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2021-02-02 来源: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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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合同预算部

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自检自查报告

为贯彻公司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我部切实履行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职责,今年初,我部与公司签订了《XX公司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我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责任书”的各项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根据公司党总支相关通知,开展自检自查并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一网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

(一) 我部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一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结合我部自身实际,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我部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在公司范围内召开3次合同预算工作会,总结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及经验,集中讨论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对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及部署,不断优化公司合同预算工作范畴内的管理工作。

(二) 我部目前有部门领导1人,负责对我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及时调整我部日常工作安排,积极响应公司

党总支的组织、安排及部署,参与学习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我部现有在职部门经理1人,根据公司党总支组织学习及召开的廉政工作会的精神,均在会后及时对目前在职员工3人,下属公司借调在岗员工1人组织开展传达、学习、部署会议精的工作,对公司党总支各项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起到了有力推进作用。

(三) 积极参与公司党总支组织开展的各类反腐倡廉教育课。

今年以来,公司党总支组织了2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我部均高度重视,预先协调工作时间,争取名额,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并在活动结束后在部门例会中分享了相关心得。

二、贯彻落实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情况

(一) 我部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反腐败无能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根据我部日常工作的情况,实时向公司党总支上报相关信息。

我部作为公司合同、招标、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不断教育相关人员遵规守及风险控制,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坚绝不与乙方单位进行单独接触,因业务问题需要对接时,均邀请业务承办部门(公司)共同参与,涉及内容较为重大的均邀请纪检监察到场监督,同时,对涉及重大合同(XX工程、XX工程及XX工程)、重大招标(XX招标及XX招标)及其它较为重大的实发状况,我部均先向纪检

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及备案。

(二) 我部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奢靡享乐,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控制部门工作经费,减少、取消一切非必要开支。

(三) 参与健全防汉“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小金库”工作成果,我部未出现“小金库”相关问题。

(四)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在工作中,公平、公正、公开。

我部在参与公司重大合同谈判、决策时,均派出2人以上参与,全过程中均为相互监督,全年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一)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重一大”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促进我部人员廉洁从业。

我部一向重视部门人员廉洁自律、廉洁从业问题,各相关规定、文件均及时组织部门工作会进行传达、学习并根据相关精神严格执行。

(二) 严格遵守市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等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不准: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公司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公司上

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薪、滥发补贴。

我部结合《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等廉洁自律的规定及“七不准”相关内容,认真梳理,截止目前,我部全员均未出现上述规定中所述的违规问题。

(三)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截止目前部门内未出现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歪风,有力维护了我部团结,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环境。

(四) 我部目前未配备公务用车,日常工作用车严格遵守公司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合同预算部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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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关心支持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凤鸣全国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文化旅游强县总体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注重学习,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权力观和利益观,着力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情况

年内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宣传。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我以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把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作为首要任务,结合系统实际,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章》的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建设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周二晚,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胡锦涛等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两个“条例”及“实施纲要”、中央反腐倡廉四个重要法规等有关法规文件,每个领导干部和党员记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写心得体会2—3篇,组织党的基础知识和学习“实施纲要”测试两次,使接受教育面达到了100%。在年初文化旅游工作会及半年系统工作总结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情况都要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和小结。在系统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廉政文化征文活动,深度挖掘了周文化内涵,实现了与廉政文化的有机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和宣传,使每个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显著增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二)加强对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规范从政行为。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认真学习,熟知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严以律己,自我约束;同时加大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教育、正反两方面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行自我剖析,述职述廉,接受其它同志的监督和帮助,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一是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理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政治、工作、经济等方面纪律。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严格财经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避免大额现金开支,要求各单位1000元以上支出需单位领导会议决定,1000—3000元以上请示局分管领导;并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活动中招待费的开支,实行定点、限额和审批制度。不断压缩会议开支,一般工作和事务性会议不安排就餐,年内压缩会议费达到20%以上;在工程建设中落实廉政准则。对于20万元工程项目进行招议标,实行合同管理、监理监督,完工审计,质量稽查。

二是坚持抓好两项重点工作。在全系统实行“三务”公开(即政务、事务、财务)要求各单位都要设立公开栏,定期公开政、事、财务内容、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事务随时公开,

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管理。下半年还结合系统实际抓好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对基层单位的财务进行内审,成立专门的内审小组,逐单位下发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该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主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加强内审,使各单位的财务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了职务犯罪,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三)切实加强行风和制度建设。针对行业特点,先后组织修订完善了旅游单位岗位职责、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挂牌管理、集中整治、设岗监督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有效地改善了文化广电单位的行业形象。按照县纪委要求,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群众点名接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一把手末位表态,廉政风险防范及信访听众终结六项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项目范围,加强了对“三重一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启动实施群众点名接访工作,成立了点名接访办公室,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修订完善了党组(委)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信访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信访案件办理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系统单位予以下发,并在机关醒目位置悬挂了《群众点名接待工作指南》、信访工作流程图,保证了纪检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综治维稳工作,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等重要节庆活动之前,都要派员对基层单位稳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另外,要求局各领导坚持经常深入系统各单位进行经常性的座谈、谈心,了解基层单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扑捉苗头和

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全系统的安全和谐与稳定,为全县的文化广电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自己一直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本色,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任何情况下都经得住考验,耐得住寂寞,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刻进行对照检查,同时通过不定期地与其它班子成员交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消除思想隔阂,促进工作开展。

(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工作中,自己从没有接受任何业务单位、施工单位、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现金及其有价证券,检查工作,坚持吃工作餐,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施招待费财务单列,总额进行比例控制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洁身自爱,严于律已,做到公私分明。在周公庙水景恢复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及有关文化广电项目建设中,自己坚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办事,细化工作环节、严格办事程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严格要求,并相互监督,相互提醒,时时事事处处起表率作用。自己从未用公款报销应由我本人及家庭支付的私人费用。

(四)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发生的信访

问题,本着大事查清、小事说清、无事澄清的原则把对有关举报处理落到实处,把影响系统和谐稳定的事拿在手上,放在心上,及时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切实解决因体制机制等原因而发生的一些突出信访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到了洁身自爱,廉洁从政,系统没有出现违犯党纪法规的事,但从整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新形式下的新任务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上,注重个人学习的多,对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督促的少;二是在工作方法上抓中心工作和主要问题的多,日常工作和次要问题的少;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建设还有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自己决心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做到警钟常鸣,从思想深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勤勤恳恳干事,堂堂正正做人,决不辜负组织和群众期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为岐山文化旅游事业实实在在,干干净净的奉献自己的力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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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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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己面对工作调整后的新形势、新要求,能够坚持把廉洁从政作为自身要求的第一标准,认真遵

守上级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率先垂范,落实区委“八不准”规定,履行廉政建设责任,保持廉洁勤政的领导形象。

1、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区委“八不准”规定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外经贸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接触外商多,但从踏上这个开始,自己就坚持不把这些客观原因作为自己放松廉政要求的挡箭牌。因此,上班伊始,就能够认真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对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不收受与行使职务有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不聚众打麻将搞赌博、不用公款不大吃大喝等问题重点反思,反复检讨,坚决不越雷池一步。一年来,自己从未参加过打麻赌博,从未在工作时间打扑克。对喝酒的问题,较好地把握住接待外商外宾与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的界限,该陪的外商坚持陪好、陪高兴。平时能不参加的宴请不参加。

2、保持廉洁本色,时刻警醒头脑。坚持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弦于五色之惑”。特别是在外出或出国期间,自己能够时刻保持一名党员干部的气节,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参加的活动不参加,做到区内区外一个样,国内国外一个样。在与外商、外企人员接触过程中,坚持不为利益所诱惑,只为工作、为事业、为单位谋利,不为个人讨一分好处,坚决杜绝拿着公家利益换取个人好处的事情。同时,注意提醒自己的配偶和家人,自觉遵守各项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不在廉洁从政问题上给自己找麻烦。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所分管的科室,坚持定期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常常警醒下属,注意保持廉政勤政作风,不以工作职能换取个人好处,切实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前提不放松。同时教育他们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对党对人民负责意识,不向企业伸手,不吃拿卡要,不参加对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影响的宴请活动。平时自己注意不定期不定时地到分管科室转一转,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了分管业务范围内不出问题。

回顾一年来自己的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虽然总的情况做得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有时考虑同志间的感情不该喝的酒也喝了,有时也参加了不该参加的宴请;接触外商多了,人家有时带些小纪念品,自己也没注意主动上缴。对这些问题,自己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逐一整改落实,努力做一名清正廉洁、执政为公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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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为加强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履行项目部各部门、科室的各项职责,确保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服务,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要加强项目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和教育,以治本为主,建立健全各部门、科室工作制度,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纪、法律和党风廉政若干政策规定,起表率作用。

三、党支部书记对全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四、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支委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本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年初要制定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本系统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督促各部门、科室抓好落实。

五、项目部党支部年初要对本项目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总体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 1 的任务要求,组织各部门、科室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安排,逐一落实有关领导、部室和人员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六、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检查全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各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在一起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或根据情况做出惩处决定。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本项目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讨论。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项目部领导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自觉接受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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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文化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强化勤政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我局管理工作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于经济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通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文明的机关形象。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1、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方便群众、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围绕灌南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总体要求,对外进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公示,对内进行职责的公开。

2、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公开与本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它规定。

2、公开科室设臵、分布及职能和各职位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公开本局制定的有关工作制度。

3、公开局党组的有关重大决策,如:科级干部调整使用、人事变动、年度考核、评优选先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情况;年终进行局领导干部(副处以上)述职述廉报告。

4、公开有关财务收支情况。如:职工公积金缴纳情况、工会会费、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等。

5、公开各类人员工资调整变动情况;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各类人才推荐;技术工作考核及聘任和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

6、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出版物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审核批依据、标准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公开。

7、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文化经营审核合格证的审核审批依据、标准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公开。

8、社会文化、电影行政许可项目(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依据、收费依据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公开。

9、每周三为局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按照领导排序列出时间表进行公开,能当场解决问题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在规定日期内答复。设立并公布领导及值班电话。

四、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公开对象的不同,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公开:

1、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2、在相关会议(局党组会、机关全体会等)上宣布;

3、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

4、通过印发文件、编印发放对外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5、各科室职能和工作职责以镜框形式挂于办公室墙上;

6、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工作机构示意图上墙。

五、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科长(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除组织领导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之外,还对全系统各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指 导。 灌南县文化局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为提高县文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加强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避免决策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县文化局依法行政过程中的下列事项:

1、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管理立法规划、计划建议的拟定;

2、涉及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重要决定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3、罚款数额较大或者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

4、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

6、其他需要专家咨询论证的事宜。

二、建立咨询专家库,由涉及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组成。根据咨询论证的内容,确定和调整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

三、咨询论证采取以下方式:

1、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

2、通过网络、电话、书面形式进行。

四、咨询论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咨询论证事项;

2、确定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

3、向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提供相关文件及背景材料;

4、召开咨询论证会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形式,听取专家咨询论证组的意见和建议;

5、根据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

五、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论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1、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我市的发展实际;

3、咨询论证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六、在专家咨询论证过程中,要有详细的书面记载,经专家本人审阅后,签名存档。

灌南县文化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按照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交文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设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

(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机关工作人员,在同有业务关系单位和个人交往中,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活动;不准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物;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得将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用公款支付;不准打着单位或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不准贪占公共财物,严格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五)考核办法和时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考核时间是半年、年终两次考核。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教育、批评,直至党、政纪的严肃处理。

 灌南县文化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组织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例行的考核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分管人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考核局直属各单位的领导班子。 第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及教育情况、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等。

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考核两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在考核中,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 考核工作按照领导班子组织汇报、领导干部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七条 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和组织处理。凡在考核中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业绩、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灌南县文化局领导班子重大项目决策

集体讨论制度

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我局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央纪委提出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特制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第一条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第二条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如有必要,应召开科长以上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条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领导班子成员其中一人缺席的情况下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四条 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 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年度工作计划、干部聘任、人事调动、干部奖惩、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工资晋升、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大额固定资产采购、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六条 在开会决策重大事项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七条 对分歧意见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由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八条 在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人数2/3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九条 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公布进行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应通报结果。

第十条 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议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灌南县文化局党风廉政重大项目报告制度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化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增强文化系统党员干部保持廉洁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的对象

文化局所属的正副科级党员干部,均应贯彻本制度。 (二)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分单位事项和个人事项两种:

单位事项有:

1、党风党纪出现的问题;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好人好事;

3、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

4、党员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5、需要进行党风党纪监督的重要工作事项。

个人事项有:

1、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就业、工作变动和经商办企业与个人有关联的情况;

2、家庭婚丧安排情况;

3、住房变动情况;

4、本人及配偶、子女出国(出境)情况。(三)报告的办法

个人报告事项由本人填写党风廉政重要事项报告表,报给局党组审核答复。

(四)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实事实是,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个人报告事项一般事前随时报告。单位报告事项一般半年报告一次,重要问题随时报告。对不听组织意见或应报不报、虚报假报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灌南县文化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省、县的有关要求,把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结合文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

2、必须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打击报复;

4、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

5、必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组织实施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期,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

1、县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县文化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

2、文化局党组负责对文化系统下各企业领导班子及本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的形式

责任追究包括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1、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局面检查等。由文化局党组或责成纪检和上级组织部门组织实施;

2、通报批评。是指对单位或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通过公开通报或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

3、组织处理。责令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文化局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上报,由上级组织部门负责实施;

4、纪律处分。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文化局党组研究决定后,上报由纪检部门或者任免机关负责实施。

四、责任追究的内容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给予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对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和部署、要求贯彻不力、不能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部位实际,及时专题研究,布臵安排,制度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对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

2、没有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没有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对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对主管责任者进行谈话或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3、没有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致使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发生问题较多;协调查处大案要案不力、没有及时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使安全查处工作受到影响,没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因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提示;情节较重,给予组织处理;

4、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各位成员、助理、各科室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文化系统所属企业领导的直接管辖范围包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贫乏部门党政一把手的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各级党政一把手是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上,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臶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情节较轻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怂恿、支持、包庇、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对其调离或免职,属失职渎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7、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0、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对领导干部班子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或者采取的错误行动,属于故意性质的,严肃追究;属于失误或过失性质的,视具体情况酌情追究。

2、责任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但领导班子及成员始终敢抓敢管、敢于揭露矛盾,积极查处,可视情况免于追究责任。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追究责任的,虽已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已离退休,仍应追究其责任。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

实施责任追究由纪检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中,对认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直接管辖权限,向局党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责成纪检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追究。需要立案查处的,责成纪检部门按规定立案查处。

推荐第6篇:党风廉政制度

党风廉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严格的党风廉政制度,坚持党政一起抓,一级抓一级,促进大队廉政建设落实,特制定此廉政制度:

大队党总支书记负责大队党风和廉政建设全面工作,根据市、区委、办事处关于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负责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并负责制定廉政建设的规划、意见和措施,及时解决支部自身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负责大队支委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大队副书记:协助书记有针对性地抓好支部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

大队其他委员:都要按照分工和自己担负的工作,协助支委共同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

1.牢固树立全党抓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党委委员、队委会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学习党规、党纪,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做端正党风、廉政勤政的带头人。

3.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分管的日常工作同抓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起来,达到两项任务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

4.坚持抓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廉政教育、公开承诺等前期预防措施,增强大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5.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搞好述职述廉,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推荐第7篇:党风廉政制度

党风廉政制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认真制定和执行体现“两公开一监督”的议事规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加强监督、检查,增加透明度。

三、严格党费的管理,积极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期交纳党费。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把反腐倡廉理论和有关政策作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六、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党内监督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七、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定期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如违反本制度的,将按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年初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间

2010年1月1日1

推荐第8篇:党风廉政制度

党风廉政制度

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二、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政自律意识。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自觉履行监督职能,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帮助解决执法机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推荐第9篇:党风廉政制度

水政监察大队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廉政规定,开展“阳光工程”的建设活动,根据局的党风廉政责任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

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为单位负责人。

2、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内容:

①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②认真贯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

③健全和完善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

④开展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与报告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制度。

在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制度的建设。

1、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2、党支部监督制度

3、重大事项向局领导报告制度

4、党员干部年度评议制度

5、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1、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范围之内的目标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落实情况、做法、经验以及计划、总结。

2、党员干部学习《党内监督条例》,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以及廉政自律的情况。

3、个人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以及党组织规定需要报告的内容。报告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需要报告的没有报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金沙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

二○○八年二月十一日

推荐第10篇:领导干部工作纪律制度

领导干部任职工作纪律

纪律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保障,是规范秩序,是行为准则。讲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对纪律心存敬畏是一种素质,是一种信念,更是一种修养。各部门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纪律,坚决维护纪律,带头敬畏纪律。

为确保我镇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纪律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切实落实我镇党委决策部署,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强调几点工作纪律。

一、廉洁自律方面

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在党内廉政建设方面要遵循以下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工作生活方面

第一条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法定工作日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信访维稳等重点阶段性工作期间,所有干部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并确保通讯畅通。

第二条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双休日、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工作负全责,坚守工作岗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务。

第三条

严格遵守全体干部职工轮流值日制。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履职尽责。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负责电文接转、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和传达领导指令、并统筹做好值班期间各项工作。值班人员请假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同时找人换班,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后,方可请假。

第四条

必须勤于政务,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各种聚会或为个人拉关系为目的宴请招待。不准借出差、参观、学习、开会之机,用公款绕道旅游。

第六条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种纪律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11篇: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镇党委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落实,推动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汇报如下:

一、抓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以来,镇党委把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今年镇党委换届后,由于人事变动,我们及时调整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对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重新界定各党政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分管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大力推行一岗双责,及时把中央以及省市纪委提出的“六个坚决禁止”、“八条禁令”等新规定,印发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卡,做到人手一份。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纳入镇党委对各支部、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使班子成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当好班长。三是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根据行政村的区域分布,调整和加强了东、中、西三个管理区力量,并将9名班子成员分包到镇区三个管理区,每名班子成员联系2-3个村,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负责给各村上好党课,并参加每季度支村两委的民主生活会,负责做好村里涉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和矛盾的排查和解决,把管理区作为群众工作第一站,做到党风廉政工作关口前移。结合信访接待制度,对所包村存在的党风廉政方面的重大问题,由班子成员在每周的党政班子会和党委会上及时汇报,使镇党委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村的第一手资料,发现违纪案件的苗头。对重大违纪案件,坚持集体研究、交办制度。同时把各管理区党总支书记作为辖区的廉政监督员,配合镇纪委做好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在各村设立廉政监督员,配合村纪检员工作,形成了镇、区、村三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网络体系,促使了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步入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抓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镇党委从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入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坚持学习和教育相结合,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济源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以及省市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坚持自律与制度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干部行为。制订和完善了《廉政监督小组工作制度》、《镇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工程发包公开招标投标办法》、《车辆燃油和维修费用台账管理制度》、《招待费管理制度》、《财物报销和管理制度》等。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在履行财务报销手续上实行六签字,即每张单据上必须写明时间、事项、经手人,同时要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政所长签字,经镇廉政监督小组审核盖章,最后由镇长签字才能入账;特别是在规范镇廉政监督小组的运行上,镇里明确了廉政监督小组集中办公地点和工作职责,制定了每月逢5监督小组集体办公审核制度,所有报销单据由廉政监督小组成员集体审核把关,加盖印章,才可报销。在执行两项制度上,严格建立全镇公务用车车辆燃油、维修费用台账,实行科目单列,并对招待费、车辆燃油、维修等费用按月公开。在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用上,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和燃油包干制,维修时要由司机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由办公室审核后在指定地点维修,每月的燃油费实行包干制,每辆车每月燃油不能超过300升,超额部分由司机自行解决;在招待费的管理上,进一步改造了机关餐厅,凡来客接待,需由相关部门写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接待标准,出具客饭通知单,由机关食堂进行安排。通过自律与制度相结合,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三是严肃组织干部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月份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镇党委对机关干部的岗位进行了全面调整,这是自XX年9月机构改革以来,机关干部进行的一次大范围调整。在调整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委会集体讨论、党政班子研究通过的程序,共有7个部门18名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坚决杜绝任人唯亲,效果非常好。通过用好的作风选人,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目前,我们在临时人员全部清退,正式人员缺编19名的情况下,大家精干高效,斗志昂扬,扎实工作,深受农村干部群众的好评,也带动了基层农村干部转变作风。今年十一假期正值西霞院工程西滩村移民搬迁,全镇机关干部放弃了星期天、节假日,深入到移民工地、拆迁市场、创卫路段,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完成了移民拆迁任务,顺利的通过了国家移民局验收,也顺利通过了全国卫生镇的验收。

第12篇: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镇党委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落实,推动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汇报如下:

一、抓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以来,镇党委把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按照“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今年镇党委换届后,由于人事变动,我们及时调整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对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重新界定各党政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分管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大力推行一岗双责,及时把中央以及省市纪委提出的“六个坚决禁止”、“八条禁令”等新规定,印发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卡,做到人手一份。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纳入镇党委对各支部、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使班子成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当好班长。三是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根据行政村的区域分布,调整和加强了东、中、西三个管理区力量,并将9名班子成员分包到镇区三个管理区,每名班子成员联系2-3个村,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负责给各村上好党课,并参加每季度支村两委的民主生活会,负责做好村里涉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和矛盾的排查和解决,把管理区作为群众工作第一站,做到党风廉政工作关口前移。结合信访接待制度,对所包村存在的党风廉政方面的重大问题,由班子成员在每周的党政班子会和党委会上及时汇报,使镇党委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村的第一手资料,发现违纪案件的苗头。对重大违纪案件,坚持集体研究、交办制度。同时把各管理区党总支书记作为辖区的廉政监督员,配合镇纪委做好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在各村设立廉政监督员,配合村纪检员工作,形成了镇、区、村三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网络体系,促使了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步入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抓规范,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镇党委从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入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坚持学习和教育相结合,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济源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以及省市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坚持自律与制度相结合,明确办事程序,规范干部行为。制订和完善了《廉政监督小组工作制度》、《镇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工程发包公开招标投标办法》、《车辆燃油和维修费用台账管理制度》、《招待费管理制度》、《财物报销和管理制度》等。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在履行财务报销手续上实行六签字,即每张单据上必须写明时间、事项、经手人,同时要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政所长签字,经镇廉政监督小组审核盖章,最后由镇长签字才能入账;特别是在规范镇廉政监督小组的运行上,镇里明确了廉政监督小组集中办公地点和工作职责,制定了每月逢5监督小组集体办公审核制度,所有报销单据由廉政监督小组成员集体审核把关,加盖印章,才可报销。在执行两项制度上,严格建立全镇公务用车车辆燃油、维修费用台账,实行科目单列,并对招待费、车辆燃油、维修等费用按月公开。在车辆维修和燃油费用上,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和燃油包干制,维修时要由司机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由办公室审核后在指定地点维修,每月的燃油费实行包干制,每辆车每月燃油不能超过300升,超额部分由司机自行解决;在招待费的管理上,进一步改造了机关餐厅,凡来客接待,需由相关部门写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接待标准,出具客饭通知单,由机关食堂进行安排。通过自律与制度相结合,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三是严肃组织干部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月份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镇党委对机关干部的岗位进行了全面调整,这是自02年9月机构改革以来,机关干部进行的一次大范围调整。在调整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委会集体讨论、党政班子研究通过的程序,共有7个部门18名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坚决杜绝任人唯亲,效果非常好。通过用好的作风选人,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目前,我们在临时人员全部清退,正式人员缺编19名的情况下,大家精干高效,斗志昂扬,扎实工作,深受农村干部群众的好评,也带动了基层农村干部转变作风。今年十一假期正值西霞院工程西滩村

移民搬迁,全镇机关干部放弃了星期天、节假日,深入到移民工地、拆迁市场、创卫路段,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完成了移民拆迁任务,顺利的通过了国家移民局验收,也顺利通过了全国卫生镇的验收。

三、抓监督,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搞好制度监督。我镇始终坚持村财乡监管制度,认真落实

每季度村会计集中办公报账制度,对个别报账不及时的村提出批评,对两季度不报账的村,由镇主要领导对村支部书记和会计进行诫勉谈话。并发挥好村级理财小组的职能,严格各村财务报销程序,在村村设立廉政监督员,并在村务公开栏内设置廉政监督台,实行阳光操作。二是树立正反典型,大力搞好舆论监督。推广我镇全国财务管理先进村——留庄村的典型经验,在留庄村召开财务管理、民主理财现场会,积极探索组财村管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镇树立了一心为公的蓼坞村支部书记苗文、留庄村支部书记李东风两位优秀农村干部的典型,号召农村干部学习他们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一心为群众谋利益的高尚品德;以双堂村原支部书记黄建设公私不分、财物不清,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处理作为反面教材,使广大农村干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狠抓案件查处,搞好法律监督。今年以来,我镇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受理农村干部违纪信访案件6起,查结6起,责令整改2起,立案查处4起,4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实施责任追究2起,有2名机关部门副主任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失误,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罚款处理。针对一些村组非党员干部财务不清,特别是退位以后不交账,我们充分发挥市检察院在我镇设立的检察室的作用,通过与当事人进行谈话、查账等手段,晓以利害,掌握证据,对症下药,使一些以前无从下手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称赞。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向我们反映:检查室的作用就是大,法律监督的效果就是好。四是抓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搞好群众监督。今年以来,镇人大、纪检先后4次组织人大代表、企业主和各行代表对镇直单位进行行风评议,有力的推动了行风的好转。

四、抓教育,搞好《实施纲要》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

一是在全镇开展党章集中学习月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今年4月份,我们把党章集中学习作为本月主题活动,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知识百题测试活动、“党在我心中”演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做到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和维护党章,全面履行职责,发挥好表率作用。同时,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在全镇各行政村和网上公开廉政承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建立黑板报、宣传栏、举办文艺活动等方式,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开展了“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道德素质,通过经常观看反腐教育录像、警示片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7月10号镇里举办留庄英雄民兵营42周年大型文艺活动,通过艺术表演对革命老区1000多名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了爱国主义和革命光荣传统教育。三是开展廉政文化“六下乡”活动,今年,我们广泛发动群众,征集廉政歌曲,廉政精句,廉政对联,廉政漫画,集中在行政村、学校、单位进行廉政歌曲传唱,并在全市廉政歌曲传唱比赛中获得组织奖;邀请市文体单位到农村放廉政电影5场,组织民间艺术下乡唱戏10余场,向农村发放廉政读物100余册,通过廉政文化下乡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也使百姓进一步认识到民主监督的重要性。

存在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使我们清醒地看到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单位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班子自身建设也正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在宣传教育、执行制度方面还有不到位的现象;责任追究的领域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和加大。

第13篇:人才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人才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1、在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的月底前,把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报主要领导。

2、争取在12月上旬,要向县人才办报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由县人才办编制人才工作要点。有需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问题或重要情况,随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才办,由县人才办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在召开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会议或出台重要政策之前,要征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将有关情况向其他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同时报县人才办备案。

4、要确定1名人才工作信息员,每个月要向县人才办报送1条人才工作信息。

第14篇:党风廉政制度1

制 度 汇 编

中共XX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XX工业园区管委会服务公开承诺

一、工作期间必须做到着装整齐,举止得体,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接待办事、来访“首问负责制”,不推诿,热情接待,在认真听取来访人员叙说情况后,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给予答复,给投资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超过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要向来访者详细说明原因,绝不允许有态度蛮横、敷衍了事、办事拖拉的现象存在。

三、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对管理范围内的事项,详细告知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属及时办理的必须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结;属转报、请示的在一周内转报、请示。

四、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的各种规定,严格遵守纪律,按照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杜绝以办事和检查为名缶企业和有关单位吃、拿、卡、要,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在公务活动中损害当事人利益、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和在行政执法中出现过错的,经查实要严厉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诫勉或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监督电话:

园区工委领导干部廉政学习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学习作为转变作风、思想作风来认识,树立认识是前提、是先导的观念,达外认识到位;行动到位。

二、领导干部廉政学习每月至少4次,由单位党政一把手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

三、廉政学习内容以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和领导干部廉政从政的各项规定为重点。同时,结合民主生活会、廉政教育月所确定的教育主题和内容来进行。

四、领导干部廉政学习实行登记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学习登记卡》,切实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三落实。

五、每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半年写出一份800字左右的廉政学习体会。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廉政学习专题研讨会,确定1一2名重点发言人,其他领导干部作书面发言提纲,提出改进廉政学习的建议和措施。

七、适时对领导干部完成廉政学习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工委每年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完成廉政学习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学、考廉的重要依据。

八、每年年底前要把廉政学习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整理归档,主要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参加人执补课人员、学习成效等。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理论学习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5、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要求

1、领导干部换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平顺宣读述职述廉报告或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4、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过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党要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7、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从廉政档案。

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调研制度

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调研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抓好率改提高工作,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调研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解决调研问题方案的安排,加大学习调研工作力度,落实好分管的具体工作。

2、要坚持每月1-2次深入基层进行学习调研;了解基层实际困难,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3、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带着问题开展学习调研;努力解决1-2个实际问题。

4、在学习调研过程中,对基层提出的要求,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的解释有关政策,并及时向工委汇报,协调办理。

5、要及时总结积累学习调研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交流意见,促进工作,并要形成1-2份专题调研材料。

谈 心 制 度

为加强交流,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确保园区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此制度。

1、园区工委领导要加强与各基层党支部开展谈心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2、谈心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使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结合起来,要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要以宽广的胸怀,积极的态度,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达到统一思想、解决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3、谈心活动的范围要分为四个层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党组织负责人同问题较多的党员进行重点谈心。

4、党员要主动同领导、其他党同和群众谈心,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开展谈心活动双方要有记录,如实记录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别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党员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入户”制度

为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实际困难,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入户”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联乡驻村入户”活动已确定的方向,建立联系点,每人联系1个村,在每个联系点联系1名困户。

2、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联系点,走访了解联系困难户的生活情况,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给各族群众,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带来的可喜变化。

3、要积极采取现金、实物捐助或解决就业等多种渠道,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联乡驻村入户”活动情况,要随时向园区工委汇报,以便备案可查。

5、园区工委将随时督查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联乡驻村入户”活动开展情况,对不开展者将予以通报。

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加强交流,统一思想,改进不足,促进各项工作,特制定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

l、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2、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交流等会前准备工作。

3、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织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每个党员领导于部按照顺序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及时改进,确保会议质量。

4、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一周申请组织部门批准,并邀请纪检、组织等单位人员参会指导工作,严格会议程序。

5、要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汇总材料,并上报纪检、组织等有关单位。

6、要及时以信息、简报、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民主生活会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组 织 生 活 制 度

为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加强交流,统一思想,改进不足,促进各项工作,特制定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2、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交流等会前准备工作。

3、组织生活会上;按照党支部书记及其他党员顺序,每个党员都要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及时改进,确保会议质量。

4、要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汇总材料,以便备案可查。

5、要及时以信息、简报、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组织生活会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纠风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纠风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纠风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各负其责、群众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园区纠风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委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安排部署、考核评价。

第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区纠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五条 纠风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室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全面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因责任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本单位、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甚至发生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 纠风工作实行年度责效考核制度。纠风领导小组要按年度纠风工作和各专项治理进行责效考核。责效考核的重点是当年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情况,尤其要突出对治理成效的考核。考核结果要纳入总体工作考评,力求通过强化责任,达到提高纠风工作效果的目的。

第15篇:党风廉政报告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市执法局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实行实事求是,逐级报告,下级向上级负责,个人向组织负责,自觉接受监督的报告制度原则。

第三条 市执法局有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的义务,局各科室、大队有向局党组织报告的义务。

第四条 市执法局副科以上干部有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的义务,一般干部有向局党组织报告的义务。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本人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二)本人、配偶和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三)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四)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五)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1

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八)本人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红包”、礼品上缴登记情况。

(九)上级其他规定或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各科室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本科室、大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情况。

(二)本科室、大队贯彻落实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作情况以及本科室、大队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及执行落实的情况。

(三)本科室、大队负责人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两个条例》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的情况。

(四)本科室、大队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提出的建议的有关情况。

(五)本科室、大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对案件的查处情况。

(六)本科室、大队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情况。

(七)其他有规定或本科室、大队认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或情况。

第七条 各科室、大队个人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并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各科室、大队负责人每半年向监察科综合报告一次本科室、大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即每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报半年、全年的情况)。

(二)个人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人年内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局办公室综合报告。其中涉及本制度第五条第

(二)至第

(八)项内容的要在事后一个月内主动向分管领导报告。

(三)根据工作需要、部署安排的专项任务需有关单位或领导个人汇报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发生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件和情况,必须尽快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向上级请示批准的按规定办理。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或及时报告的事项,可以事前请示或及时报告。

(五)监察科应综合所有情况,及时向上级进行专题报告。

第八条 本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科室、大队干部个人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中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二○一一年三月五日

第16篇: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

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制度。

1.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的需要,从党员、村民代表、村民中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职责:

(1)监督幼儿园班子成员遵守《八不准》、《十二不准》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2)监督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情况。

(3)定期深入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服务效果、工作效率等方面情况。

(4)深入到社会各层面了解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幼儿园工作人员及班子的评价。

3.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职责范围内有了情况的权力,任何单位个人有介绍情况的义务,被了解人员要本着工作、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真实反映和介绍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二个人为一组,采取个别谈话、暗访以及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谈话时态度要和蔼,方法要灵活,要尊重对方,要客观真实地了解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例会以及其他应参加的会议,了解和掌握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

6.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遇到所了解的对象是自己的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朋友时,为保证收集信息的准确性,可采取回避。

7.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保密纪律和其他工作纪律,了解到的信息只有向组织反映的权力,没有向外泄露的义务。

8.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一年内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时参加召开的会议,不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将被解除聘用。

第17篇:实验学校党风廉政制度

实验学校党风廉政制度汇编

 实验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 实验学校教师廉洁从教制度  实验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 实验学校若干主要会议制度  实验学校公务接待制度  实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实验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我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与目标,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委员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师生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紧紧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校结合起来,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抓校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以党风廉政建设带动校风和学风建设。

第四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强调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思想源头上警惕和预防腐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第五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

总 则

人分工相结合,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谁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范围

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班子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班子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 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第七条 学校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由党支部负责受理;学校公务活动接待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由财务处和校工会负责;人事任命、评优评先、经费发放等属于学校职权范围的在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全体教职工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由校党支部监管,校总务处负责落实。

第四章

第八条 学校党支部校行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 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

专项分工

责任内容

设的指示、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规划,部署每学年的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组织全校师生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学习党风廉政的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自我防范意识。

3、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

4、严肃认真地执行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的不正之风,对在党风廉政方面有问题的干部和不重视、不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干部不得选拔任用。

5、学校党支部和校行政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要做到思想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提供条件,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分析会。

6、每年年底,学校党支部和校行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下而上的大检查和考核,结合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研究解决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第九条 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中央和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指示

要求和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规划,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真正列入党支部和校行政的工作议程。

2、经常了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情况,每学期要亲自听取纪检委员的一至二次的专题汇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3、召开并主持校党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要重视和加强校内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经常了解办案工作的进展情况,亲自抓大案要案,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5、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严格坚持选拔干部的条件和程序,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拨任用干部。

6、加强学校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领导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7、带头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在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方面作出表率;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十条 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以下责任:

1、积极配合校党支部、行政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分管科室教职工协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带头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在廉洁自律,廉政勤政方面作出表率;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的行为。

3、积极向支部书记、校长提交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或反映给学校党支部。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校党支部负责领导、组织对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采取上级考核与自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常情况下一年考核一次,对有群众举报,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专门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要如实写出考核报告,通过考核对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四条 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并于每年底写出专题报告送上一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本人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责任考核

第十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每一个行政干部的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由学校党支部或上级监察审计科、纪检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学校教导处、工会、团支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学校教师廉洁从教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教育部、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实验学校廉洁从教制度。

一、目的意义

在全校开展廉洁从教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通过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教、廉洁从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以廉为荣的校园风尚,开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新局面。

二、健全制度,建立机制

成立实验学校教师廉洁从教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教研组组长及班主任为成员。形成以“校长室、党支部―学校各部门――教研组――班主任――科任教师”的廉洁教育网络。使廉洁从教工作能自主运转、长久运转,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对象: 全体教职工

四、具体内容:

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准乱定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

5、不准向学生教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及信奉和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五、实施途径:

1、要与学校德育相结合,围绕“三廉”并举的目标,即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层廉洁从政,教师和家长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把廉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体系之中,与学校德育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2、要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在校内设立宣传栏,展示学校廉洁教育成果。通过演讲赛、书画赛、格言警句征集活动、营造学廉、思廉、议廉、护廉、保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廉洁意识。

3、要与校务公开相结合。积极构建“阳光校园”,将涉及教师、学生、家长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4、要与师德师风相结合。要将廉洁从教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并将是否取得实效作为提拔任用,职务聘任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实验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

组长:邓应恒(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李永建(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成员:严 波 严 华 魏 晋 张金康 冉万艳 张 勇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臵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办公设施购臵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

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行政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广泛听取意见。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然后听取其他老师的意见。通过党支部了解全体教职工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

5、意见汇总。将听取的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为议题表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议题表决,做出决策。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区分管领导。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臵,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五、保密制度

对校务委员会的决议过程及决议的事项,要严格保密。

六、学校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

1、党支部: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2、教代会: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工会和教代会的监督,积极实行校务公开,让广大教职工行使在学校当家作主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上级党政机关与领导监督:学校对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要自觉臵于上级主管领导的监督之下。

实验学校若干主要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学校支委会)

1、学校支委会参加人员为支部委员,由书记召集或主持,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

2、学校支委会主要议题是:

(1)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讨论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2)决定校长提议的学校中层干部聘任事项; (3)讨论、决定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

(4)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讨论报请上级组织审定的重要事项; (6)党支部领导认为需要提请讨论的其他事项。

3、支委会的议题由书记事先征集委员的意见后确定,会前应作充分酝酿。

4、支委会议研究决定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当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能完全一致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如分歧较大,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

5、支委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应反映会议讨论决定情况概貌。记录经主持人签字后,作为学校内部永久性文件保管存档。

6、支委会议的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

何方式向会议以外的人员透露。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具体按《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三、校长办公会议

1、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由校长主持,议题由校长确定。

2、校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讨论、审议学校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 (2)讨论审议招生、教师考核、聘任、奖惩、职称评审方案;

(3)讨论审议学校财政年度预、决算情况,基建项目安排计划;

(4)讨论审议学校大型设备的采购和大额经费开支事项;

(5)校长任期目标和学校学年度工作计划; (6)校长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其他事项。

3、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由校长在听取与会人员审议意见后决定。

4、校长办公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经支持人签字后,作为学校内部永久性文件保管存档。

5、校长办公会议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的人员透露。

6、校长办公会议视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行政会议

1、行政会议由校级领导、各部门负责及副职参加,由校长主持。

2、行政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各处室汇报上阶段工作情况,校领导布臵下阶段重要工作;

(3)讨论决定各部门需要行政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4)其他须经行政会议讨论的事项。

3、行政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经主持人签字后,作为学校内部文件存档。

4、行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实验学校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杜绝给学校财政造成浪费,本着勤俭节约办学的思想,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的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检查、考核工作;

2、各单位领导对学校的非教学工作的检查(如:卫生、物价、安全等);

3、各村、单位领导受邀请到学校做客(如:

六、一节等);

4、兄弟学校校长来校做客(参观,、指导);

5、学校大型教研活动来客(听课);

6、兄弟学校教师来客(听课、指导、讲座等);

二、注意事项:

公务接待务必本着节约的宗旨。

实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改革,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处理学校事务,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廉洁治校,强化学校民主监督,密切学校干群关系。为此,特制定实验学校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方法和要求

1、校务公开工作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统一部署建立以校长为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校务公开的计划并指导实施。同时建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反映并提出建设性建议。

2、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做到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3、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热点”的原则、及时公开的原则和群众满意的原则,教工考核、聘任、奖励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出台,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招生、评优、职称评聘、基建项目招投标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标、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必须做到政策、办事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把校务公开与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

4、校务公开坚持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同时根据公开的内容、效果和学校的实际,采用行政扩大会议、教工学习会、有关人员参加的通报会、对话会、家长会等形式,并建立制度。学校同时设立“校务公开专栏”,分周、

分月刊登校务公开内容。

二、公开内容:

(1)学校计划、制度公开:

1、学校的发民规划、办学目标和管理制度

2、校党政每年的工作目标、总结、计划、规章制度

3、学校领导的分工和责任目标、述职报告。

4、教师工作规范和各类教学计划和大纲

(2)教师评优(处分)、评职、福利公开:

1、教职工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名额、办法、程序和结果。

2、教师奖金等利益分配方案及办事程序和结果。

3、教职工违纪案件查处结果

(3)教师课务公开

1、全体教师的课务和其它所有人员的岗位责任及实施情况

2、教师课时计费办法。

(4)财务公开:

1、收费项目、收费政策、收费标准公开。

2、学生代管费结算清单和捐资助学款收入。

3、学校征订的各学科学习资料及款额。

4、学校借读费、赞助款和预算外出的收支详细情况

5、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表。

(5)学生奖惩公开:

1、评比各类优秀学生、条件、程序、名额、结果

2、学生的违规处理的依据、事实和结果

(6)廉政建设公开

1、学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

2、学校师生校服、教学用品、电教仪器、设施设务等大宗物品采购招标情况及中标价,公开供贷渠道、供贷价格。

3、建项目的建设资金招投标、承包的政策、方案、结果。

4、校食堂、小店等承包投标情况及中标人,每月公布食堂收支情况。

5、教代会评议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校务公开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由校长、各部门负责组成,校长任组长。 (2)校务公开责任小组:

由支部宣传委员和负责相关校务公开落实人员组成,支部委员任组长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由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

第18篇: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或减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是组织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一、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

二、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片区纪委具体实施。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由镇党委、政府或片区纪委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查实情况提出建议,共同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确定具体的时间。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任职前进行,可结合任职谈话一并进行,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任用上岗后的2个月。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四、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

谈话对象:

乡镇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乡镇所属单位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

谈话内容:

1.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执行乡镇党委政府决定及指示的情况;

2.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3.班子及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谈话对象:

乡镇换届选举后的村、社区常职干部,新任用的村、社区常职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中谈话形式进行,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谈话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增强组织观念、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凡属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制度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职的干部如有需要向组织上说明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讲清楚。

乡镇换届选举后的村、社区常职干部,新任用的村、社区常职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必须接受任前廉政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三)廉政警示谈话

谈话对象:

村、社区常职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乡镇所属单位的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在信访举报或各项工作检查考核中,群众反映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

谈话内容: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警示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

(四)廉政诫勉谈话

谈话对象:

村、社区常职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乡镇所属单位的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调查、信访初查、行政监察、安全检查、纠风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纪行为,尚不致给予纪律处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 3.影响部门、单位内部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4.本部门、单位管理混乱,违纪行为多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突出、普遍性问题的。

谈话内容: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就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作出承诺。

片区纪委要对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的整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谈话要求落实不力或未整改落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第19篇:党风廉政制度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机修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有关责任人具体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条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彻部党委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文件和机关会议精神,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政设施。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机修厂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并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六)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

(七)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机修厂各支部主要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 各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体系,同安排、同部署。

第三条 各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上月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月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等事宜。

第四条 各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经常要了解掌握本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如实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本支部下阶段公开内容,报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上级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进行公开,同时按照“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扩大和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第六条 各支部都应加强决策过程的公开,对预公开过程中群众反响大、意见不集中的决策方案,应及时向本支部如实汇报,本支部应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和完善,直至满意为止。

第七条 对党员群众个人要求公开的事宜,公开办应当予以满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推诿拒绝。

第八条公开时限应与公开时间和内容相适应,注重实效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公开内容,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第九条 各支部要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档案资料能够全面反映党务公开工作全过程。

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

部的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1、理论学习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5、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三、述职述廉的要求

1、领导干部换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平顺宣读述职述廉报告或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总支具体负责实施。

4、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过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详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总支要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机修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遵守本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和效率性。总支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组织、协调工作。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

(一)、机修厂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二)、厂内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和奖惩;

(四)、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五)、额度较大的材料计划;

(六)、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

(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修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信访工作机制

1、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建立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机关和车间积极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形成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快捷高效的矛盾化解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2、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机关和车间领导是本辖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总支书记应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及时处理好涉访案件;党政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应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积极督促、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信访疑难问题。

3、建立领导信访值班制度。为保证工作日期间信访工作的平稳有序,每周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信访值班。

4、进一步完善信访隐患排查周报制度。

5、实行信访定期摸排制。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形势分析会,掌握信访苗头,尽力将信访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6、建立信访预警机制。任何人发现可能出现的上访迹象,都有义务向相关领导、责任人报告;相关人员得到消息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抚。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

为永葆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加强交流,统一思想,改进不足,促进各项工作,特制定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

l、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2、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交流等会前准备工作。

3、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织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每个党员领导于部按照顺序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及时改进,确保会议质量。

4、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一周申请组织部门批准,并邀请纪检、组织等单位人员参会指导工作,严格会议程序。

5、要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汇总材料,并上报纪检、组织等有关单位。

6、要及时以信息、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民主生活会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1、党总支书记对本厂的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负责,按要求进行检查推动工作的不断细化。

2、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情况,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不定期召开党员、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民主生活会。

3、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把经验和不足详细地总结,安排好下步工作重点。

4、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深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理解。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制度

1、充分利用好每周的政治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

2、做好授课人安排,做好学习笔记,记录要详细、工整,做好学懂、学透。

3、不准随意不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请假、事后补课。

4、认真开好“三会”定期召开研讨会、每月一次总结会、下步工作安排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个人学习制度

1、按时参加支部委员会组织的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每月利用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二次学习。

3、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

4、每月向组织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工作,做到学懂、学透。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检查制度

1、每周二检查一次各段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周二汇报的形式把一周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2、做好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及时解决和落实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各职能室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严抓不懈,杜绝形式主义。

4、要落到实处真正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析评价制度

1、定期召开党员、积极分子参加的工作分析会,征求意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及支部会议,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

3、做好备案、整理、统计工作,拿出综合意见和具体措施。

4、及时把工作要点和内容传达贯彻到每名党员干部心中,认真对待他们的不同意见和建议。

信访接待制度

一、接待原则:要热情、真诚、耐心、细致、快捷的为职工服务,树立党总支的良好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二、接待方式:

1、接待职工来电、来访,详细询问来访者意图,认真填写来电、来访登记。

2、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要积极给予解答、帮助协调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政策不明、需提供服务),要在认真分析研究后,主动与对方联系,给予明确答复。

3、对不属于厂工作范围的事项,要告知对方应向哪些部门求助或帮扶其与相关部门联系。

三、工作要求:

1、接待来电、来访时要做到热情、耐心、真诚。

2、解答问题要认真负责,清楚准确,热情大方。

3、在接待过程中严禁与来电、来访者发生争吵,最大限度满足来访者的需要。

4、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接待好每一位职工。

5、接待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随便聊天。

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20篇:社区党风廉政制度

凤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社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各级党和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两委班子工作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社区物质、精神、政治

文明建设。

第四条:本责任制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两委班子中的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

第五条:

一、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社区党支部书记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社区各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社区各小组长对所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对居委会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对居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居委会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一、社区党支部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二)、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社区干部的考核。

(三)、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心任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四)、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案件,要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社区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一)、抓好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抓好社区党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学习宣传党纪廉政法规,提高一班人的政治和思想素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的决定要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出现不正之风,负责党务公开。

(四)、对社区党组织、党员中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要及时总结,给予表扬。对社区组织、党员中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亲自检查纠正,帮助教育。

(五)、每半年听取一次支部委员、居委会主任、小组

长有关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指导工作。

(六)、对发现本社区党员、干部有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镇党委。

三、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责任

(一)、协助社区党支部书记抓好全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居委会各项工作的勤政廉洁、居务公开。

(二)、抓好居委会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要求,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社区支部汇报。

(三)、抓住典型,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四)、认真执行社区规定的财务制度,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及其所属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工作考核相结合,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二)、考核的结果作为社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年终述职制度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一)、社区监督委员会同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党员、居民群众、党风廉政监督员对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评议结果作为全年社区班子及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八条:

一、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应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具体情况和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

(一)、未按时完成镇党委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未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未按要求组织学习,学习无考勤、无记录的,未执行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制度管理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下属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发生不廉洁行为或违纪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三)、授意下属工作人员或直接参与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四)、受到责任追究的,不得被评为年度的各种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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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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