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职业卫生工作汇报

城关镇职业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危害,维护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城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等法律法规,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现将我镇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企业总体情况

我镇辖区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6家:工人15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60人;加油站9家:工人54人、接触职业病危害54人;木材加工11家:工人19人、接触职业病危害13人;水泥制品52家:工人25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104人。

我镇企业总数多、规模小、分布散、设备简陋、职业病接触人数多,而且企业由于自身资金等条件限制,在职业卫生方面投入很有限,防范措施大多很落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城关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长颜松同志为组长,镇政法书记程洪波、副镇长骆光龙、况才俊、武装部长李亚军为副组长,安监站、国土所、村建所等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关镇职业卫生工作组”,形成了政府主抓、职能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同时制定下发《城关镇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

标,对监管责任进行分工层层分解落实,为加强全镇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镇党委、政府不仅在2月15日、5月29日、7月16日、10月7日召开职业卫生专项工作会,对我镇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抓住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城关镇2012年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挂图、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向经营者和一线工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以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850份,职业病防治法60份,宣传挂图230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

四、积极应对和防范职业卫生突发事件

镇党委、政府制订了《城关镇职业卫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成立了以镇长颜松为组长;镇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关镇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工作组,同时下边分设四个应急小组:派出所所长黄梼、罗远福为第一小组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持,并保证抢险救援工作能顺利进行;镇卫生院院长饶家先、民政办主任康宽能为第二小组组长,负责及时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护送到医院进行医治;安监站站长何正榜、国土所长安远文为第三小组组长,负责参加事故现场救援以及事故调查,保证事故施救有序进行;党政办负责人罗勇、

吴文来以及新农办主任熊世海为第四小组组长,负责保证抢险所需物资的输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通过各小组的分工协作,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得到及时的妥善的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五、加大木质家具制造等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市、县有关加强木质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监管的有关工作要求,城关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7月16日召开“城关镇职业卫生专项工作调度会”对我镇木材加工等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安监站、工商所、卫生院等镇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我镇辖区内11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专项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6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根据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企业对所存隐患进行整改,切实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利。

六、积极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按照县安监局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镇积极督促相关企业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共有20家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即金沙县忠兴水泥厂、金沙县闽兴页岩砖厂、金沙县城关镇江龙石粉厂、金沙县城关镇金合页岩砖厂、金沙县创新永固环保建材厂、金沙县一明石粉厂、金沙县塔山红砖厂、金沙县城关镇赵禄炳石粉厂、金沙县城关镇前胜村申家湾子石粉厂、金沙县袁桥村曹家湾修理厂。

七、抓好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试点工作

我镇安监站积极协助县安监局职业卫生股抓好金沙县汇丰建材

有限公司四号采石厂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通过会议培训、组织职工考试等形式具体落实,并组织了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监管人员14人进行了职业卫生知识测试 。

八、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工作实际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企业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严重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漠视职业病防治。二是我镇企业规模小,工人流动性强,伸缩性大,淡旺季明显,企业防治不到位。三是工业基础弱,工艺装备不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相对滞后。四是对企业监测有待加强。五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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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关于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我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于2010年5月全面启动,按照省、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我局与人劳局、卫生局、工会联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属有关企业下发了《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活动方案》,各乡镇(区)也制定了适合本镇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此次活动历时两年,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组织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工作,102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了网上申报,其中31家完成了纸质备案;开展了制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危害的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有制鞋企业 5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62 家,做到了这两个行业底数清,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12月份转发了省、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请书〉等三个申请书的通知》、《关于加强职业健康检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箱包、制鞋业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的通知》。今年7月省、市安监局要对对制鞋、1

箱包行业进行培训并发放行政许可证,此工作在进行当中;2011年,继续组织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登记工作,目前已有8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登记,3家完成了纸质备案;7月份为深化全市粉尘与高毒危害治理成果,根据省、市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1]56号)和石家庄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化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要求,以冶金、制鞋和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进行为期一年的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机构设置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2010年向市政府申请设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的同时,已按要求内设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安排了工作场所,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到目前该工作机构仍未得到市编办审批。

(二)、业务培训问题。由于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起步阶段,执法人员尚未进行培训,业务技能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一定差距,只能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己,缺少实际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亟待提高。

(三)、职业卫生申报工作。为了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按照省安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协调[2007]84号)文件

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职业病危害状况,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我们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在申报过程中,我们对申报范围、申报内容、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做了详细地说明,要求有关企业(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法律义务,实事求是,如实填写。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但是,从开展情况来看,企业申报总体情况较好,有了好的开端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和难点。从企业层面来看:用人单位法制意识不强,存在不愿意主动做好申报工作,原因是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不明确、不落实,往往重生产经营,追求企业效益,忽视了职业病的防治。不少企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存在“无人懂、无人管”的现象。另外,企业管理层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等,缺乏防治职业危害的主动性。从监管层面来看,自身知识还不能满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求,缺少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不准,影响了工作进度。

(四)、企业的主体责任未落实。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职工安全与健康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措施;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力水平低下,防护设施简陋;安全基础管理混乱,违规生产、违规作业问题

突出。工人意识差,不能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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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职业卫生工作汇报

今年在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关心和指导下,在我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我矿职业健康工作由起步夹断转换到深入开展和全面落实阶段,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接触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职工健康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现将2012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推进我矿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我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召开职业健康专题研究会议,周密部署我矿有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工作场所的监管工作方案,健全机构,突出重点,配备了足够的专职监管人员做好我矿职业卫生工作。为全年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尽职尽责,扎实开展

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我矿全面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全矿职工自我防护的意识,我矿在‘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增强全矿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识。

二是做好统计工作。我矿现有矽肺病职工77人,新增3例职业病人,其中一期病人63人,二期职业病人8人,三期职业病人6人,累计死亡人数17人。我矿定期排查职业禁忌病症人员赴集团公司总医院检查鉴定,一旦发现职业禁忌病症职工,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善妥安置。

三是做好职业病体检工作,今年离岗前体检人数160人。赴徐州市第

三人民医院复查64人。复查人员如确诊为职业病后认定工伤,并调离接尘接毒工作岗位、妥善安置。

四是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工作。我矿共建档3800份,每次体检后,及时把职工体检结果通知单告知本人签字后放入职工健康档案内。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尽管我矿职业卫生安全健康工作起步稳,工作实,也取得成效,但也感到离上级的要求和标准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教育方法上创新不够,部分单位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有关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差。

二是管理人员有待于提高。目前我矿管理人员还要继续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现在工作的开展仅仅依靠过去经验和书本知识,结合实践少,指导工作难度大。

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以职业危害防护为重点,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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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化焦化厂职业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太化焦化厂隶属于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煤炭转换、化产品加工和城市煤气生产为主的中型企业,年生产冶金焦炭约90万吨,现有职工1160人。生产职工总数为730人,其中接触有害因素的职工总数350人,分别为接触高温人数为136人,接触煤尘职工为26人,接触毒物工人为172人。焦化厂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有害因素主要有高温、煤尘、噪声、一氧化碳、苯等物质。

作为一个职业有害因素较多的企业,焦化厂历年来十分重视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法律法规的要求,焦化厂积极主动开展职业健康防治工作,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措施,有效地预防、控制、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从而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面就焦化厂近期的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制度健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焦化厂于2010年年初重新调整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安全管理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厂长亲自担任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组长,同时在年初成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处,隶属于安全管理处,专门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山西省安监局和太化集团公司的正确指

导下,焦化厂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职

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宣传教育

培训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等11项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完善了安全卫生管理网络,

明确了各级各类人员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从而为实现

职业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积极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和监测评价工作 2010年1月份,我厂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

法》的规定向太化集团公司进行了职业危害申报,并由太化集团

公司统一向省安监局申报。2009年9月至今,我们对全厂的职

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共6大类28个监测点进行了140类次监测

评价, 2010年5月,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专业人员对我

厂的职业有害因素进行了监督监测,对每次的监测结果我们都及

时上报集团公司,并在各车间尘毒监测公示牌上进行公示。对于

监测结果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岗位,我厂认真分析原因,采取

了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及时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2009年9月8

日至15日,焦化厂委托太化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对我厂炼焦

车间、化产车间共计270名职工做了职业健康体检,未发现疑似

职业病患者, 2010年4月,我们按照相关要求,对8名新职工

进行了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四、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2009年至今,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焦化行业经济效

益普遍下滑,在生产经营资金十分紧张在情况下,焦化厂本着“以

人为本”的思想,优先保证职业健康上的投入,2010年6月,

投资6万多元为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了预防性保健投

药,购置防暑降温药品。夏季投资12多万元为高温岗位职工熬

制防暑降温绿豆汤、焦化厂为每位职工配备了足额、有效的职业

防护用品,例如防护服,防护帽,防尘口罩等,在噪声岗位安装

了隔音门窗,配备了隔音耳罩,在粗苯等岗位设置了储罐液位自

动显示远传装置和洗眼器等冲淋装置,在炼焦车间地下室、化产

车间冷鼓岗位、粗苯岗位安装了有毒气体自动报警装置和通排风

装置。各个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岗位都设立了职业卫生公告栏,

有害因素周知卡和警示标识,以上这些措施都有力保障了职工的

职业健康,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大张旗鼓地进行职业卫生宣传培训 2009年至今,焦化厂共对300多名一线职工进行了职业卫

生知识宣传,对每位新职工在入厂教育中都要讲解职业病防护相

关知识,在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中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

2010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中,焦化厂里利用图版,黑板、

报纸,条幅等宣传职业健康知识,另外,焦化厂还积极参加有关

部门举办的职业卫生培训活动。

职业卫生工作是一个对专业性和管理性要求都很强的工

作,由于我们在职业健康专业知识上的不足,以及对国家政策把

握不及时,职业健康工作肯定还有许多不足之处,离国家的要求

还有很大差距,希望上级领导给予批评和指导。谢谢。

太化焦化厂

20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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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侯甲煤业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一、职业卫生体系建设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在矿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矿成立了专职职业卫生科,配备了专门的管理人员,积极开展了职业卫生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对岗前、岗中、离岗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规范职工个人监护档案,定期对井上、下职业危害场所进行采样监测等工作。

二、人员配置

我矿职业卫生科成立于2013年5月,现配备科长1名,管理人员2名,采样员3名,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专款专用

职业卫生科在2013年列支职业病防治经费共计805000元。其中,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康复疗养、监测评价、仪器设备、防护设备设施、培训等方面费用。截止10月份底,职业卫生监测费、体检费、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等排版费、培训费都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及时登记了职业卫生台账。

四、职业健康体检

2013年9月职业卫生科委托晋城市汇杰体检站,对我矿全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参加体检总人数为241人,其中包括岗前37人、岗中204人。体检结果未发现尘肺病、职业病性噪声耳聋、职业性高温中毒、职业性白内障等职业病。

五、个人监护档案建设

2013年6月职业卫生科建立了职工个人监护档案,做到了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分别存档。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参加培训考核情况、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职业健康体检表、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体检结果告知卡等资料。为了方便整理、更新、查阅职工个人监护档案,制作花名表及查阅台账,实现了人性化管理。

六、其它方面

1、规章制度建设

职业卫生科根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结合我矿建设进度需求,及时更新完善了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制度的建设;

2、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的落实

我矿始终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职业卫生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的各项工作。职业卫生科在每月上旬组织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由各科室科长以上人员参加,汇报上月的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及下月的工作计划,研讨、落实、整改职业卫生的各项工作,保证了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的根本。

推荐第6篇: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汇报

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公司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制,制定具体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降低了职业危害程度,保障了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将职业卫生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2011年为了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公司召开了专门会议,调整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科、人力资源部、工会及各基层单位等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工作。并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署,并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实事求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且狠抓落实,规范工作程序,将卫生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各部门间的协调管理,形成了权责明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上下协同的良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机制。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切实保障全公司职工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目前的生产实际需要,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了《职业性健康检查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工作防治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密切配合肥城市安监局、肥城市煤炭局、肥矿集团安监处等上级部门做好职业卫生登记备案、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三、职业卫生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针对公司生产实际,现存在的职业危害主要有电气焊操作,为了保证员工身体健康,我们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加大投入,狠抓治理,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改善工作环境。

(1)依据我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的规定,凡是有接尘情况的工作单位和个人,均可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我公司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质、用途、使用年限和职工工作需要,实行按月(季/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度。

(2)对上岗前和调入有害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查体(有害气体工作场所员工每年查体一次),对脱离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2011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4人。

(3)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大考核力度。为了让全矿职工人人都能“懂安全,讲卫生,会预防”,我公司采取职工班前会学习的方式,并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择期举办职业健康讲座,广泛普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对于一些车间布局不合理、工艺流程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缺少必要的卫生设施等达不到职业卫生要求的,坚决要求先停产整顿,达到要求后再恢复生产。

2、其他高温岗位防暑降温措施:

(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

(2)对热源采用隔热措施或采用机械和自然通风的降温措施。

(3)为员工供应合理的清凉避暑饮料。

(4)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服采用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棉织物制成。

(5)对个别单位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天气。

四、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力度,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1、利用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6学时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在职员工每年接受不少于3学时的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另外,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劳动卫生知识水平,依法开展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公司建立了员工健康教育档案,记录员工健康检查、培训情况。今年人力资源部在各基层单位的配合下,就职工职业卫生档案进行了统一归类整理,进一步完善了职工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确保卫生档案信息资料的完整、真实与可靠。我公司实行职工职业健康卫生资料统一入档的管理制度,对各类人员进行的岗前体检、在岗体检等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统一放入职工的个人档案,便利了资料管理。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和公司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广泛宣传、教育,目前我公司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都有了明显增强,知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工伤职业病的事故发生率也在去年的基础上有了大幅减少。今后我公司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治理措施,减少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推荐第7篇:职业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职业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金昌市卫生局)

一、基本情况:我市共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58家(金川区27家,永昌县31家)。其中矿山开采14家,金属冶炼6家,化工4家,建材1家,其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33家。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有粉尘,噪声,高温,氨气,二氧化硫,氯气等。职工总数8241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2925人(不包括金川集团公司)。

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我市现有职业病诊断及体检机构3家,其中2家有体检诊断资质,1家仅有体检资质。多年来体检诊断机构按照健康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我市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至目前我市累计诊断尘肺病581例,现患病例366例。

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市每年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在繁华的商业街,工业区设立宣传点,以制作宣传板,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深入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企业和接触危害的劳动者座谈等多种形式向劳动者和人民群众宣传讲解职业病危害与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及劳动者如何做好个人防护等知识,解答市民提出的与职业病有关的健康问题。共设臵宣

传板20块,悬挂宣传横(条)40余条,向市民发放宣传材

料30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千人次。共举办用人单位职业

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数100余人次,用人单位

劳动者参加职业病防治知识问答答题1560份。举行职业病

防治工作座谈会4次。在金昌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宣传

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1期。通过宣传活动,职业卫生知识在

我市广大劳动者群体中得到了有效普及,使广大劳动者对

《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刻认识,自我保护意识

得到提高,同时更增强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知法、守法、用

法意识,为全面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加快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

作用。

四、职业健康监护和档案建立情况:按照职业病防治的

有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市县卫生局每年组织卫生

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

监护进行一至二次的监督检查,对接害劳动者建立永久性的

健康监护档案。为了更进一步详细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

本情况,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设计印制了《用

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发放到各个用人单位建立了统一规

范的职业卫生档案,截止目前所有用人单位已全部建立了职

业卫生档案。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目前职业病危害相关监管部门

未形成相互协作通报机制,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不通

过预防性卫生监督评价,导致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难以落

实。

2、个别用人单位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认识不够,在组织

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时不能严格按照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

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讨价还价,把

职业性健康体检按照普通体检进行,体检未能有效起到职业

健康监护的作用。

3、乡镇企业及个体户生产规模小,工艺设备落后,负责

人职业病防治观念不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够,职业健

康监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4、我市永昌县各医疗单位无一家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

机构,导致职业健康检查难以落实。

5、我市目前尚无有资质的职业、放射卫生监测评价机构,

无法开展职业、放射检测评价工作。

6、我市未成立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对职业病人的鉴

定工作无法开展。

附备检查用人单位名单:金泥集团公司 ,金铁集团公

司 ,金化集团公司 ,甘肃瓮福化工公司,新希望进团公司 ,

金川公司职工医院 。

推荐第8篇:泗阳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汇报

泗阳县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上午好!我首先代表泗阳县疾控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您们冒着严寒,在百忙之中放弃休息日抽出时间,来我们中心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现场评审,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泗阳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疾控中心的帮助、关心及指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心编制73人,现有工作人员79人,其中本科学历19人,大专学历15人,中专学历32人;在79名职工中,有66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9人,初级职称33人。中心设有办公室、财务科、行政科、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结核病防治科、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科、皮防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卫生科、职业卫生科、健康教育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预防医学门诊,共14个科室。新建的办公大楼已于09年10月投入使用,县疾控中心工作用房约6500 M2,其中实验室2300 M2,基本符合县级疾控中心的房屋建设标准。仪器设备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工作需要,实验室检测能力达到卫生部规定标准的96%,并多次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获得国家碘缺乏病参比实验室优秀奖。具备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能力,检测能力涉及食品、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饮用水、纯净水、水源水、医院污水、净水剂、化妆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放射、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消毒剂、杀虫药械及与健康相关的卫生用品、健康体检与门诊检测等6大类、16小类、共计214个项目卫生质量检测与评价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为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及省卫厅和市卫生

1 的有关通知精神,根据《江苏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审批工作程序》和相关配套文件,对照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职业病健康监护机构建设标准,2013年中心进行了认真准备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中心在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健康监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2005年以来,中心先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检测仪器设备,现拥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全自动生化分析仪、500mA X光机以及职业卫生检测、公共场所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仪器设备150多台(套)。2009年县财政又拨款120万元,用于中心实验室的内部装修,中心投入50多万元用于添置、更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仪器设备,彻底改善了中心职业卫生检验条件。

2、加强质量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中心实验室于1996年首次通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评审后。又分别于2001年、2006年、2009年和2012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复审。中心迁入新址办公后,对检验场所进行了科学规划,分别引进了建康检查管理软件、公共卫生监测软件,及时增添、更换检验与评价标准体系,制定了《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专项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仪器的作业指导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使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中心各项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

3、加强人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在人才建设方面,通过内引外培,先后招聘本科以上公卫专业10多人,充实到中心各岗位,鼓励职工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进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学习。2003年至2013年9月共派出60余人次参加省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举办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资格培训班。截止目前,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的9人,取得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资格的7人,包括尘肺,职业中毒(含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职业肿瘤和其他职业病),职业放射性疾病,职业性眼、耳鼻喉、皮肤、口腔疾病,职业卫生(现场)五个专业。 中心副主任张桂平同志还被省卫生厅聘为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

2 定专家库成员(尘肺)。

三、科学规范,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多年来,我们一直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加强宣传,尽其所能,努力开展职业卫生工作,中心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开展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并根据查出的具体问题,给予科学的合理化建议。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目前我县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尚处在启动阶段,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健康监护覆盖率较低,对中心来说,投入高收益低。但是,我们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资质申报列入2013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资质申报办公室,抽调专业骨干,专人负责资质申报工作,现已完善了质量管理措施,添置必需设备,培训了业务人员,完成资质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该项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恳请各位领导和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多多给予指导,提出批评意见。我们将虚心求教,诚恳接受,并以此次评审为契机,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泗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元月24日

推荐第9篇:职业卫生

第一章职业安全卫生的意义和概念

一、名词

1.职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和生活劳动过程中的作业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中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侵龚,预防职业病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能力的学科。

2.卫生: 是研究外界环境因素,对人体的影响规律,防治其危害,改善保护和利用环境因素预防维护和增进人群健康为目的一项重要因素。

3.生产环境: 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一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1.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多是突发性的,而有毒有害对人造成的危害,一般是慢性的、积累性的、渐进式的,到一定程度才会表现出来。2.除某些重大恶性事故外,安全事故一般造成个别人的伤亡,而职业卫生问题则不然。只要作业场所存在有毒有害因素,它的危害就将涉及到现场的所有人员。

3.安全问题只危及职工本人生命安全。而卫生问题不仅影响职工本人健康,还可能危及下一代(女职工影响较大)。

(四).职业安全卫生的意义:

1.是家庭生活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2.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和发展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B减少职业危害)

22、检查小组员的任职条件是:有一定的职业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的选址与整体布局、

2.职业卫生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人类生活得到。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A责任心强)(防尘与防毒)、(防暑与防寒)、(防噪声与振(A健康、舒适、长寿)

3.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变化是。(B渴望安全、健康)

4.职业卫生的基本职责是(D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职业卫生通过(A平等协商和集体劳动合

23、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

动)、(防非电离辐射)及电离辐射、辅助用室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

施。这一制度最早见于国务院(A1963)年3月及评价。 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

24、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要在(C贯彻落实)

三、选择题

(一)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C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病防治工作)

(二)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D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事业职工劳动权益 上下真功夫,这是关键的关键。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A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

25、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最重要保证是(B人的素质)。

26、作业者在疲劳状态下继续作业,立即可能发生的直接后果是使工作效率下降、(B事故率

上升)并且会使作业者作业后的恢复期延长。4.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

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C及时报告)。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

取措施保障(A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7、在劳动者、机器设备和作业环境这三者组

8、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

成的系统中,从人的生理、心理、生物力学和劳动科学诸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的学科

4.作业场所::指劳动者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3.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组成和社会安定团5.工作地点 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6.预防 :指预先采取防范措施,这是贯穿于职业病防治安全过程的根本措施。它包括为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一切措施,特别强调前期好预防,强调从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措施。

7.健康 :指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

二、填空题

1.生产工艺过程中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

2.劳动组织不当造成的有害因素包括(劳动强

结的基本条件;

4.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五).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的目的: 预防疾病的发生增进人群健康, 延长平均寿

措施保障(A防护用品)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称为(D安全人机工程学)。 9.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B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

28、按疲劳产生的原因,它可分为心理性疲劳和(D生理性疲劳)。

29、站着不动、长期或经常重复地弯腰、躯干扭曲并倾斜的姿势、经常性重复地单腿支撑的

命,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改善人口素质,议。 实现“人人天天安全,天天健康的目的。 实现“人人天天安全,天天健康的目的。

(六).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任务有那些? 1.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制订劳动安全法规和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2.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减少或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10、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A协调并督促解决)。

1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委

姿势和手臂长时间前伸等姿势极易产生疲劳。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这几类姿势容易导致产生疲劳,究其原因,主要为( D静态作业)。

第二章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概念

6、劳动者有权了解(A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7、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B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8.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用采取强制性措施;

员会要定期分析研究(C职业安全卫生)状况,1.职业卫生标准: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1.职工必须,有一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A责任心强)。

1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目的是要(C健康和安全)。

13、在职业安全卫生定义中,受保护的对象是(B劳动者)。

14、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最重要保证是(B人的素质)。

15、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

定,按照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实际需要,由法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强制性统一规范。

二、填空

度过大)(工作时间过长)(作业方式不合理),3.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或使用的工具不合理,或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机械设备与人不匹、适应造成的精神紧张或者个别器官,某个系统紧张等。 3.生产劳动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素)(不良环境条件)(环境污染)(作业环境不良)

4.职业病的病因是很明确的,造成职业病的主要条件是(接触方式)、(接触时间)、(接触程度)

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4.保护劳动者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5.根据女工的生理特点,对女工进行特殊保护。

(七)职业卫生有那些新问题?答:1.脑力劳动型职业病危害 2.新兴或高科技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3.传统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八)职业卫生管理主要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年(10)月(27)日由第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2.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主要包括(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工效学标准)等几个方面。

理发现(A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有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9.全国总工会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10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全面系

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是(预防)、(控制)答1·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 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7.职业安全卫生的发展从(初级阶段)、(调整阶段)、(停滞阶段)、(恢复发展阶段)、(逐步完善阶段)等阶段。

8.职业致癌物可分为(确认致癌物)(可疑致癌物)(潜在致癌物)。

二、问答题

(一)、职业卫生工作的原则有那些? 答:1.改善环境与疾病预防原则 2.工作适应的原则 3.健康促进的原则 4.治疗与康复的原则 5.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

(二)、学习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1.学会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来理解,分析和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2.锻炼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正确预防对一些产生职业危害,进行全面,正确治理,作出合乎逻辑和客观的,综合判断,从而达到预防的要求。

3.掌握原则、方法,避免悲剧发生。4.掌握科学知识,科学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三)、职业卫生特点

2.掌握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并综合评价 3.工作场所作业环境管理 4.职业卫生防护 5.职业健康教育 6.职业病人的管理 7.职业卫生档案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9.职业病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职业安全卫生不仅关系到国家,企业的利

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C及时报告)。

.单位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A协调并督促。

17、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要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A职业安全卫生)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统地规定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是各级工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法共(7)章(79)条

4.《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有4个方面(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

5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

会实施群众监督检查的(A工作规范)。

11、单位在参加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签订中要依照国家法律,(C结合企业的实际),提出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具体内容。

12.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职业安全

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意见、建议和要求。 2.当安全卫生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不能服从安全(X)

3.脑力劳动者不患职业病(×)

4.职业病的发病存在着极大的个体差异,在同

18、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C参与协商与制定)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职业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A有权要求)企事故进或者使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该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

13、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

一环境中,患病的人发病症状都一样。(×)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建国以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成绩巨大,广大职业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做出了很大贡献。(×)

6.寄生虫、微生物、细菌及病毒、噪声与振动、电离辐射等会给人体造成危害(√) 7.职业病的预防仅仅依靠法律是不够的,要靠大家的努力才能实现。( √ ) 五.选择题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生产劳动中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有

19、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组织(A职工代表)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20、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参加涉及(A职工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规定。

21、调查研究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委员会要定期分析研究(C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例》),以第352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2002年5员会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月12日起施行。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控制效果评价。

8.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原申报关申报变更内容。

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A采取强制性措施)。

1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行业标准)。

15、单位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

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02)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用采

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A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有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16.全国总工会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17、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职责,是各级工会实施群众监督检查的(A工作规范)。

18、单位在参加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签订中要依照国家法律,(C结合企业的实际),提出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具体内容。

19、《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规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职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B

3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B综合监督管理)。

33、《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97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A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

现场。

(2)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3)获得职业病防护服务,查阅、复印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知情权;

(5)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待遇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石油工业的职业危害因素

一、填空

6.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与自然环境、厂房建筑或布局等有关系。(√)

面具和手套工作场所应注意通风。

⑶.凡患有神经系统疾病.

7.大部分的有毒化学物在常温常压下呈液态,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病不宜从事接触汽油工在特定情况下可转化为气态。(√)

8、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后再进行工作。(√)

9、发现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物料源,自行处理,不向上级报告。(×)

10、工作人员进入过大容器不用清洗、置换可

作。

一氧化碳:1.症状⑴轻度头痛 ⑵中度眩晕 ⑶重度恶心,呕吐.昏迷死亡。

2.预防 ⑴.凡产生一氧化碳的设备应严格执行检修制度以防泄露。⑵.一氧化碳存在的车间应加强通风并应安报警仪器。

⑶.处理事故进入场所应戴呼吸防护器。

⑷.严格控制一氧化碳的测定和操作。

(二)预防职业中毒应遵守哪些原则和措施? 答:1.尽量减少毒物来源,用无毒物代替有毒物,低毒物代替高毒物是预防中毒的最根本办法。

2.对有毒物质的生产设备,应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毒物对环境的污染。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改进工艺,并尽量实行机械化,自动化操作,或采用遥控及隔离操作

2、生产、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1.石油石化工业包括勘探、(开采)、(输油)、以入内。(×)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危害不得向工人隐瞒事实。(√)

4.产生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6。用人单位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五、问答

(炼油)、化工及附属(辅助)部门。 2.石油和天然气是石油化工的基本原料,石油产品是原油经过分离、加工制成的产品,大致可分为(燃料油)、(润滑油)、(固体)和(半固)体产品、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几大类。 3.石油和石化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单体)(溶、剂)、(添加剂)、(助剂)和聚合物的热裂解产物多数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作用。 4

化石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气

11、工业生产的废弃物不得向河流、湖伯、自然保护区、农田等随意丢弃。(√) 第四章毒物危害和防治 一.名词

1毒物:某些物质在侵入人体能与人体 机体发生生物化学或物理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量时破坏人体的 正常生理机能因而损害人的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称毒物。 2.净化回收:是把有毒物收集起来予以净化

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0、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A采取强制性措施)。

2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采取(B防范措施)。

22、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A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23、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

几个方面?

答:1.在立法上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可以确保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3.可以保持社会稳定,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文明

4.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适应职业卫生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的要求,走向国际市场,与WTO贸易技术协定和国际劳工标准接轨。

(二).为了确保用个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

态)(固态)(液态)辐射噪声振动形式存在。 处理回收加以利用。 5.辐射主要有(a)、(β)、(γ)、(X)射线,二.填空题 中子流等。

二、选择题

1.石油生产中的(各种原料)(辅助材料)(半

成品)(成品)(副产品)还有(废气)(废水)方法。

4.安装有效的通风设备,对毒物发生源和集散

1、燃料油是动力来源和锅炉热源有.(A汽油) (废渣)等(大部分)就是有毒有害物质。 2石油的主要元素组成是碳和氢,二者合计约占。(D96%--99%)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A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空调不及时清理,正确使用会患上(C呼吸系统疾病)。

5、当发现明显危险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检查员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C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后,工作人员应做到:(A抢险、急救、保护现场、上报)。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A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8、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以损害人体骨髓

2.毒物按物理形态分类(气体)(蒸汽)(雾)点进行抽风,排毒,并做好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烟)(粉尘),毒物按化学类属分类.(.有机毒物)(.无机毒物)毒物按毒作用性质分类.(.刺激性毒物)(.窒息性毒物)(.麻醉性毒物)(.全身性毒物)。

3.毒物进入人体途径(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主要从(呼吸道)进入人体。

4.毒物中毒表现(神经系统)(血液和造血系

理工作。

5.生产和使用有毒物质的车间,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遵守个人 卫生和防护规定。

6.毒物进入过大容器内,必须先进行清洗,经采样分析合乎工业卫生标准后方可入内。7.根据按读物的工种,进行定期身体检查,以

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肾脏)(皮肤)便发现病变及时治疗,若发生就业禁忌症,根有明显症状。

5.常见的毒物分类有(金属与类金属类)(窒息性气体)(有机溶剂)(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属于哪一类(窒息性气体)汽油属于哪一类(有机溶剂)。

6.毒物在生产过程中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呈现

据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给予妥善安排工作.

(三).预防职业中毒应从哪些角度出发?答:1.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操作等,方面进行,设计,计划。检查和保养。2.对作业环境采取净化回收措施。

(四).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B环境卫生安全)检查。 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

24、《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宗旨是:保障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B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

25、劳动保护小组检查员有责任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C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26、劳动保护检查员应代表本班级向企业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A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

27、《安全生产法》由江泽民主席于2002年签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的形式又各有不 。主要存在形式有:(原料)、答:要认真执行国家机关等组织制订和管理有(中间产品)、(辅助材料)、(成品)、(副产品)关规范及安全标准,等以求共同遵守。 或废弃物、夹杂物等。

7.生产性毒物存在的形态可以(固体)、(液体)、(气体)或(气溶胶)等。

(五)怎样宣传防毒教育?.

答: 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不同途径传授培训防毒方面有关知识和操作方法。

(六).如何治理毒物?

答:

1、工业生产采用防毒技术预防措施。

2、生产条件限制使得设备无法完全密闭,采用低毒代替高毒。

3、必须生产作业环境进行治理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4、采取净化回收措施

(七)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毒物的操作用或生产环节主要有?

答:原料的开采与提炼;材料的搬运与储藏;材料的应用及准备;加料与出料;成品处理与包装;辅助操作,如采取样品、检修设备;生产中使用等。 五.选择题

1.从事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应当(B缩短工作时间)。

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不得露天存放和接近以下哪类物质?(A酸类)

3、贮存危毒物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

(三)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有那些规定?造血功能?(B铅中毒) (1)产生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

(2)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

9、工业中使用的甲苯具有什么危害?(A易燃,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有毒)

10、在使用放射性物品的工作场所,不应(B饮食和吸烟)。

11、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的电器必须(B防爆电器)。

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1.石油和石化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单体、溶剂、添加剂、助剂和聚合物的热裂解产物多数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毒作用。(√) 2.在生产活动中,还可能存在劳动组织、作息安排、不良工作体位、自然环境、厂房建筑等方面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不可引起健康损

1.毒物从呼吸道进入人体这一途径是不经过肝脏解毒。(√)

2.1997年9月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拿单位颁发的《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ⅹ) 3.毒物的危害程度分级是据动物实验的急、慢性中毒情况,致癌性和最高允许浓度综合因素是国家的依据。(√)

4.固体、液体两种形态存在的毒物,不宜挥发。(×)

5.正常人的皮肤表面有一层脂质层,对水溶性毒物有很好的防护作用。(√) 四.问答题

(一).汽油和一氧化碳中毒各有什么症状、如何预防?

答:汽油 1.症状⑴轻度:头痛.头晕肢体震颤.⑵.呼吸困难步态不稳恶心.呕吐.昏迷⑶重度可引起死亡。

2.预防;⑴.采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汽油作容剂。

⑵.工作人员应使用防毒

署第七十号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B11月1当在合同中写明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危险。 起施行。

28、《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A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9、保障人民群众(C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括:(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害作业场所,调查、了解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的情况并取证,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

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害。(×) 采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临时控制措施。

3.石油化工业工艺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不同生产工作职业危害相同。(×) 4.生产波动、生产性事故时,可有大量有害因素释放。(√)

5.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与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安排、作业体位、个别器官系统使用过度等无关。(×)

30、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C制度上)(3).依法执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执法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3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人员,应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按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进行。

(五)劳动者在职业卫生方面的权利包括: (1)拒绝违章指挥;拒绝没有职业危害防护的作业;撤离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的

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A劳动保护用品)。

4、在毒物的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作为化学污染物以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形式排放到环境中,对环境造成什么结果?(B污染)

引起的火花)就会发生爆炸。(√) 11.粉尘的爆炸在瞬间产生,伴随着高温、高压。热空气膨胀形成的冲击波具有很大的摧毁力和破坏性。(√)

答:1.固体物质的机械性粉碎。 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或爆炸。

3.物质经加热产生的蒸汽,在空气凝结或氧化。

4.粉末物质的混合包装,运输等作业。

(二)防尘工作八字方针有哪些内容?

二.填空题

1 .按声音强大是否随时间变化分类( 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按噪声产生的机理分类(动力噪声 ).(机械 ) (电磁噪声).按

1.下列那个是合理安排接振时间(A轮流作业) 2.紫外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C皮肤)

3、人如长时间暴露在(B120分贝)噪声环境中,将导致永久性的听力损伤。

5、.以下最容易发生中毒的地点是(A下水道)。12.粉尘爆炸与气体爆炸没有摧毁力及冲击第五章 粉尘危害和防护 一.名词

1.粉尘:是指在生产中产生量长时间浮游在生产环境的固体微粒.

2.呼吸性粉尘:是指能进入肺泡区的粉尘,是引起肺尘埃沉着病的病因。

3.吸入性粉尘:是指从鼻、口吸入到整个呼吸道内的全部粉尘,这部分粉尘可引进整个呼吸系统的疾病。

4.可吸入性粉尘:是指从喉部进入到气管、支气管及肺泡区的粉尘,这部分粉尘除有可能引起肺尘埃沉着病外,还能引起气管和支气管的疾病。 二.填空

1.生产性粉尘按其成分可分(无机性粉尘).和(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2.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有(呼吸道)(皮肤粘膜

波。(×)

13.工作场所的能见度低,不会使得工作目标不清晰,影响操作质量。(×)

14.严重的大气粉尘污染会导致作业场所中能见度的降低。(√)

15.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要特别重视作业场所的通风和照

频谱性质分类 (有调噪声) .(无调噪声)

4、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物理环境因素有哪些2.噪声来源.(社会噪声).(建筑噪声),(工

(A异常温度和湿度、光照不良、噪声与振动等)

5、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化学环境因素有哪些(B粉尘、各种毒气、雾滴等)

6、防暑降温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入夏前检查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夏令期间的防暑降温检查。对后者的检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A技术措施、保健措施、组织措施)。

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生

答:1.革技术革新2.水湿式作业 3.密业噪声).(交通噪声)。 密闭抽尘4.风通风排尘5.护加强个人防护6.管加强技术管理7.教加强宣传教育 8.查 定期健康检查.。

(三).防尘的技术措施有那些内容? 答:1.彻底改革工艺。2.采用湿式作业.。3.

3、噪声的标准是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噪声为(85分贝),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可放宽到(90分贝)。

4.在强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合理选择和利用个人防护器材,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三.问答题

明,注意改善能见度恶劣的工作环境。(√) 密闭抽尘.除尘.4.采用除尘设备。 16.粉尘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但是对机器设备的磨损没影响。(×)

17.粉尘污染不仅能影响产品的外观,还能造成产品质量的下降。(√)

18.采用通风除尘系统来使工作地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是工厂防尘工作的又一重要措施。(√)

19.为了保证工人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企业应当采取各种技术措施来改善劳动条件,消

(四).防尘的组织措施内容有那些? 答:1.成立防尘组织机构,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列出项目,组织攻关,分期分批解决。2.已投用的防尘工程设施,要和生产设备同样对待,配备维修人员,定期检修,保持好用,不得因故停用。

3.定期测定粉尘浓度,并在岗位公布,由群众监督。

4.制定奖惩制度,对防尘工作中有功人员和失职予以奖励和惩罚。

(一)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哪几方面? 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允许的噪声强度为(C90db)答:1.听觉的影响

2.理功能的影响如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呼吸减慢.疲劳.惊恐.

3.声的致病作用如耳聋.心血管疾病.神经疾病.

4.声影响工作和休息如烦躁不安.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容易出差错和发生事故.

(二)噪声的防治及控制主要有哪些?1.防治:⑴依靠科学来治 ⑵依靠法律来治 ⑶城市合理功能分区 ⑷拓宽城市道路

⑸、控制声源、防止污染.绿化环境。

2、控制

⑴、控制噪声来源 ⑵、吸声处理 ⑶、隔声处理⑷、封闭隔声⑸、消声器的使用

分贝(A)。

8、.生产过程中,若在车间内有可能突然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时,应在其中设(D事故排风装置)。

9、.高温工作地点采用局部送风降温措施时,对于轻作业,气流到达工作地点的风速应控制在(C2-5) 米/秒。

10、高气湿作业环境是指生产环境中空气的相对湿度在(C80%)以上的作业环境。

11、如果作业现场在一个工作日内不同时间段的噪声强度不同,作为噪声测量的正确方法,应测量该环境下噪声的(B等效B声级)。

12、.一般讲,高频噪声比低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B大)。

13、.防止作业场所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是( B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强度)。

14、.隔振是在机器下装设隔振器,消除机器与地基之间的(D刚性联接)。

15、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一般居民区夜

的损害)(变态反应性疾病)(中毒)(内照射)。 除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3.人体对粉尘有(阻滞)和(抵抗)及(自净化机能)它分三种(滤尘机能)(传送机能)(吞噬机能)。

4.粉尘从卫生学角度分(呼吸性粉尘)(非呼吸性粉尘)。

5.尘粒在呼吸系统的沉积可分为三个区域有(上呼吸道区)(气管、支气管区)和(肺泡区)。

6.尘源生成的原因分类有(由机械过程产生的尘源)、(由物理化学过程产生的尘源)。 7.按尘源是否固定分类(固定尘源)(非固定尘源)。

8.按尘源的影响范围分类(外污染源)(内污染源)。

9.尘粒在呼吸道内的沉积机理主要有以(截

20.对防尘系统,不须编制一整套管理制度,

(五).卫生保健措施内容有那些? 更不用专人负责进行维护管理。(×) 四.选择题

答:1.就业前进行身体检查,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控制呼吸道和肺病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

1.生产性粉尘主要来源有(D固体物质粉碎).粉尘作业。2.人工无机性粉尘主要有(A水泥) 3..混合性粉尘是几种粉尘的混合物(B两种以上混合物)

4.尘粒在呼吸道内的沉积机理主要是。(A沉降作用)

5.目前对于沉积在呼吸系统不同区域的粉尘有不同的定义如。(C吸入性粉尘)

6.一般来说,可燃性粉尘的爆炸性与粉尘粒径有密切的关系,粒径大于0.5毫米的粉尘很难爆炸。通常,粒径小于(A0.1毫米)的粉尘很易爆炸。

2.定期健康检查。3.加强个人防护。

(六)粉尘爆炸有特点是?

答:(1)必须有足够的数量的尘粒飞扬在空中才能发生粉尘爆炸。尘粒飞扬与颗粒的大小和气体的扰动速度有关。

(2)粉尘燃烧过程比气体燃烧过程复杂,感应期长。有的粉尘要经过粒子表面的分解或蒸发阶段,即便是直接氧化,这样的粒子也有由表面向中心延烧的过程。感应时间(接触火源到完成化学反应的时间)可达几十秒,为气体的几十倍。

(3)粉尘点爆的起始能量大,几乎是气体的几十倍。

(七)粉尘爆炸的危害的特点是?

(三).消除和降低噪声发生原.具体做法有?间允许最高的噪声声级为(B40分贝)。答:1.控制和消除噪声原。

2.在噪声区和非噪声区设防护带,合理安排厂区布局。

3控制噪声的传播和反射,采用吸声,消声,隔声,措施。

(四)、噪声特点及分布

(一)特点

16、(A机械性)噪声是由固体振动产生的。第七章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概念

1.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为防御的各种职业毒害和伤害而在劳动过程中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用品的总称,亦称为个体劳动保护用品。

二、填空

1.防护用品的种类很多,有(工作服)、(手套)、(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面

留)、(惯性冲击)(沉降作用)(扩散作用)等。 7.测定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时,•应在10.粉尘爆炸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粉尘自身爆炸)(外部条件爆炸)其中粉尘自身爆炸包括(化学反应爆炸)(物理因素爆炸)等。 11.通风除尘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工艺设备配置、生产流程和厂房结构等条件来确定,通常可分为(就地式)(分散式)(集中式)三种类型。

三.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矽肺是由于环境中吸入一氧化碳和硅粉尘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或爆炸不会产生粉尘(ⅹ)。

3.动植物性粉尘是有机性粉尘(√).4.矿物.金属性粉尘是混合性粉尘(ⅹ).5.变态反应性疾病是指中毒。(ⅹ) 6.放射性粉尘对人体可引发肺癌。(√) 7.一次性烟尘指的不是由烟尘源直接排出的那一部分烟尘.()

8.粉尘可随呼吸进入呼吸道,进入呼吸道内的粉尘并不全部进入肺泡,可以沉积在从鼻腔到肺泡的呼吸道内。(√)

9.化工行业的橡胶厂、农药厂、化肥厂等,在生产过程不会产生大量粉尘。(×) 10.悬浮在空气中的某些粉尘,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如果存在着能量足够的火源(如火焰、电火花、炽热物体或由于摩擦、振动、碰撞等

现场连续收集(C3天) 天的粉尘样品,均匀混合后取平等样品进行分析。

8.旋风除尘器无论在正压下还是在负压下工

作,其锥筒底部的气压总是处于(B常压)状态答:(1)粉尘爆炸有产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1.石油石化行业生产性噪声多为强度较大的9.粉尘测定时,测点位置应选择在接尘人员经常活动、粉尘分布均匀的区域,且垂直方向为(D呼吸带)的高度。

10.选择粉尘测试采样点时,胶带输送机长度在(B10米)米以下时,可仅设1个采样点。11.所谓缺氧环境,通常是指空气中氧气体积浓度低于 (C18%)的环境。

12.为防止有害物质在室内扩散,应优先采取(B局部通风)的措施进行处理。

13.对于通风净化系统,气流中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气的浓度不得超过爆炸下限浓度的(B15%)。

14.我国的作业环境卫生标准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采用的计量单位是(C g/l)。 15.某作业场所已确定为缺氧环境,此时,有人决定向该环境通入纯氧。认为这样做(B不行,非常危险),是正确的。

16大量吸人(B石英尘)可导致矽肺病。 17.下列粉尘中,(A生石灰)的粉尘不可能发生爆炸。

五、问答题

(一)生产性粉尘的来原归纳起来有那些?

(2)粉尘爆炸会产生两种有毒气体。

(八)影响粉尘爆炸的主要因素有? 答:1.爆炸浓度

2、燃烧热3.燃烧速度4.粒径

5、氧含量 随着空气中氧含量的增加,爆炸浓度范围也扩大。

6、惰性粉尘和灰分惰性粉尘和灰分的吸热作用会影响爆炸。

7、气中含水量

8、可燃气含量

9、温度和压力 10.最小着火能量

第六章常见物理因素的危害及防治 一.名词

1.噪声:由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杂乱组合,振动波形呈无规律的变化,听起来使人厌烦的声音称噪声.

2.声压: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空气质点振动,使空气产生了疏密变化,这时空气压力也就发生了交替变化,这个变化部分称为声压。

3.振动:物体在外力作用下,以中心位置为

连续稳态燥声。 2.燥声种类较多。

3.从频谱特性来分析,高、中、低频燥声均有。具)、(耳塞)、(护目镜)等。

4.产生噪声的设备比较多,并经常同时运转,2.耳塞产品主要有(纤围耳塞)(塑料耳塞)噪声相互干涉,治理难度大。

(二)分布

1.炼油设备的生产性噪音。2.橡胶生产设备噪声。 3.化肥生产设备噪声。 4.高分子化合物生产噪声。

5.石油化工机械制造中的生产性噪声。6.石油化工催化剂制造设备噪声。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

每天工作4小时接触噪声允许99分贝。

(泡沫塑料耳塞)(橡胶耳塞)等。

三、问答

(一).防护用品有何作用?

答:采用隔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保护机体或全身免受外界危害因素的侵害。

(二).防静电工作服使用要求有那些? (1)凡是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尖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可燃物的最小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应穿用防静电服。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防静电服。

(ⅹ)

2.生产性噪声在石油化工行业中是最常见的

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影响比较明显。(√)(3)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带任何金属7

推土机、机车、汽车在工作时产生噪声

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还应与防静电鞋配套使用。同时地面也应是导电地板。

(5)防静电服应保持清洁,保持防静电性能,使用后用软毛刷、软布礁中性洗涤刷洗,不可

不会给人造成危害。(×)

基准,做直线或弧线的往复运行,称为振动。 4.凡是不适合从事振动作业的人,不要妥善4.全身振动:人体立位、坐位或卧位接触而传至全身的振动,称为全身振动。

安排其他工作。(×) 五.选择题

损伤服料纤维。

(6)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防静电服进行检验,若防静电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不能再作为防静电服使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判废有那些标准? 答:

1、不符合国家标准。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督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功能指标。

3、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害。

4、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5、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四、.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1.生静电的电击,虽不直接伤害生命,但不可引起着火发生爆炸而造成伤害。(×)

2、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3、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恩恩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6、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

7、未佩戴和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上岗作业(×)。

8、购买劳动防护用品不用安全生产技术部门人员检查验收(×)。

9、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0、每个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五.选择题

1.劳动法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A健康检查)。

2.对于工作岗位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单位应该(B如实告知作业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应该(A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

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

3、病人用药过程 应根据接触危险能量的作业类别正确选配,按防护部位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九大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肤用品。下列防护用品中,安全带和安全绳属于(D防坠落护具)。

1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应根据接触危险能量的作业类别正确选配,按防护部位不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九大

4、病人家庭或发病现场的详细地址,电话以及等候救护车的确切地址。最好选择有明显醒目标志处。

9、保温。

10、通往医院抢救,护送过程中,观察病情变化。

7、心脏按摩方法?

4.保护创面,防止污染和损伤。

5.送医院,应注意防寒,尽量减少颠簸。四.选择题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1.我国急救电话是(A120).

5、意外事故、突发事故,成批伤员人数。急救者以一手常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1/3处,2我们正常呼吸每分钟(C18次)

6、说明伤害性质(中毒、车祸、溺水、触电)

7、呼救人的姓名身份 2.急救原则与目的

(一).原则

1、胆大、心细、分清轻重缓急,能果断实施

另一手掌交叉重叠前一手的背面上,两肘关节

3.体温计测量体温最高能测量(B42℃)

伸直,有节奏积压胸骨,是胸骨下陷3—4cm,4.测量体温体温计水银拄甩到(D35℃以下).然后放松压力,是胸骨自然复原,挤压每分钟成人60—80次/分钟,小儿80—100次/分钟,检查大动脉是否有搏动。 8.口对口人工吹气法?

答.方法:病人仰卧,托起病人下颌张开口,盖上手帕或数层纱布,捏住病人鼻孔,急救者

5.正常脉搏(B60---80次/分)

6、如果有化学品进入眼睛,应立即(B用清水洗眼睛)。

7、下列哪种伤害不属于机械伤害的范围?(C红眼病)

8、毛细血管出血,应使用以下哪种止血方法?

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急救方法。 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

2、处理伤口要干净。

肤用品。安全带和安全绳属于(D防坠落护具)

3、现场环境必须安全。

12、地下挖掘建筑作业工人,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是,根据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A安全帽)

13、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C工厂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第八章 急救 一.名词.

1 急救:是指救护或专业医护人员到达以前对伤病者的初步援助及护理。

4.有组织和领导能力,支配人力急救。(二.)目的 1.3.

抢救生命,2.

降低死亡率。

自己先做深吸气,然后对准病人口用力吹气,(A普通包扎法)

病人胸部扩张起来后停止吹气,并放松鼻孔,

9、以下哪项不是伤口包扎的目的?( C止痛) 使其胸部自然缩回去,如此反复进行,每钟15—20次,直到病人呼吸恢复为止,如果确实证明患者已经死亡才可放弃人工呼吸。 9.溺水急救

答.1、迅速救出溺水者,使头偏向一侧,清除口鼻腔内泥沙污染物,将舌拉出口外,保持呼吸道通畅。

2、救护者需半脆姿势,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大腿上使头部下垂,轻压其背部。

3、取站立头低位,用双手抱住溺水者腹部,使胃和气管内的水排出,孕妇我们用双手抱住胸部。

4、如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

5、换上干衣服,注意保暧。

6、尽快送往医院。

再让病人

10.冷敷法 一.作用

10、发生骨折后,应及时将断骨固定,固定的松紧程度应(C松紧适当,以不影响血液流通为宜)。

11、搬运脊柱骨折患者,不宜使用以下哪种搬运工具?(B软担架) 第九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

填空

防止病情的继续恶化。

3.减轻病痛,减少意外损害,降低伤残率。3.一般伤口如何处理.?

(1).伤口浅表,不伴血管神经损伤用生理盐水、冲洗.

(2).伤口周围用.75%酒精.碘伏.新洁而灭消

1、隔离措施分为(缓冲)、(远离)和(封闭)措施三种。

2、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电离及非电离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形式的能量,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

二、选择题

1、安全管理的措施是安全管理的(B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方约束与控制。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做好安全工作、防止

2、体温:是反映肌体生理活动的重要指征。毒到伤口以外1厘米.3.血压:是血液在向前流动时动脉对血管壁产生的压力。

4、溺水:由于水随呼吸进入气管或肺内,阻碍气体交换称溺水。

5、机械性损伤:是指机体受外界致伤因素的作用于所造成的组织破坏和生理功能障碍称机械性损伤 二.填空题

1.急救前护理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

2.急救护理工作具备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科学素质)要求包括(同情)(敏锐)(冷静)(严肃)(开朗)(无私)。3.急救前的初步检查程序(判断意识)、(高声呼救)、(急救体位)、(打开气道)、(呼吸)、(循环)、(紧急止血)、(保护)。4.急救前简单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5.正常腋下温度36.5℃(范围在36—37℃)生理变化有那些因素(性别因素)(年龄因素)(昼夜的因素)及(情绪激动)、(精神紧张)、(进食)等因素

(3).伤口包扎好转送到医院.4.腋下体温测量方法

解开衣扣,擦干腋下,将水银柱甩到35℃以下,使水银柱端放于腋窝深处紧贴皮肤,屈臂过胸,夹紧体温计10分钟后取出,看明度数记录。

5.血压测量方法

1、

让病人脱掉外衣,

2、

脱掉衣袖,

3、取坐位或卧位均可,

4、

但应使水银柱的零点和肱动脉、心脏

1.冷敷法可使毛细血管收缩,减轻局部充血,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降低局部新陈代谢,抑制组织细胞的活动,使

要在编制(A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

在同

5、一水平面上,

6、将血压计袖带内的气体驱尽,

7、平整、无褶皱地缠在上臂的中部,

8、

松紧适宜,

9、袖带下缘

将袖带的皮管连接

神经末稍的敏感性降低,从而有止血,止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消炎,退热的作用。

2,冷敷可减少局部血流,降低细菌的活动和

3、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由(C企业最高领导人)负全责。

距肘窝2—3cm,

10、

在血压计的皮管上,

11、带上听诊器(听诊器的使用,

12、听诊器弯度必须向前和耳道形成一致)。在肘窝摸到肱动脉的跳动,

13、

将听诊器头膜面放在上面,

14、握住气球,

15、关气门打气,

16、一般成人升至160mmHg,

17、中年人升至200mmHg,

18、老年人升至250 mmHg,

19、再慢慢放开,20、

气门让汞

细胞的代谢,制止炎症及,化脓病灶的扩散。

4、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应 二.注意事项 1.

大片组织损伤,不2.

可用冷敷

每(C季度) 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督。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A企业

可冷敷以免影响炎

安全工作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组织。

6、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C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工具,也是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在编制(B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要编

以防组织坏死。 3.

慢性炎症不4.

症的扩散。 5.

较长时间使用冷敷,应及时进行观察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6.成年人正常血压诊断标准: 收缩≦18.6Kpa 4.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B群众监督)。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B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6、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A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

7、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A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

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C劳动防护用品)。

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B劳动防护用品)。

10、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

(140mmHg)同时舒张压≦12KP(90mmHg) 7.我们吸入空气中氧含量(20.95%),二氧化碳为(0.04%),正常呼出的气体中氧含量为

皮肤颜色,防止局部冻伤。 热敷法

柱缓缓下降,

21、刻度,

22、

这时注意汞柱旁的

第一次搏动声叫收缩压,

23、热敷作用:1,能使肌腱和韧带轻化,松驰,

搏动声逐

伸展,减轻肌肉痉挛和疼痛。

2.使局部血管 扩张充血,循环加快,增加组

(16.4%),二氧化碳为(4.1%),人工呼吸时 操作者深呼吸,吹出的氧含量可达(18%),二氧化碳含量(2%)。

8.出血的种类包括(动脉出血)(静脉出血)(毛细血管出血 )。

随着汞柱的下降,

24、

渐增大,

25、搏动声突然变弱时汞柱所推

的刻度为舒张压。 6.现场急救内容?

1、将伤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开扣紧

织营养及细胞的吞吐功能,促进化脓,消炎,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消肿。 二..注意事项 1.

急性腹部疼痛未确诊前禁用热敷以免

8、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由(C企业第一领导者)负全责。

7、安全技术各项设备的一般维护检修和燃料、电力消耗(B不属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

8、企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应根据本企业情况由(A车间主任会同车间工会及有关人员)订出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职工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

9、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科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在(A企业第一领导者)主持召开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及工会主席或劳动保护委员会参加的会

9.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的衣服。(加压包扎止血法),(屈肢加压止血法)(止血粉止血法)(止血钳止血法)10.机械性外伤闭合性损伤分(伤挫)(扭伤)(挤压伤)(爆

2、皮肤被毒物污染时,立即用清水冲洗,换掉被污染的衣服。

掩盖病情.影响诊断。 2.

面部、口腔、等早期感染化脓病灶,宜热敷以哦免局部血流增多导致细菌

3、毒物浸入眼部时,立即用请水冲洗干净。不3.

震伤).开放性损分(擦伤)(刺伤)(切割伤

4、毒物由口进入,应催吐或洗胃。(裂伤)(脱伤)(火器伤)。 三.问答题 1 .急救电话内容

答.1、病人姓名、性别和年龄

2、病人最危急的状况,(如呼吸困难、大出血)

5、保持呼吸道畅通,避免咽下呕吐物。

6、昏过病人应取下假牙和口中杂物,舌引向前方。

7、呼吸困难和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给氧。

8、心跳骤停时进行心脏按摩。

随血流扩散。 11.烧伤的现场处理

答:1.首先要迅速使烧伤者脱离烧伤现场,离开烧伤原;

2.扒掉燃烧或热液湿的衣服,必要时用剪刀剪掉,以减少创面继续损伤。

3.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议上确定项目。

10、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应每(C季度)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督。

1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和(D工会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应由(A企业安全工作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 )负责具体组织。

13、经上级核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生产计划同时逐级下达到车间,由职工讨论,进行补充修订,(A工会、行政部门)应签订协议书或合同,报送上级备案,并向职工公布,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

三、问答 1.

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2.顺序是?

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B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法律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企业、事业

21、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的下列哪种行为是正确的?(C保留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2、下列哪种职业病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

4、(企业负责)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份。

二、选择题

1.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格局是(B国家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2.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应当代表(C职工)的利益。

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C3年)年。

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25.劳动者有权了解(A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6.重大伤亡事故是指在一次职工伤亡事故中死亡(B 3)人以上的,其中可伴有轻伤、重伤事故。

27.总体来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A人的失误和不安全行为)。

28.对于操作工人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

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病?(B中暑) 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

23、下列哪种职业病属于尘肺病?(C矽肺)

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C3年

24、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

构应发给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B工伤保险待遇)。

25、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

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C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B如实告知)劳动

正常出勤)处理。

4.以下哪项不能作为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教育内容最为重要(A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安(C被检查者的意愿)

5.下列哪项不是不安全的心理状态?(A小心谨慎)

6.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的作用是(C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全卫生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教育).29.对于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下面哪一部分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B安全科学技术基本理论与生产工艺).

30.对于企业生产管理者来说,下面哪一部分

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6、用人单位对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

8、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B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A岗位津贴)。

人,应当(B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7、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三种,它们是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和(C炭疽)。

2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单位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

7.下列行为中,哪项是不安全的行为?(A攀、的安全教育内容最为重要(C安全生产方针、法坐不安全的位置)

8.《安全生产法》是( C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

9.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B淘汰)制度。

规与管理方法教育).

31.三级教育中的"班组安全教育"应由谁来进行?(C班组长会同安全员及带班师傅) 32.安全色中的(C绿色) 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 通行的规定。

①根除危险因素; ②限制或减少危险因素; ③隔离、屏蔽或联锁; ④故障安全措施; ⑤减少故障及失误; ⑥安全规程; ⑦校正行动。

2、选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优先次序为? ①隔离和屏蔽; ②接受少的损失; ③个体防护;④避难和救生设备; ⑤援救。

3、常见的隔离措施有?

1各种隔热有屏蔽把人或物与热源隔离; 2封闭电器的接头,防止潮湿和其他有害物质影响;

3利用防护罩、防护网、防止外界物质进入,以免受到污染或卡住重要的控制器、堵塞孔口或阀门;

4用电焊镜防止电弧光线,戴口罩防止吸入有害物质等;

5在放射线设备上安装防护屏,抑制辐射;

10单位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间和(B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B群众监督)。

1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

2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A中文警示说明)。30、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与

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10.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33.手用工具不应放在工作台边缘是因为。(C

工具易与坠落伤人)

34.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不可进行机器的清洗工作?(B机器在开动)

35.安全生产法三大目标是(A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

三、问答

(一)、安全管理的原则是? 1.法制原则 2.预防原则 3.监督原则 4.教育原则 5.全面原则

(二)、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特点是? 1.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危险性预测,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分析和预测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的故障,事故的危险性,对施工(生产)、机械设备、生产设置等进行安全可靠性评价,把事故后处理变为以预防为主。 4

行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B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罪的? (C没有将职业病的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 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A不得在同一建筑物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B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13、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C实行“职业安全卫生优先”的原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C2

31、用人单位在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安排工作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三、问答

1、职业病的病因? ①、病因明确。

②、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 ③、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④、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内)。

11.对于工作岗位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单位应该(B如实告知作业人员)。12.生产经营单位应该(A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3.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A立即组织抢救)。14.生产经营单位(C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

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15.从业人员面对管理人员强令冒险作业的命令,应该(A拒绝)。

16.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下列哪项行为是正确的?(A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

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2、职业卫生的三级预防原则?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宪法》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B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级预防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

触职业危害因素。

②二级预防即早期发现职业危害作业点及职业病病症。

③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者,做出正确诊断。

3、职业病应具的条件?

1、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密切有关;

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的剂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都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3、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4、职业病病人的待遇

凡确诊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

6利用防护门、防护栅把人与危险区域隔开;

16、《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7把带油的擦布装进金属容器内,防止接触空气发生自然;

8利用限位器防止机械部位运动等。 第十章职业健康监护

一、概念

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

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B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进行监督检查时,下列哪项行为和要求是不允3.对安全进行定量分析。许的?(A要求被检查单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18.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应立即

11

信息流的指导,促使安全管理不断向前

发展。

(三)、事故原点特征是?

向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B 24)小时。1.事故原点是事故隐患化为事故的具有突变19.重大死亡事故是指(C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0.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21.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

特征点

2.事故原点是从事故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具有初始性的点;

3.事故原点是在事故发展过程中与事故后果有直接因果联系的点。

(四)、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对策是通过几个方面的工工作来实现的?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实行强制的国

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17、《刑法》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

二、选择

1.《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为。(D10大类115种)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 B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求

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人员处

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处以三年以上(C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第十一章安全管理 一.填空

1、安全管理的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方约束

援措施和工段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8、《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

3、有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B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A岗位津贴)。

5、单位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参加职工伤

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B职业危害)。

19、.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安排做好体检

(C直接)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 家;安全生产监督。

3、推动行业的综合专业22.《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A民事责任)三种。23.根据安全理论进行系统地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A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

2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化安全管理。

4、依靠工会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第十二章 工伤及其预防 一.选择题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C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的规定,与控制。 这是企业(B人事、劳资部门) 的职责。 20、职业病诊断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2、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对象中(人)是第一位的。

2、应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的调查处1.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理。(A工会组织)

由工伤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和待遇。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某职工在工作期间,利用企业的设备和材2.举报监督的权利。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料为朋友加工私活,并由此发生伤亡事故,(C3.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生产无关的事

不能做)统计报告。

4.在班前和班上不准喝酒;

4、以下哪种不是工伤事故?(B喝醉酒操作导致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机床伤手)

的权利。

工具;

5、目前,工伤伤残等级分为10级,最轻的是

5、职工的基本权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A 10)级。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岗位;

二.判断题对的画“√”错的画“X” 待遇的权利。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1、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的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

权利。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当支持和帮助。(√)3.举报监督的权利。 修;

2、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4.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决定不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单位自行处理。(X) 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动;

3、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行政诉讼的权利。

11.未系安全带、脚手架,不准高空作业;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

6、职工应承担的义务

12.未取得安全操作证的特殊岗位的员工,不意见,但无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准作业

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X)

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

12、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了解工伤情况时,

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有关当事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2.发生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积极配合治疗利如下:

5、职工离退休人员被借调或聘用期间由借调和康复。

1.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或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培训。

6、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使查核实。

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

用工伤得到及时救治(√)。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7、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3.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

8、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受到事故伤害的;

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在单位公示(√)。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9、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4.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工伤(√)。害的;

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10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受到伤害不视同工伤(X)。 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5.享受批语、检举、报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三.填空题

4.患职业病的;

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工伤保险条例》(国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语、检举和控告。

务院375号令)办理。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2.企业和职工在工伤保险的责任有(企业责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任)(职工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建议。

3.享受定期抚恤金者在失去或变更享受各项情形。

7.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当月,应向社会保险机构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8.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赞成的依法要求赔报告(瞒报)(冒领)待遇的应如数追回并处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偿的权利。

以冒领(1--2)倍的罚款。

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

4、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2.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受到伤害的;

护。

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10.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员)等情况。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

四、工伤的概

发的。

益。 工伤即职业伤害,包括工作中发生的意外

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五、问答

2.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

1、工伤保险的特点:

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待1.强制性 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2.非营利性 额。

3.保障性 3.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4.互助互济性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1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1.“无过失补偿”原则;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2.个人不交费原则;

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3.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60%),并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3、工伤保险的意义: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1.保障劳动者获得救治、补偿与康复的权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利及本人或遗属基本生活需要。

2.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2.降低企业和雇主的经济风险。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

3.保证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稳定。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

11、生产区做到以下几个不准

6

推荐第10篇:卫生工作汇报

卫生工作汇报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区卫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科学发展保增长、服务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继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大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力度,强化医疗卫生监管,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不断提高全区人民健康水平做出了努力。现将我区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医改工作方针,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方案》。截止2013年4月30日,我区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8213份,建档率65%,高血压病建档5410份,建档率34%,规范管理率34%,糖尿病建档1892份,建档率26%,规范管理率26%,重型精神病建档177份,建档率58%,规范管理率49%,老年人管理7352份。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通了10兆光纤网络,32家村卫生室开通了2兆光纤网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录入提供了重要保障。

2011年10月开始,全区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38家村卫生室从2012年7月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统一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二、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引导、动员全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历年递增,截至2012年12月30日,我区参合人数50947人,参合率达99.79%,新农合统筹基金支出1445.1万元,补偿42351人次,其中住院补偿42351人次,补偿金额1161.53万元,分娩、特殊门诊、狂犬疫苗等其他补偿金额283.57万元。

三、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卫生服务功能。

依托国债项目建设,自2007年至今,我区新建、改扩建乡卫生院三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人民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改善了就医环境,为老百姓看病提供了方便。

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室都配备了电脑、安装了光纤网络、发放了必要的基本设备。

四、坚持以预防为主,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着。

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冷链运转系统,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卡介苗接种率100%、脊灰疫苗接种率95%、百白破接种率97%、乙脑疫苗接种率90%以上、麻风腮疫苗接种率95%、A群流脑疫苗接种率95%以上、A+C流脑疫苗接种率95%以上、甲肝疫苗接种率90%以上,每年完成麻疹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有效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生。

加强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网络疫情直报工作,按法定程序按时上报。区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了疫情网络直报,直报率达100%。由于疫情收集及时,有效地防止了传染病在我区的扩散流行。

加大了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咨询及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共筛查艾滋病12300人,确诊病人37人,其中25人进行抗病毒跟踪治疗,12人为病毒感染携带者。排查可疑结核病例2010人,免费查痰5628人次,确诊结核病人600人,直接访视正在接受治疗中的肺结核患者540人次,共有540例肺结核病人得到了全程督导化疗。治愈肺结核病人510人,完成疗程的肺结核病人580人。

积极做好手足口病、甲流及禽流感的防控工作。成立防控领导小组,制定防控实施方案,召开防控专题会议,开展防控专题培训,发放防控宣传资料,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手足口病、甲流及禽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在我区的暴发流行。

五、依法行政,着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规范食品餐饮行业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对全区的餐饮单位和\"五小\"行业进行专项检查,签订责任书,2011年获得食品安全先进单位,同时创建了***大道示范性餐饮服务一条街,营造了一个安全的餐饮就餐环境。

传染病监督管理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落实有力。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对我区的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的控制、传染病防控措施、报告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落实,做到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取缔黑诊所、游医,下发整改通知,并建立长效机制,净化我区的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六、未雨绸缪,在与时俱进中强化妇幼保健工作。

坚持\"一法两纲\"为指针,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以\"母亲安全、儿童优先\"为中心,积极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2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8.6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新法接生率达100%以上,孕产妇建卡率93.97%以上,早孕受检率90.61%,产前检查率92.62%以上,产后访视率95.19%,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6%以上,连续6年实现了孕产妇零死亡,年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

开展妇科病普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共普查妇女41096人,其中查出阴道炎8406人,宫颈炎7746人,尖锐湿疣82人、乳腺癌1人、宫颈癌1人。

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实行专人管理和报表二审制度,加强三级妇幼卫生网的建设。对各乡镇的常规报表进行收集整理,做好\"四册、二表、一档案\"的登记、填写和上报。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对全区开展妇产科业务的卫生院进行督查指导,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和产科产房登记工作,积极完成新筛工作任务

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自2008年以来,积极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以\"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宗旨,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八个字,通过\"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强化医疗安全,提供优质服务,2012年***、***卫生院顺利通过管理年活动验收达标。

狠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实际,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医院层层签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责任状,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制订相关措施加强医疗安全的防范与处理。加强医务人员\"三基\"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每年组织业务知识讲座,组织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参加市级各种培训,不断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

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卫生事业发展配套政策落实难、协调难。主要表现在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设备投入不够,没有达到上级相关标准;政府配套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足甚至存在挤占现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财政补助需要进一步增加,以满足医改下药品零利润销售所带来的医疗业务收入明显减少难以维持的不良局面。

2、我区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匮乏,编制未满,由于引进人才的机制不活、政策不优惠,真正的人才难以入编和兑现工资,导致卫生人才、尤其是高层卫生技术人才引进难,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高素质的卫生管理人员、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能独挡一面的医、护、药、技人员紧缺。同时随着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不断投入,由于专干人员少,兼而不专,导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难以达到上级要求,各项工作开展起来相当困难。因此,要加快人才引进,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11篇:卫生工作汇报

平川区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汇报

平川区卫生局

(2007年3月13日)

全区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控、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6年底,辖区拥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48家,其中区属医疗卫生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7家,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共有职工490人(含聘用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6人,床位344张。下面我就近年来卫生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区疾病控制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区人民医院传染科病区国债项目建设全面完工。三是卫生院国债项目建设基本完工。四是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顺利。按照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统一执法、综合管理的原则,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执法主体的卫生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五是妇幼保健工作的两个主要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4.00/10万和21.4‰,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六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在我区规划设立了3个中心,5个服务站。

二、切实加强医政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一是印发了《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二是2006年5月中旬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全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发现人员及房屋条件不符合标准者有10家,均下达整改通知书,暂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取缔了3家无证行医户,没收了价值约2000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三是认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活动。通过督查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区人民医院年门诊量达18000多人次,住院病人达1800多人次,年收入达到600万以上;市精神卫生中心年门诊量达10000多人次,住院病人达400多人次,年收入达到140万以上。

三、积极主动,抓好项目工作

发展卫生事业,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在争取项目工作中,我们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在多种层面上加强沟通联系,主要做好抓准信息、感情投入等工作,积极跑省跑市,充分利用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难得机遇,争取到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

2006年,中央投资145万元的卫生院建设项目全部完成

建设任务,区鼠防站迁建项目现已峻工,GAVI项目和结核病控制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项目、中日技术合作甘肃省艾滋病预防对策项目(JICA)、“降消”项目、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乡镇卫院设备配套项目及其它项目均全部按计划完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尚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一是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存在一些债务;二是农村卫生工作还比较薄弱,特别是村级卫生组织还不健全;三是卫生人才紧缺,尤其是中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和农村卫生工作人才相对不足,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亟待培训提高;四是中医药卫生工作比较薄弱,没有建立区级中医医疗机构。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完善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四)管理好正在实施的“JICA项目”、“降消项目”、“GAVI项目”、“结防”等项目;

(五)争取区妇幼保健站改扩建项目;中医院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套项目和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

(六)整合全区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

(七)提高爱卫工作水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第12篇:卫生工作汇报

2011年卫生工作汇报

2011年.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在指定下,我局结合开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积极推进全区卫生工作,开展了社区基本医疗、卫生知识宣传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广大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受到居民的欢迎和好评。

工作情况如下:

(一)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管委会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已建成新居华府社区卫生服务站,该站按照“六位一体”功能的要求设置相关科室,配置专职医护人员和心电图机、血糖测量仪等较先进的诊疗设备。以新居华府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窗口,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各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00余册,跟踪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15人,随访血压达标人数8人,随访空腹血糖3人,开展常见病防治和戒烟宣传十余次,上门巡诊二十余次,接受教育人次数110人次。今年10月,协助市卫生局开展了开发区35岁以下外来务工人员 1 麻疹疫苗免费强化免疫接种活动,为3000余人进行了接种。

依照《东营市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努力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各项工作。围绕甲型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肿瘤、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继续做好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项目传播材料的播放工作。

(二)开展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新居华府社区服务站为区内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免费测量血压、血糖和换药,900余种药物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

(三)培训学习

根据东营市卫生局有关要求,参加每年一次的网上远程教育,并以优良成绩通过考试;参加了全市居民死亡报告工作培训班,为全面启动我区居民死亡报告工作培养基础;选派护士到机关门诊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专业技术护理技术水平。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医疗护理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质量水平,加大服务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依法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抓好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患者满意 2 率。

(二)为进一步方便开发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完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功能,并计划于明年5月份前向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设立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三)下一步开展延伸服务,增加为老年人健康查体、为困难群体中的妇女查体、为中小学生进行牙病普查等服务项目,让社区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协调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建立覆盖城区和新增代管区域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开发区公共卫生事业稳步发展。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居华府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第13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深圳市绿荫实业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编写:

二〇一七年五月

审核:

目 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6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8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5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20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2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4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8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30

(十二)毒物作业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噪声作业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单位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

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四、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

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六、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岗前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

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臵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单位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同时采用网上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卫生宣传

1、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

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 参加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单位教育培训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

(2)单位职业卫生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职业安全知识,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技术总则。 (5)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职业安全教育由车间职业安全组或兼职职业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职业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职业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职业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

1)由单位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职业安全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职业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病危害意识,增强职业安全责任感。单位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职业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职业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单位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单位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

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

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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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主要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内容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写预评价报告,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审核。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或竣工验收前,单位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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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按规定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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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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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臵;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机关、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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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臵、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臵记录;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臵情况记录;

(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

(十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等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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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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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臵与报告,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并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进行指导监督。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臵与报告措施、程序。

(一)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单位应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处臵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治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安排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职业病事故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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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发现单位内出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以规范格式,书面报告单位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

2.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出书面报告卡。

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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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为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队伍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组成。

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分工

(一)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1)组织制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4)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2.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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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救援队伍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分别负责治安保卫、消防、抢险抢修、现场医疗救护和物料运输供应应急救援工作。

(2)单位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配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听从应急救援指挥命令的责任。

(二)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和报告措施

按照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臵与报告制度进行。

(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演练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臵得当,单位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制度。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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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单位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限制有毒气体,可燃气体聚集,对可能有毒气体挥发的地方,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对各种可能产生毒物的过程,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无毒、低毒工艺与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

6、有毒物产生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单位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单位应安排接触毒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单位对产生毒物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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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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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单位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单位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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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单位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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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机构与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企管部在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

2、公司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3、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业病防治科研费等)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5、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

6、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7、职业卫生工作是公司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8、公司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四、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企管部负责)

1、企管部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并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7、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由企管部牵头负责整改;

五、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1、综合办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2、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企管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相关部门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公司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相关部门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公司综合办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7、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企管部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8、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企管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9、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综合办自接到体检报告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0、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六、作业场所管理

1、企管部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2、生产部门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3、生产部门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企管部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5、企管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病防治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业病防治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2、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七、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公司企管部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公司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相关部门应要按有关规定向公司企管部报告;

3、企管部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综合办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企管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综合办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15篇:职业卫生演讲稿

我们组主要从国家方面、用人单位方面、劳动着自身方面来讲述一下职业卫生存在于现今社会的诸问题 一.国家方面:

1.立法:法律法规滞后。如职责中规定安监部门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因无《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办法而无法履行职责。

执法:各级政府对职业卫生的的重视程度不高。未纳入目标考核,职业卫生工作优劣不影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出现职业卫生工作可抓可不抓的局面。

2.监督: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督工作机构不够健全,监督力量不足。

二.我重点讲一下用人单位方面:

1、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提供和使用情况不尽人意。部分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卫生防护设施缺乏,已有的防护设施不起作用,不合理的防尘、防毒设施还在不断出现。

2、职业卫生法制意识淡薄。许多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负责人不知道国家已颁布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尘肺病防治条例》,对本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一无所知。一些个体业主不惜以牺牲劳动者健康为代价,来追求高额盈利,甚至有让工人从事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有毒有害作业,又在发病前辞退他们,把职业危害的后果转嫁给社会的现象。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个人防护未予重视。一些用人单位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未列入议事日程,有的企业甚至无专人分管。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设置有毒有害作业警示牌或警示标志,工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事着有毒有害作业。多数企业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但都只是棉线手套、袖套、工作服和棉纱口罩等,不能有效防尘防毒,不具备确实的防护效果。有的企业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个人防护用品虽发放而没有使用。有些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作业环境不理想,极易发生职业病。

4、不重视职业卫生定期监测和健康体检。国家规定作业点每年至少定期监测1次,但部分企业以种种理由逃避、据绝定期监测。定期监测数据是评价企业作业环境质量的科学依据,拒绝监测的企业作业环境状况往往很差。许多企业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特别是监测资料,给今后职工患病后诊断职业病或鉴别、判定是否与职业接触有关带来极大困难,直接损害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少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于形式,职工少检查、不检查就上岗现象普遍存在,使职业病管理失控。在职业危害突出的岗位,有的企业不是采取治理的办法,而是采取轮换的办法,半年或两个月就换一批工人,把有毒物质的剂量分摊到更多的工人身上,使职业病的潜伏期延长,后发效应和群体遗传效应侵害到更多的接触人群,使受职业危害者越来越广。

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工人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从业人员不知哪些工种有职业危害,如何防护,更不知道还有国家卫生标准,工人的知情权被剥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现象较突出。一些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往往以佩戴防护用品操作不方便、不适应等原因很少穿戴,影响了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三.劳动者方面:

1.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利,或者有些劳动者知道自己享有权利但不知道如何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工作之前获得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在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防护措施,用人单位应组织劳动者定期进行体检,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保障。由于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高危、高温等职业卫生问题比较严重的工作岗位薪酬都比较高,劳动者一般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而从事这些工作,在这些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的普遍素质并不是很高,在自己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劳动者并不知情,反而会认为是理所当然。

2.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十分差,并且不知道如何维权。虽然我国在法律当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很多的权利 ,但是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收到侵害后,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往往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劳动者如果将用人单位检举揭发的话,他们就有可能遭到降薪、辞退等,因此大部分劳动者都会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是奋起反抗。其次,由于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如何让去维权,去向政府还是卫生局还是什么部门去维权,要具备哪些条件,经过哪些程序,劳动者一无所知,即使劳动者要去维权也不知道如何维权。

第16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保卫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全保卫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烟台市工业卫生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办理《职业健康监护证》;

5.2.5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6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7会同人力资源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4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保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 尘、毒、噪场所规定

接触石棉绒场所,生产、储存、使用氯气场所,产生酸、碱雾场所,产生噪音的场所。

7.3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3.1 预防措施

7.3.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3.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3.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3.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3.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3.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3.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3.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3.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3.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3.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3.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3.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3.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3.3 职业卫生管理

7.3.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3.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3.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全保卫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3.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3.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3.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3.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3.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7.3.3.9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8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8.1安全保卫部进行检测的项目为作业场所毒物(氯气)指标和噪声指标,检测点的分布见氯碱公司危害因素分布表,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

8.2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司确定的危害因素分布点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半年一次。

8.3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保卫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8.4安全保卫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第17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性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在公司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5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3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3.1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

1 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职业性危害;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 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等制度;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3.2消除或限制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危害,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和防护措施,防止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减少人员与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接触,做到对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对接触职业性危害的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3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规划,综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职业性危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限期整改,否则应停止生产。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4.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即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 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4.3 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技术鉴定证书。 4.4 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 4.4.1 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4.4.2 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4.4.3 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4.4 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职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4.4.5 设计文件要有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可靠性评价。

4.5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

4.6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配备国内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7项目可行性评价报告书中应有《职业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消防专篇》。

4.8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9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当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5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

5.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噪音和高频辐射等的作业,都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5.2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明确其产生的职业性危害。

3 5.3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

5.4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应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任意排放。

5.5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应加强通风,并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地面要有防水层和排水沟。

5.6对产生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5.7所有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容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容器外部应有警告标签。

5.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贴有安全标签,防止泄漏扩散。

5.9在使用和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并应设置警示标识。

5.10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和急救器具专用柜、安全淋浴等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要齐全。

5.11对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以及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或联锁装置。

5.12安全生产技术部要根据尘毒等物质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选定检测点。各车间质检分析每周一次检测作业场所中的职业

4 性危害因素,测定结果填写在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牌》上,并建立台账,记录每次各点检测情况。职业性危害因素数值超出国家标准的场所,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技术部要组织车间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5.13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5.14职工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15职工遇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有权拒绝执行。5.16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演练,学习、演练要做好记录。

5.17财劳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性危害的作业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职工如实告知,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6职工培训与健康检查

6.1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2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将结果如实告知本人;新进职工,经检查不适合于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在职业性危害岗位工作。

5 6.3对接触职业性危害的在册职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4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6.5对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职工,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疗养等措施;对患有职业禁忌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6.6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6.7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应进行积极治疗和妥善安排。

附: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增强各级各部门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总则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负责并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使其日常工作职能。 2安全生产技术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2.1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的归口管理和监督部门,代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业危害防治日常工作职能。

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3负责制订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2.4负责委托相关行政部门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负责监督各生产车间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2.5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2.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 2.7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实施考核。 2.8组织开展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2.9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2.10督促、教育、指导员工按使用规则正确使用公司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3财劳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3.1在与新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性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性危害的作业时,向职工如实告知,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2定期组织公司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将结果如实告知本人;新进职工,经检查不适合从事职业性危害作业的,不得分配在职业性危害岗位工作。

3.3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3.4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专人严格管理,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3.5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公司年度资金计划。

3.6根据公司职业危害情况,制定科学的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负责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员工按

8 使用规则正确使用。

3.7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待遇政策。4工会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监督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 5生产技术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5.1组织对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环境和可能的职业病进行辩识、评价、确认,建立台帐,并及时更新。

5.2组织或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防范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提交职业危害申报相关基础资料。5.3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因素现场防护措施。

5.4组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影响。6其它部门(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6.1具体负责落实和实施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方案。6.2做好本部门职业危害有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

6.3根据公司安排,积极组织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6.4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6.5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业卫生档案。

6.6负责本部门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安全卫生培训,督促、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6.7按照规定对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

9 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7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7.1学习和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7.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7.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7.4按照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各项健康体检。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各部门应当为本部门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综合部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财劳部人力资源应向职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内容,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车间分析化验要按时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公布在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牌上。对产生严重职

10 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安全生产技术部应不定期对各车间、部门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6安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应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或在安全、技能等培训中增加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定,为规范公司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制定本制度。

2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牵头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3各车间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对本车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程度和涉及职业危害人员,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

4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分为公司和车间两级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人员基本健康状况、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情况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

5按照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责划分,生技部牵头组织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11 6申报职业危害时,一般应当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6.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6.2公司的基本情况。

6.3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等情况。6.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等情况。 6.5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6.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7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6.8其他资料。

7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有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7.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7.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化时,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7.3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申报。

7.4公司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上报。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识和能力,组织好对职工进行的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等内容的培训工作,制定本制度。 1培训内容

1.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1.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6其它有关职业卫生内容。 2培训范围

2.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新入公司大学生、临时工、合同工、外来用工等);2.2培训、代训或实习人员;

2.3外单位调入、公司内职工调动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2.4公司在岗员工。 3培训方式

鉴于化工企业生产的特点,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采取与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在三教育中增加职业卫生教育的内容。 3.1公司级职业卫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及职业病防治的重要

13 意义。

b公司概况、生产特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c防毒知识及预防和急救措施。

d职业病危害接触场所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措施。 e个体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要求。

公司级职业卫生教育由财劳部和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

3.2车间级职业卫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a车间生产概况、生产特点及工艺流程; b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c车间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d车间职业病危害接触场所危害因素的防护;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 3.3工段(班组)级职业卫生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a班组工作任务、性质及要求;

b安全器材和工具、个体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c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d所在工段车间职业病危害接触场所危害因素的防护; e工作现场清洁卫生要求等。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段(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时间应不少于8学时。

14 3.4公司内职工调动或临时参加劳动人员的安全教育

a各生产车间调动的职工,按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两级职业卫生教育教育内容进行。

b生产车间内部调动的职工,按工段(班组)级职业卫生教育内容进行。 c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除必须进行现场教育外,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

3.5外来施工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

外来施工人员入厂施工必须先由公司牵头部门带领到安全生产技术部进行安全及职业卫生教育并考核合格后,出具教育合格证明。 3.6日常职业卫生教育

日常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全员职业卫生教育、各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等。

3.6.1日常的职业卫生教育是面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定期安全教育。目的是全面落实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贯彻党和国家职业卫生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水平。

3.6.2举办职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三级安全教育,采用讲课、有线电视、录像、板报、展览等形式,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

3.6.3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学习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4公司所有员工每年的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牵头,各单位具体组织一次全员的职业卫生考试。

15 5安全生产技术部及各部门要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6培训考核

6.1公司、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完成后分别由教育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级教育或上岗作业。

6.2每次车间、班组级职业卫生教育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培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授课人、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安全生产技术部不定期进行检查,未按时进行职业卫生教育,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系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机电部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机电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机电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生产过程中安全联锁系统应正常投入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需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16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各车间要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公司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健康检查范围

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场所工作的公司所有职工均应进行健康检查与诊疗。 2管理部门

综合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应制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提前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出下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内容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项目和检查时间、地点等。同时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报辖区的安全及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应根

17 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3健康检查单位

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单位是:阿拉尔市中心医院分院、职业病防治医院。 4健康标准

不得患有职业禁忌症。 5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6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6.1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全部合格的职工方可考虑录用,否则不允许录用。

6.2工作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上岗以后,每年必须按体检范围项下要求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本人,体检不合格的职工调离本岗位。

6.3职工因调动、辞职离开公司时,要进行离岗体检,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4职工患病康复后要求上岗,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6.5发现有患甲类传染病的职工后,有关的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并且在潜伏期过后再次体检防止人员带菌或传染病蔓延。

19 6.6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职工急性健康损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6.7各车间管理人员必须把人员健康作为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随时关注每位职工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以确保每位职工的身体健康达到规定的健康要求。

7职工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7.1所有职工均有义务,并且必须及时向直接负责人报告自己的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当

有健康标准中不允许患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

7.2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人员健康异常的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其它人员的感染。8职工健康异常情况处理

8.1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职工,且应尊重职工个人隐私权仅通知到个人,严禁相关信息外泄。8.2对患甲类传染病职工应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作,暂调离岗位,进行住院检查治疗。

8.3有传染病发生的岗位,凡与之有关,可能感染的人群均应进行体检。8.4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8.5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8.6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20 8.7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当妥善安置; 9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和医学随访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10档案管理

10.1公司综合部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应有专人严格管理,并按规定妥善保存。10.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职工个人基本情况;

(2)职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5)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6)其他资料。

10.1.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职业健康检查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公司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

(5)公司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10.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职工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假档案材料。职工离开公司时,

21 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银色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鉴定各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的成效,保证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环境。 3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氯乙烯、氯化汞、二氯乙烷、硫化氢、粉尘、噪声等。 4职责

4.1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职工公布,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2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和可能的职业病进行辨识、评价、确认,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点,现场配备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监测牌(分布地点见附表)。

4.3各车间质检分析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负责不符合纠正措施的落实。

22 5工作要求

5.1职业危害监测点由生技部会同各单位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5.1.1根据职业危害因素产生的范围,工人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工人实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作为监测点。

5.1.2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5.1.3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5.1.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一经确定,即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

5.1.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批。

5.2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由化验检测中心负责监测,每周一次,并认真记录。5.3化验检测中心负责对动火、设备内等特殊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依据结果判定合格与否。

5.4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5.5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6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8、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23 为了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职业危害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总经理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资金的投入,逐步消除各类职业危害。

2.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经理助理直接负责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分管副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职业危害隐患进行治理;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职业危害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验收;各车间、部室主任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各工段(班组)长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每位职工对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职业危害,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环保处、公司领导报告。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查出的职业危害隐患进行登记,建立职业危害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职业危害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2.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职业危害排查与治理

鉴于化工企业生产的特点,职业危害隐患排查采取与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进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时同时进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规定,

24 及时查清危害因素的来源,制定正确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治理时间,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4考核

4.1车间(部室)、工段(班组)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责任人罚 款50元。

4.2各车间未根据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到期完不成的对隐患整改责任 车间罚款50-100元。

9、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制定本管理办法。 1检查方式

1.1安全生产技术部在每月一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对涉及的职业卫生项目进行检 查。

1.2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员在每天的巡查中对公司现场的职业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1.3各车间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本车间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1.4安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综合部不定期组织对各车间职业卫生工作情

25 况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 2.1卫生状况

按照公司文明生产的要求,车间办公区、值班室物品实行定置化管理,地面整洁,窗明几

净;生产区地面无积水、牌板整齐,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2.2警示标识及防护设施运转情况

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场所警示标识是否齐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如洗眼器、除尘机组等是

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2.3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是否灵敏有效

对烧碱车间、聚氯乙烯车间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报警台帐进行检查,报警时间、

报警点位、报警原因、处理结果是否记录齐全,报警探头是否有损坏。 2.4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检查各工段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防毒面具滤毒罐、防毒口罩滤盒是否存放得当

并在有效期内,空气呼吸器是否有压力,是否建立了劳保用品检查记录,现场职工个体劳动防 护用品是否按要求佩戴齐全。 2.5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现场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情况,有无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6 3问题整改落实

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考核。 4奖罚办法

4.1每有一项达不到公司文明生产要求,对责任人罚款10元。4.2每有一项防护设施不完好或运转不正常,对责任人罚款30元。 4.3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报警系统的检查参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办 法》。

4.4劳保用品配备不齐全,每少一件对责任人罚款10元;劳保用品未按要求佩戴齐全,每

少一件罚款10元;劳保用品超过有效期未及时更换或无法正常使用,每件对责任人罚款10元。

4.5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30-100元罚款。

27

第18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业卫生相关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关于成立***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

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3年1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行政中心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副组长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二、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车间主任 组员:各班(组)长

三、行政中心办公室为我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危害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各级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公司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

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责任制

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责任制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各厂车间主任责任制

在分管经理、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六、劳动者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

公司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我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人事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人事部、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三、现场告知

1、应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七、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的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八、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九、在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三)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四)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五)可能引起其它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十、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十一、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十二、贮存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十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十四、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十五、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公司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公司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公司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卫生宣传

1、利用公示栏、板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商学院,并由商学院组织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2)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公司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教育培训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

公司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每年采用课件、视频、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培训、邀请老师授课等形式对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应保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工作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公司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公司设备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公司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公司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正确有效地个体防护用品。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各相关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行政中心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1、确保监测正常运行,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建立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2、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明确对尘、毒等化学有害因素和高温、噪声、震动等物理因素监测的合理布点,确定监测办法,明确监测时间,做好记录。

3、及时向管理层提供现场监测结果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向员工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二、公司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

(一)职业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由公司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职业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四、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公司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五、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六、公司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

七、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八、对职业危害一般和职业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公司应当在完成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施工。

九、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防护设施设计。

十、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十一、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公司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二、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十三、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

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二、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三、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开展职业危害事故中、后可能受到职业危害以及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五、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和公司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公司职业卫生监护管理档案

1、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卫生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卫生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卫生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管理制度

为规范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确立处理职业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公司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内容包括:

1、各岗位的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详见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主要有噪声和棉尘,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是为有噪声和粉尘危害的特殊岗位配备耳塞和口罩。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详见《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环境卫生:详见《车间现场清洁制度》。

公司职业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注:参照《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实施。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应急处理物资与设备: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停止作业,封存造成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对中毒立即移到安全处,进行应急处理,报告医院抢救。

3、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现场人员,组织泄险,现场急救人员必须佩戴必需的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四、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与处理

公司职业危害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对事故隐患进行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闭合。

第19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人员及设施。

3.定义:

4.职责

4.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对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实施领导决策;

4.2厂务部EHS组(以下简称EHS):

4.2.1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及作业人员接触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4.2.2定期组织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布;

4.2.3发现职业病损伤时,协助调查发生原因,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通报并协助调查;4.2.4 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治理; 4.2.5负责在岗期间和离职时及急性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4.2.6 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维护、保管。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4.3.2发现职业病损伤和发生职业病危害时,参与调查发生原因并协助医治,负责工伤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

4.3.3以《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的形式通告员工所在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风险,履行告知义务;

4.3.4在安排未成年工岗位时,应遵守国家《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不得安排从事包含职业病危害的岗位。4.4其他:

4.4.1各部门负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监督和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4.4.2各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月需求计划,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需求计划提交生管部,由生管部统一提报。

4.4.3公司生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储存及保管,应为此专门设立劳保用品库房。4.4.4劳保用品必须经ME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4.4.5财务部负责保证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

4.4.6 供应链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并确保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文件/作业内容

5.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 5.1.1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5.1.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5.1.1.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5.1.1.4每季召开一次安委会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保证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

5.1.1.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1.1.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5.1.1.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5.1.1.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5.1.1.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5.1.2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5.1.2.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5.1.2.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1.2.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5.1.2.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1.2.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5.1.2.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5.1.3生产技术部门的职责

5.1.3.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5.1.3.2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5.1.3.3对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5.1.4职业健康管理部门(EHS组)职责

5.1.4.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5.1.4.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5.1.4.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5.1.4.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1.4.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1.4.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 5.1.5专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5.1.5.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1.5.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1.5.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1.5.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1.5.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1.5.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5.1.5.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5.1.6车间负责人职责

5.1.6.1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5.1.6.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5.1.6.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5.1.6.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1.6.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5.1.6.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5.1.7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5.1.7.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5.1.7.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5.1.7.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5.1.7.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5.2 职业病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 5.2.1 日常监测

5.2.1.1 日常监测依据《作业环境测定作业指导书》进行。 5.2.2 检测和评价

5.2.2.1 每年委托有资质检测中介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进行评估。

5.2.2.2 每三年委托有资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3 职业病危害告知 5.3.1 岗前告知 5.3.1.1 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员工,不得隐瞒。

5.3.1.2 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5.3.2 作业场所告知

5.3.2.1 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维护。 5.4 职业病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

5.4.1职业病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依据《安全生产巡查记录表》(FM-305)进行。5.5 职业病危害申报

5.5.1 EHS负责本单位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申报的结果及时备案。

5.5.2 EHS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后,每年及时、如实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向上级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5.6 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教育培训

5.6.1 所有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在新入职、转岗及调岗前,必须按照《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定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5.6.2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1次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5.6.3 在班组安全活动中,每季度应至少对全体员工安排1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5.6.4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如依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须按照《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6.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外来施工人员或雇用的临时工上岗前的教育培训应按《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外来人员施工安全责任协议》的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6.6 其他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依据《EHS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5.7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操作、维护及检修

5.7.1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操作要求做好日常点检及清洁。 5.7.2 所有检修及维护保养均应做好记录,并接受EHS和政府部门检查。 5.8员工防护用品管理

5.8.1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及报废管理严格依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5.8.2 各部门依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为员工配备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员工应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规定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5.9职业健康监护

5.9.1员工应按劳动合同要求履行职责,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及EHS报告。5.9.2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9.3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EHS部门的意见安排相应的工作,严禁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

5.9.4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观察、治疗、诊断或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等。对在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5.9.5 员工离职前须提交《离职体检申请表》,并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后方可离职,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5.9.6 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

5.9.7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不应安排女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

5.9.8 应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5.10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5.10.1 生产技术部在制定岗位工艺技术作业指导书的同时应把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纳入指导书内容中去。 5.11 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

5.11.1 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依据《意外事故通报及调查管理规范》执行。 5.12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管理 5.12.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管理依据《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相关方管理规范》执行。

5.13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5.13.1 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应按照《紧急应变暨处理指导书》进行应急救援。

5.13.2 对发生职业损伤的员工应按照《员工工伤急救处理指导书》进行急救处理及送医处理。 6.相关表单: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安全生产巡查记录表》(FM-305)

《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第20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综准一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领导: 书记:欧阳甫

队长:王凤伟

范围:队全体在岗职工。

3、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把队制定为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队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负责。职业卫生工作是队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队在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调配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工伤保险的缴纳和职业病人的诊断、康复治疗、工伤认定、鉴定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矿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做好防尘、噪声以及防止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所有职工都有维护本矿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不得因职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

4、本队长期在采面安装、回收作业,所以对个人防护设施这块也比较重视,要求每人上班都要佩戴好防尘口罩,并定期的发放劳保。

《职业卫生工作汇报.doc》
职业卫生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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