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证明范文

2022-08-23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失地证明

失地证明

,系市 村村民,因 (本证明为失地农民创业贷款使用,请如实填写。如单位出具虚假证明造成经济损失,由证明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村委签章: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章:

年月日

推荐第2篇:失地证明

失地证明

___同志,男(女),系___市县__乡(镇)____村村民,因_______原因土地被征用。(本证明为失地农民创业贷款使用,请如实填写。如单位出具虚假证明造成经济损失由证明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村委签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国土资源所签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3篇:农村失地

黄石日报/2009 年/4 月/15 日/第 005 版

理论与实践

农村失地农民问题亟须重视

秋风

近日 笔者下乡听到一些失地农民反映:他们失去土地后 生活非常困难。作为一个农民, 却没有田地种。既没了土地 也没有班上 只好到处打零工 零工没得打时,生活就完全无着落了。想申报农村低保 却又不够条件。这些失地农民真正成了“种地无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创业无钱”的“四无”人员,生存状况堪忧。在快速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用地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

是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镇居民,成为又一个农村边缘弱势群体。企业工人下岗了,政府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让他们再就业,可这些农民“下岗”了,就像无根的浮萍,生活飘荡不定,他们的生存、命运亟待全社会关注和重视。一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二是对失地农民的

补偿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三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再就业问题难解决。据悉,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过量占用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 300 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现在失地农民累计可能已达 4000 万—5000 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为此,笔者认为各级政府要真诚关心这些失地农民,积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帮助失 地农民再就业,解决他们的生存困难问题。

一、改革征地制度。区分不同类型的土地征用,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民的集体土地在符合国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平等地进入市场流转。

二、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应是一个平等的财产权利的交易过程。要尽快制定土地征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增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三、建立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失业是失地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农民失去土地后,需要从农业转向其他行业,但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自谋职业困难。因此,政府除合理予以货币补偿外,

还应考虑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在劳动就业方面给予必要指导,组织劳务输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

四、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医疗和养老保险。应从土地出让收益、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钱来替他们交纳医疗和养老保险。

推荐第4篇:失地保险申请

申请

舒城县农保局:

本户现有口人,因工业及集镇建设用地,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现人均不足三分地,符合参保人员条件,自愿参加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失地保险承诺书

承 诺 书

我村承诺,上报的各批次被征地农民人员名单都是按照规定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协商,遵循人地对应原则,在对应征收地块所涉及村组协议签订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确定,如有弄虚作假,甘愿承担相应责任。

村负责人:

二0一四年

推荐第6篇:丧师失地成语

【成语】:丧师失地

【拼音】:sàng shī shī dì

【简拼】:d

【解释】:军队受到损失,国土被失陷。

【出处】:清·俞万春《荡寇志》第一百三十二回:“宋江正色道:‘众兄弟何如此颓唐!古人一成一旅,尚可中兴。今我虽丧师失地,而现存人马尚有八万,岂不可以有为?为今之计,但求军师设法打个

【示例】:明朝接连打败仗,~。 吴晗《爱国学者顾炎武》

【近义词】:

【反义词】:

【语法】:

丧师失地 成语接龙

【顺接】:地上天官 地上天宫 地下修文 地下宫殿 地不爱宝 地丑力敌 地丑德齐 地主之仪

【顺接】:哀天叫地 哀感天地 哀鸿遍地 安身之地 必争之地 必由之地 别有天地 冰天雪地

【逆接】:得不偿丧 魂消胆丧 魂消魄丧 魂耗神丧 魂耗魄丧 魂飞神丧 魂飞胆丧 魂飞魄丧

【逆接】:丧伦败行 丧声嚎气 丧声歪气 丧天害理 丧失殆尽 丧家之犬 丧家之狗 丧尽天良

推荐第7篇:失地就业需求问卷

失地农民就业培训调查问卷

尊敬的女士、先生:编号您好!

我们是中国农业大学的学生,现在正在做一个关于“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课题调研。本次调研活动的目的在于深入了解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现状及失地农民的基本培训需求,为研究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提供实证材料。为确保您的信息安全,本调查为匿名方式,只为我们学习和研究使用,不会给您带来任何不利影响,请放心作答。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协助我们调研,耽误您一些时间,请谅解。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人文学院URP调查组 调查时间:2014年月日调查员:

调查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村

1.您的性别是()

A.男B.女

2.您的年龄是()

A.25岁以下B.25—40岁 C.40—55岁 D.55岁以上

3.您的受教育程度是()

A.未读书B.小学C.初中D.技校、中专或高中E.本科及以上

5.您失去土地的原因是(

A.城市规划用地B.公共利益用地C.开发商用地D.其他

6.您失地前后的从业类型为( )(如:种植业、养殖业、外出务工等)

7.您是否想要接受就业培训?(

A.是B.否

8.您所期望的培训地点是(

A.本村或邻村B.乡镇C.县城D.就业的城市

9.您所期望的培训方式是(

A.单独课堂讲授 B.课内外实际操作 C.单位实习D.多种方式结合E.其他

10.您所期望的培训时长是(

A.10 天以内B.11-20 天C.21-30 天D.31-60 天E.60 天以上

11.您所期望的培训内容是(

A.基本技能B.职业道德C.法律常识D.心理健康E.合作意识

F.基础文化知识G.生活指导H.其他

12.您是否希望通过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 ),若需缴纳一定的费用,您的意愿是否会发生改变( )

A.是B.否

13.您希望培训后得到的服务与支持是(

A.技术支持B.联系工作C.提供技术咨询D.提供帮助热线

14.您对培训还有哪些想法?

15.为提高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还希望政府和社会提供怎样的帮助和支持?

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祝生活愉快!

推荐第8篇:失地之后微小说

张弟一家祖孙三代六口,依依不舍地搬出了远祖居住了数百年的老屋,住进了安置区的新居里。新居是按故居的面积建的,但已不再是独门独院那种乡村民居,而是与其他村民连成一片的平顶排房。

父亲前几年因母亲猝死而得了一场大病,落了个半身不遂的后遗症,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轮椅上度过。两男一女没什么出息,大儿子初中毕业后回家务农,三十挂零还光棍一条;二儿子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在市里一个旅游景点打杂,不但没能支持家里,还隔三差五回家讨钱;小女儿正上高中,成绩让人堪忧。张弟和妻子都已五十出头,除了农活别无他长。原先的三亩水田四亩园地,他们打理得井井有条,虽没发什么财,但也算丰衣足食,过着田园牧歌的恬淡日子。

没想到,平静的生活突然被征地的浪潮给淹没了,田园和村庄整个被征用。张弟一家拿到了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款百余万元,这对于一个平常百姓家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没有多少个农民在征地前见过这么多钱。虽然失去了相濡以沫的田园和故居,但不菲的补偿多少填补了心灵的空白。

没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田畴耕陌,没了房前屋后果树家禽家畜的打理,张弟一家和其他村民一样,一下子闲得不知所措。许多村民耐不住寂寞,不是买车享受,就是参与吃喝玩乐,整个村子沉浸在吃喝玩乐歌舞升平的氤氲里。一生节俭的张弟夫妻,揣着百万巨款,还是较冷静地面对村里正在发生的一切。他们耳濡目染过许多被征地的失地农民的悲惨结局,就是如此这般地把征地补偿款全押在了吃喝玩乐上。村民似此发展下去,必将重蹈返贫的覆辙。他们意识到,只有利用手中的这些补偿资金做点什么生意,才是失地农民的唯一出路。

一天,住在另一个安置区的同村知己傅明开着刚买的马自达小轿车来找张弟,张弟刚好从镇上了解情况回来。张弟对很善于理财的傅明买车之举很不理解,让座上茶后,问傅明买车干什么?傅明哈哈一笑:你知道世界发展到什么时候了?还问买车干什么!人生不就是为了吃喝玩乐过得好一点吗?我们到了这个年纪,不趁此享受一下,恐怕再过几年想玩都来不及了,你说是吗?

张弟边听边察言观色,明白傅明话里有话在试探自己,他决不是嘴里说的满足于自我享受的那种人。但张弟也不露声色地说了自己的看法和打算:“俗话说,坐吃山空。买车我不反对,但得找点事做。不然光进不出,又要买车养车又要吃喝玩乐,不用一年,我们就会变成一文不值的穷光蛋!有田有园时不怕没有钱,白粥青菜就是我们度日的本钱,如今没田没园了又没有钱你怎么办?不做事最后就只能做贼。”

傅明闻言果然话锋一转:“哈哈老弟,我就奔你这句话来的!几十年相处,我就知道你不会随波逐流。我买车就是为了做事方便,并非贪图享受。”

“做什么事?快说来听听。”张弟就想知道要干什么。

傅明端起茶杯呷了一口,卖了个关子道:“你最近听到了什么风声?”

张弟想了想道:“没听到什么特别的消息,只听说政府准备动员失地农民进行改行职业培训,也算是改变目前村风的权宜之计了。”

傅明接着说道:“这消息早有了,先征地的乡镇已在实施。但对我们这一波五十左右的农民已没什么意义,到城里打工只能是年轻人的事情。”

“那到底还有什么其他好消息?”张弟急切地问。

“镇里正沿着宁远河两岸筑堤修路,多出的路边空地准备拍卖。”

“买地干啥?”

“盖宾馆!”傅明信心满满地说,“按如今的发展形势看,不出三五年,我们这里必定会一崛而起成为一个新的旅游地。到那时,我们这条源远流长的母亲河经过疏浚,游艇可以从崖州海湾直达河岸的任何地方。临河盖宾馆不正是我们这一旅游城市黄金地段的旅居吗?不发才怪哩!”

“我今天来,就是因为钱不够找你们合伙的。买一亩地要八十万元,盖一间两千平方米的宾馆大约四百万元,两项合计近五百万元。”

“我们两家合起来也不够钱呀,那还得多找几家来合伙啊。”明妻插话道。

“就我们两家,股东多了难管理。不够的钱,我们到时可以用土地证和正在建设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只要几年就能还清。”傅明很肯定地说。

一向信赖傅明的精明和为人的张弟夫妻,听了傅明的安排和打算,就像吃了定心丸,积郁心中的忧虑终于释怀。

从此,张傅两家揭开了滨海村民合伙经营的序幕。

推荐第9篇:农民失地目录 副本

目录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表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失地农民的就业率偏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失地农民自身的文化技能、心理等因素的限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2、政策性因素的限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土地开发、交易、占用、补偿问题上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错误!未定义书签。

1、制度保障乏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缺乏统一规划,“城市病”现象严重......错误!未定义书签。

3、失地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对缺乏,维权能力受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针对失地农民的相关制度、政策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错误!未定义书签。

1、社会保障不到位............错误!未定义书签。

2、农民失地后,缺乏有效的培训和就业指导..........错误!未定义书签。

3、中介机构缺位明显...............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途径...............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与经营性用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逐步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推行高效公正的征地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就业..............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建立科学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推荐第10篇: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失地问题

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失地问题 [摘要]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城市建设和改造拆迁问题已经成为了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对关于现行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底层被拆迁者的维权模式两方面的相关研究进行简单的梳理。

[关键词]城市拆迁失地农民

城市化是人类从落后走向文明不可抗拒的铁律,在发展过程中也积存下许多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城市建设和改造而产生的房屋拆迁矛盾已成为我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最不稳定因素之一。仔细品味以往有关拆迁研究的文章,学者们普遍持一种“结构”解释的立场,即城市拆迁的利益冲突是由于现有制度、法规或政策不完善导致的。从整体上来看,这类的研究往往政策性较浓,用的是从上而下的角度来看问题。另外一些学者则是从底层社会,被拆迁者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被拆迁者的群体特征出发来分析问题,被拆迁者用“民间的智慧”对强势群体所施加的压力给予回应,把被动局面转变成为主动用自己的形式来予以反抗和斗争。在这里,我们对关于现行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底层被拆迁者的维权模式两方面相关研究进行简单的梳理。

一、现行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引发的问题

现行的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的方面,学者们从土地制度角度进行思考,指出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土地制度所有权主体的错位、土地的归属权不明确、土地使用规则不确定。在这一问题上,马良灿从土地制度分析农民维权运动,国家与农民三个方面对我国学者关于土地征用问题进行了系统考察。特别指出了在众多学者谈论中,忽视了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原则和土地补偿中的“差别正义”原则[1]。而李世平、江美丽、孙寒冰对失地农民的收入进行对比分析,从中国农民权利贫困的角度来来探讨征地补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来解释农民贫困原因[2] 。

同时也有学者对政府征地这一过程进行分析解读,指出了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及实质。如周飞舟指出在土地征用和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主要通过财政和金融手段积聚资金,“圈地”只是“圈钱”的手段而已。因此,土地征用和转让成为了地方政府新的谋财之道[3] 。

孙剑平把失去土地后的边缘农民根据社会基础不同划分为边缘农民A和边缘农民B,前者即农民身份兼工人或商人或食利者双重特征,被征用土地后所得

的津贴补助成为他们更好的利用资源。后者则是农民兼无业游民,土地被征用之后他们依照原来的生活方式,没有计划的花完这笔补偿金之后陷入了绝对贫困。”笔者认为这样化分过于简单,由于不同地域农村的社会流动性和异质性存在差别,对于边缘农民的划分应有更系统的划分方式[4] 。

很多学者都在文章中分析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征地者三者间的关系。李怀就是从现行的征地制度的缺陷和征地博弈过程中的地位不平等两方面写博弈过程根源,地方政府身兼博弈规则制定者和利益追求者双重角色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行寻租活动[5] 。

二、底层被拆迁者的反抗形式和维权模式

关于农民的反抗形式主要是从集体行动角度来研究,也有学者从正式与非正式反抗形式来划分,以此来揭示农民反抗维权的形式,这些研究大部分是采取从下向上的研究视角,立足于农民的立场和角度来进行研究。西方研究社会运动的范式是在有组织的精英场域与无组织的底层场域之间的对立为视角进行研究的,国内学者则是中国当下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情况下分析作为一个理性人并处于弱势群体面对强势采取的积极的反抗形式,解释农民的行动逻辑。

因征地而产生的矛盾是引发农民集体维权行动的主要原因,这种维权模式主要有三种,即“日常反抗”、“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美国著名农民研究专家詹姆斯·C·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中所指出的“贫困本身并不是农民反叛的原因,农业商业化和官僚国家的发展所催生的租佃和税收制度,侵犯了农民生存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公正感,迫使农民铤而走险,奋起反抗。”斯科特指出,农民反抗强权的方式不是大规模的叛乱和革命,而更多的是采用一些平淡无奇的日常武器: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诽谤、纵火和暗中破坏等。这种反抗不需要协调,它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它们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6]。

对此,国内学者罗英豪对此逻辑表示认同,认为反抗压迫、追求社会公正和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农民社会反抗逻辑的真谛。在此逻辑下,农民更多的使用具有隐蔽性和伪装性的“日常形式”的“非正式反抗”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这些“日常形式”的“非正式反抗”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农民带来现实利益的同时,也往往容易形成一定的政治风险。这一点对转型期的中国有一定的启示[7]。

周艳的文章具有代表性,把农民利益两种方式手段,即正规的体制内利益表达手段和途径(如上访)和非正规的体制外利益表达手段(如集体对抗)兼顾来描述分析,最后提出要健全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最终达到社会最优状态

[8]。应星以草根行动者为研究对象,认为草根行动者是有着自身独特行动目标和逻辑的行动者,拓展了对“依法抗争”概念的理解,并批判了国内目前流行的农民群体利益表达已进入“以法抗争”新阶段的观点[9]。

失地农民的日常反抗形式和维权方式,身处弱者的位置采用“韧武器”的长期反抗形式。折晓页在文章中解释了被征地农民“交换”的缘起和期内在的意义,在乡村社区的互惠伦理,以及农民的生存的保障道义[摘要]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城市建设和改造拆迁问题已经成为了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对关于现行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底层被拆迁者的维权模式两方面的相关研究进行简单的梳理。

[关键词]城市拆迁失地农民

城市化是人类从落后走向文明不可抗拒的铁律,在发展过程中也积存下许多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城市建设和改造而产生的房屋拆迁矛盾已成为我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最不稳定因素之一。仔细品味以往有关拆迁研究的文章,学者们普遍持一种“结构”解释的立场,即城市拆迁的利益冲突是由于现有制度、法规或政策不完善导致的。从整体上来看,这类的研究往往政策性较浓,用的是从上而下的角度来看问题。另外一些学者则是从底层社会,被拆迁者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被拆迁者的群体特征出发来分析问题,被拆迁者用“民间的智慧”对强势群体所施加的压力给予回应,把被动局面转变成为主动用自己的形式来予以反抗和斗争。在这里,我们对关于现行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底层被拆迁者的维权模式两方面相关研究进行简单的梳理。

一、现行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引发的问题

现行的农用地征用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的方面,学者们从土地制度角度进行思考,指出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土地制度所有权主体的错位、土地的归属权不明确、土地使用规则不确定。在这一问题上,马良灿从土地制度分析农民维权运动,国家与农民三个方面对我国学者关于土地征用问题进行了系统考察。特别指出了在众多学者谈论中,忽视了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原则和土地补偿中的“差别正义”原则[1]。而李世平、江美丽、孙寒冰对失地农民的收入进行对比分析,

从中国农民权利贫困的角度来来探讨征地补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来解释农民贫困原因[2] 。

同时也有学者对政府征地这一过程进行分析解读,指出了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及实质。如周飞舟指出在土地征用和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主要通过财政和金融手段积聚资金,“圈地”只是“圈钱”的手段而已。因此,土地征用和转让成为了地方政府新的谋财之道[3] 。

孙剑平把失去土地后的边缘农民根据社会基础不同划分为边缘农民A和边缘农民B,前者即农民身份兼工人或商人或食利者双重特征,被征用土地后所得的津贴补助成为他们更好的利用资源。后者则是农民兼无业游民,土地被征用之后他们依照原来的生活方式,没有计划的花完这笔补偿金之后陷入了绝对贫困。”笔者认为这样化分过于简单,由于不同地域农村的社会流动性和异质性存在差别,对于边缘农民的划分应有更系统的划分方式[4] 。

很多学者都在文章中分析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征地者三者间的关系。李怀就是从现行的征地制度的缺陷和征地博弈过程中的地位不平等两方面写博弈过程根源,地方政府身兼博弈规则制定者和利益追求者双重角色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行寻租活动[5] 。

二、底层被拆迁者的反抗形式和维权模式

关于农民的反抗形式主要是从集体行动角度来研究,也有学者从正式与非正式反抗形式来划分,以此来揭示农民反抗维权的形式,这些研究大部分是采取从下向上的研究视角,立足于农民的立场和角度来进行研究。西方研究社会运动的范式是在有组织的精英场域与无组织的底层场域之间的对立为视角进行研究的,国内学者则是中国当下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情况下分析作为一个理性人并处于弱势群体面对强势采取的积极的反抗形式,解释农民的行动逻辑。

因征地而产生的矛盾是引发农民集体维权行动的主要原因,这种维权模式主要有三种,即“日常反抗”、“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美国著名农民研究专家詹姆斯·C·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一书中所指出的“贫困本身并不是农民反叛的原因,农业商业化和官僚国家的发展所催生的租佃和税收制度,侵犯了农民生存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公正感,迫使农民铤而走险,奋起反抗。”斯科特指出,农民反抗强权的方式不是大规模的叛乱和革命,而更多的是采用一些平淡无奇的日常武器: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诽谤、纵火和暗中破坏等。这种反抗不需要协调,它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

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它们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6]。

对此,国内学者罗英豪对此逻辑表示认同,认为反抗压迫、追求社会公正和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农民社会反抗逻辑的真谛。在此逻辑下,农民更多的使用具有隐蔽性和伪装性的“日常形式”的“非正式反抗”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这些“日常形式”的“非正式反抗”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农民带来现实利益的同时,也往往容易形成一定的政治风险。这一点对转型期的中国有一定的启示[7]。

周艳的文章具有代表性,把农民利益两种方式手段,即正规的体制内利益表达手段和途径(如上访)和非正规的体制外利益表达手段(如集体对抗)兼顾来描述分析,最后提出要健全失地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最终达到社会最优状态

[8]。应星以草根行动者为研究对象,认为草根行动者是有着自身独特行动目标和逻辑的行动者,拓展了对“依法抗争”概念的理解,并批判了国内目前流行的农民群体利益表达已进入“以法抗争”新阶段的观点[9]。

失地农民的日常反抗形式和维权方式,身处弱者的位置采用“韧武器”的长期反抗形式。折晓页在文章中解释了被征地农民“交换”的缘起和期内在的意义,在乡村社区的互惠伦理,以及农民的生存的保障道义

第11篇:失海失地妇女调研

河西新城建设中失地妇女就业问题思考和对策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妇联 夏玉玲

2010-06-1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河西新城的开发和建设,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妇女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形成了比较庞大的妇女失业队伍,妇女就业、再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解决再就业问题,是失地妇女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各级组织和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居乐业是人们生活的第一需求。做好失地妇女的就业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应予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一、河西新城征地拆迁失地妇女就业现状及其主要原因

河西拆迁、新城建设过程,是妇女失地后一切生活重新调整的过程,也是他们思想观念、生活观念发生重大变化的过程。由于种种原因,失地妇女的就业问题很难一步到位。2001年的奥体中心建设以及以后的新城区建设,河西大面积征地拆迁,仅兴隆地区5个行政村被征集体土地就近万亩,失地农民达2万多人,其中妇女近5000人。据调查统计,失去土地后,40%的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无着落,60%的妇女生活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就业难成为失地妇女非常突出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到外来务工人员竞岗的冲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京有几百万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以“肯吃苦、低报酬、低待遇、好管理”的优势与当地农民竞争就业岗位。如兴隆地区河北村大小企业共有100多家,吸纳了40岁左右的外来民工近5000多人,而进企业务工的当地农民却只占很小的比例,当地失地妇女则少之又少。二是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不少失地妇女自主性差,依赖性强,竞争意识薄弱,怕风险,缺乏闯劲,习惯于等待政府为他们介绍岗位、安排工作;爱“面子”,怕吃苦,对一些工资、待遇低的工作和脏活累活不愿干;对投资大、有风险的创业工作不敢干。三是文化水平低,大多没有技能特长。在急需解决就业问题的失地妇女中,学历大多集中在高中、职高层面上,初中毕业也占相当比例,而且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无一定的技能、特长,很难在激烈的、有一定要求的就业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和企业由劳动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失地妇女就业压力将越来越大。

二、河西新城征地拆迁失地妇女就业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

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种种原因,再就业十分困难,而能进入低保的农民仅占总人口的3%。据调查发现,失地农民在搬进楼房后,收入减少了60%以上,日常开支增加20%以上,如遇到重病则致贫致穷,生活拮据。近年来,因失地致贫而上访事件剧增,仅2007年,兴隆街道接待来访困难群众245人,其中妇女147人,这不仅增加了工作量,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1、就业机会不均等引发的矛盾。农民,特别是妇女,在失去了集就业、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一体的土地后,不能与城里人一样获得就业机会,还要为再就业和改变生活方式而付出大量的成本,使得不少失地妇女产生了不满情绪和逆反心理,对政府的不信任度和不满意度在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2、因失地致贫而引发的矛盾。在河西新城刚开始开发时期,不少妇女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带头拆迁,但由于当时的补偿标准较低,不少家庭买了房子后就所剩无几,由于缺乏必要的就业竞争能力,失去土地后就失业,生活困难,于是她们认为是政府的拆迁导致了自己的贫困,进而不断上访,要求政府补偿她们,这不仅影响了政府正常的工作,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3、由于历史及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了男女在就业方面的不平等,使得失地妇女在就业上屡屡遭遇挫折,生活状况大不如前,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容易产生心理上的失衡,进而迁怒于政府。

4、随着近几年房价的快速增长,政府征地拆迁成本在增加,拆迁政策也随着市场的变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这种征地拆迁不同时段政策的不一致,也导致了部分妇女心理上的不平衡,进而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对解决河西新城征地拆迁失地妇女就业问题的思考

农民(包括妇女)有秩序地从农村走向城市,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趋势,也是加速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农民(包括妇女)离开土地,他们(她们)有理由要求和城里人一样获得工作机会和社会保障来支持未来的生活。

1、充分认识失地妇女就业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妇女科学、合理地离开土地,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不仅符合政府的愿望,也符合多数妇女的要求。城市化不是造就大批妇女失地失业,而是应更有利于她们富裕;不是扩大社会不公,而是应更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失地妇女就业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指导,让更多的失地妇女和城里人一样,走上就业岗位,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失地妇女的需求、承受能力和目前条件,按分类分层保障原则,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要在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尽快把失地妇女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保项目建立起来,保证失地妇女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权益、劳动安全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并在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使被征地妇女养老保障制度逐步并入城乡一体化的轨道。

3、积极支持鼓励被征地妇女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失地年女创业工作的领导和鼓励,优化政策环境,将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工作与促进失地妇女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以“充分发挥百所妇女学校的作用,开展千名女能手创业大比武,做好万名女农民素质培训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活动,为广大失地妇女同胞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4、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失地妇女就业竞争能力。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把劳动保障、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被征地妇女的就业竞争能力。

5、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强街道、村劳动保障管理,做好失地妇女转移就业工作。街道的就业服务重在及时、准确地提供岗位供求信息,降低失地妇女就业成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多渠道收集企业用工信息,按期举办劳动力就业洽谈会,促使失地妇女有秩序地向

二、三产业转移。

四、对解决河西新城征地拆迁失地妇女就业问题的建议

1、加强对失地妇女就业、择业观教育,提高再就业的积级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业、择业观教育内容要贴近实际、逐步深入。要开展理想、信念、观念更新教育,帮助她们认清当前就业现状和形势,帮助她们消除对再就业的恐惧、担忧、消极等不正常心理,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在就业教育对象上要有分类有突破。在教育方式上,要选择广泛教育、直面教育等多形式的结合。如在实践中开展的“一帮一”结对子、“与创业者座谈”等教育形式,往往能引起失地失地妇女的共鸣,收效较好,受到欢迎。同时,要积极营造关心失地妇女再就业氛围,引导全社会来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部分难就业群体及弱势群体,在短期内难以提高就业能力,难以找到合适工作,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援助,帮助她们度过暂时的难关。

2、加大对失地妇女技术、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她们就业的稳定性。失地妇女第一次就业,定位较准确的,就业状态相对稳定。通过技术、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新起点的入门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就业信心,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创业热情。

3、强化就业的信息网络,壮大就业工作者服务队伍。就业信息网络在收集发布用工、培训信息及再就业人员统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建设。就业工作者服务队伍在实施再就业工作中能很好地发挥管理、引导、示范等作用,因此,在实践中,要注意把再就业、创业的典型吸收到服务队伍中来。

4、建立“征用”和“安置”并举机制,尽量缩短就业时间差。从土地被征用至找到工作,这里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如果这个时间差过长就会损害被征失地妇女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要建立市场化的征地安置机制,在安置征地劳动力中确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的三位一体新模式,实现征地和劳动力“安置”的同步进行。主要是通过创办劳动管理中心,进行技能培训和介绍就业服务,逐步实现农村劳动力市场化,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吸纳被征失地妇女的良好局面,使她们在土地被征用后,就会有多个就业的选择机会,缩短等待时间。

5、制定政策调控体系,创造被征失地妇女的就业环境。要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积极鼓励征地用地企业适当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征地失地妇女。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应向主管部门缴纳缺额人员的安置补偿金。同时,对被征失地妇女劳动力,要及时发放《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让她们尽早进入城市就业市场,与城市再就业青年享受同等待遇。政府部门还要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当地企业招收农村劳动力。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切实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缓解失地妇女就业难的问题。

6、大力发展服务业,广辟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增加妇女就业机会。农村城市化为村级服务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农村要及时抓住这一机遇,发挥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服务业、兴办市场,创办经济实体,投建商贸大楼、标准厂房、停车场、加油站等,增

加村级集体收入,还可通过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生产经营上的专业服务和社区的配套服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三产服务项目。村级服务业的发展既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壮大,也为失地妇女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因此,政府要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村集体创办三产服务项目。相信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河西新城失地妇女就业问题将得到明显的改善。

第12篇:郊区居民失地现状调研报告

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的要求,深入到我帮包的XX居,针对郊区居民失地现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深入调研过程中,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详实、鲜活调研资料,一是及时召开座谈会,在召开座谈会中,注重邀请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二是深入农户进行走访,在调研期间,走访了部分贫困户或困难党员,深入了解居两委工作制度建设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了解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作风建设和思想观念中还有哪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如何依托地理优势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情况。

一、XX居概况

XX居位于XX街道西部,XX西路北,西邻XX铁路,东依长途汽车站,依靠XX商贸城,地理位置优越。居民XXX户,人口XXX人,X名村干部,居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居民人均收入XXXX元

二、失地居民目前面临的主要难题、心态及真实想法

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是新形势下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近郊农民失去土地,乡村向城市社会经济转化过程的必然选择。但是,农民失地后面临着诸多难题:一是择业难,尤其是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就业更难。从目前情况看:首先,失地居民就业的机会很小,许多失地居民最需要解决的是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次,由于受文化程度和年龄的影响,完全靠自谋出路。第三,对相当部分的失地居民进行再就业技能的培训已经不可能。二是老年人的生活逐步趋于困难,赡养也是个问题。过去大部分老年人靠种地来解决生活问题,目前地已占完,没有来钱路,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补偿费来维持生活。另外,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土地大多是老人所占有,耕地曾经是维系子女的纽带,失去土地后老人的赡养问题难解决。三是生活上的不习惯,对于农民家庭来讲,没了土地就是失去了家庭院落,住进了高楼,卖粮的变成了买粮的;部分居民失去了靠由房屋出租为经济收入来源等。

调查发现:居民最担忧的问题。一是部分年纪较大的居民因为子女经济收入不稳定,普遍对自己的养老问题担忧。二是土地被征用,由农民变为无业居民,找不到工作,对今后的生活十分担忧。三是年龄稍大一些的农民认为,自己过去是靠卖粮维持生计,当今是买粮度日,手中无粮心发慌。

三、解决居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做法:

居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是XX居两委班子所关注和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近年来,XX居就如何解决居民出路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作了不少有益的尝试。引导居民围绕杏花村、嘉誉干杂海货两大市场搞好服务,发展三产。扶持居民发展家庭经营,进行个体运输、商饮、服务业的开发。

四、几点建议

1.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从目前来看,除了五保户解决了社会保障外,其他的居民还要逐步享受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调查中发现一部分居民家庭是靠征地款来维持生计、\"坐吃山空\"。如果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过不了几年一旦征地款\"吃\"完了,生活就没有着落。今后除了给付补偿金外,还要对那些原来以土地为生的农民采取诸如以土地换取养老和医疗保障。采取将集体所得的租金部分作为为55岁以上的老人解决养老保险,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2.加强对居民的就业培训、广开就业渠道、消除就业障碍、增加居民的就业机会。由于居民原从事比较简单的传统农业,对自身素质要求不高。但失地后从事的非农产业,与原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要求不能适应,造成就业难问题比较突出。以致部分居民无法找到工作。因此建议:一要加强对居青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劳动力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就业能力。二要广开就业渠道。解决失地居民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经济。三是壮大居级集体经济。借助伦达商贸城开发机遇,培植骨干企业,发展三产服务业,进一步加快居集体经济发展,既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又要突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挖掘各方面潜能,“面”上抓总量扩张,“点”上抓骨干膨胀,“线”上抓特色培植。群体规模必须加速扩张,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不受规模、速度、范围的限制,真正形成争先恐后、万马奔腾的局面,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五、存在的问题

XXXX年XX月XX居在全市率先举起了城中村拆迁改造大旗,利用了2个月的时间,就顺利完成了XXX户、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的居民房屋

拆迁任务,开创了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先河”。但是,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急需解决。

为保障居委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在拆迁时政府承诺给居每人XX平方经济发展用地至今还没有落实。

积极向街道、市分管领导汇报,及时解决落实居每人XX平方经济发展用地的面积、地理位置,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使用,立足区位优势发展好三产服务业,早日得到效益。

第13篇:失地居民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失地居民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XX居位于市政务中心西临,西接长途汽车总站,善国中学紧靠村旁,XX大道穿居而过。据《沈氏族谱》载:清朝中期(公元1733——1822年)沈氏从后屯迁此,随之岳姓迁来共建村,名岳家庄,今称XX。2002年根据XX政发(2002)81号文规定,更名为XX居委。该居地理位置优越,商贾云集、商贸繁荣,是宜居、宜业、宜商的理想乐土。XX居共有土地320亩,为配合全市实施的沈庄XX城中村改造项目,征用该居土地280亩,现有土地40余亩;人口433人,其中参加分配人口288人;计划生育育龄妇女98人,一男孩户38户,一女孩户24户,双女户1户;党员16人。

一、XX居失地居民情况

近年来,XX街道在服从服务城市发展中,不断拓宽发展空间,搭建发展平台,通过城市建设不仅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而且在上项目、壮实力、促就业,为全市更好的项目落地腾出空间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正在实施的XX居城中村改造,使得XX居大量土地被征用,现仅有土地40余亩。在XX居居民房屋被拆迁后,居民全部在东

七、孙庄等居租房居住。在失地居民群众中,有稳定工作岗位和从事服务行业者约占20%,有较高的经济收入,生活比较富裕;获得不稳定就业岗位和自行外出务工或在市内务工者占70%,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部分还有所下降;没有就业者约占10%,生活水平一般,这部分失地群众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商品经济意识差,缺乏技术和经营经验,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有的还疾病缠身,没有其它出路。总体来看,失地居民就业不稳定和失地保障政策不完善,是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失地群众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二、引导失地居民就业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失地居民的就业能力弱,面对就业竞争,由于年龄、知识、技能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求职比较困难。就XX街道而言,可提供的就业空间不少,竞争虽然激烈,但由于失地居民文化程度、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导致用人单位不愿聘用,大多数居民从事市场配货运输、家政服务等。XX居失地居民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一是女35岁男40岁以上的大龄失地居民,即使能找到一份工作,大多也不稳定。二是失地前完全依赖种地为生的纯农民转业能力差,失地就意味着失业,大多数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三是就目前的政策而言,种田的农民可以享受粮食直补等各种扶持政策,下岗职工可得到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各种优惠政策,对农村、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也是普遍面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而专门针对失地农民就业等问题的激励政策还不完善。另外,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不能适销对路”,造成效果不佳。近几年,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的投入不断加大,统计的受训人数也比较多,可收效不是很好,适应不了失地农民就业的实际要求,反而造成人、财、物的浪费。

三、对促进失地居民就业的建议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周边失地农民的群体将会越来越多,这是由农业向工业、乡村向城市转化过程的必然选择。如何做好因失地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各级政府迫切关注的问题。

1、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广大失地农民不能象城镇人口一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成为失地农民最担心的问题,仅靠征地款来维持生计,只能“坐吃山空”。因此建议:在今后的征地过程中,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开发式安置,除给付补偿金外,还应替农民考虑长远之计,逐步建立、规范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2、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力度。由于失地农民原来大多数从事比较简单的传统农业,对自身素质要求不高,但失地后从事非农产业,造成就业难问题。因此建议:一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及竞争力;二要广开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广阔的就业门路,消除就业障碍,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三是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失地农民就业,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加宽泛的就业政策、资金等方面的环境及条件。

3、引导农民发展二三产业。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展集体企业,拓宽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空间,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中,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既可以把失地农民组织起来,让其通过做工收入保证生活来源,又能够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建议:鼓励农民发展家庭经营,进行个体运输、商饮、服务业的开发,减少对土地的依赖性。

4、逐步建立和完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征地安置方式,建立解决失地农民长久生计的长效机制,使城市支持农村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将失地农民的利益与企业发展融汇在一起,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

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

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商业用地安置有关事宜,力争实现失地不失业、农业转商业、农民当老板的既定目标,彻底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第14篇:浅谈农民失地问题的解决办法

浅谈农民失地问题的解决办法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块土地爱得深沉。”诗人艾青的这句来自心灵的吟唱,今天读来,多么符合已经和正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心理。这些农民是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和夹缝中挣扎着生活的特殊人群。

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实现农民失地不失业,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如何保障失地农民公平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消除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必须直面的问题。

一、造成农民失地的原因

1、城市化进程造成的农民失地。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绿化面积的不断加大,进城人员对住房要求的不断增加等,激化着城市空间不断东扩西展南伸北延迅速扩展,为保证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农用土地被征用。

2、为竞相发展经济导致的政府征地,农民失地。当前如果获取资本,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是各地经济发展成功的关键。为了能吸引外资,许多地方通过压低投资成本来提高投资的收益率,进而吸引外地资本的进入,各地竞相设立开发区,近十几年间规划面积不仅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甚至超过台湾岛和海南省的面积。

二、农民失地后造成的影响

1、失去了稳定的生活来源。一部分农民一直以来都是以种田为主,农民种田收益虽不太高(每亩地收入约450元左右),但这部分收入比较稳定,为农民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农民失去了最稳定的经济来源,收入骤减,生活陷于困难,对其生活带来较大冲击。尤其是对那些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冲击更大,他们年龄偏大,没有一技之长,失去土地后成了失地农民中的弱势人群。

2、就业受到外地劳动力和城区下岗工人的冲击。近几年来,外地农民对本地经济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对本地农民劳动力的转移也形成一定的障碍。外地民工普遍年纪较轻,能吃苦,工资要求低,而城区下岗工人有专长,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本地失地农民中年龄偏大的几乎没有竞争力,年纪轻的又因待遇偏低不愿就业。

3、生活成本提高,部分农民不堪重负。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失地后就意味着生活已经城市化了,以往自己种自己吃,而现在生活用品都要到市场去买,从而增加了生活成本,造成他们的生活水平下降。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了一定的赔偿,但土地征用赔偿还不足以解决失地以后的生活来源问题。另外由于大部分农民缺乏创业能力,补偿金只能是可熟的“死钱”,长远生计难保障。

三、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

要从基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构建补偿、就业、社会保障“三位一体”的失地农民利益保障体系,即: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通过补偿标准,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改变传统安置方式,按照“市场引导就业、政府扶持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思路,加大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就业服务力度,帮助失地农民实施在就业;以“土地换保障”为原则,以被征地所承载农民安置的实际社会成本为依据,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分享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成果的长效运行机制,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土地的收成时农民最基本可靠的收入来源,是家庭保障最基本的经济基础,也是农民最后的一道生活安全保障,对于失地农民应尽快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1)建立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助机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后一道安全网,失地农民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他们既不享有土地的保障,也不享有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国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因此必须重视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建立。尽管现在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现在保障金的面太窄,名额有限,而且,每月30元的标准对真正失去土地的贫困农民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2)建立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机制

农村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这种约定俗成的规则,依赖子女供给的养老模式,总是具有一定的风险。农民由于文化素质较低,面临很大的失业风险,这又冲击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农民的养老问题历来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因此,建立适合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将对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起动积极的作用。

(3)建立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机制

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如前所述,医学技术的进步,通过了医疗服务水平,但在保障和通过居民健康水平的同时,医疗费用大幅攀升,尤其是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失地农民而言,显然仍有巨大压力。因此,建立适合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也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一个基本面。

二、鼓励失地农民创业,引导征地补偿款合理利用,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被征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行就业

(1)强化劳动技能培训制度,通过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偏低,在土地以外的其他岗位竞争中处于劣势,大部分人短时间内难以找到新的、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岗位。再加上园区企业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非常有限,难以达到失地农民的需求。因此,如何安置失地农民,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一成为当务之急。

(2)要持续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难题,最根本的还在于转变其思想观念,提高其自身素质,增强其劳动技能。因此,政府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鼓励其积极参加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适应企业的用工需求,努力通过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机会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内容,尽可能使他们能有一技之长,解决就业问题。培训费用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也可从土地征用款和集体积累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有条件的地方可免费培训。对于积极参加就业培训,获得技能证书、上岗工作者,政府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3)搞好就业服务,设立就业服务网点。在村居设立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站,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社区内失地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劳动力资源培训、就业档案,组织开展培训,提供就业推荐服务等。建立信息流通机制,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及时向广大失地农民发布信息。

经济学院07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学号:070201110127

吴迪

2009-12-16

第15篇:失地农村妇女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cn

失地农村妇女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作者:肖 文 汤相萍

来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05期

[摘 要]失地农村妇女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以及其他方面所处的不利社会地位,导致她们在生存和就业上比失地男性农民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因而其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也显得更为急迫。解决失地农村妇女社会保障问题的直接途径是参与社会保险,然而受主客观因素的多方面限制,我国失地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保险的现状不容乐观,政府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力量也十分有限,因此,解决失地农村妇女的社会保障问题必须从广义的社会保障含义出发,通过建立适合失地农村妇女现状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失地农村妇女素质、加强政府解决失地农村妇女生存和就业困境的职能建设等途径来切实解决失地农村妇女的保障问题。

[关键词]失地农村妇女;社会保障;社会保险

[中图分类号]G979

[文献标志码]A

第16篇:关于我省农村妇女失地情况工作汇报

近年来,随着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一些支农惠农政策的陆续出台,因土地增值而引起的土地纠纷不断出现,其中由农村妇女失地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为进一步了解我省农村妇女失地情况,我们对全省妇女地失地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问卷和座谈两种方式进行,按每个县所辖村数量30%的比例进行抽样,共发放问卷2.8万

份,并分别深入双阳、辉南等市县,召开了由农经、法院、信访、妇联等部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回收的问卷中,我们抽取1100份有效(失地妇女)问卷进行分析,主要情况如下。

(一)妇女失地的基本情况

在失地妇女中,90%以上是已婚妇女, 90%失地妇女家有3—5口人。有78%的失地妇女家庭有土地在9亩以内,72%的妇女失地1—10亩,失地年份主要集中在 1996—2006年,其中1997年和2006年最为突出,分别占16.8%和17.7%。

(二)妇女失地的类型

妇女失地情况主要有:妇女嫁到外村后,本村土地被收回,在外村也没有分到土地,占28.3%。土地被征用后未获得补偿或未全额获得补偿的占20.5%。由于村规民约等造成妇女失地的占18.9%。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多生育文秘杂烩网的子女未分得土地的占12%。外出打工、离婚、丧偶、嫁给军人或对方为非农户口,妇女本人户口没迁出,承包地被收回的,共占16.6%。未与男子平等分得土地的占2.4%。

(三)失地后解决的办法

失地后,65.5%的妇女找村委会,25.1%的妇女找乡政府,找农经部门、法院、信访、妇联的总计占1.2%,找其他部门的占4.7%,找多个部门的占3.6%。

在失地妇女中,有60%失地问题得到了解决,40%尚未解决。在已经解决失地问题中,有85.3%是通过调解解决的,通过仲裁和法院判决的,分别占0.3%,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占14.2%。

(四)妇女失地后的生活来源

失地后,有31.5%的妇女外出打工,有20.4%的妇女从事种植业,17.2%的妇女靠家人养活,152%的妇女从事个休经营,8.5%的妇女从事养殖业,从事家庭手工业的占3.5%,靠政府就济的占1.7%,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生活问题的有2%。

二、造成妇女失地的主要原因

造成妇女失地的原因较多,也比较复杂,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法规制度滞后于土地承包经营中问题的出现。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是有别于古今中外的一种特殊的经营制度,在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中无现存经验可借鉴,需要结合实际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这种政策法规制度滞后于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现状,必然导致一些矛盾解决起来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并没规定家庭成员在家庭承包中应享有的土地承包份额,而当妇女离婚后,发包方并不为离婚妇女变更发包合同,重新确定属于离婚妇女的土地,导致离婚妇女无地可种。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并且规定了调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各地的落实情况并不尽一致。有的地方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有的地方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个别地方还存在“五年大调整,三年小调整”的做法,由民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种政策执行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甚至同一个村不同社之间,土地承包和流转的规定也不一样。土地调整的不同步,使相当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经调整完土地又得不到土地,成为失地妇女。

(三)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规模扩张导致妇女失地问题突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边缘的土地在被大量征用过程中迅速升值,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的流动性较大,又处于传统意义上的弱势地位,因此,一些原来一直享有承包权的妇女,户口被强行迁出或“挂空”,土地被收回,享受征地补偿等待遇被剥夺,在安置就业过程中也遇到很多困难,成为失地妇女,一些年纪偏大又缺少劳动技能的妇女因失去生活的主要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四)传统观念及村规民约导致妇女失地。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地方在分配土地中违背“男女平等”的原则,规定外嫁女只给口粮田,不给承包田,有的地方在计算家庭人口时,以“测婚测嫁”为借口,使未婚女性只能

分到男性的一半或70%的土地,甚至只分男不分女。还有的地方规定,男到女家落户,全家都享受不到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益,还有的地方规定,出嫁女及其子女不论是否居住在本村,都不得参与本村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这些规定虽然都与有关法律的规定相悖,却经村民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表决通过,因为大多数村民或为了更多可分配的利益,或对《土地承包法》所知甚少,

做出了侵害少数妇女的经济利益的表决。

(五)政策调整使妇女失地问题显性化。近年来,农民种地收益不高,对失地问题认识不足,妇女失地问题表现得并不突出。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和各种直补政策的落实,种地效益可观,土地也随之增值,一些过去隐性的失地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我省县以上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案件中,妇女失地问题由2000年的 1 件,上升到今年的271件。据省农委统计,全委每年接待的处理农民因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案件中农村妇女儿童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达45%以上。

三、解决妇女失地问题中的困难

一是妇女失地情况的多样性与我国土地30年不变政策的矛盾。如前所述,妇女失地的情况多种多样,特别是一些妇女几年前放弃了土地承包权,土地增值后又想重新获得土地承包权,而我国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使这一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

二是相应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是贯彻实施《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省农委不断加大仲裁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仲裁质量,全省仲裁机构已发展到49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2%,全省仲裁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尽管如此,还不能完全解决土地矛盾纠纷的现实问题;通过司法审判有一定难度。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基层法院对土地纠纷不予受理,还有一部分法院只受理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霸占承包地,不允许女方耕种这一种情况的,对出嫁女失去土地承包权、妇女主动放弃承包田几年后,又想重新要回等情况,基本不予受理;有的基层政府在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表决土地分配调整问题时,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导,在解决土地纠纷中,因存在许多障碍而有畏难情绪,对妇女反映的失地问题一拖再拖。信访和妇联组织在协调解决妇女失地问题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妇女户口所在地党委或政府,因此难度较大。

三是缺乏补救措施。一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存在,随着人口的流动,新的土地问题在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土地已分配调整完毕,无机动地可用于再分配或调剂,更没有用于补偿给失地妇女的储备资金,因此,解决妇女失地问题十分困难。

四、几点建议

农村妇女是推动我省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更好地调动她们的积极性,发挥其在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充分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鉴于当前农村妇女失地问题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我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行为,对土地被征用后失地的农民特别是妇女进行妥善安置。如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取消其农民身份,将其作为城市居民进行管理,使其享受社区居民待遇,特别是在就业待遇方面,要向失地妇女倾斜,将没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妇女作为城市低保对象,纳入社会低保范畴,彻底改变其夹居民与农民之间的“边缘人”身份。另外,要建立统一的土地调剂制度。对承包期内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离婚后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问题,要有统一的调剂制度,并且统一执行,以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

二、建议农业行政部门尽快健全土地承包仲裁机制,要尽快建立健全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程序,妥善解决农村失地妇女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权益纠纷,同时,要就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落实问题开展调查督查,对在二轮土地承包无法解决承包地、未享受到土地承包权益的人口,在经济补偿、相关政策、税费等方面进行利益调整。

三、建议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畅通受理妇女失地案件的渠道,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案件受理的范围,做好与政府部门、农经部门受理权限与受理责任的衔接,使《妇女权益保障法》、我省的《妇女权益保障地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中有关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四、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失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规范引导作用,纠正村民自治组织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清理违法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村规民约。同时,在土地被征用、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以及城镇化改造过程中,前瞻性地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推动村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进程,确保村居委会依法有序地使用集体财产、土地安置费、土地补偿费。

五、建议法制宣传部门突出党的农村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在宣传对象上,重点面向公职人员、涉农部门干部以及农民进行宣传,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六、建议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加大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特别要面向农村妇女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提高她们依法维权、依法管理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准确了解和掌握农村妇女土地问题现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解决农村妇女的土地纠纷问题的力度,在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17篇:“城区失地居民生活保障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行专项救助,协助城区失地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从我市实际出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综合考虑市区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和最低消费水平等因素。

(一)实施城区失地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遵循下列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

2.动态管理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政府保证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原则。

(二)城区失地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实行分级负责制。

1.市政府负责对城区失地困难居民低保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城区失地困难居民低保工作顺利实施;

2.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失地困难居民低保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初审工作;

3.村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

二、保证范围及保障对象

保证范围为家庭成员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城区失地困难家庭(原则上为人均年收入低于693.00元)特别是对下列对象给予重点保证:

(一)主要劳动力残疾或长期患病的困难家庭;

(二)无力保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家庭;

(三)收养或领养孤儿的困难家庭;

(四)赡养人无赡养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

(五)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六)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及家庭不得列入保证范围:

(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劳动的

(二)法定赡养人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三、家庭成员认定及家庭收入核定

家庭成员认定:

(一)夫妻;

(二)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或成年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或在外地院校学习无工资收入需要父母供养的成年子女;

(四)法律规定的具有赡养、扶(抚)养关系的其他人员;

(五)没有法定赡养、扶(抚)养关系的人员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不视为家庭成员。

主要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按上年纯收入计算。

(一)种植、养殖业收入;

(二)劳务收入;

(三)工商业收入;

(四)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其他应计算的家庭收入。

优抚对象享受的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伤残抚恤金、优待金、见义勇为奖励金、义务教育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保证规范及保障资金

依照既保证城区失地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确定最低生活保证规范和保证补差标准时。又有利于鼓励生产自救的原则,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市农村居民纯收入;

(二)市维持农村居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

(三)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

(四)对无家庭收入的城区失地困难居民。补差规范内分档次给予补贴;

(五)确定的最低生活保证规范和补差规范要随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六)城区最低生活保证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五、申请、审批顺序

(一)城区失地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城区失地困难居民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依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街道办事处审核、民政部门审批等顺序依法进行;

(三)家庭收入达到或逾越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六、监督管理

(一)村委会要把城区失地困难居民低保工作列入村务公开内容。

(二)民政部门、市区街道办事处要把失地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政策、办事顺序、保证对象和资金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

(三)从事城区失地困难居民低保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民政、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低保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城区失地困难居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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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务工及失地 Microsoft Word 文档

外出务工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码为××××××,系我村(居)委会居民,自×月×月前往××地区务工,特此证明。

居(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户籍地派出所(盖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材料仅作参考,且相关部门在查证属实后参酌适用,打印、手写均可。

失 地 证 明

兹有×××,身份证号码为×××××,系我村委会×组村民,其承包土地于×月×月已全部被××征收\\征用,该村民系失地农民,无耕种土地,无农业收入来源,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户籍地(乡)镇级政府(盖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材料仅作参考,且相关部门在查证属实后参酌适用,打印、手写均可。

第19篇: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自2005年9月21日市失地无业农民安置领导小组扩大会后,我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失地农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高度重视,奋力推进,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近期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六项举措,贯彻扩大会议精神9月22日,我区召开失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专题会,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专题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了六项举措:一

是将区政府相关副区长全部纳入领导小组任副组长,加强了工作力量。二是制定了例行会议、专项信访接待等5项制度。三是再次对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做到不重、不漏,同时建立健全台帐。四是在第二次清理数据的基础上,科学

测算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所需要的资金。五是克服一切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安置补偿资金及时到位。六是围绕失地无业农民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难题,探索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

二、启动九大体系,力推安置补偿工作 我区出台了《关于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了9大安置保障体系。一是启动失地农转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全面完成了清理核实工作,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共1271人(1-9月为失地农转非人员发放低保金万元),对后期新申请的403户614人的核实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启动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体系,加速了对失地农民的登记工作,2004年1月1日到2005年7月31日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有649人,已初审393人,预计在月底前自愿参保人员参保率和救济金发放率达到80、符合条件低保参保率达100,圆满完成市下目标任务。三是启动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安置体系,对符合劳动力就业条

件的5234人,实施了再就业培训,近期开设了9个再就业培训班,共培训450人,在10月12日市就业局招聘会上,签定意向协议26人,为67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四是启动文教、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就近入学、一视同仁”和“低费率就医”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解决了58名失地农民子女就学,减免教育学杂费、住院费、手术费、门诊挂号费等共万元。五是启动住房安置体系,自2005年9月1日起,我区严格按照“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落实了安置方案和措施,住房安置预计年底前得到全部解决。六是启动信访接待体系,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工作组,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失地农民信访案件,近段时间共受理安置补偿信访案件15件,接待信访群众44人次,处理15件,回复率达到100,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纠纷和矛盾。七是启动司法救助体系,对失地无业农民积

极开展了法律援助,采取设立流动法庭、免费咨询点,免费代理服务,开辟救助热线等形式,重点解决工资、赡养费、抚恤金等问题,共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10件,做到了早受理、早执行、早解决。八是启动资金扶持体系,努力克服偿债高峰期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建立了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九是启动便民服务体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全区1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部门、涉及69个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务中心,简化了办事程序,确保各项扶持和救助政策及时落实。

三、强化四个到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活动月中,我区把解决好XXX补偿金拖欠和XXXX“一碗水”动迁58户未入住安置房作为失地农民安置集中兑付阶段的起点和突破口,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一是领导指挥到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达现场听汇报、抓协调、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实

际问题。二是宣传引导到位,专门组建了由所在乡镇分管书记任组长的群众工作组,深入基层,宣传政策,积极化解矛盾。三是管理监督到位,派出专门力量直接参与安置房的施工管理,特别是对工程涉及到的水、电、气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工程的质量,避免了出现“豆腐渣”工程。四是资金补偿到位,采取缓发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向乡属企业借款筹资、加大现有存量资产盘活变现等措施,筹集资金349万元,集中解决了XXXX拖欠补偿和XXX动迁58户安置房的问题。

四、完善四大机制,规范安置补偿工作 一是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安置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结合实际,提出了“六个100、三个确保”的目标,即在市下目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率达100”和“确保失地无业农民子女全面就学”两个目标。二是完善规范运作工作机制,工作中坚持实行“阳光

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省、市征地拆迁政策,积极加强宣传,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做出限时承诺,统一思想和口径,落实“三统一”、“九公开、五不征”、“两公告、一登记”等制度,切实规范安置补偿操作。三是完善安置补偿创新机制,放开思路,大胆创新,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了货币安置、住房安置、听证制、限时兑付制、12全文查看

第20篇:05市场营销 王帅 失地调查报告

调 查 报 告

-------关于“失地农民职业

转化”的报告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

运筹与管理学院 05级市场营销

------07年9月

序 言

调查由来:对日照市大洼村农民进行较全面调查以及网络搜索资料。 调查目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失地农民的职业转化情况。

调查内容:家庭人口数、人员组成、原有土地亩数、现在从事职业及

工资待遇、失地时国家或政府补偿情况等

正文

主要调查目的:通过对失地农民职业转化情况的调查,引起人们对失地农民问题的关注,希望能促使相关政府部门及时了解问题并及时解决。另外,正确认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拓宽就业范围和领域。

调查方法:实地调查法中的直接访问法、网络资料搜寻法

调查背景及分析:据统计,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用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达4736万亩。其中,1990年至1996年共非农占地3080万亩,平均每年440多万亩;1997年至2002年非农占地1646万亩,平均每年约274万亩。因这些非农建设占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和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每占用一亩耕地就会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来全国共有6630万农业人口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由于征用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不足创业,又没有建立合理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导致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为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社会流民。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扼制,将产生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其中最为突出的后果之一就是对社会稳定将构成长久的威胁。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指出,目前不少征用土地的项目不给农民合理的补偿,不妥善解决农民的生计,造成农民失地失业,危及农村社会稳定。

而且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园等建设项目大力实施,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他们失去土地就失去了保障。对于目前情况,一次性给付数量有限,相当多失地农民处于失业状态,成了“三无”(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农民,由于他们缺乏受教育和培训机会,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在社会的竞争力较弱,就业成为失地农民的突出问题。

相对于城市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而言,失地农民更是就业的弱势群体,不仅因为农民就业意识和纪律行为与工业化、城市化的要求有一定距离,而且他们过去具有的劳动技能在城市化后也失去用途。根据国务院“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的要求,各级政府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实行积极的“就业保障”政策,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要拓宽就业渠道,因为仅靠在原地区、依靠乡镇企业吸纳失地农民这种方式,就会使那些本来经济效益就在走下坡路的乡镇企业的状况更加恶化,对提高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都极为不利。因此,我们要运用战略眼光扩大视野,寻求城乡统筹,力争把城乡统筹就业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通盘考虑,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避免因乡镇企业安置压力过大而拖垮集体经济,也避免解决就业问题的短期行为出现。

调查结果:日照失地农民:“四不失”

经济发展快,城市化进程猛,失地农民多,在日照却被破解得格外精彩。

一,失地不失意

离开土地,常让农民颇感失落。为此,日照市把失地农民纳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大循环中,激励农民失地不失意。

典型引路、考察开路、学习找路,他们引导农民发展

二、三产业,鼓励失地农民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石臼街道扶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000多户,私营企业340家,有近万人通过自谋职业走上致富路。据统计,东港区有5万多失地农民重新找到就业门路,占失地农民总数90%以上。

日照开发区北京路街道组建2年来,先后承担8项市属重点工程的服务协调,完成50多个工业项目、70多公里道路的赔偿清障,征地数千亩,拆房2000多间。由于失地农民顾全大局,破除在公有制经济劳动才算就业的观念,自主创业,没有发生一起因开发建设而引发的群访和集访事件。

二,失地不失利

农民失去了土地,想的最多的是今后的生存和保障,而这恰恰是政府着力之处。

日照市抓住发放、管理、增值等关键环节,通过“薪金、基金、息金、股金、租金”五金的灵活形式,将失地补偿金由“死钱”变“活钱”、由“小钱”变“大钱”,探索建立起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薪金:日照经济开发区规定,征地70%以下的村,对失地农民每年每亩发400元到600元的口粮补贴;超过70%的,每年每人发500元到800元的生活补贴。

基金:日照街道大香店村将部分土地补偿金用作村民就业帮扶基金,目前已累计发放150多万元,帮助150多户村民发展养殖、加工、运输等行业。

息金:北京路街道对补偿金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使用审批程序,今年街道土地补偿款到位率100%,群众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总量同比却下降25%。

股金:日照街道后楼村利用土地补偿金,建设江豪建材装饰批发市场,其中一期投资3400万元,面积3.4万平方米,已招租完毕,全村人人有股份,生活有了保障。

租金:前大洼村从大学科技园征地补偿费中,投资1200万元建设2栋学生公寓楼等,当年净收入120多万元,人均分配租金1000多元。目前,园区内已有7个村利用征地补偿金投资建设了20余栋学生公寓楼,仅租金一项,年人均收入达2000多元。

三, 失地不失居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对农民而言,失去居所比失去土地更成为他们的一块“心病”。

结合失地农户家庭人口、户口构成和居住习惯等因素,日照采取货币安置与新居建设相结合、整体搬迁与中心村建设相结合、置换新居与分类安置相结合、住宅安置与不动产经营相结合,因人而异,统筹安置,确保了农民失地不失居。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的村居结合旧城改造,新建不同规格、多种套型的农民新居,既满足了不同生活水平农民的需要,还可把剩余房屋向外出售,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村民住房补贴和发展集体经济。

北京路街道百发居委在迎宾路建设中拆迁127户,因老年安置和子女分户量大面广,街道、居委反复修订完善安置方案,对补偿金发放、安置楼分配、子女分户等作全盘考虑,在做好拆迁户安置的基础上,建成7690平方米的老年公寓,安置老年人147户,同时安置子女分户98户。

日照街道许家楼、张郭、合村等20个村居则商住共建,既开发住宅,完成村民分户安置,又开发商业房,为群众就业提供了稳定场所。

四,失地不失业

对于失地农民而言,也面临着“下岗”再就业。日照从“授人一技、拓宽渠道、强化保障”入手,以“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为原则,广泛安置“下岗”农民。

该市对因园区建设和城建开发失地的农民,可享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鼓励引导征地单位和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征地村的失地农民工。

大学科技园引导扶持失地农民围绕学校,开展配套服务,工程建设、后勤服务以及学生生活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劳动用工,均优先从被征地村招用人员,目前已安置2000多人。

日照钢铁公司、山东日鑫焦化有限公司均与被征地村签订了劳动用工协议,先后录用土地农民工350多人;日照经济开发区成立人力资源派遣服务中心,依托劳务公司,与大企业建立劳务协作关系,积极开拓国外劳务输出渠道,去年以来,实现跨区劳务输出2400多人。

据统计,目前日照市失地后就业和有其他固定收入的农民达10多万人,占全市失地农民总数83% (当然,以上调查结果仅是来源于日照的情况,那让我们一起放眼看看全国)

全国范围:

一,失地农民目前面临的主要难题、心态及真实想法:

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是新形势下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近郊农民失去土地,参与由农业向工业、乡村向城市社会经济转化过程的必然选择。但是,农民矢地后面临着诸多难题:一是择业难,尤其是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就业更难。从目前情况看:首先,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就已经十分困难,安排失地农民就业的机会很小,许多失地农民最需要解决的是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次,由于受文化程度和年龄的影响,完全靠自谋出路,失地农民根本就不是外来打工者的竞争对手。第三,对相当部分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已经不可能。二是老年人的生活逐步趋于困难,赡养也是个问题。过去大部分老年人靠种几亩地来解决生活问题,目前地已占完,没有来钱路,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补偿费来维持生活。另外,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土地大多是老人所占有,耕地曾经是维系子女的纽带,失去土地后老人的赡养问题难解决。三是生活上的不习惯。对于农民家庭来讲,没了土地就是失去了家庭院落。农业机具、粮食无处储藏;卖粮的变成了买粮的;部分农民由房屋出租方变为租住方等等。

调查发现:失地是农民的两难选择,一方面迫于政府的压力,另一方面却又受到眼前经济利益的引诱,有相当部分的农民经过宣传、启发,自愿选择了放弃土地。但是,失地后农民又心存许多顾虑和比较现实的想法。

1、农民最担忧的五个主要问题。

一 是部分年纪较大的失地农民因为子女收入、生活水平下降,普遍对自己的养老、医疗问题担忧。

二 是在政府征地过程中,由于每次征地价格都不一样,得到补偿费低的群众心理不平衡。

三 是土地被征用,由农民变为无业人员,找不到工作,对今后的生活十分担忧。

四 是年龄稍大一些的农民认为,自己过去是靠卖粮维持生计,当今是买粮度日,手中无粮心发慌。

五 是多数的失地农户,对未来的生活持一种消极的观望态度,有的农民也担心因经济紧张和就业压力的加大,会引发新的社会治安问题。

2、农民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

一 是对政府征地后不能走工人不满意,尤其是对安钢占用土地后不能走工人表示了特别的不满意。2004年安钢修建北出口道路租用柴库的67亩和今年原料场占用300亩地时,有70%的农民都提出要走工人。

二 是希望政府尽快解决失地农民老年人和低保户的问题。

三 是政府要积极引导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失地农民有一分稳定的职业收入。

二、农民失地原因

造成农民失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建设占地。由于发展需要,城乡基础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公路建设更是突飞猛进,全县实现了村村通油路。公路建设占用土地16157亩,占全部失地面积的51.0 %。

2、工商业经营性用地。近年来,各地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引进了一大批项目,兴办了一批工业园区,加之地方新上项目,占用了大量农村土地,这类用地有8391亩,占全部失地面积的26.5%。

3、地方公益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地方公益事业的占地为12353亩,占全部失地面积的39.0%,其中文化教育事业和敬老院占地10091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占地2262亩。

4、其他用地。包括建筑物、小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土地,占用面积 3216亩。

三、失地补偿及解决方法

为了妥善解决农民失地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对失地农民给予补偿。对公路建设用地和地方公益性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标准,采取一次性补偿办法解决。对工商业经营性用地,主要采用租赁形式。一种方法是谁占用谁补偿。由用地方与农民直接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一般每亩补偿800—1000斤小麦(按当年市场价计算),每年支付一次。一种方法是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负担占地费用。乡村两级为了吸引外地客商来当地兴业办厂,纷纷出台优惠政策,无偿为前来办厂的外地客商提供生产建设用地,而占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则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承担,全县每年仅乡级政府就要支付500多万元,对本已困难重重的乡镇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而这类占地的补偿也仅仅限于土地的直接收益。

尽管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对失地农民给予补偿。但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乡村财政负担大,包袱重,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运转更是困难,原来由乡村承担的占地补偿费已无力按时足额支付给失地农民,造成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地得不到补偿,不仅影响了政府在群众的形象,也影响了干群关系。目前未按合同补偿的有11149亩。

2、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帮助。为了解决失地农民失业问题,各地千方百计开发就业门路,创造就业机会。一是占地企业安置就业。近几年随着新上企业的不断增加,占用的土地越来越多,但不少用地企业都把安置失地农民就业作为解决农民失地问题,为政府分忧的主要措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被占地村组的劳动力就业,确保失地农民不失业。二是号召农民转变观念,开创新业。有一技之长的兴办家庭工业,有的从事商业服务业,与之相关的产业也吸纳了不少失地农民,缓解了就业压力。四是鼓励失地农民搞劳务输出。相当一部分农民失地后在外务工经商,有的还进入了白领阶层。

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创造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和环境。 一是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职业指导队伍,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提高他们适应城市就业和市场就业的能力,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具体的关怀,增强城市就业的信心。

二是成立创业服务中心机构,负责对创业的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利于创业的大环境 。创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和开办私营企业的法规、政策,简化各部门的办事程序,为创业者的注册、经营、管理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同时,创业服务中心还可以与当地的培训与企业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建立密切的联系,通过聘请的方式,提供咨询服务。上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绩效和服务项目予以拨款。

三是构造有效、畅通的信息服务网络。在目前城市劳动力供需矛盾加剧,农民城市化就业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建立劳动力市场和失地农民之间的双向沟通网络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珍贵。因此,各级政府和社会多方面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加强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硬件、软件建设,特别要明确包括劳动部门在内的其它相关部门,在就业信息的收集、传送、接收和反馈等环节中的职责和权力,规范管理,创造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和环境。

必须改革完善现行的有关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为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四、解决农民失地问题的建议

1、改革现有土地征用力度。土地对农民有多方面的保障功能,包括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产生直接收益和资产增值功效等,土地一旦被征用,这些功能随之一并丧失。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则应给予农民在这些权利上的等价补偿。因此,要加快改革和完善现有土地征用补偿一次性发放货币的办法,使土地补偿费的发放与失地农民的长期生活保障相结合。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公益性建设用地,要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公平补偿原则,适当提高土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并为失地农民参加失业、养老、医疗保险提供一定的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征地带来的失地农民长期基本生活的风险。对于工商业经营用地,可引入竞争机制和谈判机制,在按规定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农民与用地方自行谈判确定补偿安置费数额,也可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出租方式参与土地的开发,分享社会进步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对目前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而负担的土地租金,应当采取措施,实行“谁占地,谁补偿”,以减轻乡级政府的财政压力。

征地改革应严格区分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两种不同类型的征地行为,分别采用不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并规定补偿和安置费用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1)公共利益征用土地的,以土地市场价格为基础,以相当补偿为原则,提高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

(2)非公共利益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地单位应为失地农民办理失业、大病、养老等保险。对于非公共利益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安置补偿除了用地单位为农民办理失业、大病、养老等保险方法外,更多地应引入谈判机制,由用地单位和农民集体、农民自行谈判确定补偿安置费。

(3)积极稳妥的推进“城中村”的改造。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出现了大量的“城中村”,仅四方区就要改造的11个村,就涉及8500户、2.5万人。在现有的城市村庄改造模式和政策条件下,失地农民对自己的生活出路产生极大忧患,频频为增加补偿以及村级集体经济资源占有和各种利益分配而上访,往往改一处,闹一处,越闹越烈,已成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瓶颈和影响稳定的诱因。因此,必须把村民变市民后的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村庄改造的重中之重。村庄改造的整个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民主。村集体经济的改制要严格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和每一个村民的具体条件,客观、准确、科学、合理地把集体资产包括土地补偿按人头加以量化,并由村民自主决定折合股份入股或兑现为货币实物。要充分发挥规划先导的作用,对村庄及周边土地实施整体规划,联动开发,从源头上杜绝“城中村”的产生。 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先导,逐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户籍制度形成了城乡壁垒,已不再适应新的经济形式。为适应我国经济非农化和市场化的需要,应逐步规范户口类型,逐步并最终彻底剥离粘贴在非农业户口上的一系列无偿性或优惠性的社会经济福利,实现以居住地划分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行以迁入地、常居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鼓励有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收入或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村人口办理城镇长住户口,成为城镇居民,同时把这部分人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内,并强化保费征收管理制度。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障与农村接轨,建立一体化的基本养老制度。

落实家庭养老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

中国的传统和现实决定了社会养老不可能完全替代家庭养老的作用。即使我们建立起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可能完全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包括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这就迫使政府正视家庭养老的危机,而不能把养老的责任推给家庭后只是事后被动监督。从目前来看,精神宣传和鼓励远远不够,要求建立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相一致的约束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实际的地方性老年法规和相关条列,完善细化《老年法》的有关条例,增强老年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鼓励推进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水平、广覆盖”的保障制度。事实上很大一部分城乡人口已经认识到了养老的危机,他们长期储蓄中很大部分是为未来养老做准备。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还存在种种缺陷的情况下,应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补充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加大对老人的保障力度。这需要在税收、投资等方面给予寿险公司更多的帮助。

2、开展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在非农产业岗位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根本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消除陈旧思想,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参加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建立促进农民就业城乡间无障碍流动机制,多渠道安排就业。同时,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并鼓励扶持失地农民通过自主创业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3、确立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农民失地问题,没有长效的保障机制,失地农民难免近忧远愁。因为对失地农民即使一次性补偿再多的钱,也总有花完的一天。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农民失地而不失“命根子”。从目前实际出发,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重点要建立好四方面的社会保障:家庭养老保障,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就业保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低生活保障,为生活可能陷于困境的农民提供救助;医疗保障,确保失地农民有病治得起。建立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可以从三个方面筹集: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拿出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农民个人负担一部分,以此为失地构筑长远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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