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学院

2022-06-04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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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10年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需要,特制定2010年公开招聘人才工作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学院坐落在哈尔滨松花江畔大学城内,是一所花园式校园。校园总占地面积2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77万平方米,在校生七千余人。学院图书馆藏书56万册。有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9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11个校外实训基地。2009年鱼类养殖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学院设有生物制药系、食品生物系、畜牧兽医系、农学系、水产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资源环境系共8个系和基础部、体育部。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7人,其中专任教师299人,教授21人,副教授98人,“双师素质”教师186人。有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委级、院级学术带头人35名。

2009年,学院的一次就业率为87.68%,排在全省44所高职高专院校的第7名,学院被授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学校”、“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8年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单位、第十八届省科普之冬活动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校园绿化先进单位、黑龙江省物业管理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基本建设先进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品学兼优,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其他岗位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位。

5、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特制定如下考核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及报名要求

招聘方案分别在省人事信息网、校园网及报刊上发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投递应聘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不足比例时岗位指标空置。

2、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如:在校学习成绩、学历、学位、学术水平、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3、考核程序

(1)笔试

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必要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根据分数高低,按入围者与有效岗位数不低于3:1比例选取笔试合格者进入业务能力测试考核。

(2)业务能力测试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根据学院安排的内容进行试讲,其他岗位人员根据业务特点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3)面试

分为初级面试与终级面试。主要通过问答方式对应聘者的思想道德、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初级面试时,根据招聘考核小组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由评委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可进入终级面试。

终级面试由院长主持,根据考核情况由评委表决,在公布的有效岗位数量范围内对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应聘者可定为最终拟聘用人员,当场宣布结果。

4、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将初步聘用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5、现实表现鉴定和进行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到其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现实表现考核后,到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现实表现良好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省农委批准。

6、公示

学院在省人事信息网和校园网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院长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7、聘用

如受聘人员已被其它单位聘用,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调动的书面意见,否则不予以办理接收手续。

凡应聘者,必须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学院有权不予录取,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8、见习期(试用期)制度

学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度,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工作方案解释权归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五、投递简历时间

2010年3月15日——2010年12月31日

六、招聘考核时间

学院人事处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在收到应聘人员求职简历十天内予以回复是否入围,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待考核时间确定后,通过电话或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七、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或邮递投递简历。

投递简历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各学历层次学习成绩单、各种奖励证书及相关专业职称和业绩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需张贴本人照片一张。不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时代大街2号

公路大桥河洲街213路生物科技专线(学院行政楼406室)

E-mail:swzp0723@126.com

邮编: 150025

联系电话:0451-56860723(李老师)56860015(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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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简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现有在校生8600人。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系当时牡丹江市唯一本科建制的高等学府。建校以来,先后被农业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授予A等一级学校、教育改革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绿色学校、省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05年

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评为中国一流高职院校。享有“管理人才的摇篮、科技专家的沃土”之美誉。

优美的校园环境

学院坐落在蕴涵着镜泊湖神韵的国际旅游名城--牡丹江市。占地面积19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在灵山秀水间,教学区、生活区、实验实训区错落有致,一组组设计新颖的现代建筑与清纯自然的园林风光巧妙结合,既有整体的美感,又体现了人文精神的风韵。校园内草坪如茵,松柏成行,湖水荡漾,鸟语花香,被教育专家评价为“最适合学生读书的地方”。

先进的管理模式

学院于xx年通过了ISo9000教育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国际标准的双认证工作,与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接轨。现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员单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省振兴老工业基地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省制药

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省农村信息人才培训基地、数控机电行业人才培训基地、牡丹江传媒集团影视动画制作公司产品研发生产与人才培养基地……05年被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评为黑龙江满意放心名优学校,现已进入全国高校600强行列。

完善的教学设施

学院固定资产2亿元,教学设备精良。1000多台计算机,全部并入校园;无线电调频广播系统、络化闭路电视教学系统、电信宽带高速接入系统、多媒体投影语音系统等先进教学设施一应俱全;万平方米的教学主楼和万平方米的图书馆雄伟壮观,在建的2万平方米的实训大楼年底将竣工使用,其内部设施设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都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水平;建有各级各类实验室86个,体育设施齐备,还可开展冰雪运动和登山越野活动。

强大的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教师547人,副教授以上

高级职称教师145人,省级学术带头人26人,中级职称教师152人,“双师型”教师116人,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教师22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78人。学院经常在社会上聘请著名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确保最先进的知识和技能及时传授给学生。近年来,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600余篇,主编主审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00多部,主持和完成省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60余项,获省市级科研成果奖20余项,培育作物新品种2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

众多的专业面向

学院下设经济贸易学院、财务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社会人文学院、基础部、培训部等八院二部,设有农、工、文、管各类应用性短缺热门专业53个,针对性强,讲求实用,就业前景广阔,深受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青睐。

雄厚的实训条件

学院拥有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实力雄厚的产业化校内实训基地。校办药厂具有5大系列35个品种的药品生产能力;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畜牧兽医实训中心、数控机电实训中心、信息工程实训中心、财务管理实训中心、经济贸易实训中心、社会人文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训基地实力雄厚,还与周边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50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所有这些都为“零适应期”教学创造了优越条件。

多彩的校园文化

学院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建有英语协会、文学社、摄影协会、舞蹈协会等十几个学生社团,经常举办公关礼仪、应聘技能等知识讲座,定期开展业余党校、演讲赛、辩论会、技能操作、大学生艺术节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等实践活动。05年7月,我院参加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优秀组织奖,是我省唯一一所高职院校获奖单位,我院舞蹈《东方红》获省级一等

奖、国家三等奖,并到人民大会堂参加汇报演出。

一流的后勤服务

学院建立了餐饮、超市、储蓄等全方位的学习生活服务设施,足不出校园即可享受超值的服务;学生公寓内配有电话、衣柜、电脑桌与宽带线;省级标准化的食堂全部采用微机管理,饭菜花样繁多,质优价廉。卫生所与地方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了一整套卫生保健、疾病防治、快速应急机制等医防体系,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完善的生活服务使学生在一个充满温馨和谐安全的人文生态环境中度过大学生涯。

广阔的发展空间

学院还设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可鉴定颁发各种职业技术资格证书180多种,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者达98以上,部分学生毕业时能拿到5-6个职业资格证书,大大增强了学生求职择业的竞争能力。学院还设有培训部,学生在读专

科的同时,还可通过成人高考或参加自考兼读本科,为提高学历层次,拓宽专业领域提供了良好的空间。还可提供出国留学的机会。

实用的育人工程

学院突出“以人为本、特色兴校、德育为先、技能立业”的办学理念,通过深入开展“艰苦奋斗”“扶贫助困”“保护环境”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质朴严谨、明德正行、乐学善思、求新务实”的优良校风。专业教学以理论够用,实践为主,操作技能为重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06年到蒙牛、伊利乳业从事食品加工的毕业生,实习期间每月收入就达到1300元;在河北华润医业有限公司实习的营销专业的学生,有的已被确定为区域经理,月薪达3000多元。在农经学院,所有的学生只要能严格遵守学院育人规则,都将受到系统的职业素质教育,在迈出校门的时候,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岗位,凭本领潇洒就业,靠手艺稳拿薪酬。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现已与桂林阳朔山水旅游公司、深圳潮江春集团、北京凤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利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思物流、北京华博旅游中心、上海绿色世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四海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友博药业、沈阳盛达隆医药公司、统将电子有限公司、则武香港集团等百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的用人协议,形成了稳定可靠的就业络,毕业时可以有三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任其选择,确保毕业生有100的就业机会。多年来,我院学生一直以质朴诚信、技能突出而供不应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年来我校预订毕业生。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以“诚信、勤垦、敬业、创新”为校训,坚持“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五育人方针,现已形成了仿真模拟教学,双元制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化,校企一体,产学研紧密结合,

教科农工贸全面发展,与就业准入制度接轨,毕业生就业率高等特色和优势,成为省内外瞩目的职业学院,为有志青年提供了一个保障就业并充分发展自我的良好空间。尤其对于江南学子,同时还可感受“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诱人意境,欲在大学期间还能圆上冰雪梦,牡丹江的林海雪原当是最佳选择! 热烈欢

高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高校代码:12910 所在省市:黑龙江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453-6402306 学校传真:0453-6402306 学校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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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简介(国家级示范专业)

作者:招生就业处 点击数:938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8日

专业优势:

国家示范性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被誉为全国高职同类专业课程改革的示范,荣获省高教成果

一、二等奖,拥有以机器人、FESTO柔性生产线为代表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教、学、做”一体化实训室,以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师资保障,牵手国内、外大型名企,就业稳定质优。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识绘图、材料选用及自控等基本知识,机械加工、系统控制、设备维修等技能和工艺编制及机电设备使用、维护、维修等职业能力,面向名企从事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及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现代工程制图与识图训练,电工电子技术及应用,机械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模块,电机拖动维修模块,机床电气控制,机电设备故障诊断与维修。

就业岗位(现状)及前景:

主要就业岗位:机电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岗位;自动化生产线调试与维护;数控设备操作及编程;机电产品、设备的营销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毕业生就业率为97.98%。应届生薪金待遇约为1500—2500元∕月,3年后约为3500—6000元∕月。

技能证书:

车、铣、钳、数控车、数控铣、维修电工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CAD等级证书、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证书、现代控制技术技师证书等。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简介(2+1.5中韩联合培养)

作者:招生就业处 点击数:406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8日

专业优势:

中韩名校强强联合,依托国家示范性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打造国际合作办学品牌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识绘图、材料选用及自控等基本知识,机械加工、系统控制、设备维修等知识技能和工艺编制及机电设备使用、维护、维修职业能力,面向国内韩资及中韩合资的名企从事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机器人编程与操作及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毕业后获得本专业的大专学历,韩国京畿科学技术大学大专学历。

专业主干课:

机床电气控制、PLC技术及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诊断维护维修、机器人工学、人形机器人、电工技能训练、机电一体化模块、自动控制实习、韩国自动化控制企业实务、韩国机电维修企业实务。

就业岗位(现状)及前景:

按规定修满该专业课程的学时及学分可推荐到韩国或国内韩资企业工作。从事机电一体化产品的运行、调试、维护与管理工作,设备的制造、装配与调试工作,机电产品设计与开发、企业与车间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主要就业岗位: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维修岗位。其他就业岗位:工业自动化控制装置使用岗位;机器人编程与操作岗位。

技能证书:

车、铣、钳、数控车、数控铣、维修电工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CAD等级证书、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证书、现代控制技术技师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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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黑龙江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三年

【学校概况】黑龙江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从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学校始建于1948年,是省内同类院校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具有显著发展优势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0多万优秀毕业生。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全国就业50强院校、黄炎培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教育百强院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7年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与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4、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投档依据,在专业录取上不享受加分。

5、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身高(cm)-105]KG±10%,女生身高163cm~175cm,体重=[身高(cm)-110]KG±10%,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6、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7、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招生计划及学费】

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毕业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学校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第一校区) 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第二校区) 【咨询电话】

0451—8750126

2、5318069

4、8750126

3、866816

37、8667428

7、8750127

2、531801

23、86682201 【学校网址】http://www.daodoc.com/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推荐第5篇:关于黑龙江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

关于黑龙江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迎评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黑龙江职业学院才人培养工作评估迎评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迎评阶段工作方案

黑龙江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9日

- 1 服务工作;负责评估期间校园网络畅通和主要活动区域无线网络覆盖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和保障其他工作组工作。

2.会务与服务组 组 长:李贵林

副组长:尚久悦 付万杰

成 员:刘志坚 赵志宽 苏存欣 邹春雷 高之波

吕洪峰 何蕴峥 赵 卓 王 实 曲 硕 职 责:完成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会议的安排,负责安排会议室、确定会议程序、布置会场及相关准备工作;负责评估相关事宜的通知,专家讲座和讲话录音整理;负责评估汇报会材料的起草和PPT的制作;负责会议讲话和发言的起草工作。做好专家在校内就餐准备和接待工作。

3.联络组 组 长:刘公远 副组长:王晓典

成 员:祝伯红 田文君 王晨宇 邢 颖 赵 威

张东娜 朱 晗 李庆苏 初 蕾 季 霏

赵宇迪

职 责:做好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的联络工作,负责安排和培训联络员,保证与专家一对一做好服务工作;负责专家与学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工作;负责协调专家进校考察期间各项工作的时间、地点、人员及安排工作。

4.材料组

组 长:王明海

- 3 查工作;负责教师座谈会的培训和准备工作。

7.学生工作组 组 长:张玉山 副组长:孙革新

成 员:陆广发 邢常伟 赵 岩 董庆波 张雨薇 杨东辉 吴 涛 邹昱音

职 责:负责做好学生评估培训工作;负责评估期间的学生“四率”的检查工作;负责评估期间学生组织和文明礼貌工作。

8.安全保卫与环境卫生组 组 长:郑福贵

副组长:周万举 王义刚

成 员:孙国文 金忠庆 廉清华 娄玉辉 王 磊

于景波 蔡 博

职 责:负责专家进校评估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评估期间专家活动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评估期间全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与整治工作,保持各类设施的完整美观。

9.第二校区工作组 组 长:刘公远

副组长:南文杰 刘 莉 孙福忠 石明杰 成 员: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

职 责:根据工作方案制定第二校区实施方案,负责第二校区专家现场考察实训条件的准备工作;负责第二校区专业剖析、说(听)课工作;负责第二校区评估宣传动员、教职工培训等工

- 5 部门在评估期间必须服从评估工作的统一调配。

(二)启动评估工作问题报送制度。各工作组在工作出现协调沟通、人员调配、物质保障以及工作真空区域等问题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到评估办,由评估办协调解决;5月份开始启动每日早会制度,由评估办组织每天上午8点30分在900会议室召开评估工作早会,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三)5月6日起恢复教师坐班制,人事处做好各部门到岗情况检查;专家组进校期间,学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手机开机,保证通信畅通。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评估办工作人员要在校值班;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二级学院书记和院长值班至22点。

(四)各部门要统一组织本部门全体职工学习《评估手册》,理解和掌握学院的基本情况、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目标,评估体系内涵以及评估工作程序和内容。

(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就本部门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工作思路、服务教学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写出书面汇报提纲,以备专家深度访谈;各分院(部)负责人要就本部门的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思路及专业特色建设等方面进行充分准备,并写出书面汇报提纲,以备专家深度访谈。

(六)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了解本专业的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状况,并就个人对教学改革及专业特色建设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准备,并写出书面汇报提纲,

- 7

推荐第6篇: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工作要点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2015年学院党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省教育厅、省民委(宗教局)年度工作要点,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省部共建为契机,不断提升学院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和影响;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释放综合育人价值;以提高办学效益为重点,不断增加学院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更好更快更大发展贡献力量。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认真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提升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水平。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课题研究,组织举办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2.继续深化和巩固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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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教职工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各项工作秩序,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为教职工评职、晋级、选优和津贴发放提供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特重新修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各类假期的规定及请假期间待遇

1、事假

教职工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可请事假。请事假时,无特殊情况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来不及亲自请假时,可委托他人办理。请事假必须填写统一的请假条。按教职工管理权限报领导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事假一般为一周以内。事假一月以内工资照发,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的,年终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学年的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2、病假

教职工因伤病不能正常工作,可请病假。病假在三天以内,由学院卫生所出据病休证明;三天以上须持有医疗保险的指定医院诊断书(急诊可提交其他医院诊断书),经院卫生所审查盖章,按权限批准后方可休息治疗。

根据国发[1982]52号和黑人办字[1998]131号文件规定,病假两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者,从第三个月起对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对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减少工资基数为职等工资、职等津贴、10%工资。

3、婚假

根据文件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准假3天。

根据2002年《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15天,假期工资照发。

4、产假

根据1988年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产,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2002年《黑龙江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依法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延长到半年,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5至10天,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期满,因病需要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处理。

5、丧假

根据[1980]劳总薪字29号和[1980]财企字41文件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去逝时,需由本人料理丧事的,可以准假3天(如果路途较远,另给予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车船费由职工自理。

6、探亲假

凡工龄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的,可享受探亲假。

两地生活的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期间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职等工资、职等津贴、10%工资三项之和)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凡符合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职工,都安排到寒暑假期间内,但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否则不予报销探亲费。

凡休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者,按所休假天数扣发岗位津贴和误餐费。

二、考勤办法

1、学校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2、各院、处、室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要选派一名敢于坚持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做兼职考勤员,负责统计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于月后3日内将本部门出勤情况报送人事处,作为发放工资及岗位津贴的依据。

3、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支持考勤员的工作,对本部门同志要经常进行遵守工作纪律的教育,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同时要监督检查考勤员的工作。

4、各部门的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地做好考勤工作。对本部门职工的出勤情况要实事求是的逐日记载,如有失职行为,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考勤员要给予批评,酌情扣发岗位津贴。

5、各部门的考勤记录,由考勤员根据每人出勤情况如实登记,对未到人员,考勤员应写明未到原因:凡请假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及时通知考勤员,没有接到通知,考勤员有权按无故缺勤处理,对外出办事(公出)人员也要有考勤记录。

6、职工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工一天,并取消该人当年评选各类先进个人的资格。

7、教职工请病、事假时间累计计算。累计8小时视为一天。

8、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未到岗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9、学院召开的学习、会议、各类大型活动、公益劳动等由各部门负责考勤,无故缺席者按当日缺勤处理。各单位此后将出勤情况报召集单位审定后送人事处备案。

10、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人员,由本处室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人事处审查核定后报院领导批准执行。

三、考勤检查

1、学院成立由人事处、教务处、院办、党办组成的考勤检查小组,对各部门及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考勤小组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2) 是否有不请假现象;

(3) 是否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4) 工作时间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 各部门领导和考勤员是否对考勤工作认真负责。

3、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规定

(1)迟到、早退每月一次扣发岗位津贴20元、二次扣发50元、三次停发当月出勤津贴,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干私活、无故乱串处室、网络聊天等现象,如有违纪者每次每人扣发50元岗位津贴,同时扣发所在活动场所主管处室领导岗位津贴100-200元。

(3)工作出现漏岗者,每次扣发50元,并追究责任。

(4)旷工一天扣发相应工资及全月岗位津贴。

(5)发现有不请假现象和不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的单位,扣发该单位领导岗位津贴(按每一人次20-50元)。

(6)对不按要求时间报送《 月份出勤情况统计表》单位,缓发该单位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并根据情况对该单位的领导及考勤员扣发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

4、各部门考勤所扣岗位津贴归本部门使用,学院考勤小组检查所扣岗位津贴上缴学院。

5、各部门人员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学院对于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好的部门和考勤员,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1、凡请各种假均应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

2、事假在3天以内者,由各部门领导批准;4—7天以内者,由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7天以上者,须上报学院领导审批。

3、教师请假涉及课程的应经教务处同意,并妥善处理后,方可准假。

4、病假3天以内,由所在单位领导批准,4天至7天的病假报人事处批准,7天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5、各部门领导请假一天以上或公出,应由主管领导批准。

6、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同意执行后,须报人事处审批并备案。

7、各种假应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因急事、急病等特殊情况事先不能请假者,可委托他人办理或凭有关证明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需由学院领导批准的,均报人事处呈办。

五、其它

1、各类假期遇寒暑假、公休日、法定假日均不顺延。

2、外出学习、面授、公差、进修,均应在考勤表上注明,请假条须附在考勤表上报人事处。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006年10月15日

推荐第8篇: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文案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原佳木斯三江美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归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领导的一所集造型艺术、设计艺术、雕塑艺术、建筑艺术、影视艺术、动画艺术、美术理论研究和计算机网络为一体的综合性美术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独立美术学院。三江美院经过24年的办学实践,为国家培养输送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荣获“全国高校先进单位”称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数十次报道学院先进事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比利时、日本、美国等教育代表团多次来学院参观访问,洽谈合作,学院已进入国际高等美术教育交流行列。

学院占地24.5万平方米,拥有教学、行政等用房22栋,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33万元。拥有固定实习实训基地16个。有藏书室4个、标准电子阅览室1个,普通阅览室8个。学院有专职教职工总数231人,有各类在校生2380人,成为在全国创办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特色鲜明、信誉较高的美术高等学校。

学院分两个学区。第一学区位于佳木斯市西郊,依山傍水,鸟语花香,自然环境优美。第二学区设在首都北京的昌平区,是一所集学习、实习、实训于一体的规范办学场所。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实习实训任务的同时,重点协调三江美院与国内外美术界、艺术设计界的专家、学者进行教育教学合作、学术交流及安置毕业生就业等项活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专职教师7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27人,讲师和工艺美术师32人,“双师型”占教师比例的65.8%。为充实教学实力,学院聘请了142名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学院长期兼职教师。中青年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主体和教学科研的生力军。

学院党、政、工、团组织健全,坚持依法办学,以德治校,科研兴教,育人为本,已形成了行政、教育、教学、后勤等一整套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实现了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管理。注重加强对教学质量工作检查的力度,重视教风和学风建设。

学院积极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工作卓有成效,荣获区、市两级文明单位称号。

学院立足佳木斯,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为地方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全方位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地方美术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基地、信息交流基地和继续教育基地,使学院成为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水平的高等美术职业学院。

你可知道那件事

推荐第9篇: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评估整改方案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方案

2010年12月20日—22日,以张金学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行9人,对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进行了为期3天的人才培养工作现场考察评估。

专家组经过认真评估,在对学院各方面所取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为学院查找出了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专家组对学院目前面临的特殊困难给予了充分理解,并为学院下一步整改提高给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下一步整改提高指明了方向。

专家组离校后,结合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学院进行了认真反思和研讨,并分层次进行了学习和讨论,邀请部分高校专家来院讲学和指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到高水平院校进行调研和学习。在大学习、大研讨、大调研之后,学院就进一步整改提高制定了如下方案。

一、加快推进新校区建设,为学院内涵建设的提升和跨越式发展提供硬件保障和载体

(一)建设目标

到2011年末,如期建成占地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的新校园,并投入使用。

(二)建设内容

建设完成教学综合楼、图书馆、艺术中心、办公楼、动物科学与医学楼、体育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体育场及篮排网球

1场、食堂、学生公寓、留学生公寓、食品实训中心等建筑,建设完成道路、管网等等综合配套措施。

(三)预期效果

实现当年建设、当年完工、当年投入使用。预计2011年10月份实现新校区的整体搬迁,新校园满足大学的整体作用。

(四)保障措施

1、组建专门的基建班子。成立领导小组和前线指挥部,成立资金筹措组、综合组、外联组、工程组、监审组等机构,抽调学院各方面人员来全力进行新校区建设。

2、聘请专业人员加盟。鉴于学院没有基建专家,拟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做新校区建设总工程师,从专业角度对整个建设工作进行谋划和把关。

3、根据工程量和建设周期,准备将整个新校区建设工程分10个标段发包,以期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建设任务。

4、进行资金筹措。一是尽快完成老校区搬迁补偿款的落实,已经与哈尔滨市城投公司初步达成老校区搬迁补偿款为2.83亿元。二是争取省政府专项支持9900万元;三是学院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自筹5000万元。

5、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从支持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角度,积极争取省政府、哈尔滨市政府、经开区(平房区)的大力支持,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和工程收尾阶段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二、规范和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运行和评价体系建设,使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建设目标

1、建立规范的教学质量管理、运行体系。

2、建立规范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建设内容

1、建立健全规范的教学质量管理、运行制度,明确教学管理运行的责任主体、管理运行程序、目标要求和相关内容。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3、制定教学督导等一系列相关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三)预期效果

学院教学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备,能够促进教学改革的提升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四)保障措施

1、认真学习并吃透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办学。

2、规范和加强教务处工作职责,增加教务处工作人员,将教学质量管理抓好抓实。

3、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体系,设立院级教学督导室。

4、聘请校外退休资深督导专家来院,做专职教学督导员。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努力培育办学特色

(一)建设目标

1、在成功创办“校研企”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后,积极

探索其他类型的办学模式。

2、建设省级重点专业、国家级重点专业和省级精品课。

3、加强具有民族特色重点专业的建设力度。

(二)建设内容

1、在经管系、中文系、艺术系、动物科学与医学系等等相关专业校企合作中,探索新的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办学模式。

2、建设完成以以上专业为重点的省级重点专业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

3、拓宽专业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亟需人才的需求情况,增设相关专业

4、加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力度,开办相关专业

(三)预期效果

通过教学改革,达到专业群结构合理,课程精良适用,与市场结合紧密,民族特色鲜明的效果,并用3-5年时间,达到省内一流高职的办学水平。

(四)保障措施

1、改革不适应高等教育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体系。

2、建立企业、行业和校内教师实质性参与的专业建设和教材开发指导委员会,对原有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进行改革。

3、引进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为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建设目标

建设专家型管理高效的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双师型高素质师资队伍。

(二)建设内容

建设结构合理、素质较高且相对稳定的专任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重点加强教学团队的建设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

(三)预期效果

通过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队伍,来完成学院教学改革的整体实施,完善教学质量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使人才培养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保障措施

1、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定岗定编,明确管理岗位和教学岗位的相关职责和岗位要求。

2、调整教学相关岗位的设置,配齐配强相关人员。

3、引进一批年轻化、专业化、双师型的师资人员。

4、培养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增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5、改革用人机制,在某些专业试行专业双带头人制。

6、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有计划地输送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到高水平院校和企业学习和培训。

以上为学院整改提高的行动方案,在具体实施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为完善的调整和改进。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推荐第10篇:黑龙江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版]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黑农委联发〔2011〕63号

文件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1年 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财政局、畜牧兽医局,黑龙江保监局:

现将《黑龙江省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黑龙江省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2011年种植业、奶牛保险计划分配表

1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 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政策性 农业 保险 方案 通知

抄送: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

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印发

2 黑龙江省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保险保障水平,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确保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顺利实施,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优质保险保障。

二、基本原则

农业保险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职责明晰”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原则。省内各级政府及其农委、财政、畜牧、保险业监管等职能部门,通过财政保费补贴和其它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机结合,对农业保险进行整体调控,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发挥财政政策综合效应,引导和鼓励农户、养殖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积极推动保险业务的开展,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市场运作原则。政府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农业保险业务应以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合理规划保险业务量,注重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自主自愿原则。农户、养殖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财政等参与农业保险的各方,应根据自身意愿、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自主自愿地选择参保与否及参加的险种和规模。

(四)协同推进原则。参与农业保险的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方,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协作配合,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五)职责明晰原则。参与农业保险的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方,要明晰各自职责,做到合理区分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范围,坚持“事权与财权方向分离”的原则。农业、畜牧部门要做好农业政策的研究指导和保险计划的安排落实工作,并在目前保险经办机构经营网点和业务力量不完备的情况下,协助保险经办机构推进农业保险的保单签订、查勘定损和理赔纠纷处理等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保费补贴政策的研究和指导,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和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农业保险相关费用的管理规定,并对保险计划的安排提出承担补贴能力方面的 4 意见;保险监管部门要对保险业务开展状况和经办机构执业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政府各部门参与保险工作的合规性提出意见。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保险条款和补贴政策的要求,结合业务实际,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落实全省农业保险各项基础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以“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平台,共同推进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政策协调、问题和纠纷解决等项事宜。

三、工作内容

(一)保费补贴品种

1、种植业。确定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四种农作物作为本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同时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县(市、区)自行探索开展其他经济作物和森林保险试点工作。

2、养殖业。确定能繁母猪和奶牛为年度保费补贴品种。

(二)保险责任

1、种植业。政府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冻灾(霜冻及障碍性低温冷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等对投保农作物的损失。

2、养殖业。

(1)能繁母猪8月龄(含)以上4周岁(不含)以下保险责任为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死亡或发 5 生口蹄疫等一类动物传染病政府强制捕杀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重大疾病包括: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病、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篮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风、龙卷风、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

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2)奶牛18月龄至8周岁之间的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内由于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保险奶牛死亡或发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等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捕杀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重大疾病包括: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食道梗塞、瘤胃积食、瓣胃阻塞、创伤性网胃腹膜炎、创伤性心包炎、胃肠炎、支气管肺炎、难产、生产瘫痪、产后败血症。

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龙卷风、台风、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

6 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及淹溺、野兽伤害、互斗等。

(三)责任免除

1、种植业。下列七种原因造成的损失,本保险不负责赔偿:国家征用或集体、个人占用耕地;行洪、蓄洪;投保人及其他人员故意毁坏或经营管理不善;畜禽啃食、野生动物损毁、动力机械碾压、盗窃;农药残留,施肥、用药不当;返青期前形成的损失或成熟以后形成的损失;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2、养殖业。下列三种原因造成能繁母猪和奶牛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饲养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他人的恶意破坏行为;在观察期内患重大疾病及正常淘汰宰杀;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四)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种植业。补贴险种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以确保农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四种农作物保费均价每亩按15元计算。保险金额分别为玉米145元/亩、水稻200元/亩、大豆120元/亩、小麦125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玉米10.35%、水稻7.5%、大豆12.52%、小麦11.97%。

2、养殖业。

(1)能繁母猪每头保险费为60元,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费率为6%。

(2)奶牛根据品种及畜龄确定每头保险金额在4000元至8000元之间。保险费率6-8%,由保险经办机构与承保户协商确定。

(五)保险费补贴比例

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以县(市、区)财政参补为前提,省级财政与中央财政在县(市、区)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保费补贴。

1、种植业。2011年我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县(市、区)财政承担比例不低于15%,参保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比例不高于20%。

2、养殖业。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0%,县(市、区)财政承担比例不低于10%,投保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比例不高于20%;奶牛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30%,县(市、区)财政承担比例不低于10%,投保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比例不高于30%。

(六)保险计划

种植业保险指标依据县(市)政府和两家保险经办机构上报数据,并参考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确定。2011年计划实施四大作物保险面积 3000万亩。

养殖业保险指标。2011年能繁母猪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实 8 施计划。奶牛保险计划实施20万头。

(七)确定理赔标准

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制定规范、明晰、农民易接受、切实可行的保险条款,并明确费率、查勘定损以及理赔等具体标准。发生定损和理赔案件时,应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和业务流程进行查勘、定损和理赔兑现。同时,在省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保险理赔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农业保险理赔纠纷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八)保险经办机构和代办机构

2011年,全省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由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省情,确定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为我省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经办机构。两家保险公司要在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充分调动各自保险资源、发挥职能和优势,按照本方案及其他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共同为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全省农业保险指标计划任务完成。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险行业监管要求,选择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质、农民群众认可的市(县、区)农业保险代办机构。同时,探索引入农业保险代办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

(九)农业保险相关费用

9 2011年,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所需的经营费用、经办机构和代办机构协商确定的代理费用、经办银行和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的银保合作手续费等农业保险相关费用按市场化原则,双方协商确定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年度工作方案。3月中旬制定下发全省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规划全省年度工作,制定年度保险计划,提出工作要求。保险计划指标一并下达到各县(市、区),计划指标分配的原则坚持三个倾斜:首先向2010年保险指标完成任务好的、工作成绩突出、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的地区倾斜。其次向规模经营较大的专业合作社或种、养业大户倾斜。第三向农户参保积极性高、保险运作规范的地区倾斜。对于当年工作开展不好、上年保险指标未完成以及问题较大的地区适当调减或不予考虑保险指标。

(二)宣传组织实施

3月下旬至6月末。首先,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可行措施,发动广大农牧民积极参加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其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实施。种植业方面,重点抓好保单签订、参保手续办理以及保费收缴工作。在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方面,按照畜牧业保险相关条款严格执行。

(三)指导督促检查

7月15日至10月15日,各试点市县区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成员单位,深入试点乡村、农户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在此期间,省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深入基层,帮助试点单位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四)总结推广验收

10月15日至12月20日。省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适时开展工作检查验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年度工作内容和进度;总结经验和作法,完善制度措施,推广一批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发现并纠正问题,对从业行为不规范、违反政策要求承保、不规范理赔等违规行为,及时查处,限期改正。各县市要在本年度11月10日前,向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提报下一年度保险工作计划,以便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国家申报并做好各级财政预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申报,视为不参加农业保险试点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农业保险组织协调机制。在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省农委、财政厅、畜牧兽医局、保监局和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年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省农业保险联席会 11 议办公室要加强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牵头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工作考核、监督审核等工作。

(二)继续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工具,大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保险知识,通过业务培训、媒体讲座、科技大集、送保到户、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农业保险的惠民好处、相关政策、条款责任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

(三)严格执行省政府制定的保险补贴险种和规模。对本方案确定的保险政策、补贴险种和承保规模,各地要严格执行并落实到位。两家保险公司要确保当年上报保险指标的按时完成,对完不成指标的,明年在分配保险指标时按比例削减。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保险面积的,要向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单独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比例控制在5%以内。对于上述超过年初指标5%以内的保险业务,经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其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将列入下一年预算安排支付。对保险超计划未经批准或超过5%以上的部分,省财政不予支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

(四)因地制宜选择投保模式。各地要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统一投保、集中投保。提倡整村投保,保险凭证到户的投保方式。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户的组织和服务功能,动员和带动农户投保。在选择投保对象上,要重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业大户倾斜,以提高保险效果。

(五)规范农业保险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及有关规定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规范保险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不搞虚假宣传和理赔,真正做到宣传到户、保单到户、理赔到户,让农民群众满意;二是严格规范参保程序,签订规范的保险合同;三是加强理赔服务。提高查勘理赔速度,缩短理赔时限,杜绝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四是保险经办机构要联合基层农经站和畜牧站,以村为单位,公开农户参保信息,提高农业保险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监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监督两家农险承办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认真总结经验,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保险经办机构与银行间积极推行以保险资金统一存储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银保合作试点机制”,使农业保险资金在保费收缴、经办费(代理费)补贴、业务费使用、理赔资金发放、巨灾风险准备金提取等各环节均实现银行单一账户、集中管理、公开 13 透明、便于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相关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对银保合作好的地区和部门,在确定新年度农业保险规模、范围、品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六)切实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与拨付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保费补贴承担比例,认真做好保费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项工作,采取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补贴到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把当年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在保单签订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养殖业按照本地区签订保险单的进度,适时拨付保费补贴。省财政要根据经办机构签订保险单的进度和县(市、区)财政补贴拨付情况等,及时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种植业方面,原则在6月末前部分预拨;养殖业方面,分年初和年中两次预拨,并于年底前进行审核清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和相关经费等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业保险资金运行健康有序。

(七)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风险防范机制。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补贴品种当年保费收入的25%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对于巨灾超赔问题,可采取以县(场)为单位设定最高赔付率为200%等措施和办法,对赔付率在100%至200%之间的,经办机构可利用每年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或通 14 过购买再保险等方法解决。

(八)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防范道德风险。一是县(市、区)农业保险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促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二是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全省农业保险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利用农业保险牟取不正当利益,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理赔以及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经办机构或个人,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11篇:黑龙江农业综合开发领跑

黑龙江农业综合开发领跑“现代化大农业”

近年来,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高标准建成一大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覆盖全省13个市(地)、64个县(市),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坚持集中投入、综合开发,在推进农田水利化上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把大量资金集中投向农田水利工程及灌溉设施建设,通过实施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把大面积的中低产田改造成为旱涝保收田、高产稳产田、节水高效田。“十一五”期间,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共投入资金94.34亿元,改造中低产田66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近50万亩,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达42.2亿元,建设排灌站27座、拦河坝28座、小型水库4座,开挖疏浚沟渠14900多公里,衬砌渠道1900多公里,建设桥涵闸等渠系建筑物28900多座,建设小型蓄排水工程127座,打机电井8700多眼,架设输电线路2300多公里。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提高了项目区粮食产量。肇东市五里明镇50万亩玉米吨粮田示范区,累计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45亿元,建设玉米高产核心区5万亩,全部实施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区玉米亩产由600公斤增加到1000公斤以上,成为全国闻名的玉米吨粮田。2008年以来,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松嫩和三江两大平原规划建设了八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同时,还在延寿、绥滨、海林、桦南、富锦等10多个县(市)相继建设了一片又一片高标准农田,引领周边5000万亩农田提档升级。

二、坚持集中打造、组装开发,在推进种植科技化上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加大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应用的投入力度,在加大良种引进力度、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基础上,通过综合组装节水技术、栽培技术、农机技术、新品种应用、病虫害防治等各种先进适用技术,努力提高项目区科技含量和成果转化率;通过与农业科技部门合作,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成为农业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的主战场;通过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做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家庭都有一个科学种田的“明白人”。“十一五”期间,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用于科技措施的资金达到2.77亿元,引进优良品种118个,推广先进适用技

术74项,培训农民140.5万人次。新技术、新品种、新仪器、新设施在项目区得到广泛应用,项目区科技含量比非项目区高出20%以上。在甘南县兴十四村,调研组参观了“黑龙江(兴十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近几年来,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累计向示范园区投入资金7211万元,建设了3万亩高标准农田、1万平方米智能温室、280栋设施农业大棚。示范园区推广应用栽培、施肥、植保等农业高新技术46项,推广种植14大类、269个高产新品种农作物。2009年以来,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投入资金2.37亿元,在该地区建设48万亩麦豆轮作示范区,实行以麦救豆,破解了一豆十年的难题。

三、坚持集中建设、重点开发,在推进耕作机械化上充分发挥带动作用

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以推进大型农机装备工程为抓手,重点推广大中型农业机械,利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0%的财政资金,通过按比例补贴方式,对农机合作社发展进行扶持,对农民购置农机进行补贴,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5.59亿元,购置各类农机具11402台(套),组建农机合作社178个。在肇东市五里明镇,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近两年投入资金3000万元,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2个,购置大型农业机械48台(套),同时还配套进口整地机械,大大提高了高标准农田的机械化水平。扶持的安达市丰桥农机合作社购置农业机械126台(套),合作社年经营土地8300亩,代耕面积25000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500吨,入股农民人均年收入11400元。近几年,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致力于推广大型机械深松整地,实现了旱能保墒、涝能排水,粮食单产提高15%以上。

四、坚持集中扶持、规模开发,在推进生产合作化上充分发挥集聚作用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不断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各方力量,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量扩张、机制创新、实力提升,通过市场拉动、企业牵动、能人带动和政策驱动,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分散的作业统一起来、分散的经营联合起来,切实解决一家一户做不了、做不好的问题,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全省所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全部实行农民自愿合作、土地规模经营,普遍采取了统一种植方案、统一提供良种、统一采购生资、统一标准作业、统一作物收割、统一产品销售的“六统一”生产模式,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十一五”期间,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共投入资金5.5亿元,扶持农机、种植、养殖

等各类农民合作组织252个。桦南县泓源水稻专业合作社,经过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连续多年扶持,入社农户达到273户,规模经营土地15000亩。2010年合作社亩收益达1514元,较成立前亩收益增加596元,增长64.9%;社员人均年收入达到23343元,比同乡村非社员高出9637元。

五、坚持集中培育、深度开发,在推进经营产业化上充分发挥放大作用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集中培育、重点推进水稻、大豆、玉米、奶牛、肉牛、生猪、马铃薯、亚麻、蔬菜、山特产品等十大优势产业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形式,做大做强一批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规模大、带动力强、创税水平高的龙头企业群体,促进产业集聚和要素集中,带动基地壮大规模和促进农民增收。水稻、大豆、玉米产业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重点扶持企业提档升级,促进品牌整合、产业集聚。生猪、肉牛产业以提高优质原料供应为主要目标,重点扶持养殖环节,适当扶持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项目。重点扶持的庆安县稻米产业,目前加工企业发展到204户,县内水稻加工转化率达到100%。鑫利达米业集团产品成功打入国外市场,双洁大米成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专用米,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104元,高出全县1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共扶持加工企业215户,新增畜禽4210万头(只),新增肉、蛋、奶生产能力28.7万吨。其中仅2010年,就投入资金1.18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14个,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奶牛存栏6200头,新增肉牛出栏8700头,新增生猪存栏4.2万头,新增猪肉制品加工能力7000吨,新增粮油加工能力70万吨。

六、坚持集中帮建、整村开发,在推进农村城镇化上充分发挥辐射作用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通过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产业发展,加大新农村试点村和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的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

1.86亿元,帮建新农村试点村74个,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17个,有效提升了新农村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在五常市,“美裕新村”——民乐朝鲜族乡富胜村远近闻名,不仅是因为美丽的拉林河依村而过,更因为它开创“村企共建”新农村的崭新模式而备受关注。2009年以来,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投入资金1100万元,大力扶持有机水稻生产基地建设、农机合作社发展和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企业投资近2000万元,按照企业牵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农民入社、房产入股模式,有效助推了富胜村新农村建设进程。全村已经修建了80栋农民新居,每栋两户,每户140平方米,农民不用花一分钱,就能住上新楼房。东宁县绥阳镇柞木村,是远近闻名的“地栽木耳生产专业村”,2009年被列为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两年来,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投资890万元,建设标准化木耳示范园区、年产700万袋菌包厂和柞木村堤防工程,全面配套水、电、路、喷灌、管护等设施,积极推广黑木耳小孔栽培、春秋连作、越冬耳生产等先进栽培技术,使木耳种植从每年一季栽培达到两季生产,亩效益从过去7000元~8000元提高到1万多元。2010年,仅黑木耳一项,农民人均纯收入就实现了10532元。黑木耳产业在给柞木村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新农村的美丽画卷也正在逐渐展现。

第12篇:黑龙江远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黑龙江远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黑龙江远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苜蓿草产品生产和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是黑龙江省远方草业公司经改制增资扩股成立的股份公司;现有员工120人,高、中级技术人员56余人。截至2008年底年成功开发2万亩优质人工苜蓿生产示范基地,通过订单合同形式建立了“公司+农户”牧草基地1万亩,带动20余农户共同发展苜蓿草产业;公司05年至08年共生产苜蓿草产品三万余吨,一级品率达到87%,产品远销东北三省、北京、天津、广东、福建、海南和韩国,与国内各大乳品企业如伊利杜尔博特公司、黑龙江飞鹤乳业、完达山乳业、圣元乳业、三元乳业、沈阳辉山乳业、光明乳业建立了长期的供货关系。根据公司规划及国内畜牧业的发展需要和苜蓿市场的强劲需求,我公司所承租的5万余亩土地将在2010年全部种植紫花苜蓿,公司的发展开辟了我省大面积种植饲草的先河,远方草业“牧需”牌草产品已经在草产业成为知名品牌,我公司在佳木斯地区成为中国三大苜蓿商品草生产基地之一,苜蓿草的种植为国内奶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起到了优质饲草的保障作用。

作为一家科技型企业,远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精准农业技术体系为核心,高起点起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引进世界先进的农业开发和牧草种植、收获、加工技术及设备,包括农田GPS定位系统、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收割、青贮、二次压缩、制块等生产设备。公司与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展开全面技术合作。建立了牧草种植和应用研究所,苜蓿叶蛋白研究所,为免耕播种技术、牧草田间综合管理、牧草机械化收割及牧草深加工等技术的顺利实施及标准化生产提供了保证。承担并完成了“紫花苜蓿田间管理及高产技术研究”等省级课题。

发展规划

建设现代化饲草种植基地,进行苜蓿草产品的加工是远方农业股份公司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第一步。公司将紧紧抓住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机遇,信守绿色、诚信、创新企业理念,利用黑龙江省三江平原的区域资源优势,构建新型农业合作社区、参与建设草场改良、专用饲草料产品开发、有机农产品开发、铁皮石斛等中草药开发;并通过“公司+专业协会+农户”的合同订单形式,联动两万农户建设20万亩优质人工牧草基地,饲养奶牛2万头。在三江平原建立规模效益最佳的牧草生产、加工、畜牧饲养加工的草畜一体化产业群体,实现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13篇: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风采大赛

英语风采大赛方案

一.活动概述:

(一)活动意义及目的

随着时代在前进,世界在发展,语言交流和地区沟通日益重要。英语作为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在国际的交流中自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营造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北校区、北苑、国际教育学院)英语学习氛围,和提高同学们对英语的兴趣,我校特举办一场英语风采大赛。同时,风采大赛将于全国英语口语大赛同步。我们将从风采大赛的获胜选手中,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英语口语大。

(二)活动内容

(i) 英文风采大赛初赛

(ii)英文风采大赛决赛

(三)报名时间:待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 代办:英语俱乐部 三.活动安排

(一)举办时间:

初赛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决赛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二)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宣传部分:

海报宣传: 四张字报在各寝室楼栋下宣传。一张画报在食堂门口宣传。

网站宣传:在学院网站上,以新闻形式进行宣传;以及利用

“风茕子“信息网站进行宣传

班级宣传:为了做到全院(南校区、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北苑)参与,另由书面通知各系辅导员。

全部宣传工作从赛前两个星期开始。 其他部分:

评委联系:应于赛前两日联系完毕,并确认出席。

流程PPT及背景音乐:于赛前两日准备完毕。

奖品及需用的道具:于赛前两日准备完毕。

教室申请:于赛前3日申请到位并通知各参赛选手。

主持人:于赛前2日确定主持词。

亲友团:为活跃气氛,鼓励选手带亲友团到场助威。 抽签:选手应于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抽签

(三)活动流程:

1、初赛阶段:由个校区自住选拔,同意汇总报名。

注意:进入决赛的选手(团体)名额,由四个校区选拔后统一报名。

2、决赛阶段(评委组成:教研组英语教师三位、各位领导三位。

(1)提前到赛场布置场地,试音,以及视屏文件的试播; (2)观众进场,发给每人(包括评委们)一张硬质卡片,并说明用于第一轮比赛后的投票(注:观众的投票选出追收欢迎选手或团体),安排安排观众入座;

(3)主持人宣布,介绍评委,请评委致辞,介绍比赛流程; (4)风采展示开始,选手(团体)根据抽到的号码,依次上台介绍自己的节目,并开始表演;

(5)评委点评,干事统计分数,并且依据分数高低,分别选出个人第

一、

二、三名(奖项中包括个人和团体)和最受欢迎奖。

(6)统计卡片,依据票数选出最受欢迎的选手和团体; (7)评委点评,主持人结束词。

(四)比赛节目类型:个人英语演讲、团体英语演讲、英文歌曲(个人或团体,资料自备)、英语话剧(道具自备)、现场真人英文配音(自备视屏)等,积极健康的节目均可报名参加。(注意:经商讨,每个校区最多可报四个节目,最少报三个节目,其中英文演讲为必报节目,其余可自住选择。)

(五)评分标准 :1,演讲

a,演讲内容要求(共20%):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富有鲜明的时代感

b,语言要求(共45%):使用标准英国英语或美国英语 语言准确(50%)(发音清晰,音调、音高合适,用词准确、相关)

语言流利(50%)(注意连读、词重音、句重音、语调和节奏)

C,技巧要求(35%):进出场礼貌及态度(20%) 演讲时的手势、眼神接触与身体语言(40%) 自信、有感情与气势(25%) 着装、脱稿(15%)

C,惩罚细则:

1) 蓄意与评委发生冲突者、演讲内容不健康者取消比赛资格

2) 比赛时无故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分10~15% 3) 演讲时间超过3分30秒,或不足1分钟,扣分5~10% d,评委评分:以10分制为标准计分;计算每一位选手的分值结果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而后计算出平均值,为该选手最终得分。

2,英文歌曲

a,技术分:以参赛者英语的语音语调和对歌曲演唱的音感及换气技巧为主。

语音语调 (40%)

音准音质 (10%) b,艺术表现分

对乐谱的忠实程度(对所有音乐),表现技巧(爵士乐和流行音乐)和真实性(民谣)(20%) c ,整体艺术表现

台风(10%)以参赛者在面对观众时是否怯场或忘词的表现为主。

整体造型(10%)以参赛者整体服装外形是否统一,是否与歌曲搭配得当为主。

表演创意(10%)以参赛者在演唱时是否能以适当的表演方式呈现歌曲的意境与旋律为主。

3)评委评分:以10分制为标准计分;计算每一位选手的分值结果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而后计算出平均值,为该选手最终得分。

3,话剧

a,剧本构思方面:(分为三等,所占总分比重为20%)

一等:主题十分鲜明,剧情流畅,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有深度,能引起观众共鸣。

二等:主题较突出,剧情流畅,能很好的表现主题。有一定深度,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三等:主题平淡,不明显,剧情出现不连续的情况,影响主题的表现。剧本没有深度。

以上等级分值分别为:一等15-20分;二等10-15分;三等10分以下。酌情给分。

b,演员表演水平方面:(分为四等,所占总分比重为50%)

一等:演技精湛,令剧中人物活灵活现,表情丰富,语言生动,语气多变,眼神动作到位,演出十分投入。演员对白动作丝毫没有出现遗忘的迹象,表达自然流畅。各演员相互之间配合默契。

二等:演技细腻,能生动地表现剧中人物性格,表情丰富,动作到位,演出专注。对白动作熟练,表达比较流畅。各演员相互配合一般。

三等:演技一般,能基本表现剧中人物特点,动作对白基本能

完成,但能看出不够熟练,且语气表情不够丰富。 四等:演技尚缺锻炼,影响人物剧情的表现,出现明显的遗忘对白或动作的情况,且对白动作生硬。

以上等级分值分别为:一等40-50分;二等30-40分;三等20-30分;四 等20分以下。同样酌情给分。

c,舞台效果方面:(分为三等,所占总分比重为30%)

一等:舞台效果感觉好,能适合剧情气氛,服装道具齐全合适,且替换幕与幕之间停顿恰当。演员出场顺序井井有条,且及时。

二等:舞台基本能营造出剧情气氛,但不明显。服装道具基本齐全合适,但替换不够及时,幕与幕之间停顿较长。演员出场基本有顺序,但稍有迟缓。

三等:舞台无剧情气氛,服装道具不齐备,幕与幕之间停顿时间很长。演员出场顺序混乱。

以上等级分值分别为:一等23-30分;二等15-23分;三等15分以下。

d,评委评分:以10分制为标准计分;计算每一位选手的分值结果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而后计算出平均值,为该选手最终得分。 4,英文配音

a,英文配音的准确度,能够准确表达画面场景的意思,以及事件内容。

b,配音的感情表达,感情表达丰富,符合场景。

c,评委根据配音与场景的契合度以及感情和准确度方面酌情打分。

(六)获奖以及奖品

获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最受欢迎奖(1名)

奖品:一等奖:荣誉证书、

二等奖

三等奖

最受欢迎奖

(七)经费预算:水 50

四张海报160 红色横幅100

评分员300

第14篇:041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章程

(征求意见稿)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溯源于1958年建校的北京市农业学校,2001年6月北京市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与北京市农业学校合并成立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现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立德、修业、求知、笃行‛的院训,贯彻‚以德为先全面育人,以实践教学为主体,办学与服务双赢,开放办学不断创新‛的办学理念,‚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服务‘三农’‛,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为了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学院名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简称:北京农职院。 学院的英文名称是Bei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 学院的英文缩略名为:BVCA 第二条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主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第三条

学院性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主管

- 1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学院接受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办学活动接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支持学院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举办者与学院的关系:

(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并支持和督促规划的实施。

(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学院的管理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支持学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学院各项建设提供支持。

(三)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学院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或类别,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在学院终止时,按照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妥善安排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和学习。

(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学院的招生、就业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第十四条

学院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调整系、专业招生比例,招收学生、学员。

(二)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

(三)依据市场需求,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四)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五)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各种专业实验、实习、实训基地;根据市场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与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服务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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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院内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八条

在中国共产党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其职责由其常务委员会履行。

党委会和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

(二)召集和主持党委常委会议、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三)主持制定党委的工作计划、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检查学院党委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院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协调学院党委、行政、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

(七)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组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十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 6议题的收集汇总并报院长审定。有关议题要在会前做好准备,必要时准备文字材料。

第三节 院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置院务委员会,作为学院工作的咨议机构,依据其章程就学院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院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学术与行政单位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以及一定数量有办学经验或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授组成。设主席一名,由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节 学术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是由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组成的学术咨询、审议机构,其工作受院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个人报名、所在单位集体推荐和上一届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产生,推荐结果经公示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由院长聘任。学术委员会中专任教授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

第二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术咨询。对学院有关工作进行学术性审议并提出咨询建议。

(二)学术审议。对科研立项、成果评审、技术推广转化等开展评审;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事项中进行科研水平、科研成果的评议;在奖励推荐、人事聘任等事项中,进行学术把关;审议专业申报、基地建设等涉及的学术事宜。

(三)学术仲裁。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争议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并提出仲裁意见。

(四)制定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五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委员会

- 8第三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团委指导下,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职能。

第三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

(二)选举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

(三)制定、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向学院提交关于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等事项的提案。

(五)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系部(分院)学生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第三十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经学院党委、团委同意可提前或延迟召开。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会议代行其职责。

第七节 机构

第三十八条

学院制定学院机构和编制设置方案。

学院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党政工作机构,决定其权责配置。学院党政职能机构、直属机构根据学院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三十九条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等临时性协调机构,协调和处理有关事务。

第八节 群众组织

第四十条

学院依法设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第四十一条

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在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活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学院为群众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九节 决策与规章制度

第四十二条

学院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制度,科学、合理界定党委、院长、学术机构的决策权限,制定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学院实行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

学院重大事项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听取民主党派和群众组织的意见。

下列重大事项,决策机构应当事前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

(一)关系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

(三)涉及学院重大权益的事项。

(四)涉及师生重大权益的事项。

学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对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合理性论证与咨询。

第四十三条

学院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学院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科研秩序、社会服务秩序、工作生活秩序、校园安全秩序而要求学院决策机构、管理部门、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规则和办事规程。

学院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学院章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管理制度。 学院党委常委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涉及学院、教师、学生、其他教育工作者、工勤人员权利义务的、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管理制度,是学院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学院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学院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按照公文处理办法进行。

- 1112升专业地位,为社会服务。

第五十八条

学院依法保障学术自由,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第五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师生员工知识产权的制度。

第六十条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管理,依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第五章 学生与学员

第六十一条

学生是指被学院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院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六十二条

学院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学生在院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院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按国家及学院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六)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七)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对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八)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十三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院规定学业,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珍惜和维护学院名誉,维护学院利益。

(七)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四条

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第六十五条

学生在院内可以按学院规定组织、参加学生社团。 学院提倡和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学生社团应在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第六十六条

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制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学院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进行适当的引导和管理。

第六十七条

学院依法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第六十八条

学员是指按照规定在本院注册但没有学籍的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

学员入学应当与学院签订教育服务协议。

学员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或者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

- 1516第七十九条

学院建立违纪处分制度,对于违纪的师生员工,依据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制度,按规定的程序予以纪律处分。

第九章 民主监督

第八十条

学院建立民主监督制度,监督学院的办学活动。

第八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机构、审计机构,学院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民主党派、群众组织依法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学院办学活动进行监督。

学院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支持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八十二条

学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学院特定利益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在校内公开,允许师生查阅。

第八十三条

学院建立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申诉制度,保护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学院建立学生申诉制度,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依法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制度,保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学院建立院内申诉处理委员会制度。

第十章

学院标识

第八十四条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院徽是展翅飞翔的大鹏造型,表达教育的基本属性,大鹏拥抱长空,反映出学院努力拼搏、搏击长空的精神风貌。左右张开的翅膀代表学院‚一体两翼‛的战略思想。麦穗造型代表农业,蓝绿两色寓意生态、环保、和谐、生生不息。大鹏和麦穗有机结合,巧妙而生动,既表达出农业职业教育的诉求,又暗示出学院‚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及‚争创一流‛的现代职业学院- 18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经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审定,经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

第八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院长办公会提议,并经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院党委会批准,经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

第九十条

学院党委监督本章程的执行,受理对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学院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学院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九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九十二条

本章程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后,由学院向社会发布。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20 -

第15篇: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同乡会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

同乡会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宗 旨

团结互助 增进友谊 凝聚乡情

第二条:本会暂定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同乡会,

第三条:本会是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在校生中外省市同学(除北京市)自愿组成的,是一个对外地学生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四条:本会服务核心是创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丰富和活跃业余生活,增进同乡情谊;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追求同乡之间的相互帮助和真诚友爱;以联络同乡为主,增进同源同根之乡情,互为帮助、提携,充分整合和利用同乡资源,为同乡排忧解难;充分利用同乡会平台,和家乡建立信息联络,及时传递家乡信息为目的。

第五条: 本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合法开展活动加强同乡之间的紧密联系;弘扬传统文化,崇文重教;扶困助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促进同乡间的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

第六条:本会并内部管理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七条:同乡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其他协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 会 员

第九条:同乡会是志愿结合的开放型群众组织。 凡具有外地户籍同学(除北京市)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的人士,均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

第十条:本会会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热爱家乡,热心公益,努力为同乡会服务,为同乡会的各项建设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同乡会章程,执行同乡会决议;严格保守协会秘密;如实、详尽提供个人资料;

2、认真学习本会章程,努力进步,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为本协会会员服务的本领;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坚持协会和全体会员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同乡会会员资料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本会会员必须自觉维护本会声誉,维护本协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同乡会人的社会形象;不得以本同乡会的名义, 进行任何违法、违纪及违背社会公德等活动。

5、关心本会工作, 随时保持和协会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向协会反映各种信息和要求。

6、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认真执行本会章程,尽力为本会会员服务,为加强会员间的友谊而努力。

7、积极介绍自己认识且符合条件的同乡人入会,以扩大本会规模,促进本会发展。

8.相互尊重,妥善保管会员资料,严禁挪作他用或转给其他人使用;未经会员本人同意不随意透露其他会员个人资料内容; 第十二条 会员权利: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对本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会组织的会员活动及会员会议;

4、分享信息,获得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5、在本会网站上发表合法信息,查阅内部信息的权利;加入同乡会QQ群权利;查询使用会员详细资料,包括其性格爱好、联系方法等;

6、向协会组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协会给以负责的答复和帮助以及揭露有关组织和会员的违纪行为。

7、对协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声明保留及提出建议。

8、自愿出资成立署名基金会。

9、遇到实际困难时,有向同乡会申请帮助的权利;

10、在同乡会的结盟商家,享有按相关规定的优惠活动;第十三条:会员资格

一、会员申请:

1、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制度;

2、凡是符合本会条件的人,经本人申请或其他会员介绍,认真填写《会员个人信息登记表》并经本会登记后即可加入本会,享有会员资格。

3、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本会在一定范围内公告。会员如果一年经通知无特殊情况累计三次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员除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入会,会员有此情形之一者经理事会核准通过后予以除名:

1、违犯国家法律者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2、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本会声誉者;

3、对本会名誉、权益有重大损害者;利用本会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者;利用本会名义谋取私利的;

4、连续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无法联络者;

5、会员缺乏团体意识,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合会员条件,经帮助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会

6、行为恶劣,道德败坏,经理事会核准通过,做其除名处理。

7、以同乡会的名义或者利用老乡对同乡会的信赖进行有损会员利益的活动;

8、未经允许,擅自将同乡会通讯资料、影像泄露或作为他用;

9、未经允许,私自以同乡会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10、发布影响同乡会团结的言论,挑唆老乡团结。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同乡会各组织机构按照民主原则建立。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其职权。

第十五条: 同乡会的所有工作人员是协会事业的骨干,由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是会员的公仆。选拔本会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十六条: 协会各工作人员必须模范地遵守本章程,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十七条: 协会各工作人员均不是终身制,经多数会员决定可以改选或连任。为更好地开展同乡会工作,本同乡会所有机构的工作人员,不接受任何报酬,不享有任何特权,均为无偿为大家服务的义工。

第十八条: 本同乡会主要以乡情和友情为纽带,靠大家自律进行维系。活动中若有会员出现违法行为或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自行负担,本会只承担道义上的责任,不负担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第十九条:本会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会议到会人员数额,必须是全体应到人数的过半数额;会议决议也必须是到会人数的过半数同意才可以生效;会员大会每半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另行商定。

第二十条:本会领导人员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每界任期一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心桑梓,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2、特别热心本会工作,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强;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第二十一条:本会设下列机构:

1、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协助会长主管全面日常事务;秘书处下设拓展部、宣传部、财务部、人事部等具体办事机构。

2、拓展部:负责同乡及社会各界的联络、交流、互动,处理向会员提供劳务、法律服务等。

3、宣传部:通过各种合法正当的手段,宣传同乡会,宣传家乡,打造同乡会的知名度;负责本会负责QQ群和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等宣传策划工作。

4、组织部:负责会员管理、召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其权利有: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审议理事会的会务报告;

3、讨论理事会提请的决议事项;

4、根据理事会建议弹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等;

5、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7、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8、其他必须办理事项。

第二十三条 会长职责:

1、全面负责同乡会的日常工作;主动了解与本会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确定发展规划;提出方案,供理事会决策时参考;

2、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决议;负责主持起草本会工作计划和决议草案,代表理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3、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出席有关活动;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

4、负责各理事的工作及协调,并做好监督;为本会及会员的发展出谋划策。

5、负责对本行业会员组织和协调,配合执委会做好聚会工作;定期审查本会财务帐目,确保账目的透明度。检查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6、举行会员代表大会时,在讨论议案的正反两方票数相等的情况下,对该议案的结果决定取舍;

副会长职责由会长确定,并在会长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具体工作。 第二十四条秘书长职责:

1、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被罢免或因事不能主持工作时,代理会长职务;

2、参与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管理本会的文件,档案,书信。

4、负责召集理事会议和活动,并做好通知、安排及记录;

5、汇总各理事所提建议及资料,并提交理事会审议;

6、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起草本会章程、决议等文件;

7、妥善保管并整理好会员的档案及资料;

8、负责记录本会财务帐目。

9、具体落实会议精神及实施执行。

副秘书长职责由秘书长确定,并在秘书长领导下协助秘书长做具体工作。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管理制度

1、本会资产为共有财产。属于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同乡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季度在网站和QQ群上公布一次财务情况,全体会员有权监督。

2、同乡会的资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本会宗旨实现的各项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协会将采用一切手段责其退还并公之于众。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财务帐册皆应妥善保管,可供随时查阅。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会员的审计和监督。所有开支明细在本会网站、QQ群或会刊公布(每月或每季更新一次)。

4、本会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会员或社会捐赠或其他赞助收入;

3、活动公益金积累;

4、其他合法来源;

5、学校经费支持。

第六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二十七条 活动原则

(一)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讲学习,求和谐;

(二)将本会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科技发展型组织;

(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乡情,促进家乡建设。

(四)服务同乡,奉献桑梓;共同发展,回报社会; 第七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同乡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指定成立清算组织,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会终止后剩余资产在原监事会的监督下,全部用于发展与联谊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需修改,须经1/3的会员或会员代表提议表决通过后,由委员会执行。 章程以后修改后,则自新的同乡会章程公布之日起,旧的同乡会章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同乡会秘书处。 本会的其他规定必须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16篇: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实施,帮助我院经济困难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适用于我院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高职(不含五年制)学生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帮助我院经济确实困难的高职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顺利完成学业。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借款人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高职生(不含五年制),贷款人指由省教育厅指定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哈尔滨市商业银行。

二、贷款管理

第四条 成立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直接负责,机构成员由财务处、学工处、团委及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下设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各班级辅导员为本班该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学工处、团委、财务处、各系要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层层落实,各负其责。

第五条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本院的助学贷款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2、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在给录取的一年级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在信封里夹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资料;在学校开学期间,应通过海报、校刊、黑板报及校园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3、组织本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申请,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初审;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册》,负责证实借款学生身份,协助经办银行了解情况;

4、负责监督学生按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以及协助经办银行组织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及时统计并向经办银行提供贷款学生的变动(包括学生就业、升学、转学、退学等)情况;

5、负责按照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确认和拨付等工作。

6、负责建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回收、变动的微机化管理。

7、负责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诚实守信及个人征信系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借款学生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增强信用意识,强化信用观念。

8、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息收回和逾期贷款催收工作。负责在一年内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学生没有就业的,提供其家庭联系地址,并在其就业报到的有关文件中记录贷款信息。

第六条 各系成立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负责提供并初审本单位申请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 , 包括家庭情况、困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学生本人日常表现、学习情况等等。

第七条 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借款学生毕业时,学院有关部门要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八条 贷款对象是我院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高职(不含五年制)在校生。 第九条 贫困生的界定

(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二)单亲或父母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六)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七)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第十条 申请贷款的贫困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警告(含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三)学习刻苦,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四)学生德育考核合格;

(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及学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六)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第十一条 学院每年的贷款额度由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在上级下达的贷款规模内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院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系的实际情况确立下达。

第十二条 学生申请贷款额度为每年不超过 5000 元(含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第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 基本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学生自身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支出,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贷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五、贷款申请、审查

第十四条 学院与经办银行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受信,分期发放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在新学年开学后 15 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 借款人须先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系进行初审合格后,于开学后两周内将贷款申请及第十七条所规定的材料送交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由办公室 3 对学生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合格的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经办银行。

第十七条 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二)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证明);

(三)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五)家庭户口首页复印件及由家长填写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须经学院介绍人和见证人推荐,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承诺书》。

第十九条 本细则中的介绍人为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见证人是指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人(我院确定的见证人是各班级辅导员和学生家长),见证人不必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人全面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推荐人承诺书》;在借款人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等。

第二十条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在收到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借款学生的资格审查,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审核工作无误后,学院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同时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名单》和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在收到经办银行批准的借款学生名册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一式二份),并提交给经办银行,学院在接到银行审批签字后的借款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其发给借款学生。

六、贷款的发放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学费、住宿费贷款,分学期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的办法。

4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院指定的账户,每学年发放一次;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存款账户,每学年按 10 个月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贷款学生须在每次贷款发放后的 15 日内核对款额,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贷款办公室查对,并通过银行更正。 第二十五条 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须通过学院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与银行协商另行办理增加贷款的有关手续。

七、贷款的变更及终止

第二十六条 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休学中止合同的,休学期满后可正式恢复贷款。

第二十七条 在借款期间,借款人有如下行为之一者,学院可建议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并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本息: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借款人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学校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四)借款人中途转学、退学、被校方开除、取消学籍或死亡的;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有重修科目者;

(六)在校期间消费与收入不相符,有挥霍浪费,不勤俭节约现象者;

(七)参军、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八、贷款期限、利率及还贷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 6 年。 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内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

5 第三十条 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全额承担,毕业后开始记付利息,并全部自负。

第三十一条 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款,具体方式由借款学生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协商确定。在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和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提前归还的部分,由经办银行按规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不加收除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财政不再贴息。

第三十三条 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签订还款确认书,还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保证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十四条 借款人转学或出国留学、定居,必须还清贷款,方予以办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毕业(离校)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向贷款人及学校通报变动后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还款方式等有关变化情况。

九、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贷款学生的考核及教育

1、学院、各系对贷款学生获贷后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品德等方面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情况和是否继续发放该生贷款意见上报学生处。

2、学院、各系要对获得贷款的学生进行多渠道、多形式的诚信教育(每学年不少于2次),培养广大学生树立较强的信誉意识,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七条

贷款学生档案的建立

1、各系要组织贷款学生分别与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见证人签定《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保证书》,每年末要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情况,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个人素质综合量化考评情况表》,并统计上报学生处。

3、贷款学生若出现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居住变更、退学、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学生处,其中对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居住、退学、开除的贷款学生有关部门必须在其离校前报学生处,并对贷款学生的档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人档案的建立

1、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人由各班级辅导员和学生家长担任,各系要根据贷款学生见证人的情况建立档案,并将情况上报学生处。

2、学生的见证人若出现调离、出国、死亡、失踪等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学生处,督促学生更换新的见证人,对贷款学生的见证人档案进行相应调整,学生处负责将有关情况告知银行。

第三十九条

获贷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的手续及跟踪管理

1、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确保毕业后按借款合同要求履行还款协议。

2、各系在获贷毕业生离校前应对其进行还款知识和诚信教育,并组织贷借款学生、见证人签订还款《承诺书》。

3、获贷毕业生未办理以上手续或未提交上述资料的,学校暂缓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4、获贷毕业生毕业后的贷款是按季度还款,学校每季度按银行统计的未还款学生情况下发通告,各系应根据情况及时协助催收贷款。

第四十条 获贷毕业生毕业离校后,不履行贷款合同按时还款者,学校将配合有关部门,并将其资料输入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系统,向社会、新闻媒体公告其违约行为。

十、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有权对违约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对违约的借款学生依据借款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并将违约借款学生的违约记录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第四十三条 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十一、其他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的修改权、解释权归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

第17篇: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文明礼仪风采大赛方案

迎北京奥运 讲文明礼仪 促校园和谐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文明礼仪风采大赛方案

一、活动意义

文明礼仪是大学生内在素质的体现,是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是大学生整体形象的展现。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宣传、推广礼仪文化知识,弘扬校园文明风尚,展示我院学生新风采,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特此举办以“迎北京奥运 讲文明礼仪 促校园和谐”为主题的校园文明礼仪风采大赛。

二、活动主题 迎北京奥运 讲文明礼仪促校园和谐

三、主办单位 院团委

四、承办单位 机电工程系

五、大赛时间2008年6月——7月

六、参加对象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在校学生(06级和07级)

七、参赛方式

1、团体项目: 以系部为单位,每队参赛4人,至少有一名男选手。其中,团队礼仪形象展示4名、演讲者2名、礼仪知识问答2名、礼仪情景表演4人。

2、个人项目:每系部推荐2人参选“校园礼仪之星”评选,参评标准见附表

(一)。候选人在团体项目中展现个人风采(每名候选人在参赛时佩戴指定标签),排名在前三名的选手获得“校园礼仪之星”称号。

八、大赛项目与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团体项目:

(一)团队礼仪形象展示(10分)

要求:配乐、解说、时间3分钟

评分标准:

1、礼仪、仪态、精神面貌5分;

2、服装大方得体2分;

3、整体表现力3分

(二)礼仪即兴演讲(10分)

要求:每队2人参加,赛前给出题目范围, 比赛时当场抽签定题,参赛者围绕选中的主题准备30秒后,即兴演讲1分钟。

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条理清晰,中心突出、能体现出主题内涵3分;

2、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音标准2分;

3、表情丰富、服装、仪态得体2分;

4、演讲富有激情、感染力强1分

(三)礼仪知识问答(30分)

要求:

1、每队2人参加,现场抽签分2组,7个代表队共进行2轮

比赛

2、每名选手满分30分,两名选手总分的1/2记入团体总分 形式:必答题 抢答题

时间:15-20分钟

参赛题范围及评分标准另附。

(四)礼仪情景表演(30分)

要求:赛前抽签决定礼仪情景表演所需展示的礼仪知识,各代表根据选定的礼仪知识自行编排情景剧,时间10分钟,歌舞表演、课本剧、小品、朗诵等形式不限。

评分标准:

1、表演内容能体现“迎北京奥运 讲文明礼仪 促校园和谐”主题,5分;

2、正确展示选题中礼仪知识5分

3、服装符合礼仪情景5分

4、表演自然流畅,生动活泼5分;

5、表现力强,有较高的技艺5分;

6、富有创意,有感染力5分;

7、超时、不文明观赛,不尊重裁判评分的酌情扣分

个人项目:校园礼仪之星参评条件及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参评条件

礼仪之星候选人,必须为参加全部团体项目的人员

二、评分标准

(一)形象展示10分

1、礼仪、仪态、精神面貌5分;

2、服装大方得体2分;

3、自我介绍3分

(二)即兴演讲(10分)

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条理清晰,中心突出、能体现出主题内涵3分;

2、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音标准2分;

3、表情丰富、服装、仪态得体2分;

4、演讲富有激情、感染力强1分

(三)礼仪知识问答(30分)

(四)礼仪情景表演(30分)

1、正确展示选题中礼仪知识6分

2、服装符合礼仪情景6分

3、表演自然流畅,生动活泼6分;

4、表现力强,有较高的技艺6分;

5、富有创意,有感染力6分;

九、活动流程:

(一)准备阶段:(2008年5月)

1、5月19日下发预通知

2、5月22日各系部将参赛队员名单、文明礼仪之星候选人名单发到邮箱wm198227@163.com

3、5月 22日 发放学习材料(包括知识竞赛部分),文明礼仪之星候选人准备知识竞赛

4、5月22日举办辅导讲座(人文社科系孙静文老师),各系部代表队参加

5、6月1日—15日 各系部抽签决定情景表演的题目并准备(包括道具和服装)

(二)决赛及表彰:2008年6月20日大学生活动中心

十、大赛评判:

1、大赛设组委会:院团委、机电工程系团总支、机电工程系学生会

2、大赛设评委会:

评委:谭雨来、孙静文、李煦、高广宇、周琦、赵宇、王巍

3、大赛另设计时员2名、计分员4名。

十一、评比奖项:

1、团体奖: 按各部分总分(满分100)排名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2名

最佳组织奖 1名

2、个人单项奖:

文明礼仪之星3名

十二、经费筹措:

经费使用范围:辅导讲座费用,评委、工作人员费用,奖品,预、决赛、颁奖场地、现场布置及必要的灯光、音响。

院团委

机电工程系

2008年5月 20日

附件

(一)

“文明礼仪之星”推荐细则: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要求,结合我院 《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实施方案,2007-2008年第二学期“校园礼仪之星”候选人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

2.勤奋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社会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语言文明,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留奇异发型),行为举止端庄,

文明上网,遵守网络道德。

5.维护校园秩序,履行社会公德,在公寓、教室、餐厅、图书馆等校内公

共场所,爱护校园设施。

6.艰苦朴素,生活节俭,自强自立。

7.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关心班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8.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培养健康的情趣和爱好。

9.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能通过正当渠道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0.服从学校管理,遵守校规校纪,自觉接受批评和教育,敢于同不良现象

作斗争。2007年至今无违纪现象、无纪律处分。

第18篇: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永远跟党走”主题演讲活动方案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学院《关于印发的通知》(黑族职党发〔2011〕10号)要求,决定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演讲活动,现将演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与内容

演讲主题:永远跟党走(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

主要内容:以颂扬建党90年来的伟大成就、颂扬伟大祖国繁荣复兴,颂扬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为主要内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民族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承办单位:院工会、院团委

协办单位:中文系直属党支部

三、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

四、比赛时间

2011年5月17日

五、活动地点

行政楼四楼多功能厅

六、活动要求

围绕“建党90周年”,紧密联系实际,有真情实感,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言形象生动;演讲稿要求原创,演讲使用普通话,着装整洁,端庄大方,演讲的效果要具有感染力,有教育、鼓舞和激励的作用。

七、活动安排

1、赛前准备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5月5日前将推荐学生参赛人员名单报到院团委,推荐教工参赛人员名单报到院工会,除特殊情况外,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推荐分甲、乙两类,学生为甲类,教职工为乙类。

(2)由院团委负责设计并制作宣传海报。

(3)向学院领导、系(部)主任、各系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等发出邀请,届时出席比赛。

(4)参赛选手请自行准备PPT或背景音乐伴奏带。 2、比赛流程

(1)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演讲比赛的学院领导和评委。

(2)由评委代表介绍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和原则。 (3)比赛开始,由主持人依序播报选手进行比赛。 (4)所有选手演讲结束后,由评委对其点评,并评选出演讲比赛的最终结果。届时将择优选出1-2名优胜者推荐参加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主题演讲比赛。

3、人员安排

演讲比赛设评委7人,另有计分员、核分员。

八、注意事项

(1)请所有参赛选手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现场。

(2)演讲比赛时间为7分钟,在演讲前需报上姓名和演讲题目。

(3)每五人一组,一组结束后,评委公布该组选手得分情况。

九、奖励办法

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和单项奖。将在“七·一”表彰大会上给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19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专业】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网站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分数线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专业】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网站-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分数线

第九条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第十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第十四条 符合教育部

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重点专业: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全景地图: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历年分数线: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报考指南: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第20篇:赴黑龙江参加农业培训心得体会

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奋勇追赶

加快XX建设与发展

2013年7月3日至15日,我有幸参加了在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举办的新疆十师北屯市第二期连队干部培训班学习,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是对我却有很大触动和收获。

这次学习培训我们认真听取了黑龙江农垦总局、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等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专家、学者关于北大荒的历史及“艰苦奋斗、勇于开拓、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北大荒精神、基层组织文化建设、现代农业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玉米栽培的讲座,黑龙江农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工业及城镇化等诸多方面的经验介绍和做法,现场考察了齐齐哈尔管理局的克山农场和查哈阳农场的观光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园区、城镇化建设及各农场的工业园区发展。我们所到之处,无不感受到近年来农垦农业现代化综合水平大幅度提高,小城镇建设日新月异、工业生产蒸蒸日上、旅游事业蓬勃发展、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改善等一系列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到极大鼓舞和触动。通过学习考察,我们不仅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提升了思维,振奋了精神,而且还亲身感受到了“北大荒精神”,领略到了“中华大粮仓的风采”,特别是黑龙江农垦人思想解放程度之深、开放力度之大、发展速度之快,令人震撼!令人惊奇!

学习教育。对我们来说,不仅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拓展了思维,更新了观念,提升了认识,还让我们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

一、学习培训的体会

(一)农业发展

1、种植农业:龙江农垦的种植农业发展很快,已经代表了中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

一是农业结构调整趋于成熟,种植业结构趋于合理,所有农场都找准了各自发展方向,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变,由散片经营向连片规模经营转变。经过市场和企业的调节,如克山农场从以前水稻、大豆、油葵、马铃薯、玉米等多项作物的结构调整为目前重点发展马铃薯、玉米高产高效作物,建立马铃薯全粉加工、马铃薯淀粉加工龙头企业实现了农业的高产、高效,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薯”都。查哈阳农场则依托其丰富的水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和水稻种植并在果林经济、旅游、畜牧养殖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是农业生产实现了高科技、高水平、集约化、现代化,各种农作物实现了从种子处理到原粮仓储全部实现机械化。同时围绕农业生产建立了以粮食加工、农机制造、食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

三是农副产品产业链较好的衔接,围绕农产品加工,深加工,打造酿酒、水稻深加工、果蔬冬储等产品产业的延伸,实现了高效,同时充分利用酒糟、薯渣、稻糠等农产品下脚料发展肉牛、生猪养殖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3、设施农业:从哈尔滨到克山、查哈阳等地,我们都见证了设施大棚的成功之路。

一是设施大棚的建筑科学合理。结合气候条件和生产使用要求,在保温取暖,大小结构等方面做了合理有效措施。

二是大棚得到了充分利用,提高了大棚的效益。农场把大棚的使用和大田的生产相结合,使大棚的利用趋于紧密。

三是大棚生产结合市场,实现了多元化、高效、订单生产。

四是精心预算,长远打算,高投入,高收益。同时哈尔滨生态观光农业园设施农业基地的运作模式,也是我们学习一条成功经验。

(二)城镇化建设

龙江农垦城镇化建设的准确写照就是 “耕作在广袤的田野上,居住在现代化的城市里”。

1、城镇化步伐很快。农场居民住房、学校、医疗等民生工程的软硬件得到巨大提升。

2、城镇建设规划长远,设计各具特色。

3、职能服务统筹周到和谐,环境舒适优美。

(三)特色产业

围绕“北大荒”农垦文化和地理资源和“北大仓”农业品牌,做强旅游业和观光农业,带动特色产品、产业的发展。依托资源,各自都挖掘、打造出了独特的农场品牌。加强旅游观光的宣传和相关建设。在环境绿化、道路美化、文化宣传等相关环节,都创造了条件。展现了环境优美、城市文明、人文和谐浓郁的农垦形象。

(四)文化大发展

1、把历史文化、现代农业(农机)、旅游业相结合,真正实现了文化和经济建设的融合发展。

2、丰富和发展“北大荒”精神。随处都彰显了北大荒精神、北大荒文化。用这种精神文化支撑和推动北大荒的发展壮大。

二、学习心得

1、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打破固有禁锢,超越自我,实现快速发展的基础。“思路决定出路”,也可以说思想决定梦想,思想不解放,梦想永远是空想。

黑龙江农垦与新疆兵团同脉、同根,在过去的历程中,都走过同一样的道路,但是在改革开放多少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北大仓和新疆兵团,这是具有天壤之别的同一个母亲的两个孩子。北大荒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的波涛中,思想解放和开放程度越高,发展的就越快,只有打破禁锢在脑子中的常规思想,走不寻常的路,才能突破窘境,实现经济的跨越发展。

2、打破体制,建立机制。

龙江农垦的发展,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在市场的竞争中茁壮成长的。那些不适应发展的体制只会阻碍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同时人才是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只有科学决断的领导机制,有推动发展的人才队伍,才能实现发展的梦想。

3、调整结构,需找结构,走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结构。

当前,农业依然是我们团场的主要支柱产业,在结构调整的道路上,我们摸索了很多年,但是依然没有走出一条具有长远的,成熟的、高效的、稳定的、就有产业规模的作物结构。造成了职工没有致富,同时耽误了团场的发展步伐。

4、加强农副产品的加工工业建设。龙江农垦的农业发展,是因为有一大批农业企业在做后盾,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职工和团场达到了双赢。

5、树立品牌,打造品牌。

围绕旅游更深层挖掘特色,以特色树品牌,以品牌促发展。以白沙湖、鸣沙山自然风光和夫妻哨、团史馆等军垦文化为支柱,在设施、环境、服务方面突出特点,做出品牌。

三、今后的工作思路

1、学习北大荒精神,加强连队建设。

当前,是十师抢抓机遇,助推新城发展,实现十师梦想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并牢牢抓住机遇,“紧抓机遇,埋头实干”,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理念,学习“北大荒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实现团场的快速发展。

2、学习北大荒,追赶北大荒。

一是强化发展意识。有危机才有动力,有目标才有方向,要把北大荒的发展牢固刻记在心中努力工作学习追赶。

二是强化学习意识。强化学习意识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只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才能更好干好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有主人翁精神,着力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奋发有为,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思考工作上。要结合工作实际,高起点,高标准,求真务实地把本职工作做好。同时还要有紧迫感,要不断自我加压,不断把压力转化为新的动力和干劲。

四是“依托旅游业,拓宽增收渠道,调优作物种植结构,致富职工群众,打造精品连队”。这是连队党支部的发展思路,也是今后连

队工作的重心。在种植业上连队党支部将继续加大作物结构调整力度,积极鼓励职工种植高效作物和订单农业,积极鼓励职工群众发展设施农业,保障农产品的销售途径,降低农业风险。

五是强化创新意识。增强敢于创新和乐于创新的意识,培养创新的思维。紧紧围绕“致富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中心工作,围绕“民富连强”这个目标,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形式,为连队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黑龙江农业职业学院.doc》
黑龙江农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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