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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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湖北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是湖北省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畜禽养殖业第一次污染源省情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数量、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畜禽养殖企业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今后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和防治污染提供依据。

2007年12月我省开始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清查工作。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是污染源普查全程工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污染源清查,摸清普查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界定普查填报对象,形成系统的普查对象名录资料,为科学、规范、高效的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与信息依据。清理查实普查对象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行业类别、规模,汇总、测算区域单元内的普查对象、行业类别、普查表格(详、简)数量。

(2)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分二个阶段:(1)、省普查办对市、县级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审核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市级普查机构对所辖县的乡级普查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2)、所有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录入员、审核员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二、普查阶段

(1)实地普查工作。实地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采取县、乡(镇)行政主管领导及技术人员+养殖场负责人(或专业户),即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普查对象人员搭配形式;采取乡级普查员会同村级防疫员以村为单位,约定时间,通知养殖场(区、户)负责人,以会议形式,集中讲解、填报、核查的普查方法进行普查。据统计,全市共普查符合标准的普查对象305户。

(2) 监测核查确保质量。

在入户调查工作过程中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人员对全市所有乡(镇、办)进行巡回指导检查,及时掌握我市普查工作进度,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自2008年2月下旬进入入户调查阶段以来,全市15名畜禽普查人员本着务实求真的态度,不怕辛苦,深入普查点调查,至5月25日全市16个乡(镇、办)的305个畜禽污染源普查点[其中规模养殖场9户,生猪养殖专业户237户,肉鸡养殖户31户,蛋鸡专业户6户,奶牛专业户5户,肉牛专业户17户,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和普查表填报工作。

三、数据核对

在数据录入之前,对所有普查表进行了细致的审查核查,发现各乡镇的表格均存在一定问题,其中不符合逻辑关系为各表出现的共同问题,其余如漏填、错位、概念错误等各种问题也均存在。我们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普查表返回普查人员重新调查填写,督促其按照普查表填写要求填写,再次对普查数据把关。

四、抽查核实目前已对太阳河乡、舞阳坝办事处、龙凤坝、芭蕉乡、六角亭四个乡(镇、办)15张普查表数据库的抽查审核,结合前一阶段对部分县(区)的现场抽查,提出普查表填报和数据库录入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普查办公室进行检查、核实,保证了恩施市第一次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确保了普查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推荐第2篇: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一、前期准备阶段

(2)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分二个阶段:(1)、省普查办对市、县级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审核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市级普查机构对所辖县的乡级普查员进行集中授课、培训。(2)、所有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数据录入员、审核员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二、普查阶段

(2) 监测核查确保质量。

三、数据核对 在数据录入之前,对所有普查表进行了细致的审查核查,发现各乡镇的表格均存在一定问题,其中不符合逻辑关系为各表出现的共同问题,其余如漏填、错位、概念错误等各种问题也均存在。我们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普查表返回普查人员重新调查填写,督促其按照普查表填写要求填写,再次对普查数据把关。

推荐第3篇: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河北黄骅市农业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

黄骅市农业局 2007.10

黄骅市农业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在省、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各级普查办的指导和督导下,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发〔2007〕37号)的文件精神,全体普查人员深入基层,精心组织、强化培训,小到数据统计,大到归档总结,圆满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试点的工作,为即将开始的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既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也是一项关系“三农”发展的重性工作。黄骅作为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试点之一,也是河北省唯一的农业源普查试点,可见其重要性。为此,黄骅市成立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农业组,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曹传勇任组长,由农业局牵头,环保局、统计局、水产局、畜牧局及四个所涉乡镇的主管局长及乡镇长直接主抓,安排专人协同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联系,形成联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的内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黄骅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源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与黄骅电视台《热点透视》栏目联合录制了一期专题节目,加大污染源普查的网络宣传。同时,以赶科技大集的形式,深入全市10个乡镇,发放农业污染源普查宣传单1万份,解答农民咨询问题达300余个。二是增编普查人员。为提高普查进度,共招聘普查员45名,数据录入员3名,各源的普查指导员为各相关单位抽调,共6名。招聘人员全部都是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接受事务快,理解能力强。但同时我们也发现,由于这些人不懂专业,对农业知识缺乏,分析起来困难。为此我们对其进行了2天的集中式培训,又分组由普查指导员带队实地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得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摸清普查数据。彻底摸清污染源底数是确定普查对象搞好普查的关键。对种植业来讲,先要了解被普查乡镇的基本情况,有几种种植模式,有多少种地型、地块的类型,有几种土质,又各占总体的百分数,以此来确定需要普查哪几种作物,哪几类地块,哪些土质,哪几种种植模式等等,避免盲目。被选定为调查对象的村确定好户数后,要预先填写地块编码,这样即利于数据的录入,又便于今后档案的整理存放。四是确立普查对象。本次试点普查工作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3个行业的污染源清查。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办的要求,我们先对被调查的4个乡镇的污染源做了清查,清查工作到8月31日结束。最后确定种植业源普查对象为黄骅镇,主要以典型农户为主,该镇有住户11335户,根据本市所处分区确定抽样样本量为68户;畜禽养殖业源以黄骅镇、旧城镇为主,共21个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其中规模化养殖场2个,养殖专业户19户;水产养殖业源普查对象是南排河镇和羊二庄镇的水产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清查结果为700多个养殖专业户及78个育苗场。因育苗场为季节性养殖,养殖周期短,人员流动性大,到5月底便关门走人了,调查无法进行,经与国家普查办同志商议未将此项列为普查范围。又由于一些池塘紧连,养殖品种相同,养殖方式无异,根据规定我们将其合并为315个单元。五是进行入户调查。采取两名普查员共同配带证件入户的原则,询问时先填写草表,尽量减化问询内容,对农户搞不清楚的农药含量、有效成份等问题则去农资服务部查询,要求普查员每天收工后对所调查数据进行审核,然后填写正式表。做到谁调查的谁负责。六是反复审核。入户调查结束后,各源的普查指导员负责对调查草表逐一审核,指出问题,并与该表的调查员一起入户复查,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七是及时录入、上报。由3名录入员交替录入、复录,节约了时间,达到了按时上报的目的。

三、确立普查路线

通过这次试点工作我们发现,本次农业污染源普查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各地的农业污染情况,足以达到摸清农业污染源底数的目的,例如种植业中,污染最重的就是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投入品及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这次调查都能很好的反映出其用量及去向。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调查内容繁琐,容易引起被调查人员的反感,同时也给普查员带来很大困难,无法实现实事求是。

2、调查表格中需要计算的内容太多。如水产养殖专业户基本情况普查表中,13项年换水总量,计算麻烦;又如饵料系数;畜禽养殖业污染源调查中,粗饲料的主要成份指标(一般养殖户饲喂的都是混合饲料)计算起来困难且无意义,不如直接监测粪便中的成份含量。

3、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他涉及人员多、辐射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其应该是一项全民性工作。因此,在普查正式开始前应展开全国范围的宣传,争取做到家喻户晓;调查过程中要明确分工,应该哪个单位承担的将任务分配到哪个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最后总结上报,这样既避免相互推脱责任,又因是内行所查,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调查表要接近实际,尽量减化,通过调查内容就可计算出来的数据不应为必填部分。

4、全国地域差异非常大,全面普查时,时间不应限制太死,应将时间放开些,多留些机动时间给地方,以便按当地的生产生活规律安排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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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第九期

泊头市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在省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市开展了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2008年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面普查阶段,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环保、统计等部门及各乡镇、街办处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普查阶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对象复杂,专业性强,并且时间短,任务重,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领导和高素质的队伍来完成。国家、省市普查方案下达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朱清霞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环保、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泊头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人员由7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按照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泊头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市环保局制定了《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2008年1月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全市各乡镇、街办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政府办、环保局、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全市主要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政府副市长、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清霞同志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选聘普查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培训

针对污染源普查专业性强的特点,经过认真研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内部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污染源普查指导员,指导污染源普查员入户普查工作的开展,并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在各乡镇、街办处及有关部门选聘了50余名污染源普查员,负责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入户清查、普查工作。2007年1月7--10日,污染源普查办组织举办了两期全市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班,对全市60余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了培训。 在培训中,重点解释了普查方案、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工作细则、工业污染源普查、生活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排污系数应用等内容,利用多媒体逐条逐款进行讲解说明和讨论研究。为搞好这次培训,普查办参加全省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人员积极准备、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要求,结合泊头市实际情况进行备课,认真讲解。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进行了测试,根据测试成绩和全市污染源清查数量,按比例确定了8名污染源普查指导员、52名污染源普查员,并将以上人员按乡镇企业分布划分为四个普查工作组。后来的普查工作实践证明,这些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填报的普查表基本做到了全面、准确。

三、“四个细化”深入开展污染源全面普查

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按照《泊头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展开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细化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目标、普查内容、实施步骤等工作,增强污染源普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进度表,将工作量进行逐天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同时要求每个普查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严格落实阶段工作目标,科学安排每周、每日的普查进度;三是细化清查摸底、入户调查、数据上报、数据录入、普查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用专用表格,统一填写格式,保证了数据的统计和录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四是细化责任,制定了普查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职责,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义务,通过对责任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管理,规范了普查工作秩序。入户普查工作历时两个多月,四个普查工作组按要求对全市千余户普查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填写了《污染源清查底册》、《污染源普查底册》等数据资料。

四、严把普查质量,做好质量核查

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认真仔细的对普查员上报的普查表进行填写、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过手的每一份资料尽量准确无误。根据省市下发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技术手册》规定,对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普查表进行了重新填写或修改,确保表面字迹清楚、填写认真仔细、数据真实可靠。在对部分工艺复杂的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普查时,普查办专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各工艺流程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绝不漏填一个排污节点。按照省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普查数据录入有关要求,普查办对所有普查表进行录入、备份、审核、复录、比对、修改、最终审核及核算工作。普查工作开展中,沧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两次来泊核查普查工作质量,均对我市污染源普查质量给于肯定,对我市普查工作成效予以认可和好评。目前,我市共完成污染普查1322家,其中重点工业源180家,一般工业源826家,生活源316家,并已经全部按要求上报国家和沧州市。

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指第三产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医院、独立燃烧设施)排放二氧化硫总计为1294.97吨/年、化学需氧量238.49吨/年、氮氧化物12.57吨/年、氨氮263.44吨/年。

根据污染源普查结果,目前我市环境状况存在问题如下:

1、减排形势不容乐观。我市工业主要以铸造、模具、机加工、环保除尘制造业为主,COD、SO2重点污染源项目少,列入“十一五”减排计划治理工程的项目仅有4家,减排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不容乐观。

2、减排措施难以落实。首先是COD减排任务艰巨,据年度环境统计,目前我市城市生活污水COD排放量达到1615.56吨。随着我市人口自然增长,生活污水COD排放量仍将继续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如不加快建设,生活COD排放量将无法削减,我市也就无法完成“十一五”COD减排任务,上级将会对我市实行区域限批,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建议:

1、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加快实施城区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管网改造。争取2008年底前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竣工;

3、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新建项目排污量进行严格审核、审批和管理;

4、进一步完善高耗能、重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帮助需关停的企业实现平稳关停或顺利转产。

报送:沧州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泊头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抄送:泊头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编辑:戈晓燕

审核:邱贵祥

200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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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准备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在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上的发言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戈新文 (2008年1月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是全面贯彻落实1月4日国务院和省政府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要举措,荣市长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就污染源普查进行动员、部署。会后,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荣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下面,我简要汇报我市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普查准备工作情况

(一)组建机构,全面启动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

200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2007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太原市污染源普查领导组的通知》,成立了由荣彤副市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市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军分区等11个部门组成的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成员由领导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市环保局、市农业局选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市普查工作机构,工作办公室分为五个小

1 组,综合组、技术组、数据组、宣传组、农业组。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精神及市政府的具体部署,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抓紧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均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普查办公室,按时启动和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已有较好的基础。

(二)编制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及省普查办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太原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查并正式印发。编制了经费预算,市普查办报送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已列入2008年度部门预算,国家补助我市690万元普查试点经费已到位并将及时拔付,落实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完成试点任务,为全面普查奠定良好基础

从2007年8月份开始,我市作为全国污染源普查14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全国唯一试点的省会城市,开展了全市工业源及生活源的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在国家普查办的指导帮助下,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下,我市按照国家普查办安排部署和综合试点的各项要求,演练了国家普查办规定的全部过程和阶段。在全市试点的工业源和生活源范围内,共选聘15名市级普查指导员,51名县区级普查指导员,592名普查员,39名市、县级数据录入指导员,出动人员3万余人次,车辆4000余台次,共清查污染源15861个,普查污染源8434个。全面验证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技术路线和各项操作规程,形成了一套比较 2 完整成熟的经验,同时向国家普查办提出了多条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今年10月13日至14日在重庆市召开的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大会上,我市作了重点发言,介绍了经验,引起了各方的广泛重视,得到了国务院普查办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赞誉和肯定。通过试点,演练了普查工作的三个阶段八个环节的全过程,培训了人员,锻炼了队伍,为下一步全国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为国普办进一步完善普查方案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为2008年实施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下发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方案,开展重点污染源实地监测。

按照国家及省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普查监测工作的统一要求,2007年9月市普查办下发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工作方案》,对全市205家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布署和监测。为保证污染源普查中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准确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启动普查宣传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普查宣传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在前期准备阶段,市普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编印了宣传手册、招贴画,制作了公益广告。目前, 万份宣传手册、万套招贴画已印发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对普查进行宣传,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作好了准备。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3 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国务院《通知》要求,曾培炎副总理及牛仁亮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普查经费。根据国务院《通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目前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已列入08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及时到位,按时拔付。市普查办积极从多个渠道向国家和省争取补助资金,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的财政预算,确实加以保障,以保证我市的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普查机构部门要积极向分管领导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落实普查经费。

(二)做好普查培训。市普查办将分别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分别举办各县(区)普查指导员就工业源、生源源清查、普查表格填报,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普查填报人员培训班,普查软件等培训,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量和技术要求,精心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市级培训工作。同时搞好本辖区普查员及重点企业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保证每名普查人员都能全面掌握污染源普查的各项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按期完成污染源清查工作。清查摸底是普查登记的基础。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的在于查清区域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各类单位的基本信息,以确定本次普查的总体样本数量,确保做到普查对象不遗不漏。因此,在普查登记以前,各县(区)要以本辖区的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名录库为 4 基础,结合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的单位变动资料,整理出普查的全部单位名录,并采用切实有效的方式对辖区内污染源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全面清查。工业源、生活源的清查工作要结合试点成果,补漏拾遗,确保不漏网。为全面普查登记做好准备。按照省普查办要求,2月底前清查工作全部完成。

(四)重点搞好现场调查和普查表的填报。普查员入户调查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各县(市、区)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将普查任务按范围、按对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每个人,建立责任制。根据国家及省普查办要求从2月中旬开始,在两个月内,集中人力、物力打攻坚战,力争在08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普查表的填报与初审工作。

(五)规范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准,各级普查机构一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要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市级及各县(市、区)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技术规定》的统一要求,结合普查试点“五级”审核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阶段质控工作,并始终将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普查方案设计、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污染源清查、普查表填报、现场监测、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处理和上报的全过程,确保普查的完整性、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在规定内重新填报或调查。

(六)建立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一一落实到各级政府各部门,落实到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到每个普查人员。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单位的督查,并提供积极的帮助指导,按照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七)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污染源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要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形成全社会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都已明确,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排污收费等工作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性收费的依据。要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有关工作人员及普查对象解除思想顾虑,如实填报。特别在一些具体环节,普查员将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调查。必须开展全面细致的宣传,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各有关部门、各行各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宣传工作要与普查工作的进展同步进行,要从现在开始,逐渐加温,不断掀起高潮。

推荐第6篇: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2007年7月,**省**县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普查试点领导小组及机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国家、省污普办的正确指导和各相关单位、试点乡镇的协调配合下,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县的普查试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

总结如下:

一、开展污染源普查意义重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但是,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那样许多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比如:有些企业为了发展经济,提高效益,给环境造成了很多污染,没有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农民在农业种植方面,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其中许多农药使用农作物后,在粮食中残留了很多有害物质,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所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各行业中的污染问题,是国家适时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进一步规范工业、生活、农业生产程序,管理化肥农药生产规范具有重要的作用。**县地处黄河上游,黄河流经县域107公里,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对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中国西部休闲水乡”的奋斗目标具有现实意义。从而,发展生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已成为摆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及广大人民面前的一件大事。

二、健全组织机构是保障

我县被列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环保、农业的副县长担任,抽调环保、农林、畜牧、统计、计划、人事、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并在县环保局设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农业组,农业组设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各试点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为切实搞好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经费预算、来源与使用情况

自开展普查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在国家专项普查经费尚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借、贷、欠等办法,筹措普查经费27.6万元,主要用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工资,会议培训经费,宣传费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购置,办公用品购买,办公房租用,车辆燃油费用和咨询费用开支等方面。经预算,2008年农业源全面普查约需经费39.9万元(详见预算表)

四、宣传、发动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2007年6月8日-10日,我县成功承办了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会议;8月30日-31日,县上组织召开由各成员单位、试点乡镇负责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参加的普查试点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并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适时宣传报道污染源普查信息10多次。还将普查试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成员单位、试点乡镇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年终进行量化考核。同时,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墙头标语、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在县电视台上播放环保公益广告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目标对象及范围、方法步骤、技术规程等,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污染源普查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从而提高了参与污染源普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由于我县试点的农业源普查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工作量相对较小,所以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中,我们主要采取由普查试点乡镇干部负责的方法,普查指导员由分管农业工作的一名副乡镇长担任,普查员从熟悉本乡镇情况,且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好的干部中抽调,主要由乡镇的统计员、农技员等担任,有效节约了工作经费。同时,从农业、畜牧部门抽调两名长期从事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对种植业源和水产养殖业源的普查自始至终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了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8月30日、31日,我县利用两天时间,举办了**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动员会及培训会议,由领导小组各成员、试点乡镇负责人、县、乡普查指导员、数据处理员、普查员等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围绕普查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技术路线、普查对象清查、普查表格填写等内容展开。我们邀请了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指导员(省农业环保站工程师)进行授课。集中培训结束后,安排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讨论,通过问答的方式,对单个问题逐一做出解释。同时,确定从事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典型农户各两户,由参加培训的普查工作人员一起入户进行实际普查操作示范,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同时,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不定期深入试点乡镇,对普查试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及时解决

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效保证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实用性,也保证了普查表格的规范填写。

七、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农业源单位清查的目的是查清试点乡镇辖区内全部产业活动单位(包括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规模化农场、分散农户、养殖面积≥50亩或工厂化养殖水体体积≥3000m%26sup3;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及其养殖

规模≥10亩的养殖单位和养殖户)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等,确定是否纳入普查对象,形成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在具体的清查工作中,我们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分基础资料准备,入户走访清查登记,数据处理、报送、反馈,遗漏及新增单位增补,事后质量抽查五个阶段进行清查,主要采取县普查办公室农业组会同试点乡镇负责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把要抽查的种植业源清查对象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确定为种植业源清查对象,并建立清查名录。在水产养殖业源的清查中,按照全面细致的原则,对试点乡镇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厂和水产养殖专业户一一进行调查登记,并建立普查对象名录。

八、试点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确定的清查对象,采取两名普查员携带清查工作中建立的普查对象名录同时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查看证件资料(土地承包责任书、水产养殖登记证等)、询问户主、查找化肥、农药、饵料等包装袋(瓶)的方式进行,对清查对象施用了某种化肥农药,没有保留包装袋(瓶)的,到附近的庄稼医院、供销部门调查,了解化肥、农药、饵料等的主要成分及含量。但是,有些农户文化程度有限,对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的认识不够,对化肥农药的主要成分及含量没有充分的了解,既是施用了,记得也不清。还有部分化肥农药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商品没有详细的登记,特别是有些农药的包装上没有主要成分标示,主要成分及含量无从查处,无法填报。在普查工作中,我们按照首先入户普查,再填写草表,经过审核提出问题,然后再入户继续调查,填写正式表,经复核后录入、上报,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九、数据录入的组织和实施

这次普查试点工作的数据录入主要由农业组负责,为保证数据录入的顺利进行,这次普查试点的数据录入工作由参加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数据处理培训的一名同志承担,加班加点进行处理。数据录入严格按照普查表数据录入、批量复录、数据比对、审核、修改错误等程序进行,有效保证了数据录入的正确性。在数据录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产养殖业普查表中,我县的水产养殖业主要以农户散养为主,加之养殖水平较低,所以普遍存在鱼苗投放少、养殖周期长、产量低的现象,所以按每平方米计算养殖水产品的重量数值小,大多数农户投放鱼苗、产出的数值在小数点后4位数,部分达到小数点后6位数,无法正常录入;水产养殖专业户表中饵料系数不能录入大于等于1的数值,同时渔药也没有相应的代码,无法正常录入。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请示省、国家污普办数据处理组予以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归类整理后,积极向上汇报。

十、总体结论与建议

在这次普查试点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了农业种植业源和水产养殖业源的普查,通过实际的普查操作,我们认为此次普查试点的组织管理、方法措施、原则要求及技术路线等,均符合我县实际,切实可行,便于操作。通过此次普查试点,有效发现了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在该总结前部分和技术报告中已提出),为进一步完善普查制度提供了依据,对明年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对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几点建议:

1、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培训时,建议培训层次不宜太多,层次越多,培训效果越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要适当扩大培训面,有利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中,印刷普查表格时,建议每本普查表格前只附1份填表说明,可节约大量纸张和普查经费。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查舆论氛围,使被普查者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4、全面普查时,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尽量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因基层部门既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又受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上级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做好了,下级部门间就不会推诿扯皮了。

5、农业源普查中,选聘普查员时,要注重适当从村、社干部中进行选聘,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农村,对当地的种养习惯比较熟悉,有利于普查工作的开展。

推荐第7篇:信阳市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重点

信阳市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的意见》(豫政“2007”34号)的精神,以及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和《河南省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农业污染物排放的基本情况,实现农业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直接而有效的途径,也是农业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通过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农业污染物质的区域分布特征、类型和产生、排放量及其去向,为农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一)采取面上调查与选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基本上摸清我市农业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主要污染物的种类、产生量、排放量以及排放路径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二)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农业污染源资料档案,完善全市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做好我市农业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工作提供强力的技术支撑。

(三)通过普查摸清我市农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掌握农业污染的动态变化趋势,为合理规划农业生产布局,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促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农业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段资料:2007年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主要是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等主产区,对肥料、农药和农膜的使用和流失、残留造成的污染情况进行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牛奶、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以及处理情况开展调查。

2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浅海养殖、滩涂养殖、工厂化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鱼、虾、贝、蟹规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三)普查内容

1、种植业污染源

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如下:

(1)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两大类。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2)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调查内容包括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3)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

(4)秸秆。调查内容包括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

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3 畜禽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渔药的使用情况、养殖排水情况。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1、种植业

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1-2种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克百威、2-4-D-丁酯、涕灭威、百草枯等,各地可根据作物施药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同);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1-2种农药;地膜残留量。

2、畜禽养殖业

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COD)、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3、水产养殖业

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和封闭式养殖水体中的铜、锌等。

三、普查技术路线与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采取分类抽样与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全市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根据我市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区域布局,在综合考虑影响农业源污染物产、排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分类监测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获得我市普查主要类型农业源的产、排污系数。

在此基础上,依据各类农业源在产排污负荷中所占的比重,明确全市、县农业污染源普查结构、普查规模,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核算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

(二)普查步骤

我市农业污染源普查与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同步进行。

1、准备阶段(2007年6月-2007年12月)。2007年6月至7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2007年7月至9月进行组织动员,制定普查方案和技术规范;2007年8月至12月开展普查培训;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开展宣传。

2、普查阶段(2008年1月-2008年5月)。2008年1月至2008年5月通过监测计算出农业污染系数,组织实施农业污染源普查(包括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建立农业污染源档案),各县区在2008年5月10前完成该项工作,并报给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全市农业污染源普

5 查数据汇总,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及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普查方法

(一)种植业污染源

1、实地调查

以农田地块为基本普查单元进行实地调查,现场填表。依据地块经营对象的不同,将种植业调查分为分散农户和农场两类。其中,分散农户的耕地数量按0.6%的农户数进行调查。对于耕地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农场按分散农户地块开展调查(1000亩以上农场不涉及我市)。

2、普查规模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以乡镇或规模化农场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抽样调查。

凡隶属于信阳市的所有乡镇和规模化农场均需进行普查,目的在于明确乡镇或农场耕地和园地的数量、类型、坡度、耕作制度、种植方向以及主要种植模式,为实地调查中的地块抽样提供指导。

3、统计报表

除了实地调查填表外,各县、乡镇还需填报乡镇种植业基本信息表、全县所有乡镇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全县气象资料表等本地基本情况表。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源

1、普查对象分类

依据养殖组织模式的不同,将畜禽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类。规模化养殖场是指饲养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参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养殖小区是指在统一规划的区域内,由多个养殖业主共同组成、按照统一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管理的养殖方式;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参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2、普查规模

凡隶属于信阳市、符合上述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均属本次普查范围。普查每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20%的养殖专业户的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3、统计报表

除了实地调查填表外,各县、乡镇还需填报乡镇养殖业基本信息表和县所有乡镇养殖业基本情况汇总表本地养殖基本情况表。

(三)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1、普查对象分类

依据养殖规模和经营权属的不同,将水产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两类。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养殖水面面积在30亩以上(对于工厂化养殖来说,养殖水体在一定的体积以上)、并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场;养殖专业户 7 是指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养殖规模在一定的面积以上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面积和体积参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2、普查规模

凡隶属于信阳市、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专业户均属本次普查范围。

普查每个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专业户水产养殖基本情况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

4、统计报表

除了实地调查外,各县、乡还需填乡镇水产养殖基本信息表和县所有乡镇水产养殖基本情况汇总表报本地基本情况表。

(四)农业污染源监测

由省农业污染普查组统一安排实施。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地普查办尽快成立农业组及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组建由农业、畜牧、环保、水产部门组成的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

1、制订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

2、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3、对全市各县(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4、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报告。

各县(区)要尽快成立由农业、畜牧、环保、水产部门组成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按照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的要求,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由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不能单纯依靠农业、畜牧、环保、水产职能机构,必须发动各级科研院校和社会力量,选择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备选普查员,逐级进行培训。

(二)培训

市负责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员的培训,所选普查员必须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普查员。

培训内容主要是:《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信阳市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农业源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普查表格内容和指标的讲解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在普查工作中须注意的问题等。

(三)宣传动员

9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农民、养殖户充分了解农业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消除农民、养殖户对普查的顾虑,为顺利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营造良好的舆论基础。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农业污染源普查,组织、动员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加强协调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内容复杂、普查任务重,技术性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农业、畜牧、环保、水产、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经费保障

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信阳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地方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要求,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县本级政府负担。各级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农业组应根据各自所制订的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出相应的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报当地财政部门申 10 报。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使用的管理。

七、责任

《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因此,必须要求农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的可靠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工作,对于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者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法进行处理。

信阳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农业组

二〇〇七年十月

推荐第8篇:房山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附件1:

房山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7〕19号 )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全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辐射等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摸清我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的来源和排放情况,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区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放射性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本区涉及的所有产业活动单 位。

工业源普查对象分为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两类。详细调查的范围是: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产业活动单位;黑 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等 11 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简要调查的范围是:除详细调查范围外的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是针对谷物杂粮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牧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的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3.生活源。主要普查本区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各乡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放射性污染源。主要普查伴生放射性污染源,即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采、冶炼和加工过程中的污染源;频率大于500赫兹、功率5千瓦以上的工业用、医用中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工业用、医用放射源;工业用、医用射线装置。

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普查范围是全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 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原辅材料消耗量及与排污相关的企业经营活动水平,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

(3)各乡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城镇非点源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普查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

1.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 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成立机构,落实经费,组织宣传培训。开展对排污企事业单位的清查和重点污染源监测,完成大气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组织填报污染源普查表,完成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对各乡镇普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

(三)总结发布阶段(2009年)。发布并开发利用普查成果,迎接北京市验收。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房山区第一次全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辖区内污染源普查的具体工作。

(二)培训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各乡镇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力争做到全部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三)质量保证

在全区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区及各乡镇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四)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要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确保宣传效果。

五、普查经费

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筹措,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 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 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附件2: 房山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吴会杰副组长:刘建平成 员:杨凤海

隗功勋 张福志

薛满德李进伟 金守贵 蒋金山 孟令金 张凤荣 郭长泉 霍 忠 付建华 钱新宇 杨晓军 王 东 郭 安 申 杰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办主任

区环保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宣传部副部长 区工业局副局长

房山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环保局副局长 区建委副主任

区水务局副局长

区交通局副局长

区农委副主任

房山工商分局副局长

区卫生局副局长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樊勇勇 燕山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办公室主任:隗功勋 (兼)

推荐第9篇:太原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太原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组办公室 市污普办[2008]24号

关于对污染源普查表填报质量会审后存在问题

进行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办:

遵照国务院普查办《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定》和市污普办[200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查表填报质量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前一段对普查表填报质量分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市普查办再次组织有关人员于2008年6月24日至6月26日在天隆仓大厦分别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普查表的填报质量进行了集中会审。

从会审结果来看,普查表填报的规范性和普查表数据的准确性均有较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普查表的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我市的普查工作,迎接国家普查办对普查工作的验收,针对在会审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办,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在7月11日前完成普查表的整改工作。

2、各县(市、区)整改结果将纳入2008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各县(市、区)、开发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问题汇总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普查 整改 通知

抄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市污染源普查领导组、荣彤副市长

抄送:市污染源普查各成员单位

2 附件:

清徐县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停产企业只填G101表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其他基本情况未填写,应补充其内容;

2、能源消费情况存在计算和填报格式错误;

3、G103表中用水总量、重复用水量、废水产生量、废水排放量之间关系不平衡;其中有的企业用水量按实际填报,但废水产生量按产排污系数测算,导致废水产生量远远大于其用水总量;

4、个别企业未填受纳水体的名称、代码、数据来源代码;

5、个别企业存在水污染物排放前后不对应。废水排放为零,却有水污染物排放;有的有废水处理设施,但却无污染物处理情况;

6、洗煤厂水污染处理设施对于污染物的处理效率需进一步核实;

7、G107表中各别企业将作为能源的煤炭填写于原辅材料一览中;

8、工艺过程中有粉尘产生,也有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但无消减量;或无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却有消减量;

9、废气处理效率为100%,需重新核查;

10、固体废物有分量,却未填写总计;或固体废物类别填报不全;

11、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填写为吨,无相应的单位时间;

12、同一乡镇多数企业生产能力、产量、产排污量基本相同,需重新核定。

二、一般工业源简表

1、用水量不平衡;

2、有废水排放,却无排放信息;

3、有污染物产生,却无产生来源;

4、停产企业只填G101表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其他基本情况未填写,应补充其内容。

三、生活源表

1、无公章的个体企业没有负责人签章;

2、行业类别填报名称不准确;

3、个别企业用水量和新鲜用水量之间关系不平衡;

4、独立燃烧设施耗煤量差别大,均无废气处理设施,需核定;

5、各类别企业均存在用水量不在校核范围的情况,需重新校核;

四、共性问题

1、空白表格应填写企业名称、代码、签字人以及加盖公章,并用斜杠划去空白处;

2、非空白表格未填项目应按要求打斜杠;

3、封皮要有合计的填报表数量,空白表应填为零。

4 附件:

古交市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煤矿水平衡问题。填报中有取水量,重复用水量、污水产生量、污水排放量均为零,不符合实际情况。

2、选矿行业污染物排放前后不对应。用水情况表中,废水排放量为零,而水污染物排放却不为零,前后不一致。

3、选煤厂水污染物排放前后不对应。废水排放为零,而水污染物排放却不为零。

4、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个别有误。

二、一般工业源简表

1、古交市鑫磊建材有限公司、李家沟煤矿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应该填报详表,古交市新兴建材有限公司属粘土砖生产企业应该填报详表。

2、水量不平衡。用水总量不等于新鲜用水量和重复用水量之和。

3、排水总量为零,水污染物排放不为零。

4、同样是型煤加工厂气污染物排放不一致,(古交市信义型煤加工厂、杜峰型煤加大厂)要求重新审核填报。

5、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个别有误。

三、生活源表

缺项太多,许多表格未盖公章。

四、共性问题

染源普查表填报均为草表,缺项较多,空白部分也未标注。

5 附件:

阳曲县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阳曲县轻工机械厂缺锅炉污染物产排系数测算,锅炉污染物排放缺少氮氧化物,缺粉煤灰排放量。

2、山西新东方铝业有限公司缺下料站污染物排放,数据采用监测数据,但监测表未填,熔炼炉缺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

3、易威镁业废水产生量未填,六价铬有产生无排放。

4、个别行政区代码未填报。

二、一般工业源简表

1、阳曲县福利洗煤厂工业总产值为2132万元,应该填报详表。

2、阳曲县供热公司为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应填报详表。

3、阳曲县晨翔洗煤有限公司工业总产值1200万元,应填报详表。

4、山西永鑫锻造有限公司烟尘排放填写错误。

5、金嵘隆机械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排放核定错误,需重新核定。

三、生活源表

生活源用水量普遍偏小,且未附证明材料。如小毛美容院用水量100T,经校核为1312T;蕊贤日化实际用水量40T,经校核为106T;青青理发店用水量60T,经校核为162T;阳曲县金达莱理发店用水量88T,经校核为210T。需要重新核定。

四、共性问题

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均为草表,空白部分未标注,许多单位未加盖公章,存在污染物漏填现象。

6 附件:

娄烦县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业源表

1、用水量逻辑关系不平衡。

2、部分企业存在污染物漏填情况。

3、供热公司存在二次能源填报错误。

二、生活源表

全部采用校核系数填报。

三、共性问题

部分单位未加盖公章,存在污染物漏填现象、一张表多处修改现象。

7 附件:

杏花岭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有漏填项如:⑴排水去向信息(G103表

三、1)

⑵废水排放量(G103表

三、2)

⑶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G109-1无系数法的量,G109缺二中工业粉尘的产生量与排放量)

2、错填:⑴系数错(如食品三厂的COD系数)

⑵污染物的产、排量计算错误(忽略千克与吨的换算)⑶G102表综合能源量有少部分计量错误

3、前后表中有关指标不对应如:

⑴G10

6、G10

7、G108与G109-1有关废气量指标不一致 ⑵G109与G109-1有关废气污染物指标不一致

⑶G10

3、G105与G105-1有关废水产、排量与污染产、排量不一致。

4、国营单位锅炉燃烧量普遍偏大,煤量从财务抄报,不符合实际。

5、太原印科油墨有限公司,无处理设施,但有消减量。

二、一般工业源简表

用监测法填报的内容,未附监测报告。

三、生活源表

全未进行污水量的校核。现场审核,校核4.7%,其余进行校核。

四、共性问题

1、部分表填报不规范:

⑴、普查员、指导员未签字、未签日期 ⑵、表中空格未做处理 ⑶、划改不规范

2、部分计量单位填报不对:尤其是G102表 生产能力与实际产量计量单位的填报。

8 附件:

万柏林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一般工业源简表

1、原辅材料一栏填写项目偏少只填1~2个;

2、行业类别填写不规范;

3、型煤炉耗煤量未按市污染源普查办【2008】8号文要求填报;

4、工业源的综合能源消耗量表中有的企业考虑了,有的没有考虑交通工具的能耗;

5、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和所用产排污系数处情况不一致;

6、在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写中有的表还存在以下问题:

⑴耗电量前后不一致; ⑵运行小时数前后不一致; ⑶工业园区、改扩建时间处未划;

⑷逻辑错误,重复用水量6万吨、废水处理量6万吨、废水产生量28000吨;

⑸间接冷却水量填写在重复用水处;

⑹洗煤厂能源消耗表中洗精煤、其他洗煤量处未加“-”号; ⑺废水处理率处COD为8%,石油类为6%;

⑻工业粉尘无处理设施但产污系数取0.6

19、排污系数取0.052;⑼太原市原野聚氨酯开发有限公司填写详表,但仅填写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固废及用电量,其它均为空表;

⑽图章和单位名称不一致;

9 ⑾漏填(如炉渣代码、排水类型代码未填等);

⑿错填(如数据来源填“4”,固废填废气G109-1处、处理废水类型填处理设施、只有一台锅炉编写号

3、锅炉分类代码填错、氯化钾写成氟化钾、锅炉生产能力处填写锅炉型号等)

⒀处理设施运行时间和锅炉运行时间不一致等。

二、共性问题

1、部分表填报不规范: ⑴、大部分表中空格未做处理。 ⑵、划改不规范。 ⑶、电力折标系数不统一。

2、停产企业只填写G101表。

3、废水产生量未考虑重复用水量。

10 附件:

迎泽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锅炉用原煤硫份、灰份、型煤耗量及冲击水浴设施(脱硫效率按15%计),脱硫效率未按市污普查办【2008】8号文要求填报;

2、热源厂能源消耗量未减去本企业加工转换的二次能源产量,也未填写其企业本身的消耗量(热能力);

3、工业源的综合能源消耗量表中未考虑交通工具的能耗;

4、个别企业综合能耗计算有误。

4、在工业源普查表的填写中有的表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⑴加热窑炉废气和污染物产生量填在G109表“工艺过程处”,应填在“燃烧过程处”;

⑵填报内容和采用的环评监测报告不一致; ⑶代码填写不规范(如I写成Z); ⑷行业类别填写不规范; ⑸盐酸类别填写成氯化氢;

二、一般工业源简表

山西凯宏空调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表填有一套脱硫除尘设施,但烟尘产生、排放均相同。

三、生活源表

1、生活源表中排水去向均填E(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2、医院污水排放量未按生活源产排系数中规定的86%计算,而按80%计。

3、医疗废物填报的产生量低于用系数计算量;

4、填报的洗染业规模不符合普查对象的要求(设备总容量6kg——山西湖滨健美美乐园洗浴有限公司);

5、计算错误(S405表)

6、一餐饮业污水实际处理量按设施处理能力×运行天数计,和用产排污系数计算的污水产生量不一致;

四、共性问题

1、部分表填报不规范: ⑴、部分表中空格未做处理。 ⑵、划改未签字。 ⑶、部分填表日期漏填。

2、缺原辅材料代码。

3、废水产生量未考虑重复用水量。

12 附件:

小店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详表封面填报页数1—5分不清楚;

2、行政区划代码 “000”,最后三位有误;

3、无氰电镀工艺、不应接系数计算氰化物产生;

4、型煤锅炉废气排放量仍按1800m3/h计算;

5、砼搅拌站使用粉磨站无组织排放有误;

6、食品行业单位有产生废水量,无重复用水,无排放量有误;

7、电耗、水耗、煤耗偏小;如6吨锅炉运行1500小时,耗煤1000吨/年,能耗小各污染物产生排放量均小;

8、明海砼外加剂厂无系数,使用2611不合适;可否用类比阴离子洗涤剂工艺类似;

9、有些企业提供数据可疑:如耗水、排水均为整数,用水5000吨,排水4000吨;

10、有错误的表尚待更换;

11、有的单位表中有缺页;

12、危险废物填在“固废”表中其它固废中;

13、能耗中填原煤,锅炉用煤中填洗煤;

14、排水去向应准确填报,如退水渠,但填写有误;

15、录入员应与指导员配合,研究如何录入,直接改动报表造成填表混乱;

二、生活源表

1、太行澡堂30个衣柜,300天1t/h型煤炉,耗型煤1080吨,耗量偏大;

2、山大附中3台4.2兆瓦炉,同为1996年投用,年均运行2400小时,耗煤量分别是1800吨,2400吨,2400吨;处理废气量为19500、12500、12500………

3、宾馆均未填分类级别代码。

4、重庆佳永小天鹅餐饮公司为44个灶头涮锅子。

5、山西新纪元酒店有限公司用水、排水胡编乱造。用水4.2万吨,设施处理能力50吨/日,设施总投资2万,运行费311万,实际处理35,处理回用1100。

6、2007年5月开业餐饮店,经营天数307天。

14 附件:

晋源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G101表:

(1)受纳水体、代码未填 (2)产值未填、数值偏大 (3)经纬度未填分、秒

2、G102表:

(1)生产能力单位未填/年或/日等、只填吨、千克等 (2)能源单位热力单位应填百万千焦,个别单位填吨,也未折标

(3)综合能耗计算不对 (4)未填原辅材料名称、代码 (5)洗煤等行业计算综合能耗时未扣除洗精煤量

3、G103表:

(1)生产时间小于设施运行时间 (2)排水量等于用水量

4、G104表:

(1)有处理设施基本情况、无处理方法及主要污染物 (2)废水处理设施水量大于废水产生量

5、G105表

(1)有废水产生量但未填此表

(2)G105表与G105-1表污染物数值不符

6、G106表

(1)锅炉燃烧方式代码、运行费用、耗电量未填 (2)此表用煤量与G102表用煤量不符 (3)锅炉兆瓦计算的不对

7、G107表 窑炉有编号,对应的处理设施未编号

8、G108表

(1)有除尘设施未填

9、G109表

15 (1)G109表与G109-1表数值不符

(2)G109-2表废气流量部分报表用×号代替,没有将实际数值填报。例5×105

10、G110表

(1)有锅炉但未填炉渣 (2)总计未填

11、G115表

(1)指的是80年前进口的变压器填报,而个别企业 06年的变压器也填报

二、一般工业源简表

1、主要工艺未填

2、联系人姓名未填

3、废水去向未填

4、综合能耗不对

5、用水量只填总项未填分项

6、未填产品、原辅材料数量

7、硫份、灰份未填

8、未填固废表、有的未填总计

三、生活源表

1、餐饮业用水量偏小

2、未填受纳水体

3、单位无章、未签字

4、行业代码未填

5、开业时间、经营天数未填

6、炉渣未填收集方式

7、生活垃圾去向未填

8、行业类别填的不规范

9、运行时间与开业时间不符,例:2007年11月才开业,而运行时间填3000小时。

四、共性问题

部分报表涂改现象比较严重。

16 附件:

尖草坪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G101表:

(1)受纳水体、代码未填 (2)产值未填、数值偏大 (3)经纬度未填分、秒

2、G102表:

(1)生产能力单位未填/年或/日等、只填吨、千克等 (2)能源单位热力单位应填百万千焦,个别单位填吨,也未折标

(3)综合能耗计算不对 (4)未填原辅材料名称、代码

(5)洗煤等行业计算综合能耗时未扣除洗精煤量

3、G103表:

(1)生产时间小于设施运行时间 (2)排水量等于用水量

4、G104表:

(1)有处理设施基本情况、无处理方法及主要污染物 (2)废水处理设施水量大于废水产生量

5、G105表

(1)有废水产生量但未填此表

(2)G105表与G105-1表污染物数值不符

6、G106表

(1)锅炉燃烧方式代码、运行费用、耗电量未填 (2)此表用煤量与G102表用煤量不符 (3)锅炉兆瓦计算的不对

7、G107表

(1)窑炉有编号,对应的处理设施未编号

8、G108表

17 (1)有除尘设施未填

9、G109表

(1)G109表与G109-1表数值不符

(2)G109-2表废气流量部分报表用×号代替,没有将实际数值填报。例5×105

10、G110表

(1)有锅炉但未填炉渣 (2)总计未填

二、一般工业源简表

1、主要工艺未填

2、联系人姓名未填

3、废水去向未填

4、综合能耗不对

5、用水量只填总项未填分项

6、未填产品、原辅材料数量

7、硫份、灰份未填

8、未填固废表、有的未填总计

三、生活源表

1、餐饮业用水量偏小

2、未填受纳水体

3、单位无章、未签字

4、行业代码未填

5、开业时间、经营天数未填

6、炉渣未填收集方式

7、生活垃圾去向未填

8、行业类别填的不规范

9、医院医用装臵数量填的不全

10、运行时间与开业时间不符,例:行时间填3000小时。

四、共性问题

部分报表涂改现象比较严重。

年11月才开业,而运2007附件:

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封页页数错填;普查员、指导员未签字、未填日期

2、可口可乐公司水中氨氮与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取值不妥(取4次监测频率中最大浓度),应取平均值后重新计算排放量。

3、个别企业有循环用水量,但未填报,应补填。

二、生活源表

全没有进行污水量校核,现场为其校核了53.8%,其余自校。

三、共性问题

1、部分表填报不规范:

⑴、普查员、指导员未签字、未签日期 ⑵、表中空格未做处理 ⑶、划改不规范

2、部分计量单位填报不对:尤其是G102表 生产能力与实际产量计量单位的填报

19 附件:

经济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业源详表

1、个别企业数据可疑:(联合啤酒)

如用水200000吨水,废水150000吨水,全年工作2016小时,废水处理运行5040小时?

2、东岳公司

废水产生量、处理量、排放量矛盾,4t/h锅炉运行2100小时,耗煤仅358.9吨/年。旋风分离器处理方法不是吸附法。

3、鸿富晋精密公司

G112表三台电磁辐射设备标称功率均<5千瓦;

4、蒙牛乳业 处理水量与应处理水量不符。

5、有“日选易威镁业” C3340 东瑞镁业 C3340 制动门 有喷漆

山西功臣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33所 熔炼钕、铁錋

以上企业填表均在一般源中填简表,应重新审核。

二、生活源表

生活源用水量偏小,需用系数校核。

20 附件:

民营区污染源普查表存在主要问题

基本无数据不符情况。

药厂填报为合成工艺,产品为氟哌酸,应有废气排放。但填报中无废气排放。经核查后,发现该药厂为分装药品,无废气产生,改完毕。

21

已修

推荐第10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普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9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查资金是指自治区财政为支持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普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四条普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普查方案及技术文件 1

制订,普查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等;

(二)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生排污系数调查与物料衡算。

(三)污染源普查试点及全面普查,包括普查培训,普查宣传,普查表格及有关资料印刷,污染源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分析、处理及成果开发利用等;

(四)自治区污染源普查专项资金给予各地州市适当补助,补助内容是:对中央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按每个企业4000元补助,另按工业污染源每个企业100元、生活污染源每个20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每个100元的标准并结合普查工作质量等因素实行补助。对克州、喀什、和田南疆三地州实行重点补助。

同时对困难县(市)给予定额补助,补助内容是:按国家级贫困县(市)及普查工作量情况给予补助,按每个县(市)30000元补助,用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五)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列入普查资金支出范围:

(一)应由基本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开支的费用;

(二)各种奖金、福利支出;

(三)归还贷款本息;

(四)投资性支出、捐赠及赞助;

(五)各种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支出;

(六)与污染源普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自治区财政厅主要负责普查资金的预算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确定普查资金预算安排原则及重点,确定总预算和分年度预算;

(二)按预算管理程序下达分年度预算;

(三)审批普查资金年度财务决算;

(四)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各地州市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按预算管理程序及时下达分年度预算;

(二)监督检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作为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普查资金的项目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制定有关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制定并发布符合自治区实际的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项目总体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厅审批;

(三)督促各地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加强普查资金的管理;

(四)会同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第九条各地州市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制定有关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

(二)加强普查资金的管理;

(三)会同财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条 各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和支出计划;

(二)组织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政府采购工作等;

(三)加强日常财务收支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建立绩效评价体系。

第四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项目总体预算、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

第十二条自治区财政厅结合财力核定普查资金预算,自治区本级污染源普查经费列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的部门预算,按照

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程序分年度下达。补助各地州市部分,按预算管理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普查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第十四条普查资金结余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结余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普查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财政有关规定编报专项资金决算,并附详细编报说明,列入部门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环保局将对普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普查资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按照预算批复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经费标准,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及有关人员在项目论证、评审、招标等工作中违反财政法规或政策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比照本办法制定当地普查资金管理办法,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4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之四

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为规范全国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制订本规定。

一、编制目的

农业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做好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此次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不同农业源污染物的区域分布、污染类型、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编制本技术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一)规范农业源普查工作,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二)确定农业源普查的对象,普查技术路线、方法、内容和步骤;

(三)指导农业源普查表式的设计和普查软件的开发应用。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化养殖为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浅海养殖、滩涂养殖、工厂化养殖为对象,针对鱼、虾、贝、蟹规模化养殖或养殖专业户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二)普查内容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普查我国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主产区在种植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地块基本情况:包括地块面积、类型、坡度、土壤质地、肥力水平、种植模式、种植方向、耕作方式、排水去向等。

肥料:主要针对肥料(包括化肥和有机肥)的施用和流失情况开展普查。其中,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时期、施用方法等。

农药:主要针对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未禁用的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吡虫啉、克百威、2-4-D-丁酯、涕灭威、丁草枯、乙草枯等,以下所指农药均相同)施用和流失情况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施药目的(杀虫、除草、杀菌等)。调查内容包括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使用量、覆盖面积、回收状况等。

秸秆:调查内容包括秸秆产生量、随意丢弃量、田间焚烧量、直接还田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原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包括饲养目的、畜禽种类、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各阶段存栏量、各阶段畜禽体重范围、饲养形式、饲养周期、精饲料和粗饲料的采食量、主要成分及含量等。

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包括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粪便收集率、粪便和污水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去向、排放量,粪便和污水处理方式、实际日处理量和运行时间等。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或养殖专业户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养殖基本情况:包括养殖模式、养殖水体、养殖类型、养殖规格、养殖面积/体积、养殖周期、苗种投放量、养殖产量、水体交换情况,换水频率、换水比例、换水总量、排水去向等。

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包括饲料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使用量,肥料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渔药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等。

(三)普查污染物种类

种植业:包括以地表径流途径流失的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1~2种农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农药中选择,以下同),或以地下淋溶途径流失的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1~2种农药。

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COD)、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和外排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三、普查技术路线

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普查排污系数测算相关的参数,测算全国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根据我国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区域布局,在综合考虑影响农业源污染物产、排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分区,分区、分类监测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获得不同分区主要类型农业源的产、排污系数。

在此基础上,依据各区在全国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在农业源产排污负荷中所占的比重,遵循分类抽样原则,明确全国各省、市、县农业污染源普查结构、普查规模,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核算农业源污染物产、排数量。普查流程见图1。

四、普查方法

(一)种植业污染源

1、普查分区

在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划、全国作物布局和种植制度区划、全国土壤普查等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影响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的主要因素,本次普查主要依据我国地形和气候特征,将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划分为六大区域。其中,4个区域以平原为主,山地、丘陵比例较少;2个区域以山地、丘陵为主,平原所占比例较低。六大分区如下:

(1)东北半湿润平原区

(省约)

(2)西北干旱半干旱平原区

(省约)

(3)黄淮海半湿润平原区

(省约)

(4)南方湿润平原区

(省约)

(5)北方高原山地区

(省约)

(6)南方山地丘陵区

包括西南、江南和华南山地的秦巴山地、川鄂湘黔丘陵山地、云贵高原、川西高原、浙闽丘陵山地、闽南与南岭山地以南至沿海的粤桂大部、海南岛及云南西双版纳,共计857个县,耕地面积1601万ha。土壤类型包括红壤、紫色土、砖红壤、黄壤、黄棕壤、水稻土等。本区降雨较丰富,肥料、农药用量中等偏高,主要考虑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肥料、农药径流流失。

2、普查报表

(1)普查对象分类

依据地块经营权属的不同,将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分为分散农户和规模化农场两类。其中,分散农户的耕地、园地数量没有限制,农场的耕地、园地数量应在10000亩以上(以下同)。对于耕地面积在10000亩以下的农场按分散农户对待。

(2)普查规模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以乡镇或规模化农场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以地块为基本单元抽样调查。

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所有乡镇和规模化农场均需进行普查,目的在于明确乡镇或农场耕地和园地的数量、类型、坡度、耕作制度、种植方向以及主要种植模式,为实地调查中的地块抽样提供指导。

(3)典型地块实地调查

对于规模化农场,按照每2000~5000亩调查一个典型地块(或棚室),具体抽样数量可根据农场规模、种植制度等因素确定。对于耕地面积在10000亩以下的小型农场按每1000亩耕地抽取一个典型地块开展调查。

分散农户经营是当前我国种植业生产的主要形式。对于分散农户,一般有多个分散地块,可调查符合普查抽样要求、且面积最大或最能代表其种植水平的地块或棚室。考虑到各普查分区的农户经营规模以及污染物排放的空间变异特性等方面的差异,确定本次普查抽样比例为:西北平原区和东北平原区农户抽样比例为1.0%,黄淮海平原区和南方平原区为0.6%,北方高原山地区和南方山地丘陵区为0.8%。

每个典型地块进行基本情况、肥料施用情况和农药施用情况调查。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源

1、普查分区

根据我国行政区划将全国分为六大区域,以规模养殖的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为普查对象,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1)华北区

(省约)

(2)东北区

(省约)

(3)华东区

(省约)

(4)中南区

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海南6省(区),辖633个县(市)。本区规模化养殖水平高,5万头以上的超大规模养猪场占全国的1/3。由于水资源丰富,清粪方式以水冲式为主,部分经过一定处理后排放、回用农田或池塘。

(5)西南区

(省约)

(6)西北区

(省约)

2、普查报表

(1)普查对象分类

依据养殖组织模式的不同,将畜禽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类。规模化养殖场是指饲养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其中:生猪500(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养殖小区是指在统一规划的区域内,由多个养殖业主共同组成、按照统一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管理的养殖方式;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生猪100(出栏)、奶牛20头(存栏)、肉牛50头(出栏)、蛋鸡5000羽(存栏)、肉鸡30000羽(出栏)。

(2)普查规模

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符合上述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均属本次普查范围。普查每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三)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1、普查分区

依据全国行政区划、渔业区划和养殖水体类型分布,将水产养殖业分为内陆淡水养殖区和沿海养殖区两大类,其中内陆淡水养殖分为北部区、中部区、南部区三个区,沿海养殖区分为黄渤海区、东海区和南海区三个区。

(1)北部区

(省约)

(2)中部区

(省约)

(3)南部区

包括云南、贵州、西藏、四川、重庆、广西、广东、海南、福建等九个省(市、区)。本区主要养殖种类有鲢鱼、鳙鱼、鲤鱼、鳊鱼、鲫鱼、罗非鱼、泥鳅、鲶鱼、鳗鲡、鲟鱼、黄鳝、鳜鱼、鲈鱼、河蚌和龟鳖等,养殖方式主要有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和围栏养殖和工厂化养殖。

(4)黄渤海区

(省约)

(5)东海区

(省约)

(6)南海区

包括广东、广西和海南。本区主要养殖种类为石斑鱼、鲷鱼、大黄鱼、海珍品、鲈鱼、美国红鱼、军曹鱼、鰤鱼、虾、蟹和贝,养殖方式主要有网箱养殖、浅海筏式养殖、滩涂养殖、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

2、普查报表

(1)普查对象分类

依据养殖规模和经营权属的不同,将水产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两类。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养殖水面面积在50亩以上(对于工厂化养殖来说,养殖水体体积在3000立方米以上)、并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是指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养殖规模在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

(2)普查规模

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专业户均属本次普查范围。

普查每个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专业户水产养殖基本情况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内容复杂、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农业、环保、统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渔业、畜牧)部门和环保部门要积极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内成立由农业(渔业、畜牧)、环保等部门组成的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而定。

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要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和本规定,尽快制定本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农业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并纳入污染源普查项目总预算,组建普查队伍,确保所辖县(市、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考虑到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不能单纯依靠农业(渔业、畜牧)、环保职能机构,必须发动各级科研院校和社会力量,选择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备选普查员,逐级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成为正式普查人员。

第12篇:明水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明水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目 录 第一章 概 述

1.1明水县自然环境概况

1.2明水县社会环境概况

1.3明水县经济环境概况

第二章 污染源普查工作概况

2.1普查时间安排

2.1.1准备阶段

2.1.2全面普查阶段

2.1.3 总结阶段

2.2 普查对象与范围

2.3 区域建制情况

2.4 普查培训情况

2.4.1 普查指导员培训情况

2.4.2 普查员培训情况

2.4.3 数据录入人员

第三章 污染源普查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3.1普查技术路线图

3.2普查基本名录库的筛分和整理

3.2.1 工业源名录情况(附表1) 3.2.2 生活源名录情况(附表2)

3.3重点源监测工作情况

3.4产排污系数运用情况

3.5物料衡算情况

第四章 清查及普查对象的确定

4.1清查单位及普查对象数量

4.2清查工作的评价

第五章 普查质量保证

5.1 质量保证

5.1.1 清查过程的质量保证

5.1.2 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

5.1.3 入户普查阶段的质量保证

5.1.4普查表填报质量核查

5.1.5 数据录入过程的质量保证

第六章 普查结果与分析

6.1普查对象汇总

6.1.1 工业源普查对象汇总

6.1.2 农业源普查对象汇总 6.1.3 生活源普查对象汇总

6.1.4 流域分布

6.2工业源

6.2.1 工业企业状况 6.2.2 工业用水排水情况

6.2.3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

6.2.4 工业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6.2.4.1工业源废气治理设施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6.2.4.2工业源废气污染物产生量

6.2.4.3工业源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6.2.5 工业源固体废物产生、综合利用、处置、排放(倾倒丢弃)情况。

6.3农业源

6.3.1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普查情况

6.3.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情况

6.3.3 种植业污染物普查情况

6.4生活源

6.4.1 生活源基本情况

6.4.2 生活源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6.4.3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6.4.4生活源一般固废情况

6.4.5 医疗固废情况

第七章 结 论

7.1主要环境问题

7.2 对策和建议

在国家、省、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按照《明水县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水县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组,认真组织了人员培训,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普查人员深入一线全面细致地开展了普查工作,截至2008年12月底,已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技术规范完成了普查阶段的工作,现对各个普查阶段的普查技术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章 概 述

1.1明水县自然环境概况

明水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地处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余脉南端接壤处,东经125o15′-126o30′,北纬47o-47o20′。明水县版图呈长方形,东西长86公里,南北宽31.6公里。幅员面积2313平方公里。全县平均海拔249.2米,地势为东西两侧渐低,中部较高,高低相差136.9米。

明水县水文地质情况比较复杂,由西向东地下水埋藏越来越深,由6米至20米。含水层由东向西越来越厚,由8.8米至11.3米。境内有通肯河一条,平均年径流量50,910万立方米。有较大的自然冲沟14条,其中有4条东流汇入通肯河,其余南经西部流入呼伦贝尔大草原。

明水县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夏季温热多雨;春季降雨少,多大风;秋季降水适中,温凉宜人,霜来早。气象参数:年平均气温2.1摄氏度;极端最高我、气温38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38.1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72mm;年平均最大风速5.4m/s;全年日照2824小时;基本雪压40KN/m;最大冻土深度2m;地震裂度6度。

1.2明水县社会环境概况

明水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隶属于绥化市。全县总人口338.372人。县城距绥化市153公里,距省会哈尔滨市182公里。明水县东隔通肯河与海伦市相望,南邻青冈县,西连呼伦贝尔草原与林甸县为邻,北与拜泉县相连,西北连接依安县。

明水县境内无铁路,公路有202国道(哈黑一级公路)贯穿明水全镜,与明海、明

三、明沈三条二级国路构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因此公路交通比较发达。

明水县也是我省商品粮基地之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4.2亿斤。同时有辽阔的草原,发展畜牧业有良好的自然环境。2007年牧业产值已达8654亿元。工、农、商并举,发展迅速,全县已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亿多元。

坚持城乡共建,以城带乡,促进繁荣,全面发展。农村砖瓦化率达36%。万门程控电话实现了全国联网,达到村村通电话。卫星电视覆盖城乡,可24小时提供服务。城乡经济建设和发展已呈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

1.3明水县经济环境概况

明水县在深化认识县情的基础上,确立“强农、兴工、上牧、活商、富民、富县”的发展方向,突出抢抓机遇、超常发展的主旋律,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的发展战略,使县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11.5亿元,年均递增20.4%,其中第

一、第

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6.2亿元、1.9亿元、3.4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407元,地方财政收入4206万元,年均递增21.7%。

第二章 污染源普查工作概况

2.1普查时间安排

2.1.1准备阶段

明水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是从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末。这一阶段,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李万辉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高阳主任、环保局王振江局长和统计局邵继武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工商局、建设局、农委、财政局、经济和发展改革局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明水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环保局王振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使普查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效率,在环保局克服任务多、人员紧张的困难,从局机关、下属单位里专门抽查人员组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二是开展了普查宣传工作。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我国是第一次,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我县环保局与县委宣传部制订《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使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会、进学校,做到家喻户晓,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编制了普查方案,落实了普查经费。由于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部门多,技术要求高,时间跨度大,我们的环境统计和监测手段还相对落后,在一些方面缺乏有效经验,也缺乏对普查工作的有力支撑,特别是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尚属首次。为此,县普查办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普查工作技术文件,认真研究我县的实际,组织编制了《明水县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四是开展了普查人员的聘请和培训工作,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全新工作,而且业务性强,必须要有一支懂业务的队伍。为此我们聘请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对普查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培训工作。五是全面开展了清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物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绥污普办函[2007]4号)的规定,要在年底完成对普查区域范围内各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信息清查,以确定普查总体样本数,为全面普查的实施提供保障。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对清查对象按照产业类型分别填写,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清查表进行汇总并审核,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准确,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为了顺利启动污染源普查工作打下了基础。

2.1.2全面普查阶段

明水县第一次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是从2008年3月起至2008年12月31日结束。全面普查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过程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2008年3月1日明水县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进入了操作——入户普查登记。全县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各就各位纷纷走进社区、企业、村(屯)、学校、医院等相关普查单位,依法展开了污染源普查登记工作。2008年

3、4月份,经过2个月的核实登记,完成了普查填表工作。2008年5月份开始对普查登记表逐一进行了审核。发现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与此同时我县还专门抽调了10名计算机专业人员作为数据录入员,并进行了培训。这10名录入员利用4台电脑前日夜熬战,顺利完成了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普查数据的上报。经过上级审核验收后,又顺利地完成了复录工作。

2.1.3 总结阶段

明水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总结阶段是从2009年1月开始至2009年7月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进行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二是建立全县污染源数据库;三是编写普查技术报告和普查成果的开发及利用,完成普查工作的总结报告;四是对普查的有关材料进行归档管理,等待国家、省市普查办的检查和验收;五是进行表彰和评比工作。 2.2 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明水县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

一是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之外的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 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二是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麻类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三是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和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镇社区、建制镇为单位 (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2.3 区域建制情况

明水县以明水镇为城镇中心,明水镇有工农社区、育新社区、东风社区、红旗社区、革新社区。明水县建制镇有5个,明水镇、通达镇、崇德镇、兴仁镇、永兴镇。

2.4 普查培训情况

2.4.1 普查指导员培训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选聘了责任心强。工作仔细认真的普查指导员共计划12名。普查指导员参加了黑龙江省普查办和绥化市普查办举办的普查员培训班。通过培训使普查指导员对此项污染普查的意义更加明确,对普查内容填报的说明和技术规范更加了解,对指导普查工作进行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2.4.2 普查员培训情况

为准确及时地开展普查工作,我县普查办公室,从环保局、农委等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抽调21名参与清查工作,并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普查人员培训班,共培训普查人员60人次。普查人员都能够认真学习、反复实践,都达到普查要求水平,顺利通过了考试 ,拿到了普查证件。为入户阶段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4.3 数据录入人员

我县数据录入人员先后参加了黑龙江省污染源普查办和绥化市污染普查办举办的数据录入培训班。认真学习了污染源普查总体情况及数据处理工作,反复实践数据处理软件的安装、使用、升级等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录入普查数据和上报数据等内容。

第三章 污染源普查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3.1普查技术路线图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系数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普查的技术路线,并制定了技术路线图。

3.2普查基本名录库的筛分和整理

对从统计、工商、经贸、环监等部门获取的各类产业活动单位信息进行了筛分和整理,确定了普查基本名录库。

3.2.1 工业源名录情况(附表1)

3.2.2 生活源名录情况(附表2)

3.3重点源监测工作情况

污染源普查监测严格按照《关于下发〈全国污染源普查黑龙江省重点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环办[2007]95号)和《关于污染源普查重点源监测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确定了重点源的监测名单。(附表4)

由于我县环境监测站没有监测能力,所以没有对重点源进行监测。

3.4产排污系数运用情况

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754——2002)中的行业代码和行业名称标准,应用产排污系数法中四同原则,即:在某一行业中产品、原材料、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四种因素的组合。一个“四同组合”(条件)代表生产相同(或类同)产品,使用相同(类同)原材料、采用相同(相近)生产工艺、具有相同(相近)生产规模,确定《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提供的工业行业产排污系数,核算普查对象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污量。适用产排污系数的企业31家。(附表5)

对《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没有涉及的行业,根据生产企业生产采用的主导工艺,原辅材料,类比采用相近行业的产排污系数进行了产生量和排放量的核算。适用类比法的企业3家。(附表6)

3.5物料衡算情况

物料衡算法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衡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变化情况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即:投入物料量和=产出物料量总和=主副产品和回收及综合利用的物质量总和+排污系统外的废物质量(包括可控制与不可控制生产性废物及工艺过程的泄漏等物料流失)。

由于我县工业源数量少,全部在《产排污系数手册》中可查或可用类比法查到了排污系数,核算了生产量和排污量,这样计算的排放量和产生量要比物料衡算法更能够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四章 清查及普查对象的确定

4.1清查单位及普查对象数量

我县自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以来,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积极主动,创造条件,保证了我县污染源普查清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经普查员多方配合,深入基层,全面完成了普查对象的清查摸底工作。据统计表显示,全县清查排污单位共计537家,其中:工业源39家,生活源498家(其中:住宿业69家,餐饮业191家,洗染业7家,理发及美容业99家,洗浴业15家,摄影彩扩业1家,医院7家,独立燃烧104家,城镇生活5家)。 对收回的清查表认真的筛选和整理,确定了普查单位名录。全县普查对象285家,工业源39家(其中:重点源27家,一般源12家),生活源246家(其中:住宿业3家,餐饮业133家,理发及美容业14家,洗浴业3家,摄影彩扩业1家,医院5家,独立燃烧82家,城镇生活5家)。清查单位及普查对象数量见(附表7)。

农业源:清查为5256户(其中:水产养殖业43户、种植业50000户、畜牧业4713户),普查为1340户(其中:水产养殖业40户、种植业500户、畜牧业800户)。清查单位及普查对象数量见(附表3)。

4.2清查工作的评价

由于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涉及大量社会调查工作,社会动员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普查员们攻坚克难,认真总结经验与教训,为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以普查基本名录库为基础,下发了普查表650份,其中工业源:50家,生活源:600家;收回普查表537份,其中工业源:39份,生活源:498份。确定普查表285份,工业源为39份,生活源246份。对上述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收回份数占发放份数的82.6%,确定普查份数占收回份数的53%。

第五章 普查质量保证

5.1 质量保证

5.1.1 清查过程的质量保证

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保证普查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在清查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首先,对清查结果各小组之间互审、审核内容主要有核实污染源分类是否正确,清查指标是否填写完整,有无漏填、缺填;其次,普查指导员复核审核。普查指导员对各小组清查填报表格认真进行审核严格把关,普查指导员对审核的填报表格签字盖章予以确认;三是,县普查办抽专人对复审过的清查表再一次监审;四是市普查办来我县对清查工作进行了抽样调查,合格率达100%。通过以上逐级审核确保了我县污染源工作的质量。

5.1.2 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

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因多种原因未进行监测。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是用产排污系数和类比法。 5.1.3 入户普查阶段的质量保证

“一审”为普查对象(企业)内部审核签字盖章;“二审”为普查员初审,做到每表必审;“三审”为县(区)级普查指导员再审,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填报的情况;“四审”为市级普查指导员按比例抽审;“五审”为市普查为抽查汇审,层层把关,保证了质量。二是采取了县(区)间交叉审核的办法。三是各市县组织了专业人员集中专门审核的方法。

5.1.4普查表填报质量核查

普查表格到位后,我县共分 10 个普查小组。83名普查员按提前划分的普查小组和普查对象逐家发表,一页一页填写和审核。为了保证填报质量和时间:一是坚持谁清查谁负责填报,责任到人的原则。二是分类指导多渠道填报。对工业源采取以集中培训普查对象的填表人员,集中发表填报的方式进行提高了填表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类为大型生活源以普查办统一发放回收普查表方式进行,在普查的同时对清查遗漏的单位当场审核认定,对合格的要进行填报。三是对有思想顾虑的企业讲明普查的意义与作用,使之打消顾虑如实填报。对有抵触情绪的乡镇、村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及农户,积极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联系,让他们带领导普查员上门填报。

5.1.5 数据录入过程的质量保证

进入数据录入阶段,我县确定了10名数据录入员,按照录入人员操作规范,严格进行数据录入工作;在数据录入工作中严格执行数据录入质量控制度;数据完全录入后再通过计算机模块审核,对出现的问题,根据我县企业及一般的普查对象实际情况对计算机审核的信息说明原因,更正普查表重新录入确保普查数据录入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六章 普查结果与分析

6.1普查对象汇总

对普查数据的汇总,普查对象总数为224家,其中工业源为34家,生活源为190家,农业源为1340家。

6.1.1 工业源普查对象汇总

6.1.2 农业源普查对象汇总

农业源普查对象数为1340户,其中种植业为500户、畜禽养殖业为800户、水产养殖业为40户。

6.1.3 生活源普查对象汇总

6.1.4 流域分布

工业源大部分分布在乡镇,生活源主要集中在各乡镇所在地。废水通过城市管网和沟渠排入通肯河。

6.2工业源

6.2.1 工业企业状况

工业源普查企业为34家,其中:祥细调查企业为24家,一般调查企业为10家。

6.2.2 工业用水排水情况

全县工业源用水总量为509.2259万吨,其中城市自来水为3.2774万吨,自备水为343.1485万吨,重复用水为162.8万吨,废水产生量为303.8014万吨。废水排污量为288.7386万吨,其中直接排入环境水体量为288.7386万吨,废水实际处理量为233.92145万吨。

废水中普查污染物种类及产排量汇总情况

工业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为21925.2935吨,氨氮3043.28吨,石油类为0.4吨,生化需氧量为11132.47吨。

工业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为1321.5535吨,氨氮为98.59吨,石油类为0.22吨,生化需氧量为522.32吨。(见附表8)

6.2.3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原煤85921.51吨;柴油:186吨;其它燃料:3000吨标准煤;电力:6772.754万千瓦时。核算成综合能源消费量:72948.501吨标准煤。

6.2.4 工业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6.2.4.1工业源废气治理设施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我县工业锅炉总数为27座,锅炉总额定出力115.85兆瓦,窑炉总数为9座。废气治理设施总数为13套,其中除尘设施为13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投资为666万元,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费用为297.27万元,废气治理设施年耗电量为146.18万千时,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260300立方米时,实际处理废气量为81800.29万立方米,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气量为147411.02万立方米,其中燃烧过程中排放量为137614.8万立方米。

6.2.4.2工业源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其中烟尘产生量为4494.127吨,二氧化硫产生量为704.904吨(其中燃料过程中产生量为704.904吨),氮氧化物产生量为353.751吨(其中燃料过程中产生量为353.751吨),工业粉尘产生量为13.529吨。

6.2.4.3工业源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其中烟尘排放量为796.85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55.154吨(其中燃料过程中放量为655.15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53.751吨(其中燃料过程中排放量为353.751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3.529吨。

6.2.5 工业源固体废物产生、综合利用、处置、排放(倾倒丢弃)情况。

我县工业源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8150.34吨。利用量为18091.62吨,处置量58.72吨,其中:粉煤灰产生量为1810.97吨,利用量为1753.25吨,处置量为57.72吨;炉渣产生量为15235.37吨,利用量为15235.37吨;污泥产生量为450吨,利用量为450吨;其它废物为654吨,利用量为653吨,处置量为1吨.

6.3农业源

6.3.1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普查情况 养殖专业户总数为40户,养殖总面积为23911亩,排入外部水体量为16209729.43立方米,排入农田量为683600立方米,循环使用量为587600立方米,亲本及种苗投放量为30.8985吨,养殖总产量为299.84吨,养殖增产量为268.9415吨,饲料总使用量为218.56吨,药物总使用量为46.25吨,肥料总使用量为38.5吨.

6.3.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情况 见附表10

6.3.3.1 种植业污染物普查情况

普查乡镇总数为12个.耕地总面积为2981228亩,旱地2981228亩,平地(≤5度)面积为2981228亩。

6.3.3.2种植业肥料使用与流失情况

肥料使用情况:种植业使用肥料为15885.28吨,其中五氧化二磷为6012.16吨、氮肥为9873.12吨。

肥料流失情况:

1、地表径流其中:总磷为10.93吨(本年流失量为5.62吨,基础流失量为5.32吨),总氮为163.82吨(本年流失量为19.29吨,基础流失量为144.53吨),氨氮为4.82吨(本年流失量为4.82吨)。

2、地下淋溶其中:总氮为185.89吨(本年流失量为48.55吨,基础流失量为137.34吨),氨氮为21.36吨(本年流失量为5.44吨,基础流失量为15.92吨)。

6.3.3.3种植业农药使用与流失情况表(单位:千克)

6.3.3.4种植业秸秆产生与各种去向情况

秸秆产生量为66.26万吨,其中:田间焚烧量为0.14万吨,还田量为0.81万吨,堆肥量为0.11万吨,饲料为16.8万吨,燃烧量为48.4万吨。

6.4生活源

6.4.1 生活源基本情况

生活源普查对象总数为190家,其中:住宿业为1家,餐饮业为108家,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单位数为15家(其中: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业13家,洗浴业为2家),医院单位数为5家。明水县城镇常住人口为7.092万人。煤炭消费量为7.037万吨,城镇居民生活液化气消费量为0.0743万吨。锅炉总台数为63台,锅炉总额定出力为84兆瓦。

6.4.2 生活源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见附表9 6.4.3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6.4.4生活源一般固废情况

第七章 结 论

7.1主要环境问题

近年来,明水县围绕经济总量的规模扩张,大搞招商引资,大上工业项目构筑起了从食品、医药、纺织等主导的工业经济框架体系。农业大力推行培育特色经济和畜牧经济,工农业经济齐头并进,发展迅速。然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相协调。环保欠帐太多,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水、气、噪声等污染。由于明水县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建设及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加快,随之而来的生活废水污染及冬季取暖期的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现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是大气污染和生活废水污染的问题。

7.2 对策和建议

一是严把环评关。

二是加快推进锅炉改造,实行联网联片工程。解决能源浪费及大气污染问题。

三是2008年拟建城市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处理厂,以解决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污染问题。

四是重视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淘汰劣势的企业、产品和落后工艺。

五是重点依靠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用政策激励企业和自立创新和技术进步。发展环保、节能的新型企业。

六是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增强行政执法能力。

第13篇: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

郑州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河南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豫政办„2007‟66号)精神的要求,为搞好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郑州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郑州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及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市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印普查表,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2008年12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迎接省级进行审核验收等。2008年5月30日前,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郑州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6月20日前,郑州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市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后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发布阶段(2008年7月—2009年7月):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1)2008年7月—2008年11月,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总体报告。2008年7月—2008年12月,郑州市普查机构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总体报告。(2)2009年1月—2009年7月各级普查机构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上而下的验收。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发布普查数据。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省、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按国家、省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建立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聘用机制。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组织对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发布,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市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市政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经委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农业和畜牧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负责农业源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商务部门配合做好商务系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负责提供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的基本信息;市军分区后勤部负责全市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郑州市负责辖区县级及其他普查人员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市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国家、省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市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全市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和郑州市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市及各地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市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技术文件的制订,普查表格印刷、软件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组织、宣传与培训,设备购置,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数据录入、校核,全市数据的汇总、加工与建档,检查、验收,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

各县(市)、区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当地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宣传与培训,设备购置,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数据录入、校核、加工,设备购置、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本方案有效期截至2009年10月。

第14篇: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汇报

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准备阶

段工作汇报

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汇报

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汇报

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84)精神和要求,11月初由市水产局牵头启动了全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水产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以严谨、求实、探索、创新的工作作风,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完成清查任务池塘养殖9709亩,普查对象共计300户,其中水产养殖专业户273户、规模化养殖场7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识到位。通过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污染源普查文件精神,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意义认识深刻,认识到做污染源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现代渔业的行动基础,是实施市委提出的建设生态平安和谐双鸭山宏伟目标的行动基础。水产局党组将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布暑,使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二措施到位。

首先建立键全了水产业污染源普查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水产局为组长、各县水产局局长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

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局,负责对全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各县相继成立了本级水产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其次印发了《双鸭山市水产业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范围和内容、方法和步骤,使普查工作有序不紊展开。

三培训到位。今年一月中旬,组织了全市十五名水产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培训。鉴于水产专业性强,我们要求普查员必须是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了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为下步全面普查提供了技术质量保证。

四宣传到位。按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水产工作特点,根据普查不同阶段确定相应的宣传重点。在前期工作中我们重点是在水产系统上下营造污染源普查工作气氛,人人皆知普查工作重大意义,领导重视,干部知道,

群众支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正式进入全面普查工作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五积极争取资金到位。积极编制预算报告,争取财政支持。分别编制完成了市级和县级水产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专项经费预算报告,资金总额为万元。

存在问题:

一资金不到位给工作开展带来了难度,并涉及到下步入户调查。 二时间紧、工作量大、又水产普查专业性强,使得工作难度加大。

下步工作我们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

2月17日

双鸭山市水产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5篇:某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XX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从国家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通过召开基层乡镇分管农业负责人会议,印发XX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以及农业污染源普查目的意义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的一系列宣传措施,使各乡镇对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基本方法、步骤以及农业污染源普查的意义和作用有了全面了解,从而得到了各级组织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我们的普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近5个月的工作,全面完成了XX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一)完善组织,健全工作机构

为了搞好这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我们结合本地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争得了领导的支持。市里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能源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班子。同时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3-4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该乡镇普查工作。在技术方面,我们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从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抽调7名技术干部专门从事普查工作。并设立了技术组,资料组和数据录入组,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选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

为了搞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方案要求进行。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普查员从各乡镇的农技人员中选聘,首先在每个乡镇确定以往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5~6名,然后通过培训、考试的办法,择优选取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由农业局和畜牧局、水产局主要业务骨干中选聘(共选7人)。

(三)加强培训,积极做好前期技术准备工作

为搞好普查员的培训工作,我们组织全市普查员中抽调了骨干参加了潍坊市农业局组织的培训班,回来后为保证普查培训工作的质量,4月30日,我市利用一天时间,举办了XX市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及培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乡镇分管领导、市、乡普查指导员、数据处理员、普查员等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围绕普查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技术路线、普查对象清查、普查表格填写等内容展开。集中培训结束后,安排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讨论,通过问答的方式,对单个问题逐一做出解释。同时,确定从事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典型农户各两户,由参加培训的普查工作人员一起入户进行实际普查操作示范,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同时,市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深入乡镇,对普查试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效保证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也保证了普查表格的规范填写。

(四)抓好关键环节,确保整个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1、认真搞好清查

在整个普查工作中污染源清查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稍有不慎容易造成错漏。在进行清查时,由于牵涉到农业、畜牧、水产等几个方面的情况,信息的收集和获取有点难度。为了搞好清查,消除广大群众的疑虑,在清查的同时,各乡镇纷纷利用会议、广播等宣传手段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此次普查的认识有所提高,对普查员的清查工作比较配合,从而减小了乡镇的清查工作难度,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我市农业污染源清查工作基本做到了无遗漏、重复等现象发生,全市共有种植业污染源1561家(地块),畜禽养殖业污染源2406家,水产养殖业污染源36家的现状,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2、严格把好入户调查关

调查对象是普查数据的源头,为保证普查结果的真实可靠,入户查询当场登记是关键。在普查过程中,普查员必须做到对所有抽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仔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查对相关资料,当场登记,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调查误差。坚决禁止闭门造车,杜绝凭记忆凭经验主观臆断填写调查表。因此,不管是摸底清查还是正式的入户登记,我们的普查员都坚持做到入户查询,当场登记。为了取得了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他们不怕高温和酷暑,每天从早晨工作到深夜,访问每个普查对象,耐心细致地向他们宣传国家政策,详细认真地询问调查内容,当场登记表格。通过他们辛勤地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普查任务,全市没有一户漏查、重查,没有一户返工复查的。普查工作按照确定的清查对象,采取两名普查员携带清查工作中建立的普查对象名录同时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查看证件资料(土地承包责任书、水产养殖登记证等)、询问户主、查找化肥、农药、饵料等包装袋(瓶)的方式进行,对清查对象施用了某种化肥农药,没有保留包装袋(瓶)的,到附近的庄稼医院、供销部门调查,了解化肥、农药、饵料等的主要成分及含量。但是,有些农户文化程度有限,对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的认识不够,对化肥农药的主要成分及含量没有充分的了解,既是施用了,记得也不清。还有部分化肥农药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商品没有详细的登记,特别是有些农药的包装上没有主要成分标示,主要成分及含量无从查处,无法填报。在普查工作中,我们按照首先入户普查,再填写草表,经过审核提出问题,然后再入户继续调查,填写正式表,经复核后录入、上报,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准确性。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质量,在入户调查阶段,根据在入户调查阶段我们采取了上下联动的办法,市普查办分成两个组下到各个乡镇进行巡回指导和检查,进行了现场指导,使普查员更加准确的把握表格填写,从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农户。

第16篇:红古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

红古区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

工作总结

从兰州市普查办安排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通过召开基层乡镇分管农业负责人会议,印发红古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使各乡镇对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基本方法、步骤以及农业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有了全面了解,从而得到了各级组织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我们的普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近10月的工作,全面完成了红古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自兰州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安排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迅速成立了以主管农业副区长赵承顺任组长,区农牧局局长包文秦、区环保局局长胡建雄任副组长,财政、工商、统计、广电、工商、质监、各乡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红古区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牧局副局长邴耀军担任,办公室内设督导组、普查组、数据录入组、秘书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根据农业部和省普查办有关要求及《兰州市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红古区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工作目标、普查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普查的技术路线和步骤、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的经费以及各个步骤的具体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街道也制定了本乡镇、街道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区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选配人员,强化培训

为了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的要求进行。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从区农牧局业务骨干中选聘专业技术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9人担任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参加了省、市普查办组织的普查指导员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选聘电脑技术操作熟练、责任心强的7人担任数据录入员,并于4月份分别参加了省、2 市普查办组织的普查数据处理的业务知识培训,为数据的准确录入打好了基础。普查员从各乡镇选聘,在每个乡镇确定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农技人员担任普查员,全区共选聘普查员33人。元月27—28日在区委党校举办了由乡镇分管领导、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普查员等共70多人参加的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班,培训班主要围绕普查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技术路线、普查对象清查、普查表格填写等内容展开。集中培训结束后,安排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讨论,通过问答的方式,对每个问题逐一做出解释,经考核合格后所有普查员持证上岗。针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于2月21日和3月18日再次举办了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了普查员的业务知识,增强了普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市普查办大力支持红古普查工作,来红古现场指导工作10余次,提出了具体要求,解决了实际问题。区普查办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街道和村,对普查工作进行详细现场指导,先后20余次到各乡镇、街道指导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效保证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也保证了普查表格的规范填写。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3 为了充分调动全区各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红古发展》、简报、宣传单、标语、条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普查内容、普查方法等,用五个月时间在红古电视台等媒体上长期宣传农业污染源普查。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30余条、横幅21条。同时区普查办、各乡镇、街道下发农业污染源文件16个,简报25期,出黑板报18期。由于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及基层干部和群众采取多种等形式宣传和教育,使此次普查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五)多方筹措,落实经费

本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技术性强,为把这项工作按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我局编制了本区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具体明细:①资料费;②培训费;③差旅费;④设备购置费;⑤总结验收费用;⑥其他不可预计费用等),及时向区政府申报,区政府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纳入了2008年区财政预算,全面落实经费。由于我局积极申请市局和区政府的领导给予支持和帮助,经多方努力,使预算经费得到了落实,从而使资料费和 4 培训费、表格填写及数据录入的硬件设施的准备得到了保证。在污染源财政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局和各乡镇在没有普查经费的情况下垫付资金租用车辆下乡,印发污染源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正常启动了普查工作。目前,省普查办已下拨农业污染源经费5万元,区政府下拨购置污染源设备经费5万元,工作经费3万元。由于资金及时到位,普查所需的设备到位及时,方便了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广大普查员认真搞好此次普查的信心。

(六)突出重点,确保落实

1.认真搞好清查。农业污染源清查的目的是查清各乡镇辖区内全部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各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规模化农场、分散农户、养殖面积≥5亩的池塘养殖或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及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等,确定是否纳入普查对象,形成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在整个普查工作中污染源清查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稍有不慎容易造成错漏。为了搞好清查,消除广大群众的疑虑,在清查的同时,各乡镇纷纷利用会议、广播等宣传手段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此次普查的认识有所提高,从而减小了乡镇的清查工作难度,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使我区农业污染源清查工作做到了无 5 遗漏、无重复等现象发生。我们根据区统计局和各乡镇的统计资料,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走村串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凡是符合普查对象的进行一一登记造册,做到不重复不遗漏,详实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面普查打下坚实的基础。清查工作结束后,通过广泛搜集信息,多方查阅资料,反复学习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资料,积极走访农资经营户,深入农资市场进行技术资料的调查摸底,编制了《红古区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手册》。根据清查结果,全区调查对象279个,其中普查乡镇7个,种植业典型农户185户,农场20个,畜禽养殖户57户,水产养殖户10户。

2.全面普查。为保证普查结果的真实可靠,入户查询当场登记是关键。在普查过程中,普查员对所有抽样农户进行入户调查,仔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查对相关资料,当场登记,最大程度地减少了调查误差。因此,不管是摸底清查还是正式的入户登记,我们的普查员都持证上岗,做到了入户查询,当场登记,高质量地完成了普查任务。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质量,在入户调查阶段,区普查办下到各个乡镇进行巡回指导和检查,进行了现场指导,使普查员更加准确的填写表格,从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普查员按照普查对象名录入户一一调查,主要采取查看证件资料、询问户 6 主了解农药、化肥、饵料使用量,查找化肥、农药、饵料等包装袋(瓶),了解化肥、农药、饵料等的主要成分及含量,然后进行详细的登记。普查指导员按照分组到各个乡镇进行巡回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使普查工作全面、顺利进行。

3.严格把好数据录入关。为了使数据录入工作与国家数据库相匹配,区政府按国家方案要求配置了专门电脑从事数据录入,从而保证了数据录入工作的硬件要求,乡镇的普查表格上交后,经过审核无问题后,共组织7名数据录入员加班加点对普查数据进行录入、比对、审核,开始进行数据录入工作。数据录入员严格按照初录、复录、审核的工作程序进行数据录入,保证了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并于5月29日完成了数据审核、汇总,并及时上报到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和区环保局,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了红古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4.严格执行五级审核制度。为了保障普查质量,根据市普查办的要求,我们严格执行五级审核制度,即:普查对象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审核、抽查审核,形成了五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同时重点审核了数据来源可靠性,数据真实性和数据关系一致性以及表格填写的规范性,确保了红古污染源普查质量。

二、取得的经验

1、区政府领导重视。区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分管农业副区长主抓此项工作,本着节约、高效、统一的原则,农业污染源普查采取集中办公、分类普查、资源设施共享的办法,从区农牧局抽调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设红古区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督导组、普查组、数据录入组、秘书组、后勤保障组五个组。由于领导重视,责任到人,确保了全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2、将农业污染源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区政府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2008年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单位的目标责任管理,年底进行严格考核,做到了有安排、有落实,确保了各单位的人力、物力的配合,保证了普查质量。

3、各乡镇、街道大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对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非常支持,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本乡镇、街道普查办,积极组织普查员深入农户按时普查,圆满完成了今年的普查任务。

三、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圆满完成了普查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区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是第一次搞农 8 业污染源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经验还不足,有待于提高专业知识,积累经验。二是宣传力度有待于加强。由于农民对农业污染源普查认识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提高普查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此会议为契机,借鉴兄弟县区的成功经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严格按照国家下发的《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要求,确实做好数据核查工作。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纠正重报,确保普查质量。二是搞好普查工作的档案整理工作。此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是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普查的所有资料将会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农业环保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将是今后开展污染源管理工作的有力依据。档案的收集要尽可能全面,不能有遗漏,不但要收集上传下达的文件资料,更要注重收集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报表、图片、音像资料等资料。三是做好验收准备。总结分析红古污染源普查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撰写高质量的总结验收报告,顺利通过国家、省、市污普办的验收,为今后留下宝贵的数据资料。四是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普查与常规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主动承担起为全区环保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历史责任。

第17篇:农业污染源普查第一阶段总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通知》(国办[2006]36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内农牧科发[2007]249号)以及《兴安盟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兴农牧字[2008]5号)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旗农村牧区实际,按照《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的总体要求,我旗于1月末,

开始对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实施,起步工作动手早、行动快,宣传及时到位,圆满地完成了农业污染源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组织工作健全,领导高度重视,体现一个“早”字

**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在旗委、政府及盟直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积极行动起来,立足早字,早动手,早行动,工作超前运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工作的主动权,为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把全国首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好,旗农业局局长赵怀宝要求全局把这项工作当作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由旗农业局牵头,成立“科右**第一次农业污染源领导小组”,各乡镇、苏木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普查小组组长由旗农业局主管农业局长和各乡镇主管农业镇长担任,其成员由业务骨干和有工作能力的人员组成。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职责。早在2007年的11月,召开了2次专门会议,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今年2月23日,再次召开了有60余人参加的以会代训培训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和学习了普查工作的内容及目的要求。由于起步工作做得扎实有效、有条不紊,为此次的普查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积极组织培训,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一个“细”字

这项工作是一门新课题,培训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今年1月中旬,我们组织各乡镇苏木主管农业镇长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46人参加了盟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举办的普查技术培训班,之后,进行了会后总动员,聘请盟普查指导员来我旗授课,积极组织各乡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办班培训,有60人次参加了培训。

在宣传中,我们创新工作方法,舍得经费投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1万多元用于宣传工作。

2007年12月份,印制了100余份普查工作指南手册,每名普查员人手一份。手册内容丰富具体,包括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职责、普查方案、报表填报要求、普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要求、普查总户数、抽查户、行政代码一览表等等,手册囊括了这些方面的内容,普查员拿在手里,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该做哪些工作、怎么做,都一目了然,得以应手。从1月23日开始,印发了各种宣传资料,印制宣传单6000余份,利用乡镇大集的契机,在大集上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同时在大集上,播放普查的有关内容,使普查信息覆盖90%以上被调查的农户,做到了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参与普查的11个乡镇都制作了一个巨大的宣传横幅,街面及路牌上也悬挂了宣传标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在全旗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发放了各类普查表格600份。

从2月26日始,全体普查员全部佩戴胸卡上岗工作,体现了工作的规范性和重要性。

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加强了广大农牧民对此次普查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浓厚的宣传和工作氛围,使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全力搞好清查工作,把握一个“准”字

全旗二十个乡镇、苏木普查员,在明确了普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后,积极深入农户进行普查前的调查和摸底工作,最后按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摸清全旗现有耕地256万亩,种植作物主要以玉米、大豆和马铃薯为主,全旗总人口35,659万人口,纯农业总户数73985户,按照0.8%的抽样标准,我旗应抽查农户592户,安排普查指导员、普查员43人参加一线的普查和指导工作。此次调查范围广、涉及全旗农牧区的各个角落,各乡镇抽取各村及农户的样本均衡,所抽地块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四、认真组织前期示范工作,提高表格填写成功率,强化一个“实”字

为了把此次普查工作做好、做细、不出偏差,2月28日,旗农业污染源办公室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科尔沁镇平安村召开了实地模拟普查培训现场会,旗领导小组副组长白玉泉带队,各乡镇办事处普查员30多人参加现场会,大家按照普查程序,选择两个家庭进行入户实地勘察和普查。在两户家庭的典型地块,大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按农户抽样调查表的要求,逐项进行认真填写,同时按照表格要求的填写标准进行反复研究归纳和总结,一切程序都是按照普查的具体要求进行模拟示范。通过此次活动,使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填表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把握,提高了填写各类表格的成功率。大

家通过亲身模拟示范演练,对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有了清晰的思路,熟悉了操作技能,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同时,通过此次现场会,也让参与的被普查户了解到了普查工作的内容,知道了如何配合工作,对此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了良好的作用。

五、积极申请所需资金,仪器设备到位及时,注重一个“快”字

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

、工作繁重、责任重大,为了全面完成此次普查任务,旗财政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投入使用,今年财政审批普查经费41.7万元。

截止目前,已经投入20万元,购置电脑4台(1台手提式电脑,3台台式电脑),数码相机一台,购置计算器等一些普查必需用品25套(份)。一台专用车辆。由于资金到位及时,普查所需的设备到位及时,方便了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广大普查员认真搞好此次普查的信心。

第18篇:南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南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总体要求,为做好我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农业污染物排放底数,切实推进农业污染防治,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农业污染源普查是摸清农业污染底数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做好农业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关系农业环境保护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通过此次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污染类型、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一)全面摸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生活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

(二)建立农业污染源资料档案,完善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监测预警系统,为做好农业污染源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摸清农业污染源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掌握农业污染的动态变化趋势,为合理规划农业生产布局,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倡导环境友好型生产生活方式,从源头控制农业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段资料:2007年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以及三峡库区农村生活四个类污染源。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化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鱼、河蚌、鳖等规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三)普查内容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1)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两大类。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2 (2)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调查内容包括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3)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

(4)秸秆:调查内容包括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畜禽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渔药的生产厂家、品牌、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养殖排水情况。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1~2种农药(如毒死蜱、阿特拉津、氟虫腈、克百威、2-4-D-丁酯、涕灭威、百草枯等,各地可根据作物施药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同); 3 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1~2种农药;地膜残留量。

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总磷、总氮、铜、锌等。

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氨氮、硝态氮、铜、锌。

三、普查方法

(一)种植业污染源

1、普查重点

根据省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地形和气候特征,将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划分为2大区域:一是平原丘陵区。此区土壤类型以水稻土、潮土、灰潮土、黄棕壤为主,河网密布,肥料、农药用量高,主要考虑因地表径流造成的肥料和农药流失,塑料大棚中存在淋溶污染,地膜污染较轻;二是山区。此区土壤类型包括红壤、棕红壤、黄壤、黄棕壤、水稻土等,本区降雨较丰富,肥料、农药用量中等偏高,主要考虑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肥料、农药径流流失。

2、普查报表 (1)实地调查

以农田地块为基本普查单元。依据地块经营对象的不同,将种植业调查分为分散农户。调查对象需填写1张基本信息表、2张地块调查表。对于分散农户,一般有多个分散地块,可调查其中面积最大或最能代表其种植水平的地块或棚室。

4 分散农户经营是当前我县耕地种植的主要类型。考虑到各普查分区在肥料、农药和地膜消耗量、污染强度以及经营规模等方面的差异,确定本次普查抽样比例为为0.8%。

(2)统计报表

除了实地调查外,各镇区还需填报本地基本情况表。分别如下:

镇区:填报镇区种植业基本信息表;

农户填报典型调查表,即典型地块基本信息表、肥料施用情况表、农药施用情况表。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源

1、普查重点

全县以规模养殖的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为普查对象,调查养殖组织模式、动物饲养阶段、清粪方式、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方式等。

2、普查报表 (1)实地调查

依据养殖组织模式的不同,将畜禽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类。

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采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实现安全、高效,连续均衡生产的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合理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的养殖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规模化养殖场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0(出栏)、奶牛≥ 5 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畜禽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建立的有一定规模的较为规范、严格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基地内养殖设施完备,技术规程及措施统一,只养一种畜禽,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标准化养殖。

畜禽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养殖户,本实施方案中规定养殖专业户的存栏或出栏规模如下:生猪≥50(出栏)、奶牛≥5头(存栏)、肉牛≥10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

在以上规定的养殖规模下的所有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全部调查。

(2)统计报表

除了实地调查外,各镇区还需填报本地养殖基本情况表。分别如下:

镇区:填报养殖业基本信息表;

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等三类调查对象填写基本信息表和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表。

(三)水产养殖业污染源

1、普查重点

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化养殖为对象,针对鱼、虾、贝、蟹规模化养殖或养殖专业户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2、普查报表

6 (1)实地调查

规模化养殖场:指养殖水面面积在50亩以上(对于工厂化养殖来说,养殖水体体积在3000立方米以上)、并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指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养殖规模在5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

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专业户均属本次普查范围。

(2)统计报表

除了实地调查外,各镇区还需填报本地基本情况表。分别如下:

镇区:填报镇区水产养殖基本信息表;

每个规模养殖场、水产养殖专业户填写基本信息表和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表。

四、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要贯穿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全过程,要选择责任心强、素质高的普查人员,逐级进行培训,严格执行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

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数据的抄录、手工汇总、资料整理和数据复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监测全过程要严格质量控制,包括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测定、数据汇总等环节,具体措施包括现场考核和添加质控样,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按照《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要严 7 格实行工作质量验收制度,分阶段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资料,验收时不予通过,应由被验收单位重新组织人员进行复核,核实准确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五、组织实施

各镇区要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协调、指导、监督,统筹安排解决所辖地农业污染源普查过程中的事宜。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要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纳入镇区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年度考核。要制定阶段性目标、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要求高,县直相关单位要成立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指导小组,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

各镇区、各县直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县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相互协作。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建立起农业污染源污染普查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布普查分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电话,对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解决,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地运行。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启动:成立领导小组和普查专班,制定《南漳县农 8 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召开南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动员会,开展清查工作,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等调查单位的名录、生产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防止漏报、重报,为普查资料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2008年2月以前)。

2、培训:开展镇区农业污染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包括普查技术规范、普查手册的培训,布置有关工作任务(2008年3月上旬)

(二)全面普查阶段

1、组织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2008年3月下旬-4月)

2、,进行数据上报、录入、审核工作(2008年5月)。

3、数据分级审核、汇总,县普查办组织抽查与验收,建立污染源档案,迎接省市检查验收。(2008年6月)

第19篇:江苏省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方案(讨论稿)

江苏省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方案

(讨论稿)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一、工作依据

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江苏省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江苏省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评比表彰工作细则》等有关对普查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的

通过了解农业污染源普查组织准备及宣传、经费落实、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入户清查摸底、普查表填报、数据审核录入及汇总分析上报、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评价各地普查工作质量及工作效果并逐项进行验收;考察先进候选单位的评选质量,为全面总结和表彰工作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

江苏省农业污染源普查验收小组组织专家组成农业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

四、具体方法和要求

根据《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结果表》对验收单位进行验收考核,验收组对没有通过验收项目,要求各单位及时组织整改。

时间要求:2009年6月完成全省农业普查验收工作,提交验收结果表。

五、工作内容和项目

验收主要从以下几个工作内容着手:

1、组织准备及宣传、培训工作

2、经费落实情况

3、普查监测工作

4、入户清查摸底工作

5、普查表填报及质量审核、上报工作

6、数据录入、汇总及质量审核、上报工作

7、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编写及上报工作

附表: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结果表

附表:

验收组组长签字:日期:

验收意见按照以下评定:优 良 一般差

第20篇: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7〕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保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为指导各地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环境预警应急能力,确保我省环境安全。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范围。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点普查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重污染类别的规模以上企业;(4)广东省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监控的工业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各地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源普查的需要和实际能力,增加重点普查范围。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烟草、中药材)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范围: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2种;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机构职责及部门分工

(一)基本原则。

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职责。

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由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负责拟订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并按规定发布普查相关信息。

(三)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如下: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新闻发布会相关工作。

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部门提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名单,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厂)普查,参与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信息产业部门配合做好通信基站等电磁辐射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协调海洋渔业和环保部门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

卫生部门提供本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配合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广电部门配合做好广播、电视发射设施的污染普查工作。

统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

省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省普查任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粤府〔2006〕128号)的要求,成立本地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可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确保圆满完成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科学编制方案。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要求,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及时报送省普查办备案。

2.加强监测。

为了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省普查办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小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各地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测,解决监测技术难题。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监测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上一级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

各地要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抓紧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4.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省普查办负责对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普查办负责对本级、乡镇普查员及普查对象的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各级普查办要根据统计、工商等部门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5.加强数据审核。

省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对于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地区,省普查办要责令该地区重新调查。各地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验收。

省普查办要制订污染源普查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各地完成普查工作后,要按要求向上一级普查办申请验收。由省普查办对各地级以上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各地级以上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对所辖县(市、区)的普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我省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省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级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五、时间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我省试点市为珠海市,试点的普查工作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普查工作由省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2007年9月底前)。

各地要在2007年9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方案(2007年10月底前)。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方案,并在2007年10月底前报省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2007年12月底前)。

各地要按要求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2007年9月开始)。

各地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2007年12月底前)。

各级卫生、税务、统计、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在2007年10月底前向本级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该普查办在2007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配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2007年12月底前)。

各地要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普查员。省普查办要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对各地普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各级普查办要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培训。

(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7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2008年1月-3月)。

各地可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县(市、区)污染源数据库(2008年3月-4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地级以上市污染源数据库(2008年4月-5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依时完成本地区的普查验收工作,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

4.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2008年5月-7月)。

各地级以上市要在2008年5月底前汇总向省普查办报送污染源普查数据。省普查办要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在2008年7月底前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及时上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

(三)总结发布阶段(2008年8月-2009年7月)。

1.省普查办对各地级以上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2008年8月-12月)。

2.进一步修正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2008年8月-12月)。

3.完成全省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2008年10月-12月)。

4.编制普查成果开发课题目录(2009年1月-3月)。

5.开发利用普查成果(2009年1月-7月)。

6.接受国家的普查验收(2009年1月-7月)。

六、普查数据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对于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普查结果。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05日 实施日期:2007年09月05日 (地方法规)

《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doc》
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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