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调解先进事迹

2021-07-30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工伤调解协议书

工伤调解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人): ,男, 岁,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单位上班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伤情严重,需住院治疗。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应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102000元(大写:拾万零贰仟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见证人: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推荐第2篇:工伤调解协议书

甲方:江西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陈某

身份证号:3601011

2乙方父亲:陈某某

身份证号:36011119621019053x

乙方母亲:王某某 身份证号:360111630929052

乙方于X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业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手大拇指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甲中段以远毁损”,功能部分丧失。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 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000元。该赔偿金包括: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护理费用、③住院伙食补助费、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⑥伤残就业补助金、⑦营养费、⑧继续医疗费用、⑨未发的XX年

5、6月份工资、⑩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4000元(出院时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方: (盖 章) (签 名) 签订日期: XX年8月14日 XX年8月14日

推荐第3篇:工伤调解协议书

工伤调解协议书

甲方:温州精宇机械有限公司乙方受伤人:潘传益身份证号:330325196406194915 乙方证明人:潘可亨 身份证号:330325197101074116 乙方与2012年10月27日,在甲方机械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左手示,中指末节部分毁损伤,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为了解决双方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1000元。改赔偿金包括:1.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2.生活护理费用3.住院伙食补贴费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伤残就业补助金7.营养费8.继续医疗费用9.包括一次性工资补助10.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如有:1.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 2.乙方不遵照本协议

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五,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 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签字)签订日期:2013年1月14日

乙方签字

乙方证明人签字

推荐第4篇:工伤调解协议书

工伤调解协议书

甲方: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陈某 身份证号: 乙方父亲:陈某某 身份证号: 乙方母亲:王某某 身份证号:

乙方于2007年6月17日,在甲方木业厂上班时,因工作失误,造成右手大拇指受伤,导致“右手拇指末节甲中段以远毁损”,功能部分丧失。双方均认可该次事故为工伤。为了解决双方的劳动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伤待遇赔偿金4000元。该赔偿金包括:①乙方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护理费用、③住院伙食补助费、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⑥伤残就业补助金、⑦营养费、⑧继续医疗费用、⑨未发的2007年

5、6月份工资、⑩其他因本次事故应当支付的费用。

二、在支付上述费用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愿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

四、乙方住院期间向甲方暂借4000元(出院时退回417元),用于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已在本协议第一条中的赔偿金中作出补偿。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赔偿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协议第二条履行之情形出现,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认可没有欺诈、胁迫、引诱或趁人之危等不诚实信用之情形。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 方: 乙方: (盖 章) (签 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工伤调解协议书

调 解 协 议 书

甲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工业园XXXX厂

乙方: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现因乙方在XXXXXX厂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问题,经XXX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2014年2月20日在甲方公司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致使乙方左足第一个及第二个脚趾断裂,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往XXX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二、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辞职申请。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的辞职申请,确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元),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X人民调解委员会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模):

调解人:

XXXX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推荐第6篇:调解先进事迹

为民服务葆本色

----济南市天桥区优秀人民调解员李敏杰先进事迹

沥沥细雨,秋风时节,黄河泺口浮桥的北岸,一群情绪激动的群众正紧紧围着一位瘦瘦的男子,七嘴八舌的说着什么,还有的用手指指点着这个人的脸庞。只见这个人有时带着微笑,有时掏出笔记本记录着什么,路过的行人不停的张望。他是谁呢?记的那么认真,听的是那么仔细,说的又那么动情。熟悉他的人说,那是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李敏杰同志正在处理人民的上访问题呢!

李敏杰同志1970年出生,1989年参军入伍,曾在济南军区“硬骨头式连队”任连长,他在部队本着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人生信条,内强素质,外树表象,认真做好部队的训练、管理、教育等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了本级战斗力的提升和上级的各项任务,受到部队领导和全体官兵的好评。由于对国防事业的满腔热情,所带营连被济南军区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管理先进单位”、“军事训练一级单位”,被总政治部、国家民政部表彰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所带营、连5次荣立集体二等功,7次集体三等功。个人被旅树为“谋打赢、练打赢、钻打赢的干部标兵”,旅党委作出“向李敏杰同志学习”的决定;被某集团军树为“连长标兵”;被济南军区树为“四通营长”(外语通、外军通、计算机通、军事通),军区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先进事迹被《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1 《前卫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南日报》等多家报刊和电台先后报道。2004年转业到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工作。

李敏杰,现任泺口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自从事基层司法调解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情系调解,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几年来,先后调解处理婚姻、邻里、土地、赔偿等各种矛盾纠纷486起,其中疑难纠纷14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6起,群体性事件2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从驻济某部独立营营长的职位上转业到地方,凭他在部队的出色表现和在部队机关工作的经验,在部队写一手好文章,又是部队党委一直树立的先进干部典型,他完全可以到省、市级机关任职,可他却选择了最基层。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评头论足。有的说:“李敏杰真是个大傻瓜,凭着省、市党政机关这把金椅不坐,反到基层自讨苦吃”,还有的猜测:“李敏杰这位营职干部到基层可能是犯了什么错误,”“李敏杰……”

在那段时间内,无论是从部队机关还是到战士宿舍还是到社会上,各种不理解的话语不时传到李敏杰的耳朵里,使李敏杰陷入了痛苦的深思之中。“难道自己真的选择错了吗?难道自己真的拿着前途命运开玩笑?”他不能回答自己。平时与李敏杰交往密切的战友老乡听说他要到基层从事信访工作,纷纷前来劝说,“你在济南市当兵十几年,官又升到了营级,独立营与地方双拥共建搞的又好,平时没断了同地方上组织、人事、2 公安等部门打交道,与领导和同志们的关系又十分融洽,在这关口上,找一找上级领导为自己安臵一个可观的单位,弄个一官半职没有问题”。在众多前来李敏杰家劝说他改变初衷的一位老乡说,“借着现在还未最后定局,干脆改弦更张,活动一下到其它部门(单位)干着科长主任什么的,凭你的本事说不定今后还能当上个局长呢!”听说李敏杰转业到基层干信访,他中学的一位非常知己的老同学从老家菏泽迢迢赶来做他的思想工作:“咱在部队干了这么多年虽是营级可在咱老家也算是个大官了,人往高处走,万般皆下品,听说下一步机关体制改革,办事处这一级很快就要撤消了,千万可别错过了时机,走错了路啊!”李敏杰的一位老领导在济南某部门任一把手,这位领导干部和李敏杰相处不仅时间长,而且非常赏识他的处事为人,得知李敏杰要选择去基层的事专门给他打来电话,希望他到他那个部门工作。济南有好几家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想聘他从事管理工作等。

面对亲朋好友的劝说,李敏杰深知自己选择到基层的道路艰难,在那些日子里他饭吃不下觉睡不香。自己选择到基层,是因为基层可以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更好地向群众学习,为群众服务,眼下既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又是矛盾“凸现期”,基层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多、矛盾大,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以发展的眼光看前景广阔,将来会大有作为。这样做既响应了上级要求到基层的号召,又能身在群众中间较快地熟悉工作情况,安心为群众服务,还为今后更多转业干部到基层积累经验。不吃苦中苦,怎有甜上甜,人的一生只有在 3 艰苦的环境下锻炼摔打自己,今后才能闪光,才能有价值,有意义。李敏杰拿定主意后,婉言谢绝了大家的劝说,以一个军人特有的敏锐和勇敢,雷雳风行,义无反顾地走进了基层,到群众最需要的岗位上实践自己人生目标。

转业后,由人们羡慕的军官到城乡结合部的办事处干起了很多人不愿干的人民调解工作,从部队到地方,从干部到普通科员,环境变了,职位变了,待遇也变了,但不变的是他干事创业、永争一流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李敏杰深深地认识到:只有不变的事业,没有不变的行业;只有不变的信念,没有不变的历程。凭着在部队锤炼出来的过硬政治素质,顶着工作环境、待遇和生活等方方面面的差异和压力,李敏杰克服思想上的巨大落差,以饱满的热情和无比的干劲积极应对新的挑战,适应新的角色,实现新的超越。

俗话说得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辛苦不怕难,把身心系在工作上。刚转业到地方,面对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李敏杰深知要想有一番作为,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洒下更多的汗水。同事们在地方已经工作了十几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他一切都要从头做起。俗话说:笨鸟先飞。李敏杰的工作信条就是:别人做不到的自己要做到,别人能做到的自己要做好,努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要在最短时间内成为信访战线的行家里手。

生有涯而知无涯。司法调解工作政策性很强,要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必须精通法律知识和地方性法规。作为从事这一工作的新生代,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不辜负领导的信 4 任,才能尽快适应岗位需要。虽然在部队懂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需求还相差甚远。要顶好这份工作,不仅要读有字之书,更要读无字之书。他把工作与学习结合起来,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持之以恒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他恨不得把一天的时间挤成两天,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上班时间刻苦学,拼命干,上班接访写体会,下班回家学法律、学政策,一学就是到深夜,业余时间一有空就跑办公室,象似着迷一样。有一天正好是周末,本来答应要和爱人一起去商场购物,刚吃完早饭,李敏杰说单位有事,就匆匆去了办公室。他爱人想:什么单位怎么总是加班?什么工作岗位这么吸引他?是不是李敏杰工作环境变了心也变了?就几次在背后暗地跟踪他,跟踪几次没有捕捉到“猎物”,这才放宽了心。李敏杰不仅从书本中汲取知识,而且很注重实践经验。他所在的科室和分管他的领导可以说都是司法调解战线的专家,每一次跟着参加调解,他都是仔细听,认真记,看领导如何接访,如何记录,如何答复群众,不清楚就问,不明白就请教,非把问题搞清楚不可,他还经常深入到村居,体验生活,体恤民情,从小事入手,从点滴做起,从实事干起,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要求、制度、意见的落实。

善解百姓心结。“人民调解部门在群众眼里就是政府,我们的一言一行都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为老百姓主持正义和公道,勇做改革发展的保驾护航者,敢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忠实保护者。”李敏杰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刚走上信访工作岗位,他就遇到一起群众上访案。 5 来访群众因拆迁问题与居委会发生矛盾,上访人因性格孤僻不善交际,从不与外人交往,在济南没有亲人和朋友,也从听不进别人建议意见,总认为自己做的对,所以就是不同意与居委会协商,三番五次到省、市机关上访、缠访,给办事处造成极坏影响。信访工作人员绞尽脑汁,用尽各种办法还是不能说服上访人。李敏杰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他并没有主动与上访人接触,而是先翻阅国家、省、市拆迁补偿办法,学习信访条例和其他法律文件,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然后试着接触上访人,到处打听上访人的社会关系和爱好。在一次偶尔的谈话中得知上访人的哥哥在淄博工作,自己有下棋的爱好后,李敏杰一方面与上访人的哥哥打电话联系,详细了解上访人的目的和诉求,请其哥哥帮助做上访人的工作。另一方面利用业余时间多次找上访人下棋切磋棋艺,慢慢的与上访人交上了朋友,上访人无话不谈,还把李敏杰当成“自己人”。李敏杰感觉时机已经成熟,就劝其息诉罢访,重新与居委会协商,在李敏杰多次协调下,上访人与居委会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第二天,上访人就把“信访为民,诚心可鉴”一面锦旗送到街道办事处。

在工作实践中,李敏杰始终做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每次都是在“第一时间”发现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他积极开展的以“解民忧、谋民利”为目标“四个一”亲情办公活动,既“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句敬语相送”受到群众欢迎,切实做到了“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在金牛西区有12栋楼 6 700余户业主因一直无人管理,因电费无人收取致使小区停电,导致小区居民集体上访。在解决此信访事项中,李敏杰和同事们深入到居民楼上挨家挨户收取所欠电费,协调电力公司恢复供电,居民不再上访。按道理讲,解决了群众的信访问题,此事就算解决,但李敏杰认为,此事只是解决了一半,不解决问题的本质,还会引起群众上访,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主管单位的支持,对金牛西区居民进行一户一表电网改造;另一方面协调上级民政部门解决其归属和管理问题,从而彻底解决了多年的上访积案。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深怀爱民之心。李敏杰办公桌上摆着一个牌子,上面题写“金贵不如民贵”,在他的心中“民”永远比“金”贵。他一直以此为座右铭,始终鞭策自己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他深怀爱民之心,以务实的作风和高尚的人格力量化解了无数矛盾,用自己的真诚换来了上访群众的信赖;用自己的无私帮助和倾情付出抚慰了一颗颗求助的心灵;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矫正对象于某家境贫寒,2005年4月获得假释,妻子与其离婚,他回到家中见到一贫如洗,非常绝望。社区的同志立即从家里拿来了衣被、煤气灶、电饭煲等生活用品,街道为他特批了300元春节救济金。春节刚过,社区多方努力,为其找到了一份工作,使他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此后又了解到其女儿因户口随母亲只能在离家很 7 远的大桥镇上学,每天要来回骑两个多小时的自行车,早出晚归,相当不安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立即与泺口派出所联系为其女儿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并积极与区教委协调,为其女办理了转学手续,转到了离家很近的泺口辖区学校上学,避免了奔波之苦,于某对社区矫正组织感激不尽,一直认真接受矫正,表现积极,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去年12月下旬,泉城济南气温骤降。这天早晨一上班李敏杰就看到一位衣衫褴褛的中年妇女,搂着一个小女孩蜷缩在接访室门前,他急忙跑过去打开接访室的门,把孩子抱进屋里,放在沙发上,迅速打开空调,倒杯热水端到她们面前。当听说她们还没吃早饭时,李敏杰立即到门口买来包子、面包、热牛奶让母女俩感受到党和政府春天般的温暖。原来,来访妇女叫刘凤,15年前从山东德州嫁到济南,丈夫5年前去世,她带着不满7岁的女儿在小区内打扫卫生谋生,生活十分艰难,因没钱交房租,房东把她赶出家门。得知此情况后,李敏杰立即向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为刘凤争取了每月100元的补助金,还协调教育部门为其女儿办理了入学手续。

信访工作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主渠道,更是群众说话、求决、讲理的地方。在2001年6月北园镇区划时,将泺口第二居委会的152名老人归属和生活费发放漏掉,致使当月老人的生活费没有着落,引起大规模集体上访。2006年6月份,这些老年人又因生活费问题到区政府上访,有的反映生活费低,有的要求办理医疗保险,还有的要求报销医疗费用。李敏杰考 8 虑到这些老年人年龄均在85岁左右,体弱多病,万一在信访过程中有三长两短,对不起自己这份工作,更对不起信访人,此信访事项必须尽快彻底解决。李敏杰一方面主动到信访人代表家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在他的影响下,办事处主要领导多次到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后得到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有胆量敢拼搏,把干劲用在关键处。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军转干部,合格不合格,关键是看平时能不能认得出来,关键时刻能不能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能不能豁得出来。从转业到地方那一天起,李敏杰就暗暗下定决心,要像当年入伍、入党宣誓那样,把在部队大熔炉中练就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扬光大,把根深深扎在老百姓的心里,在为民调解中建功立业,书写人生新篇章。从部队转业至今,无论单位交给李敏杰什么任务,他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吃苦在前,冲锋在前,顾全大局,敢于负责。李敏杰走访上访群众时,工作时间有车辆保障,但在节假日就没有车辆,只能乘坐公交车,有的居委会比较偏僻,交通条件非常差,也不通公交车,李敏杰就骑自行车,或者步行走访,按他的话讲,既做了工作又锻炼了身体,一举两得,何乐不为?泺口办事处地处济南市城乡结合部,又是济南商业圈,经济发展快,问题多、群众上访量大,处理起来经常遇到各种想象不到的困难。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李敏杰的胃病反复发作,需长年吃药,但在工作中遇到苦活、脏活、累活时,他仍然义无反顾、冲在最前头。

9 辖区居民张玲以绝育手术引发病症为由上访闹事,2006年经协调一次性照顾她3000元治病,并为其子安排了工作,她和其丈夫表示同意,不再上访。钱花完了她开始反悔,借引发后遗症为由继续上访。当她听说信访办来了一名军转干部后,再次上访。面对缠访闹访的张玲,李敏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边耐心仔细地了解情况,一边宣传解释有关政策和信访法规。李敏杰说:“她既然来上访,就是对我们信任。信访部门就应该是上访人的出气筒、灭火器、贴心人,耐心听取诉求,发泄一下也许燃烧的火苗会熄灭,使群众有冤能喊,有屈能伸,有困难能得到帮助,有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经调查了解得知张经济生活困难,从关心弱势群体的角度,多方协调,经办事有关部门核查,决定为其申请办理低保。张玲领取低保费后,激动万分地磕头发誓息诉息访,多年的信访老户终于结束了上访生涯。

心谋为民之策。“思路就是出路”。李敏杰同志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以保稳定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提出了“源头治理抓防治,重心下移抓基础,关口前臵抓社区,集中整治与常抓不懈相结合”的“四抓”信访新思路;建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先后出台了《处臵群众集体上访工作预案》、《泺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信访排查报告制度》、《关于开展“三会两制”实施意见》等规定和意见;组建信息员、联络员、情报员信息网络,建立了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构;坚持不安定因素的定期 10 排查、随时排查、集中排查和开门接访、预期约访、出门下访相结合,做到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组织实施了“人民群众来信直通车”、“信访代理中心”、“领导包案”等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运用《信访情况》、《信访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在促进全办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敏杰同志以岗为家,以身作则,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司法调解系统的同志们都称他是率先垂范的“老大哥”,群众称他是“连心桥”上的“贴心人”。2007年5月份,李敏杰所分管的信访工作,被济南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平安济南建设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9月份,被天桥区委、区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08年底所在科室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在荣誉面前,在社会的赞誉中,李敏杰说:“成绩是大家的工作,荣誉是集体的功劳,表彰是鞭策激励的动力,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的责任,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的本分,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他就是凭着一颗赤子之心和满腔爱民情怀,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阐释着一个军转干部的高尚情怀,用心血与汗水演绎着一曲构建和谐社会的华彩乐章!

推荐第7篇:工伤赔偿调解协议

工伤赔偿调解协议

甲方: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乙方:XXX,男,XX岁,住XXXXXXX。

XXX原系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工。2004年7月31日下午,公司施工工地砼搅拌机出现故障,XXX等三人进行维修时,XXX脚部被砸伤。伤后,XXX被送往XX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XXX之损伤经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被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八级伤残。

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赵武应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已经由甲方实际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工资:897元×6.5个月=5830.50元;

3、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610元;

4、护理人员工资:538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940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176元;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970元;

8、未报销医疗费:3494.50元(存在争议)。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工伤赔偿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各项补偿46400元,扣除乙方在甲方处借款21400元,甲方再给付乙方25000元。

二、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对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乙方以后再发生任何病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8篇:工伤调解协议书范本[推荐]

协 议 书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人:()

乙方于 年 月在甲方上班。 年 月 日 时许下班回家。当日 时许发生交通事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双方确认乙方不构成工伤也不构成视同工伤。

二、双方确认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三、甲方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于 年 月日时前一次性补偿乙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通事故期间的补贴、医疗费用补助等)共计叁万元人民币。

四、乙方放弃向甲方要求(包括诉讼和劳动仲裁方式在内)民事赔偿和劳动赔偿或补偿的全部权利。

五、双方因本次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纠纷一次性了结。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推荐第9篇:工人工伤调解赔偿协议

工人工伤调解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于2018年

月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导致受伤,现已治疗终结,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一次性善后赔偿处理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医疗费用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且现已治疗终结,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赔偿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

元,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付完。

2、本协议签订后基于伤害所产生的责任问题全部处理完毕,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务、伤害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均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所有约定项目与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推荐第10篇:法院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一片丹心促和谐

***简历:1976年7月28日出生,三级法官,现任***市人民法院***法庭审判员。2000年进入***法院工作,2006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0年被任命为审判员。从迈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天起,***就牢记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信念,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同志通过不断总结案件的调解方法,总结调解经验,使调解水平不断的提高,增强平息纠纷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人员,****同志坚持用调解去化解案件矛盾,经常和庭里其他同志一起加班加点研究案件和调解方案。涉及疑难和敏感案件时,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使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2010年至今,他承办的案件调解率达到67%,使很多案件通过调解而案结事了。

****同志注重把诉讼过程中的调解程序前移,强化庭前调解,诉前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

在****市****镇乡富民村委会与村民郝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市****乡***村委会主任多次到

1 ****市法院***法庭要求起诉村民郝某,称郝某非法占用耕地十三年,要求郝某返还占用的耕地和赔偿多年的损失。****同志觉得案件并非象村主任说的那样简单,于是他带领书记员来到村民郝某家进行调查和调解,发现双方是订立有承包合同的,只是由于近年来承包费用涨价,同村其他村民承包的耕地陆续都涨了部分承包费,而郝某也没有按原来的承包费标准交付,拖欠十多年了。双方分歧很大,曾发生过吵骂和打仗,****同志将案情了解全面后,觉得通过乡政府领导出面来解决纠纷,各方当事人一定能够接受,于是又来到****镇乡政府,找到主管的副乡长***,从法律角度对这个案件向副乡长作了分析,希望能共同将此案调解下来,副乡长对此事非常关注,多次找到村主任和村民协助法院进行调解,****同志也多次到乡政府主持调解,最后村委会和村民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在诉前就得到了圆满解决。****同志注重调解过程中的多元化调解,经常找到当地的司法部门、政府部门以及与当事人有亲属朋友关系的人来协助调解,这样能接近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更便于调解。

2010年****市农村信用社开展追缴拖欠贷款的行动,****信用社把舍力卫生院的姜某诉至法庭。考虑到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债务人李某因其他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姜某作为保证人有义务偿还该笔贷款,并且偿还后享有追偿权。****同志了解完案情之后,通过辩法析

2 理,使被告姜某认识到其虽然没有花到贷出的钱,但是其作为保证人有义务全部偿还。****同志在仔细阅读借款合同书以后,发现逾期以后的利息非常高,如果姜某拖着不还,只会增加姜某的负担,于是****同志从利息的角度着手,陈述案件的厉害关系,希望姜某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能筹措资金还款;同时他还积极与原告沟通,希望原告能灵活处理追缴贷款的问题,适当延长被告的还款期限,以使问题得到圆满的解决。最后,在他耐心细致的调处下,姜某与信用社达成了十日内全额还款的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同志在调处原告王某诉被告闫某,闫某反诉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王某与闫某原为租赁关系,闫某将砖厂租给王某经营两年,后因产生矛盾,租赁合同到期后闫某不再续租给王某,而另租给孙某。王某与闫某两人及家人皆被卷入纠纷当中,王某家人侵占砖厂输送机,使整个砖厂无法生产达数十天,闫某不断的向公安部门、政府部门投诉上访,最后矛盾激化到双方发生殴斗,王某被打住院,王某家人更是愤怒不让生产。****同志本着调解的原则,多次单独找各方当事人沟通,循循善诱,了解纠纷,了解各方的目的和要求,多次找各方的律师进行劝导,希望律师做当事人法律工作,让当事人通过自己聘请的律师的讲法析理,来分辨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与违法性,****同志也多次找司法部门、公安部门的同志协助调解,并专程赶往****看望

3 被打的王某。双方感觉法院是公正的公平的,法官是公平公正的,最终经过四个多月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将各方的损失均降至最低。****同志在调解成功后,继续跟踪案情,督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最终双方在期限内履行了义务。

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同志总是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既可免去执行过程中的困扰,也解除了当事人的心结,特别是从维护社会和谐的角度尽量促成当事人双方重归于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在原告任某诉被告崔某的离婚案件中,原告任某与崔某离婚意见坚决,要求当庭立即办理离婚。****同志发现原告任某与崔某系自由恋爱,子女均在大学念书,家境较好,双方有良好的感情基础,没有原则性的矛盾,崔某也是赌气才同意的离婚。****同志发现案件背后的真实原因后,积极与原告任某沟通,希望原告从子女成长以及家庭责任、社会责任方面考虑,以及被告对原告的态度考虑,不要轻易离婚。原告仍听不进去****同志的讲解,****同志并没有立即开庭,他告知原告和被告回去冷静思考,一个月后想好再来办理离婚手续。一个月内他多次给原、被告打电话进行调解,最后终于使原告认识到离婚对家庭、子女的负面影响极大,终于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向法院申请撤诉,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又破镜重圆。

4 处理纠纷,****同志总是不厌其烦地帮助当事人分析事实和法律相关规定,将问题、法理说清论透,使当事人能够按照法律标准认真衡量自身行为,引导他们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用“以和为贵”的传统风俗上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及时消除隔阂,达到协商一致解决纠纷的效果。****同志作调解工作,总是带着法条和网上打下的相同案例,****同志说这样做更有说服力,当事人更能信服。

第11篇:工伤调解赔偿协议(律师强烈推荐)

工伤调解赔偿协议

王荣洲律师

涉及当事人隐私,人名等均采用化名

甲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方:

父亲:,身份证号码:

妻子:,身份证号码:

女儿:,身份证号码:

长子:,身份证号码:

次子:,身份证号码: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张××工伤死亡赔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2360(×县标准)/2=11180元。

综上,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计11180元。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7175*20=343500元。

综上,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34350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月工资*30%。

参照《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死者女儿最多能赔20年,死者父亲能赔5年。

女儿的抚恤金=1750*30%*12*20=126000元。

父亲的抚恤金=1750*0.3*12*5=31500元。

综上,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157500元。

四、其他费用。

在上述款项的基础上,甲方出于人道主义等方面考虑,自愿另行补偿乙方 元。

五、上述

一、

二、

三、四项合计人民币59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六、甲方一旦赔偿了上述款项,乙方及其近亲属就不再享有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部转由甲方享有。

供养女儿的抚恤金从能够领取之日起前20年归甲方所有,20年后归供养的女儿所有。供养父亲的抚恤金从能够领取之日起前5年归甲方所有,5年以后归供养的父亲所有。

乙方及其近亲属应无条件的协助甲方向工伤保险基金办理和领取相关工伤待遇费用,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工伤赔偿款之日起,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付款时间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人道主义补偿费用,共计432500元,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供养亲属抚恤金计157500元,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交于××司法所托管,如下述支付条件成就时××司法所应即日无条件支付给乙方,如下述支付条件因乙方原因不成就时××司法所应即日无条件返还给甲方。

供养女儿的抚恤金计126000元,自甲方能够领取之日(自劳动部门出具领取支付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供养父亲的抚恤金计31500元,自甲方能够领取之日(自劳动部门出具领取支付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9.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诉讼等,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律师费等。

十、其他

10.1乙方永久性的授权为代理人,全权负责领取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金额,并授权其协助甲方处理本协议项下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义务。

10.2调解单位主持了整个调解过程,并见证了整个工伤调解赔偿协议的签订。整个过程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赔偿协议的,整个过程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10.3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调解单位备存两份。自三方签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徐州×××有限公司乙方:

父亲:妻子:

授权代表:

女儿:长子:

次子:

调解单位(盖章):×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12篇:行政调解先进事迹10、21

罗建军同志行政调解工作先进事迹

罗建军, 1996年以来一直在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从事行政调解工作,现任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工作中,罗建军充分认识到行政调解工作对于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到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中,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他从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15年,调解事故纠纷近5000件,仅2010年就调解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他经手的调解案件,无一起引起上访上诉,无一引起新的纠纷,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几年来,罗建军收到群众感谢信、表扬信30余封,锦旗15面,先后5次受到交警大队和广汉市公安局的嘉奖,3次被评为先进个人,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创新方式,多元调解,化解矛盾于基层

在未引入行政调解机制前,交警队特勤中队对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一般就是按法定程序走完‚规定动作‛,即直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或推给党委政府解决,如此造成许多遗留问题和稳定隐患,上访现象时有发生。2008年8月罗建军主持交警队特勤中队工作后,首先加强了与法院和司法援助中心的联系,在原行政调解工作基础上,相继在交警队特勤中队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巡回法庭,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分析研究疑难重大案件和群众纠纷,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这样一来,就变特勤中队单一调解为各方参与的多元化调解,处臵方式更多,尽最大努力把矛盾消除在基层。

2008年12月13日,郭礼斌驾驶一辆三轮农用拖拉机与行人余洪艳相撞,造成余洪艳受伤。郭礼斌是绵竹市尊道镇的地震灾民,无力承担余洪艳十多万元的医疗费用;而广汉市新平镇新城村的余洪艳系吸毒人员,丈夫李英其刚劳改释放回家。面对急需的医疗费,李英其一时狂躁不安,扬言‚要上访‛、‚要杀人‛。罗建军认真分析案情后,马上给主办民警联系,出具法律文书要求保险公司先垫付一万元抢救费用。可是一万元的医疗费用是远远不够的,罗建军又随即联系司法援助中心,为余洪艳请到一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并最终协调法院特事特办,通过法院让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余洪艳所有的医疗费用,既让其得到及时治疗,也解决了郭礼斌解的燃眉之急,消除了治安隐患。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2009年7月,李英其给特勤中队送来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像这一类多方携手解决棘手矛盾纠纷的案例还有很多。近年来,在罗建军的主持下,特勤中队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职责任务,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制定了《行政调解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行政调解人员回避制度》、《行政人员调解责任追究制度》和调解回访制度,落实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深得群众肯定。近两年,广汉市没有再发生一起由于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彻底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信访事件。

二、勤奋敬业,顾全大局,责任二字重千钧

广汉市地处交通要道、成都经济圈,交通十分发达,该市现有机动车总量就达112563辆,且每年以23.6%的速度增长。交警队特勤中队承担着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每年接处警11000余件,立案6300余件,全队民警13人,平均每人每年承担着调解近千件事故的繁重工作任务。作为特勤中队领头人的罗建军,其工作压力更是可想而知。这些年来,罗建军几乎没有固定的节假日,有时为调解成功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他与中队的同志不知要加多少班、熬多少夜,当成功调解完一起纠纷,看到双方当事人满意的表情时,他们才能放松地舒一口气。

在这些纷繁复杂的调处工作中,罗建军十分重视‚特殊人群‛交通事故的处理。

2010年2月24日,广汉市向阳镇同仁村的一位汉源移民李成龙被同村的徐开福开车撞伤,李成龙锁骨骨折用去12000元医疗费,按照责任认定及赔偿规定,徐开福还应赔偿移民李成龙5000元,通过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徐开福以外出打工为由拒不见面,致使移民李成龙得不到赔偿,移民们情绪很大。罗建军带领调解民警赶到李成龙家中,积极做好其母亲钟淑蓉的思想工作,并十分肯定地告诉钟淑蓉,有把握解决赔偿款,稳定其情绪,又辗转到新都区找到徐开福和其妻子,向他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向阳镇政府和当地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罗建军先后6次到村、社及双方家中走访调解,最终使李成龙得到了赔偿,受到移民群众的好评。

2010年11月23日,王仁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推自行车在大件路中心隔离带上等候横穿马路的海来吃合子(男,18岁,彝族,甘洛县人)相撞后,又越过隔离花台与对面驶来重型半拉牵引车相撞,王仁光、海来吃合子当场死亡。事发第二天,海来吃合子的50多名亲属、朋友(都系彝族)聚集到特勤中队,提出一系列处理要求,并扬言如不照办就会招集其甘洛的

四、五百名亲戚一起来‚讨个说法‛。海来吃合子亲戚当时提出的要求,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都不能立即兑现,罗建军考虑到这些前来处理事故的亲属众多,又是外地人,且彝族同胞确有其特殊的民族风俗等具体情况,他一方面做通车主的工作,请车主前期借支海来吃合子亲属在广汉处理事故期间的生活费用;另一方面他争取到广汉市公安局的支持,到海来吃合子打工的新丰镇与镇党委、政府交换意见,协商决定由海来吃合子的雇主先行垫付事故赔偿金,并全权代理海来吃合子家人完成民事诉讼。为尊重彝族同胞的民族风俗习惯,罗建军又与民政部门、殡仪馆联系,最终特事特办,由海来吃合子家人自行将其遗体运回故乡。这起涉及彝族同胞的交通事故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妥善的解决,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罗建军说:‚解决这些问题真的很伤脑筋,有时为了想出解决办法整夜整夜睡不着,但‘责任心’三个字要求我——没有借口,必须完成!‛

三、明辨是非,公平正义,职业道德永坚守

在调解工作中,罗建军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坚持公正执法,对双方不偏不倚,如有当事人送礼吃请或熟人说情,他都一一回绝,一件件调解纠纷结果阳光透明,都得到了双方当事人高度认可。

2010年11月10日,一辆轿车在转弯进修理厂时,碾死一名2岁多的小孩,由于以讹传讹,坊间、网上盛传小孩是驾驶员故意倒车反复碾压至死的,一时间舆论哗然,社会影响恶劣。经现场细致勘查和法医鉴定,这其实就是一起因司机和小孩家长双方疏忽造成的一般交通事故。面对小孩家属一触即发的激动情绪,为避免发生进一步的伤害,罗建军果断决定让司机先行回避,他亲自赶到医院与小孩家属进行沟通,反复向他们讲解事故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工作程序,耐心细致地做法律宣传工作,最终得到了小孩家属的理解和信任。在小孩家属情绪冷静下来后,罗建军随即安排当事双方见面,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另一方面,罗建军又通过主流媒体还事情以真相,消除社会影响。后来,感激于罗建军公正、圆满的处理,小孩家属给特勤中队送来‚秉公执法,为民做主‛的锦旗。

罗建军严格遵守警察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修养,同时他还教育全队民警和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树立公安民警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多年来,全队民警无违纪现象发生。

四、柔性办案,一管到底,人文情怀尽彰显

罗建军说:‚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是非公理讲不得半点人情,我们应该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但同时,我们面对的都是伤痛事件,是当事人双方谁都不愿发生的事,我们要严肃公正,但不能冷酷无情。把事情处理彻底、处理干净,是我们的本职;尽己所能地给当事人以关心帮助,不抛弃不放弃,是我们的社会责任!‛

2006年10月31日,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将骑自行车的初中生唐小龙撞伤,摩托车驾驶人弃车逃逸,事故造成唐小龙左腿骨折、左眼受伤失明。由于事发清晨,目击者很少,且摩托车无牌无照,一时无法确定肇事者。罗建军带着主办民警在事发乡镇进行排查走访,走访遍了每一个村每一个社每一户人,排除了肇事者是事发当地人。找不到肇事者,但唐小龙的治疗一刻也不能耽误。唐小龙是广汉市南丰镇的一名在校初中学生,家庭比较困难,根本无法承受几万元的医疗费用。一方面,罗建军多次召集中队重案组人员研究案情,继续扩大侦查范围,在事发地周边乡镇张贴悬赏公告,并在广汉电视台新闻栏目中播放案件情况,嫌疑人体貌特征,希望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另一方面,罗建军发动广大干警和唐小龙所在学校师生积极捐款,还向南丰镇政府汇报这一情况,帮助唐小龙解决基本生活费用;同时,了解到唐小龙通过学校购买有人身意外保险,罗建军又联系保险公司为唐小龙解决部分医疗费用。为了帮助唐小龙顺利完成学业,罗建军将唐小龙列为中队的帮扶对象,为其解决学杂费。在大家的关心帮助下,唐小龙已经康复且顺利考上高中,他没有任何心理阴影,快乐健康地生活。

罗建军在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乐于奉献,他真正地用心、用情、用行动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尽自己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13篇:在社保局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也无效?

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在社保局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也无效? 2010年8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保局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张四莉签订了《工伤调解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在浦东新区人保局备案后生效。

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按照《工伤调解协议书》履行了协议。

但是,已经接受了权利的张四莉于2011年3月30日向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认为该《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单位应该继续支付医疗费、误工期工资等 。在仲裁中,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签订的《工伤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认定有效。

但张四莉不服,遂又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继续要求工伤赔偿,法院对《工伤调解协议书》的效力问题避而不谈,直接判令被告承担《工伤调解协议书》约定之外的责任。

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服,要求认定《工伤调解协议书》有效,并已经按照《工伤调解协议书》履行了协议,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却认定该《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对于该《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的理由却避而不谈。

2012年2月该案经过二审完结。在本案的一审及二审期间,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向法院提出了对该协议形成过程及其效力予以调查和认定的申请,但法官对此都不予采纳。

为何张四莉与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要签订《工伤调解协议书》?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张四莉于2007年6月2进入上海阳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上海阳光)工作。张四莉与夏立春的妻子发生肢体冲突,形成积怨,因此,2010年1月17日,夏立春在工作时碰到张四莉二人发生口角,进而拳脚相加,张四莉被夏立春打伤。

张四莉被夏立春打伤,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工作车间,但实在不存在工作原因,纯属因个人恩怨引起。因此在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的问题上,张四莉与上海阳光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上海阳光坚决不同意认定工伤。

随后,张四莉及其代理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律师咨询拨打:95001885(电信、联通用户拨打)12590288925(移动用户拨打)

上海管博律师事务所

调解申请并提出了该纠纷的解决方案。张四莉及其代理人建议:

如果上海阳光能够将张四莉的受伤认定为工伤,张四莉只享有社保局给予的一次性工伤赔偿待遇和社保局报销的医药费就可以了,社保局给多少,张四莉拿多少,张四莉不再向单位主张任何的权利。反正单位一直在帮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也没有享有什么额外的权益,这次张四莉受伤夏立春也没有钱赔偿,而且还坐牢了,请公司帮帮忙,行行好,同意认定为工伤,就算是公司给予张四莉的帮助。

此调解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保局做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向上海阳光提出,并就此多次做上海阳光的思想工作,上海阳光方才同意了张四莉方面所提出的调解方案。

随后双方在2010年8月月份签订了《工伤调解协议书》,依据双方协议内容,在2010年9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保局将张四莉受伤认定张四莉为工伤。2011年3月30日,浦东新区人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为因工伤残程度九级。张四莉向社保局领取了一此性的工伤赔偿待遇,并向社保局报销了大部分的医疗费。

不料,张四莉换掉了原来的代理人,重新聘请了代理人开始告公司打官司,索取《工伤调解协议书》之外的赔偿,因此,产生了本案前面所提到的多次诉讼。

始料未及的是,法院竟真的认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局主持下达成并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无效。

张四莉及其代理人以自身提出的调解要求欺骗上海市浦东新区人保局和上海阳光,成功的骗到了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后,便以双方对赔偿数额有争议为由起诉,想获得更多的赔偿。而该协议的形成过程和效力在

一、二审中又始终为法院避而不谈,就此对该案进行审理完结,完全无视司法公正。

司法最终裁决。同志们,法院有权否决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管理局主持下达成并备案的《工伤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因此,大家记住了,对于认定工伤有困难的可以采取这样的伎俩,先骗取行政机关的裁决文书,再提请司法审查,司法机关会打行政机关的耳光的。

律师咨询拨打:95001885(电信、联通用户拨打)12590288925(移动用户拨打)

第14篇:乡镇司法所长优秀调解能手先进事迹

**同志毕业于湖南省司法学校,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基层司法所所长。时年39岁的他已经在基层工作了近15个年头,他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忠于法律,刚直不阿,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自2003年担任**县**镇司法所所长以来,他先后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0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化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解群体性械斗事件3件,**因成绩突出,多次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调解能手”和“优秀司法所长”。2009年2月份被授予“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常言道:打铁还得自身硬。

**同志刚参加工作时,深知自己法律知识浅薄,社会经验欠缺,因此,他利用空余时间孜孜不倦的学习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拓展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掌握了过硬的调解技巧。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志调解纠纷一直坚持强不所,弱不欺,他机智勇敢,面对突了性事件,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制止事态扩大。2008年2月,**镇铁路湾村4组村民邓成明与肖良梅因建房工资发生纠纷,并导致斗殴,麻阳水中心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通知了黄所长,他火速赶到案发现场,当时现场已是人头攒动,棍棒群立。**同志抓住时机,根据错误的大小和损害后果,恰如其分的进行调处,使这起很可能酿成凶案的大型群体性械斗得到了制止。有群众这样称道:黄所长调解纠纷,快刀斩乱麻,调解艺术似一阵春风,春风化雨、点滴入土。

**同志对外出务工人员及弱势群体总是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不叫苦叫累,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007年11月12日,**镇水田村六组一位年近六十的向再莲老人向黄所长哭诉:“我唯一的儿子谢金华在浙江务工,工伤死了,你要为我做主。”黄所长安慰这位母亲说:“人死不能复生,但我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当晚同向再莲赶到浙江温州,了解到谢金华是被当地一伙人故意伤害致死,而犯罪嫌疑人均在逃。无奈之下,黄所长找到死者所在的建筑工地老板与其交涉。可吝啬的老板只愿出死者三千元火化费。当时向再莲绝望的痛哭起来。黄所长顿时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乃至自己垫资四千元现金先后三次赶赴温州,好心不负苦心人,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向再莲获得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1.5万元。

十年来,**同志为外出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十起,提供法律咨询人100余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0万余元。正是由于他的痴情与热忱,赢得了这一特殊群体的拥护和尊敬。

**同志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志,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受到了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千家万户的安宁,就象一位忠诚的卫士,无私的奉献,在人民群众的心中谱写了一曲壮丽的司法干警的赞歌。

刺客魔传 仙界走私大鳄 封天印地 步步生莲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 http://www.daodoc.com

第15篇:u《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h2

《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

偿与企业薪酬福利法律风险防范

2011年5月19--20日 上 海

2011年5月28--29日 广 州

2011年6月9--10日北 京

2011年6月24--25日 深 圳

2011年7月29--30日 上 海

2011年8月5--6日深 圳

======================================== ◆主_办_单_位:中_华_创_世_纪_企_业_培_训_网_

◆参_课_对_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部门经理等。

◆标_准_费_用:2500元/2天/人(含培训、指定培训教材、午餐、茶点费等)

●培-训-报-名-中-心:

深 圳 报 名 电 话:0755--8126297881267278

上 海 报 名 电 话:021--25976831

联 系 人:万先生 陈先生 王小姐

课_程_背_景:

经过重大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实施。并对工伤认定范围、工伤鉴定及争议处理程序、工伤待遇标准、不参保单位处罚力度等进行了重大调整。通过修改,国家加快了工伤事故处理的速度,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从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如何尽快学习、了解修改后的主要内容,如何尽快调整工伤管理策略与完善工伤管理制度,是广大用人单位当务之急!

《劳动合同法》实施3年来,关于薪酬福利引发的劳动争议占全部劳动争议的50%以上,其中加班费问题、调岗调薪问题、休假待遇问题等更是长期困扰着广大企业。

为了让广大企业了解掌握薪酬福利方案的设计及其法律风险的把控,了解掌握工伤事故的处理与风险把控,我们特邀请极具实战水平的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薪酬绩效顾问钟_永_棣老师,为大家倾囊相授,分享其10多年的实战经验。

专_家_介_绍:资_深_劳_动_法专_家_钟_永_棣

知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实战专家、薪酬绩效实战顾问、职业培训师、劳动仲裁员,创世纪企业培训网首席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顾问、讲师,兼任广州劳动保障学会、深圳外商企业协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深圳台商协会等20多家培训机构、顾问公司、行业协会的签约讲师、特聘顾问。钟老师精通劳动争议、劳动用工风险的预防与应对,通晓劳动法律法规,熟悉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熟悉企业薪酬绩效管理,善于为企业诊断、修正薪酬绩效管理方案;擅长把企业薪酬绩效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完美整合,在行内被喻为薪酬绩效管理与劳动法律完美结合的南派代表人物。

钟老师曾任专职劳动仲裁员,审判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获“优秀仲裁员”称号。多年来,钟老师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参与或主持薪酬绩效咨询项目近20个,审查完善3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2004年开始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劳动关系课程,受益企业达30000家,直接受益学员70000多人,真实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当中;学员参与讨论、互

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深受广大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好评;培训地点涉及20多个省会城市及沿海地区大城市。个人长期担任30多家企业的薪酬绩效管理顾问和法律顾问;以钟老师领衔的庞大专家队伍,长期为企业提供常年顾问及各种专项咨询服务,2008-2010年新签约顾问单位共500多家,专项咨询服务达1000余项,客户满意度高达95%。钟老师先后在《人力资源》、《南方都市报》等专业杂志、媒体发表劳动关系类文章20多篇;就华为集体辞职事件,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由于观点独特,先后被21CN等各大网络传媒大量转载;经常就劳动关系热点问题、社会事件发表独到的网络观点。

钟老师曾为以下客户提供咨询顾问(非公开课)服务:中国人寿、广发银行、携程旅行网、华鼎担保、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铁集团、深圳机场、黄河水电开发、中烟集团、南粤物流、新南方集团、深圳爱施德股份、深圳酷动数码、合生创展、中海地产、方圆地产、珠江监理、珠江投资、三新地产、养生堂药业、一品红药业、晶苑集团、广州电信、国讯通信、松厦冷气、益海集团、旺大集团、中远物流、日晖园林、欧时力服装、美的集团、广州蔬果集团、佰搭果餐饮连锁、交通集团、中山华泰、风神集团、中咨工程监理、广药集团、高士线业、利海集团、化建集团、深圳水务监理、扶元堂、新广国际集团-----千余家企业。

课_程_大_纲:

第一部分、《工伤保险条例》应用型精准解读与操作策略指导

一、工伤认定策略

1、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2、怎样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样控制期间的风险?

3、“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的“疾病”包括哪些,“48小时如何界定”?

4、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5、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如何申请重新鉴定或进行复查?

6、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申报确认,有什么法律风险?

7、工伤认定中的主要证据种类与质证技巧?

8、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应提供反证,那么用人单位该如何控制该风险?

9、劳动者申报工伤事故,企业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

10、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在工作中发生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11、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12、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13、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14、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5、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

16、在校生、退休返聘者等特殊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17、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认定工伤?

二、工伤待遇标准

18、哪些工伤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19、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期间符合退休条件的,工伤待遇与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20、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能否让社保机构先行垫付工伤待遇?

21、发生工伤后,异地就医的费用如何处理?

22、工伤决定作出后,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的工伤费用如何处理?

23、停工留薪期间究竟有多长,期间的待遇如何支付?

24、停工留薪期间过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2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由谁承担,在什么情况下支付?

26、工伤死亡,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如何计算?

27、工伤复发的,怎样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费用如何处理?

28、工伤待遇相关赔偿基数如何确定?

三、工伤员工管理

29、工伤员工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30、工伤员工借故拒绝配合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

31、职工在外地出差期间发生伤亡事故,企业应如何处理

32、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33、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企业倒闭了,如何处理?

34、招聘从事职业病岗位的劳动者,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35、(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需注意哪些问题?

四、工伤争议处理

36、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37、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38、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因第三人引发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机受伤,如何处理?受害人司机能否要求工伤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赔偿?

39、企业分立、合并、转让,实行承包经营,职工被借调,出国工作,破产的,工伤关系问题如何处理?

40、单位能否以商业保险理赔款项替代职工工伤赔偿待遇?

41、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42、非法用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如何处理?

43、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44、如果想和解、调解,应该怎样做,才确保无风险?

45、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包括哪些?

46、从工伤事故的发生到全部法定程序完结,时间可能超过3年,是利还是弊?

第二部分、企业薪酬福利法律风险防范

1、法律上的“工资”、“福利”包括哪些?

2、工资单上的“交通费”、“住房补贴”,是属于工资还是属于福利?

3、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基数包括哪些工资项目?

4、“标准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包括哪些?

5、怎样理解和应用“同工同酬”?

6、医疗期、病假、年休假、探亲假、事假、产假、哺乳假等期间,按什么基数支付工资?

7、值班算不算加班?

8、如何确定加班费的基数?

9、用人单位如何设计工资构成以降低加班费成本?

10、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11、劳动者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12、加班工资未列明或未交付工资单给劳动者,有什么风险?

13、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14、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15、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照常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16、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严重失职、重大过失、违规等的问题?

17、调整工作岗位后,可以调整薪资标准吗?如何解决此老大难问题?

18、企业单方调整薪酬,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该如何规避?

19、试用期间的工资为2000元,转正后调整为3000元,存在什么风险?

20、经济处罚往往被认定为非法克扣,如何化解此风险?

21、年终奖如何支付才能避免离职员工回头追讨的法律风险?

22、劳动合同条款中的工资条款如何撰写?

23、入职时的薪酬待遇通知书,如何撰写?

24、高层管理者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目标如何有效挂钩?

《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与企业薪酬福利法律风险防范》

---- 报 名 回 执 表----

上海与广州总部传真:020--39957321深圳传真:0755-- 81262978

如需发E-mail可发至glpx999@126.com (請务必填写貴公司全称和参会學员真实姓名,谢谢!)

參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參加人數:____________人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聯繫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費用總計:____________元

參會人一:________________ 所任職務: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參會人二:________________ 所任職務: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參會人三:________________ 所任職務: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參會人四:________________ 所任職務: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參會人五:________________ 所任職務: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請選擇打“√”) □

1、電匯

2、轉帳□

3、支票□

4、現金

请您选-择参-会-地-点:(请选择打“√”)口上海口深圳口广州口北京

备注: 1.请您把报名回执认真填好后回传我司,为确保您报名无误,请您再次电话确认!

●以下课程是由多位名师主讲并成功举办多年的实战型课程,要了解以下课程详情请打开我们旗下网站:首页查看;欢迎随时报名!!!

◆四天三夜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实战训练营-----------------------上海

◆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争议热点、难点、疑点

问题全解、典型案例剖析及违纪员工处理技巧----深圳、北京、上海 ◆应收账管理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催收实战技巧-------广州、上海、深圳 ◆企业流程体系建设与流程优化实战研修班---------深圳、北京、上海 ◆老板及总经理核心财务管理实战研修-------------深圳、北京、上海 ◆《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

与企业薪酬福利法律风险防范---------------深圳、广州、上海、北京 ◆高效招聘与面试技巧---------------------------深圳、北京、上海 ◆中国式股权激励法--留驻核心人才---------------深圳、北京、上海 ◆“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留驻核心人才---深圳、广州、上海、北京 ◆跟单员核心工作技能提升与策略强化训练---------------上海、深圳 ◆新产品研发流程优化与研发项目管理-------------------深圳、上海 ◆降低采购成本及供应商谈判技巧-----------深圳、广州、上海、北京 ◆采购流程优化及供应商评估与管理---------------深圳、广州、上海 ◆企业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上海、深圳 ◆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PMC高级研修班--------------深圳、苏州、上海 ◆精益生产(丰田生产系统,TPS)培训-------------深圳、苏州、上海 ◆电磁兼容设计与整改对策及经典案例分析---------------上海、深圳

●以上所有课程除公开课程外还可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到企业内部培训。

第16篇:巩义市小关镇姜某工伤纠纷调解案

巩义市小关镇姜某工伤纠纷调解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其他人民调解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 2017 年3月21日 矛盾纠纷类型:人身损害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巩义市司法局小关司法所 供稿:巩义市司法局小关司法所

连伟娟 审稿:巩义市司法局小关司法所

郅笃涛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 人身损害纠纷 巩义市司法局小关司法所 人民调解委员会 工伤问题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11日,家住小关镇龙门村姜某家属到小关司法所,希望帮助协调解决姜某在某有限公司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一事。

2017年2月16日,姜某在某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意外导致脚踝骨折,意外事故发生后某有限公司将姜某送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因后续医药费等其他费用双方分歧较大,意见不能统一,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渐升级。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小关司法所迅速介入,多次深入走访调查,向姜某、某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说明来意告知相关事项,听取双方意见。随后工作人员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事发经过和诉求。姜某家属认为,其是在工作期间受伤,1 除医疗费用外,还应一次性赔偿误工费、后续医疗费等费用九万元;但某有限公司认为,已经支付了骆某某的医疗费用,已经尽到了义务,后期不需要支付过多的费用,最多给予五万元。因此发生纠纷。

2017年3月21日上午,经过了解姜某确实是在某有限公司内务工,双方构成了劳动关系,后工作人员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各说各的理,互相不让步。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工伤补偿金额争议较大,姜某要求一次性补偿九万元,而某有限公司只同意支付五万元。双方差距悬殊,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过小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分别说服,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在全面掌握了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态度后,调解员认真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了法律援助律师。随后结合《工伤赔偿条例》相关规定,双方在工作人员的认真分析后表示同意互相让步。于是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工伤赔偿相关标准问题,经过反复沟通,明法析理,双方负责人也就不再各执一词。

【调解结果】

2017年3月22日上午,工作人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叫到司法所,再次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一、某有限公司ー次性赔偿给姜某柒万参任元整,分两次付清。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某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日前付清。

二、姜某与某有限公司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姜某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宜向某有限公司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姜某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某有限公司无关。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一份,贰份留档备查。

四、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2 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实履行合同。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等法律法规,循循善诱地开展教育引导,然后通过阐明纠纷利弊,权衡双方的实际困难。在该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向双方了解沟通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分析,找出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围绕争议焦点,分头做双方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解读相关法律,明法析理,解疑释惑。由于调解思路明确,调解方法得当,逐步缩小了矛盾双方的意见分歧,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纠纷。

3

第17篇:工伤

职工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核拨付

申请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供养亲属的,还需提交确定供养亲属资格的有关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与因工死亡职工社会关系材料,应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3、申请人系没有经济收入且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应由街道办事处或镇、县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4、申请人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5、申请人系工亡职工祖父、外祖父或祖母、外祖母、兄弟姐妹的,应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工亡职工父母死亡证明或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6、申请人系工亡职工孙子女、外孙子女,应由公安部门出具工亡职工子女死亡证明或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7、申请人系孤儿或孤寡老人的,应由镇、县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给付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申请拨付工亡职工的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有供养亲属的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2、受理:收到用人单位申请后,应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用人单位提交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资格确认:接用人单位提交的供养亲属核定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材料齐全且无异议的,应当场作出确认决定。对需调查核实的,最长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

4、审核:拨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前需审核是否符合拨付条件。

5、经审核符合拨付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预审:工伤保险系统按程序设置自动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生成《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二)》(以下简称《待遇核准表

(二)》)。(2)初审:工作人员对系统自动生成的《待遇核准表

(二)》的待遇项目、金额等内容进行人工审核,无误后打印《待遇核准表

(二)》(一式四份),交用人单位及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签字确认。(3)复核:对经用人单位及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回的《待遇核准表

(二)》进行人工审核。其中,用人单位或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对《待遇核准表

(二)》中的内容有异议的,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属实并修改正确后,重新打印《待遇核准表

(二)》,交用人单位及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再次确认。

(4)复审:每月17日后,通过工伤保险系统提取上月所有核定的待遇数据,编制工伤待遇拨付明细表。处室负责人对照拨付明细表及《待遇核准表

(二)》,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每名职工享受待遇的资格及待遇金额等内容进行复审。

6、拨付:工作人员通过工伤保险系统生成各项待遇支出金额汇总表,报送财务部门复核,经各级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将有关待遇分别划入用人单位、待遇领取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

1、工伤鉴定:填写《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结果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申请书面材料;职业病的还应提供《青岛市职业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2、工伤相关项目:(1)、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的应填写《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表》,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结果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配置辅助器具鉴定、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应填写《青岛市工伤相关项目鉴定申请表》,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结果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应填写《青岛市工伤相关项目鉴定申请表》并提供协议医疗机构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七级至十级革命伤残军人申请旧伤复发确认的,还应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及评残呈批报告表复印件并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结果复印件。

3、因病非因工伤病鉴定:填写《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病历及检查结果复印件;企业人员办理病退、退职鉴定的还应提供《病退人员第一次公示证明》,申请供养亲属鉴定的,还要提供《职工供养亲属确认表》。

4、以上各种表格,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在表中要求位置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粘贴照片的,必须粘贴照片。

执行程序:

各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审理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持鉴定申请表到财务交费,交费后由财会人员出具收费收据并在鉴定申请表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再到鉴定受理窗口申报材料。受理人员录入信息后,当场出具《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上载明具体的鉴定查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资料以及领取鉴定结论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等。同时制作“鉴定内部工作表”载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鉴定类别、鉴定病种分科,伤病情简介等。对申请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材料;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向山东省提出再次鉴定的,出具《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送达回证》。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审核拨付

申请材料:

1、《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2、如多次工伤事故、追加工伤认定部位等特殊情形的,还需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

给付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申请拨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需提交《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受理:收到用人单位申请后,应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用人单位提交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核拨付:拨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前需审核是否符合拨付条件,具备享受待遇资格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预审:工伤保险系统按程序设置自动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生成《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一)》;

(2)初审:工作人员对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一)》的待遇项目、金额等内容进行人工审核,无误后打印《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一)》(一式四份),交用人单位及因工致残职工签字确认。(3)复核:对经用人单位及因工致残职工签字盖章确认后交回的《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一)》进行人工审核。其中,用人单位或因工致残职工对《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一)》中的内容有异议的,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属实并修改正确后,重新打印《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一)》,交用人单位及因工致残职工再次确认。

(4)复审:每月17日后,通过工伤保险系统提取上月所有核定的待遇数据,编制工伤待遇拨付明细表。处室负责人对照拨付明细表及《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表

(一)》,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每名职工享受待遇的资格及待遇金额等内容进行复审。

5、拨付:工作人员通过工伤保险系统生成各项待遇支出金额汇总表,报送社保办财务部门复核,经各级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将有关待遇分别划入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

工伤认定行政确认事项

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

(三)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按手印)及证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的原件、复印件。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应当提供以上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事故调查报告书;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的原件、复印件;

(五)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六)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七)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八)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九)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供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十)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供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十一)工伤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手工列出)。

确认程序:

一.申请主体及时限

(一)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申请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受理范围

(一)辖区内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生产经营地设在辖区内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三、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当场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自补正材料齐全之日起或者补正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第18篇:工伤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由省级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部门办理。

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工资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事人。

劳动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

请因工受伤的朋友注意:一旦发生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您索赔的前提,也是您与老板谈判的资本。不要听信任何其他言论,只有法律才能给社会中的弱者一点帮助。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您才能赢得属于您的赔偿。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

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共分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所在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为。提出鉴定申请时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病历、片子、检查报告单等。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果鉴定结论做出一年后,劳动能力进一步下降,可能构成更高等级的,职工可以申请对劳动能力进行复查。

请因工受伤的朋友注意: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没有伤残鉴定谈赔偿问题,吃亏的一方肯定是您。不要急于索要赔偿,把这里的第

一、二步做好,您要得到赔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第三步:计算工伤待遇数额(伤残待遇)

请参见这篇文章:http://www.daodoc.com/readnew.asp?id=18

请因工受伤的朋友注意:尽可能咨询律师来计算。因为任何一个工伤案子,可能涉及的赔偿具体来说都各有不同,需要哪些证据,还能主张哪些赔偿,只要专业的律师才能做到。(http://www.daodoc.com/readnew.asp?id=474,您可以看一下这篇文章)

第四步: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

1、仲裁和民事诉讼。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在取得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根据上述相应的待遇标准,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工伤职工应自取得劳动能力鉴定书之日起(没协商的)或自双方协商不成(注:协商也应该在取得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协商即属于提出要求,发生时效中断效果)、发生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注意,劳动仲裁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必须处理程序,不可直接起诉。

2、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举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请因工受伤的朋友注意:不要把诉讼当成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用法律武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您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就能拿到属于您的赔偿款。建议您委托律师来处理赔偿事宜。律师所收取的费用往往比给您赢得的利益要少得多。律师给受害人赢得最大利益是其存在的价值所在。

依据:

1、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要遵循以下程序: 鉴定程序 申请人 受理机关 时间限制 首次鉴定

本人及近亲属、单位 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治疗终结即可申请鉴定,如果有内固定的,一般要在内固定拆除后才能鉴定。鉴定委员会一般在60日内做出结论,但可以延长30日 再次鉴定

本人及近亲属、单位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内申请。再次鉴定结论做出没有明确时间限制。鉴定委员会一般在60日内做出结论,但可以延长30日 复查鉴定

本人及近亲属、单位、经办机构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一年后。鉴定委员会一般在60日内做出结论,但可以延长30日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根据条例第34条第2款第2项及第34条第2款的规定,发生工伤五至十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係,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所以当已发生工伤之员工离职时,不论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均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 项 目 标 准 基 数 支 付 渠 道

医 疗 康 复 待 遇

医疗 待遇 挂号费

按照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 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食宿费

本单位因工出差标准(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按标准报销 用人单位

住院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0% 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 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的目录标准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不 变(停工留薪期由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需要提出意见,经工伤经办机构确认,书面通知本人或亲属及用人单位)

用 人 单 位

生活不能自理 护 理 待 遇 按实际需要

经 一 劳 次 动 性 能 伤 力 残 鉴 补 定 助 金

一级 24个月 本 人 工 资

工 伤 保 险 的 基 金 二级 22个月 三级 20个月 四级 18个月 五级 16个月 六级 14个月 七级 12个月 八级 10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6个月

伤 津

残 贴 一级 90% 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保留劳动关系) 70%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六级(同上) 60% 生 护 理 活 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0%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生活大部不能自理 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0% 死

丧 葬 补 助 金 6个月 同 上

工伤保险基金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共五代。男60岁,女55岁,未成年人不到18周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劳动能力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 次 性 工 亡 补 助 金 60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 人 单 位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 配偶每月40% 其他每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本 人 工 资 工一 伤次 职性 工工 与伤 用医 人疗 单补 位助 解金 除和 或伤 终残 止就 劳业 动补 关助 系金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五级 30个月

浙政发[2003]52号

③ 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②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③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六级 25个月 七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伤 残 就 业 补 助 金 五级 30个月 六级 25个月 七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释劳动合同的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不明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照发三个月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工伤保险基金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人员赔偿 医疗康复待遇 同上工伤待遇

不低于工伤待遇;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 伤残的一次性赔偿

一级16倍;二级14倍;三级12倍;四级10倍;五级8倍;六级6倍;七级4倍;八级3倍;九级2倍;十级1倍 死亡的一次性赔偿 10倍

【[url=javascript:window.location.href=\'http://www.daodoc.com/readnew.asp?id=477\']返回上一页[/url]】 返回首页 | 关于本站 | [email=[ft=#5a5a5a,,]申请链接]houerpeng81@126.com[/email] | 进入论坛版权所有 ? 2008 浙江劳动工伤赔偿网 技术支持:劲搜科技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东海宾馆二号楼一楼 电话:13819174456 传真:0571-88006000 邮编:310007 首先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请各位劳动者朋友记住,你申请工伤认定只须提供以上材料。如果劳动部门让你提交其他证据,你有权拒绝。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故劳动部门应负有调查你是否为工伤的义务。

第19篇: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田金仙、女、汉族、现年51岁、文盲、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赵稳书,男,汉族,现年30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赵稳华,男,汉族,现年24岁,铜厂村委会大河边村村民

大河镇大水昝煤矿

案由:2010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矿锅炉工赵石成在煤矿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于2010年10月10日及时赶现场进行尸表检验。经检验,全身无伤痕、无中毒迹象,排除他杀、自杀、投毒等人为因素,经征求死者家属意见,不作医学鉴定,初定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镇综治中、大河镇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铜厂村委会于2010年10月11日召集煤矿领导及当事人亲宿在煤矿现场调处,死者亲属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批准,自愿达成善后处理协议书。

一、死者赵石成的善后处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矿积极配合亲属处理;

二、死者赵石成在煤矿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矿宿舍死亡。参照大河煤矿企业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补偿标准,由大水昝煤矿付给补偿费71.6万元(柒拾壹万陆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费用);

三、双方自协议签字之日起,由亲属领尸离矿,择日安葬;

四、补偿款分两次付清,2010年10月11日18时付30万元(叁拾万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后第二日付清。死者亲属在领款时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据为证;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今后死者家人及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煤矿正常生产、生活;

六、本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签字:

调解单位:大河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0年10月10日

第20篇:离婚调解

关于罗海燕要求与余志明离婚的诉状报告

原告罗海燕 ,女,1983年9月26日出生,汉族,教师,住宜章县岩泉镇老开发区。 电话:13975752257

被告余志明,男,1983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宜章县关溪乡余家村。 电话:15074189158

诉 讼 请 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一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在2006年4月19日在宜章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8月31日生一男,取名余博程。

婚后初期,原、被告感情尚好,为了让原、被告婚后生活过得幸福,双方父母出资为原、被告在栗源镇开办了一家家电商行,经营一段时间后,被告开始沉迷于吃喝玩乐,原告于2006年12月怀孕后,身体状况不佳,身形日益笨拙,而被告却经常夜不归宿,导致生意疏于打理,逐渐由盈利转为亏损。在原告怀孕期间,被告有了婚外情,另外还因赌博欠下了巨额高利贷,家电商行由于后期资金周转不灵,欠下原告父母5万3千元货款未付,最终不堪重负,经营的家电商行倒闭,原告被告失去生活来源。2007年底,原告父母体恤原、被告

生活艰难,背负欠债压力过大,同意借2万给被告清还部分外界债务。2009年9月由被告补签了一张7万3千元的借据,作为凭证。2008年5月,被告的婚外情曝光,本来拮据的生活,欠债的压力,现在又遭遇感情的背叛,巨大的打击使原告提出了离婚,但无奈幼儿尚小,正处哺乳阶段,被告家人竭力阻拦,且被告认错态度较好,考虑到家庭破碎对孩子的影响,哺乳期间夫妻亦不能离婚,原谅了被告。但2009年期间,被告对原告关心甚少,原告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多次发现被告对曾经的第三者念念不忘,至此,原告心灰意冷,于2009年12月向被告提出离婚,被告及被告家人多次到原告父母处求情,并由被告写下了诚心悔改的保证书一份,原告父母考虑到离婚对原告及外孙的损害,在思想上开导原告以大局为重,回归家庭,期盼被告真心悔改,两人能好好生活,离婚再次搁浅。2010年10月,被告出资5万,向原告父母借资1万元,共6万元与被告的叔叔共同购买一台华菱之星前四后八货运汽车,车牌号为赣CB1331,每月大概有3-4万元的收益。买车初期,因资金周转问题,以原告的名义在宜章县东风信用社贷款3万元。2010年8月在宜章县城龙隐奥林匹亚小区购买了一套136平米的电梯房,首付93600元,户名登记为原、被告双方姓名,2011年3月开始支付银行按揭,每月1280元。2011年7月,原告在暑假期间,安排装修新房,原告出资两万元,被告出资一万元用于装修前期的启动资金。但是2011年7月30日,原告发现被告给一名叫刘兰芳的女性发了多条暧昧短信,至此,原告对被告彻底失望,感情完全破裂,离婚势在必行。

原告认为:被告的多次出轨行径及对家庭不负责任的态度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向贵司法所提请诉状,请贵所司法人员对此事合理调解,不胜感激。

相关证件与证据

1、原、被告身份证原件。

2、原、被告结婚证原件。

3、财产及债务证据:购房合同原件、手机录音、贷款凭证、借据。

4、出轨证据:手机短信、通信详单、照片、保证书。

此致

岩泉镇司法所

起诉人:罗海燕 2011年8月31日

《工伤调解先进事迹.doc》
工伤调解先进事迹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