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工作案例心得体会

2020-06-02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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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安全》心得体会

赵家镇三烈小学支部

陈伟伟

我通过观看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案例》,提高了认识,开阔了视野,也提高了自己的个人觉悟。通过观看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的一员,应该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因为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党的事业能否成功的关键。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把这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基层的建设和管理中去,努力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服务工作。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首先是学习上。当前社会正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一个学习的时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的素质。

其次是思想上。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和研究。通过观看,我对《党章》有了更深的认识,观看观看基层书记的工作实绩,我也明白自己以后该从何做起,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尽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但还是必须要挤出时间,不断加强自身对党的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才能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从而更好地完成好工作,这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途径。与此同时,必须提升境界,摆正心态,找准位置。同时还要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组织,要深入师生队伍,了解情况,掌握“师情、生情”,发挥好桥梁作用。同时抓好“舆论”宣传,及时捕捉典型事例,树立敬业创新的典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把思想政治工作作大作好,起到引导与推动的双重作用。

三是作风上。讲究“实”字,就是要实事求是,讲实效,办实事。思想政冶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应该以诚相待,以心换心。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了解教师的所思所想和喜怒哀乐,有的放矢的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各项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强化约束。

作头学校支部书记,带头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评议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要结合党员职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对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他们对工作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不履行义务,不做工作的,要给予批评帮助,促其转化。与此同时,还要严格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年度评议工作要坚持政治性、严肃性,确定通过评议,找准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良好的民主评议气氛。

三、加强党员教育,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动力。

改革在不断深化,对党员的教育也要与时俱进地跟上时代步伐,形成有效的教育机制。要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更新教育理念,找准切入点,不断提升服务导向。强化对党员的先进性和服务性教育。党员、尤其是干部党员,如果一旦走偏方向,会给党和国家、人民带来不可磨灭的损失。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培养,这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想把党员管理工作搞上去,那么必须加强对党员教育和培养,这一点我们始终都不能忘。

四、与时俱进,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社会发展中会随时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基层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培养大局意识,更要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热情,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方法要活,不能“刻舟求剑”、“守株待兔”,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切实防止因方法死板、机械而带来的负面效应。要讲工作艺术,讲方法,讲策略。

总之,只有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民办实事的执政组织机构,提高执政的素质;奋斗不已,谦虚谨慎,追求不止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以完善自我的姿态工作在学校,立足在学校,让学校党组织确实成为师生能够信赖的基层组织。

推荐第2篇: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心得体会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农村是最广大、最深刻、最薄弱的基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农村的具体化,是我们党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发展、抓基层打基础最直接的纽带和环节。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推进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

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大力促进基层党建优化升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建理念的时代性。只有在理念上体现时代性,才能在方法上把握规律性、在效果上富于创造性。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创新党建工作理念与价值理念,切准时代发展脉搏,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以科学发展的视域、人力开发的视野、联系群众的视界,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将农村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推陈出新,实现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工作方式的法制化、组织关系的民主化、党务管理的信息化,使党组织毅然走在时代前列。

排难而进的战斗性。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办好党的事情文秘杂烩网基础在基层。多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功能缺位,有的职责错位,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甚至面临着来自群众的“认同危机”,严重影响和削弱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地位。农村各级党组织要有惊于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以首当其责的锐气、责无旁贷的勇气,正视和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条件下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致力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善于“由无到有”形成创造力、“由小及大”提高凝聚力、“由弱变强”增强战斗力,攻坚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www.daodoc.com克难,排难而进,奋勇当先,努力成为应对挑战的主心骨、引领发展的主力军、整合资源的主平台。

植根群众的包容性。基础必须植根在基层中,基层必须植根在群众中。农村基层组织是“最草根”的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贵在建立以广大农民群众为中心的基层党建文化,坚持以宽广的眼界、宽阔的思路、宽大的胸襟,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政、问需、问计于民,依民“顺治”,“兵民”制胜。把权力植根在群众中,以扩大民主为基层党建的增长点与发展点,深入推行“两重两轮”、公推直选、述职述廉评议、党务村务公开,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强化党员群众地位与作用的“主体化”;把力量植根在群众中,以广大农民群众为基层党建的www.工作对象与依靠力量,强化党建工作的“大众化”;把价值植根在群众中,着眼“三服务两满意”,把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为党员和干部服务落实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中,把让全党满意体现到让人民满意上,重视基层组织的物质环境建设,关爱基层干部的政治和生活,服务群众生产发展与生活改善,强化基层党建的“人文化”。

引领发展的科学性。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化的前提。明确现代化的方向,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遵循基层党建的内在规律,推进基层党组织的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党组织自身思想观念、队伍素质、组织结构、功能机制和活动方式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基层党建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增强市场化的功能,围绕党委中心任务,深化党旗引领合作社、三培两带两服务、农民党员科普致富示范工程、市县部门包村帮扶、基层便民惠民服务等,转变和优化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能,增强其引领、保障、服务的功能;坚持实践化的手段,突出发展乡村工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党员大户经济、城乡统筹经济、民生经济等发展领域或经济实体的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创新与产业创新互动型发展模式,健全开放型基层党组织设置体系,向农村产业链延伸党建工作链,以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力开发农村先进生产力,以党建引领发展、党建带富创业的科学性体现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

推荐第3篇:高校基层党组织创新案例

高校基层组织 建设创新案例

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支队伍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影视艺术系党总支

开展“携手共勉”活动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

2009年3月—7月,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影视艺术系党总支积极响应学院党委关于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号召,全系教职工、学生在充分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突出体现实践执行能力,在学生中开展了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携手共勉’活动”,使这次讲学习、重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开展“携手共勉”活动,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提供有效平台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正式建校,是浙江省目前唯一一所以“影视”为特色的全日制高职院校。作为一所典型的艺术类高职院校,其学生突出特点就是个性张扬,思维活跃,对社会流行文化敏感。这些学生大都出生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社会环境无疑会对他们异常活跃的思维带来各方面的影响。学院首先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一代接班人的标准规范其行为,然后才有可能造就出既有远大理想、又有扎实专业能力的人才。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2009年3月正式启动,坚持学用结合、突出实践、注重实效的整体思路,以“彰显办学特色,践行科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为实践载体。在此背景下,影视艺术系党总支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加强对学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需要,从2009年3月份开始在学生党员队伍中开展“携手共勉”、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即“你帮我助,携手共勉”活动。

二、“择优、自愿、互助、共勉”,把携手共勉活动落到实处

本次“携手共勉”活动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树立一批典型。通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班风、学风的提升。二是打造一支骨干队伍。通过与广大党外优秀青年的“携手共勉”形成一支努力学习、遵守纪律、积极向上的骨干力量,用积极向上的态度带来良好学习氛围的提升。三是形成一种氛围。 1

通过项目、课题等形式,把广大青年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到强素质学技能的活动当中,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使广大同学毕业之后有更好的综合素质参与社会竞争。总之,通过进一步发挥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在学习、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青年的共勉互助,携手发展,把全系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影视艺术系党总支在组织实施“携手共勉”活动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握好四点组织原则:一是优优联合。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按“择优、自愿、互助、共勉”的“八字方针”与优秀青年的自愿组合。二是“优势互补”。三是做出成果,形成榜样。四是活动构建载体与具体措施。凭借“共勉协议”的载体,明确各自的目标,加强“自律”、“互律”与“他律”。学习目标是班级名次、学业成绩;守纪目标是没有旷课,没有违纪行为;荣誉获取目标是获奖项目、荣誉取得;专业成就目标是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自律是自己对照找差距;互律是共勉对象相互监督,共同促进;他律是兑现承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携手共勉”活动的具体做法有四点:一是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骨干,根据“择优、自愿、互助、共勉”的原则,与积极要求上进,并且在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学结成“互帮共勉”关系,在学习、工作中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并用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二是“你帮我助,携手共进”关系确立之后,由各“你帮我助,携手共进”小组自行拟定共勉计划和发展目标,报系里备案,其完成情况作为各项考核的依据。三是“共勉小组”在专业项目建设、课题研究中所取得的成果,经相关专业教研室鉴定之后,给予相应的学业成绩。四是“共勉小组”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作为党员考察和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的必备条件。

“携手共勉”活动的形式表现有三点:一是开展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之间的“互勉”活动。实行党员与班级的联系制度,每个党员负责联系相应的班级,不定期地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并把交流内容形成书面形式的文件,以便今后能更加全面、系统地评价党员与积极分子的具体表现。二是开展入党积极分子之间的“互助”活动。各个班级的入党积极分子,成立艺术系学生专业实践项目(研究课题)小组,可以根据项目(课题)开展的需要,进行跨班级、年级的组队;每名教师党员至少指导一组学生专业实践项目(研究课题)小组。三是开展党员、入党

积极分子与积极要求入党的先进青年之间的“携手”活动。每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各自负责联系一名积极要求入党的先进青年,在思想、学习、工作上进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并通过课题、项目等载体把先进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三、“课题导向、专业提升”,携手共勉活动初显成效

在“携手共勉”活动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影视艺术系党总支一是加强对该活动的过程监管和成果鉴定,成立“你帮我助,携手共勉”活动指导小组,指导整个活动过程,同时将这次活动与专业发展结合起来,组成若干个专业项目组和理论课题组,相关学术成果经教研室鉴定列为学生成绩。二是加强活动计划性。做到“你帮我助,携手共勉”活动有方案、有计划,并把计划纳入系工作总计划之中。活动前多沟通多协商,确保各项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提高活动实效性。各层面的交流活动的次数不在于多,而在于精;每次活动不在于形式的多,而在于内容深入、有效。因此,每次活动前都让参与对象进行认真的准备活动。

携手共勉活动经过四个月的推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共产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班风、学风的提升;通过与广大党外优秀青年的“携手共勉”,发展建立了一支努力学习、遵守纪律、积极向上的骨干力量,促进了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通过各“携手共勉”小组带头搞课题研究、项目开发等,激发了广大青年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达到了使学生们自觉学技能、强素质、提高综合能力的教学目的。

影视艺术系所有签订了共勉协议书、参加携手共勉活动的同学,在平时都能够做到相互帮助,携手共进。他们除了在课堂里上好专业理论课外,还充分利用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内各入驻企业和横店影视城各影视拍摄基地作为实践实训基地,根据实习实践课的阶段安排,参与到影视剧的拍摄制作过程,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到了明显提升。2009年6月,该系学生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荣获二等奖;10月14日,中国首届西子美丽节暨海峡两岸美容美发作品交流赛在杭州举行,该系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同学一举拿下晚宴化妆组冠、亚、季军和生活化妆组亚军、季军。参加这次大赛的同学,大多数为携手共勉活动的参加者。

影视艺术系党总支倡导的“携手共勉”活动目前已在整个学院全面展开,成为全院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效平台和亮点。目前,全院各系携手共勉活动组织所承担的专业成长课题和专业提升项目都在有序有效地进行当中,其中影视艺术系正在研究的课题与专业项目已达30余个,参加各种课题项目组的学生成员已达100多人,并且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拍摄了专题片10多部,在此基础上,先后开展了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首届“青牛奖”影展、为期一周的影视作品放映和平面展览等活动,把同学们的科研成果和阶段性专业教学成果融为一体,通过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委的共同打分,评选出一批优秀学生作品,充分体现了同学们通过携手共勉活动所激发出来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同时也把学生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

推荐第4篇:《基层党组织工作怎么做》

北京时政腾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基层党组织工作怎么做》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的怎么样,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的充分发挥。为了帮助基层党务工作者有效开展新时期基层党务工作,我们组织编写了《基层党组织工作怎么做》一书。

 本书看点

 形式独特,一问一答之间,加起了读者和工作之间的桥梁。  指导性强,解答内容融汇了党中央关于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威文件。

 极具实用性,部分问答内容中附有表格、图片及例文,使读者学有参照。

本书以问答的形式,权威翔实解答了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在党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全书由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工作其他实务等五个部分组成。本书的出版对于指导广大党务工作者当好“服务员、协调员、守门员、引领员、教导员”,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 郑绍保中共党史出版社 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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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

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基层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下列工作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以成立党总支;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临近单位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党员数超过7人的党支部要求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数不足7人的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出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二、发展党员规范。

1、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要及时安排与其谈话,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接受党组织考验。

(3)初步培养:党支部要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组织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推荐和申请人的条件,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名单,提交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提交支部大会,下同)讨论决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2)进行公示:党支部要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5至7天的公示。

(3)确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调查材料、政审材料、推优表、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培养、教育和考察:①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采取吸收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进行培训和教育;②培养联系人要定期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并将谈话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③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至少每季度递交一次书面情况汇报。

3、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审查。

(2)进行政治审查: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3)集中培训:发展对象要参加乡镇党委或区委组织部举办的集中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4、预备党员审批、接收阶段:

(1)党(工)委预审:党支部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报上级党(工)委预审。材料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自传、简历和思想汇报;③推优表;④《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⑤公示登记表;⑥政审材料;⑦监察、综治、信访、计生《征求意见表》;⑧培训材料;⑨党内外群众评议材料;⑩综合审查报告等。

区委组织部审查,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上级党(工)委预审通过后,党支部要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①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②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情况。

(3)支部大会讨论:主要程序①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②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③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④支委会报告审查及征求意见情况;⑤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⑥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⑦党员进行票决,作出决议;⑧发展对象表态。

(4)支部报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①发展对象的优缺点;②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③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并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签署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5)进行公示:党支部要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5-7天的公示。

(6)党(工)委审批:①党(工)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工)委汇报;②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审批预备党员。党(工)委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下发《预备党员通知书》通知支部;③对私营企业主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党(工)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工)委批准。对所在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跨

国经营或其他情况特殊的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由区级或区级以上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权限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一致)。对吸收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个人出资人入党,可参照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政策规定执行。

(7)宣布批复: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工)委批复。介绍人指导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并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5、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1)编入党组织: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工)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主要程序①宣布仪式开始,奏唱《国际歌》;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③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⑤党员代表发言;⑥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⑦奏唱《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党支部要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给预备党员,在实践锻炼中考察其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预备党员要按规定按期交纳党费,做到至少每季度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4)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要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及今后努力方向。

(5)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主要程序①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②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③党小组(或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④支委会介绍征求意见及考察情况,发表意见;⑤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⑥党员进行票决,作出决议;⑦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6)公示:党支部要对预备期满拟转正的党员进行5至7天的公示。

(7)党(工)委审查审批:党(工)委要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对党是否忠诚,材料、入党手续和入党程序是否齐全完备、符合党章规定;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组织员的意见;召开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审批,作出决议。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

(8)转正批复:党(工)委讨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或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9)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工)委的审批结果后,要与新党员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10)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1个月内,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票决结果、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有人事档案的转入人事档案。

三、教育阵地规范。

(一)党组织要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社区党校和党员中心户等阵地建设,做到“五有五上墙”,即有牌子、有设备、有资料、有簿册、有制度,支部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社区党校还同时要将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与义务上墙。

(二)党(工)委电教站片库电教片总数不得少于50部,各播放点不得少于30部;党(工)委电教站当年新增电教片不得少于20部,各播放点不得少于8部。及时更新电教设备,在“两机(一台彩色电视机、一台影碟机)一室”的基础上,各电教播放站(点)要逐步达到“三机(在“两机”基础增加一台微机)一室”,并努力达到“四机”(在“三机”基础上增加一台摄像机)一室”。建立健全电教片登记、借阅、保养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播前有准备、播放有记录、观后有讨论、课后有实践”。

四、“三会一课”规范。

“三会一课”即每月一次支委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至两次党小组会议、每季度一次党课。“三会一课”要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名单、议题、主持人、发言或讲课要点等。

五、民主生活会规范。

党支部班子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调研和征求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民主生活会综合报告,连同记录本报党(工)委审阅。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六、支部学习规范。

年度学习有计划、每次学习有考勤、有讨论题目、有专门学习记录本。学习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名单、学习议题、主持人、参加学习人员的发言要点等。

七、党费收缴规范。

1、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规定的标准,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认真登记,对每个党员的姓名、月工资、交纳标准、应交数额等情况进行如实核查,认真填写党支部党费收缴一览表。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工资变动时,要及时按比例相应调整党费交纳数额。党(工)委要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册。

2、党员必须按月按基数及时向党支部(党小组可代收)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特殊情况,可缓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3、党支部每月要将所收党费及时上缴各党(工)委,各党(工)委要在每季度20日前将上一季度党费上交区委组织部。

4、党员向党支部交纳党费时,党支部要为每位党员填写好党费证,按时填写好党费收缴一览表并与上级出具的党费收缴凭证一起张榜公布;党支部向党(工)委上交党费时,党(工)委应向党支部开具党费收据,并填写好党费收缴册。

5、党支部每月在公示栏、宣传栏等醒目处公示一次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党(工)委每季度公示一次所属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

6、对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支部要记录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今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的,党组织要及时与党员本人或其家属取得联系;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予以处理。

八、流动党员管理规范。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很需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对流出党员的基本要求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

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九、党组织关系接转规范。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的组织关系。因原单位转制、党组织变更或其他原因将组织关系转迁原籍或居住地的党员,应提供在接收地经常居住的证明及党员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党费。

3、党员3个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都 (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保持联系。

4、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关系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的党的组织生活。

6、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十、党员议事会工作规范

1、党员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需要可随时召开。

2、党员议事会由村党(总)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于会议前一周将议事内容和会议安排通知议事会成员。

3、党员议事会由村党(总)支部书记负责主持,提出相关议题,介绍议题有关背景和相关决策草案。

4、议事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到会成员必须超过议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所议事项必须经过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形成决议,由党(总)支部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未能形成决议的议案,由村党(总)支部根据评议意见对议案进行重新修改和补充,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下一次议事会上评议表决。

5、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决议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6、决议执行情况须在下一次党员议事会上予以通报,并及时进行公示。

推荐第6篇: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

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

新安庄村

近年来,新安村党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才能促发展”的理念,以争创“五个好”(党支部)基层组织为目标,以“创先争优”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为载体,以打基础、促规范、管长远为着力点,以建设高标准农村基层组织,以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全村人民,大力发展村域经济,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使全村呈现出经济建设加速推进、群众素质显著提高、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抓班子建设 发挥班子成员领导核心作用

该村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在实践中,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分管“具体责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责任”、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直接责任”的职责,建立健全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该村结合今年在全区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工作中,深刻认识到抓班子建设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他们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努力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镇党委不断完善议事制度,积极履行党委的工作职责,切实树立党委的核心地位。明确划定班子成员的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二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成员在充分发表意见、统一思想后实行表决,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班子成员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明显提升。三是搞好团结。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做到“三分三合”,即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岗位上分、力量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党政主要领导经常与科级干部谈心,交流思想,消除隔阂,实现了思想上、行动上的

高度一致。班子的团结也为党员、机关工作人员树立了榜样,多年来新安村一直保持稳定局面。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村政成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每个干部都积极参与主题实践活动,干好各自分管工作,耐心接待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抓队伍建设 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该村支部加强全村各支部的培训与学习:一是加强学习,注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搞好学习,并请相关区、镇领导讲课,村两委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开展座谈,听取意见,并及时组织村两委成员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群众对整改成果非常满意。

二是抓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党员入口关。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宗派因素干扰,2011年试行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指定党员负责培养发展对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实施。2011年,全村共发展党员3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人,都是年轻的致富能手和务工人员。

三是落实“无职党员设岗订责”、“党员承诺”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载体工程。针对党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各支部做好党员号召,亲自示范带动,支部书记黄聚宝同志承诺办事项目,目前已全面得到落实。全村党员承诺为民办事事项,全部得到落实,无职党员上岗履责,村两委共同分析上岗党员年龄、性格和工作责任心,因人施岗,让他们工作起来顺心顺手,群众较为欢迎。

四是抓好“三培双带”工作。目前全村已有41名党员参与“三培双带”活动,带动群众340余户,全村现已成立养殖协会1个,种植协会1个,党员带动了不少群众,也促进了养殖种植产业的发展。

抓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在村委、党支部领导下,全村实行高度的村民自治,严格执行村两委工作规则,认真落

实“一事一议”、民主监督制度。2011年换届选举以后,支部根据群众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为村里的公益事业谏言献策。村务、党务按期按质公开,村务监督组、理财组负责审核,做到了内容清楚,群众满意。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实施谁接待谁办理的规定,不论谁都必须亲自办理、亲自给群众答复。为群众办实事的同时也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该村认真落实村“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工作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与村委会关系协调,村级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程序较高。

抓工作总结 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该村党支部注重把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出现了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一是推进村建设,改变了村容村貌。连续3年实施了农村建设年活动,先后修建了村里的硬化道路、文化活动广场。

二是群众收入不断提高。该村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壮大驻地企业规模,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村驻地转移、在村内就业。依托新安庄的地缘优势,通过外引内联,引进发展了多家建材公司,鼓励兴办了多家生猪养殖和家禽养殖基地等。

“人心换人心,四两换半斤”。新安庄村委党支部一班人一心一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在成绩面前,新安庄村委党支部一班人并没有止步,他们将以更加英发的雄姿、矫健的步履,向着建设绿色生态园林村、全市示范村等一个个目标昂首迈进,再铸新的荣耀与辉煌!

推荐第7篇:基层党组织建设年 心得体会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建设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意义

建设党组织,是引领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党适应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党领导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党组织。这既是对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在科学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基础上作出的重要部署。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出发,强调要推进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中央还专门发出《关于推进党组

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要求把建设党组织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建设党组织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必须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从党的基层组织抓起。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建设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开展学习,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来自观念、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因素还制约着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开展。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被动化”倾向,对学习敷衍了事、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任务和经济指标上,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不够,不重视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系统的学习活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常以工作忙作为借口,没有充分认识到学习、工作、生活三位一体的辩证关系,把学习与工作割裂开来;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总觉得学习尤其是理论学习是空的,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参加工作的时间较长,认为凭以往的老经验,完全可以解决新问题,存在着凭老经验老办法做事的情况。部分干部受功利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忙于迎来送往,忙于“跑关系”、“走后门”,

对于学习“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想学、不愿学、不善学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偏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深造,追求业务知识的精和深,不能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扎实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缺乏有机结合,影响了综合素质的提高,导致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不强,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得不到有效提高。

(二)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基本上已建立了配套的学习制度,但在具体的执行中,仍存在“简单化”倾向,学习大多采用会议的形式、读报的方式进行,刻板单一,趣味性不够,吸引力不强,缺乏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难以做到时间、场地、精力“三保障”。

(三)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我们学习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践中,并体现其应有的社会价值。但目前存在有“概念化”倾向,着眼于概念化的知识传授.不当的书本教学又造成了概念化的阅读,忽视了人们的主体性思考与感悟,不能变概念化阅读教学为本真阅读教学.导致学用分离、知行不一;使部分党员干部认为理论学习与指导开展实际工作基本上是脱节的,学了用不上。同时,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联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或干脆不学,不善于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工作,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

三、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学习,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一丝懈怠。时代在进步,总是要甩下一些因不勤于学习、不善于学习而跟不上前进步伐的人。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学习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特别是当前加快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养成认真读书、刻苦学习的好习惯,形成勤于思考、研究问题的好风气,在新的实践中重新学习、继续学习、不断学习。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就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把握着力点,努力把创建基层党组织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确定学习的重点。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要着眼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和提高业务能力的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的新知识新经验,大力倡导优良学风文风,努力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成效。就读书问题,领导曾谈到了读书的原动力问题,谈到了读书很苦、读书很累、读书很难,但读书也是快乐、也是幸福,根本原因是主动读书还是被动读书,即要解决好

为什么读书的问题。要做到为求知而读书,读有所得;为修身而读书,读有所循;为工作而读书,读有所用;为生活而读书,读有所乐。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从职能责任出发,有六个方面的书是必须要读的:

(一)多读哲学,辩证唯物;

(二)多读政治,头脑清醒;

(三)多读历史,心静眼明;

(四)多读法律,知规守正;

(五)多读科技,自觉主动;

(六)多读文学,修身养性。

二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学习,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学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带头实行集体学习制度,为全党树立了典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领导干部作为党组织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上来。要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习惯,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发挥火车头、带头人的作用,带领党员和干部群众投入到创建党组织、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的活动中去,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也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下属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进行宣讲辅导,以自己

的示范作用推动党组织建设,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是不断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深化一个“创”字,积极探索推进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学案导学制度。“学案导学”的着眼点是以人为本,关注学习人全面发展,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为学习人终身发展服务;是以学案为载体,以导学为方法的教学活动,倡导学习人自主学习,自主探索,自我发现,自我解决;是培养学习人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学法指导,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教学策略,是学习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最终目的是进一步转变讲授人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转变学习人学习方式,改变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其操作要领主要表现为先学后教、问题探究、导学导练、当堂达标。

(二)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是建设党组织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习质量的有效方法,也是提升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组织集中学习,是提高学习质量、力求学懂弄通的重要手段。各基层组织要根据实际需要,找准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紧扣发展的核心目标,不仅要做到缺什么知识就学什么,还要着眼长远的开展学习,做到与时俱进。采取定期举办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举办各类培训班中心发言、主要发言、辅助发言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广泛进行交流,力求使个人的学习思考成果成为

大家的共同财富。

(三)坚持在职学习与业余学习相结合。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形成终身学习意识,每年保证有足量自学时间。广大党员和干部还要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年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

(四)建立“述学、督学、评学”制度。党组织建设要求大家树立“不断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在阐述全面小康目标时,就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人的全面发展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基本形成确定为全面小康目标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学习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组织建设顺利推进。要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来规范学习。要求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在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上,除了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外,还要汇报本人本月学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所读书目、学习内容及收获体会等。党组织要做好督促检查,重点是查看读书笔记及调研文章的完成情况。年终支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最后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由支部全体党员投票评出本年度个人学习考评结果,并将评比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把学习态度、能力和效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是立足实际务求实效。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学以致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掌握和运用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升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要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提高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肩负起加快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历史重任。

要调动基层党员参与的积极性,认真查找解决影响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让党员群众满意,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只有紧密联系当前建设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学习,才能使学习深下去、工作促起来。针对工作中遇

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主动思考,寻求解决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长。围绕问题抓学习,以学习促提高、以学习促发展。

刘思思

二〇一二年六月

推荐第8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心得体会

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心得体会

徐旭

8月9日至13日,我带着党建工作中产生的问题,行程上颇费一番周折,来到复旦大学参加公司组织部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5天的时间转瞬即逝,似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虽然时间短暂,但能有这么一次难得的\"充电\"机会,让我重新回归书香校园,让我能静下心来聆听专家教授的博学赐教,也着实让我从中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对于此次复旦之行,受益匪浅,在学习过程中找到了我所带问题的答案。

一、培训的收获、启示

(一)开阔了视野。

纵览满满的5天课程,既有全面从严治党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有新形势下国企党建工作创新;既包括传统文化与领导者的智慧,也包括语言沟通艺术;既有反腐败的形势与展望,也有情绪管理与心理调适,课程内容丰富,知识涉猎较广,让我们充分享受了一份饕餮的精神大餐。在当前,网络媒体影响着我们工作和学习的方方面面,每个人都感觉到知识的获取是那么轻松自如和容易,但身处知名高校的殿堂,聆听专家教授的深层次讲授,近距离与专家教授进行互动交流,让我们在感受他们在专业领域内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同时,也收获和分享了他们长期的研究积累的成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的知识视野,相信这次培训,对我今后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知识的积累是党组织书记提高创新能力的基础。

创新能力提高的基础源于深厚的知识积淀,知识来自永不停歇的学习和积累,并且知识本身也需要创新。目前人类社会的知识总量不断递增,知识的更新速度尤其惊人,这就要求我们要在不断地学习原有知识,更要努力汲取新知识。一个党组织书记只有通过系统化的学习,不断掌握专业知识,才能在遇到困难问题时发散思维,想出高超谋略,得以解决问题。总而言之,创新是建立在一定知识的基础之上的,知识经验是灵感产生的基础和前提,知识的层次决定了创新的高度。我们只有努力学习一切先进科学文化知识,深入了解专业知识技能,才能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特长,创造出更多更新更有价值的东西,服务于人民。

二、联系工作,促进实效

5天的培训促使我反思过去的思想方法和观念,深受启迪和教益,让我对培训前所遇到的问题有了新的理解。在企业里,党建是与行政、生产同等重要的工作。多数党组织书记都是\"一岗双责\",有时会疲于应付,工作质量、效率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党建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行政干部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时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内容较为抽象,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

崔丽娟教授讲授的《情绪管理与心理调适》一课时,说过一句话:\"每次只关注一件事情\".张亮教授讲授的《中国反腐败形势与展望》一课时,重点阐述如何贯彻执行力、\"问责制\".通过两位教授的个案点评,让我们明白了如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自己认为从严格教育管理、严格细化责任、加强考核评价三个方面促使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一)严格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要提高党组织成员责任意识。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观,绝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二是要提高党组织成员大局意识。要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自觉把基层党建工作与推动本单位又好又快发展联系在一起,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三要提高创新意识,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始终保持强烈的创新意识,牢固树立坚定的创新理念,努力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求创新,使党建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二)严格细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为使党建工作责任制更具有可操作性,要层层明确责任。在责任主体上,明确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党建工作。在责任内容上,要做到责任清晰、内容具体。党组织书记要及时对党建工作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确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督促落实党建工作任务;要重点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抓好分管单位党建工作。

(三)加强考核评价,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是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

一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只有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评价内容,解决好评价什么的问题,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考核内容要突出可操作性,在突出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各项数字考核指标,把开展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体现到实实在在的业绩之上。二是要灵活制定考核办法。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坚持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群众测评的方法,开展党组织成员述职评议,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向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述职,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考核结果与表彰相结合,对党建工作抓的好、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在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相信复旦之行,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个永恒而美丽的回忆,更将成为我今后奋力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秉持复旦\"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校训和\"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把所学的知识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推荐第9篇: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及问题

清单参考要点

1、有没有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奉献精神差,不愿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有没有干劲不足,求稳怕乱,守摊子、混日子,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导致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3、有没有处理问题方法简单、家长作风,拉帮结派、争权夺利。

4、有没有办事不能出于公心,只关注个人利益,有好处乱办事,没好处不办事。

5、在落实惠民政策、扶贫济困方面有没有优亲厚友、谋取私利。

6、有没有决策不民主,开展工作不与群众商量,搞“一言堂”,甚至“暗箱操作”。

7、党务、政务管理上,有没有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一支笔”、“一本账”。

8、发展党员、培养干部有没有搞“近亲繁殖”,怕被能力强的党员取而代之。

9、党组织有没有软弱无力,党内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

10、党员干部队伍有没有缺乏活力和干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党组织“无钱办事”。

11、有没有党组织活动活动经费无保障、开展不经常、不认真,缺乏凝聚力、号召力。

12、有没有不尊重群众(职工)主体地位,与群众(职工)沟通交流少,对群众(职工)反映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13、有没有产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两张皮”,不能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14、有没有缺乏沟通协调,争取主要负责人(业主)支持力度不够。

15、企业有没有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导致党员不愿亮明身份、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

16、党务工作者有没有业务不熟,党的基本知识缺乏,不能很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7、有没有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能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困难职工生活关心不够。

18、有没有同情支持甚至参与邪教组织的活动。

19、有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三联三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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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用手册》练习题

(仅供参考)

第一章 基层党组织的设立与职能

1、关于“基层党组织的地位”表述正确的有(ABCD)。A、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

B、基层党组织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 C、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D、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A)。

A、三年至五年,两年或三年; B、三年,两年; C、三年至五年,三年; D、五年,三年。

3、党的基层委员会必须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也须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某非公企业现有员工100名,其中正式党员6名,因企业发展需要拟成立党支部。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成立中共某企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请问该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为什么?(分析题)

答:不符合。该非公企业党员人数未超过7名,不能设支部委员会,只能设支部。不应设臵2名副书记,应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即使能成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人数应该是单数。

5、基层党组织设立的基本程序有哪些?(问答题) 答:P6-P7。

6、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是指什么?(简答题)

答: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7、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任务有哪些?(问答题) 答:P9

8、村党支部可以讨论决定所有涉及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

9、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

10、机关党组织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1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是哪些?(简答题)

答:P14

12、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有哪些?(问答题) 答:P15-16

13、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问答题) 答:P16

2

14、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有哪些?(问答题) 答:P18

第二章 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

1、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简答题) 答:P25-26

2、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平等选举原则、差额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严守纪律原则。

3、(案例分析题)

明月村党支部共有正式党员61名,其中有6名党员长期外出、5名党员因病长期卧床。该党支部于20XX年X月X日举行换届选举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书记1名。根据工作人员统计,当天到会党员共有40名,6名长期外出党员也均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正式选举前,主持人直接宣布5名因病长期卧床的党员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并介绍林元才等6名支部委员候选人和1名支部书记候选人基本情况,会议指定林大山、林元才两位同志担任监票人兼计票人。经由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请问,此次明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存在哪些问题?

答:①实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②外出6个月以上和因病长期卧床不起或丧失正常思维能力的正式党员,须全体党员表决通过后,方可不计算作为应到会人数。③党内选举不能进行委托投票。④正式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⑤监票人须由全体党员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⑥党支部书记未按要求进行差额选举。

18、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

19、如何选举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问答题)答:P37-38

3 强化练习题:

1、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如果未超过五分之四,会议无效,必须改期进行。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

3、发展党员“双过半”,即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方可召开,否则会议无效。表决通过接受申请入党人为预备党员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4、《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县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举。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5、《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名额一般为100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

1、申请入党的条件是什么?(简答题)

答: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党章对共产党员提出基本要求是什么?(简答题) 答:①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②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③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④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3、如何理解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论述题)

①坚持标准,就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正确理解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只有坚持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要求,才能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②保证质量,就是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培养与发展的关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住“入口”关。

③改善结构,就是发展党员必须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④慎重发展,就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发展数量要切忌大起大落,要严格考察和审查,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才能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如何理解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论述题)

①计划发展的原则,就是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

5 ②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这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

③入党自愿的原则,作为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在发展党员中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党组织要在积极培养的条件下,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④个别吸收的原则,就是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发展对象确实已具备了党章规定的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5、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有哪些?(论述题)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确定发展对象……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六)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七)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十)预备党员的接收……

(十一)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十二)预备党员转正……

6 第四章 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工作

1、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提高党员的思想道德觉悟、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的党纪修养。

2、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党性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一般和个别相结合的原则、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言教与身教相结合的原则。

3、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什么?(ABCD)

A、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D、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

4、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有哪些?(简答题)

①党课教育;②轮训;③座谈、讨论、个别谈话;④实践活动;⑤榜样示范;⑥自我教育。

第五章 党员管理工作

1、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什么?(简答题) ①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②使每个党员都臵于党组织的约束监督之下; ③使党员素质不断提高; ④使党的建设不断推进。

2、党员管理的政治原则包括:坚持党性原则、思想领先的原则、民主管理的原则。

3、党员管理的组织原则包括:要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平等一致的原则,统筹管理的原则。

4、党员组织关系的含义(判断题)

党中央领导人因为职务较高,可以不编入党的支部,可以不参加

7 党的组织生活。(×)

5、及时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意义(判断题)

流动党员小王因长期在外务工,不能在原来的支部参加党组织生活,他向支部申领流动党员活动证,支部觉得没必要,没有给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6、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的使用范围有哪些?(简答题)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该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7、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消除腐败分子,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8、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包括: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公开的原则、平等的原则。

9、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问答题)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

8 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10、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有哪些?(问答题)

①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提高评议自觉性,做好评议思想准备。

②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评价自己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③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其程序是:自我讲评;党内互评;组织考察。

④表彰和处臵。通过民主评议,对好党员、优秀党员给予表扬、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臵。

⑤总结整改。党支部对整个民主评议过程进行回顾、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对民主评议的规律性认识;对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由党员个人和党支部制定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和下一步整改计划;同时,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11、党员目标管理的实践要点包括哪些方面?(问答题) ①科学的目标体系。在实践中要把握三个统一:先进性与可行性的统一,目标既要体现对党组织和党员的高标准要求,又要坚持目标实施的实际可能性;重点与一般的统一,制定目标应坚持“整体要求,突出重点,提挈全局”的原则,既要全面体现党组织和党员的任务、义务,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定性与定量的统一,制定目标既要有数量指标,又要有质量标准,使党章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的任务、义务由原则要求变为具体要求,便于正确鉴别党组织和党员实现目标的优劣。

②明确的责任体系。在方法上,一是确立目标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二是确定目标的工作质量及达标时间;三是发挥目标责任人的主管能动性。

9 ③健全的保证体系。在实践中,保证目标实现的措施内容一般包括: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相关的配套制度和规定;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定期的检查反馈。

④严格的考核体系。考核是对目标成果的评价,是目标管理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又贯穿于目标管理的全过程。在制定目标时,应对目标实行“定性、定量、定期、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便于考核评价;在实施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反馈,对目标的落实实行动态管理。

1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判断题)

小张受公司委派外地出差需1个月,无法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支部书记建议收缴党费的支委直接从小张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款数作为党费交纳。(×)

13、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计算的?(问答题)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4、党费管理有哪些原则和要求?(简答题)

①统一管理。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内设机构承办。

②专人负责。党费工作应该指定专人负责,要让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

③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10 ④单独立户存放。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合存入银行,要在银行单立账户,单独存放。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

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5、如何做好党员的党籍、党龄管理?(问答题) 答:P107-108

16、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简答题) ①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具体日期和中心议题; ②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分类归纳; ③提前通知支委针对意见和分管的工作做好准备; ④向上级党委报告议题、时间、地点;

⑤召开会议,学习文件、通报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

⑥将本次生活会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

⑦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六章 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和服务群众的工作

1、党员权利,是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体的体现。

2、《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 C 为依据,对党员权利、保障措施、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A、党史 B、宪法 C、党章 D、刑法

3、保障党员权利的必要前提条件是:党员了解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并自觉主动地行使权利。

4、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5、党内激励的办法主要有:目标激励、物质激励、荣誉激励、

11 信任激励、数据激励、强化激励。

6、请具体阐述党内表彰的程序?(问答题)

答:党内表彰的基本程序是:民主评选、组织考察、严格审批。具体来说是:一是制定下发通知,对推荐范围、数量、条件、办法等提出要求;二是各级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逐级推荐拟表彰对象,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三是党组织考察和审批,做出表彰决定;最后是对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和奖励,号召党组织或党员向表彰对象学习。

7、各级党组织表彰的对象由下一级党组织考察推荐,本级党组织审批。

8、“鼓励式”谈心的主要对象是在经济和社会生活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曾受到批评,精神压力大,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误解,丧失工作信心的党员。(×)

9、健全党内关怀机制,关键是要重点提拔和重用老干部,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

10、健全关怀退休和老党员制度,在逐步建立和完善退休和老党员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跟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1、开展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应注意什么?(简答题) 答:一是要处理好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临时帮扶与长期帮扶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输血帮扶与造血帮扶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党内帮扶与社会帮扶的关系。

12、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3、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

14、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过程一般可以分为准备、、、解决问题四个阶断。(A)

A、调查、研究 B、研究、调查

12 C、调研、行动 D、下乡、收集

15、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可以不解决。(×)

16、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适当征求群众意见。(×)

17、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一般采取的方法步骤有哪些?(论述题) 答:(1)搞好调查。采取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特困家庭的现状,摸准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加以认真分析。(2)制定方案。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帮扶方案,明确帮扶的任务,研究帮扶的措施,落实帮扶的责任部门、责任人。(3)组织实施。以党员帮扶为实施主体,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4)考核验收。定期检查党小组、党员结对帮扶活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18、什么是党员承诺制?(简答题)

答:所谓的党员承诺制,就是党员根据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从本单位、本部门和党员的个人实际出发,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开承诺做几件具体实事,明确责任和时限,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党员发挥作用的一项制度。

19、请列举出1―2个本乡镇、本部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的活动载体(写出活动名称和具体内容)。

答案:略。

第七章 基层党组织宣传工作

1、党的宣传工作的性质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舆论工具。

2、党的宣传工作是教育和引导群众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而奋斗的基本途径。

3、基层党组织宣传工作的原则:党性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

13 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疏导的原则。

4、党的理论宣传是宣传工作的 C 。 A、主要任务 B、重要任务 C、首要任务 D、必要任务

5、对外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和针对性都很强的工作。

6、宣传工作必须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服务。

7、基层党组织党的宣传工作的基本方法有理论灌输法、启发说服法、典型示范法、自我教育法。

第八章 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

1、思想政治工作是以人为对象,解决人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问题,提高人们思想觉悟的工作。

2、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是(ABCD) A.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B.思想政治工作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需要。

C.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 D.思想政治工作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中心环节。

3、基层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服务中心工作的方针,实事求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方针,疏导并举的方针,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针,身教与言教相结合的原则。

4、请简要说明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的内容?(简答题)

答:(1)组织党员、群众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2)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14 结合各行各业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目标,促进社会和谐。(3)积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4)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教育。(5)认真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

5、近年来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任务是什么?(简答题) 答:(1)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2)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3)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6、讨论说明如何运用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法?(论述题)

答:(1)系统教育法。系统教育法主要是结合实际情况,对群众进行政治培训,系统地灌输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2)谈心法。谈心要诚恳、耐心、平等待人,以谈话、讨论的方式交流好思想、好作风,宣传好人好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探讨共同关心的事情,力求给对方以思想上、政治上的帮助。(3)鼓励法。表扬了先进就会影响中间和后进,造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局面。同时,表扬了先进思想和优良作风,实际上又是批评了各种不正之风。(4)批评法。①批评的态度要端正。②批评的内容要客观。③批评的程度要有数。④批评的时间要及时。⑤批评的方法要得当。(5)抓两头带中间,抓中间带两头法。群众队伍中,总是有先进、中间、后进之分。抓两头带中间,就是表彰树立先进,抓好后进转化,促进共同进步。抓好中间层也会对“两头”产生振动,有利于扩大先进队伍,促进后进转化,全面提高群众素质。(6)寓教于乐法。基层党组织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以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把思想教育的内容贯穿其中,寓趣味性、知识性和思想性于一体,使群众在无意识中受到教育。

7、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主要有:下发有关文件、制定学习计划、编印发放相关学习资料。(√)

8、党的纪律的内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

9、党的纪律的作用包括:(ABC) A.党的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

B.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C.党的纪律是党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D.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10、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A)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11、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B)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12、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有哪些种类?(简答题)

答:(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

13、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几类?最长几年?(简答题) 答: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可以视其具体表现情况,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14、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其党员权利受不受影响?(简答题)

答: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犯有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党籍。

15、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受不受影响?(简答题)

16 答: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16、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可不可以重新入党?(简答题) 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17、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党内监督工作、端正党风工作、信访工作、案件查处工作。

18、党组织对违纪党员的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原则、从严治党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9、党组织对违纪党员的处理的基本依据是什么?(简答题) 答:(1)错误事实。(2)本人态度。(3)一贯表现。 20、党组织对违纪党员的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论述题) 答:(1)弄清错误事实,起草处分决定……

(2)所要做出的处分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犯错误党员见面……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

(4)受处分党员在处分表决上签署意见…… (5)整理报批……

(6)上级批复、宣布执行、通知本人……

第十章 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1、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

2、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基本工作方法是什么?(简答题)

17 ①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②坚持群众工作方法;③“吃透两头”,了解上情和下情;④掌握统筹兼顾的科学思想方法。

3、谈谈如何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 答:P194-196

附录部分

1、决议的含义(判断题)

决议是一种比较正规的、约束力强的书面文书,是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时使用的一种公文。(×)

2、决议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署名和日期四个部分构成。

3、的署名和日期可以在正文的右下方,也可以在标题的下面。(A)

A 决议; B 通知; C 请示; D 报告。

4、从形式上看,决定大致有四种,即条文式、列小标题式、和篇段合一式。(B)

A 结构式; B 部分式; C 段落式; D 专题式。

5、决定一般都是一级组织作出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因此行为要有决定性,要求结构严谨,语言明确、恰当,要求具体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6、通知的类型大致有: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一般性通知、会议通知、任免通知等五种。

7、请示行文的范围包括哪些(ABCD)

A、在工作执行中,对有关方针、政策、指示等理解不准、认识不明的问题;

B、因本单位情况特殊,在执行统一规定时需要变通处理得问题; C、某些事项,内部意见分歧,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问题; D、事关重大、性质严重的问题。

8、请示的内容(判断题)

请示的主送单位只能是一个,而且要写全称,与请示问题有关的部门可作为抄送单位,抄送单位数量不限。(√)

9、报告的含义(判断题)

报告是一个理论和实际结合得比较紧密的公文文种,要求报告人(单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其写法有很大的限制性。(X)

10、情况分析,也就是制定计划的根据,包括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有哪些经验、教训以及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11、计划的内容(判断题)

与计划密切相关的一些材料,不便于在正文里表述的,可以附表、附图,作为附件放在计划最后。(√)

12、总结的分类(判断题)

工作总结从性质上可分为单位总结和个人总结。(×)

13、在写总结的主体部分成绩问题,论述时要求材料属实,言之有物,用事实说话,不溢美,不隐恶。

14、在写 时应注意:条理要清楚,慨括要完整,文字要简练、用词要精确,内容一定要真实可靠。(C)

A 报告; B 工作总结; C 会议纪要; D 讲话稿。

15、灵活式讲话稿的主要特点有:标题灵活、开头灵活、主体灵活、结尾灵活。

16、选举工作细则(选举办法)应包括的基本内容?(简答题) 答:选举工作细则(选举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工作细则(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顺序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以及选举纪委等。

17、制定选举工作细则(选举办法)应注意哪些问题?(简答题) 答:制定选举工作细则(选举办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

19 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择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二,内容要具体、明确、全面,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要有明确的处理办法;第三,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第四,文字要简明易懂,不用可能产生歧义的字句。

18、我县某村支部选举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过一定程序在支部内提出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支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请示,请你根据请示的基本要求和选举的相关规定写一份请示。(请示中涉及到的名称及数字用X表示)

案例:

关于中共XX支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请示

X党委:

经X党委批准,中共XX支部委员会,由X人组成,其中:书记X人,副书记X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全体党员广泛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核,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提出X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为百分之XX点X。书记、副书记拟不提候选人,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当否,请批示。

附件:中共XX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中共XX支部委员会

X年X月X日

第11篇:后进基层党组织工作长效机制

巴南区姜家镇水源村结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结整顿转化后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党的基层基础建设长期性加强。

建立排查预防机制。明确每年4月为基层组织建设排查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大排查活动。根据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务村务管理混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矛盾问题突出等问题,结合基层党组织“五个好”要求,对全县13个乡镇的村(居)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将评定指标靠后的10%的村级党组织定为后进基层党组织,重点进行集中整顿。同时,明确各乡镇党建副书记为党建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反馈辖区内村级党组织运行状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建立双向考核机制。进一步改进村(居)综合考核办法,实行乡镇党委及驻村干部自上而下,党员、村民代表自下而上的“双向评议”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机制,按照量化指标逐项打分,根据分值划分类别。把村党支部班子细化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种类型,把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被评为一般和差的村党支部班子、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班子成员进行警

告,并由乡镇党委采取诫勉谈话的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建立联合帮扶机制。一是每年从县直单位、乡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后进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帮助抓好村级党建工作,围绕“管大事、解难事、办实事、抓利长远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明确1名县级领导联系1个后进村,帮助协调1个项目,帮助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明确一个以上县直部门对口联系帮扶一个后进村,帮助加强组织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农村经合组织,增加农民收入。

建立后续管理机制。采取“1名组工干部+乡镇党委副书记”的模式,随时掌握后进基层党组织转化后的工作运行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复查,对已转化的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跟踪管理,防止再次滑入后进行列。对经过综合治理的难点村及其党组织,继续派出驻村工作组和扶贫工作队进行重点帮扶、重点治理,巩固整顿转化成果。对评定为一般以上的村级党组织,采取下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加强指导,狠抓规范管理,力促保位晋级,防止下滑。

巴南区姜家镇“三挂三诺三谈三帮”工作机制,大力促进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

金阳县委组织部在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中,按照“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原则,调研与监督结合,建立“三挂三诺三谈三帮”(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县直单位挂点帮扶后进党组织、县直机关优秀青年干部挂村任职促进整改;后进党组织整改承诺、基层党委责任承诺、帮扶工作组帮扶承诺;帮建强班子、帮健全机制、帮建好阵地)工作机制,集中转化后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增强了后进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实地调研找准“症结”。县委成立调研组,由六个常委带队分赴五个片区和县直部门的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实地调研,找准后进原因,并核对检查各后进党组织的后进原因及争创办法是否符合实际,避免流于形式。截至7月10日,调研组共开展调研90余次。

“三挂”分层联系。一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每个后进党组织安排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发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帮扶单位工作组开展整顿转化工作,帮助和指导所挂后

进党组织制定转化方案,协调后进党组织和帮扶工作组共同研究和解决后进党组织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县直单位挂点帮扶。针对后进基层党组织存在的不同问题,每个村安排1个县直单位进行对口帮扶,建立由1名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1名单位党员副职和1名党员工作骨干为成员的工作组,帮助解决经济基础薄弱、活动场所破旧、基础设施较差等实际困难。三是各联乡单位选派29名工作表现好、责任心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青年党员干部到后进村挂职担任第一副书记,帮助后进党组织理清工作思路,理顺转化举措,理畅制度机制,促进各后进村顺利转化。

“三诺”明确责任。县委按照后进党组织转化升级目标要求,制定了乡镇单位、责任单位、后进党组织“三方承诺”制度,并签订承诺书,明确工作责任,凝聚转化合力。一是后进党组织作出整改承诺。后进党组织立足自身的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向上级党委作出整改承诺;二是乡镇党委作出责任承诺。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乡镇党委要承担起所辖后进党组织转化升级的领导责任,结合实际向县委作出责任承诺。三是帮扶单位作出帮扶承诺。帮扶单位根据后进党组织

的实际情况,明确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并向县委作出帮扶承诺,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分三次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后进党组织转化升级工作情况。县委在6月末和7月初分三批召开乡镇党委、县级部门党组(党委)基层党建工作专题述职工作会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在现场述职时明确提出所辖单位、乡镇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机制,逗硬奖惩,发放测评表、签订责任书,将述职情况和履行承诺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各项评比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党组书记共承诺整改事项167条、收集意见建议56条、整理交流经验34条。

“三谈”教育引导。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一是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约谈后进县直机关和后进乡镇负责人,督促整改提高;二是乡镇党委书记约谈后进村负责人,激发整改动力;三是后进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支部负责人约谈普通党员,明确整改目标和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心谈话活动400余次。

“三帮”转化升级。一是帮建强班子。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通过“引、派、推、培”等方式,把政治素质强、群众威望高、带富能力强的“能人”选拔进村班子,增

强村党组织战斗力。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大力实施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采取上党课、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大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后进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帮健全机制。帮助和指导后进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政治生日、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确保党内活动正常开展;帮助指导后进党组织完善议事决策规程,推进政务、财务、村务、党务公开,实现管理民主;帮助和指导后进党组织落实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评议和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帮建好阵地。着力抓好后进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大资金、项目帮扶力度,全面解决农村党组织没有办公场所、活动场所危旧狭小以及活动场所管理使用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实现村部建设和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全覆盖。同时,县财政投入20万元为各支部发放国旗、党旗、党徽、党建工作宣传卡,粉刷横幅、制作上墙材料,划拨8万元党费,促进后进党组织党的工作正常开展,增强群众满意度。

第12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

**教委发[201*]2号

201*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点,以改变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着力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党建工作走前头,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我局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1、切实抓好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体现党组织、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

4、认真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5、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1、抓好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合理确定每月专题学习的内容,特别是要认真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成员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积极开展调研,每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通过学习,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进一步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与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县201*年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宣字[201*]3号)文件精神,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建设学习型组织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建立一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一要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要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坚持以自学为主,以开展短期培训、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知识竞赛、讨论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为补充,鼓励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进行在职学习。三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书香**”读书征文活动,通过开辟学习园地、鼓励教师撰写教育博客、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渠道和平台,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二)加强组织建设,为教育大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3、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总结运用创先争优活动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性意见》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立足岗位,在工作中运用好创先争优活动成功经验,紧紧围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做好开展公开承诺工作,重点抓好科学定诺,公开亮诺和全面践诺评诺三个关键环节。二是深化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三是树立典型表彰活动,结合“七一”活动的开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提高党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4、认真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努力实现5个“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我们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健全完善的基本组织、素质优良的基本队伍、务实有效的基本活动、科学管用的基本制度、稳定可靠的基本保障)的规范化建设,重视党支部支委会建设,加强支委会班子成员的培养和选拔,让那些政治强、肯吃苦、顾大局、团结人、作风好、业务精的党员同志承担基层学校党组织的主要工作,以打造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邀请上级领导到会指导。三是强化党员队伍管理。认真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员、干部培训任务。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方式方法,努力为党员创造一个既能实现自我发展,又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良好环境、氛围。加强党员队伍监督管理,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加强组织发展工作。要建立培养档案,定期考察,严格考核,切实做到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发展工作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今年计划发展12名新党员,局党委将于3月底报送一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并在6月、11月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五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照**组通[2010]2号的要求,严格审核党员党费,建立党费收缴台账,严格执行按月收取、按季上缴的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扎实开展“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活动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意见》(*发[2011]18号)、《中国共产党江**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活动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实施意见》(**发[2012]4号)和《关于做好201*年“机关干部‘四深入’,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四深入”发[201*]2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深入群众、深入村社(社区、居委会)、深入项目、深入企业(或学校),机关与村、企业结对子,机关干部与贫困户、困难职工结对子,群众对机关的满意度测评”的“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活动(以下简称“四深入”活动),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6、贯彻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办发[2011]1号)、县委办《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办发[2011]21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7、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迎检工作。按照《201*年**县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办发[201*]16号)精神,全面完成我局201*年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学校党建制度的执行情况、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各类活动的开展情况、党员活动阵地的建设等情况作全面的检查。

(三)改进作风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8、切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个一律处理”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县委关于切实改变干部作风的十条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十条规定》和《六个一律处理》的有关规定,以党风廉政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机关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学校行风评议、案件查办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9、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源头反腐倡廉,更有效地预防腐败。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思想在党内滋生蔓延。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新的制度性安排,通过制定一系列具体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推反腐倡廉建设步入科学化轨道。

10、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党团等共谋教育发展的工作格局

11、统筹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带妇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和妇女组织体系,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教育系统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县教育局委员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第13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资料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后,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委员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体现。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根据党章规定,对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要求办事,能够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出偏差,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既是遵守党章规定,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经验,也是在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章这一党的根本大法权威性,能够保证我们的工作始终方向正确、成效显著。

2.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深入总结工作成绩、谋划未来发展前景的重要契机。按照规定,审查和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工作报告,是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任务。起草工作报告,既是总结本

- 1

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涉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文件和参考手册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二次修订本)》(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以及我市《关于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天津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我们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简要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党组织设臵。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

- 3期是指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同级委员会,按照党章规定履行领导机关职责,行使领导权力的期限。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中央和中组部对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作了进一步明确,即:乡镇党委执行5年任期;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党委书记、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委任期为5年;其他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的党委、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委执行4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3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3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2年任期。2010年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4.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产生。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意见》进一步明确,“经市委批准新建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在1年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 5共产党天津市×××局机关党员大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医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等。

10.党员(代表)大会次数和委员会届数排列。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代表大会,一般采取累计方法排列次数。党组织所在单位名称变更,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员代表大会次数均应重新排列;党组织所在单位名称未变,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连续排列计算。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与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意见》规定,“为便于工作,换届选举时召开的党员大会和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也可以参照以上办法排列次数和届数”。

11.党员(代表)大会组织领导。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大会主席团负责。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12.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到会人数。《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这里,既是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的要求,也是对召开党委、纪委一次全会进行选举时的要求。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

- 715.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划分。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一般是按下一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16.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委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17.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是指出席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的条件。代表资格审查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进行认定。党员代表大会由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和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党委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 9委员(不设常务委员会的为委员)名额的半数。

20.党内选举中的候选人。候选人是指选举时被确定为选举对象的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基础上,提出的委员或代表意向性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预备性人选。

21.进行选举时的差额。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代表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意见》要求,“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实际工作中,一般按代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把握。二是委员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这里说的“委员”,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包括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支部委员会委员。三是常委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至于多1人还是多2人,由党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提出意

- 1124.大会主席团的产生。大会主席团是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凡是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要经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为了便于对党员代表大会实施领导,主席团的组成,应本着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有利于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保证代表大会顺利进行,以及精干、高效的原则,人数一般可掌握在代表人数的10%左右。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由党委、纪委领导成员,新一届党委、纪委领导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团(组)负责人及有代表性的其他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党委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25.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产生。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不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如认为有必要,可设立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一般由党委常务委员会成员组成。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26.大会执行主席的分组。大会执行主席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代表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应根据大会日程,以及举行全体代表会议的次数来确定。如果开大会的次数较少而主席团人数又较多,执行主席可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由党委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 13委员中提名,经会议表决通过。

30.总监票人的产生。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在监票人员设臵较多的情况下,为加强对监票人员的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可设总监票人1名,必要时也可设副总监票人1名。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的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主席团表决通过或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党员大会选举时的总监票人,由党委从监票人中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31.计票人的产生。计票人是指进行选举时,清点和计算选票的人员。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和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必须设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计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情况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根据规定,计票人由党员代表大会秘书长或党委、纪委一次全会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应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计票工作的同志担任。

32.选举的方式。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基层党组织选举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

- 1536.确认选票是否有效。《条例》规定,“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工作中,还要确保选票的填写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

37.确定当选人。《条例》规定,“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当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二是当选人少于、但接近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需要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

38.当选人名单的排列。当选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党委和纪委委员、党委常委,其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当选的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39.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增选。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因工作调动、退(离)休、受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死亡等原因出现缺额。对于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一般

- 17案)说明,审议并通过召开大会的决议。党委全委会后,签发召开大会的请示,一般在召开两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一式三份请示。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包括: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明确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组成人员,制定筹备工作计划。

4.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大会的请示进行批复。

(二)筹备党委换届工作 1.选举产生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1)做好代表选举有关准备工作。起草代表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和流程图,代表选举工作通知(送审稿)及其说明,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及其说明,有关政策说明、宣传提纲、材料填报说明等。

(2)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代表选举有关事宜。听取代表选举工作通知(讨论稿)、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和流程图、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党委常委会后签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批准有关政策说明、宣传提纲、材料填报说明等。

(3)召开部署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印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代表名额分配单、有关政策说明、宣传提纲、材料填报说明。部署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后印发领导讲话。

- 19对人选进行公示。

(6)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全委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用投票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委全委会后,形成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和名册,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7)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对选举单位党委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进行批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要及时对选举单位党委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进行批复。

(8)选举产生代表。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在选举之前,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或党委全委会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根据多数主席团成员或党委委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或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各代表团(组)或大会酝酿讨论。再次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或党委全委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或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预选或正式选举。大会后,形成选举产生代表的情况报告和名册、登记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对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 21草代表履职学习工作的情况报告,向党委进行报告。

2.确定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对初步人选的数量、条件、构成原则及推荐的时间、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等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同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联系,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召开党委全委会确定下届党委、纪委组成原则。党委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的产生,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委员会召开全委会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委常委会提出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委一般应于召开大会前1个月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呈报的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

3.起草大会报告

- 23(2)有关大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材料。起草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秘书处机构设臵和工作任务(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3)有关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材料。起草新一届“两委”委员人事安排的说明,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汇编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简历,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起草新一届“两委”领导人员人事安排的说明,新一届党委常委候选人建议名单;汇编新一届党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简历,新一届党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起草新一届“两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

(4)有关选举组织的材料和物品。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绘制新一届“两委”委员预选、正式选举选票(票样),新一届党委常委选举选票(票样),新一届“两委”书记、副书记选票(票样)。绘制选举时,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发出选票报告单、清点收回选票报告单、发出收回选票报告单。绘制计票时,选票领取单、选票送交单、清点选票送交统计单、发出收回选票的报告,计票单、计票统计单、计票结果的报告。配备投票箱、选票箱、计票用品。

(5)有关会议组织的材料。起草召开大会的决议(草案),

- 25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秘书处机构设臵和工作任务(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常务主席建议名单。党委全委会后,印发召开大会的通知,发放各种证件。

(三)召开大会和新一届“两委”一次会议会务工作 1.召开预备会议

(1)上级党组织派人到会。从召开预备会议开始,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到会指导。主要任务是:指导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好各项选举办法,做好选举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大会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上下信息,确保各项会议议程顺利进行。

(2)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领取大会预备会议日程,大会代表团(组)名单,大会列席人员组名单,大会会议须知,大会列席人员组须知等。

(3)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通报大会有关情况,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4)召开各代表团(组)分团(组)会议。会议由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主持,传达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精神,组织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组织讨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大会工作人员汇总推选代表团(组)

- 27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也可书面提请大会审议),党委负责同志或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作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也可书面提请大会审议)。

(2)召开各代表团(组)分团(组)会议。会议由各代表团(组)长主持,组织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草案),组织推选分团(组)预选和大会选举监票人。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应到所在代表团(组)参加讨论,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可分别到各代表团(组)参加讨论。各代表团(组)在审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代表或党员们畅所欲言。在时间上要尽可能充裕一些,使代表或党员们能够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大会工作人员汇总推选分团(组)预选和大会选举监票人结果,对讨论3个报告情况进行综合整理,送大会秘书处。大会秘书处起草各代表团(组)讨论3个报告的情况报告,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草案),分团(组)预选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3个报告情况的汇报,提出进行修改的原则意见,责成大会秘书处综合分析并进行修改。听取新一届“两委”委员人事安排的说明,通过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分团(组)预选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 29宣布计票人和总计票人名单。

(8)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安排预选工作。 (9)召开各代表团(组)分团(组)会议。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选名单,预选新一届“两委”委员,审阅修改后的3个报告。大会工作人员在监票人陪同下,预选前到总计票处领取预选选票,预选后将预选选票送回总计票处。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形成预选计票结果报告单,请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签字。大会秘书处起草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大会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10)召开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监票人向会议报告新一届“两委”委员预选计票结果,通过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大会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和修改后的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草案)。

(11)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监票人向会议报告新一届“两委”委员预选计票结果,通过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通过大会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和修改后的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草案)。

(12)召开各代表团(组)分团(组)会议。通报新一届“两委”委员预选结果,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

- 31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新一届“两委”当选人名单。

(17)召开大会闭幕式。会议主要内容是:通过大会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会后,起草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委员讨论组划分建议方案,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委员讨论组召集人建议名单。

3.召开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

(1)召开新一届纪委一次全会。由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新一届纪委一次全会主持人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通过会议议程,听取新一届纪委领导人员人事安排的说明,主持人提名会议监票人。(休会)。

(2)召开新一届纪委一次全会分组会议。酝酿新一届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讨论会议监票人。

(3)继续召开新一届纪委一次全会。会议主要内容是:通过会议选举办法,通过会议监票人,宣布会议计票人,通过新一届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选举新一届纪委书记、副书记。(休会)。起草新一届纪委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新一届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

(4)继续召开新一届纪委一次全会。会议主要内容是:监票人向会议报告新一届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新一届纪委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休会)。

- 33话。

(10)继续召开新一届纪委一次全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宣布新一届党委一次全会通过的纪委书记、副书记名单,新当选的纪委书记讲话。

4.选举结果报批

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闭会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选出的党委、纪委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的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选出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经新一届党委一次全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党委换届的相关工作 1.宣传报道工作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于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激励广大党员和群众为实现大会提出的任务而努力奋斗,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制定党委换届宣传报道工作计划,作出周密安排。要大力宣传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本单位事业发展、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近些年涌现出的各方面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选好党代表和推荐提名好“两委”人选的重要作用、政策要求、方法程序,集中宣传当选的党代表先进事迹。要宣传报道好大会的重要活动,重点是党代表或党员审议“两委”报告的情况。要严肃宣传纪律,发稿必须按程序审批,不得自行其是。特别是选举结果的报道要

- 35早、抓得紧、抓得严、抓得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大“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前将选举纪律告知每一位选举人,确保整个换届风清气正。要抓住换届选举的重点环节,采取措施,严加防范,坚决防止发生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的问题。对以各种形式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已列入候选人的坚决取消候选人资格。

4.材料归档工作。

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档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重要性在于:第一,使本次换届工作的来龙去脉有据可查。第二,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为以后的换届工作提供借鉴。第三,对人事安排和换届选举工作等方面的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该销毁的销毁,不散失,这是保密工作的需要。第四,便于档案部门管理和有关部门使用。

四、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天津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公推直选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由公推和直选两方面组成。公推,是指在党员自荐、党员和群众联名举荐、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民主的方式产生竞职人

- 37般为:本地区、本单位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民主推荐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资料;组织被推荐人员与党员、群众见面;被推荐人员进行竞职演讲、现场回答问题、开展辩论;进行投票,其中本地区、本单位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投推荐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其他参会人员投信任票;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上级党组织以推荐票得票情况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信任票得票情况,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在选举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

6.组织考察。对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派出考察组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差额票决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上级党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方案。召开上一届基层党组织全体会议,差额票决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选举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

8.直接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由上一届基层党组织负责。鼓励群众有组织地列席选举大会。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先选举产生书记,然后

- 39

第14篇: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问答

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问答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

1 目 录

一、换届选举

1.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和产生 有哪些程序? ····························································· (1)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 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 (1) 3.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 为委员候选人? ························································· (2) 4.离职学习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 (2) 候选人? ····································································· (2) 6.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 分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 (2) 7.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否必须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 (3) 8.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

··················································································· (3) 9.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怎么办? ····· (4) 10.对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党龄有什么要求? ······· (4) 11.预备党员可否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委员、书记、

副书记? ···································································· (5)

二、组织生活

2 5.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 12.长期外出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 (5) 13.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 (5) 14.党员调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

可否参加新到单位的组织生活? ··························· (6) 15.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 (6) 1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可否过组

织生活? ···································································· (6) 17.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

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可否参加组织生活? ········ (7) 18.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

委批准前,可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7) 19.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何区别? ··················· (7)

三、发展党员

20.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8) 21.能否在招聘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 ··· (8) 22.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

党组织提出申请? ················································· (9) 23.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

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9) 24.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

手续? ····································································· (10) 25.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什么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

3 入党介绍人? ························································· (10) 26.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11) 27.入党介绍人有哪些责任? ······································(11) 28.可否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 (12) 29.这一支部的党员可否给另一支部的申请入党者

做入党介绍人? ···················································· (12) 30.一名正式党员可否同时做几名申请入党者的

入党介绍人? ························································ (12) 31.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可否当入党介绍人? ············· (12) 32.入党介绍人犯了错误,对被介绍入党者

有没有影响? ························································· (13) 33.入党介绍人怎样向支部大会报告

被介绍人的情况? ················································· (13) 34.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接收新党员的

支部大会怎么办? ········································· (13) 35.申请入党者的直系亲属可否当他的入党介绍人?

··············································································· (14) 36.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

人入党时,能否弃权? ········································· (14) 37.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 (14) 38.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 (15) 39.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注意事项? · (15) 4 40.党小组讨论酝酿接收新党员时是否要申请人参加?

··············································································· (16) 4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如发现新的、比较

严重的问题怎么办? ············································ (16) 42.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是否要宣读

申请入党者的《入党志愿书》由谁宣读? ········ (16) 43.为什么支部大会表决接收新党员时申请入党者

不必退席? ····························································· (17) 44.支部大会讨论新党员入党时,党员对申请人

的意见发生分歧怎么办? ····································· (17) 4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可否吸收其他

发展对象参加? ····················································· (17) 46.怎样填写通过接收新党员的决议? ····················· (18) 47.批准预备党员要不要张榜公布? ························· (18) 48.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

党员是否可以弃权? ··········································· (18) 49.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

多少票数为通过? ·················································· (19) 50.为什么临时党支部(党委)不能接收(审批)

预备党员? ······························································ (19) 5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20) 5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

函调或外调? ·························································· (20) 5 53.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

如何办理? ······························································ (20) 54.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 (21) 55.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指的

是哪些人? ····························································· (21) 5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是否要提出转正申请?

·········································································· (22)

5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题? ····················································· 22 58.预备党员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按期转正? ················ 22 59.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 23 60.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 23 61.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 24 62.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介绍人是否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 (24)24 63.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应怎样处理? ···· 24 64.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要报哪些材料?

·················································································· 25 65.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怎样办理转正手

续? ············································································· 25 66.预备党员因病治疗或长期病休,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 ············································································· 25 6 67.预备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

预备期满是否可带着行政处分转为正式党员?(26) 68.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丢失可否办理 转正手续? ····················································

(26) 69.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能否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

·········································································· (26) 70.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

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 ···················· (27) 71.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 (27) 72.预备党员是否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27) 73.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是否要继续办理审批手续?

·········································································· (28) 74.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

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 (28) 75.党组织在即将离开学习、工作岗位的人员中

发展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 (28) 76.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

存入本人档案?·············································· (29)

四、转移组织关系

7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

办理转移手续? ················································· (29)

7 78.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 (29) 79.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 (29) 80.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

组织关系怎么办? ············································· (30) 81.党组织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

如何处理? ························································· (30) 82.党组织对在工作调动中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 党员如何处理? ·············································· (31) 83.党组织发现有的预备党员入党手续不完备、

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时,如何处理? ····· (31)

五、党龄与党籍

84.党员的党籍和党龄有什么区别? ···················· (32) 85.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怎样计算党龄? ············ (32) 8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以后,

怎样计算党龄? ················································· (32) 87.重新入党的人怎样计算党龄? ························ (32) 88.党员在什么情况下算自行脱党?对自行脱党

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 (33)

六、党支部、党小组工作

89.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33) 90.支部委员会怎样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4) 91.总支和支部负责人可否指定党员为总支或

8 支部的委员? ····················································· (34) 92.怎样开好支部委员会? ···································· (34) 93.支部委员会开会怎样做好会议记录? ············ (35) 94.由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只有两名在,

可否开支部委员会? ········································· (35) 95.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过半数时,怎样讨论决定

重大问题? ······················································· (35) 96.在支部书记外出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由谁主持?

·········································································· (35) 97.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会

开会决定一些事情,是否有效? ····················· (36) 98.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 (36) 99.在什么情况下召开支委扩大会?应注意些什么?

·········································································· (36) 100.怎样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 (37) 101.党支部要建立哪些制度? ······························ (37) 102.支部工作总结应包括哪些内容? ·················· (38) 103.做支部工作总结应注意什么问题? ·············· (39) 104.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39) 105.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 (39) 106.支部党员大会应由谁来主持? ······················ (40) 107.支部党员大会应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 (40)

9 108.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注意哪些问题? ·········· (40) 109.支部党员大会怎样形成决议? ······················ (41) 110.支部党员大会是不是每次都要作出决议? ·· (41) 111.支部委员在支委会上个人意见被否决以后,

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可否继续发表自己意见 (41) 112.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上讨论问题时表示同意,

后来认识有了变化,可否在支部大会上发表新 的意见?

········································································ (42) 113.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时,是否允许党员弃权?

········································································ (43) 114.对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是否

应该个别听取他们对所讨论问题的意见? ··· (43) 115.党员因故未能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但对讨论

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应当怎样对待? ··· (43) 116.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时,可否把事先征求

因故(如值班、执勤、出差、住院)不能 到会党员的意见算作票数? ··························· (44) 117.支部党员大会出席人数没有超过应出席

人数的五分之四,可否通过决议。·············· (44) 118.上级党委成员参加不是他过组织生活的] 支部的党员大会,有没有表决权?

····· (45) 119.支部党员大会可否吸收非党同志列席? ······ (45)

10 120.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主要任务

和作用是什么? ··············································· (45) 121.怎样划分党小组? ·········································· (46) 122.党小组长怎样产生? ······································ (46) 123.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47) 124.预备党员可否当党小组长? ·························· (47) 125.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可否担任党小组长? ······ (48) 126.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48) 127.党支部委员同党小组是什么关系? ·············· (48) 128.党小组同本单位的工会小组、团小组的关系

是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 (48) 129.党小组应当建立哪些制度? ·························· (49)

七、其他

130.怎样看待党员佩戴标志问题? ······················ (50)

附录一

基层党组织工作文书范本······················ (51)

11

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问答

(一)换届选举

1.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提名和产生有哪些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精神,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组织所属党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届党的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在酝酿提名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不限于从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提名。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的每一个有 1 被选举权的党员,都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3.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凡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论属于哪类用工制,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有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可以被提名为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但是否提名,要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见。

4.离职学习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离职学习的党员,凡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已经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在原所在党组织内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学习时间不长,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在原所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如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得到多数选举人同意,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5.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党员,如果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单位,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候选人条件,并尊重多数党员的意见。

6.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2 处分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7.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否必须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机构成员中有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必要的。在酝酿候选人时,党组织可以向党员说明这一点。党员行政负责人是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多数党员、党组织或代表的意见来确定。

8.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 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不应留出委员空额。这是因为,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的名额是根据工作 3 需要确定的,因此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就应当按照批准的名额进行选举。在选举时,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只有在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如果多数人同意,才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怎么办? 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委员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缺额,可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补选。如果缺额的是书记、副书记,可以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补选;如从委员会委员以外选任,则应先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为委员会委员后,再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如有必要,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10.对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的党龄有什么要求? 党章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

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基层委 4 员会委员人选、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11.预备党员可否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 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以上职务。

(二)组织生活

12.长期外出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13.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 5 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4.党员调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可否参加新到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5.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怎样过组织生活? 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应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他们。如何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加以解决。

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的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对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以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和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

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离本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出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1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可否过组织生活? 6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7.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可否参加组织生活?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8.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可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内,预备党员虽然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19.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何区别? 党的生活同党的组织生活,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而党的组织生活,不完全等于党的生活。

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包括党小组会、党员大 7 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内选举、党的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内的其它政治活动等等,都是党的生活。

我们通常说的党的组织生活,则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三)发展党员

20.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达自己愿望的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21.能否在招聘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 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逐渐增多。党组织对招聘人员中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同对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他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 8 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

关于在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问题,可参照上述意见办理。

22.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或短期(两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两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

23.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9 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

24.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

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

25.申请入党的同志为什么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接收一个同志入党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要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就要对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本人历史、家庭情况以及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作全面细致和正确的考察了解,并要经常对被介绍者进行培养教育工作,所以必须有专人负责。由于预备党员还处于被考察教育阶段,对党规党法和党内生活尚不熟悉,在党内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宜作介绍 10 人,只有两名正式党员,才能担当起这一任务。

26.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一直负责培养发展对象的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者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其他党员担任。

27.入党介绍人有哪些责任? 入党介绍人介绍一个同志入党,对党组织、对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一般地说,他们应当负起下列责任:

(1)应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理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地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介绍。

(2)经常找被介绍人谈心,对其进行党章党纲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定期向党的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5)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6)入党申请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然要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他克服缺点,提高觉悟, 11 努力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8.可否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都具有重要责任。如果对被介绍人的情况不甚了解,无法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可以不同意做入党介绍人。

29.这一支部的党员可否给另一支部的申请入党者做入党介绍人? 对申请入党者,应由本单位党支部讨论确定是否可以列为积极分子;被列为积极分子的,应由本单位党支部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人;在认为积极分子已经培养成熟的时候,应由本单位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原培养人担任,亦可由本支部其他正式党员担任,不宜由其他支部的党员担任。

30.一名正式党员可否同时做几名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党章没有规定一名正式党员不能同时做几名同志的入党介绍人。但是为了使介绍人能够真正担负起对要求入党的同志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的责任,一名党员不宜同时作几名申请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支部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在党员中进行具体分工,不应将几名积极分子同时交一人负责培养。这样就避免了一名党员同时作为几名入党者的入党介绍人。

31.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可否当入党介绍人? 12 根据党章规定,只要是正式党员就可以当入党介绍人。除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者外,受其他处分的党员仍享有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他对被介绍者情况了解,确能负起介绍人的责任,而申请入党者又信任他,就可以做入党介绍人。但党支部在确定受党内处分的党员当介绍人时,要认真考虑他是否能负起介绍人的责任。

32.入党介绍人犯了错误,对被介绍入党者有没有影响? 只要被介绍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时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就不应该受入党介绍人的问题的影响,也不必重新找入党介绍人。但是,如果被介绍人入党时根本不具备党员条件,是被有严重问题的人拉入党内的,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3.入党介绍人怎样向支部大会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 在吸收新党员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要将被介绍人的全面情况向全体党员作负责的介绍。这与志愿书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是不宜照本宣读,而应当比较详细、具体地介绍清楚,以便于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34.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出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时,两名介绍人在通常情况 13 下都应该出席会议。如果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介绍人已经把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做了负责的报告,支部大会讨论时因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的一人不能出席,也可以照常讨论。

35.申请入党者的直系亲属可否当他的入党介绍人? 只要申请入党者的直系亲属是正式党员,并能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负起介绍人的责任,就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但为了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为了避免党内外群众产生误解,一般不宜由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做入党介绍人。

36.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 作为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对自己的被介绍人进行表决时,不能投弃权票。这是因为,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最了解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入党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确实已具备入党条件,才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及时向党的支部委员说明情况。如在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确定介绍人时,自己不愿意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

37.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讨论,并向支委会汇报党小组的讨论情况和意见;支委会对申请 14 人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了解他的觉悟程度和入党动机;支部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具备入党条件后,可把《入党志愿书》发给申请人填写;然后就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8.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以及自己和家庭的基本情况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支委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由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6)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39.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人及其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时,大会应改期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介 15 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大会可以召开。

(3)在讨论表决时,如果有少数同志提出相反意见,又属于正常的情况,这并不影响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认识。

(4)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 (5)在表决时,党员弃权,在原则上是允许的。但这不是积极态度,不宜提倡。积极的态度是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把不了解的情况弄清楚。

(6)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以上的入党问题,则应逐一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40.党小组讨论酝酿接收新党员时是否要申请人参加? 党小组讨论酝酿接收新党员问题,是给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作准备。在党小组讨论接收新党员时,申请入党的人不必参加。

4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如发现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怎么办? 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如在会上发现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时又搞不清楚,可暂时休会,不予表决,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42.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是否要宣读申 16 请入党者的《入党志愿书》?由谁宣读? 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应当宣读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由申请入党者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部分。

43.为什么支部大会表决接收新党员时申请入党者不必退席? 因为支部大会讨论一个同志入党,不管讨论或是最后表决,都是对这个同志的一次深刻的教育。申请入党的同志应该参加,以接受支部大会的审查,听取支部和党员对自己的意见,回答大家提出来的问题。要教育党员出以公心,坚持党的原则,正确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对党对同志都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要教育入党申请人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特别要正确对待对自己入党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44.支部大会讨论新党员入党时,党员对申请人的意见发生分歧怎么办? 党员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要尽可能通过充分讨论,统一认识。会上有少数同志提出不同意,并不影响讨论通过,不要强求统一。如果两种尖锐对立的意见,一时争持不下,可暂时休会。待搞清情况,统一认识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行讨论表决。

4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可否吸收其他发展对象参加? 17 党支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吸收部分非党积极分子参加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但他们只是列席人员,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46.怎样填写通过接收新党员的决议? 支部大会的决议反映支部全体党员对入党申请人的看法和意见,一定要认真填写。决议中应扼要地写出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和表决的情况,写清楚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党员数并注明不同意的简要理由,以供上级党委审批时参考。还要写清楚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47.批准预备党员要不要张榜公布? 申请入党人被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可在召开党内会议时宣布,也可以张贴红榜向党内外群众公布。张榜公布一是可以让党内外群众和要求进步的同志及时了解到党的组织又增加了新的血液,增强了战斗力。二是这样做也是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教育,使其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明确前进的方向,激发做好工作的干劲。三是使每名党员都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48.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 18 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申请人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申请人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作出说明。如果认为申请人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表示自己不赞成的态度。若因考虑个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则是不对的。当然,如果对申请人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

支部委员会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

49.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多少票数为通过?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方为通过。

50.为什么临时党支部(党委)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由于临时党支部(党委)具有临时性特征,组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难以做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因此,临时党支部(党委)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但是,临时党支部(党委)可以接收党外群众提交的入党申请书并对申请人进行培养教育;有责任及时将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及有关材料,认真负责地向有关 19 单位党组织介绍和转递,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51.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爱人、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5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函调或外调?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时,经过党组织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问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本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仍有某些重要情况不清的,可以向外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函调或外调的问题必须是与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密切有关的。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细枝末节,不必进行调查。同时,要注意凡函调能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

53.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手续如何办理?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0 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手续。

(1)县委、中央直辖市和省辖市的区委,或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级以上的政治部门均可直接互相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2)地方县级以下党组织,军队团以下的党组织,需要调查证明材料或接待调查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3)调查证明材料,一般应采用函调方法,要从严控制派人外出调查。凡能函调解决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调查,能就近调查解决的,就不要往远处调查。

54.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55.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哪些人? 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

21 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

5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是否要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书面或口头),按照党员的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作为讨论转正问题之参考。

5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本人提出转正申请,不是发展党员的必备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论本人是否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都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对转正的态度,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在上报材料中对本人的态度应加以说明)。

58.预备党员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按期转正? 凡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没有发现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现实表现好,确实己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具备党员条件,在预备期间各方面表现好的。

(2)入党时条件差些或尚不具备条件,在预备期中 22 有显著提高,已经达到党员条件的。

(3)思想品质好,偶尔犯了一些错误,性质不太严重,或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点,但能够接受党的教育并虚心检查,提高认识.迅速改正的。

(4)在某些问题上遇到过困难,本人无力克服,一度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经教育后又积极起来的。

(5)因能力差,工作成绩不大,但服从领导,在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中确实努力,有进步表现的。

(6)其他能够足以说明已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均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59.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预备党员转正,一般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党小组讨论酝酿,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将支部决议填写在本人《入党志愿书》的相应栏目内,报上级党委审批。

60.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有哪些程序? (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实践党章对党员提出的要求的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示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2)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有哪些进步,还存在什么缺点,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支部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在党员畅所欲言的基 23 础上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同意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61.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62.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介绍人是否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入党介绍人应该到会。因为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间,入党介绍人有对其继续教育和帮助的责任;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入党介绍人有介绍情况和表明态度的责任。但是入党介绍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已调离本单位的,支部大会也可以进行讨论。

63.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应怎样处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包括复员、转业、退伍),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对其作出鉴定。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同志,原单位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延长预备期的理由,或未能 24 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预备期未满的,应当由原单位党组织将其对预备党员考察教育的情况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其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64.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要报哪些材料? 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应报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材料、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的决议和党组织对其考察的材料。

65.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怎样办理转正手续? 出国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所在党支部讨论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审批。如党员分散,无法在国外讨论转正的,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国外党组织的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66.预备党员因病治疗或长期病休,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因病住院治疗,在预备期满时不能参加党支部大会,可以延期讨论他的转正问题。因住医院延期讨论的,如已具备了党员条件,应作出按期转正的决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因长期病休,预备期满时党组织应根据其 25 入党前后和病休期间的表现,考虑他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够条件的应予以转正;不够条件的,应考虑延长其预备期。

67.预备党员犯了严重错误,行政上给予纪律处分,预备期满是否可带着行政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了严重错误,如果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就应首先考虑他够不够党员条件。如果已经不够党员条件,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带着行政纪律处分转为正式党员。

68.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丢失可否办理转正手续? 《入党志愿书》是党员入党的主要依据,是党员的主要档案材料之一,应妥善保管。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于组织上保管不慎或在转递时遗失了,应由组织上负责。可以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如果预备党员已经调动工作,原接收入党的党组织应该负责介绍其入党时的情况;在保管或转递时遗失了志愿书的单位要负责证明遗失情况,然后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由党组织签注补填的原因。这个签注可写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然后,按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该同志的转正手续。

69.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能否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 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但 26 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70.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未建档案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党委保存。

71.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 在预备期间去世的预备党员(包括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如有的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

72.预备党员是否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活动? 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优秀党员的活动,应当同正式党员一样,在评选过程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由于预备党员处在接受党组织考察的阶段,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资格,对他们当中表现很好,成绩优异的,可以进行表扬,并将事迹记录在案,作为讨论转正或评选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的依据,但不能命名为优秀党员。

27 73.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是否要继续办理审批手续? 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74.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75.党组织在即将离开学习、工作岗位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党组织对临近毕业、服役期满或准备外出择业等学习、工作岗位即将变动的发展对象,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党审批手续。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发展对象离开学习、工作岗位前3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 28 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76.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党支部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档案。无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四)转移组织关系

7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党员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升学、转业,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及其上级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78.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怎么办? 不按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79.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怎样处理? 29 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实由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补转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单位应立即发函给接转单位党组织,通知原介绍信作废。接转单位的党组织在接转关系时,对介绍信应进行认真地审查核对。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80.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这些人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单位党组织保存。

81.党组织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党组织应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填写或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单位党组织可不予接受,并退回开具单位的党组织。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同自行脱党,由其党的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 30 准,予以除名。

82.党组织对在工作调动中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如何处理?

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83.党组织发现有的预备党员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时,如何处理? 党组织在接转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入党材料,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确属采 31 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须重新履行人党手续。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通报原单位党组织。对造假者和有关责任者,应严肃查处。

(五)党龄与党籍

84.党员的党籍和党龄有什么区别?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就是说,一个同志被批准入了党,取得了预备党员资格就算有了党籍。党龄,是指成为正式党员的年龄,是党员转正后经过的年数。党籍和党龄是有区别的,党员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党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才有党龄,党龄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85.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怎样计算党龄? 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的时间算起。

8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以后,怎样计算党龄?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改正了错误,恢复了党员权利,其党龄应连续计算。

87.重新入党的人怎样计算党龄? 被批准重新入党,有预备期的,其党龄应从预备期满 32 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按有关文件规定重新入党没有预备期的,其党龄应从上级党委决定重新入党之日算起。前段党龄不能连续计算。

88.党员在什么情况下算自行脱党?对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如何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规定表明,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应算作自行脱党。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的作自行脱党处理。同时,党组织如发现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六)党支部、党小组工作 89.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听取党员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实施保证 33 监督的措施,分析党员、群众思想情况;讨论研究决定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90.支部委员会怎样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季度或半年一次,也可以在一个工作阶段结束时进行。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也可由副书记或委员担任。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91.总支和支部负责人可否指定党员为总支或支部的委员? 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此,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没有权利指定某人为支部委员。但在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总支或支部书记、副书记。

92.怎样开好支部委员会? 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同时由有关委员考虑意见或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委员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会上遇有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出决定。

34 93.支部委员会开会怎样做好会议记录? 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名单、会议中心议题,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发言要点,会议结论等。

94.由三名委员组成的支部委员会,只有两名在,可否开支部委员会? 按通常做法不能召开。如要讨论的问题不很紧迫,可待另一名回来后再讨论。如另一名暂时回不来或情况紧迫,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如要讨论的问题是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已有决议,纯属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精神,则可由两名支委商量办理,不必再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

95.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过半数时,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决定才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做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96.在支部书记外出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由谁主持? 在支部书记外出时,支部遇到紧急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会议由副书记主持。如果只有一名书记,没有副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名支委主持开会。

35 97.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会开会决定一些事情,是否有效? 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的情况下,支部委员开会决定的事情,体现了支部委员会多数人的意志,当然有效。支部正副书记回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复议;在支部委员会复议之前,支部正副书记对原决定不得擅自推翻。不过,在支部正副书记都外出期间,除有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要匆忙作出重要决定。

98.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怎样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这样的支部因为人数少,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仍由支部书记负责处理,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个别不适宜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99.在什么情况下召开支委扩大会?应注意些什么? 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地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这种会议不宜开得过多,更不能以它取代支委会,否则容易削弱支委会的领导作用。支委扩大会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以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应注意的是:非党同志一般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作决定时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 36 支委参加才能召开;采取党、政、工、团联席会议或党政联席会来代替支委会、支部大会决定问题,是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应加以纠正。

100.怎样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要抓好以下几点: (1)健全支部委员会。要按照党章规定定期进行选举、改选,支委有了缺额要及时补选。

(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要建立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制度,坚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每个委员的理论、政策和文化水平。

(3)严格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了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每三个月要单独过一次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4)搞好\"一班人\"的团结。委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互相帮助,搞好团结,提高战斗力。

(5)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 101.党支部要建立哪些制度? 为了使党的活动能经常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这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各地经验,党支部一般要建立以下几方面的制度:

(1)会议制度。一般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37 一至两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2)党课教育制度。一般每季度要给党员上一次党课。

(3)联系群众制度。要根据每个党员的不同情况,分工联系几个职工,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检查。

(4)党员考评和评选优秀党员制度。 (5)外出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6)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度。要根据每个支部委员的职责和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适当分工。对每个支委成员分工的工作,要有督促、检查。

党支部应建立哪些制度,要根据各支部的不同情况,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补充或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制度建立以后,必须认真坚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检查。

102.支部工作总结应包括哪些内容? 支部工作总结的内容,应按照党章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要求,着重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群众进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总结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表扬优 38 秀党员,批评党内不良倾向。这和行政工作总结是有区别的,不能以行政工作总结代替支部的工作总结。各支部的情况不同,确定支部工作总结内容,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抓住重点,不能包罗万象。

103.做支部工作总结应注意什么问题? 总结前,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倾听党员的意见;总结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做到成绩讲够,差距找准,支委会做完支部工作总结后,要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共同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104.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传达、讨论、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 (2)讨论如何完成本单位(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发展目标、近期重点工作以及落实这些任务的措施;

(3)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必要时听取行政负责人关于行政、业务方面的工作通报,对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6)作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7)讨论处置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 105.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 39

第15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中共XX市XXXX院

总支部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XX市XXX局<关于印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党【2017】14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院党总支对照标准化建设内容逐条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1、组织设置情况。

XX院党总支下辖四个基层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56人。组织关系清楚,按照文件要求,2017年对全院党员的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组织关系管理有序,管理规范。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2016年7月,按照市XX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党总支及四个基层党支部全部进行了换届。院党总支现有总支委员5名,其中副书记1名(同时兼任专职纪检员),班子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协调,党员群众认可度高,坚持民主集中制,战斗堡垒作用强。

3、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情况

院党总支致力于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目前共有发展对象1名,积极分子1名。发展党员工作标准严格,注重质量,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符合程序,上报及时,培养教育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措施落实得力;重视对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坚持定期考察制度,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注重制度化建设,实行党员发展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度,把好“入口关”。建立“群众评议、党员评议”的“双评”制度,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畅通“出口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院党总支及各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党员大会、集中学习、观看电教片、专题研讨、集中轮训等方法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及各种理论知识,2017年全年院党总支共开展集体学习12次。对各支部书记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每名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

4、党内监督工作情况

院党总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相继建立了党员目标管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多项制度,对全院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严格党内生活,制定并下发学习计划,对总支及党支部应组织几次集中学习、学习什么内容、组织几次组织生活、以什么为主题等进行了规范。我们的做法是“三定”,一是定计划,年初制定理论学习总体要求,使学习有序有效;二是定任务,明确理论学习的内容和篇目,让所有党员掌握学习基本内容;三是定指标,把软任务做成硬指标,提出理论学习的次数、考勤记录和撰写学习心得要求等具体考核指标,使学习活动有据可查。经自查考核,院党总支及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完成率达到100%,党员参加率达到97%,广大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知晓率明显提高。

二、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1、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在深入“两学一做”活动期间,我院党总支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理清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以主题实践活动的调研成果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的不断发展。

2、把党的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一是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建设。根据建设目标要求,结合我院党员队伍的实际需要,及时制定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对全院两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增强了理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二是注重采取多种形式推动理论学习。为了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以抓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报告、观看教育片和主题实践活动等丰富生动的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不断促进了学习成果的转化,切实提高了学习的实效性和转化率。

3、党务公开不断推进。为切实推进我院党务公开工作,一是通报每季度总支的工作情况和党费收支情况,二是每年在发展党员、评优评先、考核晋级等工作中及时以公示的形式对全院公布,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力度还不够大、不够紧。

2、三会一课的记录还不够规范。

3、个别支部的标准化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规范要求。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向党建工作的先进单位虚心学习,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努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8年6月

第16篇:科研院所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考

科研院所基层党组织工作思考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张国春

摘要

目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坚实的科学基础和有力的技术支撑。科研院所党组织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以下是自己工作实践与学习的思考与体会:

一、团结合作民主的党政班子有利于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二、党的工作制度建设与创新很重要。

三、科研院所党组织工作应坚持两个结合。

四、科研院所党组织应妥善处理好几个关系。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改革创新,永葆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把党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另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需要有人去做的,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养与使用是很重要的。有人才,才能干事业。

正文

目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需要坚实的科学基础和有力的技术支撑。科研院所党组织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1 导,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研院所科学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以下是自己工作实践与学习的思考与体会:

一、团结合作民主的党政班子有利于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团结合作民主的党政班子有利于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团结就是力量,合作、和谐才有高效率、高质量的业绩,发展才是硬道理,党政领导能高度统一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要明确党政领导成员虽然有明确的分工,但是分工不分家,工作中大家应该互相支持,大力提倡换位思考、代位思考。工作中大力提倡坦诚地交换意见。

同时,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党性修养、对党的认识与感情对做好基层党的工作也非常重要。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科研院所提高创新能力,实现科学发展,关键在领导干部。因此,领导干部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要求,自觉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其中,坚强的党性,是成为高素质党员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要注重加强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以修养提升人格;要加强纪律修养,增强纪律观念,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作风修养,重品行,为广大职工群众做出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方法,提升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前瞻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化解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科研院所党的工作制度建设很重要

2 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与创新,才能不断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能使党具有与时俱进的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才能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不断把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制度建设的内涵并非单纯指文字上的某些制度条例,而是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指党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是权力配置和运作的方式;二是指具体的规章制度。这两个层面共同构成党的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形成一种大的制度环境。

对于科研院所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创新,主要是指具体的制度建设创新,即规章制度建设创新,如我们院已经建立实施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年终党支部考核制度等,当然还需要对现有制度的科学完善以及新制度的建立。我院许多单位已经实行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行对我们基层党组织建设,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还需要明确、完善、推广。还可建立广集群言制度,可建立院长信箱,书记信箱等。可试办党内网站,建立党内民主沟通的新平台。在这个网站上,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及时反映情况、发表意见、讨论问题,从而开创生动活泼的党内民主新局面。三是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善于听取反对的意见。

三、科研院所党组织工作应坚持两个结合

一是坚持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相结合。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并发扬先进性是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从科研院所的实际出发,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建设,

3 主要应强化以下五种能力: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能力;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能力);四是领导统战工作和群众组织的能力;五是改革创新的能力。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党的建设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抓住了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

结合科研院所的实际,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加强和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来体现党的先进性。党的思想建设首要的就是理论武装,解决理想和信念问题。当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要做到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坚持以科技理论创新带动思维方式和思维观念、科学观念的重大发展和突破,为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提高执政能力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建设主要是加强科研院所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解决党员干部的素质问题。作风建设就要使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重点解决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坚持、丰富和发展党的制度,使制度更加贴近基层党建要求,贴近研究所改革发展实际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有效的预防腐败滋生,保障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等工作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党的建设与创新院所文化建设相结合。创新文化,内化于心,

4 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创新文化建设包括可视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等三个层面。整体环境、整体形象、规章制度是创新文化外在表现形式,是创新文化的保障;精神层面是核心,包括创新精神、科学思想、价值导向、伦理道德、爱国主义精神等,这是创新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这三个层面共同支配着创新主体的行为,决定着创新的模式、效率和氛围。

胡锦涛同志指出,为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奋斗目标,必须“发展创新文化,努力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强大力量,是创新的母体。创新文化是一个国家最核心的软实力,是构建创新型国家不可或缺的关键资源,也是科研院所党组织“围绕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扩大工作覆盖面的平台。从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和具体要求看,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在创新理念、价值观念、科学道德和人文素养等方面加以体现,这在本质上与创新文化的理念是相通的。各级党的组织要完善创新文化建设体系,制订创新文化建设规划,提升认识水平,动员和组织全员参与。要加强战略研究,进一步凝炼建设目标、理念、使命,确立具有科研院所特色的文化理念,使这种理念渗透到科研工作的各个环节,并成为科技人员的自觉行动,为争创一流科研院所奠定思想基础。弘扬科学精神,规范学术道德,倡导并促进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形成一个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生态系统,让创新意识竞相迸射,创造活力充分涌流。通过开展各种文化创建活动,发挥科研院所党组织在创新文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使党的工作与创新文化建设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根据实践需求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使创新文化建设“往深里去、往高

5 里提、往实里做、往宽里推”,用创新文化整合力量,提升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的“软实力”,形成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良性互动的局面。

四、科研院所党组织应妥善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党的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党的工作与中心工作目标一致,相互统一,不可分割。中心工作就是党的工作,党的工作包括中心工作。科研院所开展党的工作根本目的,就是为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和保证,做到一切为了创新,一切服务于创新,保证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的实现。中心工作上不去,科技创新搞不好,党的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的之矢。党政班子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与研究所中心工作目标是一致的,是同一有机整体的两条腿,缺一不可,防止科研业务工作与党建思想工作“两张皮”现象。党建工作要与研究所整体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科研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同时,通过科研业务工作的发展,推进党建思想工作的创新发展并上新的台阶,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党的建设与院所创新文化建设的关系。院所创新文化建设,是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基层党组织围绕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党的建设是创新文化建设的重要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创新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是创新文化建设的主体要素,党的工作的主体对象也是人,二者都统一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创新文化作为先进的文化形态,反映了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

6 三是党的建设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建党八十多年来,我们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光荣传统。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目标任务的调整,必须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地改革创新,在改革创新中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思路,谋求新突破,实现新发展。我们所要改革的,是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工作中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那些方面;我们所要创新的,是党的具体的组织方式、活动方式和思维理念等。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把党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以上是自己工作实践与学习的一些思考与体会。当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需要有人去做的,所以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养与使用是很重要的。有人才,才能干事业。

参考文献

1、《院所长负责制体制下科研院所党组织发挥作用研究》:作者:中共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时间:2010年4月12日。

2、《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与创新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徐隽:上海交通大学。发表时间:2009年。

第17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XX支部委员会

分类定级自评情况汇报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XXXXX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了全面自评,现将我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区开展以“五个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以来,在区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五个基本”建设活动。

(一)强化领导抓落实。为确保“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邓国元同志为组长的“五个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目标。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局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探讨“五个基本建设”等方面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党组成员为责任领导、支部书记为总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五个基本”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责任。

(三)强化督办抓落实。将活动的开展提到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纳入本局绩效考核程序中,形成良好的以党建带动全局工作的局面。此外,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牵头,

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定期对全局党建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先后下发专题督办通报2期,指出工作不足,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我局在“五个基本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紧扣“五个基本”核心,即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深入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重视基础,建立好基本组织。

1、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组织网络。按照《党章》和有关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健全了党组织网络,全局设立党支部1个,党小组3个,形成党组、党支部、党小组“三级联动”的党建工作格局。

2、抓好以党建带群建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健全。把工、青、妇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群团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党组织、党员之间沟通联系搭建平台。

3、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联系个体私营协会,采取挂靠组建党组织的方式,建立2个个体私营党支部,将党建工作向纵深延伸,扩大了党建工作覆盖面。

(二)重视管理,建设好基本队伍。

1、领导班子健全。局党组班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务实创新,团结高效,清正廉洁,在党员群众中树立了较高威信。

2、配强基层党组织干部。把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口头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里来,为党支部建设打好组织基础。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局党组十分重视党组织队伍力量,按照“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补充党的新鲜血液。

(三)重视载体,开展好活动。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组织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等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主动想事、谋事、干事。二是与干部作风建设和治庸问责活动结合起来,强化党员干部对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创新“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方式。三是与文明执法和“一线工作法”紧密结合, 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2、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学习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通过集中讲学、督促自学、交流互学以

及专业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引导好全局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促使其不断提升境界、开阔视野,优化知识技能结构,增强服务本领。

3、充分发挥工商服务职能。一是结合“万名干部进千村入万户”活动,为新台村“丹新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执照办理绿色服务,使其快速成长为全区参与农户最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今后本区葡萄种植经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以实际行动助推新农村建设。二是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信息政策保障。我局结合实际,通过深入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信息政策宣传服务水平。三是专门成立“重大项目服务小组”,积极配合工委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特别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服务工作。同时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四)重视规范,健全好相关制度。

健全完善了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

度、民主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制度等。通过制

度建设,保证党组织活动质量,保证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五)重视投入,落实好基本保障。

以“五个基本”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党员活动室建设。局党组在四楼会议室设立了党员教育基地,党建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行政预算,为党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虽然我局“五个基本”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工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党员队伍的纪律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对照“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2011年12月27日

第18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未定稿)

一、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届满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事宜。条件具备的,决定换届。

二、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理由和条件(本届党组织委员会成立时间、领导班子现状等),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下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名额的初步意见等。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的请示

三、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基层党组织换届的请示。同意换届的,下发批复,明确组成人数和书记、副书记的设置,并就筹备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的批复

四、基层党组织筹备换届事宜。主要包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起草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内容要包含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时间跨度为本届任期或最近五年,要以账目为依据,逐年反映收支结余情况);酝酿、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须按“两下两上”原则、以120%的比例酝酿推荐);制订选举办法。

五、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

材料: 关于中共××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用中组部编辑器录入,16K纸打印)

六、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书面答复。

七、基层党组织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稿和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八、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下一届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否则无效。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半数才能当选(候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较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造成委员缺额的,可在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九、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当选后,即研究确定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党内工作分工。

十、基层党组织将换届选举结果报送上一级党组织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所有候选人得票情况,当选委员名单(按得票数由多到少排序);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时间,当选书记、副书记名单;新一届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党内工作分工的初步意见。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十

一、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换届选举结果并下发批复。(本工作流程同时适用于基层党组织补选个别委员;新成立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参照执行) 附件1:

候选人建议人选产生的“两下两上”程序

以某党支部换届为例,假设下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以党小组为推荐单位,则酝酿、推荐、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程序如下:

“一下”:根据党支部规定的候选人基本条件,各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在党支部所辖全体党员范围内酝酿。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每个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推荐出下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6名(差额20%)。党小组将名单上报党支部汇总。

“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各党小组上报的初步人选名单进行汇总,根据多数党小组的推荐意见,在所有获得提名的人选范围内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6名。党支部将名单下发各党小组征求意见。

“二下”:各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对党支部研究提出的6名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讨论,听取党员意见。党小组将讨论意见汇总并上报党支部。

“二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各党小组上报的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6名。党支部将名单正式上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如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则以其所属的下一级党组织为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单位) 附件2:

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计算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上述6种情况之外的党员如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未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按缺席对待)。

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持有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党纪处分或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停止党的组织生活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

附件3:

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开会;

二、奏国际歌;

三、本届党组织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四、分组审议工作报告(审议后可休会);

五、进行选举:

1.主持人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2.宣读、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简历;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5.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7.计票;

8.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六、表决通过党组织工作报告等决议;

七、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闭会。不奏(唱)国歌、国际歌,也不单独搞闭幕式。

第19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换届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精神和机关的实际,为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党组织要在到届前1-2月(经请示可延长1年)时间内向上级党组织作出请示报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代表500人以上)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

注意事项:

1.党委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

2.请示报告应包含的内容:开会的依据、会议的大体时间、上级党委批复。

二、党员(代表)选举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一)准备工作

1、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原则上由上届委员会组成)。

2、党组织写好工作报告。报告要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同时对下届委员会班子提出建议等。

3、党组织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4、党组织向上级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

5、上级党委批复。

6、制作选票(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并留出另选他人的空格)。

(二)注意事项

请示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1.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以上。

2.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

三、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要组织推选代表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要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一)党员(代表)选举大会的程序 1.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唱)国歌 2.致开幕词

3.上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后要组织党员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批评和建议。工作报告经大会通过后,应将工作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委员会文书档案。 4.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正式选举具体程序如下: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应到、实到会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即可宣布进行选举。若到会人数未达到五分之四,会议将是无效的,大会须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3)推选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

4)宣布下一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的批复)和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简历、工作成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实事求是的向选举人介绍,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党员对某一候选人提出询问,大会应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5)计票人清点人数并向主持人报告清点情况。 6)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封箱。

7)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大会主持人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并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8)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9)进行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执行主席、到会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因故未出席的党员和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预先投票。

10)计票。计票采用当众唱票方式进行。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开票箱、开箱取出的票少于或等于分发的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即可计票。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1)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结果,报告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并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宣布名单时请新当选的同志同到会党员见面;并说明当选名单须报请上一级党委批准后生效。

12)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总)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5.上级领导讲话 6.闭幕,凑唱国际歌

(二)选举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3.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应先予以清理。

5.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6.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7.得赞成票超过实到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后,其缺额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四、党员(代表)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会后,应及时召第一次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其它委员的分工。

2.报告上级党组织。

选举结束后,新选出的委员会应及时将选举情况书面报告报上一级党委审批。报告内容: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实有党员数和到会党员数(其中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各多少);选举方式;当选的委员名单和得票数;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

3.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应及时召开会议向党员宣布。4.存档。

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换届有关文件和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

第20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

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后,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委员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体现。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根据党章规定,对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要求办事,能够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出偏差,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既是遵守党章规定,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经验,也是在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章这一党的根本大法权威性,能够保证我们的工作始终方向正确、成效显著。

2.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深入总结工作成绩、谋划未来发展前景的重要契机。按照规定,审查和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工作报告,是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任务。起草工作报告,既是总结本单位过去工作成绩的过程,也是谋划未来发展举措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引导和发动广大党员积极建言献策,表达愿望,既能凝聚智慧,又能统一认识。特别是大会期间,在党代表或党员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通过一个反映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众期望的工作报告,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群众发展信心,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3.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接受监督、增强整体功能的重要举措。换届选举,实际上是广大党员对现任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评价和选择。通过选举,现任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将接受广大党员的再次挑选,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班子来说,换届选举是鼓励和肯定;对个别有缺点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换届选举是警示和激励。从这个意义来看,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增强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的重要过程。党员行使表决权、选举权,享有被选举权,是参与党内生活的一项非常具体的活动,广大党员非常重视,参与热情很高。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既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生活的过程,也是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多数党员意愿、实现党组织意图的过程,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员主体意识和组织观念。

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涉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文件和参考手册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二次修订本)》(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以及我市《关于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天津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我们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简要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党组织设臵。党章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是以党章为依据、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按行政区域和社会基层单位划分来设臵的,基本要求是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设臵基层党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基层党组织设臵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按照党的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人数 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 7人的,可以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 50 人,不足100人的,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二是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党员人数,又要考虑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党员人数接近成立相应基层党组织的规定要求的,也可以批准成立相应的基层党组织,但要从严掌握。三是成立基层党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基层党组织名称。基层党组织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形式一般为“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基层党组织形式)”,如,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局机关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医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所室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等。

3.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是指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同级委员会,按照党章规定履行领导机关职责,行使领导权力的期限。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中央和中组部对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作了进一步明确,即:乡镇党委执行5年任期;中央管理领导班子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党委书记、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委任期为5年;其他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以上机关党委执行4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3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3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2年任期。2010年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4.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产生。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意见》进一步明确,“经市委批准新建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在1年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5.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换届选举。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指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6.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形式。《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7.党员(代表)大会职权。(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工作报告的一个内容);(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委员会,选举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8.党员(代表)大会时限。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限原则上应同委员会的任期一致。

9.党员(代表)大会名称。党员(代表)大会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形式一般为“中国共产党+(单位名称)+〔第次〕+(会议形式)”,如,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局机关党员大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医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等。

10.党员(代表)大会次数和委员会届数排列。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代表大会,一般采取累计方法排列次数。党组织所在单位名称变更,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是否发生变化,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员代表大会次数均应重新排列;党组织所在单位名称未变,不论其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管理范围、职责权限有无变化,其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仍应连续排列计算。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与党员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意见》规定,“为便于工作,换届选举时召开的党员大会和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也可以参照以上办法排列次数和届数”。

11.党员(代表)大会组织领导。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大会主席团负责。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12.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到会人数。《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这里,既是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的要求,也是对召开党委、纪委一次全会进行选举时的要求。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意见》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因出国工作、学习、探亲等不能出席会议的;年老体弱或生病,本人表示不能出席会议的;外出工作、学习半年以上的”。因此,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要科学合理界定应到会人数,并确保实到会人数符合规定比例。

13.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条例》规定“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O0名至20O名,最多不超过30O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条例》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意见》指出,“确定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时,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既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二是确定代表的指导性比例时,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三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15.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划分。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单位,一般是按下一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16.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委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17.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是指出席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的条件。代表资格审查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进行认定。党员代表大会由党委决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和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党委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必须经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或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

18.党员代表大会的特邀代表和列席人员。党员代表大会一律不设特邀代表。党员代表大会可以设列席人员,范围一般是:不是代表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不是代表的直属单位和下一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

19.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党的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 9名,最多不超过11 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15至21名;其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 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名,副书记1至2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党员较多的可设副书记1名。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必须符合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二是必须坚持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不搞荣誉性、照顾性安排;三是必须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四是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不得超过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半数;书记、副书记的名额,不得超过常务委员会委员(不设常务委员会的为委员)名额的半数。

20.党内选举中的候选人。候选人是指选举时被确定为选举对象的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基础上,提出的委员或代表意向性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预备性人选。

21.进行选举时的差额。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代表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意见》要求,“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实际工作中,一般按代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 20%把握。二是委员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 20%”。这里说的“委员”,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包括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支部委员会委员。三是常委的差额比例。《条例》规定,“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至于多1人还是多2人,由党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四是书记、副书记的差额比例。《意见》明确规定,“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经市委批准,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22.划分代表团(组)。为了便于讨论问题、组织活动,使党员代表大会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代表分编成若干个代表团(组)。划分代表团(组)的原则:一般按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团(组)也可以按地区、系统或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代表团(组)。个别代表人数较多的选举单位可在代表团内划分若干分团或讨论组;代表人数较少、编不成一个代表团(组)的选举单位,可将几个工作性质相近的选举单位的代表合编为一个代表团。列席人员一般应同所在单位、地区或系统的代表编在同一个代表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单独编组,由大会组织活动。代表团的划分,一般由党委组织部门或大会筹备机构提出建议,经党委确定。

23.代表团(组)长的产生。代表团(组)长可以由党委或大会筹备机构提出建议人选,经代表团(组)全体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也可由各代表团(组)推举产生。为便于组织代表团(组)的各项活动,代表团(组)推举单位担任全面领导工作的同志担任。由几个选举单位合编为一个代表团(组)的,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宜分别从不同单位选定。

24.大会主席团的产生。大会主席团是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凡是有关大会的重大问题,都要经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为了便于对党员代表大会实施领导,主席团的组成,应本着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有利于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保证代表大会顺利进行,以及精干、高效的原则,人数一般可掌握在代表人数的 10%左右。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由党委、纪委领导成员,新一届党委、纪委领导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团(组)负责人及有代表性的其他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党委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25.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产生。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不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如认为有必要,可设立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一般由党委常务委员会成员组成。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26.大会执行主席的分组。大会执行主席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代表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应根据大会日程,以及举行全体代表会议的次数来确定。如果开大会的次数较少而主席团人数又较多,执行主席可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由党委提名,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27.大会秘书长的产生。秘书长是党员代表大会期间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大会秘书长由党委在代表中提名,经代表酝酿讨论后,在大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大会秘书长一般由负责筹备党代表大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副秘书长1至3名。大会副秘书长由党委提名,经大会主席团一次全会表决通过。大会副秘书长一般应是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因工作需要,不是代表的正式党员也可以担任。

28.大会秘书处的工作机构设臵。党员代表大会一般设秘书处,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秘书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臵必要的工作机构,分工负责有关具体事宜。党员代表大会规模较大的,秘书处通常可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后勤组、保卫组。

29.监票人的产生。监票人是指进行选举时,对投票选举进行监督的人员。根据规定,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和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都必须设监票人。监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对选举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的原则,根据参加选举的人数或代表团(组)数量确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的监票人,由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荐,经主席团或大会表决通过;党员大会选举时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大会表决通过;党委、纪委一次全会选举时的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会议表决通过。

30.总监票人的产生。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在监票人员设臵较多的情况下,为加强对监票人员的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可设总监票人1名,必要时也可设副总监票人1名。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的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主席团表决通过或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党员大会选举时的总监票人,由党委从监票人中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31.计票人的产生。计票人是指进行选举时,清点和计算选票的人员。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和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必须设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计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情况的原则,根据会议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根据规定,计票人由党员代表大会秘书长或党委、纪委一次全会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应选择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计票工作的同志担任。

32.选举的方式。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基层党组织选举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常委,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从当选的常委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一般不搞预选。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预选是指在党内选举时,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而进行的选举。

33.选举的投票方式。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无记名投票是指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或表决时,选举人或表决人不必在选票或表决票上署自己姓名,并由本人亲自将选票或表决票投入票箱的方式。

34.选票上候选人姓名的排列顺序。《条例》规定,“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基层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党委和纪委委员、党委常委,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35.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条例》规定,“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此外,还要检查选举中有无违反党章和有关选举条例规定的行为。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应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宣布选举无效。

36.确认选票是否有效。《条例》规定,“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工作中,还要确保选票的填写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

37.确定当选人。《条例》规定,“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当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二是当选人少于、但接近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需要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

38.当选人名单的排列。当选的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党委和纪委委员、党委常委,其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当选的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39.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增选。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因工作调动、退(离)休、受开除党籍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死亡等原因出现缺额。对于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一般可不增选;如果工作需要,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增选。对于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出缺,可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增选,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三、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下面以基层党委为例,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进行说明,其中有些步骤可结合实际,适当充实或者简化。

(一)启动党委换届工作

1.做好启动党委换届有关准备工作。健全党的组织设臵,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理顺党的组织隶属关系,做好党委换届工作政策业务知识储备。二是起草召开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召开大会的请示(送审稿)及其说明,党委换届工作方案(草案)和流程图,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方案(草案)。三是就党委换届工作方案(草案)和召开大会的请示(送审稿)内容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

2.召开党委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召开全委会,下同)研究召开大会的有关事宜。听取启动党委换届有关准备工作汇报、决议(草案)和请示(讨论稿)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召开大会的决议(草案),审议并通过召开大会的请示、党委换届工作方案和流程图、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方案。

3.召开党委全委会通过召开的大会决议。听取决议(草案)说明,审议并通过召开大会的决议。党委全委会后,签发召开大会的请示,一般在召开两个月前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一式三份请示。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包括: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明确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组成人员,制定筹备工作计划。

4.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大会的请示进行批复。

(二)筹备党委换届工作

1.选举产生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1)做好代表选举有关准备工作。起草代表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和流程图,代表选举工作通知(送审稿)及其说明,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及其说明,有关政策说明、宣传提纲、材料填报说明等。

(2)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代表选举有关事宜。听取代表选举工作通知(讨论稿)、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和流程图、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党委常委会后签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批准有关政策说明、宣传提纲、材料填报说明等。

(3)召开部署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印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代表名额分配单、有关政策说明、宣传提纲、材料填报说明。部署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后印发领导讲话。

(4)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组织所属全部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具体做法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单,征求支部党员的意见后上报党总支。党总支召开全委会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名单,征求所属党支部的意见后上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召开全委会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征求所属党组织的意见后上报选举单位党委。

(5)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全委会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按照代表候选人差额考察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意向,与上级党组织沟通。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全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并征求所属党组织的意见。选举单位党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和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全委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照代表差额选举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意向,与上级党组织沟通。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全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公示。

(6)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全委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用投票方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委全委会后,形成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和名册,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7)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对选举单位党委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进行批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代表的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要及时对选举单位党委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进行批复。

(8)选举产生代表。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选举单位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在选举之前,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或党委全委会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根据多数主席团成员或党委委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或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各代表团(组)或大会酝酿讨论。再次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或党委全委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或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预选或正式选举。大会后,形成选举产生代表的情况报告和名册、登记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对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的情况报告进行批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初步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

(10)指导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主要是做好三次沟通、两次报告。三次沟通:第一次是就各选举单位党委起草的代表选举工作方案(草案)进行沟通,第二次是就各选举单位党委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意向进行沟通,第三次是就各选举单位党委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意向进行沟通。两次报告:第一次是就各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意向进行沟通后,征求同级纪委意见,起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情况报告,向党委进行报告。党委同意后,向各选举单位党委答复可以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第二次是各选举单位党委呈报代表选举结果报告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起草代表选举工作报告并编制代表名册,向党委常委会进行报告。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对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结果进行批复。

(11)组织代表履职学习。起草做好代表履职学习工作的通知(送审稿)、代表集中履职学习培训的安排意见、动员讲话通稿、代表学习提纲,汇编代表学习材料。召开部署代表履职学习工作会议,印发做好代表履职学习工作的通知、动员讲话通稿、代表学习提纲、代表学习材料。指导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履职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起草代表履职学习工作的情况报告,向党委进行报告。

2.确定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对初步人选的数量、条件、构成原则及推荐的时间、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等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同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联系,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召开党委全委会确定下届党委、纪委组成原则。党委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的产生,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委员会召开全委会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委常委会提出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委一般应于召开大会前1个月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党委呈报的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

3.起草大会报告

(1)党委工作报告的起草。起草党委工作报告,要引导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报告,党委一班人要认真讨论。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提交党委全委会讨论通过。

(2)纪委工作报告的起草。纪委工作报告形成后,先提交纪委全委会讨论通过,再提交同级党委全委会讨论通过,方可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

(3)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起草。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起草。起草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应该注意: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报告的情况要属实,提供的数据要准确;二是既要肯定过去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三是报告要提纲挈领,简明扼要。

4.筹备大会和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

(1)有关大会参会人员的材料。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大会代表团(组)划分建议方案,大会代表团(组)召集人建议名单,大会列席人员和来宾名单(草案),大会列席人员分组建议方案,列席人员组召集人建议名单。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核对参会人员有关信息,编制大会代表名册,形成大会代表团(组)名单、大会列席人员组名单。

(2)有关大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材料。起草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秘书处机构设臵和工作任务(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3)有关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材料。起草新一届“两委”委员人事安排的说明,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汇编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简历,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起草新一届“两委”领导人员人事安排的说明,新一届党委常委候选人建议名单;汇编新一届党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简历,新一届党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起草新一届“两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4)有关选举组织的材料和物品。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绘制新一届“两委”委员预选、正式选举选票(票样),新一届党委常委选举选票(票样),新一届“两委”书记、副书记选票(票样)。绘制选举时,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发出选票报告单、清点收回选票报告单、发出收回选票报告单。绘制计票时,选票领取单、选票送交单、清点选票送交统计单、发出收回选票的报告,计票单、计票统计单、计票结果的报告。配备投票箱、选票箱、计票用品。

(5)有关会议组织的材料。起草召开大会的决议(草案),召开大会的通知(送审稿),大会会议须知,大会列席人员会议须知,大会会议保密规定,大会议程(草案),大会预备会议日程(草案),大会日程(草案),大会文件清退通知。起草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的议程(草案)。起草大会和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中各会议主持词和领导讲话。制作代表出席证,列席人员列席证,工作人员工作证,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来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计票人和总计票人佩条,座位名签,车辆通行证等证件。

5.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常委会和全委会党委换届筹备工作基本就绪,收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常委会,听取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提交全委会通过的有关事项,大会代表团(组)划分建议方案,大会代表团(组)召集人建议名单,大会列席人员分组建议方案,列席人员组召集人建议名单。党委常委会后,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听取3个报告的说明,听取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人事安排的说明,审议通过召开大会的决议,大会议程(草案),大会预备会议日程,大会日程(草案),新一届“两委”一次全会的议程(草案),“两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草案)、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新一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或建议名单,3个选举办法(草案),大会列席人员和来宾名单(草案),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秘书处机构设臵和工作任务(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常务主席建议名单。党委全委会后,印发召开大会的通知,发放各种证件。

(三)召开大会和新一届“两委”一次会议会务工作 1.召开预备会议

(1)上级党组织派人到会。从召开预备会议开始,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到会指导。主要任务是:指导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好各项选举办法,做好选举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大会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上下信息,确保各项会议议程顺利进行。

(2)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领取大会预备会议日程,大会代表团(组)名单,大会列席人员组名单,大会会议须知,大会列席人员组须知等。

(3)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会议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通报大会有关情况,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

(4)召开各代表团(组)分团(组)会议。会议由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主持,传达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精神,组织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组织讨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大会工作人员汇总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结果,对各代表团(组)讨论有关事宜提出

(5)召开预备会全体会议。预备会议由党委主持,具体主持人通常是党委领导成员中拟担任大会秘书长的同志。会议主要内容是: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通过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休会)。

(6)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会议先由大会秘书长主持,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产生后,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通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草案),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名单,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通过列席人员和来宾名单,通过大会日程,通过大会秘书处机构设臵及其工作任务,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常务主席名单。

(7)继续召开预备会全体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报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2.召开大会

(1)举行大会开幕式。大会开幕式即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持人通常由党委的一位副书记担任。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来宾和列席人员,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也可书面提请大会审议),党委负责同志或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作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也可书面提请大会审议)。

(2)召开各代表团(组)分团(组)会议。会议由各代表团(组)长主持,组织讨论“两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草案),组织推选分团(组)预选和大会选举监票人。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应到所在代表团(组)参加讨论,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可分别到各代表团(组)参加讨论。各代表团(组)在审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代表或党员们畅所欲言。在时间上要尽可能充裕一些,使代表或党员们能够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大会工作人员汇总推选分团(组)预选和大会选举监票人结果,对讨论 3个报告情况进行综合整理,送大会秘书处。大会秘书处起草各代表团(组)讨论3个报告的情况报告,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草案),分团(组)预选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3个报告情况的汇报,提出进行修改的原则意见,责成大会秘书处综合分析并进行修改。听取新一届“两委”委员人事安排的说明,通过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通过分团(组)预选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4)召开各代表团(组)分团(组)会议。传达新一届“两委”委员人事安排的说明,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大会选举监票人。大会工作人员汇总推选大会选举监票人结果,对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选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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