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德化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2020-03-03 08:30:3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泉州市德化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泉州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德化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为我县全面完成“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作出积极贡献。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计划,纳入了各级各部门政绩、绩效、综治、文明和平安建设等考评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出台了《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履职报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三年行动”成效显著,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从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入手,通过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级别评定,让企事业单位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差距;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五个应当、八项要求”的要求,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给企事业单位以压力和动力,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提升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三年来,我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评定等级、分类整改、滚动管理”和 “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黄牌督办”的原则,采取认真部署、分步实施,深入发动、细化要求,强化宣传、抓好培训,培植典型、示范带动,严肃约束激励等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三年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县应参评的企事业单位1013家,已完成复核确认(含整改后进行二次复核确认)1013家(其中A级149家占14.70%,B级862家占85.09%,C级2家占0.2%,),完成级别评定率为100%;应参评的个体工商户3875家,已完成复核确认(含整改后进行二次复核确认)3875家(其中A级172家占4.43%,B级3703 家占95.56%,),完成级别评定率为100%。共排查安全隐患3866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653份,向21家企事业单位所在的开户银行等单位发出函告单,企事业单位投入隐患整改资金累计达4980万元,已整改各类隐患3785条,整改率为98%;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家,吊销(暂扣)有关证照6家,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场所475处,县级政府对3家D级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有118家B级企事业单位和23家C、D级企事业单位经整改及复核确认(评估验收)后分别提升为A级或B级。“三年行动”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县政府和县安监局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通过“三年行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并较好地落实了其所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狠抓隐患整改治理,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断提高,为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安全生产“政府急,企业不急”的难题找到了治本之策;“三年行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我县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查清了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调动了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我县探索出一条抓好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路,有力推进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的平台。

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级安监机构全面升格,增加了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成立了执法队伍,成立了应急救援中心,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步理顺了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关系,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十一五”时期政府累计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3项,查处较大以上事故3起,追究责任人员14人。

四是重点领域整治不断深入,工作成效日益凸显。①道路交通整治方面。全县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7416起(人次),其中酒后驾车386起,醉酒驾车127起,机动车超速873起,货车超载615起,客车超员76起,摩托车违法79860起,无证驾驶448起。②消防安全整治方面。全县共排查出“三合一”场所369家,查封69家,搬迁员工1317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72处,处罚18起,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69家。③危险物品专项整治方面。全县共排查安全隐患642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57份,投入隐患整治资金2259万元,已整改隐患642条,整改率为100%,责令停产停业整顿4家、吊销(暂扣)有关证照3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望的企业 3家,取缔无证无照企业3家,采取阻燃隔爆措施2家。 ④非煤矿山整治方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461家(次),提出整改意见2896条,投入整改资金9500万元,落实整改2889条,关闭(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矿山158处。⑤建筑施工整治方面。共检查865个在建工程,排查隐患5967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15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95份,对28个违规责任单位的建造师、总监予以违规记分。⑥特种设备整治方面。检查533家(次)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和整改通知书287份,依法关闭取缔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10家,对2981台(次)特种设备实行停用封存,对53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⑦烟花爆竹整治方面。共收缴烟花2868件,检查批发经营单位208家,对109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⑧民用爆炸物品整治方面。检查涉爆单位1457家(次),收缴炸药600公斤,黑火药18公斤,雷管560枚。

五是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持续开展 “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十一五”期间,组织培训安全监管人员9750多人次,企业负责人3412多人次,安全管理人员2400多人次,特种作业人员1965多人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认真落实季度公布制度,坚持每季度在《泉州晚报》上公布一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而被停产或停业整顿企业和被关闭(取缔)单位的名单,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六是全面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指标。“十一五”期间,我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实现了规划提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目标。2010年事故“四项指数”与2005年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即:事故起数减少1204起、下降91.14%,死亡人数减少27人、下降65.86%,受伤人数减少462人、下降79.52%,经济损失减少353.07万元、下降70.9%;2010年的各项事故相对指标与2005年相比也有较大的降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1.01%,生产事故十万人死亡率下降38.8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0.5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一)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事故仍是我县安全生产事故大户。由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滞后,群众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行驶、超载、无证驾驶等违章行为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92起、占全县起数78.6%,死亡14人、占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00%。由于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不高、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缺乏、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群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自防和自救能力低等原因,造成火灾事故总量依然较大。2010年,消防火灾事故25起、占全县21%。

(二)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一是我县企业“多、小、散、杂”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二是一些企事业单位粗放式经营管理、设备老化陈旧、技术落后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部分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仍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其主要负责人未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入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不坚决。

(三)安全监管力量还较薄弱。相对我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繁重的局面,各级安全监管力量仍显薄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执法水平还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和工作经费不能有效落实,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监管人员的频繁变动,也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众安全意识仍较淡薄。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防范技能培训、救援训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所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对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必将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市、县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了物资基础,必将为解决一些深层次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积累的有益经验,特别是“三年行动”所探索和总结的成功经验,将有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我县“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保障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在短期内还难于缓解。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生产投入、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全保障能力与经济快速发展不匹配的矛盾更加突出,而且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持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的难度增大。“十一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多年大幅下降,各项控制指标继续下降的空间收窄,防止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反弹的任务十分艰巨,持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的难度增大。三是车辆的快速增长与道路设施建设滞后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我县客、货运量和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建设相对不足,一些道路设计标准低、功能不足、设施不全、通行能力低,与日益增加的车辆拥有量不相适应,造成混合交通严重,路网结构不合理,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四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火灾防控压力不断增大。我县经济正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各种建筑和场所大规模建设,火灾隐患大量滋生,消防管理难度和火灾防控压力不断加大。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领导、强化宣传、强化监管、强化落实,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德化实施“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为推动“十二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推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要更加注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事前防范工作,注重有效监管,实现预防与监管的有机统一。

二要更加强化责任。以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事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为抓手,强化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责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

三要更加突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做好常规的、突破重点的、致力创新的”要求,全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监管,实现一般监管与重点监管的有机统一。

四要更加坚持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安全生产事业前进中的问题,实现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五要更加依靠科技。坚持把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促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效降低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成本,实现科技与管理的有机统一。

六要更加严格标准。坚持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实现生产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全县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全省的最低水平,其他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责任指标范围内。“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政府安全监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目标如下:

德化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指标

(以2010年为基准年进行测算)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

2.工矿商贸十万人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5%(年均下降5.6%)以上;

4.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

5.职业危害申报率80%以上;

6.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

7.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3%以上;

8.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9.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3%以上;

10.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3%以上;

11.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6以内;

12.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1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010年水平;

14.杜绝较大、重大、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

把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作为我县“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持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11]1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0〕35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1〕88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德政〔2011〕189号)精神,按照“突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衔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原则和“明确工作内容、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明确激励约束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的要求,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使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工作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具体目标如下:

(一)执行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其达标认定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及期限实现标准化达标。

(二)执行《泉州市XX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事业单位:2011年12月底前,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下同)安全级别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2年12月底前,安全级别为B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12月底前,安全级别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在此过程中,若国家有出台新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则按新出台的标准执行。

对于在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期间新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未参加第一轮“三年行动”的企事业单位参照C级企事业单位的达标时限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

二、继续强化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规范交通协管员管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突出道路运输企业及校车的安全监管,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文明行动计划”以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管理,以及机动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强制报废、回收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动新(改、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严格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加大安保投入,到2015年,省道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率达100%。要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对每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要确保落实资金进行整治,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省道、主要县道临水临崖设置钢筋砼防护或设置防护栏,完善标志线和减速带。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对大桥和隧道实现实时健康诊断与监测,对经检测确定为

四、五类的病危桥梁100%落实整改。强化公路隧道和桥梁的运营管理,建立完善城市隧道和桥梁(含人行天桥)运营管理体系及安全监控系统。强制推广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及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于2011年全部安装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校车于2012年全部安装完成。

(二)消防防火: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加快乡镇消防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建立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组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和初期火灾扑救活动。到2012年,全部行政村、城市社区配置消防安全专(兼)职防火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所有乡镇、村、社区要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到2015年,实现所有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家庭住所与其生产车间或仓库完全分离,彻底消除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全县完成城(镇)区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率达100%;城市公共消防设施配备达标率100%;所有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教育课程。

(三)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城市化工产业合理布局调查,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监管。对城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实施搬迁。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

(四)非煤矿山:强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三等别以上尾矿库,以及下游3公里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和10人以上常住人员村庄的

四、五等别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大力推广使用尾矿充填技术、尾矿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干式排尾技术。露天矿山大力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非电起爆、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以及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地下矿山全部实行机械通风并安装完善通风建构筑物;到2013年,力争完成地下非煤矿山“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大力推进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强化乡镇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行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持续好转。

(五)烟花爆竹与民用爆破器材: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建立完善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批发企业和批发企业到零售网点的配送和户外定点销售制度,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专项治理。实施礼花弹及超规格、超品种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到2013年底,全县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严格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许可和监管。规范爆炸危险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并减少危险源数量,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危险品在线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主要工序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到2015年底,全县所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六)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推动以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实施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严格实行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竣工验收备案,强化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监管,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限制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设备。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配置消防器材和临时水源,将建筑外墙改造和安全防护网纳入监管范围,确保使用不燃、阻燃材料。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治理,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从项目开工到竣工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水平与数量逐年提升。

(七)工贸行业: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持续开展对冶金、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的整治,特别要重点抓好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整治工作。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到2012年,冶金煤气企业完成煤气救护站设立,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完成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

(八)特种设备: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体系、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体系。实施分类监管制度,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察,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重点使用单位的重要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要达到100%,重点使用单位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九)旅游安全: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监管。加大旅游车队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旅游车辆配备,规范旅游车队、车辆及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职业危害: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职业危害严重领域职业健康许可、职业健康培训、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等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持续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推广应用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到2015年,大中型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此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并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0〕354号)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政〔2011〕96号)精神,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安全准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强化企业外包项目监管,规范企业外包工程行为,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按照不同岗位及工艺分别制(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落实企业每月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责任保险、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制度,持续抓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五到位”(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职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到2013年,县级要完成安全监管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区内企业应配备安全协管员,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落实到位。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配置要求。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信息门户网站,推动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严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事故查处要实行各级政府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事故结案后及时予以公告。规范并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组织或参加不同风险、级别、性质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等活动频次,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完善县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规范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从业行为,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强制推行先进安全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积极推动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和其他安全防范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探索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

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储备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鼓励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县、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督促企业建设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队伍体系。

七、加强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分离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管理体系。至2013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建立完善各级安全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严格落实《宣传工作方案》,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保护生命、安全出行”、“消防119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平安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定期举办各类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书法和绘画比赛、安全文艺晚会等活动。

八、推动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组织实施十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见附件),要抓好与省、市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的衔接,认真编制项目具体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资金筹措方案等,抓好可行性研究和报批工作,大力推动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有效发挥重点工程的重要支撑作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政府及其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完善计划执法、严格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建立执法效果评估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和联合应急救援机制。

二、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继续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细化考评标准,从统筹规划、加强领导、依法监管、宣传教育、组织救援、事故查处、安全投入等7个方面对政府及其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诫勉、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强化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施宣传分析、预警及事故通报、督查考评等制度。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打非治违”问责制度,推进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和企业负责人责任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况特别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县安委办向所在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一年内限制企业新增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配套资金,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和“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矿山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专项治理工作。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工程、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从业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或责任保险制度。

四、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要切实把握好“做好常规的、突破重点的、致力创新的”基本工作方法,在努力完成面上的、常规的工作的基础上,注意营造特色,营造亮点和培育典型。理清和明晰工作重点、工作难点,认真分析实施规划重点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要全力组织突破,致力创新的主要工作等关键性问题。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和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在持续中求突破、求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工作,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系统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县、乡镇两级安监机构建设,逐步解决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问题。挑选一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各级安监队伍特别是乡镇安监队伍中,一般乡镇配2人以上,重点乡镇配3人以上,并确保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的落实到位。每个村(社区)要根据企业情况,聘请安全协管员。要逐步解决乡镇一级安监员及村(社区)协管员的待遇,并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安监人员把握安全生产监管各种基本规律的能力,借助各方优势和综合资源的能力,整体作战的能力,组织协调、公关造势的能力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效能的能力,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深化机关效能和绩效考评工作,深入治理庸懒散现象,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安全工作监管监察队伍,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六、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

七、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工作

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将《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有效的保障制度,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规划的实施以年度计划为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县、乡镇和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主要任务,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编制部门将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5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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