围: 宾馆

资产受让方(乙方): ******** 鉴 于:

1、甲方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以下简称“目标企业”);

2、乙方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甲方法定代表人徐**于 20*** 年 ** 月 ** 日承租了 **省*********单位 面积约为 ****** (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平方米的物业用于酒店经营,该物业注入甲方使用,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了装修,目前该“目标企业”现拥有客房、办公室、员工宿舍、会议室、餐厅、停车位等酒店经营配套设施(详见酒店平面图),由于调整经营方向,甲方决定对目标企业的与酒店经营有关的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进行转让;

4、乙方欲扩展 **省**市区域 的酒店市场,拟受让甲方的“目标资产”,用于酒店经营。

基于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资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目标资产”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企业”的全部酒店经营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收。

第二条、“目标资产”的范围

1、客房内资产

现有间客房内所有的电视、数字电视机顶盒、床、床垫、椅子、空调、客房装修等酒店经营资产;存在于办公室、员工宿舍、会议室、餐厅、停车位等的各项酒店经营配套设施。

(详见应交付资产明细表,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共同确认为准)

2、装修资产

附着于该酒店物业上的全部装修资产。

3、其他财产

以甲乙双方确定的资产交接[ ]年[ ]月[ ]日盘点确认结果为准。

第三条、“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 元人民币(大写:******元)。该收购价格已包含乙方为本次交易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各项税费等全部成本,除此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1、首次付款即定金: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

2、第二次付款:甲方与 **省*********单位 签订房屋租赁解除协议,然后在乙方与 **省*********单位 的房屋租赁协议签署后 五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3、第三次付款:全部目标资产交割完毕且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额转让价款发票 五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

4、第四次付款:乙方营业证照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但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半年内仍未办理完营业执照的,应当向甲方付清全部款项。

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为任何第三方支付转让款项,或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原则上乙方向**省*********单位租房应达到以下目的,如不能达到以下目的,则乙方将不与**省*********单位签订租房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自愿接受出租方其他条件签订租房协议除外。

1、租凭期限:乙方租赁该物业的期限为****年(包括4个月的免租期);

2、租金:年租金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650000.00),且租赁期内不递增。

第六条、“目标资产”的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资产交割,如甲方未在约定日期收到第二次付款,资产交割期限的起算顺延至甲方收到第二次付款当日。经双方清点及核查:“目标资产”实物品种、数量、现状,并书面确认“目标资产”全部交付后,视为甲方“目标资产”交付履行完毕。

2、如果甲方的“目标资产”交付数量或者质量不符或者故意损坏,乙方有权按减少物品价值的双倍扣除甲方的部分转让款。

3、自资产交付之日起,“目标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后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目标资产 ”后,有权根据乙方的需要把“目标资产”交给乙方的分公司进行经营。

4、从“目标资产”交付乙方后至乙方分公司成立日期间,乙方自已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此期间的任何责任,但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1、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交付资产前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其中包括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金、劳动争议赔偿及税费等)不在本协议签订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且不因此影响乙方对“目标资产”的所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2、甲方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后,依法进行必要的配合工作,以协助乙方能尽快完成乙方分公司的注册事宜及过渡期间的正常经营。如因甲方注册地址与乙方分公司系同一注册地址,导致乙方分公司无法注册,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前往工商机关办理住所地变更登记。变更完成期限以工商机关办理的实际时间为准。

3、甲方保证解决好现有“目标企业”的员工安置工作,乙方根据自已的需要决定是否招收“目标企业”的员工。乙方对“目标企业”的员工劳动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税费

1、与拥有、经营“目标资产”有关的,在“目标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一切税项和费用(无论该税项和费用是在“目标资产”交付当日或该当日以前或者以后征收或交纳),均由甲方承担,交付之后的一切税项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本次转让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垫付款项,甲方应按垫付款项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因本合同项下资产附着于租赁房产,如甲方为履行本协议导致甲方与**省*********单位,解除了房屋租赁协议,而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再租用房屋,则乙方必须履行全部的付款义务,向甲方支付1550000元作为资产损失方面的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由于甲方与**省*********单位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甲方必须与**省*********单位 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在甲方与**省*********单位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生效后,协助乙方与**省*********单位 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与**省*********单位未能在本协议签订后 三十个 工作日内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取得解租赁合同的法律文书),甲方须立即无条件的金额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意向定金。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2、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因甲方未按约定未变更“目标企业”经营地址而导致无法在该物业地址设立分公司,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乙方的转让价款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但甲方虽未变更经营地址,未影响乙方设立分公司的,乙方不得解除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

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明细如下:

1、应交付资产明细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协议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解释并管辖;

2、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推荐第10篇:资产转让协议(资产交易合同)

资产转让协议(资产交易合同)

(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

出让方:深圳市迪尔康假肢矫形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联系人: 电

话: 鉴于:

一、转让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深圳市迪尔康假肢矫形中心库存商品一批(详见《 评估报告》)。

二、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资产;乙方拟收购上述标的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交易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资产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1.1、甲方同意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为依据,以人民币 的价格将该“转让标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该“转让标的”。

1.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不含税)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保证对本协议书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该“转让标的”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

2.2、甲方所属的“转让标的”按照现状转让,甲方对其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不保证“转让标的”能满足乙方的任何功能需求。 2.

3、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第2款所规定的条件支付转让价款。

2.4、乙方已认真勘验“转让标的”,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对抗甲方。

2.5、甲方保证在乙方将所有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后,将“转让标的”所包含的资产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交货地点为

2.6、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办理“转让标的”交接手续并自行将“转让标的”搬离交货地点,装卸费用及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7、实际标的资产按看货时现状数量进行转让,甲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报告中的清单仅供参考,出货不再清点数量,乙方不得以数量、重量、质量等差异为由追究相关单位及甲方的责任,其最终结果不影响成交价。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对守约方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价款,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1%作为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迟延将“转让标的”搬离交货地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视为乙方抛弃“转让标的”。

乙方须拥有或聘请有资质的施工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拆解,若施工人员在拆除、搬离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任何财产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甲方和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产权转让有关税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因本次产权转让发生的佣金,由甲乙双方分别按与联交所的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因本次产权转让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联交所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11篇:资产转让协议(范本)(040322)

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 ]公司和[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鉴 于:

1.[ ]有限公司(“[甲方]”)是经 [ ] [ ]年[ ]月[ ]日批准,并经[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于[ ]年[ ]月[ ]日在[ ]依法组建的一间[ ] 公司;

2.[ ]有限公司(“乙方”)为在[ ]依法组建并合法存续的[ ]公司;

3.乙方根据其公司合同、章程的规定合法拥有的 [ ]资产(“目标资产”);

4.双方同意乙方将其拥有的目标资产转让给甲方,甲方将作为前述资产的受让方,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关的义务。

基于此,甲方、乙方就目标资产转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

[ ]有限公司(“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有限公司(“乙方”) 英文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定义和释义

2.1 在本协议(包括引述部分)中下列词语表示如下含义,根据文意所需另有规定的除外:

2.1.1“本协议”指由甲方与乙方于二○○ 年[ ]月[ ]日在[ ]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及根据双方协商对《资产转让协议》作出的书面修改或变更; 2.1.2“目标资产”指乙方拟转让给甲方的相关资产;

2.1.3 “保证及承诺”指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及附录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2.2 本协议中所指的任何附录及附件是指本协议内的附录及附件,除非另有所示,这些附录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

三、甲乙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做出以下声明及保证:

3.1双方均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2本协议是在双方的权力范围内、并经其正式授权而签订的,对其构成合法的、有效的约束力,且该义务可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予以强制执行;3.3本协议不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亦不违反双方的公司章程或对其或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

3.4 双方已获得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授权、同意、许可、登记或其他应有的条件且此授权、同意、许可、登记或其他应有的条件仍为有效。

四、目标资产

4.1本协议项下的目标资产分别是:

4.1.1乙方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即[ ]公司、[ ]公司的净资产; 4.1.2乙方对[ ]有限公司所享有的[ ]%股权投资;

4.1.3乙方本身拥有的资产:[ ]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机械设备。

4.2上述[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均独立核算,并依法执行国家的各项财务核算制度。

五、目标资产价值的确定

3 5.1双方同意,上述目标资产依[ ]资产评估公司为本次资产转让所作的专项评估确认的价格转让,即分别为[ ]公司净资产折价人民币[ ]万元;[ ]公司净资产折价人民币[ ]万元;[ ]有限公司[ ]%股权折价人民币[ ]万元;[ ]土地使用权折价人民币[ ]万元;[ ]房屋所有权折价人民币[ ]万元;[ ]机械设备折价人民币[ ]万元。上述目标资产作价合计人民币[ ]万元。

5.2上述目标资产净值至本协议生效和资产交割日,在上述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范围内,若有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本协议转让价格的确定。5.3上述目标资产价格的最终确定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为准,协议双方不作任何变更。

六、价款支付与资产交割

6.1甲方需在本协议生效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于双方完成资产交割手续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余款人民币[ ]万元于二○○[ ]年[ ]月[ ]日前结清。

6.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的产权转移手续,包括且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产权证变更登记、对外股权投资变更登记、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定手续等。

6.3 上述目标资产交割后,受让方即对上述目标资产的盈亏、资产安全等承担法律责任。

七、人员安排

本协议生效后,目标资产的原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按照“人随物走”

4 的原则,转由甲方负责安排,由甲方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予以安臵的权利义务。

八、文件资料印章的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与上述目标资产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且不限于财务资料、对外签署的正在履行的合同文件、资产的权益证书等,以及印章包括且不限于公章、财务印鉴等应向甲方提交,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由乙方保留的除外。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应保证其对目标资产拥有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利,且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冻结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9.2乙方应向甲方披露有关目标资产的真实状态,不得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重大误导。

9.3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移交目标资产及其文件资料和印章,并办理有关资产转让批准手续及资产交割手续。9.4甲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支付资产转让价款。

9.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次资产转让相关的批准、登记、公告等手续。9.6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须由双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费用负担

10.1除本协议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签署前所涉资产转让的审计、评估、政府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5 10.2本协议签署后因执行本协议及其附件而发生的政府费用、法律费用或交易费用由协议双方分别各自承担。

10.3本协议各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承担和缴纳的税收。

十一、保密义务

11.1协议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次资产转让无关的任何其他方泄露与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

1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

11.1.2因法律要求或为遵守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发出的强制要求而需做出的披露;

11.1.3向各自的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披露本协议或有关合作企业的资料,以取得专业意见;

11.2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所涉之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但因本协议14.1条的规定披露信息的,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且协议双方同意:各自促使其董事及职员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11.3信息披露费用和保密费用由承担披露义务和保密义务的本协议双方各自负担。

十二、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抗拒的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1.1.1宣布或未宣布的直接影响本次资产托管的战争、战争

6 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

11.1.2直接影响本次资产托管的地震、台风、洪水、飓风等;11.1.3直接影响本次资产托管的国内外骚乱;

11.1.4本协议签署后至资产转让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协议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12.2本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协议之全部或部分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直至本协议终止;但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时,乙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终止本协议。甲方收到该通知后,本协议应即时终止,但其终止不影响协议一方对于另一方因以前违反本协议之行为而产生或享有的权利。 12.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协议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协议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应由时间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公证。

十三、违约与赔偿

13.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提供虚假、遗漏和重大误导的信息,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均构成违约。13.2一方构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转让总值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3.3协议一方未有或延迟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构成对其先期有关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协议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

7 任何特定违约行为,不影响其对另一方任何其他违约行为的追究权利;协议一方单次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不排除其再度行使有关权利或补救措施;协议一方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不影响其行使任何其他的权利或补救措施。

十四、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4.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才能生效。生效的修改应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本协议:

14.2.1发生本协议第十二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无法履行;14.2.2协议一方违反协议规定致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其他规定

15.1本协议包括了协议双方之间的有关资产转让的全部协商内容并取代在此之间有关资产转让的所有意向及协议或补充协议。15.2在涉及资产转让之过程中,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并签订及采取其他有关的文件及行动。

十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 ],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为约束力。协议双方应执行裁决,仲裁费用败诉方负担。

8

十七、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 ]法律的管辖。

十八、通知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如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须用航空挂号加以确认,迅速发往并寄往有关方。一切通知和通讯应发往下列适当地址,直到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致:[ ]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传 真: 电子邮件:

致:[ ]有限公司

收 件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9 传 真: 电子邮件

十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 ]份。其余作为备用文件之用。

【此页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代表:

签署:

附录一: 附录二:

代表:

签署: 11

第12篇:有线电视网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有线电视网(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全部资产,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_________有线电视网: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有线电视网。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 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该等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转让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0.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3.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 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略)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略)

四、合同清单(略)

五、保险单(略)

第13篇:公司资产及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公司由某某、某某两人投资注册成立,其中某占股份90%,某玉占股份10%。现双方就该公司股份整体转让充分协商,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该公司占地面积多少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工业用地,现已履行挂牌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已建两幢厂房、一幢三层办公楼、门卫室一间、配电房一间、厨房一间,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该公司全部资产为上述土地及厂房,除此以外没有其它资产。

二、经双方商定该公司上述所有资产估价为人民币多少万元,转让方以人民币多少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该公司全部股份给受让方。

三、此协议签订日之前该公司全部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承担,若因此造成受让方损失,转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协议签订日之后该公司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担,若因此造成转让方损失,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此协议签订之日,转让方应将该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公章及财务章当场交付第三方保管。

四、受让方交付转让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合同订金,此款在该协议签订之日当场付清。

五、此协议签字生效后10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一次性交付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此款交付完毕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到工商部门履行该公司股东变更手续,所有涉及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六、剩余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受让方应在某日前一次性付给转让方。

七、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转让方应将该公司拥有土地、厂房等全部资产实际交付给受让方,土地、厂房等产权证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此协议一式叁份,转让方、受让方、工商部门各留存一份,签字当日起生效。

九、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人民法院管辖。

转让方:受让方:

第14篇:项目资产和业务转让协议

项目资产及业务的转让协议

本协议于[2012]年 [11]月[ ]日由以下双方在南宁市青秀区订立:

1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卖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南宁市xxx 2(以下称“买方”) 鉴于:

1卖方为一家从事XXXX项目的公司,其已与某某业务领域的商家(名单见附一)之间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简述了相关合作协议:

2卖方的机器设备需要放置于室外场地,与较多单位签订场地使用协议:

3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卖方有意出售并且买方有意购买卖方XXXX的全部资产以及业务。

因此,双方就相关资产及业务的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双方确认本协议没有倾向于任意一方的格式条款,双方均以清楚了解协议每一条款之真实含义,并自愿签署。

一,定义

1. 除非本协议中的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指卖方所属的带有显示器的XXXX的机器(含显示器,机器设备,主机)。

1.2指卖方通过XXXX提供给用户的商家优惠信息,从而获取信息服务佣金的业务或广告的业务;最终向零散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成为“商家”。

1.3 指卖方与商家或广告合作商家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

1.4 指包括但不限于商家合作协议在内的所有与XXXX有关的所有数据库,知识产权,营销渠道,营销信息,商业讯息,固定资产(附件二),流动资产,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所有资源。

1.5指卖方所有的a 对所有发明(无论可申请专利与否及无论可付诸与实践与否)及其所有改进所享有的权利,及所有专利、专利申请和专利披露,法定的发明注册及该等各想的所有重新授予、分割、持续、部分持续、修改、延展和复审的所有权利,以及法律或国际条约和公约所规定的该等各项所包含的所有权利;b所有使用的商标、服务标志、商业外观、标识、商号和企业名称,包括该等各项的所有翻译、改变、派生物及该等各项的组合,并且包括与该等各项有关联的所有商誉,以及与该等各项相关的是所有申请 注册和续展;c 所有的著作权作品、所有的著作权及与其相关的所有申请、注册和续展;d 所有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业务的信息(包括数据库、创意、研究和开发、专有技术、配方、组成成分、制造和生产工序及技术、技术数据、设计、图纸、规范、客户和供应商清单 定价和成本信息及业务和营销计划及方案);e 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包括数据和源代码及目标代码及相关文件);f 与前述各项有关的所有其他产权;和g前述各项的所有复制件 及有形体现(无论以何等形式或媒介)。

1.6指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涉及XXXX业务的所拥有的或所使用的全部注册商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各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技术资料、数据库、所有客户信息以及其他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信息、档案及资料 业务资源。

1.7指买方根据本协议项下的条件和条款购买转让资产以及受让相关合作协议所需向卖方支付的全部对价。

1.8指根据第二条转让资产的出售和购买完成。

1.9指资产交割之日。在任何情况下,交割日不应迟于 年 月 日

1.10 指卖方目前登记于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资料中的 依法持有卖方股权的股东:???

1.11指涉及到转让资产和业务的所有的质押 抵押 留置 担保权利 优先购买权 期权和其他任何的权利限制或第三方权利或任何的权利主张。

1.12指本协议的签约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指中国法定货币

1.14 本协议中所引用的条款和附件皆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本协议的正文和附件构成本协议的完整协议。

1.15本协议中标题仅为便利而设,不对本协议的解释构成影响。

1.16 卖方,买方等词语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包括他们各自的继承人个人代表和经同意的受让人。

二,转让资产的出售

2.1 卖方作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和条款将转让资产出售给买方,卖方承诺上述转让资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2 转让资产尤其包括:卖方目前运营的XXXX(设备)及所涉及的业务资源包括其涉及的设备权益 商标等一并转让给买方。

2.2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内容都不得被视为买方需承担与转让资产或某某业务相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三,对价

3.1双方都认识到本协议项下转让资产的出售和购买的转让均系为了双方的长期利益,出于该等认识,双方同意买方在本协议项下为购买转让资产以及为受让相关合作协议所需支付的对价总额:人名币贰万元整(大写)(RMB:20000.00);

3.2双方确认上述对价总额为双方共同接受并确认的且为善意,有偿,充分的对价,并且卖方承诺其不会出于任何原因而要求买方另行支付其他对价,亦不会对本条所确定的对价总额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或权利主张。

四,资产交割

4.1在资产交割时卖方应当:

4.1.1 如有涉及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国家版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转让资产范围内的版权转让。

4.1.2就转让资产中可以实际交付的部分,应当交付给买方占有。

4.1.3 允许买方进入卖方转让资产所在地占有或移取转让资产。

4.1.4卖方股东会和执行董事已经作出决议,同意卖方签署本协议,并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在从事某某打印经营活动。

4.2 具体交割步骤共分四个部分

4.2.1资金结算的交割:

自本协议签署之后第二日起,某某某传媒的某某打印业务,所有者信息及收款账号,结算系统全部改为买方指定账号。

4.2.2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后买方有权随时将卖方业务的运营单独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 商号。

4.2.3 运营系统的交割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后卖方将包括但不限于XXXX业务员的运营管理系统或后台管理系统账号密码给到买方。

4.2.4设备的交割

卖方应保证XXXX设备的运行良好,包含液晶显示屏幕,触摸板,电脑主机,热敏机器设备。交割之日应带买方现场查看设备情况。

4.3 在卖方完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买方将按照下列计划想卖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对价总额:

4.3.1自签署之日起十日内,买方支付对价人民币伍仟元整(RMB:5000.00),作为首付款。

4.3.2自全部交割完成后,双方对资产价格情况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五日内支付对价人名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作为二期款;

4.3.3 自三个月后设备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买方支付剩余的对价人名币五千元整(RMB:5000.00)作为余款;

4.3.4 款项支付前,卖方应提供法定全额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卖方权利和义务

5.1 卖方持有交割日前原有的债权,债务不变。均有卖方承担。

5.2卖方有义务告知买方该项目所有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附件三)体现,如有隐瞒所有责任由卖方承担。

5.3在交割日后,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保留转让资产中的数据库 客户信息等资料。

5.4 卖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如向买方提供就同意本协议所述交易的股东会决议正本。

5.5 三个月内如期间设备有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快速无偿助其买方修复及处理。

5.6交割日卖方应提供全部设备场地使用合同若干份。并承担交割日前所有场地,场租,使用费等费用。

六,卖方股东的保证

6.1 卖方及其股东在此特向买方承诺,其所作保证均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或隐瞒。

6.2 卖方及其股东在此确认买方系因确信本协议项下的保证而前述了本协议,并且买方正是基于该保证才签署本协议。

6.3 卖方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1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 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2不会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并且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协议,也不会导致其在该协议项下违约。

6.4 卖方对所有的转让资产具有良好的且可交易的所有权,且所有的资产均不受限于任何权利或协议协议限制。所有的转让资产都出于卖方的占有或控制下。对任何转让资产的使用以及转让资产本身都会与任何法律 法规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想要相悖。

6.5即使资产交割发生,本保证及本协议中的任何在资产交割时任未全部履行完毕的条款都降持续有效。

七,不竞争承诺

7.1卖方承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贰年内不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某某打印业务或投资与所转让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并且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将转让资产范围内的任何知识产权 数据库 客户信息等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买方或买方指定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八,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确认,如任一方(“违约方”)实质地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其他未违约方(“守约方”)的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另一方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补正要求后十天内仍未补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1若卖方个股东或卖方为违约方,买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位于损害补偿;2若买方为违约方,守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损害补偿,惟守约方在任何情况均无任何权利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委托。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以抗力,政策 法律变更及其他不能预见或其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到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发出通知对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双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卖方,买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卖方:南宁某某某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

姓名:

职务:法定代表人

卖方各股东签字或盖章:

签署:

姓名:

买方:

签署:

姓名:

职务:

附件一 某某业务合作协议清单 附件二 固定资产清单

附件三 债权,债务清单(场地场租合作协议)

第15篇:酒店资产转让协议(律师审定版)

??酒店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拥有位于某市某路某号的某酒店(以下简称该酒店)除房屋之外的全部财产的所有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整体转让该酒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店概况:该酒店位于某市某区某路,经营面积?平米(见附件一:某酒店房屋面积表)。共拥有客房?间,其中套房?间,单间?间,标间?间,床位?个。另拥有酒店大堂一间、餐厅一间、厨房一间、门面房一间、特色餐饮服务区?平米(当前由?租用)。

二、甲乙双方同意按该酒店当前设备设施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附件二: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三、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 万人民币(大写: 元)将该酒店转让给乙方。该转让价款是酒店总资产价值?万元(不含房屋价值),扣除已办理贵宾卡账面余额?元后的金额。在签订本转让协议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支付全部转让款。

四、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之日将该酒店所有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并向乙方移交酒店管理权。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承担该酒店经营所需的管理、改造、装饰等一切费用。

五、甲乙双方同意在办理移交工作时在移交明细表上签章。移交明细表包括:该酒店设施设备明细表、酒店员工花名册、酒店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酒店对外办理的贵宾卡及其消费情况等。酒店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金结

1 算、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由乙方与业主、物业管理单位对接另行处理。

六、乙方应保证已办理该酒店贵宾卡的客户在卡上余额消费完之前享受当前酒店公布的优惠价格,在贵宾卡余额范围内不向持卡客户另行收费。

七、乙方同意?商铺一楼?平米,由?展示中心暂时无偿使用,使用期限为 日。

八、特色餐饮服务区因已出租给?单位使用,待酒店移交后,乙方同意由?单位继续租用,甲方负责协调原租赁协议的变更,由承租人与乙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九、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在移交该酒店的同时,移交酒店的相关手续,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税务登记手续等。乙方变更以上证照的经营主体,由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自移交之日起,凡酒店业务发生的相关安全、消防、财产等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酒店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签订后,该酒店的税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房屋租金等一切经营所需及应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上述转让资产全部是其所有,在移交乙方后不存在其他债权人或政府、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追索、查扣、查封执行等情形。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若后期有条款增加、变更可签订补充协议。

2 十

五、本转让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转让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一、二

方: 乙(签字)

第16篇:资产转让协议书

资产转让协议(一)

资产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如下:

1、配件及办公设施。

2、未完工的环保设施。

3、享受国家关于小纸厂的环保补贴款。

第二条 转让作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09年2月26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承担银行债务 万元,另外支付 元现金给甲方。

2、公司解散后外欠所有债务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3、公司解散后各位股东按出资额收回出资款和分红款。

第五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 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

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 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协商出租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2009年2月26日

资产转让协议(二)

公司资产转让意向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基于乙方接受相关投资收购公司的委托,

对甲方的相关资产及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并确定公司资产转让意向,双方各自遵守相关约定。

一、甲方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评估总价值约为(附相关证明文件及相关评估人的签字)

3、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4、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交验有关文件备份)

二、甲方公司

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

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期间,在没得到乙方的任何解约通知情况下,甲方不得再与

其他第三方签订转让协议。

四、过渡期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准备齐所有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后,本项交易开始进入过渡期。

2、进入过渡期后,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3、乙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直至双方确认移交完毕。

4、为维护甲方公司的现状,防止甲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A,甲方在收到第一批资金款后开始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做变更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甲方在收到转让资金款达到30%以上时,开始办理资产与人事移交。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甲方另附时间表乙方确认生效)

D,甲方在收到转让资金款达到70%以上时,甲方将办完所有移交手续,并保证乙方与关联交易第三方日后的正常管理,企业运营,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

A,甲方的所有相关资料齐全后,开始进入过渡期,实施第三方关联交易。

B,以分批付款方式进行交割,但不排除第三方关联交易的一次性付款方式;

C,如果发现甲方使用欺骗、虚假以及其他损害乙方的行为,乙方有权追讨回全部资金款并有权追偿甲方的相关责任。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企业转让移交之后,由新的管理机构进行人事安排与调整。

赔偿责任。

七、本意向书生效条件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合法。

2、乙方进行评估与适时监督管理并确认本项交易可以继续执行。

3、因各种原因影响乙方与关联交易第三方对本项交易的进行。

甲方: 乙方:法人: 代表: 银行账户:

二O一二年 月

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三)

资产转让协议书(模板)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转让部分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的部分资产(明细清单附后),乙方同意转让上述资产。乙方同时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乙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第二条 资产转让的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壹仟陆佰贰拾陆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壹角玖分)。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次资产转让的采取现金付款的方式。

第四条 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中的资产转让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天内协助甲方办理资产清点和交接手续,同时提供合法资产凭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乙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甲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第六条 协议履行地

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其余备用。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协议附设资产转让明细清单1份,该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需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与×××××资产转让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第17篇: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06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 年 月 日 (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项股权资产 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2 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 元,(小写) 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 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 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 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 税负的承担

4.1 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第六条 其他特别约定

5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5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5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56.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

67.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67.1.1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67.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67.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67.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67.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67.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67.2.1 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7.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7.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67.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第八条 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8.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8.2 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 修改与变更

1011.1 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11.2 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 其他

111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3.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第18篇:资产转让协议书

资产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如下:

1、配件及办公设施。

2、未完工的环保设施。

3、享受国家关于小纸厂的环保补贴款。

第二条 转让作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解散后的剩余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09年2月26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承担银行债务万元,另外支付元现金给甲方。

2、公司解散后外欠所有债务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3、公司解散后各位股东按出资额收回出资款和分红款。

第五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 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

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 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股东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协商出租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2009年2月26日

第19篇:资产转让意向书

资产转让意向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诺其拥有 输油管线 到 段资产100%的所有权。甲乙双方于天津市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资产达成如下转让意向。

一、甲方的承诺及签订转让合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甲方承诺其合法拥有 输油管线 100%的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具有该资产的所有权。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合法拥有该资产所有权的全部文件、资料。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3、如乙方提出该资产为甲方外的第三方所有,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资产并非为乙方提出的第三方所有。

4、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保证书,向乙方保证与转让合同相关联的一切诉讼、仲裁、纠纷绝不牵涉乙方。与该资产转让相关联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自行处理及并承担处理纠纷的全部费用。如与本合同所述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资产所有权相关的纠纷牵涉乙方,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5、上述条件全部具备,乙方则认可甲方的合法转让方资格并向甲方出具认可其为该资产的合法转让方的书面认可文件。如甲方最终未能取得乙方认可其为该资产的合法转让方的书面认可文件,则视为乙方不认可甲方为该资产的合法转让方。

二、定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万元)。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元整(人民币万元)的相应担保并日内向乙方提供价值人民币办理完相应抵押手续。如甲方未能按期提供担保并办理完抵押手续,乙方无需向甲方交付定金。

3、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的日期为: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担保并办理完相关抵押手续后的三日内。

4、在乙方认可甲方的合法转让方资格后,双方随即展开转让合同的谈判,此时任意一方拒绝谈判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视为违约但因第二条第五款、第三条第二款所属原因最终未能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除外。

5、若因付款方式、是否开具发票、担保等问题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或不能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其他原因,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订转让合同,双方均不视为违约。在双方最终确定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日内日甲方必须无条件将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的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6、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乙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7、若甲方在2012年3月16日前未能取得乙方出具的乙方认可甲方为该资产的合法转让方的书面文件,甲方必须在2012年3月16日以前无条件将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的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并按每日5‰的利率加退定金利息。

三、资产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初步商定,若乙方认可甲方具备合法转让方资格,上述资产的转让总价为不高于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人民币220万元)。

2、若甲方提出的最终转让价格高于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人民币220万元),乙方不予甲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在双方最终确定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日内日甲方必须无条件将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的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转让合同规定之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甲方若委托他人谈判,需要出具正规委托书交乙方备案。

五、免责条款

若乙方最终没有认可甲方的合法转让方资格,一切费用双方均需自行负担。

六、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保密约定

双方有关人士及其代理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对外泄露谈判内容及进展。双方在洽谈投资事宜向对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合同、合同最终价格等信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八、排他性条款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资产转让意向书后的30天内,甲方的所有员工及代理人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本意向书指定的资产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与任何第三方寻求转让项目的谈判、邀约、及签订相关合同。尽管有上述规定,若乙方未在排他性条款有效期截止日五天之前发出希望终止谈判的书面通知,则甲方应继续与乙方进行排他性谈判直至乙方发出书面终止谈判通知。

九、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第20篇:资产转让税费

关于资产处置涉及的相关税费

一、关于不动产购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如下:

1、契税:税法规定购买方按成交价格(合同)以3%—5%的税率计缴

2、印花税:购销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以0.05%的税率计缴。

3、营业税:转让方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以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4、营业税金及附加: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当期实缴营业税的7%计缴;

②教育费附加,按当期实缴营业税的3%计缴;

③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当期实缴营业税的2%计缴。

④价格调节基金,购销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以0.1%的税率计缴。

5、土地增值税:转让方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的地价款,以及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为办理有关手续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不超过50%的部分按30%的税率计缴;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超过50%小于或等于100%的部分按40%的税率计缴;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超过100%小于或等于200%的部分按50%的税率计缴;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超过200%的部分按60%的税率计缴;

6、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25%的税率计缴。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二、动产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如下

1、印花税

2、增值税:已抵扣按17%计税,未抵扣按4%减半征收。

3、营业税金及附加: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当期实缴营业税的7%计缴;

②教育费附加,按当期实缴营业税的3%计缴;

③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当期实缴营业税的2%计缴。

④价格调节基金,购销双方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以0.1%的税率计缴。

4、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25%的税率计缴。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动产转向涉及的相关税费

《资产转让协议.doc》
资产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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