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草坪区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2020-03-03 07:09:3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尖草坪区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大检查总结

一、基本情况

尖草坪区共有48家经营企业申领了销售许可证,其中常设销售点19个,临时销售点29个,截止目前,我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销售单位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核准,排查隐患,采取措施

今年是安监部门接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第一年,为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把好安全准入关,市安监局、区安监局、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于元月19日开始对我区申报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准,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条件进行实地检查,在核准中我们发现阳曲镇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隐患大,立即向市安监局及时上报了“关于我区烟花爆竹常设零售企业临时销售许可证有关问题的紧急报告”,市安监局高度重视,于2005年1月27日并安监管令监字[2005]第2号整改指令书对我区阳曲镇烟花爆竹销售点存在的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当天下午在阳曲镇召开了由区安监局、市烟花爆竹公司、区供销联社和阳曲镇全体18个零售网点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紧急会议,落实了以下措施:

1、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从18个零售网点中每家抽出1名懂业务的人员,3人为一组,分成6个安全检查小组,检查时间从1月28日开始至销售结束,每天派出一个小组,并指定了一名具体负责人,24小时内不间断的巡逻、值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于第二天上午10点以前向区安监局汇报前一天的巡查情况。

2、增加了消防器材,要求每个零售网点至少配备5具灭火器。

3、控制存量。要求每个零售网点营业场所总储存量必须控制在30箱以内,采取随卖随进的方式。

三、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

为保证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市场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使广大市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下发了草坪政办发[2005]8号“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监管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主任,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宣传部、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各乡镇(街办)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对禁放区禁放及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按照省、市、区烟花爆竹有关会议的安排,区监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在春节前和春节后对我区的销售点进行了两次大的专项检查,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日常检查,共检查销售点58个次,共查出各类问题174条,查处了一家证点不符的销售点,存在的的问题主要有:

1、主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佩证上岗以及未经培训上岗;

2、部分经营零售点的储存量超过了规定;

3、部分经营点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营业员不会使用灭火器;

5、经营场所管理不善;

6、部分经营点无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针对发现的问题,区安监局都下达了检查三定表,责令立即和限期改正。

四、几点建议

1、由于烟花爆竹属于高危行业,为便于管理,建议由属地安监局收取一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2、由于安监部门今年刚刚接管烟花爆竹,有的部门职能还没有理顺,大量的基础工作都在基层安监部门,建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核准发证应以安监部门为主,积极依靠基层。

3、由于2005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到3月1日,望上级部门尽快出台后续相关的规定,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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