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

2020-03-03 15:28:4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农行

发展历程

1998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成为国内首批获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之一。同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成立。2004年9月,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业务部。2007年9月,托管业务部下设成立二级部养老金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在业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托管经验,形成一套完善的业务营销体系,利用本行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系统优势,在做好资产保管、资金清算和资产估值等基础服务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市场信息、收益代收、现金管理、代理投票、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多种增值服务。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全体员工将继续本着\"开拓进取、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严谨自律\"的执业原则,脚踏实地开展工作,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托管服务。

分类:

保险资金托管

券商定向资产管理托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投资托管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证券投资托管

信托计划保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企业年金托管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托管

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

产业投资基金托管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

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金保管

保险资金托管

一、产品定义

保险资金托管是指我行按照与保险公司(委托人)签订的《保险资金托管合同》的约定,对保险资金进行托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功能和特色

1、资产保管与账户开立:为保险公司开立独立的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确保保险资产的独立、完整和安全。

2、资金清算:根据保险公司(或投资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完成其投资活动涉及的资金清算。

3、会计核算与资产估值:按照商定的记账方法和估值原则,以保险产品为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并定期对托管资产进行估值。

4、业务报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保险公司的管理需求,为其提供各种会计报表。

5、投资监督: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保险公司的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确保其合法合规。

6、绩效风险评估: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定期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业绩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三、办理流程

1、了解客户需求

2、设计保险资金托管方案

3、双方充分沟通

4、签订保险资金托管协议

5、开立账户

6、移交资产

7、托管运作

四、风险提示

合作保险公司因市场原因可能被兼并、收购,双方的托管合作面临合作关系终止或者转托管,使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产品定义

券商定向资产管理托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同时我行根据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托管事项约定,履行托管人职责,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功能和特色

券商定向资产管理托管,通过在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引入银行第三方托管机制,实现投资管理与资金保管职能的分离与相互制约,能够保护委托资产的安全,有效监督券商的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托管银行主要提供资产保管、会计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和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办理流程

1.委托人、证券公司和我行就委托资产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三方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2.我行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资产履行合同约定的托管职责。

办理渠道

总行托管业务部及总行授权的分行托管业务部分部负责办理此项业务。

常见问题与解答

1.券商定向资产管理托管业务采用什么托管模式?

答:可采用银行结算模式和券商经纪模式。

一、定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QFII证券投资托管指取得我行向QFII提供安全保管、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代理投票服务等一系列境内证券市场托管服务,包括:

(一) 为QFII客户开立证券托管账户、人民币和美元资金结算账户,安全保管资产;

(二) 办理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并保存相关资料;

(三) 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QFII或其委托的投资管理人的结算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四)监督投资运作,发现其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代客户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代客户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管报告。

二、产品功能和特色

我行是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从2003年起开展QFII托管业务,拥有高效、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和营运团队,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灵活的个性化的服务,协助客户在中国资本市场开展证券投资活动。

三、办理流程

1、境外机构客户与农业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2、我行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协助客户制定QFII证券投资资格和投资额度申请文件,并代客户向相关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

3、客户取得证券投资资格和投资额度审批后,我行代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美元及人民币资金账户;

4、协助客户处理证券交易日常清算核算及投资监督,监管报告报送事宜。

四、办理渠道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托管业务部为我行QFII托管业务的管理和操作部门。若您选择中国农业银行为托管银行,请直接与我们联系办理。

五、风险提示

合格投资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方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汇出资金。

一、产品定义

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制度,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允许政府所认可的境内金融投资机构到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机制。

QDII托管业务是指取得托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系列境外证券市场托管

服务。

二、功能和特色

我行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市场托管服务,包括:保管QDII资产、资金清算、会计核算、

资产估值、交易监督、绩效评估等服务。

我行是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服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从2006年起首开银行类QDII托管服务,拥有高效、专业的客户服务和营运团队,并于2007年成功取得SAS70国际标准认证。我行现有的QDII客户涵盖从银行、基金、保险到证券等各类型机构客户。

三、办理流程

1、各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与我行签订QDII产品托管协议;

2、客户凭监管部门批文在我行开立境内托管帐户,并由我行代其在境外开立境外投资证券帐户及资金

帐户;

3、客户、农业银行及境外托管代理行确定投资流程;

4、将境内投资资金转入中国农业银行境内托管帐户开始投资运作。

四、风险提示

QDII产品管理人既定的投资方案及流程在最终获得证监会认可之前存在需要调整或修改的可能性,基于此可能影响产品管理人初定的投资策略及其它安排。

产品定义

信托计划保管业务是指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信托计划保管行,依照中国农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保管协议的约定,为各类信托计划提供的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报告等项服务。

信托计划按照投资范围、投资结构差异划分为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非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混合类信托计划。以上三类信托计划均包括单一资金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

功能与特色

1.资产保管与账户开立:为信托计划开立独立的资金账户,确保理财产品资产的独立、完整和安全。

2.资金清算:审核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无误后,完成其投资活动涉及的资金清算。

3.会计核对与资产估值:根据商定的记账方法和估值原则,以信托计划为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

核算,并定期对信托计划估值核对。

4.投资监督: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信托计划保管协议的约定,监督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确保其合法合规。

5.托管报告:根据托管协议的约定向信托公司出具托管报告。

办理流程

1.了解客户需求

2.双方充分协商沟通

3.签订信托计划保管协议

4.开立账户

5.移交资产

6.保管运作 办理渠道

各分行托管业务分部均可办理。

常见问题与解答

信托计划保管人是否承担信托计划投资风险?

信托计划保管人不承担信托计划投资风险。我行作为信托计划保管人,仅根据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进行资金汇划,托管人不参与信托计划的投资运作,不对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的判断或保证。

一、产品定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是指农业银行对基金管理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依据法律法规提供安

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服务。

二、功能和特色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包括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根据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划拨、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复核等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是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服务资格的金融机构。我行1998年托管了首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十年来,建立了高效、专业的客户服务和营运团队,并于2007年成功取得SAS70国际标准认证。截止2008年上半年,我行与25家基金管理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合作。

三、办理流程

1、农业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协商,建立合作意向;

2、农业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就合作的基金产品进行协商,并签署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提交监管部门

审批。

3、监管部门批准后,基金进行募集,农业银行做好各项托管准备工作。基金募集结束后,农业银行即

可对基金资产进行托管。

一、产品定义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是指我行接受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与之签订《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产品功能

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负责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清算、核算,监督投资管理人的运作,定期向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托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

三、适用对象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或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包括企业年金理事会及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

四、基本服务

(一)财产保管

对不同的企业年金基金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独立。负责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开立、更名、销户等工作,代为保管和使用企业年金基金有关印章和重要文件。

(二)缴费归集

按受托人提供的缴费收账通知核对实收缴费金额,并将核对结果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

(三)资金清算

投资管理人实施投资运作后,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或交易对手方完成交易数据的资金清算,做到及时、安全和准确。

(四)会计核算和估值

核算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编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状况,按时与投资管理人进行账务、报表核对,按照估值原则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净值。

(五)待遇支付

根据受托人指令,与账户管理人提供的受益人待遇计算资料进行核对,将需支付的资金划至指定的账户,并及时将支付结果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

(六)投资监督

接到受托人下达的费用指令、投资管理人下达的交易指令后,将对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行为、费用支出等方面进行监督,审核无误后予以执行。如发现投资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则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投资管理人,及时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七)信息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定期按时向受托人报送有关会计报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和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履行信息报告的职责。

五、增值服务

(一)企业年金方案设计咨询

为方便客户设计企业年金计划,提供相应的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和基金管理方式、缴费归集、待遇支付等咨询服务。

(二)企业年金计划及合同报备

协助客户准备企业年金计划和合同报备的相关文本,与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与联络。

(三)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的选择

协助客户选择社会信誉好、服务功能全面、服务质量高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四)信息资讯服务

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国家有关养老金政策信息、企业年金市场信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信息、

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

(五)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

基于完备严谨的风险控制制度、高效先进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系统,可以实现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数据的自动处理,可以对进入警戒区域的量化指标和异常资金流动自动预警,快捷、准确、及时地完成托管人职责;能够为受托人、监管部门提供风险分析和绩效评估报告,及时识别托管资产暴露的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来源;评估托管资产的投资业绩,并分析业绩的来源。

六、服务优势

(一)丰富的托管经验

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之一。

十年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保持零差错的纪录。

2004年,中国农业银行被英国《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5月,顺利通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测试和评价,取得SAS70国际认证。

(二)多元化的托管产品

托管业务品种丰富,覆盖市场上各种类型的资产,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保险资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券商集合理财产品、QFII、QDII、私募基金、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等多项托管产品。

(三)庞大的托管规模

依托资本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的飞速发展,托管业务取得“规模上台阶、收入显成效”的良好业绩,截至2007年12月末,托管资产总规模近6000亿元。

(四)严格的风险控制

中国农业银行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多层次的内控体系,完善的规章制度,严密的业务流程。

(五)先进的技术系统

完整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托管业务核心系统,先进的技术架构和科学的功能定义,系统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应用规模的可扩展性。

(六)全面优质的本地化服务

农业银行在全国90%以上的县城和五分之一以上的乡镇拥有营业网点,目前基本实现了全部联网,能为当地企业年金客户提供周到、便捷、安全的本地化服务。

七、业务流程:

(一)我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签订托管合同;

(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有关银行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三)归集企业年金缴费并向投资管理人分配投资额度;

(四)办理企业年金待遇支付及转移;

(五)企业年金基金资金清算;

(六)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

(七)全程监督企业年金基金运作;

(八)向受托人及有关监管部门出具托管报告;

(九)提供绩效评估等增值服务。

一、定义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是指投资者与证券公司、我行三方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将其特定资产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同时要求我行作为托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托管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功能和特色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通过在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中引入银行第三方托管机制,实现投资管理与资金保管职能的分离与相互制约,能够保护委托资产的安全,有效监督券商的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托管银行主要提供资产保管、会计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和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在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领域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具备丰富的托管经验和高素质的服务团队。曾成功托管第一只成立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2号集合计划,此后又相继托管了东方红1号等众多类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办理流程

(一)证券公司与我行签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二)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批后进行募集,投资者在推广网点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并加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结束宣告成立,资金划入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专户;

(四)我行在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履行托管协议约定的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和信息披露等项职责。

四、风险提示

我行办理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承担托管合同中的托管责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无法承诺或保证本金安全与预期收益。

一、产品定义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托管是指农业银行对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的特定客户委托财产,按照法规的规定提供安全保管资产的服务。

二、功能和特色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托管包括安全保管委托财产、委托资产会计核算、根据资产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划拨、按照规定监督资产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委托财产信息报告等服务。

三、办理流程

1、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

1)农业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协商;

2)农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与客户三方签订《特定资产管理合同》,报监管部门备案;

3)备案完成后,农业银行即可对委托资产进行托管。

2、农业银行的客户

1)客户向农业银行提出申请;

2)农业银行客户部门将客户需求提交托管部门,托管部门选择合作基金管理公司;

3)农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与客户进行充分协商;

4)三方签订《特定资产管理合同》,报监管部门备案;

5)备案完成后,农业银行即可对委托资产进行托管。

一、定义

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是指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时,证券公司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同时我行作为托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托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产品功能和特色

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通过在券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中引入银行第三方托管机制,实现投资管理与资金保管职能的分离与相互制约,能够保护委托资产的安全,有效监督券商的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托管银行主要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和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属于商业银行为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的托管服务。中国农业银行在券商资产托管业务方面具备丰富的托管经验和高素质的服务团队,曾成功托管华能澜沧江水电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三、办理流程

(一)证券公司与我行签订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批后进行资金募集,投资者通过推广机构加入专项资金管理计划;

(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结束宣告成立,资金划入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专户;

(四)我行在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履行托管协议约定的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和信息披露等项职责。

四、办理渠道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负责办理该项业务。

五、风险提示

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承担保管合同中的托管责任,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务无法承诺或保证本金安全与预期收益。

资产托管是指农业银行对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的特定客户委托财产,按照法规的规定提供安全保管资产的服务。

一、定义

产业基金托管是指中国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中国农业银行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履行托管人职责,负责保管托管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提供帐户开立、资金清算、会计复核、投资监督、撰写托管报告等服务,具体托管服务如下:

(一)为产业投资基金客户开立基金托管账户;

(二)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托管人职责,安全保管资金,维护投资人的合法

权益;

(三)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及时办理清算、复核等事宜并保存相关资

料至少15年;

(四)我行将根据托管协议约定来监督产业投资基金资金的运用,对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执行。如发现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的,我行将拒绝执行,并立即

通知委托人。

二、功能和特色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以及各托管分部及分行不仅具有与业务需要相适应的具备基金托管专业知识的专职托管人员,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还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安全体系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确保了托管业务的安全高效。在硬件设施方面,采用加密高速单向卫星广播通信接收系统,实时接收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保证了清算交割的及时安全;双服务器的运用确保了系统的不间断正常运转。

三、办理流程

(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二)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签署合伙协议;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将资金划入该公司的托管专户;

(四)中国农业银行在该基金投资期间履行托管协议约定的资金托管、资金清算、复核、投资监督、

撰写托管报告等项职责。

四、办理渠道

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以及经总行授权的各托管业务分部及分行办理。

五、风险提示

我行办理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并非对投资人的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

业务简介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本产品是指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拥有银监会批复产业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特大型商业银行,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包括资金保管、清算与划拨、财务估值及复核、投资监督、托管报告等托管服务,并能够为优质客户提供会计核算外包等托管增值服务、搭建中介平台协助基金募集等综合金融服务。

主要功能

托管基础功能包括专用托管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基金资金保管、资金清算及划拨、财务估值及复核、会计档案整理及保管、投资监督、托管报告、事后监督及数据备份等。

托管增值服务包括为所托管的股权投资基金提供设立、组建、营运管理等方面的顾问与信息服务。

综合金融服务包括(1)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初建期或存续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等会计方案及外包服务;(2)在行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整合农行资源为优质股权投资基金搭建中介平台为基金募集工作提供

协助与支持。 特色优势

1.覆盖全国的贴身服务。在农行各省分行及重点城市分行设置了38家托管分部,全国各地均可以直接

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

2.零差错高效运营。农行作为1998年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各类托管业务营运

保持零差错。

3.资源丰富。大型全能商业银行中最多的网点及丰富的高端客户资源为与股权投资基金开展综合金融

合作创造了条件。

服务对象

有限合伙制、公司制以及其他法律允许方式注册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

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

办理流程

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筹备团队与所在地农行分支行客户管理部门联系。

2.分支行向主管托管分部汇报,视客户需求由总行托管业务部或各分行托管业务分部提供服务方案,与客户就托管业务合作达成一致并签署托管协议。

3.基金资金转入托管专用账户后,农行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托管基础服务及增值服务(如需要)。

办理渠道

股权投资基金如果需要农业银行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可以通过所在地农行分支行客户管理部门,视服

务内容上报总行托管业务部或机构业务部办理。

一、定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我行作为资金保管机构接受受托机构的委托,履行保管信托财产

账户资金的职责。

二、产品功能和特色

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金保管,通过在证券化信托中引入银行保管机制,实现投资管理与资金保管职能的分离与相互制约,能够保护信托财产的安全,有效监督受托人的投资行为,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管银行主要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和信息披露等项服务。

三、办理流程

(一)受托人与我行签订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金保管合同;

(二)该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获批成立后,我行作为保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资金保管、投资监督、会计核算、资金清算等项职责。

四、办理渠道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负责办理此项业务。

五、风险提示

中国农业银行办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保管业务,承担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责任,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保管业务无法承诺或保证本金安全与预期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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