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行约自查报告

2021-07-18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农信社行规行约自查报告

**联社2011年度

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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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银行业协会关于加强银行业行规行约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我联社认真学习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协发„2011‟68号)。同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贯彻落实行规行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印发读本,确保全员熟知。年初我联社办公室汇总银协会《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等14项行规行约,编印成《银行业行规行约读本》,并分发到每个下辖单位,确保人手一册。

二、理解行规行约精神实质。我联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银行业公约、行业标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 1

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在规范化服务标准的具体学习措施上下功夫。为确保达标,我联社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相应的学习。我联社在有关利率、汇率、开展中间业务、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等各项工作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我联社在员工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为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并要求员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四、我联社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全面性。二是部分员工在文优服务方面对待顾客不够积极主动。涧岗分信用社、匡城分社营业网点的环境仍待改善。

五、针对问题,制定对策。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培育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全面形成体现我省农村信用社个性化的企业文化。加强员工业务学习,规范业务核算,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严格检查制度,增强贷款诚信保障,杜绝违规不良贷款。创新组织结构,整治信用社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构建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具有信合特色的企业文化品牌。并对消费者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工作上,普及银行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2篇:行规行约

焦作市怀药行业行规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怀药产业的发展,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焦作市怀药行业市场的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起焦作市怀药行业行业的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使之成为社会和消费者认同的合格行业,制订本行规公约 :

第二条 在本市从事怀药生产、经营或兼营怀药生产、经营的企业都要遵守本规约。

第二章行业道德

第三条 怀药是关系到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怀药行业的员工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质量意识,以天下人健康为己任的理念从事科研、生产和经营,以优质产品奉献给社会,以优质服务奉献给人民。

第四条 怀药企业要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现代生产工艺和现代生产设备,积极研制开发科技含量高,功能因子明确,作用机理明显,质量稳定的怀药产品。

第五条 怀药企业要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意识,把产品质量管理作为管理的核心,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强化生产的质量监控,向社会提供健康、安全和优质产品,流通领域要依法进行商品的审查和检验,不让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的产品流入市场。

第六条 怀药企业要提倡文明生产, 文明经商, 努力建设企业文化, 培育企业精神和经营理念 ,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培育企业品牌, 以自己的名牌产品和企业形象赢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第七条 怀药企业提倡行业团结、互助和合作, 共同承担怀药的市场责任、社会责任, 注重行业整体形象, 对行业中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采用研讨、协

调的方式解决。

第八条 怀药行业内提倡科技竞争, 质量竞争, 服务竞争, 反对以压价、贬低中伤其它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九条 怀药行业内提倡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生产、加工、销售涉嫌侵犯他人外观设计、准专利的产品,尊重专利权利人和专利申请人的劳动成果,维护专利权利人和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自觉抵制各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使用其商标,不得仿冒其版权作品,并不得实施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行业规约

第十条 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广告法》《质量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是推动怀药发展的法律依据,怀药企业要把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员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来规范企业和员工的法律行为。同时, 各企业都要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不断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第十一条 各怀药企业保证以国家批准证书和产品说明书作为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书的内容 不增加、删除和修改字句而使说明书等内容产生异议。

第十二条 各怀药商业流通企业, 在接受经营怀药产品时, 严格核对产品说明书和外包装说明内容, 如遇有与卫生部批准证书等内容不相符合时应加以劝阻和说明, 并不经销其产品, 以防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

第十三条 各怀药企业印发的广告宣传材料保证经卫生监督所审批, 在进入媒体时不增加其它功能和夸大宣传的内容。

第十四条 商业流通部门对怀药企业提供的宣传材料, 应根据卫生部门签发的证明进行审查, 不在零售系统散发印有夸大和虚假广告的宣传材料。

第十五条 各怀药企业对涉及性功能的产品不以编写低级趣味和黄色下流的广告内容进行宣传和散发。

第十六条 怀药企业保证不将普通食品作为怀药产品进行功能宣传。

第十七条 各怀药企业根据《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不用消费者不易理

解的专业语及地方方言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如特效、高效等;不用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不用与己经批准的药品名同名;不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 命名。不改动己批准的产品名称。不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第十八条 各怀药企业在已批准的产品成分中保证不加入其它药品,以防产生损害消费者的后果

第十九条 各怀药在广告宣传中保证不以患者名义证明产品有显著作用的词句, 以防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第四章行业管理

第二十条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大量的行政职能下移到行业协会,为了完成行业管理的职能保护行业共同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形象,并使行业规约和自律机制真正落实, 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行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 组织开展行业调查, 结合行业和市场实际,提出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第二十二条 认真做好市统计部门下达的行业统计工作任务, 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行业状况的报告, 并向协会会员单位提供统计信息资料。

第二十三条为了推动行业发展, 行业内将运用报告会、讲座、简报、参观等各种形式努力做好科技市场、生产信息的交流。

第二十四条 名牌产品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体现, 行业协会积极做好名牌产品的推荐 , 审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 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提高声誉。

第二十五条 组织行业内外和国外的交流活动, 以促进行业在科技、生产、管理和市场的全面进步。

第二十六条 组织行业定期进行行规行约的自律检查, 对产品的质量、广告、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整改意见, 并组织行业性的等级评估和评选先进活动, 提高行业的社会声誉。

第五章规约管理

第二十七条 焦作市怀药行业协会每年组织对规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认真执行行规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并进行通报宣传。对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单位, 由协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 凡对协会调查, 并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单位, 可以提出复议意见, 提交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约经焦作市怀药行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规约解释权属焦作市怀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规约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 以国家的政策法规为准。

焦作市怀药行业协会

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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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自接到通知后, 我们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分社按照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营业人员对相关行规行约从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下载后,分别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对学习内容做好了笔记,也充分了解相关业务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二、在日常工作中办理存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不搞恶意竞争,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等规定办理存款业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公平合理,促进我行存款业务又快又好发展。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执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任意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

三、办理票据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要求,对票据业务进行认真细致的办理,审查各项要素是否合理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办理,发现假票据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确保票据业务合规合法。

四、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我们在营业大厅进行了公示,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的选择权,并为客户选择方便快捷的服务项目,同时尽可能地帮客户选择收费低的结算方式。

五、我行按照《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要求专门规定客户部负责全行服务工作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了相

关工作职责,并制定了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日常工作中通过监控录像或下网点等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确保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认真处理日常客户投诉,做到100%反馈回复。

六、认真对待《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为客户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对客户业务咨询认真给予解答,使客户心中有数,明明白白。

通过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相关自律公约,提高了员工的认识水平,自律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较前有了很大进步,对维护银行业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推荐第4篇: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文化分社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协发[2012]16号),我社高度重视,并安排部署,根据银行业协会的检查内容和要点,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方案,据方案开展了严格、高效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涉及《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等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一系列公约、规范、行业标准。在检查中,我社严格对照公约、规范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抽查档案、文件,调阅监控录像,召开座谈会,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对我社贯彻落实行规行约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

(一)认真组织开展公约、规范学习活动。

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我社均能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员工学习《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行规行约,并把对行规行约的学习教育与日常业务制度培训学习相结合,尤其是我们一线网点员工熟知相关内容,增强了员工的行业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提高了教育培训的实效。

(二)规范自律开展存款业务,我社能认真遵守《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和《中国银行业个人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规范自律地开展存款业务。我社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规范存款业务,引导我社员工科学、有序揽存,确保存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未发现有采取存款\"贴水\"或变相\"贴水\"、高套利率档次、套用人民币同业间利率、提前支付定期存款利息、提前支取享受原利率、虚增存款计息积数、人为增加计息天数、通过向存款客户赠送实物、购物卡、现金、贵金属、储值卡等方式向存款人支付高于正常存款利息及其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现象;没有向存款人或关系人支付正常利息以外的费用,如吸储费、咨询费、手续费等以及以存款\"公关\"的名义,向存款人或关系人或中介机构馈赠礼品和现金、或报销费用等手段与客户存款金额直接挂钩,要求客户存入相应金额的款项等现象。

2012年3月中旬开始,结合银监部门要求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案件防控合规建设年活动\",我社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由社主任牵头,员工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案件防控合规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3月初、会计科、保卫部开展安全保卫、反洗钱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等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对易发生不正当竞争的业务环节进行了排查,排查情况如下。1.经查我行柜员能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条例,无工作人员\"送各种大型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③经查我社的中间收入主要有大小额支付业务手续费、银行卡业务手续费,票据业务手续费收入,以上费用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的费率收取,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规范管理票据业务,有效落实票据业务规范。

一是组织学习票据业务规范内容。我社组织票据业务员工深入学习《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内容,并与职业道德教育、依法合规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相结合,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各项规定。二是加大票据业务合规检查力度。我社对照票据业务规范内容及相关规定,开展了票据业务合规检查工作,杜绝违规操作和变通操作现象,严防业务经营风险,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打造良好的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三是围绕客户需求合规发展业务。我社深入研究客户需求,征求客户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服务不足,努力推进支付结算、汇款等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的自律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选择权。我社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公告、柜员宣传等各种有效措施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提高服务收费信息的透明度,确保消费者获得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在推出新产Z品和新服务时,如实进行产品宣传和介绍,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的性价比;为健全和完善消费者服务热线投诉处理机制,我社制定了详细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投诉、来访等事项,认真答复消费者投诉,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切实加强服务管理。

为规范我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我社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秉承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最终体现服务实现效益,服务提升竞争力,实现银行与客户双赢。

1、完善文明规范服务组织管理工作。

为促进我社优质文明服务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有责任心、熟悉业务、协调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我社《优质文明服务实施方案》,强化领导,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创建合规文化,保证服务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社会,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自我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网点对外服务水平,树立我社良好的形象。

2、健全服务工作制度,提供规范服务。

我社制定并完善《优质文明服务处罚作业标准》、《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明确的作业标准为准绳,以量化的处罚金额为手段,以严格的投诉管理机制为保证,以社会观察人的监督为制约,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我社为客户负责、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经营理念。对总行优质文明服务检查组的检查内容和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奖励和处罚的种类、范围和方式,批评和表扬相结合,优质文明服务水平与总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相结合,实行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一票否决制;责任连带,员工违规其负责人并罚,通过一系列的奖罚措施,约束并激励员工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着力提升我社对外服务水平。

3、建立投诉管理机制,加强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演练。

我社制定《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职责明确、反应迅速、畅通的客户投诉渠道和有效管理机制,明确投诉受理的基本条件,完善投诉受理岗位设置机制,建立健全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回复及总结分析的一整套程序,以完善的投诉处理与管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挖掘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我负责人为本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我社负责人定期组织我网点员工进行应急处理预案演练,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营业网点应急处理预案演练、亲临指导,做到处理服务突发事件坚持快速有效、及时报告、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保护客户和员工的生命财产的原则,坚持系统内上下联动、系统外横向联动的原则,坚持保守银行和客户秘密的原则,以全面提高服务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水平。

(六)认真贯彻《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

为进一步提高柜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使全行员工深刻认识到公平对待消费者的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激励员工以热情的态度、良好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消费者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在学习的基础上,在全社进行了一次综合大检查,采用自查、走访客户等形式,查找出了公平对待消费者服务中的漏洞和柜面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整改。同时,围绕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柜面服务人员自觉运用服务用语,真正为客户提供了真诚安全、热情周到、优质高效、规范准确的服务。通过学习《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全面提升了柜面员工的素质,改善了网点服务环境,推动了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全体柜面服务人员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形象、全新的作风投入到了各项柜面服务之中,为创建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要求,我社立即做出统一部署,抓紧开展相关制度、流程、业务系统、账务系统和账户标记的调整和调试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和柜台人员解释口径的准备工作,保障各项业务安全、稳定和持续运行,要求我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免除取消的34项服务收费,并严禁今后对此类业务进行收费,发现有违规收取的,对网点负责人和经办人员按照稽核处罚办法进行严历处罚。

文化分社

2012.9.6

推荐第5篇: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文化分社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协发[2012]16号),我社高度重视,并安排部署,根据银行业协会的检查内容和要点,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方案,据方案开展了严格、高效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本次检查涉及《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等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一系列公约、规范、行业标准。在检查中,我社严格对照公约、规范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抽查档案、文件,调阅监控录像,召开座谈会,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对我社贯彻落实行规行约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

(一)认真组织开展公约、规范学习活动。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我社均能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员工学习《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行规行约,并把对行规行约的学习教育与日常业务制度培训学习相结合,尤其是我们一线网点员工熟知相关内容,增强了员工的行业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提高了教育培训的实效。

(二)规范自律开展存款业务,我社能认真遵守《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和《中国银行业个人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规范自律地开展存款业务。我社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规范存款业务,引导我社员工科学、有序揽存,确保存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未发现有采取存款\"贴水\"或变相\"贴水\"、高套利率档次、套用人民币同业间利率、提前支付定期存款利息、提前支取享受原利率、虚增存款计息积数、人为增加计息天数、通过向存款客户赠送实物、购物卡、现金、贵金属、储值卡等方式向存款人支付高于正常存款利息及其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现象;没有向存款人或关系人支付正常利息以外的费用,如吸储费、咨询费、手续费等以及以存款\"公关\"的名义,向存款人或关系人或中介机构馈赠礼品和现金、或报销费用等手段与客户存款金额直接挂钩,要求客户存入相应金额的款项等现象。2012年3月中旬开始,结合银监部门要求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案件防控合规建设年活动”,我社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由社主任牵头,员工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案件防控合规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3月初、会计科、保卫部开展安全保卫、反洗钱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等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对易发生不正当竞争的业务环节进行了排查,排查情况如下。1.经查我行柜员能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条例,无工作人员“送各种大型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③经查我社的中间收入主要有大小额支付业务手续费、银行卡业务手续费,票据业务手续费收入,以上费用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的费率收取,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规范管理票据业务,有效落实票据业务规范。一是组织学习票据业务规范内容。我社组织票据业务员工深入学习《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内容,并与职业道德教育、依法合规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相结合,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各项规定。二是加大票据业务合规检查力度。我社对照票据业务规范内容及相关规定,开展了票据业务合规检查工作,杜绝违规操作和变通操作现象,严防业务经营风险,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打造良好的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三是围绕客户需求合规发展业务。我社深入研究客户需求,征求客户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服务不足,努力推进支付结算、汇款等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的自律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选择权。我社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公告、柜员宣传等各种有效措施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提高服务收费信息的透明度,确保消费者获得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在推出新产Z品和新服务时,如实进行产品宣传和介绍,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的性价比;为健全和完善消费者服务热线投诉处理机制,我社制定了详细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投诉、来访等事项,认真答复消费者投诉,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切实加强服务管理。为规范我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我社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秉承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最终体现服务实现效益,服务提升竞争力,实现银行与客户双赢。

1、完善文明规范服务组织管理工作。为促进我社优质文明服务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由有责任心、熟悉业务、协调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我社《优质文明服务实施方案》,强化领导,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创建合规文化,保证服务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社会,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切实加强自我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提高网点对外服务水平,树立我社良好的形象。

2、健全服务工作制度,提供规范服务。我社制定并完善《优质文明服务处罚作业标准》、《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明确的作业标准为准绳,以量化的处罚金额为手段,以严格的投诉管理机制为保证,以社会观察人的监督为制约,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现我社为客户负责、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经营理念。对总行优质文明服务检查组的检查内容和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奖励和处罚的种类、范围和方式,批评和表扬相结合,优质文明服务水平与总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相结合,实行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一票否决制;责任连带,员工违规其负责人并罚,通过一系列的奖罚措施,约束并激励员工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着力提升我社对外服务水平。

3、建立投诉管理机制,加强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演练。我社制定《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职责明确、反应迅速、畅通的客户投诉渠道和有效管理机制,明确投诉受理的基本条件,完善投诉受理岗位设置机制,建立健全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回复及总结分析的一整套程序,以完善的投诉处理与管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挖掘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我负责人为本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我社负责人定期组织我网点员工进行应急处理预案演练,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营业网点应急处理预案演练、亲临指导,做到处理服务突发事件坚持快速有效、及时报告、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保护客户和员工的生命财产的原则,坚持系统内上下联动、系统外横向联动的原则,坚持保守银行和客户秘密的原则,以全面提高服务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水平。

(六)认真贯彻《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为进一步提高柜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使全行员工深刻认识到公平对待消费者的重要意义,明确学习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激励员工以热情的态度、良好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消费者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在学习的基础上,在全社进行了一次综合大检查,采用自查、走访客户等形式,查找出了公平对待消费者服务中的漏洞和柜面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整改。同时,围绕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柜面服务人员自觉运用服务用语,真正为客户提供了真诚安全、热情周到、优质高效、规范准确的服务。通过学习《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全面提升了柜面员工的素质,改善了网点服务环境,推动了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全体柜面服务人员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形象、全新的作风投入到了各项柜面服务之中,为创建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推荐第6篇:人力资源部行规行约

人力资源部2011年度

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协会关于加强银行业行规行约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人力资源部认真学习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同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贯彻落实行规行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印发行规行约,确保全员熟知。我部门汇总银协会《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等4项行规行约,编印成册,并分发到每位员工手中。

二、理解行规行约精神实质。我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等银行业公约、行业标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1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我部门在有关干部员工管理、各项保险管理、薪资管理等各项工作都严格遵守国家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采取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用工及薪酬保险等状况。同时要求员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四、我部门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全面性。

五、针对问题,制定对策。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培育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全面形成体现我行的企业文化。加强员工业务学习,规范业务流程,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构建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包头农行特色的企业文化品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推荐第7篇: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材料]

坊子区支行2011年度

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分行:

自接到通知后, 我们坊子区支行按照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网点、各部室对相关行规行约从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下载后,分别按照对口业务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学习内容做好笔记,充分了解相关业务内容,提高了员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二、在日常工作中办理存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不搞恶意竞争,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等规定办理存款业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公平合理,促进我行存款业务又快又好发展。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的要求,执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任意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

三、办理票据业务时,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要求,对票据业务进行认真细致的办理,审查各项要素是否合理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办理,发现假票据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系,确保票据业务合规合法。

四、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我们除在营业大厅进行公示外,还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的选择权,并为客户选择方便快捷的服务项目,同时尽可能地帮客

户选择收费低的结算方式。

五、我行按照《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要求专门规定客户部负责全行服务工作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并制定了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日常工作中通过监控录像或下网点等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确保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认真处理日常客户投诉,做到100%反馈回复。

六、认真对待《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为客户提供文明规范的服务。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对外泄露。对客户业务咨询认真给予解答,使客户心中有数,明明白白。

通过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相关自律公约,提高了员工的认识水平,自律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较前有了很大进步,对维护银行业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推荐第8篇: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上传)

ⅹⅹ支行2011年行规行约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省行营业部:

根据省行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开展了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接到ⅹ文件后,我行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成立了2011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行排查工作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自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有关事项的研究会审以及沟通督导,反馈报告等。具体实施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统一组织,逐项目逐单位实施排查,相关部门积极参与。

二、高度重视,切实履责。

根据上级行的工作要求,我行各部门、各网点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在开展自查前,先进行了动员工作,统一了全员对此次自查工作的思想认识,为此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遵照要求,开展自查。

根据要求,我行组织各条线、部门就《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16个公约,按照检查

要点进行了逐一自查。经查:

1、我行能够认真学习公约并熟知相关内容;

2、我行能够规范自律地开展存款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3、我行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的实施;

4、我行能按照自律要求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告知消费者服务项目及收费信息,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5、我行能按照《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开展服务工作;

6、我行能遵守公平竞争原则,并注重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等。

通过自查开展情况,我行对各类公约贯彻执行情况良好。

特此报告。

2011年10月8日

推荐第9篇:银行支行的行规行约自查报告

银行支行的行规行约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决定于近期在全行业组织开展2011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精神,我行紧紧围绕“提高银行履行行业公约与规范的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活动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在较短时间内提高了全员对提升服务重要意义的认识,巩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明显提升了我支行服务形象和服务水平。现将活动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深入学习。

本次检查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支行行长担任组长、副行长担任副组长,业务管理部、零售部、公司一部、公司二部、小企业部、办公室、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四是重新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前台服务技能,推进后台业务集中,减轻前台业务压力和缩减客户等待时间。五是主动走向一线,积极参与业务分析和市场需求调研,及时为基层提供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营销的数据信息资料。

3、开展服务专业培训和制定科学评价机制。今年上半年我行全面启动了提升服务质量培训,引进了国内顶级专业培训公司对全行干部员工开展服务专业培训。此次培训历时一个多月,分层次覆盖了所有机构网点的负责人、大堂经理、理财客户经理、对公客户经理和、对私客户经理和机关人员,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对“有问题我负责”、“运用同理心”等服务意识和服务技巧互动式培训,突出了专业化、针对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有效地提高全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开展专业服务培训的同时,由个金部协助专业公司对我行开展了后续评估工作,用专业化方法对基层营业网点服务效率、服务规范、服务环境、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门评估,经过摸索和实践,确立了一套科学的服务评估机制,为建立全行服务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

三、强化检查,注重实效。

商业银行的文明规范服务并非仅仅限于微笑服务,而在于营销的全过程。特别是在当前,客户需求更趋多元化和复杂化,对商业银行文明规范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行加强对一线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客户为中心整合各项资源,积极规范和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共同提升银行业整体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社会公众反映的等候时间长、业务处理慢、大堂经理人员不足的突出问题,分支行在资源配置、制度建设、人力安排等方面给予保证解决。

1、强化监督检查。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全方位、立体化地进行监督检查,成立检查小组对全辖的文明优质服务情况进行暗访,同时聘请分行社会监督员对网点和机关服务态度、礼仪规范、环境等方面进行“神秘”检查和录像。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服务不标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纠。

2、规范处理流程。明确了分行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制定了《服务应急处理预案》和《客户投诉受理办法》一整套工作流程。对发生的应急事项和客户投诉情况,做到事事有人问,件件有反馈的工作流程。

3、加大考核力度。分行将职能部门和网点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绩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制定了《文明服务月检查考评要点》,检查范围覆盖所有机构网点、机关处室,考评涵盖网点服务质量、员工服务技能、落实服务措施三大方面。通过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周而复始的循环,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有力推进了分行上下践行规范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其间银监局检查组到我行部分营业网点进行现场检查后,对我行服务效率、服务规范、服务环境、服务管理四个方面所做的卓有成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四、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巩固服务基础,突出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对三声服务、双手递送服务、网点环境改善、网点物品机具摆放、便民设施投放情况进行加强监督。

推荐第10篇:息烽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行规行约

息烽县农村信用合作社2011年度行规行约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省联社贵阳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银行业协会关于加强银行业行规行约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我社认真学习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规所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协发[2011]68号)以及省联社和办事处对行规行约检查提出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贯彻落实处规行约的重要情况的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社汇总银行协会下发的《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等16项行行约(公约、细则、指引、规范、承诺、自律要求等)及时通过内网发到联社各营业机构和职能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全员熟知。

二、理解行规行约精神实际。我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银行业公约行业标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控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

1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在社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完成了今年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的工作任务,同时完成了相应的学习计划。我社在有关利率、汇率、开展中间业务,有关账户和现金管理等各项工作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的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性的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我社在员工办理业务中,严把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么快捷准确,把差错下降到最低。关要求员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四、我社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主动性、全面性。二是部分员工在优质服务方面对待顾客不够积极主动。青山分社、鹿窝分社、

文化路分社营业网点的环境仍待改善。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判定对策。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培育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价值理念,全面形成体现我省农村信用社个性化的企业文化。二是加强员工业务学习,规范业务核算,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三是严格检查制度,增强贷款诚信保障,杜绝违规,不良行为。四是创新组织结构,整治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构建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具有信合特色的企业文化品牌。并对消费者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工作上,普及银行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息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11篇: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

**信用社2011年度

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联社: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协会关于加强银行业行规行约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我联社认真学习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协发„2011‟68号)。同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贯彻落实行规行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印发读本,确保全员熟知。年初我社办公室汇总银协会《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等14项行规行约,编印成《银行业行规行约读本》,并分发到每个下辖单位,确保人手一册。

二、理解行规行约精神实质。我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银行业公约、行业标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 1

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在规范化服务标准的具体学习措施上下功夫。为确保达标,我联社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相应的学习。我联社在有关利率、汇率、开展中间业务、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等各项工作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我联社在员工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为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并要求员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四、我联社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全面性。二是部分员工在文优服务方面对待顾客不够积极主动。涧岗分信用社、匡城分社营业网点的环境仍待改善。

五、针对问题,制定对策。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培育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全面形成体现我省农村信用社个性化的企业文化。加强员工业务学习,规范业务核算,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严格检查制度,增强贷款诚信保障,杜绝违规不良贷款。创新组织结构,整治信用社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构建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具有信合特色的企业文化品牌。并对消费者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工作上,普及银行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12篇:物流业商会行规行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在物流企业间的合作和交流,共同做大做强企业,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规范行业内经营行为,协调企业内外关系,推进信息共享,促进技术交流,共同拓展市场,规范行业管理,净化竞争环境,整合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成长,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县东方物流业商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

规约)。

第一条 本规约是建立企业自律性机制,规范物流行业生产、经营行为,是实现行业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海安县东方物流业商会理事会负责行业规约的监督、检查。会员企业必须认真自觉遵守。

第三条 物流商会行业道德是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尊重知识,爱护人才;科学管理、文明生产;公平交易、讲究诚信;团结协作、共谋发展。

任何会员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东方物流”字样注册公司。

第四条 会员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和劳动用工保护措施,不得互相挖人才(包括职工),企业之间人员调济必须协商一致,在给予合理补偿后,方可调济。对擅自跳槽的技术人员和员工,企业报商会备案,予以公布,其他会员企业不得录用。对擅自录用商会会员企业人员的商会成员严厉处罚。

第五条 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东方物流商会内实行专线分工原则,由相关企业按商会分工经营各条物流线路,信息归专线经营公司统一协调。其他企业在自己经营专线外的业务在尊重市场价的基础上必须优先交商会内相应专线经营企业运作,在业务资金到帐后,有权获取相应的业务报酬。违反本条的,按规定严厉处罚。

商会牵头根据多数会员的要求,制订专线的指导价格及最低保护价格,杜绝价格欺诈。商会会员不得向外界透漏商会指导价格及最低保护价,不得透漏客户的商业机密。违反本条的,按规定严厉处罚。

第六条 共同开展市场宣传。筹措专项资金开展自我形象宣传。宣传方案经商会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 商会为会员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信息发布等服务,达到资源共享。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人员联系协调,为商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商会会员企业成立装卸公司,组织装卸设备、人员,规范装卸经营行为,商会将与之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 坚决保护会员企业正当权益,当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贸易活动中,受到权益侵犯,由商会出面协调处理,并依法参与维权诉讼。

第九条 对会员企业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商会及时组织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报商会理事会裁定。理事会根据其性质,一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二是赔偿损失;三是扣除违约保证金;四是对屡教不改的采取行业内部通报和网上公布及新闻媒体曝光,并取消会员资格,必要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吊销(生产、经营)执照等处罚,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起诉,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

第十条 商会内实行违约保证金制度。每家会员企业在本规约通过后五日内缴纳2万元现金至商会专用账户用于保证行规行约的执行。凡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由商会名誉会长协同商会理事会成员共同商定处罚措施,争议涉及的单位理事必须回避。具体争议解决细则在本规约通过后半个月内制定,商会理事会通过后颁布施行。

第十一条 本规约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本规约解释权归××县东方物流业商会理事会,如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以国家政府法规为准。

第13篇:关于贯彻落实行规行约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2013年贯彻落实行规行约工作情况的自查

报告

总行零售部:

2013年以来,我行按照上级要求,对中国银行业协会下发的行规行约系列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9月下旬,我行结合系列文件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支行依据管理实际,成立了学习服务检查小组,行长亲任组长、部主任及办公室人员为成员,逐月对各部工作进行交叉检查。通过现场突查、监控调阅等方法,督促行规行约得到贯彻落实,推进文明服务持续稳定提升。

建立学习制度。支行制订了月度例会、班子周会、部门晨会制度。长期来,我支行利用会议时间,以会促学,对上级下发的行规行约系列文件文件开展了集体领学,部门讨论及个人自学,采用各种有效措施,促使行规行约相关文件在我行得到有效传导,准确了解文件要求,熟练运用行约标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规范自身从业行为。

二、贯彻落实情况

1、《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服务管理。按照《中国银行业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的要求,制定了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调整、优化机构网点和服务窗口,规范员工服务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大堂经理的作用。选拔有责任心、熟悉业务、协调能力强、服务经验

丰富的大堂经理,及时识别、引导、分流客户,受理客户咨询,开展业务宣传,引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三是建立客户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处理服务突发事件,坚持快速有效的原则、坚持及时报告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保护客户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坚持保守银行和客户秘密的原则,保证出现服务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快速妥善处理,及时恢复正常的营业秩序,维护良好社会形象。

2、《关于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的自律要求》落实情况。我行在业务收费上遵循公开、诚信原则,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如实进行产品宣传和介绍,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性价比,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提高服务收费信息的透明度,确保了消费者获得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知情选择的权利。

3、《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票据业务合规检查力度。对照票据业务规范内容及相关规定,扎实开展了合规检查工作,杜绝违规操作和变通操作现象,严防业务经营风险。二是围绕客户需求,合规发展业务。以《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为指导,深入研究客户需求,征求客户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服务不足,努力推进支付结算、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健康发展。

4、《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落实情况。我行在经营中能够严格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的原则,按照《自律公约》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够自觉遵守从业道德,充分履行产品风险揭示和告知的义务,切实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履行普及金融知识和消费者教育义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投诉反馈机制,维护客户利益,切实维护客户利益。

5、重点业务方面做重点检查。对行内存款业务是否做到交易真实、凭证齐全、各项账务是否相符;贷款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三法一指引”执行,是否有违规贷款;票据业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求办理进行了严格检查。

经自查,我行在行规行约执行方面未存在安全隐患,员工都能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部门自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规行约知识掌握不全面。个别员工未能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相关规范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二是文优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员工在规范化文明服务水平上有待提高;三是残障人士银行服务设施不到位。

四、下步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组织,熟知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从根源上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

二是在服务收费方面严格履行告知义务,通过在营业大厅设立挂壁式的服务价格公告牌、LED显示屏等多渠道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收费信息的透明度,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消费者获得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

三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搞好服务培训

和宣传工作,制定完善服务应急处理预案和客户投诉受理机制。

四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全方位提升服务功能。加强网点环境建设,做好服务提升,让客户真正体验到银行服务是以客户为中心。

五是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基本设施。加设无障碍坡道,添加无障碍设施标志,保证残障人士顺利办业务。积极优化服务水平,为残障客户提供引导,协助其办理各项业务。对于有书写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障客户给予特殊化服务的业务。强化柜员公平对待残障客户消费者意识,增强柜员服务残障人士技能,加强对残障人士的关爱。

第14篇:某关于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xx信用社行规行约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开展2012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社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规行约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学习,同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学习和自查工作,全员合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有效开展此项自查工作,我社成立了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深入开展,我社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明确我社主任为此项自查工作第一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我社行规行约自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1.加强员工教育,筑牢员工思想防线。

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等

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同时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违反行

规行约犯罪典型案例,剖析犯罪的成因和后果,提高员工对违

规犯罪的理解和认识,教育大家从中汲取教训,只有认认真真

做人,踏踏实实地工作,获取正当的劳动报酬才是我们幸福生

活的保障。

2、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检查力度

我社通过加强检查工作频率,强化制度执行力,使员工时

刻绷紧制度这根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由于规章制度不熟悉发生的违章现象,

重在加强辅导,对屡查屡犯和明知故犯的,重点教育加重处罚。

3.重点业务方面做重点检查

对社内存款业务是否做到交易真实、凭证齐全、各项账务

是否相符;贷款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三法一指引”执行,是否

有违规贷款;票据业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

求办理进行了严格检查。

四、自查结果及今后工作安排

1.我社分别对制度建设、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文明服务

规范、会计结算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进行

认真仔细的排查。

经自查,我社在行规行约执行方面未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所有员工都能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今后我社会将规章制度覆盖

到所有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将各项规章能够有效的贯彻,

发现差错及时改正,我社将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加强社

内自查,杜绝业务差错发生,将行规行约制度一直贯彻落实下

去。

第15篇:关于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定稿)

关于2012年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分行《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我行组织人员开展对本行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1、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没有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的现象,没有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情况。

2、能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经查没有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现象,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能做到一视同仁,没有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的现象。

3、能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没有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没有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没有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现象。

4、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时,能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没有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的现象。办理各项授信业务时,能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有序、合规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5、没有对产品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的现象,没有贬低同业内其他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的现象。

6、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能做到:①备有各类结算方式的一般使用说明,供客户索取;②提供自助转账服务(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其他银行自助设备等)时,能提供自助服务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风险提示、安全保密措施及附加收费标准等资料;③各类电子化支

付结算业务,采取了必需的安全措施、电子交易记录备份,建立了必要的第三方认证机制等,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和方便客户查询。

二、《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执行情况;

1、能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①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能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能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②柜员。柜员能按规定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能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③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能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能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没有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2、服务环境符合要求。营业网点能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

3、客户服务设施。营业网点能合理配置客户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提供了点(验)钞设备、书写用具、老花镜、等候座椅、防滑垫等服务设施。提供了书写整齐规范的单据填写范例。在醒目位置放置了意见(评价)簿,并公示客户服务电话。

4、网点功能分区设置合理。能根据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分区。设置了现金区、非现金区、自助服务区、高端客户服务区和等候区等区域。

5、服务形象。①能按规定示牌服务,柜面人员上岗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放统一服务标识牌。②能做到统一着装。柜面人员能按要求统一着装。

6、网点负责人能按规定在营业前召集全体人员召开晨会,检查仪表

仪容,开展工作提示、文件传达、教育培训、服务讲评、情况交流等。

7、网点开门时,大堂服务人员能站于岗位,微笑迎接第一批客户。

8、能主动识别客户。接待客户时能集中注意力倾听,有效询问、循序渐进地了解客户的需要,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类别,提供个性化服务。

9、能做到双手接递。交接钞、单、卡、折或有关证件时,能做到双手自然接交,并给予必要的提示。

10、送别客户体贴提示。柜员办结业务,能向客户提示是否需要其它服务,并微笑提示客户带齐各类物品、保管好财物。

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县支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16篇:某支行关于行规行约的自查报告

2014年度XX支行

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报告

为有效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总行通知要求,自2014年8月1日至8月31日,XX支行针对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组织情况

支行接到通知后,把贯彻落实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将行规行约贯彻情况落实到个人。并及时将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公约、规范、行业标准,打包一并下发至支行内每位员工,供员工打印学习。并利用晨会或夕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涉及本网点的相关规范。确保了全员熟知相关内容,提高了履行行业公约与规范的意识。

为了切实落实本次行规行约自查工作,支行在自查过程中做到了“一覆盖”、“三保证”。“一覆盖”即:覆盖本网点;“三保证”即:保证时间、保证覆盖面、保证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运营管理部进行了沟通,并督促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达到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执行行规行约的目的。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深入开展,我支行负责人根据各个公约条款逐一自查、确保我行行规行约自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一)《关于进一步改进无障碍银行服务的自律约定》我行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4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银协发[2012]35号)、《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关于为严重老弱病残等特殊客户做好人性化服务的紧急通知》(银协发[2009]5号)和《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银协发[2010]23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关注残障人士需求,保障特殊群体客户合法权益,积极推动银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培养从业人员服务残障人士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相应服务应急预案,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落实情况。支行高度重视残障客户服务工作,积极优化服务水平,为残障客户提供引导,协助其办理各项业务。对于有书写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障客户给予特殊化服务的业务。强化了柜员公平对待残障客户消费者意识,增强柜员服务残障人士技能,提高柜员服务残障人士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残障人士隐私权,加强对残障人士的关爱。

(三)《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落实情况,我支行定期对员工进行家访,积极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组织员工进行各类培训,牢固树立员工爱岗敬业,顾全大局。遵纪守法,规范操作。廉洁公正,自警自律。严守秘密,确保安全。正直诚信,勤勉尽职。热情服务,细致周到。勤奋学习,精通业务。 团结协作,和谐互助。遵守公德,崇尚科学的思想观念。

(四)《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落实情况。我行在经营中能够严格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的原则,按照《自律公约》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够自觉遵守从业道德,充分履行产品风险揭示和告知的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履行普及金融知识和消费者教育义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维护客户利益,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保证对客户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客户利益。

(五)《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落实情况。按照《中国银行业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的要求,一是制定了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规范员工服务行为,使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提升了支行的核心竞争力。二是充分发挥大堂经理的作用。由于本支行人员数量较少,网点负责人主动担任起了大堂经理这一职务,及时识别、引导、分流客户,受理客户咨询,开展业务宣传,引导客户使用自助设备。三是建立客户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处理服务突发事件,坚持快速有效的原则、坚持及时报告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保护客户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坚持系统内上下联动、系统外横向联动的原则、坚持保守银行和客户秘密的原则,保证出现服务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快速妥善处理,及时恢复正常的营业秩序,维护良好社会形象。

三、自查总体评价

经自查,我行在行规行约执行方面未存在安全隐患,员工都能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四、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过对本支行的自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行规行约知识掌握不全面。个别员工在学习规范方面的主动性不强,未能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相关规范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二是文优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员工在文明标准服务方面对待客户不够热情、主动,没有充分意识到文明规范服务的品牌效应和长远利益;三是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待改善和提高。

五、目前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自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已对全体员工进行单独培训,目前员工的学习劲头日益晋升、思想觉悟及服务水平也有明显的提高。

六、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今后我行将规章制度覆盖到所有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将各项规章能够有效的贯彻,发现差错及时改正,并将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加强行内自查,杜绝业务差错发生,将行规行约制度一直贯彻落实下去

XX支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第17篇:关于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的

自查报告

中国银行业协会: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银协发[2011]68号)的统一安排,吉林省联社认真组织辖内各行、社对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对部分行、社进行了抽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在践行《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等公约、规范、行业标准活动中,我省各级行、社都把贯彻落实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用心谋划,突出重点,细化责任,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在银行业开展文明规范服务等系列活动的倡议,全省农村信用社至上而下制定了活动方案,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领导亲自抓、分管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全员共执行的良好格局,推动了行规行约贯彻落实工作顺利开展。

- 1高了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文明规范服务创先评优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最佳服务窗口、最佳储蓄员、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评比活动,对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进行了指导和部署。四是加强管理,有效改善服务环境。各行、社根据自身情况,有的网点更换了老旧服务设施,有的网点填充了便民袋、饮水机、填单台等设施。五是加强治理整顿。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水平。六是加强考核。各行、社将中国银行业行规行约和相关制度,纳入到各岗位的考核管理体系中,行规行约落实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二、自查情况

(一)《中国银行业存款自律公约》落实情况。全省各级行、社对所辖机构网点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业务进行了抽查,主要检查了存款业务办理过程中是否以《中国银行业存款自律公约》、《储蓄管理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为依据,有无违规行为。抽查结果表明,各网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依法合规、诚信经营,自觉履行公约的各项规定。

- 3足,努力推进支付结算、票据承兑、贴现融资、电子商业汇票等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在服务收费方面给消费者以充分知情选择权的自律要求》落实情况。我省各行、社在业务收费上遵循公开、诚信原则,充分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如实进行产品宣传和介绍,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性价比,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提高服务收费信息的透明度,确保了消费者获得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知情选择的权利,赢得了消费者的支持和信赖。

(五)《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按指引要求理顺了本单位服务工作管理的组织架构,分层次设立了专门服务管理职能部门,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服务管理工作延伸到各信用社。二是规范服务管理。按照《中国银行业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的要求,制定了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调整、优化机构网点和服务窗口,以满足客户服务需求。设计了安全便捷的服务流程,规范员工服务行为,使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提升吉林农信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充分发挥大堂经理的作用。合理配备有责任心、熟悉业务、协调能力强、服务经验丰富的大

- 5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规行约知识掌握不全面。个别基层单位组织学习不到位,加上员工自觉学习能力弱,存在对行规行约内容掌握了解的不细、不全的现象。二是基层领导对规范服务重视不够。个别基层单位领导没有充分意识到文明规范服务的品牌效应和长远利益,对争创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不主动、不积极。三是环境有待改善。有的网点内外卫生环境管理不到位,留有死角,个别网点硬件设施日常维护不到位。四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网点相应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网点柜面人员服务质量不高,部分员工对待客户不够积极主动,缺少耐心,特别是在业务繁忙的时候;大堂经理人员配备不足,虽然城区信用社配备了大堂经理,但对客户的服务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五是客户投诉管理机制有待加强。部分行、社服务投诉处理部门不明确,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有的网点负责人,未做到在发生客户投诉的第一时间联系客户,虚心诚恳听取客户意见建议,缓和客户情绪,争取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四、整改措施

(一)继续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加大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对执行行规行约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纳入各级高管工作考核体系中,做到常抓不懈。

- 7推广普及金融知识、法律法规,开展问卷调查和服务评价等活动,认真吸取客户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吉林农信的服务质量。

- 9 -

第18篇:家政服务业协会行规行约

家政服务业协会行规行约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家政服务业经营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机制,根据《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行业管理规范》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维护消费者、经营者、服务人员三者的合法权利,建立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东莞市家政服务业协会行规行约〉如下:(以下简称〈行规行约〉)。

第二条 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物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有偿服务活动。家庭服务包括:家庭清洁、家庭护理、家庭(精神卫生)医生、家庭教师、家庭餐饮、家庭园艺、家庭旧货收购、家庭养老服务、家庭装饰维修(水电安装、管道疏通)、家电维修、家庭接送服务、家庭婚庆服务等服务项目;搬家服务包括:家庭搬家、单位搬场、货运等服务项目;清洁服务包括:单位清洁保洁、外墙清洗保养、专项清洗保养、社区物业等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家庭服务、搬家服务、清洁服务)。

第三条 家政服务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维护行业的声誉。

第四条 本《行规行约》的施行,接受东莞市贸易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本〈行规行约〉适用于东莞市家政服务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尚未加入协会的家政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行业规范和约定

第一节 行业规范的基本约定

第六条 家政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 照,且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地,营业场地要求室内明亮、整洁,布置醒目、文雅,营业执照、税务证、(营运证)等都要挂在显眼位置。

第七条 企业必须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对客户的承诺要上墙公布,如:服务公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热线、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八条 企业必须制作标明企业名称的工作服,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 穿着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服,积极开展诚信服务。

第九条 企业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保障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也应尊重经营者的劳动,依法行使权利。

第十条 企业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企业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和摊派。

第十一条 企业不得招收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人员以及未成年人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有关法律常识和职业技能等上岗前的培训和教育,并建立从业人员工作经历及评价记录制度,对从业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跟单(服务质量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 企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物价部门(行业协会)制定的收费指导价,做到统一价格。禁止利用超低价、虚价打广告,进行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欺骗消费者。以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和行业形象。

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遵守如下服务公约:

1、服务语言 文明礼貌 5、不收小费 不吸客烟

2、服务项目 明码标价 6、不吃不喝 不拿不要

3、服务质量 跟踪回访 7、诚实守信 尽心服务

4、服务宗旨 客户至上 8、收费合理 合法经营

第十四条 遇有下列情况的消费者企业可拒绝为其继续提供服务:

1.不能提供约定工作条件的;

2.现场情况与消费者申报的情况有出入,须另加价,消费者不同意的;

3.现场工作条件与预期工作任务按原定的费用无法完成,协商加价不成的;

4.不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和相关费用,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5.虐待服务人员,违反合同的;

6.胁迫、诱惑服务人员从事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7.其他额外的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损害企业、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服务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对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协会将采取警告、业内批评、通报批评、媒体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对触犯

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协会可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依法对企业经营者的违法活动进行处理。

第二节 行业规范的分类约定

(一) 家庭服务类

第十六条 企业要贯彻国家关于专业技术工种须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对强制执行的工种,如:电工、驾驶员、电梯操作、空调拆装等从业人员,一律做到持证上岗;对暂时没有要求强制执行的工种,如:家政服务员等工种,应积极组织他们参加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与消费者订立家政服务合同。家政服务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包括:甲方(消费者)、乙方(企业)各自责任,服务项目和服务费用,合同期限和注意事项等方面。提供一次性或计时家政服务的,也可采用电话,网络等形式订立。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由企业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家政服务员必须每年进行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家政服务员如隐瞒实际情况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家政服务员应按照合同提供服务,不对外泄露消费者的隐私;消费者要求提供约定之外的家政服务,应当征得企业同意。服务中发生纠纷的,应及时向企业反映,在企业调解处理前,服务员不得私自离岗。

第二十条 消费者应当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按照合同内容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服务质量有意见,可及时向企业反映,不能强求服务人员违规作业,不安全作业,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事故,应当迅速通知企业和有关部门,并处理好善后事宜。

(二) 搬家服务类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保证运行车况良好。营运车要实行定期保养,定期报废更新,定期清洗、保洁制度。会员单位不挂挂靠车,不能拥有未经批准的搬家车。

第二十二条 货物装载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超宽、超高、超长、超重,车厢后面应该预留工人的安全乘坐位置,货物上面严禁坐人。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应持证上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搬运工应轻装轻卸,合理装车,做到不损坏东西、不遗漏物件。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与消费者订立搬家(货运)服务合约并附回执单,合约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客户名称、货物名称、不同货物的包装和保管要求,贵重物品的申报,以及搬出地址、搬入地址、搬运时间、预定每车运价、相关注意事项和约定、投诉电话等。搬运任务结束后应取回客户签署意见和姓名的回执单。搬家(货运)合约和回执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应为一年以上。

(三)清洁服务类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与消费者订立清洁、保洁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和项目;清洁、保洁的标准;使用的设备、工具、清洁剂的品牌、价格、用量;人力资源的配置;费用的构成;其他的承诺和约定,其中必须包括保障清洁服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六条 企业在清洁和保养各类建筑、设施、场地、家具用具、各类设备等过程中,涉及使用清洁剂的,在质量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先试验再使用,不得破坏各类清洗物原有材质和功能。企业使用的清洁剂,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不造成公共危害的环保产品。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提供服务,并严格遵守客户的保密制度,不得窃取、传播客户的有关机密,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服务人员自负。

第二十八条 企业必须自觉维护行业形象,禁止不正当竞争,不得提供言辞夸大或与实际操作不相符的投标书。介绍本公司简况时,不得将无合同的服务项目作为信息向用户提供,严禁以次充好、提供劣质服务、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第三章 消费纠纷处理

第二十九条 财产损失争议

1.消费者在为其提供家政、清洁、搬家等服务前,应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古玩、古董、字画、名表、高级工艺品及现金、存折、有价证券、帐册、票证、文件和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等妥善保管。搬家时应自行看管,造成损失与损坏的自行负责。

2.在搬家、家政、清洁等服务过程中,由于企业方的过失,造成的物品损坏,以修复为主。无法修复的物品又未收保险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单项、单车)服务费的一倍。企业收取保险费的,凭有效凭证和单据,按按实际损坏的单件物品的现行市场价和使用年限折旧后的金额赔偿。

注:( 1 )家用电器类折旧年限为八年;

( 2 )一般家具类折旧年限为八年,红木家具折旧年限为十五年;

( 3 )金银首饰、古玩、古董、字画、名表、高级工艺品及现金、存折、有价证券、帐册、玻璃、陶瓷制品、票证、文件等和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不属保险范围;( 4 )保险费收取的标准为该物品投保基数的 0.8 % ;

( 5 )应保物品是否参保由消费者自行决定。

3.搬运贵重、特重物品,如:钢琴、红木家具、高级沙发、特大彩电( 29 寸以上)、高级音响、电脑、滚筒洗衣机、冰箱( 180 立升以上)、冰柜、保险箱、复印机或笨重物品单件重量超过 80 公斤以上的,消费者应自行申报保险费,企业另行加收保险费并增加服务费,否则,贵重物品损坏,企业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4.搬运易碎、易损物品,消费者应按服务合约的有关条款或搬家企业的事先提醒,对已包装的易碎、易损品应当标识清楚,防止搬运时损坏,并亲自监督搬运过程,凡包装箱在搬运中没有摔过或因道路不平以及夹带等引起的物品损坏责任由消费者自负。并严禁夹带危险品,否则,责任自负。

第三十条 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以合约及事先商定为准,一次性服务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为准(包括口头、电话约定)。如现场情况(搬家货物的价值增加、搬运数量增加、搬运难度加大、清洁场地增大、工作难度加大等)与消费者申报的情况有出入,服务费应按规定增加,按实收取。

第三十一条 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限。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其赔偿的金额一般为该次服务费的全额。。

1.以虚假的广告宣传或说明,欺骗、误导消费者的;

2.无任何理由在约定的服务费外强行加价的(每年的年三十及国定价的 加班工资除外);

3.有其他欺诈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人身伤害争议 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的,或消费者有第十四条各款行为,造成服务人员人身伤害的,责任方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承担医药费、误工工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消费者因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物品损坏等发生争议,消费者应持有效服务单据、合约凭证或能够证明该服务、物品的证据。但消费者一旦在服务回执单据上签单后,再发生的相关争议,企业不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与消费者因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物品损坏等发生争议,需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其鉴定费由提议方垫付,责任方负担。

第三十五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因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物品损坏等引起的争议和纠纷,经双方协商无效的,可向本协会请求调解,本协会应在一星期内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行规行约》如与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以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为准。对违反本《行规行约》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行规行约》实际应用中产生的问题,由东莞市家政服务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19篇:张家口市物业管理行业行规行约

张家口物业管理行业行规行约

行业准则

第一条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需合法注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备案,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进驻物业项目,并做好相关资料及物业服务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和交接验收工作。

第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并妥善处理业主投诉,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努力减少物业服务纠纷。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支持并协助业主依法开展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本着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得滥用、挪用。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严禁虚假广告宣传,不得恶意损害、贬低同行企业的形象和商誉。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有序的原则参与物业项目的投标,不得损坏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禁止物业服务企业下列行为:

(一) 未经选聘擅自进驻物业项目;

(二) 物业服务合同未满擅自撤出物业项目;

(三)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拒不撤出物业项目;

(四) 以低于市场价格、暗箱操作、恶意诋毁、欺骗等方式取得物业项目;

(五) 其他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应当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物业服务正常有序、平稳过渡、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进行,并做好物业服务费用的清退及物业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第十二条 物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物业服务企业的商业机密.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应当保护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隐私,不得利用在物业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业规约

第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项规约,提倡“诚信经营”、“守合同重信誉”。

第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反对弄虚作假,反对有违物价政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要以互相压价格得一时之利而损害行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工商、税务等各项法规政策,依法工商年检、依法纳税,各类会计报表真实可靠。

第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支持、配合各级协会工作,发挥其行业自律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的作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生利益冲突时,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应参照本《行规行约》处理,也可请协会或仲裁机构协调解决。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做好物业服务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业主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督促业主遵守《业主规约》,正确行使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行业道德

第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遵守行业道德风尚,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增强互利互信、加强团结协作,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逐步创建并完善自身企业文化,传播行业正能量,引导企业新发展。

第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服务项目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条 行业从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第六条 行业从业人员要注重仪容仪表、礼貌待人,树立和维护物业行业良好形象。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爱心城市、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2017年6月

第20篇:农行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

**农行2011年度

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分行:

为贯彻落实银行业协会关于加强银行业行规行约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我行认真学习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规行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同时对16项行规行约进行分解落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贯彻落实行规行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银行业公约、行业标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 1

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员工针对要点认真检查,恪守规章制度,严谨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各项约束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在员工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为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四、**支行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全面性。二是部分员工在文优服务方面对待顾客不够积极主动。营业网点的环境仍待改善。

五、针对问题,制定对策。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培育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和具有时代特征的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价值观念,全面形成体现我我行个性化的企业文化。加强员工业务学习,规范业务核算,锻造一支高水平的员工队伍。严格检查制度,创新组织结构,整治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全

面构建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企业文化品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农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行规行约自查报告.doc》
行规行约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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