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参保证明
现公司给我买了社保和医保,但一直只是每月发工资的时候扣了钱,给了我一张医保卡,也没有给我社保卡和社保手册之类的,现在我准备换工作,新公司要求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者社保手册,我之前一直没关注过这个所以一窍不懂,想问问,现公司没有给我社保卡和社保手册正常么?社保卡和社保手册作用是什么?新公司能够根据我的社保手册知道我在现公司的薪资吗?社保参保证明需要到哪里弄?谢谢!
首先每个城市的社保政策都不相同。在上海是不需要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者社保手册的。上海的社保卡不是公司发的,而是个人去社保中心办理的,因为需要拍照片。
上海的社保卡是同医保卡合并为一卡,可以去医院看病或者医保药店买药的。70周岁以上的上海老人可以凭此卡可以刷卡免费乘车或地铁。
新公司可以看到你缴纳的基数来推测你的薪资,但是这个有时候是不准确的,因为社保的基数是上年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如果需要参保证明,在上海可去当地距离你最近的社保中心凭身份证打樱
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社保接续卡要辞职后现公司才会给你,新公司根据社保卡的扣款情况,可知你的大概薪资,社保接续卡就是最好的社保证明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参保,在参保时都应该建立手册,用于缴纳保险以及记录个人账户。新公司可以通过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给你出具的个人账户清单知道你的薪资。社保参保者证明应到社保中心办理。
一、关于综合减负的范围
参保人员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包括个体从业、自由职业人员中按14%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纳入综合减负的范围。
二、关于职工年收入的确定及审核
(一)职工年收入的确定
综合减负所涉及的职工年收入,原则上按上一年度(自然年度)的年收入计算,即本医保年度(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综合减负所依据的上一年度年收入,为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收入,下列情况可区别处理:
1、上一年度不是按月有收入的,可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2、在本年度中途参保(包括新参保或恢复参保),没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按照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3、在本年度中途新纳入城保的退休人员,没有上一年度收入的,可参照当年月平均养老金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4、当年年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按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上述年收入确定后,原则上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不再进行变更。
(二)职工年收入的证明和审核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对参保人员提交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审核。其中,关于个人收入项,应当由有关单位(部门)予以核证并盖章证明。
1、在职职工申请综合减负时,当前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包括公章、劳动人事章、工会章等,下同)予以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包括尚未重新工作的协保、参加城保的个体从业及自由职业、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当前失业等人员),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对于填报的个人收入显失合理(如明显为非年收入)的,应向上述有关单位或部门核实,确实有误的,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据实改正。
2、退休人员申请综合减负时,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可通过“12333”社保网,核实其养老金收入情况。其中,设置个人密码的,可要求本人输入密码后再进行查询。
对非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如干休所),应由其所在管理单位盖章证明。
3、对于在上年度中途由在职转为退休的,其可按其上年第一个月的养老金标准折算年收入。如可提供退休前的收入证明(《申请表》由原单位证明并加盖印章)的,年收入可分别按在职、退休累计计算。
(三)2004医保年度,上年最低工资标准为68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1.5倍的金额为332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金额为66480元。
三、关于与其他减负政策的衔接
(一)在2004医保年度内(2005年3月31日截止),综合减负与现行高额减负可同时适用。具体办法如下:
1、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高额减负标准的,先按高额减负的有关规定进行减负。完成高额减负后,其剩余自负医疗费(扣除已减负部分,下同),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剩余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再进行综合减负,完成综合减负后则当次减负操作完成。
(2)剩余自负医疗费不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剩余自负医疗费可计入此后综合减负自负医疗费计算范围;
2、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但尚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累计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可先将住院和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进行综合减负;
(2)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自负医疗费累计未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暂不受理减负申请。至本医保年度末,自负医疗费仍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但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可按综合减负政策进行减负。其中,医保年度中途终止医保关系的(如死亡),可在办理个人医疗帐户清算前,办理综合减负。
(二)参保人员进行综合减负前,应先完成下列医保减负:
1、透析人员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2、精神病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3、低收入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4、2002与2003医保年度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差额部分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三)参保人员参加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的,在申请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先到工会部门办理给付手续。区县医保中心在办理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向参保人员说明。
由于目前医保部门与工会部门之间的相关信息传递是非实时进行,申请中有门诊大病以及住院自负医疗费的,需在工会部门办妥给付手续的10天后(最短时间界限为医疗费发生后的20天),医保部门方可受理相关的减负申请。
(四)参保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应在申请综合减负前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手续,之后再申请办理综合减负。
四、关于综合减负操作的其他规定
(一)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综合减负时,应完整填写《申请表》和办理证明手续,之后再申请综合减负时,不再需要提交《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减负时,如符合“先高额、再综合”的,可只填写《申请表》和办理相关证明手续,不再填写原高额减负申请表。
(三)当前参加个保、镇保的人员,曾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减负规定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填写《服务窗口业务支持申请表》,由市医保事务中心临时变更其适用的“医保办法”后再进行减负操作。
(四)综合减负减负金额的依据,按“系统为基准、收据为调整”的原则计算,高额减负同时按此原则进行操作。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在输入相应数据(如收入、公务员医疗补助额等)后,操作系统将自动生成自上一次申请减负至本次申请减负期间全部可减负金额,参保人员对该金额无异议的,可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参保人员有异议的,经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核验,在分类自负或其他各类减负金额确实存在差异的,可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医药费收据进行金额调整,之后由操作系统重新生成可减负金额,并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
(五)受理综合减负中的医疗费收据,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予以留存,具体留存、保管、归档办法另行规定。
五、关于定点就医
为综合减负相关政策的稳妥实施,在综合减负实施初期,对综合减负人员试行定点医疗,暂限于申请医疗费综合减负仅包括门急诊医疗费的人员。在其办理综合减负前,如其居住地或工作地有“社区下沉”试点社区医疗机构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告知其及时办理门诊定点就医手续,在再次申请综合减负时,如其仍未办理定点就医手续的,应再次告知,但暂不影响办理综合减负。
社保参保证明打印流程
第一步:微信关注“重庆社保”公众号
第二步:先注册,后登陆
第三部:下载近两年参保证明
第四步:导出社保证明到邮箱或其他应用内
第一部分:单位参保指南:
一、养老保险
【办理程序】: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办理地址:棉纺东路55号社会保险大厦3号楼一楼
联系电话:6743221
1乘车路线:乘坐103路、104路、88路、52路、211路、9路到医学院下车向西400米社保大厦即到
二、医疗保险
【办理程序】:单位新参保程序:
携带三张3.5英寸软盘或U盘,到医疗保险中心拷取“参保人员信息采集”程序、参保前后须填写的表格及填报说明。
【报送资料】:
⑴《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⑵“人员基础信息”拷贝文件(软盘或U盘报送);
⑶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机关养老或统筹办核准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审批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复印件)。
困难企业参保: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须报送会计报表、劳动情况年报表、单位经营情况说明、职工大会决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困难企业缴费标准资格申请表。
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0%以上的企业单位,除报送以上资料外需为超过30%比例以上人员缴纳一次性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办理参保手续;
破产企业参保:破产企业为退休人员办理参保。须报送退休人员花名册、养老经办机构提供的养老金发放标准、破产清算组提供参保申请、法院裁决书,并一次缴足退休人员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
用人单位以上资料齐全后,在每月的20日前报医保中心二楼征缴大厅二号窗口,经审核无误,签定“用人单位参保协议书”后,医保中心纳入次月参保计划;用人单位在收到“银行委托收款凭证”足额划拨医疗保险费后,凭“银行委托收款凭证”原、复印件,携带参保人员一寸彩色光面照片二张,到医保中心综合科(215房间)领取“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
办理地址:棉纺东路55号社会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674315
52乘车路线:乘坐103路、104路、88路、52路、211路、9路到医学院下车向西400米社保大厦即到
三、失业保险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郑州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填写表格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单位应携带失业保险《审核证》、《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各贴
一张一寸免冠像片,另备二张像片办《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主要材料:
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
养老统筹个人报停表;
招工表、转业退伍安置手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派遣证”;
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将办好的《失业证》等手续及时送交失业人员,并告知其有关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失业职工管理所报到,并按规定审领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87号
联系电话:68865506
乘车路线:乘坐59路、321路公交车到滨河公园下车即到
四、工伤保险
办理程序: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加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依据、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缴费单位的工伤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伤保险登记手续。
办理地址:棉纺东路55号社会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67941299
乘车路线:乘坐103路、104路、88路、52路、211路、9路到医学院下车向西400米社保大厦即到
五、生育保险
办理程序:凡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只需提供书面申请即可参加生育保险,不用另报资料,在原发放的医疗保险登记证上加盖参加生育保险章即可。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单位不另行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医保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建立职工生育保险数据库,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同步变更。职工生育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以单位申报的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为准。
办理地址:棉纺东路55号社会保险大厦一号楼3楼
联系电话:67945267
乘车路线:乘坐103路、104路、88路、52路、211路、9路到医学院下车向西400米社保大厦即到
2012社保参保增员费用预算
2012年1月1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司社保政策,争取提高全厂员工社保覆盖率,特制定本预算。
一、计划增员人数:290人
计算方法如下:
2012年预计聘用职工总人数(含新旧职工):1100人
验厂要求社保覆盖率:工厂总人数40%
验厂要求达标人数:1100人 X 40% = 440人
我厂目前已购买社保人数:150人 (2012年1月9日数据)
2012计划增员人数:440 – 150 = 290人
二、计划增加支出费用:116348元/月(公司承担部分)
计算方法如下:
公司承担费用(单价):401.20元/人
2012计划增员人数:290人
公司每月社保支出费用:401.20元/人 X 290人 = 116348元/月
注:根据最新的社保政策,公司为员工所购买的社保包括以下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总价为632.26元/人,公司承担部分为401.20元/人,个人承担部分为231.06元/人。
三.社保增员名额分配(总计约290人,见附件):
1.文员、组长及以上约占:100人
2.工龄1年以上、特殊工种、优秀员工约占:200人
注:附件为行政部统计的社保增员人员名单
四.本预算由企划部编制,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共同落实,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注:附件①为文员及组长级以上社保人数统计
附件②为全厂员工已购买社保人员名单(含文员、组长级以上行政人员、车间工人)
附件③为2012社保增员名单
批准:复核:审核:填表:企划部
参保证明
XXXXXXXX公司:
兹证明你公司以下员工已纳入社会保险征缴范围并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号姓名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在保证明
兹证明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为我
公司制造部 员工,于___年 _____月起在××××公司参加养老保
险至今。
特此证明。
人事部: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人事部2012年6月8日
证明
兹有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都市桃源分公司(单位编码:20014292)职工等 1 名员工已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参加
特此证明人员名单如下:
被证明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月日
(例):参保证明
兹有XXX、XXX等XX
审核:九龙坡区社保局(公章)年月日
参保证明填写说明:
1、双下划线处内容必须具备
2、如有外地户口人员在本地购房,需在证明用途处注明:购房连续参保12个月以上(购房参保月数以在重庆本地参保月数为依据,如有其他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一、社保办理提供的材料:
1、
2、
3、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专家证或外国记者证) 居留证原件、复印件 劳动合同
二、就业证办理程序 (一) 申请事项: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材料: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填写,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由聘用单位盖章);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由该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历的证明、学历证明或技能资格证明);
6、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7、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拟聘用境外人员本国政府机构开具(通常是外国警署开具),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社盖章)。请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 (二) 申请事项: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材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4、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5、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地址:白下路1号);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四张(三张贴表格上,一张办证使用)。
以上两项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两证合办: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就业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从08年7月31日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执行中央或地方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等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注册资金到位)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外方派遣人员,企业投资者可以在劳动保障部门同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其他入境人员一律凭职业签证,申请办理就业证和居留许可。
新参保单位须知
驻海口地区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成立之日后30日内,应当到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成立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间为每月11-20日。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应当及时到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地址:海府路22号军区二所大院内)办理缴费手续。
一、须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社保专管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六)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要求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返还单位,复印件由社保局保留归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年检的或超年检有效期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
二、须领取并填写的表格
(一)《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或《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
(三)《社会保险基本信息采集表》
(四)《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
注:以上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办理参保登记后,市社保局留存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受理当月25日至30日到市社保局领取)。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日常业务流程
一、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及缴费基数申报
办理时间:每月1—10日
(一)无人员增减变动、无缴费基数变动
参保单位无人员增减、无缴费基数变动的,须按月填写《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表一)至海口市社保局申报。如在申报期内未申报,海口市社保局将在申报期过后根据上月缴费额按规定自动核定,并将应征缴信息发送给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
(二)无人员增减变动、仅缴费基数变动
参保单位当月仅缴费基数变动的,须填报《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表一)和《参保单位人员工资变动申报表》(表二)。
(三)有人员增减变动、无缴费基数变动
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增减变动、无缴费基数变动的,须填报《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表一)和《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表》(表三)。
(四)有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基数变动
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基数变动的,须填报《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表一)、《参保单位人员工资变动申报表》(表二)、《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表》(表三),持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加盖单位公章)。
(四)补差补漏申报
填写《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证明清单》,持补缴证明材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
特别提醒:
1、以上规定的表格均填报一式二份;
2、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参保单位的人员增减及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均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社保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并提交信息,于提交当月打印规定表格及持新增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送到市社保局三楼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审核归档;
3、女年满45岁(含45岁),男年满55岁(含55岁),申报参保人员增加时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书;
4、单位减少全部参保人员,须提供每个人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出具相关证明;
5、参保人员(公务员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办理退休后自动转入退休库,单位无需办理停保手续。公务员退休后,必须持干部退休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到
市社保局三楼服务大厅办理转入退休库手续。
二、参保单位信息变更、注销、分立、合并
办理时间:每月1—10日
(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持工商或税务部门的变更资料办理,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变更登记表》。
(二)参保单位注销:企业、个体工商户持工商或税务部门的注销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持批文办理,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及《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表》。
(三)参保单位分立、合并:提供上级批准的文件资料,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变更登记表》、《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表》。
三、新增参保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时间:每月11—20日
(提供材料见《新参保单位须知》)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参保个人停保登记
办理时间:每月11—20日
(一)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登记: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新参保的人员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原已在海口市参保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二)参保个人停保: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办理停保业务的,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表》,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在单位工作过并参保缴费,因单位停产、改制、破产等原因,无法由单位办理停保的,在单位连续3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社会保险费停保申请书》办理个人停保。
五、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维护
办理时间:每月11日至月底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一)填写《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四)用人单位证明;
(五)原始《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六)如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前后差异较大,还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人事档案、原始缴费报表等材料。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率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全省社平60%的,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按从业人员的实际工资总额核定,但不能低于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费基数高于上年全省社平300%的,按上年省社平300%核定,低于上年省社平60%的,按上年省社平60%核定。具体缴费比率是: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政策咨询电话:66522312
海口市地税局社保费征管局政策咨询电话:6538217065382180海口市社保三楼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咨询电话:
社保关系业务(1-10号窗口):66796978
社保网上申报业务(11-12号窗口):66790239
社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业务(13-21号窗口):66793359 社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业务(22-29号窗口):66777851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海淀区参保证明
请海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函,凭此到朝阳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应该有海淀参保单位的证明。
直接到你办理保险的社保中心,过去开具就可以了。
让员工带着身份证自己过去办理即可。
追问
那本人在外地,别人用他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替他办理吗?还有社保中心周
六、日有值班的吗?谢谢!
回答
身份证得2人的原件
而且要有你的委托书。
周六日不上班。你得工作日过去。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简称为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服务内容
1、代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
2、代理外省市在京分支机构员工的保险缴纳;
3、代办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建帐和月报手续;
4、代办参保人员的增加、减少和异地转移手续;
5、代办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增、减、医院变更和存折领取手续;
6、代办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补缴手续及缴费测算;
7、代理参保人员的特殊病审批及医疗费社保报销手续;
8、代理参保人员的工龄认定、退休审批、特殊工种审批手续
9、代办本市及外埠农民工失业保险的清算手续;
10、代办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11、代理参保人员工伤认定、鉴定、医疗费报销和一次性待遇支取;
12、代办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核手续;
13、代办缴费基数的采集、核定、申报手续;
14、办理社会保险的补缴;
15、解答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咨询;
按照服务项目要求代理单位应及时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
2、单位介绍信;
3、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按代理项目要求提供所需的证件、材料和文字说明。
1、代办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
2、代办住房公积金补交、汇交手续;
3、代办住房公积金的提娶合并手续;
4、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手续;
5、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封存手续;
6、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支取手续;
7、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
8、代办外省市在京分支机构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
9、解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证明
兹有***同志,男,身份证号码:3***********7。2013年12月至今在我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特此证明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参保人:,男,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险证号:与年月日在我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正常未间断。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4年月日
导语:参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以下是小编整理单位参保证明模板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单位参保证明模板
1XX市XX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XX单位成立于XX年XX月,属XX性质的单位,经营XX。有在职员工XX人,根据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申请参加养老保险,请给予立户。
XX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参保证明模板
2xx社保局:
我单位是x年x月x日经xx批准成立的xxx(性质)单位。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员工权益,现向贵局申请开立社保账户。我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贵局予以批准!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附: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参保证明模板
3XX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我单位于XX年XX
月成立,现在职工多少人,职工工作地点在XX,鉴于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原则,同时方便职工就医,我单位特提出在你处参加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工伤、生育险。
妥否,请批复。
XX单位(章)
XX年XX月XX日
参保单位证明
兹有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为我公司正式员工。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能不能开个>给你吧.离职证明
XXX(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000000)自XX年XX月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已办妥一切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此证明最好用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
个人经济收入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目前其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___职业。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良好、差)。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易版
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公司)员工在我司工作年,任职部门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公司
月日
因我单位人员变动等原因,不慎遗忘了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现委托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中心办理更改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请给予办理为盼。
出生证明
××(性别)于×年×月×日在××柿×市(或县)出生。××的生父是××,××生母是××。
未婚证明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区)至×年×月×日未曾登记结婚。
未受刑事制裁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琢×)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国内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出生年月日),父亲是××(出生年月日),母亲是××(出生年月日),哥哥(或弟弟)是××(出生年月日),姐姐(或妹妹)是××(出生年月日)。
域外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琢市×区)是居住在×国×市××(性别,出生年月日)的××(相互关系)。
经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应写明全称)任××(职称或职务),××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任××(或从事何种工作)。
单位委派证明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因我单位人员变动等原因,不慎遗忘了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现委托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中心办理更改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请给予办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贫困证明
南华大学(学校):
贵校学生XXX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________。家庭年收入约____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_____________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____________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县区政府民政部门
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06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08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08年07月31日
实习证明
兹证明XXXX在我单位从年月日到年月日XX岗位实习。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XXXXXXX单位
年月日。
附件1: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于年月日为人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特此证明。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名称(章)年月日
附件2:
编号(20)字第号
参保证明
(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名称):
经核查,(企业名称)已按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已足额缴纳20年月前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人。
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月日
附件3:
编号(20)字第号
综合保险参保证明
(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名称):
经核查,(企业名称)已按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并已足额缴纳20年月前综合社会保险费。
特此证明
综合保险经办机构年月日
附件1: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于 年 月 日为 人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特此证明。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名称(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编号(20 )字第 号
参保证明
(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名称):
经核查, (企业名称) 已按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已足额缴纳20 年 月前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人。
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年 月 日
附件3: 编号(20 )字第 号
综合保险参保证明
(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名称):
经核查, (企业名称) 已按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人,并已足额缴纳20 年 月前综合社会保险费。 特此证明
综合保险经办机构 年 月 日
无 工 作 证 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
特此证明
社区或单位(公章):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证明
兹有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原系我单位职工,首次参加医疗保险时间为XXXX年XX月,医保暂停时间为XXXX年XX月。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人力资源部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统一社保参保证明格式的函
各有关单位:
我市多个部门在办理各类手续过程中,需要审核验证社保参保证明材料。为此,从2011年4月起,我局将统一向我市各参保人提供一页A4纸格式的社保参保证明,专门作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验证申请人本人社保参保信息的依据。参保人其他样式的社保清单仅供参保人本人查阅和留存。
参保人本人既可在各社保部门打单窗口申请打印,也可注册登录社保个人网页自行打印。每一份社保参保证明上带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费缴纳清单证明章”和标识。如果选择使用彩色打印机,则可以显示红色印章。如果使用墨式打印机,则打印的社保参保证明为黑色印章。同时,每份证明均有专属的授权码,审核验证部门可直接通过互联网打开“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核验平台”(http://e.szsi.gov.cn/siservice/search.jsp),输入申请人个人的社保电脑号和标识的授权码,即可弹出该参保人的社保参保证明页面检验真伪。社保参保证明的授权码有效期为一个月。
如果贵单位在实际操作发现有技术问题,可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及时予以解决。
特此函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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